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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无主义 vs 泛灵论

前两天豆瓣上又有人在争论民族的话题,争论内容本身很拙劣,我没兴趣插嘴,不过这倒让我想到一件有意思的事情。

虚无主义(nihilism)和泛灵论(animism,也叫万物有灵论)在气质上是如此截然相对,一个天真烂漫兴致勃勃的把什么东西都看作有生命的,简直就是可爱多,另一个则总在一旁鄙视的哼哼,这些都是假的,幻象而已,根本不存在,活像看穿一切的世故老朽,随时准备扫每个人的兴。

可实际上,这对活宝有着共同的哲学基础,这个基础就是本质主义(essentialism)。

本质主义的意思是,任何存在物都有一个不可分割、不可异动的“本质”,这是它得以作为其所属种类而存在的基础,丧失了本质,它就不再是这种东西了,并且,同一种类存在物的本质们是完全相同的——这也是它们被归为一类的原因所在,不同的只是“表面”特性。

听起来有点抽象,举个例子吧,比如我屁股下的这把椅子,本质主义者看来,它“里面”存在着某个东西,姑且叫它“椅性”,这是它之成为椅子的基础,我砍掉它一条腿,它还是椅子,因为它并未丧失椅性,只是有点“缺陷”而已,我再敲掉它靠背上的一根木条,它也还是椅子;或许有人会不知好歹的问:那要敲掉多少它才会丧失椅性啊?或者:椅性到底躲在它的哪条腿里啊?但本质主义者是不屑于回答如此庸俗的问题的,呵呵。

泛灵论是本质主义的一个实例化:所有存在物都有一个本质,这个本质叫“灵魂”(soulspirit),各种灵魂虽有(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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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豆瓣上又有人在争论民族的话题,争论内容本身很拙劣,我没兴趣插嘴,不过这倒让我想到一件有意思的事情。 虚无主义([[nihilism]])和泛灵论([[animism]],也叫万物有灵论)在气质上是如此截然相对,一个天真烂漫兴致勃勃的把什么东西都看作有生命的,简直就是可爱多,另一个则总在一旁鄙视的哼哼,这些都是假的,幻象而已,根本不存在,活像看穿一切的世故老朽,随时准备扫每个人的兴。 可实际上,这对活宝有着共同的哲学基础,这个基础就是本质主义([[essentialism]])。 本质主义的意思是,任何存在物都有一个不可分割、不可异动的“本质”,这是它得以作为其所属种类而存在的基础,丧失了本质,它就不再是这种东西了,并且,同一种类存在物的本质们是完全相同的——这也是它们被归为一类的原因所在,不同的只是“表面”特性。 听起来有点抽象,举个例子吧,比如我屁股下的这把椅子,本质主义者看来,它“里面”存在着某个东西,姑且叫它“椅性”,这是它之成为椅子的基础,我砍掉它一条腿,它还是椅子,因为它并未丧失椅性,只是有点“缺陷”而已,我再敲掉它靠背上的一根木条,它也还是椅子;或许有人会不知好歹的问:那要敲掉多少它才会丧失椅性啊?或者:椅性到底躲在它的哪条腿里啊?但本质主义者是不屑于回答如此庸俗的问题的,呵呵。 泛灵论是本质主义的一个实例化:所有存在物都有一个本质,这个本质叫“灵魂”([[soul]]或[[spirit]]),各种灵魂虽有所不同,但都和人的灵魂一样,会思考、有欲望和喜好、会感受痛苦与喜悦,并控制着其所在存在物的行动。 一个稍高级的泛灵论版本是多神教([[polytheism]],比如希腊多神教),他们认为,同一种类存在物的灵魂不仅相同,还是从同一个灵魂母体中分离出来的,并且,尽管这些灵魂脱离了母体,却仍受母体的控制(每个希腊神就是这样一个母体);更高级的版本是一神教([[monotheism]]),他们认为这样的母体有且只有一个,但灵魂子体在分离时会发生不同程度的变质,因而构成不同的种类。 虚无主义否认许多被提及的存在物的实在性,而他们否认的方式和我对付椅子的方式一样:把椅子腿一条条砍下来,边砍边问:椅性呢?在这条里吗?还是这条?嗯?究竟在哪条?说!说不出来吧?所以嘛,根本没有什么椅性!根本不存在椅子这种东西! 显然,虚无主义判别实在性的方法就是本质主义,只不过他们否认大部分(如果不是全部的话)被提及的东西的实在性而已,而其中有些虚无主义者使用的还是泛灵论版本的本质主义,即,他们否认某种实在性是因为他们找不到其中的灵魂。 比如民族问题,那些滥用民族概念的人,不仅认为民族是存在的,而且民族还会像个人那样成长、发育和思考,可以拥有自己的光荣和梦想,可以感受到痛苦和自豪,总之,它有灵魂,这些人不妨称之为泛灵论民族主义者,而民族虚无主义者则认为民族根本不存在,理由是民族既不能思考,也感受不到痛苦,更无法拥有梦想,那些以为它能这么做的历史叙事都是虚构的,是胡说八道。 两种说法都很荒谬,当然,他们不会表述的看起来这么荒谬,他们甚至不会承认自己是本质主义,但那只是因为没有深挖下去,比如,虚无主义的一句名言是“根本没有社会,只有一个个的人”,假如挖下去就会问:那为何不说,根本没有人,只有一个个细胞呢?或,根本没有细胞,只有一个个分子呢? 归根结蒂,他们顽固的相信,相对于其他结构层次,个人这个结构层次有着哲学上的特殊地位,可以否认社会的实在性而不能否认个体的实在性,说到底是因为人是“有灵魂的”。 抛弃本质主义即可避免这两种荒谬处境:是否存在某个叫“人性”或“民族性”的东西并不重要,对于怀疑论者来说,承认某种实在性仅仅意味着,他认为引入这个概念可以让他更好的在某个结构层次上观察和谈论世界,比如“民族”,这个概念可以让他更好的理解,为何某一时刻一大群人会同时涌向一个征兵站?或冲向一挺重机枪?或在脸上和屁股上都刷上三色图案?假如对此有所助益,那就够了。 就方法论而言,识别或界定什么椅性、人性、民族性之类的东西是无聊的,重要的是语义约束,即,某个概念是否可以置入某种句子结构的某个语法位上?比如是否可以成为某些谓词的主语?换句话说,只要我们没糊涂到把民族用作“思考”或“拉屎”的主语,那就够了。
赌球的金融价值

去年的衍生品大批斗期间,我连写了三篇文章(1,2,3)为它辩护,其中一个观点是:

即便是交易双方都没有需要对冲的风险的纯对赌,也不是没有金融价值的。

其价值在于价格发现(price discovery),而要发现价格,必须有足够多的交易者和足够高的交易频率,这样一旦有人需要对冲相关风险时,才有市价可循,才能找到交易对手。

