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发表的文章(55)

人为掘洼地

【2022-04-12】

@whigzhou: 感觉当前企业界的Woke风可能会在不久的未来为积极投资者创造一些机会,这几年Woke分子在诸如吉列、维多利亚秘密,迪斯尼这些公司闹的割命,很明显会大幅贬损公司的品牌价值,

我原本以为,这些事情主要是因为管理层被公司内的Woke员工(特别是DEI部门)绑架的结果,最近听说其实很多大股东也在背后推动,这些大股东之所以表现的好像跟自己的钱过不去,是因为他们投的其实不是自己的钱,很多是像退休基金之类的机构,玩的是别人的钱(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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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2】 @whigzhou: 感觉当前企业界的Woke风可能会在不久的未来为积极投资者创造一些机会,这几年Woke分子在诸如吉列、维多利亚秘密,迪斯尼这些公司闹的割命,很明显会大幅贬损公司的品牌价值, 我原本以为,这些事情主要是因为管理层被公司内的Woke员工(特别是DEI部门)绑架的结果,最近听说其实很多大股东也在背后推动,这些大股东之所以表现的好像跟自己的钱过不去,是因为他们投的其实不是自己的钱,很多是像退休基金之类的机构,玩的是别人的钱,也就难怪, 当这些公司的价值被Woke损到一定程度时,可能就会被积极投资者盯上,杠杆控股,把整个DEI部门开掉,清扫Woke帮的乌烟瘴气,等股价回升后再卖掉, 正常情况下,市场留给积极投资者的机会其实并不多,可是像Woke这种人为掘洼地的情况,我看还真是个机会, 【2022-11-20】 等 Elon 尝到鲜之后,说不定会有更多投资者跟风~
上帝的新牧场#7:扩张与征服

上帝的新牧场#7:扩张与征服
辉格
2018年12月24日

设想你正在一块上亿像素分辨率的大屏幕前观看这样一部动画:背景是整个地球表面,其上散布着一些小点,每个点代表一个数十上百人的小群体,点与点的不同颜色显示了其文化差异,每一秒的画面代表了现实中的一年,时长72小时的动画将演示人类最近26万年的历史(这相当于或略长于现代智人的全部历史)。

前68个小时会无聊到让你发疯,画面几乎是静止的,你必须凑的很近才能看出多数小点在小幅抖动,你也必须长时间紧盯着特定小点,才能察觉到,间或有些点消失了,有些移动了一段距离,另一些则分作两个,在来回凝视不同区域后,你或许发现其中某些区域似乎较为活跃,点的增殖较快,并且随着新生点的向外移动,逐渐而缓慢的,形成了一些纤细而断续的线条和树状分支,不同颜色的线条之间偶尔会有些交叉,但大致上它们是各自生长,自生自灭的,不过,所有这些洞见都是长时间耐心细致观察得到的事后之明,要真正获得直观的运动/生长感,你必须将播放速度调高至32倍或64倍。

直到第69小时,也就是气温正在回暖,冰川正在消退之际,画面才变得稍稍有趣起来,你发现,点的分布越来越密,以往的大块空白如今也都被点缀的五彩斑斓,在许多区域,密集分布的点不再抖动,而是开始相互挤撞;接着,在第70小时,令人惊奇的景象出现了,地中海东岸的一片小红点已变得如此密集,成了一块缓慢扩张的色斑,然后,逐渐的,这块鲜红色斑如同火山口涌出的灼热岩浆,开始向四处流动,向南流入尼罗河谷,向东流入伊朗高原和印度河谷,向北进入安纳托利亚沿岸低地并顺河谷向内渗透,它甚至漂过海洋,向塞浦路斯、希腊、意大利和伊比利亚跳跃前进;十几分钟后,两种不同颜色的灼热岩浆也开始在黄河河谷和长江河谷流动。

第71小时之初,你从教科书上了解的那些古文明区域,都已被成片的大块岩浆覆盖,呈现出你已熟知的格局,然而半小时后,景象再次改观,黑海北岸庞蒂克大草原(Pontic steppe)的一团蓝色岩浆似乎被突然加热,开始猛烈的向外泼溅,此前70个半小时里那一慢吞吞的进程就像被一阵激扬的鼓点猛然惊醒,突然喧闹起来。

最后90分钟的场面大致可如此描绘:世界就像一口巨大的平底锅,主要空间都被大块大块挤在一起的单色浓厚粘稠油状物所占据,因为足够粘稠,各团块之间虽有推挤渗透,却不会交融混合,又因为加热极不均匀,每隔几分钟其中一块就会沸腾爆炸,喷涌泼溅成一大片单色块,淹没、打乱或融化周边众多团块,当然,单色性是暂时的,随着时间推移,团块的各局部会形成色差,但同源性依然清晰可辨,一次次的喷涌逐渐将一些古老团块的残余碎片推挤到高山丛林等边缘夹缝地带,形成若干像高加索、比利牛斯、喜马拉雅、赞米亚这样文化极为混杂的马赛克区,而多数地区则被近乎单色的大板块所占据。

对生活于其中的绝大多数人,最后几小时的世界与此前历史最大不同在于:四周都已住满了人,任何迁移扩张都须穿越他人的地盘,而他们是不会轻易答应的,世界已变得如此粘稠,人类流动的主要障碍不再是生态,而是其他人类,流动仍将继续,但会以更激烈的方式发生,一些群体凭借武力优势侵入其他群体的地盘,成了文化屏障被打破的最常见形式,不过,这些同被“征服”一词所涵盖的活动,其实性质迥异,其社会与文化后果也截然不同。

拓殖

定居农业大幅提升了单位土地可能供养的人口,据测算,最初转向农业的那些群体,对农作物的依赖率每提高10个百分点,人口规模即可扩大一半,[1] 这意味着当一个地区完成向农耕的转变之后,其人口密度可提高两个数量级,这还只是早期粗放农业的效果,此后,当灌溉,重犁,施肥,轮作,复种,育种等农业技术陆续发展后,人口密度还可再提高一两个数量级。[2]

而且定居者更有能力建立大型组织,从而将人口规模转变成战斗力,因为:1)高人口密度意味着有效联络范围内(比如一天步行距离内)有更多人可供组织动员,2)定居者有着更长期稳定的相邻关系,因而更容易维持联盟,3)定居者更有可能通过财富积累而拉开权势差距,而后者是形成支配-从属结构的重要条件,4)在定居社会,从属者更不可能逃离支配者,因而支配结构一旦建立,会更牢固,更有效组织起集体行动。

基于这些优势,当定居农耕者因人口增长而侵入狩猎采集者的地盘时,后者是很难抵挡的,他们要么退向非宜耕地带,但那会加剧与当地原有采猎者的冲突,而且随着土地开垦的加深,可供退避的空间会越来越小,要么效仿入侵者,向定居农耕转变,并像他们一样努力组织更大规模的社会,以增强其抵抗入侵的能力。

可是通过模仿完成转变并不容易,农耕涉及大量显性和默会知识,不是通过口耳相传或外部观察就能学会的,农耕生产还需要一些初始资本,耕牛,犁具,容器,驼畜,脱粒和研磨设备,以及熬过第一个生产周期和初垦低产期所需食物储备,越是成熟的农业,知识和资本门槛越高,因而越难模仿。

不过,这些障碍多少还可通过劫掠和抓捕俘虏等办法加以克服,更难跨越的是心理和文化上的障碍;农耕是一种延迟回报型生产,当农民在田地里辛苦耕耘时,其劳动成果要过好几个月才能享受到,其间还有各种不确定因素,不像狩猎采集,成果当天即可享用,对于初垦土地,劳动投入的回报周期会更长,为遥远而不确定的回报而愿意在当下投入资源和付出汗水,是一种人类并非向来就有的独特心理素质,在人类此前的漫长历史上,从未经历过像农业这样的长周期生产。[3]

然后是文化障碍,农业生产的长周期性质,需要生产者在两个收获季之间保存粮食储备,并仔细控制其消耗速度以免在下次收获之前挨饿,这一看似简单的任务对采猎者却是个大挑战,首先,他很可能不会数数,更不会加减乘除,实际上多数采猎者的语言中甚至没有比三更大的数字,[4] 其次,在一个有着强烈食物分享传统的社会,保存任何食物储备都近乎不可能,甚至维持生产所必需的种子、种牛和奶牛都难以保存。[5]

为这些困难雪上添霜的是,留给采猎者完成转变的时间不多,当早期农民从其近东发源地向外扩张时,在平原地带的推进速度约为每年2-3公里,褶皱地带为每年0.4公里,[6] 这意味着,采猎者从感受到威胁,并有机会近距离接触和观察农耕生活,到其地盘被侵入之间,只有少则一两代多则三四代人的时间。

基于这些因素,那些未被农耕入侵者驱逐或消灭,而确实采纳了定居农业的采猎者,往往是在与入侵者建立的某种非对等关系中完成这一转型的,例如受雇替他们干活,建立依附性交换关系,或整个群体臣服于入侵者,甚至沦为奴隶,非洲班图农民向狩猎采集地区的扩张发生的较晚(若非19世纪被欧洲殖民者中断,会延续至今),因而为我们提供了一些直接的观察机会(见第3章)。

此类征服活动是小规模分散自发进行的,当一个农业社区土地日益紧缺时,某位富有进取心的人物便会出面招募一群开拓者,响应者往往是那些无望分得土地的年轻人,他们带上必需物资,去建立新据点,拓殖群体起初多半由男性组成,有了起色之后才从来源社区中娶来妻子,但也会从拓殖点周边获得女性。[7]

农业的初次扩张只是历史上许多次拓殖浪潮中的一波,此后每一轮重大技术或组织进步都伴随着新的拓殖运动,并将波及之处的人口密度推上一个新台阶,五六千年前以食奶畜牧替代食肉畜牧为代表的次生产品革命(secondary products revolution),[8] 铁器时代掌握重犁深耕技术的农民对欧洲黑土带的拓垦,[9] 掌握梯田灌溉技术的集约水稻种植者向山地游耕区或园艺农业区的推进,拥有湿地疏浚和地貌改造所需社会组织基础的农民对三角洲的开发, 标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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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的新牧场#7:扩张与征服 辉格 2018年12月24日 设想你正在一块上亿像素分辨率的大屏幕前观看这样一部动画:背景是整个地球表面,其上散布着一些小点,每个点代表一个数十上百人的小群体,点与点的不同颜色显示了其文化差异,每一秒的画面代表了现实中的一年,时长72小时的动画将演示人类最近26万年的历史(这相当于或略长于现代智人的全部历史)。 前68个小时会无聊到让你发疯,画面几乎是静止的,你必须凑的很近才能看出多数小点在小幅抖动,你也必须长时间紧盯着特定小点,才能察觉到,间或有些点消失了,有些移动了一段距离,另一些则分作两个,在来回凝视不同区域后,你或许发现其中某些区域似乎较为活跃,点的增殖较快,并且随着新生点的向外移动,逐渐而缓慢的,形成了一些纤细而断续的线条和树状分支,不同颜色的线条之间偶尔会有些交叉,但大致上它们是各自生长,自生自灭的,不过,所有这些洞见都是长时间耐心细致观察得到的事后之明,要真正获得直观的运动/生长感,你必须将播放速度调高至32倍或64倍。 直到第69小时,也就是气温正在回暖,冰川正在消退之际,画面才变得稍稍有趣起来,你发现,点的分布越来越密,以往的大块空白如今也都被点缀的五彩斑斓,在许多区域,密集分布的点不再抖动,而是开始相互挤撞;接着,在第70小时,令人惊奇的景象出现了,地中海东岸的一片小红点已变得如此密集,成了一块缓慢扩张的色斑,然后,逐渐的,这块鲜红色斑如同火山口涌出的灼热岩浆,开始向四处流动,向南流入尼罗河谷,向东流入伊朗高原和印度河谷,向北进入安纳托利亚沿岸低地并顺河谷向内渗透,它甚至漂过海洋,向塞浦路斯、希腊、意大利和伊比利亚跳跃前进;十几分钟后,两种不同颜色的灼热岩浆也开始在黄河河谷和长江河谷流动。 第71小时之初,你从教科书上了解的那些古文明区域,都已被成片的大块岩浆覆盖,呈现出你已熟知的格局,然而半小时后,景象再次改观,黑海北岸庞蒂克大草原(Pontic steppe)的一团蓝色岩浆似乎被突然加热,开始猛烈的向外泼溅,此前70个半小时里那一慢吞吞的进程就像被一阵激扬的鼓点猛然惊醒,突然喧闹起来。 最后90分钟的场面大致可如此描绘:世界就像一口巨大的平底锅,主要空间都被大块大块挤在一起的单色浓厚粘稠油状物所占据,因为足够粘稠,各团块之间虽有推挤渗透,却不会交融混合,又因为加热极不均匀,每隔几分钟其中一块就会沸腾爆炸,喷涌泼溅成一大片单色块,淹没、打乱或融化周边众多团块,当然,单色性是暂时的,随着时间推移,团块的各局部会形成色差,但同源性依然清晰可辨,一次次的喷涌逐渐将一些古老团块的残余碎片推挤到高山丛林等边缘夹缝地带,形成若干像高加索、比利牛斯、喜马拉雅、赞米亚这样文化极为混杂的马赛克区,而多数地区则被近乎单色的大板块所占据。 对生活于其中的绝大多数人,最后几小时的世界与此前历史最大不同在于:四周都已住满了人,任何迁移扩张都须穿越他人的地盘,而他们是不会轻易答应的,世界已变得如此粘稠,人类流动的主要障碍不再是生态,而是其他人类,流动仍将继续,但会以更激烈的方式发生,一些群体凭借武力优势侵入其他群体的地盘,成了文化屏障被打破的最常见形式,不过,这些同被“征服”一词所涵盖的活动,其实性质迥异,其社会与文化后果也截然不同。

拓殖

定居农业大幅提升了单位土地可能供养的人口,据测算,最初转向农业的那些群体,对农作物的依赖率每提高10个百分点,人口规模即可扩大一半,[1] 这意味着当一个地区完成向农耕的转变之后,其人口密度可提高两个数量级,这还只是早期粗放农业的效果,此后,当灌溉,重犁,施肥,轮作,复种,育种等农业技术陆续发展后,人口密度还可再提高一两个数量级。[2] 而且定居者更有能力建立大型组织,从而将人口规模转变成战斗力,因为:1)高人口密度意味着有效联络范围内(比如一天步行距离内)有更多人可供组织动员,2)定居者有着更长期稳定的相邻关系,因而更容易维持联盟,3)定居者更有可能通过财富积累而拉开权势差距,而后者是形成支配-从属结构的重要条件,4)在定居社会,从属者更不可能逃离支配者,因而支配结构一旦建立,会更牢固,更有效组织起集体行动。 基于这些优势,当定居农耕者因人口增长而侵入狩猎采集者的地盘时,后者是很难抵挡的,他们要么退向非宜耕地带,但那会加剧与当地原有采猎者的冲突,而且随着土地开垦的加深,可供退避的空间会越来越小,要么效仿入侵者,向定居农耕转变,并像他们一样努力组织更大规模的社会,以增强其抵抗入侵的能力。 可是通过模仿完成转变并不容易,农耕涉及大量显性和默会知识,不是通过口耳相传或外部观察就能学会的,农耕生产还需要一些初始资本,耕牛,犁具,容器,驼畜,脱粒和研磨设备,以及熬过第一个生产周期和初垦低产期所需食物储备,越是成熟的农业,知识和资本门槛越高,因而越难模仿。 不过,这些障碍多少还可通过劫掠和抓捕俘虏等办法加以克服,更难跨越的是心理和文化上的障碍;农耕是一种延迟回报型生产,当农民在田地里辛苦耕耘时,其劳动成果要过好几个月才能享受到,其间还有各种不确定因素,不像狩猎采集,成果当天即可享用,对于初垦土地,劳动投入的回报周期会更长,为遥远而不确定的回报而愿意在当下投入资源和付出汗水,是一种人类并非向来就有的独特心理素质,在人类此前的漫长历史上,从未经历过像农业这样的长周期生产。[3] 然后是文化障碍,农业生产的长周期性质,需要生产者在两个收获季之间保存粮食储备,并仔细控制其消耗速度以免在下次收获之前挨饿,这一看似简单的任务对采猎者却是个大挑战,首先,他很可能不会数数,更不会加减乘除,实际上多数采猎者的语言中甚至没有比三更大的数字,[4] 其次,在一个有着强烈食物分享传统的社会,保存任何食物储备都近乎不可能,甚至维持生产所必需的种子、种牛和奶牛都难以保存。[5] 为这些困难雪上添霜的是,留给采猎者完成转变的时间不多,当早期农民从其近东发源地向外扩张时,在平原地带的推进速度约为每年2-3公里,褶皱地带为每年0.4公里,[6] 这意味着,采猎者从感受到威胁,并有机会近距离接触和观察农耕生活,到其地盘被侵入之间,只有少则一两代多则三四代人的时间。 基于这些因素,那些未被农耕入侵者驱逐或消灭,而确实采纳了定居农业的采猎者,往往是在与入侵者建立的某种非对等关系中完成这一转型的,例如受雇替他们干活,建立依附性交换关系,或整个群体臣服于入侵者,甚至沦为奴隶,非洲班图农民向狩猎采集地区的扩张发生的较晚(若非19世纪被欧洲殖民者中断,会延续至今),因而为我们提供了一些直接的观察机会(见第3章)。 此类征服活动是小规模分散自发进行的,当一个农业社区土地日益紧缺时,某位富有进取心的人物便会出面招募一群开拓者,响应者往往是那些无望分得土地的年轻人,他们带上必需物资,去建立新据点,拓殖群体起初多半由男性组成,有了起色之后才从来源社区中娶来妻子,但也会从拓殖点周边获得女性。[7] 农业的初次扩张只是历史上许多次拓殖浪潮中的一波,此后每一轮重大技术或组织进步都伴随着新的拓殖运动,并将波及之处的人口密度推上一个新台阶,五六千年前以食奶畜牧替代食肉畜牧为代表的次生产品革命(secondary products revolution),[8] 铁器时代掌握重犁深耕技术的农民对欧洲黑土带的拓垦,[9] 掌握梯田灌溉技术的集约水稻种植者向山地游耕区或园艺农业区的推进,拥有湿地疏浚和地貌改造所需社会组织基础的农民对三角洲的开发,[10] 还有哥伦布大交换后玉米土豆种植者向此前非宜耕区的推进,[11] 等等。 越后面的波浪,进入地区的既有人口密度越大,所以要么推进更缓慢,要么过程更为暴烈;有些拓殖是由国家权力支持或国家直接组织的,例如金雀花朝对爱尔兰的殖民,[12] 汉代在河西走廊的屯垦,[13] 明代对西南部的开发;[14] 但更多的是自发开拓者,他们多以家族、同乡、战友、主客关系等纽带结成紧密组织,以武力为自己取得立足之地,不过,他们若来自一个有国家社会,这个国家的统治机器往往会尾随其拓殖脚步接踵而至。 一轮轮的扩张浪潮给人类社会与文化带来了深远影响,一次成功的开拓就像一个迷你版的新大陆发现,会给参与者带来巨大奖赏,作为新社区的奠基者,他们不仅拥有充裕的未开发资源,也有机会留下比密集腹地居民多很多倍的后代,虽不至于像最初跨越白令地峡的几小撮美洲殖民者那样留下数千万后代,但也都是遗传上的暴发户,当今人类中的绝大多数,都是某位或远或近的暴发户的后代。 此起彼伏的人口扩张与替代,也正是人类进化的主要方式之一,战后许多人类学家一厢情愿的认为文化扩张主要是以传播与模仿而非人口替代的方式发生的,但越来越多的遗传学证据表明,多数大扩张都伴随着高比例的人口替代,男性的替代尤为彻底,所以,这些扩张不仅传播了文化元素,也散布了拓殖者所携带的遗传特性,而且,如我即将说明的,拓殖群体并非其来源社会的随机子集,因而上述散布过程同时也是个选择过程。 开拓者通常来自人口已足够密集的成熟社区,但又不是远离拓殖前线的腹地,因为腹地已变得过于粘稠而难以穿越,这一点使得农耕区扩展前沿地带的文化变得与腹地十分不同,例如,拓殖社区组织更紧密,更有内聚力,因为他们身处陌生危险世界,更需要抱团以求安全,而且他们也更少会因人口压力资源紧张而产生内斗,因为他们可以继续开拓来应对人口压力,不像被困在腹地的社区,人口压力只能导致竞争升级。[15] 新石器时代拓殖欧洲的第一批农民中,流行着一种公共长屋(long­house),几座长屋组成一个易于防守的形状,[16] 显示了社区的内聚力,或许并非巧合,18-19世纪在婆罗洲活跃拓殖的水稻种植者伊班人(Iban)也以公共长屋组织社区,[17] 汉族农民在华南的拓殖前锋客家人,也有着著名的大型围屋。[18] 前沿地带的文化也更为积极进取,成功开拓带来的巨大奖赏不仅直接激励了更多开拓冒险行动,也提升了与冒险进取个性有关的基因频率,相比之下,在密集腹地,具有此类禀赋的个体更可能被严酷命运所惩罚,因而,在统计上,一个群体与冒险进取有关的文化气质与遗传组成,将和它距离上一次扩张浪潮的时间长度相关。 前沿与腹地之间在社会结构上也会形成差异,边疆地带的宗族组织更发达,解决冲突纠纷时更多依靠私人复仇等自我执行机制,而较少求助司法系统和政府权威,那里的等级结构也不如腹地森严牢固,因为个人通过开拓而发达的机会更多,但种族或民族身份在社会等级结构中扮演的角色更为鲜明,这些特点,在华南边地和英格兰北方边境地带都有着清晰的表现。

劫掠与扫荡

拓殖运动不仅替换了其波及地区的人口,也散播了自身所携带的,包括生产模式、语言、生活方式和社会组织在内的整个文化套装,但并非所有征服活动都是如此,游牧者对定居农耕社会的征服,效果就十分不同,他们并不会把农耕区改造成牧场(虽然据说蒙古征服者一度有过这样的念头,但毕竟没有实行,而且该说法的严肃性也十分可疑)。 这不仅是技术或生产效率上是否可行的问题,更是因为那会让征服者丧失征服带来的最大好处——从农耕社会汲取财富,以后者的单位土地产出率和财富积累潜力,只须汲取一小份便远超出将其用作牧场可能带来的收益,这也是为何农耕社会总是不断从游牧者中招引来劫掠、入侵乃至征服者。 游牧入侵者不会推行其生计模式,并不意味着他们不会改变所侵入的社会,相反,游牧者的威胁是影响相邻农耕社会历史进程和文化走向的最重要外部力量,而这一影响的性质,可以随具体的互动情境而迥然不同。 它可能导致定居社会的秩序崩溃,这并不是入侵者愿意看到的结果,因为那会让大量可供汲取的财富消失,那些以大笔勒索贡奉为主要汲取手段的掠夺者损失尤其惨重,因为秩序崩溃之后,可供勒索的大金主要么消失了,要么强化了自我武装才得以幸存,甚至可能也加入了劫掠者行列。 然而,所有人都不愿看到的局面仍可能出现,因为假如没有任何劫掠/勒索者有能力对劫掠机会建立排他性控制,那么所有人都会倾向于不顾后果的竭泽而渔,最终(如果定居者缺乏自卫能力的话)演变成灾难性后果,这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公地悲剧(tragedy of the commons),青铜时代末期各支所谓“海上民族”(Sea Peoples)对地中海文明的打击,[19] 西晋后期的五胡乱华,罗马晚期游牧者匈人和阿兰人侵入东欧,造成日耳曼世界大乱,迫使各日耳曼部落横扫罗马疆域的过程,[20] 皆可归为此类。 但有些游牧首领成功避免了公地悲剧,他们在各部落中树立了足够权威,或多或少能对他们的劫掠行动有所羁勒,以免过度破坏财源或引起定居社会的过度反应,他们寻求更稳定的贡奉,尽量将劫掠留作威慑和谈判工具,有时还充当定居国家的雇佣军,和亲时期的匈奴人,唐代的部分突厥部落(例如沙陀部),六世纪东罗马边境上的阿拉伯部落,是几个较显著的例子。[21] 不过这种关系往往脆弱而不稳定,多数时期,游牧者对于定居社会都是一股破坏性力量,他们的冲击与扫荡带来了两方面后果,首先是游牧成分持续渗透进定居文明,包括文化元素和遗传成分,其次(可能影响更大的)是,一些定居文明的社会结构反复被打碎,原本已形成丰富梯级的高大等级阶梯破碎成众多小阶梯,有时这一破裂状态长期持续,有时则很快又被重组成新阶梯(游牧征服者还时常扮演重组者的角色),有关这一点对于社会进化的更多含义,后文将会更深入讨论。

精英替换

还有一类征服既不伴随着生产模式的替代,也未大幅改变被征服者的社会结构,征服者只是将目标社会的最高阶层从等级阶梯上踢走,自己取而代之,虽然难免会引入一些新的文化与制度成分,但社会结构很大程度上保持了连续性,人类学家将此过程称为精英替换(elite transfer),以此方式发生的征服,是各类征服活动中破坏性较小的一种。 精英替换型征服的最经典案例是1066年诺曼人对英格兰的征服,大约7000-10000名战士跟随威廉跨越海峡,其中包括两三千位骑士,最终,威廉的5000多名追随者瓜分了英格兰95%的土地,由大约9500个庄园组成,绝大多数盎格鲁撒克逊贵族被剥夺地产和教会职位,这是一次非常彻底的替换,与此同时,构成英格兰经济体系之基础的庄园结构基本原封未动,只是换了主人。[22] 不过,正如彼得·希瑟(Peter Heather)所指出,像诺曼征服这么纯粹的精英替换可能只是特例,大规模征服通常伴随着相当比例的大众人口替代,因而会给社会结构施加更大强度的冲击。 诺曼征服有诸多特别之处,首先,海峡两岸有着相似的封建系统,因而诺曼武士接管英格兰庄园毫无障碍,而庄园结构下的土地所有权集中度很高,被替换的精英层规模很小,其次,诺曼征服是典型的封建贵族战争,尽管以贵族战争标准,威廉已倾尽全公国之力,但相比倚重步兵的集权帝国,其军队规模很小,因而征服后需要安置的人口也很少,第三,征服过程极为迅捷,黑斯廷斯一役而竟全功,若战事延宕多年,入侵者可能会从本土招募移民以巩固据点,征服就会变得更像传统的武力拓殖,就像9世纪维京人在丹麦法区(Danelaw)的征服活动那样。 精英取代常会留下一个容易辨别的特征——征服者最终采纳了当地语言,因为除非他们在武力优势之外同时也拥有巨大文化优势,否则一小撮精英是很难将其语言强加给被征服社会的;[23] 诺曼法语在英格兰的官方地位维持了近三个世纪,终究还是让位于英语。 罗马崩溃后法兰克人对西欧的征服则展示了武力拓殖和精英替换两种模式的梯度分布:越是远离莱茵河旧前线,征服就越接近于精英替换,反之则越像武力拓殖,两种模式大致以卢瓦尔河为界,这条界线也粗略对应着法语的奥依语(langue d'oïl)和奥克语(langue d'oc)两大方言区的分野。[24] 卢瓦尔河两岸的差异也源自征服者自身的社会变化,征服初期的法兰克社会更像个酋邦,而到墨洛温王朝盛期,封建系统已趋成熟,战争与征服事业已为武士贵族所垄断,王权也已足够强大,征服不再是分散自发的武力拓殖,而是高层对高层的权力竞赛,在卢瓦尔以南,征服者满足于上层领主地位,而保留了多数小地产主的土地权。 满清对中国的征服所造成的社会与文化冲击比诺曼征服更小,等级阶梯确实断裂又重组了,但那是由于明王朝自身的崩溃解体,并非征服的结果,而重组之后,除了金字塔尖上的一小截之外,甚至连精英替换都很难说得上。 精英替换未能在明清改朝中大规模发生的原因有两个,一是近古中国的土地产权极为分散,大约一半农民是自耕农,70%土地是自耕地,非自耕地中也有许多佃户拥有永佃权,多数农户只有几亩十几亩地,而且往往还是不连片的,地产交易记录中的注册地块平均只有一亩多;很明显,如此分散局面下,征服者不可能像诺曼人接管英格兰庄园那样顺利接管土地,易于接管的,只有数百个官庄,三四万顷地,事实上,满清征服者放弃了这些官庄(送给了原佃户),而在京师附近和关外另外圈占了一批“旗地”用于奖赏。[25] 另一个原因是中国社会等级结构的特殊性,该结构完全围绕官僚系统而构造,个人地位取决于他(或其父祖)在官僚层级中的位置,而(唐以后)爬升的主要途径是科举考试,自宋代起,该系统又通过缙绅阶层向下延伸至乡村和宗族,所谓缙绅就是退休或因养病或守孝而停职在家的官员,和取得科举功名但未能出仕者,他们既是所在宗族的领袖,又是地方事务主导者和地方秩序维护者,同时,因其地位完全来自与朝廷的关系(担任官员或参加科举),因而有足够动机效忠朝廷。 这一机制正是明清两代能以极小规模的政府统治庞大人口的奥秘所在,也让宋明两朝在政权已经全面崩溃之后,其流亡小朝廷仍能吸引一批忠实追随者,其稳固帝国统治的作用在晚清也表现的淋漓尽致,组织团练,稳定地方,对抗太平天国的,都是缙绅,叛乱过后,中央政府在兵权已经旁落的情况下,仍支撑了半个世纪,唯一的依靠便是缙绅的效忠。[26] 或许正是认识到上述机制的重要性,满清非常明智的及时(在明朝遗儒死绝之前)恢复了科举体制,但这样也就限制了征服者对原有社会精英的替换。 除了上述较易识别的模式之外,更多的征服活动混杂着劫掠扫荡、武力拓殖和精英替换,例如罗马末期日耳曼各部对帝国疆域的大举进犯,这些入侵者并非小股武装团伙,而是一个个拖家带口的完整社会,每一支都有着数千武士和上万人口,有时在某位强力首领之下更可聚起十几万人,一路赶着牲口,牛车里装着全部家当。[27] 起初他们更像因匈人打击而逃离家园的难民,实际上最初越过多瑙河的几支哥特人也是被帝国当作难民安置的(同时也有意将其用作雇佣军),但为了解决给养问题,他们在巴尔干四处流窜劫掠,同时逐渐发觉帝国防备的虚弱,其首领们的野心也随之而膨胀,从最初只想获取一块立足之地,到以武力换取优厚报酬(或战利品),到取其雇主而代之,最终创建新王国。[28] 在此过程中,这些部落的结构并非原封不动,逃难和迁移本身就会剧烈冲击社会结构,安全需要将大幅提升武装首领的地位和强制力,而劫掠和充当雇佣军带来的财富,以及从迁移向军事征服的转变,将逐渐改变社会组织,令其向军事逻辑靠拢,部分过于累赘的成员可能被抛下,领袖间的战略分歧可能造成群体分裂,共同战略利益将导致联合,规模太小的群体会并入更强大者,有些部落甚至可能是在此类重组中从无到有创建的。 所以,当西哥特人和汪达尔人辗转万里分别到达阿基坦(Aquitaine)、西班牙和北非时,其社会已和最初跨越莱茵河前线时十分不同,其征服也变得更像精英替换,也正因此,这些征服在当今语言分布上几乎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秩序扩展

