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2月发表的文章(6)

饭文#J2: 多元办医不必拘泥于非营利性

多元办医不必拘泥于非营利性
辉格
2010年2月25日

日前,国务院五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了“加快推进多元化办医”、“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院”、“积极稳妥地把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非公立医院”。

这是值得赞赏的政策改变,开放和鼓励民营资本进入,有助于缓解医疗市场的供给不足,增强供方竞争,改善服务质量;但是,将准入开放、政策鼓励和税收优惠局限于非营利性医院,延续了长期笼罩于医改进程之上的市场化恐惧,既无必要,也将大幅限制开放程度和可能达到的竞争强度。

治病救人是高尚(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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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办医不必拘泥于非营利性
辉格
2010年2月25日

日前,国务院五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了“加快推进多元化办医”、“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院”、“积极稳妥地把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非公立医院”。

这是值得赞赏的政策改变,开放和鼓励民营资本进入,有助于缓解医疗市场的供给不足,增强供方竞争,改善服务质量;但是,将准入开放、政策鼓励和税收优惠局限于非营利性医院,延续了长期笼罩于医改进程之上的市场化恐惧,既无必要,也将大幅限制开放程度和可能达到的竞争强度。

治病救人是高尚行为,而高尚行为是值得和应予奖励的,但有趣的是,许多人都觉得,用金钱去奖励高尚行为是错误的,而做出高尚行为的人,一旦接受金钱奖励,便沾染了铜臭而不再高尚了;此类标准,不仅被加于医生,也被加于慈善家、学术大师、体育明星、战争英雄和政治领袖。

这是部落时代价值标准的遗迹,那时候,重要的互惠行为是被组织在小社会的长期集体互惠关系中的,即时的现金回报意味着一次性结清人情债并免除了未来的互惠义务,打算在社区安身立命的人,是不屑于此种报酬的,而即时现金回报的流行,也会破坏社区的互惠系统。

这样的价值标准已不适合于现代流动性大社会和市场经济,作为个人,保有此种价值观无可厚非,但继续将其作为政策和立法的基础,就显得蒙昧落后了;市场的价格机制,在广阔得多的范围内,为帮助他人的行为提供了更精确、更及时、更自动化的奖励机制。

在市场的均衡价格下,若某个医院能获得高出行业水平的利润,便表明它能用更少的资源来救治更多的病患,这样的医院当然应该奖励;市场的存在意味着这种奖励不需要向公众募捐、不需要政府拨款,只需要企业家被允许获得他的利润。

非营利性医院的好处,是可以保证医院所获取的利润被重新投资于医疗,从而增加医疗供给,最终降低医疗消费价格;但同时,非营利性对于投资者也意味着,投入的资本永远不能为他带来现金回报,他所能收获的,只有治病救人的善行所带给他的满足。

当然,教会和慈善医院的历史已经表明,善行所带来的慰藉和荣誉,足以激励大批个人和法人社团投身于医疗事业,出钱或者出力;这是值得欣慰的,问题是,此种激励所带来的医疗投资是否足够?即,是否存在足够多的善人和善心,使得调动投入于医疗的资源,和以这些资源所产出的医疗服务,是否达到了存在利润激励的条件下所能达到的均衡水平?

假设非利润激励是足够的,那么即便政策完全放开营利性医院,后者也没有生存空间,或者被迫与非营利性医院一样行事;因为非营利性医院没有盈利压力,可以把服务价格压得更低,从而将后者挤出市场,后者若要生存,必须接受同样低的价格,实际上也就得不到利润;如果他在这一价格下还是获得了利润,只能说明他的效率更高,而这本来就是应该奖励的;所以,对营利性医院的限制就是多余的。

相反,如果非利润激励是不足的,那就更应该解除对营利性医院的限制,否则医疗服务供给不足和看病难问题便无法解决;同时,非营利性医院由于不受利润目标约束,其资源配置和组织运营效率上通常不如营利性企业,如果没有后者与其竞争,将达不到充分竞争条件下的配置和组织效率;并且,非营利性组织对于价格信号反应相对迟钝,在医疗需求变化迅速时,较容易忽视那些新生需求。

在法律上,非营利性医院若要长期存在,须按法人社团或信托基金来组织,社团或基金的章程规定了其组织目标;然而在现实运行过程中,如同其它目的性组织一样,章程本身并不能确保组织的发展长期遵循其预定目标,这更多的依赖于组织所体现出的价值倾向对拥有同样价值观的人的吸引力,这些人被吸引在一起逐渐形成稳定的组织文化,使得组织内的人和资源长期服务于特定目标。

