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发表的文章(6)

[微言]连体人

【2013-11-22】

@绿狗网 关于“连体婴”的若干思考:一、身份证该登记谁的?二、如果两人争着使用左手,这时谁侵犯了谁的合法权利?三、坐公交、地铁,要刷几次卡?四、二人分持有两国国籍,哥哥出国,弟弟跟着去,算违法行为么?五、连体婴这一群体,是否会改变自助餐业的行业格局? @whigzhou @鹦鹉史航 @王小山

@whigzhou: 1)两个意志,两个ID;

@whigzhou: 2)我不太了解连体婴儿的肢体运动控制机制,如果像你说的是竞争性的,那么手就(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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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2】 @绿狗网 关于“连体婴”的若干思考:一、身份证该登记谁的?二、如果两人争着使用左手,这时谁侵犯了谁的合法权利?三、坐公交、地铁,要刷几次卡?四、二人分持有两国国籍,哥哥出国,弟弟跟着去,算违法行为么?五、连体婴这一群体,是否会改变自助餐业的行业格局? @whigzhou @鹦鹉史航 @王小山 @whigzhou: 1)两个意志,两个ID; @whigzhou: 2)我不太了解连体婴儿的肢体运动控制机制,如果像你说的是竞争性的,那么手就是他们的共有物,他们最好达成某种协议来分配使用机会,也就是明确权利,否则就不可避免的陷入公地悲剧,这种情况下没有权利被侵犯,因为不存在落实到个体的权利; @whigzhou: 3)服务提供商说了算,如果我是服务商,免票; @whigzhou: 4)首先要问这个国家的边境控制是否合法,如果合法,那么你说的行为是否合法就视该法律如何规定而定,不过在我看来,目前没有任何国家的边境控制是合法的; @whigzhou: 5)不会,这个群体这么小,改变不了什么;  
[微言]盐碱地与耕地红线

【2013-11-21】

@whigzhou: 盐碱地成了华北人民的福音,有盐碱地的村子好多都发了 //首个“村级市” 外来务工者的西辛庄城市梦 http://t.cn/8kzbkJ6

@tertio:数年前在沧州的工厂老板就给我讲了这个道理,沧州之所以成为北方尤其是北京的设备生产配套中心,就是因为盐碱地太多

@whigzhou: 嗯,六年前听你说了这故事之后,我一直留意类似的情况,确实如此

@dingxx:是说无法发展农业,就只能专心工业,且没(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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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1】 @whigzhou: 盐碱地成了华北人民的福音,有盐碱地的村子好多都发了 //首个“村级市” 外来务工者的西辛庄城市梦 http://t.cn/8kzbkJ6 @tertio:数年前在沧州的工厂老板就给我讲了这个道理,沧州之所以成为北方尤其是北京的设备生产配套中心,就是因为盐碱地太多 @whigzhou: 嗯,六年前听你说了这故事之后,我一直留意类似的情况,确实如此 @dingxx:是说无法发展农业,就只能专心工业,且没有排污处理方面压力的意思? @tertio:原因特简单,就是有地盖厂房 @whigzhou: 准确说,是盐碱地让他们有幸成为耕地红线政策的盲区  
[微言]步兵与骑士

【2013-11-21】

@whigzhou: http://t.cn/8kz41TI 在经济衰退时,60%的失业者属于中产阶级。在经济复苏时,新增就业中有73%属于低收入工作……高盛发现,尽管美国中产阶级空心化所言不虚,但是这绝非只发生在经济衰退后。在历次经济衰退中,中产阶级就业岗位急剧减少;但在经济复苏时,中产阶级就业并没有急剧反弹