对于衍生品,需要发现的,是风险的价格,抽象的说,风险价格就是人们对未来某一事件的看法的分布状态,而价格发现的过程就是设法让足够多的人把他们的看法表达出来。

问题是,如何确保他们的表达是真实而负责任的?答案是:打赌,设立赌局是目前人类已发现的收集关于未来事件的真实且负责的看法的唯一有效手段

那么,哪些看法值得收集(因而有金融价值)?我的判别标准是(见第2篇):这取决于,看法所针对的未来事件,是不是仅仅为收集看法而专门制造的,如果是,比如掷骰子或洗牌发牌,那就是普通的赌场赌博,没有除它本身之外金融价(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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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的衍生品大批斗期间,我连写了三篇文章(1,2,3)为它辩护,其中一个观点是: {*quote(衍生品.价格发现)即便是交易双方都没有需要对冲的风险的纯对赌,也不是没有金融价值的。 其价值在于价格发现([[price discovery]]),而要发现价格,必须有足够多的交易者和足够高的交易频率,这样一旦有人需要对冲相关风险时,才有市价可循,才能找到交易对手。 对于衍生品,需要发现的,是风险的价格,抽象的说,风险价格就是人们对未来某一事件的看法的分布状态,而价格发现的过程就是设法让足够多的人把他们的看法表达出来。 问题是,如何确保他们的表达是真实而负责任的?答案是:打赌,设立赌局是目前人类已发现的收集关于未来事件的真实且负责的看法的唯一有效手段。/quote*} 那么,哪些看法值得收集(因而有金融价值)?我的判别标准是(见第2篇):这取决于,看法所针对的未来事件,是不是仅仅为收集看法而专门制造的,如果是,比如掷骰子或洗牌发牌,那就是普通的赌场赌博,没有除它本身之外金融价值,否则,就有服务于其他部门的金融价值。 记得当时有人提出了赌球的问题,按我的标准,除非球赛是专门且仅仅为赌球而组织的——那就相当于把球赛当骰子来掷——,它必定有某种金融价值,即便目前尚未被开发出来。 不过,当时我没有细想这种价值可能会如何被利用,昨天整理这几篇旧文时,想到了一种可能性。 假如现在离下届世界杯开幕还有6个月,中国队还剩一场预选赛没踢,对手是香港队,只要赢下这一场就能进决赛圈,这场比赛被安排2个月之后;现在,我是一家旅行社老板,打算向中国球迷推出一项看球套餐,花5000美元,包括往返机票和三天食宿,并保证帮你买到球票。 显然,这项业务的一大障碍是最后一场比赛胜负未定,球迷面临在白跑一趟的风险,但是,出于机票和酒店预订方面的种种考虑,假如我等到2个月之后再推出产品,就会错过最佳销售时机,于是我决定为球迷提供保险选项:假如你愿意额外支付一笔保险费,那么万一中国队未出线,你可以全额退款(保险费除外)。 问题是,1)保险费如何定价?2)我的风险如何控制? 有了赌球市场就好办了,比如最后那场预选赛香港队的赔率是1:10,而每个全额退款会给我带来1000美元的损失,那就很简单:我把保险费定在100美元,然后,每卖掉一份保险,就在香港队上押注100美元,无论香港队是输是赢,都与我毫无关系。 赌场的妙处在于,我可以做涉及某一未来事件的生意,而不必对此事件持有任何看法,有看法就意味着担风险,而赌场里充满了看法,我可以随时找到足够多的人来让他们对自己的看法承担后果。
货币本位:价值基准 vs 兑现责任

记得05年时在万科论坛上讨论过金本位的问题,当时我提出了用“金基准”代替“金本位”的想法,刚才整理旧文时,又想了一下,思路貌似更清楚了一点。

从字面上看,金本位(gold standard)的意思只是以黄金作为交易的价值度量基准,即价格的单位,假如仅仅停留于此,金本位便不会带来数量不足和通货紧缩的问题。

但在对货币系统的讨论和实践中,“本位”实际上被赋予了更多的含义,采用某种本位即意味着,银行对其发行的纸币(或其它信用凭据)承担兑现义务,即,当你拿着纸币走进银行并提出兑现要求,银行有法定责任当即交付纸币面额所对应数量的本位物,所以本位货币也叫可兑现货币(convertible money)。

而正是对特定单一物质的即时兑现责任,造成了本位货币系统的内在不稳定性,银行为了确保履行兑现责任,必须保有一定数量的本位(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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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05年时在万科论坛上讨论过金本位的问题,当时我提出了用“金基准”代替“金本位”的想法,刚才整理旧文时,又想了一下,思路貌似更清楚了一点。 从字面上看,金本位(gold standard)的意思只是以黄金作为交易的价值度量基准,即价格的单位,假如仅仅停留于此,金本位便不会带来数量不足和通货紧缩的问题。 但在对货币系统的讨论和实践中,“本位”实际上被赋予了更多的含义,采用某种本位即意味着,银行对其发行的纸币(或其它信用凭据)承担兑现义务,即,当你拿着纸币走进银行并提出兑现要求,银行有法定责任当即交付纸币面额所对应数量的本位物,所以本位货币也叫可兑现货币(convertible money)。 而正是对特定单一物质的即时兑现责任,造成了本位货币系统的内在不稳定性,银行为了确保履行兑现责任,必须保有一定数量的本位物储备,而这种物质的数量,不可能那么巧,刚好满足整个经济体系的交易、储蓄和投资需求。 许多人似乎不假思索的认定,价值基准与兑现责任是当然不可分割的:假如解除兑现义务,如何保证银行不滥发纸币?如何保证纸币面额所对应的购买力具有稳定性? 但实际上,价值基准与兑现责任是可分的,比如,你拿着面额1盎司黄金的纸币来要求兑现,而我恰好没这么多黄金,但有很多白银,假如当前市场金银比价是35:1,于是我给你35盎司白银;假如法律允许银行如此履行纸币兑现责任,我看不出会对货币的信用和币值稳定带来何种伤害。 当然,这一兑现方式有效运作的前提是,用于兑现的候选商品(这里是白银)必须有普遍认可的市价可循,这意味着它具有相当规模的交易量和足够高的流动性,这在古代或许有点困难,但在当今的发达市场环境下,满足这一条件的商品很多。 现在考虑一种更加灵活的兑现责任:银行不承担任何直接的商品即时交付责任,但他保证,用这张纸币随时能够在市场上买到规定数量的一组商品;这样的货币不妨称为有锚货币(anchored money),它承诺能买到的那个商品组合,就是该货币的锚。 实际上,美元大致上就是这样一种货币,假如Fed的货币政策严格锁定CPI,并且CPI的商品篮子是明确而稳定的,那么Fed就是在以锚定方式履行兑现责任;所欠缺的只是,这一责任还有待被法律明确固定下来。
双性恋基因面临的另一个不利

整理旧文时,突然想到一个问题。

两年前我曾提出一个观点:文化宽容或许会大幅降低“同性恋/双性恋基因”的频率;今天又想了想,发现双性恋基因的麻烦还不止于此,避孕和亲子鉴定技术的普及或许是更大的威胁,逻辑是这样的:

前提仍然是同性恋的“副产品假说”,即,同性恋本身没有遗传优势,它是双性恋的副产品,而后者有显著遗传优势,是因为:1)性关系开始早;2)性伴数量多。

姑且假定,男性有两种性策略:顾家好男人和花花公子(实际上我认为主要策略有三种,第三种我叫它霸王策略,简化起见这里暂不予考虑),前者以质量和成功率取胜,后者以数量和低成本取胜。

