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6月发表的文章(10)

饭文#M3: 世界杯: 民族激情的焚烧炉

世界杯:民族激情的焚烧炉
辉格
2010年6月18日

世界杯所激起的巨大热情,是一个奇特的现象,自从电视普及以来,它已成为四年一度的全球盛宴,一场牵动数十亿人的神经,打破他们平静生活的漫长狂欢;仅仅用人们对体育运动的喜好,是难以解释的,事实上,投入这场狂欢的人群中,许多并不喜欢足球,平时也很少看球,甚至看不懂足球,更别说踢过足球了。

而在真正懂球的球迷眼里,或许欧洲五大联赛和冠军杯的比赛水平更高,也更好看;从专业角度讲,这也是理所当然的,相比那些有任务才临时召集起来的国家队,职业俱乐部能够跨越国界搭建最优秀的团队,有着更连贯周密(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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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杯:民族激情的焚烧炉 辉格 2010年6月18日 世界杯所激起的巨大热情,是一个奇特的现象,自从电视普及以来,它已成为四年一度的全球盛宴,一场牵动数十亿人的神经,打破他们平静生活的漫长狂欢;仅仅用人们对体育运动的喜好,是难以解释的,事实上,投入这场狂欢的人群中,许多并不喜欢足球,平时也很少看球,甚至看不懂足球,更别说踢过足球了。 而在真正懂球的球迷眼里,或许欧洲五大联赛和冠军杯的比赛水平更高,也更好看;从专业角度讲,这也是理所当然的,相比那些有任务才临时召集起来的国家队,职业俱乐部能够跨越国界搭建最优秀的团队,有着更连贯周密的训练计划,更多的实战配合经验,更从容的状态调整空间,而国家队中,除了巴西阿根廷这样的顶级豪门之外,很难组建和调整得像冠军杯参赛队那么全面、均衡而专业。 但两者在吸引观众的表现上却恰好相反,06年德国世界杯平均每场收视人数达到5亿,而同期冠军杯即便重大比赛收视人数也不过一两千万,差了一个数量级;造成这一反差的,无疑是民族激情的巨大号召力,如同奥运会一样,世界杯是展示民族符号,宣泄民族激情的一场盛宴,人们挥舞国旗、高唱国歌,把手捂在心口,把国旗颜色投射到球衣上、涂抹在脸庞、胸口、三角肌、乃至屁股上。 在每一种文化中,民族激情都是如此容易被激活,而一旦激活便成为影响集体行为的压倒性因素,这背后必定有着牢固而普遍的心理基础;这一基础,大概源自于人类狩猎采集时代的团伙和部落对抗;在那个漫长的时代,作为基本社会单位的部落常由拥有血缘关系的数十上百个家庭组成,其中成年男性组成团伙出门打猎或掳掠其他部落,构成了其工作和生活的主要内容。 因而对于男性来说,在团伙中成为好战友,甚至好首领,便意味着有更多机会分得战利品(其中最重要的自然是掳得的女人);为此,他们发展出了许多适应性能力:勇敢、忠诚、服从、坚忍、领会、沟通、组织、计划、指挥等等,而其中一项独特的能力在日后有着深远的影响,即,借助某些外在特征迅速识别敌友并作出适当反应的能力。 一个好战友,是那种能被共同的文身样式、出征前的舞蹈和鼓点、挥动的图腾、冲锋的号角、战友的吼叫,激起强烈斗志的人,也是能被来自敌方的类似信号激起怒火和仇恨的人;并且,这些反应必须与底层的情绪系统绑在一起,必须表现出难以遏制的脸红心跳气喘,因而不可避免的会导致实际的战斗行动,才是可信的。 很明显,民族国家的那套符号就是部落战斗符号的现代翻版:国旗源自旌麾,国徽源自图腾和盾纹,制服源自文身发式等身体装饰;然而,尽管它有着古老的心理基础,但民族激情本身却是近代的产物;民族,既不是血缘集团,也不是文化和语言集团,它是近代主权国家崛起过程中,国家权力所能达到的边界,而所谓民族性,是既已崛起的国家凭借权力为这一虚拟部落所拟构的符号体系。 在文艺复兴前的欧洲,没有英语、法语和西班牙语,在日常生活中,只有拉丁语、日耳曼语、凯尔特语和斯拉夫语的各种方言,而在学术和大跨度交往中,只有希腊和拉丁这两种世界语;是民族国家借助印刷术、统一课本和义务教育,创造和推行了民族语言,对上取代了拉丁语,对下消灭了方言,同时,官方的历史和文学编纂,为民族创造了共同的神话、历史、英雄、恶魔、苦难、经典、圣地和纪念日。 尽管部落是虚拟的,但构建民族的努力却是非常成功的,通过语言和文化的改造,国家成功的把这套符号体系植入了人们的集体记忆;这一成就,已经成为现代国家创建制度、推行政策、实施控制和对外交往的基础;然而,民族激情在赋予国家以统治能力的同时,也成了战争与杀戮的催情剂,在它的强大驱动力之下,未明世事的青年们毫不犹豫的涌向征兵站,去杀死那些所谓的敌人,仅仅因为后者佩戴着另一套符号。 今天,当人们涂满油彩击鼓鸣号涌向球场时,其情绪、姿态、装扮和队列,是何等的相似啊;幸运的是,那里只有号角,没有枪炮,只有欢呼,没有杀戮,而最终将他们放倒的,不是子弹,而只是啤酒;或许我们该庆幸,当初被从潘朵拉盒子里放出的这只妖精,如今被关进了竞技体育场这个笼子里,驯化成了无害地取悦于我们的宠物,激情在此燃烧,却不会去推动那部危险的引擎。 但愿如此吧,阿门。
饭文#M2: 下届世界杯我们怎么看球?