@whigzhou: 这说明,被机器和流程优化所挤掉的,主要是中等技能的工作岗位

@whigzhou: 比如电子商务,消灭了大批需要经验的店员、客服、推销员、销售经理,同时增加了一批不需要多少技能的快递员、配货工、搬运工

@whigzh(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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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1】 @whigzhou: http://t.cn/8kz41TI 在经济衰退时,60%的失业者属于中产阶级。在经济复苏时,新增就业中有73%属于低收入工作……高盛发现,尽管美国中产阶级空心化所言不虚,但是这绝非只发生在经济衰退后。在历次经济衰退中,中产阶级就业岗位急剧减少;但在经济复苏时,中产阶级就业并没有急剧反弹 @whigzhou: 这说明,被机器和流程优化所挤掉的,主要是中等技能的工作岗位 @whigzhou: 比如电子商务,消灭了大批需要经验的店员、客服、推销员、销售经理,同时增加了一批不需要多少技能的快递员、配货工、搬运工 @whigzhou: 这有点像中世纪后期步兵逐渐代替骑士的过程 @whigzhou: 骑士靠的是个人禀赋/经验/装备,步兵则靠武器技术/组织/指挥,同样是低端和高端共同挤压中间 @heracles的救赎:如何定义中等技能,尤其是社会职业如此之多的情况下 @whigzhou: 有很多方法,其中之一是看工资随年资而上涨的速度,假如某个岗位的做了十年工资比新手多不了多少,那就属于低技能岗位 @红颜变雪英雄老:步兵革命的关键也是资产和权利,步兵革命起源于瑞士长枪方阵,起源于摩尔嘉屯战役牢彭战役和曾帕赫战役,瑞士步兵击败了神圣罗马帝国和法兰西的骑士,从此以后,训练有素的步兵开始依靠纪律组织和配合,逐步取代依靠个人武勇的骑士,这个过程被称为古典军国主义的复兴。 @红颜变雪英雄老:因为当时瑞士是邦联国,类似于古希腊的社会架构,组成军队的是自由民,他们知道为何而战,他们在保卫自己的财产和自由,所以愿意接受艰苦的训练和高昂的伤亡,古希腊的时候,只有自由民和有产者才能成为士兵,贵族才能成为精锐重装步兵,奴隶不能成为士兵,商人也无权加入军队。。。 @红颜变雪英雄老:古罗马同样如此,只有公民才能加入罗马军团,所以所向披靡,但是到了帝国时期,罗马皇帝事实上是僭主政治,为了收买元老院和公民,只能提供面包和马戏,罗马公民太享受了,就不愿加入军队,罗马只能越来越多依仗蛮族雇佣兵,这也是罗马最后衰败的真正原因。。。 @红颜变雪英雄老:中国历史上也是如此,春秋战国的时候,军队是由授田的武士阶层组成的,奴隶和商人也是不能从军的,井田制下的平民组成羡卒或羡余,不参加直接战斗从事辅助工作 @红颜变雪英雄老:当时武士阶层无战斗的时候交税,税从禾从兑意思就是缴纳农作物收成,战时交赋,从贝从武意思就是用武力支付对领主的义务,税和赋只能居一,如果从军就不能缴纳税了,平民从军叫役,从走从殳,殳的本意是一种依仗器具,类似旗帜,役的意思就是从军出发。。。 @红颜变雪英雄老:而欧洲的封建制下因为缺乏井田制,缺乏组成军队的平民阶层,只有大贵族和骑士以及农奴,农奴不能从军,因为无法保证忠诚,缺乏战斗意愿,所以能动员的兵力很少,所以只能更多的依靠骑士的装备和个人武勇。。。 @红颜变雪英雄老:而瑞士长枪兵出现后,训练有素的步兵,能仅凭简陋的装备正面击溃精锐骑兵,以步克骑一直都是军事史上一个重要课题,而只有当时的步兵方阵才真正意义上做到了,所以为各国争相仿效,西班牙大方阵苏格兰长枪兵都是如此,为了保障士兵的战斗力社会结构随之变化,最后瓦解了封建制。。。 @whigzhou: 嗯  
[饭文]转基因标注争议中的法律经济学

(按:抱歉最近写作状态不好,很没条理,好像没说清楚,以后有机会再说一遍)

