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发表的文章(5)

普通法原则的绝佳注脚:《资本的秘密》读后

(按:在继续讨论林权和地权问题之前,提供一点我关于所有权的思想背景,另一篇已经贴过:<钓鱼的故事:所有权的另一种解读>)Hernando de Soto

普通法原则的绝佳注脚——《资本的秘密》读后
辉格
2007年12月26日

清晰的财产权是自由市场的基础,这已经是老生常谈了。但是产权如何得以明晰?经济学家好像不大关心,大概他们认为这是法学家的事情。

德·索托(Hernando de Soto)认为,清晰的产权要求法律在认定权利时,遵循全局一致的原则,否则权利的相关交易人将被迫为每一次交易而陷入纷繁多样的地方性规则的迷宫,如此带来的巨大交易费用将产权的流动性局限在熟人圈子中,因而极大限制了产权潜在价值的发现。

为了更好的理解问题所在,还是让我们回到问题的起点:究竟什么是产权?怎么样的产权才算是清晰的?

财产权是权利的一种,其区(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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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在继续讨论林权和地权问题之前,提供一点我关于所有权的思想背景,另一篇已经贴过:<钓鱼的故事:所有权的另一种解读>)Hernando de Soto 普通法原则的绝佳注脚——《资本的秘密》读后 辉格 2007年12月26日 清晰的财产权是自由市场的基础,这已经是老生常谈了。但是产权如何得以明晰?经济学家好像不大关心,大概他们认为这是法学家的事情。 德·索托(Hernando de Soto)认为,清晰的产权要求法律在认定权利时,遵循全局一致的原则,否则权利的相关交易人将被迫为每一次交易而陷入纷繁多样的地方性规则的迷宫,如此带来的巨大交易费用将产权的流动性局限在熟人圈子中,因而极大限制了产权潜在价值的发现。 为了更好的理解问题所在,还是让我们回到问题的起点:究竟什么是产权?怎么样的产权才算是清晰的? 财产权是权利的一种,其区别于其他权利的关键特征是可交易性,或称为流动性,即通过交易从一人向另一人转移的可能性。 权利非常古老。动物会用尿液和体味来划定各自的领地并懂得相互尊重;丈夫可以合法的排除妻子与他人的性接触;父母可以支配未成年孩子的行为甚至他们的婚姻;儿子有望继承父亲的地位和权力;师傅有权要求徒弟给他干活。 这些古老权利的共同特征是:它们都是依赖于身份的,其背后的法则是:“我是XX,我在这里,所以我有权XXX”。 基于身份的权利是难以转移和让渡的,权利对身份的依赖越严重,权利就越难以转让,或者说流动性越差,离现代意义上的财产权也就越远。 封建时代的大部分权利都严重依赖于身份,尤其是关于不动产的权利。一位诺曼男爵在国王的地产核查官要求其出示土地所有权凭证时,从墙上取下一把生锈的剑,答到:我的父亲当初拿着这把剑跟随老威廉从诺曼底来到这里,现在你问我凭什么拥有这块土地,这就是凭证。 很清楚,那时候的人们知道如何捍卫自己的权利,但这种权利显然不同于现代财产权。试想,如果面对地产核查官的是一位移居而来、用金钱向那位男爵换取了那块土地的农民,他很可能就没那么幸运。 在现代法治建立之前,人们为了捍卫自己的不动产权利,必须亲自居住在土地上面,随时应付对权利的各种挑战,用剑、锄头和猎枪来自卫。那时候,很少有商业性的土地转让,因为其结果得不到承认和保护,不动产转移只能随身份转变而进行——封赠、婚姻、过继、死亡、绝嗣等等。 像今天这样凭一纸契约、一张股票,你就能买卖远在芝加哥的大宗货物和纽约的跨国公司权益,这在古代是无法想像的,那时候,你必须亲临现场,亲身捍卫你的权利,离开土地很可能意味着丧失权利。这一点在诺曼时代英法长期战争中表现的十分明显,诺曼贵族(包括国王)大多在诺曼底和英格兰都拥有封地,这迫使他们必须频繁地在海峡两岸来回奔波,不如此就随时可能失去土地。 独立于身份的、摆脱了地方性惯例和人际关系的复杂性、因而无须主人现场亲身维护的、可自由交易的财产权是晚近出现的事物,它是法律现代化进程——或者用德·索托可能会更喜欢的名词:“资本主义革命”——的结果。 一些政治学家指出,现代化过程在早期表现为王权的扩张,从中世纪封建私权网络中建立起现代民族国家的所谓“主权”。从司法角度看,这也是全国性司法体系取代封建个人契约关系和地方习惯法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封建契约或者被打破,或者失去了原本的身份依附特征,不动产交易的有效性被确认,现代财产权制度随着一次次交易转手得到确认而逐渐浮现,最终新兴商业新贵的权势、地位和他们带来的新规则逐渐压倒和改造了旧规则,绝大部分土地最终被卷入新的财产权规则体系下。 在德·索托看来,这一过程中的关键问题是要把各种地方性规则和不成文习俗纳入全局一致的、成文的规则体系中。他指出,在成功解决了这一问题的西欧和北美国家,资本主义得到了发展,而其他地区没能解决这个问题。而我则宁愿将这一反差看作两种法律传统面对规则体系的冲突所作出的不同反应。 查士丁尼或韩非子的信徒们,基于他们对法律本质的理解,将自然而然地把建立统一规则体系的任务,解读为将上帝之法推行或恩赐到迄今王化尚未推及的蛮荒之地;德·索托指出,凡是循此方式试图将一套规则强加于保有各自传统的地方的努力,结果不是规则和秩序的扩展,而是将大部分社会活动置于非法状态,将大部分经济“地下化”,将权利状态变得暧昧不明和不可预期。 接着,德·索托描述了美国所走过的不同道路,得益于开放而善于妥协的政治传统,和从英国继承的司法传统,美国人在每一次面临全局性规则与地方传统和自发规则发生冲突时,总能找到一种妥协方案,既尊重地方的实际权利状态,又能将其纳入全局规则体系,从占地法,优先权法,矿权法,到宅地法,见证了这段历史。 如果我们追溯这一政治和司法传统,不难发现,这正是普通法传统的精神所在,具体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1)在程序法上谋求统一,在实体法上尊重现状 早在征服者威廉进行“末日审判”土地普查时,就体现了尊重权利现状的精神,诺曼征服在财产权上并非一次彻底推倒重来的革命,除了战争中被杀的原上层贵族的封地被诺曼贵族继承之外,在郡、庄园、市镇等层面上的地方权利得到承认和保护。 亨利二世之前的几代诺曼国王,时常发出一些直接干预权利分配的令状(我称之为“实体性令状”),但他们逐渐意识到,让自己卷入具体的产权纠纷并不明智,于是到亨利二世朝,处理土地产权纠纷的令状就演变成诸如:“某甲诉称某乙侵占其某某土地,现责成该郡守将某乙带到我的法官跟前,令其停止侵占,除非他能找到N位当地骑士来证明……”,很明显,令状的作用由干预权利分配变成了规定并发起诉讼程序。 当初英格兰巡回法官们坐马车巡视全国时,虽然也怀抱建立罗马式秩序的理想,但他们缺少罗马皇帝的铁腕,事实让他们意识到试图消灭地方传统是徒劳无益的,有了这一认识,有了妥协,人类最伟大的法律传统由此诞生,地方的传统和实体性规则得到尊重,地方性规则所导致的权利状态得到承认。 2)陪审制 陪审制是使上述普通法原则得以实现的绝佳制度基础,来自国王的法官确保诉讼按统一的司法程序进行,而把诉讼的实体部分交给来自当地的陪审团。今天,陪审团的功能是证据判别和事实认定,而早期陪审团的功能更多,有时作为提供事实证据的证人,有时则作为乡绅向法官阐释当地习俗和规则(作用类似于现代的专业证人)。 在美国的土地实际占有人捍卫其权利时,陪审制曾发挥了巨大作用。法官常常会听到这样的宣称:“在这里,你别想找到一个会反对我主张的陪审员!”。用德·索托的话来说,陪审团正是那些听得懂狗叫的人,因为他们每天都在闻着那些圈定领地的尿液的气味。 3)举证责任上的保守原则 从亨利二世开始设计的一系列格式令状体现了一个原则:改变现状者负有全部举证责任。我称之为保守原则。这对维持权利状态的稳定性十分关键。比如,某甲在一块土地上耕种并盖房居住多年,他人若要主张与此相冲突的权利,就必须证明他先前曾获得此权利,并且(这很关键):他在过去若干年有效行使了这一权利,或者至少通过诉讼在不断主张这些权利。
[读书笔记] 赫尔南多·德·索托:资本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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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评:德.索托当得起1个诺贝尔经济学奖和3个诺贝尔和平奖,下次有人对你说经济学家只会空谈不能改变世界时,请告诉他德.索托这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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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评:德.索托当得起1个诺贝尔经济学奖和3个诺贝尔和平奖,下次有人对你说经济学家只会空谈不能改变世界时,请告诉他德.索托这个名字

