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希望我在扉页上写几个字留作纪念,不如这样,你提一个你认为可以在30字以内回答的问题,我把回答写在扉页上,顺便签上名字以便追究,怎么样?
说不定这会是一次不错的集体创作经历呢,呵呵。
要么就在此帖留言提问吧,请手下留情,最好不要提“你是哪年失去贞操的?”之类让我尴尬的问题,拜托了。
假如希望我在扉页上写几个字留作纪念,不如这样,你提一个你认为可以在30字以内回答的问题,我把回答写在扉页上,顺便签上名字以便追究,怎么样?
说不定这会是一次不错的集体创作经历呢,呵呵。
要么就在此帖留言提问吧,请手下留情,最好不要提“你是哪年失去贞操的?”之类让我尴尬的问题,拜托了。
对于通过强化监管来改进食品安全是否可取,恩哼提出了不同看法:
南方周末有篇文章题目三本书改写美国食品安全史。从上面看我感觉行政手段并不一定没用,贵国现在和当年的美国在民众呼声和加强立法上很像,但行政手段无效(率字真舍不得加),我觉着可能因此食品安全问题才得不到解决。我不同意无谓的高标准,不反对通过行之有效的行政手段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我也相信看不见的手,但等不及它向我们招手。
读到过类似的资料,但我认为那不足以支持监管,因为监管剥夺了自我标准低于管制标准的人的福利,因而其主张者负有单方面的举证责任,证明这些措施是保障他们重大利益所必需的,并要让人信服,被保障的这些利益,远比它所损害的更重大,但现在他们拿出的证据是不够的。
我并未坚持,任何剥夺部分人福利的事情都是不正当的,比如,在某个晚会上,有人丢失了价值数亿美元的钻石,这时,不分青红皂白的把全部客人暂时软禁在房间里,(more...)
南方周末有篇文章题目三本书改写美国食品安全史。从上面看我感觉行政手段并不一定没用,贵国现在和当年的美国在民众呼声和加强立法上很像,但行政手段无效(率字真舍不得加),我觉着可能因此食品安全问题才得不到解决。我不同意无谓的高标准,不反对通过行之有效的行政手段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我也相信看不见的手,但等不及它向我们招手。
读到过类似的资料,但我认为那不足以支持监管,因为监管剥夺了自我标准低于管制标准的人的福利,因而其主张者负有单方面的举证责任,证明这些措施是保障他们重大利益所必需的,并要让人信服,被保障的这些利益,远比它所损害的更重大,但现在他们拿出的证据是不够的。 我并未坚持,任何剥夺部分人福利的事情都是不正当的,比如,在某个晚会上,有人丢失了价值数亿美元的钻石,这时,不分青红皂白的把全部客人暂时软禁在房间里,可能是必要且正当的,但假如丢失的只是个价值几百美元的手袋,这么做就是不正当的;在这种问题上,罗尔斯([[John Rawls]])的无知之幕([[veil of ignorance]])概念就用得上了。 我认为主张监管者证据不足,是因为,美国食品监管强度增长的历史,尽管同步伴随着美国食品安全的改善,但并不能由此认为前者导致了后者,同样可能的解释是:食品丑闻一方面推动了监管强化,同时也提高了消费者对安全性的需求和支付意愿,和食品厂商对安全性的供给与投入意愿。 实际上,同步发生的不止这三个事件链,还有收入的提高,食品工业的技术和工艺变化,工业制成品对传统工艺和厨房原料的替代,读者/观众对食品丑闻的兴趣增长,传播环境的改变,等等。 而同时,由于监管强化,本来可能发生的事件链却没有出现,比如食品工业自律标准的进步,以及这些标准在诉讼和判决中被反复援引,围绕食品安全风险的法庭作证,等等。 假如没有FDA,会不会出现一个职能相当的私人组织?任何不贴上它的认证标签的大公司都难以在市场立足?假如今天把FDA私有化,会有多少大公司宣布不再遵循其标准?这些都需要严格控制无关变量的对照分析才能回答,不是观察食品安全进步就能得出结论的。 简单的说,你需要证明,从上述事件链中仅仅剔除监管,加上因为无监管而发生的事情链,食品安全会恶化多少?将给多少人的健康造成伤害?而同时监管所剥夺的福利与之相比是多么微不足道?今天大河马的博客和Solidot都提到了Jonathan Corbet那篇关于软件专利权的文章,对他们的看法我深有同感。
专利权或许曾起过正面作用(所激励的创新多于所压制的创新),未可知,但软件专利显然已成大害虫,严重困扰了产业健康发展。
专利这种产权形式的致命缺陷,和象征性占座一样,虽然形式上也是先来先得,但占有成本太低,只是在行为空间里划出边界,但并未实际占有,即,并未真正实施边界内的那些行为,成本太低就鼓励大家不负责任的随意圈占,但占了茅坑又不拉屎,别人想拉又漫天要价。
对此问题,2006年时曾和zhangiii总讨论过,当时讨论的焦点是如何约束专利持有人不漫天要价,iii总提出了一个很好的想法(不知记忆(more...)
