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2月发表的文章(13)

[饭文]苏格兰独立无关民族主义

苏格兰独立无关民族主义
辉格
2014年2月18日

离下半年的苏格兰独立公投还有七个月,支持和反对的各方日益加紧了舆论攻势,最近的焦点集中在两个问题:独立后重新加入欧盟是否会遇到障碍?能否与英国建立货币联盟以便继续使用英镑?眼下,英方高官纷纷放话说没那么容易,甚至连欧盟主席巴罗佐也出来帮腔

其实重入欧盟应该不会有什么障碍,倒是货币同盟可能会有点困难,那不仅需要英方配合,也要看苏方是否愿意让出足够多的财政主权,有欧元危机在前,选民、政客和货币当局恐怕都会有不少顾虑;不过总的看来,一旦选民作出决定,苏格兰要独立并没有多大障碍,对英国这样成熟的法治国家,和平分手已不是难事。

苏格兰的独立倾向,主要不是来自民族主义,而是因为两国人民在政治和制度倾向上的差异,这一点从如下事实中可以看出:有关独立的民调中赞同独立的比例从未超过一半,通常只有百分之三十几,但苏格兰民族党(Scottish National Party, SNP)在1998年分权改革后的历届苏格兰议会Scottish Parliament)选举中赢得的席位却节节攀升,最终获得绝对多数和执政地位。

另一个事实也佐证了上述判断:S(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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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格兰独立无关民族主义 辉格 2014年2月18日 离下半年的苏格兰独立公投还有七个月,支持和反对的各方日益加紧了舆论攻势,最近的焦点集中在两个问题:独立后重新加入欧盟是否会遇到障碍?能否与英国建立货币联盟以便继续使用英镑?眼下,英方高官纷纷放话说没那么容易,甚至连欧盟主席巴罗佐也出来帮腔。 其实重入欧盟应该不会有什么障碍,倒是货币同盟可能会有点困难,那不仅需要英方配合,也要看苏方是否愿意让出足够多的财政主权,有欧元危机在前,选民、政客和货币当局恐怕都会有不少顾虑;不过总的看来,一旦选民作出决定,苏格兰要独立并没有多大障碍,对英国这样成熟的法治国家,和平分手已不是难事。 苏格兰的独立倾向,主要不是来自民族主义,而是因为两国人民在政治和制度倾向上的差异,这一点从如下事实中可以看出:有关独立的民调中赞同独立的比例从未超过一半,通常只有百分之三十几,但苏格兰民族党([[Scottish National Party]], SNP)在1998年分权改革后的历届{{苏格兰议会}}([[Scottish Parliament]])选举中赢得的席位却节节攀升,最终获得绝对多数和执政地位。 另一个事实也佐证了上述判断:SNP在苏格兰议会的129个席位中赢得了65个,但在联合王国国会下院的59个苏格兰席位中只获得了6个,远远少于工党的41个,也不如自民党的11个;与之相映成趣的是,坚决反对苏格兰独立的保守党,在国会是第一大党,却只得到了下院苏格兰席位中可怜的1个,而在苏格兰议会中,反倒赢得了15席。 这些都说明了,苏格兰人要的是具体的政策而不是独立的象征意义,独立只是他们获得政策的手段,所以在苏格兰选举中,SNP能带来他们想要的政策,就投票给它,而在全国选举中,SNP无论如何也难以主导政策,所以就转而支持政策主张相对接近的工党,尽管工党也反对苏格兰独立;相反,假如苏格兰人一味要宣示独立意愿,本应在两级选举中都全力支持SNP。 可是因为苏格兰的政治光谱与全英国的差别实在太大,而他们的人口和议席比例又太低,所以他们难以指望中现行威斯敏斯特体系([[Westminster system]])中得到想要的政策,只好寻求独立;苏格兰的政治光谱看上去更像北欧国家,而更少英国色彩,更没有保守主义容身之地,不仅强烈倾向于福利制度,在环境、社会政策和国际事务中,也全面靠近具有高度阴柔气质([[femininity]])的北欧。 具体而言,北欧人喜欢一个更少身份、地位、贫富和性别差异,也更少竞争性的社会,喜欢更具协商性而非对抗性的政治,对付犯罪时,也更不愿意使用惩罚性手段;在国际事务中,更疏远美国,不愿意积极介入各种具有对抗性和干预性的国际行动,即便这种对抗和干预对捍卫其所珍爱的价值是完全必要的,相反,他们宁愿选择无原则的和平主义,在事后扮演和事佬或和平天使的角色。 假如苏格兰人只是要社会福利的话,或许支持工党就行了,问题是工党在其他方面并不那么像北欧,特别是军事和国际政策上,经过布莱尔改造的新工党已变得更加亲美,更积极介入国际行动,更愿意维持较为强大的武力和英国的传统强国地位;通过偷走保守党手里的牌,新工党让英国的政治光谱大幅右移,因而更加远离苏格兰光谱,所以,尽管苏格兰是工党的地盘,但仅仅通过支持工党,苏格兰得不到他们想要的东西。 对工党来说,眼下的局面恐怕是他们未曾预料到也不愿看到的,目前看起来越来越可能成功的独立运动,正是工党在90年代大力推行分权自治改革的后果,这一改革让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拥有了自己的议会和政府,但假如工党为讨好其盟友而推动的这一进程最终导致苏格兰独立,那工党就丧失了一个大票仓,可谓偷鸡不着蚀把米。 相反,对于保守党,尽管在民族情感上难以接受苏格兰独立,但政治上他们反倒会获得实际收益,59个苏格兰议席的取消,无疑将强化保守派的地位;而对英国国民来说,摆脱五百多万热爱福利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同胞,很可能是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读史笔记#12:危险的三角关系

危险的三角关系
辉格
2014年2月16日

与北方草原游牧民族的关系,始终是影响古代中国历史进程的一大关键因素,处理这一关系的方式,很大程度上塑造了中原农业帝国的政治形态、军事力量配置乃至财政结构,从而影响一个王朝的气质和命运,所以很自然,上述关系得到了许多历史学家的重点关注。