满清的例子已展示了,征服者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留被征服社会原有的人口成分、社会结构和精英组成,而无损于自身的征服收益,在另一些案例中,征服者甚至宁愿保留原有的最高统治者,而满足于以宗主身份实行间接统治,因为统治是有成本的,而宗主权可为征服者带来多数好处:政治上的顺从,战争中的配合,汲取资源的机会,将秩序推行至更大范围……,与直接统治相比,主要代价是放弃了用该国土地与职位奖励追随者的机会,征服者的选择将取决于他更在乎哪些好处,而距离远近,交通与通信条件,丰饶程度,战略重要性,文化差异带来的额外统治成本,笼络支持者的迫切性,都是影响其得失权衡的因素。 奥斯曼在欧洲的扩张明显分成了性质不同的几个阶段,征服初期(14世纪中叶)在色雷斯(特别是东色雷斯,即现代土耳其的欧洲部分)执行的是武装拓殖政策,当地人大部分遭驱逐,突厥族移民取而代之,这一政策选择有两个背景:首先,该地区控制着连接欧亚和出入黑海的双重交通要道,需要最忠实的居民以便实施最牢固的控制,其次,当时大批突厥人在蒙古人的压力之下涌入安纳托利亚,他们为奥斯曼提供了充足兵源,但也亟需得到安置,以免制造麻烦。[29] 奥斯曼对南斯拉夫地区的征服更像罗马对高卢的征服,控制重要城镇,建立军事基地,任命地方长官,为士兵分配一些土地,但未大规模替代原住民;再后来对多瑙河以北地区的征服,则更倾向于控制附庸国而非建立新的行省,这和罗马在色雷斯、安纳托利亚、高加索和征服早期的不列颠所执行的政策类似。[30] 上述转变既和距离有关,也是因为帝国内部的变化:突厥难民潮已经消退,苏丹的专制权力在加强,贵族地位被削弱,奥斯曼正从一个封建贵族社会转变成中央集权帝国,例如巴耶济德一世(Bayezid I)任命了一批自己的奴隶取代突厥贵族担任行政长官甚至行省总督,如此一来,以新封地来奖励支持者的需求显然不再迫切。[31] 无论征服者的动机是什么,像罗马、秦汉、波斯、奥斯曼这样的大型帝国,都在广大地域内建立了一种秩序,在最弱意义上,它提供了一个让长距离贸易和人口流动更容易发生的和平环境,但只要它存在的足够长久,就会带来更多社会与文化后果,首先,它创造了一部结构更庞大,层次更丰富的社会阶梯,因而提供了更多向上爬升的机会,而这些机会的分布是不均匀的,很自然的会更青睐那些靠近权力中心的人,而那往往意味着在文化、族源和社会关系更接近最初发动帝国创建进程的那个核心集团,例如罗马城邦的贵族,刘邦的家族和同乡集团,奥斯曼酋邦的权贵。 对于这些群体,帝国仿佛突然为他们打开了一扇机会之门,催生一股向上流动的热潮;大英帝国鼎盛期,大批牛津剑桥毕业的精英子弟涌往各海外殖民地,担任公务员,军官,传教士,医生和公司职员,也带动更多阶层的子弟去海外寻找机会,闯荡世界,力争在帝国提供的广阔舞台上成就一番事业的豪情壮志,一时蔚然成风。[32] 这些人将为所到之处带去他们在母国习得的整套文化元素,语言,价值观,行为准则,习俗风尚,法律观念,组织模式,重要的是,这些会得到当地精英的热情效仿,因为他们向当地那些有志于向上爬升的青年亲身示范了,若要取得地位与成就,须将自己变成何种模样,由此,这部通达帝国顶层的社会阶梯,成为文化传播与同化的强力引擎。 当这部引擎有效运转时,它同时也将为起初由武力征服所扩展的帝国秩序浇筑更扎实的基础,因为多数富有进取心,能力出众,成功向上爬的人,都接纳了构成该秩序之基础的规范与价值,并成为秩序的受益者,因而有足够动机去维护它。
注释:(其中所引文献详见〈参考文献〉) [1] Peter Bellwood (2013) First Migrants, pp.129-133. [2] David Christian (2005) Maps of Time, ch.9. [3] 有关农业生产对延迟满足能力的要求,我在系列博客〈食物与人类〉第5篇(HS:7952)中有更多讨论。 [4] Caleb Everett (2017) Numbers and the Making of Us. [5] 有关食物分享传统对采纳农业构成的障碍,见Nancy Howell (2010) ch.8;我在本书第1章和系列博客〈食物与人类〉第5篇(HS:7952)中也有讨论。 [6] Peter Bellwood (2004) First Farmers, Table 12.1. [7] 有关拓殖者的性别构成,见Peter Bellwood (2013) ch.1. [8] Wikipeida: Secondary products revolution, David Christian (2005) ch.9. [9] Peter Heather (2009) ch.1. [10] 有关江南水田系统开发过程,见斯波义信(1988)序章第1章,前篇第2章,后篇第3章;有关宗族组织在珠江三角洲沙田开发中的作用,见David Faure (2007)《皇帝和祖宗》第11,16,18,20章。 [11] 赵冈 (1996) 《中国历史上生态环境之变迁》,第4章;Robert Marks (1998) 《虎、米、丝、泥》,第9章。 [12] Brendan Smith (1999) Colonisation and Conquest in Medieval Ireland. [13] 葛剑雄 (1997) 《中国移民史·第2卷》第5章。 [14] 曹树基 (1997) 《中国移民史·第5卷》第7章。 [15] 当然不乏例外,在文明中心的秩序崩溃时,许多逃难者成为逃往地区的开拓者,其来源更为混杂,所以腹地的秩序越稳定,这里说的效应会越显著。 [16] Wikipeida: Neolithic long house; Jane McIntosh (2006) 第4章。 [17] Peter Bellwood (2013) ch.1. [18] 维基百科:围龙屋。 [19] Eric H. Cline (2014)《文明的崩塌》,序,第4章;海上民族的族源背景至今未明,他们可能不是游牧者,但显然也是高度分散的游动性袭击者,因而与游牧者的侵袭原理类似。 [20] Peter Heather (2007). [21] 托马斯·巴菲尔德(Thomas J. Barfield)在《危险的边疆》(1992)中对此类较稳定关系的形成机制和存在条件有很好的分析。 [22] Peter Heather (2009) ch.6; Wikipeida: Norman conquest of England. [23] 讽刺的是,elite transfer这一术语最初正是语言学家用来指称因一小撮精英的采用而改变整个群体之语言的现象,但其实这种情况不太容易发生,例如法语在俄罗斯精英中流行了很久也未对大众语言产生什么影响,更多分析可见Nicholas Ostler (2005),特别是第1,2,7,11,12章。希望这一说明可让我摆脱该术语的历史包袱。 [24] Peter Heather (2009) ch.6. [25] 赵冈 & 陈仲毅 (2006) 《中国土地制度史》第1,4,7章。 [26] 有关缙绅在晚清平叛中的作用,见Philip A. Kuhn (1970)《中华帝国晚期的叛乱及其敌人》。 [27] Peter Heather (2007) ch.5. [28] Peter Heather (2007) ch.4. [29] Peter F. Sugar (2014) Southeastern Europe under Ottoman Rule, 1354-1804, ch.1,3,6. [30] 罗马在这些地区保留的附庸国,见Wikipeida: List of Roman client rulers, Roman client kingdoms in Britain. [31] Norman Itzkowitz (1973) Ottoman Empire and Islamic Tradition, ch.1; Peter F. Sugar (2014) ch.1. [32] Niall Ferguson (2004) Colossus, ch.6.
核武器

【2022-09-25】

@whigzhou: Quora 上有个讲核武器的好帖,可以纠正许多流行误解,

几个要点:

1)当代城市建筑条件下,核弹的杀伤力将远不如广岛长崎,因为最主要的杀伤都源自直接暴露(即人体与核爆中心的连线上没有遮挡物)和核爆引起的火灾,45年的广岛长崎有大量木建筑,而当代建筑没那么容易被点燃,

而且,现代都市尽管人口庞大且密集,任一时刻真正暴露在室外的人并不如早先大城市那么多,(这一点从我看老照片和老视频的经历中可以得到作证(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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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5】 @whigzhou: Quora 上有个讲核武器的好帖,可以纠正许多流行误解, 几个要点: 1)当代城市建筑条件下,核弹的杀伤力将远不如广岛长崎,因为最主要的杀伤都源自直接暴露(即人体与核爆中心的连线上没有遮挡物)和核爆引起的火灾,45年的广岛长崎有大量木建筑,而当代建筑没那么容易被点燃, 而且,现代都市尽管人口庞大且密集,任一时刻真正暴露在室外的人并不如早先大城市那么多,(这一点从我看老照片和老视频的经历中可以得到作证,维多利亚时代老照片/老视频里,都市大街上总是挤满了人) 2)核弹引爆是一个极为精密的机制,因而库存核弹需要良好维护才能保证在投放时被正确引爆,弹头内的常规炸药至少每五年就要更换一次,多数弹头的存储寿命不超过20年,从熊国管理机器的表现看,很难相信其多数库存核弹能被准确投放且正确引爆, 3)除了直接杀伤之外,因辐射释放而造成的次级伤害相当小,切尔诺贝利的辐射释放量大约相当于400颗核弹,但几十年来导致的辐射死亡只有两位数,覆盖地区也并未如许多人宣称的那样变为死亡区,动植物生长繁盛, 总之,核弹确实威力强大,但远远不是如大量文艺作品渲染的那样,是末日级的武器,
自然 vs 非自然

【2022-09-03】

@whigzhou: 突然想到一种可能性,这回他们这么孜孜不倦不依不饶的,或许是因为他们比谁都清楚,那玩意儿是人造的,是非自然产物,而对非自然产物的莫名恐惧是很常见的,

这么一想好像就容易理解一点了,

【自然 vs 非自然】的思考方式(或者更准确的说,是反应模式,因为其中说不上有什么可以称为思考的东西)已经引出了许多有趣的结果,

有些成分若出现在腌菜、熏肉、奶酪之类所谓传统食品中,就是风味,若是出现在现代方式加工的食品中,那就是毒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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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3】 @whigzhou: 突然想到一种可能性,这回他们这么孜孜不倦不依不饶的,或许是因为他们比谁都清楚,那玩意儿是人造的,是非自然产物,而对非自然产物的莫名恐惧是很常见的, 这么一想好像就容易理解一点了, 【自然 vs 非自然】的思考方式(或者更准确的说,是反应模式,因为其中说不上有什么可以称为思考的东西)已经引出了许多有趣的结果, 有些成分若出现在腌菜、熏肉、奶酪之类所谓传统食品中,就是风味,若是出现在现代方式加工的食品中,那就是毒素了, 对核废料充满恐惧的人,常常并不介意矿渣,虽然许多矿渣的辐射量比装在铅桶里的核废料不知道高多少倍, 有些恐惧核废料的人可能还向往住在山高水美的地方,虽然花岗岩的辐射量也不小,可架不住那是自然的啊, 有些恐惧核废料的有机纯天然人士可能还喜欢洗氡泉浴呢,山中涌出的泉水,多有机纯天然~ 【2022-09-22】 @whigzhou: 昨天在超市买盐时又想到一个例子:喜马拉雅盐,这玩意和普通海盐唯一显著的区别就是多种放射性物资的含量高出好几倍甚至几十倍,爱好者可能也大多是纯天然有机人士
上帝的新牧场#6:屏障种种

上帝的新牧场#6:屏障种种
辉格
2018年12月9日

在生命世界中,没有隔离就不会有结构,也不会有复杂性和多样性,只有当各种生物膜(biomembrane)将有机体区隔成成分不同的多个局部,才有了细胞器,高度分化的细胞,功能各异的器官,并以这些功能性原件搭建出的层层复杂结构;类似的,阶层隔膜在社会不同人群间竖起屏障,令其各自依赖不同生计模式,发展不同的技能与禀赋,形成不同文化特质,也在社会这个“超有机体”(superorganism)中扮演不同角色,和生物膜一样,阶层屏障是选择性通透的(selectively permeable),这一特性也是搭建复杂结构的关键。

不过,阶层并非唯一的社会屏障,还有许多限制社会流动和文化交互的选择性渗透膜,它们同样在复杂社会的构造中起着作用;这些屏障决定着哪些群体或个体被困锁在哪些特定的社会局部,而哪些更可能被吸引(或推挤)而进入其他局部,哪些文化元素可能跨越屏障而传播,哪些则局限于本地。

生态

地理生态屏障在整个生物进化史上都扮演着重要角色,当人类散布全球时,它也是生理和文化多样性的一大来源;不过在文明时代,它有了新的表现和效果,一些屏障之所以显得突出,是因为它们挡住了文明——一种经济-文化-制度综合体——的扩张脚步,而对于小群体来说,它们本身并非不可穿透,要点在于它会被谁,以何种方式穿透。

极地  在最简叙事中,美洲于末次冰期晚期被殖民,然后直到哥伦布之前始终与旧大陆隔绝,因而发展了独特的文明;然而细察之下,至少在后冰川时期,美洲其实远非那么隔绝,82公里宽,正中间还有迪奥米德群岛(Diomede Islands)可作跳板的白令海峡,对于早已拥有船只的极地居民并不是很大障碍,海峡南面分别距大陆58和48公里的圣劳伦斯岛(St. Lawrence Island)和努尼瓦克岛(Nunivak Island),还有迪奥米德群岛本身,都有着数千年居住历史,其文化也并未孤绝于爱斯基摩-阿留申(Eskimo-Aleut)语系的其他群体。

实际上,从欧亚大陆东端向美洲的殖民发生过多次,其中从遗传和语言上可考的便有至少四次:约16000年前从白令地峡和阿拉斯加南侧一路顺着海岸跳进的移入者,约13000年前穿越落基山脉东麓无冰走廊的移民,约5000年前跨越海峡的古爱斯基摩人(Paleo-Eskimos),约1000年前以迅猛之势横扫北美极地,取代或排挤了大部分古爱斯基摩人的因纽特人(Iniuts,又称新爱斯基摩人),后者的一个分支还向西移回了楚克奇半岛,最后我们还要加上公元986年北欧人向格陵兰的殖民。[1]

真正的障碍是极地生态而非海峡,对于亚热带和温带定居者,近北极地区是令人生畏的死亡之地,晚至十九世纪后期,仍有众多财力充足装备良好的探险者葬身冰原,[2] 然而对于久已适应该生态的群体,爱斯基摩人,楚克奇人,萨米人,涅涅茨人,这是个畅行无阻的世界,问题是,这些群体都是狩猎采集者或游动性的驯鹿放牧者,加上极地条件只能支撑非常低的人口密度,因而其文化十分简陋(虽然比热带采猎者复杂不少,但与定居文明不可同日而语),所以当他们迁移扩散时,较少能在各大文明间扮演传播交流中介的角色。

不过也有少数例外,古爱斯基摩人为美洲带去了弓箭,如第一章所述,弓箭的引入给北美西部社会带来了深刻影响,因纽特人则带去了铁和蒙古式反曲弓,影响同样不小,[3] 但总体上看,这些影响是零星而稀疏的,且局限于远离美洲文明中心的北部边缘,因为极地狩猎者的人口规模和社会复杂度都不足以造成更大强度的文化冲击与渗透,也正因此,美洲文明确实被相当有效的隔离于欧亚文明。

热带  非洲是旧大陆,对文明世界向来不陌生,地理大发现也始于葡萄牙人对非洲西海岸的探索,[4] 阿拉伯人则更早就活跃于非洲东岸贸易,可非洲却是欧洲殖民者最后征服的一块大陆,在这里,阻挡文明扩张的是热带屏障,众多热带病原体像死神般令人丧胆,尤以疟疾,黄热病和采采蝇(tsetse fly)为烈,班图人之所以能从西非一隅向东向南扩张至大半个下撒哈拉非洲,正是因为他们已在相当程度上适应了这些病原体。[5]

热带高度富集的病原体也会影响当地居民的人格特征,降低其外向性(extroversion)和经验开放性(openness to experience),让他们更倾向于避免与外族人交往接触,避免长距离旅行和迁徙,从卫生健康角度看,这是有益的适应,但无疑会加深群体间的疏离,猜忌和隔绝,妨碍人口流动和文化传播。[6]

热带屏障造成的一个后果是,在旧世界文明中心与非洲的关系中,文化与人口的流动方向是相反的,旧世界的文化元素,特别是中世纪后的阿拉伯-伊斯兰元素,逐渐向南方渗透,但很少有同向的人口流动(除了东海岸),那里的沙漠、稀疏草原和热带雨林对地中海定居农耕者缺乏吸引力,相反,却不断有非洲人流入旧世界,而基于其文化上的绝对劣势,这种流动主要以奴隶贩卖的方式发生,输入黑奴的活动在近东、北非和印度洋从古代一直盛行到现代,这也激励了许多非洲政权将掳掠售卖人口作为其主要财源。[7]

东亚的情况恰成对照,汉族农民携其文化优势向南拓殖的进程基本没有遭遇生态屏障的阻挡,拓殖速度主要受制于土地开垦和人口增殖的自身节奏,文化与人口的扩散方向完全一致,从黄淮到长江到珠江,又从海上向东南推进,到近古时,华人移民已遍布东南亚,台湾也成为福建农民的乐园,潮州人在泰国开创了一个王朝,客家人在婆罗洲建立了延续百年的兰芳共和国,越南在政治上赢得了独立,文化上却变得越来越像中国。[8]

热带屏障也影响了美洲,严重限制了中美洲和安第斯两大文明中心的文化与人口互动;它在印度带来的后果最为独特:印度较为干旱的北部与湿热的中南部形成鲜明反差,前者吸引了一轮又一轮的农牧业入侵者,从近东农民,雅利安畜牧者,波斯人,到马其顿人,阿富汗人和突厥人,他们大多来自某个文明中心或优势文化,可是热带屏障妨碍了他们向中南部迅速推进,而次大陆的特殊地理形状也限制了土著的退路,结果印度形成了独特的多种族混居状态,这是理解其种姓制度和长期政治分裂状态的重要背景(见第4章)。

高山  褶皱地带在历史进程中扮演了一个独特角色,高山阻隔造成的交通困难使得这些地区的社会和文化都高度碎片化,这一点从语言分布上表现的最显著,褶皱地带往往是语言高度混杂多样的地区,残留着许多孑遗小语种,被语言学家称为马赛克区(masaic zone)。[9]

例如新几内亚的几百万人说着一千多种语言,分属60多个语系,每种语言的使用人口平均只有几千;[10] 整个欧亚大陆的温带区几乎完全被印欧、阿尔泰和汉藏三大语系占据,可是面积不大的高加索却有着三个该地区独有的语系:南高加索,西北高加索,东北高加索,而且那里还散布着印欧、阿尔泰和亚非语系的众多小语种。[11]

另一个文化极度庞杂的褶皱地带是赞米亚(Zomia),又称东南亚断层带(Southeast Asian Massif),仅以中国云南省为例,得到官方承认的少数民族便有25个,分属汉藏,侗台,苗瑶,南亚和阿尔泰五大语系,其中至少15个民族为当地独有。[12]

除了地形带来的交通不便,褶皱地带阻隔文化传播的重要因素是其垂直分布生态,即沿海拔梯度而形成的生态差异,河谷,坡地,高山草甸,都有着十分不同的土壤、气候与植被条件,支持着不同的农牧业形态和生计模式,而后者又塑造了不同的文化与社会结构。

不像水平差异,垂直差异意味着各相似生态区无法连成片,每个文化小群体都被一圈异质群体包围着,这就妨碍了群体间的交往和人口流动,以及大型文化共同体的形成,因为文化差异会在群体之间创造隔膜与恐惧,特别是当这种差异跨越生态边界时,文化屏障尤为坚固。

草原  干旱而广袤的温带欧亚大草原,既是定居农耕者拓殖的屏障,也是沟通几大文明中心的高速公路,而在其中扮演中介角色的,是游动性的畜牧群体;草原畜牧者和沟通亚洲与美洲的极地狩猎者全然不同,马与狗的组合使用让他们得以控制很大规模的畜群,因而可积累起可观的财富,而马匹、驼畜和车辆的载运能力让他们能在保有相当复杂物质文化的同时保持机动性,并且有能力在数百上千公里的广阔地域内协调行动或维持多级社会组织,草原上激烈的领地竞争和群体间瞬息万变的实力消长,让畜牧群体之间处于持续不断的冲突之中,这对其战斗力施加了强大选择压力。[13]

所有这些因素共同造就了畜牧民族相对于定居农耕者的武力优势,至少在个体和小团伙层次上,这一优势十分显著,而一旦有一位杰出领袖能设法抑制内部冲突,实现政治上的统一或联合,便可将此优势发扬到国家级层次上,从而给周边定居文明造成巨大冲击,历史上这样的故事屡屡上演,青铜时代的印欧语民族扩(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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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的新牧场#6:屏障种种 辉格 2018年12月9日 在生命世界中,没有隔离就不会有结构,也不会有复杂性和多样性,只有当各种生物膜(biomembrane)将有机体区隔成成分不同的多个局部,才有了细胞器,高度分化的细胞,功能各异的器官,并以这些功能性原件搭建出的层层复杂结构;类似的,阶层隔膜在社会不同人群间竖起屏障,令其各自依赖不同生计模式,发展不同的技能与禀赋,形成不同文化特质,也在社会这个“超有机体”(superorganism)中扮演不同角色,和生物膜一样,阶层屏障是选择性通透的(selectively permeable),这一特性也是搭建复杂结构的关键。 不过,阶层并非唯一的社会屏障,还有许多限制社会流动和文化交互的选择性渗透膜,它们同样在复杂社会的构造中起着作用;这些屏障决定着哪些群体或个体被困锁在哪些特定的社会局部,而哪些更可能被吸引(或推挤)而进入其他局部,哪些文化元素可能跨越屏障而传播,哪些则局限于本地。

生态

地理生态屏障在整个生物进化史上都扮演着重要角色,当人类散布全球时,它也是生理和文化多样性的一大来源;不过在文明时代,它有了新的表现和效果,一些屏障之所以显得突出,是因为它们挡住了文明——一种经济-文化-制度综合体——的扩张脚步,而对于小群体来说,它们本身并非不可穿透,要点在于它会被谁,以何种方式穿透。 极地  在最简叙事中,美洲于末次冰期晚期被殖民,然后直到哥伦布之前始终与旧大陆隔绝,因而发展了独特的文明;然而细察之下,至少在后冰川时期,美洲其实远非那么隔绝,82公里宽,正中间还有迪奥米德群岛(Diomede Islands)可作跳板的白令海峡,对于早已拥有船只的极地居民并不是很大障碍,海峡南面分别距大陆58和48公里的圣劳伦斯岛(St. Lawrence Island)和努尼瓦克岛(Nunivak Island),还有迪奥米德群岛本身,都有着数千年居住历史,其文化也并未孤绝于爱斯基摩-阿留申(Eskimo-Aleut)语系的其他群体。 实际上,从欧亚大陆东端向美洲的殖民发生过多次,其中从遗传和语言上可考的便有至少四次:约16000年前从白令地峡和阿拉斯加南侧一路顺着海岸跳进的移入者,约13000年前穿越落基山脉东麓无冰走廊的移民,约5000年前跨越海峡的古爱斯基摩人(Paleo-Eskimos),约1000年前以迅猛之势横扫北美极地,取代或排挤了大部分古爱斯基摩人的因纽特人(Iniuts,又称新爱斯基摩人),后者的一个分支还向西移回了楚克奇半岛,最后我们还要加上公元986年北欧人向格陵兰的殖民。[1] 真正的障碍是极地生态而非海峡,对于亚热带和温带定居者,近北极地区是令人生畏的死亡之地,晚至十九世纪后期,仍有众多财力充足装备良好的探险者葬身冰原,[2] 然而对于久已适应该生态的群体,爱斯基摩人,楚克奇人,萨米人,涅涅茨人,这是个畅行无阻的世界,问题是,这些群体都是狩猎采集者或游动性的驯鹿放牧者,加上极地条件只能支撑非常低的人口密度,因而其文化十分简陋(虽然比热带采猎者复杂不少,但与定居文明不可同日而语),所以当他们迁移扩散时,较少能在各大文明间扮演传播交流中介的角色。 不过也有少数例外,古爱斯基摩人为美洲带去了弓箭,如第一章所述,弓箭的引入给北美西部社会带来了深刻影响,因纽特人则带去了铁和蒙古式反曲弓,影响同样不小,[3] 但总体上看,这些影响是零星而稀疏的,且局限于远离美洲文明中心的北部边缘,因为极地狩猎者的人口规模和社会复杂度都不足以造成更大强度的文化冲击与渗透,也正因此,美洲文明确实被相当有效的隔离于欧亚文明。 热带  非洲是旧大陆,对文明世界向来不陌生,地理大发现也始于葡萄牙人对非洲西海岸的探索,[4] 阿拉伯人则更早就活跃于非洲东岸贸易,可非洲却是欧洲殖民者最后征服的一块大陆,在这里,阻挡文明扩张的是热带屏障,众多热带病原体像死神般令人丧胆,尤以疟疾,黄热病和采采蝇(tsetse fly)为烈,班图人之所以能从西非一隅向东向南扩张至大半个下撒哈拉非洲,正是因为他们已在相当程度上适应了这些病原体。[5] 热带高度富集的病原体也会影响当地居民的人格特征,降低其外向性(extroversion)和经验开放性(openness to experience),让他们更倾向于避免与外族人交往接触,避免长距离旅行和迁徙,从卫生健康角度看,这是有益的适应,但无疑会加深群体间的疏离,猜忌和隔绝,妨碍人口流动和文化传播。[6] 热带屏障造成的一个后果是,在旧世界文明中心与非洲的关系中,文化与人口的流动方向是相反的,旧世界的文化元素,特别是中世纪后的阿拉伯-伊斯兰元素,逐渐向南方渗透,但很少有同向的人口流动(除了东海岸),那里的沙漠、稀疏草原和热带雨林对地中海定居农耕者缺乏吸引力,相反,却不断有非洲人流入旧世界,而基于其文化上的绝对劣势,这种流动主要以奴隶贩卖的方式发生,输入黑奴的活动在近东、北非和印度洋从古代一直盛行到现代,这也激励了许多非洲政权将掳掠售卖人口作为其主要财源。[7] 东亚的情况恰成对照,汉族农民携其文化优势向南拓殖的进程基本没有遭遇生态屏障的阻挡,拓殖速度主要受制于土地开垦和人口增殖的自身节奏,文化与人口的扩散方向完全一致,从黄淮到长江到珠江,又从海上向东南推进,到近古时,华人移民已遍布东南亚,台湾也成为福建农民的乐园,潮州人在泰国开创了一个王朝,客家人在婆罗洲建立了延续百年的兰芳共和国,越南在政治上赢得了独立,文化上却变得越来越像中国。[8] 热带屏障也影响了美洲,严重限制了中美洲和安第斯两大文明中心的文化与人口互动;它在印度带来的后果最为独特:印度较为干旱的北部与湿热的中南部形成鲜明反差,前者吸引了一轮又一轮的农牧业入侵者,从近东农民,雅利安畜牧者,波斯人,到马其顿人,阿富汗人和突厥人,他们大多来自某个文明中心或优势文化,可是热带屏障妨碍了他们向中南部迅速推进,而次大陆的特殊地理形状也限制了土著的退路,结果印度形成了独特的多种族混居状态,这是理解其种姓制度和长期政治分裂状态的重要背景(见第4章)。 高山  褶皱地带在历史进程中扮演了一个独特角色,高山阻隔造成的交通困难使得这些地区的社会和文化都高度碎片化,这一点从语言分布上表现的最显著,褶皱地带往往是语言高度混杂多样的地区,残留着许多孑遗小语种,被语言学家称为马赛克区(masaic zone)。[9] 例如新几内亚的几百万人说着一千多种语言,分属60多个语系,每种语言的使用人口平均只有几千;[10] 整个欧亚大陆的温带区几乎完全被印欧、阿尔泰和汉藏三大语系占据,可是面积不大的高加索却有着三个该地区独有的语系:南高加索,西北高加索,东北高加索,而且那里还散布着印欧、阿尔泰和亚非语系的众多小语种。[11] 另一个文化极度庞杂的褶皱地带是赞米亚(Zomia),又称东南亚断层带(Southeast Asian Massif),仅以中国云南省为例,得到官方承认的少数民族便有25个,分属汉藏,侗台,苗瑶,南亚和阿尔泰五大语系,其中至少15个民族为当地独有。[12] 除了地形带来的交通不便,褶皱地带阻隔文化传播的重要因素是其垂直分布生态,即沿海拔梯度而形成的生态差异,河谷,坡地,高山草甸,都有着十分不同的土壤、气候与植被条件,支持着不同的农牧业形态和生计模式,而后者又塑造了不同的文化与社会结构。 不像水平差异,垂直差异意味着各相似生态区无法连成片,每个文化小群体都被一圈异质群体包围着,这就妨碍了群体间的交往和人口流动,以及大型文化共同体的形成,因为文化差异会在群体之间创造隔膜与恐惧,特别是当这种差异跨越生态边界时,文化屏障尤为坚固。 草原  干旱而广袤的温带欧亚大草原,既是定居农耕者拓殖的屏障,也是沟通几大文明中心的高速公路,而在其中扮演中介角色的,是游动性的畜牧群体;草原畜牧者和沟通亚洲与美洲的极地狩猎者全然不同,马与狗的组合使用让他们得以控制很大规模的畜群,因而可积累起可观的财富,而马匹、驼畜和车辆的载运能力让他们能在保有相当复杂物质文化的同时保持机动性,并且有能力在数百上千公里的广阔地域内协调行动或维持多级社会组织,草原上激烈的领地竞争和群体间瞬息万变的实力消长,让畜牧群体之间处于持续不断的冲突之中,这对其战斗力施加了强大选择压力。[13] 所有这些因素共同造就了畜牧民族相对于定居农耕者的武力优势,至少在个体和小团伙层次上,这一优势十分显著,而一旦有一位杰出领袖能设法抑制内部冲突,实现政治上的统一或联合,便可将此优势发扬到国家级层次上,从而给周边定居文明造成巨大冲击,历史上这样的故事屡屡上演,青铜时代的印欧语民族扩张和闪族扩张,古典时代冲击文明世界的多支伊朗语族游牧民:辛梅里安人(Cimmerians)、斯基泰人(Scythians)和萨玛提亚人(Sarmatians),然后是阿尔泰语系的匈人(Huns),匈奴,鲜卑,突厥,契丹,蒙古,轮番登场,中间还穿插了乌拉尔语系的马扎尔人(Magyars)和亚非语系的阿拉伯人。[14] 这些冲击既给定居社会造成破坏,也在广阔地域内传播了文化元素,小麦,马,车辆和青铜技术的由西向东传播,便是由东迁的一支印欧畜牧者完成;[15] 蒙古征服导致的文化交流尤为广泛,中亚大批小政权被消灭之后,丝绸之路变得空前畅通(特别是在帝国尚未完全分裂,忽里勒台还在召开,帝国邮驿系统仍在运行的那几十年中),蒙古人虽然在战争中极为凶残,对商人与工匠却十分友好,对各种技术与实用知识持积极开放态度,对各大宗教也非常宽容,所有这些,促成了一个文化大交换的时代。[16] 火药,火器,攻城战术,造纸,印刷术,金融票据,数学、化学、地理和天文历法知识,都在这次大交换中得以广泛传播,瓷器与香料贸易迅速升温,藏传佛教得以向北扩张,波斯和阿拉伯元素被大量引入中国……;其中几项对西欧历史的影响尤为深远:1)蒙古交换打开了西欧人对东方的认识,此前他们常常连印度和埃塞俄比亚都分不清,[17] 也提升了他们对东方的兴趣,特别是香料贸易,推动了日后的地理大发现,2)造纸术的引入为印刷革命准备了条件,3)蒙古人带来了黑死病。[18]