对于医疗事业来说,非营利性组织的好处是低成本,价值观的满足替代了大量现金报酬,比如,决心献身于教会的修女可以接受很低的报酬而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共同的价值追求和献身精神也是很好的组织润滑剂,有助于降低组织成本和提高运营效率;另外,对收益外流的限制也增加了医疗资源的供给。

然而,非营利性也有许多负面因素,它更倾向于在市场供需变化时,抗拒价格信号的指引而拒绝做出资源配置调整,也更容易抗拒成本压力所带来的效率改进要求;当缺乏营利性医院与其竞争时,这些因素更可能发酵膨胀。

实际上,从企业文化的发展历史看,非营利性组织的那些优势,许多营利性企业也已逐渐具备;许多大公司都形成了自己特有的亚文化、共同的价值诉求和行为准则,仅仅以利润目标和薪酬水平,已很难解释这些企业的行为和他们对员工和客户的吸引力所在了。

因此,无论社会的慈善意愿是否足够,无论非营利性医院的优势是否存在或是否显著,都没有必要限制营利性医院的发展,它既能补充前者在供给量和覆盖面上的不足,更可为前者提供维持其资源配置和运营效率所需的竞争压力。

饭文#J1: 转基因粮食应清晰标注

转基因粮食应清晰标注
辉格
2010年2月23日

近来,两个转基因水稻品种于去年十月获得农业部安全审批的事情,在经过绿色和平组织和一些学者的渲染和高调抨击之后,迅速成为公众争议话题;争议的要点,从食用安全性、对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的潜在冲击,到基因技术的专利保护对粮食战略的隐患;最终,在一场夹杂着科学判断、公共政策评价和国家产业战略的混战中,再次落入了我们所熟悉的国际阴谋论和声讨贪婪跨国公司的老套。

从技术角度看,转基因技术确实在粮食的抗害、增长和营养等方面,有着巨大的潜力,有望带来许多此前难以想象的改进,也将是未来数十年技术创新和产业增长的重要领域;目前已经量产的大豆、棉(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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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基因粮食应清晰标注
辉格
2010年2月23日

近来,两个转基因水稻品种于去年十月获得农业部安全审批的事情,在经过绿色和平组织和一些学者的渲染和高调抨击之后,迅速成为公众争议话题;争议的要点,从食用安全性、对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的潜在冲击,到基因技术的专利保护对粮食战略的隐患;最终,在一场夹杂着科学判断、公共政策评价和国家产业战略的混战中,再次落入了我们所熟悉的国际阴谋论和声讨贪婪跨国公司的老套。

从技术角度看,转基因技术确实在粮食的抗害、增长和营养等方面,有着巨大的潜力,有望带来许多此前难以想象的改进,也将是未来数十年技术创新和产业增长的重要领域;目前已经量产的大豆、棉花、油菜等许多转基因作物所取得的市场效果,充分展示了这一前景。

反对者所提出的质疑和担忧,大多是原则性的,比如,担心人工植入的基因会造出极不寻常的新物种,从而给生态系统带来不可预料的后果,却少有人具体的指出,某种特定的转基因作物,会通过何种生化机制,造成什么样的危害。

换句话说,反对一方不仅把举证责任完全推给了对方,而且要求其证明那些“不可预料的后果”是无害的,当对方做不到这一点时,他们要求对这些技术施以事先的禁止,而不仅是伤害实际发生之后的赔偿和惩罚。

显然,对创新者施加如此严格的安全验证责任,是不现实的,若推广到所有创新领域,将完全扼杀创新的可能性;事实上,这样的严格责任也从未施加于任何产业,这样,反对者就需要论证,为何将其施加于生物工程,就是合理而必须的呢?

