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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论辩与坏的论辩

好的论辩可以让参与者澄清自己的思想,理解对方的思想,即使不能改变对方的想法,也可(幸运的话)加深对问题的理解;坏的论辩总是偏离主题,加深误解,诱使参与者走入一味为自己寻找证据的迷途。

好的论辩者首先会倾听,如果对方表达不清晰,会先把对方的表述条理化,然后加以回答;他不会抓住对方的薄弱点不放,相反,他会选择对方最有力的质疑来回应,甚至,当对方的质疑存在缺陷时,会先帮他作出修补或调整,使之更有力,更有针对性,然后作出自己的回应。

以上评论并非指责任何人,我宁愿把它当作自警。

有几位朋友劝告我不要理睬某些ID,对此我的做法是,遵循tit for tat策略:至少在第一轮遭遇中,我要完全保持诚意,只要对方的质疑有起码的针对性,我会乐意参与,然后看看事情是否会向好的论辩的方向发展,再决定今后的选择。

我享受好的论辩,是因为它常常给我延续自己思考的机会,并将这一过程与朋友分享,有朋友说对某些人说理简直是对牛弹(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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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论辩可以让参与者澄清自己的思想,理解对方的思想,即使不能改变对方的想法,也可(幸运的话)加深对问题的理解;坏的论辩总是偏离主题,加深误解,诱使参与者走入一味为自己寻找证据的迷途。

好的论辩者首先会倾听,如果对方表达不清晰,会先把对方的表述条理化,然后加以回答;他不会抓住对方的薄弱点不放,相反,他会选择对方最有力的质疑来回应,甚至,当对方的质疑存在缺陷时,会先帮他作出修补或调整,使之更有力,更有针对性,然后作出自己的回应。

以上评论并非指责任何人,我宁愿把它当作自警。

有几位朋友劝告我不要理睬某些ID,对此我的做法是,遵循tit for tat策略:至少在第一轮遭遇中,我要完全保持诚意,只要对方的质疑有起码的针对性,我会乐意参与,然后看看事情是否会向好的论辩的方向发展,再决定今后的选择。

我享受好的论辩,是因为它常常给我延续自己思考的机会,并将这一过程与朋友分享,有朋友说对某些人说理简直是对牛弹琴,我说,对牛弹琴,未必是给牛听的,我的很多饭文,还装着给斧头帮谏言呢,你以为我真的有这雅兴?呵呵。

关于公众感受和多数暴政,答金枪鱼

我在谈论死刑问题时说,“司法系统在选择刑罚方式时,不仅要考虑罪罚相当,也要考虑公众对某一刑罚实施过程及其后果的审美感受”,金枪鱼质疑这将带来多数暴政的危险。

这一质疑不能成立,对多数暴政的危险,我历来保持警惕,也时常加以提醒,但法官考虑公众感受,并非将公众意见直接决定判决,而是将其纳入法治体系的程序正义框架之下,由法官严格控制的程序中得以表达,并经过法官的深思熟虑和审慎权衡之后,独立做出判断(即所谓自由心裁),这与法国大革命时凭群众的控诉音量决定是否砍下某人的头,是完全不同的。

普通法广泛采用的陪审团制度,其宗旨也在于为司法过程引入公众意见和常识理性,这种引入,在判别证据的可信度,和某种行为是否对旁人造成伤害(比如裸体散步是否对路人造成伤害)之类问题的判定上,有着不可替代的价值。有人说陪审制是一种司法民主,可以这么说,但与我们一般理解的民主大不相同:陪审团不许说话,不许提问,不许看报看电视,不许接受采访,只许听,而且要在法官的引导下听,法官告诉你哪些该听哪些不该听,即使听到了也要忽略。

所以,多数暴政并非源自公众参与,而是因为缺乏程序正义,陪审制便是明证。

普通法权威霍姆斯大法官(Oliver Wendell Holmes, Jr.)在其经典著作《普通法》(The Common Law, 1881)中阐述了法律演化与公众意见的关系,下面两段文字摘自该书第一讲 标签: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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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谈论死刑问题时说,“司法系统在选择刑罚方式时,不仅要考虑罪罚相当,也要考虑公众对某一刑罚实施过程及其后果的审美感受”,金枪鱼质疑这将带来多数暴政的危险。

这一质疑不能成立,对多数暴政的危险,我历来保持警惕,也时常加以提醒,但法官考虑公众感受,并非将公众意见直接决定判决,而是将其纳入法治体系的程序正义框架之下,由法官严格控制的程序中得以表达,并经过法官的深思熟虑和审慎权衡之后,独立做出判断(即所谓自由心裁),这与法国大革命时凭群众的控诉音量决定是否砍下某人的头,是完全不同的。

普通法广泛采用的陪审团制度,其宗旨也在于为司法过程引入公众意见和常识理性,这种引入,在判别证据的可信度,和某种行为是否对旁人造成伤害(比如裸体散步是否对路人造成伤害)之类问题的判定上,有着不可替代的价值。有人说陪审制是一种司法民主,可以这么说,但与我们一般理解的民主大不相同:陪审团不许说话,不许提问,不许看报看电视,不许接受采访,只许听,而且要在法官的引导下听,法官告诉你哪些该听哪些不该听,即使听到了也要忽略。

所以,多数暴政并非源自公众参与,而是因为缺乏程序正义,陪审制便是明证。

普通法权威霍姆斯大法官(Oliver Wendell Holmes, Jr.)在其经典著作《普通法》(The Common Law, 1881)中阐述了法律演化与公众意见的关系,下面两段文字摘自该书第一讲Lecture I. Early Forms of Liability,霍姆斯反复使用的good sense一词(全书共出现12处),很好的表达了我的意思:

The life of the law has not been logic: it has been experience. The felt necessities of the time, the prevalent moral and political theories, intuitions of public policy, avowed or unconscious, even the prejudices which judges share with their fellow-men, have had a good deal more to do than the syllogism in determining the rules by which men should be governed. The law embodies the story of a nation's development through many centuries, and it cannot be dealt with as if it contained only the axioms and corollaries of a book of mathematics. In order to know what it is, we must know what it has been, and what it tends to become. We must alternately consult history and existing theories of legislation. But the most difficult labor will be to understand the combination of the two into new products at every stage. The substance of the law at any given time pretty nearly [2] corresponds, so far as it goes, with what is then understood to be convenient; but its form and machinery, and the degree to which it is able to work out desired results, depend very much upon its past.……

……And as the law is administered by able and experienced men, who know too much to sacrifice good sense to a syllogism, it will be found that, when ancient rules maintain themselves in the way that has been and will be shown in this book, new reasons more fitted to the time have been found for them, and that they gradually receive a new content, and at last a new form, from the grounds to which they have been transplanted.……

关于人碳暖球,答土摩托

我在关于人碳暖球的短文中,转贴了CLOUD项目的一些研究结果,是为了给科学界已对人碳暖球达成共识这种说法提供一个最新的反面例子。土摩托在有关评论中,认为外行如此谈论科学问题是轻率的:

我看到牛博的辉格写了篇文章,质疑全球变暖。我根本没有看他写的内容,我只想对他说:气候变化领域确实鱼龙混杂,太多的利益集团和太多的非主流意见满天飞,任何人恐怕都能找出很多看似合理的科学论文为自己的任何主张壮胆。在这种情况下,更是必须遵循我上面提到的原则,听从科学界的主流意见。

与此类似,连岳在地震预测的问题上犯的是同一个错误。连岳和辉格都是我喜欢的作家……但是,在科学传播领域,我建议两位还是小心一点,大家都是出来混的,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别总用“知情权”做幌子。很多时候,一帮被误导的民众远比一个独裁者更可怕。

他认为正确的做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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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关于人碳暖球的短文中,转贴了CLOUD项目的一些研究结果,是为了给科学界已对人碳暖球达成共识这种说法提供一个最新的反面例子。土摩托在有关评论中,认为外行如此谈论科学问题是轻率的:

我看到牛博的辉格写了篇文章,质疑全球变暖。我根本没有看他写的内容,我只想对他说:气候变化领域确实鱼龙混杂,太多的利益集团和太多的非主流意见满天飞,任何人恐怕都能找出很多看似合理的科学论文为自己的任何主张壮胆。在这种情况下,更是必须遵循我上面提到的原则,听从科学界的主流意见。

与此类似,连岳在地震预测的问题上犯的是同一个错误。连岳和辉格都是我喜欢的作家……但是,在科学传播领域,我建议两位还是小心一点,大家都是出来混的,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别总用“知情权”做幌子。很多时候,一帮被误导的民众远比一个独裁者更可怕。

他认为正确的做法是:

作为科技记者,我的原则是:如果是我熟悉的领域,那么我一定会有自己的判断,不会轻信任何采访对象。如果是我不熟悉的领域,那么我只相信科学界的主流意见。如果有时我觉得有必要写一写非主流意见,一定在文章里明确地写出来,让读者自己判断。

我赞赏土摩托所声明的原则。问题是:关于气候问题,究竟什么才是“科学界的主流意见”?或者说:科学界的共识是否已经达到能形成某种主流意见的程度?我所关注和希望引起读者关注的焦点,正在于此。

作为外行,发表关于气候的言论是否轻率?这值得细究一下。实际上,我的谈论涉及了四个问题:
1)气候到底是怎么回事?
2)关于气候,科学界是否存在共识?共识的内容和程度究竟如何?
3)如果科学界有某种程度的共识,这些共识在进入公众舆论和政治辩论的过程中,是否被严重扭曲了?
4)在科学意见转变为对法律和政策的影响的过程中,其间走过的逻辑链条是否完整和清晰?

对第一个问题,作为外行,我的确无话可说,对第二第三两个问题,借助科学记者们负责任的报道,我能够形成某种观感,对于第四个问题——这是我用“人碳暖球”这个词所希望澄清的主要问题,每一个讲逻辑的人都可以谈论。

关于一报还一报,答滚滚素最胖滴

滚滚素最胖滴在评论我的关于复仇的话题时,暗示我没看过《合作的进化》就胡乱引用,并歪曲原意,这是个严重的指控,不得不回应一下。

我读过的书不算多,但只要是明确的引用,一定是读过的,如果是转引,会有说明,如果是不确定出处的模糊印象,会用“我记得……”之类的前缀加以区分,与此相反的做法都为我所不齿。

金枪鱼说以色列报复比例常超过1:1,我的理解是指杀伤对手的数量,的确,以色列报复行动的杀伤数量大大超过死于恐怖活动的以色列人的数量。基于这一理解,我用“罪罚比例”来加以说明

但这个比例与阿克塞尔罗德所说的&l(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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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滚素最胖滴在评论我的关于复仇的话题时,暗示我没看过《合作的进化》就胡乱引用,并歪曲原意,这是个严重的指控,不得不回应一下。

我读过的书不算多,但只要是明确的引用,一定是读过的,如果是转引,会有说明,如果是不确定出处的模糊印象,会用“我记得……”之类的前缀加以区分,与此相反的做法都为我所不齿。