监管重典能否带来食品安全?
辉格
2011年4月26日
食品安全话题俨然已成“月经帖”,上月主角是双汇,瘦肉精事件后双汇市值已跌掉近30%,不知蒙牛会不会成为本月主角;面对汹涌舆情,国务院近日下达了《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并责成卫生部制定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国家标准,有媒体也在呼唤用“监管重典”来保障食品安全。
那么,更严格的标准、更严厉的监管,真的能带来食品安全吗?事实上,我们并不缺少标准和法规,相反,制定规章和设立衙门历来是我们最擅长的事情,十几年来这些规章涌现的速度远非雨后春笋所能形容,监管和稽查队伍之规模也远非FDA所能比肩,我(more...)
蒙各位厚爱,多次垂问出书事宜,现在事情已定下来,索性做个广告,也为将来推销预热。
赶在纸质书时代行将落幕之前,大费周章把文字印到纸上,多少有点讽刺,不过我还是为此找到了一些理由:
对自己:
1)可以带来些新读者;
2)回顾整理一下自己的思考过程,找找毛病,理理收获;
3)体验一下写一部“需要说服别人掏钱买”的作品会有什么不同;
4)为自己增加一个称呼,下次有人问“辉格是谁啊”时,就可以答:喏,就是那本《自私的皮球》的作者啊。
全书分6个部分,共22章111篇,大部分是经济和产业话(more...)
昨天在豆瓣上看到一个有趣的话题,赵行德同学对钟表首先出现在西欧而非中国提出了他的解释,原文较长,大致意思是:航海定位需要推动了天文学研究,而天文观测需要精确计时,于是大航海的强烈需求最终推动了钟表技术的进步。
这个说法有点道理,但我不大同意。
我对钟表技术发展所知不多,主要得自丹尼尔·布尔斯廷(Daniel J. Boorstin)在《发现者》(The Discoverers)中的介绍,他花了两编六章的篇幅叙述了计时技术的历史,如此不吝篇幅,有两个原因,1)在人类认识世界的历史(这是该书主题)上,时间观念的演变是一个重要方面,2)(more...)
企业如何防控商业贿赂?
辉格
2011年4月21日
近日,三一重工被揭发举报出大量商业贿赂行为,尽管真实性还有待核实,但举报内容翔实生动,让人很难相信是假造的;投资者也立即做出了反应,由于担心丑闻会影响其未来一段时间内的竞标地位,三一股价大幅下降。
说起来,三一只是被抓拍并揭发了的倒霉蛋而已,大概没人会怀疑,类似被举报的贿赂行为,在国内商业环境中是极为普遍的现象;当然,如果采购方是政府机构或国企,那么收受的就是行政贿赂,但即便排除这些情况,非国营企业在工程发包和采购上的贿赂现象也随处可见,也对许多企业构成了严重的困扰。
任何贿赂的前提是存在委(more...)
