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4月发表的文章(17)

签名太俗气,不如玩个游戏吧

假如希望我在扉页上写几个字留作纪念,不如这样,你提一个你认为可以在30字以内回答的问题,我把回答写在扉页上,顺便签上名字以便追究,怎么样?

说不定这会是一次不错的集体创作经历呢,呵呵。

要么就在此帖留言提问吧,请手下留情,最好不要提“你是哪年失去贞操的?”之类让我尴尬的问题,拜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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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希望我在扉页上写几个字留作纪念,不如这样,你提一个你认为可以在30字以内回答的问题,我把回答写在扉页上,顺便签上名字以便追究,怎么样? 说不定这会是一次不错的集体创作经历呢,呵呵。 要么就在此帖留言提问吧,请手下留情,最好不要提“你是哪年失去贞操的?”之类让我尴尬的问题,拜托了。
如何评估食品监管的效果?

对于通过强化监管来改进食品安全是否可取,恩哼提出了不同看法

南方周末有篇文章题目三本书改写美国食品安全史。从上面看我感觉行政手段并不一定没用,贵国现在和当年的美国在民众呼声和加强立法上很像,但行政手段无效(率字真舍不得加),我觉着可能因此食品安全问题才得不到解决。我不同意无谓的高标准,不反对通过行之有效的行政手段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我也相信看不见的手,但等不及它向我们招手。

读到过类似的资料,但我认为那不足以支持监管,因为监管剥夺了自我标准低于管制标准的人的福利,因而其主张者负有单方面的举证责任,证明这些措施是保障他们重大利益所必需的,并要让人信服,被保障的这些利益,远比它所损害的更重大,但现在他们拿出的证据是不够的。

我并未坚持,任何剥夺部分人福利的事情都是不正当的,比如,在某个晚会上,有人丢失了价值数亿美元的钻石,这时,不分青红皂白的把全部客人暂时软禁在房间里,(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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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通过强化监管来改进食品安全是否可取,恩哼提出了不同看法

南方周末有篇文章题目三本书改写美国食品安全史。从上面看我感觉行政手段并不一定没用,贵国现在和当年的美国在民众呼声和加强立法上很像,但行政手段无效(率字真舍不得加),我觉着可能因此食品安全问题才得不到解决。我不同意无谓的高标准,不反对通过行之有效的行政手段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我也相信看不见的手,但等不及它向我们招手。

读到过类似的资料,但我认为那不足以支持监管,因为监管剥夺了自我标准低于管制标准的人的福利,因而其主张者负有单方面的举证责任,证明这些措施是保障他们重大利益所必需的,并要让人信服,被保障的这些利益,远比它所损害的更重大,但现在他们拿出的证据是不够的。 我并未坚持,任何剥夺部分人福利的事情都是不正当的,比如,在某个晚会上,有人丢失了价值数亿美元的钻石,这时,不分青红皂白的把全部客人暂时软禁在房间里,可能是必要且正当的,但假如丢失的只是个价值几百美元的手袋,这么做就是不正当的;在这种问题上,罗尔斯([[John Rawls]])的无知之幕([[veil of ignorance]])概念就用得上了。 我认为主张监管者证据不足,是因为,美国食品监管强度增长的历史,尽管同步伴随着美国食品安全的改善,但并不能由此认为前者导致了后者,同样可能的解释是:食品丑闻一方面推动了监管强化,同时也提高了消费者对安全性的需求和支付意愿,和食品厂商对安全性的供给与投入意愿。 实际上,同步发生的不止这三个事件链,还有收入的提高,食品工业的技术和工艺变化,工业制成品对传统工艺和厨房原料的替代,读者/观众对食品丑闻的兴趣增长,传播环境的改变,等等。 而同时,由于监管强化,本来可能发生的事件链却没有出现,比如食品工业自律标准的进步,以及这些标准在诉讼和判决中被反复援引,围绕食品安全风险的法庭作证,等等。 假如没有FDA,会不会出现一个职能相当的私人组织?任何不贴上它的认证标签的大公司都难以在市场立足?假如今天把FDA私有化,会有多少大公司宣布不再遵循其标准?这些都需要严格控制无关变量的对照分析才能回答,不是观察食品安全进步就能得出结论的。 简单的说,你需要证明,从上述事件链中仅仅剔除监管,加上因为无监管而发生的事情链,食品安全会恶化多少?将给多少人的健康造成伤害?而同时监管所剥夺的福利与之相比是多么微不足道?
专利权制度的改良方案

今天大河马的博客Solidot都提到了Jonathan Corbet那篇关于软件专利权的文章,对他们的看法我深有同感。

专利权或许曾起过正面作用(所激励的创新多于所压制的创新),未可知,但软件专利显然已成大害虫,严重困扰了产业健康发展。

专利这种产权形式的致命缺陷,和象征性占座一样,虽然形式上也是先来先得,但占有成本太低,只是在行为空间里划出边界,但并未实际占有,即,并未真正实施边界内的那些行为,成本太低就鼓励大家不负责任的随意圈占,但占了茅坑又不拉屎,别人想拉又漫天要价。

对此问题,2006年时曾和zhangiii总讨论过,当时讨论的焦点是如何约束专利持有人不漫天要价,iii总提出了一个很好的想法(不知记忆(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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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大河马的博客Solidot都提到了[[Jonathan Corbet]]那篇关于软件专利权的文章,对他们的看法我深有同感。 专利权或许曾起过正面作用(所激励的创新多于所压制的创新),未可知,但软件专利显然已成大害虫,严重困扰了产业健康发展。 专利这种产权形式的致命缺陷,和象征性占座一样,虽然形式上也是先来先得,但占有成本太低,只是在行为空间里划出边界,但并未实际占有,即,并未真正实施边界内的那些行为,成本太低就鼓励大家不负责任的随意圈占,但占了茅坑又不拉屎,别人想拉又漫天要价。 对此问题,2006年时曾和zhangiii总讨论过,当时讨论的焦点是如何约束专利持有人不漫天要价,iii总提出了一个很好的想法(不知记忆是否准确):不妨让专利注册者自己为专利标价,这个价格将成为他未来可能获得的赔偿的上限,同时也是政府征收财产税的基数。 今天又想了一下,觉得这个方案还可以改进,要点如下: 1)注册者自己为专利标价,标价分两部分:最大授权份数(N)和每份授权单价(P),同时说明每份授权的内容(比如,可以是每件产品、每年/每月/每天的使用权,等等); 2)持有人每年可对N和P作一次修正; 2)当售出授权数为零时,持有人每年可对N和P作一次修正;(28日修改) 3)专利持有人须每年为专利按标价和固定税率(R)缴纳的印花税,税额=N*P*R,税款注入一个创新基金(F); 4)当有人向持有人购买授权时,专利局从F中向购买者支付补贴每份P*R,假如售价有折扣,补贴同样折扣; 5)当有人在诉讼中被判侵权时,每份侵权赔偿P,其中P*R由专利局从F中代付; 6)当售出的授权数(包括诉讼中被判的份数)达到N时,专利自动作废; 这样,假如没人向你买授权,你就等于是在赞助别人去买另一个别人的专利授权,激励问题解决了。
饭文#R3: 监管重典能否带来食品安全?