金枪鱼说以色列报复比例常超过1:1,我的理解是指杀伤对手的数量,的确,以色列报复行动的杀伤数量大大超过死于恐怖活动的以色列人的数量。基于这一理解,我用“罪罚比例”来加以说明

但这个比例与阿克塞尔罗德所说的“一报还一报(tit for tat)”博弈策略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tit for tat是指这样一个策略:在与对手的多次遭遇中,按如下原则决定采取何种行动:如果是和该对手第一次遭遇,则合作;如果和该对手此前遭遇过,则采取该对手上次遭遇时所采取的同样行动,即:如果对手上次合作,则合作,对手上次背叛,则背叛。

如果金枪鱼说的1:1是指tit for tat,那么超过1:1意味着以色列针对每次恐怖攻击将实施多次报复,这显然与事实不符,实际上,报复行动次数远少于恐怖攻击。

关于死刑,答黑风要塞

黑风要塞问我是否赞成废除死刑,我的看法是:

如果这个问题是针对一个法治国家,我不赞成废除死刑;如果是针对那些非法治的、其司法公正公正性十分可疑的国家,我认为应暂停死刑,直到其司法公正性得到广泛认可。

在讨论刑罚问题时,我想提醒各位注意一条法理原则,这条原则贯穿于司法史,虽然很少得到明确的表述,那就是:司法系统在选择刑罚方式时,不仅要考虑罪罚相当,也要考虑公众对某一刑罚实施过程及其后果的审美感受。肉刑的废除过程最好的展示了这条原则。废除肉刑,并非减轻刑罚,对于被罚者,死刑显然比肉刑更重,如果让他在两(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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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风要塞问我是否赞成废除死刑,我的看法是:

如果这个问题是针对一个法治国家,我不赞成废除死刑;如果是针对那些非法治的、其司法公正公正性十分可疑的国家,我认为应暂停死刑,直到其司法公正性得到广泛认可。

在讨论刑罚问题时,我想提醒各位注意一条法理原则,这条原则贯穿于司法史,虽然很少得到明确的表述,那就是:司法系统在选择刑罚方式时,不仅要考虑罪罚相当,也要考虑公众对某一刑罚实施过程及其后果的审美感受。肉刑的废除过程最好的展示了这条原则。废除肉刑,并非减轻刑罚,对于被罚者,死刑显然比肉刑更重,如果让他在两者之间挑选,我想大部分会选择肉刑。但肉刑却先于死刑被废除了,这是因为现代公众不再能接受肉刑实施过程的残酷,以及刖足黥面者踽踽于市的场面。

基于上述分析,我对死刑的赞同,并非基于法理的赞同,而是我作为公众之一员的审美态度的表达,我不觉得目睹或听闻死刑让我受到心理伤害;另一方面,假设我有幸坐在法官的位置上,如果我感觉到公众的审美感受已普遍不能接受死刑,我会欣然顺从。

关于罪罚比例,答金枪鱼

关于对恶行的报复或惩罚金枪鱼认为,1:1的罪罚比例是合适的,我不同意。

我认为,恰当的比例该是多少,要看恶行得到惩罚的几率是多大,几率越小,倍数应越大。

古代刑侦技术低,恶行逃脱惩罚的几率大,罪罚倍数(或报复倍数)就很大,所以古代的刑罚比现代重得多。相关的分析基础,可参见理查德·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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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恶行的报复或惩罚金枪鱼认为,1:1的罪罚比例是合适的,我不同意。

我认为,恰当的比例该是多少,要看恶行得到惩罚的几率是多大,几率越小,倍数应越大。

古代刑侦技术低,恶行逃脱惩罚的几率大,罪罚倍数(或报复倍数)就很大,所以古代的刑罚比现代重得多。相关的分析基础,可参见理查德·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

关于复仇和国际秩序,答众友

我在评论孟买惨案时提到以色列执着的复仇习惯,许多朋友质疑这种复仇是否可取,抑或可悲?

一个良好社会的前提是,施恶行者必须受到惩罚,且他为此付出的代价必须数倍于其从中获得的收益。在建立了现代政府的国家,政府(广义的)负责识别恶行和实施惩罚,这是我们通常所理解的维持法律和秩序的方式,但这不是唯一的方式。在传统部落社会,没有政府这样的中心司法和执法机构,但并不等于完全没有法律和秩序,没有中心执法者的情况下,习俗、法律和秩序借助一种我称之为“对等制约”的机制来维持,而报复(或更激烈的——复仇)是该机制的核心部分。

几年前曾推荐过弗雷德里克·巴特的《斯瓦特巴坦人的政治过程》,这份社会人类学的田野报告详细介绍了在巴基斯坦西北部落地区,社会秩序如何维系。罗伯特·埃里克森在《无需法律的秩序》中更进一步说明了,即使在现代社会,非正式的规范系统在维持社会秩序上仍然起着基础(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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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评论孟买惨案时提到以色列执着的复仇习惯,许多朋友质疑这种复仇是否可取,抑或可悲?