转基因标注争议中的法律经济学
辉格
2013年11月19日

近来,政策当局的一些动作似乎表明,其对待转基因粮食的政策已有所松动,这一迹象,也让转基因这个多年来争吵不休的话题再度热了起来;从农业技术的角度看,像中国这样还不怎么富裕的人口大国,转基因农业成为主流恐怕是无法避免的,非转基因食品将越来越成为只有少数人才负担得起的奢侈品。

这样,未来的争议焦点,将转向看待转基因的两种截然相反的价值观如何在一个社会共存的问题,而反转阵营的诉求重点,大概也会从封锁围堵转向监管和标注方面,要求政府强化监管,并主张转基因食品制造(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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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抱歉最近写作状态不好,很没条理,好像没说清楚,以后有机会再说一遍) 转基因标注争议中的法律经济学 辉格 2013年11月19日 近来,政策当局的一些动作似乎表明,其对待转基因粮食的政策已有所松动,这一迹象,也让转基因这个多年来争吵不休的话题再度热了起来;从农业技术的角度看,像中国这样还不怎么富裕的人口大国,转基因农业成为主流恐怕是无法避免的,非转基因食品将越来越成为只有少数人才负担得起的奢侈品。 这样,未来的争议焦点,将转向看待转基因的两种截然相反的价值观如何在一个社会共存的问题,而反转阵营的诉求重点,大概也会从封锁围堵转向监管和标注方面,要求政府强化监管,并主张转基因食品制造商有法律责任做出明确标注。 一种反对向企业施加法定标注责任的意见认为,如何对商品特性进行标注,应由企业自主决定,无论是否标注,那都是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自由交易,政府和法律不应横加干涉;确实,企业自主性和自由交易理应得到保护,问题是,一桩交易的内容究竟是什么,并不总是随交易的发生而自动明确的,往往需要法律来加以澄清,假如交易内容无法确定,一旦双方发生纠纷而寻求司法救济时,就没人能知道该怎么办,法律对交易的保护也就沦为一句空话。 通常,商家会通过招牌、价目表、菜单、广告、商品包装等手段,告诉消费者他卖的是什么,以及相应的交易条件,若是重要买卖,双方还会议定更多细节,甚至签个书面协议;但所有这些都无法保证对交易内容作出完备而精确的描述,因为首先,对任何东西进行完备精确描述都是不可能的,那意味需要对整个世界进行精确描述,而这是我们的认识能力和信息手段所无法满足的,其次,我们用来描述交易内容的自然语言本身就十分模糊并充满了歧义,再次,即便我们有这样的能力,也不可能在每笔交易中都进行完备描述,因为那么做成本太高,与交易所带来的好处相比,不值得付出,所以实际的内容描述往往非常简略。 不过好在我们已经有了一些办法来应付这一信息不完备问题;首先,人们通常不需要那么精确的描述交易内容,双方在认定内容与描述是否相符时,会有一定的宽容度,比如,饭店顾客大概不会接受一份缺了鸡丁或花生的菜被称作宫保鸡丁,也不会接受直径小于两毫米的鸡肉也算鸡丁而不是肉末,但通常可以容忍里面有或没有大葱,因为有了这样的宽容度,双方对交易内容的认定不必完全一致,只要分歧没有大到引发纠纷的程度即可。 