然而迄今为止,还很少有理论能对这种关系以及它给双方带来的政治影响给出一个统一而有说服力的解释,尽管对双方力量涨落有许多分析,甚至也有用“十五英寸降雨线”之类的气候因素解释这种涨落的尝试,但这些分析大都走不了太远,所能带来的启发也很贫乏;不过,波士顿大学人类学家托马斯·巴菲尔德(Thomas Barfield)1992年发表的《 标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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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的三角关系 辉格 2014年2月16日 与北方草原游牧民族的关系,始终是影响古代中国历史进程的一大关键因素,处理这一关系的方式,很大程度上塑造了中原农业帝国的政治形态、军事力量配置乃至财政结构,从而影响一个王朝的气质和命运,所以很自然,上述关系得到了许多历史学家的重点关注。 然而迄今为止,还很少有理论能对这种关系以及它给双方带来的政治影响给出一个统一而有说服力的解释,尽管对双方力量涨落有许多分析,甚至也有用“十五英寸降雨线”之类的气候因素解释这种涨落的尝试,但这些分析大都走不了太远,所能带来的启发也很贫乏;不过,波士顿大学人类学家托马斯·巴菲尔德(Thomas Barfield)1992年发表的《危险的边疆》一书,着实是该主题上的一次重大突破。 巴菲尔德首先提醒我们注意几个事实:1)统一而强大的草原帝国,总是同步于统一而强大的中原帝国,2)除蒙元这个特例之外,征服中原的,总是来自满洲的操通古斯语的渔猎游牧农耕混业民族,而不是来自蒙古大草原的纯游牧民族,3)这种征服总是发生在草原与中原帝国双双衰败瓦解的时期。 对此,巴氏的解释是:游牧民族由于权力的个人化性质和继承权的不稳定性,凭其自身很难长期维持政治上的统一,但中原的统一却恰恰会促成一个长期统一的游牧帝国,第一个草原帝国匈奴,正是在秦建立统一帝国后才浮现,其寿命也恰好与秦汉的强盛期相一致,类似的情景在突厥与唐帝国的关系中重现。 游牧民族对待定居农耕民族的方式有两种:劫掠,和基于劫掠威胁的勒索;当双方都处于分裂状态时,机会主义的劫掠占上风,而当中原统一时,便有了一个理想的勒索对象,因为统一中原帝国的巨大财政能力让它能够支付大额“免劫掠赎金”,这种勒索通常被包裹上和亲或朝觐的外衣,并逐渐发展为定期奉供制度。 一个游牧部落要说服中原帝国向其奉供而换取边地免遭劫掠,它自身必须在草原上有足够权威而能够效果明显的压制其他部落的劫掠行为,而一旦它获得定期奉供,这一奉供关系又将转而大大强化它在草原上的地位,最终帮助它将草原统一为一个游牧帝国。 这是因为它从奉供中获得的奢侈品以及奉供关系所附带的贸易垄断权,在草原上都有着极高的价值,特别是相对于规模极小的人口而言,这让它有能力通过分配奉供而诱使其他部落加入其联盟并克制劫掠,或者收买支持者去征服不合作部落,最终将整个草原纳入奉供体系,并且将最初只是偶然而短暂的优势部落转变为一个能够长期存在的草原帝国。 由于这种双边关系带来的巨大利益,游牧帝国并不像许多人以为的那样热衷于击败中原帝国,对统治农耕地区更没有兴趣,相反,对这一关系领悟最好的游牧帝国,比如回鹘,还会尽力帮助中原帝国镇压反叛和抵御入侵,因为他们知道,一旦中原陷入混乱,自己就找不到一个方便的对象其进行大额勒索了。 真正有兴趣也有能力去征服中原的,是来自满洲的通古斯部落:从鲜卑、契丹到女真;由于满洲的生态多样性,那里长期存在着从渔猎、游牧到农耕的各种社会形态,从那里崛起的国家,尽管其文明和制度不如中原国家成熟,却有着在不同形态社会之间处理外交关系和实施治理的知识和组织优势,因而当征服机会出现时,他们往往已有了组织上的准备;而且,辽东的汉人农耕区,让他们可以在入关攻取中原腹地之前,就有充分机会试验他们的二元治理模式。 对于巴氏的三角关系理论,成吉思汗所创建的蒙古帝国是个显著的例外,而且这一例外还导致了另一个例外:明王朝是汉代以来唯一拒绝奉供制度的中原帝国,一度还禁绝边贸,而这一选择正是对蒙古征服所造成的痛苦记忆的反应。 为此明朝也付出了巨大代价:必须在北方边境维持一支大军,而为了不让这支军队脱离皇权控制,只好把首都迁往北京,为此不仅承担了巨大的漕运代价,也承受了权力中心与文化经济中心长期分离而带来的种种困难;不过,这些代价并非没有收获,在丧失了奉供的支持之后,蒙古草原再也没有从分裂状态中重新统一起来。  
从过年恐惧看文化冲突

从过年恐惧看文化冲突
辉格
2014年2月13日

今年春节,有关过年恐惧症的讨论突然间热闹了起来,恐惧的对象,都是我们耳熟能详、也大都亲身经历过的现象:父母逼婚,七姨八姑张罗相亲,长辈催问事业前景,指点进阶之道,亲戚邻居对收入与房车的殷殷关切,同学聚会中的炫富耀权,发小重逢时的尴尬……总之,都是价值观分异所造成的文化冲突。