一个良好社会的前提是,施恶行者必须受到惩罚,且他为此付出的代价必须数倍于其从中获得的收益。在建立了现代政府的国家,政府(广义的)负责识别恶行和实施惩罚,这是我们通常所理解的维持法律和秩序的方式,但这不是唯一的方式。在传统部落社会,没有政府这样的中心司法和执法机构,但并不等于完全没有法律和秩序,没有中心执法者的情况下,习俗、法律和秩序借助一种我称之为“对等制约”的机制来维持,而报复(或更激烈的——复仇)是该机制的核心部分。

几年前曾推荐过弗雷德里克·巴特的《斯瓦特巴坦人的政治过程》,这份社会人类学的田野报告详细介绍了在巴基斯坦西北部落地区,社会秩序如何维系。罗伯特·埃里克森在《无需法律的秩序》中更进一步说明了,即使在现代社会,非正式的规范系统在维持社会秩序上仍然起着基础性的作用,我曾对此作了一个概括

埃里克森把支撑社会的秩序要素分为五个系统:
1)伦理:个人在无外界影响下自发的自我约束。
2)合约:交易双方基于自力救济的约束。
3)规范(我更愿意称为“习俗”):在社区中长期交往的人们之间自发形成的合作博弈策略分布及保障这些策略优势的控制机制。
4)组织:由非政府的科层化组织所提供的约束。
5)法律:由政府强力提供执行保障的科层化立法和司法系统。
他称伦理为“第一方控制”,合约为“第二方控制”,后三种为“第三方控制”。

阿克塞尔罗德在《合作的进化》中,以博弈论和进化模型为基础,论证了一个没有中心执法者的、有秩序的合作社会是有可能建立的,在这样的社会中,个体的博弈条件中必须包含两条:他必须能被对方的背叛所激怒;他必须能记住对方的行为并作出相应的反应(合作、报复或避免接触)。

国际社会,就其法律发育状态和秩序维持方式而言,基本上还是一个部落社会,没有正式司法系统,没有中心执法者,各国只能靠对等制约来执行他们所理解的法律。因此,我认为以色列的报复行动是合法的——如果其所依据的事实是确凿无疑的。

关于储蓄与投资,答李三白

李三白朋友说,看到“教科书里……说消费等于投资”,想不通。是不是记错了?我猜书上说的大概是“储蓄等于投资”,这是菲舍尔(Fisher,又译费雪)的说法,他的这一说法是定义性的,不是实证性的,实际上把两个概念变成了一个,即(我的理解):为获得未来的收入流而克制当前消费,使之小于当前所拥有的产品总值的部分。这反映了他看世界的角度,具体参见他的《利息理论》。

熊彼(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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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三白朋友说,看到“教科书里……说消费等于投资”,想不通。是不是记错了?我猜书上说的大概是“储蓄等于投资”,这是菲舍尔(Fisher,又译费雪)的说法,他的这一说法是定义性的,不是实证性的,实际上把两个概念变成了一个,即(我的理解):为获得未来的收入流而克制当前消费,使之小于当前所拥有的产品总值的部分。这反映了他看世界的角度,具体参见他的《利息理论》。

熊彼特不这么看,他把投资的概念严格限定于储蓄中投入生产性活动的部分,因而不等于储蓄,比如农民把收获粮食的一半藏入地窖就不算投资。这一定义更接近于我们日常语言的含义,我喜欢。

你用数字举的例子我没看明白,好像是说某些物品(比如面包)不适合用作储蓄?但也有很多物品很适合储蓄啊?

说到推荐经济学书,我不太能胜任,我的经济学算不上专业,阅读也不够广,宏观方面尤其是,实在要推荐,那就是:熊彼特的《经济发展理论》,菲舍尔的《利息理论》和弗里德曼的《弗里德曼文萃》,至于张五常,他的随笔文章吹牛篇幅过多,不如直接看他的三卷本《经济解释》,的确不错,但他在宏观和货币问题上,大概不算高手。

相信“人碳暖球”的都来看看这篇

“人碳暖球”意思是“人类活动带来的大气二氧化碳浓度上升导致全球暖化”,我发明这个新词,是因为全球暖化忽悠者们总是把学术界对某些事实的局部共识偷偷拼凑进一条很长的逻辑链条,并造谣说学术界对这整个链条已达成共识,这根链条是:大气温度在过去一百年里呈上升趋势←气温上升的主因是温室效应←温室效应的主因是二氧化碳浓度上升←二氧化碳浓度上升的主因是人类活动。

他们用学界对全球暖化(链条第一节)的微弱共识去忽悠公众相信他们的暖化危言,兜售的却是需要整个链条才能支持的碳管制这一私货。用“人碳暖球”这个词来准确指称整根链条,可正视听。

我在去年8月曾推荐了杰里·泰勒在《国家评论》上发表的《全球变暖辩论及政治活动的现状》一文,该文详细科学界的意见在进入公众舆论和政治活动时,如何被极度扭曲;此后,许多朋友看到了BBC的纪录片《全球变暖的大骗局(The.Great.Global.Warming.Swindle)》,该片用大量证据全面质疑了戈尔的《难以忽视的真相》;今年7月,我又推荐了《今日评论》上<人造全球暖化的骗局是怎么一回事?>一文(如果打不开原文链接,见此帖3楼),此文用大量数据和图表说明了所谓的科学界共识压根不存在。

昨天,中科院理论物理所庆承瑞在《科学新闻》上专文介绍了CLOUD项目的研究进展,CLOUD的相关研究,通过分析铍10和碳14的丰度与宇宙线的相关性、碳14丰度与气候史的相关性、宇宙线和大气云量的相关性,以及宇宙线和云量关系的可能微观机制,等等,初步揭示了宇宙线在气候变化中的作用:

图1 地面中子计数管探测宇宙线的结果 

图1 地面中子计数管探测宇宙线的结果
 图2 宇宙线和全球云量的关联的变化
图2 宇宙线和全球云量的关联的变化
图3 云量随宇宙线强度的变化
图3 云量随宇宙线强度的变化
图 4 1984-1994年 ISCCP-D2 数据库的中另一组低层云的测量结果
图 4 1984-1994年 ISCCP-D2 数据库的中另一组低层云的测量结果
图5 近100年来Be10丰度和太阳黑子的变化
图5 近100年来10Be丰度和太阳黑子的变化
图6 1860年-2000年间从冰芯中Be10丰度变化和从太阳日冕磁力线密度的增强得出的宇宙线变化趋势<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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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碳暖球”意思是“人类活动带来的大气二氧化碳浓度上升导致全球暖化”,我发明这个新词,是因为全球暖化忽悠者们总是把学术界对某些事实的局部共识偷偷拼凑进一条很长的逻辑链条,并造谣说学术界对这整个链条已达成共识,这根链条是:大气温度在过去一百年里呈上升趋势←气温上升的主因是温室效应←温室效应的主因是二氧化碳浓度上升←二氧化碳浓度上升的主因是人类活动。

他们用学界对全球暖化(链条第一节)的微弱共识去忽悠公众相信他们的暖化危言,兜售的却是需要整个链条才能支持的碳管制这一私货。用“人碳暖球”这个词来准确指称整根链条,可正视听。

我在去年8月曾推荐了杰里·泰勒在《国家评论》上发表的《全球变暖辩论及政治活动的现状》一文,该文详细科学界的意见在进入公众舆论和政治活动时,如何被极度扭曲;此后,许多朋友看到了BBC的纪录片《全球变暖的大骗局(The.Great.Global.Warming.Swindle)》,该片用大量证据全面质疑了戈尔的《难以忽视的真相》;今年7月,我又推荐了《今日评论》上<人造全球暖化的骗局是怎么一回事?>一文(如果打不开原文链接,见此帖3楼),此文用大量数据和图表说明了所谓的科学界共识压根不存在。

昨天,中科院理论物理所庆承瑞在《科学新闻》上专文介绍了CLOUD项目的研究进展,CLOUD的相关研究,通过分析铍10和碳14的丰度与宇宙线的相关性、碳14丰度与气候史的相关性、宇宙线和大气云量的相关性,以及宇宙线和云量关系的可能微观机制,等等,初步揭示了宇宙线在气候变化中的作用:

图1 地面中子计数管探测宇宙线的结果 

图1 地面中子计数管探测宇宙线的结果
 图2 宇宙线和全球云量的关联的变化
图2 宇宙线和全球云量的关联的变化
图3 云量随宇宙线强度的变化
图3 云量随宇宙线强度的变化
图 4 1984-1994年 ISCCP-D2 数据库的中另一组低层云的测量结果
图 4 1984-1994年 ISCCP-D2 数据库的中另一组低层云的测量结果
图5 近100年来Be10丰度和太阳黑子的变化
图5 近100年来10Be丰度和太阳黑子的变化
图6 1860年-2000年间从冰芯中Be10丰度变化和从太阳日冕磁力线密度的增强得出的宇宙线变化趋势
图6 1860年-2000年间从冰芯中10Be丰度变化和从太阳日冕磁力线密度的增强得出的宇宙线变化趋势
图7 1000年来C14浓度的变化与气候反常的关联
图7 1000年来14C浓度的变化与气候反常的关联

以上结果似乎表明:太阳的周期变化引起宇宙线的变化,并通过宇宙线和气候发生关联
这里云层起放大的作用,当宇宙线变强时,低层云会增加,这就使得反射出去的辐射能会比吸收的更多,因而导致气候变冷。如果真是如此,从上述强关联,人们曾估算出:太阳一个周期的变化能使辐射强迫增加约1.2W/m2,而如上所述,上世纪由CO2产生的辐射强迫是1.6W/m2。这表明这一“效应”,绝不可忽视,因为1.2W/m2是1.6W/m2的75%。……

……已经有很多有关宇宙线和气候关联的实验事实,其中不乏质量很高的而且关联很强的事实。从同位素分析得到的结果就是这种“高质量、强关联”的实例。人们不能置这类事实于不顾,更不能先验地排除它们。……

泰国街头政治再次得到奖励

可以预料,今后几十年泰国的政治冲突都会在街头解决。这样选了不算的选举不如废除算了,小孩都看得出,现在这种制度结构已经失效了,每每靠政变和宪法法院的妄判来突破僵局,总不是办法。国王和军队既然不肯放权,也别装了,索性直接任命一个世袭上院代替民选国会好了。

现在这样一次次奖励街头政治,得到的将是最坏的结果——拉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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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预料,今后几十年泰国的政治冲突都会在街头解决。这样选了不算的选举不如废除算了,小孩都看得出,现在这种制度结构已经失效了,每每靠政变和宪法法院的妄判来突破僵局,总不是办法。国王和军队既然不肯放权,也别装了,索性直接任命一个世袭上院代替民选国会好了。 现在这样一次次奖励街头政治,得到的将是最坏的结果——拉美化。
孟买惨案再次昭示禁枪之荒谬

禁枪法很少能阻止歹徒获得枪支,却剥夺了良民的防御手段,对于歹徒和黑手党,犯罪是他们的职业,多触犯一条禁枪法不会给他们增加多少风险,而良民则只好乖乖弃枪。据《华尔街日报》的报道,在孟买,枪支管制之严,居然连车站的警察和大酒店的保安都没有配枪,结果区区10名枪手横行孟买如入无人之境,历时60多小时,攻击了至少8个地点:

他们在车站基本没有遇到任何抵抗,尽管车站通常布置有数十名警察。8号站台旁的咖啡店老板维尔(Ram Vir)称,匪徒在光天化日之下杀人,而警察却逃之夭夭。孟买地区的铁路警察部门负责人西德胡(B.S. Sidhu)称,虽然某些警员试图还击,但他的手下人起不到太大作用。火车站布置的大部分警察要么不携带武器,或者只携带警棍,在全印度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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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枪法很少能阻止歹徒获得枪支,却剥夺了良民的防御手段,对于歹徒和黑手党,犯罪是他们的职业,多触犯一条禁枪法不会给他们增加多少风险,而良民则只好乖乖弃枪。据《华尔街日报》的报道,在孟买,枪支管制之严,居然连车站的警察和大酒店的保安都没有配枪,结果区区10名枪手横行孟买如入无人之境,历时60多小时,攻击了至少8个地点:

他们在车站基本没有遇到任何抵抗,尽管车站通常布置有数十名警察。8号站台旁的咖啡店老板维尔(Ram Vir)称,匪徒在光天化日之下杀人,而警察却逃之夭夭。孟买地区的铁路警察部门负责人西德胡(B.S. Sidhu)称,虽然某些警员试图还击,但他的手下人起不到太大作用。火车站布置的大部分警察要么不携带武器,或者只携带警棍,在全印度都是如此。……

晚上9点45左右时,两名身材纤瘦、年龄在25岁左右的枪手跳出三叉戟酒店入口处的环形车道,向保安和两名酒店服务生射击。据该酒店董事长奥巴罗(P.R.S. Oberoi)介绍,酒店有金属探测仪,但由于在印度很难获得政府发放的持枪许可证,因此没有保安携带武器。……

此时在孟买上城区,两名之前袭击了火车站的恐怖分子(据官方说,两名持枪者袭击孟买火车站的情形被车站的监控录像拍摄了下来)赶到了附近的Cama妇女儿童医院,打死门口的两名没有武器的警卫并跑上楼梯。当时,发生恐怖袭击的消息已在这一带传播开来。……

关于直升机撒钱,答李敖之和chris_wenlr

我在<财政刺激的货币含义>中提到了弗里德曼的直升机撒钱典故,李敖之表示不太理解

为什么印钱没有用呢?从网上搜到的资料看弗里德曼是提倡日本把钱直接送到消费者手上刺激消费的。印钱就是一种变相税收,印出4万亿钞票就相当于民间少了4万亿,所有人都根据现金持有量的比例上税。

这里提到弗里德曼的说法大概是谣传,据我所知,弗里德曼的意思恰好相反,直升机撒钱典故很有名,但也经常被传歪,我G了一下,确实有不少以为弗里德曼说撒钱管用的传言。我首次完整的看到这个典故,是读弗老《货币的祸害》一书,不过一时找不到文本,转引一段网友秋明的读书笔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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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财政刺激的货币含义>中提到了弗里德曼的直升机撒钱典故,李敖之表示不太理解

为什么印钱没有用呢?从网上搜到的资料看弗里德曼是提倡日本把钱直接送到消费者手上刺激消费的。印钱就是一种变相税收,印出4万亿钞票就相当于民间少了4万亿,所有人都根据现金持有量的比例上税。

这里提到弗里德曼的说法大概是谣传,据我所知,弗里德曼的意思恰好相反,直升机撒钱典故很有名,但也经常被传歪,我G了一下,确实有不少以为弗里德曼说撒钱管用的传言。我首次完整的看到这个典故,是读弗老《货币的祸害》一书,不过一时找不到文本,转引一段网友秋明的读书笔记吧:

弗里德曼在书中举了这么一个例子:如果有一天,一架直升飞机飞过一个假想的长期稳定社会,并从天空中飞撒钞票,使社会中平均每个人手中的货币余额都增加了一倍。后果是什么样呢?首先,增长的货币量不会立即对价格产生刺激,而是会对产量发生作用。这时,那些把手中的增量钞票甚至存量钞票首先花出去的人,享受了真实的货币增长。但过了一段时间,当价格开始对货币总量的增长作出反应时,也就是说通货膨胀发生时,另一些反应迟钝的人开始花出手中的钞票,但此时名义的货币增长已经低于真实的货币增长。再次,价格完全反应货币增长,即价格也增长了一倍,真实货币增长等于零。但这并不是结束,价格还会继续上扬,那些这时才把手中的钞票花出去的人,真实货币增长为负。……

秋明的转述中对撒钱加上了“均匀撒播”的限制,其实这是不必要的,非均匀的撒播在宏观上同样无效。 对直升机典故,我的理解是:试图通过向支出部门(投资者和消费者)投放货币来刺激消费和降低储蓄率的努力在宏观上是无效的,虽然它在短期内会造成一连串局部扰动,但经过一个波动周期(通常历时两三年)以后,消费并未增加。 强调一点:这里需要区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出于对未来收入前景的低迷预期,投资者和消费者缺乏投资和消费意愿,政府希望通过增发货币支持扩张性财政来拉动投资、刺激消费;第二种是,投资者和消费者不缺投资和消费意愿,但先前支持这些投资和消费的信贷资源,由于银行系统的流动性偏好突然提高,而突然冻结了。按我所理解的弗里德曼理论,第一种情况下救市无效,第二种可救,也正是目前美国救市者正在应付的情况。
饭文#68: 存款保险的责任之辨

存款保险的责任之辨
辉格
2008年11月28日

酝酿多年的存款保险制度终于走出了漫长的研究和方案设计阶段,即将提交审批。与美国FDIC的建立过程相反,我国存款保险的施行,并非为原本裸露的储户风险引入新的担保机制,而是将事实上已经存在的隐含国家担保加以显性化,并逐渐把无限的主权责任变成一种内容与边界明确的、由独立机构承担的有限民事责任。这一改变,与金融市场化的改革大方向是一致的,但在具体的实行方式和推出时机上,还存在不少争议。