监管重典能否带来食品安全?
辉格
2011年4月26日

食品安全话题俨然已成“月经帖”,上月主角是双汇,瘦肉精事件后双汇市值已跌掉近30%,不知蒙牛会不会成为本月主角;面对汹涌舆情,国务院近日下达了《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并责成卫生部制定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国家标准,有媒体也在呼唤用“监管重典”来保障食品安全。

那么,更严格的标准、更严厉的监管,真的能带来食品安全吗?事实上,我们并不缺少标准和法规,相反,制定规章和设立衙门历来是我们最擅长的事情,十几年来这些规章涌现的速度远非雨后春笋所能形容,监管和稽查队伍之规模也远非FDA所能比肩,我(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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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重典能否带来食品安全? 辉格 2011年4月26日 食品安全话题俨然已成“月经帖”,上月主角是双汇,瘦肉精事件后双汇市值已跌掉近30%,不知蒙牛会不会成为本月主角;面对汹涌舆情,国务院近日下达了《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并责成卫生部制定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国家标准,有媒体也在呼唤用“监管重典”来保障食品安全。 那么,更严格的标准、更严厉的监管,真的能带来食品安全吗?事实上,我们并不缺少标准和法规,相反,制定规章和设立衙门历来是我们最擅长的事情,十几年来这些规章涌现的速度远非雨后春笋所能形容,监管和稽查队伍之规模也远非FDA所能比肩,我们每个小饭馆都要办卫生许可证,每位厨师都要健康证,但这些管用吗? 通过行政管制来改进产品质量和安全性,是一条错误的道路;除了少数极端情形之外,食品质量和安全是高度主观和个人的事情,任何食品多少都有健康风险,每个人对这些风险都有不同的反应,取决于他对特定风险的成本考虑。 避免风险的代价有两方面:一是放弃享受美味的机会,比如因为担心亚硝酸盐致癌而放弃对腌肉和咸鱼嗜好,或者放弃传统,许多传统食品制作方法都有不小的安全风险,许多人将这些传统视为其文化和生活方式的重要部分,放弃它们是很高的代价。 其二是更高的食品价格,许多人知道他们的食品不安全,但经过价格比较和预算权衡还是选择了它们,这也是为何国内乳制品企业早已声名扫地,市场份额却依然居高不下的原因所在,这清楚的表明了消费者为更高一点的安全性所愿意支付的代价是有限的。 每个人对于具体的安全风险有多担忧、愿意付出多少代价去避免,每项安全措施给每个厂商带来多少成本、能由此换来多少收益,这些都是高度分散的私人知识和局部知识,是无法被汇集和集中处理的,只能在市场交易中经由价格信号和信誉机制而得到表达。 然而,在管制制度下,所有这些个体差异和分散知识都被无视了,由于监管者负上了道德责任,总是倾向于将标准制订的尽可能严格,任何被医学证据证明或怀疑可能造成损害的食品将一律被禁止,这样,那些愿意承担风险的人原本可以从消费这些食品中获得的福利便被剥夺了。 剥夺的规模取决于自愿选择标准低于监管标准的幅度和人口比例,显然,收入越低,自我标准越低,假如我们执行与美国相同的标准,这个比例就会非常高,而实际上,我们许多标准已经高过FDA了。 由于管制大规模压制了通过自愿交易增进福利的机会,它总是面临着众多潜在交易者突破其限制的努力,这便给其执行者带来了大量寻租机会,已成为腐蚀行政机关和司法系统的主要力量,也消磨着公众对政府和法律的信心。 更糟糕的情况是,当管制严厉到整个商业模式变得不可行,即,假如严格执行,会将成本抬高到大部分消费者不愿购买的程度,而同时行政机构又缺乏廉洁约束,企业要在行业中生存下去,就只能选择行贿,这正是我们在许多行业所见到的情形。 行贿的代价主要不是增加了负担,假如行贿是行业生存的必要条件,其成本倒反不是问题,因为你的同行们也有同样的负担,只要你的负担不比一般水平高,就不会成为竞争劣势,真正的危险在于,行贿会让企业丧失安全感和独立性。 有句俗话说,陪领导做一百件好事不如陪领导做一件坏事,类似的,行贿所留下的污点,给官僚系统留下了随时摆布企业的把柄,迫使后者不得不与受贿官员组成密切的进退同盟,最终使企业陷入浑浊不堪、迷雾重重、充满陷阱的政治和裙带网络。 这是一种反向捕获,在行政廉洁有保障的条件下,通常是监管机构被利益集团或公共舆论所捕获,偏离其监管宗旨,而在官势强大且缺乏廉洁的地方,则是企业被官僚系统捕获;这不仅会扭曲企业的激励机制,也腐蚀了组织文化,而身陷如此朝不保夕的环境之中,难免会让经营策略日益滑向机会主义。 食品安全的未来,只能寄望于法治的进步、市场信誉机制的进化、安全知识的普及和消费者安全偏好的提升;监管机构应将其职能限于必要的部分,强制性规范应限于那些绝大部分人知晓后都不会接受的原料和工艺,或者信誉机制尚无法避免的公共危险,比如剧毒化学品和高放射性物质的控制。
[新书预告]自私的皮球:新闻故事背后的商业逻辑

蒙各位厚爱,多次垂问出书事宜,现在事情已定下来,索性做个广告,也为将来推销预热。

赶在纸质书时代行将落幕之前,大费周章把文字印到纸上,多少有点讽刺,不过我还是为此找到了一些理由:

