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问我对确保“基本农田”的政策怎么看,我恰好想过这个问题,不过这个想法在纸媒上肯定是发不出来的,就在这里简单说几句。
耕地红线政策背后,实际上隐含了这样一组前提:
1)中国未来可能面临国际粮食禁运;
2)敌对国有能力为决定和实施禁运而建立有效联盟;
3)在如此邪恶的禁运开始之后,中国不会向他们宣战,尽管中国每年会花掉几千亿军费来建立作战能力;
4)或者,会宣战但仍无法突破禁运;
5)在即便开战也无法突破禁(more...)
有朋友问我对确保“基本农田”的政策怎么看,我恰好想过这个问题,不过这个想法在纸媒上肯定是发不出来的,就在这里简单说几句。
耕地红线政策背后,实际上隐含了这样一组前提:
1)中国未来可能面临国际粮食禁运;
2)敌对国有能力为决定和实施禁运而建立有效联盟;
3)在如此邪恶的禁运开始之后,中国不会向他们宣战,尽管中国每年会花掉几千亿军费来建立作战能力;
4)或者,会宣战但仍无法突破禁运;
5)在即便开战也无法突破禁(more...)
有朋友问我对确保“基本农田”的政策怎么看,我恰好想过这个问题,不过这个想法在纸媒上肯定是发不出来的,就在这里简单说几句。
耕地红线政策背后,实际上隐含了这样一组前提:
1)中国未来可能面临国际粮食禁运;
2)敌对国有能力为决定和实施禁运而建立有效联盟;
3)在如此邪恶的禁运开始之后,中国不会向他们宣战,尽管中国每年会花掉几千亿军费来建立作战能力;
4)或者,会宣战但仍无法突破禁运;
5)在即便开战也无法突破禁运的条件下,中国不会投降而宁愿听任大量国民饿死。
只须略加追问,就不难发现,离开这组前提耕地红线是无法成立的。
至于政策本身,我就不评价了。
在《慈善事业需要钱,更需要智慧》里,我指出只有三种行为才是符合我所界定的慈善精神的慈善行为,并把推动市场制度的建立列为头号,对此,许多朋友不以为然,甚至有朋友问:你想让比尔盖茨变成右版格瓦拉啊?或者:你的意思是让慈善家都去竞选国会议员?
当然不是这个意思,制度建设不是闹革命,而国会议员在制度建设上也未必有多少优势,实际上,大量制度建设工作,都是可以在不与权力发生关系的前提下去做的。
制度分为私人制度和公共制度,前者是自愿参与形成的,比如交易形式、合约安排、评价机制、标准、保险、交易所、行业组织、仲裁机构,等等;熟悉我的朋友知道,我信奉无政府主义,我相信市场制度中的任何元素都可以由私人提供。
当然,这是从规范意义(more...)
从得到的反应看,许多朋友不同意我在《慈善事业需要钱,更需要智慧》中的看法,而其中许多是出于对我所运用的几个概念的误解,试着再理一理吧。
1)价值。个人运用其所掌握的资源追求他所认为的幸福;这其中,他对“什么能给他带来幸福”的看法,我称之为“一阶价值”,而另一方面,人们对“个人运用资源追求幸福”这件事情本身的看法,我称之为“二阶价值”。
2)自由精神。它认为每个人对其拥有的资源的控制和运用它来追求幸福的机会,应该得到保护。显然,这是一种二阶价值,它未包括任何关于“什么是幸福”的判断,因而不是一阶价值。
在《唐骏事件拷问职业经理市场》里,我对企业高管的高薪酬水平提出了一种解释,简单说,就是老板把你提到一个高的离奇的收入水平上,一旦你对这一水平形成依赖,你在有机会做出有损企业利益的事情时,就会面临高昂的机会成本,高到足以让你打消任何此类念头。
这有点像冷战时期某些国际援助的效果:先给独裁者提供几乎无条件的援助,等到他们形成依赖了,援助就可以用作控制他们的筹码。
对此,学经济家提供了另一种解释:
引进版《人力资源经济学》里有研究提到对高管过高薪酬的另一个作用,就是激发整个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说白了就是给所有普通员工挂个大胡萝卜。固然给高管多付出了三五倍,但能让众多觊觎这个位置的员工积极性增高三五成。所以,人越多的企业,给高管付高工资越合算。而人很少的,就不合(more...)