生产者制造出全新的产品卖给客户,若双方信息完全对等且不涉及第三者利益,那么无论该产品有多危险,这都是双方的自愿行为,政府和司法没有插手的余地;但通常,生产者会对潜在危险有更多的了解,也有更好的机会探测和避免这些危险,所以法律会要求他履行合理审慎和充分告知责任。

但这些审慎和告知责任不是无限的,它只适用于凭该行业通常具备的专业知识所能预见的、并且以该行业的技术水平能够成本可行的加以避免的那些危险;比如,小饭馆厨师在尝试一道新菜配方时,或许“我自己尝过了,没事”、“没听说这些料有啥禁忌”这样的审慎便已足够,但是对于面向数亿食客的麦当劳,一道新菜的安全性,法律或许会要求更严谨而全面的验证。

对于转入Bt抗虫蛋白基因的水稻,在商业化规模种植之前,要求开发者对这种蛋白的食用安全性做严格验证,无疑是合理的;如果环保组织基于生物学知识和作物驯化经验,担心该品种野化后或与各种野稻杂交后,是否会疯长为难以清除的杂草,因而要求开发者审慎验证,也不乏其合理性。

但是,诸如“这种蛋白的害处会不会在三十年后表现出来”、“野化和杂交许多代后会不会变成无法控制的怪物”之类的担忧,既缺乏理论依据,也注定无从验证,以此担忧为基础来反对转基因作物,便失去了法理依据,法律若采纳此类反对所依循的原则,我们社会的创新机会将被完全扼杀。

事实上,转基因的大豆和棉花等非粮食作物早已大范围种植,并未像转基因水稻这样引发公众的强烈反应;由此可见,人们所担忧的主要是长期食用的危险性,而不是其生态后果。

在专业人士看来,这种担忧并没有科学依据,它与其说是对生理伤害的担心,不如说是对怪异事物的恐惧和反感;对生命物的神圣感、对人为干预生命形态的反感,更强化了这种心理抵触,这是科学知识和理性分析所无法消除的。

然而,在大众看来,为何我们必须相信专家?为何我们不能凭自己的直觉、喜好、习俗和信仰,来决定相信哪些食物的安全性,或者宁愿冒什么样的风险?而要听凭一小撮专家的所谓科学判断的摆布呢?难道我们祖祖辈辈的生活,都是在专家的科学意见指导下进行的?

是的,对转基因作物担忧的非理性,并不能免除开发与生产者的充分告知责任;当事涉个人利益和权利时,人们有权表达和主张他们的担忧,即便这担忧毫无科学道理;比如,你把蛆蛹清洁消毒磨碎后掺进糕点里卖给我,你就有责任事先告诉我,因为你完全有理由预见到蛆蛹会让许多人感觉恶心,即便你找到一百位科学家作证说这蛆蛹多么卫生无害富有营养,也不能免除这一责任。

同样的,人们有权对转基因食物保持毫无来由的反感和恐惧,从公众反应看,这样的反感和恐惧是真实而普遍存在的;这样,充分告知责任便要求开发和生产者对转基因粮食作出明确的区分和清晰的标注,在包装、运输和分销等各个环节上采取合理措施来避免其与传统粮食相混淆;如果技术和成本上可行,法律甚至可以要求转基因作物必须同时转入特定颜色基因,以确保混淆不可能发生。

饭文#J0: 希腊债务危机考验欧元体系

希腊债务危机考验欧元体系
辉格
2010年2月21日

围绕希腊债务危机的国际互动已进行了多轮,走出危机的路径却仍未浮现;向中国发行250亿欧元债券的方案看来仅仅是传闻,IMF说相信欧盟自己能解决问题,它能提供的将只是“技术支持”,G7财金峰会也明确援助希腊的责任在欧元区,但在此后的欧盟特别峰会上,对援助希腊仅宣示了政治意愿,并未拿出具体方案。

恰在此时,又传出坏消息,希腊政府涉嫌在2001年其加入欧元区之初,通过一桩外汇掉期交易掩盖了其赤字规模;无论该交易的主旨是掩盖赤字还是规避汇率风险,欧洲央行和债权人事实上很可能真的低估了希腊的长期(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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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腊债务危机考验欧元体系
辉格
2010年2月21日

围绕希腊债务危机的国际互动已进行了多轮,走出危机的路径却仍未浮现;向中国发行250亿欧元债券的方案看来仅仅是传闻,IMF说相信欧盟自己能解决问题,它能提供的将只是“技术支持”,G7财金峰会也明确援助希腊的责任在欧元区,但在此后的欧盟特别峰会上,对援助希腊仅宣示了政治意愿,并未拿出具体方案。