语言

在前文明社会,语言界线大致与同质文化群的边界相当,它(连同其他文化元素)足以区分彼此,却并不构成人口与文化流动的重要障碍,那时的流动要么受阻于生态边界,或交通条件,要么受阻于群体间敌意,除非在向无人区扩散的特殊时期,流动是小幅而缓慢的,大跨度流动只有在数百上千年的时间尺度上才能观察到,而在频密交流与互动确实发生的局部地区,语言并非大问题,因为在一个语言极度碎片化的世界,人们普遍具有多语能力,足以和邻近部落的人沟通。[19] 进入文明时代,在国家以及国家间的联盟或霸权结构所创造的和平条件下,或在国家权力的直接庇护或支持下,经常性的长途旅行成为可能,于是语言障碍便凸显了出来,因为对于遥远地区的语言,你没有从小接触的机会,而成年人在学习第二语言上的笨拙是臭名昭著的。 那些因职业需要而居住于他乡或奔走于各地的人,诸如长途贸易商人,游动性工匠,异地任职的官员,从不同地区征募的士兵,贵族从各处招揽来的门客,四处游乞或传教的僧侣……,都会面临语言障碍,而正是应对这一困难的努力,催生了各种通用语。[20] 一种通用语往往围绕某个文明中心而形成,并散布于该文明所覆盖和影响的地域,这是因为推动对通用语需求的各种活动——长途贸易,精细分工的专门职业者,多层级行政系统,有组织宗教——本身就是文明产物或因文明而大为兴旺;当某一文明实现政治统一而建立帝国时,其通用语更会得到国家的大力推行;而且文明中心会产生大量语言类的文化产品,特别是书面作品,包括宗教典籍,它们是传播通用语的巨大动力,例如梵语和婆罗米文字在东南亚的传播,并未以国家权力为后盾,而主要依靠贸易和梵文经典。[21] 上述过程将产生若干边界清晰的文明区,有着各自的中心,通用语,围绕经典的知识传统,宗教与价值体系,制度传统,或许还有各自的帝国,尽管仍有一些交汇混杂地带,然而这些方面的系统性差异,将使得来自各文明区腹地的人很难跨越边界而从事有价值的活动,随着时间推移,隔阂会越来越深,甚至在各自都已发生翻天覆地变化之后,曾经横亘于罗马与波斯之间,基督教与伊斯兰世界之间,东亚与西方之间的无形之墙仍然牢固竖立着。 文明间的屏障也为一些著名的贸易民族创造了机会,他们在各文明之间扮演了文化交流的中介角色,例如沟通欧洲与伊斯兰世界的犹太人,经营丝绸之路的粟特人(Sogdians),经营环印度洋和南洋贸易的古吉拉特人,连接中亚、波斯、奥斯曼与欧洲的亚美尼亚人。

职业

当代人可能不容易体会职业壁垒的森严,上大学时有那么多专业可选,毕业时又有众多职业可挑,铺天盖地的招聘广告似乎正将机会之门向所有人洞开,跳槽,改行,听起来都是稀松平常之事,唯一的约束好像只是你自己的能力和对回报(包括金钱,声望和地位,或许还有乐趣)的期望,现实远非如此美妙,而在前现代社会,这种海阔天空任我行的洒脱更是天方夜谭。 职业屏障由众多因素交织而成,首先是知识与技能的性质,许多专业知识是无法脱离具体的工作场景而传授的,它们难以(甚至不可能)用语言加以描绘和记录,用哲学家迈克尔·波兰尼(Michael Polanyi)的话说,这些是高度个人化的默会知识(tacit knowledge),只能通过在事情发生的现场亲身观察和参与,通过与有经验者长期互动,不断接受其演示和反馈,方可习得(当然你也可以自己尝试和探索,但那要慢得多,个体的短暂一生中积累不起多少)。[22] 默会知识的这一特点使得个体从业者成为职业知识的主要存储器,而师傅带徒弟是唯一可行的传授方式,所以在工业革命以前,学徒制(apprenticeship)是几乎所有技能性职业的组织基础,新入行者必须首先找到一位愿意收其为徒的师傅,在经历多年学徒生涯之后,才能独立从业,这一状况直到现代工厂化生产和职业培训机构发育之后才有所改变,现代工厂通过机械化、工艺设计和技术标准化,将大部分默会知识显性化而变成企业资产,同时大幅降低一线工人的技能要求,而基础性的显性知识则由学校教育提供。 现代企业以规模化生产来实现资产价值,而在以前,规模化生产的条件并不存在,[23] 个体工匠和家庭企业因而将重点放在如何小心维护其资产,令其永续存在,持续产生收入流,以成为家庭的长期生计依靠,这份资产除了知识技能,也包括客户关系,专业声誉和从业资格,他们会像自耕农或土地绅士对待地产一样精心呵护它,尽可能将关键技艺传给儿子,或者女婿。 有些师傅会像挑女婿一样挑徒弟,事实上也确实有不少学徒最后成了女婿,当不得不从家族以外招收学徒时,会与学徒建立一种模拟父子关系,以强化学徒对师傅的义务,并将师徒关系长期化,至少不让学徒在短期内成为竞争对手,为此,学徒期被尽可能延长,中世纪英格兰的普遍标准是七年,有些行业长达十几年,而且学徒在最初几年里往往只能打杂,学不到重要技能。[24] 另一个入行门槛的是高额拜师费,中世纪英格兰的普通学徒入门费为2-3英镑,大约相当于低技能雇工一两年的现金收入,但那些涉及贵重材料或高贵客户的行业,例如金银器加工,高端布料皮毛服饰业,入门费则高达数十甚至上百英镑,这是穷人家一辈子都攒不起的钱,而出得起钱的贵族和绅士阶层又往往不屑于这些行当,于是它们的学徒来源就高度局限于同行子弟或地位相当的类似行业之中。[25] 为保护资产价值,工商业者还会努力维护其垄断地位,近代以前,城市的商业与手工业普遍处于行会垄断之下,君主为征税方便也倾向于支持这种垄断,许多行会还会动用私刑来执行其垄断权,在人口密集,闲散劳力充裕的地方,那些低技能的苦力行业(例如搬运)则往往由帮派组织控制,此类行当除了垄断权之外几乎没有其他资产。[26] 强化行业壁垒的另一个因素是信用,许多行业都需要行内合作/交易伙伴之间,以及他们与客户之间,建立相当程度的信任,现代企业的信任主要基于品牌和企业声誉,会计与审计制度,以及抵押担保等风险控制机制,而在过去,它主要来自个人和家族间的私人关系史,通过长期交往而逐渐积累。 因为一个人不可能同时维持很多这样的长期信任关系,所以为控制风险,不得不将交易对象限制在一个相互熟识、任何信誉问题都会被迅速而充分传播的小圈子里,对风险越是敏感的行业,越是如此;尽管程度有所减弱,但这一现象在近现代仍然清晰可见,例如投资银行业,很长时期内局限于一个极小圈子,从业者之间完全信任,一笔笔巨额交易常在电话中口头达成,完全无需书面文档。[27] 上述壁垒的存在,使得许多行业成为高度封闭的圈子,个人很难跨行流动,一个小男孩拜师入门的那一刻,往往决定了他终身乃至几代子孙的职业空间,也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将居住在城镇的哪个区域(甚至哪条街),和哪些人经常交往,以及可能的结婚对象,而即便在那一关键时刻之前,他也未必有多少选择。

人造藩篱

还有一类屏障是由政府人为设置的,出于治安、征税、征兵和预防叛乱等需要,政府历来有着实施人口控制的倾向,因为对于个人,躲到一个没人认识你的地方,总是逃避各种义务的最好办法,然而人口控制对行政能力的要求很高,能否实现,或做到何种程度,取决于国家的权力触手深入私人生活的程度,早期国家的这方面能力十分有限。 也正因此,那时封建制(或效果类似的其他体制)更为流行,在封建制中,税收和兵役是以武士贵族向领主承担契约义务的方式提供,数量取决于封地大小,因而领主无需关注各领地的人口细节,治安则是各采邑保有者自己的事情,而预防叛乱的主要手段则是不间断的领地巡视和对贵族动向的监视,在一个以武士阶层为骨架的社会,平民大众是没有多少机会发动叛乱的。 户籍  在人口控制上,中国可能是最早熟的,那里很早便已发展起羽翼丰满的集权官僚系统,战国时期,随着封建制瓦解,各国纷纷建立编户齐民的郡县制,实行以什伍制为基础的户籍控制和连坐机制,行政机器从县令,亭长,乡佐,里魁,直接通达最底层的村庄和城市街区,户籍登记详细到包括体貌特征,人口流动被严密控制。[28] 这套制度在秦汉已臻于完善,此后时松时紧,全赖中央政府的集权强度,这一关系也表现在官方人口数字的巨幅波动上,尽管战乱饥荒瘟疫确会消灭大量人口,但数字波动很大程度上也反映了政府调查、统计和控制有效纳税人口的能力。[29] 因为户籍控制的存在,尽管中国历史上不乏迁移流离者,有时还以庞大规模在大跨度上发生,但除非是官方组织的移民(例如屯垦实边),迁移者很难在当地获得合法身份,而非法状态让他们随时面临被驱逐的风险,只有当一些特定机会来临,比如改朝换代,或政府决心整顿当地户政时,才有机会改变。[30] 和普遍的户籍控制不同,西欧封建制中,被限制流动的主要是农奴、流浪乞讨者(对该群体的管制,第17章会有更多叙述)和个别特殊群体,例如犹太人和麻风病人,自由民是可以随意旅行迁徙的,包括自由出入国境(除了战争期间),外国商人也出入自由,在英格兰,后两点还被写进了1215年的大宪章第42条。[31] 城墙  对于远离故土者,寻找安身之所的最佳机会总是在城市,但古代城市并不像当代都市那么自由,欧洲城市多由工商业者自治,因而对外人较为开放,他们需要吸引客商、消费者和劳动力以繁荣本地工商业,也需要旅客和租户来提升地产价值;但欧洲城市也有不少限制,例如市民资格就不是每位城市居民自动拥有的,在许多城市,这一资格被称为城市自由(Freedom of the City),只有自由市民(通常是该市某个行会的成员)才被允许在该市独立执业和拥有地产。 伦敦市民的一项特权是可以将牲口赶进城,所以在现代,当城市自由已只剩下荣誉性质时,时而仍有人举行将羊群赶过伦敦桥的仪式,以表达身为自由市民的骄傲;中世纪城市出于治安需要多会在夜晚关闭城门并实行宵禁,夜间在外游荡者若被巡逻者发现会受处罚(但拥有市民资格者可以提灯夜行),这就消除了流浪者在城市的立足之地。[32] 中国城市是行政层级网络上的节点,即各级政区的治所,城市规模与其行政层级大致对应(只有苏州,汉口,泉州等少数例外),直到宋代才出现一些非治所城市(一般以“镇”为名);这一特点使得城市的设计和管理完全围绕行政需要(有时还有军事需要),工商业只是其副产品,所以很自然,它们对流动者更为封闭。[33] 宋代以前的大城市多实行坊市制,居住区与商业区被严格分离,各居住区(坊)有各自独立的门禁,坊内不得沿街开店,夜晚实行宵禁,工商各业被限制在各自的指定区域(市)内,这样的城市能够容纳的工商业者数量自然十分有限,留给其他流动人口的空间则更少,直到唐末宋初之际,坊市屏障才告瓦解,开放后的街巷提供了更多店铺空间,工商业还向城郭之外延伸,出现了各种草市,城市规模大幅扩张,在经历这场城市革命之后,中国社会也变得更具流动性。[34] 国界  在当代世界,妨碍人口流动的最显著屏障,大概就是国境线了,然而在过去,它并不是重要的人为障碍,在没有通电铁丝网,地雷,雷达,探照灯,侦察机和机动巡逻队的年代,控制漫长国界是一种难以负担的奢望,所以即便跨越国界的流动果真较少,真正构成妨碍的,也都是些天然屏障,大河,高山,丛林,荒漠,海洋。 古代边境控制更多依靠点状设卡,在交通要道上设置关卡,可大幅提高越境成本,虽不能杜绝绕道而行者,却可将流动规模限制在可接受水平;在这方面,东方帝国又一次走在了前面,汉代政府在北方边境建立了一系列关卡,出入皆需通行证,往返人货均有登记与核对,类似通行限制也施行于出入京师所在关中平原的四个关口。[35] 点状控制对海上往来更加有效,适合大船靠泊的港口本来就不多,适合长途贸易的就更少,那需要便利的内陆交通,接近消费市场,友善且易于沟通的当地人,以及获得补给的便利性,所以,控制主要港口以收取关税,是非常古老的做法(四千年前的乌尔第三王朝就已实行),而一旦海关机构建立,它同样可用于控制人员流动。[36] 唐代设置市舶使一职以管制海上贸易,并在港口城市划出蕃坊作为外国人指定居住区,宋代大幅提升了对海上贸易的控制力度,将市舶司变成了一个国营外贸垄断机构,将其视为重要税源,每艘到港船只必须登记,外商需持关防才能在境内活动;明代更在其多数时期实行严厉海禁,市舶司时废时开,而此时正值东亚海上贸易黄金时代,明帝国却成功锁上了国门,清代延续了海禁政策,海上贸易基本上被局限于广州一港,清初一度还颁布迁界令,试图以焦土政策将点控制升级为线控制。[37] 欧洲国家对边境控制的强化始于大航海之后的重商主义时代,各国出于贸易保护考虑,加强海关控制,大力打击走私,不过这些主要针对商品,对人员跨国流动的限制则要晚至一战之后才流行起来,一方面是出于全面战争带来的安全焦虑,同时也是因为铁路和轮船极大降低了长途旅行成本,而此时可供选择的边境控制手段也已足够丰富。[38] 19世纪后期由铁路轮船推动的空前规模的跨国流动引发了广泛担忧,主要移民目的国开始考虑对移民进行控制和筛选,美国的1875年《佩奇法案》开此先河,禁止女性华人移入,1882年《排华法案》更禁止所有华人劳工进入,此后国会通过了一系列移民法案,逐步收紧移民政策,1882年法案要求鉴定移民精神健康并征收人头税,1907年法案要求控制移民总量,1917年法案排除所有亚太移民,并实行读写测试,1924年法案按民族或国别设置移民配额,至此,现代西方国家的移民控制模式基本确立,以往主要依靠自然屏障的国境线,如今已彻底转变成一种树立于民族国家之间的制度性屏障。[39]
注释:(其中所引文献详见〈参考文献〉) [1] David Reich (2018) ch.7. [2] Robert McGhee (2005) The Last Imaginary Place, ch.7-13. [3] Robert McGhee (2005) ch.3. [4] Daniel J. Boorstin (1983) The Discoverers, ch.21. [5] Jared Diamond (1999) ch.19. [6] Geoffrey Miller (2009) Spent, ch.12. [7] Finn Fuglestad (2018) Slave Traders by Invitation; Wikipedia: Slavery in Africa, Arab slave trade. [8] Nicholas Tarling (1992.ed) 第1卷,第6,8章;Anthony Reid (1993)《东南亚的贸易时代》,第2卷,第4章。 [9] Nicholas Wade (2014) A Troublesome Inheritance, ch.4. [10] Jared Diamond (2012) ch.10. [11] Wikipedia: Languages of the Caucasus. [12] Wikipedia: Southeast Asian Massif, 云南省#民族. [13] 有关马匹与车辆对草原畜牧生计中的基础性作用及其对战斗力的贡献,见David W. Anthony (2007) ch.10-16;有关畜牧者战斗力的更多讨论,见我的系列博客〈食物与人类〉第9篇(HS:7961)。 [14] René Grousset (1939)《草原帝国》;有关印欧人扩张,见David W. Anthony (2007) ch.11-16, David Reich (2018) ch.5. [15] David W. Anthony (2007) ch.16; Wikipedia: Seima-Turbino phenomenon. [16] René Grousset (1939) 第6-7章;Timothy May (2012)《世界历史上的蒙古征服》第2部分各章。 [17] Ian Mortimer (2010) ch.3. [18] Ronald Findlay & Kevin H. O'Rourke (2009) Power and Plenty, ch.3; William J. Bernstein (2008) A Splendid Exchange, ch.4. [19] Jared Diamond (2012) ch.10. [20] 有关通用语的形成,以及哪些条件有助于一种语言成为通用语,可参考Nicholas Ostler (2005) Empires of the Word;我在《群居的艺术》第II.2章里也有讨论。 [21] 东非沿岸的通用语斯瓦西里语可能是个例外,它没有一个相应的文明中心,不过它从阿拉伯/伊斯兰文明中吸收了大量元素,也采用了阿拉伯文字为其书写系统。 [22] Wikipedia: Tacit knowledge. [23] 规模化连续生产须以大规模低成本运输系统为条件,而且需要一系列组织与管理创新,参见Alfred D. Chandler Jr. (1977)《看得见的手》。 [24] Joan Lane (1996) Apprenticeship In England, 1600-1914, ch.1-3. [25] Joan Lane (1996) ch.1-3; Christopher Dyer (1998) ch.8. [26] 有关行会垄断的材料很多,欧洲的情况可见M. M. Postan, E. E. Rich & Edward Miller (1963.ed)《剑桥欧洲经济史·第3卷》第4-5章,清代中国的情况可见G. William Skinner (1977.ed)《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第3编第2章,彭凯翔 (2015) 《从交易到市场》第11章,William T. Rowe (1984) 《汉口》第2,6,8,9,10章。 [27] Peter F. Drucker (1978) Adventures of a Bystander, ch.10-11. [28] 池田雄一 (2002) 《中国古代的聚落与地方行政》,第1编第5章,第2编第2-6章。 [29] 葛剑雄 (2002) 《中国人口史·第1卷》第3章。 [30] 葛剑雄 (1997) 《中国移民史·第1卷》第1章。 [31] Wikipedia: Magna Carta#Clauses. [32] Wikipedia: Freedom of the City, Ian Mortimer (2010) ch.4. [33] G. William Skinner (1977.ed) 第1编导言,赵冈 (2006) 《中国城市发展史论集》第1章。 [34] 加藤繁 (1952) 《中国经济史考证》第1卷第14-17章,G. William Skinner (1977.ed) 第1编导言,斯波义信 (1988) 《宋代江南经济史研究》前篇第4章。 [35] 富谷至 (2010) 《文书行政的汉帝国》第3编第2章,Denis Twitchett & Michael Loewe (1986.ed)《剑桥中国秦汉史》第6章。 [36] William J. Bernstein (2008) ch.1. [37] 宋代情况见李剑农 (1957) 《宋元明经济史稿》,第6章,明代海禁见Frederick W. Mote & Denis C. Twitchett (1988.ed)《剑桥中国明代史》,上卷,第8章。 [38] Wikipedia: Border control#History. [39] Wikipedia: Page Act of 1875, Chinese Exclusion Act, Immigration Act of 1882, Immigration Act of 1907, Immigration Act of 1917, Immigration Act of 1924.
猫缘

【2022-09-04】

@whigzhou: 我的猫缘还不错,养过几次,都不是我主动领的,而是自己找上门的,上回(好多年前了)是外面吃完饭回家时一只小猫喵喵叫着爬到我脚上,可能是新近丧母的孤儿,就养了,

最近又来了一只,可能是哪个邻居搬家没带走,他之前就常来串门,和我本来就不陌生,所以转场很顺利,

这只猫很乖巧,会主动找我逗他玩,我不允许他做的事情,只要表示过一两次,就记住了,

三年前我还收养过一只鸡,也是自己跑过来的,当时打听了(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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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4】 @whigzhou: 我的猫缘还不错,养过几次,都不是我主动领的,而是自己找上门的,上回(好多年前了)是外面吃完饭回家时一只小猫喵喵叫着爬到我脚上,可能是新近丧母的孤儿,就养了, 最近又来了一只,可能是哪个邻居搬家没带走,他之前就常来串门,和我本来就不陌生,所以转场很顺利, 这只猫很乖巧,会主动找我逗他玩,我不允许他做的事情,只要表示过一两次,就记住了, 三年前我还收养过一只鸡,也是自己跑过来的,当时打听了一圈都没弄清楚来历,很奇怪, 后来报纸上看到一篇报道,总算有了点线索,原来本地小学都有一门动物课,鼓励学生在自家后院养小动物,宗旨是让孩子学会如何与动物相处,据说养鸡养鸟养兔子仓鼠的都有,农场孩子还有养马养驴的,许多小孩起初兴致很高,可是过不了多久就腻烦了,撒手不管了,我那只鸡可能就是某个孩子腻烦的结果, 那只鸡养了将近两个月,不幸的是,他经常半夜乱啼,怕吵到邻居,只好把他放到了一个公园里,相当可能的下场是被狐狸吃掉,
上帝的新牧场#5:阶梯的构造

上帝的新牧场#5:阶梯的构造
辉格
2020年1月15日

等级结构的稳固并未终止社会流动,人们仍有各种机会向上爬升,同时也有人向下跌落,结构稳固只是让爬升的目标和路径变得更清晰,将社会流动变成结构自我更新延续并保持活力的一种代谢机制,而非破坏性力量;不过,在不同社会之间,爬升路径与可能性有着极大差异,而正是这些差异,为我们理解这些社会的不同走向提供了线索。

封建金字塔

封建制发源于军事需要,因而在其初始形态中,所有制度安排都围绕着一个目标:如何维护一支技艺精专,装备良好的军队,平时有着持久可靠的财政保障,需要时可迅速动员起来投入战斗;所以每块封地都是用来供养战士的军事采邑,其持有者须随时准备好带上装备给养随从应召参战,如果采邑足够大,还要带上一支人马。

与此相应的,社会地位的决定机制也是高度军事导向的,要在权力结构中占得一席之地,你要么你有幸出身于已经取得地位的家庭,要么自己拉起一支队伍并在竞技场上站稳脚跟,要么投靠一位首领,展现出才华和勇气,赢得其赏识与信任;军事导向对社会流动构成了相当大障碍,一个人积累的资源或拥有的才华若与赢得战争不存在明显关系,或关系过于间接而难以辨认,他向上爬升的空间便极为有限。

但这个障碍随着封建制的成熟而逐渐松动了,采邑保有者找出各种变通办法来履行军役义务,例如花钱雇人替自己上战场,或直接付钱给领主代替军役,当领主花钱即可招募到战士时,后一做法便逐渐流行而成为惯例,即数额固定的免役金(scutage)。

这是关键一步,假如军役不可用钱代替,那么它既不可分割(你不能让半位骑士骑着半匹马上战场),也难以转让(因为受让者可能不是合格战士,或不被领主信任),而且继承也会有困难(因为保有者死亡时可能没有成年男性继承人,或者他不是合格战士),可是既然采邑保有所产生的义务可以折算成钱,那么这些困难就都消除了,于是采邑就逐渐转变为一种财产权,封建系统的军事性质陆续被剥离,财政与司法性质则日益凸显。

对照一个没有完成上述转变的例子可以帮助我们理解这一转变的意义,奥斯曼帝国从拜占庭那里学到了以军事采邑供养骑兵的做法,这种采邑(timar)只是用益权而不是财产权,持有者必须亲自服兵役才可继续保有,因而只能是男性,而且苏丹或其代理人只要愿意随时可以将其收回,采邑的继承权也是不完整的,如果持有者死在战场上,那么他的前三个儿子(若是合格骑兵的话)有资格获得三份小采邑,总价值约相当于原先的一半,如果死在家里,那就只有两个儿子有此资格,且总价值打更大折扣,这种安排下,采邑显然是无法被当作一份财产来处置的。[1]

随着王权扩张,财政与司法系统成熟,骑兵地位下降,商品经济繁荣,到中世纪后期,英格兰的封建制度已被金钱“腐蚀”的面目全非,变成了史家所称的“异态封建”(Bastard feudalism),封地的司法功能也逐渐消失,变成纯粹的地产,贵族爵位只对应着社会地位和政治特权,不再包含封建义务,而只要足够有钱,迟早都能买到,这样一来,社会流动的大门就完全敞开了。

不过,上升机会的开放并不意味着封建制的作用就此消失,即便到中世纪晚期乃至近代早期,其影响依然清晰可辨:1)层层分封产生的金字塔结构保留了下来,仍在塑造着社会的分层模式,引导着人们的攀爬方向,2)源自采邑的地产权仍是确立上层地位的核心要素,其他资源虽有助于爬升,但最终还是需要变成地产,3)通往贵族之路的关键一步,往往仍需要通过婚姻来实现,这就限定了爬升的节奏与速度。

让我们以英格兰为例看看这个结构的具体组成。

首先是占人口多数的农民,他们的地位主要取决于保有的土地量,假如其土地足够养活家庭且有余,还能雇佣几位帮工和仆役,而且地产属自由保有(freehold),那他就是富裕自耕农,即约曼(yeomen)或富兰克林(franklins),在14世纪前期(即黑死病前夕),他们约占农民的1/5,若保有地产仅够维生,则是穑夫(hasbandmen),占1/3,另有约2/5农民土地不足以维生,须以出卖劳力补充,即所谓茅舍农(cottars),余下的则是完全没有土地的农业雇工或仆役。[2]

所以农民并非单一阶层,而是一个局部的小阶梯,爬升的手段就是积累地产;类似的,城市工商业是另一部小阶梯,在其中确立地位的关键,是在某个有着行会控制的行业成为有独立从业资格的师傅,有了这一资格,他便可顺着行会内的层级往上爬;得益于自由市镇制度,这一爬升机会相当可观,那些经营成功,积累了上千英镑资产的商人,有机会以行会领袖身份进入所在市镇的市议会,成为市议员(alderman),乃至出任市长,或代表所在市镇出任下院议员;对于财富水平达到这一级别的商人,找一位穷骑士联姻并非难事,因而其后代将有机会在贵族阶层内继续爬升。[3]

不过,进入这条通路首先要越过一个门槛:找到一位师傅愿意收你为徒,这样才有望在熬过学徒期后成为师傅;对于同业子弟,这自然不是个障碍,但其他人就不同了,不仅需要点运气,还要表现出潜质,那些不得其门而入者,就只能打散工,可是在劳动市场发展壮大之前,这是个完全没有保障的行当,随时可能因需求波动而丧失生计,而且散工也没有什么上升空间,因为在中世纪城市,几乎所有需要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工种都由行会师傅及其学徒所占据,只有那些无需技能随时可换人的工作才会留给雇工。

他们的另一条出路是进入那些没有行会控制的行业,例如游走于行会垄断所不及的乡村集市,成为替人修修补补的游动小工匠,或游动小商贩(pedlar),这些被挑剩下的行当往往既辛苦又收入微薄,不过,假如你足够精明能干,加上好运气,由小商贩发达而成大富豪也并非完全不可能,11世纪芬查尔的圣戈德里基(St Godric of Finchale)出身贫寒,早年以捡拾兜售被冲上岸的失事船货为生,小有所成后加入一个商队,合伙经营海上贸易,最终拥有了自己的船队,并一度以运送耶路撒冷国王鲍德温一世(Baldwin I of Jerusalem)的十字军队伍前往圣地而闻名。[4]

