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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的进化》讨论帖

任何与《自由的进化》有关的问题都可以在这里提出,包括编辑排版错误,翻译问题,疑难点,你认为作者没说清楚的地方,或者该主题上你想提出来讨论的问题,我会尽我所能加以解答,反复出现的问题,未来会专门收录到一个Q&A帖子里。

提问时请务必注明页码或章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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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与《自由的进化》有关的问题都可以在这里提出,包括编辑排版错误,翻译问题,疑难点,你认为作者没说清楚的地方,或者该主题上你想提出来讨论的问题,我会尽我所能加以解答,反复出现的问题,未来会专门收录到一个Q&A帖子里。 提问时请务必注明页码或章节号。
[微言]搬石头悖论

【2014-01-15】

@whigzhou: 搬石头悖论其实很简单,意思是“你可以构造出N(N>=2)个具有‘X能够做Y’这种形式且有意义的命题,其中至少两个是相互矛盾的”,这不是再明显不过的事情嘛,不知为啥那么多人津津乐道,还想把我也拉进坑里,我才不上当

@whigzhou: 其推论是:若将“B是万能的”定义为“将B代入X,可以让这N个命题同时为真”,那么“万能”就不是一个自洽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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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15】 @whigzhou: 搬石头悖论其实很简单,意思是“你可以构造出N(N>=2)个具有‘X能够做Y’这种形式且有意义的命题,其中至少两个是相互矛盾的”,这不是再明显不过的事情嘛,不知为啥那么多人津津乐道,还想把我也拉进坑里,我才不上当 @whigzhou: 其推论是:若将“B是万能的”定义为“将B代入X,可以让这N个命题同时为真”,那么“万能”就不是一个自洽的概念。  
[微言]科学与伦理

【2013-12-23】

@灰鸽子银水 这段话是留给看得懂的人看:政治和伦理的观点通常不会拿科学事实做基础,是因为它变得太快了。一个公认的科学事实/理论/观察,可能在一个新的证据下迅速瓦解。翻开1970年的生物化学书,跟2013年的对比,你会发现有多少细节已经不一样了。再对照一下1950年代的生物学。只有科学这门学科不需要学习经典,

@抑多巴胺酶:@whigzhou

@whigzhou: DNA鉴定证据怎么说?整个物证学中的相关科学呢?

@whigzhou: 原帖忽视了两点:1)一个事实陈述的真假,对科学理论上的差异,可以有很宽的容错能力;2)科学是一个可积累的知识系统,其发展变化不是每次推倒重来,即便是科学革命,其成功也取(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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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3】 @灰鸽子银水 这段话是留给看得懂的人看:政治和伦理的观点通常不会拿科学事实做基础,是因为它变得太快了。一个公认的科学事实/理论/观察,可能在一个新的证据下迅速瓦解。翻开1970年的生物化学书,跟2013年的对比,你会发现有多少细节已经不一样了。再对照一下1950年代的生物学。只有科学这门学科不需要学习经典, @抑多巴胺酶:@whigzhou @whigzhou: DNA鉴定证据怎么说?整个物证学中的相关科学呢? @whigzhou: 原帖忽视了两点:1)一个事实陈述的真假,对科学理论上的差异,可以有很宽的容错能力;2)科学是一个可积累的知识系统,其发展变化不是每次推倒重来,即便是科学革命,其成功也取决于对已有知识的容纳能力 @灰鸽子银水:辉格不要犯这种错。物证学并未都没动摇价值观啊。社会达尔文、优生学、智商测试(the bell curve)以及社会心理学是真正动摇政治和伦理学的,人们已经开始讨论“天生杀人狂”了。 @whigzhou: “政治和伦理的观点”可不只是价值观,可以是基于价值观和特定事实而做出的价值判断 @whigzhou: 况且,价值观也分层次,有终极性的,也有工具性的,后者依赖于事实认定 @灰鸽子银水:举出一个基于事实做出的工具性价值观而非基于价值观对事实进行的工具性价值判断 @whigzhou: 比如死刑问题,同样是主张废除死刑者,有些是基于终极价值:我不能接受一个有死刑的社会;有些则基于工具价值:死刑威慑犯罪的效果不大,所以我主张废除。后一种主张就可能随事实判断的变化而改变 @whigzhou: 再如,近亲结婚问题上的伦理主张,可以有三种:1)近亲结婚这种事情想想就恶心,法律怎么能容许;2)让法律来限制结婚对象这种事情想想就荒唐,怎么可以;3)近亲结婚容易产生残疾/弱智后代,所以我主张法律禁止。第三种就是基于工具价值而做出,可以随事实判断而改变 @灰鸽子银水:我的观点用这个假设命题可能更清楚一点:科学已知幸福感well-being是一种综合体验,现在有一种对身体无害的药物可以提高所有人的幸福感,是否应该在全社会发放? @whigzhou: 那首先要问:获取和发放这些药物的成本是多少?谁负担?有什么理由要求他们负担? @棕熊德鲁伊:辉格的意思是不是鸽子设想了一个大政府来决定是否“发放”。所以谁来承担这个“应该”的主语地位才是问题。如果是私人公司,这件事可能是“非道德”事件。人们可以选择是否使用。“对人体无伤害”是个陷阱,待会等着的就是‘社会灾难“,除非我们事先也承诺后者也不会发生。 @whigzhou: 嗯,一旦细究主体和成本,问题结构马上就变了 @灰鸽子银水:如果我把原文的“观点”改为“价值”,我们俩的分歧是否消失了? @whigzhou: 嗯,如果这个价值是我说的终极价值的话,那我们的分歧少了很多,但没有消失,因为科学发展会让许多价值命题变得无意义,因而当人们接受某些科学时,自然会放弃一些价值观,因为让原有陈述变得有意义的那个范式瓦解了 @whigzhou: 比如,接受了现代物理学和生物学的人,大概不会持有这样的价值观:在基督再临之前说服尽可能多的人皈依基督,是值得为之奉献的事业 @whigzhou: 或者:用黑人献祭有损于太阳神的荣耀,是可耻的 @whigzhou: 或者:我爱吃那些燃素密度最高的食品  
谈论自发秩序有意义吗?

一直就有同学质疑“自发秩序”这个概念是否有意义,其中许多质疑也很有道理,而我经常使用这个词,所以还是考究一下吧。

我在如下意义上使用该词(或许我之前用的更滥,果若如此,今后以此为准):

1)存在某些可欲的社会状态;
2)这些状态因某些秩序的存在而得以维持,也因这些秩序的存在而成为可欲的;所谓秩序,是指具有自我维持倾向的模式;
3)这些秩序是自发形成和自发维持的,这意味着其形成和存续不依赖于任何人(或其他智慧)对它们的理解、构思和有意识的建构努力;
4)这些秩序可能会因种种原因而瓦解,比如环境条件的变化,或系统的内生变化,但按历史经验,最显著也最危险的破坏力量,来自整体性的理性建构努力;
5)所谓整体性的理性建构,是指按某种理性设计的蓝图,不依赖既有的自发秩序(甚至根本不承认其存在),而从头建构整套社会制度;
6)一种可欲的社会状态,以及支撑它的种种秩序,极不可能通过整体性的理性建构而达致;
7)维持上述可欲状态和推动社会进步的希望,来自对上述自发秩序的捍卫,和创造(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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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就有同学质疑“自发秩序”这个概念是否有意义,其中许多质疑也很有道理,而我经常使用这个词,所以还是考究一下吧。 我在如下意义上使用该词(或许我之前用的更滥,果若如此,今后以此为准):