这些抱怨多来自身在大城市而老家则在小城市或乡村的年轻人,作为一个70后,类似的声音已听得不少,也有很多切身体会,今年突然变成一个热议话题,大概是因为85后一代已到了成家立业生孩子的年纪,他们与上(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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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过年恐惧看文化冲突 辉格 2014年2月13日 今年春节,有关过年恐惧症的讨论突然间热闹了起来,恐惧的对象,都是我们耳熟能详、也大都亲身经历过的现象:父母逼婚,七姨八姑张罗相亲,长辈催问事业前景,指点进阶之道,亲戚邻居对收入与房车的殷殷关切,同学聚会中的炫富耀权,发小重逢时的尴尬……总之,都是价值观分异所造成的文化冲突。 这些抱怨多来自身在大城市而老家则在小城市或乡村的年轻人,作为一个70后,类似的声音已听得不少,也有很多切身体会,今年突然变成一个热议话题,大概是因为85后一代已到了成家立业生孩子的年纪,他们与上一代的价值观差距比之前的更大,他们是第一批完全没有在计划体制下生活过的人,在他们开始懂事的时候,恰好经历了90年代中期的那一轮大规模市场化改革和全球化浪潮。 他们更珍视个人独立和自主,更难以忍受父母的摆布和亲属的压力,更愿意按自己的个性与喜好选择职业和发展社会关系,而不是被动接受家族、同乡、同学等被命运所赋予的关系,也更难以接受传统的评价标准。这些差异,对于选择去大城市生活的人尤为突出,因为这一选择本身表明他们比留在老家的同龄人更向往独立和自由。 然而,价值观和文化差异只是问题的一方面,差异之所以带来恐惧,并不是因为差异太大,或许恰好相反,是因为差异还没大到将双方彻底割断;害怕逼婚,或许是因为自己在择偶问题上确实遇到了障碍,对自己的信念和立场也没有十足的信心,害怕自己或许真的会屈服于催逼,或经不起相亲机会的诱惑。 同样,害怕家人亲戚为自己的事业前景而张罗操办,或许也是因为自己在工作上并不顺利,对自己能否自立于社会有一些迷茫和怀疑,在自己想要什么和要做什么的问题上尚没有明确和坚定的信念,尽管知道自己对啃老或接受长辈的安排和铺路心有鄙视,但在内心深处,仍免不了担心自己有一天也会选择这条轻松的捷径。 相反,假如我们果真对自己的独立、对自己想要什么、对自己有能力在选定道路上走下去确信无疑,那么,对节日回家期间所遭遇的种种,倒完全可以泰然处之,对那些自己并不需要的关怀和帮助,大可礼貌而不失坚定的加以谢绝,而不至于影响自己的情绪进而演变为冲突。 一旦你明确而坚定的表明了自己的态度,文化隔阂并不会妨碍像过节回家这样的短暂相处,恐惧来自被影响与改变的可能性,而这只有在足够靠近而且差距不那么大时才会发生;当你面对一种老旧陈腐的文化,同时完全确信自己不会成为其中一部分的时候,反倒会感受到某种类似于异国情调的东西,甚或产生怀旧的美感。 同样,当你在同学发小聚会上面对那些粗鄙不堪的炫富耀权举动时,假如你完全确信自己不会为他们的价值观所动,也根本不在乎他们对你的评价,甚至觉得被他们夸奖是件可笑而尴尬的事情,那你就可以坦然的以一位人类学家的姿态,把这种聚会看作一次文化观察的机会了,即便你对人类学没兴趣,至少也可以一位游客的姿态观赏一番奇风异俗。 确实,对于游客和人类学家,天壤之隔的文化差异所带来的,是好奇而不是恐惧和冲突,真正带来冲突的,反倒是那些大小适中的差异,它们足够显著而可以在群体之间被用来区分你我,却又足够细微而让双方仍然能够相互理解、沟通和影响;所以,就文化冲突而言,内斗永远比外斗更激烈更凶悍。 冲突不断的伊斯兰世界,尽管各派打的旗号都是反美反以色列,但他们杀死的绝大部分都是穆斯林,即便他们恨之入骨的犹太人,其实也是他们的闪族兄弟;类似现象在思想和政治领域也不难发现,社会主义者最痛恨的,往往是另一批社会主义者,比如纳粹眼中的社会党和布尔什维克,被一个独裁者视为头号敌人的,往往是有着类似政治观念的另一个独裁者。
[微言]环境、人性、文化与制度

【2014-02-02】

@踢星星 辉总你们谈得抽象了。我请教一个具体问题。跟这本书的主题有关。人类社会的不同组织模式,可以归因于人的不同?还是同样的人在不同外部条件下的表现?比如自由制度和专制制度是人自身某些区别的后果?还是仅仅根源于不同的外部条件? @whigzhou @tertio @局外人c的空间 @高利明

@tertio:这个问法就有问题,人与制度的关系我想是这样的:人的区别会影响到所选择的制度,但制度一旦被选择,又会对人的行为方式产生进一步的影响,适应这个制度的特性会更多的被保留,这实际上是一个相互塑造(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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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02】 @踢星星 辉总你们谈得抽象了。我请教一个具体问题。跟这本书的主题有关。人类社会的不同组织模式,可以归因于人的不同?还是同样的人在不同外部条件下的表现?比如自由制度和专制制度是人自身某些区别的后果?还是仅仅根源于不同的外部条件? @whigzhou @tertio @局外人c的空间 @高利明 @tertio:这个问法就有问题,人与制度的关系我想是这样的:人的区别会影响到所选择的制度,但制度一旦被选择,又会对人的行为方式产生进一步的影响,适应这个制度的特性会更多的被保留,这实际上是一个相互塑造的关系。 @whigzhou: 同意,除了“选择”一词 @whigzhou: 这个问题之前已经讨论过了 http://t.cn/8FiqhUC 我的看法是,第i期的文化形态,和第i+1期的环境条件与人的禀赋,共同决定了第i+1期的文化形态,所以不仅你说的两个方面都有影响,还要加上文化形态本身,这是一个迭代积累的演化过程 @whigzhou: 把你的疑问转变成这样三个问题或许更容易讨论:下列三种情况下,新西兰的制度能否维持:1)把新西兰和马达加斯加的人口整体交换一下;2)把新西兰人口以每年0.1%的速率(以确保文化融入)替换成美拉尼西亚人;3)将(2)的速率改成5%以确保文化不能融入 @whigzhou: 我对(1)的回答是可以,因为我相信像新西兰这样的成熟文化已有了足够的环境适应能力;对(3)的回答是不行;对(2),我过去的回答是可以,但近两年想法有所改变,觉得很可能也不行 @innesfry 那应该有现成的案例:1)欧洲人殖民北美;2)黑奴进入北美;3)没想出来,但历史上也应该有类似的案例,或许是近东农民取代欧洲土著? @whigzhou: 这些现成案例附带了许多额外因素,容易歪楼,殖民北美的欧洲人,没有带上全部文化/制度要素,而且殖民者是不是随机抽的 @whigzhou: 黑奴则更是以非常特殊的制度身份进入北美的,把问题复杂化了  
[微言]行业利润率