多彩的瓶腹:马尔萨斯模型的扩展

多彩的瓶腹:马尔萨斯模型的扩展

辉格
2007年10月15日

1. 马尔萨斯说了什么?

马尔萨斯说:除非受到抑制,人口将呈几何级数增长。那么,什么东西会抑制人口的增长呢?马尔萨斯认为,决定性的因素是生活资料,理由是:在边际上,劳动力的进一步投入将带来越来越少的产出增量。所以他又说:人口总是被抑制在生活资料所允许的水平之下。

当然,马尔萨斯也没有忽视战争、瘟疫、自然灾难等其他抑制因素,但他把这些因素视为偶发的,并且一定程度上是生活资料压力所带来的后果。

在马尔萨斯的模型中,主要变量是土地、劳动、人口、生活资料产出。随着人口增长,土地首先成为不变量,这意味着所有可用的土地都已被开垦;人口继续增长,起初,这可能带来某种规模效益因而增加边际产出(虽然马尔萨斯本人没有提到这一点,但这是一个显而易见的修正,而这一修正可以回答迄今对马尔萨斯的大多数批评);随后,当人口进一步增长,越来越多的劳动被投入固定量的土地,规模效益最终被耗尽,边际产出开始下降;最后,在均衡态,人口受到抑制而达到极限——马尔萨斯极限。