对自己:
1)可以带来些新读者;
2)回顾整理一下自己的思考过程,找找毛病,理理收获;
3)体验一下写一部“需要说服别人掏钱买”的作品会有什么不同;
4)为自己增加一个称呼,下次有人问“辉格是谁啊”时,就可以答:喏,就是那本《自私的皮球》的作者啊。

全书分6个部分,共22章111篇,大部分是经济和产业话(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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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各位厚爱,多次垂问出书事宜,现在事情已定下来,索性做个广告,也为将来推销预热。 赶在纸质书时代行将落幕之前,大费周章把文字印到纸上,多少有点讽刺,不过我还是为此找到了一些理由: 对自己: 1)可以带来些新读者; 2)回顾整理一下自己的思考过程,找找毛病,理理收获; 3)体验一下写一部“需要说服别人掏钱买”的作品会有什么不同; 4)为自己增加一个称呼,下次有人问“辉格是谁啊”时,就可以答:喏,就是那本《自私的皮球》的作者啊。 全书分6个部分,共22章111篇,大部分是经济和产业话题上的饭文,社会、政治和法律话题收录较少,每章一个主题,每篇有一个几百字的后记,每章、每部分、全书分别有一篇导言。 对读者,下面这些或许是你愿意掏钱买这本书的理由: 1)经过筛选和结构化编排,并加上注释、后记、导言之后,可以提供比博客更流畅的阅读体验和上下文背景;特别是新读者,可以很快了解我的思想背景; 2)大约1/4到1/3的内容是博客上未曾发表的,除上述后记与导言外,最后两章将收录几篇专为此书写的新文章; 3)除了可以拿在手里看,也更方便向人推荐,假如值得推荐的话; 4)另外,唯一可以吹嘘一下的是:出版商属国内一流,制作和印刷质量应该会有保证。 顺利的话,第四季度可以上市。
为何钟表首先出现在西欧而非中国?

昨天在豆瓣上看到一个有趣的话题,赵行德同学对钟表首先出现在西欧而非中国提出了他的解释,原文较长,大致意思是:航海定位需要推动了天文学研究,而天文观测需要精确计时,于是大航海的强烈需求最终推动了钟表技术的进步。

这个说法有点道理,但我不大同意。

我对钟表技术发展所知不多,主要得自丹尼尔·布尔斯廷(Daniel J. Boorstin)在《发现者》(The Discoverers)中的介绍,他花了两编六章的篇幅叙述了计时技术的历史,如此不吝篇幅,有两个原因,1)在人类认识世界的历史(这是该书主题)上,时间观念的演变是一个重要方面,2)(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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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豆瓣上看到一个有趣的话题,赵行德同学对钟表首先出现在西欧而非中国提出了他的解释,原文较长,大致意思是:航海定位需要推动了天文学研究,而天文观测需要精确计时,于是大航海的强烈需求最终推动了钟表技术的进步。 这个说法有点道理,但我不大同意。 我对钟表技术发展所知不多,主要得自丹尼尔·布尔斯廷([[Daniel J. Boorstin]])在《发现者》([[The Discoverers]])中的介绍,他花了两编六章的篇幅叙述了计时技术的历史,如此不吝篇幅,有两个原因,1)在人类认识世界的历史(这是该书主题)上,时间观念的演变是一个重要方面,2)钟表是最早的被产业化的机器,被他称为“机器之母”,许多机械原理和技巧都可以追溯到钟表,因而在技术和产业史上具有独特地位。 以我了解的情况,我觉得,计时技术的飞跃之发生在西欧而非其他地方,可用如下逻辑链说明: 1)钟表技术飞跃是因为存在规模化需求; 2)规模化需求来自当时大量涌现的商业市镇; 3)市镇之所以能对钟表形成有效需求,是因为它们具备为市民提供公共服务的制度条件,相比之下,中国城镇缺乏这些条件; 4)这些制度条件包括教会、行会和商人自治政府; 5)规模化需求使得钟表制造成为一个成规模的产业,从而为专业化和分工创造了条件; 6)专业化和分工最终导致了创新浪潮和技术进步; 假如只有天文观测需求,需求规模很小,只能支持非专业的孤立建造,无法产业化。 更重要的是,天文观测需求不构成重要的东西差异,中国历代王朝都有强大的激励制订精确历法,也投入了许多资源,积累了不少知识和专家,但并未导致钟表业的产生和计时技术的飞跃,所以我不能赞同赵行德同学的解释,当然,我的替代解释也只是很没把握的推测。  
饭文#R2: 企业如何防控商业贿赂?

企业如何防控商业贿赂?
辉格
2011年4月21日

近日,三一重工被揭发举报出大量商业贿赂行为,尽管真实性还有待核实,但举报内容翔实生动,让人很难相信是假造的;投资者也立即做出了反应,由于担心丑闻会影响其未来一段时间内的竞标地位,三一股价大幅下降。

说起来,三一只是被抓拍并揭发了的倒霉蛋而已,大概没人会怀疑,类似被举报的贿赂行为,在国内商业环境中是极为普遍的现象;当然,如果采购方是政府机构或国企,那么收受的就是行政贿赂,但即便排除这些情况,非国营企业在工程发包和采购上的贿赂现象也随处可见,也对许多企业构成了严重的困扰。