引进版《人力资源经济学》里有研究提到对高管过高薪酬的另一个作用,就是激发整个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说白了就是给所有普通员工挂个大胡萝卜。固然给高管多付出了三五倍,但能让众多觊觎这个位置的员工积极性增高三五成。所以,人越多的企业,给高管付高工资越合算。而人很少的,就不合算了。
依我看,胡萝卜假说不能成立,胡萝卜既可以激发员工动力,也可以打击他们士气,取决于他们如何看待它,是觉得自己有朝一日也可以得到?还是高不可攀、飘渺无望?直觉上,为激励士气,薪酬等级应该是连续梯级升高的,而不是在遥远的看不到通路的地方悬一张大饼,而按我的解释,高薪酬策略正是要在高管和普通员工之间建立一条难以逾越的鸿沟。 在去年初的一篇文章里,我曾表达过类似的思想,其实,这一解释放到我的消费离散性假说里,就更容易理解:给高管支付高薪酬,将诱使他们将生活方式迁越至一个很高的台阶,常常比他进入这个圈子前高出好几级,而按上述假说,个人最不能接受的,是跌落至比当前更低阶的生活方式,所以,这一事实便对高管们构成了一个有效威慑,迫使他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一旦你因道德问题被踢出圈子,就不得不卖掉游艇和名画,甚至卖掉房子,搬进普通中产社区,退出过去的社交圈,把孩子转到公立学校,你妻子开始抱怨生活彻底被打乱了,半年后你发现她有外遇了,她甚至懒得掩饰,只剩下狗还陪着你…… 检验胡萝卜假说和我的假说并不难,最佳的判断性证据应来自那些主要从内部提拔高管的企业,如果胡萝卜是对的,那么他们的高管薪酬水平应不低于行业水平,并且其与普通员工的差距应该一样大,如果我是对的,那么他们的高管薪酬水平应明显低于行业水平,并且其与普通员工的差距应该呈较为平缓的阶梯状。在《世界杯:民族激情的焚烧炉》一文中,我将人们对奥运会和世界杯之类以国家为参赛单位的体育赛事的热情,归因于民族激情,而又将民族激情归结为古老的部落狩猎团伙的现代仿制品,并指出,这一仿制乃是现代民族国家崛起过程中,当权者凭借权力刻意所为。对此,tcya问道:
那中国球迷(或其他未入围世界杯的国家的球迷)也更关注世界杯而不是欧冠,是不是就不适用这套解释?这个心理应该不能推广到解释所有的集体主义倾向吧,比如说牛博网友之间也会有一定的认同感,应该不会仅仅是因为大家佩戴着同一套符号。不过宗教好像又有点类似。
中国球迷更关注世界杯而非欧冠,与上述解释是一致的,因为中国队有机会参与世界杯,却毫无机会参加欧冠,没能进入世界杯的事实,或许会令(more...)