其次,存在于习俗之中的隐含约定,可以补足交易内容描述的不完备性,人们对自然语言中每个词汇的共同理解,便是这样一种习俗,语义和其它习俗一样,都是长期协调博弈过程所达成的均衡;无须明确说明,我们都知道鸡丁大概有多大,一份宫保鸡丁大概有哪些配料,同样,无须明确约定,我们都可以合理的认为,一份宫保鸡丁里不应该出现一条老鼠尾巴,其制作过程也不应添入厨师的几毫升唾液,即便那是经过高温消毒并在医学上是完全无害的。 但习俗并不总是能解决问题,尽管它是社会协调的产物,但对它的理解毕竟是主观的,高度依赖于个人的母语、文化和教育背景,而隐含约定的内容随文化和亚文化的不同而不同,在现代流动性大社会中,交易双方常拥有十分不同的文化背景,因而对交易与合约内容产生歧义和纠纷就在所难免,正因此,许多交易分歧才需要在法庭上解决。 合同法便是用来处理此类分歧的,它需要回答两个问题:在特定交易中,存在哪些理应得到遵循的习俗,这些习俗为此类交易规定了哪些隐含约定(或者叫默示条款);具体到转基因议题上,有待回答的问题就是:消费者是否可以合理的认为,在没有明确标注(或以其他方式告知)的情况下,市售食品中不会含有转基因成分? 换句话说,不应含有转基因成分,是不是食品零售交易的一项隐含约定?假如转基因是个存在已久的古老现象,那么法官的任务就只是识别是否存在相应的习俗,但实际上转基因是个新问题,很可能还没来得及形成习俗,或者几种相互竞争的习俗正在形成之中,此时法官便有了创造新规则的机会,那么,他该如何选择呢? 按法律经济学的观点,他应该遵循社会成本最小化原则,所以,假如对转基因食品进行标注的总成本低于那些忌讳转基因食品者在没有标注的情况下为识别是否转基因而付出的总代价,就应该支持法定标注责任,否则,就应让忌讳者自行负担识别成本。 实际情况如何,需要争议双方用统计数据来举证,不过,很容易想到几个影响上述两项成本的因素:转基因技术应用越广泛,跟踪转基因成分加工销售链条的难度就越大,需要标注的场合也越多,标注总成本就越高;对转基因的忌讳越普遍,识别需求就越多,忌讳者对转基因的心理抵触越强烈,识别的准确性和苛刻程度就越高,后两项都将提高识别成本;非转基因食品标注越普遍越鲜明,忌讳者的识别成本越低。 信奉自然法原则的人大概会说,法律这等神圣庄严的事情,怎么能让如此赤裸裸的功利主义算计来决定,而对于主观价值论者,这些算计中所不得不采用的客观价值标准(通常是以市场价格和货币金额来衡量)则更难以令人接受。 然而,正如波斯纳和大卫·弗里德曼等法律经济学家所指出,无论是在习俗和习惯法的自发形成中,还是在法官和陪审团对规则的权衡中,实际上通常都遵循着这样的原则,只不过多数时候人们并没有明确的意识到这一点。 法律是用来说服众人的,因而当它试图在模糊地带为行为划出边界时,必须遵循某种客观价值标准,而只有在边界既已划定之后,个人才得以在属于自己的边界之内遵循自己的主观价值而自由行事,也只有在此时,主观价值论才有了其用武之地。  
[微言]转基因与标注责任