1)存在某些可欲的社会状态; 2)这些状态因某些秩序的存在而得以维持,也因这些秩序的存在而成为可欲的;所谓秩序,是指具有自我维持倾向的模式; 3)这些秩序是自发形成和自发维持的,这意味着其形成和存续不依赖于任何人(或其他智慧)对它们的理解、构思和有意识的建构努力; 4)这些秩序可能会因种种原因而瓦解,比如环境条件的变化,或系统的内生变化,但按历史经验,最显著也最危险的破坏力量,来自整体性的理性建构努力; 5)所谓整体性的理性建构,是指按某种理性设计的蓝图,不依赖既有的自发秩序(甚至根本不承认其存在),而从头建构整套社会制度; 6)一种可欲的社会状态,以及支撑它的种种秩序,极不可能通过整体性的理性建构而达致; 7)维持上述可欲状态和推动社会进步的希望,来自对上述自发秩序的捍卫,和创造条件令其扩展的努力; 8)认识和理解上述自发秩序和它们起作用的方式,将有助于(7);

很明显,上述观念延续自哈耶克,但我不保证它符合哈耶克的本意(我对哲学和思想有兴趣,但对哲学家学和思想考古没兴趣)。 在上述意义上,看待自发秩序的观念,构成了我的保守主义的哲学基础,所以对我而言当然是一个重要而不是琐碎的概念;也正因此,自发秩序的概念不是无意义的,意义之一就是将我的保守主义与其他政治哲学区分了开来。 需要强调,当我提及自发秩序时,并不暗示:

a)自发的就是好的,不是自发的就是不好的 b)在任何层次上,都存在与自发秩序相对的非自发秩序; c)在制度建设和维护方面,理性不能发挥作用; d)对社会制度的任何理性建构尝试必将失败或导致不可欲的后果;

实际上我认为:

A)许多自发秩序都是坏的,坏的自发秩序的另一个名称是“低水平均衡”; B)社会秩序/模式绝大多数都是自发的,只有极少数是理性建构的,而且只能在较低层次上的较小规模系统中存在; C)认识和理解上述自发秩序,并运用理性去加以捍卫和扩展,已变得越来越重要; D)对社会制度进行理性建构的可能性,与人类的理性能力和组织/控制能力相对应,在我看来,和现存的多数自发秩序相比,这种能力还非常弱小,但是,即便以非常弱小的能力,人类也已经成功的进行了大量理性建构:公司、NGO、自治社区……等等。

 
格列高利造物

正在对《自由的进化》译文做新一轮(但愿也是最后一轮)修补,看到译注部分时,发现其中一项涉及到丹内特的一个重要思想,值得单独拿出来介绍,下面是我给丹内特的“格列高利式造物(Gregorian creatures)”这个概念所加译注:

在《达尔文的危险观念》(Darwin’s Dangerous Idea)第13章第1节(该节后来重用于《心灵种种》(Kinds of Minds)第4章)里,丹内特将意识和意向性立场的进化过程分为如下四个阶段:
1)达尔文式造物(Darwinian creatures):行为模式是“硬连线”的,试错只能通过代际变异和自然选择进行;
2)斯金纳式造物(Skinnerian creatures):具有表现型灵活性,在个体生活史中能够试错学习。得名自行为主义心理学家斯金纳(B. F. Skinner);
3)波普式造物(Popperian creatures):能够对外部世界进行表征,形成认知、信念和预期,预先在若干选项中做出挑选。得名自哲学家卡尔•波普( 标签: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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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对《自由的进化》译文做新一轮(但愿也是最后一轮)修补,看到译注部分时,发现其中一项涉及到丹内特的一个重要思想,值得单独拿出来介绍,下面是我给丹内特的“格列高利式造物(Gregorian creatures)”这个概念所加译注:
在《达尔文的危险观念》([[Darwin's Dangerous Idea]])第13章第1节(该节后来重用于《心灵种种》(Kinds of Minds)第4章)里,丹内特将意识和意向性立场的进化过程分为如下四个阶段: 1)达尔文式造物(Darwinian creatures):行为模式是“硬连线”的,试错只能通过代际变异和自然选择进行; 2)斯金纳式造物(Skinnerian creatures):具有表现型灵活性,在个体生活史中能够试错学习。得名自行为主义心理学家斯金纳([[B. F. Skinner]]); 3)波普式造物(Popperian creatures):能够对外部世界进行表征,形成认知、信念和预期,预先在若干选项中做出挑选。得名自哲学家卡尔•波普([[Karl Popper]]); 4)格列高利式造物(Gregorian creatures):得益于语言和文化传播,能从其他生物那里获取既经测试的知识和经验;人类的独特性在于他们是唯一的格列高利式造物。得名自心理学家理查德•格列高利([[Richard Gregory]])。
译注不敢写太长,在这里多说几句。 适应的过程可以视为“从众多可能行为选项中找出有利行为、淘汰不利行为”的过程,对于达尔文式造物,淘汰只能由自然选择进行,而斯金纳式造物可以经由个体经验(刺激)进行。 (接下去是关键一步),波普式造物要高级得多,可以在自己构造的一台虚拟机上对行为后果进行模拟,从而预先淘汰模拟结果不佳的行为,这台虚拟机就是波普说的个人观念世界(也就是波普三个世界中的第二个),观念世界是用一组概念和理论对现实世界建模(表征)的结果,而模型的模拟有效性取决于这些概念和理论的有效性,而行为结果可以为修正该模型提供反馈。 格列高利式造物不同于波普式造物的地方是:它用来模拟现实的那台虚拟机,(绝大部分元素)不是个人的,而是群体合作建造的,以文化的形式存在,个体在成长过程中,通过文化习得,安装了这套系统,用它来表征世界、模拟现实;其实在波普理论中已经有了这套东西,就是他的第三世界,或者叫客观知识体系。 介绍完了,下面是我的真正想说的。 我发现,同为格列高利式造物,传统的与现代的大不一样,根本区别是:个人观念模型的装配过程,多大程度上是自主的、个人有所选择的、因而个体之间不同的,还是高度同质且由其成长环境给定的。 在蒙昧时代的部落社会中,个人可以习得、用来装备自己那台虚拟机的知识系统,通常只有一套,即他的母语和部落传统,其中知识很大程度上以宗教作为载体,同一社会中不同成年个体的最终装配完成的观念世界,都大同小异。 后来随着社会规模扩大、文化日益复杂(特别是有了文字之后),同一社会不同个体的装配结果可以非常不同,其差异程度随下列因素而增强:富裕、教育、识字、贸易、分工、社会流动性…… 这一过程中,宗教的地位不断下降,但在社会底层,宗教仍是不识字穷人的观念来源主要。 科学只是另一个来源,但不是宗教的唯一(也不是主要)替代物,更主要替代来源是意识形态。 虽然信宗教的欧洲人越来越少,但(依我看)他们多半不是改信科学去了,而是取主流意识形态代替了宗教,当然,这些主流意识形态会揉进一些科学观念,但它们并不是科学体系。 所以,别以为欧洲教徒比美国少了科学精神就多了,主流意识形态告诉他们要反核反转,那就得反,信科学的永远是少数。  
[微言]人民与选择

【2013-12-18】

@萧–瀚微博257世:回复@黄章晋ster :一个人口通常是敌方民族数百倍的民族动辄被征服,实在是只有烂泥鼻涕民族才能达到的境界。怪罪外因当然很容易,问题是我们不是北韩波兰这样的小国,而是世界上数三数四的大国。

@萧–瀚微博257世:如果你说共产党是中国人自己选择的,据说是热愛人民的就会跳起来说,你这是对人民的污蔑,人民何曾有过选票。我是这么看的,能不能拿到选票本身就是人民自己的选择,其次,当年共产党几百万大军都是天兵天将,跟中国人没关系的吗?那么多人因为反国民党就入共产党,都是外星人吗?

