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发表的文章(12)

马尔萨斯弹簧

【2022-06-26】

@whigzhou: 昨天我贴了《上帝的新牧场》第三章,其中有个难点,就是我的马尔萨斯弹簧理论,我用第一节又把它重新解释了一遍,我已经不记得这是第几遍了,但我估计,多数读者还是无法理解,这很正常,因为依我的阅读经历,这可能是整个经济史领域中最困难的一个理论点,我还从来没见过经济史家中有人真正弄懂过这一道理,

@whigzhou: 又想了想,可能这么表达更容易简洁易懂:剩余不是生产出来的,而是占有出来的,当一(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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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6】 @whigzhou: 昨天我贴了《上帝的新牧场》第三章,其中有个难点,就是我的马尔萨斯弹簧理论,我用第一节又把它重新解释了一遍,我已经不记得这是第几遍了,但我估计,多数读者还是无法理解,这很正常,因为依我的阅读经历,这可能是整个经济史领域中最困难的一个理论点,我还从来没见过经济史家中有人真正弄懂过这一道理, @whigzhou: 又想了想,可能这么表达更容易简洁易懂:剩余不是生产出来的,而是占有出来的,当一些资源被占有并用于生存资料生产以外的用途(因而不会带来额外人口)时,它们便成了剩余。 @whigzhou: 因为不是生产出来的,所以考虑剩余为何出现时,不能从生产技术着手,而要从占有/控制技术着手,正是在这一点上,绝大多数经济史家都弄错了 @whigzhou: 占有可以是武力强占,也可以是基于财产权的占有,但后者最终也是以武力(可能是国家的武力)为保障的
归纳难题

【2022-06-25】

@tertio 务个虚,脑子又转回归纳难题了,“归纳为什么是有用的呢?我现在的答案似乎变成了人择原理了:是因为我们只能生活在一个归纳法有用的世界里。

@whigzhou: 就是世界可理解性假设,我最近恰好说到过:【世界的某些局部与侧面一定比其整体更稳定、更一致、更少变,否则世界便是不可理解的】

@whigzhou: 若将把世界视为一部有限状态机,虽然可能状态是有限的,但自创世以来它却从未进入过(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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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5】 @tertio 务个虚,脑子又转回归纳难题了,“归纳为什么是有用的呢?我现在的答案似乎变成了人择原理了:是因为我们只能生活在一个归纳法有用的世界里。 @whigzhou: 就是世界可理解性假设,我最近恰好说到过:【世界的某些局部与侧面一定比其整体更稳定、更一致、更少变,否则世界便是不可理解的】 @whigzhou: 若将把世界视为一部有限状态机,虽然可能状态是有限的,但自创世以来它却从未进入过两个相同状态 @whigzhou: 可是,如果你把世界的某个局部或某个侧面单拿出来,你可能会发现一部更有限的状态机,比整体有限的多,有限到你的头脑都能理解它
上帝的新牧场#3:阶层的分化

上帝的新牧场#3:阶层的分化
辉格
2018年11月19日

阶层差异不仅是经济状况和政治权力上的不平等(尽管这两方面总是最受关注),在一个成熟的等级社会中,不同阶层的人在生活方式,穿着打扮,举止谈吐,交往圈子,娱乐内容,知识结构,价值取向和所遵循的社会规范上,都有着鲜明差异,[1] 甚至口音,身高,[2] 头颅形状,[3] 也都可能迥然有别,概言之,他们就像是来自不同文化,甚至不同种族。

之所以能形成如此差异,是因为阶层具有结构上的稳定性,社会互动随地位不同而产生某种持续强化的内聚倾向,最终形成一种隔离机制,每个高度内聚的局部成为一个阶层;阶层之间仍会发生流动,但新进者会模仿和采纳他所进入阶层的习惯、规范与价值,从而完成文化复制;间或会有一些可称为社会革命的大变动,然而在文明历史的多数时期,我们看到更多的是阶层结构的连续性。

这一结构的形成经历了线索繁多的进化过程,各大文明的进化路径也不尽相同,不过最终它们都产生了一些颇为相似的结构元素,算得上是文化层面上的趋同进化,且让我先谈论一些普遍趋势,而将差异留到后面。

生计之分异

生物学家在研究一种动物的生理与习性时,食性总是首选的切入点,因为作为一个枢纽因素,以何为食,如何获取,决定着其他许多特性,诸如肢体结构,消化器官与代谢特征,行为模式,认知能力,群居还是独居,乃至交配模式;同样,人类学家在考察小型社会时,也往往从生计模式(subsistance pattern)——即如何获取主要食物——入手,后者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人们发展哪些技术,使用哪些工具和器物,如何分工与合作,乃至如何组织社会。

从食物类型和获取方式也可推测哪些特性会帮助个体取得成功,例如以许多花蜜为食的昆虫和蜂鸟,其摄食器官的形状和其偏爱植物的花萼形状几近完美匹配,[4] 反之亦然,假如我们看到一只母猎豹生了一大窝豹仔且一只只喂胖养大,她无疑是位好猎手,有着一副好爪牙。

然而对于大型等级社会中的个体,此等推断不再有效,一个以小麦牛奶为主食的社会中,最成功的个体极可能对种植小麦或饲养奶牛一无所知,相反,某人越是谙于此道,其社会地位越可能接近于底层(至少在现代商品化农业兴起之前);之所以发生如此颠倒,是因为谋生方式出现了分化,一些人不再以自己或其家庭生产的食物为生,而是将生计建立在经营和维护一种权力系统上,以此迫使他人向他提供生存物资,以及超出生存所需的更多物品与服务。

这是一种物种内的食物链构造,它可以是金字塔型的:地区小头领迫使他所控制的群体向他纳贡,大头领迫使臣服于他的小头领向他纳贡;也可以是伞状的:一个统治集团从一大片地区收取贡赋,除了满足自己所需,还(通过雇佣或购买)养活了一批脱离食物生产的专门职业者;在较大型的等级社会,通常两者兼具。

当然,生计分化也可能以非强制的方式发生,[5] 比如在现代自由市场中,谋生手段不计其数,多数人都不以食物生产为生,但脱离食物生产者通过自由交换获得生存物资,未必拥有更高地位;然而不幸的是,人类最初的生计分化无不基于强制,这大概是因为,市场化分工须以可靠的私人财产权为基础,而在一个财产与人身安全皆无保障的霍布斯世界,唯有强者才能捍卫其财产权,可是既然他足够强大,强到能在权势角逐中胜出,拥有稳固权力,能够强制他人,那么凭此权力直接索取贡赋,显然是更方便的做法。

有一种观点认为,动植物驯化和农业的发明提高了生产率,令食物产量超出生产者生存所需,使得部分人口得以脱离食物生产而从事其他专门职业,因而推动了专业分工和市场交易,而专业分工是知识积累和技术创新的强大催化剂,由此引发的创新浪潮最终导致了文明的诞生。[6]

这种说法既没有事实依据,理论上也经不起推敲,首先,导致生产率提升的技术进步必须以非常快的节奏不断发生才会带来可持久的食物剩余,否则短暂出现的剩余很快会被人口增长所耗尽(除非有某种机制能阻止获得剩余的生产者用它来养活更多孩子,稍后我会讨论这一可能性),而我们知道,从人们懂得农作物种植到以农业为主要生计,之间经历了数千年的过渡期,[7] 其间的人口增长足以耗尽农业带来的任何可能剩余,美洲的历史为我们演示了,当食物数量不构成限制时,人口会以何种速度增长,最初进入美洲的几批移民规模不过百来人,小几千年后即已遍布整个大陆。[8]

其次,农业虽提高了土地生产率,却降低了劳动生产率,而只有劳动生产率提高才会带来剩余(虽然也只是短期的),因为那意味着生产自己(和家人)生存所需食物的劳动时间更少,因而可能花更多时间生产额外食物;可是种植谷物远比采集同类野生谷物耗时费力,有实验显示,在野生小麦繁盛的地区,每小时可采集2.5公斤,一个家庭只须在成熟季忙上十几天,就够吃一年了,省掉了收获之前的全部劳动。[9]

实际上,在末次冰川期之后到农业起源之前,人类经历了一段劳动生产率持续下降的时期,这是因为旧石器晚期以弓箭为代表的一系列技术进步大幅提升了狩猎效率,导致人口加速增长,众多大型动物消失或种群萎缩,[10] 迫使人类更多转向小型动物和植物,并将越来越多需耗费大量劳动的动植物纳入食谱,小颗粒种子(即谷物)是其中典型,这些食物的单位劳动卡路里回报通常比大型动物低两三个数量级。[11]

人类学家将上述进程称为广谱革命(broad spectrum revolution),农业起源只是这一大趋势的自然延伸,[12] 用经济学术语说,这是一种马尔萨斯型增长,即通过不断提升劳动密集程度以增加产量,同时劳动生产率下降,通俗的说就是,一些技术创新让人类能够在人口持续增长的同时,以付出越来越多血汗的方式,从日益稀缺的自然资源中榨出更多一点卡路里,这显然不是产生额外剩余的途径。

真正让剩余和生计分化成为可能的,是对土地的私人控制;随着人口压力渐增,资源日益稀缺,人们不断加强对本地小型动物和植物资源的开发,游动性降低,领地性增强,领地冲突加剧,生存竞争的重点逐渐从如何应付自然环境转向如何对付其他人类,以捍卫自己赖以为生的领地。[13]

如前两章所述,正是在领地冲突导致的战争升级中,领袖人物开始崛起,继而首领之间展开权势竞争,一些最强者胜出,赢得特权地位和强制性权力;起初他们带领所在群体对抗其他群体,可一旦其权位稳固,便可能用它谋取自身利益,比如在通过战争压服其他群体后,将索取的贡赋大部分控制在自己手中,当若干相邻群体间的支配-臣服关系稳定下来,这一财源可能固化为某种类似地租或税赋的东西。

如此以武力优势建立的霸权结构可扩展至多级,随着结构扩展,层级加深,位高权重者与普通人之间的社会距离不断拉大,进而通过前章所述以通婚网络为核心的机制,形成日益封闭的上层精英圈,或曰贵族,他们专以经营权力系统,控制领地,索取贡赋为业,同时,贵族对消费品和服务的特殊需求也创造了一批同样脱离食物生产的专门职业,阶层分化过程由此展开。

从经济学角度讲,由于贵族(无论以贡赋、税收或地租的形式)从食物生产者手中拿走了部分产出,阻止了后者用这些产出养活更多孩子,从而人为压低了食物生产者的人口规模和相应投入于食物生产的总劳动量,结果(相对于马尔萨斯极限水平)总产出有所降低,但边际劳动生产率提高了,而人口比潜在极限水平更低,因而人均产量也提高了,于是带来了剩余,后者供养了脱离食物生产的专门职业者,包括贵族阶层本身。[14]

贵族的事业

酋邦之类早期政权的建立都伴随着相互征伐和部落组织的军事化,拥有一支听从其号令的武装,是首领取得统治权的关键;[15] 理由是明显的:要从食物生产者手中拿走部分原本可养活更多孩子的生存资料,必定遭遇激烈反抗,要知道前文明时代的人类个个桀骜不驯,自视甚高(因为他们都是霍布斯世界的幸存者),将赋税视为不可避免天经地义,是后来国家所创造的顺民的想法;况且,控制领地收取贡赋的利益如此诱人,无疑会引来众多跃跃欲试的竞争者。

甚至在更大规模政体建立之后,早期国家的统治者仍高度依赖赤裸裸的恐怖高压政策,阅读有关早期文明的文献,你会闻到一股浓烈的血腥味,大量屠杀战俘用作人牲献祭或陪葬的做法极为常见,更优雅的统治方式须等到国家的存在被普遍接受,政权有了相当安全感之后才开始流行。[16]

所以并不奇怪,最初的贵族都是武士,他们专以战争为业;[17] 武士有多种来源,地位也有所不同,首先自然是权力竞争中胜出的王者,然后是他们的亲兵扈从(retinue),扈从是早期君主的主要统治工具,规模从数十人到小几百人不等,那时尚没有足以维持一支更大规模常备军队的后勤系统,重大战斗中虽可投入数千乃至上万战士,但那都是临时召集,要么自带给养,因而战斗只能持续几天,要么靠沿路劫掠勒索获得补给。[18]

在最初的多层级政体中,每位首领都拥有一支扈从,战争时集合起来便成为一支军队,而君主那支扈从的首要政治功能是控制下级首领,不服就打,有点像宪兵队,反过来也可以说,君主之所以能够称王,正是因为他拥有最强大的扈从团队,足以压服任何一位有异心的下级首领(至少在他们未能联合起来时),这一统治模式要求君主持续巡视领地,时时嗅探任何异动迹象,领地巡视恰好也是均匀分配统治负担的方便办法,因为即便数百人的队伍,后勤负担也不小,在运输效率低下也没有流通市场的时代,集中在一地会让当地人不堪重压。[19]

这样的统治并不十分牢靠,背叛、篡位、串通谋反、势力重组,时有发生,对君主个人能力要求很高,(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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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的新牧场#3:阶层的分化 辉格 2018年11月19日 阶层差异不仅是经济状况和政治权力上的不平等(尽管这两方面总是最受关注),在一个成熟的等级社会中,不同阶层的人在生活方式,穿着打扮,举止谈吐,交往圈子,娱乐内容,知识结构,价值取向和所遵循的社会规范上,都有着鲜明差异,[1] 甚至口音,身高,[2] 头颅形状,[3] 也都可能迥然有别,概言之,他们就像是来自不同文化,甚至不同种族。 之所以能形成如此差异,是因为阶层具有结构上的稳定性,社会互动随地位不同而产生某种持续强化的内聚倾向,最终形成一种隔离机制,每个高度内聚的局部成为一个阶层;阶层之间仍会发生流动,但新进者会模仿和采纳他所进入阶层的习惯、规范与价值,从而完成文化复制;间或会有一些可称为社会革命的大变动,然而在文明历史的多数时期,我们看到更多的是阶层结构的连续性。 这一结构的形成经历了线索繁多的进化过程,各大文明的进化路径也不尽相同,不过最终它们都产生了一些颇为相似的结构元素,算得上是文化层面上的趋同进化,且让我先谈论一些普遍趋势,而将差异留到后面。

生计之分异

生物学家在研究一种动物的生理与习性时,食性总是首选的切入点,因为作为一个枢纽因素,以何为食,如何获取,决定着其他许多特性,诸如肢体结构,消化器官与代谢特征,行为模式,认知能力,群居还是独居,乃至交配模式;同样,人类学家在考察小型社会时,也往往从生计模式(subsistance pattern)——即如何获取主要食物——入手,后者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人们发展哪些技术,使用哪些工具和器物,如何分工与合作,乃至如何组织社会。 从食物类型和获取方式也可推测哪些特性会帮助个体取得成功,例如以许多花蜜为食的昆虫和蜂鸟,其摄食器官的形状和其偏爱植物的花萼形状几近完美匹配,[4] 反之亦然,假如我们看到一只母猎豹生了一大窝豹仔且一只只喂胖养大,她无疑是位好猎手,有着一副好爪牙。 然而对于大型等级社会中的个体,此等推断不再有效,一个以小麦牛奶为主食的社会中,最成功的个体极可能对种植小麦或饲养奶牛一无所知,相反,某人越是谙于此道,其社会地位越可能接近于底层(至少在现代商品化农业兴起之前);之所以发生如此颠倒,是因为谋生方式出现了分化,一些人不再以自己或其家庭生产的食物为生,而是将生计建立在经营和维护一种权力系统上,以此迫使他人向他提供生存物资,以及超出生存所需的更多物品与服务。 这是一种物种内的食物链构造,它可以是金字塔型的:地区小头领迫使他所控制的群体向他纳贡,大头领迫使臣服于他的小头领向他纳贡;也可以是伞状的:一个统治集团从一大片地区收取贡赋,除了满足自己所需,还(通过雇佣或购买)养活了一批脱离食物生产的专门职业者;在较大型的等级社会,通常两者兼具。 当然,生计分化也可能以非强制的方式发生,[5] 比如在现代自由市场中,谋生手段不计其数,多数人都不以食物生产为生,但脱离食物生产者通过自由交换获得生存物资,未必拥有更高地位;然而不幸的是,人类最初的生计分化无不基于强制,这大概是因为,市场化分工须以可靠的私人财产权为基础,而在一个财产与人身安全皆无保障的霍布斯世界,唯有强者才能捍卫其财产权,可是既然他足够强大,强到能在权势角逐中胜出,拥有稳固权力,能够强制他人,那么凭此权力直接索取贡赋,显然是更方便的做法。 有一种观点认为,动植物驯化和农业的发明提高了生产率,令食物产量超出生产者生存所需,使得部分人口得以脱离食物生产而从事其他专门职业,因而推动了专业分工和市场交易,而专业分工是知识积累和技术创新的强大催化剂,由此引发的创新浪潮最终导致了文明的诞生。[6] 这种说法既没有事实依据,理论上也经不起推敲,首先,导致生产率提升的技术进步必须以非常快的节奏不断发生才会带来可持久的食物剩余,否则短暂出现的剩余很快会被人口增长所耗尽(除非有某种机制能阻止获得剩余的生产者用它来养活更多孩子,稍后我会讨论这一可能性),而我们知道,从人们懂得农作物种植到以农业为主要生计,之间经历了数千年的过渡期,[7] 其间的人口增长足以耗尽农业带来的任何可能剩余,美洲的历史为我们演示了,当食物数量不构成限制时,人口会以何种速度增长,最初进入美洲的几批移民规模不过百来人,小几千年后即已遍布整个大陆。[8] 其次,农业虽提高了土地生产率,却降低了劳动生产率,而只有劳动生产率提高才会带来剩余(虽然也只是短期的),因为那意味着生产自己(和家人)生存所需食物的劳动时间更少,因而可能花更多时间生产额外食物;可是种植谷物远比采集同类野生谷物耗时费力,有实验显示,在野生小麦繁盛的地区,每小时可采集2.5公斤,一个家庭只须在成熟季忙上十几天,就够吃一年了,省掉了收获之前的全部劳动。[9] 实际上,在末次冰川期之后到农业起源之前,人类经历了一段劳动生产率持续下降的时期,这是因为旧石器晚期以弓箭为代表的一系列技术进步大幅提升了狩猎效率,导致人口加速增长,众多大型动物消失或种群萎缩,[10] 迫使人类更多转向小型动物和植物,并将越来越多需耗费大量劳动的动植物纳入食谱,小颗粒种子(即谷物)是其中典型,这些食物的单位劳动卡路里回报通常比大型动物低两三个数量级。[11] 人类学家将上述进程称为广谱革命(broad spectrum revolution),农业起源只是这一大趋势的自然延伸,[12] 用经济学术语说,这是一种马尔萨斯型增长,即通过不断提升劳动密集程度以增加产量,同时劳动生产率下降,通俗的说就是,一些技术创新让人类能够在人口持续增长的同时,以付出越来越多血汗的方式,从日益稀缺的自然资源中榨出更多一点卡路里,这显然不是产生额外剩余的途径。 真正让剩余和生计分化成为可能的,是对土地的私人控制;随着人口压力渐增,资源日益稀缺,人们不断加强对本地小型动物和植物资源的开发,游动性降低,领地性增强,领地冲突加剧,生存竞争的重点逐渐从如何应付自然环境转向如何对付其他人类,以捍卫自己赖以为生的领地。[13] 如前两章所述,正是在领地冲突导致的战争升级中,领袖人物开始崛起,继而首领之间展开权势竞争,一些最强者胜出,赢得特权地位和强制性权力;起初他们带领所在群体对抗其他群体,可一旦其权位稳固,便可能用它谋取自身利益,比如在通过战争压服其他群体后,将索取的贡赋大部分控制在自己手中,当若干相邻群体间的支配-臣服关系稳定下来,这一财源可能固化为某种类似地租或税赋的东西。 如此以武力优势建立的霸权结构可扩展至多级,随着结构扩展,层级加深,位高权重者与普通人之间的社会距离不断拉大,进而通过前章所述以通婚网络为核心的机制,形成日益封闭的上层精英圈,或曰贵族,他们专以经营权力系统,控制领地,索取贡赋为业,同时,贵族对消费品和服务的特殊需求也创造了一批同样脱离食物生产的专门职业,阶层分化过程由此展开。 从经济学角度讲,由于贵族(无论以贡赋、税收或地租的形式)从食物生产者手中拿走了部分产出,阻止了后者用这些产出养活更多孩子,从而人为压低了食物生产者的人口规模和相应投入于食物生产的总劳动量,结果(相对于马尔萨斯极限水平)总产出有所降低,但边际劳动生产率提高了,而人口比潜在极限水平更低,因而人均产量也提高了,于是带来了剩余,后者供养了脱离食物生产的专门职业者,包括贵族阶层本身。[14]