马尔萨斯理论的一个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推论是:除非均衡被某个偶然事件所打破(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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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彩的瓶腹:马尔萨斯模型的扩展 辉格 2007年10月15日 1. 马尔萨斯说了什么? [[Malthus|马尔萨斯]]说:除非受到抑制,人口将呈几何级数增长。那么,什么东西会抑制人口的增长呢?马尔萨斯认为,决定性的因素是生活资料,理由是:在边际上,劳动力的进一步投入将带来越来越少的产出增量。所以他又说:人口总是被抑制在生活资料所允许的水平之下。 当然,马尔萨斯也没有忽视战争、瘟疫、自然灾难等其他抑制因素,但他把这些因素视为偶发的,并且一定程度上是生活资料压力所带来的后果。 在马尔萨斯的模型中,主要变量是土地、劳动、人口、生活资料产出。随着人口增长,土地首先成为不变量,这意味着所有可用的土地都已被开垦;人口继续增长,起初,这可能带来某种规模效益因而增加边际产出(虽然马尔萨斯本人没有提到这一点,但这是一个显而易见的修正,而这一修正可以回答迄今对马尔萨斯的大多数批评);随后,当人口进一步增长,越来越多的劳动被投入固定量的土地,规模效益最终被耗尽,边际产出开始下降;最后,在均衡态,人口受到抑制而达到极限——马尔萨斯极限。 马尔萨斯理论的一个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推论是:除非均衡被某个偶然事件所打破——比如发现一块新大陆,重大技术创新,一次大规模战争或瘟疫刚刚消灭大量人口,等等——,人口总是处于当时的土地面积和技术条件所决定的马尔萨斯极限附近。而这又意味着:无论文明如何发展,技术如何进步,在均衡态上,人口最贫困部分的生活水平永远不会高于最低生存标准,任何试图改进底层人口生活水平的努力的唯一结果是将更多的人推向极限边缘,而这将逐步摧毁阶梯状结构的文明社会。——马尔萨斯以此作为反对济贫法的理由。 2. 以往的质疑 对于理解经济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基本图景,对于理解发展的动力和支撑社会和文化结构的基础,马尔萨斯理论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这一贡献迄今未被充分消化。《人口原理》从发表之初起就面临种种误解和质疑,在经济学界,马尔萨斯被视为斯密传统的对立面而遭受批判和摒弃,特别是在罗马俱乐部那份声名狼藉的报告之后,在某些国家推行的臭名昭著的计划生育政策被外界所唾弃之后,马尔萨斯,连同他那曾给予达尔文伟大启示的思想,仿佛已被扫入垃圾堆。 然而,仔细检查你会发现,马尔萨斯理论和斯密传统并没有根本的冲突。首先,马尔萨斯并未否认分工可以带来效率,也没有说边际产出在一开始就下降,或者在投入产出曲线的任何部分都是下降的,他只是说,最终,当接近人口极限时,在边际上,追加劳动带来的产出增量将越来越少;其次,马尔萨斯的人口压力和斯密的自由竞争殊途同归,都为经济系统的运行提供了效果相似的动力学解释,斯密(和他的继承者)用人类无止境的欲望和有限的资源在竞争中达致均衡来描述经济系统,其中的动力源是欲望这一形而上学概念,而马尔萨斯把动力源落实到了具体的人口数量,用不断趋向于扩张的人口和有限生活资料在压力中达致极限来描述经济系统。 两种模型各有千秋,斯密模型通过价格机制和边际分析可以推导出完美的一般均衡,可以很好的帮助我们理解经济运行的微观原理,而马尔萨斯模型可以有效地描绘系统的边界和结构特征。 近代以来历次技术和产业革命浪潮,经济腾飞,和发达国家生活水平的普通提高,让马尔萨斯理论显得越来越不合时宜。首先,城市生活、避孕技术和更长的教育年限,把生育率降到了接近甚至低于替代水平;其次,创新的速度之快似乎超越了马尔萨斯周期,使得每一波创新后的增长还没来得及走入边际产出下降阶段(或者用经济史学家的话,叫内卷化阶段),新一波创新浪潮又开始了,从而使系统长期远离马尔萨斯极限。这两种境况,在有文字记载以来,都是史无前例的。但所有这些,与其说是马尔萨斯理论的失败,毋宁是马尔萨斯当初应用其理论描绘世界时所基于的那些现实条件改变了。 或许,我们有必要在新的条件下,对现实和未来作出新的评估,但是从世界范围看,条件并未完全改变,那些人均收入低于平均水平的地区,同时也是拥有最多人口的地区,人口依然在快速增长,其中不小的部分甚至仍然处于马尔萨斯极限边缘。经济体系全球化的同时,社会阶梯结构一定程度上也全球化了。 3. 真正的困难 但马尔萨斯模型的确存在致命的缺陷,虽然迄今为止的批评者们并未抓住这些缺陷。自《人口原理》发表以来经济史和人类学研究所积累的经验证据,给马尔萨斯理论造成了一些重大困难,我准备讨论其中两个方面。 第一,人类学家发现,许多部落种群生活在食物丰富的丛林或湖泊附近,人口却长期稳定在极低水平,很难相信他们的人口受到了基本生活资料的限制。一个著名的例子是生活在一些北美大河流下游的印第安部落,当最初的欧洲移民遇见他们时,惊奇的发现那里的鳟鱼多得吃不完,随手一捞就可供数人饱餐一顿,根本不用费心练习捕鱼技术。诸如此类的发现对马尔萨斯理论是严重打击——在这些部落里,即使最贫困的人,看上去也并未被生活资料所迫。 第二,东西方社会形态的巨大差异,给每一位观察者都留下了深刻印象。在西方观察者眼里,东方,似乎永远和稠密的人口,过度开垦的土地,连年累月的饥荒,根深蒂固的专制传统,联系在一起。几代历史学家和社会科学家被这个巨大的差异所困扰,他们为此提出各种假说和理论,最终却发现难以将这两种迥然不同的社会纳入同一个逻辑一致的分析和解释框架中。 看上去,东方的情形更契合马尔萨斯的模型,人口压力显而易见,但问题是,同样经历了长期农耕社会的西方,为什么是另一番景象? 一种解释是东方的中央集权和官僚体系造就了一个扁平化的社会,消除了中间贵族阶层,因而单位土地供养了更多人口,而其中绝大多数是下层人口,生活在马尔萨斯极限边缘。这一假说似乎能解释中国的情况,马尔萨斯本人似乎也如此认为,但它马上面临一个困难——印度。