@茶博未: 从语义上讲,po主没说错呵。“人民”这个提法反是有点隔应,但作为主语,也不总是个非法的。如果认为人民这个集体名词是有自由意志的,“(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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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8】 @萧--瀚微博257世:回复@黄章晋ster :一个人口通常是敌方民族数百倍的民族动辄被征服,实在是只有烂泥鼻涕民族才能达到的境界。怪罪外因当然很容易,问题是我们不是北韩波兰这样的小国,而是世界上数三数四的大国。 @萧--瀚微博257世:如果你说共产党是中国人自己选择的,据说是热愛人民的就会跳起来说,你这是对人民的污蔑,人民何曾有过选票。我是这么看的,能不能拿到选票本身就是人民自己的选择,其次,当年共产党几百万大军都是天兵天将,跟中国人没关系的吗?那么多人因为反国民党就入共产党,都是外星人吗? @茶博未: 从语义上讲,po主没说错呵。“人民”这个提法反是有点隔应,但作为主语,也不总是个非法的。如果认为人民这个集体名词是有自由意志的,“选择”被这么用就没什么问题,除非TG从诞生开始就7x24地用枪指着“人民”的头 @whigzhou: “人民”是合法的主语,但不能(在此类意义上)成为“选择”的主语 @whigzhou: “选择”可以区分成很多种,只有基于自由意志的主动选择,才与道德/政治责任有关,而人民,既没有自由意志,其对统治者的选择也不是主动的 @whigzhou: 我选择烤鸡腿作为午餐,狮子选择幼弱的羚羊作为攻击目标,筛子选择了直径大于5毫米的砂子,盐碱地选择了耐盐碱植物,都是选择,但性质大不相同 @whigzhou: 生物学家使用“选择”一词时,通指所有这些类型,包括无意识的和被动的选择,比如性选择的意思可以是:雌性抵抗强奸的能力对雄性的体能构成了选择,即,她们选择出了哪些体能足以压过雌性抵抗能力的强奸者 @whigzhou: 显然,在最后这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人民选择了统治者 @whigzhou: 但如果你因此而认定他们对此选择负有道德/政治责任,那就相当于对被强奸者的妇女说:给定你的抵抗能力,甲的体能不足以强奸你,而乙的体能更强,强奸成功了,所以是你自己从甲乙之中选择了乙,你活该 @茶博未:同意这些选择的性质很不一样。我感觉,人民,和公司等一样,在作为主语的合法性上,介于个人和筛子之间。说一个词有没有自由意志的一般判据是什么?是什么理由把线划在那里? @whigzhou: 公司有着清晰可辨的决策机制,人民呢?公司有着清晰可辨的利益,人民呢?公司有着清晰可辨的责任边界,人民呢? @茶博未:有没有自由意志的一般判据是什么?是什么理由把线划在那里? @whigzhou: 起码条件是,要有稳定的目标/利益,有能力进行意志/意思表达,理解其他主体的意思表达,能够进行沟通和谈判,能够达成契约并承担责任,我在旧文《动物权利不是动物的权利》 http://t.cn/zOyDEBY 稍稍提到过 @茶博未:一巢蚂蚁或蜜蜂,好象有清晰可辨的决策输出、利益,责任边界好象比较勉强。。等等,好象是确认有自由意志以后,才说他有责任的吧? @whigzhou: 对,动物都有这些能力,可是还没有交流和相互理解的能力 @黄章晋ster:不知道萧瀚老师是因为心中痛楚所以不顾基本通识通史,还是本来就缺乏基本通识通史? @whigzhou: 假如我们承认“人民”包括了人口多数的话,那么粗略的说,缺乏组织的人民对统治者的选择,都是无意识的和被动的,即便在民主社会,这种选择的主动性也是很弱的,其意识程度也是很低的 @沉默的右手:我觉得原博的意思是指大部分人,至少是知识分子群体的大部分人是主动选择的,比如这句“那么多人因为反国民党就入共产党,都是外星人吗?” @whigzhou: “那么多”是多少?“至少是知识分子群体的大部分”这个“至少是”一下子缩减了几个数量级? @黄章晋ster:您提出的这个现象,我想很多人都有同样的感受,正好(@大象公会 )正在做这个话题的准备,我估计到时候会以前后连续的三篇文章试图来分析这个现象 @whigzhou: 蒙古人横扫欧亚大陆时,有多少人口N倍于蒙古人的民族“选择”了大汗啊,有组织的少数控制无组织的多数,是历史常态,比的是组织效率 @whigzhou: 人民当然也在选择,但这种选择(较好情况下)只是盐碱地对耐盐碱植物的选择,或(较坏情况下)妇女抵抗力对强奸者体能的选择  
[微言]意志的强与弱

【2013-12-18】

@姚宇琦_ 这是一个纠结我很久的问题 http://weibo.com/3243036500/AnLwpajHI 求@whigzhou 推荐几本有关自由意志的书

@whigzhou: Daniel Dennett的Elbow Room http://t.cn/zO58uyZ 和Freedom Evolves http://t.cn/zO9sWiQ 我在去年的一个讨论中曾简单介绍过Dennett的自由意志理论,另外,下面两篇旧文的部分段落也提到了你所纠结的问题:《兰德热潮与个人主义》 http://t.cn/zjRUzoZ 《冷却时代的文化禀赋》 http://t.cn/zjaR0px<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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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8】 @姚宇琦_ 这是一个纠结我很久的问题 http://weibo.com/3243036500/AnLwpajHI 求@whigzhou 推荐几本有关自由意志的书 @whigzhou: Daniel Dennett的Elbow Room http://t.cn/zO58uyZ 和Freedom Evolves http://t.cn/zO9sWiQ 我在去年的一个讨论中曾简单介绍过Dennett的自由意志理论,另外,下面两篇旧文的部分段落也提到了你所纠结的问题:《兰德热潮与个人主义》 http://t.cn/zjRUzoZ 《冷却时代的文化禀赋》 http://t.cn/zjaR0px @whigzhou: 我在去年的一个讨论中曾简单介绍过Dennett的自由意志理论 @whigzhou: 《作为一种心理功能的自由意志》 http://t.cn/zWMjfha @whigzhou: “你在做的真的是你自己想做的吗?……一定排除不被某些因素影响的可能吗?”——任何行为都不能排除“被某些因素影响的可能”,但这并不能否定该行为“真的是你自己想做的”,假如一项决定找不出任何原因,我们通常并不说那是“自由的”,而会说“那是荒谬的、疯狂的、难以理解的” @whigzhou: 不过,原帖中第二页里的话是有意义的,同为自由意志,也存在强与弱的区分,意志较弱者,易受当前环境影响,但意志较强者并非不受影响,因为他的当前意志本身就是早先影响的结果,所谓“早先影响”,包括他的个人生活史,也包括他经由遗传而获得生物进化史,还有经由教化而获得的文化进化史 @姚宇琦_:是不是可以说意志强者是部分意志弱者的后期产物?或者说意志强弱是就不同情况下不同领域而论的? @whigzhou: 嗯,与他们童年/少年/青年时心智发育尚未成熟的自己相比,成人的意志更强,也就是更不容易被当前外部条件所摆布,小孩容易被几颗糖果引诱去做被要求的事情,青年也容易被煽动 @whigzhou: 所谓意志强,就是有一个更为丰厚饱满的自我,因而在共同决定其行为输出的诸因素中,这个自我所起的作用较大,因而其行为更难以仅从外部条件中推知 @whigzhou: 比如一块石头,完全没有自我,其行为可以从外部条件和物理定律完全推知,而推知一条狗的行为,就需要了解一些它的内部状态,比如它是饥是饱,闻到过我的味道没有,但和人相比,预测一条狗的行为所需要了解的内部信息,还是要少得多,用一根肉骨头引出你希望的行为,也容易得多 @喂羊的月亮熊:怎么能让自我更丰厚饱满? @whigzhou: 多体验,多品味,多反思,形成更多个人偏好、信念和价值观,品味得多,自己点菜的欲望就会更强,总是把点菜机会拱手让人的,意志就弱了,对吧? @姚宇琦_:但是更丰富饱满的自我是更好的吗?身边的同学他们的意志也许很弱而易被左右,但他们在这种虚拟的意识里普遍过的很开心,相反在看透这些,较强的意志控制冲动/抑制行为,我肤浅的觉得不如他们过的快乐。这不得不怀疑到底哪个是真的?而人是不是最终都会变得世故? @whigzhou: 做一头饱食终日的快乐猪,或许也不错,前提是你要足够笨足够糊涂,如果你不够糊涂,那就只好让自己丰厚坚韧一点 @姚宇琦_:这么丰富以后恐怕会很累吧?总是点菜,也挺烦 @whigzhou: 对,选择既是自由也是负担,有多少意志、多强的意志才好,哪方面的意志才重要,这问题恐怕只有自己能回答,不过,答案通常会介于如下两个极端之间:1)我的所有愿望都满足了,剩下的都随便;2)唯一能让我满意的是登陆火星,其他一切都是狗屎  
罗斯巴德批判·周年纪念专辑