恰在此时,又传出坏消息,希腊政府涉嫌在2001年其加入欧元区之初,通过一桩外汇掉期交易掩盖了其赤字规模;无论该交易的主旨是掩盖赤字还是规避汇率风险,欧洲央行和债权人事实上很可能真的低估了希腊的长期债务负担,这一插曲为欧盟的救助行动又增添了一个争议点。

危机的起因并不复杂,奉行社会主义的希腊政府长期不负责任的财政政策所埋下的隐患,一度被经济景气期的税收增长和信贷宽松所掩盖,金融危机和随后的萧条削弱了税基,恶化了信贷条件,于是撑不下去了。

所以,对症疗法首先应包括强化财政自律,但从迄今为止希腊政府的应对手法看来,它并不打算认真承担其控制赤字的责任,不愿忍受由财政紧缩所带来的痛苦和政治代价;相反,它正在努力将这一财政问题转变为国际政治问题,即,利用法德等欧元大国捍卫欧元地位、维护欧元区经济稳定和树立欧盟解决自身问题能力之信誉的急切心理,以获取欧盟大国廉价而条件宽松的援助。

显然,诸如用希腊国民银行控股权换取中国援助的方案,将给所谓的欧洲团结和向心力揭短,是法德极不情愿看到的,不排除这是希腊政府耍的小伎俩;原本,请求IMF援助是更现实可行的选择,也有成熟的经验和手法可供援照,但IMF援助素以严苛的财政自律为前提,而这正是希腊政府竭力避免的。

法德于是陷入两难,一方面担心危机蔓延,影响刚刚开始的复苏和本已疲软的欧元,同时又担心无条件的援助会树立不良先例,激励欧盟小国今后更加放松财政约束,对大国援助形成依赖,而这最终将破坏欧元体系的财政基础。

无奈之下,法德只能在宣示援助意愿的同时,督促希腊政府拿出财政紧缩方案,但后者的响应却并不积极,甚至到现在也没有正式向欧盟提出援助请求,大概他自信已摸透了法德心理——他们会比自己更着急;似乎连投资者都猜到了法德必将出手,所以,今年首批200亿欧元5年期希腊国债很快顺利卖出,利率也只比同期德国国债高3个百分点。

财政自律问题是长期困扰西方民主社会的痼疾,在社会福利传统深厚的欧洲,问题尤其严重;把钱花在有具体受益人的开发和福利项目上,是吸引选票的有效手法,但同时,加税总是不受欢迎的,而且受拉斐尔原理所限,提高税率并不能无限提高税收收入,结果就是各国政府都不自觉的日益滑向赤字政策。

在纸币时代早期,赤字积累经常导致恶性通胀,而在现代独立央行体系建立之后,恶性通胀在发达国家已经绝迹,赤字的后果更多的以债务危机的形式出现;由于美元取得了全球储备货币地位,因而美国政府能承受比他国高得多的赤字和债务,但希腊以美国作比声称自己债务规模并不可怕,则是自不量力了。

在欧元区各国的政治生态中,希腊历来处于最左端,目前执政的被称为中左派的泛希腊社会主义运动不同于欧洲各国的社会民主党,长期奉行马克思主义,90年代中期之前甚至主张退出北约和欧共体,而在该党左侧,还站着拥有有数十议席的希腊共产党和激进左翼联盟;所以,毫不奇怪,希腊有着欧洲最高的国有化、官僚化和福利化的经济体系,以及最低的经济自由度。

对于那些深陷于高度国有化、福利化、高税收、重管制、高失业、缺乏竞争、效率低下等相互关联的组合困境中的国家,债务危机常常是洗心革面、突破困境的契机,平时,改革所带来的痛苦往往会吓退选民和政治家,而危机和破产倒可以让他们别无选择、破釜沉舟。

新西兰是此类转型的成功典范,此前,新西兰也是个高度福利化的社会主义国家;但1973年因英国加入欧共体而竖立起贸易壁垒之后,新西兰陷入了灾难性危机,被迫进行自由化和市场化改革,最终走出困境并获得了二十多年持续增长;韩国在亚洲金融危机后接受IMF援助并在其督促下实施了大量深刻改革,此后迅速恢复增长,其产业和宏观经济在近年来表现亮眼,在本次危机中也表现稳健。

从过去几十年的经历看,IMF在处理类似希腊的债务危机上,已经有了一套成熟有效的办法;欧盟解决希腊问题的最佳选择,是在欧元区内部建立某种类似IMF的机制,这样,既可维护欧元地位和欧盟向心力,也不至于因无原则的援助而助长其成员国的财政不自律行为;但是,仓促之间能否及时建立这样的机制,将是对欧盟各国协调和实施能力的艰巨考验。

怎么让老人花钱?