印度历史上很少有有效的中央政权,社会远非扁平化,相反,那里有比任何其他地方更复杂更牢固的层次结构,但那里的人口和经济状况表现出同样典型的东方特征。 看来我们需要一种更好的解释,为此,要么对马尔萨斯模型作出必要的修正,要么抛弃它另谋他途。 4. 扩展的模型 回到马尔萨斯的核心论点,他认为,抑制人口的决定性因素是生活资料(马尔萨斯将此等同于食物)。但是,为什么?人类生存所需的条件有很多种,其中成为瓶颈的为什么一定是食物?而其他条件,比如生育能力、体质和健康、卫生条件、社会安全等等,一定不会比食物更匮乏以致成为瓶颈,至少不是长期决定性的瓶颈?好像没有特别的理由作如此判断,这看来更像是一种直觉。 受马尔萨斯启迪的达尔文,却并没有拘泥于马尔萨斯的这一判断,相对于生活资料限制,达尔文更多的关注生物个体之间的竞争关系所造成的数量限制,包括食物和空间的争夺,捕食和被捕食,寄生和共生关系,交配机会的竞争,等等。这些关系既有物种内个体间的竞争,也有物种间个体的竞争。 首先,对于一个种群而言,其数量常常既被其捕食对象的数量和防御能力所限制,也被其捕食者的数量和捕食能力所限制,当然,它自身的捕食和防御能力也是决定性的。 其次,物种的生理构造,发育模式,婚配和生殖模式,甚至社会组织模式,也可能成为种群数量的限制因素。从进化史的时间跨度看,这些内在的限制必定被它们在其他方面带来的更多的增殖优势所补偿,否则物种将难逃灭绝的厄运。但是人类以千年计的文字记载以来的历史,对于进化而言只是一瞬间,所以这些“短期”有效的因素也不应忽视。 简言之,种群数量,在长期,由其与食物(捕食对象或寄生宿主)和天敌(捕食者或寄生物)之间的力量对比所共同决定。但是,捕食能力所决定的数量和防御能力所决定的数量之间没有相关性,除非巧合,两者并不相等,因此,在每个均衡点,种群数量受限于上述一种或两种力量对比。当其中一个限制因素起作用时,另一个因素进入松弛状态,比如,当数量受限于天敌时,即使在边际上,食物也是充裕的,反之亦然。 在短期分析中,上述模型可以进一步一般化为如下形式:假设限制一个种群数量的所有可能因素为集合R,其中有n个元素,每个限制因素r对应一个极限数量q,在每个均衡点,种群数量Q等于全部q的最小值,此时,q值等于Q的那些因素,叫做紧张因素,而其它则叫松弛因素。在进化史长期,集合R只有两个元素:捕食能力和防御能力。这就是我对马尔萨斯模型所做的修正和扩展,姑且成为扩展马尔萨斯模型。 你可能会说,人类处于食物链顶端,没有天敌,因而扩展模型等价于原有模型。果真如此吗? 答案是:食物链没有顶端,因为所有的食物链都是封闭回路。无论大型猫科动物,老鹰,还是人类,都难逃寄生物和细菌的猎食,就在此时此刻,你的身体正在与上百、成千、甚至数千亿的线虫、螨虱、原生物和病菌搏斗。这场搏斗从数十亿年前我们的单细胞祖先那时就开始了,迄今从未停歇过。 5. 饥饿与疾病 在近代卫生和医学技术革命之前,人均寿命始终低于40岁,妇女在性成熟之后,绝经或死亡之前,平均有20年多的生育期,每个孩子9个月的孕期加2、3年的哺乳期,扣除两次生育之间的随机间隔和流产,生育率大约在4到7之间,而孩子在性成熟之前的死亡率高于50%,照此推算,即使在食物充足的情况下,总和有效生育率(即存活至生育年龄的孩子数)也并不比替代水平高出很多(远低于马尔萨斯所认为的4),因此,在与寄生物和疾病的对抗中,人类的境况十分脆弱,稍有闪失或不测,人口便可能因此受到抑制。 如果上面的估算能够成立,那么我们就有理由猜测,或许在人类历史上的某些阶段中的某些社会,在与寄生物和疾病的对抗中,长期处于这样一种均衡状态:其有效生育率在替代水平附近波动。果若如此,这些社会将表现出与马尔萨斯的预期迥然不同的特征,那里,即使最低阶层也有充裕的生活资料,因为疾病把人口抑制在远低于生活资料所能供养的水平之下。姑且把这种社会叫做疾病型社会,而把马尔萨斯所描绘的那种叫做饥饿型社会。 这样的猜测或许显得太过大胆甚至轻浮,但却能逻辑一致的同时解决上面提到的两个困难:吃鳟鱼的印第安部落,可能是重度的疾病型社会(这里的轻重是指人口水平低于食物供养水平的程度),西欧,轻度疾病型社会,印度和中国,饥饿型社会。 上述猜测背后的含义是:在与疾病的对抗中,东方比西方取得了更大的成功,要么是西方所面对的敌人更凶悍,要么是东方在身体免疫系统,或卫生措施,或医疗技术上发展出了更有效的对抗手段。 我更倾向于后一种可能性,古代历史上,有两次著名的世界性流行病传播事件,都是从东方传向西方,并让后者遭受了灾难性后果,一次是14世纪由蒙古入侵者带给欧洲的鼠疫,一次是19世纪殖民者从印度带回欧洲的霍乱,但是,我没有发现重大的方向相反的传播事件(一个小小例外是欧洲人从美洲带回,又带给亚洲人的梅毒,但这种病对人口影响极小)。 如此几个孤例当然算不上是论证,但我们可以期待其他学科会给我们带来更多更有用的证据。目前的考古学技术已经能对骨骼化石进行病理学分析,获得有关健康状况和死因的信息,卫生医学史特别是流行病史的研究也能提供辅助证据,当然,最直接而有力的证据将来自免疫系统和相关基因的比较研究。如果来自这些领域的证据能有力的支持上述猜想,那将很大程度上改变我们对历史和社会的观感。 6. 多彩的瓶腹 在短期(比如几百或几千年),对人口的抑制因素更多,如气候恶化,频繁的战乱,程序化的杀戮制度(如阿兹特克帝国),等等。当其中一个或几个变成紧张因素的同时,可能有更多的因素成为松弛因素。当任何非生产性因素成为紧张因素时,生活资料将变得相对丰裕。 生存压力在某些方面的松弛对于行为和文化重大意义,我在另一篇文章《人性:策略的遗骸》曾专门讨论这个问题,当某方面的选择压力减弱时,原先设计用来对付这些压力的那些策略性行为模式,便可能脱离其原先所服务的生存和繁衍总目标,自我膨胀,游离为一些独立的行为模式,或者用经济学家的话说——偏好。 人类之不同于其他动物的一个显著特征,是个体间的行为方式和“偏好”表现出极大的差异,从而使人类的行为和文化表现的纷繁多样,五彩斑斓。 一方面,人类社会存在等级结构或阶层差异,那些处于上层结构的富人或权贵,在获取和保持其地位上面临巨大压力,但在生活资料上,则十分丰裕,这种松弛使行为和文化多样化成为可能;在扩展马尔萨斯模型(如果它是对的)下,如果非生产性因素成为瓶颈,那么,在其余松弛部分,我们就有望看到类似的松弛所带来的多样性——一个多彩的瓶腹。
沙器和蚁穴:举例详解自发秩序