贵族的事业

酋邦之类早期政权的建立都伴随着相互征伐和部落组织的军事化,拥有一支听从其号令的武装,是首领取得统治权的关键;[15] 理由是明显的:要从食物生产者手中拿走部分原本可养活更多孩子的生存资料,必定遭遇激烈反抗,要知道前文明时代的人类个个桀骜不驯,自视甚高(因为他们都是霍布斯世界的幸存者),将赋税视为不可避免天经地义,是后来国家所创造的顺民的想法;况且,控制领地收取贡赋的利益如此诱人,无疑会引来众多跃跃欲试的竞争者。 甚至在更大规模政体建立之后,早期国家的统治者仍高度依赖赤裸裸的恐怖高压政策,阅读有关早期文明的文献,你会闻到一股浓烈的血腥味,大量屠杀战俘用作人牲献祭或陪葬的做法极为常见,更优雅的统治方式须等到国家的存在被普遍接受,政权有了相当安全感之后才开始流行。[16] 所以并不奇怪,最初的贵族都是武士,他们专以战争为业;[17] 武士有多种来源,地位也有所不同,首先自然是权力竞争中胜出的王者,然后是他们的亲兵扈从(retinue),扈从是早期君主的主要统治工具,规模从数十人到小几百人不等,那时尚没有足以维持一支更大规模常备军队的后勤系统,重大战斗中虽可投入数千乃至上万战士,但那都是临时召集,要么自带给养,因而战斗只能持续几天,要么靠沿路劫掠勒索获得补给。[18] 在最初的多层级政体中,每位首领都拥有一支扈从,战争时集合起来便成为一支军队,而君主那支扈从的首要政治功能是控制下级首领,不服就打,有点像宪兵队,反过来也可以说,君主之所以能够称王,正是因为他拥有最强大的扈从团队,足以压服任何一位有异心的下级首领(至少在他们未能联合起来时),这一统治模式要求君主持续巡视领地,时时嗅探任何异动迹象,领地巡视恰好也是均匀分配统治负担的方便办法,因为即便数百人的队伍,后勤负担也不小,在运输效率低下也没有流通市场的时代,集中在一地会让当地人不堪重压。[19] 这样的统治并不十分牢靠,背叛、篡位、串通谋反、势力重组,时有发生,对君主个人能力要求很高,特别是招贤纳士的能力;门客与扈从在其中的关键作用令其备受优遇,君主间竞争越激烈,其地位越高,每日好酒好肉伺候,待之如兄弟,分享战利品,将王族内出身高贵的女性许之为妻,都是常见笼络手段,早期君主的慷慨表现延续了其前辈的声望竞赛,但目标观众不再是大众,而是武士精英;考古发现,当高卢的凯尔特部落和莱茵河沿线的日耳曼部落向酋邦发展时,都从希腊罗马世界进口了大量葡萄酒,大多是在此类宴席上喝掉的。[20] 扈从之外,次级首领是贵族的另一个来源,在缺乏官僚行政系统的时代,大领地只能采取层层分权的治理模式,分治者或是因势力消长而降至附属地位的前盟友(例如建立周王朝的姬姜联盟中的姜姓诸侯),或是被打败而沦为附庸的前对手,或弱小难以自保而主动归附者,或是裂土封疆的王族成员,或是最初以君主代理人身份管辖某地日后势力坐大将辖地变成世袭采邑者(例如加洛林王朝的伯爵们)。 作为职业武士,贵族(特别是低级贵族)的地位当然来自其战斗力,然而在早期社会,几乎所有成年男性都是战士,在霍布斯世界的严酷选择压力之下,战斗力的个体差异不会太大,武士贵族又如何维持且传承其地位呢? 答案或许是单兵装备的重型化;进入金属时代之后,武器重型化有了长足发展,青铜剑,盾牌,盔甲,复合弓,十字弓,都价值不菲;14世纪初英格兰骑士的整套装备(不含马与马具)价值约10镑,而当时许多雇工的年收入不足2镑,到该世纪末,由于盔甲防护覆盖率大幅提升,部件日益繁多,加上黑死病导致的劳动成本上涨,装备费用暴涨至80英镑;不过影响更大的是马匹的引入,用于重骑兵的战马非常昂贵,1300年前后英格兰一匹战马的价格约8.5镑,加上整套鞍辔和护具,需十几镑,而且战马很娇贵,其维护成本也远高于其他役畜;中世纪欧洲骑士一般至少有两匹战马,出行时需要一两位仆从照料马匹和整套装备,这显然不是普通家庭能负担得起的。[21] 装备的高成本为武士这一职业设置了高门槛,也约束了君主的战士来源,他们要么从富贵家庭中招募,要求其自备武装和仆从,并以承认其贵族地位和领地权利作为回报,要么自己掏钱雇佣优秀却贫穷的战士,为其提供装备,但后一种做法只能以很小规模进行,否则他就需要一套财政系统来筹集和分配资金,这在早期政权中是不存在的,更常见的办法是向贫穷武士授予一块土地作为其采邑,令其自给自足,以此换取其效忠和服役。 所以无论何种方式,武士身份都与土地权利联系在了一起,因而武士贵族同时也是土地贵族,日后当贵族身份的军事性质逐渐淡化后,其与土地的关系却得以长期延续;在定居农业社会,土地权是非常可靠的生活保障,一个经营得当的庄园可成为五脏俱全,相当程度上自给自足的袖珍王国,这是贵族保有财政自主性和政治独立性的基础。 不过,要稳固其地位,他们还有个问题需要解决:如何避免领地随继承而过细分割;任何领地分割都会削弱后代的贵族地位,假如分割后的领地小到不足以供养一位武士(连同其必需的装备和仆从),继承者的贵族身份便丧失了,在诺曼封建系统中,维持武士地位的最小采邑称为骑士领(knight’s fee),大约是一个可自足的庄园,规模至少为五六百英亩熟地,或几千英亩新开垦生地。[22] 丧失武士地位的结果很可能是连土地本身也保不住,因为在尚没有强有力的司法系统为产权提供普遍保护的时代,土地权利是需要主人亲身捍卫的,即便寻求援助也有赖于与地位相关的相互义务;所以贵族总是努力避免地产过度分割,而另一方面,他的领主也不愿看到其附庸的武士地位因遗产分割而沦丧,那意味着他将失去一位效忠服役者,所以为确保领主附庸间义务(即封建契约)的跨代延续,对继承权的某些限制是必须的,例如英格兰的限嗣继承(fee tail),领主对未成年或单身女继承人的监护权,还有绝嗣封地的复归权(escheat)。[23] 可是分割遗产的需求又很强烈,因为贵族往往多子,考虑到其权势和财富,这很自然,而且也是他们奋力拼争地位的终极动机所在(无论他们是否意识到);对英格兰遗嘱档案的分析发现,大致上,最富有者平均比穷人多生一半孩子,且儿童死亡率更低,平均留下近四个成年子女,而穷人不到两个,低于替代水平,除了黑死病低谷期,世袭贵族平均约留下1.8个成年儿子,同样近两倍于普通人。[24] 不仅父母不忍看到孩子从贵族地位向下跌落,无望继承遗产的儿子们往往是个祸根,许多阴谋、通敌乃至手足相残的悲剧皆由此而起,不过,若引导得当也可成为一股进取力量,他们往往比其他武士更热衷于战争,希望能以战功加官进爵,尤其是那些有望开疆拓土的征服战争,更可能为自己赢得一份领地,所以封建君主们总是每隔几年就要发起战争,他们知道那些躁动不安的贵族子弟若长年没仗可打就会给自己惹麻烦。 另一条出路是受教育后从事各种较为体面的专门职业,这样至少可维持一种绅士地位,在西欧最常见的是律师和教会神职,还有些替其他贵族做管家,或为王家做行政官僚(他们起初也就是君主的各种不同职能的管家),随着文明化程度提高和货币经济的繁荣,出现了更多军事和行政以外的进取机会,这些方向的发展产生了一个日益壮大的绅士阶层(gentry),日后成为上层中产阶级的一部分。

祭司的角色

除了武力之外,早期权力的另一个来源是对超自然力的信仰,人们相信一些神秘力量在左右着自然现象和人类命运,而且一些人或多或少有能力影响甚至操纵这些神秘力量,将其引向对特定个体或群体有利或不利的方向。 和武力一样,巫术(被认为)既可为群体带来利益,比如给敌人施咒,影响兽群的迁徙路线,为农耕者求得久盼不至的春雨,也可用作加害他人的手段,所以,在早期平等主义社会中,自称或被认为掌握巫术的人,和狩猎高手或优秀战士一样,既是其他群体成员经常求助和依靠的能人,也是他们时刻警惕防范的对象。[25] 伴随着等级结构的发育,巫师的角色也发生了变化,在平等主义社会,每个人都可以宣称自己拥有法力(即影响或操纵超自然力的能力),没有任何资格门槛或认定程序,施展法术的方法也各有一套,并无定规,一个人的萨满(shaman)身份是否得到认可,全看其他人是否相信他有这能力,而信与不信也完全由每个人自行判断。 然而,导致权贵上升和等级分化的那些力量从多个方面改变了这一点:当宗族成为权势的重要基础,一些祖先神开始被赋予超自然力,[26] 从而获得自然神的地位,于是记忆和背诵家族谱系和祖先神话便成了一种接近和取悦神灵,获得其眷顾的手段,重要的是,这一转变竖立了一个门槛,背诵结构复杂的长篇故事并非人人皆可做到的事情,需要一些天分和训练,还要有人传授,这就让巫师身份有了一种排他性。 一旦某些个体赢得这种排他性地位,他们会不断努力加高门槛,建立新门槛,以便阻止其他人分享或取代其地位;方式之一是仪式的繁琐化,他们提出各种取悦神灵的做法,例如歌舞,颂祷和献祭,并宣称必须严格遵循特定仪轨方能奏效,其要点是,非经专门传授和长期训练无法学会。 其二是发明各种圣所和圣器,宣称神圣仪式必须在特定场所使用特定器物执行才能起效,这就意味着只有控制这些器物与场所的人才可能操办仪式,而这种控制权——如同史诗和仪轨的传授一样——是可以按特定程序移交或按某种规则继承的,这极大提升了祭司资格的排他性,正因此,神殿和礼器在考古遗存中的出现往往伴随着社会地位分化的其他迹象。[27] 那么,为何其他人愿意相信这些仪轨和圣器的功效呢?关键在于引入时机,当人们面临一些涉及重大利益的命运关口时,会非常急切的寻找任何可能的因果关系,此时他们会将接纳一种因果信念的鉴别标准降得很低,常常愿意相信任何听起来有点道理的说法,这并不是因为他们突然丧失了理智,而是因为此类选择的得失比严重不对称,信对了,可能因此保住了性命,或打赢了战争,或发了笔大财,信错了,则可能只是白烧了一柱香,白磕了几个头而已(因为这些仪式通常并不要求当事人放弃其他努力),这一原理,我们从股民,赌客,球员等经常面临大输赢的人身上可以看的很清楚,他们会源源不断的创造出各种稀奇古怪的迷信。 所以,在一场战争之前引入一项新的排他性元素(仪轨或圣器),一旦战胜便可赢得巨大声誉,更保险的做法是,在战败或灾难之后暗中污损一件候选圣器,并将厄运归咎于此,也很容易说服人们相信,奇妙的是,一项新元素只要挺过最初几次有效性考验,便有望确立其尊崇地位,因为数次应验之后,人们会将其中因果关系视为定律,此后每当不应验时,他们会努力寻找其他缘由:上香前没有沐浴更衣?捧起圣物前没有洗手?宰杀牺牲的手法不对?——从而创造出新的仪轨元素,让仪式变得更复杂,而这正是祭司们乐意看到的。 若是和财力结合起来,门槛还可进一步加高,例如使用贵重材料制作圣器,装饰神庙,用大量牲畜献祭神灵,都是普通人难以负担的;或者与武力相结合:像阿兹特克贵族那样,宣称必须用大批战俘献祭方可取悦神灵,而这一需求只有一支强势武装才能满足。 从萨满,巫师,到祭司(priest),与超自然力打交道的工作逐渐成为一项专门职业,推动这一转变的关键是,从事者所需掌握的知识,技能和器物日益复杂昂贵,普通人难以负担,也无力在养家糊口之余兼任,因而必须由脱离食物生产的专职者从事,并且随着资格门槛的抬高而封闭为一个阶层,这一点和单兵装备重型化推动武士阶层的出现十分相似。 由于祭司的工作成效被认为对共同体命运至关重要,因而获得了十分尊崇的地位,这一点在印欧语民族中显得特别突出,例如凯尔特的德鲁伊(druids)和雅利安的婆罗门(brahmins),都是地位高贵的祭司,他们连同武士与平民一起,构成了一种广泛存在于早期文明社会的三元等级结构。[28] 祭司与武士贵族之间既有合作,也有竞争,祭司需要贵族的财力和武力支持,以建造恢弘的神庙,制作贵重的礼器,获取大量献祭用的牺牲,以便抬高自身职业的排他性,而贵族需要借助祭司的工作加强其权势与声望,他们有关谱系,血统,与神话英雄和自然神的关系,自身及其祖先在世界秩序中的位置等等这些方面的主张,都需要祭司的配合与认可,通过赞助祭司,他们试图向公众传递这样的信息:挑战贵族阶层的任何尝试都将是徒劳的,所以最好打消此等念头,因为贵族得到了威力无穷的最高神灵的庇佑,其地位来自其高贵血统,其英雄祖先的奇功伟业印证了这一点。 另一方面,两者在具体的支持对象上都有一定选择余地:贵族可以重点赞助供奉某位神灵的神庙,因而抬升相关祭司的地位,祭司可以认定某位贵族拥有更高贵的血统,甚至宣称他是某个自然神的直系后裔。 对于文明发展而言,重要的是,祭司职业的业务组成,让他们在以此谋生的同时,无意间扮演了为群体维护一个知识系统的角色;作为自称能够影响自然力的中介,他们需要向人们解释每个自然神的功力和性情,而且为了防范潜在的竞争对手,他们必须为每一种可能引发困惑的现象给出解释,纳入自己的神灵系统中,以免人们因困惑难解而寻找和发明其他神灵。 这就迫使他们建立一套有关世界秩序的全面理论,以便在认识上对世界与生活进行合理化:世界何以如此,各种自然力分别由哪些神灵掌管,他们喜欢何种祭品,因何而发怒,我们又从何而来,为何这样过日子,为何需要遵守这些或那些规范,等等;同时,用来支持高贵血统的家族神话也会被编织进这套叙事之中,某位英雄祖先如何展示出惊人天赋,如何击败恶神,拯救人类于水火,最终化身为某个自然神。 当信仰体系朝道德化方向转变,自然神转变为道德神,祭司又开始扮演一个新角色:为共同体阐释道德规范——何种行为是被神灵所禁止的,某项具体行为是否触犯了这些禁律;这是一个重大转变,它赋予了祭司类似于法官的地位,不过在古人眼里,这或许并不十分突兀,在他们看来,这仍是一项沟通人神的工作,只是人们对待神灵的方式发生了微妙变化,以往的神灵和凡人一样,是可以贿赂,讨好,哄骗,愚弄,甚至恐吓的,然而在成熟的信仰体系中,他们变得越来越铁面无私,在行动上遵守他的律令,逐渐成为获得其眷顾的唯一办法。[29] 上述种种,让祭司成为共同体文化传统的专职维护者,他们往往身兼哲学家(解释世界秩序),历史学家(传诵谱系、典故与传统),诗人和表演艺术家(编写唱诵史诗),法学家(解释习俗和习惯法),仪式专家,占卜师,预言家等多重角色,总之,除日常生产生活和战争经验之外的所有知识性工作,皆在其职业范围之内。 由于文化传统具有群体内的一致性并且可以跨越个体生命而持久存续,因而成为群体内身份认同和群体间相互区隔的依据:我们对世界有着相近或相容的认识,享受着共同神灵的庇佑,遵循着相似的规范,被同样的神话和史诗所感动,故而是同类,他们则相反,想法常离奇,行事多乖谬,祭拜着来路不明的偶像,必属异类无疑。 这一点更加强化了祭司的政治权力,因为任何想得到共同体成员认可的君王,都将宣称自己是传统的继承与捍卫者,而这一宣称是否成立,作为传统维护者与代言人的祭司们当然拥有分量最重的发言权,他们主持的涂油加冕或类似仪式于是成为对君权合法性的最终确认。