任何贿赂的前提是存在委(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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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防控商业贿赂? 辉格 2011年4月21日 近日,三一重工被揭发举报出大量商业贿赂行为,尽管真实性还有待核实,但举报内容翔实生动,让人很难相信是假造的;投资者也立即做出了反应,由于担心丑闻会影响其未来一段时间内的竞标地位,三一股价大幅下降。 说起来,三一只是被抓拍并揭发了的倒霉蛋而已,大概没人会怀疑,类似被举报的贿赂行为,在国内商业环境中是极为普遍的现象;当然,如果采购方是政府机构或国企,那么收受的就是行政贿赂,但即便排除这些情况,非国营企业在工程发包和采购上的贿赂现象也随处可见,也对许多企业构成了严重的困扰。 任何贿赂的前提是存在委托-代理关系,而委托人之所以要将发包和采购事务委托给代理人,是因为后者拥有某些独特的信息资源来判断供应商的能力和商品的质量,比如专业知识、对技术和质量的判断力、对供应商背景和信誉的熟知、与供应商的交往和谈判经验,等等,所以,他们从交易过程中获取的报酬,可以视为这些资源的租金收入。 所以,对于委托人来说,代理人拿钱并不是问题;问题在于:首先,代理人从供应商处拿钱,是否违背了他们之间的委托-代理责任,假如委托或雇佣契约明文或默示的禁止了这种取酬方式,那就构成了欺诈;其次,假如契约并不禁止,那么,这种由供应方支付代理报酬的交易安排,在成本/收益上是不是有利?最后,无论由哪方直接支付,委托人都会负担代理成本,那么这一成本的大小是否物有所值? 契约责任并不是千篇一律或一目了然的,许多企业都默许采购者收取回扣,委托代理双方对此心照不宣,雇主还常常会依他对回扣收入的猜测而压低薪酬,对这种情况,既然双方愿意,法律没有必要加以干预。 由供方支付代理报酬,未必不是有效率的安排,假如委托人有一个大致可信的市价可作参考,并且他自己无论以何种方式去采购都不会得到低太多的价格,而代理人却可以依靠自己独特的信息优势和谈判技巧去挤压供方价格,那么,何不用这份收入去激励他尽最大的努力,同时又为自己节省一笔代理佣金呢? 这样的优势有许多,比如对短期行情波动的了解,对特定供应商进货价格、库存压力和营销政策等议价条件的洞察,对本地行业竞争格局的把握,等等;假如由委托方支付报酬,这些资源该如何定价是个困难的问题,实际做法通常只能是固定薪酬,可是,只拿固定薪酬而没有回扣收入的代理人,就会缺乏足够的激励去取得这些资源,并将其充分运用于价格谈判之中。 对于委托人,重要的是要防止代理人为拿回扣而降低质量和风险标准,或让自己付出远高于市场水平的价格;当然,在契约里禁止回扣是一种防范手段,但经验表明,仅有契约约束是远远不够的,对于敏感的工程和采购业务,企业需要建立风险控制机制,而许多时候,假如机制能起作用,拿不拿回扣倒并不重要。 首要的原则是要保持信息和咨询来源的多元化,并且这些来源之间应保持充分隔离,假如你要打听某件商品的质量和价格,多问几家是容易想到的好做法,但如果你把能提供信息和意见的人聚在一起讨论,或让他们知道各自都在为你提供意见,则是很愚蠢的做法,却也十分常见。 好的做法是,让代理人知道你有替代意见来源,但又不知道他们是谁,同时,为了保证参照意见的严肃性,最好偶尔把任务真的转交给他:好,就按你说的情况,给你5%佣金帮我买一套来;假如他打退堂鼓,你就知道他只是个夸夸其谈者了。 第二个原则是,要把决策权放到该放的位置上,那些善于捣浆糊的代理人,常用的伎俩是,一面给供应商留下他能影响决定的印象,一面哄骗老板相信真正的采购决定是老板自己做出的,而实际上,他们精心安排的信息条件和选择空间早就决定了老板的选择,结果是,他们既捞到了油水,有卸下了许多本应承担的责任。 许多老板容易上这种当,其中有过度自信和权力欲的因素,但更重要的原因是在权力责任分配上奉行了错误的原则,错误的认为利益出入越大的决定,就越要放到高层来做,而实际上,决策的位置总是与知识和判断力相对应,作为老板,在不具备相关经验和判断力的事情上,永远不要相信自己真的做了决策,你要么被决策了,要么只是掷了个骰子而已。 或许有人会问,有些决定重要到性命攸关,放在下面岂不很危险?没错,确实很危险,但那是你活该,假如按上述原则分配下来,发现致命责任落在下层,那是你企业开错了,谁让你不掌握对一个企业性命攸关的知识还要做这种企业的老板?这种情况下,唯一安全的做法是把这块业务分割出去,让企业的生命不再依赖于它。
饭文#R1: 从猫狗党看博爱和福利主义

从猫狗党看博爱和福利主义
辉格
2011年4月19日

最近,一群动物保护者又完成了一项震惊世人的壮举,经过极具效率的侦查、联络、召集和跟踪,在高速公路上成功拦截了一辆长途贩运犬只的大货车,并在长时间僵持和谈判之后,以大约200元一条的价格买下了这500多条狗;令人称奇的是,这一声势浩大、众目睽睽的行动,居然躲过了交警的处罚,足见其组织能量之大。