@whigzhou 2012-9-28 15:02 这事看上去是挺傻逼的,这个我还没开始就感觉到了,不过也不是完全没意义,这过程中,有些问题确实比以前想的更清楚了,还有些早已有的想法终于写了出来,若没这傻事逼着,可能一直会拖下去

罗斯巴德批判#1:自然法与上帝
罗斯巴德批判#2:自然法与“人的本质”
罗斯巴德批判#3:理性?谁的理性?
罗斯巴德批判#4:虚构的进步,分裂的本质
罗斯巴德批判#5:就你科学,就你客观
罗斯巴德批判#6:鲁滨逊的自由和权利
罗斯巴德批判#7:和谐乌托邦
罗斯巴德批判#8:制度在哪里?家庭在哪里?
罗斯巴德批判#9:革命!挖你十八代祖坟!
罗斯巴德批判#10:我说很容易,那就很容易
罗斯巴德批判#11:外国资本家统统滚粗!
罗斯巴德批判#12:封建主义和专制主义一样坏?
罗斯巴德批判#13:警察和法庭是用来帮嫌犯逃跑的
罗斯巴德批判#14:自愿为奴不行,债务奴隶可以
罗斯巴德批判#15:来我岛上做客吧,然后把你扔进海里
罗斯巴德批判#16:要有光,就有了光
罗斯巴德批判#17:承诺无效,单方面禁令有效
罗斯巴德批判#18:用真实奴役避免莫须有的奴役
罗斯巴德批判#19:司马光,赔我缸!
罗斯巴德批判#20:滑回自然主义
罗斯巴德批判#21:哈密瓜无政府主义
罗斯巴德批判#22:你们都活在乌托邦里
罗斯巴德批判#23:天堂不远,就在索马里
罗斯巴德批判#24:走,抢铁轨去
罗斯巴德批判#25:犯罪边界神圣不可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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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igzhou 2012-9-28 15:02 这事看上去是挺傻逼的,这个我还没开始就感觉到了,不过也不是完全没意义,这过程中,有些问题确实比以前想的更清楚了,还有些早已有的想法终于写了出来,若没这傻事逼着,可能一直会拖下去 罗斯巴德批判#1:自然法与上帝 罗斯巴德批判#2:自然法与“人的本质” 罗斯巴德批判#3:理性?谁的理性? 罗斯巴德批判#4:虚构的进步,分裂的本质 罗斯巴德批判#5:就你科学,就你客观 罗斯巴德批判#6:鲁滨逊的自由和权利 罗斯巴德批判#7:和谐乌托邦 罗斯巴德批判#8:制度在哪里?家庭在哪里? 罗斯巴德批判#9:革命!挖你十八代祖坟! 罗斯巴德批判#10:我说很容易,那就很容易 罗斯巴德批判#11:外国资本家统统滚粗! 罗斯巴德批判#12:封建主义和专制主义一样坏? 罗斯巴德批判#13:警察和法庭是用来帮嫌犯逃跑的 罗斯巴德批判#14:自愿为奴不行,债务奴隶可以 罗斯巴德批判#15:来我岛上做客吧,然后把你扔进海里 罗斯巴德批判#16:要有光,就有了光 罗斯巴德批判#17:承诺无效,单方面禁令有效 罗斯巴德批判#18:用真实奴役避免莫须有的奴役 罗斯巴德批判#19:司马光,赔我缸! 罗斯巴德批判#20:滑回自然主义 罗斯巴德批判#21:哈密瓜无政府主义 罗斯巴德批判#22:你们都活在乌托邦里 罗斯巴德批判#23:天堂不远,就在索马里 罗斯巴德批判#24:走,抢铁轨去 罗斯巴德批判#25:犯罪边界神圣不可侵犯 罗斯巴德批判#26:罗粉快来看,某人被表扬了 罗斯巴德批判#27:伯林与哈耶克 罗斯巴德批判#28:诺齐克论证了什么? 罗斯巴德批判#29:诺齐克你伤害了我们的感情,赔! 罗斯巴德批判#30:来,挥起你的红宝书
[新书预告]Freedom Evolves中译本

在离开各位的日子里,我把能够静心坐在书桌前的时间,都用来翻译Daniel C. Dennett 的两本书(另一本是Elbow Room)了,因为我发现,翻译是一件能“拉着你走”的事情,很适合无心做事或不知可以做点什么事但又不想完全无所事事的人。

Freedom Evolves是Dennett 2003年的作品,本来我是希望先出Elbow Room的,在微博上我也曾附议过Bill Yan的评价:ER比FE更简洁犀利,不过实际操作中先敲定了这本,现在想起来这也有好处,因为FE范围更宽,且包括了Dennett在(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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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开各位的日子里,我把能够静心坐在书桌前的时间,都用来翻译[[Daniel C. Dennett]] 的两本书(另一本是[[Elbow Room]])了,因为我发现,翻译是一件能“拉着你走”的事情,很适合无心做事或不知可以做点什么事但又不想完全无所事事的人。 [[Freedom Evolves]]是Dennett 2003年的作品,本来我是希望先出Elbow Room的,在微博上我也曾附议过Bill Yan的评价:ER比FE更简洁犀利,不过实际操作中先敲定了这本,现在想起来这也有好处,因为FE范围更宽,且包括了Dennett在[[Darwin's Dangerous Idea]]等作品中的许多思想,所以对于那些尚不打算逐本通读Dennett著作的人,FE可能是最好的起点,既可以较全面了解他的思想,也是通往他的其它作品的合适通道。 出版商已购得中文版授权,也已和我签了翻译合约,预定交稿的时间是9月底,顺利的话,明年第一季度大概会发行。 对于我,翻译是件投入产出比极低的事情,原本很不适合,只能偶尔为之,看中的目标都是我极想给朋友推荐,也经常会援引,同时又预计近年内不大可能出现好译本的书,满足条件的,这辈子大概不会超过5本。 对Dennett的思想,我自认还理解的比较透彻,但我的英语水平不行,不过好在这次有高人相助,译文会得到她逐字逐句且不止一遍的仔细检查把关。 在我离开的几个月里,许多老朋友和新朋友在这里给了我关心和祝福,我都看见了,听见了,感觉到了,谢谢你们。 现在,最困难的时光过去了,我已开始新的生活。  
[微言]OO与柏拉图