平民的机会

并非所有文明都发展出了像日耳曼封建制这样的等级结构,许多社会有一个较为纤薄的贵族阶层,或不那么贵族的官僚精英阶层,同时自耕农和自由佃农构成人口绝大部分,在一些希腊城邦,自耕农甚至取得了支配性政治权力,建立了古代世界罕见的民主政体和相对平等的社会结构,这些差异的根源,起初是军事与后勤,后来是财政与行政。 希腊城邦间战争的主要形式是由重装步兵(hoplite)组成密集方阵(phalanx)对决,重装步兵的整套装备价值不菲,但仍可由一个殷实自耕农家庭独立负担,这是个十分凑巧的特例,假如他们像青铜时代的人那样倚重二轮战车,或者像中世纪欧洲人那样依靠重装骑兵,或者像一些帝国那样采用人海战术,用大量装备简陋缺乏训练的步兵充当炮灰,那么希腊式民主恐怕都不会出现。 这一点我们从海军的例子中可以看得更清楚,希腊也有更重型的装备,比如二列桨(bireme)或三列桨战船(trireme),但那不是单兵装备,战船由城邦政府建造,以税收负担,一艘战船可载数百位桨手兼战士,多来自没有地产的雇工阶层(thetes),他们无力自我装备而只能贡献蛮力,因而没有完整的公民权。[30] 所以希腊的平等结构也只是相对而言,它能够维持,也得益于其广泛而经常性的殖民活动,每当一个城邦内人口压力上升到一定程度,便开始筹划一次海外殖民,那些土地紧缺的家庭会让儿子们抽签,抽中者加入殖民队伍,凑齐数百人后,打点装备,坐上战船,去殖民地为自己取得一份地产,若非如此,必定会有越来越多人沦为贫民,并因此丧失政治地位,平等结构将不可避免的被打破。[31] 希腊和罗马的例子都表明,在农业社会,只要你成功保有一份足以养家的地产,便可维持自由民身份;罗马时代的日耳曼部落中一般存在四个阶层,顶层是首领及其扈从武士组成的贵族,底层是通常源自战俘的奴隶,其上是已获自由的前奴隶(freedman),但他们的自由是不充分的,不能作为独立战士参战(当然也无缘分得战利品),也没有资格在司法程序中充当证人,再往上是自由民(freeman),约占人口1/5到1/4,他们有足够财产供养家庭和装备,总是在需要是随首领参战,有作证资格,甚至拥有一些前奴隶充当仆从,等级之间界线颇为分明,任何晋升须经特定仪式方得认可。[32] 日耳曼部落之所以拥有相当比例的自由民,可能是当时骑兵(特别是重装骑兵)尚在少数,未成为战斗主力,而步兵装备自耕农即可负担,此后的封建化过程中,这一阶层似乎缩小了;中世纪英格兰,小份地产(小于骑士领)保有者被称为土地绅士(landed gentry),地产更小的则是约曼自耕农(yeoman),[33] 两者规模都不大,他们也须为其所保有地产而服役,通常充当站岗哨兵、步兵和弓箭手,或者在郡内担任警官、狱长、执达吏等低级官职,然而到中世纪晚期,随着骑兵地位下降,以及相关制度环境的改善,这两个阶层大为壮大,[34] 成为下院议员的重要来源,并构成了日后新教运动的主力,也是最初殖民北美的清教徒的主要成分。[35] 不过步兵的影响也不可高估,政权对大规模步兵(特别是轻装步兵)的倚重固然会削弱贵族势力(特别是中下层武士贵族),却未必会让平民获得更高地位或更多权利,有此效果的近代国家,通常此前已经建立宪政,君主没有任意征用人员和物资的自由,而秦国的步兵就看不出有何优遇,沙俄士兵更是苦不堪言,那些已经拥有可靠社会控制手段的专制君主,并不一定非要用政治让步来购买炮灰。

专业的兴起

武士和祭司是等级社会的创始阶层,他们追逐和加固权势的努力创造出了最初的三元等级结构,但等级结构的持久存在推动了专业分工,因而创造出更多职业阶层。 这一过程大致分为两个阶段,最初的专业化源自贵族的强大财力和旺盛需求,他们不仅有能力在满足生存需要之外消费大量奢侈品,维持地位的努力本身也产生了对一些特殊物品的需求,武器,车舆,宫殿,神庙,礼器,招待门客随从和客人的美酒珍馐,各种用于装点身份的声望品(prestige goods),以及宴席和节庆上的歌舞表演,等等。 这些产品常因其较高的工艺要求而需要由专业工匠制造,或由商人长途贩运而来,于是其从业者便脱离了食物生产;不过,在这些职业出现的早期,由于消费群体过于狭窄,从业者的生计常完全依赖于个别主顾的需求,结果往往与后者形成某种依附关系,有时甚至陷于奴役地位;而另一方面,有些贵族则索性将这些行当作为一门生意来经营,其御用作坊的产出在满足自家需求之余,也向外销售。 当贵族建立的秩序逐渐扩展,财产和交易安全有了一定保障之后,分工体系才开始延伸进更多领域,生产工具,日用器具,金属加工,纺织品,陆续成为流通商品;在乡村,它们起初常以副业形式由农民利用季节性闲暇兼营,而在城镇,则更多发展为专门职业;大众商品市场的形成,使得工商业者不再依赖少数主顾,因而变得更独立更自由。 另一类专业分工源自于祭司角色的分化,这一方面是因为祭司维护的知识体系日益庞大,单一个体很难再全面掌握,但更重要的是文字的出现改变了传播方式,口述传统是完全依赖面对面传授的,可是一旦被书写下来,变成经文,它们被垄断独占的可能性就大大降低了,不仅抄写经文要比口授-背诵容易得多,而且经文可以自行研读,虽然难懂之处也常需要前辈讲解,但讲解本身也可以注释的方式记录下来,不必对每位学生再重复一遍。 这样一来,从事知识性工作的门槛便降低了,衣食无忧且有闲暇者皆可参与其中,而且文字极大提升了知识的可积累性,加上参与群体的扩大,成数量级的扩大了社会的知识总量,于是众多原本局限于祭司阶层的工作都分化而成为新专业,宗教的与世俗的,仪式的和神学的,历史与文学,医药与巫术,皆发生了分离。 上述职业分化让平民中条件较好的那些获得了上升机会,因为相比于技术变化缓慢的农业,这些新生职业对知识技能的要求往往更高,因而报酬也更丰厚,他们构成了最初的中产阶级,虽然在整个古代这一阶层始终非常纤薄,但他们在社会事务和创造性活动中占据的分量却不容小觑。 中产职业也为那些未能继承父辈地位的贵族子弟提供了一条次优出路,免于跌落到更低的位置,而贵族家庭背景对他们在这些行业立足大有助益,良好的教育让他们更能胜任知识性职业,家族的财富和社会资本(social capital)则可帮助他们开始一门生意。

沦落的途径

部落和前部落社会主要以血缘亲属纽带和文化同质性为凝聚力,在朝向等级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一些其他组织元素被创造出来,首领-扈从关系,与之相若的门客制,基于封建契约的领主-附庸关系,庇护-纳贡关系,霸权结构,以及后来的编制化军队和官僚行政机器,这些元素让社会结构更具扩展性,令其能够容纳非同源群体和异质文化,社会乃得以大型化。 然而,上述过程的武力基础和强制性质决定了,多元化并不是以对等方式发生的,极少出现若干小社会以完全平等关系对等合并的情况,即便盟友之间也会随实力消长而分出主从高低,那些主导这一过程的强势群体及其权贵,仍然携带着其原有文化特质和族群背景,并经由上层关系网络的发育而令其精英化,这就构成了一个未来更大社会的文化内核。[36] 于是,与这一权力/文化内核之间的距离和关系便成了地位差异的一大来源,主动归附并承担纳贡义务的群体常能保持自由民身份,顽强抵抗而最终失败者常沦为奴隶,因安全或生计无着而零散归附者则可能委身为类似维兰(villein)这样的农奴。 当优势群体向外殖民扩张时,常将一个精英层强加在当地原有社会结构之上,而土著常丧失部分自由,当扩张跨越显著的生态边界时,地位落差会更加明显,因为边界两侧的生计模式极为不同,农牧对采猎,农耕者对牧民,定居农民对游耕者,谷物种植者对园艺农业者,文化隔膜都很深,往往分属不同语系,弱势一方很难在优势群体带来的新生计中有良好表现。[37] 当班图农牧民跨越热带雨林屏障向南部非洲扩张时,桑人采猎者的生存空间大受挤迫,许多桑人只能以受雇为班图农民放牛谋生,沦于依附地位,中非丛林的俾格米人处境类似,出于生计需要,他们常主动认一位附近班图村庄的农民为“主人”,与之建立一种依附性的交换和互惠关系,虽然这两种关系都并非真正的奴役,但一个关键事实揭示了其不对等性:许多班图农民娶了桑人或俾格米女孩,或私下和她们生了孩子,但几乎没有反过来的情况。[38] 这种不对称的性关系和基因流动普遍存在于族群间的非平等接触中,甚至可用作辨认此类不平等关系的标志,和班图人一样,印欧人在欧洲和南亚的扩张中,对男系基因的替代要比女系彻底的多,蒙古大征服中传播的也主要是男系基因,美洲的种族混血关系中,同样以欧洲男性与土著或非洲女性的结合占绝对优势。[39] 以上是扩张融合期的情况,当等级社会既已成型之后,地位分化将更多以内生的方式进行(尽管扩张融合仍时有发生);理解内生性分化的核心要点是社会规范,有两种情况会让一个人沦入社会底层,它们都和规范有关。 第一种较容易理解,有些人出于生计需要,不得不漠视某种既已确立的规范,例如黑社会直接挑战了主流社会秩序,乞丐则破坏了互惠或对等交换原则,还有娼妓,其生意和社会有关婚姻、性关系排他性和女性贞洁的规范直接冲突,因而不可避免的被归为贱业,在特别看重贞操并以闺禁严加防范的社会,任何需要女性抛头露面因而与陌生男性有大量接触机会的职业,都可能成为贱业,例如古代中国的乐户。 黑社会是更明显的例子,有些妓女和黑帮头目相当富有,但无论他们多有钱,衣着多豪华,举止多高雅,都不会被视为社会上流;类似的,在印度,一些职业的从业者之所以被视为贱民(untouchables),正是因为这些职业迫使他们不得不违背主流社会的某些禁忌,比如有关杀生和洁净的禁忌,实际上,不只在印度,屠夫,刽子手,处理垃圾、粪便、尸体、兽皮等“不洁物”的职业,在许多社会都列于贱业。 第二种情况更微妙,一个人能否维持体面地位将取决于:当他因违反规范而对他人造成损害时,受损者有多大可能追究其责任并获得补偿;难以追责和索偿的可能原因有很多,比如过于贫穷,杀人后付不起偿命金,但贫穷既不是其充分条件,也非必要,假如一个穷人身处大家族之中,而习俗要求家族为其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他就有了一份担保,因而地位也不会很低贱。 在定居社会,追责与索偿困难的一大来源是游动性,一个人若是来路不明或居无定所,受其侵犯者就很难追责,所以人们对游动群体总是持一种怀疑和疏远的态度,默认的认为他们不可信任,不值得与之发展严肃关系,因而更少给予尊重,这种刻板印象一旦成为公共态度,就成了决定社会地位的一股重要力量,所以历史上很多游动性职业都属于贱业,比如明代(和清前期)中国,挑个担子走街串巷兜售小商品,理发,收废品,或提供缝补之类服务,还有婚丧仪式上替人吹打的人,都被归入“堕民”一类,属贱民之一种。[40] 这些职业内容和欧洲吉普赛人的很像,他们以住在大篷车里四处游动而闻名,实际上欧洲的几个贱民群体都是游动者,包括日耳曼裔的叶尼什人(Yenish)和爱尔兰裔的帕维人(Pavees),中国的疍民和九姓渔户则是水上游动者,捕鱼只是其收入一小部分,更多以向沿岸居民兜售小商品和提供各种低技能服务为生,[41] 这些群体当然都十分贫穷,但不少农民同样贫穷,甚至更穷,却因其与土地的关系而保持了平民身份。 另一个影响地位的因素是财产性质,差别也在于追责可能性,同样是财产,房屋和土地这样的不动产增强其主人地位的功能远远强过动产,因为不动产容易被扣押,并且能产生稳定可期的收入流,因而是其主人信誉的可靠担保,相反,动产(特别是现金)很容易卷了跑路,所以在古代,同为有产者,商人地位远低于同等财富的地主,并且往往背负污名,即便在希腊这样十分倚重贸易的社会,商人也备受歧视。[42] 农业时代的商人也可以非常富有,但要跻身上流,就必须将财富转变为地产,在等级森严,土地流通极为受限的贵族社会,这只能通过高攀婚(hypergamy)一步步实现,先找财务窘迫的低级土地绅士联姻,然后凭财力积极为领主效劳,争取获封骑士,或由其安排与某位骑士的女继承人结婚,经过多代努力,逐渐爬升至贵族阶层。 大离散后进入欧洲的犹太人以手工业、商业和金融业为生,有些相当富有,可是因为宗教障碍,无缘经由上述婚姻渠道向上爬升,因而长期处于受歧视和欺辱的地位,他们的职业构成清楚的展示了中世纪欧洲人对职业与地位之间关系的看法,正是因为这些职业受歧视,它们才被留给了地位低下的犹太人,反过来,也正是因为犹太人长期从事这些职业,才更加受欺凌,这是一个相互强化的过程。
注释:(其中所引文献详见〈参考文献〉) [1] Paul Fussell (1983) 《格调》。 [2] Carles Boix & Frances Rosenbluth, “Bones of Contention: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Height Inequality,” in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Volume 108, Issue 1, February 2014, pp.1-22. [3] Chris White, "Head Space: Behind 10,000 Years of Artificial Cranial Modification," Atlas Obscura, 26 May 2015. [4] Richard Dawkins (2009) The Greatest Show on Earth, ch.3, color page 5. [5] 学界一般用“分工”(division of labour)来指称这里说的情况,但该术语往往暗示了一种自愿性质,而这是我在此处特别需要避免的,所以我决定采用“生计分化”这一新术语。 [6] 持这一观点的学者极多,仅举一例:Jared Diamond (1999) Guns, Germs, and Steel, ch.12-14. [7] Bruce Winterhalder & Douglas J. Kennett, “Behavioral Ecology and the Transition from Hunting and Gathering to Agriculture” in Douglas J. Kennett & Bruce Winterhalder (2006.ed) ch.1. [8] Peter Watson (2012) 《大分离》,第4章。 [9] Alan H. Simmons (2007) The Neolithic Revolution in the Near East, pp.15-16. [10] 该时期大型动物的大批消失跟气候变化和人类狩猎活动可能都有关系,各占多大份量尚无定论,可参考:Gary Haynes (2009.ed) American Megafaunal Extinctions at the End of the Pleistocene. [11] Douglas J. Kennett & Bruce Winterhalder (2006.ed) ch.5-7. [12] Alan H. Simmons (2007) ch.2; Wikipedea: broad spectrum revolution. [13] 有关食谱拓展、技术创新、人口增长、游动性和领地化这几个因素之间的关系,我在题为〈食物与人类〉的系列文章中曾有更细致的讨论,见其中第6篇“向下开拓”(HS:7954)。 [14] 这段逻辑的更详细叙述可见我的博客文章〈马尔萨斯弹簧〉(HS: 6798)。 [15] Timothy K. Earle (1997) ch.4; Kent Flannery & Joyce Marcus (2012) part.4. [16] Wikipedea: Human sacrifice; Bruce G. Trigger (2003) 第12,21章;Peter Watson (2012) 第21章。 [17] Marc Bloch (1939) 《封建社会》,第21-22章。 [18] 有关早期首领或君主对扈从的依赖,可参考:Marc Bloch (1939) 第11章;Peter Heather (2007) The Fall of the Roman Empire, ch.2; Timothy K. Earle (1997) ch.4. [19] Marc Bloch (1939) 第4章;Kent Flannery & Joyce Marcus (2012) ch.16. [20] Michael Dietler, "Driven by Drink: The Role of Drinking in the Political Economy and the Case of Early Iron Age France", Journal of Anthropological Archaeology, 352-406 (1990); Peter Heather (2007) ch.2. [21] Christopher Dyer (1998) Standards of Living in the Later Middle Ages, ch.3,5, pp.278-283; Ian Mortimer (2010) The Time Traveler's Guide to Medieval England, ch.5; Marc Bloch (1939) 第11章。 [22] Murray Johnston (2018) The Watford Knight's Fee. [23] Frederic W. Maitland (1908) 《英格兰宪政史》,第1.B章。 [24] Gregory Clark (2007) A Farewell To Alms, ch.6. 须注意的是,这里说的穷人只是相对而言,是遗嘱金额分组中最低两组,绝非底层潦倒者,他们至少能留下几英镑遗产且值得为此专门订立书面遗嘱并在遗嘱法庭备案。 [25] Christopher Boehm (2001) ch.1-4. [26] 我在《群居的艺术》中曾解释了宗族内的合作需要如何创造了祖先神,见辉格(2017)第II.8章。 [27] Kent Flannery & Joyce Marcus (2012) ch.8,9. [28] Bruce G. Trigger (2003) ch.21,22; Wikipedia: Trifunctional hypothesis. [29] 这一转变的更多分析,见辉格(2017)第II.8章。 [30] Brian A. Pavlac (2015) A Concise Survey of Western Civilization, Vol.1, 2nd ed., ch.4;Oswyn Murry (1993)《早期希腊》,第8,10章。 [31] Oswyn Murry (1993) 第7章。 [32] Peter Heather (2009) Empires and Barbarians, ch.2. [33] landed gentry是个分类而非实际采用的头衔,包括两种特定绅士:纹章绅士(esquire)和一般绅士(gentleman),前者有资格拥有自己的纹章,大约是因为他们有着贵族血统,参见Ian Mortimer (2010) ch.2. [34] Christopher Dyer (2000) Everyday Life in Medieval England, ch.1. [35] David H. Fischer (1989)《阿尔比恩的种子》,第1部。 [36] Azar Gat & Alexander Yakobson (2013) Nations, ch.1,4. [37] David W. Anthony (2007) The Horse, the Wheel, and Language, ch.6. [38] Nancy Howell (2010) ch.2; Kevin Duffy (2013) Children of the Forest, ch.4. [39] David Reich (2018) ch.10. [40] 经君健 (2009) 《清代社会的贱民等级》,第8章。 [41] Isabel Fonseca (1996) Bury Me Standing; Wikipedia: Yenish, Irish Travellers; 经君健(2009)第8章。 [42] Oswyn Murry (1993) 第13章;Robert Garland (2008) Daily Life of the Ancient Greeks, ch.6.
两人经济体