喜爱动物,特别是喜爱猫狗马兔猴等其形象已深植于我们文化的动物,是许多甚或多数人都会有的情感,也因此,许多人会在家里豢养宠物,但是,他们中很少有人会成为上面看到的那种动物保护者,这并不是因(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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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猫狗党看博爱和福利主义 辉格 2011年4月19日 最近,一群动物保护者又完成了一项震惊世人的壮举,经过极具效率的侦查、联络、召集和跟踪,在高速公路上成功拦截了一辆长途贩运犬只的大货车,并在长时间僵持和谈判之后,以大约200元一条的价格买下了这500多条狗;令人称奇的是,这一声势浩大、众目睽睽的行动,居然躲过了交警的处罚,足见其组织能量之大。 喜爱动物,特别是喜爱猫狗马兔猴等其形象已深植于我们文化的动物,是许多甚或多数人都会有的情感,也因此,许多人会在家里豢养宠物,但是,他们中很少有人会成为上面看到的那种动物保护者,这并不是因为后者对动物的喜爱更加强烈,实际上,驱动他们去拦截运犬车的,是另一种十分不同的情感;这一判断或许有违直觉,但仔细分析一下就能看出两者的差别。 我们普通人爱狗,爱的是特定而具体的狗,它有一个名字,它和我在一起是出于特殊的机缘,我们之间有着独一无二的关系和经历,提起它时,我想到的是它在某片林子里撒欢的样子,和它舔我手掌时的感觉;所有这些,都是非常具体而专属的,这种爱是专爱,或者偏爱,我会爱自己的、朋友的、甚至邻居的狗,而一条陌生而讨厌的狗来纠缠和当道时,我会一脚踹开。 然而,动物保护者的爱,已从专爱演变成了对狗这个类别和整体的爱,那是一种抽象和泛化了的博爱;专爱者会因自己的狗痛的嗷嗷直叫而心生怜悯与痛苦,而博爱者则无须这样的感官刺激,他们只需要想象世上还有任何一条狗在受苦挨饿,便足以激发起悲悯之情,佛教徒说的大慈大悲,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许多人都觉得宰杀猫狗的场面是残酷的,心生厌恶,不忍目睹,避之唯恐不及,对肮脏邋遢、浑身是病、常常肢体残缺的流浪狗,也是如此,但博爱者却会四处寻找这样的场面并施加干预,显然,他们的抽象情感已强烈到足以压倒具体的情感了,这也印证了这两种情感是如何的不同。 情感从具体到抽象,在有些人看来,是自然而顺理成章的发展,历史上也屡见不鲜,从佛教的大慈大悲,基督教的普世主义,到近代慈善运动,乃至现代福利主义;但依我看,这是个很大的跳跃,不仅两者引出的行动十分不同,其现实意义更是有着根本的差别;博爱本身无可厚非,但它们的宣扬者们,却总是用生动具体的场面,来说服人们接受抽象而飘渺的情感,这样做其实是在误导。 关爱和帮助某个或某些具体的个体,和帮助一个整体,是两码事,你可以帮助某支球队提高成绩,但不可能帮助所有球队同时提高成绩,因为正如韩乔生定律所指出,踢球是一种零和博弈,有人赢得多必定有人输得多;当然,生活并不总是零和游戏,但只要资源是有限的,竞争总会存在,帮助某些人就会伤害另一些。 要在整体上改善动物的处境,只有两个手段:将资源从其他用途上转移给它们,或者通过改进市场分工与合作提高资源使用效率,而这些都不是对改善个体处境手段的简单复制;然而,动物保护者通常认识不到这一差异,他们常以为,只要像对待自家宠物那样对待每一只猫狗,世界便美好了。 他们没有看到的是,多一份猫狗粮,就少一份禽畜饲料,多一群猫,就少一大批野鸟,而即便付出了这些代价,猫狗作为整体的处境却未见改善,很可能还恶化了,如今泛滥于城市和社区的流浪猫狗,不是吃狗肉者吃出来的,而是动物保护者喂出来的,这些爱心人士付出的热心和精力,并不能改善猫狗的处境,而只会增加其数量。 无论你有多少爱心,都无法抗拒马尔萨斯原理,最终,当你再也照顾不了那么多流浪猫,而你的邻居们也无法再忍受猫狗充斥的家园时,你就只能承受眼看它们挨饿的痛苦了,或者,你只能推动动物保护团体对全体猫狗实施计划生育,而此时,你就不再是宠物爱好者,而变成猫狗们手握生杀大权的上帝了。 在人类社会,一场由类似的博爱情怀所驱动的福利主义实验也正在许多国家展开,而流浪猫的例子告诉我们,在马尔萨斯原理的作用下,福利主义长期发展的现实后果,必定要求一个掌管资源分配大权并实施计划生育的中央权威。
权利、自由与自由主义

感觉上一篇说的不太清楚,虽说谈论主义是件乏味的事情,不过既然到这份上了,还是再理理清楚。

为什么自由不仅仅是权利?

说自由主义之前,先说什么是自由。

自由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就像哈耶克说的,是免于强制,无疑,这里有个限定条件:权利边界之内免于强制。

那么,权利是什么?是法律规则所划定的行为边界。法律哪里来?如之前说过的,是博弈过程中所产生的集体信念,它既是均衡的结果,也是维持均衡的条件(从进化的观点看,这不是循环定义,正如蛋和鸡不构成循环)。

假如只有这一层意思,那自由便等同于权利,而社会的自由状态便等同于法治,可是,我们可以想象到的法治社会,却可以是很不“自由”的,比如,某种极端禁欲主义社会,或某种行会式权利盛行的社会,或某种极端身份等级制社会,行为边界可能是很清楚的,但边界(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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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上一篇说的不太清楚,虽说谈论主义是件乏味的事情,不过既然到这份上了,还是再理理清楚。 为什么自由不仅仅是权利? 说自由主义之前,先说什么是自由。 自由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就像哈耶克说的,是免于强制,无疑,这里有个限定条件:权利边界之内免于强制。 那么,权利是什么?是法律规则所划定的行为边界。法律哪里来?如之前说过的,是博弈过程中所产生的集体信念,它既是均衡的结果,也是维持均衡的条件(从进化的观点看,这不是循环定义,正如蛋和鸡不构成循环)。 假如只有这一层意思,那自由便等同于权利,而社会的自由状态便等同于法治,可是,我们可以想象到的法治社会,却可以是很不“自由”的,比如,某种极端禁欲主义社会,或某种行会式权利盛行的社会,或某种极端身份等级制社会,行为边界可能是很清楚的,但边界内可以作出的行为却很少,或者说,行为空间很小;并且,这样的均衡的确可能存在。 所以,为了让这个词汇不与其自然语义完全脱离,我给它加上第二层含义:行为空间最大化,体现在法律上,就是宽容原则;这样,当我们比较两个法治社会,或两种都有法律保障的权利分布状态时,就可以说,哪一个是更自由的;不难发现,既然涉及“最大化”,必定需要引入某种客观标准。 几种不同的自由主义 在上一篇里,我列举了对自由制度的三种信念,这是为了区分不同的“主义”,但我确实不知道,该把“自由主义”这个帽子套在其中哪个头上算比较合适。 这些主义的共同点是,都赞同自由制度,但出于不同的理由: 1)因为它所保障的那些权利本身很重要,比如人身、财产、言论自由等; 2)因为它比其它制度更可能导致某种(对我来说)可欲的状态,比如发达、繁荣而富裕的社会; 3)假如人们能预见到(2),他们多半也会同意那种状态是可欲的。 前面我说,我同时持有三个信念,后来想了一下这不太准确,其实我只对前两条比较肯定,第三条只在部分情况下肯定,即,在多数时候,当我论证自由制度为何可取时,我是学哈耶克的样,用后退到底的方式:如果这样这样,你们会发现情况将变成那样那样,而那是几乎所有人都会认为是更糟的情况。 但在有些事情上,我会前进到第二条,改用这样的方式:如果这样这样,情况会变成那样那样,我可不喜欢那样;甚至前进到第一条:不管后果是什么,我可不想失去这些权利。 小橘子眼神很好,计划生育就是个显著的例子,我的确相信,计划生育的长期后果在多数人眼里将是可欲的(尽管也有些很糟糕的中短期后果),但我仍然反对计划生育,这与我通常所用的反对方式,确实不同。
饭文#R0: 制度变革不是调鸡尾酒

制度变革不是调鸡尾酒
辉格
2011年4月18日

近日,秦晖教授在接受网易《意见中国》栏目专访时,再次阐述了他十年来不断鼓吹的“共同底线”理论,所谓共同底线的意思是:右派要自由,左派要社会福利,尽管理论上两者存在冲突,可既然中国的现实是,自由比左派视为福利国家典范的瑞典还少,而社会福利比右派的典范美国还少,所以现阶段左右双方很容易找到一条共同底线。