与商人相比,工匠的上升空间要小得多,因为手工活需要一件件亲手做,无法像商品贸易那样形成规模,虽然表现出色者也能获得体面身份,但也只是殷实而非大富,中世纪英格兰最伟大的建筑师亨利·耶维尔(Henry Yevele)在其事业巅峰期也只是位低级纹章绅士,1360年受聘为爱德华三世扩建威斯敏斯特宫时,日薪仅为一先令,相当于当时普通建筑大工平均日薪的3.4倍,小工的6倍。[5]

那些经营奢侈品的商人,因有机会直接服务于国王和大贵族,乃至成为其专职采办商,爬升速度会快得多,甚至可以免去婚姻桥梁而直接获封骑士;埃蒂安·马塞尔(Etienne Marcel)是1350年代的巴黎纺织品商人,凭其财富担任商会会长,在普瓦捷会战前后的财政困境中,法王为筹钱而召集三级会议,马塞尔被推为第三等级发言人,权盛一时,其家族跻身贵族,便是因为其父辈和岳父家作为王室代理人为其采办奢侈品并出钱出力为王家办事而获封爵位。[6]

大诗人杰弗里·乔叟(Geoffrey Chaucer)家族的腾达之路是另一个颇有启示的生动案例,乔叟祖上是鞋匠(由其姓氏可推知),祖父是伦敦葡萄酒商,父亲约翰通过成功婚姻继承了一笔丰厚遗产,包括伦敦的24家店铺;经营葡萄酒等奢侈品让乔叟家得以和大贵族建立亲密关系,年轻乔叟成为阿尔斯特女伯爵伊丽莎白·德伯格(Elizabeth de Burgh)的侍从,在那里他攀上高亲,娶了伊丽莎白的侍女菲利帕·罗特(Philippa Roet),一位骑士的女儿,其父是爱德华三世妻子菲利帕皇后的侍从,因皇后第三子克拉伦斯公爵娶了伊丽莎白而从王室被带至伯格家。

这门高亲极为重要,因为罗特家另一个女儿凯瑟琳也在宫廷做侍女,并成为皇后第四子冈特的约翰(John of Gaunt)的情妇,后来有幸扶正为其第三任妻子,而作为兰开斯特公爵,约翰是金雀花王朝晚期权势最大的贵族,也是兰开斯特王朝的开基祖,于是,经过这两门连锁高攀婚,酒商之子乔叟成了约翰的连襟,并凭借其出众才华而与约翰结为密友,成为活跃的宫廷侍臣。

在此背景下,乔叟的儿子托马斯脱颖而出,成为兰开斯特朝重要政治家,15次以骑士身份代表牛津郡出席国会,5次当选下院议长,长期担任王室大司窖(Chief Butler of England),其财力和权势帮助女儿艾丽丝在高攀婚道路上走的更远,他掏钱为女儿买下一座城堡,艾丽丝结婚三次,一次比一次嫁得高,先是一位骑士,亨利五世的好友,然后是索尔兹伯里伯爵,最后竟嫁给了亨利四世的首辅大臣萨福克公爵威廉·德拉波尔,艾丽丝的孙子林肯伯爵约翰被理查三世指定为继承人,差点登上英格兰王位。[7]

帝国之伞

金字塔结构是地位分化的最自然结果,因为当人们努力往上爬时,每一层级上的竞争都只有少数胜出,因而越往上人数就越少;它和支撑权势地位的资源条件(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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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的新牧场#5:阶梯的构造 辉格 2020年1月15日 等级结构的稳固并未终止社会流动,人们仍有各种机会向上爬升,同时也有人向下跌落,结构稳固只是让爬升的目标和路径变得更清晰,将社会流动变成结构自我更新延续并保持活力的一种代谢机制,而非破坏性力量;不过,在不同社会之间,爬升路径与可能性有着极大差异,而正是这些差异,为我们理解这些社会的不同走向提供了线索。

封建金字塔

封建制发源于军事需要,因而在其初始形态中,所有制度安排都围绕着一个目标:如何维护一支技艺精专,装备良好的军队,平时有着持久可靠的财政保障,需要时可迅速动员起来投入战斗;所以每块封地都是用来供养战士的军事采邑,其持有者须随时准备好带上装备给养随从应召参战,如果采邑足够大,还要带上一支人马。 与此相应的,社会地位的决定机制也是高度军事导向的,要在权力结构中占得一席之地,你要么你有幸出身于已经取得地位的家庭,要么自己拉起一支队伍并在竞技场上站稳脚跟,要么投靠一位首领,展现出才华和勇气,赢得其赏识与信任;军事导向对社会流动构成了相当大障碍,一个人积累的资源或拥有的才华若与赢得战争不存在明显关系,或关系过于间接而难以辨认,他向上爬升的空间便极为有限。 但这个障碍随着封建制的成熟而逐渐松动了,采邑保有者找出各种变通办法来履行军役义务,例如花钱雇人替自己上战场,或直接付钱给领主代替军役,当领主花钱即可招募到战士时,后一做法便逐渐流行而成为惯例,即数额固定的免役金(scutage)。 这是关键一步,假如军役不可用钱代替,那么它既不可分割(你不能让半位骑士骑着半匹马上战场),也难以转让(因为受让者可能不是合格战士,或不被领主信任),而且继承也会有困难(因为保有者死亡时可能没有成年男性继承人,或者他不是合格战士),可是既然采邑保有所产生的义务可以折算成钱,那么这些困难就都消除了,于是采邑就逐渐转变为一种财产权,封建系统的军事性质陆续被剥离,财政与司法性质则日益凸显。 对照一个没有完成上述转变的例子可以帮助我们理解这一转变的意义,奥斯曼帝国从拜占庭那里学到了以军事采邑供养骑兵的做法,这种采邑(timar)只是用益权而不是财产权,持有者必须亲自服兵役才可继续保有,因而只能是男性,而且苏丹或其代理人只要愿意随时可以将其收回,采邑的继承权也是不完整的,如果持有者死在战场上,那么他的前三个儿子(若是合格骑兵的话)有资格获得三份小采邑,总价值约相当于原先的一半,如果死在家里,那就只有两个儿子有此资格,且总价值打更大折扣,这种安排下,采邑显然是无法被当作一份财产来处置的。[1] 随着王权扩张,财政与司法系统成熟,骑兵地位下降,商品经济繁荣,到中世纪后期,英格兰的封建制度已被金钱“腐蚀”的面目全非,变成了史家所称的“异态封建”(Bastard feudalism),封地的司法功能也逐渐消失,变成纯粹的地产,贵族爵位只对应着社会地位和政治特权,不再包含封建义务,而只要足够有钱,迟早都能买到,这样一来,社会流动的大门就完全敞开了。 不过,上升机会的开放并不意味着封建制的作用就此消失,即便到中世纪晚期乃至近代早期,其影响依然清晰可辨:1)层层分封产生的金字塔结构保留了下来,仍在塑造着社会的分层模式,引导着人们的攀爬方向,2)源自采邑的地产权仍是确立上层地位的核心要素,其他资源虽有助于爬升,但最终还是需要变成地产,3)通往贵族之路的关键一步,往往仍需要通过婚姻来实现,这就限定了爬升的节奏与速度。 让我们以英格兰为例看看这个结构的具体组成。 首先是占人口多数的农民,他们的地位主要取决于保有的土地量,假如其土地足够养活家庭且有余,还能雇佣几位帮工和仆役,而且地产属自由保有(freehold),那他就是富裕自耕农,即约曼(yeomen)或富兰克林(franklins),在14世纪前期(即黑死病前夕),他们约占农民的1/5,若保有地产仅够维生,则是穑夫(hasbandmen),占1/3,另有约2/5农民土地不足以维生,须以出卖劳力补充,即所谓茅舍农(cottars),余下的则是完全没有土地的农业雇工或仆役。[2] 所以农民并非单一阶层,而是一个局部的小阶梯,爬升的手段就是积累地产;类似的,城市工商业是另一部小阶梯,在其中确立地位的关键,是在某个有着行会控制的行业成为有独立从业资格的师傅,有了这一资格,他便可顺着行会内的层级往上爬;得益于自由市镇制度,这一爬升机会相当可观,那些经营成功,积累了上千英镑资产的商人,有机会以行会领袖身份进入所在市镇的市议会,成为市议员(alderman),乃至出任市长,或代表所在市镇出任下院议员;对于财富水平达到这一级别的商人,找一位穷骑士联姻并非难事,因而其后代将有机会在贵族阶层内继续爬升。[3] 不过,进入这条通路首先要越过一个门槛:找到一位师傅愿意收你为徒,这样才有望在熬过学徒期后成为师傅;对于同业子弟,这自然不是个障碍,但其他人就不同了,不仅需要点运气,还要表现出潜质,那些不得其门而入者,就只能打散工,可是在劳动市场发展壮大之前,这是个完全没有保障的行当,随时可能因需求波动而丧失生计,而且散工也没有什么上升空间,因为在中世纪城市,几乎所有需要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工种都由行会师傅及其学徒所占据,只有那些无需技能随时可换人的工作才会留给雇工。 他们的另一条出路是进入那些没有行会控制的行业,例如游走于行会垄断所不及的乡村集市,成为替人修修补补的游动小工匠,或游动小商贩(pedlar),这些被挑剩下的行当往往既辛苦又收入微薄,不过,假如你足够精明能干,加上好运气,由小商贩发达而成大富豪也并非完全不可能,11世纪芬查尔的圣戈德里基(St Godric of Finchale)出身贫寒,早年以捡拾兜售被冲上岸的失事船货为生,小有所成后加入一个商队,合伙经营海上贸易,最终拥有了自己的船队,并一度以运送耶路撒冷国王鲍德温一世(Baldwin I of Jerusalem)的十字军队伍前往圣地而闻名。[4] 与商人相比,工匠的上升空间要小得多,因为手工活需要一件件亲手做,无法像商品贸易那样形成规模,虽然表现出色者也能获得体面身份,但也只是殷实而非大富,中世纪英格兰最伟大的建筑师亨利·耶维尔(Henry Yevele)在其事业巅峰期也只是位低级纹章绅士,1360年受聘为爱德华三世扩建威斯敏斯特宫时,日薪仅为一先令,相当于当时普通建筑大工平均日薪的3.4倍,小工的6倍。[5] 那些经营奢侈品的商人,因有机会直接服务于国王和大贵族,乃至成为其专职采办商,爬升速度会快得多,甚至可以免去婚姻桥梁而直接获封骑士;埃蒂安·马塞尔(Etienne Marcel)是1350年代的巴黎纺织品商人,凭其财富担任商会会长,在普瓦捷会战前后的财政困境中,法王为筹钱而召集三级会议,马塞尔被推为第三等级发言人,权盛一时,其家族跻身贵族,便是因为其父辈和岳父家作为王室代理人为其采办奢侈品并出钱出力为王家办事而获封爵位。[6] 大诗人杰弗里·乔叟(Geoffrey Chaucer)家族的腾达之路是另一个颇有启示的生动案例,乔叟祖上是鞋匠(由其姓氏可推知),祖父是伦敦葡萄酒商,父亲约翰通过成功婚姻继承了一笔丰厚遗产,包括伦敦的24家店铺;经营葡萄酒等奢侈品让乔叟家得以和大贵族建立亲密关系,年轻乔叟成为阿尔斯特女伯爵伊丽莎白·德伯格(Elizabeth de Burgh)的侍从,在那里他攀上高亲,娶了伊丽莎白的侍女菲利帕·罗特(Philippa Roet),一位骑士的女儿,其父是爱德华三世妻子菲利帕皇后的侍从,因皇后第三子克拉伦斯公爵娶了伊丽莎白而从王室被带至伯格家。 这门高亲极为重要,因为罗特家另一个女儿凯瑟琳也在宫廷做侍女,并成为皇后第四子冈特的约翰(John of Gaunt)的情妇,后来有幸扶正为其第三任妻子,而作为兰开斯特公爵,约翰是金雀花王朝晚期权势最大的贵族,也是兰开斯特王朝的开基祖,于是,经过这两门连锁高攀婚,酒商之子乔叟成了约翰的连襟,并凭借其出众才华而与约翰结为密友,成为活跃的宫廷侍臣。 在此背景下,乔叟的儿子托马斯脱颖而出,成为兰开斯特朝重要政治家,15次以骑士身份代表牛津郡出席国会,5次当选下院议长,长期担任王室大司窖(Chief Butler of England),其财力和权势帮助女儿艾丽丝在高攀婚道路上走的更远,他掏钱为女儿买下一座城堡,艾丽丝结婚三次,一次比一次嫁得高,先是一位骑士,亨利五世的好友,然后是索尔兹伯里伯爵,最后竟嫁给了亨利四世的首辅大臣萨福克公爵威廉·德拉波尔,艾丽丝的孙子林肯伯爵约翰被理查三世指定为继承人,差点登上英格兰王位。[7]

帝国之伞

金字塔结构是地位分化的最自然结果,因为当人们努力往上爬时,每一层级上的竞争都只有少数胜出,因而越往上人数就越少;它和支撑权势地位的资源条件分布也是自然吻合的:从地方社区(无论是以掠夺、贡纳、税收或租金的方式)获取的有限资源只能支持小权贵,更大权贵只能由更广地域的资源支持,而后者的数量当然更少。 但是金字塔结构并不适合用来维持一个像多元文化帝国那样的大型集权政体,因为处于金字塔尖的最高统治者,其权势地位与次级权贵过于接近,因而很容易受到后者的挑战,他随时面对着一群虎视眈眈蠢蠢欲动的权位觊觎者,而当其中一些联合起来时,其力量便可能压过他,同样问题也存在于金字塔的其他层级上。 所以任何帝国的创建与维护者都不得不持续的压制权力结构的金字塔化这一自然倾向,这些努力产生的是一种伞状结构:一根根辐条从最高权力处伸出去,成为统辖一方的次级权贵,以取代或压制那些自下而上成长起来的地方权贵,和金字塔结构中地位相当者不同的是,这些辐条没有自己的权力根基,其权势完全来自中央的委托,而且委托随时可以被撤回;与此同时,局部的小金字塔仍被允许存在,但高度将严格受限,以确保即便爬到顶的那些人,其实力也远远不足以挑战最高权威。 奥斯曼帝国是伞状结构的一个成功案例,在王朝的前几代,也曾有过在兄弟和诸子间分疆裂土的尝试,但苏丹们很快发现,自己的兄弟才是他们最需要提防的挑战者,在帝国前期的两百年历史中,几乎每次继位都由一场兄弟间内战来完成,胜出者杀光所有兄弟,这种局面下,他们显然不会再把次级权力委托给王族成员,或既有的权势家族,或任何可能建立独立权力根基的人,或者那些在委托代理关系之外拥有某种合法性资源的人。[8] 最没有上述种种隐患的人,就是奴隶了,奥斯曼大概是历史上最全面贯彻奴隶治国方针的帝国,苏丹政府每年搜罗数千名十来岁的男孩充当苏丹的家奴,其来源起初是对外劫掠与战争中掳获人口的政府抽成,后来当帝国疆域稳定下来,这一来源萎缩,于是转而通过血税制度(Devshirme)从帝国境内(特别是巴尔干)的基督徒人口中按40户抽一的比例征集;征集官会从每批男孩中选出少数长相端正的,送入宫廷接受教育,其余则分派到一些土耳其农民家庭中做奴工,好让他们学会土耳其语,并养成吃苦耐劳的品格,七八年后召回,加入禁卫军团(Janissaries)。[9] 这些奴隶便是帝国用来构造国家机器的螺丝钉,禁卫军团是帝国最精英的部队,在很长时期内也是唯一的职业常备军,其中表现出色者常有机会外放为行政官员,甚至出任行省总督,而那些被选入宫廷的孩子更是前途无量,他们得到帝国最好的教育,学习通俗土耳其语(这是帝国精英层的通用语),波斯语,阿拉伯语和古兰经,掌握文书,行政,法律和军事知识,接受射击,投枪,骑术和摔跤等军事训练,此后,他们或留在宫内充当侍从,或按其专长担任各部门或各行省的官员,或者成为皇家清真寺的伊玛目。[10] 苏丹们信任和重用这些御用奴隶的动机不难理解,他们从小就被拔离了社会根基,斩断了家族,亲戚,邻居,发小等一切关系纽带,离开苏丹的宠信便一无所有,没有任何其他社会资本可以依靠,退役之前甚至不许结婚,于是只能一心为苏丹效劳,这是为帝国之伞制作辐条的最理想材料;随着这项制度的推行,御用奴隶逐渐取代其他来源的传统权贵,占据了国家机器中从普通官僚到行省总督的大部分位置,自从1453年钱达尔勒(Chandarli)家族失势之后,他们更常有机会登上大维齐尔(Grand Vizier)这个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高位。[11] 作为集权手段,血税制度相当成功,可是它带来了一个问题:对于那些有才华有野心力争上进的人,一条重要的上升通道被堵死了,因为血税是按人口比例抽取的,与个人如何努力,积累了多少资源,都没有关系,而且血税大多来自基督徒社区(早期主要来自巴尔干),构成帝国人口主体的穆斯林反而与之无缘(至少在血税制度被腐蚀之前)。 确实还有很多局部的小金字塔可供攀爬,例如工商业行会,保留自治地位的部落,和按教派划分的自治群体(millets),可是它们的高度都十分有限;还有两类未被帝国之伞完全取代的局部等级结构,一是在奥斯曼扩张初期产生的一批边疆领主(marcher lords),二是一些征服过程中因及时归顺而未被消灭的小政权,它们与帝国保持了一种封建性质的关系,不过两者在权力结构中的位置都不高,顶多相当于二级辖区——旗(sanjark)。[12] 重要的是,位于这些小金字塔顶端的人,是没有机会再往上爬的,相反,他们还是戒备和压制的对象,其权势随着帝国稳固而日益削弱(就像汉王朝巩固之后便开始削藩一样);甚至与苏丹联姻这条路也走不通,因为奥斯曼继承制度中没有嫡庶之分,奴隶生的儿子和妻子所出享有同等身份和继承权(这一点上他们继承了阿拉伯传统),事实上绝大多数苏丹的母亲都是奴隶,所以通过与皇室联姻让后代登上大位的机会极为渺茫。

官僚叠床

自秦以来,中原的统治者们便长期致力于集权帝国的建设,而既然要集权,就离不开权力之伞,以官僚取代公卿,以郡县取代诸侯,便是其中一部分;不过他们并没有走上奥斯曼那么纯粹的路线,他们选取辐条制作材料的来源,并未完全脱离常规的精英产生机制,唐以前,下层官僚主要来自察举,上层高官则更多出于当权者的赏识与宠信,还有皇族或勋贵背景,或来自旧臣豪族的裙带支持,或基于战功政绩的晋升,从唐代开始,科举日益成为更主要的来源,但从未彻底取代其他途径。 无论是举荐,门第或裙带,都可以被既已在等级结构中立足的人用作将地位传递给下一代,并争取让他们更上一层楼的手段,在察举制中,虽然没有直接的父子承袭,但家庭财富,家学传统,家族势力,以及前辈任官所产生的各种社会资本,皆可派上用场,即便在更多依靠个人能力的科举制中,财富也至少可以帮你买到一张入场券。 实际上,只要接近权力的通道是竞争性的,而不像血税制度那样刻意绕开各种竞争机制,直接从下层盲目抽取,那么,既有权贵已经积累的资源就总是会有用武之地,帮助后代继续爬升;可是这样一来集权体制就很难安稳,统治者总是面临次级权贵的潜在威胁,一个权势家族存续越久,便越倾向于成为独立的权力中心,他们之间往往还会通过婚姻纽带结成互助共进的集团,逐渐将一些利益地盘变成他人无从染指的禁脔;这种威胁,以及克服它的种种努力,贯穿着中央帝国兴衰分合的整个历史。 当权者应对威胁的一个办法,是定期发动一场清洗,将那些看起来最可能成为下一位挑战者的权贵除掉,换上一些根基较浅的新人,但这么做的风险也不小,特别是在权贵裙带网已经织就之后,清洗可能触发激烈的连锁反弹,弄不好洗掉的就是自己,所以往往在当权者意识到有必要来一场清洗时,已经太晚了。 更温和稳妥的做法是不断制造新伞,每当一部旧官僚机器被常规地位竞争机制捕获,官僚们扎下自己的权力根基,皇帝(或以他为傀儡的最高当权者)就会另起炉灶,用一批缺乏根基的亲信来监督控制旧权贵,推行其政治意志,强化帝权和中央集权,这一点我们从帝国官制的演变历史中可以看的很清楚,内廷近臣取代外廷朝官,然后逐渐变成新的外官,接着又被新的内官取代,是贯穿该历史的一条主线。 汉武帝起先以尚书(一种相当于秘书的低级文官)削夺丞相的职权,随着尚书地位上升,又以中书(属于可出入内宫的宦官)部分取代其职能,东汉时,尚书已变成外官,有了自己的衙门(尚书台),到隋唐,尚书省正式成为中央政府的行政分支,于是皇帝开始更多倚靠中书省这把新伞,到元代,中书省已将尚书省完全排挤,成为新的外廷,明代废掉了中书省,并造出两把新伞:用于施政的内阁大学士,和用于监控的厂卫,即锦衣卫,东厂,西厂和内行厂(这一串厂卫本身也是以新伞代旧伞的产物),满清延续了历代造伞传统:先是康熙的南书房,后是雍正的军机处。 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地方政府的演变史中,常任地方官一再被中央派出的监察巡视官取代,当后者变成常任官后,又被新的巡视官取代;刺史在汉文帝时只是不定期派出的巡视钦差,武帝时成了有固定监察区(州)、每年(后半年)定期出巡的常规制度,但其职权性质仍为监察,其品秩(六百石)也低于其监察对象太守(两千石),然而到东汉,刺史已变成有固定任所的地方官,无须每年回京报告,相应的,州也成了一级政区。 在唐代,刺史职权被新的巡察官挤压,起先是按察使(后改名采访使和观察使),后来是权力更大的节度使(通常兼任观察使),相应的,他们的巡察区(道)也变成了位于州之上的一级政区;宋代朝廷似乎认识到了任何伞最后都难免扎根自立,因而索性将地方行政分置于四把伞之下,其一级政区(路)没有长官,职权由转运,刑狱,常平,安抚四司分担,元代的行省从其全名(行中书省)即可看出,原本是个派出机构,最后也变成一级政区,明代继承了宋代四司中的三个(未包括负责市场干预和管制的常平司),但又造了巡抚这把新伞,起初也是巡察官,到晚明变成了省的长官。 历经两千多年的修补打磨,帝国的集权技术日益纯熟精到,特别是科举制成熟之后,高频率人员更替变得更容易,到宋代,任职回避,频繁调动,超短任期,都已成为常规(宋代地方官平均任期只有约一年半),权贵越来越难在地方扎下根,这大概解释了为何清代在地方行政上完全沿袭明制,没有再创造新伞(不过康雍两朝建立了密折制度,令地方官相互监督揭发,起到了和巡察官类似的效果)。 和奥斯曼相比,像这样持续推陈出新,叠床架屋的做法,虽然劳心费力,但确实在维持集权的同时,给社会精英留出了向上爬升的机会,也因此而赢得了他们对体制的效忠,可是它也造成了这样一种局面:当权者必须不断破坏游戏规则,剥夺消灭从游戏中冒尖的大赢家,适时打破任何正在浮现的,对最高权力的任意运用构成羁绊的惯例和传统,才能维持其集权地位,这就使得权力竞争绝无可能导向一种宪政结构,竞争中积累的资源也不会变成任何有制度性保障的权利。 结果是,地位竞争的焦点始终聚集在如何谋取和经营权力上面,一切努力都围绕着如何接近权力,如何在权力结构中取得有利位置而展开,因为只有当权利(特别是财产权)有了可靠的制度性保障时,人们才会安心的退出权力角逐而专注于一门他所擅长的事业,否则,任何创造与积累都可能在一夜之间烟消云散,甚至惹来杀身灭门之祸,于是正如我们看到的,尽管泱泱帝国历代才俊辈出,可是(至少在中高层)他们的智慧,才华,精力,资本,大多被消耗在了权力角逐上,越是上层越是如此。

士族的兴衰

我们不妨来看看,在这种格局下,典型的地位爬升是如何实现的。 对于最下层,努力的方向和其他农业文明没有多大不同:勤勉耕作,审慎经营,尽力积累家产,最好是土地;然而一旦成为当地排的上号的富户,就必须开始考虑安全问题,因为丰厚家产会招人眼红,在没有法律保障的环境中,很容易以各种方式被侵夺,例如以重罪诬陷相讹诈,虚构契约,强制捐纳,额外摊派赋役,强行征用等等,为躲避这些风险,你不得不寻求某种政治保护。 一条出路是贿赂巴结某位权势者,让他成为你的庇护人,可是如果你完全没有自己的权势根基,你在这种交易关系中的议价能力就非常弱,对方可能不断提高要价,直至榨干你的油水,所以这只能是权宜之计,最好是让自己家人做上官,为此你至少需要让一部分孩子(或更有潜质的近亲)接受教育,以便谋得一官半职,当然,在此环节上,贿赂和捐纳也都可派上用场。 当你有了起码的安全,并积累了更多财富之后,下一步便是生活方式的升级了,这并不仅仅意味着更多的奢侈消费和豪华家当,首先你的家人必须全部脱离体力劳动,其次你的孩子都得接受教育,而且这种教育不再只是学会读写算术等担任低级官僚所需实用技能,而是要习得整套高雅文化,以便跻身上流而不遭鄙视,这也是与旧贵联姻的前提条件,而被接纳进他们的通婚圈是确立上层地位的关键。 如此你便进入了士大夫阶层,有资格做官(而不只是吏),并沿着官僚阶梯继续爬升了,官位不仅是为已积累的财富提供保护,本身也是财富的来源,爬得越高,收益越丰厚,于是,一旦踏入士大夫轨道,其他事业便失去了吸引力,官位成为一切努力的中心。 可是,围绕官位的地位竞争带给参与者一个问题:官位不是世袭的,一个家庭也很难保证几代人连续出任高官,况且集权帝王会努力避免这种情况出现,那么,好不容易赢得的地位怎么延续下去呢?士大夫们找出的办法是构造裙带互惠圈,虽然特定官职不能直系继承,但一个紧密合作的大家族完全可能通过相互举荐和提拔而确保在每一代中都产生一位或更多达到某个级别因而能提供足够保护的官员,假如若干大家族经由持续通婚而结成联盟,那就更加保险。 在帝国早期,对于新近发达的大户,当地郡县的佐贰掾吏是进入权力系统的最佳入口,朝廷任命的郡县长官都是单车赴任的光杆司令,僚属须从当地征辟,于是这些职位很自然就被本地大户占据;[13] 由于任期有限的外来长官很难弄清当地事务(经常连语言都不通),大部分日常职权实际上都落入了这些掾吏手中,成为他们保护家族利益的有力工具。 豪族与地方政府的这一关系引出了一种倾向:宗族组织的地理边界往往和郡县区划相重合,因为这样可以集中裙带资源,优先确保在当地衙门中始终拥有自己人,而一旦这样的地位确立,他们的后代也倾向于留在同一郡县中,以便继续享受政治保护,所以自汉代以降,宗族谱牒也都按郡属编纂,此后即便迁徙离散,郡望始终是他们相互识别认可的核心标志,永嘉南渡时,为保持裙带网完整无损,众多士族不仅举族共迁,甚至把他们所在的旧郡县名号和行政结构也一起搬到了南方,在当地郡县中嵌入了一大批侨置郡县。 在地方衙门站稳脚跟后,掾吏还可通过察举制向上爬升,进入中央政府,那些有幸在京都升为高官或被外放为郡县长官的人,将有机会利用其权力进一步壮大家族声势,包括辟召和举荐更多子弟登上仕途,而且此类徇私可以在裙带网中的合作家族之间交叉进行,因而更加隐蔽而可靠,那些连续多代将成员送上高官位置的家族,便从地方豪族上升为士族,例如博陵崔氏在东汉连续五代至少七位族人出任朝官,其中四人为两千石以上高官,由此确立了其士族地位。[14] 如同任何合作互惠圈子一样,裙带网若要有效工作,其规模必须足够小,否则不仅成员间关系密度会降低,对有限官位的竞争也必将激化,最终撕裂裙带联盟,所以随着士族人口蕃殖,以及新兴大族的加入,联盟需要不时的将一些成员排除出去,而且他们不像封建制中的贵族那样,可借助单系继承来做到这一点,这不仅是因为官位不能直接继承,而且预先无从知晓新一代子弟中的哪一位,或家族的哪个分支,将在下一轮官位竞争中最具优势,假如按某种类似于长子继承制的固定规则自动排除部分成员,那就很可能排除掉了最有潜力给家族增光添彩的子弟,或者最可能为裙带网贡献新鲜活力的新兴家族分支。 事实上,士族们找到的是一种可称为“沙龙评议”的筛选机制,他们经常在一些望族领袖的家中举办清谈沙龙,清谈内容大致分两类,一是玄谈,即专门高谈阔论各种高深玄奥的话题,人们通过这些场合观察各家族子弟展示出的机智,口才,气质和风度,继而对他们的才能做出评价,交换看法,最终在他们之中分出优劣高下,二是清议,人们依照儒家标准(即所谓名教)对当地人物的言行举止做出道德评价,并据此形成对这些人物之人品高低的集体意见。 这些沙龙活动看似清雅淡泊,远离俗务,实则背后有着直接明了的功利动机:通过才艺展示,玄谈清议和人物品鉴,预先为狭窄的举荐入仕通道进行初筛和排序;正因此,从东汉到魏晋,随着士族势力的壮大,清谈玄学和品评人物的风气也日渐炽烈,清谈主题也变得越发玄奥,易经和老庄因其晦涩难懂尤其受欢迎,也正是在这段时期,佛教走出了侨民社区,开始被中国士大夫接受,成为热门的玄谈主题。[15] 士族对官位的垄断能力取决于他们和帝权之间长期拉锯战中的实力对比,即他们能多么迅速有效的捕获帝国中央制造的每把新伞,这一能力在魏晋时期达到巅峰,曹魏的九品官人法便是对士族地位的官方认可,它不仅承认士族对官位的垄断特权,还接受了士族之间经由权势积累和相互品鉴评议而形成的优先级排序,朝廷委派的中正只是将乡议结果正式纳入统一的九品阶序,成为“乡品”,它决定了一位士族子弟的起家官品(大致规律是,起家官品=乡品+4,例如乡品二品者,通常以六品官起家),也就是说,士族被允许把占通往官场的入口,并自行排定等级,而朝廷则保留从他们中挑谁担任哪个职位,以及让谁提升的更快的决定权。[16] 到唐代,帝国的再次统一和集权能力的恢复,逐渐削弱了士族势力,科举取士成为另一条上升通道,不过那时有资格参加科举的也都是士族,他们被剥夺掉的并不是入场券,而是自行排定等级的资格,直到唐末战乱中,士族才被彻底消灭,此后千年中,贵族作为一个阶层已不复存在,上层仍可凭借财力帮助后代爬升,裙带资源也还可以派上一些用场,但他们的垄断地位已被打破,随着印刷业发展,书籍成本下降,科举通道日益拓宽,除最底层之外皆有机会进入。