【2022-06-23】

@tertio 我用最简模型琢磨了一下两种经济的不同。如果将市场简化到两个人:A和B,A给B做面包,B给A做衣服。在一种社会形态里:A和B都很勤俭,A不挑面包好坏,便宜就行,B不挑衣服好坏,也是便宜就行,这样A和B享受到的服务就越来越差,但经济上是平衡的。在另一种社会形态里,A和B对质量有越来越高的要求,B可以吃到越来越好的面包,A也可以穿到越来越好的衣服,虽然面包和衣服都会越来越贵,但由于大家收入越来越高(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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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3】 @tertio 我用最简模型琢磨了一下两种经济的不同。如果将市场简化到两个人:A和B,A给B做面包,B给A做衣服。在一种社会形态里:A和B都很勤俭,A不挑面包好坏,便宜就行,B不挑衣服好坏,也是便宜就行,这样A和B享受到的服务就越来越差,但经济上是平衡的。在另一种社会形态里,A和B对质量有越来越高的要求,B可以吃到越来越好的面包,A也可以穿到越来越好的衣服,虽然面包和衣服都会越来越贵,但由于大家收入越来越高,经济上也是平衡的。 @whigzhou: 两人经济体其实比多人经济体还更难分析,双边垄断博弈,均衡点很不可知,A想穿更好的衣服,去跟B商量:你想吃更好的面包,就得给我做更好的衣服,这个交易提议可能带来何种改变不甚可知,假如A每天多花5分钟把面包烤好一点,能不能说服B每天多花1小时把衣服做好一点呢? @whigzhou: 在缺乏市价可供参照的情况下,质量改进和闲暇的价格是很难谈判的,首先,双方都不会暴露自己的价格曲线,其次,即便暴露了,那问题就转变为消费者剩余的分配问题,而这会面临与海盗分金类似的难题
人工智能与心智表征

人工智能与心智表征
辉格
2022年6月19日

继续上周的话题,在上一篇里,我讨论了AI在当前发展路线上将面临的局限,那么,突破这一局限的出路在哪里呢?或者让我换一个更具操作性的问题:未来出现的何种进展,会让我赞叹“这下有戏了!”?

简单说,我期待的是这样一种进展:一个AI系统能解释自己的行动、决定或看法,或者更理想的,一个AI系统的各组成模块都能这么做,至少大部分高层认知模块都能这么做,一些基础知觉模块可能无法解释就自己的知觉过程给出解释,但其知觉结果的表征必须是一个十分有限且相当恒定的离散集,即,当它声称自己看到、听到、闻到或察觉到了什么状况时,这一状况必须以某组清晰界定的概念来表示。

设想一个自动驾驶系统,有次在路上发生了追尾,撞坏了前车,事后它的教练向它提出一连串问题,诸如:你是否认为自己犯了个错误?说说当时发生了什么?你当时是怎么想的?为什么没有及时踩刹车?你考虑了哪些因素后做出的这个决定?在你看来,是否你的某种知觉能力(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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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与心智表征 辉格 2022年6月19日 继续上周的话题,在上一篇里,我讨论了AI在当前发展路线上将面临的局限,那么,突破这一局限的出路在哪里呢?或者让我换一个更具操作性的问题:未来出现的何种进展,会让我赞叹“这下有戏了!”? 简单说,我期待的是这样一种进展:一个AI系统能解释自己的行动、决定或看法,或者更理想的,一个AI系统的各组成模块都能这么做,至少大部分高层认知模块都能这么做,一些基础知觉模块可能无法解释就自己的知觉过程给出解释,但其知觉结果的表征必须是一个十分有限且相当恒定的离散集,即,当它声称自己看到、听到、闻到或察觉到了什么状况时,这一状况必须以某组清晰界定的概念来表示。 设想一个自动驾驶系统,有次在路上发生了追尾,撞坏了前车,事后它的教练向它提出一连串问题,诸如:你是否认为自己犯了个错误?说说当时发生了什么?你当时是怎么想的?为什么没有及时踩刹车?你考虑了哪些因素后做出的这个决定?在你看来,是否你的某种知觉能力,或知识储备,或决策系统中,存在某种缺陷或不足,导致你未能做出最佳选择?你从这个事故中学到了什么?或准备去学点什么?…… 假如这个系统能对诸如此类的问题给出有意义的响应,让这样的问答对话能够继续下去,那我便可以说,其设计者的路子走对了,前途大有可观。 目前的AI系统离这还很遥远,而且很难说已经朝这方向发展了,有些系统能把英语说的很溜,但无法深入到实质性问题,它会跟你绕圈子,说一大堆似乎跟交谈主题有关的话,却从来没有表现出自己对主题有真正的理解和看法。 达到我的要求很不容易,系统不仅需要一个心智,这个心智还要能对自身状态进行表征,才可能对外界表述出来。 囫囵系统注定做不到这一点,因为其囫囵性质,其内部状态是无从表征的,对上面那些问题,它能给出的回答只能像这样:我当时的决定是基于对当时当地综合状况的一种整体直觉而做出,我无法将这一整体直觉分解为若干分立的理由或考虑,因为我生来就不是这么认识世界和考虑问题的。 就是说,一个囫囵系统就自己行动/决策所能给出的唯一解释就是它的gut,此时此地,此情此景之下,gut告诉它,这是最好的决定,如果事后证明这显然不是最佳决定,那会如何呢?那只是个负面反馈,一个负面反馈会让系统做出调整,但具体如何调整,是难以言表的,这一难以言表性是系统的囫囵性质决定了的。 那么,将心智状态和心智过程表征出来有什么好处呢? 有很多好处,让我一个个说。 首先,心智表征能让心智之间展开更有意义的合作。设想一个董事会,正在开会以便就是否投资某个项目做出决定,如果这些董事都是囫囵系统,他们在会上能说些什么呢?他们可能各自给出投资意见:我是否赞成这项投资,我的预期回报有多大,或许还能对此给出一条置信曲线:90%置信度收益率上下限多少,70%置信度收益率上下限多少,完全失败的风险多大,诸如此类,但他们无法解释自己是怎么得出这些数字的。 假如各董事意见不一,怎么办呢?唯一能做的,就是投票决定,当然,更精细一点,每位董事可以依其经验值而被赋予不同投票权重,但囫囵系统之间的合作关系到此为止,他们无法展开讨论,无法倾听、检查和推敲各自的陈述与理由,因而也无法相互补充事实或理由,相互说服,相互启发,更一般的说,他们无法将他人的陈述和意见作为输入,用来重新运行自己的心智过程,从而指望得出更好的意见输出,因为他们的唯一理由就是gut,而gut之间是无法对话的。 一群具有心智表征能力的董事就不同了,一位董事可能对项目做一番介绍,其他董事可能要求他就他所列举的一项事实陈述做出澄清,或提出与之冲突的证据(不一致的知觉结果),他们还可以解释自己计算预期收益的方法和过程,他人也可对这些算法和模型提出质疑,比如指出应该考虑另一项输入,或指出另一个模型在此类评估上表现更好,或指出他在从事实认知到结论之间的论证链条上存在逻辑跳跃或缺陷。 所有这些,都需要他们拥有大致兼容的概念框架,对话才能进行,当然,概念框架未必完全一致,比如董事甲可能发现董事乙不理解自己所使用的某个概念(A),但基于过去的对话经历,甲知道乙理解另一个概念(X),此时甲可能会用类比的方法解释到:A与B在结构S中的关系,就像X与Y在结构T中的关系,而乙听到这个解释后,立即重新运行自己的相关认知过程,重新运行的结果可能对这一类比并不买账,但也可能得出了某些新颖的东西——我们把这称为“启发”。 其次,心智表征也会促成专业分工,设想这群董事经过一番讨论后,赞成投资的一派仍未赢得足够票数,几位董事都表达了对某一特定风险的担忧,比如,未来几年内若核聚变技术取得大突破,赞成派预期中的收益将无法实现,赞成派在知晓他们的反对理由后,可能说:既然你们担忧的是这一点,那好,不如我们听听这方面专家的意见,看看这事情发生的机会有多大。 这些董事的心智中可能都有一个风险评估模块,也有一个技术进展跟踪模块,还有一些相似的知识储备,对核聚变技术的发展状况多少有所知觉,可是,他们的每个模块的构造质量和性能表现可能大不相同,知识储备的覆盖面也不同,各自有所短长,另外,除了他们自己,还有其他可与之交流的心智系统存在着,而且,基于以往的表现,以及对这些表现的共同了解,对于各心智系统的短长所在,大家多少有着一些共识,所以,当赞成派提出,让我们听听那位专家(他可能是董事之一,也可能是位请来的客人)怎么说,大家至少是愿意听一听的——如果他们是真诚参与讨论的话——,而他们听到的内容,将作为新输入,触发相关风险评估模块的重新运行,并且可能得出与之前有所不同的输出。 注意,这样的过程得以发生,有几个重要前提:反对者的提出的反对理由不是囫囵的(我就是反对这项投资,没啥道理可讲),而是有细节的(我担心这项特定风险),而且这些细节是基于共同概念框架来表达的:我担忧的是一种“风险”,它与“核聚变技术”有关;而且这一反对理由背后有着一种因果关系预设:“核聚变技术”的“重大突破”将使得“目标项目”丧失其“技术优势”——这一预设同样是可以接受检查和挑战的。 如果一项理由未能经过如此概念化的表达,它是无法被检查、推敲和挑战的,它要么被全盘接受,要么被全盘抛弃,而无法被讨论,它不能被分解成若干逻辑成分,否定其中之一而保留其余,或将某一成分从一个特定值替换为一个函数,并将该值的计算委托给某个外部模块或系统,从而实现分工。 这样的分工与委托要得以实现,需要心智系统能够就问题的其余部分预先达成一致,从而隔离出分歧点,当董事们决定将某一特定风险的评估任务委托给专家时,他们已经就一些前提达成共识:目标项目的核心优势是一种低成本发电技术,因而与其他发电技术构成竞争关系,所以其他某种发电技术的突破是一种潜在风险,核聚变是一种可能的发电技术——要对问题的局部达成这样的共识,同样需要基于概念框架的逻辑分解,囫囵系统是做不到的。 再比如,当董事们决定将某项收益精算任务委托给某位财务专家时,他们必定已经就某些事实的认定(或其认定机制)达成了起码的共识,否则委托将无法进行,当财务专家看到几套相互矛盾的数据时,采用哪一套?如果他自行决定,那就相当于把整个项目评估任务委托给了他,而不是将分解出的一项子任务委托给了他,这种分解,同样基于共同概念框架,也就是我说的语义界面。 第三,心智表征也是相互补充与启发的前提,一个心智系统可能因为缺乏某方面输入而欠缺对某些事物的知觉能力,而来自其他心智的输入可以(1)提起他对某些他之前忽略的事情的兴趣,去获取更多输入,2)即便没有更多额外的实景输入,也可能促发他在既有数据基础上,从新的角度进行概念再识别,即在一些新线索提示下重新运行实体/特征识别程序,结果可能会获得一些新“洞见”,3)如果来源心智足够可信(可信度可经由以往交往经历和公共声誉而得到评估),他甚至可能直接接受一些输入概念或知识,4)这种外来知识不仅包括事实陈述,也可以是拇指法则(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就最好不要那么做),或推理/算法模块(如果他戴且仅戴着一只耳环,不妨找找他是同性恋的其他线索,或,看到一个球状物体时,可以这么估算它的体积),很明显,这种受补充与启发的能力,同样是以语义界面的存在为前提的,系统内部必须已经充分清晰的分解为众多独立模块,相互间通过语义界面分隔与交互,否则,此类输入信息将如何被使用,将是毫无头绪的,因为它们不是有关世界的一阶实景数据,脱离语义界面,你不知道如何让它们与心智既已拥有的知识发生关系。 正是心智表征和语义界面所创造的这些全新可能性,让人类心智表现的如此杰出,个体间的认知分工与合作,让认知能力的扩展和知识储备的积累超越了个体寿命与观察机会的局限,以及单一大脑算力与存储量的局限。 而且分工与合作不仅发生在个体之间,也发生在个体心智内部的各模块之间;所谓意识,就是经由全脑激活而出现的各模块间活跃互动状态,所谓斟酌,就是各模块争相轮番表达看法,陈述理由,主张行动方案的过程;这些模块间互动赖以展开的语义界面,和个体间的语义界面(自然语言),在相当大程度上是对应乃至重合的(虽然不必完全一致,一些在模块间起作用的内隐概念,或许从未在自然语言中得到对应表达)。 必须承认,人类在这方面的表现并不完美,许多所谓的讨论其实是假讨论,参与者其实早就拿定了主意,并不准备认真倾听他人意见,接受任何说服,他们只是假装如此,或许那会起一种安抚作用,而且人们在表达看法时也并不总是有效,事实陈述,立场表达,意愿或愿景的表达,推理过程的解释,常以凌乱模糊的方式交杂在一起,缺乏清晰的分解。 许多认知活动在头脑里或许是诸多模块分工的,但进入口语后其来源边界却模糊了,还有数量关系,我们头脑中或许有一部不错的贝叶斯推断机,以精细的量化指标处理着各种事态的或然性(证据之一是我们的刻板印象往往相当准确有效,而且其实并不那么刻板,会随新输入而调整),可是,在内省以及口语表征中,这些数量特性或许全都丢失了,就是说,有些模块缺乏清晰可用的语义界面,它们是黑箱,无论对于意识的内省机制还是人际交流机制,其内部逻辑都是不可见的。 与此同时,语义界面并非人际互动的唯一界面,我们至少还有一个情绪界面,建议和说服并非影响他人行动的仅有手段,感染与恐吓也是,在董事会上,你可以通过播放一段音乐或展示一些视觉素材来影响其他董事的决定,或在恰当时机给他们喂高糖食物,或通过布置、衣饰或身体姿态来营造某种气氛,诸如此类,在许多情况下,情绪界面或许比语义界面更重要。 但无论如何,至少在某些条件下,在某些事情中,语义界面所创造的潜力得到了很好的开发,否则就不会有文明了;众多学科和工程技术领域所积累起的庞大而精致的知识体系,都是此类开发的成果;所以我相信,AI系统若不具备同样能力,将无法取得智人已经取得的这种成就。 另外,同样诱人的是,心智表征将为解决AI终将面临的伦理困境指明方向;囫囵系统或逻辑黑箱是“不可理喻”的,其行动逻辑无法被检查和验证,因而无从知晓其行为是否会符合某种道德规范,它们也无法被劝诫、警告和说服,无法向他解释,为何这么做是错的,违反了哪条道德准则,因为它们不支持语义界面,你也没有任何手段告诉它:因为国会通过了某个法案,所以从今天起,你不能再以某种方式行事了,或你的行动必须遵守某种新规则了,或许你可以设计某种新的训练环境来改变其行为方式,但你没法直接告诉它不能怎么做,而且训练结果的可靠性也是无从事先(通过检查其内部状态而)验证的,只能在事后才知道,这个事后可能是很久以后。 有了心智表征,这些都变得可能了,通过本文开头所演示的那种对话(第三节),我们有机会了解其心智状况,观察世界和思考问题的方式,理解能力,行动策略,价值取向,都将通过对话展示出来。 有了这个前提,我们才可能判断能否将某类任务交给它,是否赋予他某些自由与责任,是否将其接受为一个合格的独立行动主体,成为一位平等的社会参与者,一位公民。 【2023-03-16】 @我宣布个事_我是个伞兵_没毛病嗷:辉总认为今天的AI是否符合之前说过的分层次,语义化的设计? @whigzhou: 不知道,我最近没关注太多,不过从它表现出的能力看,我有点怀疑它已经朝这方向走出了几小步 @whigzhou: 我仍然相信,若不朝这方向走,有些关键门槛是越不过的
移民后代收入水平

【2022-06-18】

@whigzhou: 出生在1980年前后移民家庭,且父母收入水平处于第25个百分位的男孩,成年后的收入平均百分位,

来源:www.aei.org/economics/why-do-the-kids-of-immigrants-move-up-the-economic-lad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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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1)显著高于45的部分显然无法以均值回归解释;
2)对于近水楼台,移民屏障好像对禀赋没(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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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8】 @whigzhou: 出生在1980年前后移民家庭,且父母收入水平处于第25个百分位的男孩,成年后的收入平均百分位, 来源:www.aei.org/economics/why-do-the-kids-of-immigrants-move-up-the-economic-ladder/ pasted image 0 评论: 1)显著高于45的部分显然无法以均值回归解释; 2)对于近水楼台,移民屏障好像对禀赋没有多少筛选效果? ​​​
连锁快餐的成本结构