显然,双性恋优势只能在后一种策略中才能体现,而(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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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旧文时,突然想到一个问题。 两年前我曾提出一个观点:文化宽容或许会大幅降低“同性恋/双性恋基因”的频率;今天又想了想,发现双性恋基因的麻烦还不止于此,避孕和亲子鉴定技术的普及或许是更大的威胁,逻辑是这样的: 前提仍然是同性恋的“副产品假说”,即,同性恋本身没有遗传优势,它是双性恋的副产品,而后者有显著遗传优势,是因为:1)性关系开始早;2)性伴数量多。 姑且假定,男性有两种性策略:顾家好男人和花花公子(实际上我认为主要策略有三种,第三种我叫它霸王策略,简化起见这里暂不予考虑),前者以质量和成功率取胜,后者以数量和低成本取胜。 显然,双性恋优势只能在后一种策略中才能体现,而他收获其成果的关键在于:要么说服单身女性独立抚养孩子,要么成功的给已婚女性的丈夫戴上绿帽并欺骗他把孩子养大,可是,避孕、堕胎和亲子鉴定技术的发展,使得这两种可能性都大大降低了。 避孕和堕胎技术让女方可以很自如的选择与哪位性伴侣生育子女,本来,她可以选择与花花公子怀孕,并让顾家好丈夫相信这是自己的孩子并尽力抚养,可现在有了亲子鉴定,她要说服丈夫和她一起抚养孩子就只能选择怀上他的孩子了,而同时,她也不大可能像过去那样因为一夜春情而被迫独自养大一个孩子了。
饭文#R4: 软件专利权已成创新绊脚索

软件专利权已成创新绊脚索
辉格
2011年4月28日

日前,谷歌输掉了一桩软件专利案,被判侵权成立,赔偿500万美元;尽管金额不高,但由于同案被告包括了雅虎、亚马逊、PayPal和AOL等行业巨头,且涉案代码属应用范围极广的Linux内核,此案备受开源界关注,判决结果引发了业界对专利陷阱的广泛担忧,以Linux为命根子的Red Hat虽未被列入被告,却已自告奋勇提起反制诉讼,要求判定该专利无效。

这是一个典型的案例,说明软件专利权会如何被滥用,原告Bedrock是一家专业专利钓鱼公司,并不以软件为业,其老板是一位资深专利法律师,而声称被侵犯的专利根本算不上创新,它听起来就像:一个保持冰箱整洁的新方法,每次打开冰箱存取物品时,顺便拿几样东西看看,假如有东西过期了,给它贴个标签,假如看见有东西贴着标签,把它扔掉。(实际上比这要含糊的多)

有意(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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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专利权已成创新绊脚索 辉格 2011年4月28日 日前,谷歌输掉了一桩软件专利案,被判侵权成立,赔偿500万美元;尽管金额不高,但由于同案被告包括了雅虎、亚马逊、PayPal和AOL等行业巨头,且涉案代码属应用范围极广的Linux内核,此案备受开源界关注,判决结果引发了业界对专利陷阱的广泛担忧,以Linux为命根子的Red Hat虽未被列入被告,却已自告奋勇提起反制诉讼,要求判定该专利无效。 这是一个典型的案例,说明软件专利权会如何被滥用,原告Bedrock是一家专业专利钓鱼公司,并不以软件为业,其老板是一位资深专利法律师,而声称被侵犯的专利根本算不上创新,它听起来就像:一个保持冰箱整洁的新方法,每次打开冰箱存取物品时,顺便拿几样东西看看,假如有东西过期了,给它贴个标签,假如看见有东西贴着标签,把它扔掉。(实际上比这要含糊的多) 有意思的是,这位专利法专家David Garrod原本是专利法改革的积极分子,曾免费帮助[[PubPat]]打赢过多宗专利虚假标注案件,PubPat是一家反专利滥用的非政府组织,也是专利制度改革的积极推动者,并明确反对将专利法适用于软件。 或许正是因为Garrod深谙专利制度的缺陷所在,才能成功构造陷阱并打赢官司,他知道如此琐碎的“发明”和如此明显的钓鱼很难获得法庭支持,所以刻意挑选了素以专利钓鱼亲善著称的得克萨斯东区法庭,为让案件能被该法庭受理,他把CityWare这家早在2004年开业不久便倒闭的小公司列入了被告。 对专利制度的合理性,历来有许多争议,与它对创新的妨碍和高昂的防范与执行成本相比,它对创新的激励作用究竟是否物有所值,是值得追问和检验的;而在法理基础上,它也有着根本的缺陷,这些缺陷的错误激励作用导致了系统性的无效率。 首先,任何产权都是在行为空间中划出的一个排他性空间,而从无主空间中创立产权通常遵循的是先来先得原则,比如谁先在一块无主土地上耕种或居住就可取得产权,专利权表面上也是先来先得,其实不然,耕种和居住是实际的占有行动,而注册专利只是在行为空间里画个圈,并未实施圈内的行为,它类似于国内校园里流行的用象征性物品占座的习俗,或在月球模型上插面旗来宣布主权。 这种象征性占有的成本很低,它会激励人们不负责任的四处随意圈地,但占了茅坑又不拉屎,等别人想拉时又漫天要价。 其次,通常产权所涉及行为空间会随占有行动而自动变得“拥挤”,这赋予了产权以天然的排他性;专利权则不然,它是借助国家管制能力,对原本不具有排他性的行为施加人为的排他性;这样,专利权的执行成本便转嫁给了潜在的不知情入侵者:假如无票观众进入剧院,他们会直接面临有票观众物理上的排斥,而后者也直接感受到他们带来的拥挤,但假如我无意中侵入的是专利领地,我感受不到任何拥挤,我必须用自己的全部审慎和细察来防范侵权嫌疑。 正是这一点创造了钓鱼机会:入侵之初不会遇到障碍,但你一旦形成规模,投入大量资源,对它产生依赖,钓鱼者便从角落里跳出来漫天要价了;这很像美国西进运动时的土地纠纷,当时授予北美土地的特许状在伦敦市场上被频繁交易,但实际上没人弄得清楚被交易的土地究竟在哪里,没人见过它,它们只是凭想象被画在很不靠谱的地图上,而同时,那些真正在西部开疆拓土的农民,却要时刻担忧他们亲身居住和耕种的土地不定哪天就被手持特许状的人前来索要,显然,这不是好的产权制度。 事到如今,专利制度鼓励创新的作用越来越小,特别是在软件领域,很少有公司靠购买专利来提升自己的开发能力,如今软件厂商注册和购买专利主要是用来自卫,防止被钓鱼和讹诈:当别人来讹诈你时,你也得有可以讹诈的东西;为此,你最好也大撒网式的注册专利,确保你的主要竞争对手至少会撞上其中一部分;然而,这样的游戏只有拥有专业律师团队的大公司才玩得起。 当专利制度由创新激励机制沦为相互下套使绊的工具,是时候彻底改变它了;重要的是,需要在地盘圈占对后来者所构成的障碍与圈占者所承担的代价联系起来,才能断绝对占而不用和漫天要价的无限制激励。 好在不仅产业界,法律界和学术界也逐渐意识到这个问题,PubPat的推动已取得些成效,2004年、05年和07年曾被三度召往国会,在听证会上就专利制度对创新的妨碍和可能的改革作证,尽管还没有带来实质性的变化。
签名太俗气,不如玩个游戏吧

假如希望我在扉页上写几个字留作纪念,不如这样,你提一个你认为可以在30字以内回答的问题,我把回答写在扉页上,顺便签上名字以便追究,怎么样?