【2014-01-11】

@heracles的救赎:可餐饮业真心不赚钱呀,辉总

@whigzhou: 从店铺转手速度看,每年烧在餐饮业里的钱都很惊人,但这或许正是因为有些餐
馆确实非常赚钱,而别人都看不懂他们是怎么赚到钱的,于是其中一些错误地认为自己也能赚
到,所以#说整个行业赚不赚钱没啥意义#

【2014-01-17】

@whigzhou: 刚才坐在马桶上又想了想这问题,好像还有点意思

@whigzhou: 按最简单的理论,从会计利润中刨掉其实应算作要素租金的部分之后,任何行业
的利润都不会长期偏离平均的资本收益率,因为假如某行业比平均水平赚得多,就会有资本继
续进入,直到拉平。

@whigzhou: 但这个理论可以更精致,因为边际收益率不是个容易获得的信息,个体厂商只能
通过一些间接信号来判断,而各行业中这些间接信号的分布不同,这就为某种可持续的偏离留
下了机会

@whig(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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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11】 @heracles的救赎:可餐饮业真心不赚钱呀,辉总 @whigzhou: 从店铺转手速度看,每年烧在餐饮业里的钱都很惊人,但这或许正是因为有些餐 馆确实非常赚钱,而别人都看不懂他们是怎么赚到钱的,于是其中一些错误地认为自己也能赚 到,所以#说整个行业赚不赚钱没啥意义# 【2014-01-17】 @whigzhou: 刚才坐在马桶上又想了想这问题,好像还有点意思 @whigzhou: 按最简单的理论,从会计利润中刨掉其实应算作要素租金的部分之后,任何行业 的利润都不会长期偏离平均的资本收益率,因为假如某行业比平均水平赚得多,就会有资本继 续进入,直到拉平。 @whigzhou: 但这个理论可以更精致,因为边际收益率不是个容易获得的信息,个体厂商只能 通过一些间接信号来判断,而各行业中这些间接信号的分布不同,这就为某种可持续的偏离留 下了机会 @whigzhou: 所谓可持续偏离,意思是,某行业边际收益率已经低于水平水平,甚至是负的, 但仍不断有资本持续进入,或者相反,某行业持续保有超额收益,却没有更多资本进入 @whigzhou: 维持偏离的可能性之一,是信息扭曲,比如演艺业,一个大明星的成功,传播率 很高,而大批失败者,其中每个知道的人很少,因而一个正在决定是否入行的女孩,据以做决 定的信息,可能是高度扭曲的,这样,演艺业可以在边际收益率已降到极低的时候,仍持续吸 引新进者 @whigzhou: 不过,就演艺业而言,这样的扭曲可能只存在于初入道环节,一旦入行,身边众 多同行的境遇,很快会纠正他们此前的错误认知…… @whigzhou: 但对于另一些行业,可能不存在让入行者及时纠正错误认知的初始阶段,而发现 错误时已经来不及了,错误只能由倒闭来纠正,哪些行业是这样,不知道…… @whigzhou: 注:我对这里提到的任何行业都没有任何可靠的经验知识,纯属瞎想 @whigzhou: 实际上,对于个体决策者,经济学意义上(而不是会计意义上)的利润率是根本 没办法获得的信息,区分要素租金、风落收入和可预见收益,几乎办不到 @喂羊的月亮熊:很多情况下餐饮业是在做商业房地产。很多在热闹位置的餐厅亏钱,但是靠转 让费就可以赚一大笔。西单大悦城,南锣鼓巷很多地方都是这样。另外,单店可能不赚钱,资 本进入做成连锁,最后可以靠退出赚钱。不知道雕爷牛腩和皇太极煎饼是不是这样。 @whigzhou: 嗯,这个问题有意思,稍后再谈 @喂羊的月亮熊:此外餐饮和洗车行一样,提供大量现金流,可以用来洗钱呢 @whigzhou: 最早是洗衣店,也是洗钱一词的来源…… @trustno1v2:其实上就是这个行业资本化或者证券化率非常高。资本化程度提高,转让摩擦成 本就低,资金进入行业就相对便利。 @whigzhou: 如果到了能够证券化的程度,这问题差不多也就不存在了 @whigzhou: 可以设想一个与演艺业相反的行业,其中成功的都闷声大发财,失败的都跳楼, 跳楼当然是新闻事件(至少会成为当地新闻),信息向另一个方向扭曲:大家每年都听到这行 业有几个人跳楼,该行业的边际收益率会不会持续维持高位呢? @Stimmung:这算信息租金? @whigzhou: 知情而入行者,好像算信息租金,可是对那些其实也不明就里而赚到钱了的入行 者呢?算租金还是算风落?所以我说几乎没法区分 @whigzhou: 维持偏离的另一种可能性,也与信息有关,是要素的可识别  
[微言]植物孕妇的丈夫

【2014-01-15】

@货币大叔 伦理题:美德州女子,昏迷入院,脑死亡,仅靠生命支持设备维持。其腹中孕20周胎儿。女子曾与丈夫预定如若病重不做无谓治疗,故丈夫希望医院取消妻子的支持设备。医院不允,依据是德州法律不允许孕妇自决是否接受医疗。怎么看?@fufuji97 @whigzhou @布尔费墨 @李子暘 @BigChubbyCat @粤鞅 @加西亚三世