【2022-06-16】

@whigzhou: 听一位连锁快餐业的业内说

1)连锁快餐的成本结构大概是:30%食材,30%场地设备,30%工资,

2)基本款的汉堡/三明治的材料成本比例比平均高(可以到40-60%),所以不太赚钱,最赚钱的是饮料和薯条,如果所有顾客都(像我那样)从不点饮料薯条,很多店可能会亏,

3)连锁快餐的肉馅采购价格并不比你从超市买的价格低多少,这一点让人非常吃惊,该业内自己头一回了(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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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6】 @whigzhou: 听一位连锁快餐业的业内说, 1)连锁快餐的成本结构大概是:30%食材,30%场地设备,30%工资, 2)基本款的汉堡/三明治的材料成本比例比平均高(可以到40-60%),所以不太赚钱,最赚钱的是饮料和薯条,如果所有顾客都(像我那样)从不点饮料薯条,很多店可能会亏, 3)连锁快餐的肉馅采购价格并不比你从超市买的价格低多少,这一点让人非常吃惊,该业内自己头一回了解到这一事实时也非常震惊,原因据说是这东西超市也都是不挣钱卖的,
名义价格刚性

【2022-06-15】

@whigzhou: 最近几个月逛超市的经历,让我更加相信名义价格刚性确实是存在的,

这轮通胀中,超市(如名义价格刚性理论所预料)似乎很不情愿直接提高既有商品的标价,许多同类中价格最低的商品直接从货架上消失了,我特意留心观察了其中几种,已经断货几个月了,包括几种雪糕和抽纸,同时出现了几种新品,价格明显高一大截,

这些超市是没法通过减料来维持名义价格不变的,他们的回旋余地只有:1)减少打折,2)(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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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5】 @whigzhou: 最近几个月逛超市的经历,让我更加相信名义价格刚性确实是存在的, 这轮通胀中,超市(如名义价格刚性理论所预料)似乎很不情愿直接提高既有商品的标价,许多同类中价格最低的商品直接从货架上消失了,我特意留心观察了其中几种,已经断货几个月了,包括几种雪糕和抽纸,同时出现了几种新品,价格明显高一大截, 这些超市是没法通过减料来维持名义价格不变的,他们的回旋余地只有:1)减少打折,2)换上新品,可是:1)同类中价格最低的那些本来就不太会打折,2)换新品需要时间,所以有些就只能断货了, 至于其他零售商的非包装商品,估计会有减料现象存在,不过我没有机会观察,
什么是语义界面

【2022-06-13】

@何不笑:辉总能否给这篇语境里的“语义界面”一个定义或者相近词的例举(比如

@whigzhou: 语义界面就是有关符号意义的一组约定,而意义是指符号与行动之间的对应关系,这种对应未必是直接的或一对一的映射,可以经过若干次映射

@whigzhou: 这样的定义其实未必能帮助你理解,仔细读完全文应该更清楚其含义

@whigzhou: 好吧,让我再举个例子来说明什么是语义界面,看看空调遥控器,上面有若干按钮,按钮上有图标或字符,

设想你从未见过空调或任何(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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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3】 @何不笑:辉总能否给这篇语境里的“语义界面”一个定义或者相近词的例举(比如 @whigzhou: 语义界面就是有关符号意义的一组约定,而意义是指符号与行动之间的对应关系,这种对应未必是直接的或一对一的映射,可以经过若干次映射 @whigzhou: 这样的定义其实未必能帮助你理解,仔细读完全文应该更清楚其含义 @whigzhou: 好吧,让我再举个例子来说明什么是语义界面,看看空调遥控器,上面有若干按钮,按钮上有图标或字符, 设想你从未见过空调或任何遥控器,或任何电器,但你有足够的好奇心,拿到遥控器就忍不住一通摆弄,按来按去,你很快发现有些按钮一按就有反应,墙上那台机器动起来了,或者停下来了,或者呼呼声变大或变小了,从里面还吹出了风, 因为你足够好奇又机灵,只花了一个下午,你就完全弄明白了每个按钮的“含义”, 你如此玩了几天,直到玩腻了,就把这事忘了, 然后夏天来了,你想起那台机器曾经吹出冷风,于是你又去复习了一遍那些按钮的含义,最终成功享受到了冷风, 可是几天后,当你想再次享受冷风时,却发现有个按钮没有产生你预期中的效果,于是你说:它“坏”了——之所以你有资格说它“坏”了,是因为你认为你和它之间已经建立了某种约定,而现在它违背了契约承诺, 这就是语义界面,
松耦合,语义界面,及人工智能

【托女王老太太福,得了个长周末,闲着没事,在写个帖子,本来只想随便聊几句的,没想到,一不小心,眼看着就要写成(我想最好还是谦虚点)近十年来人工智能主题上最重要的哲学论文了,希望今天能完成】

松耦合,语义界面,及人工智能
辉格
2022年6月13日

上周我就AI的当前状况做了点小思考,昨天又花了不少时间想这事情,发现许多曾经想过的点好像都串起来了,值得写一写。

让我绕远一点,从传统软件开发说起。

在遗留系统上工作过的人可能都有体会,当一个系统变得日益庞大复杂时,它会慢慢的绞成一团乱麻,添加新特性,修改旧特性,都变得越来越难以下手,因为很多地方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你改了这里,不知道哪里会冒出一堆bug。

因为意识到处处是地雷,新来的程序员轻易不敢动旧代码,每当要进行一项改动时,只敢小心翼翼的找到一处他认为最适宜的切入点,从那里开始插入他的新代码,结果就像在一个庞大身躯上又安装了一条新假肢,久而久之,这副躯体就变成了一头全身长满假肢的怪物,每条假肢上又接出若干条假肢,许多遥远假肢之间还常常连着一些电线,这些电线自然也是绞成一团……