国家对储户的担保责任,源自三个方(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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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险的责任之辨 辉格 2008年11月28日 酝酿多年的存款保险制度终于走出了漫长的研究和方案设计阶段,即将提交审批。与美国FDIC的建立过程相反,我国存款保险的施行,并非为原本裸露的储户风险引入新的担保机制,而是将事实上已经存在的隐含国家担保加以显性化,并逐渐把无限的主权责任变成一种内容与边界明确的、由独立机构承担的有限民事责任。这一改变,与金融市场化的改革大方向是一致的,但在具体的实行方式和推出时机上,还存在不少争议。 国家对储户的担保责任,源自三个方面:银行的国有性质、国家的监管政策和货币的国家化。自从完成社会主义改造之后,银行都已国有化,即使在银行业市场化改革已推行多年之后,国家仍然控制着主要银行的70%以上股份,而且这一控股地位是由法律所规定的。今天储户对于银行的信任,很大程度上仍基于对国家担保的信任,这一责任是不可轻易放弃的。因而在法理上,将存款担保责任从国家移向独立保险机构的过程,应与银行股权多元化的过程并行推进,以体现权责对称的原则。传闻中的方案是先在央行内部设立保险基金,而不是立即建立独立保险机构,这是正确的做法。 国家的任何监管制度,一方面确立了监管机构对被监管者的权力,监管者据此可强行要求被监管者达到某种质量或安全标准;但同时,它也意味着对消费者承担了相应的质量和安全担保责任,它们的存在本身就是在告诉消费者:为你们提供服务的企业处于我的监管之下,因而他们获得我的许可得以继续营业这一事实本身证明了他们是符合了我所要求的质量和安全标准。这同样是一种权责对称,虽然常常被忽视。国家已经建立了严格的银行监管制度,来确保银行在资本充足率、贷款质量和风险配置等方面是足够安全的,因而国家对于储户存款的担保责任便难以免除,这一责任对于在国内开业并接受银监会监管的外资和民营银行,同样成立。 问题是,既然监管已经暗含了担保责任,另行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有何意义?如果建立了,谁的责任在先?比例如何分割?这的确是个困难的问题,一种办法是把目前打算在央行内部设立的保险基金移交给银监会,以体现权责对称,但也偏离了将保险责任独立化的改革意图。另一种做法是:应区分微观风险和系统性风险,分别由监管机构和保险机构分别监控,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担保责任。这意味着,在推行存款保险制度的同时,银监会应从目前的全面监管职能中收缩,将微观风险交给保险机构处理。 微观和系统性风险的差别在于:个别银行或基金的产品设计和风险配置所包含的风险,当造成损失或破产时,是否会引发广泛的连锁反应。相应的,当损失局限在个别银行时,担保责任应由保险机构承担,当蔓延为系统性危机,那些状况良好的银行因恐慌造成全面流动性紧缩而造成损失时,担保责任便由监管者(国家)承担。但事实上,这种差异很难辨别,对于新产品更难预知,次贷危机最终引发全面金融危机的过程便是很好的说明。因此,实施存款保险制度的同时,如何调整和分配监管责任,还需仔细斟酌。 自从现代主权货币代替基于金银本位的自由货币之后,根本上说,无论银行是否国有,监管制度是松是紧,国家都已对货币的币值和充足性承担了无可推卸的责任。中央银行通过执行货币政策,确保币值稳定和货币供应充足,来履行这一责任。显然,这种担保针对的是系统性风险,当危机来临,流动性风险普遍提高、货币乘数下降而导致信用冻结时,央行便有责任增加流动性,以避免银行被大面积挤兑破产而给储户造成损失。经验表明,在这种情况下,独立机构的存款保险实际上是无能为力的,全面危机一旦暴发,只能由央行这一主权货币的创造者来兜底。因此,存款保险制度的设计和推行,不必以系统性危机为着眼点,而因专注于微观风险。
研究发现精子战争的另一个作用

雌性在受孕期可能与多个雄性交配,因而精子会在体内为争夺进入卵子的机会而展开激烈竞争,这读过《精子战争》一书的都知道。许多时候,雌性会故意造成这种竞争局面,以便筛选出在精子战争中表现最佳的精子,这也很容易想到。最近,对果蝇的研究发现,雌性引发精子战争还有另外的作用:通过强化精子竞争来抑制不合作基因的扩散,这些“坏基因”试图通过扭曲配子性别比(我猜大概是通过干扰减数分裂过程来实现)来提高自己进入子代的机会,但因为这种扭曲常对精子的功能有伤害,它们在精子战争中的表现往往较差。下面摘自ScienceNOW的有关报道

Females take multiple partners, a behavior called polyandry, in many species, including mice. Some researchers have suggested that polyandry evolved to help females boost the likelihood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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雌性在受孕期可能与多个雄性交配,因而精子会在体内为争夺进入卵子的机会而展开激烈竞争,这读过《精子战争》一书的都知道。许多时候,雌性会故意造成这种竞争局面,以便筛选出在精子战争中表现最佳的精子,这也很容易想到。最近,对果蝇的研究发现,雌性引发精子战争还有另外的作用:通过强化精子竞争来抑制不合作基因的扩散,这些“坏基因”试图通过扭曲配子性别比(我猜大概是通过干扰[[Meiosis|减数分裂]]过程来实现)来提高自己进入子代的机会,但因为这种扭曲常对精子的功能有伤害,它们在精子战争中的表现往往较差。下面摘自ScienceNOW的有关报道

Females take multiple partners, a behavior called polyandry, in many species, including mice. Some researchers have suggested that polyandry evolved to help females boost the likelihood that their offspring will carry certain positive traits such as virility. They can collect sperm through multiple matings, and only the most competitive of this "sperm cocktail" will fertilize their eggs...