下届世界杯我们怎么看球?
辉格
2010年6月17日

过去28年里,每隔四年,就会有一群痴汉在那个月里把生活切换到另一种状态,这期间,除了电视机变得更大更清晰之外,一切似乎都在轮回中重复,没什么大的变化;不过,今年或许将是人们最后一次以如此方式来享受世界杯了,我说的可不是3D,3D电视固然好看,但也不过是更好的电视而已。

我说的是网络,正如它已改变了我们阅读新闻的方式,网络也即将改变我们观赏体育比赛的方式;那些电视运营商们,在目睹了他们报业同行在过去几年所遭遇的厄运之后,若仍然高枕无忧,那么下一个厄运将会(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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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届世界杯我们怎么看球?
辉格
2010年6月17日

过去28年里,每隔四年,就会有一群痴汉在那个月里把生活切换到另一种状态,这期间,除了电视机变得更大更清晰之外,一切似乎都在轮回中重复,没什么大的变化;不过,今年或许将是人们最后一次以如此方式来享受世界杯了,我说的可不是3D,3D电视固然好看,但也不过是更好的电视而已。

我说的是网络,正如它已改变了我们阅读新闻的方式,网络也即将改变我们观赏体育比赛的方式;那些电视运营商们,在目睹了他们报业同行在过去几年所遭遇的厄运之后,若仍然高枕无忧,那么下一个厄运将会降临到他们头上;以目前技术进步的速度看,真正的改变将在下一届杯赛前到来,而乐意尝试新媒体的年轻球迷将会首先拥抱它。

下一次,不会再有人抱怨解说员是个话痨、外行、白痴、老鸭嗓、娘娘腔和定律制造者,甚至为此愤而关掉音量,因为他们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解说员,或者干脆不要解说;下一次,解说员也不必再喋喋不休的报背景资料和技术统计数字了,这些都将由转播软件代劳,你用遥控器随时可以调出来看,当然,射门和犯规的慢镜头重放也是如此;解说员将只是一个陪你一起看球人而已,他只是比别人更会嘀咕,常常还能嘀咕出点道道。

下一次,他们也不必为了寻找看球气氛而去球迷酒吧了,宅男照样可以把球看的很热闹,只要从社交网络里找群朋友一起看就行了,他们的喝彩叫骂声和啤酒瓶破裂声,将汇集到你的电视机喇叭里;下一次,你将可以在八路甚至更多路现场视频中随意切换,以便获得你最想要的观赏角度,当然,日本女球迷可以选择专盯贝克汉姆的那一路视频,如果有运营商愿意提供的话(好吧,小贝是该退休了,不过球场上还会有帅哥)。

所有的变化可以归结为一条:运营商不再能控制我们看到和听到什么了,它不能为我们指定解说员和嘉宾——那是我自己挑的,不能决定是否或何时显示背景资料和技术统计——我用遥控器来控制,不能决定滚动字幕上显示些什么——将是我follow的tweets,更无法控制中场休息时我们去哪里、看谁的评论——或许我会去某个山寨评论员的个人频道上看分析;总之,我们将有机会自己挑选和搭建一个看球的信息环境。

正是上述挑选与组合信息源的地位,使得电视台作为内容运营商,在目前体育转播产业中处于核心主导地位,而未来,在信号提供商、内容与社交网站、山寨评论员和球迷之间将出现更直接、更多样化的互动方式,若电视台不能对此作出及时反应,他们在产业链中的角色将被边缘化;而同时,一批具备社会化特征的专业直播网站将会涌现,他们将在汇集各种信息源的基础上,为观众定制不同风格的套餐。

对于观众,内容源的多样化和选择的灵活性,既是机会与自由,也是负担与困惑,最佳的用户体验,需要在两者之间找到适当的平衡,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而这也正是运营商未来机会之所在;偶尔看几场的、到世界杯才看的、专业级球迷、山寨评论员、偶像追逐者、机械恐惧者、数码发烧友,他们对信息的偏好、自我表达的需要、参与感和集体认同感,都会大不相同,为他们定制不同的直播套餐,构建不同的观赏和参与环境,无疑会大幅提升他们的观赏体验。

这是块很大的蛋糕,去现场看一次球,开销在万元级,而有机会且有能力去现场的,人数也不过在百万级,而对于时间或预算不足的大多数观众,如果未来的网络直播能提供一个最佳观赏体验,愿意花上几百块钱的人,将数以亿计;以现有的商业模式,这其中的市场潜力远远未被充分挖掘,今后,不仅这块蛋糕将被做大数倍,其切割方式也将彻底改变。

目前的区域排他性转播权,或许会被非排他性网络转播权所取代;解说和评论专家将有机会向多家竞争媒体同时销售其解说评论服务,甚至直接面向观众销售;由于网络直播使得信息组成的颗粒度变得更细,广告插入方式也将更灵活,广告商将有更多手段避免广告费被中场哨声冲进马桶,而同时,市场细分和差异化服务,将为无广告的收费直播创造空间。

基督教札记#5:英国的脱离和威尼斯的留下

(按:上一篇里我用了狂犬病毒的例子来解释一种观念传播机制,给一些基督教朋友带来了不快,在此向他们道歉,其实,我使用这个类比绝不带有任何贬低的意思。)

12)神圣帝国

我已多次强调,教会组织扩张的非暴力特点,是个独特的现象,并且,它在西欧导致了一种在别处见不到的二元权力结构:许多地方性的封建君主,和一个全局的等级组织,交叠在一起。

教会的非暴力性是这种二元结构得以存在的前提,如果教会一开始就依靠武力,就使自己成了所有君主的敌人,其传播和组织扩张都将无法如此顺利实现;但是,无论是非暴力性,还是二元结构,都不是教会领袖们有意识的安排,而是一种非意图的结果,即便他们有所意识,也只是一种阶段性策略。