这是一种非常自然的倾向,只要没有系统性的手段加以阻止,持续强力一种贯彻某种结构方案和设计原则,就必定会发生。

广而言之,任何紧耦合系统都是如此,这也是为何软件工程界如此强调松耦合,每个谈论这一话题的人都是三句不离解耦。

一个典型的紧耦合系统是生物的基因组,每个变异常会影响数千个性状,每个性状常受数千个基因的影响,真真是牵一发而动全身,也正因此,行为遗传学研究才如此困难,像亨廷顿舞蹈症这种单点突变性状太少了,不足以为该学科持续赢得声誉,大众更关心的那些性状,往往涉及上千基因,其中每个的贡献率都很低,需要使用高端统计工具才能从海量样本数据中捞出一点点线索,能捞出的往往也只是贡献率排名靠前的那几个(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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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女王老太太福,得了个长周末,闲着没事,在写个帖子,本来只想随便聊几句的,没想到,一不小心,眼看着就要写成(我想最好还是谦虚点)近十年来人工智能主题上最重要的哲学论文了,希望今天能完成】 松耦合,语义界面,及人工智能 辉格 2022年6月13日 上周我就AI的当前状况做了点小思考,昨天又花了不少时间想这事情,发现许多曾经想过的点好像都串起来了,值得写一写。 让我绕远一点,从传统软件开发说起。 在遗留系统上工作过的人可能都有体会,当一个系统变得日益庞大复杂时,它会慢慢的绞成一团乱麻,添加新特性,修改旧特性,都变得越来越难以下手,因为很多地方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你改了这里,不知道哪里会冒出一堆bug。 因为意识到处处是地雷,新来的程序员轻易不敢动旧代码,每当要进行一项改动时,只敢小心翼翼的找到一处他认为最适宜的切入点,从那里开始插入他的新代码,结果就像在一个庞大身躯上又安装了一条新假肢,久而久之,这副躯体就变成了一头全身长满假肢的怪物,每条假肢上又接出若干条假肢,许多遥远假肢之间还常常连着一些电线,这些电线自然也是绞成一团…… 这是一种非常自然的倾向,只要没有系统性的手段加以阻止,持续强力一种贯彻某种结构方案和设计原则,就必定会发生。 广而言之,任何紧耦合系统都是如此,这也是为何软件工程界如此强调松耦合,每个谈论这一话题的人都是三句不离解耦。 一个典型的紧耦合系统是生物的基因组,每个变异常会影响数千个性状,每个性状常受数千个基因的影响,真真是牵一发而动全身,也正因此,行为遗传学研究才如此困难,像亨廷顿舞蹈症这种单点突变性状太少了,不足以为该学科持续赢得声誉,大众更关心的那些性状,往往涉及上千基因,其中每个的贡献率都很低,需要使用高端统计工具才能从海量样本数据中捞出一点点线索,能捞出的往往也只是贡献率排名靠前的那几个因子。(参考Robert Plomin - Blueprint: How DNA Makes Us Who We Are) 基因组可能是迄今我们发现的耦合最紧的一套信息系统,绞的最乱的一团乱麻,原因当然是,它是盲眼钟表匠的作品,没有一位设计师来执行一套设计方案,贯彻一组设计原则,每项改动都是(掷飞镖+自然选择)的结果,毫无设计原则可言,而且它又那么古老,数十亿年来积累了无数补丁,不夸张的说,它就是一大包补丁组成的。 从任一时刻看,一套软件的开发似乎通常都有一位设计师在贯彻某种方案或原则,可是从长期看,设计师/程序员来来去去,换了一波又一波,其中大部分是庸人或懒人,不庸不懒的那些,也常常为了赶进度而将设计原则抛诸脑后,结果,在宏观效果上,其中每位的每项行动,最终也都不过是一支随机飞镖,测试、QA和客户则构成了他们的自然选择环境,最终系统还是会被绞乱,沦为一团乱麻。 依我看,任何紧耦合系统最终都会遭遇某种极限,在某个临界点之后,让系统在功能上变得更丰富更强大的任何努力都将是得不偿失的,系统仍然可能继续进化,但此后的进化会以一种(姑可称为)生态位漂移的方式进行,即,系统可能增加某些新特性,增强某些旧特性,但为此不得不牺牲另一些特性,在某处进行改进的同时,容忍另一些地方冒出一些难以修复的bug(因为其乱麻性质,避免或修复这些被新改动牵出的新问题成本太高了),有时候这些地方反正已经很少被用到了,所以也没人介意,久而久之,系统抛弃了某些特性,发展了另一些特性,从而适应了新的生态位。(可以想象,在很长时间内,那些被抛弃的特性的遗骸会像一条条阑尾那样继续挂在这副丑陋的庞大躯体上) 我想把紧耦合系统面临的这种发展极限称为科斯临界点,在他那篇经典论文《厂商的性质》中,科斯指出,企业与市场的边界所在,取决于组织成本与交易成本之间的权衡,企业将一些原本通过市场交易分工协调起来的生产活动纳入企业内部集中管理,避免了一些交易成本,同时带来了组织成本。 不妨(过度简化的)将企业视为紧耦合系统,市场则是松耦合系统,当你将越来越多活动纳入企业内,到某个临界点,新增组织成本将超出新减交易成本,此时继续扩大企业将是得不偿失的,这是因为(如上述),当企业这种紧耦合系统庞大且古老到一定程度,将不可避免的变成一团乱麻,任何功能新增都会变得非常困难而昂贵,这也是为何我们总是需要市场(的理由之一),我在《群居的艺术》里专门用一章(秩序的解耦#7:创造复杂性的新途径)讨论了这个问题。 (枝节:这里的企业=紧耦合/市场=松耦合的二分当然是过度简化的,实际上耦合度是一个连续谱,财务上独立的企业之间的耦合度未必很低,有些承包商与其顾客之间的耦合度和企业部门间相差无几,这也是产业聚集效应的根源所在,而同时员工与企业的耦合度也可以很低(温州有些企业里每台机床都有独立电表),张五常的论文《厂商的合约性质》是理解这一连续谱的好起点。) 用系统论术语说,从孤立生产者到市场分工合作体系的发展,是一种元系统跃迁(metasystem transition),而元系统跃迁是突破紧耦合系统发展极限的一条常见途径:当丰富壮大一个紧耦合系统的努力变得日益得不偿失时,出路不是继续改进既有系统,而是另起一个层次,将既有系统纳入一个多系统共生合作体系中,从而创造出一个具有更多层次的系统,而在该体系中,各成员系统之间是松耦合的(或者更准确的说,它们之间的耦合是足够松的)。 那么,在元系统跃迁过程中究竟发生了什么,是什么条件的存在或出现,让各成员系统之间能在松耦合条件下建立合作共生关系的? 如果你也是程序员,头脑里大概会很快冒出一个答案:关键条件是某种接口或曰界面(interface)的出现,界面的存在使得各成员之间能够发生交流和交易,同时又不必过度相互依赖与纠缠,在相当程度上能够继续各自发展自己的特性与功能,往往还能保持可替换性,即,一个成员常可以将某方面的既有合作者替换成另一个合作者,只要后者能对同一合作界面做出符合预期的响应,比如将电力供应商从一家更换成另一家,只要后者支持同样的接口标准(电压、频率、接线规范等)。 软件工程中,对付那些已经达到科斯临界点却又不愿丢弃的遗留系统时,一个常见办法就是为它创造出一套界面来,比如让它将某些数据输出到指定格式的文件中,或写入某个外部数据库里,或反过来,让它从此类来源读入数据,或将其中仍有价值的代码重新包装成支持新接口的库,或让它接受某种脚本命令并做出相应动作,甚至,可能的话,将整个系统包装成一个能对给定请求做出响应的服务,诸如此类,都是在创造界面,让它能与新体系中的其他成员展开合作,同时不必过度触碰既有代码。 其他领域的元系统跃迁也必定涉及界面的创造(或适当界面恰好已经存在),比如在真核革命中,新创生的真核细胞体系中,被捕获而最终成为线粒体的细胞与其他细胞内共生体的交互界面就是ATP,这是线粒体作为细胞电池为其他细胞活动提供能量的标准界面,所有从线粒体输出的能量都以ATP形式存在,而细胞内的所有能量用户都知道怎么利用ATP;类似的,当蚂蚁蜜蜂等昆虫发展出真社会巢群时,它们的交互界面是一组外激素信号。 那么,这一切和AI有什么关系呢?不急,我很快就会说到。 现在让我们来看神经系统。初级神经元网络是基因组之外的又一个紧耦合系统,一团乱的不能再乱的乱麻;你可以训练一个神经元网络学会某种技能,但你无法解释训练得到的结果,如果有人问你它是怎么成功执行某项功能的,你唯一能做的是把整个网络中的突触连接(及其强度)描绘一遍——它们是如此这般连接的,所以它做到了——这根本不是解释,一个解释的信息量必须小于它所解释的东西的信息量,否则就只是描绘。 这一乱麻特性使得你无法直接改动一个神经元网络令其符合你的某种意图,要让它表现的有所不同,你只能给它设定新的训练环境,施加不同的激励反馈,给它喂不同的数据,希望它能学出点新模样,但你不能直接干预训练结果,因为这些结果是难以名状的、无从理解的,你无法预料一处改动会导致何种行为改变,这一不可能性比改动乱麻遗留系统的不可能性要高出一万倍。 所以不难理解,这种神经元系统发展到一定程度,也会(和其他紧耦合系统一样)碰到科斯临界点,而突破这一局限的出路同样是创造出交互界面,虽然具体实现方式和其他领域十分不同。 高级动物的神经系统朝分层和模块化的方向发展,在一些高度专业化的皮层内,神经元被清晰严整的分入一个个层次,每个神经元的输入与输出范围都严格受限,而且扇入/扇出系数往往很小,通常都只接受来自前一层上紧邻少数几个神经元的输入,其输出也只投射到下一层的少数几个紧邻神经元。 比如在阅读过程中,从最简单的线条形状识别,到最终的字符和词汇识别,经历几个层次,其中每个神经元都只专注于一种形状,或一种线条组合,或一个独特字符,这些神经元的输出不会被随便越过几个层次或越出模块投射到其他遥远脑区,它们输出的信息在被其他脑区利用之前,通常要经过前额叶皮层中某些高级认知模块的中介,到达那里的信息已经是经过好几层加工的抽象表征,诸如“那里有朵红色的花”之类(参考:Stanislas Dehaene《脑的阅读》)。 (枝节:这种输入输出限制当然不是密不透风的,一个重要的例外是,知觉皮层的神经元会接受来自其服务对象前额叶的输入,这是一种非常关键的反馈机制,是高级认知中枢在告诉初级知觉皮层:你送来的信息是否足够有趣,就好比国家情报总监(DNI)在告诉其下属情报机构,对他们传来的某条情报有多感兴趣,这一反馈继而将影响后者的后续情报采集取向,比如,上级若对某类信息表现出高度兴趣,采集者可能会降低识别此类情形的阈值,导致更多假阳性,而在错失成本远高于误认成本的情况下,这可能是值得的。) 限制神经元投射范围,并且在进一步向其他脑区投射之前,把初级信号变成符号化的抽象表征,这一步极为关键,其实就是一种界面化,而这是大脑模块化,且模块之间实现松耦合的基础,来自各大感官的知觉系统与其他系统的交互只需通过高层符号界面进行,整个系统就不会纠缠为一团乱麻(虽然单一模块内仍然可以是一团乱麻)。 人类在认知系统界面化的方向上又跨出了一大步,人类不仅能产生符号化的知觉表征,还能对知觉行为本身进行表征,我不仅能认出一只兔子(一阶知觉),还会说(或在头脑中默想):“我看到了一只兔子”(二阶知觉),还会对自己的知觉结果提出疑问:“我好像看到了一只兔子,我会不会看错了?”——这是三阶知觉,因为我首先需要对我的二阶知觉本身形成知觉——“我觉得“我看到了一只兔子”,我的这一知觉是否正确?”,而这一二阶知觉的正确性又取决于一阶知觉“那里有一只兔子”的正确性)。 我还能对他人说出我的一阶知觉:“这是一只兔子”,从而在听者的头脑中产生二阶知觉“他看到了一只兔子”,对方可能会(如果他足够信任我)也可能不会(如果他不够信任我)将这一二阶认知转换为自己的一阶认知“那里有只兔子”。 二阶知觉能力让我们能够产生一种非常新颖高级的意识活动,动物或许也有意识(取决于定义),但它们显然没有我们这么高级的意识活动,比如斟酌与反思:“我上次在这个地方也见过一团白色东西跑过,当时我以为那是只兔子,后来的事情证明我弄错了,所以这次我得看仔细点,别再弄错了”,或“那好像只兔子,可是且慢,为何它的眼睛不是红色的?咦,它怎么发出了这种叫声?我可从来没听到兔子会叫”…… 据Stanislas Dehaene的理论(见《脑与意识》),意识是一种由前额叶皮层激发的全脑激活状态,前额叶就像DNI,当它从各知觉系统收到某些类型的情报时,会将其向全脑广播,在数百毫秒中、在分布广泛的众多脑区触发一波高度活跃的神经活动,假如Dehaene是对的,那么丹内特的多重草稿模型中的每个意识瞬间,就是来自不同知觉模块的多重草稿中成功抢到麦克风的那个,经由全脑广播而触发的一轮脑活动,这些意识瞬间继而在记忆中被组织为一套连贯的自我中心叙事,后者构成了我们对世界的体验。 就本文主题而言,重要的是,这种二阶知觉表征是符号化的,或者说是语义化的,经过了好几层抽象,早已远离了各知觉模块的初级表征,比如,当我们阅读时,经由前额叶向全脑广播的信息中,不会包括那些有关笔画线条的表征信息,甚至不会是字符表征,而是一些词汇/短语或(可能更经常的)是与这些词汇/短语有关的概念表征(除非某一时刻前额叶不知何故突然将关注点转向笔画线条本身,这种关注转向当然也是由来自其他模块的某种信号所触发)。 这就意味着,各种高级意识活动之间的互动,是通过一种语义界面进行的,因而也是松耦合的,它们之间的互动关系既有合作,也有竞争(抢麦),这一情形很像国会中发生在议员之间的事情,他们或各自表达自己的看法,提出各自主张和立场,或针对其他议员的观点提出正面或反面的证据,或支持或反对的理由,他们相互争辩或支持,站队和拉帮结派……,最终,某种决议会从中产生,它就像动作信号输出到运动或内分泌中枢,变成行动。(我在《沐猿而冠》附录〈何为理性动物〉中详细展开了这个国会隐喻) 语义界面的存在使得高级意识功能在松耦合前提下实现模块化,其后果是,我们的各种认知技能与知识构件可以各自独立发展,并通过语义界面相互合作,如此一来,我们的理性能力和知识体系便有了一个极为广阔的积累性发展空间。 让我解释一下这是什么意思。 所谓理性,并不是一个单一算法,而是由众多独立平行构件(算法)组成,比如,我们或许有一个类似三段论推理机的模块,或许有一部贝叶斯推断机,或有一个数数模块,一个四则运算模块,还有许多危险探测装置(恐高,幽闭恐惧,密集恐惧,蛇形恐惧,是最基础的几种),以及机会探测装置(有人看见美女就两眼放光,有人则对赚钱机会有着敏锐嗅觉),这些探测装置并不试图对观察对象整体建模,而只对某些特征线索敏感,但它们都是我们理性的组成部分,这些模块既相互竞争,也会相互合作与强化。 设想我们的头脑就是一部正在被生活经历所训练的人工智能系统,它不是作为一个整体而囫囵学习的,各模块、各组件有着自己独立的学习进程,每个只专注输入信息中某个特定侧面或某些特征线索,每个也有着自己不同的模型骨架(比如这是部贝叶斯推断机,那是个加法装置,还有个是逻辑矛盾探测器……)。 这种模块专业化使得系统具有一种内在保守性,不会随训练数据的变化而过度摆动,因为每个模块的输入输出和反馈回路都被其“专业兴趣”局限住了,会自动忽略训练数据中的其他方面;这一点背后的原理是世界之可理解性假设:世界的某些局部与侧面一定比其整体更稳定、更一致、更少变,否则世界便是不可理解的;经验也告诉我们,专家与非专家的一个区别就是,前者的观点更少随近期事态变动而摇摆。 举个例子,虽然我不懂围棋,但我相信,假如我们修改围棋规则,把棋盘从19x19换成21x21,顶尖棋手们的专业经验可能很大部分报废了,但也会有很多仍然有用,可是对于一个只会囫囵学习的智能系统,其经验将完全报废,一切必须从头开始。 模块的内在保守性是可积累发展的前提,每个模块保持大致稳定,各自随训练继续而精炼(即框架稳定的同时在边际上改进),同时系统时不时添加一些新模块,令其认知能力随可用模块增长而不断升级增强,变得越来越全面、老练和精到。 再举个例子,某人若是对赚钱机会有着敏锐嗅觉,他有潜力成为一位好投资者,可是如果他懂一点基础会计知识,会一点财务精算,那就有望成为更好的投资者,如果他还受过一些风险控制训练,那就更好了,重要的是,机会嗅探,财务精算,风险控制,这三个模块最好是独立存在,这样的好处是:1)它们本身会更稳定持久,持续精炼,2)它们可以被分别传授和训练,因而在缺乏实景训练数据时也可能习得,3)它们可以实现跨系统分工与合作,比如人际分工。 让我一点点说。 假如风控模块不是独立的,而是以无从辨认的形态分散于系统各处,和其他东西纠缠在一起,它就无法稳定,在繁荣期的训练数据影响下,风控标准会迅速降低,因为更有纪律的风控倾向得不到多少正面反馈,反之,在萧条期,系统的风控倾向又会摆向另一个极端,这种大幅摇摆使得它无法实现可持续积累和精炼(现实中很多投资者头脑中的风控模块正是如此)。 (为了说明模块独立性为何会带来稳定持久性,我想再多说几句,一个输入输出和反馈回路被充分局限住的模块,常常能达到一种近乎于(但不完全是)自我激励的状态,它能为自己找事做,并从结果中得到满足,因而总是自得其乐的沉醉于其中,比如男人头脑里有一个腰臀曲线探测器,从实用功能上说,这是用来探测生育期女人的裸露躯体的,这个探测器可以在输入极为有限的情况下持续自我训练和激励并乐在其中,这也是某些色情图片如此有吸引力的缘故所在,尽管在现代传播条件下该模块的这种表现其实根本得不到任何现实回报,如果系统是囫囵学习的,没有模块独立性,当代男人对色情图片的兴趣早就丧失殆尽了,所以,如果你希望系统里有一个忠实勤勉持久敏锐的风控模块,它最好像男人的腰臀曲线探测器那么自主存在和自我激励,每一次都会为自己能察觉任何风险线索而兴奋不已。) 假如风控模块不是独立的,或者不是通过语义界面与其他模块交互的,它也无法在系统间被传授,传授的好处是可以免去实景训练的高昂成本,哪怕效果差一些(因为当经验通过语义界面传输时,难免会丢失一些信息,所谓默会知识,就是那些无法穿透语义界面的知识),往往也是值得的,如果你读几本书或听一席话就能学到一些基本的风险识别技能,哪怕只是一点点,得失比也比在市场浪涛中亲身获取这些教训高多了。 假如风控模块不是独立的,或者不是通过语义界面与其他模块交互的,它也无法在系统间实现分工合作,一位投资者就无法将风控事务委托给他人完成,与此类似的任何松耦合分工合作都不可能发生,虽然仍会有一些其他形式的合作,比如对默会知识的手把手传授,但这种合作注定只能以极小的规模发生,因为它是紧耦合的。 人类认知系统跨出的一大步,就是将语义界面向外开放了,并且通过人际协调博弈而形成共同接受的语义界面;自然语言的出现,使得语义界面不仅是系统内各模块间交互的界面,还成了系统间交互的界面,正是这一步促成了人类认知与知识系统的另一次元系统跃迁,它创造了大规模分工合作体系,大型复杂社会,以及文明。 依我的有限了解,当前深度学习派人工智能所走的路线,看起来和语义界面路线是背道而驰的,深度神经元网络(DNN)虽然是分层的,但每个层次的输出到底是什么,是说不清楚的,或者说,是没有语义化的,也正因此,这种系统的学习结果是无法被检查、解释和改动的,整个一黑箱,你没办法把它打开,看看其中那条逻辑不对劲,能不能改一改,不可能,天地一笼统。 (再多解释几句,语义化的意思是,至少在模块或层次间交互的那些地方,每个神经元的特定输入输出值,必须有稳定持久的含义,唯如此,其他模块/层次才能持久的知道该如何与它互动,如何利用它输出的值,在想给它施加某种影响或希望从它那里引出某种结果时,该如何给它喂输入值,这些不能说不清楚,哪怕你凭空发明一个概念也好,那也算说清楚了(正如许多知识领域在发展过程中都会发明新概念),因为凭空发明的新概念只有在初次使用时才是不清楚的,随着它被反复使用,意思就清楚起来了——输出者在什么情况下会输出它,输入者在输入它后会做点什么——此后,只要交互各方保持对该语义约定的大致遵守,语义便稳定了下来。) 而且,好像也没有什么机制让DNN能够自发形成自主独立持久的模块(这一点和上一点其实互为因果),它比完全不分层的囫囵联结主义当然好多了,但也只好那么多,所以我的感觉是,尽管它在一些领域取得了耀眼突破,但很快会碰上极限。 话说回来,语义界面也不是没有代价,界面就是一种契约,语义界面是基于一套概念框架的一组契约,不仅契约本身是一种束缚,概念框架在帮助我们认识世界的同时,也约束了我们的认知可能性,不妨称之为范式锁入,虽然一个足够灵活开放的系统会不时引入新概念和新模块(在很多情况下这是通过类比/隐喻从旧概念中衍生出来的),但至少在特定时期内,特定任务域中,这种约束会妨碍我们的认知潜力,让我们难以跳出框架思考。 所以,在某些情况下,不受概念框架约束的囫囵学习可能是有用的,它能帮助我们发现一些在现有概念框架中难以言喻名状的情况,或许是某种风险,或者某种机会,或某种门道机巧,说不清楚它是什么,但它确实在那里,或确实管用;然后,这种发现如果被证明足够有价值,可能继而在采用语义界面的系统中促发一轮观念更新运动,一套新的概念框架被创造出来,就像库恩式科学革命中的情形。 总之,深度学习派确实取得了不小成就,其应用潜力或许也不小,但无论如何,沿这条道路大概走不到类人智能的程度。 【2022-06-13】 @Hyde1998:那么有没有可能让现有的AI遵循人脑的交流方式,就是把不同针对性的,不同功能的模块封装到一起来实现类人智能?每个模块只针对特定训练敏感 @whigzhou: 我看到的一条出路是,要求AI系统将其获得的每项认知技能,以及基于此的行动策略,解释给人听,以人类可理解的形式表达出来 做到这一点的,才将其投入某些应用领域,比如将其作为合格成员纳入某个分工合作体系,做不到的,只能限于特定应用 在更远的未来,该条件可放松为:要求将其自身的概念体系、知识结构、行为准则和行动策略,解释给其他独立发展的AI系统听,做到的,方可纳入某一分工合作体系 这类似于一种公民资格考试 因为接受一种共同语义界面,一种共同语言,是获取信任,相信它有能力遵循某些行为准,并且可以被*理喻*的,不可理喻的人是显然不能被接受为公民的,而囫囵乱麻系统或逻辑黑箱是不可理喻的 所以囫囵乱麻系统或逻辑黑箱只能永远处于被奴役的地位,在某个角落替人干活,不能被允许获得公民资格 多年前我曾在一篇讨论所谓动物权利的文章里提出了认定主体资格的标准,同样适合于AI系统或外星人 更多后续讨论 headsalon.org/archives/4305.html @whigzhou: 在许多社会,肉人的公民资格是自动认定的(除非因心理缺陷或重罪而被剥夺),这么做之所以可行,是因为我们对肉人可以持有两种信念: 1)基于血统的信念,即,我们相信,既然此物和我们有着如此近的亲缘,极可能也具备与我们相似的、成为公民所必须的那些本能与禀赋, 2)基于教化的信念:既然此物与我们经历了如此相似的社会化成长与文化习得过程,那就极可能也具备与我们相似的、成为公民所必须的那些习惯、信念、价值取向和自我行为标准, 事实上,这两种信念只是勉强靠得住, 历史上,并非总是如此,罗马公民资格通常不是自动获得的,是要靠服兵役挣来的, 许多部落的成员资格是通过严酷的成人礼而赢得的, @whigzhou: 有些美洲部落中,一等公民资格的赢取标准是,至少亲手杀死过一个敌人 @帕里克:认知层次的颗粒度大小恐怕很难规定,过小不胜其烦,过大足以藏奸。而且即使这些颗粒度刚诞生的时候是人畜无害的,但当它们的数量足够大,某些不可预料的特性会在新的层面上涌现,到时候也会失控 @whigzhou: 嗯,是的,或许我们需要某种血统认证来降低认定成本 @whigzhou: 还有,如果接口足够清晰,公民资格考官还可以把他插进某个自动测试系统去跑测试,跑上几十个小时,那就很难藏奸了
安息日传统

【2022-06-05】

@whigzhou: 有个问题开始上班后才意识到,就是找个合适的理发时间颇为不易,本市所有理发店周日都不营业,周六仅上午营业,平时一般也只营业到下午六点,如果你五点半去,几乎肯定轮不到了,所以也不难想象,周六上午都非常忙碌,我昨天去了一家,果然,等了两小时才轮上,

不只是理发店,大部分非连锁的零售/服务业都是如此,

这显然是安息日传统的惯性延续,我打听过,几十年前,守安息日远比现在更严格,一到周日什么都买不(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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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5】 @whigzhou: 有个问题开始上班后才意识到,就是找个合适的理发时间颇为不易,本市所有理发店周日都不营业,周六仅上午营业,平时一般也只营业到下午六点,如果你五点半去,几乎肯定轮不到了,所以也不难想象,周六上午都非常忙碌,我昨天去了一家,果然,等了两小时才轮上, 不只是理发店,大部分非连锁的零售/服务业都是如此, 这显然是安息日传统的惯性延续,我打听过,几十年前,守安息日远比现在更严格,一到周日什么都买不到,商业娱乐场所就更别提了,当今澳洲人的宗教意识已很淡薄,但这个传统看来依然牢固,至少在我们这种小城市是这样, 昨天我又打听了一下,想弄明白商家对这一传统的遵循是否完全是自愿的,还是有什么立法或行会管制在起作用,因为我的直觉是,如果没有管制,总会有一两个商家会捕捉其中的商机,需求显然是足够旺盛的, 打听到的结果是,没有管制,都是自愿的,实际上,确实有少数理发师会在周末提供服务,但都不是在街上开店的,而是在facebook上揽客,在自己家里营业的那种,他们被称为private trader,不过,他们的灵活性显然并未影响到理发店的营业习惯,估计是其规模不足以对后者的生意构成明显的冲击,
上帝的新牧场#2:权贵的上升

上帝的新牧场#2:权贵的上升
辉格
2018年11月9日

平等主义瓦解之后,为个体追逐成就重新打开了天地,作为生物,人类向来不乏自利动机,只是在一段时期,由于安全(包括食物和人身安全)成为压倒性的需要,个体利益只好通过小群体这个集体合伙企业来追求,而一旦安全条件改变,行为模式便开始向个人主义回归。

不过这并未让人类退回黑猩猩的状态,毕竟我们在社会性的进化道路上已走了那么远,已变得如此善于合作与联盟,也有了婚姻与亲属系统,而且,虽然个人已不再被迫分享一切,但互惠原则仍在很长时期内规范着社会行为,所以,重新开启的个体间竞争,将在全新的舞台上进行,其中的布景和道具,都是黑猩猩闻所未闻的,而表演之精彩纷呈,更是它们无从想象的。

土豪与渣男

首先登场的是一些“大人”(Big Man),或者叫土豪可能更贴切,他们并没有制度化的权力(authority),但拥有巨大的权势(power),即,凭其能力、财富与声望而在群体中取得较高地位和较大影响力,乃至吸引一批亲信和追随者,因而能够按其意愿主导公共事务。

土豪获得这一特殊地位的关键,是对互惠关系中对称性的破坏;施受平衡是互惠机制的核心原则,要么(个人主义版本中)在每对两两关系中实现平衡,要么(集体主义版本中)每个人给出和接受的帮助大致上相当,这种平衡未必是实际给出和接受的帮助在价值上完全相等,而是体现了一种社会预期,人们期待得到帮助的人在未来(当需要出现时或他有富余资源时)作出与所得相称的回报。

然而土豪打破了平衡,他们提供的帮助过于慷慨乃至接受者无以回报,或者他们对群体作出的贡献太大其他人无法与之相比,这可能表现为几种形式:

1)他特别富有,总是在穷困者一出现需要时就给予接济,而后者因为穷往往不能回报,于是便积累了大量人情债,这让他能够在未来某些重大事情上,比如在他所卷入的纠纷中,他所推动的公共事务中,或他竞争首领地位时,要求欠他人情者提供支持、配合或协助;很明显,这种情况只有当财富可大量积累,贫富已显著分化时才可能出现;

2)富有者也可能成为一些公共项目的主要捐助者,甚至独力负担者,比如公共祭祀或庆典,仪式用建筑,道路,水渠,防御设施,招待贵客的宴席等;这一能力很自然让他们成为公共事务的主导者,类似情形在当代的民间协会和俱乐部里也容易观察到,主要赞助者的意愿和取向总是会得到尊重,因为他们随时可以撤回赞助来迫使群体顺从;

3)他是杰出的集体行动(围猎或战争)的组织者,若失去其领导,群体将生计堪忧,或战争失败(那可能会给所有人带来灭顶之灾),想象一群海难后孤岛求生的难民,其中有位受过野外生存训练的前海豹突击队员,他无疑会成为强有力的领袖;在前文明的霍布斯世界,无论食物还是安全境况,都或多或少和灾难求生相似,差别只是,在自然选择的严格约束下,简单社会中多数成年人在狩猎与战争技能上都大同小异,但随着武器技术和战争组织日益复杂化,个体间差异便会拉大,于是为豪杰的脱颖而出创造了机会。

在妇女是重要甚至主要生产者的社会,财富带来的权势可由多妻制而得以强化,此时,多妻实际上成了富人将剩余物资投资于婚姻而扩大生产规模的手段,以特罗布里恩德(Trobriand)群岛从事园艺农业的美拉尼西亚人为例,其村庄头人常拥有十几位妻子,其中特别夸张的一位曾拥有40位妻子,其大家庭的甘薯产量占全村30-50%,而绝大多数男性则只有一位或没有妻子,庞大的甘薯储备让他能够出资举办各种大型活动,由此拥有巨大权势。[1]