【2013-02-22】

@外刊IT评论 最新发表《面向对象编程从骨子里就有问题——看看名人大家是如何诋毁面向对象的》:正所谓树大招风,越是流行的东西越容易变成人们的众矢之的。在编程界里,面向对象编程就是这样一个代表性事物,不论它在当今的软件开发中占有多大的 『文章地址: http://t.cn/zYXptkR 』

@tertio:哈哈,我也是

@whigzhou: 你们只是说说而已,我却改行了

@tertio “面向对象编程语言的问题在于,它总是附带着所有它需要的隐含环境。你想要一个香(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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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22】 @外刊IT评论 最新发表《面向对象编程从骨子里就有问题——看看名人大家是如何诋毁面向对象的》:正所谓树大招风,越是流行的东西越容易变成人们的众矢之的。在编程界里,面向对象编程就是这样一个代表性事物,不论它在当今的软件开发中占有多大的 『文章地址: http://t.cn/zYXptkR 』 @tertio:哈哈,我也是 @whigzhou: 你们只是说说而已,我却改行了 @tertio “面向对象编程语言的问题在于,它总是附带着所有它需要的隐含环境。你想要一个香蕉,但得到的却是一个大猩猩拿着香蕉,而其还有整个丛林。” — Joe Armstrong(Erlang语言发明人)----Joe的毒舌总是很精准,但他的Erlang却也没摸到真正的门在哪里 @whigzhou: 我的说法是,OO就是柏拉图主义 @whigzhou: 我是在读过波普的《开放社会的敌人》后才意识到OO问题之所在的,等读到奎因时,它就完全被我唾弃了 @whigzhou: 在柏拉图看来,先有绝对而纯粹的理念,然后投射为现实,而奎因让我认识到,概念/意义/结构都是在主体与上下文环境以及主体之间的持续互动中逐渐明确起来的,其内涵与边界都随此过程而不断变化调整,OO的问题在于,它建立的系统很不适应这种变化,每次认识变化都会冲击到整个结构 @小小nopainkiller:什么是更好的方法呢? @whigzhou: 要符合人类认知规律,即认识世界、形成和澄清观念、积累知识的规律,先具体后抽象,还有低耦合,具体怎么做我不知道,先等着看三总的成果吧 【后记】OO根子上的问题其实比这更多。
[饭文]兰德热潮与个人主义

(按:此文乃四个多月前为某刊所写,不幸没用上,就当作新年礼物献给各位吧。本文部分内容与《冷却时代的文化禀赋》一文颇有关系,之前我没料到这篇会拖到现在才贴出,导致后一篇相关部分显得有些跳跃和费解。)

兰德热潮与个人主义
辉格
2012年8月27日

近几年,一股安·兰德(Ayn Rand)热潮在国内年轻人之间悄然涌动,小说《源泉》(The Fountainhead)广受热捧,仅在文艺小清新汇集的豆瓣上,便显示有8183人想读,2187人读过,1912人评价过,总评分高达9.3/10,若加上英文版,这些数字还要扩大12%【注:目前上述数字已分别升至:9334人想读,2486人读过,2160人评价过】;不少自由派学者也非常推崇这本书,认为兰德和她所塑造的主人公很好的体现了个(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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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此文乃四个多月前为某刊所写,不幸没用上,就当作新年礼物献给各位吧。本文部分内容与《冷却时代的文化禀赋》一文颇有关系,之前我没料到这篇会拖到现在才贴出,导致后一篇相关部分显得有些跳跃和费解。) 兰德热潮与个人主义 辉格 2012年8月27日 近几年,一股安·兰德([[Ayn Rand]])热潮在国内年轻人之间悄然涌动,小说《源泉》([[The Fountainhead]])广受热捧,仅在文艺小清新汇集的豆瓣上,便显示有8183人想读,2187人读过,1912人评价过,总评分高达9.3/10,若加上英文版,这些数字还要扩大12%【注:目前上述数字已分别升至:9334人想读,2486人读过,2160人评价过】;不少自由派学者也非常推崇这本书,认为兰德和她所塑造的主人公很好的体现了个人主义精神。 不仅如此,许多推崇市场制度和资本主义的人还认为,兰德——正如她自己所认为的那样——是资本主义和自由市场的一个吹鼓手,是对抗国家主义和集体主义的一面旗帜,这一认识似乎也暗示了,兰德思想与精神的传播发扬,将有助于市场制度的建立和维护,有助于解除加诸个人自由之上的种种枷锁。 可是,假如我们仔细检查兰德思想和市场制度的起源与基础,便不难发现,两者其实是格格不入的;兰德所奉行的,确实是一种个人主义,但那是一种非合作性的、独行侠式的个人主义,对于合作、互惠、利他、协调、组织、社会规范等等一切将众多个人聚合成一个社会的那些元素,兰德都表现出了极大的反感与抵触,认为这些要么与个人意志背道而驰,理应抛弃,要么是加诸其上的束缚,理应打破。 然而,市场制度如同其他社会结构一样,不正是以这些元素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吗?若将它们统统消灭,连社会结构都将不复存在,只剩下一个个孤立的个人,谈何制度?在没有任何制度和秩序的社会中,人与人、群体与群体之间将陷入无休止的冲突之中,自由何存?至于市场,更是一种需要特殊制度保障的分工与合作体系,若没有分工与合作,那既不需要市场,也不可能建立市场。 这种将个人自由与人的社会性和超越个体的文化结构完全对立起来的倾向,倒是并不少见,只不过兰德表现的特别极端;在社会学领域,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和结构主义也长期争执不下;撒切尔的一句名言生动概括了这一倾向:根本没有社会,只有一个个的人;但是,假如你对人类有过深入的了解,便会发现,这种对立是虚妄的,也是毫无必要的,它建立在对人性与社会的深刻误解之上。 生物学家已发现,将基因视为利益主体,可以更好的理解生物行为,从这角度看,生物个体只是基因们合作建造的、用来散布它们自己的工具,比如雄蜘蛛为了获得交配机会以便散布它所携带的基因,不惜冒被交配对方吃掉的危险;那么能不能说:根本没有个体,只有一个个基因呢?显然不能,因为基因利益的实现,全靠个体这个工具的功能有效发挥,为此,同一基因组中的基因们达成了密切的合作关系。 类似的,人类个体为了实现各自的目标,也达成了各种合作互惠关系,建造了各种组织、规范、习俗和制度,个体利益要借助这些关系和结构来实现,离开它们,连生存都堪忧,更不可能追求情感、艺术和学问等较高层次的目标;从家庭、部落、村镇、城市、国家,人类已经建立了越来越复杂的社会结构,而迄今最繁荣、同时又最能让个体在其中自由追求自身目标的结构,便是法律保障下的市场社会。 与其他生物不同的是,人类拥有了自我意识和强大的理性能力,能对自己的行为和目标作出反思,因而可以不再盲目听从由基因(还有meme)为我们设定的某项偏好与功能而行动;然而,意识到这一点后的兴奋,常常冲昏人们的头脑,以至错误的以为人可以摆脱基因和文化“强加”在他身上的种种“包袱”和“枷锁”。 在好莱坞文艺片中,我们常听到“寻找真正的人性与自我”的俗套故事,据说,这个“自我”总是被包裹在外来束缚之下,迷失在文化染缸之中:你喜欢牛仔裤,那只是流行时尚让你觉得喜欢,并不是你“本性上真的”喜欢,你拼命挣钱,那是被流行成功标准和攀比文化裹挟了,你乐衷购物,是受了消费主义文化的熏陶,你以为如此行事很有尊严很体面,那是社会伦理强加给你的,甚至,你以为自己是个男人,是个异性恋,那也是因为从小就被当作男孩对待,是教育赋予了你一个性别身份。 所有这些说法都有道理,个人的偏好、习惯和价值观,确实很多是由社会赋予的,传统、风尚和规范,经由教养过程被潜移默化的植入了我们头脑中,变成了我们的习性和观念;问题是,我们能彻底摆脱它们吗?将这些“外来束缚”层层剥掉之后,剩下的是什么呢?是真正的自我吗?可是,把文化元素全部去掉之后,不是只有生物本能了吗?难道真正的人性就是无文化的动物性? 就算生物本能才是真正人性,那不也是为基因利益服务的吗?自我又在哪里?只是基因的奴隶?那么,连生物本能也剥掉会如何?依我看,那就什么也没有了,不过,在二元论者看来,还剩下个笛卡尔幽灵,可是这么一个光秃秃的幽灵实在很单调乏味,恐怕完全满足不了那些文艺片所带给你的浪漫期待。 问题是,你为何非要剥掉它们呢?正是这些元素构成了你,是它们让你成为了现在这个你,当你试图驱逐其中一些时,其实是你的一部分在驱逐另一部分;当然,有时候你需要这样的驱逐,当构成你的元素组合让你痛苦、纠结、迷茫时,驱逐其中一些会变得更协调,你会感觉更好,而人类的理性和反思能力恰好给了你这样的机会。 不仅人性和偏好的很大部分是由文化所塑造的,我们追求目标的行动也几乎总是在特定文化与社会结构中展开,因为合作与组织已将人类的能力提到了远远超出个体潜能的水平,因而如今绝大多数值得追求的目标,值得过的生活,都已无法由孤立的个人完成;随便做点什么有意义的事情,就要从市场买入材料,进入或开办企业,与同事和上下游合作,或者组织发起一场活动。 比如《源泉》主角的建筑师工作,就涉及无数合作,要倾听客户的需求,要考虑结构工程师的建议,请预算师帮你做成本测算,等等;像洛克这样完全无视他人看法和感受,缺乏合作与妥协精神的人,在市场社会无疑会四处碰壁,最终往往做不成任何事情。 更糟糕的是,他还漠视基本的社会规范,仅仅因为自己的设计意图没实现,就炸毁了私人财产,他甚至还强奸了弗兰肯,并且对这些恶行都拒不认罪,也毫无悔意,再看看他与身边人的关系吧:要么是猥琐自卑的小丑,要么是丧失自我的盲目崇拜者,要么是势不两立的敌人,没有一个是平等相处、合作互惠的关系。 市场的运行需要一整套规则来维持,遵守游戏规则也是市场参与者最重要的美德,标榜为资本主义旗手的兰德竟然颂扬如此漠视和践踏基本规范的行为,而且居然广受同样自称自由主义者的读者热捧,真是咄咄怪事;要知道,洛克是被作为一个完美理想人物、一个神话般的英雄来塑造的,所以这些恶习是无法用“凡人都有缺陷”来解释的。 兰德对自由的理解,是各种误解中最粗俗浅薄的一种,她心目中的自由就是任性放纵、恣意妄为、目空一切、旁若无人;实际上,自由制度的敌人们,最喜欢将自由曲解和污蔑为这个样子,对此,曾在专制国家生活过的人再熟悉不过了,它的唯一效果就是让善良的人们对自由产生错误的恐惧。 与此相应的,兰德独行侠式个人主义也无益于人们争取和维护自由;诚然,由于现代市场提供了高度发达的专业化和分工机制,因而附带的为不擅处理社会关系的独行侠们创造了更好的生存空间,因为在发达市场社会中,你只要会有一项专长、一门手艺,很少与人打交道也不难活下来,甚至轻度的自闭症患者也能活得很好,但这只是市场的副产品,市场制度的根基绝非建立在独行侠精神之上,正如一家成功企业可以为自闭者提供职位,但一群自闭者绝不可能组成一家企业。 幸好,我们还有另一种个人主义可供选择:它承认人的社会性,也坦然承认并接受文化对人性的塑造,它仅仅主张:个人可以自由的追求自己所认定的目标,尽管这些目标可能是文化所赋予的,只要这个赋予过程是自愿的,尽管对目标的追求需要在组织和社会结构中进行,只要其间不涉及强制,不要求个人为集体而牺牲,那么个人便是自由的,正如哈耶克所阐述的古典自由主义原则:自由是且只是免于强制。  
[微言]文学与科学