从猫狗党看博爱和福利主义
辉格
2011年4月19日
最近,一群动物保护者又完成了一项震惊世人的壮举,经过极具效率的侦查、联络、召集和跟踪,在高速公路上成功拦截了一辆长途贩运犬只的大货车,并在长时间僵持和谈判之后,以大约200元一条的价格买下了这500多条狗;令人称奇的是,这一声势浩大、众目睽睽的行动,居然躲过了交警的处罚,足见其组织能量之大。
喜爱动物,特别是喜爱猫狗马兔猴等其形象已深植于我们文化的动物,是许多甚或多数人都会有的情感,也因此,许多人会在家里豢养宠物,但是,他们中很少有人会成为上面看到的那种动物保护者,这并不是因(more...)
感觉上一篇说的不太清楚,虽说谈论主义是件乏味的事情,不过既然到这份上了,还是再理理清楚。
为什么自由不仅仅是权利?
说自由主义之前,先说什么是自由。
自由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就像哈耶克说的,是免于强制,无疑,这里有个限定条件:权利边界之内免于强制。
那么,权利是什么?是法律规则所划定的行为边界。法律哪里来?如之前说过的,是博弈过程中所产生的集体信念,它既是均衡的结果,也是维持均衡的条件(从进化的观点看,这不是循环定义,正如蛋和鸡不构成循环)。
假如只有这一层意思,那自由便等同于权利,而社会的自由状态便等同于法治,可是,我们可以想象到的法治社会,却可以是很不“自由”的,比如,某种极端禁欲主义社会,或某种行会式权利盛行的社会,或某种极端身份等级制社会,行为边界可能是很清楚的,但边界(more...)
制度变革不是调鸡尾酒
辉格
2011年4月18日
近日,秦晖教授在接受网易《意见中国》栏目专访时,再次阐述了他十年来不断鼓吹的“共同底线”理论,所谓共同底线的意思是:右派要自由,左派要社会福利,尽管理论上两者存在冲突,可既然中国的现实是,自由比左派视为福利国家典范的瑞典还少,而社会福利比右派的典范美国还少,所以现阶段左右双方很容易找到一条共同底线。
用秦晖的话说:“我们的福利不能低到连美国人都不能容忍的地步;我们的自由也不能低到连瑞典人都不能容忍的地步”,因而在到达共同底线之前,左右不妨各自争取福利和自由,即他常说的“左手争福利,右手争自由”(more...)
小橘子问:“既然有此文和关于帕累托最优不存在的那篇文章,我不理解你为什么会是自由信仰者。”
我不太确定她说的“自由信仰”是指什么,本来想等她澄清后再回答,不过临睡前转念一想,其实无论她指的是什么,我都很愿意回答,而且我觉得最好连同她没指的那些可能性一起回答,所以还是决定答完再睡,免得影响明天上午的回笼觉。
要说自由主义先得说说个人主义,个人主义有两种,方法论个人主义和价值观个人主义,先说第一个,它的意思是:将且仅将个人视为行动主体(或决策中心、或合格参与者、或成本/收益计算主体,等等,术语体系不同,差不多都是一个意思)。
与此相对的是方法论结构主义,意思是由群体所组成的有机结构才是合格的主体,因而才是分析的对象,离开结构,个人和个体行为无法得到理解。
以前,我是坚定的方法论个(more...)
小橘子问我“对交易成本、制度经济学、科斯、布坎南、阿尔钦、威廉姆森有何评价”,这问题对我本人挺重要的,因为它关系到我的一次思想转变。
交易费用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我都挺喜欢的,特别是在04年之前,制度是我愿意终生关注的课题之一,而交易费用和科斯定理的引入是很大的突破,不过,相对于我的期望,它们是不能让我满意的,只能满足我的一小部分解释需要,大致上,他们只能在大的制度框架下解释“小制度”,比如合约安排、交易方式、产权边界和执行机制,等等,但依我看,他们对于“大制度”(比如习惯法、宪政结构、产权起源)和大跨度的经济史,是无能为力的。
举个例子,上述局限其实在张五常身上就表现的很清楚,他把交易费用概念扩大为制度成本,试图以此获得对大制度的解释能力,可是这样一来,新制度经济学反而变成虚谈了,无所不包的交易费用是无法度量的,因为坏的制度所带来的最巨大的“成本”是让大部分技术条件所允许的交易根本没有发生,成本度量就无从谈起,这一点,你看看他对共产主义和计划经济的评论再仔细推敲一下就不难发现,我许多年前在万科论坛上就谈过这个问题,也是从那时候我开始了怀疑。
实际上,看新制度经济学以往的研究,对一项具体制度安排的分析,基本上都需要以存在一个大致上有效的市场为前提,即,存在基本的产权制度和自由交易条件,若没有一组相关市价做参照,成本/收益的度量就不可能,相比之下,博弈论的分析起点条(more...)
