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巴德批判#11:外国资本家统统滚粗!

#花絮#

从第9篇起,批评越来越多的陷入细节之中,我不断的“逼问”罗氏如何处理这样那样的情况,当找不出明确的说法时,我只好从一些细枝末节中寻找线索,然后检查其观点是否前后一致,现实后果将是什么,是否对应可行制度,是否会导致荒谬结果,等等。

于是现在有人说,我这是在吹毛求疵,说实话,对此我也十分厌烦,可是没办法,这是罗氏的论证风格造成的,如果他的观点摆的很完整很清楚,不回避显而易见的困难——比如非耕地资源的问题、流动性生产的问题——,那我就无须在细节上纠缠了,可问题是罗氏总是遮遮掩掩、欲盖弥彰、翻来覆去、回避关键问题,不考究细节你无法与之形成正面对话,因为他的所谓论证正是借助对细节的大量跳跃和回避而完成的。

所以,我要是不在细节上一一击破,罗粉就可以说,至少罗氏理论是自洽的、完备的、现实可行的,你接不接受是另一回事,那时我便无言以对,而我恰恰认为,罗氏理论是不自洽的、漏洞百出,论证也充满了滑坡和跳跃,在具体问题上的说法经常前后矛盾,更谈不上现实可行性,一旦运用到他所回避的那些问题上,立即显出荒谬性。

显然,要让这个判断站得住脚,就必须深入细节,不断在具体问题上追问,接下去各篇大概仍会如此;同时我也要强调,这些细节虽然具体而微,但全都处于罗氏的思想主线上,即:这些细节中的每一个,他若无法自圆,他的整个论证链条就断裂了,至于他在枝节问题上的错误,我都暂且略过了,否则倒真是吹毛求疵了。

#第11章#

这一章里,罗斯巴德把他在第10章提出的革命纲领延伸到了国际贸易投资领域,观点非常鲜明,而且对中国特别有现实意义,总结起来一句话:在完成财产权彻底清算之前,外来投资者就是本国地主犯罪集团的帮凶,革命群众有权剥夺其非法财产。

首先要澄清之前的一个误会,起初我一直不清楚罗氏是否承认北美印第安人在殖民者到达之前的土地所有权,不过从他的理论推测起来,我觉得他大概是承认的,因为很难否认狩猎采集也是将“劳动与土壤结合”,更难否认这是对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所以我在第9章里说他显然赞成在美国发动一场土地革命,尤其是看过第98页的注释2之后,这个疑问基本消除了,因为他对“开发使用”的要求很低,只要步行通过就算。

不过现在情况有变(p.117):

后面还有更详细的论述(p.121):

就是说,当前美国地主的土地权大致上是合法,除了:当初南方奴隶主的庄园,从美墨战争中获得并重新分配的土地;这样看来,在美国发动全面土地革命是不必了,不过局部革命恐怕还是必要的,而且这个局部可不小:1861年美国共有15个蓄奴州,而美墨战争中获得的州包括:加利福尼亚、内华达、犹他之全部,科罗拉多、亚利桑那、新墨西哥和怀俄明之部分,共197万平方公里;两项加起来约相当于南半个美国。

注意:这还是在完全否认印第安人土地权的前提下!——不追究细节行吗?

进入本章正题,依罗氏看,除美国这个罕见例外,各国财产权现状都是非法的,按他的理论确实如此,因为它们要么继承了封建制的罪恶历史(比如完成现代化的欧洲),要么仍处在封建制的持续犯罪之中,要么是共产革命的结果。

罗氏进而推论:因为这些国家产权现状是非法的,所以美国资本家在那里的投资活动也是非法的(p.118):

显然,这一推导的基础是他的源头正义和无限追索原则,不过奇怪的是,按理说,用同样的方法也可得出“现行国际贸易大都是非法的”这一结论,因为至少其中一方的交易物多半是窃取的“赃物”,而买赃不受保护的,明知而买更是帮凶,不知何故,罗氏似乎忘了这一点。【实际上,按无限追索原则,他的革命纲领里本来就该包括对商品而不仅仅是不动产的追索,但他似乎只对土地感兴趣。】

接着,罗氏举了个实际案例来说明这种国际投资的非正当性(p.119):

多么凶残,多么血淋淋,每个毛孔里都渗透着鲜血!可是,我搜了半个多小时也没找到可以佐证罗氏可怕故事的材料,倒是找到1997年出版的一本书(Jonathan C. Brown: Workers’ Control in Latin America, 1930-1979),里面有对这件事情截然不同的描述:

那么罗氏的材料来自哪里呢?请看(p.123,注释6):

我差点被亮瞎了狗眼,这个Sebastian Salazar Bondy是位剧作家、诗人兼公知,他从利马报纸的报道中,读出了与报道文字相反的意思,并把这个解读写进书里,又被罗氏引来作为证据,哈哈。

本来,罗氏并不需要把事情说的这么血淋淋,按他的理论,哪怕这家矿业公司完全没有暴行,只要是从非法占有者那里买来的土地,那就是非法的,是帮凶,他这种夸张手法不过是为了掩饰自己结论的荒谬,因为我们都知道,外资对发展中国家的积极作用是难以否认的事实,不做一番骇人听闻的血淋淋描述是难以撼动这一常识的。