说不定这会是一次不错的集体创作经历呢,呵呵。

要么就在此帖留言提问吧,请手下留情,最好不要提“你是哪年失去贞操的?”之类让我尴尬的问题,拜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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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希望我在扉页上写几个字留作纪念,不如这样,你提一个你认为可以在30字以内回答的问题,我把回答写在扉页上,顺便签上名字以便追究,怎么样? 说不定这会是一次不错的集体创作经历呢,呵呵。 要么就在此帖留言提问吧,请手下留情,最好不要提“你是哪年失去贞操的?”之类让我尴尬的问题,拜托了。
如何评估食品监管的效果?

对于通过强化监管来改进食品安全是否可取,恩哼提出了不同看法

南方周末有篇文章题目三本书改写美国食品安全史。从上面看我感觉行政手段并不一定没用,贵国现在和当年的美国在民众呼声和加强立法上很像,但行政手段无效(率字真舍不得加),我觉着可能因此食品安全问题才得不到解决。我不同意无谓的高标准,不反对通过行之有效的行政手段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我也相信看不见的手,但等不及它向我们招手。

读到过类似的资料,但我认为那不足以支持监管,因为监管剥夺了自我标准低于管制标准的人的福利,因而其主张者负有单方面的举证责任,证明这些措施是保障他们重大利益所必需的,并要让人信服,被保障的这些利益,远比它所损害的更重大,但现在他们拿出的证据是不够的。

我并未坚持,任何剥夺部分人福利的事情都是不正当的,比如,在某个晚会上,有人丢失了价值数亿美元的钻石,这时,不分青红皂白的把全部客人暂时软禁在房间里,(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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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通过强化监管来改进食品安全是否可取,恩哼提出了不同看法

南方周末有篇文章题目三本书改写美国食品安全史。从上面看我感觉行政手段并不一定没用,贵国现在和当年的美国在民众呼声和加强立法上很像,但行政手段无效(率字真舍不得加),我觉着可能因此食品安全问题才得不到解决。我不同意无谓的高标准,不反对通过行之有效的行政手段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我也相信看不见的手,但等不及它向我们招手。

读到过类似的资料,但我认为那不足以支持监管,因为监管剥夺了自我标准低于管制标准的人的福利,因而其主张者负有单方面的举证责任,证明这些措施是保障他们重大利益所必需的,并要让人信服,被保障的这些利益,远比它所损害的更重大,但现在他们拿出的证据是不够的。 我并未坚持,任何剥夺部分人福利的事情都是不正当的,比如,在某个晚会上,有人丢失了价值数亿美元的钻石,这时,不分青红皂白的把全部客人暂时软禁在房间里,可能是必要且正当的,但假如丢失的只是个价值几百美元的手袋,这么做就是不正当的;在这种问题上,罗尔斯([[John Rawls]])的无知之幕([[veil of ignorance]])概念就用得上了。 我认为主张监管者证据不足,是因为,美国食品监管强度增长的历史,尽管同步伴随着美国食品安全的改善,但并不能由此认为前者导致了后者,同样可能的解释是:食品丑闻一方面推动了监管强化,同时也提高了消费者对安全性的需求和支付意愿,和食品厂商对安全性的供给与投入意愿。 实际上,同步发生的不止这三个事件链,还有收入的提高,食品工业的技术和工艺变化,工业制成品对传统工艺和厨房原料的替代,读者/观众对食品丑闻的兴趣增长,传播环境的改变,等等。 而同时,由于监管强化,本来可能发生的事件链却没有出现,比如食品工业自律标准的进步,以及这些标准在诉讼和判决中被反复援引,围绕食品安全风险的法庭作证,等等。 假如没有FDA,会不会出现一个职能相当的私人组织?任何不贴上它的认证标签的大公司都难以在市场立足?假如今天把FDA私有化,会有多少大公司宣布不再遵循其标准?这些都需要严格控制无关变量的对照分析才能回答,不是观察食品安全进步就能得出结论的。 简单的说,你需要证明,从上述事件链中仅仅剔除监管,加上因为无监管而发生的事情链,食品安全会恶化多少?将给多少人的健康造成伤害?而同时监管所剥夺的福利与之相比是多么微不足道?
专利权制度的改良方案

今天大河马的博客Solidot都提到了Jonathan Corbet那篇关于软件专利权的文章,对他们的看法我深有同感。

专利权或许曾起过正面作用(所激励的创新多于所压制的创新),未可知,但软件专利显然已成大害虫,严重困扰了产业健康发展。

专利这种产权形式的致命缺陷,和象征性占座一样,虽然形式上也是先来先得,但占有成本太低,只是在行为空间里划出边界,但并未实际占有,即,并未真正实施边界内的那些行为,成本太低就鼓励大家不负责任的随意圈占,但占了茅坑又不拉屎,别人想拉又漫天要价。

对此问题,2006年时曾和zhangiii总讨论过,当时讨论的焦点是如何约束专利持有人不漫天要价,iii总提出了一个很好的想法(不知记忆(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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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大河马的博客Solidot都提到了[[Jonathan Corbet]]那篇关于软件专利权的文章,对他们的看法我深有同感。 专利权或许曾起过正面作用(所激励的创新多于所压制的创新),未可知,但软件专利显然已成大害虫,严重困扰了产业健康发展。 专利这种产权形式的致命缺陷,和象征性占座一样,虽然形式上也是先来先得,但占有成本太低,只是在行为空间里划出边界,但并未实际占有,即,并未真正实施边界内的那些行为,成本太低就鼓励大家不负责任的随意圈占,但占了茅坑又不拉屎,别人想拉又漫天要价。 对此问题,2006年时曾和zhangiii总讨论过,当时讨论的焦点是如何约束专利持有人不漫天要价,iii总提出了一个很好的想法(不知记忆是否准确):不妨让专利注册者自己为专利标价,这个价格将成为他未来可能获得的赔偿的上限,同时也是政府征收财产税的基数。 今天又想了一下,觉得这个方案还可以改进,要点如下: 1)注册者自己为专利标价,标价分两部分:最大授权份数(N)和每份授权单价(P),同时说明每份授权的内容(比如,可以是每件产品、每年/每月/每天的使用权,等等); 2)持有人每年可对N和P作一次修正; 2)当售出授权数为零时,持有人每年可对N和P作一次修正;(28日修改) 3)专利持有人须每年为专利按标价和固定税率(R)缴纳的印花税,税额=N*P*R,税款注入一个创新基金(F); 4)当有人向持有人购买授权时,专利局从F中向购买者支付补贴每份P*R,假如售价有折扣,补贴同样折扣; 5)当有人在诉讼中被判侵权时,每份侵权赔偿P,其中P*R由专利局从F中代付; 6)当售出的授权数(包括诉讼中被判的份数)达到N时,专利自动作废; 这样,假如没人向你买授权,你就等于是在赞助别人去买另一个别人的专利授权,激励问题解决了。
饭文#R3: 监管重典能否带来食品安全?