他们的最终理想,是要在人间建立普世帝国,那将是一个由教会拥有至(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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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上一篇里我用了狂犬病毒的例子来解释一种观念传播机制,给一些基督教朋友带来了不快,在此向他们道歉,其实,我使用这个类比绝不带有任何贬低的意思。) 12)神圣帝国 我已多次强调,教会组织扩张的非暴力特点,是个独特的现象,并且,它在西欧导致了一种在别处见不到的二元权力结构:许多地方性的封建君主,和一个全局的等级组织,交叠在一起。 教会的非暴力性是这种二元结构得以存在的前提,如果教会一开始就依靠武力,就使自己成了所有君主的敌人,其传播和组织扩张都将无法如此顺利实现;但是,无论是非暴力性,还是二元结构,都不是教会领袖们有意识的安排,而是一种非意图的结果,即便他们有所意识,也只是一种阶段性策略。 他们的最终理想,是要在人间建立普世帝国,那将是一个由教会拥有至上权力的等级化帝国,而教皇无疑将处于权力金字塔的顶端;一千多年里,创建神圣罗马帝国的努力从未停止,如果当初他们真的成功了,教皇将是党委书记,而皇帝只是国家主席,以教会已经发展出的强大组织能力,党指挥枪的原则,应该是不难实行的。 这一千年里,教权与君权的相互利用、拉锯争夺,始终是西欧政治的一大主题;教会将其组织能力转变为世俗权力的努力,在不同地区取得了不同程度的成功,大致上与距离成正相关;在罗马附近的北意大利,教皇差不多成了一个世俗君主(即所谓的教皇国),这大概也是在西欧诸民族中,意大利民族国家最晚出现的原因。 神圣罗马帝国有些时候是皇帝利用来控制诸侯的工具,而有些时候则是教皇权力向俗界渗透的工具,这一点,从许多对立皇帝和对立教皇之间的冲突中,不难看出。 这种较量的性质,从英格兰等北欧国家的历史中,或许更容易看清,因为以不列颠的遥远,还有海峡的阻隔,教皇想凭借武力施加控制(比如像他对付威尼斯那样),几乎不可能;教会方面在较量中所凭借的,只能是对信众的影响力、对文化资源的控制、和教会自身的组织能力。 13)英国的脱离 把英国教会从罗马的独立称为新教改革,把脱离后的英国称为新教国家,其实是不准确的;尽管英国教会改革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新教运动这一大背景,但这一改革本身却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新教改革。 15世纪开始的教会分裂和教权瓦解过程中,实际上存在两条主线,一条是教会内部的分裂、教众的分化和新教派的大量涌现,另一条则是近代民族国家的崛起和王权-教权长期较量中力量平衡的打破,英国的脱离主要是后一种。 脱离后的英国教会,虽实施了一些仪式上的改革,但那都是些枝节问题,大致上,它保留了天主教教义、信条、教会的科层化组织结构;英国国教会也没有打算容纳那些真正的新教教派,比如清教徒,后者在改革之后的很长时间内,在英国仍是受压制甚至遭迫害的,所以才会有很多清教徒去美国建立新家园,至于宗教宽容和信仰自由,那是更晚的事情。 所以,驱动改革的力量,不是信仰上的分歧,也不是组织上的变化,而是政治性的权力较量,这一较量从亨利二世开始,一直持续到亨利八世;在脱离之前,双方大致达成了这样一种妥协:教会组织遵循双重效忠原则,作为罗马教会的分支机构,它在宗教事务上效忠于教会本身的等级结构,即修道院接受主教领导、主教接受大主教领导,大主教接受教皇领导;而在世俗事务上(主要是那些涉及封建义务的事情),主教作为一级承租人(即直接封臣)效忠于其领主(通常是国王),以其所拥有的土地承担封建义务,也就是说,在封建系统中,主教和伯爵的地位是相当的。 这一双重效忠模式,经过亨利二世开始的一系列较量之后,在大宪章时代便已确立下来,不过,这一平衡中留下了一个此后引出大量纠纷的后门:婚姻;教会坚持认为婚姻属于宗教事务,因而受教会法管辖,在这一点上他们还颇为成功,但问题是,婚姻关系严重影响封建契约关系,特别是土地继承,结果,婚姻就被教会利用作为干预世俗事务、与王权较量的关键工具。 教会在运用这一工具时的目标主要有两个:获取土地和削弱王权,而达成目标的途径则只须一个:尽可能让国王和贵族绝嗣;首先,绝后就没了继承人,从而降低了他们将土地捐赠给教会的机会成本,其次,对于国王,连续几代无争议的常规继位,通常会加强王权,而绝嗣就意味着相对弱势的女王、幼主、外来继位者、合法性可疑的远房继承人,等等,这些都会削弱王权,而教会则可乘机扩张权力,这一手法在中国历史上也很常见,宦官、外戚、太后们都玩过。 为了把这工具运用到极致,教会把禁止通婚的亲等从三代一直扩大到了七代,实际上,若严格执行这条规定,贵族和国王们在他们的整个西欧通婚圈内,根本就找不到合法通婚对象,也无法掌握检查合法性所需的足够信息;而教会的策略是,在你结婚的时候,对三代以外的血缘关系故意视而不见,等到和你发生利益冲突了,就拿这个来说事儿,只要下功夫一查,几乎个个都能查出问题来——对此种手法,我们更不会陌生了吧,呵呵。 所以,亨利八世的婚姻问题最终导致英国脱离,并非偶然。 14)威尼斯的留下 在主权-教权较量这条主线中,威尼斯是另一个很有启发的案例,威尼斯共和国直到被拿破仑消灭之时,就一直是天主教国家,但这并不是它离罗马太近因而受教皇控制的结果,恰好相反,这是它太强大太独立因而始终免于教皇控制的结果。 威尼斯虽普遍信奉天主教,也接受教会任命的主教,但却始终是个非常世俗化的国家,其独特的宪政结构中,从一开始就排除了教会的政治影响,教士甚至被禁止担任公职,教会影响力仅仅体现在一些涉及教义信条的具体案件的审理中,十人团有时会考虑教皇的意见。 在威尼斯,宗教被很好的隔离在政治和法律之外,这一点,从其对待异端的方式上也可以看出,新教运动中,大量新教小册子都是在威尼斯出版印刷的,数量可能不亚于新教重地荷兰,许多不被罗马所接受的思想活跃人士都在威尼斯和帕多瓦(威尼斯的领地)得到庇护和赞助,当初伽利略要是老老实实呆在帕多瓦,是不会被教会审判和禁锢的。 正是威尼斯维护独立、免受教会干预的强大能力,使其不必实施宗教改革,或者脱离教会;对此,罗马当然是很恼火的,教会把教权渗透进威尼斯的努力一直就未停息,这一努力在1508年达到顶峰,教皇组织了强大的康布雷联盟进攻威尼斯,几乎灭了它,但尽管威尼斯失去了所有大陆领土,却保住了其湖上大本营。 此后在与教皇时断时续的冲突中,威尼斯屡次被施以绝罚(interdict),但几乎每次都是教皇在毫无收获的情况下让步,1608年那一次,威尼斯就差一点学英国那样脱离,结果还是以教皇让步告终,否则,威尼斯将是另一个英国。
醉钢琴果然喜欢Ayn Rand啊,呵呵

在我读到钢琴的《资本主义新人鲁宾逊》并感慨一番时,就猜她肯定也喜欢Ayn Rand果然

月亮和六便士》《Fountainhead》这两本是我喜爱的小说,其主题其实很像,小说里两位主人公的人生态度都是:如果得到自我的代价是失去全世界,那么我不介意把指甲缝里的这个“全世界”给剔掉