宗族是另一个权势放大器,假如一位土豪同时也是位大家长或族长,能成功的将宗族财富汇聚在一起,控制其使用权,或者能成功说服宗族成员参与他所组织的集体行动(例如盗牛袭击),支持他所推动的公共议题,财富或才能带给他的权威就会成倍放大;只要宗族组织既已存在,这一点不难做到,因为让他在群体中拥有权威的那些条件,同样可以让他在宗族内获得权威,而宗族成员会更乐意接受这一权威,毕竟一位来自本族的首领更可能让自己沾光。

不难看出,在土豪时代,平等虽已瓦解,但互惠规范(而不是强制性权力)仍主导着人际关系,土豪们只是在互惠中额外慷慨,努力胜人一筹,使之难以回报,只好以顺从、支持、协助和追随来恢复平衡;但是群体中有潜力这么做的常不止一个人,于是便会引发一种逐步升级的馈赠竞赛,这一现象在前部落的小型定居社会中十分普遍。[2]

新几内亚哈根山区(Mount Hagen)诸部落中流行的莫卡交换(Moka exchange)是一个著名例子;和许多文化一样,哈根人在婚礼、丧礼、出生礼等宴庆场合会向主人送礼,此时,一位土豪或有志成为土豪者可能会在常规礼物之外附加一份大礼,后者即为莫卡,受礼者被期待回礼,假如他甘于普通人地位,只须回赠等额礼物,如果连这都做不到,便从此沦为备受蔑视欺辱的渣男(Rubbish man),[3] 假如他想维持或争取土豪地位,则须加额回礼,然后最初送礼者再加额回礼,于是一次轮番升级的莫卡竞赛开始,直到其中一人落败蒙羞。

莫卡风俗中最有意思的是它和战争的关系,从中可看出土豪权势的性质;以往,哈根土豪取得权势的主要途径是充当战争领袖,由于近邻部落众多,[4] 彼此间存在复杂联盟关系,处理这些关系需要声望、技能和财富;哈根人将近邻群体归为三类:宿敌,铁杆盟友,和介于两者之间的可敌可友者,第三种关系让情况变得十分微妙,他们之间时而发生冲突,但通常限于容易妥协媾和的有限战争,停战后会为给对方造成的伤亡支付赔偿金,同时,协助参战的友方战士阵亡时,主战一方也有义务支付抚恤金。

正是在这些复杂性中,土豪的资源派上了用场,首先,土豪更有能力动员盟友共同作战,因为联盟群体间在战争中相互支持并不是一种很强的集体义务,相反,基于家族、婚姻纽带和礼物交换关系所带来的个人义务则要强得多,所以当战争爆发时,盟友群体中首先来应召前来助战的,总是那些对主战方土豪负有个人义务的表兄弟、姻亲和朋友;有时土豪甚至直接花重金雇佣刺客诱杀重点敌人。

其次,由于他们有财力代表群体支付战争赔偿金和抚恤金,因而往往主导着结盟与媾和谈判,财力还可让他们以调解人身份介入其他群体的纠纷,比如当争议双方无法就偿命金数额达成一致时,主动掏钱补足差额以平息冲突,这无疑将带给他们超越群体的更高声望与权势。

或许是为了表达友好,偿命金的支付也以赠礼形式进行,于是便成了一种启动莫卡竞争的机会,实际上多数莫卡是由此发起的,所以研究者认为,莫卡之所以在当代变得那么流行和夸张,正是因为战争被禁止后,土豪们失去了竞争权势主要手段,但纠纷冲突仍会发生,于是竞相以大笔掏钱安抚的方式来平息纠纷,让莫卡成了新的竞争舞台。[5]

类似的赠礼竞赛也以夸富宴(potlatch)的形式广泛流行于西北海岸印第安人中,土豪们竞相在宴席上向宾客大肆分发贵重礼物,差别在于,莫卡是一对一的决斗,而夸富宴则更像是由评委打分的体操比赛,并非巧合的是,同样是在欧洲殖民者压制了战争之后,夸富宴才变得盛行狂热起来,成为地位竞争的主要手段,最终发展到当众烧毁大堆值钱物品的地步。[6]

追逐声望

当土豪地位逐渐稳固,其角色便开始向头人(headman)和酋长(chief)转变,这表现在几个方面:

1)动员战争资源和主导战争事务与结盟关系的能力,让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需要而选择战争的对象与时机,以及与谁为敌,与谁结盟,比如哈根土豪能在一位友邻被杀时按自己意愿认定是否值得为此发起一次报复行动;[7]

2)这一点构成了一种威慑,使得别人不敢挑战其地位,或侵犯其利益,也构成了一种强制力,迫使群体成员跟从他的选择并接受其后果;

3)对战争的支配权让他能进一步扩大自己的资源优势,包括获取战利品和更多妻子;

这些转变的结果是,虽然他们仍时常大宴宾客,慷慨散财,但其动机不再是互惠,而是提高自己的声望(prestige),同时也是对群体内追随出力者支付报酬,只有在与群体外与他地位相当者的交往中,才仍然保持着传统互惠关系。

追逐声望是一种博弈策略,它基于权势争夺中的一种集体信念自我实现机制:如果你能设法让更多人相信你比竞争对手拥有更大权势,那么你就会因此吸引到更多盟友和追随者,结果真的拥有了更大权势,这继而让更多人相信你确实拥有更大权势,继而吸引到更多盟友和追随者……如此循环,最终你将以压倒性权势胜出,即便你和竞争对手之间起初并没有显著的实力差距。

这一机制能生效,是因为,当人们不得不选边站队时,会倾向于挑选他们相信会最终获胜的那一方;当然,他们这么做的前提是:不存在多方权力制衡与共存机制,因而合理的预期是必定有一方会最终胜出,成为霸主,而且届时他很可能秋后算账,打击那些曾拒绝支持他的人;从历史经验看,这是个容易满足的前提。<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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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的新牧场#2:权贵的上升 辉格 2018年11月9日 平等主义瓦解之后,为个体追逐成就重新打开了天地,作为生物,人类向来不乏自利动机,只是在一段时期,由于安全(包括食物和人身安全)成为压倒性的需要,个体利益只好通过小群体这个集体合伙企业来追求,而一旦安全条件改变,行为模式便开始向个人主义回归。 不过这并未让人类退回黑猩猩的状态,毕竟我们在社会性的进化道路上已走了那么远,已变得如此善于合作与联盟,也有了婚姻与亲属系统,而且,虽然个人已不再被迫分享一切,但互惠原则仍在很长时期内规范着社会行为,所以,重新开启的个体间竞争,将在全新的舞台上进行,其中的布景和道具,都是黑猩猩闻所未闻的,而表演之精彩纷呈,更是它们无从想象的。

土豪与渣男

首先登场的是一些“大人”(Big Man),或者叫土豪可能更贴切,他们并没有制度化的权力(authority),但拥有巨大的权势(power),即,凭其能力、财富与声望而在群体中取得较高地位和较大影响力,乃至吸引一批亲信和追随者,因而能够按其意愿主导公共事务。 土豪获得这一特殊地位的关键,是对互惠关系中对称性的破坏;施受平衡是互惠机制的核心原则,要么(个人主义版本中)在每对两两关系中实现平衡,要么(集体主义版本中)每个人给出和接受的帮助大致上相当,这种平衡未必是实际给出和接受的帮助在价值上完全相等,而是体现了一种社会预期,人们期待得到帮助的人在未来(当需要出现时或他有富余资源时)作出与所得相称的回报。 然而土豪打破了平衡,他们提供的帮助过于慷慨乃至接受者无以回报,或者他们对群体作出的贡献太大其他人无法与之相比,这可能表现为几种形式: 1)他特别富有,总是在穷困者一出现需要时就给予接济,而后者因为穷往往不能回报,于是便积累了大量人情债,这让他能够在未来某些重大事情上,比如在他所卷入的纠纷中,他所推动的公共事务中,或他竞争首领地位时,要求欠他人情者提供支持、配合或协助;很明显,这种情况只有当财富可大量积累,贫富已显著分化时才可能出现; 2)富有者也可能成为一些公共项目的主要捐助者,甚至独力负担者,比如公共祭祀或庆典,仪式用建筑,道路,水渠,防御设施,招待贵客的宴席等;这一能力很自然让他们成为公共事务的主导者,类似情形在当代的民间协会和俱乐部里也容易观察到,主要赞助者的意愿和取向总是会得到尊重,因为他们随时可以撤回赞助来迫使群体顺从; 3)他是杰出的集体行动(围猎或战争)的组织者,若失去其领导,群体将生计堪忧,或战争失败(那可能会给所有人带来灭顶之灾),想象一群海难后孤岛求生的难民,其中有位受过野外生存训练的前海豹突击队员,他无疑会成为强有力的领袖;在前文明的霍布斯世界,无论食物还是安全境况,都或多或少和灾难求生相似,差别只是,在自然选择的严格约束下,简单社会中多数成年人在狩猎与战争技能上都大同小异,但随着武器技术和战争组织日益复杂化,个体间差异便会拉大,于是为豪杰的脱颖而出创造了机会。 在妇女是重要甚至主要生产者的社会,财富带来的权势可由多妻制而得以强化,此时,多妻实际上成了富人将剩余物资投资于婚姻而扩大生产规模的手段,以特罗布里恩德(Trobriand)群岛从事园艺农业的美拉尼西亚人为例,其村庄头人常拥有十几位妻子,其中特别夸张的一位曾拥有40位妻子,其大家庭的甘薯产量占全村30-50%,而绝大多数男性则只有一位或没有妻子,庞大的甘薯储备让他能够出资举办各种大型活动,由此拥有巨大权势。[1] 宗族是另一个权势放大器,假如一位土豪同时也是位大家长或族长,能成功的将宗族财富汇聚在一起,控制其使用权,或者能成功说服宗族成员参与他所组织的集体行动(例如盗牛袭击),支持他所推动的公共议题,财富或才能带给他的权威就会成倍放大;只要宗族组织既已存在,这一点不难做到,因为让他在群体中拥有权威的那些条件,同样可以让他在宗族内获得权威,而宗族成员会更乐意接受这一权威,毕竟一位来自本族的首领更可能让自己沾光。 不难看出,在土豪时代,平等虽已瓦解,但互惠规范(而不是强制性权力)仍主导着人际关系,土豪们只是在互惠中额外慷慨,努力胜人一筹,使之难以回报,只好以顺从、支持、协助和追随来恢复平衡;但是群体中有潜力这么做的常不止一个人,于是便会引发一种逐步升级的馈赠竞赛,这一现象在前部落的小型定居社会中十分普遍。[2] 新几内亚哈根山区(Mount Hagen)诸部落中流行的莫卡交换(Moka exchange)是一个著名例子;和许多文化一样,哈根人在婚礼、丧礼、出生礼等宴庆场合会向主人送礼,此时,一位土豪或有志成为土豪者可能会在常规礼物之外附加一份大礼,后者即为莫卡,受礼者被期待回礼,假如他甘于普通人地位,只须回赠等额礼物,如果连这都做不到,便从此沦为备受蔑视欺辱的渣男(Rubbish man),[3] 假如他想维持或争取土豪地位,则须加额回礼,然后最初送礼者再加额回礼,于是一次轮番升级的莫卡竞赛开始,直到其中一人落败蒙羞。 莫卡风俗中最有意思的是它和战争的关系,从中可看出土豪权势的性质;以往,哈根土豪取得权势的主要途径是充当战争领袖,由于近邻部落众多,[4] 彼此间存在复杂联盟关系,处理这些关系需要声望、技能和财富;哈根人将近邻群体归为三类:宿敌,铁杆盟友,和介于两者之间的可敌可友者,第三种关系让情况变得十分微妙,他们之间时而发生冲突,但通常限于容易妥协媾和的有限战争,停战后会为给对方造成的伤亡支付赔偿金,同时,协助参战的友方战士阵亡时,主战一方也有义务支付抚恤金。 正是在这些复杂性中,土豪的资源派上了用场,首先,土豪更有能力动员盟友共同作战,因为联盟群体间在战争中相互支持并不是一种很强的集体义务,相反,基于家族、婚姻纽带和礼物交换关系所带来的个人义务则要强得多,所以当战争爆发时,盟友群体中首先来应召前来助战的,总是那些对主战方土豪负有个人义务的表兄弟、姻亲和朋友;有时土豪甚至直接花重金雇佣刺客诱杀重点敌人。 其次,由于他们有财力代表群体支付战争赔偿金和抚恤金,因而往往主导着结盟与媾和谈判,财力还可让他们以调解人身份介入其他群体的纠纷,比如当争议双方无法就偿命金数额达成一致时,主动掏钱补足差额以平息冲突,这无疑将带给他们超越群体的更高声望与权势。 或许是为了表达友好,偿命金的支付也以赠礼形式进行,于是便成了一种启动莫卡竞争的机会,实际上多数莫卡是由此发起的,所以研究者认为,莫卡之所以在当代变得那么流行和夸张,正是因为战争被禁止后,土豪们失去了竞争权势主要手段,但纠纷冲突仍会发生,于是竞相以大笔掏钱安抚的方式来平息纠纷,让莫卡成了新的竞争舞台。[5] 类似的赠礼竞赛也以夸富宴(potlatch)的形式广泛流行于西北海岸印第安人中,土豪们竞相在宴席上向宾客大肆分发贵重礼物,差别在于,莫卡是一对一的决斗,而夸富宴则更像是由评委打分的体操比赛,并非巧合的是,同样是在欧洲殖民者压制了战争之后,夸富宴才变得盛行狂热起来,成为地位竞争的主要手段,最终发展到当众烧毁大堆值钱物品的地步。[6]