@whigzhou: 首先要认定一个医学事实:胎儿有多大希望健康生下来?和一个法律事实:在德州,20周的胎儿是否具有主体资格?如果这两个问题的回答都是肯定的,(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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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15】 @货币大叔 伦理题:美德州女子,昏迷入院,脑死亡,仅靠生命支持设备维持。其腹中孕20周胎儿。女子曾与丈夫预定如若病重不做无谓治疗,故丈夫希望医院取消妻子的支持设备。医院不允,依据是德州法律不允许孕妇自决是否接受医疗。怎么看?@fufuji97 @whigzhou @布尔费墨 @李子暘 @BigChubbyCat @粤鞅 @加西亚三世 @whigzhou: 首先要认定一个医学事实:胎儿有多大希望健康生下来?和一个法律事实:在德州,20周的胎儿是否具有主体资格?如果这两个问题的回答都是肯定的,那么胎儿的父亲就有责任让胎儿维持生命并获得生下来的机会。 @whigzhou: 假如这一责任成立,那么该责任大概不应被允许通过破产来摆脱 @whigzhou: 当然,他可能无力承担这个责任,也得不到别人的资助,那问题就转变为:在自己的行为导致一个胎儿产生之前,他是否有责任确保自己有能力承担未来的抚养责任? @whigzhou: 如果有,那么接下去的问题是:像“因为胎儿母亲变成植物人而产生无力负担的抚养费用”这样的风险,是不是事先可以合理预期到并有成本合理的手段(比如购买保险)加以防范? @看这片云:对于死人生孩子这个事情从伦理上怎么看呢?美国是认为脑死亡就是死了 @whigzhou: 我倒不觉得“死人生孩子”本身构成了什么伦理困难,假如技术条件允许试管婴儿直接在机器子宫里发育成熟,好像也没什么伦理上的困难 @fufuji97:哈耶克在《知名的自负》里特点提到过这个问题,他认为这种事情就属于在磨合中道德准则,我的理解是,这时候政府不要立法,而是把这种暂时性的规则,交给法院,由法官结合实际情况作出裁决 @whigzhou: 这是上一层的原则,我想原po的意思就是假如你处于法官或陪审团的位置,会如何思考  
[微言]搬石头悖论

【2014-01-15】

@whigzhou: 搬石头悖论其实很简单,意思是“你可以构造出N(N>=2)个具有‘X能够做Y’这种形式且有意义的命题,其中至少两个是相互矛盾的”,这不是再明显不过的事情嘛,不知为啥那么多人津津乐道,还想把我也拉进坑里,我才不上当

@whigzhou: 其推论是:若将“B是万能的”定义为“将B代入X,可以让这N个命题同时为真”,那么“万能”就不是一个自洽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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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15】 @whigzhou: 搬石头悖论其实很简单,意思是“你可以构造出N(N>=2)个具有‘X能够做Y’这种形式且有意义的命题,其中至少两个是相互矛盾的”,这不是再明显不过的事情嘛,不知为啥那么多人津津乐道,还想把我也拉进坑里,我才不上当 @whigzhou: 其推论是:若将“B是万能的”定义为“将B代入X,可以让这N个命题同时为真”,那么“万能”就不是一个自洽的概念。  
[微言]身体切割与普世主义

【2014-01-09】

@大象公会 【包皮手术:敏感地带的牺牲与奖赏】包皮这块敏感的方寸地带,不同文化不同时代的人们,对其功能和象征有着不同理解,割去它可能意味着惩罚或牺牲,也可能是炫耀,而今天传说包皮手术有助于性事,又有了自我奖赏的意味。作者:@I_Issak http://weibo.com/3266326401/ArecyC0Eq

@whigzhou: 割礼/文身/额头皮肤横切/敲门牙/尿道切开等等身体切割仪式的关键特征是不可逆性,难以模仿伪造,因而特别适合作为部族身份标识,或许也正因此,它们难以为奉行普世(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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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9】 @大象公会 【包皮手术:敏感地带的牺牲与奖赏】包皮这块敏感的方寸地带,不同文化不同时代的人们,对其功能和象征有着不同理解,割去它可能意味着惩罚或牺牲,也可能是炫耀,而今天传说包皮手术有助于性事,又有了自我奖赏的意味。作者:@I_Issak http://weibo.com/3266326401/ArecyC0Eq @whigzhou: 割礼/文身/额头皮肤横切/敲门牙/尿道切开等等身体切割仪式的关键特征是不可逆性,难以模仿伪造,因而特别适合作为部族身份标识,或许也正因此,它们难以为奉行普世主义的基督教会所接受,所以尽管耶稣也被割了包皮,教会还是要反对割礼 @杜易桥:新约里并没有反对啊,只是施洗约翰和耶稣用水洗的方式替代了割礼而已。说基督教教会反对割礼这一说法不准确。 @whigzhou: 教会≠《新约》,教会反对过很多《新约》里没有反对的事情,比如手淫 @whigzhou: 教会反对的多妻制和七代以内近亲通婚,《新约》也不反对 @杜易桥:2 旧约是明确反对手淫的,我的印象中,新约应该没有论及此事,一般教会就按照旧约的传承也反对手淫。新约什么地方写了不反对手淫吗? @whigzhou: 1)你说的“旧约明确反对手淫”是指Onan中断性交体外射精的典故吧?该典故被歪曲为圣经反对手淫的依据,恰好说明圣经里实在找不出这样的依据; @whigzhou: 2)“没有反对”——这不需要用“什么地方写了”来证明吧? @whigzhou: 通过《圣经》观察理解教会,就像通过《资本论》观察理解拱铲挡一样不着边际  
[微言]阿西莫夫三条

【2014-01-02】

@whigzhou: 阿西莫夫三条(Three Laws of Robotics http://t.cn/h3WHw )弱爆了,还是窝老来拟三条吧:

@whigzhou: 1)除非其民事主体资格在法庭上被认可,否则机器人不具备该资格,其行为的法律责任由其所有人或监护人承担;

@whigzhou: 2)有能力在室外自主行动且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的机器人,其所有人有责任为其购买第三方责任保险;