(按:这是我07年初系列文章中的最后一篇,正是这一系列文章,让我自绝于我的自由主义朋友们,也自绝于广大人民,从此沦为最顽固的反动派,呵呵。通过这个寓言,或许可以加深对波普三个世界、哈耶克自发秩序和社会进化的理解,果如此,我就满意了,至于其它,由他去吧)

沙器和蚁穴:举例详解自发秩序
作者:辉格
2007年4月28日

设想你正在一个沙滩上,尝试着用沙子堆砌出一座你想象中的楼台。这时,你的大脑里一定已经有了一个楼台的“模型”,而你的堆砌工作便是将这一观念模型“投影”到沙子上,从而改变了世界。这样说来,观念改变世界,甚至观念“决定”世界,看来是如此显明而无可置疑。

假设情况略有变化,现在不是一个人,而是你和你的伙伴两个人,一起蹲在沙滩上,合力建造一座楼台。情况便略显复杂。堆砌的结果,是与你的观念模型更相似,还是与你伙伴的更像?或许你们的模型恰好就大同小异?或许你的伙伴情愿听从你的指挥而让建造过程沿着你的设想进行?或许你们经过讨论事先获得了一个“共同的”模型?或许你们发现言语已不能准确描绘这个共同模型所以用纸和笔把它画了出来?

是的,一旦需要两个以上的人合力将一个观念投射到现实世界,就不可避免的需要表达、设计、控制和服从。正是设计与控制,让人类完成了许多单个人无法完成的工作,将一些宏伟的设想变成了现实。

然而人类行为还会以另一种完全不同的方式改变世界。设想一大群蚂蚁,正在一个土丘旁建造蚁穴,那些奔来跑去忙忙碌碌的蚂蚁,很难设想它们的头脑里预先有一个蚁穴的“模型”,即使蚁穴已经建成,它们中也没有一只能看到它的全貌,更难以设想会有一只蚁王,设计并指挥了整个蚁穴建造工程。 但是蚁穴的确建成了,有序而宏大,精致且齐全,通风口、过道、仓库、育婴室,一应俱全。蚁穴

人类也曾进行这样的建造,语言、戏剧、集市、贸易体系,乃至巨大的社会。这些复杂系统出现之前和生成期间,它们的模样未曾出现在任何一个参与建造者的脑海之中,甚至在它们已然成型,无处不在之时,许多人仍对之懵然不觉。

将人类创造文明社会的过程类比于蚂蚁建造蚁穴的过程,这或许给人们暗示了一幅关于世界的灰暗图景,但尽管灰暗,这图景看来更接近现实。

哈耶克用了一个贴切的词汇——自发秩序——来描述这种建造和发展过程,然而对于这个词汇,仍有几点需要澄清:
第一,自发秩序排除了事先的人为设计,就是说,系统建造之前和发展之中,没有任何与之相对应的观念模型预先存在于任何参与建造者的头脑中。
第二,否认有预先存在的观念模型,并不意味着观念不能对系统建造过程产生影响,甚至决定性的影响。