【2013-11-13】

@whigzhou: 转基因食物要不要标注,不只关系到它是否在医学上有害,心理上的感受同样重要,道理类似于非清真食品是否需要标注,答案可由法律经济学给出:假如一个社会忌讳转基因食物的人居多,转基因食物的零售交易频率远低于非转基因食品,那就应该标注,否则就无需标注,这样,社会将更接近卡尔多-希克斯最优

@whigzhou: 类似的,一个穆斯林占多数的社会,需要标注的是非清真食品,而在穆斯林占少数的社会,则应将标注/甄别负担转移穆斯林自己,由他们自行负担标注清真食品的成本

@吴昊老是重名很无奈:感觉穆斯林人数比较好判定,完全不吃非清真的边界也很清楚。但是吃不吃转基因的意愿好像偏模糊,比如食用油采用了转基因的大豆压榨的,可能很多人能接受。但是直接的转基因大米,同样的人可能就接受不了。而且是否标注是不是只能靠立法者人为创制一种权利?

@whigzhou: 这种模糊性在法律问题中其实无处不在,司法系统(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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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3】 @whigzhou: 转基因食物要不要标注,不只关系到它是否在医学上有害,心理上的感受同样重要,道理类似于非清真食品是否需要标注,答案可由法律经济学给出:假如一个社会忌讳转基因食物的人居多,转基因食物的零售交易频率远低于非转基因食品,那就应该标注,否则就无需标注,这样,社会将更接近卡尔多-希克斯最优 @whigzhou: 类似的,一个穆斯林占多数的社会,需要标注的是非清真食品,而在穆斯林占少数的社会,则应将标注/甄别负担转移穆斯林自己,由他们自行负担标注清真食品的成本 @吴昊老是重名很无奈:感觉穆斯林人数比较好判定,完全不吃非清真的边界也很清楚。但是吃不吃转基因的意愿好像偏模糊,比如食用油采用了转基因的大豆压榨的,可能很多人能接受。但是直接的转基因大米,同样的人可能就接受不了。而且是否标注是不是只能靠立法者人为创制一种权利? @whigzhou: 这种模糊性在法律问题中其实无处不在,司法系统有能力对付,不需要立法 @吴昊老是重名很无奈:请问辉总,对于这种食品安全方面的立法方法也适用那种各地分别由陪审团裁定的判例法? @whigzhou: 对,我赞同司法途径,不赞成立法和行政途径,判断需要由陪审团来做,但各方可以援引第三方机构的调查报告或者专家意见作为证据,用来说服陪审团 @whigzhou: 重要的是,立法机构在处理这种模糊性上没有任何优势,议员们既不是专家,也不是上帝,同样需要依靠第三方意见,而与陪审团和法官相比,他们更容易受利益团体和政治偏见的影响 @whigzhou: 司法途径的好处还在于,法官可以向陪审团指示或解释:需要他们判断的是什么,以及其中的法理逻辑,比如这里的法律经济学道理 @zcx7792:但实施起来应该很困难吧,这样的经济学分析的数据来源应该是什么?基于民调? @whigzhou: 调查是一种,陪审团也可能依据直接的个人经验做判断 @吴昊老是重名很无奈:那理论上是否可以取消立法机构而达成法律系统完善运转呢?