而且喜欢的理由正是我猜测的依据(见粗体字部分,是我标的),这就更加可以肯定我当时并未误解钢琴的意思了。 如此理解的个人主义,作为个人的价值取向和生活态度,当然是无可厚非的,但把它视为资本主义精神的核心组成部分,则是大谬,若要评价一种社会形态或制度是否容纳、亲和(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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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读到钢琴的《资本主义新人鲁宾逊》并感慨一番时,就猜她肯定也喜欢[[Ayn Rand]],果然

月亮和六便士》《[[Fountainhead]]》这两本是我喜爱的小说,其主题其实很像,小说里两位主人公的人生态度都是:如果得到自我的代价是失去全世界,那么我不介意把指甲缝里的这个“全世界”给剔掉

而且喜欢的理由正是我猜测的依据(见粗体字部分,是我标的),这就更加可以肯定我当时并未误解钢琴的意思了。 如此理解的个人主义,作为个人的价值取向和生活态度,当然是无可厚非的,但把它视为资本主义精神的核心组成部分,则是大谬,若要评价一种社会形态或制度是否容纳、亲和、鼓励此种个人主义,那么资本主义的得分将是很低的,实际上,若你将此作为评价社会的指标,就不得不接受马克思的异化理论,并赞同他基于此而对资本主义所作的批判,马克思所谓的异化,无非就是对此种个人主义的压制和损害。 我认为,只须对资本主义的运行特征有一点起码的了解,就不难看出,像《源泉》主人公这样的人,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是很难混下去的,一个不在意失去全世界的人,怎么能从一个如此复杂的分工合作体系中获得适意的生存和发展?更适合他的地方,显然是日耳曼森林里的小农庄,或爱尔兰海边的修道院。 嗯,有空我得写写这个。
饭文#M1: 收入差距本身不是问题

按一:本文体现了我的马尔萨斯主义(加上“我的”二字是因为我发现几乎所有经济学家在使用马尔萨斯主义一词时的含义都与我不同,而且是误导性的)与经济学主流传统所奉行的边沁主义的根本分歧所在。

按二:很像听听laoyao对本文的意见,我写它的时候就一直在想着他的积极心理学,呵呵。

收入差距本身不是问题
辉格
2010年6月12日

所谓的收入分配改革已成山雨欲来之势,从参与其事的部门和机构中所传出的信息也显示,政府的某种矫正方案很可能在年内推出;目前还没有任何信息让我们判断,将有哪些手段会被用来矫正收入差(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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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本文体现了我的马尔萨斯主义(加上“我的”二字是因为我发现几乎所有经济学家在使用马尔萨斯主义一词时的含义都与我不同,而且是误导性的)与经济学主流传统所奉行的边沁主义的根本分歧所在。

按二:很像听听laoyao对本文的意见,我写它的时候就一直在想着他的积极心理学,呵呵。

收入差距本身不是问题
辉格
2010年6月12日

所谓的收入分配改革已成山雨欲来之势,从参与其事的部门和机构中所传出的信息也显示,政府的某种矫正方案很可能在年内推出;目前还没有任何信息让我们判断,将有哪些手段会被用来矫正收入差距,因此对未来的方案也无从评估,不过,仅从把收入差距本身视为症结所在这一点来看,有关部门似乎并未摸清脉象,更未摸到门道。

当前的贫富差距确实异常严重,但这只是一个表象,反映了其背后的诸多制度弊端和不公正;如果说这是一种危险,那也是导致它的那些因素所带来的危险,即便这些因素并未导致贫富差距,也同样危险,或者,其导致的差距被再分配政策强行扭转了,危险也会同样存在,相反,若这些因素被消除了,即便贫富差距依然存在,也不会对社会安定有什么威胁,换句话说,贫富差距本身不是问题。

通常认为,通过赋予个人以满足各种需要所需的购买力,财富可以带给人适意、快乐和幸福,这是没错的,但是财富给人幸福的方式,是动态和相对的,即,满足感并非来自你拥有某种东西这一事实,而是来自你从不拥有到拥有这一变化,或你意识到身边其他人不拥有而你却拥有这一事实:一个刚刚做砸一笔生意的亿万富翁,未必会比一个刚刚挣到50块工钱的搬运工更快乐。

所以,我们无从知道,更高的财富水平,或者更小的贫富差距,是否会让一个社会更和谐;缩小贫富差距,或许减少了穷困者的痛苦和焦虑,但也降低了较富裕者的快乐和适意;我们只能知道,财富增长的过程可以带来更多快乐;而且,即便我们能够消除由差距所带来的痛苦和焦虑,是否值得这么做呢?

如同快乐和满足感一样,痛苦和焦虑是进化过程为我们设计的激励机制,它确保了我们以生存和繁衍为目标的行为模式得以正常运行;焦虑机制被设计的很灵活,其阈值会随条件的改变而升降,要消除它们,需要抹除一切细微的差距和波动,到那时,或许每个人都会过的像唐氏综合征患者那样无欲无求、天真快乐了,但这果真是我们所要的结果吗?那时候,支撑我们每日劳作、求知、逐利、争胜、探索、创造的动力还存在吗?整个文明还能维续吗?

作为个人,喜欢宁静淡泊,讨厌紧张、焦虑和富于挑战性的生活,是无可厚非的,但对于社会整体,任何人是否有权主张它该变得更紧张或者更宁静?谈论总体的幸福水平是无意义的,因为快乐属于个人,不可加总和平均;唯一有意义的问题是:何种焦虑会导致和平合法的努力和竞争,而何种焦虑将导致破坏性甚至反社会的行为?

显然,如果引起我焦虑的种种差距,多数是由个性、天赋、机遇、努力和声誉等方面的差别所造成的,将更可能激励我去挖掘天赋、培养能力、寻找机遇、努力工作和建立声誉,相反,如果我所目睹的种种差距,多半来自特权、舞弊、欺诈、暴力侵占、杀人越货、欺行霸市和政治谋略,那么,我当然更可能努力投身于此道;所以,真正的问题是:差距是由什么造成的?