监管重典能否带来食品安全?
辉格
2011年4月26日

食品安全话题俨然已成“月经帖”,上月主角是双汇,瘦肉精事件后双汇市值已跌掉近30%,不知蒙牛会不会成为本月主角;面对汹涌舆情,国务院近日下达了《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并责成卫生部制定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国家标准,有媒体也在呼唤用“监管重典”来保障食品安全。

那么,更严格的标准、更严厉的监管,真的能带来食品安全吗?事实上,我们并不缺少标准和法规,相反,制定规章和设立衙门历来是我们最擅长的事情,十几年来这些规章涌现的速度远非雨后春笋所能形容,监管和稽查队伍之规模也远非FDA所能比肩,我(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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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重典能否带来食品安全? 辉格 2011年4月26日 食品安全话题俨然已成“月经帖”,上月主角是双汇,瘦肉精事件后双汇市值已跌掉近30%,不知蒙牛会不会成为本月主角;面对汹涌舆情,国务院近日下达了《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并责成卫生部制定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国家标准,有媒体也在呼唤用“监管重典”来保障食品安全。 那么,更严格的标准、更严厉的监管,真的能带来食品安全吗?事实上,我们并不缺少标准和法规,相反,制定规章和设立衙门历来是我们最擅长的事情,十几年来这些规章涌现的速度远非雨后春笋所能形容,监管和稽查队伍之规模也远非FDA所能比肩,我们每个小饭馆都要办卫生许可证,每位厨师都要健康证,但这些管用吗? 通过行政管制来改进产品质量和安全性,是一条错误的道路;除了少数极端情形之外,食品质量和安全是高度主观和个人的事情,任何食品多少都有健康风险,每个人对这些风险都有不同的反应,取决于他对特定风险的成本考虑。 避免风险的代价有两方面:一是放弃享受美味的机会,比如因为担心亚硝酸盐致癌而放弃对腌肉和咸鱼嗜好,或者放弃传统,许多传统食品制作方法都有不小的安全风险,许多人将这些传统视为其文化和生活方式的重要部分,放弃它们是很高的代价。 其二是更高的食品价格,许多人知道他们的食品不安全,但经过价格比较和预算权衡还是选择了它们,这也是为何国内乳制品企业早已声名扫地,市场份额却依然居高不下的原因所在,这清楚的表明了消费者为更高一点的安全性所愿意支付的代价是有限的。 每个人对于具体的安全风险有多担忧、愿意付出多少代价去避免,每项安全措施给每个厂商带来多少成本、能由此换来多少收益,这些都是高度分散的私人知识和局部知识,是无法被汇集和集中处理的,只能在市场交易中经由价格信号和信誉机制而得到表达。 然而,在管制制度下,所有这些个体差异和分散知识都被无视了,由于监管者负上了道德责任,总是倾向于将标准制订的尽可能严格,任何被医学证据证明或怀疑可能造成损害的食品将一律被禁止,这样,那些愿意承担风险的人原本可以从消费这些食品中获得的福利便被剥夺了。 剥夺的规模取决于自愿选择标准低于监管标准的幅度和人口比例,显然,收入越低,自我标准越低,假如我们执行与美国相同的标准,这个比例就会非常高,而实际上,我们许多标准已经高过FDA了。 由于管制大规模压制了通过自愿交易增进福利的机会,它总是面临着众多潜在交易者突破其限制的努力,这便给其执行者带来了大量寻租机会,已成为腐蚀行政机关和司法系统的主要力量,也消磨着公众对政府和法律的信心。 更糟糕的情况是,当管制严厉到整个商业模式变得不可行,即,假如严格执行,会将成本抬高到大部分消费者不愿购买的程度,而同时行政机构又缺乏廉洁约束,企业要在行业中生存下去,就只能选择行贿,这正是我们在许多行业所见到的情形。 行贿的代价主要不是增加了负担,假如行贿是行业生存的必要条件,其成本倒反不是问题,因为你的同行们也有同样的负担,只要你的负担不比一般水平高,就不会成为竞争劣势,真正的危险在于,行贿会让企业丧失安全感和独立性。 有句俗话说,陪领导做一百件好事不如陪领导做一件坏事,类似的,行贿所留下的污点,给官僚系统留下了随时摆布企业的把柄,迫使后者不得不与受贿官员组成密切的进退同盟,最终使企业陷入浑浊不堪、迷雾重重、充满陷阱的政治和裙带网络。 这是一种反向捕获,在行政廉洁有保障的条件下,通常是监管机构被利益集团或公共舆论所捕获,偏离其监管宗旨,而在官势强大且缺乏廉洁的地方,则是企业被官僚系统捕获;这不仅会扭曲企业的激励机制,也腐蚀了组织文化,而身陷如此朝不保夕的环境之中,难免会让经营策略日益滑向机会主义。 食品安全的未来,只能寄望于法治的进步、市场信誉机制的进化、安全知识的普及和消费者安全偏好的提升;监管机构应将其职能限于必要的部分,强制性规范应限于那些绝大部分人知晓后都不会接受的原料和工艺,或者信誉机制尚无法避免的公共危险,比如剧毒化学品和高放射性物质的控制。
[新书预告]自私的皮球:新闻故事背后的商业逻辑

蒙各位厚爱,多次垂问出书事宜,现在事情已定下来,索性做个广告,也为将来推销预热。

赶在纸质书时代行将落幕之前,大费周章把文字印到纸上,多少有点讽刺,不过我还是为此找到了一些理由:

对自己:
1)可以带来些新读者;
2)回顾整理一下自己的思考过程,找找毛病,理理收获;
3)体验一下写一部“需要说服别人掏钱买”的作品会有什么不同;
4)为自己增加一个称呼,下次有人问“辉格是谁啊”时,就可以答:喏,就是那本《自私的皮球》的作者啊。

全书分6个部分,共22章111篇,大部分是经济和产业话(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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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各位厚爱,多次垂问出书事宜,现在事情已定下来,索性做个广告,也为将来推销预热。 赶在纸质书时代行将落幕之前,大费周章把文字印到纸上,多少有点讽刺,不过我还是为此找到了一些理由: 对自己: 1)可以带来些新读者; 2)回顾整理一下自己的思考过程,找找毛病,理理收获; 3)体验一下写一部“需要说服别人掏钱买”的作品会有什么不同; 4)为自己增加一个称呼,下次有人问“辉格是谁啊”时,就可以答:喏,就是那本《自私的皮球》的作者啊。 全书分6个部分,共22章111篇,大部分是经济和产业话题上的饭文,社会、政治和法律话题收录较少,每章一个主题,每篇有一个几百字的后记,每章、每部分、全书分别有一篇导言。 对读者,下面这些或许是你愿意掏钱买这本书的理由: 1)经过筛选和结构化编排,并加上注释、后记、导言之后,可以提供比博客更流畅的阅读体验和上下文背景;特别是新读者,可以很快了解我的思想背景; 2)大约1/4到1/3的内容是博客上未曾发表的,除上述后记与导言外,最后两章将收录几篇专为此书写的新文章; 3)除了可以拿在手里看,也更方便向人推荐,假如值得推荐的话; 4)另外,唯一可以吹嘘一下的是:出版商属国内一流,制作和印刷质量应该会有保证。 顺利的话,第四季度可以上市。
为何钟表首先出现在西欧而非中国?