【2012-12-08】

@竹内悟空 顾彬老爷子对中国文学的评语,话不好听,但是说的都在根子上。西方社会从牛顿的世界进入了相对论、量子力学的世界,文学、绘画也都跟着有了发展,毕加索与爱因斯坦脑子想的是同一个事儿,只是表达语言不同而已。而我们文学依然在写故事,绘画依然在画眼睛看到的东西。先生的科普任重道远。@李淼在微博

@abada张宏兵: 直到老爱物理学还比较简单,大物理学家还有闲工夫深入一点爱好文艺等等。从狄拉克开始就没那么简单那么闲了

@tertio:搞纯理论的还好吧,比如李淼

@whigzhou: 嗯,同感,“依然在写故事”倒不是问题,问题是你对世界/人/社会的理解还停留在蒙昧状态,怎么写得出吸引现代人的好故事

@小野(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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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08】 @竹内悟空 顾彬老爷子对中国文学的评语,话不好听,但是说的都在根子上。西方社会从牛顿的世界进入了相对论、量子力学的世界,文学、绘画也都跟着有了发展,毕加索与爱因斯坦脑子想的是同一个事儿,只是表达语言不同而已。而我们文学依然在写故事,绘画依然在画眼睛看到的东西。先生的科普任重道远。@李淼在微博 @abada张宏兵: 直到老爱物理学还比较简单,大物理学家还有闲工夫深入一点爱好文艺等等。从狄拉克开始就没那么简单那么闲了 @tertio:搞纯理论的还好吧,比如李淼 @whigzhou: 嗯,同感,“依然在写故事”倒不是问题,问题是你对世界/人/社会的理解还停留在蒙昧状态,怎么写得出吸引现代人的好故事 @小野猪君: [想一想]右边说的有道理,怪不得长大就不喜欢看中国小说了 @tertio:不同意,'理性上未能理解'不是写作的障碍 @whigzhou: 可以不理解他正在讲述的那个层次,但不能不理解所有的层次 @whigzhou: 不理解并不是毫无想法,而是要么陷在各种陈词滥调里,要么流于疯人呓语,都很难看 @whigzhou: 比如你以土著的眼光将机场塔台调度员的举动看作召唤幸运大鸟的巫术,如此写出来的故事,对于第一次读到的纽约人或许很新奇很有意思,但你永远停留在这状态,代复一代基于这种观念框架讲你们的故事,还会好听吗? @whigzhou: 比较一下各种文化的所谓民间故事,可以发现它们的雷同程度非常高,用几十种结构可以概括这些故事,为什么?民间故事家很笨吗?不是,因为蒙昧时代的观念结构(所谓朴素科学)都差不多 @居貲:艺术是体验而非认知,所关心的是如何描述某种现象,带给读者何种体验。至于对此现象提供解释,并不是文学或者任何一种艺术门类的任务。 @whigzhou: 嗯,可以不以解释为目的,但对所涉及的元素必定持有某种可带来解释的观念,假如你的观念系统很贫乏,体验也将是混沌和苍白的 @whigzhou: 比如一只青蛙,即便走在曼哈顿闹市,也体验不到什么都市繁华吧,它顶多能“看到”好多大虫子在贴着地面飞 @小野猪君:如果有人模仿这只青蛙,呈现这只青蛙的所见所感给都市人,就算是艺术了? 现在很多艺术差不多就是这样吧? @whigzhou: 可以,会很有意思,而能做好必须先理解青蛙的认知系统,但你要是代复一代永远用青蛙眼看世界,就是蒙昧而不是艺术了 @whigzhou: 试想,假如你完全不懂足球赛制规则,你能讲出一个关于两位主教练如何斗智斗勇的有意义故事吗? @whigzhou: 结构与层次 http://t.cn/zOBpCgh 要看懂一场球赛,必须首先接受球队、进球、犯规、裁判这些概念……而只有接受了球队、比赛、得分这些概念之后,才能进而形成赛制、轮次、主客场、积分、名次等更高层次的概念,才看得懂一份赛程和积分表,也才可能对主教练的赛季战略调度和状态调整有所理解和评论 @whigzhou: 再举个例子,你不妨去读一本E.O.Wilson讲蚂蚁故事的书,然后找一群蚂蚁看看,能看出Wilson所看到的生动精彩吗?我打赌你啥也看不出,除了一群小虫在乱爬,获得这种观察能力需要长期专业训练 @whigzhou: 现代社会的许多领域,复杂程度比蚂蚁社会高多了,不掌握一些基础知识,你只能看到一群人在瞎忙活,还能讲出什么狗屁故事 @whigzhou: 让观察人类社会比观察蚂蚁条件更糟糕的是,你自己是人,生活于社会中,以为自己天然懂,陷于俗套谬见难以自拔  
[微言]哲学黑