用秦晖的话说:“我们的福利不能低到连美国人都不能容忍的地步;我们的自由也不能低到连瑞典人都不能容忍的地步”,因而在到达共同底线之前,左右不妨各自争取福利和自由,即他常说的“左手争福利,右手争自由”(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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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变革不是调鸡尾酒 辉格 2011年4月18日 近日,秦晖教授在接受网易《意见中国》栏目专访时,再次阐述了他十年来不断鼓吹的“共同底线”理论,所谓共同底线的意思是:右派要自由,左派要社会福利,尽管理论上两者存在冲突,可既然中国的现实是,自由比左派视为福利国家典范的瑞典还少,而社会福利比右派的典范美国还少,所以现阶段左右双方很容易找到一条共同底线。 用秦晖的话说:“我们的福利不能低到连美国人都不能容忍的地步;我们的自由也不能低到连瑞典人都不能容忍的地步”,因而在到达共同底线之前,左右不妨各自争取福利和自由,即他常说的“左手争福利,右手争自由”,争议大可留给未来。 对于制度变革的方向和公共政策的重点,从新世纪初起,学界和舆论便开始了分化和对立,伴随着近年来的一系列政策转向,从最低工资、新劳动法、工会地位、医疗体制、个人所得税和保障房,争议也日趋激烈。 共同底线理论看似中肯平执,实则不得要领,制度变革不是做算术,从左到右画出坐标系,选定区间直奔而去,制度建设也不是调鸡尾酒,自由是苏打水,福利是蜂蜜,反正眼下两样都不够,就别争多争少,都往里加就是了。 相反,制度演变是一件高度路径依赖的事情,假如非要找个简单类比,它倒更像做菜,炖排骨早加盐和晚加盐效果截然不同,炒完菜撒点葱花和把葱花与主料一起炒根本就是两码事,同样,在不同的法治和宪政条件下引入福利制度,后果也将完全不同。 在大部分资源被权力所控制,且这一权力不受宪法制约之时,对社会福利的集体呼唤、对再分配的舆论压力,只会转变为权力集中和垄断更多资源的动力,为打击和排挤脆弱的私人资本创造舆论合法性,而被集中起来的资源却绝不会落到这些呼唤者们希望帮助的穷人手里,这些,正是在过去几年展现在我们眼前的情景。 退一万步,就算这些福利果真到了穷人手里,他们果真有了医疗保障,果真住进了保障房,这一结果是健康而可取的吗?它会铺出一条通往现代法治社会的康庄大道吗?不,这只会把我们在制度困境中锁的更深;如此得来的福利,并非贫穷阶层经由社会议价机制竞争到的结果,更缺乏制度化的保障,它只是来自权力的、随时可以撤回的赏赐,而它的获益者,势将成为拱卫现有体制、阻挠未来变革的组织力量。 帝国宫廷里的太监宫女、罗马贵族家庭的专业奴隶,都曾享有很好的福利,然而,吃香喝辣的太监还是太监,穿金戴银的奴隶仍是奴隶,来自赏赐而非制度地位的福利永远不会带给他们自由,只能让他们更死心塌地甘愿为奴;在市场制度远未建成之际,引入福利制度的效果,就是把大量人口和资源重新推入计划性分配体系。 目前的状况下,假如福利主义和市场主义有什么共识的话,那就是制约权力和推动法治,实际上,这一共识的空间极为广阔,生活中触目可及的几乎每一件损害穷人福利的事情,也同时都映衬着市场制度的残缺。 假如穷人不再因身份而被随意驱逐、监禁和遣送,欠薪和工伤案件被公正受理,小本经营不再受困于繁杂手续和沉重税费,摊位不再被城管随意掀翻,房屋不会被强拆,被欺诈和侵夺时有地方申冤,蔬菜不因高昂的垄断油价和买路费烂在地里,土地和房产有机会成为金融资本,有更多的私人资本来竞争购买他们的劳动,任何一项变化都将大幅改善他们的处境,而这些也正是市场制度建设的要义。 三十年来,正是面向市场的制度变革在不断改善穷人的福利,不是通过福利赏赐,而是还给他们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变革远未完成,许多权利还缺乏制度保障,多数资源仍被少数权贵所掌握,但现在,这一进程正在逆转,而推动这一逆转的各股力量中,有着福利主义者的一份功劳。 福利主义并不能带来真正的福利,在有了法治和宪政的社会,它是麻醉剂,用来安抚贫富差距给穷人带来的不公感、给富人带来的负罪感和给利益集团带来的再分配冲动,是富裕社会在一定限度内能够负担的奢侈品,而在尚无法治和宪政的社会,它是毒药,将资源竞争从市场交易引向政治斗争,将稚嫩脆弱的市场制度扼杀于摇篮,它也是胶水,用来强固权力和基于权力的分配机制。
谈谈主义

小橘子问:“既然有此文和关于帕累托最优不存在的那篇文章,我不理解你为什么会是自由信仰者。”

我不太确定她说的“自由信仰”是指什么,本来想等她澄清后再回答,不过临睡前转念一想,其实无论她指的是什么,我都很愿意回答,而且我觉得最好连同她没指的那些可能性一起回答,所以还是决定答完再睡,免得影响明天上午的回笼觉。

要说自由主义先得说说个人主义,个人主义有两种,方法论个人主义和价值观个人主义,先说第一个,它的意思是:将且仅将个人视为行动主体(或决策中心、或合格参与者、或成本/收益计算主体,等等,术语体系不同,差不多都是一个意思)。