本章最后部分,罗氏用了大量篇幅来论证“封建主义”并不比专制主义好,并以此来证明自己的世界革命纲领的合理性,不过话题比较独立,而且需要交待一些背景,我决定打破迄今都保持的章与篇对应关系,用下一篇专门说这个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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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絮# 从第9篇起,批评越来越多的陷入细节之中,我不断的“逼问”罗氏如何处理这样那样的情况,当找不出明确的说法时,我只好从一些细枝末节中寻找线索,然后检查其观点是否前后一致,现实后果将是什么,是否对应可行制度,是否会导致荒谬结果,等等。 于是现在有人说,我这是在吹毛求疵,说实话,对此我也十分厌烦,可是没办法,这是罗氏的论证风格造成的,如果他的观点摆的很完整很清楚,不回避显而易见的困难——比如非耕地资源的问题、流动性生产的问题——,那我就无须在细节上纠缠了,可问题是罗氏总是遮遮掩掩、欲盖弥彰、翻来覆去、回避关键问题,不考究细节你无法与之形成正面对话,因为他的所谓论证正是借助对细节的大量跳跃和回避而完成的。 所以,我要是不在细节上一一击破,罗粉就可以说,至少罗氏理论是自洽的、完备的、现实可行的,你接不接受是另一回事,那时我便无言以对,而我恰恰认为,罗氏理论是不自洽的、漏洞百出,论证也充满了滑坡和跳跃,在具体问题上的说法经常前后矛盾,更谈不上现实可行性,一旦运用到他所回避的那些问题上,立即显出荒谬性。 显然,要让这个判断站得住脚,就必须深入细节,不断在具体问题上追问,接下去各篇大概仍会如此;同时我也要强调,这些细节虽然具体而微,但全都处于罗氏的思想主线上,即:这些细节中的每一个,他若无法自圆,他的整个论证链条就断裂了,至于他在枝节问题上的错误,我都暂且略过了,否则倒真是吹毛求疵了。 #第11章# 这一章里,罗斯巴德把他在第10章提出的革命纲领延伸到了国际贸易投资领域,观点非常鲜明,而且对中国特别有现实意义,总结起来一句话:在完成财产权彻底清算之前,外来投资者就是本国地主犯罪集团的帮凶,革命群众有权剥夺其非法财产。 首先要澄清之前的一个误会,起初我一直不清楚罗氏是否承认北美印第安人在殖民者到达之前的土地所有权,不过从他的理论推测起来,我觉得他大概是承认的,因为很难否认狩猎采集也是将“劳动与土壤结合”,更难否认这是对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所以我在第9章里说他显然赞成在美国发动一场土地革命,尤其是看过第98页的注释2之后,这个疑问基本消除了,因为他对“开发使用”的要求很低,只要步行通过就算。 不过现在情况有变(p.117): 后面还有更详细的论述(p.121): 就是说,当前美国地主的土地权大致上是合法,除了:当初南方奴隶主的庄园,从美墨战争中获得并重新分配的土地;这样看来,在美国发动全面土地革命是不必了,不过局部革命恐怕还是必要的,而且这个局部可不小:1861年美国共有15个蓄奴州,而美墨战争中获得的州包括:加利福尼亚、内华达、犹他之全部,科罗拉多、亚利桑那、新墨西哥和怀俄明之部分,共197万平方公里;两项加起来约相当于南半个美国。 注意:这还是在完全否认印第安人土地权的前提下!——不追究细节行吗? 进入本章正题,依罗氏看,除美国这个罕见例外,各国财产权现状都是非法的,按他的理论确实如此,因为它们要么继承了封建制的罪恶历史(比如完成现代化的欧洲),要么仍处在封建制的持续犯罪之中,要么是共产革命的结果。 罗氏进而推论:因为这些国家产权现状是非法的,所以美国资本家在那里的投资活动也是非法的(p.118): 显然,这一推导的基础是他的源头正义和无限追索原则,不过奇怪的是,按理说,用同样的方法也可得出“现行国际贸易大都是非法的”这一结论,因为至少其中一方的交易物多半是窃取的“赃物”,而买赃不受保护的,明知而买更是帮凶,不知何故,罗氏似乎忘了这一点。【实际上,按无限追索原则,他的革命纲领里本来就该包括对商品而不仅仅是不动产的追索,但他似乎只对土地感兴趣。】 接着,罗氏举了个实际案例来说明这种国际投资的非正当性(p.119): 多么凶残,多么血淋淋,每个毛孔里都渗透着鲜血!可是,我搜了半个多小时也没找到可以佐证罗氏可怕故事的材料,倒是找到1997年出版的一本书(Jonathan C. Brown: Workers' Control in Latin America, 1930-1979),里面有对这件事情截然不同的描述: 那么罗氏的材料来自哪里呢?请看(p.123,注释6): 我差点被亮瞎了狗眼,这个[[Sebastian Salazar Bondy]]是位剧作家、诗人兼公知,他从利马报纸的报道中,读出了与报道文字相反的意思,并把这个解读写进书里,又被罗氏引来作为证据,哈哈。 本来,罗氏并不需要把事情说的这么血淋淋,按他的理论,哪怕这家矿业公司完全没有暴行,只要是从非法占有者那里买来的土地,那就是非法的,是帮凶,他这种夸张手法不过是为了掩饰自己结论的荒谬,因为我们都知道,外资对发展中国家的积极作用是难以否认的事实,不做一番骇人听闻的血淋淋描述是难以撼动这一常识的。 本章最后部分,罗氏用了大量篇幅来论证“封建主义”并不比专制主义好,并以此来证明自己的世界革命纲领的合理性,不过话题比较独立,而且需要交待一些背景,我决定打破迄今都保持的章与篇对应关系,用下一篇专门说这个题目。  


已有1条评论

  1. 阿斗 @ 2012-09-19, 01:54

    劳苦功高啊。。。。。。。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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