也就是说立法机构(一般是议会吧)是否在法律系统中具有某些判例法系统不 @whigzhou: 嗯,我赞成取消国会的普通立法权限,但可以保留其行政立法权限,即下院就“政府可以收多少税、怎么花”立法,上院对“政府可以做什么事”立法 @吴昊老是重名很无奈:哇,知识不够了,分不清什么叫“行政的”,什么不是……对于“政府能做什么事”一般习惯上是由宪法规定? @whigzhou: 很简单啊,所谓行政就是国王的行为,宪法只能做一般性限制,而为了有效限制王权,国会需要在某些事情上保留决定权,因而需要特别立法,比如是否允许国王与别国开战…… @黄章晋ster:通常的情形是,穆斯林数量较少的社会(如中国),清真餐厅或食品会标注『清真』,非清真则不会标注。在穆斯林占为主的社会,人们实际上并不特别在意餐厅或食品是否绝对清真,对食品是否清真特别认真在意,似乎是中国独有的现象 @whigzhou: 嗯,类比的前提是穆斯林都很介意这个,否则类比就无效了 @whigzhou: 判断是否“真的介意”,可以看两点,1)是否很多人会因为事后发现买到的食品不够清真而索赔或起诉卖家,2)其他条件相仿时,穆斯林是否愿意为确保食物清真而支付更高代价;实际情况我不了解,谢教官指出 @胡子v5:把转基因视同宗教禁忌,把反转视同宗教行为。别说,还真是越来越象这么回事了。不过正因如此,更不能强制标注了。 @whigzhou: 为什么? @whigzhou: 好吧,那就再做个更纯粹的思想实验吧。假设,经特定加工之后,食用狗屎在医学上是完全无害的,而且将狗屎作为辅料掺入食品还能带来某些特殊风味,那么,假如某饭馆在不预先告知食客的情况下出售掺了狗屎的食品,你认为是否正当? @whigzhou: 不介意吃到狗屎的人可能会说,让介意的人去负担标注成本吧,问题是,他恰好不幸生活在一个普遍介意是否吃到狗屎的世界 @whigzhou: 该思想实验中的狗屎可以替换成精液、月经血、包皮环切术切下来的皮、抽脂术抽出来的脂肪…… @whigzhou: 当火星人发现地球访客居然禁忌这些完全无害的食物时,大概也会觉得不可理喻吧——你们居然要求我们标注! @国王的耳朵11:转基因心理上的感受是媒体宣传出来的,没听说有人对杂交水稻心理上有障碍。 @whigzhou: 一种心理感受不会因为是“媒体宣传出来的”,就丧失得到保护的理由,宗教禁忌不也是巫师、教会和传教士宣传出来的吗? @胡子v5:楼主的“思想实验”恰恰应证了老美反对强标的一个理由:防止恶意丑化。狗屎、经血、包皮…以楼主的想像力,恐怕还有更多更恶心的类比 @whigzhou: 如果丑化已经成为普遍事实,转基因食品在多数人心目中形同经血,对它的心理厌恶已经很强烈,加以回避已经成为他们宗教禁忌般的习俗,那就有理由得到保护 @whigzhou: 注意这里的“如果……已经”,我并不认为这些事实在当前中国社会已经成立,我给出了一个判断原则,但并未作出判断 @whigzhou: 在法律局面尚未明朗之际,假如你不希望转基因食品被要求标注,办法之一是推动尽可能多的人去吃它,这样,主张强制标注者未来在法庭上就难以证明:转基因已成为普遍禁忌 @胡子v5:回到反转宗教化的问题。首先,科学问题不能宗教化,这是理性的底线 @whigzhou: 1)何以认为“转基因食品是否应该标注”是一个科学问题?科学问题里包括“应该”这种词汇吗?2)理性的底线是你的底线吧?你凭什么可以要求别人按你的理性底线生活?他们不可以不受打扰的过自己的非理性生活? @久四:不如推广更多的农民种它更实际,对农民有利的转基因作物更容易在市场上推广,到时候都是转基因,你不吃也得吃了。就像北京的空气,都污染成这样了,还不是照样吸。 @whigzhou: 嗯,之二  
读史笔记#10:落脚之后