又看到有人在为孔子的这句话“正本清源”——
这句话,一直被翻译为:对于老百姓,只能使他们按照我们的意志去做,不能使他们懂得为什么要这样做。这句话被认为是孔子提倡愚民的理论根据。
实际上,这句话是这样断句的: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意思是:如果人民的素质高,就给他们自由宽松的环境;如果人民的素质不高,就要教化他们。这和孔子是倡导“有教无类”的思想相吻合。
这种说法好像以前也在哪里见过,不过,我对此类古典名言的本意到底是什么,从来没什么兴趣,只要明白引用者的意思是什么就够了,像这(more...)
这句话,一直被翻译为:对于老百姓,只能使他们按照我们的意志去做,不能使他们懂得为什么要这样做。这句话被认为是孔子提倡愚民的理论根据。 实际上,这句话是这样断句的: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意思是:如果人民的素质高,就给他们自由宽松的环境;如果人民的素质不高,就要教化他们。这和孔子是倡导“有教无类”的思想相吻合。
这种说法好像以前也在哪里见过,不过,我对此类古典名言的本意到底是什么,从来没什么兴趣,只要明白引用者的意思是什么就够了,像这样没有上下文的语录式箴言警句,原本就不可能确定其含义,各取所需就是了,无所谓对错。 对这句话,上面两种解释我都不太喜欢,好像都很牵强,特别是后面那个自称的正宗版,而且让我纳闷的是,有一个显然更新潮更现代化也更适合用来把儒家包装成所谓“古典宪政主义”的解释,怎么就没人想到。 假如我是哈耶克,会很乐意见到这样的解释:你可以指望人民遵循某些自然秩序,但别指望他们会理解它。这不就是对自发秩序和非意图后果的简洁表述嘛,多么美妙的包装啊,呵呵。 迄今没人找到这个解释,大概是因为他们都把“可”理解成了“应该这么做”(道德理由)或“最好这么做”(策略理由),但其实“可”也可以是“有能力做到”(现实理由,或曰技术理由),“可”确实是个充满了歧义的词,不是词语带来了混乱,而是人们经常本来就分不大清这三种理由。一直没看明白法英美到底想干什么,找不到政策在哪里。
又回顾了一下利比亚的事件序列,感觉北约在那儿的作用无非是把内战限制在轻武器水平上(当然法英显然是想推翻卡扎菲了事,无奈联合国授权有限,没法做的太明显,而美国则对此缺乏热情),这样做的后果将是什么?更少平民伤亡?别逗了。
这样我就很怀疑,假如卢旺达的悲剧发生在今天,北约能做点什么?在卢旺达屠杀上百万人可没用什么重武器,甚至没用多少子弹,绝大部分人受害者死在几毛钱一把的砍(more...)
只不过不是通过他的文字,而是通过他本人的境遇。
对作家的低收入状况,我原先的想法比较简单,认为那不过是格雷欣法则的又一个案例:既然读者不怎么区分文章的质量,媒体自然乐意采用那些稿酬要求较低的作品。
不过,最近韩寒那篇哭穷文章却让我对此问题有了新的困惑和思考,和多数时候一样,我的反应比较迟钝,过去一周几次想起这事儿,都没什么头绪,直到刚才在翻一篇旧文章时,才发现答案其实很简单。
考虑这样一个例子:你是某公园经理,需要雇10名清洁工分区负责捡拾公园垃圾,假如众所周知的历史经验表明,每位清洁工有1%的概率在每一年内捡到一枚价值数十万的戒指,但此事何时何地发生在谁头上,完全无法预料,那么,清洁工的工资水平,是不是(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