我们父母这一代人,多半已习惯了节俭生活,很难从容接受当今日益纷繁的消费方式了,即便许多在我们看来十分平常的消费,在他们看来也是过于奢侈的,花两三百块吃顿饭,百八十块看场演出,四五十块洗个澡,喝个茶,若不是请客聚会,自己是不会去的。

对于那些自己经常享用这些服务的晚辈来说,这一反差常会给他们带来不安甚至负担,他们希望父母同样享受到这些舒适和便利;许多时候,收入并非障碍,或许惯于节俭的父母收入比他们还高,问题在于,老人们即便手头宽裕也不会去,所以送钱是改变不了这一状况的。

从老人嘴里听到的理由,通常是不舍得、不值得、不(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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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父母这一代人,多半已习惯了节俭生活,很难从容接受当今日益纷繁的消费方式了,即便许多在我们看来十分平常的消费,在他们看来也是过于奢侈的,花两三百块吃顿饭,百八十块看场演出,四五十块洗个澡,喝个茶,若不是请客聚会,自己是不会去的。

对于那些自己经常享用这些服务的晚辈来说,这一反差常会给他们带来不安甚至负担,他们希望父母同样享受到这些舒适和便利;许多时候,收入并非障碍,或许惯于节俭的父母收入比他们还高,问题在于,老人们即便手头宽裕也不会去,所以送钱是改变不了这一状况的。

从老人嘴里听到的理由,通常是不舍得、不值得、不喜欢之类,但实际上,如果晚辈掏了钱陪他们去,或者买了票让他们自己去,许多时候他们还是很享受的,而且事后还颇有回味甚至津津乐道,这种情况我观察到了许多次。

一种可能是,节俭的习惯会让老人为最低限度的奢侈而隐隐生出罪恶感,这种不快抵消了消费原本会带来的快乐,但如果这是免费的,或者花钱已是既成事实,罪恶感便得以消除,成了纯享受。

另一种可能是,人总是被习惯所牵引和笼罩的,即便一些事情能带给他快乐,而他也知道这些事情能带给他快乐,并且这些只是举手之劳,并无任何障碍,他仍可能不去做,除非有人发动说服他去做,或者某种情势逼迫他不得不去做,换句话说,某些人在某些事情上被别人做主,反倒会给他更多快乐。

我曾经认为,如果你不知道该送亲友什么东西好,那就送钱,因为只有他们知道自己最需要什么,而钱的好处是流动性,为接受者保留了最多的选择;现在我不再这么认为了,用laoyao那个不太好听的说法,人是经常会犯贱的,呵呵。

依我看,上面两种情况都有。

问题是,除非生活在同一个城市,否则晚辈很少有机会迫使父母去享受那些他们自己不愿去,但却已被证实确能给他们带来快乐的服务。

现在,假设存在这样一种产品,比如一张会员卡,持卡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和限额内,到一组签约商家消费,若消费限额在期限内不用完,会自动作废或贬值,如果上面的分析是对的,这种卡就能解决晚辈的上述困境,是过年孝敬父母的理想选择。

类似的产品应该已经很多了,但针对这种特定需求的,似乎还没有,这应该是个机会,运营者可与银行合作发卡,从商家拿7到8折,给客户8到9折,运营成本不会很高。

作为不甚理想的替代品,商场超市的购物券部分满足了上述需要,但还差很远。

饭文#I9: 什么让剽窃者如鱼得水?

什么让剽窃者如鱼得水?
辉格
2010年2月4日

近日,书法家兼艺术评论家黄以明诉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侵犯其著作权一案,获北京东城区法院立案,这是近年来接二连三的剽窃丑闻中的最新一桩;如今,剽窃、冒用他人作品参赛、捏造实验数据、伪造学历履历,这些下作行为已充斥着国内知识界的各个领域,本应令人震惊乍舌的事情,现在只能让人冷笑齿寒了。

知识界之丑陋、道德标准之低下,最淋漓的表现在涉案者及其拥趸们在丑闻爆发时的反应之中;按常理,面对剽窃这等极其严重的指控,涉事者要么尽快针对指控证据做出有力的辩驳,要么认错道歉淡化影响,要么只好夹起尾巴逃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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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让剽窃者如鱼得水?
辉格
2010年2月4日