一个法治良好、权利有保障、机会开放的社会,贫富差距不会危及社会秩序;在个人消费上,富人和穷人的差距远不如基尼系数所显示的那么大,富人的财富大部分用于投资和社会性消费(比如慈善和学术赞助)上,而这些活动多少都能惠及穷人;即便从福利均等主义的角度出发,也没有理由让更多的人来控制这笔投资,除非再分配的程度达到能削减资本家个人消费的程度;实际上,从诺贝尔、卡内基、洛克菲勒、福特,到盖茨和巴菲特,他们所积累的巨额财富,只有很小部分变成了其个人和家族的消费。

相反,在一个缺乏法治、机会依赖于特权、财产权也得不到保障的社会,富人们要么及时行乐,在失去权势之前尽快享用财富,要么不得不拿出很大一块资源,去保护财产免受侵夺,去谋求和维持其特权地位,去到种种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合纵连横中争得有利位置,而从所有这些开销中,善良的穷人是分不到好处的。

401K与系统性风险有何关系?

隐约感觉,401K可能是系统性风险的一大来源。

以上和以下纯属臆想:

1)一支步伐整齐的队伍可以把大桥震垮,对于金融系统来说,整齐的步伐也是件很危险的事情,特别是当这种同一套相似的步伐节奏蔓延到一个涉及巨大资金量的范围时,很可能制造出你意想不到的效果来;

2)或许,最近的瞬间暴跌事件,就是若干大基金采用了基于相似的模型和算法的相似的逃跑策略,而导致的,当然这只是个猜测;

3)流行的投资理论和模型,会制造出若干套整齐步伐来;

4)相对于早先的投资家(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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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约感觉,401K可能是系统性风险的一大来源。

以上和以下纯属臆想:

1)一支步伐整齐的队伍可以把大桥震垮,对于金融系统来说,整齐的步伐也是件很危险的事情,特别是当这种同一套相似的步伐节奏蔓延到一个涉及巨大资金量的范围时,很可能制造出你意想不到的效果来;

2)或许,最近的瞬间暴跌事件,就是若干大基金采用了基于相似的模型和算法的相似的逃跑策略,而导致的,当然这只是个猜测;

3)流行的投资理论和模型,会制造出若干套整齐步伐来;

4)相对于早先的投资家(比如德鲁克所描述的弗里德伯格那一代),当代职业基金经理的知识背景和理论基础更趋于标准化,虽有多个流派,但流派内部却很雷同,而主要的几个流派都有能力制造出一个巨大无比的团体操式步阵;

5)监管规定会导致更整齐的步伐,越严格的监管之下,步伐会越整齐;

6)401K基金大概是在最严格监管之列,而且他们的自律机制也可能是最严格、最狭窄、最刻板的;

……

饭文#M0: 税收无法有效调节收入差距

税收无法有效调节收入差距
辉格
2010年6月10日

继打压房价之后,收入差距和分配问题似乎已成为另一个政策焦点;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无论是《通知》正文的第一句,还是该局负责人在随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的第一段话,都明确表示了,这一措施所针对的,是收入差距问题;而舆论中也确实有一些希望通过税收和转移支付来缩小收入差距的声音。

我国的收入差距和贫富分化确实已到了异常严重的程度,但这一罕见的状况,是由许多早已暴露无遗的制度性弊端所造成的,其中最突出的是,个人权利和财产权缺乏保障,市场准入机会的不平等(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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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无法有效调节收入差距
辉格
2010年6月10日

继打压房价之后,收入差距和分配问题似乎已成为另一个政策焦点;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无论是《通知》正文的第一句,还是该局负责人在随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的第一段话,都明确表示了,这一措施所针对的,是收入差距问题;而舆论中也确实有一些希望通过税收和转移支付来缩小收入差距的声音。

我国的收入差距和贫富分化确实已到了异常严重的程度,但这一罕见的状况,是由许多早已暴露无遗的制度性弊端所造成的,其中最突出的是,个人权利和财产权缺乏保障,市场准入机会的不平等,国有部门内部私分巨额垄断利润,公务部门不受约束的超水平福利,等等;回避这些显而易见的问题,却指望用税收来缩小收入差距,是缺乏说服力的;而且,无论是理论还是经验都无法支持,贫富差距可以靠税收调节来解决。

简单的说,每个人的收入是他把他所拥有的要素投入到生产中,然后从产出中取得的一份报酬,工人投入人力资源,资本家投入资本,当然还有一种特殊的要素,是给生产过程制造障碍的能力,也可获得相当的报酬;参与生产的各方所得报酬的高低,取决于各种要素在组合的比例,和它们的稀缺性。

低收入阶层通常只有人力资源可供出租,而劳动报酬低则是反映了要素市场上劳动力太多而资本太少,所以,提高广大劳动者收入的途径,无非是促进投资,让更多的资本来雇佣工人,从而使得市场中资本变得更充裕而人力变得更稀缺,这也是所有发达国家经济起飞过程中所发生的情况。

那么,是否可以通过税收来改变要素收入的分配比例呢?可以考虑两种税收,第一种是对要素收入征税,比如从资本家的资本利得中拿走一块,分给工人,这是流量再分配;该方法在当期是有效的,直接改变了分配比例,但等到下一次劳资双方议价时,议价基础改变了,转移支付会被双方都事先纳入议价考虑之中,最终,分配比例将回归到要素组合和稀缺性所决定的那个均衡水平上;唯一的变化将是,征税所带来的交易费用将压低生产规模,并相应的减少劳资双方的收入。

比如一家商店,原先店员拿毛利的20%,老板拿80%,现在他知道老板的20%收入会转移给他,为何不接受一份工资为零的雇佣合约呢?把问题扩展到整个经济,结果也类似,如果转移税率低于工人原本所得比例,那么重新议价将使分配比例回归原有水平,如果转移税率高于该比例,则意味着工人必须倒贴钱才能找到工作,这当然不会发生,实际结果将是大量资本退出生产,退出过程将一直继续到将资本稀缺度拉高到资本家再次有利可图为止,在新的均衡点上,工人的收入绝不会比以前更高。

第二种是直接对要素征税,即通过财产税直接从资本家手里拿走一部分非人力要素,分配给工人,这是存量再分配;同样,存量再分配在短期内也是有效的,但在长期,一旦财产税成为稳定预期,人们的行为便会随之而改变,积累财富的动力会削弱,奢侈消费得到了鼓励,有条件者更会寻找转移财产的可能性,总的投资额将会下降,最终减少对劳动的雇佣;这两个效果相抵之后,穷人收入是否增加,将取决于税收的绝对水平,和资本转移的可能性。