昨天在豆瓣上看到一个有趣的话题,赵行德同学对钟表首先出现在西欧而非中国提出了他的解释,原文较长,大致意思是:航海定位需要推动了天文学研究,而天文观测需要精确计时,于是大航海的强烈需求最终推动了钟表技术的进步。

这个说法有点道理,但我不大同意。

我对钟表技术发展所知不多,主要得自丹尼尔·布尔斯廷(Daniel J. Boorstin)在《发现者》(The Discoverers)中的介绍,他花了两编六章的篇幅叙述了计时技术的历史,如此不吝篇幅,有两个原因,1)在人类认识世界的历史(这是该书主题)上,时间观念的演变是一个重要方面,2)(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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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豆瓣上看到一个有趣的话题,赵行德同学对钟表首先出现在西欧而非中国提出了他的解释,原文较长,大致意思是:航海定位需要推动了天文学研究,而天文观测需要精确计时,于是大航海的强烈需求最终推动了钟表技术的进步。 这个说法有点道理,但我不大同意。 我对钟表技术发展所知不多,主要得自丹尼尔·布尔斯廷([[Daniel J. Boorstin]])在《发现者》([[The Discoverers]])中的介绍,他花了两编六章的篇幅叙述了计时技术的历史,如此不吝篇幅,有两个原因,1)在人类认识世界的历史(这是该书主题)上,时间观念的演变是一个重要方面,2)钟表是最早的被产业化的机器,被他称为“机器之母”,许多机械原理和技巧都可以追溯到钟表,因而在技术和产业史上具有独特地位。 以我了解的情况,我觉得,计时技术的飞跃之发生在西欧而非其他地方,可用如下逻辑链说明: 1)钟表技术飞跃是因为存在规模化需求; 2)规模化需求来自当时大量涌现的商业市镇; 3)市镇之所以能对钟表形成有效需求,是因为它们具备为市民提供公共服务的制度条件,相比之下,中国城镇缺乏这些条件; 4)这些制度条件包括教会、行会和商人自治政府; 5)规模化需求使得钟表制造成为一个成规模的产业,从而为专业化和分工创造了条件; 6)专业化和分工最终导致了创新浪潮和技术进步; 假如只有天文观测需求,需求规模很小,只能支持非专业的孤立建造,无法产业化。 更重要的是,天文观测需求不构成重要的东西差异,中国历代王朝都有强大的激励制订精确历法,也投入了许多资源,积累了不少知识和专家,但并未导致钟表业的产生和计时技术的飞跃,所以我不能赞同赵行德同学的解释,当然,我的替代解释也只是很没把握的推测。  
饭文#R2: 企业如何防控商业贿赂?

企业如何防控商业贿赂?
辉格
2011年4月21日

近日,三一重工被揭发举报出大量商业贿赂行为,尽管真实性还有待核实,但举报内容翔实生动,让人很难相信是假造的;投资者也立即做出了反应,由于担心丑闻会影响其未来一段时间内的竞标地位,三一股价大幅下降。

说起来,三一只是被抓拍并揭发了的倒霉蛋而已,大概没人会怀疑,类似被举报的贿赂行为,在国内商业环境中是极为普遍的现象;当然,如果采购方是政府机构或国企,那么收受的就是行政贿赂,但即便排除这些情况,非国营企业在工程发包和采购上的贿赂现象也随处可见,也对许多企业构成了严重的困扰。

任何贿赂的前提是存在委(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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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防控商业贿赂? 辉格 2011年4月21日 近日,三一重工被揭发举报出大量商业贿赂行为,尽管真实性还有待核实,但举报内容翔实生动,让人很难相信是假造的;投资者也立即做出了反应,由于担心丑闻会影响其未来一段时间内的竞标地位,三一股价大幅下降。 说起来,三一只是被抓拍并揭发了的倒霉蛋而已,大概没人会怀疑,类似被举报的贿赂行为,在国内商业环境中是极为普遍的现象;当然,如果采购方是政府机构或国企,那么收受的就是行政贿赂,但即便排除这些情况,非国营企业在工程发包和采购上的贿赂现象也随处可见,也对许多企业构成了严重的困扰。 任何贿赂的前提是存在委托-代理关系,而委托人之所以要将发包和采购事务委托给代理人,是因为后者拥有某些独特的信息资源来判断供应商的能力和商品的质量,比如专业知识、对技术和质量的判断力、对供应商背景和信誉的熟知、与供应商的交往和谈判经验,等等,所以,他们从交易过程中获取的报酬,可以视为这些资源的租金收入。 所以,对于委托人来说,代理人拿钱并不是问题;问题在于:首先,代理人从供应商处拿钱,是否违背了他们之间的委托-代理责任,假如委托或雇佣契约明文或默示的禁止了这种取酬方式,那就构成了欺诈;其次,假如契约并不禁止,那么,这种由供应方支付代理报酬的交易安排,在成本/收益上是不是有利?最后,无论由哪方直接支付,委托人都会负担代理成本,那么这一成本的大小是否物有所值? 契约责任并不是千篇一律或一目了然的,许多企业都默许采购者收取回扣,委托代理双方对此心照不宣,雇主还常常会依他对回扣收入的猜测而压低薪酬,对这种情况,既然双方愿意,法律没有必要加以干预。 由供方支付代理报酬,未必不是有效率的安排,假如委托人有一个大致可信的市价可作参考,并且他自己无论以何种方式去采购都不会得到低太多的价格,而代理人却可以依靠自己独特的信息优势和谈判技巧去挤压供方价格,那么,何不用这份收入去激励他尽最大的努力,同时又为自己节省一笔代理佣金呢? 这样的优势有许多,比如对短期行情波动的了解,对特定供应商进货价格、库存压力和营销政策等议价条件的洞察,对本地行业竞争格局的把握,等等;假如由委托方支付报酬,这些资源该如何定价是个困难的问题,实际做法通常只能是固定薪酬,可是,只拿固定薪酬而没有回扣收入的代理人,就会缺乏足够的激励去取得这些资源,并将其充分运用于价格谈判之中。 对于委托人,重要的是要防止代理人为拿回扣而降低质量和风险标准,或让自己付出远高于市场水平的价格;当然,在契约里禁止回扣是一种防范手段,但经验表明,仅有契约约束是远远不够的,对于敏感的工程和采购业务,企业需要建立风险控制机制,而许多时候,假如机制能起作用,拿不拿回扣倒并不重要。 首要的原则是要保持信息和咨询来源的多元化,并且这些来源之间应保持充分隔离,假如你要打听某件商品的质量和价格,多问几家是容易想到的好做法,但如果你把能提供信息和意见的人聚在一起讨论,或让他们知道各自都在为你提供意见,则是很愚蠢的做法,却也十分常见。 好的做法是,让代理人知道你有替代意见来源,但又不知道他们是谁,同时,为了保证参照意见的严肃性,最好偶尔把任务真的转交给他:好,就按你说的情况,给你5%佣金帮我买一套来;假如他打退堂鼓,你就知道他只是个夸夸其谈者了。 第二个原则是,要把决策权放到该放的位置上,那些善于捣浆糊的代理人,常用的伎俩是,一面给供应商留下他能影响决定的印象,一面哄骗老板相信真正的采购决定是老板自己做出的,而实际上,他们精心安排的信息条件和选择空间早就决定了老板的选择,结果是,他们既捞到了油水,有卸下了许多本应承担的责任。 许多老板容易上这种当,其中有过度自信和权力欲的因素,但更重要的原因是在权力责任分配上奉行了错误的原则,错误的认为利益出入越大的决定,就越要放到高层来做,而实际上,决策的位置总是与知识和判断力相对应,作为老板,在不具备相关经验和判断力的事情上,永远不要相信自己真的做了决策,你要么被决策了,要么只是掷了个骰子而已。 或许有人会问,有些决定重要到性命攸关,放在下面岂不很危险?没错,确实很危险,但那是你活该,假如按上述原则分配下来,发现致命责任落在下层,那是你企业开错了,谁让你不掌握对一个企业性命攸关的知识还要做这种企业的老板?这种情况下,唯一安全的做法是把这块业务分割出去,让企业的生命不再依赖于它。
饭文#R1: 从猫狗党看博爱和福利主义