那中国球迷(或其他未入围世界杯的国家的球迷)也更关注世界杯而不是欧冠,是不是就不适用这套解释?这个心理应该不能推广到解释所有的集体主义倾向吧,比如说牛博网友之间也会有一定的认同感,应该不会仅仅是因为大家佩戴着同一套符号。不过宗教好像又有点类似。
中国球迷更关注世界杯而非欧冠,与上述解释是一致的,因为中国队有机会参与世界杯,却毫无机会参加欧冠,没能进入世界杯的事实,或许会令中国球迷沮丧,但没有理由令他们漠视世界杯。对于后面的疑问,我答道:嗯,我认为这些种种集体主义情感,尽管形态很不相同,却是同源的;不同在于:它们通过不同的信号(血缘、图腾、徽章、共同使命、意识形态、科学范式等等)来激活集体主义情感,而共同点是:这些信号所附着(因而其作用)的,是认知系统中同一组易感点,而个体在被感染之后的反应,也是基于同源机制,因而也是相似的。
tcya又问:那也就是说辉格不认为有可能存在一个因为纯粹理性而凝聚在一起的集体喽。或者换句话说就是任何对某个集体的认同都不可能是完全理性的,而或多或少会有本能的感情因素在内。(比如那些因为科学兴趣而类聚的群体里面的理性成分我觉得应该还蛮高的嘛)正在看马德利的《先天后天》,所以知道把本能跟理智对立起来可能不太正确,额,但是辉格应该能理解我的意思吧。。就是觉得这种解释运用于一切集体行为会不会太强了。
嗯,问得很好。 1)我确实这么认为,诚然,基于理性思考和判断,能够产生诸如认同、赞许和支持等倾向或行为,甚至有时促使有相似见解者发出共同声音、做出共同行动,但理性不足以维持长久的关系纽带、形成集体凝聚力和维持组织,即便像科学团体这样从事着高度理性化工作的组织,为其提供凝聚力的、促使他们拥护和坚守共同纲领的,也是非理性因素。 2)这并不是“把本能和理智对立起来”,促成和维持组织的因素,和人们在组织内所做的工作,是两码事。 3)我并没有将“这种解释运用于一切集体行为”,而是在解释一切集体行为的时候都使用了这一因素,这是不同的,就好比,当我解释任何物理现象时,都会用到万有引力,这不等于:我用万有引力解释一切物理现象;如上所说,我认为各种集体主义都抓住了人类认知系统的同一组易感点,从而发生效力,但他们用来抓住它的东西,以及抓住之后的行为表现,是可以大为不同的,并且,在具体解释特定的集体行为时,还会用到其他的因素和机制,并非一张万能膏药到处贴。 4)当然,可能我错了,不同集体主义所抓的点可能是不同的,但到目前为止,我并未感觉到需要引入另一种易感性(除了狩猎团伙所培育的那种)来解释某些集体行为。我在《金融对赌不是无价值交易》里分析了衍生品的风险配置功能,如何使得包含复杂风险的生意得以展开,从而推高整个经济水平;从我得到的一些反馈看来,许多朋友没能理解这一分析,或许通过类比和例子能够看的更清楚。
说到生产分工,一般想到的是效率改进和相应的成本节省,即,每个生产者若专注于某一工序,不断重复,会更加熟练高效;这没错,不过生产分工有另一个常被忽视但或许更加重要的效果:它拓展了生产的可能性,即,使得许多原本不可能的生产成为可能。
假设一种产品有9道工序,若无分工,必须至少存在一个会做全部9道工序的人,该产品才可能被生产,若彻底分工,则只须每道工序至少存在一个会做它的人,产品即可生产;因此,分工深化会使创新和新产品大量涌现,从而抬高经济水平。
类似的,衍生品的风险配置功能,实际上提供了一种风险分工的手段,可以把一桩生意中包含的各种风险分配给愿意承担它的人,这样只要为所含每种风险找到冒险者,生意即可开展,否则,必须存在某个愿意承担所有这些风险的人,生意才会发生。(more...)
去年,我简要整理了一下对中医争议的看法,其中第10点(也是最后一点)谈到了其作为证据的能力:
10)如果废除是指一律禁止在司法过程中使用基于中医经验和理论的证据,我反对,我认为此事应由法官自行决定;如果我是法官,我可能会在某些案件中禁止此类证据,或提醒陪审团忽略此类证据,在另一些案件中,我可能仅仅提醒陪审团注意此类证据的可靠性。
Vin问:
关于第10条,能否举例详解?哪些案件中(或说什么情况下),你会禁止;哪些案件中,你仅仅是提醒他们注意有效性(more...)