【2012-10-03】

@whigzhou: 回答哲学黑其实只要一句话就够了:你敢说自己从不犯或很少犯以往几百年历代哲学家所指出的种种哲学/逻辑/语言谬误吗?如果他说是,那很简单,翻翻他的旧文字就行了,但凡哲学黑没有几个能做到语言上严谨缜密的,如果他说不是,那就很可笑了,好比浑身臭烘烘的叫花子嘲笑澡堂没啥鸟用 @-Lucifier-

@Ent_evo: 貌似有个问题:这些谬误的指出只能由哲学家来完成而不能由其它人完成吗?还是说哲学家完成这些任务的效率是最高的?

@whigzhou: 谁完成谁就是哲学家,谁完成的效率高谁就是好哲学家嘛

@Ent_evo: 回复@whigzhou:这样不好吧……要是这样岂不就等于把哲学研究定义成了研究此类谬误的学问,但现(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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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03】 @whigzhou: 回答哲学黑其实只要一句话就够了:你敢说自己从不犯或很少犯以往几百年历代哲学家所指出的种种哲学/逻辑/语言谬误吗?如果他说是,那很简单,翻翻他的旧文字就行了,但凡哲学黑没有几个能做到语言上严谨缜密的,如果他说不是,那就很可笑了,好比浑身臭烘烘的叫花子嘲笑澡堂没啥鸟用 @-Lucifier- @Ent_evo: 貌似有个问题:这些谬误的指出只能由哲学家来完成而不能由其它人完成吗?还是说哲学家完成这些任务的效率是最高的? @whigzhou: 谁完成谁就是哲学家,谁完成的效率高谁就是好哲学家嘛 @Ent_evo: 回复@whigzhou:这样不好吧……要是这样岂不就等于把哲学研究定义成了研究此类谬误的学问,但现实中的哲学不完全和这个定义相配啊 @whigzhou: 不不,尽管这构成了哲学的很大部分,但不是全部,但只做其中一部分也足以让人成为哲学家,对吧 @Ent_evo: 还是说,我们就应该接受维特根斯坦的看法,让哲学只做语言逻辑分析,剩下的都踢出哲学的大门? @whigzhou: 我觉得没必要,当然这是最重要的一块,就是:通过思辨,把种种模糊不清的困惑构造成可以继续研究的规范问题,这是前瞻性的,但这不是全部,哲学家也可以做回顾清理工作 @whigzhou: 唯一的区别性标准是:哲学家不像科学家那样做实证研究,但绝非不利用实证研究的成果;当前哲学界其实也已高度专业化,每个大学科都有哲学分支,以研究该学科的方法论为任务,或者对学科做回顾和清理 @Ent_evo: 回复@whigzhou:呃……举个例子?什么样的回顾清理工作呢? @whigzhou: 比如丹内特对进化生物学和认知科学所做的,很大部分都是从哲学层面所做的清理,道金斯的部分工作也是这种性质,前者完全不做实证研究,后者也很少做 @Ent_evo 按我的理解,哲学是个边缘学科,在我们对某个领域一无所知的时候用理性开出第一条路,但当这个领域有了初始规范、开始成熟的时候就会从哲学母体上脱落下来自成一派。用后来的知识嘲笑早期的探索显然是无意义的,但的确可能出现一种情况:当后来学科已经足以自立的时候,哲学出于惯性还想不恰当地插足。 @whigzhou: 阶段性看是这样,但学科发展到某个阶段会面临困境,此时哲学家又冒出来说三道四指指点点了 @Ent_evo: 说起这个……我还真想不起来哪次哲学家的指点对科学研究本身起到了什么重大作用的实例…… @whigzhou: 休谟/斯密对达尔文的影响,道金斯在新达尔文主义中的作用,丹内特对认知科学的影响,威廉.詹姆斯对心理学的影响...物理学我不熟悉,但我知道爱因斯坦算得上哲学家 @whigzhou: 关于休谟对达尔文的关键影响,这里有篇文章(需翻墙) //The Rough Guide to Evolution: David Hume's influence on Charles Darwin http://t.cn/zlJmPSJ @whigzhou: 哲学的第三个任务是思想的跨学科传播,将已在某学科确立的原理和方法论一般化,从而给其他学科带来启示,这方面例子就太多了 @whigzhou: 其实那个鸟类vs鸟类学的例子举的非常好,已经充分说明了问题,鸟当然不能从学习鸟类学中获益,但那是因为它们足够笨,没有自我认知和反思能力,而人类有自我认知和反思能力,所以完全能够从学习人类学/心理学/经济学中获益,正如科学家也能从科学哲学中获益。 @Ent_evo: 达尔文倒是可以理解,他是他那个学科的先驱者 @whigzhou: 达尔文并未创立生物学,至少从林奈和布丰开始,生物学便已存在了,到达尔文时代它面临着困境,而达尔文用一场科学革命突破了困境 【后记】 其实社会科学的例子更多,但社科领域的事情一提就容易歪楼混乱,自然科学例子虽少却清晰简单无歧义。  
[微言]意义

【2012-09-11】

@喂羊的月亮熊: 辉总,这几天我在想:在达尔文和james watson之前谈人生价值有意义吗?