从猫狗党看博爱和福利主义
辉格
2011年4月19日

最近,一群动物保护者又完成了一项震惊世人的壮举,经过极具效率的侦查、联络、召集和跟踪,在高速公路上成功拦截了一辆长途贩运犬只的大货车,并在长时间僵持和谈判之后,以大约200元一条的价格买下了这500多条狗;令人称奇的是,这一声势浩大、众目睽睽的行动,居然躲过了交警的处罚,足见其组织能量之大。

喜爱动物,特别是喜爱猫狗马兔猴等其形象已深植于我们文化的动物,是许多甚或多数人都会有的情感,也因此,许多人会在家里豢养宠物,但是,他们中很少有人会成为上面看到的那种动物保护者,这并不是因(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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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猫狗党看博爱和福利主义 辉格 2011年4月19日 最近,一群动物保护者又完成了一项震惊世人的壮举,经过极具效率的侦查、联络、召集和跟踪,在高速公路上成功拦截了一辆长途贩运犬只的大货车,并在长时间僵持和谈判之后,以大约200元一条的价格买下了这500多条狗;令人称奇的是,这一声势浩大、众目睽睽的行动,居然躲过了交警的处罚,足见其组织能量之大。 喜爱动物,特别是喜爱猫狗马兔猴等其形象已深植于我们文化的动物,是许多甚或多数人都会有的情感,也因此,许多人会在家里豢养宠物,但是,他们中很少有人会成为上面看到的那种动物保护者,这并不是因为后者对动物的喜爱更加强烈,实际上,驱动他们去拦截运犬车的,是另一种十分不同的情感;这一判断或许有违直觉,但仔细分析一下就能看出两者的差别。 我们普通人爱狗,爱的是特定而具体的狗,它有一个名字,它和我在一起是出于特殊的机缘,我们之间有着独一无二的关系和经历,提起它时,我想到的是它在某片林子里撒欢的样子,和它舔我手掌时的感觉;所有这些,都是非常具体而专属的,这种爱是专爱,或者偏爱,我会爱自己的、朋友的、甚至邻居的狗,而一条陌生而讨厌的狗来纠缠和当道时,我会一脚踹开。 然而,动物保护者的爱,已从专爱演变成了对狗这个类别和整体的爱,那是一种抽象和泛化了的博爱;专爱者会因自己的狗痛的嗷嗷直叫而心生怜悯与痛苦,而博爱者则无须这样的感官刺激,他们只需要想象世上还有任何一条狗在受苦挨饿,便足以激发起悲悯之情,佛教徒说的大慈大悲,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许多人都觉得宰杀猫狗的场面是残酷的,心生厌恶,不忍目睹,避之唯恐不及,对肮脏邋遢、浑身是病、常常肢体残缺的流浪狗,也是如此,但博爱者却会四处寻找这样的场面并施加干预,显然,他们的抽象情感已强烈到足以压倒具体的情感了,这也印证了这两种情感是如何的不同。 情感从具体到抽象,在有些人看来,是自然而顺理成章的发展,历史上也屡见不鲜,从佛教的大慈大悲,基督教的普世主义,到近代慈善运动,乃至现代福利主义;但依我看,这是个很大的跳跃,不仅两者引出的行动十分不同,其现实意义更是有着根本的差别;博爱本身无可厚非,但它们的宣扬者们,却总是用生动具体的场面,来说服人们接受抽象而飘渺的情感,这样做其实是在误导。 关爱和帮助某个或某些具体的个体,和帮助一个整体,是两码事,你可以帮助某支球队提高成绩,但不可能帮助所有球队同时提高成绩,因为正如韩乔生定律所指出,踢球是一种零和博弈,有人赢得多必定有人输得多;当然,生活并不总是零和游戏,但只要资源是有限的,竞争总会存在,帮助某些人就会伤害另一些。 要在整体上改善动物的处境,只有两个手段:将资源从其他用途上转移给它们,或者通过改进市场分工与合作提高资源使用效率,而这些都不是对改善个体处境手段的简单复制;然而,动物保护者通常认识不到这一差异,他们常以为,只要像对待自家宠物那样对待每一只猫狗,世界便美好了。 他们没有看到的是,多一份猫狗粮,就少一份禽畜饲料,多一群猫,就少一大批野鸟,而即便付出了这些代价,猫狗作为整体的处境却未见改善,很可能还恶化了,如今泛滥于城市和社区的流浪猫狗,不是吃狗肉者吃出来的,而是动物保护者喂出来的,这些爱心人士付出的热心和精力,并不能改善猫狗的处境,而只会增加其数量。 无论你有多少爱心,都无法抗拒马尔萨斯原理,最终,当你再也照顾不了那么多流浪猫,而你的邻居们也无法再忍受猫狗充斥的家园时,你就只能承受眼看它们挨饿的痛苦了,或者,你只能推动动物保护团体对全体猫狗实施计划生育,而此时,你就不再是宠物爱好者,而变成猫狗们手握生杀大权的上帝了。 在人类社会,一场由类似的博爱情怀所驱动的福利主义实验也正在许多国家展开,而流浪猫的例子告诉我们,在马尔萨斯原理的作用下,福利主义长期发展的现实后果,必定要求一个掌管资源分配大权并实施计划生育的中央权威。
权利、自由与自由主义

感觉上一篇说的不太清楚,虽说谈论主义是件乏味的事情,不过既然到这份上了,还是再理理清楚。

为什么自由不仅仅是权利?

说自由主义之前,先说什么是自由。

自由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就像哈耶克说的,是免于强制,无疑,这里有个限定条件:权利边界之内免于强制。

那么,权利是什么?是法律规则所划定的行为边界。法律哪里来?如之前说过的,是博弈过程中所产生的集体信念,它既是均衡的结果,也是维持均衡的条件(从进化的观点看,这不是循环定义,正如蛋和鸡不构成循环)。