10)如果废除是指一律禁止在司法过程中使用基于中医经验和理论的证据,我反对,我认为此事应由法官自行决定;如果我是法官,我可能会在某些案件中禁止此类证据,或提醒陪审团忽略此类证据,在另一些案件中,我可能仅仅提醒陪审团注意此类证据的可靠性。
Vin问:关于第10条,能否举例详解?哪些案件中(或说什么情况下),你会禁止;哪些案件中,你仅仅是提醒他们注意有效性?凭空很难想象。
我很喜欢这个问题,此类思考虽意淫色彩浓烈,却因其纯粹性而能带来乐趣。 比如,在死因鉴定中,我会禁止来自中医的鉴定作为证据,而在遗嘱争议中,假如立嘱人的私人医生是位中医,而争议某方以该中医的报告作为证明立嘱人健康状况或心智能力的证据,我会接受,再比如,某社区的污染侵权案,若该社区有中医传统,而当事某方以某位中医的报告作为证明侵权事实的证据,我也会接受。就在四五年前,不少从印度游历一番回来的人,纷纷感慨,印度之落后,距天朝不少于十年,而发展速度之拖沓,一二十年内看来赶不上了。
对这种说法,我当即付之一笑,我的回答在他们看来近乎痴人说梦:在我看来,计算印度比我们落后多少年是很可笑的,原因很简单,人家早就将我们远远抛在后面了。
很自然,我得到的,同样是轻蔑的笑容。
个别没那么轻蔑的朋友问我:为什么?
我说:财富积累很容易,一夜变成废墟则更容易,印度是很落后,发展也很滞碍迟缓,但是,他们用不着担心,在未来二十年的某一天,会突然撞(more...)
就在四五年前,不少从印度游历一番回来的人,纷纷感慨,印度之落后,距天朝不少于十年,而发展速度之拖沓,一二十年内看来赶不上了。
对这种说法,我当即付之一笑,我的回答在他们看来近乎痴人说梦:在我看来,计算印度比我们落后多少年是很可笑的,原因很简单,人家早就将我们远远抛在后面了。
很自然,我得到的,同样是轻蔑的笑容。
个别没那么轻蔑的朋友问我:为什么?
我说:财富积累很容易,一夜变成废墟则更容易,印度是很落后,发展也很滞碍迟缓,但是,他们用不着担心,在未来二十年的某一天,会突然撞在某堵墙上,而他们正在追求、推动和积累的这一切,将毁于一旦,一切从头开始,如果还能再开始的话。
在我眼里,这堵墙是如此明白无误的横在那里,而在翻越它之前,所谓的发展水平,在三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上,是毫无意义的,而拥挤在那辆高速行驶的巴士上的人群中,看不出他们正在找出翻越途径的任何迹象,这一事实,在我看来再简单明了不过了。
对印度的夸赞向来不少,稳定的民主,对穷人的关怀,人民分享增长的广度和真实度,内需的优势,等等,然而这些并非我的信心的主要来源,许多社会具备这些条件,但不足以让我看好他们。
我获取信心的途径比较古怪,大约十年前,当我对印度发生兴趣时,苦于没有方便的资料,我找到了印度最高法院的网站,阅读了上百个案件的诉状和判词,结合先前我所了解的情况,最后我得出结论:这是个法治国家,主要权利有可靠保障,司法是独立的,权力结构和政治资源是高度多元的,社会中间结构是丰厚饱满的。
从此我对中印比较的各种言论全都付之轻蔑一笑。
(郑重声明:本文构成投资和移民建议,尽管我不会为听取或拒绝听取该建议的后果承担任何法律或财务责任,呵呵)
在对我那篇《谷歌战略失当终结苦果》的评论中,hulkbill说:
楼上各位麻烦注意下题目上的“饭文”二字。辉格的文章但凡带有这两字的即为他为媒体写的挣饭钱的文章。所以很多东西我们就理解了嘛。
hulkbill的前半句说得很对,后半句(所以之后)不知所指为何,我一直感觉hulkbill是少数我容易且乐意与之交流的朋友,所以既然他也这么认为,并且看来不少朋友也有同感,我觉得有必要说明一下。
1)我的饭文是用来换饭钱的,而要想换到钱,需要满足一些条件,为此,我会:
1.1)避开某些话题;
1.2)略过某些句子;
1.3)避免某些词汇和语气;
如果hulkbill所说“需要理解”的是这些,同意,但我不会:
1.4)写下我所不持有的认知、判断和观点;
1.5)选择我不自认为有所看法(more...)