在整个经济生态中,越是处于食物链上游的、金融化程度高的资本,越是容易流动和转移,而在从穷人、中产者到食利者、资本家的贫富谱系上,越是富裕者,越容易克服在不同税收领域和辖区之间转移资产所面临的障碍;所以,对于最富裕那些人——比如所谓的达沃斯一族,只要在别处还存在着低税收地区,存量再分配是很难作用到他们头上的,真正被再分配的,将是那些勉强超出平均线的中产阶级。

全球化更削弱了这种可能性,不仅是因为全球化促进了要素和资本流动,更是因为大量新型的合约形式、商业模式和金融工具,以及要素组合中比例越来越高的无形资产,使得产业内的要素再配置变得更容易;在以前,你把资产转移出一个地区,便意味着你要放弃那里的生意,现在不是了,借助外包、租赁、授权和恰当的股权结构安排,跨国企业可以极低的境内净资产运营规模庞大的业务,而把大部分要素留在境外。

即便不考虑资产转移问题,税收的转移支付能力也是有限的,税收会抑制生产和投资,当税率高到一定程度,其转移支付效果将完全丧失,在越过拉斐尔曲线的最高点之后,甚至税收绝对值也开始下降;目前我国的税负水平已经很高了,而且近年来始终在以四五倍于GDP的增长速度在快速增加,但我们并未看到任何转移支付效果,收入差距仍在快速拉大。

近年来,随着劳动市场、汇率、土地、管制等运营条件的全面恶化,多数中小企业都处于勉强维持的状态,除了税负,他们还要面对准入障碍、行政干预、腐败和国企挤压等种种负担,此时对资产存量征税形同釜底抽薪,极可能成为压垮他们的最后一根稻草;很难相信在这种条件下,再分配将产生正的转移支付,它或许会缩小贫富差距,但那将是通过把富人赶走或让他们变得更穷来达到的。

实际上,有一个现成且无害的要素存量再分配的选择,它不会带来负面激励,那就是把国有资产分给穷人,把土地分给农民和居住在它上面的市民,既然我们有一个如此庞大的可供再分配的资产存量,又何必去剥夺那些辛苦挣下一点产业的中产者和小业主们呢?

饭文#L9: 欧盟财政约束机制呼之欲出

欧盟财政约束机制呼之欲出
辉格
2010年6月9日

在经历了多个月来的掩饰(如希腊)、否认(如西班牙)、转移焦点(如法德对评级机构的攻击)和迟疑(如德国)之后,各欧盟大国终于放下身段、面对现实,开始坐到一起认真,应对主权债务危机给年轻的欧元体系所带来的首次大考验;在上月敲定了7500亿的欧元稳定基金之后,最近,英国、德国和西班牙又相继宣布了大幅度削减公共开支的计划,其力度为近年来所罕见。

在各国就债务救援和财政紧缩这些解决短期困境的措施达成一致之后,人们的视线逐渐转移到了如何建立确保财政自律的长期机制这一更重要的问题上,已经有多种制度性安排的建议(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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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财政约束机制呼之欲出
辉格
2010年6月9日

在经历了多个月来的掩饰(如希腊)、否认(如西班牙)、转移焦点(如法德对评级机构的攻击)和迟疑(如德国)之后,各欧盟大国终于放下身段、面对现实,开始坐到一起认真,应对主权债务危机给年轻的欧元体系所带来的首次大考验;在上月敲定了7500亿的欧元稳定基金之后,最近,英国、德国和西班牙又相继宣布了大幅度削减公共开支的计划,其力度为近年来所罕见。

在各国就债务救援和财政紧缩这些解决短期困境的措施达成一致之后,人们的视线逐渐转移到了如何建立确保财政自律的长期机制这一更重要的问题上,已经有多种制度性安排的建议被提出;《稳定与增长公约》所规定的赤字和负债红线,已被事实证明完全不具有实际的约束力,违规处罚条款形同虚设,特别是到了萧条期,以凯恩斯式财政刺激为名的开支膨胀更变得毫无顾忌;眼下讨论的焦点便是,如何赋予这些条款以可执行性。

通常认为,除了简化价格信号、节省交易费用和消除汇兑风险等,单一货币的一个重要好处是,一个稳定而强势的货币体系,将改善市场参与者的融资能力,而对于成员国政府来说,就意味着更容易通过发行国债来筹资,这一好处对于那些原有货币很弱的国家尤其显著。

实证研究很好的印证了这一点,实际上,此次陷入或面临债务危机的欧猪各国,恰好都是在进入欧元区之前拥有弱势货币的那些国家,而此后融资条件大为改善;换句话说,这些国家的企业和政府,从欧元体系中获得了最大的好处,问题是,享用这些好处的同时,他们是否会承担相应的风险和代价?

欧猪们以前的货币弱势,主要原因就是缺乏财政自律,但那时候,其代价是自负的:赤字高、通胀高、价格不稳定、投资萎缩、国债卖不出、融资条件恶化,都发生在国内,现在欧元区让他们享受了好得多的融资条件,却无法迫使他们财政自律,发债的好处各自独享,制造的麻烦和风险却集体分担,这样的不对称激励显然是不可持续的。

所以,寻求建立约束机制的过程,便是找出成本内化的方法;《稳定与增长公约》的约束条款之所以缺乏执行力,实际上体现了其所选择的处罚手段与欧盟的组织化程度和强制能力之间的不匹配;虽然从长期看,欧盟(至少其核心圈)是在向联邦发展,但到目前为止,它还只是个很松散的联合体;然而,《公约》却选择了以高额罚款(GDP的0.5%)这种以强制和服从为基础的手段,作为对赤字超标的惩罚,是很不现实的。

以欧盟目前的组织与强制能力,与积极的、介入式的约束手段相比,那些消极的外部手段可能更容易实现,这些手段不需要当事国政府的主动配合,即可让它承担违规的代价;比如,最简洁有效的办法就是听任其破产,但欧元大国已否决了这种可能性,另一个办法是开除,但这在技术上很难做到。

不过,实际上有一种暂时部分开除的方法或许是可行的:欧洲央行可以在成员国违规时,将其国债(至少新发部分)从合格资产名单中剔除,这样,这些国债就不能成为被央行接受为抵押品,也不会成为其公开市场操作的对象,如此一来,在财政意义上,这些国家便等于从主权政府自动沦落为了地方政府,国债也沦为了市政债券。