种姓阶序

印度的种姓制是一种非常独特的等级系统,就社会流动而言,它和其他系统最大的不同在于,流动的单位不是个人或个体家庭,甚至不是家族,而是若干家族组成的内婚群——阇提(Jati),个体无法通过自身努力改变种姓身份,只能随整个群体实现地位升降。 在提到印度种姓时,许多人首先想到的是四大瓦尔纳(varna)——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以及他们各自被分配的社会角色:祭司,武士,农民或商人,奴仆;[17] 这一划分或许包含了一点历史真实性,因为基于瓦尔纳的种族渊源,雅利安人作为征服者而成为高种姓,并占据那些更高贵,更有权势,经济上更可靠的职业,是合乎逻辑的。 然而,瓦尔纳与职业的对应关系即便在早期果有其事,也不可能长期保持不变,因为各职业的人口比例由经济结构决定,而种姓作为血缘群体,其人口规模难免消长不居,往往地位越高,规模膨胀越快,在现代印度,婆罗门、刹帝利和吠舍的人口比例约为5:4:2,让2位农民养活5位祭司和4位武士,显然不可能,事实上许多婆罗门已非常贫穷,从事的职业也五花八门,甚至不乏以乞讨为生者。[18] 实际上,瓦尔纳只是衡量种姓贵贱的坐标系,种姓在现实中的组织单元是阇提或其分支,这是一种仅有数千人规模的小型内婚群,英治时期的印度约有2亿人口,50万多个村庄,3000多个阇提,遵循着各自的洁净规范,每个阇提有若干分支,共形成9万多个内婚群,每个内婚群只覆盖相邻的几个村庄;原则上,婚姻关系只能发生在来自同一内婚群的男女之间。[19] 内婚群之所以分割的如此细碎,是因为阇提(及其分支)处于持续不断的分化之中,每当一个阇提的部分家庭经济状况改善,社会地位明显提升,便不甘于继续和其旧伙伴共享同一种姓身份,为此他们将发起一场改头换面的升级行动,脱离出去另立阇提,不再与旧伙伴通婚,并宣布执行更严格的仪式标准和洁净规范,例如奉行素食,戒酒,佩戴圣线(yagyopavita),禁止寡妇再嫁等等。[20] 分化也可以相反的方式发生,出于种种现实困难,总有些成员难以奉行本阇提的规范:在容许的职业清单里找不到谋生出路,太穷娶不到本阇提妻子,只能娶低种姓女性,寡妇无力独自抚养孩子因而不得不再嫁,贫穷也会妨碍一个人遵循饮食起居上洁净标准的能力,假如失范行为是个别而偶发的,阇提长老可通过潘恰雅特(panchayat)之类的权威机构予以惩戒和矫正,或将当事人开除。[21] 可是,更多失范是系统性的,那是经济结构与人口消长之间非对称性的必然后果,高地位种姓的人口膨胀必定会导致其部分成员经济状况恶化,社会地位下降,难以奉行礼仪标准,当这样的情况越来越多时,那些仍能坚守规范的成员不得不和他们划清界线,另立阇提,否则自身的高贵身份将变得可疑,许多婆罗门种姓就认为其他婆罗门因娶了低种姓妻子或不执行严格素食而不如他们纯粹高洁,强调纯粹性的一种说法是宣称自家阇提乃“七代纯血婆罗门”。[22] 由此可见,种姓等级结构和隔离制度实际上是众多小群体竞争社会地位的结果;出于历史原因,婆罗门的高贵地位已广受认可,而且作为传统上的祭司阶层,多数经文编纂和解释者都出身于婆罗门,这让他们占据着左右舆论的有利地位,将所在阶层置于仪式等级的最高位置,在此背景下,那些有能力向上爬升的阇提,总是在礼仪标准上尽可能向婆罗门靠拢,这一倾向更加强化了婆罗门那套洁净观念的影响力,越来越多人用它来指导言行举止,社会学家将此过程成为梵化(sanskritization)。[23] 不仅如此,那些新近完成升级,急欲和旧伙伴拉开距离的群体,还会添油加醋,往禁忌清单里加入一些恰好能将他们和旧伙伴区分开的新成分,因而推动标准竞相升级,令体系变得无比庞杂,例如印度农村臭名昭著的娑提风俗(Sati,即鼓励或强迫新近丧夫的寡妇自焚殉夫),很可能就是此类地位攀比的结果,原本婆罗门只有守寡的规定,并不要求寡妇殉夫,但那些新升级阇提急需一种曝光度高,效果震撼的宣示手段,还有什么能比焚烧活人更令人印象深刻呢?在家沐浴吃斋外人可看不见。[24] 要理解这一独特的集体升降机制,还须回到次大陆的政治形态,印度文明的一个显著特点是政治发育度低,虽然很早便有了国家,间或还会形成大帝国,也有过一些强势帝王,但多数时期都处于高度分裂状态,即便疆域辽阔的国家,统治也很不稳固,权力体系向下延伸的程度十分微弱;英治末期,印度有着数千个大小土邦(princely states),其中得到殖民当局承认的就有565个。[25] 印度的国家形态既不像集权帝国,也不像封建制,似乎更接近于东南亚所流行的曼陀罗政体(Mandala),大小君主们更多将国家疆域视为可从中汲取贡赋的势力范围,而不是一份需要下工夫治理的产业,各势力圈之间缺乏明确稳定的边界,所以也就无需操心去建立一套结构丰满功能齐备的官僚系统,或许正是因此,印度的邦国很少留下表明其政权正在运行的文献资料,比如有关何时何地发生了什么事情的记录,这一点也令研究印度的历史学家大为头疼。[26] 概言之,从政治上看,印度更像一个酋邦林立的部落社会,而不像成熟国家,可是从经济和文化上看,它又是高度发达的成熟文明,有着精细分工,财富积累,以及足以拉开雅俗差距的书面文化和精致艺术,因而为地位竞争创造了足够空间与手段,然而分散、浮浅薄弱和不稳定的上层权力结构未能创造出一部可供攀登的阶梯,在印度,我们见不到任何与日耳曼封建系统或中国官僚士大夫效果相当的东西,个人看不到一条清晰可辨、阶序分明、稳定可期的地位爬升路径,于是竞争焦点集中于地方社区,历史上,自我治理的村庄共同体也始终是印度社会最稳固的结构单元。 地方上的地位竞争表现为持续不断的种姓分化,其结果是形成了一种名为贾吉曼尼体制(Jajmani system)的支配-依附结构,村庄中占有土地的种姓处于支配地位,其他种姓以提供与其身份相应的专业服务而依附于前者,这一关系累世相传,分工与交易伙伴被固化在依附结构之中,取代了市场化的分工和交易关系,参与各方以牺牲效率换取生存保障和洁净安全感,在此体制中,个人凭借才能和努力实现地位提升的机会十分渺茫。[27]

神圣阶梯

在基督教世界,除了世俗等级结构,还存在一部教会的神职阶梯,和封建金字塔相比,其形态更接近于集权帝国的官僚层级系统,而且层次十分丰富,从底层的修道士和教区牧师,到顶层的大主教、红衣主教和教皇,大概有十几二十层。 这个结构是教权长期扩张的结果,早期基督教会是个较为平等的松散组织,成员多为城市中产阶级,[28] 各地教会互不统属,各自推举其长老或主事者,[29] 到罗马帝国中期,随着教众规模扩大,教派竞争加剧,主教地位才开始上升,其权力也得到强化,这一转变与战争强度提高催生领袖人物(见第1章)颇为神似。[30] 公元313年的米兰敕令(Edict of Milan)之后,教会渐获官方地位,得到国家权力支持,出于平息教派纷争的考虑,君士坦丁刻意选择支持有着层级化权力结构的大公教会(Catholic Church),同时,教会作为合格法人接受遗产捐赠的法律地位也得以确立,于是大量财产涌入教会,[31] 380年的塞萨洛尼卡敕令(Edict of Thessalonica)进而将基督教立为国教,许多罗马贵族为迎合皇帝态度而加入教会,五世纪,当帝国行将就木之际,旧贵族更全面皈依基督教,指望他们所继承的希腊罗马精英文化和与之相应的社会地位在失去帝国庇护之后能在教会组织中继续存在。[32] 这一策略相当成功,贵族的大批加入让基督教精英化了,教士成为继承了希腊罗马传统的知识阶层,实际上,在整个中世纪,教会都是全欧洲知识阶层的主要组织平台,也是唯一能持续批量产生能读会写、谙熟拉丁文、因而能在全欧交流无碍的知识分子的机构,而教会内部的层级结构因而也成了地位爬升的另一部阶梯。 不过,在中世纪前期,由于贵族几乎垄断了所有高级神职,低级教士的爬升空间有限,这部阶梯的上半段须以贵族出身为起点;墨洛温朝的大贵族似乎将捐建修道院作为继续保有家族财产的另一种方式,修道院长通常来自捐建者家庭。[33] 贵族与地方教会的这种联合在整个法兰克帝国内形成了一种地方抗衡皇帝权威的局面,伯爵与主教们相为犄角,构成了足以自我维持的统治机器,主教区和修道院也被纳入封建系统之中,[34] 许多主教和修道院长甚至亲自披挂上阵,为其领主战斗。[35] 从加洛林朝后期开始的历次改革运动,旨在将教会从封建系统中拉出来,成为更神圣更独立更集权的组织,到中世纪盛期,这些改革已颇显成效,亨利二世和他儿子约翰王都曾与教廷发生激烈冲突,最终都以国王认输妥协收场,教皇英诺森三世(Innocent III)的改革被视为上述进程的转折点,此后,众多出身寒门的教士都有机会登上高位,包括不少教皇,例如约翰二十二世,本笃十二世,乌尔班六世。[36]
注释:(其中所引文献详见〈参考文献〉) [1] Colin Imber (2002) The Ottoman Empire, 1300-1650, ch.5. [2] Jeffrey L. Forgeng & Will Mclean (2008) Daily Life in Chaucer's England, ch.2. [3] Ian Mortimer (2010) ch.2. [4] Henri Pirenne (1927) 《中世纪的城市》,第5章;Wikipedia: Godric of Finchale. [5] Wikipedia: Henry Yevele;当时的一般工资水平,见Christopher Dyer (1998) ch.8, Table 18. [6] Barbara W. Tuchman (1978) 第7章; [7] Gregory Clark (2014) The Son Also Rises, ch.4; Wikipedia: Geoffery Chaucer, Philippa Roet, Thomas Chaucer. [8] Colin Imber (2002) ch.2. [9] Colin Imber (2002) ch.3. [10] Colin Imber (2002) ch.4. [11] Wikipedia: List of Ottoman Grand Viziers. [12] Colin Imber (2002) ch.5. [13] 宫崎市定 (1956) 《九品官人法研究》,第2篇第1章。 [14] Patricia B. Ebrey (1978) 《早期中华帝国的贵族家庭》,第3章。 [15] Erik Zürcher (1959) 《佛教征服中国》,第2,3章。 [16] 宫崎市定 (1956) 第2篇第1章。 [17] Wikipedia: Varna (Hinduism). [18] 尚会鹏 (2001) 《种姓与印度教社会》第2章。 [19] 有关数据取自Wikipedia: caste system in India#During British rule (1857 to 1947);阇提的内婚规则有两个特点:1)对初婚更严格,2)对顺婚比对逆婚更宽容,前者虽然也被视为不可取,但不会像后者那样遭受最严厉惩罚(通常是除籍),顺婚(anuloma-hypergamy)是指高种姓男性娶低种姓女性比宽容,逆婚(pratiloma-hypergamy)则是高种姓女性嫁给低种姓男性。 [20] 许烺光 (1963) 《宗族·种姓·俱乐部》第5章,Louis Dumont (1966) 第9章,尚会鹏(2001) 第6章。 [21] 有关潘恰雅特的功能,见Louis Dumont (1966) 第8章。 [22] “七代纯血婆罗门”的说法源自《摩奴法典》,见尚会鹏(2001)第2章。 [23] Louis Dumont (1966) 第9章第94节。 [24] 有关娑提的可能起源,见Veena Talwar Oldenburg, "The Continuing Invention of the Sati Tradition", in John Stratton Hawley (1994.ed) Sati, the Blessing and the Curse, ch.5. [25] Wikipedia: Princely state. [26] 有关曼陀罗政体,见Wikipedia: Mandala (political model);有关东南亚政体的特点,见Nicholas Tarling (1992.ed) 《剑桥东南亚史》第7章。 [27] 有关贾吉曼尼体制,见Wikipedia: Jajmani system,尚会鹏(2001)第2章第2节,第5章第2节。 [28] Rodney Stark (1996)《基督教的兴起》,第2章。 [29] Williston Walker (1969)《基督教会史》,第1部分第9章。 [30] Williston Walker (1969) 第2部分第11章。 [31] Williston Walker (1969) 第3部分第1章。 [32] John McManners (1990.ed)《牛津基督教会史》,第2章。 [33] Yaniv Fox (2014) Power and Religion in Merovingian Gaul. [34] John McManners (1990.ed) 第2章。 [35] Ian Mortimer (2010) ch.2. [36] Wikipedia: Pope John XXII, Pope Benedict XII, Pope Urban VI.  
上帝的新牧场#4:鸿沟的加深

上帝的新牧场#4:鸿沟的加深
辉格
2018年11月28日

阶层结构一旦形成,底层之上的各阶层就会竭力阻止其他人进入自己的阶层,这是因为每个阶层都是一组生态位,每个生态位对应一种特定谋生手段,已经占据某一生态位的人,当然希望竞争者越少越好,新人的涌入会让他们已经为适应该生态位而积累的资产——包括有形资产,知识技能等人力资本,声誉和关系等社会资本,还有借以索贡征税的权力资本——贬值,在这一点上,阶层隔离的努力,和现代工会或中世纪行会设置各种壁垒阻止竞争进入,动机并无不同。

问题是怎么做到,现代工会有着良好的组织,以及借助现代通信和传媒工具而获得的强大动员能力,有些甚至还有武装纠察队,可是这些条件在古代都是不存在的,那样的话,也就难以避免搭便车的问题,即便同一阶层的人都意识到树立壁垒的好处,谁会有激励去做这件事情,而不是等着别人去做,自己坐享其成呢?况且就算有人愿意,阶层只是个特征群体,而不是个具有执行力的组织,又如何让壁垒真正起到隔离效果呢?

地位的神化

对于社会顶层,上述问题并不严重,因为他们人数很少,容易协调行动,并拥有执行隔离措施所需要的强制力(也正因此他们才成为统治者),例如,他们可以将那些王家或贵族用来彰显地位的仪式,名号,器物,服饰,发型,车舆,建筑式样,甚至颜色,划为禁脔,禁止他人使用,也可禁止平民携带武器,供奉某些神灵,进入神庙的核心区域,或祭祀若干代以上的祖先。

为拉开与平民的距离,一种常见做法是编织一个有关其祖先和家系的起源神话,把他们自己描绘成某位主要神灵或神话英雄的直系后裔,从而将其贵族血统神圣化,或至少抬高所在家系在口述传统中的地位,以便和普通人区分开来。[1]

这项工作无须从空白开始,几乎所有人类群体都拥有一套起源神话,解释世界秩序如何创生,人类由何而来,以及从始祖到在世者的大略谱系,当不同族群融合成更大社会时,那些主导融合过程的优势群体,自然会将本族神灵放到神谱中的更高位置,将本族血统与更高神灵联系起来,将更多更重要的英雄纳入本族家谱,之前介绍的马楠布人的仪式性斗嘴(见第1章),已为我们展示了此类努力的一种早期形式。

贵族对其地位的神化是上述过程的自然延续,只是受益者从氏族或部落转向了贵族阶层,同时,由于贵族实力之雄厚,其中所涉及利益之重大,以及首领之间竞争之激烈,让这些努力的规模和力度都有了巨大提升。

首先是抬升特定神灵的地位,其指导思想和凡界雷同:假如你想让自家孩子(或宠物)显得高贵,就给他吃最好的食物,穿金戴银,住最豪华的房子,以及迫使(或用好处诱使)旁人表现出恭敬,这些在神界分别对应着祭品和牺牲、神像、神庙,以及崇拜仪式;要产生最佳效果,为神准备的消费活动须给人深刻印象,具有震撼力,令人心生敬畏,恢宏建筑,威严塑像,大量屠杀牺牲的血腥场面,以及使用致幻剂诱发的狂迷状态,都是常用手法,唯有这些日常生活中见不到、似乎违背了自然律的事情,方可摄人魂魄,让观众不得不相信某种神秘力量在起作用。

其次是修家谱,在无文字时代,家谱(至少其中显要环节)需要在公开场合反复重申,这就迫使在场者表态,要么默认,要么冒着被打击的风险提出挑战,此时贵族权势又派上了用场,他们有能力经常举办宴会和仪式,而出席者或碍于传统互惠义务(吃了人家的嘴短),或出于讨好巴结动机,或慑于其权势,更可能选择默认或附和。

记录和展示家族历史的另一种形式是为祖先修建有着显著地面结构的坟墓,比如金字塔,或欧洲流行的巨石墓,最好组成排列有序、标记分明的家族墓园,或在宗庙里保存祖先的颅骨,或者像西北海岸努特卡人(Nootka)那样,将摹刻祖先形象的木雕陈列在祠堂中,[2] 若是多的放不下,也可简化成中国式牌位,当然,这(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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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的新牧场#4:鸿沟的加深 辉格 2018年11月28日 阶层结构一旦形成,底层之上的各阶层就会竭力阻止其他人进入自己的阶层,这是因为每个阶层都是一组生态位,每个生态位对应一种特定谋生手段,已经占据某一生态位的人,当然希望竞争者越少越好,新人的涌入会让他们已经为适应该生态位而积累的资产——包括有形资产,知识技能等人力资本,声誉和关系等社会资本,还有借以索贡征税的权力资本——贬值,在这一点上,阶层隔离的努力,和现代工会或中世纪行会设置各种壁垒阻止竞争进入,动机并无不同。 问题是怎么做到,现代工会有着良好的组织,以及借助现代通信和传媒工具而获得的强大动员能力,有些甚至还有武装纠察队,可是这些条件在古代都是不存在的,那样的话,也就难以避免搭便车的问题,即便同一阶层的人都意识到树立壁垒的好处,谁会有激励去做这件事情,而不是等着别人去做,自己坐享其成呢?况且就算有人愿意,阶层只是个特征群体,而不是个具有执行力的组织,又如何让壁垒真正起到隔离效果呢?

地位的神化

对于社会顶层,上述问题并不严重,因为他们人数很少,容易协调行动,并拥有执行隔离措施所需要的强制力(也正因此他们才成为统治者),例如,他们可以将那些王家或贵族用来彰显地位的仪式,名号,器物,服饰,发型,车舆,建筑式样,甚至颜色,划为禁脔,禁止他人使用,也可禁止平民携带武器,供奉某些神灵,进入神庙的核心区域,或祭祀若干代以上的祖先。 为拉开与平民的距离,一种常见做法是编织一个有关其祖先和家系的起源神话,把他们自己描绘成某位主要神灵或神话英雄的直系后裔,从而将其贵族血统神圣化,或至少抬高所在家系在口述传统中的地位,以便和普通人区分开来。[1] 这项工作无须从空白开始,几乎所有人类群体都拥有一套起源神话,解释世界秩序如何创生,人类由何而来,以及从始祖到在世者的大略谱系,当不同族群融合成更大社会时,那些主导融合过程的优势群体,自然会将本族神灵放到神谱中的更高位置,将本族血统与更高神灵联系起来,将更多更重要的英雄纳入本族家谱,之前介绍的马楠布人的仪式性斗嘴(见第1章),已为我们展示了此类努力的一种早期形式。 贵族对其地位的神化是上述过程的自然延续,只是受益者从氏族或部落转向了贵族阶层,同时,由于贵族实力之雄厚,其中所涉及利益之重大,以及首领之间竞争之激烈,让这些努力的规模和力度都有了巨大提升。 首先是抬升特定神灵的地位,其指导思想和凡界雷同:假如你想让自家孩子(或宠物)显得高贵,就给他吃最好的食物,穿金戴银,住最豪华的房子,以及迫使(或用好处诱使)旁人表现出恭敬,这些在神界分别对应着祭品和牺牲、神像、神庙,以及崇拜仪式;要产生最佳效果,为神准备的消费活动须给人深刻印象,具有震撼力,令人心生敬畏,恢宏建筑,威严塑像,大量屠杀牺牲的血腥场面,以及使用致幻剂诱发的狂迷状态,都是常用手法,唯有这些日常生活中见不到、似乎违背了自然律的事情,方可摄人魂魄,让观众不得不相信某种神秘力量在起作用。 其次是修家谱,在无文字时代,家谱(至少其中显要环节)需要在公开场合反复重申,这就迫使在场者表态,要么默认,要么冒着被打击的风险提出挑战,此时贵族权势又派上了用场,他们有能力经常举办宴会和仪式,而出席者或碍于传统互惠义务(吃了人家的嘴短),或出于讨好巴结动机,或慑于其权势,更可能选择默认或附和。 记录和展示家族历史的另一种形式是为祖先修建有着显著地面结构的坟墓,比如金字塔,或欧洲流行的巨石墓,最好组成排列有序、标记分明的家族墓园,或在宗庙里保存祖先的颅骨,或者像西北海岸努特卡人(Nootka)那样,将摹刻祖先形象的木雕陈列在祠堂中,[2] 若是多的放不下,也可简化成中国式牌位,当然,这些都需要与口传家谱相配合。 第三是编故事,初民的口述传统有很强的自发性,内容经由历代口耳相传零星添补逐渐积累而成,因其分散且非专业性质,单一个人加以操纵的余地并不大,但君主和贵族的财力让他们能够雇佣或赞助有这方面才华的人,编写史诗,谱成乐曲,成为类似吟游诗人的职业讲故事者,如此方可将自发的口述传统改造成一套系统化的、用意明确的经典,将贵族的血统来历,祖先的英雄事迹,庇护神灵的无边威力,编织进一个结构宏大,秩序井然,悦耳动听的叙事之中。 这些努力的结果,是一种可称为血统论的观念,认为高地位并不是靠个人努力挣来的,或任何竞争性过程的产物,而是一种可遗传的高贵性(nobleness),继承了高贵性的人,便是贵族地位的当然拥有者,换句话说,血统是地位合法性的根本来源,就像有些人相信镇国九鼎或传国玉玺中包含着王权的本质,谁得到它谁就是王位的合法拥有者,只不过玉玺可以用手传递,而血统只能用生殖器传递。 血统论被广泛接受,是因为它迎合了人类思维模式中根深蒂固的本质主义(essentialism)倾向,以为任何可被识别和命名的类别,特性,功能,背后都隐藏着一个光溜溜硬梆梆的“本质”(essence),人有人性,神有神性,兽有兽性,水有湿性,燃料有火性,具体到人类,许多重要的品质,勇敢、忠诚、智慧、虔诚、艺术天赋等等,也被认为对应着一个个本质,而且可经由生育而在代际传承。 而且这种朴素遗传学理论似乎得到了经验支持,确实有许多个体特性有相当高的遗传率,依此类推,等级结构确立之后,权势和地位事实上也往往可以继承,既如此,有何理由不相信血统论呢?实际上,即便在当代受过良好教育的人群中,也充斥着对遗传学的本质主义理解,比如对所谓“艺术细胞”,“暴力基因”,“聪明基因”,“同性恋基因”之类神奇本质的好奇和执着。 当然,血统论的流行也离不开贵族的维护和宣扬,作为这一观念的受益群体,他们有足够动机这么做,而且他们也正是说话最有分量,最有能力影响传播渠道的人群,即便那些地位已经跌落的贵族后裔(例如英格兰的纹章绅士),也希望借此与其他平民拉开距离,他们在这一点上甚至比贵族更起劲,因为他们已没有其他东西可以夸耀了。

种姓的隔离

在缺乏组织能力的时代,血缘和婚姻纽带是人们建立封闭小群体,强化排他性的最常见手段,特别是婚姻,只要父母有能力控制子女的择偶决定,严格执行门当户对的般配婚(assortive marriage)策略,那么这些分散的个体婚姻选择便会自发造成一种集体隔离效果,形成一个个地位相当的内婚群(endogamous group),实际上,贵族地位的可继承性最初正是基于排他性通婚网络而产生的(见第2章)。 般配婚和某种程度的阶层内婚极为普遍,即便在没有包办婚姻,择偶完全自主的社会,例如当代美国,多数婚姻也发生于社会地位相当的男女之间;问题是,一个内婚群如何才能独占一个职业生态位,从而发展为种姓(caste)呢?顶层统治者固然可以凭借强力做到,其他阶层却没这条件。 而且至少从经济利益考虑,顶层显然不希望其他生态位被封闭群体独占,因为那会削弱该领域的竞争,降低服务质量,抬高价格,例如,武器制造业若被某个内婚集团垄断,统治者便可能因竞争强度不足而得不到质优价廉的武器,或因垄断压制创新而导致技术落伍,这一原理同样适用于书吏,行政官僚,建筑,工具制造,奢侈品,演艺等众多行业,即便那些顶层很少消费,或对其质量价格不甚敏感的行业,他们作为征税者的利益也会因垄断而受损。 所以,尽管许多社会都存在贱民阶层(例如日本的秽多和欧洲的吉普赛人),并且将某些职业留给他们,但这些职业都是其他人出于各种理由不愿意从事的,像印度那种广泛覆盖各阶层众多职业的种姓制度并不普遍,后者是在一组相当特殊的文化与政治条件下产生的。 印度种姓最初似乎是关乎种族的,次大陆的种族成分极为复杂,而且因其源自截然不同的生态区,相互间文化隔膜很深,最初的居民是狩猎采集者(安达曼岛民是该群体的孑遗分支),然后是来自近东冲积平原的灌溉农耕者,他们创造了印度河谷文明(Indus Valley Civilisa­tion),接着是来自大草原以畜牧为主的雅利安人,还有从东面过来的南亚语系和汉藏语系的稻米种植者。 由于次大陆的特殊地理形状,加上热带屏障的阻挡(后一点我会在第6章展开细说),一波波移民只进不出,每一波新来者既未将原住民消灭或挤走(像汉族农民将百越向南推挤那样),也未能将其同化,形成了百衲衣般的多元文化混居杂处格局,而且印度的政治整合度历来很低,国家机器发育不充分,从未有一个王朝有能力像集权官僚帝国那样强力推行单一文化和官方意识形态。 交错杂处的文化群体之间之所以相互隔离,不仅是因为文化隔膜,也是出于洁净焦虑,即,一些群体将其他群体视为不洁而避免与之接触;洁净焦虑,或者说对污秽的嫌恶感,原本是帮助人类远离污染源和传染病的一种心理适应器,但由于各群体携带病原体的频率和种类不同,卫生习惯不同,因而也成为族群间相互排斥的一大动机。 这种排斥倾向在不同生态区交界的地方尤为显著,因为相邻生态区的卫生风险十分不同,例如定居农耕社会人口密度高,容易积累垃圾,污染水源,以及滋养老鼠蟑螂等病原传播媒介,因而病原体更富集而多样,相比之下,畜牧区人口密度低,定期迁移让他们可以避免积累垃圾,也容易避开污染源,不过他们也有自己的风险,容易发生人畜传染,也更可能因其游动性而制造大跨度传播。 闪族(Semites)和雅利安人是历史上食物禁忌最繁琐的两个民族,而他们都是侵入农耕区的畜牧者,这或许并非巧合;犹太经文《利未记》和《申命记》详尽罗列了哪些类型的食物是不洁因而不可吃的,还给出了一系列与洁净有关的规范,涉及排泄物,尸体,皮肤病,衣物,沐浴,月经,分娩等等与卫生相关的方面。[3] 雅利安人更是将洁净观念发展到了极致,饮食禁忌和对不洁的焦虑可谓弥漫于生活的所有方面,印度习俗中对哪些东西可以吃,谁可以和谁一起吃饭,谁可以接受谁递给的食物,谁可以吃谁吃剩的东西,都着严格而繁琐的规定。 不仅如此,这些规范还上升到了价值优劣的高度,形成了一套围绕洁净观念而构造的意识形态,人类族群,动植物,身体部位,食物,代谢物,金属,纺织物,山川,职业,行为……,总之世间万物皆被排列进一个从至洁到至秽的等级序列中,人人心里都有一本洁净账目,一举一动,每次交往,每项关系,皆影响着账本上的余额,一有赤字便须赶紧补足,弥补办法是各种净化仪式,包括清洗,沐浴,斋戒,禁欲,遁世苦修,或触摸各种高洁之物,功效各有不同。[4] 之所以能够将洁净观念如此广泛的延伸到各种与卫生无关的事情上,是因为人类的嫌恶感是高度可塑的,发育心理学家发现,两三岁的幼儿似乎没有嫌恶反应(disgust),会把任何东西往嘴里塞,他们从父母的反馈中逐渐学会哪些东西可以吃,哪些需要避免,但是对特定事物牢固的嫌恶反应,要到七岁左右才形成。[5] 可见,人类拥有一套帮助我们避开某些事物的心理机制,但躲避对象的清单起初可能是空白的,在童年早中期才经由教化过程而被填充;这引出了两个后果:其一,嫌恶感不仅服务于卫生需要,也成为文化工具,被用于群体认同和区分,其二,由于嫌恶对象高度可塑,各族群的清单可以十分不同,假如相邻族群的洁净焦虑程度很高,因而拥有一份长长的禁忌清单,相互隔离的倾向就会很强烈。 正是在此背景下,出现了许多职业被内婚群垄断的情况,这是因为,无论作为消费者,生意人,或雇主,我们在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会与各种人打交道,这些交往对象的组成并不是随机的,而是由一系列职业组成,分别满足各方面需要:买菜-摊贩,买肉-屠夫,理发-理发师,农具-铁匠,衣服-裁缝,首饰-金匠,看病-医生……,由于每次交往都面临着“污染”风险,为最大程度降低焦虑,人们希望满足每种日常需求的接触对象都有着明确可知的风险等级,以便采取相应级别的防范措施,并且知道在接触之后应如何恢复洁净账户的平衡,这就好比现代企业都希望自己的业务伙伴有个明确可靠的信用评级,以便采用适当的合约安排和风控措施一样。 满足这一需要的简单方式,就是每个职业分别由一个内婚群垄断,由于内婚群成员共享同一血统,且遵循相同的洁净规范,因而确保了相应职业的从业者具有相同的洁净度指数,具体哪个种姓垄断哪个职业,将取决于几个因素:1)从事该职业对遵守洁净规范的可能性的影响,2)该职业主要客户群对供应/服务商的洁净敏感度,3)各种姓因其历史背景而获得的公认洁净度指数。 基于上述原理,只要一个社会的洁净焦虑足够强烈,强到宁愿为规避洁净风险而承受一些效率损失(更少选择,更高价格,更少创新),那么即便没有集体行动所需要的强制力,种姓隔离也可从众多个体选择中自发涌现,同时,若没有一个强有力的集权政府出于效率考虑(更质优价廉的服务和更多税收)而打破这一隔离局面,它就会持续下去,而印度恰好同时符合这些条件。