自发秩序意味着,而且仅仅意味着,某些复杂系统的产生与否,并不依赖于与之相对应的观念模型是否预先存在于参与其事的人们的头脑中。或者说,蚂蚁脑中是否有蚁穴的样子,与蚁穴是否会被建造出来,毫无因果关系

文章贴出后的一些评论

辉格(自言自语):

那么,自由主义观念的传播,与自由社会的建造,是否有逻辑关系?
不要因为一个答案色调灰暗就拒绝这个答案,上帝不曾保证任何问题的正确答案都是光明的,呵呵。

abada:

英国没有成文宪法. 但有不成文的宪法观念和理念. 否则英国就无法判定什么是违宪的法规了. 具体的法律不能被设计, 不是说宪法和立法的基本准则和规则不能被设计. 否则等于否定了法治. 一切回到原始社会从头开始文明. 不可知论不能告诉人们应当如何行动, 但人们行动是有目的的, 需要目的.

辉格(答):

“否定了法治. 一切回到原始社会从头开始文明.”?
你我头脑里一“否定”,一切便“从头开始”了?有这么奇妙?传说中的魔法师?你认为毛时代的制度形态,与马克思头脑里的某个观念模型,具有相似性?我从不否定观念可以改变世界,而且这里又强调了一次,请看原贴。我否定的是:(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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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这是我07年初系列文章中的最后一篇,正是这一系列文章,让我自绝于我的自由主义朋友们,也自绝于广大人民,从此沦为最顽固的反动派,呵呵。通过这个寓言,或许可以加深对波普三个世界、哈耶克自发秩序和社会进化的理解,果如此,我就满意了,至于其它,由他去吧) 沙器和蚁穴:举例详解自发秩序 作者:辉格 2007年4月28日 设想你正在一个沙滩上,尝试着用沙子堆砌出一座你想象中的楼台。这时,你的大脑里一定已经有了一个楼台的“模型”,而你的堆砌工作便是将这一观念模型“投影”到沙子上,从而改变了世界。这样说来,观念改变世界,甚至观念“决定”世界,看来是如此显明而无可置疑。 假设情况略有变化,现在不是一个人,而是你和你的伙伴两个人,一起蹲在沙滩上,合力建造一座楼台。情况便略显复杂。堆砌的结果,是与你的观念模型更相似,还是与你伙伴的更像?或许你们的模型恰好就大同小异?或许你的伙伴情愿听从你的指挥而让建造过程沿着你的设想进行?或许你们经过讨论事先获得了一个“共同的”模型?或许你们发现言语已不能准确描绘这个共同模型所以用纸和笔把它画了出来? 是的,一旦需要两个以上的人合力将一个观念投射到现实世界,就不可避免的需要表达、设计、控制和服从。正是设计与控制,让人类完成了许多单个人无法完成的工作,将一些宏伟的设想变成了现实。 然而人类行为还会以另一种完全不同的方式改变世界。设想一大群蚂蚁,正在一个土丘旁建造蚁穴,那些奔来跑去忙忙碌碌的蚂蚁,很难设想它们的头脑里预先有一个蚁穴的“模型”,即使蚁穴已经建成,它们中也没有一只能看到它的全貌,更难以设想会有一只蚁王,设计并指挥了整个蚁穴建造工程。 但是蚁穴的确建成了,有序而宏大,精致且齐全,通风口、过道、仓库、育婴室,一应俱全。蚁穴 人类也曾进行这样的建造,语言、戏剧、集市、贸易体系,乃至巨大的社会。这些复杂系统出现之前和生成期间,它们的模样未曾出现在任何一个参与建造者的脑海之中,甚至在它们已然成型,无处不在之时,许多人仍对之懵然不觉。 将人类创造文明社会的过程类比于蚂蚁建造蚁穴的过程,这或许给人们暗示了一幅关于世界的灰暗图景,但尽管灰暗,这图景看来更接近现实。 哈耶克用了一个贴切的词汇——自发秩序——来描述这种建造和发展过程,然而对于这个词汇,仍有几点需要澄清: 第一,自发秩序排除了事先的人为设计,就是说,系统建造之前和发展之中,没有任何与之相对应的观念模型预先存在于任何参与建造者的头脑中。 第二,否认有预先存在的观念模型,并不意味着观念不能对系统建造过程产生影响,甚至决定性的影响。 自发秩序意味着,而且仅仅意味着,某些复杂系统的产生与否,并不依赖于与之相对应的观念模型是否预先存在于参与其事的人们的头脑中。或者说,蚂蚁脑中是否有蚁穴的样子,与蚁穴是否会被建造出来,毫无因果关系文章贴出后的一些评论: 辉格(自言自语):

那么,自由主义观念的传播,与自由社会的建造,是否有逻辑关系? 不要因为一个答案色调灰暗就拒绝这个答案,上帝不曾保证任何问题的正确答案都是光明的,呵呵。

abada:

英国没有成文宪法. 但有不成文的宪法观念和理念. 否则英国就无法判定什么是违宪的法规了. 具体的法律不能被设计, 不是说宪法和立法的基本准则和规则不能被设计. 否则等于否定了法治. 一切回到原始社会从头开始文明. 不可知论不能告诉人们应当如何行动, 但人们行动是有目的的, 需要目的.