@whigzhou: 3)当机器人的所有人死亡且没有其他继承人继承对该机器人的监护责任时,该监护责任由其保险公司继承。

@whigzhou: 为机器人认定主体资格的主要麻烦在于:他们的“天性”太容易被(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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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2】 @whigzhou: 阿西莫夫三条(Three Laws of Robotics http://t.cn/h3WHw )弱爆了,还是窝老来拟三条吧: @whigzhou: 1)除非其民事主体资格在法庭上被认可,否则机器人不具备该资格,其行为的法律责任由其所有人或监护人承担; @whigzhou: 2)有能力在室外自主行动且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的机器人,其所有人有责任为其购买第三方责任保险; @whigzhou: 3)当机器人的所有人死亡且没有其他继承人继承对该机器人的监护责任时,该监护责任由其保险公司继承。 @whigzhou: 为机器人认定主体资格的主要麻烦在于:他们的“天性”太容易被修改了,而人类主体资格之所以可以被默认的认定,是因为我们相信遗传的可靠性,而被遗传的天性也已经历长时间测试 @whigzhou: 将转基因技术运用于人的伦理问题也在这里,一旦这种技术流行,每个人的主体资格都要被个别认定了,那就麻烦大了 @cypherV:回复@whigzhou:保险公司破产了呢? @whigzhou: 那就相当于走失的驯养动物,其法律地位相当于日耳曼习惯法中的狼头(wolf's head),不受法律保护,人人得而诛之 @whigzhou: 关于wolf's head,参见 http://t.cn/8keGVZ4 @cypherV:其实关键是,如果机器人某条和人类的智商一样的时候,是否有机器人人权?甚至走得更远。 @whigzhou: 当然可以啊,见第一条,法庭认可其民事主体资格后,就和普通成年自然人一样了,可以拥有各种权利,区别在于认定程序,因为有遗传可靠性,自然人很容易认定,机器人则麻烦得多 @wenkino:辉总的 “其所有人有责任为其购买第三方责任保险” 有责任依据是什么,强制性的吗? @whigzhou: 依据是对危险的恐惧,当你制造/拥有的一件东西对他人可能造成的伤害远远超出了你的责任承担能力,旁人就有理由基于恐惧而向你施加可以矫正这一状况的额外责任,这是事先矫正的一种 @whigzhou: 把高危传染病人强行隔离起来也是基于类似的原则 @科学与自由比翼:禁止毒品是否也是依据相应原则呢? @whigzhou: 吸毒会把吸毒者变成高危物体吗?即便是,这也只是惩罚吸毒的理由,而不是禁毒(禁止制造/销售毒品)的理由啊 @whigzhou: 因染上毒瘾而犯罪者确实不少,这是因为毒品太贵,而毒品这么贵正是禁毒的结果 @喂羊的月亮熊:吃喝什么说老实话还真轮不到政府管 @whigzhou: 我说的是法律,法律不一定和政府有关系:)  
[微言]政策连贯性与国家人格

【2013-12-28】

@Araby阿拉比: 呃,被remove掉了,try again. 《美国的“国家利益”》 http://weibo.com/1938610630/ApchOBn9N

@洪浩_kaoputive:阿老师这篇写得好!

@whigzhou: 这事情要从两方面看:一是竞争性政策提供者,相当于生物进化中的变异来源,二是政策选择机制,相当于生态环境,araby说的主要是后者,前者只略提了几句,其实前者才更具有连续性和一致性,从中更能看出(一定程度上)人格化了的所谓国家利益

@whigzhou: 因为选举官员通常对国际政治懂得不多,需要依靠专(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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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8】 @Araby阿拉比: 呃,被remove掉了,try again. 《美国的“国家利益”》 http://weibo.com/1938610630/ApchOBn9N @洪浩_kaoputive:阿老师这篇写得好! @whigzhou: 这事情要从两方面看:一是竞争性政策提供者,相当于生物进化中的变异来源,二是政策选择机制,相当于生态环境,araby说的主要是后者,前者只略提了几句,其实前者才更具有连续性和一致性,从中更能看出(一定程度上)人格化了的所谓国家利益 @whigzhou: 因为选举官员通常对国际政治懂得不多,需要依靠专家,而专家能提供的选项也就那么几种,每种背后都是一整套理论支持着,而正是这些理论,带来了政策的连贯性和国家“人格” @whigzhou: 这些理论的连续性背后,是由大学政治专业、智库、期刊、学派、师生关系等制度元素所构成的传统,政策选项是它们的产品,这些产品继而在政治环境中接受选择 @Araby阿拉比:我同意。另一方面,我觉得越是和民众没直接关系、越是缺乏成形的利益集团的issue,专家意见的影响力越大吧,因为缺乏利益的incentive,建立在较客观的意见的政策越是能pass吧。 @whigzhou: 是 @洪浩_kaoputive:辉总认为政策对专家的依赖有这么高?威权国家和民主国家在这一点上有区别吗? @whigzhou: 就美国而言,国际政策对专家的依赖可能更高,因为美国的孤立主义传统,总统和议员不懂国际政治的程度更严重 @whigzhou: 政策对专家依赖程度的差别,我看主要不在民主与否,而是我前面说的那种政策选项生产机制的成熟程度和该机制影响政策的能力,而这两者又是相互加强的 @Araby阿拉比:我觉得未必是孤立主义传统吧,那也N久之前的事情了吧。而是周边没什么邻居(墨西哥的移民问题是内政问题,加拿大那边反正也没什么问题),所以老百姓对政治家是否懂国际政治 @whigzhou: 我说的孤立主义包括这种情况,总之美国人有种“我不用搭理地球对面那些乌七八糟的事情也能过得很好”的倾向 @徐轶青:中国外交似乎更个人化一些。 @whigzhou: 因为专家们实在太少将了~  
[微言]科学与伦理

【2013-12-23】

@灰鸽子银水 这段话是留给看得懂的人看:政治和伦理的观点通常不会拿科学事实做基础,是因为它变得太快了。一个公认的科学事实/理论/观察,可能在一个新的证据下迅速瓦解。翻开1970年的生物化学书,跟2013年的对比,你会发现有多少细节已经不一样了。再对照一下1950年代的生物学。只有科学这门学科不需要学习经典,

@抑多巴胺酶:@whigzhou

@whigzhou: DNA鉴定证据怎么说?整个物证学中的相关科学呢?