身份的标识

贵族(或其他地位较高者)会用各种易于辨别的信号来标明自己的身份,从服饰,发型,车马,到仪仗,旗帜,徽章,处处提醒旁人注意地位差别,这不仅仅是为了心理上的满足,还有着切实的社会功能,其要点在于降低人际互动的成本,让互动双方从见面第一眼起便对彼此的相对地位有清晰的认识,进而对各种举措的可能反应与后果形成适当预期,以避免无谓冲突。 地位悬殊的双方若起冲突,胜负其实早已由实力差距决定,争斗除了给双方带来成本,并不会与势弱一方直接投降有任何差别,假如弱方事先明了这一差距,就会避免冲突;而对地位相当者,若不明就里的企图以势压人,也可能引起无端冲突,或因原本无关紧要的小事触及荣誉尊严问题而激化成恶斗,以至结下怨仇。 博弈理论中将此类情境称为信号博弈(signaling game),生物界有很多例子,比如跳羚(springbok)以幅度夸张的蹦跳(stotting)展示其速度与敏捷性,似乎在对虎视眈眈的食肉动物说:劝你还是别在我身上浪费精力了,去追别人吧;许多有毒动植物体表都有鲜艳醒目的警告斑纹;动物在与同类争斗时,通常会先经历一个对峙阶段,通过各种信号——鼓起气囊,竖起鬃毛,挺直身板,张大躯体,发出低沉吼叫(浑厚低音是判断体型的一个线索)——来展示实力,多数争斗会在对峙之后分出高下,很少真刀真枪厮杀。[6] 创造信号的同时,同一阶层内的个体间会就以何种信号标示其地位进行协调,这种协调是自发的,无须集中讨论决定,而且很容易完成,因为一旦某种信号的效果得到展示,很快会通过模仿而流行,就像有毒生物警戒斑纹的穆氏拟态(Müllerian mimicry);模仿身份信号对于新近爬升到某一较高阶层的人尤为重要,因为他们需要得到同侪(peers)的认可,地位方能确立,才能充分享受该阶层的好处,特别是通婚的机会。 标示身份的做法会从上层开始扩展到社会各阶层,因为首先,复杂等级社会中,阶层糜细繁多,每个都要和下层拉开距离,其次,那些安于平凡地位的人,往往也不愿被误认为更高阶层,这会给他们带来过多社会义务,亲戚朋友会来借钱或求援,并理所当然的认为彼此间互惠关系不必对称,邻居们会期待他们在公共事务中贡献更多,所以除非他已决心向上爬升,还是低调为妙,这方面将表现出个体间策略差异,是野心勃勃,还是安于现状。 更一般而言,即便与权势高低无关,人际交往中也存在降低互动成本的需要,这是为了解决一个协调博弈问题:交往双方在开始接触时,如何就即将发生的互动应适用何种规范迅速达成一致,因为不同阶层内部,以及不同社交情境中,都有着不同的规范,哪些言辞举动是妥当的,哪些话题或倡议是合适的,哪些是不受欢迎甚至不可接受的,皆随双方地位和当前情境而不同,若协调不顺,会带来尴尬,羞辱和冲突。 街头揽客的妓女常会采用特定的穿着打扮,告诉路人她正在营业,乞丐哪怕很有钱,上班时也得穿的寒酸破烂些,否则当他把帽子伸出去时别人就不知道他意图何在,帮派分子看一眼对方的文身,交换几句切口,便知道是不是道上兄弟,许多聚会的主办者都会告知客人该穿正装还是便装,或是沙滩裤比基尼,也说明他们都意识到服饰有着设定社交情境的功能。 有信号就有仿冒者,警诫斑纹一旦开始生效,捕食者学会避开带此斑纹者,便对仿冒构成了激励,一些无毒生物也长出相似斑纹,生物学家称之为贝氏拟态(Batesian mimicry),同样,当标示高地位的身份信号普遍引来尊敬,友善,奉承,顺从,忍让时,仿冒的诱惑就显而易见了,所以向来不乏以明显超出其实际地位的标记装点其身份者,这能带来切实利益,而不仅仅是虚荣。 大跨度仿冒相对少见,那需要高超的社交天赋和心理承压能力,方能出入豪门穿梭名流而不穿帮,同时还能躲避随地位而来的各种义务;更常见的是小跨度向上靠拢,那些在地位爬升上较为积极进取的,会踮起脚尖往上够,将不成比例的财力投入于身份装点,往往把自家财务之弦绷的过紧,不过这也为奋斗拼搏提供了强大动力。 向上靠拢的努力会引起上层的不满,担心其高贵性将被稀释,于是被迫寻找更难模仿的标识以便继续保持距离,这将引发一轮又一轮逐步升级的军备竞赛,标识信号变得越来越稀罕而昂贵,并逐渐从易于复制的有形物向难以摹状的情趣,品味,格调和玄谈发展。 这场模仿与反模仿的竞逐游戏促成了上层文化的高雅化,高雅的要点是,非经长期熏陶难以把握其细节,不是从小品尝把玩就不能体味其妙处,它不仅竖起了一个高门槛,也是一种地位爬升的减速和延迟机制:即便你的权势已够得上你意欲证明的地位,可因为你是新来的,不能立即得到认可,须等到你的财富变成老钱(old money),你的家族变成世家才行。 军备竞赛的另一个结果是,身份信号演变成了两类:明码与暗号,明码是显著可见的,用于告诉其他阶层:我们和你们不一样,暗号则微妙而深晦,用于阶层内部的资格鉴定;这样,一个熟悉明码因而自信已懂得如何装点身份的冒入者,一旦开始圈内交往便很快露馅,处处尴尬难堪,只好夹起尾巴,低头认输。 资格鉴定也可以更正式的方式进行,例如英国的纹章院(College of Arms),以授权使用纹章的形式对贵族地位给予确认,同时收集保存各贵族世系的谱牒,以便在需要时核实特定个人的贵族血统,类似制度广泛存在于欧洲,这实际上是对阶层流动性提高的一种反应,说明财富,教育和生活方式等其他方面的表现已不足以区分贵族与平民。 中国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世族门阀不同于欧洲贵族,并非以世袭爵位确立贵族地位,而是以努力让族内持续产生高官的方式壮大宗族势力,因而更加依赖家族谱牒和高质量教育。

文化的分异

等级结构的长期存在,使得阶层之间产生了显著的文化差异,程度不亚于不同民族之间,甚至更大,这里仅举数点聊作演示;有些差异是由生计模式的不同造成的,就像现代市场中的行业文化差异,各阶层依靠各自所拥有的不同资源要素、专长和商业模式吃饭,自然会形成不同的价值取向,处世态度和行事风格。 武士贵族靠打仗吃饭,理所当然的会推崇尚武、勇敢、忠诚、荣誉等价值;在技术、知识和观念方面,武士倾向于持一种实用主义态度,对新事物较为开放,任何能帮助他们打赢战争的东西都是受欢迎的,而他们从来不缺机会来检验它究竟有无帮助;武士也更爱开拓和冒险,特别是其中无望继承家业的幼子们;作为权力系统的运营者,即便地位稳固的贵族也须对各种新机会保持灵敏嗅觉,因为任何开创性活动都可能打破原有势力均衡,而反应迟钝者将会失势。 在所有这些方面,祭司阶层(无论是早期祭司,还是后来的罗马教会和中国士大夫)都与武士形成了鲜明对照,他们靠经营意识形态吃饭,讲究的是条理分明,体系完备,自圆其说,在行动上,他们注重规矩、合范性和正统性,最容不得挪来动去,生怕哪里捅出窟窿,至于那套意识形态正确与否,鲜有机会验证,所以他们总是致力于堵塞漏洞,消灭异端,压制新奇事物。 下层农民的情况较为多样,在国家权力持久稳固的腹地,农民一般比较顺从,这是长期严酷选择的结果,一代代桀骜不驯的刺头要么发迹上升,要么被消灭;不过,当社会秩序全面崩溃时,特别是当底层大众被某种弥赛亚信仰(Messianism)动员起来时,也可以成为一股巨大的破坏性力量,出现这种情况的可能性,主要取决于精英阶层维持政治结构稳固性的能力。 农民一般也较为功利主义,例如在宗教信仰方面,更注重现世功效与回报(也就是所谓灵验性),富裕阶层才更看重来世拯救,原因很简单:富人的现世福利已有了保障,故有余力可从容的为像来世这么遥远的远期回报作投入;至于将教义视为不可妥协的道德律令,是更晚近的观念,更多出现在下层贵族和中产阶级之中,这或许是因为,恪守道德规范对这些阶层维持体面地位和取得成就更为重要。 在远离腹地的边缘地带,包括边疆和深山,下层文化有所不同,无论国家权力还是贵族领地权,在那里都以较为浅表的方式存在,以征收贡赋和防范叛乱为主,较少直接治理,那里的农民尚未被深度驯化,更像前国家社会的人民,保留了较多桀骜不驯和尚武传统,更多依靠宗族组织自保,因而亲属关系更紧密,父权主义更盛行,更重男轻女,更重视家族声誉,常流行着血仇循环。 另一类阶层间差异是由社会关系网络的广度所决定,大致上,阶层越高,关系网的广度越大,无论是通婚与社交对象,亲属关系,还是旅行和职业活动,上层关系网在地理上都更加广阔,结果是,无论从村镇,地区,国家,帝国,文明等社会组织层次观察,上层的文化同质性都远高于下层,实际上,也正是因为上层文化的同质性,大型社会才得以组织在一起。 多数下层农民可能一辈子活动半径只有几十公里,到过的最繁华地方就是离家最近的那个镇,通婚和交往范围只是附近几个村庄,因为他们缺乏长途旅行能力,没有车马舟船,住不起客栈,备不起盘缠,出门基本靠步行,境况稍好的农民可能有头驴或有辆牛车,但并不比步行快,而且离家稍远饲料便成问题,也正因此,传统农业社会的基层集镇分布密度总是和农民步行当天往返距离相匹配,任何农户到最近集镇的距离通常不到十公里,人口密集地区只有三公里左右,缺乏流动性使得下层文化不可避免的高度碎片化。[7] 贵族的活动范围则大得多,首先他们有能力负担昂贵旅费,并能在盗贼出没的旅途上保护自己,其次他们也需要旅行,四处征战,参与地方公共事务,出席国会,出入宫廷,随国王巡视,受命出使,担任巡回法官,都需要他们在自家城堡庄园、附近城市、首都、国王驻地,以及各种任务地点之间频繁旅行,历史学家芭芭拉·塔奇曼(Barbara)挑选了颇具代表性的法国贵族昂盖朗·德·库西(Enguerrand de Coucy)的生平,作为其描绘14世纪宏大历史画卷的主线,从中可看出,库西的成年人生几乎完全由永不停歇的奔波征战和外交活动所组成,从佛兰德,意大利,英格兰,到瑞士,巴尔干,土耳其。[8] 传统上,西欧贵族会将年轻子女送到其他贵族家庭充当侍从,以学习贵族礼仪和家业经营,或者聘请家庭教师传授各种被认为贵族应掌握的知识和举止规范,贵族中还流行着让青年子弟游学列国的传统,财力雄厚者会重金延请名师相伴,亚当·斯密因发表《道德情操论》而声名大噪之后,便被巴克勒公爵(Duke of Buccleugh)的继父聘为导师,带着年方17的公爵游学欧洲。[9] 上层能够形成高度同质的文化,也是因为其人数较少,中世纪英格兰拥有世袭爵位的大贵族(即国王一级封臣,tenants in chief,包括公爵,伯爵,男爵等)只有50-80位,少于邓巴数,还有约1100位骑士,连同其家庭,贵族阶层规模不过数千,恰好相当于游动性狩猎采集者的一个同语言群体的典型规模,若再加上约10000名土地绅士,则相当于一个前文明定居者的语言群规模。[10] 阶层间文化差异和上层文化的同质性,也因文字的使用而强化,书面内容能以相当高的保真度在空间和时间上大跨度传播,因而相比口语和口述传统,书面语和它所记录的文化信息更可能在大范围内具有持久的一致性,而且基于书面语的文化有着几乎无限的存储容量,可以积累起庞大的文化传统,相比之下,由一小撮祭司和说唱者依靠个人记忆力所能传承的内容就十分有限。 书面语的内在保守性也让有文字语言更有能力抗拒语言的自然流变和裂变倾向,从而在时间和空间上保持相对稳定,历史上所有能在大陆或文明这一级别上成为通用语(lingua franca)的语言,都是有文字语言,而有机会掌握这门通用语及其书写方法的,都是社会中上层,这让他们能在广大地域内顺畅交流,并共享一个有着丰富积累的书面传统,其文化也因此而与下层形成鲜明差异,所以很自然,当人们谈论地方的、民间的、通俗的文化类别(无论是文学、艺术、歌舞还是宗教)时,总是更多联想到社会下层。 当然,下层文化的生长空间也不会仅限于村镇范围,虽然下层社会多数人的活动半径很小,但也有一些流动性较高的成员,诸如商贩,艺人,牧羊人,托钵僧,游动工匠,运输业者,而且下层社区中也会居住着一些地位相对较高的个体,以及从中上层跌落的人,他们有着较宽的文化视野,会将上层的文化元素带进下层。 例如一位落魄失意的文人可能会面向底层大众创作,将高雅文化中的内容改写成通俗形式,因而带动文化向下渗透;在古代中国,每当仕途爬升通道被系统性打断时,便会有一批士大夫转向市井,造就一个通俗文学繁荣期,比如金代北方,元代前期和明末清初,都产生了大批面向大众的戏剧作品。 这种渗透会让地区间的下层文化获得不少共同元素,为较大范围的文化认同提供一些着力点,但这并不会拉近阶层间的文化距离,因为对下层来说,上层生活遥远而陌生,知识背景和审美情趣皆大相径庭,高雅文化中的故事若原样照搬,他们根本无从理解和欣赏,所以通俗化必定是个激烈的改造过程,故事主角(往往是上层大人物)被剔除血肉而脸谱化,主线情节被抹掉细节而刻板化为固定程式,生动活泼有血有肉的内容则被留给配角和副线。 如此改造而成的脸谱和刻板程式,并非大众努力认识和理解上层生活的结果,而是他们用来表达价值观和道德期望的工具;脸谱化再往前一步便是神化,实际上,许多大人物在民间最后都变成了神,好神或恶神,成为求拜,恐惧,安抚或唾骂的对象。
注释:(其中所引文献详见〈参考文献〉) [1] Kent Flannery & Joyce Marcus (2012) ch.10,16. [2] Kent Flannery & Joyce Marcus (2012) ch.5. [3] 有关洁净焦虑和食物禁忌的关系,以及它在人类道德心理机制中扮演的角色,我在系列博客〈食物与人类〉第10篇(HS:7963)中有更多讨论。 [4] Louis Dumont (1966) 《阶序人》第2,3,4,6章。 [5] Joshua Rottman, "Evolution, Development, and the Emergence of Disgust", Evolutionary Psychology, Volume 12, Issue 2, April 1, 2014. [6] Wikipedia: Signaling game, Signalling theory, Aposematism, Agonistic behaviour. [7] Ian Mortimer (2010) ch.1;G. William Skinner (1993) 《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第4章。 [8] Barbara W. Tuchman (1978)《远方之镜》。 [9] John Rae (1895) Life of Adam Smith, ch.11. [10] Ian Mortimer (2010) ch.2;有关语言群规模,见Jared Diamond (2012) The World Until Yesterday, ch.10.
听podcast

【2022-07-01】

@whigzhou: 我听podcast有个习惯,如果感觉某个cast还不错,就会翻到最前面,从第一集开始顺着时间轴听,这么做有个起初没想到的额外好处:因为滞后了几年,更容易辨别讲者的水准和诚恳度,有些说法是不是胡说八道,往往在事后看得更清楚,同样,一个观念或理论是不是领先时人,还是鹦鹉学舌,也是多年后更容易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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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1】 @whigzhou: 我听podcast有个习惯,如果感觉某个cast还不错,就会翻到最前面,从第一集开始顺着时间轴听,这么做有个起初没想到的额外好处:因为滞后了几年,更容易辨别讲者的水准和诚恳度,有些说法是不是胡说八道,往往在事后看得更清楚,同样,一个观念或理论是不是领先时人,还是鹦鹉学舌,也是多年后更容易看清
马尔萨斯弹簧

【2022-06-26】

@whigzhou: 昨天我贴了《上帝的新牧场》第三章,其中有个难点,就是我的马尔萨斯弹簧理论,我用第一节又把它重新解释了一遍,我已经不记得这是第几遍了,但我估计,多数读者还是无法理解,这很正常,因为依我的阅读经历,这可能是整个经济史领域中最困难的一个理论点,我还从来没见过经济史家中有人真正弄懂过这一道理,

@whigzhou: 又想了想,可能这么表达更容易简洁易懂:剩余不是生产出来的,而是占有出来的,当一(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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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6】 @whigzhou: 昨天我贴了《上帝的新牧场》第三章,其中有个难点,就是我的马尔萨斯弹簧理论,我用第一节又把它重新解释了一遍,我已经不记得这是第几遍了,但我估计,多数读者还是无法理解,这很正常,因为依我的阅读经历,这可能是整个经济史领域中最困难的一个理论点,我还从来没见过经济史家中有人真正弄懂过这一道理, @whigzhou: 又想了想,可能这么表达更容易简洁易懂:剩余不是生产出来的,而是占有出来的,当一些资源被占有并用于生存资料生产以外的用途(因而不会带来额外人口)时,它们便成了剩余。 @whigzhou: 因为不是生产出来的,所以考虑剩余为何出现时,不能从生产技术着手,而要从占有/控制技术着手,正是在这一点上,绝大多数经济史家都弄错了 @whigzhou: 占有可以是武力强占,也可以是基于财产权的占有,但后者最终也是以武力(可能是国家的武力)为保障的
归纳难题

【2022-06-25】

@tertio 务个虚,脑子又转回归纳难题了,“归纳为什么是有用的呢?我现在的答案似乎变成了人择原理了:是因为我们只能生活在一个归纳法有用的世界里。

@whigzhou: 就是世界可理解性假设,我最近恰好说到过:【世界的某些局部与侧面一定比其整体更稳定、更一致、更少变,否则世界便是不可理解的】

@whigzhou: 若将把世界视为一部有限状态机,虽然可能状态是有限的,但自创世以来它却从未进入过(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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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5】 @tertio 务个虚,脑子又转回归纳难题了,“归纳为什么是有用的呢?我现在的答案似乎变成了人择原理了:是因为我们只能生活在一个归纳法有用的世界里。 @whigzhou: 就是世界可理解性假设,我最近恰好说到过:【世界的某些局部与侧面一定比其整体更稳定、更一致、更少变,否则世界便是不可理解的】 @whigzhou: 若将把世界视为一部有限状态机,虽然可能状态是有限的,但自创世以来它却从未进入过两个相同状态 @whigzhou: 可是,如果你把世界的某个局部或某个侧面单拿出来,你可能会发现一部更有限的状态机,比整体有限的多,有限到你的头脑都能理解它
上帝的新牧场#3:阶层的分化

上帝的新牧场#3:阶层的分化
辉格
2018年11月19日

阶层差异不仅是经济状况和政治权力上的不平等(尽管这两方面总是最受关注),在一个成熟的等级社会中,不同阶层的人在生活方式,穿着打扮,举止谈吐,交往圈子,娱乐内容,知识结构,价值取向和所遵循的社会规范上,都有着鲜明差异,[1] 甚至口音,身高,[2] 头颅形状,[3] 也都可能迥然有别,概言之,他们就像是来自不同文化,甚至不同种族。

之所以能形成如此差异,是因为阶层具有结构上的稳定性,社会互动随地位不同而产生某种持续强化的内聚倾向,最终形成一种隔离机制,每个高度内聚的局部成为一个阶层;阶层之间仍会发生流动,但新进者会模仿和采纳他所进入阶层的习惯、规范与价值,从而完成文化复制;间或会有一些可称为社会革命的大变动,然而在文明历史的多数时期,我们看到更多的是阶层结构的连续性。

这一结构的形成经历了线索繁多的进化过程,各大文明的进化路径也不尽相同,不过最终它们都产生了一些颇为相似的结构元素,算得上是文化层面上的趋同进化,且让我先谈论一些普遍趋势,而将差异留到后面。

生计之分异

生物学家在研究一种动物的生理与习性时,食性总是首选的切入点,因为作为一个枢纽因素,以何为食,如何获取,决定着其他许多特性,诸如肢体结构,消化器官与代谢特征,行为模式,认知能力,群居还是独居,乃至交配模式;同样,人类学家在考察小型社会时,也往往从生计模式(subsistance pattern)——即如何获取主要食物——入手,后者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人们发展哪些技术,使用哪些工具和器物,如何分工与合作,乃至如何组织社会。

从食物类型和获取方式也可推测哪些特性会帮助个体取得成功,例如以许多花蜜为食的昆虫和蜂鸟,其摄食器官的形状和其偏爱植物的花萼形状几近完美匹配,[4] 反之亦然,假如我们看到一只母猎豹生了一大窝豹仔且一只只喂胖养大,她无疑是位好猎手,有着一副好爪牙。

然而对于大型等级社会中的个体,此等推断不再有效,一个以小麦牛奶为主食的社会中,最成功的个体极可能对种植小麦或饲养奶牛一无所知,相反,某人越是谙于此道,其社会地位越可能接近于底层(至少在现代商品化农业兴起之前);之所以发生如此颠倒,是因为谋生方式出现了分化,一些人不再以自己或其家庭生产的食物为生,而是将生计建立在经营和维护一种权力系统上,以此迫使他人向他提供生存物资,以及超出生存所需的更多物品与服务。

这是一种物种内的食物链构造,它可以是金字塔型的:地区小头领迫使他所控制的群体向他纳贡,大头领迫使臣服于他的小头领向他纳贡;也可以是伞状的:一个统治集团从一大片地区收取贡赋,除了满足自己所需,还(通过雇佣或购买)养活了一批脱离食物生产的专门职业者;在较大型的等级社会,通常两者兼具。

当然,生计分化也可能以非强制的方式发生,[5] 比如在现代自由市场中,谋生手段不计其数,多数人都不以食物生产为生,但脱离食物生产者通过自由交换获得生存物资,未必拥有更高地位;然而不幸的是,人类最初的生计分化无不基于强制,这大概是因为,市场化分工须以可靠的私人财产权为基础,而在一个财产与人身安全皆无保障的霍布斯世界,唯有强者才能捍卫其财产权,可是既然他足够强大,强到能在权势角逐中胜出,拥有稳固权力,能够强制他人,那么凭此权力直接索取贡赋,显然是更方便的做法。

有一种观点认为,动植物驯化和农业的发明提高了生产率,令食物产量超出生产者生存所需,使得部分人口得以脱离食物生产而从事其他专门职业,因而推动了专业分工和市场交易,而专业分工是知识积累和技术创新的强大催化剂,由此引发的创新浪潮最终导致了文明的诞生。[6]

这种说法既没有事实依据,理论上也经不起推敲,首先,导致生产率提升的技术进步必须以非常快的节奏不断发生才会带来可持久的食物剩余,否则短暂出现的剩余很快会被人口增长所耗尽(除非有某种机制能阻止获得剩余的生产者用它来养活更多孩子,稍后我会讨论这一可能性),而我们知道,从人们懂得农作物种植到以农业为主要生计,之间经历了数千年的过渡期,[7] 其间的人口增长足以耗尽农业带来的任何可能剩余,美洲的历史为我们演示了,当食物数量不构成限制时,人口会以何种速度增长,最初进入美洲的几批移民规模不过百来人,小几千年后即已遍布整个大陆。[8]

其次,农业虽提高了土地生产率,却降低了劳动生产率,而只有劳动生产率提高才会带来剩余(虽然也只是短期的),因为那意味着生产自己(和家人)生存所需食物的劳动时间更少,因而可能花更多时间生产额外食物;可是种植谷物远比采集同类野生谷物耗时费力,有实验显示,在野生小麦繁盛的地区,每小时可采集2.5公斤,一个家庭只须在成熟季忙上十几天,就够吃一年了,省掉了收获之前的全部劳动。[9]

实际上,在末次冰川期之后到农业起源之前,人类经历了一段劳动生产率持续下降的时期,这是因为旧石器晚期以弓箭为代表的一系列技术进步大幅提升了狩猎效率,导致人口加速增长,众多大型动物消失或种群萎缩,[10] 迫使人类更多转向小型动物和植物,并将越来越多需耗费大量劳动的动植物纳入食谱,小颗粒种子(即谷物)是其中典型,这些食物的单位劳动卡路里回报通常比大型动物低两三个数量级。[11]

人类学家将上述进程称为广谱革命(broad spectrum revolution),农业起源只是这一大趋势的自然延伸,[12] 用经济学术语说,这是一种马尔萨斯型增长,即通过不断提升劳动密集程度以增加产量,同时劳动生产率下降,通俗的说就是,一些技术创新让人类能够在人口持续增长的同时,以付出越来越多血汗的方式,从日益稀缺的自然资源中榨出更多一点卡路里,这显然不是产生额外剩余的途径。

真正让剩余和生计分化成为可能的,是对土地的私人控制;随着人口压力渐增,资源日益稀缺,人们不断加强对本地小型动物和植物资源的开发,游动性降低,领地性增强,领地冲突加剧,生存竞争的重点逐渐从如何应付自然环境转向如何对付其他人类,以捍卫自己赖以为生的领地。[13]

如前两章所述,正是在领地冲突导致的战争升级中,领袖人物开始崛起,继而首领之间展开权势竞争,一些最强者胜出,赢得特权地位和强制性权力;起初他们带领所在群体对抗其他群体,可一旦其权位稳固,便可能用它谋取自身利益,比如在通过战争压服其他群体后,将索取的贡赋大部分控制在自己手中,当若干相邻群体间的支配-臣服关系稳定下来,这一财源可能固化为某种类似地租或税赋的东西。

如此以武力优势建立的霸权结构可扩展至多级,随着结构扩展,层级加深,位高权重者与普通人之间的社会距离不断拉大,进而通过前章所述以通婚网络为核心的机制,形成日益封闭的上层精英圈,或曰贵族,他们专以经营权力系统,控制领地,索取贡赋为业,同时,贵族对消费品和服务的特殊需求也创造了一批同样脱离食物生产的专门职业,阶层分化过程由此展开。

从经济学角度讲,由于贵族(无论以贡赋、税收或地租的形式)从食物生产者手中拿走了部分产出,阻止了后者用这些产出养活更多孩子,从而人为压低了食物生产者的人口规模和相应投入于食物生产的总劳动量,结果(相对于马尔萨斯极限水平)总产出有所降低,但边际劳动生产率提高了,而人口比潜在极限水平更低,因而人均产量也提高了,于是带来了剩余,后者供养了脱离食物生产的专门职业者,包括贵族阶层本身。[14]

贵族的事业

酋邦之类早期政权的建立都伴随着相互征伐和部落组织的军事化,拥有一支听从其号令的武装,是首领取得统治权的关键;[15] 理由是明显的:要从食物生产者手中拿走部分原本可养活更多孩子的生存资料,必定遭遇激烈反抗,要知道前文明时代的人类个个桀骜不驯,自视甚高(因为他们都是霍布斯世界的幸存者),将赋税视为不可避免天经地义,是后来国家所创造的顺民的想法;况且,控制领地收取贡赋的利益如此诱人,无疑会引来众多跃跃欲试的竞争者。

甚至在更大规模政体建立之后,早期国家的统治者仍高度依赖赤裸裸的恐怖高压政策,阅读有关早期文明的文献,你会闻到一股浓烈的血腥味,大量屠杀战俘用作人牲献祭或陪葬的做法极为常见,更优雅的统治方式须等到国家的存在被普遍接受,政权有了相当安全感之后才开始流行。[16]

所以并不奇怪,最初的贵族都是武士,他们专以战争为业;[17] 武士有多种来源,地位也有所不同,首先自然是权力竞争中胜出的王者,然后是他们的亲兵扈从(retinue),扈从是早期君主的主要统治工具,规模从数十人到小几百人不等,那时尚没有足以维持一支更大规模常备军队的后勤系统,重大战斗中虽可投入数千乃至上万战士,但那都是临时召集,要么自带给养,因而战斗只能持续几天,要么靠沿路劫掠勒索获得补给。[18]