辉格(答):

“否定了法治. 一切回到原始社会从头开始文明.”? 你我头脑里一“否定”,一切便“从头开始”了?有这么奇妙?传说中的魔法师?你认为毛时代的制度形态,与马克思头脑里的某个观念模型,具有相似性?我从不否定观念可以改变世界,而且这里又强调了一次,请看原贴。我否定的是:参与者的观念模型与集体行动所造成的客观形态之间必须的相似性。我认为没有这种相似性。落实到自由制度这个具体问题,我认为自由制度从来不是将来也不会因为某些人领会并接受了自由主义思想而得以建立。

AK47:

我认为有。不过不一定要传播到每个人,在社会精英中形成共识即可 如果社会的精英阶层很少认同自由主义的理念和规则,要建成自由社会是不可想象的。当然,这种认同可能以多种方式形成,如: 1,经过多年试错,各种“主义”都试过了。最后运气好(当然,也离不开一些人倡导),试到了自由主义。大家一看效果不错,于是就认可了。(如英国、法国) 2,自由主义精英另起炉灶,由于包袱少,搞出一个更好的自由社会。(如美国、加拿大、澳洲) 3,信奉自由主义的人在外国掌握了绝对统治权,统治时间一长,原来不知自由主义为何物的本地精英看到效果不错,也认可了。(如德国、日本;弱一点的像韩国、香港;至于伊拉克、阿富汗,难度更大。) 4,本地的一些精英,知道自由主义的好处,就不停呼吁、传播、抗争,最后成功了。(典型如台湾) 总之,就自由主义理念而言,社会精英阶层的认可至关重要。对一般民众而言,未必要认可“自由主义”,但起码要有指向“自由主义”的习俗、宗教、文化基础。 否则,就像你举的例子,社会精英像蚂蚁,普通大众也像蚂蚁,这群蚂蚁如何能建立一个自由社会?是出于他们的本能吗?如果是的话,难道专制社会中的蚂蚁的本能,与自由社会中的蚂蚁的本能有什么不同吗?显然不是。 回过头看我列举的1、2、3、4点,其实,自由社会的建立过程,就是自由主义理念的扩散过程。

辉格(答):

我眼中的历史和你的大不相同 1.1)英国宪政可不是试来试去试出来的,几百年后辉格史学编造了自由主义的“长期奋斗史”,那些剑指国王的男爵们,脑子里果真装着自由主义? 1.2)欧洲大陆的(特别是法国的)知识分子倒真是试来试去试了一百多年,结果是什么?不是社会主义吗?AK不至于认为法国社会算是理想中的那种自由社会吧? 2)说殖民时代的美国是一张白纸、另起炉灶,离现实更是十万八千里,清教徒殖民者的包袱不仅不少,简直就是把英国老古董不分青红皂白一股脑搬了过去。 3)自由制度移植成功的两个罕见典范,德国和日本,之前都标准封建社会,拥有英国宪政所产生的那种土壤。 4)“不停呼吁、传播、抗争,最后成功了”——我不否认这种努力的功效,我是想提醒大家仔细看看当时“呼吁”和“传播”的到底是什么?“抗争”的动机和力量到底是什么?它们和“最后成功了”的那个制度之间的有多大的相似性? 人类蚂蚁有观念,观念可以改变世界——我再次重申我不否认这一点——,这就意味着专制社会中的蚂蚁和自由社会的蚂蚁,确可以有不同的观念,并因此导致了不同的社会形态,这没问题,也恰是我十分有兴趣的事情。 我否认的是:这两群蚂蚁的不同观念,与两种社会形态之间,是否有相似性?用数学语言说就是,观念与社会形态 之间,是否存在映射关系?

学经济家(插话):

辉格是认为,进化没那么简单直线。 我认可辉格的思路,举个例子。我很早对农村土地私有乐观,由原来的半世纪缩短到十几年,是因为发现许多人在农村有大量租地。那时国内还根本没看到精英们传播土地私有观念的证据。 社会演化可能与生物演化很相似。土地私有的病毒在原有肌体内不声不响的复制着,直到一定时段才打喷嚏。在打喷嚏这个临界点以前,不必因为肌体毫无表现,就表示悲观。或者反过来,认为肌体要放倒,得有人撩动它的鼻毛,让它打喷嚏,才是正路。 精英的理念,或者其传播的声音,往往是改变的结果,而不是改变的起因。 因果确实比较难断定。

理想与路径:某次座谈会发言稿

(按:这是我唯一一次参与类似座谈会并发言,有趣的是,我一开始发言就感觉到在此类场合发这种言毫无意义,也很可笑,所以我大概不会再参加类似活动了。除了这篇发言稿,我后来还又写了<沙器和蚁穴:举例详解自发秩序>一文来更清晰的说明我的思想。下文删除了两个无关段落,附上两段会后讨论)

理想与路径:某次座谈会发言稿
作者:辉格
2007年4月14日

我想,对于一个理想社会应该是什么样子,今天在座的各位,大概有着许多共同的看法,但是,对于一个社会如何可能从现在这种或以前那种很不理想的状态,变化到比较理想的状态,我猜想,每个人的看法可能大不相同。