楼上各位麻烦注意下题目上的“饭文”二字。辉格的文章但凡带有这两字的即为他为媒体写的挣饭钱的文章。所以很多东西我们就理解了嘛。
hulkbill的前半句说得很对,后半句(所以之后)不知所指为何,我一直感觉hulkbill是少数我容易且乐意与之交流的朋友,所以既然他也这么认为,并且看来不少朋友也有同感,我觉得有必要说明一下。 1)我的饭文是用来换饭钱的,而要想换到钱,需要满足一些条件,为此,我会: 1.1)避开某些话题; 1.2)略过某些句子; 1.3)避免某些词汇和语气; 如果hulkbill所说“需要理解”的是这些,同意,但我不会: 1.4)写下我所不持有的认知、判断和观点; 1.5)选择我不自认为有所看法且值得一说的话题; 1.6)在我选择的话题上不说出自己的核心看法; 因此,我对本博客所有文章中的判断、分析和观点负完全责任,当然,该责任是以这里的文本为基础,它在到达纸介质之前会被删改,因而对后者我概不负责。 借此机会,顺便提几点阅读饭文的注意事项: 2)饭文只基于公开报道的事实和传闻,除了简单检查其常识合理性之外,我不大花时间核实这些信息,如果你不采信这些事实,并不妨碍你把后面的文字当作假想案例来阅读; 3)某些饭文会在结尾处提出“应如何如何”之类的政策建议,在这么做时,我完全不考虑其被采纳的现实可能性,所以,那些打算留下“岂非与虎谋皮”之类评论的朋友,不妨省点力气,注意,这并不违背(1.4),“应该如何如何”与“如何如何实际上不可能发生”之间并不矛盾; 4)在饭文或我的其它任何文字中,我都不会考虑: 4.1)吸引到更多读者; 4.2)让我的思想传播的更广; 4.3)说服与我看法不同的人; 4.4)影响其他人,或影响尽可能多的人; 4.5)改变所谈论的事态; 所以,那些打算留下“说这些有啥用”之类评论的朋友,也不妨省点力气, 但同时,我会: 4.6)乐意看到这些文字自动筛选出了一些合适的交流对象,而我能从这种交流中获得乐趣; 4.7)当出现这样的交流时,我会无所保留的参与进来,并乐意回答与话题有关的质疑。 5)尽管我本人身居中国境内,但我并没有专以中国境内居民为假想读者而写作的义务,也没有在当前中国文化背景和流行语境下写作的义务,相反,我更多的以我所想像的那个美国为背景来写作,特别是在谈论法律和制度问题时,所以,当我提到政府、国会、法官、法庭、立法机构等词汇而不加前缀时,请不要想当然的加上“中国”前缀,即便我所提到的事件发生在这条国境线内,在我眼里,这不过是发生在尚未归化的海外荒地的事件而已,这一条,相信可以一劳永逸的回答许多朋友的质问。 (或许待续)上周末与几个朋友一起吃饭,席间有股民问我,眼下看好什么产业,我沉吟片刻却语焉不详,其实当时我肚子里有个答案,但苦于不知道是否已有对应的股票,后来回家查了一下,好像没有,但我相信两年内一定会有。
可以确信,品牌连锁的养老院或老年公寓,甚至覆盖临终护理和上门护理等更多业务的养老集团,将是下一个产业热点,前提是它没有被尾随而来的管制大刀扼杀于摇篮;如果非要我在当前A股的平均市净率和市盈率水平下选择一个产业的话,非此莫属。(more...)