与此相对的是方法论结构主义,意思是由群体所组成的有机结构才是合格的主体,因而才是分析的对象,离开结构,个人和个体行为无法得到理解。

以前,我是坚定的方法论个(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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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橘子问:“既然有此文和关于帕累托最优不存在的那篇文章,我不理解你为什么会是自由信仰者。” 我不太确定她说的“自由信仰”是指什么,本来想等她澄清后再回答,不过临睡前转念一想,其实无论她指的是什么,我都很愿意回答,而且我觉得最好连同她没指的那些可能性一起回答,所以还是决定答完再睡,免得影响明天上午的回笼觉。 要说自由主义先得说说个人主义,个人主义有两种,方法论个人主义和价值观个人主义,先说第一个,它的意思是:将且仅将个人视为行动主体(或决策中心、或合格参与者、或成本/收益计算主体,等等,术语体系不同,差不多都是一个意思)。 与此相对的是方法论结构主义,意思是由群体所组成的有机结构才是合格的主体,因而才是分析的对象,离开结构,个人和个体行为无法得到理解。 以前,我是坚定的方法论个人主义者,现在,我大概可以被称为多层次结构主义者,不过,我仍然认为个人是最重要的结构层次,所以大概还可以算是(请原谅这种粗俗的比例描述法,我想不出更好的直观方法)60%的方法论个人主义者,80%的方法论基因主义者(其中的3/4即60%由个人所代理),5%的方法论meme主义者,和20%的方法论超有机体主义者(其中1/4即5%基于meme构造),上述比例只是示例性的,具体比例要按分析的时间尺度来调整。 第二个,价值观个人主义,说的是,个人不应为其他层次上的结构而牺牲自己的利益,在此意义上,我是强烈的个人主义者。 但我必须马上强调,我不是自找麻烦的个人主义者,或者叫自我攻击型个人主义者,或者用更时髦的说法叫解构个人主义者,这种人喜欢从个人身上挖掘所谓“被基因奴役”或“文化和传统加诸我们的枷锁”之类的东西,挖掘深入骨髓,号称要摆脱所有这些枷锁,找出“真正的人性和自我”,这是幼稚而可笑的,人性就是洋葱,一层层剥完了就啥都没有了。 和他们不同,我坦然接受历史、文化和生活史所加诸我的一切,只要这些让我觉得是自己的一部分即可——不妨称之为“洋葱个人主义”,对我而言,个人主义不过就是:在没有这感觉的时候,受潮流的裹挟而成为集体运动波浪中的一缕波纹,我既本能的、也有意识的抵制这种裹挟。 好,再说自由主义,这个比较容易: 自由主义是关于制度的主义,但我发现,人们在说自由主义时,实际上涉及三层意思,而每个人所用的只是其中一条或两条: 1)我喜欢自由制度本身; 2)我认为,自由制度将导致某种社会状态,而其它制度将导致另一些社会状态,相比之下,我更喜欢前者; 3)我相信,假如他们能看到(2)中所说的两种状态,绝大多数人都会同意前一种是更好的。 至于我,我同时持有上述三条信念,应该算是自由主义者吧。  
我对新制度经济学不抱太大希望

小橘子问我“对交易成本、制度经济学、科斯、布坎南、阿尔钦、威廉姆森有何评价”,这问题对我本人挺重要的,因为它关系到我的一次思想转变。

交易费用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我都挺喜欢的,特别是在04年之前,制度是我愿意终生关注的课题之一,而交易费用和科斯定理的引入是很大的突破,不过,相对于我的期望,它们是不能让我满意的,只能满足我的一小部分解释需要,大致上,他们只能在大的制度框架下解释“小制度”,比如合约安排、交易方式、产权边界和执行机制,等等,但依我看,他们对于“大制度”(比如习惯法、宪政结构、产权起源)和大跨度的经济史,是无能为力的。

举个例子,上述局限其实在张五常身上就表现的很清楚,他把交易费用概念扩大为制度成本,试图以此获得对大制度的解释能力,可是这样一来,新制度经济学反而变成虚谈了,无所不包的交易费用是无法度量的,因为坏的制度所带来的最巨大的“成本”是让大部分技术条件所允许的交易根本没有发生,成本度量就无从谈起,这一点,你看看他对共产主义和计划经济的评论再仔细推敲一下就不难发现,我许多年前在万科论坛上就谈过这个问题,也是从那时候我开始了怀疑。

实际上,看新制度经济学以往的研究,对一项具体制度安排的分析,基本上都需要以存在一个大致上有效的市场为前提,即,存在基本的产权制度和自由交易条件,若没有一组相关市价做参照,成本/收益的度量就不可能,相比之下,博弈论的分析起点条(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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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橘子问我“对交易成本、制度经济学、科斯、布坎南、阿尔钦、威廉姆森有何评价”,这问题对我本人挺重要的,因为它关系到我的一次思想转变。 交易费用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我都挺喜欢的,特别是在04年之前,制度是我愿意终生关注的课题之一,而交易费用和科斯定理的引入是很大的突破,不过,相对于我的期望,它们是不能让我满意的,只能满足我的一小部分解释需要,大致上,他们只能在大的制度框架下解释“小制度”,比如合约安排、交易方式、产权边界和执行机制,等等,但依我看,他们对于“大制度”(比如习惯法、宪政结构、产权起源)和大跨度的经济史,是无能为力的。 举个例子,上述局限其实在张五常身上就表现的很清楚,他把交易费用概念扩大为制度成本,试图以此获得对大制度的解释能力,可是这样一来,新制度经济学反而变成虚谈了,无所不包的交易费用是无法度量的,因为坏的制度所带来的最巨大的“成本”是让大部分技术条件所允许的交易根本没有发生,成本度量就无从谈起,这一点,你看看他对共产主义和计划经济的评论再仔细推敲一下就不难发现,我许多年前在万科论坛上就谈过这个问题,也是从那时候我开始了怀疑。 实际上,看新制度经济学以往的研究,对一项具体制度安排的分析,基本上都需要以存在一个大致上有效的市场为前提,即,存在基本的产权制度和自由交易条件,若没有一组相关市价做参照,成本/收益的度量就不可能,相比之下,博弈论的分析起点条件就没这么高。 其次,即便在小制度上,交易费用分析的局限也很大,它无法考虑文化和组织因素,而我认为,这两个因素在制度进化(无论大小)中有着根本的重要性,同样,相比之下,进化博弈和策略均衡方法可以把这些——本能、文化、信息、互惠、合作、组织、信念、规范——全都纳入分析,两种方法论的前景差别之大,是一目了然的。 所以从05年之后,我的兴趣就完全转向了另一边,自我感觉收获很大,欣慰的是,最近发现新制度学派里面的人也开始了这样的范式转变,比如Jack J. Vromen在《经济演化》(Economic Evolution: An enquiry into the foundations of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中提出了一个十分合我胃口的纲领,你提到的那几位学者,多半都被在这纲领里安排了相应的位置,不妨看看。(这本书95年写的,中译本03年就出了,不过我去年底才看到) 另外,之前提到过(还有这里)的[[Avner Greif]],也是在方法论上让我眼睛一亮的制度研究者。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看到有人在为孔子的这句话“正本清源”——