正因为有这种差异,我们对于现实中发生的每件事情的评价,对于做什么才有助于那些理想或多或少变成现实,常常吵得不可开交,在我看来,这种情况太正常了,对于社会这种复杂系统的发育和演化问题,如果会有一个简单明了的解摆(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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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这是我唯一一次参与类似座谈会并发言,有趣的是,我一开始发言就感觉到在此类场合发这种言毫无意义,也很可笑,所以我大概不会再参加类似活动了。除了这篇发言稿,我后来还又写了<沙器和蚁穴:举例详解自发秩序>一文来更清晰的说明我的思想。下文删除了两个无关段落,附上两段会后讨论) 理想与路径:某次座谈会发言稿 作者:辉格 2007年4月14日 我想,对于一个理想社会应该是什么样子,今天在座的各位,大概有着许多共同的看法,但是,对于一个社会如何可能从现在这种或以前那种很不理想的状态,变化到比较理想的状态,我猜想,每个人的看法可能大不相同。 正因为有这种差异,我们对于现实中发生的每件事情的评价,对于做什么才有助于那些理想或多或少变成现实,常常吵得不可开交,在我看来,这种情况太正常了,对于社会这种复杂系统的发育和演化问题,如果会有一个简单明了的解摆在你跟前,可以方便的用做度量各种事件的尺子,或指导行动的纲领,那才是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 所以,我不认为自己已经拥有某种理论,能让我断然的判断某件事情,或某种行动,是让我们更加接近还是更加远离我的理想社会,但是,我自认为已经察觉到人们在做这样的判断时经常会犯的一些错误,这些错误多半是因为忽视了社会是一个复杂系统,因而惯于使用各种线性思维,比如: 出现一件在理想社会中更常见,而在当前社会中不常见的事情,是否多半会有助于理想社会的实现?(例:某人希望他儿子将来成为影星,而影星经常闹绯闻,所以应该让儿子从小闹点绯闻。) 那些在理想社会中将被认为非法的事件,是否多半会阻碍理想社会的实现?(例:某人希望他儿子将来成为少林寺方丈,所以从小不给他吃肉,因为对和尚来说,吃肉是非法的。) 各位大概会同意,一种社会状态能够被一些人认同为是理想的,前提是这些人或多或少具有一些共同的价值观和伦理观,那么,是否每一件被这个共同价值观判定为善,或者被共同伦理观判定为好的事情,多半会有助于理想社会的实现?(例:未经代议机构同意私自瓜分国有资产,皮诺切特的镇压行动,都是违背自由主义伦理的,所以肯定会使社会更加远离自由制度。) 还有,构成理想社会复杂结构的每一个部件,当它单独出现时,是否都意味着我们距离理想社会更近了?(例:某人希望他儿子将来成为钢琴家,每个钢琴家的客厅里都少不了一架三角钢琴,所以,当他把三角钢琴搬进客厅的那一刻,便到达了儿子成长为钢琴家的道路上一个重要里程碑。) 之所以提出这些问题,是因为据我的观察,很多人在进行分析时,显然对上面这些问题假定了毋庸置疑的答案,就好像问题根本不会存在。但是你只要仔细想想,这些问题在逻辑上并没有显而易见的答案,所以,对于那些显然没有意识到这些问题存在的分析,我总是抱着十分怀疑的态度,在我看来,这些问题的答案远远不是一目了然的,甚至常常是与我们的直觉相悖的。 比如,人类从政教合一的社会发展出政教分离、信仰自由的社会的历史,看上去并不是某种宗教宽容主义或文化多元主义长期努力的结果,相反,它更像是各种形形色色的宗教极端主义相互争斗、僵持不下最后只好达成妥协的结果。 在这段历史中,最后得到的结果被宽容主义和多元主义认为是可欲的,但推动这一变化过程的那些关键力量,却没有一个是主张宽容和多元化的,这种看法听上去有点荒谬,却更接近事实,至少我这样认为。 再比如美国,保守派在宗教、科学和生活方式上的那些原教旨主张显然在理论上和价值观上都难以被自由主义者所接受,但事实是,正是这些讨厌的狂热分子,成了在美国捍卫自由的中坚力量。 我说这些,并不是要让自由主义者都放弃他们的理论和价值观,去做狂热的异端分子,我只是希望大家放平心态,不要指望用自己的理论指导行动,就可以推进理想社会的实现,现实远远不是那么回事。我要再次强调的是,评价事件和行动对于社会演化的影响,这是一个发生学问题,不是一个静态度量问题,也不是一个规范分析问题,更不是一个价值判断问题。 附记一: 注:事后有人反映没听懂,我就在四个问题后面补了例子 我发言时自己也感觉有点绕口令的味道,虽然句法并不算复杂,呵呵。 附记二: 后来喝茶时谈起读经和宗教问题,我说: 1)乐见其成。——虽然我不是基督徒,却挺乐意生活在一个基督徒较多的社区里。 2)理解秋风他们的这种努力。——宗教的来世、天国、末日审判、天罚等,改变了信徒在博弈决策时的成本收益算法,提高了重复博弈的预期重复率,使合作博弈更容易涌现,因而有助于市场和法治规则的建立。 对此老盾提出两点质疑: 1)宗教偏执很可能伤害自由; 2)宗教对规则建立不是必需的。 我的回答: 1)这种伤害多半出现在宗教与权力结合时,也就是一种宗教取得垄断地位时,这与一种意识形态取得垄断地位是相似的,不是宗教特有的危害; 2)我也不认为是必需的,只是认为会有较大的帮助,提高了博弈预期重复率的可能因素有很多,文化符号、家族观念、关于英雄和坏蛋的民间传说和文字作品,等等,任何能将个人价值判断的时间域扩展到他的寿命以外的东西,都有类似的作用。 附记三: AK47的疑问:你说半天的意思是不是我们对于评价事件和社会演进之关系完全无能为力? 回答:不是这样,我只是指出了四种常见的简单化评价方法缺乏逻辑基础,但并不否认可能找出一些有效的评价方法或理论,虽然我自己没有,但别人可能会找出一些。 补充:我感觉基于博弈论的演化分析可能有点戏,虽然也很渺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