上周末与几个朋友一起吃饭,席间有股民问我,眼下看好什么产业,我沉吟片刻却语焉不详,其实当时我肚子里有个答案,但苦于不知道是否已有对应的股票,后来回家查了一下,好像没有,但我相信两年内一定会有。
可以确信,品牌连锁的养老院或老年公寓,甚至覆盖临终护理和上门护理等更多业务的养老集团,将是下一个产业热点,前提是它没有被尾随而来的管制大刀扼杀于摇篮;如果非要我在当前A股的平均市净率和市盈率水平下选择一个产业的话,非此莫属。
理由很简单:79年恢复高考后的大学生的父母们已经老了,独生子女的父母们也将开始老了,这些父母的孩子要么不在身边,要么无力赡养四老,前者启动产业,后者提供海量顾客。
对我关于决定论与宿命论的看法,zhangiii大师说:
决定论是想对于非决定论而言。
宿命论我以为是相对于自由意志而言的。
这涉及到决定论是否与自由意志相容的问题。我的答案是相容的,即使宇宙的状态全部由初始状态决定,仍然可以允许自由意志存在。这取决于观察者,即使从外部观察是决定的,而从参与者的主观视角来看,自由意志仍然可以存在。
从逻辑上清晰的描述这种转换也是可能的。因为如果将其转换为语言逻辑的问题,关于自由意志的一系列相容的描述,是依然可以在逻辑上成立并可以通过语言表达出来的,因为自由意志的并没有所谓的本质存在,而是通过一系列命题所显现出来的一个假设。
在上述的引用“既然一切事情都是被决定了的,那么无论你做(more...)
决定论是想对于非决定论而言。 宿命论我以为是相对于自由意志而言的。 这涉及到决定论是否与自由意志相容的问题。我的答案是相容的,即使宇宙的状态全部由初始状态决定,仍然可以允许自由意志存在。这取决于观察者,即使从外部观察是决定的,而从参与者的主观视角来看,自由意志仍然可以存在。 从逻辑上清晰的描述这种转换也是可能的。因为如果将其转换为语言逻辑的问题,关于自由意志的一系列相容的描述,是依然可以在逻辑上成立并可以通过语言表达出来的,因为自由意志的并没有所谓的本质存在,而是通过一系列命题所显现出来的一个假设。 在上述的引用“既然一切事情都是被决定了的,那么无论你做什么都改变不了什么,是不是你就啥都别做了?” 前面采用了外部视角,而后面又采用了参与者视角,无法形成正确的逻辑推理链条,后面那部分的推论,做什么都没用,实际上变成了不可言说的部分。
我接受zhangiii的说法,但我们的针对性有所不同,为说明这种差异,不妨区分下面几个问题: 1)是否存在一个包含了自由意志概念的、逻辑上自洽的、有意义的系统?我们的回答一样:“是”。 2)这样的系统是否可能是决定论的?即,自由意志是否相容于一个决定论系统?zhangiii认为是,依我的理解,他的观点是:通过语言上的等效转换,可以从一个决定论的系统中,剔除或者引入自由意志概念,而我认为,能否做到等效,取决于自由意志的含义。 3)一种转换的方法是:从因果链中划出一个圈,称之为“自我”,并将此圈内所发生的事件称为“我的决定”,如果仅此而已,那么等效转换是可以实现的,我猜zhangiii意思正是如此。 4)但在我看来,使用自由意志一词的人,通常试图传达更多的含义,他们说“那就是我的决定”时,默含了“我本可以不这么做”的意思,而正是这层默含的意思,与决定论直接冲突。 5)“我本可以不这么做”,不仅与决定论冲突,也与实证方法直接冲突,因为它在理论上就是无法实证的,实际上可以这么说,该冲突表明了,整个实证方法都是建立在决定论基础上的,因而,任何以实证方法为基础的体系(比如科学)都必须排除第(4)点所界定的自由意志。 关于后两点,我在另一篇文章中曾有所论及,可参考。在我作出通货膨胀已经发生的判断之后,bear问我:你是怎么得到15-30%这个数字的?仅仅是直觉?