落脚之后
辉格
2013年11月11日

中国的城市化已进入后半段,在经历了前半段的大规模人口流动和城市扩张之后,后半段将更多的表现为结构性变化:农业在失去了大多数劳动力并放弃大量低价值土地之后,将如何向新模式转移?城市将如何对其全新的人口结构作出反应?城市新移民和他们的子女将为自己建立何种生活方式和社区文化?

这些问题的答案将在很大程度上塑造未来数十年的社会面貌,而其结果又将高度依赖于制度所能提供的机会;然而,有关城市化的诸多争论,多半是站在城市规划者的立场上,描绘着他们心目中的理想城市,很少有人关心和了解推动着这一进程的移民对城市的需求和他们从城市中得到的机会。

在《美国种族简史》中,经济学家托马斯·索威尔(Thomas Sowell)为我们讲述了贫民窟如何成为新移民进入现代城市主流社会的跳板,贫民窟的同乡和家族聚居模式,为尚未适应城市社会的新移民提供了关系、信息和信用资源,以及物质、精神和文化上的支持,帮助他们获得就业和经营机会、积累财富和经验、适应城市文化,最终争得晋升中产阶级的能力。

而在《另一条道路》中,另一位经济学家赫尔南多·德·索托((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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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脚之后 辉格 2013年11月11日 中国的城市化已进入后半段,在经历了前半段的大规模人口流动和城市扩张之后,后半段将更多的表现为结构性变化:农业在失去了大多数劳动力并放弃大量低价值土地之后,将如何向新模式转移?城市将如何对其全新的人口结构作出反应?城市新移民和他们的子女将为自己建立何种生活方式和社区文化? 这些问题的答案将在很大程度上塑造未来数十年的社会面貌,而其结果又将高度依赖于制度所能提供的机会;然而,有关城市化的诸多争论,多半是站在城市规划者的立场上,描绘着他们心目中的理想城市,很少有人关心和了解推动着这一进程的移民对城市的需求和他们从城市中得到的机会。 在《美国种族简史》中,经济学家托马斯·索威尔([[Thomas Sowell]])为我们讲述了贫民窟如何成为新移民进入现代城市主流社会的跳板,贫民窟的同乡和家族聚居模式,为尚未适应城市社会的新移民提供了关系、信息和信用资源,以及物质、精神和文化上的支持,帮助他们获得就业和经营机会、积累财富和经验、适应城市文化,最终争得晋升中产阶级的能力。 而在《另一条道路》中,另一位经济学家赫尔南多·德·索托([[Hernando de Soto Polar]])则进一步指出,贫民窟要发挥如此作用,需要满足一些制度条件:移民必须有机会对他们事实上占据的土地和房屋取得合法、正式、明确且可转让的财产权,必须有机会方便的进入就业市场、从事交易和经营生意,这意味着全面解除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对土地产权和流通的限制和对小生意的种种管制。 索维尔和德·索托的书都出版于1980年代,在那之后的二十多年全球经济繁荣中,许多新兴国家都经历了一轮势头迅猛的城市化浪潮,这提供了一个检验他们观点的很好机会;加拿大记者道格·桑德斯([[Doug Saunders]])2010年出版的《落脚城市》便是这样一次实证考察,该书基于一项为期三年的对全球二十多个贫民窟的实地调查,其结果完全可以用作前面两本书的注脚。 当然,桑德斯的工作不只是个注脚,他为我们理解移民社区(即桑德斯所称的落脚城市)如何发挥跳板作用提供了许多新的启示,比如居住密度的重要性,许多政府规划的改造项目之所以失败,就是因为规划者将移民社区设计得过于宽敞和稀疏,过于强调私密性,从而打破了原有的同乡和家族聚居格局。 穷人的一个特征是活动半径小,尽管他们可能走很远的路去上班,但因为缺乏闲暇和交通工具,其消费和社交范围都比中产阶级小得多,因而落脚城市的一大功能——维持原有的社交网络和关系资源——只有在高度密集的居住环境下才能起作用,而在优雅宁静的低密度小区,在邻居很少见面的带电梯高层公寓楼里,都是难以维系的。 另一个常被规划者忽视的因素是商铺比例,这往往是出于一种陈见,认为移民进城就是来打工的,而对他们经营生意的潜力不屑一顾,甚至将这些小生意视为混乱和肮脏的来源而加以压制,殊不知,落脚城市的企业规模虽小,却构成了其经济规模的很大部分,也是这些社区得以良好运转、移民获得生活便利的主要依靠。 实际上,落脚城市的经营机会非常丰富,因为移民的消费半径小,居住密集,而且保留了大量原有的消费习惯,还有许多该阶层所特有的消费需求,因而他们的多数消费只能在社区内得到满足,而这些消费要得以实现,密集居住和高比例的商铺空间是必要前提,因为对于活动半径很小的穷人,只有高度密集才能形成有效的消费规模,才能促成分工。 更重要的是,经营小生意也是移民提升社会地位、晋升中产阶级的主要渠道,假如这一渠道被切断,落脚城市这部社会流动性引擎就丧失了其主要功能,假如移民没有机会通过小本经营来提升其社会地位,就会从其它方向寻求出路,而那通常是政治出路,然而和市场出路相比,政治博弈未必是双赢的,常常是零和的甚至双输的。 从桑德斯所列举的案例中可以看出,当移民有机会自发建设自己的落脚社区时,他们总是能形成符合自身需要的密度和结构;这些自发性社区的主要问题是基础设施不足,因为往往当基础设施问题浮现时,居住密度已经太高而难以改动了,这也常给政府提供了“脏乱差”的借口实施干预和改造,然而除了极少数案例,这种改造的结果总是破坏性的,即便其初衷是友善的;而另一方面,假如移民拥有完整的财产权和组织自治社区的机会,事实上总是会想出办法通过小修小补的渐进方式来改善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