假如只有这一层意思,那自由便等同于权利,而社会的自由状态便等同于法治,可是,我们可以想象到的法治社会,却可以是很不“自由”的,比如,某种极端禁欲主义社会,或某种行会式权利盛行的社会,或某种极端身份等级制社会,行为边界可能是很清楚的,但边界(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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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上一篇说的不太清楚,虽说谈论主义是件乏味的事情,不过既然到这份上了,还是再理理清楚。 为什么自由不仅仅是权利? 说自由主义之前,先说什么是自由。 自由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就像哈耶克说的,是免于强制,无疑,这里有个限定条件:权利边界之内免于强制。 那么,权利是什么?是法律规则所划定的行为边界。法律哪里来?如之前说过的,是博弈过程中所产生的集体信念,它既是均衡的结果,也是维持均衡的条件(从进化的观点看,这不是循环定义,正如蛋和鸡不构成循环)。 假如只有这一层意思,那自由便等同于权利,而社会的自由状态便等同于法治,可是,我们可以想象到的法治社会,却可以是很不“自由”的,比如,某种极端禁欲主义社会,或某种行会式权利盛行的社会,或某种极端身份等级制社会,行为边界可能是很清楚的,但边界内可以作出的行为却很少,或者说,行为空间很小;并且,这样的均衡的确可能存在。 所以,为了让这个词汇不与其自然语义完全脱离,我给它加上第二层含义:行为空间最大化,体现在法律上,就是宽容原则;这样,当我们比较两个法治社会,或两种都有法律保障的权利分布状态时,就可以说,哪一个是更自由的;不难发现,既然涉及“最大化”,必定需要引入某种客观标准。 几种不同的自由主义 在上一篇里,我列举了对自由制度的三种信念,这是为了区分不同的“主义”,但我确实不知道,该把“自由主义”这个帽子套在其中哪个头上算比较合适。 这些主义的共同点是,都赞同自由制度,但出于不同的理由: 1)因为它所保障的那些权利本身很重要,比如人身、财产、言论自由等; 2)因为它比其它制度更可能导致某种(对我来说)可欲的状态,比如发达、繁荣而富裕的社会; 3)假如人们能预见到(2),他们多半也会同意那种状态是可欲的。 前面我说,我同时持有三个信念,后来想了一下这不太准确,其实我只对前两条比较肯定,第三条只在部分情况下肯定,即,在多数时候,当我论证自由制度为何可取时,我是学哈耶克的样,用后退到底的方式:如果这样这样,你们会发现情况将变成那样那样,而那是几乎所有人都会认为是更糟的情况。 但在有些事情上,我会前进到第二条,改用这样的方式:如果这样这样,情况会变成那样那样,我可不喜欢那样;甚至前进到第一条:不管后果是什么,我可不想失去这些权利。 小橘子眼神很好,计划生育就是个显著的例子,我的确相信,计划生育的长期后果在多数人眼里将是可欲的(尽管也有些很糟糕的中短期后果),但我仍然反对计划生育,这与我通常所用的反对方式,确实不同。
饭文#R0: 制度变革不是调鸡尾酒

制度变革不是调鸡尾酒
辉格
2011年4月18日

近日,秦晖教授在接受网易《意见中国》栏目专访时,再次阐述了他十年来不断鼓吹的“共同底线”理论,所谓共同底线的意思是:右派要自由,左派要社会福利,尽管理论上两者存在冲突,可既然中国的现实是,自由比左派视为福利国家典范的瑞典还少,而社会福利比右派的典范美国还少,所以现阶段左右双方很容易找到一条共同底线。

用秦晖的话说:“我们的福利不能低到连美国人都不能容忍的地步;我们的自由也不能低到连瑞典人都不能容忍的地步”,因而在到达共同底线之前,左右不妨各自争取福利和自由,即他常说的“左手争福利,右手争自由”(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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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变革不是调鸡尾酒 辉格 2011年4月18日 近日,秦晖教授在接受网易《意见中国》栏目专访时,再次阐述了他十年来不断鼓吹的“共同底线”理论,所谓共同底线的意思是:右派要自由,左派要社会福利,尽管理论上两者存在冲突,可既然中国的现实是,自由比左派视为福利国家典范的瑞典还少,而社会福利比右派的典范美国还少,所以现阶段左右双方很容易找到一条共同底线。 用秦晖的话说:“我们的福利不能低到连美国人都不能容忍的地步;我们的自由也不能低到连瑞典人都不能容忍的地步”,因而在到达共同底线之前,左右不妨各自争取福利和自由,即他常说的“左手争福利,右手争自由”,争议大可留给未来。 对于制度变革的方向和公共政策的重点,从新世纪初起,学界和舆论便开始了分化和对立,伴随着近年来的一系列政策转向,从最低工资、新劳动法、工会地位、医疗体制、个人所得税和保障房,争议也日趋激烈。 共同底线理论看似中肯平执,实则不得要领,制度变革不是做算术,从左到右画出坐标系,选定区间直奔而去,制度建设也不是调鸡尾酒,自由是苏打水,福利是蜂蜜,反正眼下两样都不够,就别争多争少,都往里加就是了。 相反,制度演变是一件高度路径依赖的事情,假如非要找个简单类比,它倒更像做菜,炖排骨早加盐和晚加盐效果截然不同,炒完菜撒点葱花和把葱花与主料一起炒根本就是两码事,同样,在不同的法治和宪政条件下引入福利制度,后果也将完全不同。 在大部分资源被权力所控制,且这一权力不受宪法制约之时,对社会福利的集体呼唤、对再分配的舆论压力,只会转变为权力集中和垄断更多资源的动力,为打击和排挤脆弱的私人资本创造舆论合法性,而被集中起来的资源却绝不会落到这些呼唤者们希望帮助的穷人手里,这些,正是在过去几年展现在我们眼前的情景。 退一万步,就算这些福利果真到了穷人手里,他们果真有了医疗保障,果真住进了保障房,这一结果是健康而可取的吗?它会铺出一条通往现代法治社会的康庄大道吗?不,这只会把我们在制度困境中锁的更深;如此得来的福利,并非贫穷阶层经由社会议价机制竞争到的结果,更缺乏制度化的保障,它只是来自权力的、随时可以撤回的赏赐,而它的获益者,势将成为拱卫现有体制、阻挠未来变革的组织力量。 帝国宫廷里的太监宫女、罗马贵族家庭的专业奴隶,都曾享有很好的福利,然而,吃香喝辣的太监还是太监,穿金戴银的奴隶仍是奴隶,来自赏赐而非制度地位的福利永远不会带给他们自由,只能让他们更死心塌地甘愿为奴;在市场制度远未建成之际,引入福利制度的效果,就是把大量人口和资源重新推入计划性分配体系。 目前的状况下,假如福利主义和市场主义有什么共识的话,那就是制约权力和推动法治,实际上,这一共识的空间极为广阔,生活中触目可及的几乎每一件损害穷人福利的事情,也同时都映衬着市场制度的残缺。 假如穷人不再因身份而被随意驱逐、监禁和遣送,欠薪和工伤案件被公正受理,小本经营不再受困于繁杂手续和沉重税费,摊位不再被城管随意掀翻,房屋不会被强拆,被欺诈和侵夺时有地方申冤,蔬菜不因高昂的垄断油价和买路费烂在地里,土地和房产有机会成为金融资本,有更多的私人资本来竞争购买他们的劳动,任何一项变化都将大幅改善他们的处境,而这些也正是市场制度建设的要义。 三十年来,正是面向市场的制度变革在不断改善穷人的福利,不是通过福利赏赐,而是还给他们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变革远未完成,许多权利还缺乏制度保障,多数资源仍被少数权贵所掌握,但现在,这一进程正在逆转,而推动这一逆转的各股力量中,有着福利主义者的一份功劳。 福利主义并不能带来真正的福利,在有了法治和宪政的社会,它是麻醉剂,用来安抚贫富差距给穷人带来的不公感、给富人带来的负罪感和给利益集团带来的再分配冲动,是富裕社会在一定限度内能够负担的奢侈品,而在尚无法治和宪政的社会,它是毒药,将资源竞争从市场交易引向政治斗争,将稚嫩脆弱的市场制度扼杀于摇篮,它也是胶水,用来强固权力和基于权力的分配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