@whigzhou: 原帖忽视了两点:1)一个事实陈述的真假,对科学理论上的差异,可以有很宽的容错能力;2)科学是一个可积累的知识系统,其发展变化不是每次推倒重来,即便是科学革命,其成功也取(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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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3】 @灰鸽子银水 这段话是留给看得懂的人看:政治和伦理的观点通常不会拿科学事实做基础,是因为它变得太快了。一个公认的科学事实/理论/观察,可能在一个新的证据下迅速瓦解。翻开1970年的生物化学书,跟2013年的对比,你会发现有多少细节已经不一样了。再对照一下1950年代的生物学。只有科学这门学科不需要学习经典, @抑多巴胺酶:@whigzhou @whigzhou: DNA鉴定证据怎么说?整个物证学中的相关科学呢? @whigzhou: 原帖忽视了两点:1)一个事实陈述的真假,对科学理论上的差异,可以有很宽的容错能力;2)科学是一个可积累的知识系统,其发展变化不是每次推倒重来,即便是科学革命,其成功也取决于对已有知识的容纳能力 @灰鸽子银水:辉格不要犯这种错。物证学并未都没动摇价值观啊。社会达尔文、优生学、智商测试(the bell curve)以及社会心理学是真正动摇政治和伦理学的,人们已经开始讨论“天生杀人狂”了。 @whigzhou: “政治和伦理的观点”可不只是价值观,可以是基于价值观和特定事实而做出的价值判断 @whigzhou: 况且,价值观也分层次,有终极性的,也有工具性的,后者依赖于事实认定 @灰鸽子银水:举出一个基于事实做出的工具性价值观而非基于价值观对事实进行的工具性价值判断 @whigzhou: 比如死刑问题,同样是主张废除死刑者,有些是基于终极价值:我不能接受一个有死刑的社会;有些则基于工具价值:死刑威慑犯罪的效果不大,所以我主张废除。后一种主张就可能随事实判断的变化而改变 @whigzhou: 再如,近亲结婚问题上的伦理主张,可以有三种:1)近亲结婚这种事情想想就恶心,法律怎么能容许;2)让法律来限制结婚对象这种事情想想就荒唐,怎么可以;3)近亲结婚容易产生残疾/弱智后代,所以我主张法律禁止。第三种就是基于工具价值而做出,可以随事实判断而改变 @灰鸽子银水:我的观点用这个假设命题可能更清楚一点:科学已知幸福感well-being是一种综合体验,现在有一种对身体无害的药物可以提高所有人的幸福感,是否应该在全社会发放? @whigzhou: 那首先要问:获取和发放这些药物的成本是多少?谁负担?有什么理由要求他们负担? @棕熊德鲁伊:辉格的意思是不是鸽子设想了一个大政府来决定是否“发放”。所以谁来承担这个“应该”的主语地位才是问题。如果是私人公司,这件事可能是“非道德”事件。人们可以选择是否使用。“对人体无伤害”是个陷阱,待会等着的就是‘社会灾难“,除非我们事先也承诺后者也不会发生。 @whigzhou: 嗯,一旦细究主体和成本,问题结构马上就变了 @灰鸽子银水:如果我把原文的“观点”改为“价值”,我们俩的分歧是否消失了? @whigzhou: 嗯,如果这个价值是我说的终极价值的话,那我们的分歧少了很多,但没有消失,因为科学发展会让许多价值命题变得无意义,因而当人们接受某些科学时,自然会放弃一些价值观,因为让原有陈述变得有意义的那个范式瓦解了 @whigzhou: 比如,接受了现代物理学和生物学的人,大概不会持有这样的价值观:在基督再临之前说服尽可能多的人皈依基督,是值得为之奉献的事业 @whigzhou: 或者:用黑人献祭有损于太阳神的荣耀,是可耻的 @whigzhou: 或者:我爱吃那些燃素密度最高的食品  
谈论自发秩序有意义吗?

一直就有同学质疑“自发秩序”这个概念是否有意义,其中许多质疑也很有道理,而我经常使用这个词,所以还是考究一下吧。

我在如下意义上使用该词(或许我之前用的更滥,果若如此,今后以此为准):

1)存在某些可欲的社会状态;
2)这些状态因某些秩序的存在而得以维持,也因这些秩序的存在而成为可欲的;所谓秩序,是指具有自我维持倾向的模式;
3)这些秩序是自发形成和自发维持的,这意味着其形成和存续不依赖于任何人(或其他智慧)对它们的理解、构思和有意识的建构努力;
4)这些秩序可能会因种种原因而瓦解,比如环境条件的变化,或系统的内生变化,但按历史经验,最显著也最危险的破坏力量,来自整体性的理性建构努力;
5)所谓整体性的理性建构,是指按某种理性设计的蓝图,不依赖既有的自发秩序(甚至根本不承认其存在),而从头建构整套社会制度;
6)一种可欲的社会状态,以及支撑它的种种秩序,极不可能通过整体性的理性建构而达致;
7)维持上述可欲状态和推动社会进步的希望,来自对上述自发秩序的捍卫,和创造(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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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就有同学质疑“自发秩序”这个概念是否有意义,其中许多质疑也很有道理,而我经常使用这个词,所以还是考究一下吧。 我在如下意义上使用该词(或许我之前用的更滥,果若如此,今后以此为准):

1)存在某些可欲的社会状态; 2)这些状态因某些秩序的存在而得以维持,也因这些秩序的存在而成为可欲的;所谓秩序,是指具有自我维持倾向的模式; 3)这些秩序是自发形成和自发维持的,这意味着其形成和存续不依赖于任何人(或其他智慧)对它们的理解、构思和有意识的建构努力; 4)这些秩序可能会因种种原因而瓦解,比如环境条件的变化,或系统的内生变化,但按历史经验,最显著也最危险的破坏力量,来自整体性的理性建构努力; 5)所谓整体性的理性建构,是指按某种理性设计的蓝图,不依赖既有的自发秩序(甚至根本不承认其存在),而从头建构整套社会制度; 6)一种可欲的社会状态,以及支撑它的种种秩序,极不可能通过整体性的理性建构而达致; 7)维持上述可欲状态和推动社会进步的希望,来自对上述自发秩序的捍卫,和创造条件令其扩展的努力; 8)认识和理解上述自发秩序和它们起作用的方式,将有助于(7);