近日,书法家兼艺术评论家黄以明诉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侵犯其著作权一案,获北京东城区法院立案,这是近年来接二连三的剽窃丑闻中的最新一桩;如今,剽窃、冒用他人作品参赛、捏造实验数据、伪造学历履历,这些下作行为已充斥着国内知识界的各个领域,本应令人震惊乍舌的事情,现在只能让人冷笑齿寒了。

知识界之丑陋、道德标准之低下,最淋漓的表现在涉案者及其拥趸们在丑闻爆发时的反应之中;按常理,面对剽窃这等极其严重的指控,涉事者要么尽快针对指控证据做出有力的辩驳,要么认错道歉淡化影响,要么只好夹起尾巴逃之夭夭;他的同事、合作者、赞助者和雇主,也会要求澄清、撇清干系,即便同情者也只能等待真相或说句“我不相信这是真的”。

然而在我们这里,常见的反应却是,指责控方刻意炒作、打击报复、学派对立、发泄私怨、心存嫉妒、敲竹杠,或宣称以自己水平地位之高如何不屑于剽窃无名之辈;显然,这些说辞完全无助于换回清白,只要证据过硬,动机不纯的指控同样有效,而质疑控方动机通常是心虚和技穷的表现。

奇妙的是,涉嫌剽窃者在运用这套反击技法时,是如此得心应手、理直气壮、声音洪亮;我曾经以为只有受过文革训练的人才会谙熟这套技法,现在看来,即便80后也毫不逊色;同时,那些热情助阵的拥趸,也丝毫不担心因此而被怀疑道德标准低下,或许在他们看来,标准低下原本就是不言自明的,高标准才是稀奇事。

范迪安一案中,范确实提出了能自圆其说的辩解:是网站擅自胡乱署名;然而,侵权文字的大批出现与萧长正雕塑展的推广宣传在时间上的吻合、未经发表底稿的全文照登、一位默默无名的山野评论家的旧文字突然遍布数十个网站,这些事实都令“被署名”辩解显得难以置信,看上去更像是雕塑展策划者的擅自篡改,范大馆长本人倒确实可能不知情。

按理说,若范迪安果真“被署名”,最着急的应该是他,与失窃相比,被误认为小偷显然是严重得多的损害,况且以他的名望和地位,这种损害的经济后果是巨大的;因此,我们本应见到他比黄以明更积极的发动调查、搜集证据和提起诉讼,而以他的财力和地位,也更有能力做这些事,但实际上,范虽口称自己也是受害者,却仅仅“鼓励”黄去起诉网站,自己则袖手旁观,这就显得很奇怪了;莫非,他并不觉得被误为小偷是很严重的事情?

没错,在中国,剽窃之名并不会给你带来严重后果,无论是在司法上,还是同业地位上,或是读者追捧度上;这恰恰是悲剧所在,道德标准的低下,并非体现于剽窃行为的大量存在,而是体现于剽窃者的理直气壮和如鱼得水,体现于他们的拥趸和粉丝的不以为意和所谓的宽容上;是的,正是这潭臭水,养活了一群脏鱼。

从王铭铭、郭敬明、到桑玉柱,那些已被定案的剽窃者,不仅没有身败名裂,继续享受着雇主的厚待、同行的尊崇和读者的追捧,有些甚至过得更好了;八年前王铭铭的手被抓住时,有人说他完了,后来的事实证明这一判断完全错了;就在王已认罪之后,大批同行或呼吁爱护青年学者,或呼吁不要一棍子打死,或指责曹树基别有用心,王所任教的本科班学生,甚至齐声誓言“永远支持他”。

在被北大撤职之后,王先后被至少六所大学聘为兼职、客座和特聘教授,继续或新近担任多个学会的理事、主任和会长,担任了北大校长基金和多个国家基金赞助课题的主持人;有意思的是,其个人主页的著作栏目里,仍赫然列着那本臭名昭著的《想象的异邦》;这些年里,王依然被国内人类学界的许多人奉为学术领袖,大批人类学著作和译作仍请他作序。

人们经常抱怨广告的恶俗和胡吹,他们或许没有意识到,这种恶俗所体现的,完全不是广告商的创意和制作水平,而是那些肯掏钱的受众的品味,可口可乐有许多优秀广告,但我们在国内电视上却从来看不到,在这里,脑白金式恶俗和丰胸增高式的胡吹更管用。