其实这一机制按规定原本就有,但目前央行的剔除标准是评级机构的评级,问题是评级的变动往往是滞后的,比如这次,希腊国债的评级被拉低时,危机已经形成,非但没有起到足够的预警作用,而且此时央行更不敢将其剔除,因为那会火上浇油,进一步深化和扩散危机;如果在触及赤字红线之时立刻加以剔除,将起到一个类似于漏电保护器的作用,成员国一旦财政恶化,便与欧元体系的融资环境自动脱钩。

不过,从卢森堡财长会议前传出的声音看,欧盟并未朝这个方向探索,相反,他们看来更倾向于积极介入的方式;尽管目前的提议还五花八门,但一个基于事先主动干预的欧元区中央财政约束机制看来即将浮出水面,按不同的提议,其实现形式有这样几种可能:首先,一个类似IMF的常设性稳定与救援机构将会建立,很可能,这次为实施7500亿稳定救援计划而建立的欧洲金融稳定性机构(EFSF),在其三年任期结束时,将转变为一个常设机构。

其次,已被提议的成员国财政对等互查机制(peer review),最终可能会演变为一个类似于美国国会预算局(CBO)的机构,它将负责在各国政府向议会提交预算案和涉及预算的法案之前(比如提前6个月),对其财政均衡性影响作出评估和预警,以便货币当局和稳定机构及早作出反应,避免其在债务危机既已酿成之后才被迫行动;不过,这一机制显然需要货币当局开发出有效的反应手段来配合,而后者目前尚无眉目。

若循此方向的制度建设能有所突破,将是对欧盟中央权力的很大强化,而这种强化是有益的,它将为各国政府的权力建立制度化的外部约束,减少其被滥用的机会,是一个好的联邦发展的应有之义;这次债务危机若真能换来这样的收获,倒是欧洲人民之福。

饭文#L8: 下一个靶子: 评级机构

下一个靶子:评级机构
辉格
2010年6月1日

金融危机之后,从公众到政界都在不断反思、苦苦寻找究竟是谁酿成了如此大祸,他们怎么也不愿相信,这或许只是一种集体非意图的结果,是迄今尚未被看清和理解的某种宏观波动;在此心态引导下,立法和监管当局展开了一场抓坏蛋行动,其目标从最初的结构化债券,到金融衍生品,然后指向了投行的贪婪与失德,现在又有了下一个靶子:评级机构。

4月23日,参院永久调查委员会发布了一份关于评级机构在危机中角色的报告,指责其与投行勾结误导投资者,随后,参院在其金融监管法案中加入一项修正案,要求在SEC之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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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个靶子:评级机构
辉格
2010年6月1日

金融危机之后,从公众到政界都在不断反思、苦苦寻找究竟是谁酿成了如此大祸,他们怎么也不愿相信,这或许只是一种集体非意图的结果,是迄今尚未被看清和理解的某种宏观波动;在此心态引导下,立法和监管当局展开了一场抓坏蛋行动,其目标从最初的结构化债券,到金融衍生品,然后指向了投行的贪婪与失德,现在又有了下一个靶子:评级机构。

4月23日,参院永久调查委员会发布了一份关于评级机构在危机中角色的报告,指责其与投行勾结误导投资者,随后,参院在其金融监管法案中加入一项修正案,要求在SEC之下设立评级委员会,由其代为发行方就其所发行证券指定评级机构;之所以作此规定,是因为此前许多评论认为,现行的由发行方付费聘请评级机构为其证券评级的做法,存在利益冲突,即所谓“吃人家的嘴软”,结果造成评级标准下降,而解决方法就是截断其利益关系。

评级机构的发行评级是一种卖方评级,就像产品出厂时,制造商找第三方质量检验机构,给产品贴合格标签,标明等级,然后检验机构按标签数量收钱;显然,厂商愿意花钱去买这张标签,是因为他知道消费者对该标签或多或少抱有信任,信任度越高,标签就卖得越贵,所以,对于评级机构,已经建立的信誉是非常值钱的资产,不会轻易损毁。

因此,若从长期利益考虑,卖方评级并不存在激励扭曲,问题是,和任何大型组织一样,确保其行为始终符合长期利益,不是件容易的事情,需要随时抵御短期诱惑,也要在管理和激励制度上杜绝短期行为,确保其员工和团队不以组织长期利益为代价谋取私利。

许多人基于直觉认为,换成买方评级就可以消除激励扭曲,但实际上未必可行;首先,交易费用的分布特征使得许多买方评级不存在可行的盈利模式,比如一只债券的发行方只有一家,而买方却有上万,向他们分别兜售几十块钱一份的评级报告可能还不够支付操作成本;况且,评级是一种信息产品,不具有天然的排他性,投资者宁愿等着别人买了去借来看,或者等着从他们的交易行动中看出苗头,毕竟,一开始交易,这些信息都会表现在价格上。

其次,大型买方评级机构同样存在激励内控问题,比如米其林的餐馆评级就是买方评级,它通过销售旅行指南获得收入,不向评级对象收钱,甚至不登任何广告,算是完全切断了利益关系;但他同样面临问题:如何保证评级员们不被餐馆贿赂收买?米其林为此制订了极其严格的管理制度,评级员身份保密程度比克格勃间谍还高,连家人都不知道,还要定期轮换;由此可见,买方评级要解决激励问题,并不比卖方评级更容易。

其实,金融市场上也是有买方评级的,只不过因其分散而不如三大机构那么有影响力;有许多独立证券研究机构,各大银行也都有自己的研究部和大批分析师,他们都会为买方提供研究报告,这些专家不会天真到三大机构说啥就是啥;与其他市场相比,金融市场的投资者有着最丰富最多样化的信息来源,而且,当各种评级、研究报告和投资建议都不能阻止投资者头脑发热时,市场还有着最后的矫正手段,那就是做空者,他们的做空行动也会想其他投资者传递出有价值的信息。

所以,只要存在充分竞争,评级机构尽管可能在内控上出现漏洞,但也不会过分放松其评级标准,他们的丰厚利润也吸引着许多随时准备取而代之的竞争者,实际上,三大一直就面临着中小机构的竞争;如果说有什么东西阻碍了评级竞争的话,那恰恰是来自SEC的监管政策。

SEC的许多监管规定——比如证券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要求、可否使用简式说明书等——都以评级为基础,为此,SEC不得不指定一组合格的评级机构,于是就有了所谓“国家认可统计与评级组织(NRSRO)”这样的东西,凡监管规定中涉及评级的地方,只能用来自NRSROs的评级;NRSROs不是由某个外在标准(比如市场占有率)划定的,而是由SEC直接指定,这样等于断绝了中小评级机构的发展机会,人为强化了现有大机构的垄断地位,因为除了监管机构,许多基金也都以NRSROs评级作为投资依据,特别是那些拥有大量古板规定的养老基金。

显然,参院修正案将进一步强化三大机构的垄断地位;排除发行者选择评级机构的机会,或许消除了一种潜在的不良激励,却带来了讨好监管衙门这种新的激励,这可决不是什么好事;衙门从来不对错误负责,不要指望他们会对投资者负责,纵容了马多夫多年的SEC,现在可是最理直气壮的部门;试想,对于花大钱买来贴在产品上的那个标签是否真的值钱,谁会更在乎?如果连评级机构也落入政府之手,下次他们还敢顶着政治压力拉低欧猪债券的评级吗?