To test whether females might evolve polyandry in response to the gene, the researchers ran an evolutionary experiment. They compared mating behavior between four fruit fly lines in which the selfish gene was present in about 30% of the males, and eight fruit fly lines lacking the gene entirely. Females in all the fruit fly lines showed nearly identical mating rates at the outset of the experiment. But after 10 generations, females from the selfish gene population remated, on average, almost a full day sooner than females from the populations without the selfish gene, the researchers report today in Science (p. 1241)...

这是Science上的论文摘要

It is unknown why females mate with multiple males when mating is frequently costly and a single copulation often provides enough sperm to fertilize all a female's eggs. One possibility is that remating increases the fitness of offspring, because fertilization success is biased toward the sperm of high-fitness males. We show that female Drosophila pseudoobscura evolved increased remating rates when exposed to the risk of mating with males carrying a deleterious sex ratio–distorting gene that also reduces sperm competitive ability. Because selfish genetic elements that reduce sperm competitive ability are generally associated with low genetic fitness, they may represent a common driver of the evolution of polyandry.

注:这里的selfish gene不是道金斯意义上的自私基因(他认为所有基因都是自私的),而是特指基因组里那些不合作的基因,它们通过损害其它基因的遗传利益来增加自己进入子代的机会。
关于标准化,答一方水

我在<土地确权蹒跚前行>一文中提到了标准化对于产权市场化和金融化的必要性,一方水对此表示不解,解释一下:

我用“标准化”这个词是为了显得通俗一点,其实我更喜欢用“离散化”或“数字化”,偶尔我也用“符号化”这个词。所谓离散化,相对于连续化,我的意思是:将一种事物的可能状态限制为事先可知的有限小集合(小到通常不超过几十个元素),并且,每两种状态之间,有足够大的间隙来加以区别

具体到财产和交易领域,有很多离散化的例子:标准期货合约,FOB/CIF/C&F等贸易条款,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私人合伙/有限合伙等若干企业组织形式,普通股/优先股/AB股等若干股权形式……

正是因为有了这些离散化,大大简化了交易,也为在此基础上发展出更复杂的契约和组织形态创造了条件,交易者不必为每一笔交易仔细议定条款,投资者也不必仔细阅读每家上市公司的组织章程,试想,如果基础产权没有标准化,大规模交易如何展开?以此为基础的衍生品如何设计?几乎没有可能。

对离散化重要性的分析可以扩展到几乎所有领域,可以这么说,没有离散化,任何可持续的复杂结构都不可能产生。这个话题非常有意思,甚至令人激动,我早先曾想专门写篇文章,但一直没时间完成,下面是未完成稿中的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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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土地确权蹒跚前行>一文中提到了标准化对于产权市场化和金融化的必要性,一方水对此表示不解,解释一下: 我用“标准化”这个词是为了显得通俗一点,其实我更喜欢用“离散化”或“数字化”,偶尔我也用“符号化”这个词。所谓离散化,相对于连续化,我的意思是:将一种事物的可能状态限制为事先可知的有限小集合(小到通常不超过几十个元素),并且,每两种状态之间,有足够大的间隙来加以区别。 具体到财产和交易领域,有很多离散化的例子:标准期货合约,FOB/CIF/C&F等贸易条款,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私人合伙/有限合伙等若干企业组织形式,普通股/优先股/AB股等若干股权形式…… 正是因为有了这些离散化,大大简化了交易,也为在此基础上发展出更复杂的契约和组织形态创造了条件,交易者不必为每一笔交易仔细议定条款,投资者也不必仔细阅读每家上市公司的组织章程,试想,如果基础产权没有标准化,大规模交易如何展开?以此为基础的衍生品如何设计?几乎没有可能。 对离散化重要性的分析可以扩展到几乎所有领域,可以这么说,没有离散化,任何可持续的复杂结构都不可能产生。这个话题非常有意思,甚至令人激动,我早先曾想专门写篇文章,但一直没时间完成,下面是未完成稿中的一段:

数字化不是现代信息科技的产物,它的历史至少比原子古老,我不知道夸克是什么样的,但我知道原子结构是离散的,因此所有同位碳原子都是一模一样的,不像汤圆那样有大有小,也因此,原子才能精确的搭建和复制出复杂结构,不至于成为一滩烂泥。

音乐是很好的例子。除了古琴和二胡等少数几种弦乐器,我们今天能见到的所有乐器都已经符号化了——只能演奏出有限的一组音阶。没有音阶,或许能得到一段美妙的旋律,但要创作出复杂的乐曲并且流传出去,几乎没有可能。

没有音阶,除非当面演奏,你无法表达一首乐曲,也难以记忆,学习也很困难,最糟糕的是,流传几次以后就变得面目全非——我听过两位大师演奏的《广陵散》,长度差三倍,说实话我听不出任何相似之处。

复杂的乐曲是一段段旋律、一个个主题组合起来的,如果你无法精确表达、记忆、复现、传授一段旋律,你也就无法创作出复杂的乐曲,尤其是在古代,那时的艺术作品往往是在流传过程中逐步丰富的。

语言是另一个例子。语言本身就是符号化的结果,没有离散化的有限音节集合,就没有语言

现在我们已经知道,基因和蛋白质也是数字化的,4种碱基,最多64种氨基酸(算上标点符号),没有数字化,生命不可能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