类似的,剽窃者的若无其事和理直气壮,虽暴露了其人品之低下和作恶之无底线,但更暴露了这个社会中,人们要求于自己和旁人的道德标准之低下;在可见的漫长未来,这都将是我们不得不面对和承受的现实,洁身自好者,将不得不继续在这个臭水池塘的隔绝角落里,独自品尝着清寂与冷寞。

饭文导读

在对我那篇《谷歌战略失当终结苦果》的评论中,hulkbill说:

楼上各位麻烦注意下题目上的“饭文”二字。辉格的文章但凡带有这两字的即为他为媒体写的挣饭钱的文章。所以很多东西我们就理解了嘛。

hulkbill的前半句说得很对,后半句(所以之后)不知所指为何,我一直感觉hulkbill是少数我容易且乐意与之交流的朋友,所以既然他也这么认为,并且看来不少朋友也有同感,我觉得有必要说明一下。

1)我的饭文是用来换饭钱的,而要想换到钱,需要满足一些条件,为此,我会:

1.1)避开某些话题;

1.2)略过某些句子;

1.3)避免某些词汇和语气;

如果hulkbill所说“需要理解”的是这些,同意,但我不会:

1.4)写下我所不持有的认知、判断和观点;

1.5)选择我不自认为有所看法(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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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我那篇《谷歌战略失当终结苦果》的评论中,hulkbill说:

楼上各位麻烦注意下题目上的“饭文”二字。辉格的文章但凡带有这两字的即为他为媒体写的挣饭钱的文章。所以很多东西我们就理解了嘛。

hulkbill的前半句说得很对,后半句(所以之后)不知所指为何,我一直感觉hulkbill是少数我容易且乐意与之交流的朋友,所以既然他也这么认为,并且看来不少朋友也有同感,我觉得有必要说明一下。 1)我的饭文是用来换饭钱的,而要想换到钱,需要满足一些条件,为此,我会: 1.1)避开某些话题; 1.2)略过某些句子; 1.3)避免某些词汇和语气; 如果hulkbill所说“需要理解”的是这些,同意,但我不会: 1.4)写下我所不持有的认知、判断和观点; 1.5)选择我不自认为有所看法且值得一说的话题; 1.6)在我选择的话题上不说出自己的核心看法; 因此,我对本博客所有文章中的判断、分析和观点负完全责任,当然,该责任是以这里的文本为基础,它在到达纸介质之前会被删改,因而对后者我概不负责。 借此机会,顺便提几点阅读饭文的注意事项: 2)饭文只基于公开报道的事实和传闻,除了简单检查其常识合理性之外,我不大花时间核实这些信息,如果你不采信这些事实,并不妨碍你把后面的文字当作假想案例来阅读; 3)某些饭文会在结尾处提出“应如何如何”之类的政策建议,在这么做时,我完全不考虑其被采纳的现实可能性,所以,那些打算留下“岂非与虎谋皮”之类评论的朋友,不妨省点力气,注意,这并不违背(1.4),“应该如何如何”与“如何如何实际上不可能发生”之间并不矛盾; 4)在饭文或我的其它任何文字中,我都不会考虑: 4.1)吸引到更多读者; 4.2)让我的思想传播的更广; 4.3)说服与我看法不同的人; 4.4)影响其他人,或影响尽可能多的人; 4.5)改变所谈论的事态; 所以,那些打算留下“说这些有啥用”之类评论的朋友,也不妨省点力气, 但同时,我会: 4.6)乐意看到这些文字自动筛选出了一些合适的交流对象,而我能从这种交流中获得乐趣; 4.7)当出现这样的交流时,我会无所保留的参与进来,并乐意回答与话题有关的质疑。 5)尽管我本人身居中国境内,但我并没有专以中国境内居民为假想读者而写作的义务,也没有在当前中国文化背景和流行语境下写作的义务,相反,我更多的以我所想像的那个美国为背景来写作,特别是在谈论法律和制度问题时,所以,当我提到政府、国会、法官、法庭、立法机构等词汇而不加前缀时,请不要想当然的加上“中国”前缀,即便我所提到的事件发生在这条国境线内,在我眼里,这不过是发生在尚未归化的海外荒地的事件而已,这一条,相信可以一劳永逸的回答许多朋友的质问。 (或许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