饭文#L7: 网络隐私权不必急于立法

网络隐私权不必急于立法
辉格
2010年5月31日

近年来,有关人肉搜索是否该立法限制的问题,时不时就会被热烈讨论一番,每次有人因人肉搜索而遭殃时,常会有潜在的同病相怜者出来担忧一下,而每当某地推出新的信息安全条例时,网民和记者就会带着警惕的目光怀疑其是否针对人肉搜索而来;最近刚通过省人大一审的《浙江省信息化促进条例》草案,也经历了同样的遭遇。

尽管立法机构在事后都否认这些条例是专为限制人肉搜索而起草,但其中关于私人信息发布的规定确实涉及了人肉搜索行为的合法性;不过,通常说的人肉搜索,主要是指把已经公开存在于网络上、但原本鲜为人知的(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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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隐私权不必急于立法
辉格
2010年5月31日

近年来,有关人肉搜索是否该立法限制的问题,时不时就会被热烈讨论一番,每次有人因人肉搜索而遭殃时,常会有潜在的同病相怜者出来担忧一下,而每当某地推出新的信息安全条例时,网民和记者就会带着警惕的目光怀疑其是否针对人肉搜索而来;最近刚通过省人大一审的《浙江省信息化促进条例》草案,也经历了同样的遭遇。

尽管立法机构在事后都否认这些条例是专为限制人肉搜索而起草,但其中关于私人信息发布的规定确实涉及了人肉搜索行为的合法性;不过,通常说的人肉搜索,主要是指把已经公开存在于网络上、但原本鲜为人知的资料,挖掘整理出来,从而揭示出一个公众人物较为隐秘的一面,这么做需要借助搜索引擎,但搜索引擎并不能一次性简单完成,需要发动大量人力去搜寻各种平时很少有人关注的角落,其中还需要对人物关系和事件脉络进行人工分析,所以才叫人肉。

所以,原始信息的数字化和上传行为并不是人肉搜索的主要环节,尽管这常常是它得以进行的前提,因此,有关私人信息发布的立法,涉及的主要是网络隐私权问题,即:将私人信息放上网络,或者将其从网络私有空间复制到公共空间,这样的行为在何种条件下是非法的?这一行为边界,确实还有待澄清;由于数字技术和互联网大幅改变了我们的信息环境,对于一些行为是否侵权的认识已变得模糊,而对网络文化接纳程度上的差异,也必将导致对权利边界的争议。

以浙江省上述条例为例,它规定“不得擅自发布信息权利人的信息资料”,但这样的规定并没有回答边界问题,谁是信息权利人?我拍了张街景照片,权利人是我?还是照片上那个提着酱油瓶飘过的小伙子?或者,如果取景框里有一对正在接吻恋人呢?如果是邻居院子草坪上正在晒太阳的半裸美女呢?

我想,随着场合、情景和人际关系的不同,人们对于一项形式上相似的行为是否侵权的看法,会大为不同,所以,通过类似上述条例中那些苍白规定来界定权利边界的希望,是注定会落空的;正如一些法律学者所指出的,对于网络隐私可能出现的纠纷,法院其实已经有足够的法律依据来处理,对于侵权我们有民法通则,对于服务过程的隐私保护,我们有合同法,对于信息安全,也有全国性条例,所以,各地方纷纷为网络隐私而制订条例,实属多余。

长期以来,舆论中都有个不好的倾向,每当出现一种新的侵权形式,就会有许多声音呼吁政府出面“规范”,呼吁人大制订法规;然而,评价一个社会是否拥有良好秩序,法治是否健全,并不是看它有多少法规,事无巨细的覆盖到生活的每个细节,相反,法治的优劣,要看是否存在一个可信赖的程序性机制,去执行已有的规则,同时也要看,阐释和运用这些规则的机制,是否具有足够的弹性,以便延伸到不断出现的新型纠纷。

法律的本性决定了,它应该是简单而易于理解的,不可能要求每个人熟读每部法律后,才能进入社会、与人交往、经营生意;好的法律是那些能够被善良、诚实、审慎和善于为他人着想的人所能够预知的规则,至少在他所熟悉的行为空间内,善意和审慎便可让他避免触犯法律。

正因为此,立法机构人工拟制的成文法规,对于推动法治健全并无好处,如果它符合基于善意和审慎的合理预期,就是不必要的,如果它与合理预期相抵牾,那只会制造的混乱和冲突,也束缚了法官基于个案特定情境而运用一般原则的能力。

这一点,对比普通法国家与大陆法国家的法治状况,就可以看得很清楚,在美国,绝大部分涉及行为和权利纷争都会去法院、循着司法路径解决,而在欧洲大陆,公众和媒体一番争论之后,通常就有一个专家组成的委员会关起门拟定法规,最后送到议会表决。

当然,成文法传统在短期内不可能改变,但成文法也有好坏之分,好的成文法跟在社会交往过程中自发涌现的规则后面,以谦逊的姿态理解、阐释和整理这些规则——在普通法传统中这些就是法官的工作,比如美国统一商法典,就是对长期司法实践中所形成规则的汇编整理;坏的成文法则试图强行改变既有规则,或凭空人为建构出规则,老子箴言“法令滋彰,盗贼多有”,适合的就是这一类。

所以,对于网络隐私这一新事物所带来的新型纠纷,不必急于立法,不妨等待网民和服务商在互动中形成自己的规范,论坛版主、博主、网络媒体、内容运营商、空间提供商,都可以发展自己的规范,国际上也有许多正在浮现的规则可以援引,等这些规则已广为当事各方所接受时,再引入成文法规不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