这句话,一直被翻译为:对于老百姓,只能使他们按照我们的意志去做,不能使他们懂得为什么要这样做。这句话被认为是孔子提倡愚民的理论根据。
实际上,这句话是这样断句的: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意思是:如果人民的素质高,就给他们自由宽松的环境;如果人民的素质不高,就要教化他们。这和孔子是倡导“有教无类”的思想相吻合。

这种说法好像以前也在哪里见过,不过,我对此类古典名言的本意到底是什么,从来没什么兴趣,只要明白引用者的意思是什么就够了,像这(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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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有人在为孔子的这句话“正本清源”——

这句话,一直被翻译为:对于老百姓,只能使他们按照我们的意志去做,不能使他们懂得为什么要这样做。这句话被认为是孔子提倡愚民的理论根据。 实际上,这句话是这样断句的: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意思是:如果人民的素质高,就给他们自由宽松的环境;如果人民的素质不高,就要教化他们。这和孔子是倡导“有教无类”的思想相吻合。

这种说法好像以前也在哪里见过,不过,我对此类古典名言的本意到底是什么,从来没什么兴趣,只要明白引用者的意思是什么就够了,像这样没有上下文的语录式箴言警句,原本就不可能确定其含义,各取所需就是了,无所谓对错。 对这句话,上面两种解释我都不太喜欢,好像都很牵强,特别是后面那个自称的正宗版,而且让我纳闷的是,有一个显然更新潮更现代化也更适合用来把儒家包装成所谓“古典宪政主义”的解释,怎么就没人想到。 假如我是哈耶克,会很乐意见到这样的解释:你可以指望人民遵循某些自然秩序,但别指望他们会理解它。这不就是对自发秩序和非意图后果的简洁表述嘛,多么美妙的包装啊,呵呵。 迄今没人找到这个解释,大概是因为他们都把“可”理解成了“应该这么做”(道德理由)或“最好这么做”(策略理由),但其实“可”也可以是“有能力做到”(现实理由,或曰技术理由),“可”确实是个充满了歧义的词,不是词语带来了混乱,而是人们经常本来就分不大清这三种理由。
假如卢旺达悲剧发生在今天

一直没看明白法英美到底想干什么,找不到政策在哪里。

又回顾了一下利比亚的事件序列,感觉北约在那儿的作用无非是把内战限制在轻武器水平上(当然法英显然是想推翻卡扎菲了事,无奈联合国授权有限,没法做的太明显,而美国则对此缺乏热情),这样做的后果将是什么?更少平民伤亡?别逗了。

这样我就很怀疑,假如卢旺达的悲剧发生在今天,北约能做点什么?在卢旺达屠杀上百万人可没用什么重武器,甚至没用多少子弹,绝大部分人受害者死在几毛钱一把的砍(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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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没看明白法英美到底想干什么,找不到政策在哪里。 又回顾了一下利比亚的事件序列,感觉北约在那儿的作用无非是把内战限制在轻武器水平上(当然法英显然是想推翻卡扎菲了事,无奈联合国授权有限,没法做的太明显,而美国则对此缺乏热情),这样做的后果将是什么?更少平民伤亡?别逗了。 这样我就很怀疑,假如卢旺达的悲剧发生在今天,北约能做点什么?在卢旺达屠杀上百万人可没用什么重武器,甚至没用多少子弹,绝大部分人受害者死在几毛钱一把的砍刀下面(屠杀开始前,胡图族好斗分子进口了58万把砍刀),这样的群众性砍杀一旦开始,北约若不出地面部队,不实施占领,还有啥手段来制止? 卢旺达大屠杀中唯一重要的现代工具是无线电台,这玩意儿靠轰炸让它消声恐怕不容易。
其实韩寒已经为作家低收入提供了答案

只不过不是通过他的文字,而是通过他本人的境遇。

对作家的低收入状况,我原先的想法比较简单,认为那不过是格雷欣法则的又一个案例:既然读者不怎么区分文章的质量,媒体自然乐意采用那些稿酬要求较低的作品。

不过,最近韩寒那篇哭穷文章却让我对此问题有了新的困惑和思考,和多数时候一样,我的反应比较迟钝,过去一周几次想起这事儿,都没什么头绪,直到刚才在翻一篇旧文章时,才发现答案其实很简单。

考虑这样一个例子:你是某公园经理,需要雇10名清洁工分区负责捡拾公园垃圾,假如众所周知的历史经验表明,每位清洁工有1%的概率在每一年内捡到一枚价值数十万的戒指,但此事何时何地发生在谁头上,完全无法预料,那么,清洁工的工资水平,是不是(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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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不是通过他的文字,而是通过他本人的境遇。 对作家的低收入状况,我原先的想法比较简单,认为那不过是格雷欣法则的又一个案例:既然读者不怎么区分文章的质量,媒体自然乐意采用那些稿酬要求较低的作品。 不过,最近韩寒那篇哭穷文章却让我对此问题有了新的困惑和思考,和多数时候一样,我的反应比较迟钝,过去一周几次想起这事儿,都没什么头绪,直到刚才在翻一篇旧文章时,才发现答案其实很简单。 考虑这样一个例子:你是某公园经理,需要雇10名清洁工分区负责捡拾公园垃圾,假如众所周知的历史经验表明,每位清洁工有1%的概率在每一年内捡到一枚价值数十万的戒指,但此事何时何地发生在谁头上,完全无法预料,那么,清洁工的工资水平,是不是会显著低于不存在上述经验的情况?甚至可能低到小于零? 韩寒就是那个捡到了戒指的人。 上述价格模型(姑且称之为“戒指假说”吧),在演艺业大概表现的更加纯粹。 那么,戒指拉低价格的程度,是否恰好被戒指价格所补偿呢?不一定,取决于社会的风险偏好分布,戒指所吸引来的,必定是那些风险偏好较高、且未被其它风险活动所吸引走的人,假如这些人风险偏好足够高,戒指价格可以大幅低于补偿其所拉低的报酬所需的水平(正如彩票收益期望值可大幅低于彩票价格)。 注意,上述解释与基于格雷欣法则的解释并不冲突或相互替代,实际上,格雷欣法则和戒指假说拥有一个共同的前提:读者不区别质量;正因此,捡到戒指的事件才会变得高度随机,所以,相对于一般的柠檬市场([[lemons market]]),写作市场在适用格雷欣法则时,其特别之处仅在于:有戒指可捡;故此,不妨称之为“有戒指的柠檬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