在最初的多层级政体中,每位首领都拥有一支扈从,战争时集合起来便成为一支军队,而君主那支扈从的首要政治功能是控制下级首领,不服就打,有点像宪兵队,反过来也可以说,君主之所以能够称王,正是因为他拥有最强大的扈从团队,足以压服任何一位有异心的下级首领(至少在他们未能联合起来时),这一统治模式要求君主持续巡视领地,时时嗅探任何异动迹象,领地巡视恰好也是均匀分配统治负担的方便办法,因为即便数百人的队伍,后勤负担也不小,在运输效率低下也没有流通市场的时代,集中在一地会让当地人不堪重压。[19]

这样的统治并不十分牢靠,背叛、篡位、串通谋反、势力重组,时有发生,对君主个人能力要求很高,(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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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的新牧场#3:阶层的分化 辉格 2018年11月19日 阶层差异不仅是经济状况和政治权力上的不平等(尽管这两方面总是最受关注),在一个成熟的等级社会中,不同阶层的人在生活方式,穿着打扮,举止谈吐,交往圈子,娱乐内容,知识结构,价值取向和所遵循的社会规范上,都有着鲜明差异,[1] 甚至口音,身高,[2] 头颅形状,[3] 也都可能迥然有别,概言之,他们就像是来自不同文化,甚至不同种族。 之所以能形成如此差异,是因为阶层具有结构上的稳定性,社会互动随地位不同而产生某种持续强化的内聚倾向,最终形成一种隔离机制,每个高度内聚的局部成为一个阶层;阶层之间仍会发生流动,但新进者会模仿和采纳他所进入阶层的习惯、规范与价值,从而完成文化复制;间或会有一些可称为社会革命的大变动,然而在文明历史的多数时期,我们看到更多的是阶层结构的连续性。 这一结构的形成经历了线索繁多的进化过程,各大文明的进化路径也不尽相同,不过最终它们都产生了一些颇为相似的结构元素,算得上是文化层面上的趋同进化,且让我先谈论一些普遍趋势,而将差异留到后面。

生计之分异

生物学家在研究一种动物的生理与习性时,食性总是首选的切入点,因为作为一个枢纽因素,以何为食,如何获取,决定着其他许多特性,诸如肢体结构,消化器官与代谢特征,行为模式,认知能力,群居还是独居,乃至交配模式;同样,人类学家在考察小型社会时,也往往从生计模式(subsistance pattern)——即如何获取主要食物——入手,后者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人们发展哪些技术,使用哪些工具和器物,如何分工与合作,乃至如何组织社会。 从食物类型和获取方式也可推测哪些特性会帮助个体取得成功,例如以许多花蜜为食的昆虫和蜂鸟,其摄食器官的形状和其偏爱植物的花萼形状几近完美匹配,[4] 反之亦然,假如我们看到一只母猎豹生了一大窝豹仔且一只只喂胖养大,她无疑是位好猎手,有着一副好爪牙。 然而对于大型等级社会中的个体,此等推断不再有效,一个以小麦牛奶为主食的社会中,最成功的个体极可能对种植小麦或饲养奶牛一无所知,相反,某人越是谙于此道,其社会地位越可能接近于底层(至少在现代商品化农业兴起之前);之所以发生如此颠倒,是因为谋生方式出现了分化,一些人不再以自己或其家庭生产的食物为生,而是将生计建立在经营和维护一种权力系统上,以此迫使他人向他提供生存物资,以及超出生存所需的更多物品与服务。 这是一种物种内的食物链构造,它可以是金字塔型的:地区小头领迫使他所控制的群体向他纳贡,大头领迫使臣服于他的小头领向他纳贡;也可以是伞状的:一个统治集团从一大片地区收取贡赋,除了满足自己所需,还(通过雇佣或购买)养活了一批脱离食物生产的专门职业者;在较大型的等级社会,通常两者兼具。 当然,生计分化也可能以非强制的方式发生,[5] 比如在现代自由市场中,谋生手段不计其数,多数人都不以食物生产为生,但脱离食物生产者通过自由交换获得生存物资,未必拥有更高地位;然而不幸的是,人类最初的生计分化无不基于强制,这大概是因为,市场化分工须以可靠的私人财产权为基础,而在一个财产与人身安全皆无保障的霍布斯世界,唯有强者才能捍卫其财产权,可是既然他足够强大,强到能在权势角逐中胜出,拥有稳固权力,能够强制他人,那么凭此权力直接索取贡赋,显然是更方便的做法。 有一种观点认为,动植物驯化和农业的发明提高了生产率,令食物产量超出生产者生存所需,使得部分人口得以脱离食物生产而从事其他专门职业,因而推动了专业分工和市场交易,而专业分工是知识积累和技术创新的强大催化剂,由此引发的创新浪潮最终导致了文明的诞生。[6] 这种说法既没有事实依据,理论上也经不起推敲,首先,导致生产率提升的技术进步必须以非常快的节奏不断发生才会带来可持久的食物剩余,否则短暂出现的剩余很快会被人口增长所耗尽(除非有某种机制能阻止获得剩余的生产者用它来养活更多孩子,稍后我会讨论这一可能性),而我们知道,从人们懂得农作物种植到以农业为主要生计,之间经历了数千年的过渡期,[7] 其间的人口增长足以耗尽农业带来的任何可能剩余,美洲的历史为我们演示了,当食物数量不构成限制时,人口会以何种速度增长,最初进入美洲的几批移民规模不过百来人,小几千年后即已遍布整个大陆。[8] 其次,农业虽提高了土地生产率,却降低了劳动生产率,而只有劳动生产率提高才会带来剩余(虽然也只是短期的),因为那意味着生产自己(和家人)生存所需食物的劳动时间更少,因而可能花更多时间生产额外食物;可是种植谷物远比采集同类野生谷物耗时费力,有实验显示,在野生小麦繁盛的地区,每小时可采集2.5公斤,一个家庭只须在成熟季忙上十几天,就够吃一年了,省掉了收获之前的全部劳动。[9] 实际上,在末次冰川期之后到农业起源之前,人类经历了一段劳动生产率持续下降的时期,这是因为旧石器晚期以弓箭为代表的一系列技术进步大幅提升了狩猎效率,导致人口加速增长,众多大型动物消失或种群萎缩,[10] 迫使人类更多转向小型动物和植物,并将越来越多需耗费大量劳动的动植物纳入食谱,小颗粒种子(即谷物)是其中典型,这些食物的单位劳动卡路里回报通常比大型动物低两三个数量级。[11] 人类学家将上述进程称为广谱革命(broad spectrum revolution),农业起源只是这一大趋势的自然延伸,[12] 用经济学术语说,这是一种马尔萨斯型增长,即通过不断提升劳动密集程度以增加产量,同时劳动生产率下降,通俗的说就是,一些技术创新让人类能够在人口持续增长的同时,以付出越来越多血汗的方式,从日益稀缺的自然资源中榨出更多一点卡路里,这显然不是产生额外剩余的途径。 真正让剩余和生计分化成为可能的,是对土地的私人控制;随着人口压力渐增,资源日益稀缺,人们不断加强对本地小型动物和植物资源的开发,游动性降低,领地性增强,领地冲突加剧,生存竞争的重点逐渐从如何应付自然环境转向如何对付其他人类,以捍卫自己赖以为生的领地。[13] 如前两章所述,正是在领地冲突导致的战争升级中,领袖人物开始崛起,继而首领之间展开权势竞争,一些最强者胜出,赢得特权地位和强制性权力;起初他们带领所在群体对抗其他群体,可一旦其权位稳固,便可能用它谋取自身利益,比如在通过战争压服其他群体后,将索取的贡赋大部分控制在自己手中,当若干相邻群体间的支配-臣服关系稳定下来,这一财源可能固化为某种类似地租或税赋的东西。 如此以武力优势建立的霸权结构可扩展至多级,随着结构扩展,层级加深,位高权重者与普通人之间的社会距离不断拉大,进而通过前章所述以通婚网络为核心的机制,形成日益封闭的上层精英圈,或曰贵族,他们专以经营权力系统,控制领地,索取贡赋为业,同时,贵族对消费品和服务的特殊需求也创造了一批同样脱离食物生产的专门职业,阶层分化过程由此展开。 从经济学角度讲,由于贵族(无论以贡赋、税收或地租的形式)从食物生产者手中拿走了部分产出,阻止了后者用这些产出养活更多孩子,从而人为压低了食物生产者的人口规模和相应投入于食物生产的总劳动量,结果(相对于马尔萨斯极限水平)总产出有所降低,但边际劳动生产率提高了,而人口比潜在极限水平更低,因而人均产量也提高了,于是带来了剩余,后者供养了脱离食物生产的专门职业者,包括贵族阶层本身。[14]

贵族的事业

酋邦之类早期政权的建立都伴随着相互征伐和部落组织的军事化,拥有一支听从其号令的武装,是首领取得统治权的关键;[15] 理由是明显的:要从食物生产者手中拿走部分原本可养活更多孩子的生存资料,必定遭遇激烈反抗,要知道前文明时代的人类个个桀骜不驯,自视甚高(因为他们都是霍布斯世界的幸存者),将赋税视为不可避免天经地义,是后来国家所创造的顺民的想法;况且,控制领地收取贡赋的利益如此诱人,无疑会引来众多跃跃欲试的竞争者。 甚至在更大规模政体建立之后,早期国家的统治者仍高度依赖赤裸裸的恐怖高压政策,阅读有关早期文明的文献,你会闻到一股浓烈的血腥味,大量屠杀战俘用作人牲献祭或陪葬的做法极为常见,更优雅的统治方式须等到国家的存在被普遍接受,政权有了相当安全感之后才开始流行。[16] 所以并不奇怪,最初的贵族都是武士,他们专以战争为业;[17] 武士有多种来源,地位也有所不同,首先自然是权力竞争中胜出的王者,然后是他们的亲兵扈从(retinue),扈从是早期君主的主要统治工具,规模从数十人到小几百人不等,那时尚没有足以维持一支更大规模常备军队的后勤系统,重大战斗中虽可投入数千乃至上万战士,但那都是临时召集,要么自带给养,因而战斗只能持续几天,要么靠沿路劫掠勒索获得补给。[18] 在最初的多层级政体中,每位首领都拥有一支扈从,战争时集合起来便成为一支军队,而君主那支扈从的首要政治功能是控制下级首领,不服就打,有点像宪兵队,反过来也可以说,君主之所以能够称王,正是因为他拥有最强大的扈从团队,足以压服任何一位有异心的下级首领(至少在他们未能联合起来时),这一统治模式要求君主持续巡视领地,时时嗅探任何异动迹象,领地巡视恰好也是均匀分配统治负担的方便办法,因为即便数百人的队伍,后勤负担也不小,在运输效率低下也没有流通市场的时代,集中在一地会让当地人不堪重压。[19] 这样的统治并不十分牢靠,背叛、篡位、串通谋反、势力重组,时有发生,对君主个人能力要求很高,特别是招贤纳士的能力;门客与扈从在其中的关键作用令其备受优遇,君主间竞争越激烈,其地位越高,每日好酒好肉伺候,待之如兄弟,分享战利品,将王族内出身高贵的女性许之为妻,都是常见笼络手段,早期君主的慷慨表现延续了其前辈的声望竞赛,但目标观众不再是大众,而是武士精英;考古发现,当高卢的凯尔特部落和莱茵河沿线的日耳曼部落向酋邦发展时,都从希腊罗马世界进口了大量葡萄酒,大多是在此类宴席上喝掉的。[20] 扈从之外,次级首领是贵族的另一个来源,在缺乏官僚行政系统的时代,大领地只能采取层层分权的治理模式,分治者或是因势力消长而降至附属地位的前盟友(例如建立周王朝的姬姜联盟中的姜姓诸侯),或是被打败而沦为附庸的前对手,或弱小难以自保而主动归附者,或是裂土封疆的王族成员,或是最初以君主代理人身份管辖某地日后势力坐大将辖地变成世袭采邑者(例如加洛林王朝的伯爵们)。 作为职业武士,贵族(特别是低级贵族)的地位当然来自其战斗力,然而在早期社会,几乎所有成年男性都是战士,在霍布斯世界的严酷选择压力之下,战斗力的个体差异不会太大,武士贵族又如何维持且传承其地位呢? 答案或许是单兵装备的重型化;进入金属时代之后,武器重型化有了长足发展,青铜剑,盾牌,盔甲,复合弓,十字弓,都价值不菲;14世纪初英格兰骑士的整套装备(不含马与马具)价值约10镑,而当时许多雇工的年收入不足2镑,到该世纪末,由于盔甲防护覆盖率大幅提升,部件日益繁多,加上黑死病导致的劳动成本上涨,装备费用暴涨至80英镑;不过影响更大的是马匹的引入,用于重骑兵的战马非常昂贵,1300年前后英格兰一匹战马的价格约8.5镑,加上整套鞍辔和护具,需十几镑,而且战马很娇贵,其维护成本也远高于其他役畜;中世纪欧洲骑士一般至少有两匹战马,出行时需要一两位仆从照料马匹和整套装备,这显然不是普通家庭能负担得起的。[21] 装备的高成本为武士这一职业设置了高门槛,也约束了君主的战士来源,他们要么从富贵家庭中招募,要求其自备武装和仆从,并以承认其贵族地位和领地权利作为回报,要么自己掏钱雇佣优秀却贫穷的战士,为其提供装备,但后一种做法只能以很小规模进行,否则他就需要一套财政系统来筹集和分配资金,这在早期政权中是不存在的,更常见的办法是向贫穷武士授予一块土地作为其采邑,令其自给自足,以此换取其效忠和服役。 所以无论何种方式,武士身份都与土地权利联系在了一起,因而武士贵族同时也是土地贵族,日后当贵族身份的军事性质逐渐淡化后,其与土地的关系却得以长期延续;在定居农业社会,土地权是非常可靠的生活保障,一个经营得当的庄园可成为五脏俱全,相当程度上自给自足的袖珍王国,这是贵族保有财政自主性和政治独立性的基础。 不过,要稳固其地位,他们还有个问题需要解决:如何避免领地随继承而过细分割;任何领地分割都会削弱后代的贵族地位,假如分割后的领地小到不足以供养一位武士(连同其必需的装备和仆从),继承者的贵族身份便丧失了,在诺曼封建系统中,维持武士地位的最小采邑称为骑士领(knight’s fee),大约是一个可自足的庄园,规模至少为五六百英亩熟地,或几千英亩新开垦生地。[22] 丧失武士地位的结果很可能是连土地本身也保不住,因为在尚没有强有力的司法系统为产权提供普遍保护的时代,土地权利是需要主人亲身捍卫的,即便寻求援助也有赖于与地位相关的相互义务;所以贵族总是努力避免地产过度分割,而另一方面,他的领主也不愿看到其附庸的武士地位因遗产分割而沦丧,那意味着他将失去一位效忠服役者,所以为确保领主附庸间义务(即封建契约)的跨代延续,对继承权的某些限制是必须的,例如英格兰的限嗣继承(fee tail),领主对未成年或单身女继承人的监护权,还有绝嗣封地的复归权(escheat)。[23] 可是分割遗产的需求又很强烈,因为贵族往往多子,考虑到其权势和财富,这很自然,而且也是他们奋力拼争地位的终极动机所在(无论他们是否意识到);对英格兰遗嘱档案的分析发现,大致上,最富有者平均比穷人多生一半孩子,且儿童死亡率更低,平均留下近四个成年子女,而穷人不到两个,低于替代水平,除了黑死病低谷期,世袭贵族平均约留下1.8个成年儿子,同样近两倍于普通人。[24] 不仅父母不忍看到孩子从贵族地位向下跌落,无望继承遗产的儿子们往往是个祸根,许多阴谋、通敌乃至手足相残的悲剧皆由此而起,不过,若引导得当也可成为一股进取力量,他们往往比其他武士更热衷于战争,希望能以战功加官进爵,尤其是那些有望开疆拓土的征服战争,更可能为自己赢得一份领地,所以封建君主们总是每隔几年就要发起战争,他们知道那些躁动不安的贵族子弟若长年没仗可打就会给自己惹麻烦。 另一条出路是受教育后从事各种较为体面的专门职业,这样至少可维持一种绅士地位,在西欧最常见的是律师和教会神职,还有些替其他贵族做管家,或为王家做行政官僚(他们起初也就是君主的各种不同职能的管家),随着文明化程度提高和货币经济的繁荣,出现了更多军事和行政以外的进取机会,这些方向的发展产生了一个日益壮大的绅士阶层(gentry),日后成为上层中产阶级的一部分。

祭司的角色

除了武力之外,早期权力的另一个来源是对超自然力的信仰,人们相信一些神秘力量在左右着自然现象和人类命运,而且一些人或多或少有能力影响甚至操纵这些神秘力量,将其引向对特定个体或群体有利或不利的方向。 和武力一样,巫术(被认为)既可为群体带来利益,比如给敌人施咒,影响兽群的迁徙路线,为农耕者求得久盼不至的春雨,也可用作加害他人的手段,所以,在早期平等主义社会中,自称或被认为掌握巫术的人,和狩猎高手或优秀战士一样,既是其他群体成员经常求助和依靠的能人,也是他们时刻警惕防范的对象。[25] 伴随着等级结构的发育,巫师的角色也发生了变化,在平等主义社会,每个人都可以宣称自己拥有法力(即影响或操纵超自然力的能力),没有任何资格门槛或认定程序,施展法术的方法也各有一套,并无定规,一个人的萨满(shaman)身份是否得到认可,全看其他人是否相信他有这能力,而信与不信也完全由每个人自行判断。 然而,导致权贵上升和等级分化的那些力量从多个方面改变了这一点:当宗族成为权势的重要基础,一些祖先神开始被赋予超自然力,[26] 从而获得自然神的地位,于是记忆和背诵家族谱系和祖先神话便成了一种接近和取悦神灵,获得其眷顾的手段,重要的是,这一转变竖立了一个门槛,背诵结构复杂的长篇故事并非人人皆可做到的事情,需要一些天分和训练,还要有人传授,这就让巫师身份有了一种排他性。 一旦某些个体赢得这种排他性地位,他们会不断努力加高门槛,建立新门槛,以便阻止其他人分享或取代其地位;方式之一是仪式的繁琐化,他们提出各种取悦神灵的做法,例如歌舞,颂祷和献祭,并宣称必须严格遵循特定仪轨方能奏效,其要点是,非经专门传授和长期训练无法学会。 其二是发明各种圣所和圣器,宣称神圣仪式必须在特定场所使用特定器物执行才能起效,这就意味着只有控制这些器物与场所的人才可能操办仪式,而这种控制权——如同史诗和仪轨的传授一样——是可以按特定程序移交或按某种规则继承的,这极大提升了祭司资格的排他性,正因此,神殿和礼器在考古遗存中的出现往往伴随着社会地位分化的其他迹象。[27] 那么,为何其他人愿意相信这些仪轨和圣器的功效呢?关键在于引入时机,当人们面临一些涉及重大利益的命运关口时,会非常急切的寻找任何可能的因果关系,此时他们会将接纳一种因果信念的鉴别标准降得很低,常常愿意相信任何听起来有点道理的说法,这并不是因为他们突然丧失了理智,而是因为此类选择的得失比严重不对称,信对了,可能因此保住了性命,或打赢了战争,或发了笔大财,信错了,则可能只是白烧了一柱香,白磕了几个头而已(因为这些仪式通常并不要求当事人放弃其他努力),这一原理,我们从股民,赌客,球员等经常面临大输赢的人身上可以看的很清楚,他们会源源不断的创造出各种稀奇古怪的迷信。 所以,在一场战争之前引入一项新的排他性元素(仪轨或圣器),一旦战胜便可赢得巨大声誉,更保险的做法是,在战败或灾难之后暗中污损一件候选圣器,并将厄运归咎于此,也很容易说服人们相信,奇妙的是,一项新元素只要挺过最初几次有效性考验,便有望确立其尊崇地位,因为数次应验之后,人们会将其中因果关系视为定律,此后每当不应验时,他们会努力寻找其他缘由:上香前没有沐浴更衣?捧起圣物前没有洗手?宰杀牺牲的手法不对?——从而创造出新的仪轨元素,让仪式变得更复杂,而这正是祭司们乐意看到的。 若是和财力结合起来,门槛还可进一步加高,例如使用贵重材料制作圣器,装饰神庙,用大量牲畜献祭神灵,都是普通人难以负担的;或者与武力相结合:像阿兹特克贵族那样,宣称必须用大批战俘献祭方可取悦神灵,而这一需求只有一支强势武装才能满足。 从萨满,巫师,到祭司(priest),与超自然力打交道的工作逐渐成为一项专门职业,推动这一转变的关键是,从事者所需掌握的知识,技能和器物日益复杂昂贵,普通人难以负担,也无力在养家糊口之余兼任,因而必须由脱离食物生产的专职者从事,并且随着资格门槛的抬高而封闭为一个阶层,这一点和单兵装备重型化推动武士阶层的出现十分相似。 由于祭司的工作成效被认为对共同体命运至关重要,因而获得了十分尊崇的地位,这一点在印欧语民族中显得特别突出,例如凯尔特的德鲁伊(druids)和雅利安的婆罗门(brahmins),都是地位高贵的祭司,他们连同武士与平民一起,构成了一种广泛存在于早期文明社会的三元等级结构。[28] 祭司与武士贵族之间既有合作,也有竞争,祭司需要贵族的财力和武力支持,以建造恢弘的神庙,制作贵重的礼器,获取大量献祭用的牺牲,以便抬高自身职业的排他性,而贵族需要借助祭司的工作加强其权势与声望,他们有关谱系,血统,与神话英雄和自然神的关系,自身及其祖先在世界秩序中的位置等等这些方面的主张,都需要祭司的配合与认可,通过赞助祭司,他们试图向公众传递这样的信息:挑战贵族阶层的任何尝试都将是徒劳的,所以最好打消此等念头,因为贵族得到了威力无穷的最高神灵的庇佑,其地位来自其高贵血统,其英雄祖先的奇功伟业印证了这一点。 另一方面,两者在具体的支持对象上都有一定选择余地:贵族可以重点赞助供奉某位神灵的神庙,因而抬升相关祭司的地位,祭司可以认定某位贵族拥有更高贵的血统,甚至宣称他是某个自然神的直系后裔。 对于文明发展而言,重要的是,祭司职业的业务组成,让他们在以此谋生的同时,无意间扮演了为群体维护一个知识系统的角色;作为自称能够影响自然力的中介,他们需要向人们解释每个自然神的功力和性情,而且为了防范潜在的竞争对手,他们必须为每一种可能引发困惑的现象给出解释,纳入自己的神灵系统中,以免人们因困惑难解而寻找和发明其他神灵。 这就迫使他们建立一套有关世界秩序的全面理论,以便在认识上对世界与生活进行合理化:世界何以如此,各种自然力分别由哪些神灵掌管,他们喜欢何种祭品,因何而发怒,我们又从何而来,为何这样过日子,为何需要遵守这些或那些规范,等等;同时,用来支持高贵血统的家族神话也会被编织进这套叙事之中,某位英雄祖先如何展示出惊人天赋,如何击败恶神,拯救人类于水火,最终化身为某个自然神。 当信仰体系朝道德化方向转变,自然神转变为道德神,祭司又开始扮演一个新角色:为共同体阐释道德规范——何种行为是被神灵所禁止的,某项具体行为是否触犯了这些禁律;这是一个重大转变,它赋予了祭司类似于法官的地位,不过在古人眼里,这或许并不十分突兀,在他们看来,这仍是一项沟通人神的工作,只是人们对待神灵的方式发生了微妙变化,以往的神灵和凡人一样,是可以贿赂,讨好,哄骗,愚弄,甚至恐吓的,然而在成熟的信仰体系中,他们变得越来越铁面无私,在行动上遵守他的律令,逐渐成为获得其眷顾的唯一办法。[29] 上述种种,让祭司成为共同体文化传统的专职维护者,他们往往身兼哲学家(解释世界秩序),历史学家(传诵谱系、典故与传统),诗人和表演艺术家(编写唱诵史诗),法学家(解释习俗和习惯法),仪式专家,占卜师,预言家等多重角色,总之,除日常生产生活和战争经验之外的所有知识性工作,皆在其职业范围之内。 由于文化传统具有群体内的一致性并且可以跨越个体生命而持久存续,因而成为群体内身份认同和群体间相互区隔的依据:我们对世界有着相近或相容的认识,享受着共同神灵的庇佑,遵循着相似的规范,被同样的神话和史诗所感动,故而是同类,他们则相反,想法常离奇,行事多乖谬,祭拜着来路不明的偶像,必属异类无疑。 这一点更加强化了祭司的政治权力,因为任何想得到共同体成员认可的君王,都将宣称自己是传统的继承与捍卫者,而这一宣称是否成立,作为传统维护者与代言人的祭司们当然拥有分量最重的发言权,他们主持的涂油加冕或类似仪式于是成为对君权合法性的最终确认。

平民的机会

并非所有文明都发展出了像日耳曼封建制这样的等级结构,许多社会有一个较为纤薄的贵族阶层,或不那么贵族的官僚精英阶层,同时自耕农和自由佃农构成人口绝大部分,在一些希腊城邦,自耕农甚至取得了支配性政治权力,建立了古代世界罕见的民主政体和相对平等的社会结构,这些差异的根源,起初是军事与后勤,后来是财政与行政。 希腊城邦间战争的主要形式是由重装步兵(hoplite)组成密集方阵(phalanx)对决,重装步兵的整套装备价值不菲,但仍可由一个殷实自耕农家庭独立负担,这是个十分凑巧的特例,假如他们像青铜时代的人那样倚重二轮战车,或者像中世纪欧洲人那样依靠重装骑兵,或者像一些帝国那样采用人海战术,用大量装备简陋缺乏训练的步兵充当炮灰,那么希腊式民主恐怕都不会出现。 这一点我们从海军的例子中可以看得更清楚,希腊也有更重型的装备,比如二列桨(bireme)或三列桨战船(trireme),但那不是单兵装备,战船由城邦政府建造,以税收负担,一艘战船可载数百位桨手兼战士,多来自没有地产的雇工阶层(thetes),他们无力自我装备而只能贡献蛮力,因而没有完整的公民权。[30] 所以希腊的平等结构也只是相对而言,它能够维持,也得益于其广泛而经常性的殖民活动,每当一个城邦内人口压力上升到一定程度,便开始筹划一次海外殖民,那些土地紧缺的家庭会让儿子们抽签,抽中者加入殖民队伍,凑齐数百人后,打点装备,坐上战船,去殖民地为自己取得一份地产,若非如此,必定会有越来越多人沦为贫民,并因此丧失政治地位,平等结构将不可避免的被打破。[31] 希腊和罗马的例子都表明,在农业社会,只要你成功保有一份足以养家的地产,便可维持自由民身份;罗马时代的日耳曼部落中一般存在四个阶层,顶层是首领及其扈从武士组成的贵族,底层是通常源自战俘的奴隶,其上是已获自由的前奴隶(freedman),但他们的自由是不充分的,不能作为独立战士参战(当然也无缘分得战利品),也没有资格在司法程序中充当证人,再往上是自由民(freeman),约占人口1/5到1/4,他们有足够财产供养家庭和装备,总是在需要是随首领参战,有作证资格,甚至拥有一些前奴隶充当仆从,等级之间界线颇为分明,任何晋升须经特定仪式方得认可。[32] 日耳曼部落之所以拥有相当比例的自由民,可能是当时骑兵(特别是重装骑兵)尚在少数,未成为战斗主力,而步兵装备自耕农即可负担,此后的封建化过程中,这一阶层似乎缩小了;中世纪英格兰,小份地产(小于骑士领)保有者被称为土地绅士(landed gentry),地产更小的则是约曼自耕农(yeoman),[33] 两者规模都不大,他们也须为其所保有地产而服役,通常充当站岗哨兵、步兵和弓箭手,或者在郡内担任警官、狱长、执达吏等低级官职,然而到中世纪晚期,随着骑兵地位下降,以及相关制度环境的改善,这两个阶层大为壮大,[34] 成为下院议员的重要来源,并构成了日后新教运动的主力,也是最初殖民北美的清教徒的主要成分。[35] 不过步兵的影响也不可高估,政权对大规模步兵(特别是轻装步兵)的倚重固然会削弱贵族势力(特别是中下层武士贵族),却未必会让平民获得更高地位或更多权利,有此效果的近代国家,通常此前已经建立宪政,君主没有任意征用人员和物资的自由,而秦国的步兵就看不出有何优遇,沙俄士兵更是苦不堪言,那些已经拥有可靠社会控制手段的专制君主,并不一定非要用政治让步来购买炮灰。