很明显,上述观念延续自哈耶克,但我不保证它符合哈耶克的本意(我对哲学和思想有兴趣,但对哲学家学和思想考古没兴趣)。 在上述意义上,看待自发秩序的观念,构成了我的保守主义的哲学基础,所以对我而言当然是一个重要而不是琐碎的概念;也正因此,自发秩序的概念不是无意义的,意义之一就是将我的保守主义与其他政治哲学区分了开来。 需要强调,当我提及自发秩序时,并不暗示:

a)自发的就是好的,不是自发的就是不好的 b)在任何层次上,都存在与自发秩序相对的非自发秩序; c)在制度建设和维护方面,理性不能发挥作用; d)对社会制度的任何理性建构尝试必将失败或导致不可欲的后果;

实际上我认为:

A)许多自发秩序都是坏的,坏的自发秩序的另一个名称是“低水平均衡”; B)社会秩序/模式绝大多数都是自发的,只有极少数是理性建构的,而且只能在较低层次上的较小规模系统中存在; C)认识和理解上述自发秩序,并运用理性去加以捍卫和扩展,已变得越来越重要; D)对社会制度进行理性建构的可能性,与人类的理性能力和组织/控制能力相对应,在我看来,和现存的多数自发秩序相比,这种能力还非常弱小,但是,即便以非常弱小的能力,人类也已经成功的进行了大量理性建构:公司、NGO、自治社区……等等。

 
[饭文]允许飞机上打电话会是场噩梦吗?

允许飞机上打电话会是场噩梦吗?
辉格
2014年1月22日

去年12月,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就一份拟议中允许乘客在商业航班上使用手机的提案征询公众意见,很快收到了四百多份意见函,几乎异口同声的对提议表达了反对意见,然而有意思的是,这些反对者所提出的理由,绝大多数是嫌打电话的声音太吵,而不是担心手机会影响飞行安全。

有关飞机上使用通信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的争议,从手机诞生之日起就一直在持续,相关研究也做了很多,不过,我在这里想关注的倒是另一些细节,这些细节或许可以让我们从一个侧面看清管制当局是如何行事的,而公众对管制政策的(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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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飞机上打电话会是场噩梦吗? 辉格 2014年1月22日 去年12月,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就一份拟议中允许乘客在商业航班上使用手机的提案征询公众意见,很快收到了四百多份意见函,几乎异口同声的对提议表达了反对意见,然而有意思的是,这些反对者所提出的理由,绝大多数是嫌打电话的声音太吵,而不是担心手机会影响飞行安全。 有关飞机上使用通信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的争议,从手机诞生之日起就一直在持续,相关研究也做了很多,不过,我在这里想关注的倒是另一些细节,这些细节或许可以让我们从一个侧面看清管制当局是如何行事的,而公众对管制政策的态度又是如何形成的。 首先,和通常认为的不一样,FCC禁止乘客在飞机上使用手机的正式理由并不是安全隐患,而是担心高空飞行中的手机会扰乱地面基站的工作,所以该禁令也适用于气球,尽管气球上未必有什么可以被干扰的电子设备;实际上,FCC大概也只能使用这样的理由,因为航空安全毕竟不归它管。 可是,真正管航空安全的联邦航空管理局(FAA)从未禁止在飞机上使用任何电子设备,只是说航空公司要确保这些设备不会干扰飞机的导航与通讯系统;这样问题就来了:既然禁用手机不是出于安全考虑,而且即便有这样的考虑也不是FCC颁布禁令的理由,那么FCC何必要为解除禁令而征询乘客意见?从乘客那里听到什么才会让它撤回解除禁令的提案? 显然不是乘客对电话喧闹的担忧和抱怨,因为帮助乘客避免喧闹无疑不是FCC的职责,也不是任何管制部门禁止飞机上用手机的理由;看起来更合理的解释是:FCC当初下达禁令确实是出于安全担忧,以干扰基站为借口只是在掩饰其越权管辖的事实,而二十多年来的大量研究并未找到安全隐患的证据,FCC也觉得维持禁令已没有必要,但它又不想为自己必须做的决策——无论是维持还是解除禁令——承担政治责任,于是就用征询公众意见的方式推卸责任。 再看公众方面,那些给FCC写信的人,恐怕不至于认为,FCC当初下达禁令是为了防止飞机上的喧闹,可是他们却仍然异口同声的以此为由要求FCC维持禁令,假如这些人具有代表性,那就意味着:人们会仅仅因为某项政策看起来符合他们的偏好而支持它,而不管该政策是否合理或正当。 而且,正如我们在其他政策议题中所见到的,他们在这么做时,常常会混淆几个十分不同的问题:某种行为是否讨厌?是否需要加以限制?这种限制是否有必要以政府禁令的方式实行?这样的禁令在道德上是否正当?当这些问题以恰当的方式提出时,人们的反应会更讲道理一些,但政策鼓吹者们却往往故意将它们混淆以便夹带私货。 长途旅行中,周围充斥电话噪音,或许是件讨厌的事情,但限制打电话也会带来许多不便,甚至耽误一些紧急要事,两相权衡,究竟该不该限制,并非那么一目了然,比如同样是长途旅行的火车和大巴上,好像就没多少人主张要限制打电话。 即便一项行为需要加以限制,也未必要诉诸禁令和法规,实际上,许多像图书馆、电影院、高级餐厅这样需要安静的场所,依靠习俗、羞愧感和众人的鄙视目光,或许再加上一些文字提示,通常都可以将喧闹控制在人们可以接受的水平。 即便习俗和道德未能有效的限制这种讨厌行为,而必须明文规定,这种规定也未必需要政府和司法机构来制订,而完全可以由场所的主人制订,而飞机恰恰有着的明确主人:航空公司,假如多数乘客果真希望在飞机上打电话的行为受到限制,那就可以相信,至少会有一部分航空公司会努力满足这种普遍需求,并以自己有能力确保旅途安静为卖点招揽乘客,如此一来,该不该限制打电话,便是一个可以由消费者用钞票投票解决的问题。 公众对特定现象的厌恶,总是被利用来为种种管制禁令提供所谓“民意基础”,殊不知,每条禁令都在剥夺着他们的自由,而原本,通过服务商与消费者双方的自愿选择,他们完全可以在保有自由的同时,避免或至少躲开他们所讨厌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