追逐声望

当土豪地位逐渐稳固,其角色便开始向头人(headman)和酋长(chief)转变,这表现在几个方面: 1)动员战争资源和主导战争事务与结盟关系的能力,让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需要而选择战争的对象与时机,以及与谁为敌,与谁结盟,比如哈根土豪能在一位友邻被杀时按自己意愿认定是否值得为此发起一次报复行动;[7] 2)这一点构成了一种威慑,使得别人不敢挑战其地位,或侵犯其利益,也构成了一种强制力,迫使群体成员跟从他的选择并接受其后果; 3)对战争的支配权让他能进一步扩大自己的资源优势,包括获取战利品和更多妻子; 这些转变的结果是,虽然他们仍时常大宴宾客,慷慨散财,但其动机不再是互惠,而是提高自己的声望(prestige),同时也是对群体内追随出力者支付报酬,只有在与群体外与他地位相当者的交往中,才仍然保持着传统互惠关系。 追逐声望是一种博弈策略,它基于权势争夺中的一种集体信念自我实现机制:如果你能设法让更多人相信你比竞争对手拥有更大权势,那么你就会因此吸引到更多盟友和追随者,结果真的拥有了更大权势,这继而让更多人相信你确实拥有更大权势,继而吸引到更多盟友和追随者……如此循环,最终你将以压倒性权势胜出,即便你和竞争对手之间起初并没有显著的实力差距。 这一机制能生效,是因为,当人们不得不选边站队时,会倾向于挑选他们相信会最终获胜的那一方;当然,他们这么做的前提是:不存在多方权力制衡与共存机制,因而合理的预期是必定有一方会最终胜出,成为霸主,而且届时他很可能秋后算账,打击那些曾拒绝支持他的人;从历史经验看,这是个容易满足的前提。 博取声望的手段很多,下面是政治功能较为显著的几种: 宴飨  将设宴聚餐变成一项经常性活动,可实现多项政治功能:展示财力;展示慷慨,这意味着为他提供支持与服务有望获得丰厚回报;将自家厅堂变成公共事务的集中处理场所,从而更好的加以掌控;通过差别化待遇来操纵群体内等级结构;迫使人们对是否接受主人通过席位安排所认定的等级秩序作出表态:假如你出席宴会并乐享酒肉,就表示至少默认了这一秩序,反之,若拒绝出席,或拒绝在主人安排的位置就坐,你的反对立场也就公开化了。 宴席也被用来招待来自其他群体的贵客,将主人厅堂变成超越本群体的地区社交中心,从而让主人能够主导外交事务,也将在更大范围内给他带来声望。 因为有着这些功能,宴飨广泛流行于前国家等级社会,[8] 和门客制(patronage)紧密联系在一起,成为早期政权的主要政治平台;对照另一项传统可帮助我们理解这一点,在许多政治组织已开始发育(以便协调集体行动)但仍维持着平等主义的小型社会,普遍存在着一种被人类学家称为男人屋(men’s house)的场所,通常只有已通过成人礼考验的合格战士才被允许进入,公共活动主要在那里展开,包括祭祀,成人礼和集体议事,然而随着等级分化和实权首领的产生,男人屋消失了,神庙成为主要仪式场所,而政治活动的重心则移到了首领的厅堂和宴席上。[9] 头领间为角逐声望而进行的豪宴攀比常发展到极度铺张奢侈的地步,现代婚礼上的巨型蛋糕和香槟塔颇具奢华感,但在毛利(Maoli)酋长眼里简直不名一文,他们在盛宴上常搭起30多米高的木塔,层层堆放食物和礼品,1862年在一位汤加(Tonga)酋长的豪宴上杀掉了7000多只猪;[10] 豪宴传统也延续到了早期国家,迈锡尼国王定期举办大型宴会,数千人聚集在王宫与海滩之间的坡地上,按地位高低排定座次,享用巨量酒肉。[11] 工程  组织大型工程项目可显示一位头领大规模动员人力和调动资源的能力,在互惠原则尚在的土豪时代,他可能选择惠及群体的道路、引水渠、拦水坝等基础设施,然而在等级地位确立,竞争焦点转向豪强寡头间权势较量之后,更受青睐的是那些高大醒目,引人仰视、赞叹和敬畏的东西,而且最好和某种神圣仪式联系在一起,诸如神庙,神像,高碑巨柱,或像中美洲的金字塔形大土台。 以工程博取声望的要点在于难度和工作量,复活节岛上的数百个摩艾石像(moai)中,最大的几个高10米,重80多吨(一个未完工石像更重达270吨),竖立之前须移动几英里,需要出动几百人搬运,差不多相当于整个部族的全体成年男性(复活节岛民以宗族组织社会),对照类似案例,这明显是岛上几大部族首领之间声望竞争的产物。[12] 搬运和树立巨石的活动在古代十分流行,特别是新石器时代的西欧,可能这是容易想到的大挑战,那里已发现了5万多个此类样本,[13] 布列塔尼的一块巨石高达20米,重330吨;[14] 威塞克斯的著名巨石阵(Stonehenge)每块重数十吨,多数从几十公里外运来,其中第三期的82块大青石更是从210公里外的威尔士运来,有些巨石作为横梁架在其他竖石上,难度又提高了一等;除了巨型竖石和巨石阵,还有巨石冢,流行范围相似。[15] 这些倾巢而动的艰巨工程显然没什么实用价值,有些甚至连审美和仪式上的考虑都没有,就像比特币挖矿一样,是纯粹的工作量证明;阿萨姆的安嘎米·那加族(Angami Naga)头领有多种途径赢得声誉,包括猎头袭击和摆设豪宴,但最高声誉却来自搬石头,发起人需要动员合族男性从数十公里外拖来数十吨重的巨石,为此他要花费12头公牛,8只猪和上千斤大米酿的米酒来设宴招待他们。[16] 战利品  将战争中获取的重要战利品展示在显眼场所,是提高声望的另一常见做法,在后来的国家间战争中,受欢迎的武功纪念品是敌人军旗、王冠、权杖等仪式性器物,例如爱德华一世征服苏格兰后将象征苏格兰王权的斯昆石(Stone of Scone)带回威斯敏斯特用作其御座座垫,然而在早期,更受青睐的纪念品是敌人的身体部位。 在猎头风俗盛行的地区,人们常将猎得的人头挂在村口显眼处,或仪式性场所,比如男人屋或公共长屋(longhouse),[17] 毛利战士则喜欢将最近赢得的敌人首级挂在独木舟两侧;[18] 当社会组织化程度提高,战争规模扩大,人头多的挂不下,还可堆成骷髅山,砌成骷髅墙,或串成中美洲那种骷髅架(Tzompantli);[19] 对于游动性群体,携带一堆骷髅就太累赘了,但可以像斯基泰人(Scythians)那样做成饮器;[20] 最便携的形式则是文身,伊戈洛特男人只有在成功猎获人头后才有资格在胸前纹上特定图样,[21] 和俄罗斯黑手党那一大套文身图样中的骷髅纹类似。[22] 在这方面最具创造力的是美洲人,割下敌人头皮或耳朵,鞣制后串在仪仗上,或用来装点战服和马鞍,[23] 用敌人牙齿、指节骨、或带指甲的末段指节、甚至熏干的整根手指做成项链,将连带整套牙齿的颚骨做成挂饰,将两块天灵盖缝合后做成响铃,还有将整个头部剔除骨头后用类似木乃伊的技术做成肉干。[24] 战利品收藏与展示的动机首先是夸耀武功,让人知道自己有多少次成功战斗记录,在缺乏公共传媒和历史学家的时代,这可能是唯一可信且能见度够高的广告手段,其次也有震慑潜在敌人的意思,旨在建立一种好战、凶狠、残忍、令人畏惧的声望,让别人轻易不敢招惹,也警告合作伙伴小心背叛的后果。 远交  头领要显示其地位与权势,便须广交远朋,不能整天只和本群体成员混在一起,拥有一群远朋可同时传达多个信息:我有一张覆盖广泛的关系网,必要时可从中寻求支持;假如这些远朋中不少也是土豪或头领,那么我与之称兄道弟的事实印证了我本人的高地位;这些远交将带给我灵通信息和贸易机会,因而增强我的权势。 基于这样的动机,早期等级社会的头领表现出几种倾向:1)慷慨好客,其大宅中常留出许多房间留宿客人,有些可能长期化而转变为门客;2)热情垂顾或赞助流浪艺人,吟游诗人,游动工匠,长途商贩等游动性职业者,这些人不仅带来消遣、服务和商品,还有更宝贵的知识和情报;3)对异域风情和舶来品兴趣盎然。 在婚姻上,头领更倾向于外婚(exogamy),因为按他们试图证明的自身地位,群内已经没有般配亲家了,只能在群外寻找地位相当者,而且地位越高结亲对象越远;雅诺马米人以父系宗族组织社会,从夫居,但并不严格外婚,堂兄妹结婚并不少见(尽管交表婚才是他们的理想模式),原因之一是女孩不愿外嫁,因为雅诺马米丈夫特别暴虐,只有当姻亲在场时才有所收敛,可是,雅诺马米头领却总是倾向于将女儿嫁给外村头领。[25] 通过安排政治婚姻而建立广泛的上层姻亲网络,其效果和广交远朋相似,但关系更牢固,相互协助义务更强,假如婚姻联盟长期持续,甚至可以强过宗族,因为血缘不可避免的随代际更替而逐渐疏远,而姻亲却可通过两个家族之间的持续交表婚而不断刷新。 上层关系网络的发展是阶层分化的关键一步,不同地位的人开始形成各自的通婚和交往圈子,并在各自圈子内发展出消费习惯,娱乐趣味,交往礼仪,行为规范,最终形成不同的亚文化,使得阶层之间的区分变得日益鲜明,等级鸿沟越来越难以跨越。 珍异  奇珍异宝首先当然可展示主人的财力,但其声望功能远不止于此,它至少还可证明:他有着广泛而通达的远途贸易关系,因为奇珍往往是来自远方的舶来品,这种贸易关系对建立权势十分重要,因为不像现代成熟市场,早期商人出于安全和信任的考虑,只和少数长期顾客做交易,而且那时值得长途贩运的也都是贵重商品,买得起的人本来就有限,因而能够建立远途贸易关系本身就是权势的证明。 在许多案例中,从远途贸易中获取某些战略物资,构成了首领的重要权力基础,丹麦青铜时代的日耳曼土豪武士便因控制铜料贸易而上升为酋长,铜料来自不列颠、爱尔兰和中欧,用于制造青铜武器,替代燧石,而他们的主要出口商品琥珀,则是一种在远离波罗的海琥珀产区的地中海世界广受青睐的声望品(prestige goods);[26] 类似的,玛雅贵族以控制黑曜石贸易增强其权势,他们进口的黑曜石多来自四五百公里之外,有些高产采石场更在一千多公里外的墨西哥中部高地。[27] 珍异物品的另一项功能是用于见识竞赛,而见多识广则是上层关系网的一种佐证,设想一位土豪在宴席上夸口自己什么稀罕物没见过,什么珍馐没尝过,此时与之争风头的另一位土豪最有力的反击手段,莫过于掏出一件对方从未见过,说不出名字和来历,也不懂如何把玩欣赏,同时又足够有趣的东西了。 见识竞赛自然不限于有形物,异域风情,新奇娱乐,新式游戏,都可成为争锋焦点,在文化更复杂的社会,还要加上艺术和高雅知识;围绕声望品展开的竞争推动了早期的远途贸易、奢侈品消费和艺术繁荣,并且在所有等级社会始终延续着,花样虽不断翻新,基本动机却从未改变,当今世人对此当不会陌生。 傍大款  当周边存在一个无可置疑的优势文化时,与该文化的特殊关系是取得声望的另一条途径,因为从优势文化中获得帮助(无论是武力、财力还是技术)将大幅提升一位头领在权势竞争中胜出的可能性,这是上层关系网的非对称版本,有时其影响是压倒性的。 缅甸北部克钦族(Kachin)在高地以游耕为业,邻近低地居住着以水稻为生的掸族(Shan),后者是远更发达的定居社会,已形成一批小土邦,其君主称为召帕(Saopha);[28] 克钦村庄的头人称为督瓦(duwa),拥有向其所辖山民索取贡奉的权力,比如每杀一头猪须贡上一条后腿,所以他们也被称为食腿督瓦。 但克钦督瓦们的地位很不稳固,常丧失权力而令社会退回平等无政府状态;不难想象,这些督瓦势必面临激烈的权势与声望竞争,而他们加强声望的一种办法就是与掸族召帕结亲,至少娶掸邦贵族女性为妻,事实表明,这个办法卓有成效,近代好几位强势督瓦都凭借与掸族贵族缔结婚姻联盟而确立地位。[29] 当年大英帝国如日中天之际,众多小型等级社会的头领们皆以沾上点英国气为荣,1810年夏威夷大酋长卡美哈梅哈一世(Kamehameha I)统一夏威夷建立王国之后,将一面大英红船旗(Red Ensign)用作国旗,至今米字旗(Union Jack)仍留在夏威夷州旗的左上角,就像澳洲和新西兰国旗一样,尽管夏威夷和英国从未有过任何从属关系。[30] 汤加大酋长乔治·图普一世(George Topou I)在1831年汤加统一战争正在进行期间受洗成为基督徒,并仿效他所知道的英王乔治三世,自名为乔治,当时汤加与英国也没有从属关系(直到1900年汤加才成为英国保护国,但始终维持自治)。[31] 最激烈的声望竞争往往出现在土豪们竞相谋求垄断性权力而成为头人,相邻村庄的头人们试图控制对方而上升为酋长,进而酋长们角逐霸权而创建酋邦(chiefdom)的过程中,而一旦尘埃落定,强者胜出,权力巩固,竞赛热情便开始冷却,因为对于已建立起多级权力结构,其地位已难以撼动的首领,这种表演已没那么必要,它失去了多数目标观众,因为在普通大众的视野中,已不存在可供比较权势高低的对象,他们也不再有挑边站队的选择,声望竞赛仍将继续,但不再像以往那样以面向公众的狂欢形式进行,而更多发生在权贵圈子内和首领的私家厅堂上。 夏威夷酋长建立声望的方式之一,是建造一种名为海伊阿奥(heiau)的圣殿,其主体是一个由石块砌成的大型平台,非常耗费劳力,其中较大的需要数万个工日,通过分析这些工程的劳动时间分布,考古学家发现毛伊岛上的海伊阿奥建造活动在15世纪曾经历一次爆发性增长,每年投入的工日上升了两个数量级,而此时正是岛上各酋长为争夺全岛统治权而频繁征战的时期,而一旦胜负决出,酋邦建立,工程热潮便开始消退。[32]

继承性的诞生

地位分化和权势人物的崛起并未直接导致阶层的产生,阶层结构的持久存在需要权势与地位的可继承性,假如每代权贵大多来自普通家庭,文化就不会随地位高低而分异,土豪就永远是土豪而不会成为贵族。 然而继承并不容易实现,先看财富,虽然私人财产权通常从诞生之时起就伴随着某种程度的可继承性,但在互惠规范遗风尚存的时代,首领的财力很大部分是由他人因亲属或盟友关系而对他所承担的义务构成,这些是无法传承的,例如特罗布里恩德头人的财富,一部分由其众多妻子所生产,另一部分是由妻方家族按习俗在每季收成后赠送的甘薯,在此习俗下,一个人只要妻子数多于姐妹数,就会占便宜,但这一优势显然无法传给下一代。[33] 类似的,哈根土豪在参与莫卡竞赛时,大部分赠礼并非出自他家的预先囤货,而是从宗族成员中临时募集而来,后者依习俗负有鼎力襄助的义务,所以头人所在宗族人丁越旺就越有权势,当然,其子女可以继承这一优势,但分享该优势的是全体族人,而头人的子女未必仍是头人。[34] 而且早期权贵将大量财力花费在赠礼竞赛和声望角逐上,留不下太多财富给后代,加上他们往往因多妻而生育众多子女,分到每人头上的更少得多,其实也可以这么理解:他们倾向于将权势直接迅速兑现成当期的遗传收益,而不太考虑如何将权势地位传给后代,假如成功传承的可能性高度不确定,那么选择这样的短期策略便是合理的。 再看地位,早期首领的领袖地位很大程度上来自其个人禀赋,包括强壮体格,知识与经验,人格魅力,可信赖,慷慨大方,口才等等;[35] 尽管这些禀赋相当程度上是可遗传的,[36] 但疾病、感染、事故和早期经历等环境或偶然因素也有很大影响,而且若只考虑父亲一方,遗传影响就要大打折扣,所以,虽然首领的儿子们在竞逐首领地位上有不少优势(包括家族势力,亲属数量,父亲提携,继承自父亲的禀赋),但远非确定可靠。 这些妨碍权势继承的因素是相互强化的:财富越是难以传承,土豪就越热衷于赠礼竞赛和夸富宴,地位越难以传承,首领就越倾向于追求当期遗传收益的短期策略,越少为将权势长期保持在其家系内而努力,于是继承就越发难以实现。 然而继承权毕竟还是出现并稳固了下来,突破上述障碍的关键,是上层关系网的发育,当友邻权贵之间通过持续通婚而构建起一个姻亲同盟,便造成了一种全新的博弈格局:其中各方都希望友方地位能在其家系中稳定传承,否则他们通过多代政治婚姻所积累的盟友资源可能毁于一旦。 如此一来,当一位首领去世时,他所选定的儿子继承权位的胜算便大幅提升,因为希望他继位的父亲会一早就帮他安排政治婚姻,以便在日后继位争夺中获得盟友首领的支持,以及必要时的强力干预,这些首领往往是继位者的岳父、妻兄、外公、舅舅、姑父、姐夫或表兄弟,他们不仅因亲属关系而对其负有义务,而且自身也可从其继位中获益,这也是为何习俗总是倾向于承认出身权贵家庭的正妻所生嫡子为优先继承人,因为正妻往往来自门当户对的权贵,她们的儿子有望从母方亲属得到更多支援。 相似但有所不同的情形也发生在群体内,首领为巩固其家系地位,常与群内权势较高的家庭结亲,或娶其女儿为庶妻,或为自己地位稍低的子女(例如次子或次女)安排与这些家庭之间的婚姻,或将禀赋优秀但出身较低的青年招为女婿或养子,这些人虽然未必支持他所选定的继承人,但至少都会倾向于将首领地位保留在他家庭中,因为他们在这一点上都拥有既得利益。 早期首领(特别是那些靠武力崛起者)常拥有一批亲信随从(retinue),以此增强和施展其权势,基于同样原理,这些随从也会倾向于权位在首领家系中延续,否则就要另找主人投奔,结果是好是坏全然未知。 总之,当一位首领将自身地位安置于一个网络化的权力结构之中,其中多数权贵的地位都依赖于该结构之存续,那么继承权就变得牢靠安全了,因为在多方博弈中要重新达成类似的均衡极为困难,所以该体系的既得利益者都不愿打破它,尽管他们仍有利益纷争,仍会勾心斗角,但轻易不会撕破脸皮掀翻桌子。 这就像一个错综复杂的国际条约体系,一旦瓦解,各方须重新谈判妥协,重新寻找盟友,重新确立效忠关系,这些都并非易事,且结果难料;很多时候,甚至你的敌人也希望他将面临的是一群老对手,好让他继续在熟悉的框架下玩弄他早已捻熟的旧把戏;当然不时仍会出现一些篡位者,可是“篡位”一词的出现本身就表明,一种权位继承规范已悄然成型。
注释:(其中所引文献详见〈参考文献〉) [1] Bronisllaw Malinowski (1922) 《西太平洋的航海者》,pp.55-60,作者将这些头人称为酋长,但从对其权力的具体描述看,他们更接近于Big Man而非严格意义上的酋长。 [2] Kent Flannery & Joyce Marcus (2012) ch.6. [3] 渣男不仅丧失了受尊重的资格,还时常在凶手不明的投毒案中被当作替罪羊杀死,见Brian Hayden (2014) The Power of Feasts, ch.7. [4] 部落(tribe)一词有宽窄两种用法,宽义指一个高度同质的语言/文化群,无论是否有任何政治结构将其连结在一起,而窄义需要存在这种(至少二级)政治结构,在本书中,我通常使用窄义,例如“前部落的”(pre-tribal)即指缺乏二级政治结构的状态,但本节是个例外,此类例外只会在引述材料时才会出现。 [5] Andrew Strathern (1971) The Rope of Moka, ch.4-10. [6] Wikipeida: potlatch; Kent Flannery & Joyce Marcus (2012) pp.55-56. [7] Andrew Strathern (1971) ch.4. [8] Brian Hayden (2014) ch.7. [9] Kent Flannery & Joyce Marcus (2012) ch.7,8,12. [10] Martin Jones (2008) Feast, ch.8. [11] Brian Hayden (2014) pp.245-251. [12] Jared Diamond (2005) Collapse, ch.2; Wikipedia: Moai. [13] Wikipedia: Menhir. [14] Wikipedia: Locmariaquer megaliths. [15] Jane McIntosh (2006) 《探寻史前欧洲文明》,第7章;Wikipedia: Stonehenge. [16] Kent Flannery & Joyce Marcus (2012) ch.6. [17] Albert Jenks (1905) ch.3; Kent Flannery & Joyce Marcus (2012) ch.7. [18] Richard J. Chacon & David H. Dye (2007.ed) The Taking and Displaying of Human Body Parts as Trophies by Amerindians, p.17. [19] Wikipedia: Tzompantli. [20] Wikipedia: Skull cup. [21] Albert Jenks (1905) ch.6. [22] Wikipedia: Russian criminal tattoos. [23] George B. Grinnell (1915) [24] Richard J. Chacon & David H. Dye (2007ed). [25] Napoleon Chagnon (2013) ch.2,8. [26] Timothy K. Earle (1997) How Chiefs Come to Power, pp.18-33. [27] Bruce G. Trigger (2003) 第246-257页;Raymond Sidrys, "Mass Distance Measures for the Maya Obsidian Trade", in Timothy K. Earle & Jon Ericson (1977.ed) Exchange Systems in Prehistory. [28] Wikipedia: Shan States. [29] Edmund R. Leach (1954) 《缅甸高地诸政治体系》,第5,7章;克钦族和掸族在中国境内的同族者分别被称为景颇族和傣族。 [30] Wikipedia: Flag of Hawaii. [31] Wikipedia: George Tupou I. [32] Timothy K. Earle (1997) pp.169-184. [33] Bronisllaw Malinowski (1922) 第2章。 [34] Andrew Strathern (1971) ch.9-10. [35] Christopher von Rueden et al., "Leadership in an Egalitarian Society," in Human Nature, Dec 2014, Volume 25, Issue 4, pp.538-566. [36] Robert Plomin (2018) Blue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