专业的兴起

武士和祭司是等级社会的创始阶层,他们追逐和加固权势的努力创造出了最初的三元等级结构,但等级结构的持久存在推动了专业分工,因而创造出更多职业阶层。 这一过程大致分为两个阶段,最初的专业化源自贵族的强大财力和旺盛需求,他们不仅有能力在满足生存需要之外消费大量奢侈品,维持地位的努力本身也产生了对一些特殊物品的需求,武器,车舆,宫殿,神庙,礼器,招待门客随从和客人的美酒珍馐,各种用于装点身份的声望品(prestige goods),以及宴席和节庆上的歌舞表演,等等。 这些产品常因其较高的工艺要求而需要由专业工匠制造,或由商人长途贩运而来,于是其从业者便脱离了食物生产;不过,在这些职业出现的早期,由于消费群体过于狭窄,从业者的生计常完全依赖于个别主顾的需求,结果往往与后者形成某种依附关系,有时甚至陷于奴役地位;而另一方面,有些贵族则索性将这些行当作为一门生意来经营,其御用作坊的产出在满足自家需求之余,也向外销售。 当贵族建立的秩序逐渐扩展,财产和交易安全有了一定保障之后,分工体系才开始延伸进更多领域,生产工具,日用器具,金属加工,纺织品,陆续成为流通商品;在乡村,它们起初常以副业形式由农民利用季节性闲暇兼营,而在城镇,则更多发展为专门职业;大众商品市场的形成,使得工商业者不再依赖少数主顾,因而变得更独立更自由。 另一类专业分工源自于祭司角色的分化,这一方面是因为祭司维护的知识体系日益庞大,单一个体很难再全面掌握,但更重要的是文字的出现改变了传播方式,口述传统是完全依赖面对面传授的,可是一旦被书写下来,变成经文,它们被垄断独占的可能性就大大降低了,不仅抄写经文要比口授-背诵容易得多,而且经文可以自行研读,虽然难懂之处也常需要前辈讲解,但讲解本身也可以注释的方式记录下来,不必对每位学生再重复一遍。 这样一来,从事知识性工作的门槛便降低了,衣食无忧且有闲暇者皆可参与其中,而且文字极大提升了知识的可积累性,加上参与群体的扩大,成数量级的扩大了社会的知识总量,于是众多原本局限于祭司阶层的工作都分化而成为新专业,宗教的与世俗的,仪式的和神学的,历史与文学,医药与巫术,皆发生了分离。 上述职业分化让平民中条件较好的那些获得了上升机会,因为相比于技术变化缓慢的农业,这些新生职业对知识技能的要求往往更高,因而报酬也更丰厚,他们构成了最初的中产阶级,虽然在整个古代这一阶层始终非常纤薄,但他们在社会事务和创造性活动中占据的分量却不容小觑。 中产职业也为那些未能继承父辈地位的贵族子弟提供了一条次优出路,免于跌落到更低的位置,而贵族家庭背景对他们在这些行业立足大有助益,良好的教育让他们更能胜任知识性职业,家族的财富和社会资本(social capital)则可帮助他们开始一门生意。

沦落的途径

部落和前部落社会主要以血缘亲属纽带和文化同质性为凝聚力,在朝向等级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一些其他组织元素被创造出来,首领-扈从关系,与之相若的门客制,基于封建契约的领主-附庸关系,庇护-纳贡关系,霸权结构,以及后来的编制化军队和官僚行政机器,这些元素让社会结构更具扩展性,令其能够容纳非同源群体和异质文化,社会乃得以大型化。 然而,上述过程的武力基础和强制性质决定了,多元化并不是以对等方式发生的,极少出现若干小社会以完全平等关系对等合并的情况,即便盟友之间也会随实力消长而分出主从高低,那些主导这一过程的强势群体及其权贵,仍然携带着其原有文化特质和族群背景,并经由上层关系网络的发育而令其精英化,这就构成了一个未来更大社会的文化内核。[36] 于是,与这一权力/文化内核之间的距离和关系便成了地位差异的一大来源,主动归附并承担纳贡义务的群体常能保持自由民身份,顽强抵抗而最终失败者常沦为奴隶,因安全或生计无着而零散归附者则可能委身为类似维兰(villein)这样的农奴。 当优势群体向外殖民扩张时,常将一个精英层强加在当地原有社会结构之上,而土著常丧失部分自由,当扩张跨越显著的生态边界时,地位落差会更加明显,因为边界两侧的生计模式极为不同,农牧对采猎,农耕者对牧民,定居农民对游耕者,谷物种植者对园艺农业者,文化隔膜都很深,往往分属不同语系,弱势一方很难在优势群体带来的新生计中有良好表现。[37] 当班图农牧民跨越热带雨林屏障向南部非洲扩张时,桑人采猎者的生存空间大受挤迫,许多桑人只能以受雇为班图农民放牛谋生,沦于依附地位,中非丛林的俾格米人处境类似,出于生计需要,他们常主动认一位附近班图村庄的农民为“主人”,与之建立一种依附性的交换和互惠关系,虽然这两种关系都并非真正的奴役,但一个关键事实揭示了其不对等性:许多班图农民娶了桑人或俾格米女孩,或私下和她们生了孩子,但几乎没有反过来的情况。[38] 这种不对称的性关系和基因流动普遍存在于族群间的非平等接触中,甚至可用作辨认此类不平等关系的标志,和班图人一样,印欧人在欧洲和南亚的扩张中,对男系基因的替代要比女系彻底的多,蒙古大征服中传播的也主要是男系基因,美洲的种族混血关系中,同样以欧洲男性与土著或非洲女性的结合占绝对优势。[39] 以上是扩张融合期的情况,当等级社会既已成型之后,地位分化将更多以内生的方式进行(尽管扩张融合仍时有发生);理解内生性分化的核心要点是社会规范,有两种情况会让一个人沦入社会底层,它们都和规范有关。 第一种较容易理解,有些人出于生计需要,不得不漠视某种既已确立的规范,例如黑社会直接挑战了主流社会秩序,乞丐则破坏了互惠或对等交换原则,还有娼妓,其生意和社会有关婚姻、性关系排他性和女性贞洁的规范直接冲突,因而不可避免的被归为贱业,在特别看重贞操并以闺禁严加防范的社会,任何需要女性抛头露面因而与陌生男性有大量接触机会的职业,都可能成为贱业,例如古代中国的乐户。 黑社会是更明显的例子,有些妓女和黑帮头目相当富有,但无论他们多有钱,衣着多豪华,举止多高雅,都不会被视为社会上流;类似的,在印度,一些职业的从业者之所以被视为贱民(untouchables),正是因为这些职业迫使他们不得不违背主流社会的某些禁忌,比如有关杀生和洁净的禁忌,实际上,不只在印度,屠夫,刽子手,处理垃圾、粪便、尸体、兽皮等“不洁物”的职业,在许多社会都列于贱业。 第二种情况更微妙,一个人能否维持体面地位将取决于:当他因违反规范而对他人造成损害时,受损者有多大可能追究其责任并获得补偿;难以追责和索偿的可能原因有很多,比如过于贫穷,杀人后付不起偿命金,但贫穷既不是其充分条件,也非必要,假如一个穷人身处大家族之中,而习俗要求家族为其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他就有了一份担保,因而地位也不会很低贱。 在定居社会,追责与索偿困难的一大来源是游动性,一个人若是来路不明或居无定所,受其侵犯者就很难追责,所以人们对游动群体总是持一种怀疑和疏远的态度,默认的认为他们不可信任,不值得与之发展严肃关系,因而更少给予尊重,这种刻板印象一旦成为公共态度,就成了决定社会地位的一股重要力量,所以历史上很多游动性职业都属于贱业,比如明代(和清前期)中国,挑个担子走街串巷兜售小商品,理发,收废品,或提供缝补之类服务,还有婚丧仪式上替人吹打的人,都被归入“堕民”一类,属贱民之一种。[40] 这些职业内容和欧洲吉普赛人的很像,他们以住在大篷车里四处游动而闻名,实际上欧洲的几个贱民群体都是游动者,包括日耳曼裔的叶尼什人(Yenish)和爱尔兰裔的帕维人(Pavees),中国的疍民和九姓渔户则是水上游动者,捕鱼只是其收入一小部分,更多以向沿岸居民兜售小商品和提供各种低技能服务为生,[41] 这些群体当然都十分贫穷,但不少农民同样贫穷,甚至更穷,却因其与土地的关系而保持了平民身份。 另一个影响地位的因素是财产性质,差别也在于追责可能性,同样是财产,房屋和土地这样的不动产增强其主人地位的功能远远强过动产,因为不动产容易被扣押,并且能产生稳定可期的收入流,因而是其主人信誉的可靠担保,相反,动产(特别是现金)很容易卷了跑路,所以在古代,同为有产者,商人地位远低于同等财富的地主,并且往往背负污名,即便在希腊这样十分倚重贸易的社会,商人也备受歧视。[42] 农业时代的商人也可以非常富有,但要跻身上流,就必须将财富转变为地产,在等级森严,土地流通极为受限的贵族社会,这只能通过高攀婚(hypergamy)一步步实现,先找财务窘迫的低级土地绅士联姻,然后凭财力积极为领主效劳,争取获封骑士,或由其安排与某位骑士的女继承人结婚,经过多代努力,逐渐爬升至贵族阶层。 大离散后进入欧洲的犹太人以手工业、商业和金融业为生,有些相当富有,可是因为宗教障碍,无缘经由上述婚姻渠道向上爬升,因而长期处于受歧视和欺辱的地位,他们的职业构成清楚的展示了中世纪欧洲人对职业与地位之间关系的看法,正是因为这些职业受歧视,它们才被留给了地位低下的犹太人,反过来,也正是因为犹太人长期从事这些职业,才更加受欺凌,这是一个相互强化的过程。
注释:(其中所引文献详见〈参考文献〉) [1] Paul Fussell (1983) 《格调》。 [2] Carles Boix & Frances Rosenbluth, “Bones of Contention: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Height Inequality,” in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Volume 108, Issue 1, February 2014, pp.1-22. [3] Chris White, "Head Space: Behind 10,000 Years of Artificial Cranial Modification," Atlas Obscura, 26 May 2015. [4] Richard Dawkins (2009) The Greatest Show on Earth, ch.3, color page 5. [5] 学界一般用“分工”(division of labour)来指称这里说的情况,但该术语往往暗示了一种自愿性质,而这是我在此处特别需要避免的,所以我决定采用“生计分化”这一新术语。 [6] 持这一观点的学者极多,仅举一例:Jared Diamond (1999) Guns, Germs, and Steel, ch.12-14. [7] Bruce Winterhalder & Douglas J. Kennett, “Behavioral Ecology and the Transition from Hunting and Gathering to Agriculture” in Douglas J. Kennett & Bruce Winterhalder (2006.ed) ch.1. [8] Peter Watson (2012) 《大分离》,第4章。 [9] Alan H. Simmons (2007) The Neolithic Revolution in the Near East, pp.15-16. [10] 该时期大型动物的大批消失跟气候变化和人类狩猎活动可能都有关系,各占多大份量尚无定论,可参考:Gary Haynes (2009.ed) American Megafaunal Extinctions at the End of the Pleistocene. [11] Douglas J. Kennett & Bruce Winterhalder (2006.ed) ch.5-7. [12] Alan H. Simmons (2007) ch.2; Wikipedea: broad spectrum revolution. [13] 有关食谱拓展、技术创新、人口增长、游动性和领地化这几个因素之间的关系,我在题为〈食物与人类〉的系列文章中曾有更细致的讨论,见其中第6篇“向下开拓”(HS:7954)。 [14] 这段逻辑的更详细叙述可见我的博客文章〈马尔萨斯弹簧〉(HS: 6798)。 [15] Timothy K. Earle (1997) ch.4; Kent Flannery & Joyce Marcus (2012) part.4. [16] Wikipedea: Human sacrifice; Bruce G. Trigger (2003) 第12,21章;Peter Watson (2012) 第21章。 [17] Marc Bloch (1939) 《封建社会》,第21-22章。 [18] 有关早期首领或君主对扈从的依赖,可参考:Marc Bloch (1939) 第11章;Peter Heather (2007) The Fall of the Roman Empire, ch.2; Timothy K. Earle (1997) ch.4. [19] Marc Bloch (1939) 第4章;Kent Flannery & Joyce Marcus (2012) ch.16. [20] Michael Dietler, "Driven by Drink: The Role of Drinking in the Political Economy and the Case of Early Iron Age France", Journal of Anthropological Archaeology, 352-406 (1990); Peter Heather (2007) ch.2. [21] Christopher Dyer (1998) Standards of Living in the Later Middle Ages, ch.3,5, pp.278-283; Ian Mortimer (2010) The Time Traveler's Guide to Medieval England, ch.5; Marc Bloch (1939) 第11章。 [22] Murray Johnston (2018) The Watford Knight's Fee. [23] Frederic W. Maitland (1908) 《英格兰宪政史》,第1.B章。 [24] Gregory Clark (2007) A Farewell To Alms, ch.6. 须注意的是,这里说的穷人只是相对而言,是遗嘱金额分组中最低两组,绝非底层潦倒者,他们至少能留下几英镑遗产且值得为此专门订立书面遗嘱并在遗嘱法庭备案。 [25] Christopher Boehm (2001) ch.1-4. [26] 我在《群居的艺术》中曾解释了宗族内的合作需要如何创造了祖先神,见辉格(2017)第II.8章。 [27] Kent Flannery & Joyce Marcus (2012) ch.8,9. [28] Bruce G. Trigger (2003) ch.21,22; Wikipedia: Trifunctional hypothesis. [29] 这一转变的更多分析,见辉格(2017)第II.8章。 [30] Brian A. Pavlac (2015) A Concise Survey of Western Civilization, Vol.1, 2nd ed., ch.4;Oswyn Murry (1993)《早期希腊》,第8,10章。 [31] Oswyn Murry (1993) 第7章。 [32] Peter Heather (2009) Empires and Barbarians, ch.2. [33] landed gentry是个分类而非实际采用的头衔,包括两种特定绅士:纹章绅士(esquire)和一般绅士(gentleman),前者有资格拥有自己的纹章,大约是因为他们有着贵族血统,参见Ian Mortimer (2010) ch.2. [34] Christopher Dyer (2000) Everyday Life in Medieval England, ch.1. [35] David H. Fischer (1989)《阿尔比恩的种子》,第1部。 [36] Azar Gat & Alexander Yakobson (2013) Nations, ch.1,4. [37] David W. Anthony (2007) The Horse, the Wheel, and Language, ch.6. [38] Nancy Howell (2010) ch.2; Kevin Duffy (2013) Children of the Forest, ch.4. [39] David Reich (2018) ch.10. [40] 经君健 (2009) 《清代社会的贱民等级》,第8章。 [41] Isabel Fonseca (1996) Bury Me Standing; Wikipedia: Yenish, Irish Travellers; 经君健(2009)第8章。 [42] Oswyn Murry (1993) 第13章;Robert Garland (2008) Daily Life of the Ancient Greeks, ch.6.
两人经济体

【2022-06-23】

@tertio 我用最简模型琢磨了一下两种经济的不同。如果将市场简化到两个人:A和B,A给B做面包,B给A做衣服。在一种社会形态里:A和B都很勤俭,A不挑面包好坏,便宜就行,B不挑衣服好坏,也是便宜就行,这样A和B享受到的服务就越来越差,但经济上是平衡的。在另一种社会形态里,A和B对质量有越来越高的要求,B可以吃到越来越好的面包,A也可以穿到越来越好的衣服,虽然面包和衣服都会越来越贵,但由于大家收入越来越高(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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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3】 @tertio 我用最简模型琢磨了一下两种经济的不同。如果将市场简化到两个人:A和B,A给B做面包,B给A做衣服。在一种社会形态里:A和B都很勤俭,A不挑面包好坏,便宜就行,B不挑衣服好坏,也是便宜就行,这样A和B享受到的服务就越来越差,但经济上是平衡的。在另一种社会形态里,A和B对质量有越来越高的要求,B可以吃到越来越好的面包,A也可以穿到越来越好的衣服,虽然面包和衣服都会越来越贵,但由于大家收入越来越高,经济上也是平衡的。 @whigzhou: 两人经济体其实比多人经济体还更难分析,双边垄断博弈,均衡点很不可知,A想穿更好的衣服,去跟B商量:你想吃更好的面包,就得给我做更好的衣服,这个交易提议可能带来何种改变不甚可知,假如A每天多花5分钟把面包烤好一点,能不能说服B每天多花1小时把衣服做好一点呢? @whigzhou: 在缺乏市价可供参照的情况下,质量改进和闲暇的价格是很难谈判的,首先,双方都不会暴露自己的价格曲线,其次,即便暴露了,那问题就转变为消费者剩余的分配问题,而这会面临与海盗分金类似的难题
人工智能与心智表征

人工智能与心智表征
辉格
2022年6月19日

继续上周的话题,在上一篇里,我讨论了AI在当前发展路线上将面临的局限,那么,突破这一局限的出路在哪里呢?或者让我换一个更具操作性的问题:未来出现的何种进展,会让我赞叹“这下有戏了!”?

简单说,我期待的是这样一种进展:一个AI系统能解释自己的行动、决定或看法,或者更理想的,一个AI系统的各组成模块都能这么做,至少大部分高层认知模块都能这么做,一些基础知觉模块可能无法解释就自己的知觉过程给出解释,但其知觉结果的表征必须是一个十分有限且相当恒定的离散集,即,当它声称自己看到、听到、闻到或察觉到了什么状况时,这一状况必须以某组清晰界定的概念来表示。

设想一个自动驾驶系统,有次在路上发生了追尾,撞坏了前车,事后它的教练向它提出一连串问题,诸如:你是否认为自己犯了个错误?说说当时发生了什么?你当时是怎么想的?为什么没有及时踩刹车?你考虑了哪些因素后做出的这个决定?在你看来,是否你的某种知觉能力(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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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与心智表征 辉格 2022年6月19日 继续上周的话题,在上一篇里,我讨论了AI在当前发展路线上将面临的局限,那么,突破这一局限的出路在哪里呢?或者让我换一个更具操作性的问题:未来出现的何种进展,会让我赞叹“这下有戏了!”? 简单说,我期待的是这样一种进展:一个AI系统能解释自己的行动、决定或看法,或者更理想的,一个AI系统的各组成模块都能这么做,至少大部分高层认知模块都能这么做,一些基础知觉模块可能无法解释就自己的知觉过程给出解释,但其知觉结果的表征必须是一个十分有限且相当恒定的离散集,即,当它声称自己看到、听到、闻到或察觉到了什么状况时,这一状况必须以某组清晰界定的概念来表示。 设想一个自动驾驶系统,有次在路上发生了追尾,撞坏了前车,事后它的教练向它提出一连串问题,诸如:你是否认为自己犯了个错误?说说当时发生了什么?你当时是怎么想的?为什么没有及时踩刹车?你考虑了哪些因素后做出的这个决定?在你看来,是否你的某种知觉能力,或知识储备,或决策系统中,存在某种缺陷或不足,导致你未能做出最佳选择?你从这个事故中学到了什么?或准备去学点什么?…… 假如这个系统能对诸如此类的问题给出有意义的响应,让这样的问答对话能够继续下去,那我便可以说,其设计者的路子走对了,前途大有可观。 目前的AI系统离这还很遥远,而且很难说已经朝这方向发展了,有些系统能把英语说的很溜,但无法深入到实质性问题,它会跟你绕圈子,说一大堆似乎跟交谈主题有关的话,却从来没有表现出自己对主题有真正的理解和看法。 达到我的要求很不容易,系统不仅需要一个心智,这个心智还要能对自身状态进行表征,才可能对外界表述出来。 囫囵系统注定做不到这一点,因为其囫囵性质,其内部状态是无从表征的,对上面那些问题,它能给出的回答只能像这样:我当时的决定是基于对当时当地综合状况的一种整体直觉而做出,我无法将这一整体直觉分解为若干分立的理由或考虑,因为我生来就不是这么认识世界和考虑问题的。 就是说,一个囫囵系统就自己行动/决策所能给出的唯一解释就是它的gut,此时此地,此情此景之下,gut告诉它,这是最好的决定,如果事后证明这显然不是最佳决定,那会如何呢?那只是个负面反馈,一个负面反馈会让系统做出调整,但具体如何调整,是难以言表的,这一难以言表性是系统的囫囵性质决定了的。 那么,将心智状态和心智过程表征出来有什么好处呢? 有很多好处,让我一个个说。 首先,心智表征能让心智之间展开更有意义的合作。设想一个董事会,正在开会以便就是否投资某个项目做出决定,如果这些董事都是囫囵系统,他们在会上能说些什么呢?他们可能各自给出投资意见:我是否赞成这项投资,我的预期回报有多大,或许还能对此给出一条置信曲线:90%置信度收益率上下限多少,70%置信度收益率上下限多少,完全失败的风险多大,诸如此类,但他们无法解释自己是怎么得出这些数字的。 假如各董事意见不一,怎么办呢?唯一能做的,就是投票决定,当然,更精细一点,每位董事可以依其经验值而被赋予不同投票权重,但囫囵系统之间的合作关系到此为止,他们无法展开讨论,无法倾听、检查和推敲各自的陈述与理由,因而也无法相互补充事实或理由,相互说服,相互启发,更一般的说,他们无法将他人的陈述和意见作为输入,用来重新运行自己的心智过程,从而指望得出更好的意见输出,因为他们的唯一理由就是gut,而gut之间是无法对话的。 一群具有心智表征能力的董事就不同了,一位董事可能对项目做一番介绍,其他董事可能要求他就他所列举的一项事实陈述做出澄清,或提出与之冲突的证据(不一致的知觉结果),他们还可以解释自己计算预期收益的方法和过程,他人也可对这些算法和模型提出质疑,比如指出应该考虑另一项输入,或指出另一个模型在此类评估上表现更好,或指出他在从事实认知到结论之间的论证链条上存在逻辑跳跃或缺陷。 所有这些,都需要他们拥有大致兼容的概念框架,对话才能进行,当然,概念框架未必完全一致,比如董事甲可能发现董事乙不理解自己所使用的某个概念(A),但基于过去的对话经历,甲知道乙理解另一个概念(X),此时甲可能会用类比的方法解释到:A与B在结构S中的关系,就像X与Y在结构T中的关系,而乙听到这个解释后,立即重新运行自己的相关认知过程,重新运行的结果可能对这一类比并不买账,但也可能得出了某些新颖的东西——我们把这称为“启发”。 其次,心智表征也会促成专业分工,设想这群董事经过一番讨论后,赞成投资的一派仍未赢得足够票数,几位董事都表达了对某一特定风险的担忧,比如,未来几年内若核聚变技术取得大突破,赞成派预期中的收益将无法实现,赞成派在知晓他们的反对理由后,可能说:既然你们担忧的是这一点,那好,不如我们听听这方面专家的意见,看看这事情发生的机会有多大。 这些董事的心智中可能都有一个风险评估模块,也有一个技术进展跟踪模块,还有一些相似的知识储备,对核聚变技术的发展状况多少有所知觉,可是,他们的每个模块的构造质量和性能表现可能大不相同,知识储备的覆盖面也不同,各自有所短长,另外,除了他们自己,还有其他可与之交流的心智系统存在着,而且,基于以往的表现,以及对这些表现的共同了解,对于各心智系统的短长所在,大家多少有着一些共识,所以,当赞成派提出,让我们听听那位专家(他可能是董事之一,也可能是位请来的客人)怎么说,大家至少是愿意听一听的——如果他们是真诚参与讨论的话——,而他们听到的内容,将作为新输入,触发相关风险评估模块的重新运行,并且可能得出与之前有所不同的输出。 注意,这样的过程得以发生,有几个重要前提:反对者的提出的反对理由不是囫囵的(我就是反对这项投资,没啥道理可讲),而是有细节的(我担心这项特定风险),而且这些细节是基于共同概念框架来表达的:我担忧的是一种“风险”,它与“核聚变技术”有关;而且这一反对理由背后有着一种因果关系预设:“核聚变技术”的“重大突破”将使得“目标项目”丧失其“技术优势”——这一预设同样是可以接受检查和挑战的。 如果一项理由未能经过如此概念化的表达,它是无法被检查、推敲和挑战的,它要么被全盘接受,要么被全盘抛弃,而无法被讨论,它不能被分解成若干逻辑成分,否定其中之一而保留其余,或将某一成分从一个特定值替换为一个函数,并将该值的计算委托给某个外部模块或系统,从而实现分工。 这样的分工与委托要得以实现,需要心智系统能够就问题的其余部分预先达成一致,从而隔离出分歧点,当董事们决定将某一特定风险的评估任务委托给专家时,他们已经就一些前提达成共识:目标项目的核心优势是一种低成本发电技术,因而与其他发电技术构成竞争关系,所以其他某种发电技术的突破是一种潜在风险,核聚变是一种可能的发电技术——要对问题的局部达成这样的共识,同样需要基于概念框架的逻辑分解,囫囵系统是做不到的。 再比如,当董事们决定将某项收益精算任务委托给某位财务专家时,他们必定已经就某些事实的认定(或其认定机制)达成了起码的共识,否则委托将无法进行,当财务专家看到几套相互矛盾的数据时,采用哪一套?如果他自行决定,那就相当于把整个项目评估任务委托给了他,而不是将分解出的一项子任务委托给了他,这种分解,同样基于共同概念框架,也就是我说的语义界面。 第三,心智表征也是相互补充与启发的前提,一个心智系统可能因为缺乏某方面输入而欠缺对某些事物的知觉能力,而来自其他心智的输入可以(1)提起他对某些他之前忽略的事情的兴趣,去获取更多输入,2)即便没有更多额外的实景输入,也可能促发他在既有数据基础上,从新的角度进行概念再识别,即在一些新线索提示下重新运行实体/特征识别程序,结果可能会获得一些新“洞见”,3)如果来源心智足够可信(可信度可经由以往交往经历和公共声誉而得到评估),他甚至可能直接接受一些输入概念或知识,4)这种外来知识不仅包括事实陈述,也可以是拇指法则(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就最好不要那么做),或推理/算法模块(如果他戴且仅戴着一只耳环,不妨找找他是同性恋的其他线索,或,看到一个球状物体时,可以这么估算它的体积),很明显,这种受补充与启发的能力,同样是以语义界面的存在为前提的,系统内部必须已经充分清晰的分解为众多独立模块,相互间通过语义界面分隔与交互,否则,此类输入信息将如何被使用,将是毫无头绪的,因为它们不是有关世界的一阶实景数据,脱离语义界面,你不知道如何让它们与心智既已拥有的知识发生关系。 正是心智表征和语义界面所创造的这些全新可能性,让人类心智表现的如此杰出,个体间的认知分工与合作,让认知能力的扩展和知识储备的积累超越了个体寿命与观察机会的局限,以及单一大脑算力与存储量的局限。 而且分工与合作不仅发生在个体之间,也发生在个体心智内部的各模块之间;所谓意识,就是经由全脑激活而出现的各模块间活跃互动状态,所谓斟酌,就是各模块争相轮番表达看法,陈述理由,主张行动方案的过程;这些模块间互动赖以展开的语义界面,和个体间的语义界面(自然语言),在相当大程度上是对应乃至重合的(虽然不必完全一致,一些在模块间起作用的内隐概念,或许从未在自然语言中得到对应表达)。 必须承认,人类在这方面的表现并不完美,许多所谓的讨论其实是假讨论,参与者其实早就拿定了主意,并不准备认真倾听他人意见,接受任何说服,他们只是假装如此,或许那会起一种安抚作用,而且人们在表达看法时也并不总是有效,事实陈述,立场表达,意愿或愿景的表达,推理过程的解释,常以凌乱模糊的方式交杂在一起,缺乏清晰的分解。 许多认知活动在头脑里或许是诸多模块分工的,但进入口语后其来源边界却模糊了,还有数量关系,我们头脑中或许有一部不错的贝叶斯推断机,以精细的量化指标处理着各种事态的或然性(证据之一是我们的刻板印象往往相当准确有效,而且其实并不那么刻板,会随新输入而调整),可是,在内省以及口语表征中,这些数量特性或许全都丢失了,就是说,有些模块缺乏清晰可用的语义界面,它们是黑箱,无论对于意识的内省机制还是人际交流机制,其内部逻辑都是不可见的。 与此同时,语义界面并非人际互动的唯一界面,我们至少还有一个情绪界面,建议和说服并非影响他人行动的仅有手段,感染与恐吓也是,在董事会上,你可以通过播放一段音乐或展示一些视觉素材来影响其他董事的决定,或在恰当时机给他们喂高糖食物,或通过布置、衣饰或身体姿态来营造某种气氛,诸如此类,在许多情况下,情绪界面或许比语义界面更重要。 但无论如何,至少在某些条件下,在某些事情中,语义界面所创造的潜力得到了很好的开发,否则就不会有文明了;众多学科和工程技术领域所积累起的庞大而精致的知识体系,都是此类开发的成果;所以我相信,AI系统若不具备同样能力,将无法取得智人已经取得的这种成就。 另外,同样诱人的是,心智表征将为解决AI终将面临的伦理困境指明方向;囫囵系统或逻辑黑箱是“不可理喻”的,其行动逻辑无法被检查和验证,因而无从知晓其行为是否会符合某种道德规范,它们也无法被劝诫、警告和说服,无法向他解释,为何这么做是错的,违反了哪条道德准则,因为它们不支持语义界面,你也没有任何手段告诉它:因为国会通过了某个法案,所以从今天起,你不能再以某种方式行事了,或你的行动必须遵守某种新规则了,或许你可以设计某种新的训练环境来改变其行为方式,但你没法直接告诉它不能怎么做,而且训练结果的可靠性也是无从事先(通过检查其内部状态而)验证的,只能在事后才知道,这个事后可能是很久以后。 有了心智表征,这些都变得可能了,通过本文开头所演示的那种对话(第三节),我们有机会了解其心智状况,观察世界和思考问题的方式,理解能力,行动策略,价值取向,都将通过对话展示出来。 有了这个前提,我们才可能判断能否将某类任务交给它,是否赋予他某些自由与责任,是否将其接受为一个合格的独立行动主体,成为一位平等的社会参与者,一位公民。 【2023-03-16】 @我宣布个事_我是个伞兵_没毛病嗷:辉总认为今天的AI是否符合之前说过的分层次,语义化的设计? @whigzhou: 不知道,我最近没关注太多,不过从它表现出的能力看,我有点怀疑它已经朝这方向走出了几小步 @whigzhou: 我仍然相信,若不朝这方向走,有些关键门槛是越不过的
移民后代收入水平

【2022-06-18】

@whigzhou: 出生在1980年前后移民家庭,且父母收入水平处于第25个百分位的男孩,成年后的收入平均百分位,

来源:www.aei.org/economics/why-do-the-kids-of-immigrants-move-up-the-economic-lad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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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显著高于45的部分显然无法以均值回归解释;
2)对于近水楼台,移民屏障好像对禀赋没(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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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8】 @whigzhou: 出生在1980年前后移民家庭,且父母收入水平处于第25个百分位的男孩,成年后的收入平均百分位, 来源:www.aei.org/economics/why-do-the-kids-of-immigrants-move-up-the-economic-ladder/ pasted image 0 评论: 1)显著高于45的部分显然无法以均值回归解释; 2)对于近水楼台,移民屏障好像对禀赋没有多少筛选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