@whigzhou: 也同样是有意义的,世界、意义和价值本身并未改变,改变的是我们对其成因的认识,正如我们知不知道乙醇这东西,都不妨碍我们品尝美酒

@whigzhou: 我觉得,对意义和价值的感知发生在日常的中观尺度上,是具体而直接的体验,并不会因为比它更抽象、更间接、更宏大或更细微的认识而改变,被改变或放弃的(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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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11】 @喂羊的月亮熊: 辉总,这几天我在想:在达尔文和james watson之前谈人生价值有意义吗? @whigzhou: 也同样是有意义的,世界、意义和价值本身并未改变,改变的是我们对其成因的认识,正如我们知不知道乙醇这东西,都不妨碍我们品尝美酒 @whigzhou: 我觉得,对意义和价值的感知发生在日常的中观尺度上,是具体而直接的体验,并不会因为比它更抽象、更间接、更宏大或更细微的认识而改变,被改变或放弃的,是那些从它出发而做的体系化和理论化尝试,比如你过去觉得晚霞很美,现在对大气和光学有了更多了解,它在你眼里就不美了吗?不会,至少不必 @whigzhou: 达尔文万能酸所溶解掉的,只是旧的哲学,而不是世界/生活/意义本身  
罗斯巴德批判#20:滑回自然主义

#第21章#

罗氏在本章论证了动物权利问题,他的结论是:只有人类才是合格的权利主体,因而动物没有权利(p.216):

这个结论我完全同意,不久前曾就此写过两篇文章(),甚至罗氏提出的理由我也部分同意,可是,他的论证过程却实在蹩脚,浑身槽点,随便一捅就穿帮,不过,为不偏离主线,本篇只对他的自然主义和本质主义说几句。

在本系列的最初两篇里,我曾指出罗氏在元伦理学上是自然主义,将自然法等同于自然律,将应然还原为了实然,这一认定当时曾在豆瓣上引来一片哗然,虽然文本证据明白无误,不过,从第三章起,罗氏果然滑向了康德主义,于是我也不再纠缠,承认他是康德主义,而且此后各章他确实没再表现出过他的自然主义。

可是在本章,这条尾巴又露了出来,这也是因为动物问题触及深层,把话题焦点又带回了元伦理学层面;罗氏之所以老是在自然主义和先验主义之间滑来滑去,是因为他的理论建立在一个搭配奇特、毫无指望的哲学基础之上,地基打歪了。

本来,若求助于上帝的话,自然法是很容易与自然律区分开(从而避开自然主义)的,因为上帝完全可以制订两套法则,一套让万物实际上按其运行,另一套是对部分被造物的“告诫”,可是罗氏一面把上帝开除了,一面却又要把伦理法则说成是永恒的、不变的、绝对的、普适的、客观的、存在于世界本质之中的,那就只能等同于自然律了,还能是别的东西吗?对此困境他自己似乎也隐约有点心虚(p.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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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罗氏在本章论证了动物权利问题,他的结论是:只有人类才是合格的权利主体,因而动物没有权利(p.216): 这个结论我完全同意,不久前曾就此写过两篇文章(),甚至罗氏提出的理由我也部分同意,可是,他的论证过程却实在蹩脚,浑身槽点,随便一捅就穿帮,不过,为不偏离主线,本篇只对他的自然主义和本质主义说几句。 在本系列的最初两篇里,我曾指出罗氏在元伦理学上是自然主义,将自然法等同于自然律,将应然还原为了实然,这一认定当时曾在豆瓣上引来一片哗然,虽然文本证据明白无误,不过,从第三章起,罗氏果然滑向了康德主义,于是我也不再纠缠,承认他是康德主义,而且此后各章他确实没再表现出过他的自然主义。 可是在本章,这条尾巴又露了出来,这也是因为动物问题触及深层,把话题焦点又带回了元伦理学层面;罗氏之所以老是在自然主义和先验主义之间滑来滑去,是因为他的理论建立在一个搭配奇特、毫无指望的哲学基础之上,地基打歪了。 本来,若求助于上帝的话,自然法是很容易与自然律区分开(从而避开自然主义)的,因为上帝完全可以制订两套法则,一套让万物实际上按其运行,另一套是对部分被造物的“告诫”,可是罗氏一面把上帝开除了,一面却又要把伦理法则说成是永恒的、不变的、绝对的、普适的、客观的、存在于世界本质之中的,那就只能等同于自然律了,还能是别的东西吗?对此困境他自己似乎也隐约有点心虚(p.215): 好在,这一次他的自然主义表达得更清楚,而且都是自己的话,不像第二章里是借他人之口(p.215): 让我们仔细看看这段话的逻辑结构;首先,罗氏不加论证的宣布,物种是界定伦理资格的基本单位,即,当我们认定哪些对象是合格权利主体时,是按物种一个个来的,而不是按界门纲目科属来的,也不是按亚种或更小的分类单位来的,可是,为什么呢?为何不能按科或按亚种来?罗氏说这是“世界本质”决定的,可别人不是也可以说,按科分是世界本质决定的? 继续看,罗氏提出了动物不配拥有权利的理由之一:动物不尊重其他动物的“权利”;比如狼,饿了就要吃羊,不会管羊有没有权利;可是,人不也是饿了就会吃羊甚至吃狼吗?照这么说人也不配拥有权利?要是以“尊重其他动物”为权利资格认定标准,那么羊之类的食草动物岂不是最有资格了? 为了回避这一困难,罗氏狡猾的用了一句“一切物种都已其他物种为食”,可是现在不是在谈论动物权利吗?只要不把植物和细菌包括进来,这句话就不成立,食草动物并不以其他动物为食。 要理解罗氏这句话的真正意思,必须对照后面的另一句话:当狼吃羊时,狼并不是在侵害羊的权利,而“不过是在遵循其赖以存在的自然法则而已”,也就是说: 1)一种动物,若它的被侵害是另一种动物生存法则所要求,它便不可能拥有权利; 而前面的“尊重”一说,是指: 2)一种动物,若它的生存法则要求它去侵害另一种拥有权利的动物,它便不可能拥有权利; 然后我们再加上显而易见的一条: 3)至少一部分人类拥有权利; 这三条加起来起来,便构成了完整的罗氏自然主义:因为人类已占据食物链顶端,所以要让人类(哪怕只是部分)拥有权利主体资格,按第一、二条,就必须排除其他所有生物的主体资格,就是说,主体资格终究取决于生物在生态系统中的位置。 这样我们回过头再看第二段引文里这句:“在自然法上,我们称之为‘具有’对地球上其他一切物种的支配力”,意思就很清楚了,原来人类在伦理上的独特地位,不过是来自他们在食物链上的地位,他们在“生存法则”下所表现出的实力而已,这还不是赤裸裸的自然主义吗? 可问题还是,上述原则只是排除了动物资格,却未能证明智人物种全体成员都具有主体资格,而且仔细检查一下,若将全部人类囊括进来,上述认定条件显然满足不了,连大致上满足都做不到,很多人类不尊重其他人类,甚至还会吃其他人类,在许多社会,杀人、掳人、抢劫、强奸、人身强制都是普遍而经常发生的事情。 假如将罗氏自然主义原则运用到人类的各族群各阶层之间,不是同样可以识别出一条生存法则作用下所形成的食物链?而且如此得到的结果不是更精确的符合上述罗氏三条?当一个部落为了获得生存资源而驱逐甚至屠杀另一个部落时,难道不是“不过是在遵循其赖以存在的自然法则而已”?如此得到的结果,不就是亚里斯多德式的种族主义? 当然,罗氏可以祭出本质主义,说物种间差异才是“本质的”,物种内族群差异是“非本质的”,所有族群成员都拥有相同的本质,因而具有相同的伦理地位,但这只是自说自话而已,其他人完全可以说种族或家族血统也是“本质的”。 好吧,那我们就来看看这个本质,首先要问一问:在现代智人的20万年历史上,人类的本质变过没有?假如没变过,那么按罗氏理论,他们早该拥有权利了,他们所遵循的赖以生存的自然法则中,早就排除了相互侵犯了,不是吗?可这显然不是事实,最典型的例子是,当人类学家发现巴布亚新几内亚的部落社会时,所看到的生存法则明明白白就是无休止的战争,驱逐、掳掠、屠杀、吃人,都是常规生存手段。 实际上,权利和法律真正成为其成员遵循并赖以生存的自然法则的社会,不仅出现的很晚,按最宽的标准算也最多几千年,而且始终是少数,在智人历史上只是片刻而已,那么,按罗氏的本质主义,这期间必定发生了某个本质性变化,而且只发生在一部分人类身上,从那之后,人类的不同部分已经拥有了不同本质,不是吗?如此得到的结果,不还是亚里斯多德式的种族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