这个问题问得我有点脸红,我所凭借的,确实只是直觉,但直觉又怎么会基数化的呢?实际上,我得承认,我是暗自“估算”了一下的,可所用的算法十分山寨,实在不好意思拿出来示人,但既然问到这儿了,为诚实计,只好摊牌:
对于物价上涨的过程,我的看法是:一般地说,其他条件不变,货币增加,物价上涨,这是没错的,但其间的过程未必是平滑的,正如某种液体到某个温度要沸腾,但具体气泡的生成机理还颇有些复杂,并非凭空而发,处处一样。< (more...)
在我作出通货膨胀已经发生的判断之后,bear问我:你是怎么得到15-30%这个数字的?仅仅是直觉?
这个问题问得我有点脸红,我所凭借的,确实只是直觉,但直觉又怎么会基数化的呢?实际上,我得承认,我是暗自“估算”了一下的,可所用的算法十分山寨,实在不好意思拿出来示人,但既然问到这儿了,为诚实计,只好摊牌:
对于物价上涨的过程,我的看法是:一般地说,其他条件不变,货币增加,物价上涨,这是没错的,但其间的过程未必是平滑的,正如某种液体到某个温度要沸腾,但具体气泡的生成机理还颇有些复杂,并非凭空而发,处处一样。
充分竞争条件下,即便成本压力巨大,每个商家都不愿率先涨价,都希望别人先动,自己在跟进之前捞点好处,结果会形成一个滞后期,如果通胀很温和,滞后期可能很长,这时,大家都会憋到一个确信所有同行会同时调价的时刻,有这么巧的事吗?有的,比如重要节日,比如季节性商品的新上市季,商品或材料的型号款式升级换代,等等——我把这些时机叫做节骨眼。
认识到这一点之后,这些节骨眼,便为我们这些视统计局如粪土的草民提供了一个观察物价形势的良好机会,以节骨眼为参照系,可以粗略的识别出几种基本通胀形势:
1)若在所有节骨眼前后,价格都持平(这意味着节前的涨价在节后全部跌回),甚至下降,可断定发生了通缩(因为如果节骨眼不涨,平时就会因相互压价而下降);
2)在温和通胀中,部分或全部节骨眼被用来涨价,但平时价格持平或有所下降;
3)在高通胀中,节骨眼已不够用,平时也要涨几次价;
4)在恶性通胀中,节骨眼已不存在,价格以固定加速度或固定指数连续平滑上涨。
我的本次判断便是沿上述思路,首先,观察到的涨价发生在春节前很久,我认为无关于任何节骨眼(如果我错了,很可能就错在这里),因而,我认定当下处于第三种形势,而这种形势的通胀率是两位数,其次,既然等不到春节就涨了,估计春节期间会再涨一次,我把估计数字乘2,得出了上面的数字。
上述理论未经任何实证检验,山寨得令人发指,估算数字也粗糙随意的令人发指,但我暂时已满足于此状态。
有朋友问:
(你说的)无政府状态,是指没有一个名叫”政府”的机构,还是指不存在权力和强制?
我的回答:
都不是,前一个太宽,后一个太窄,我的定义是:没有一个提供秩序的最高权力(或称中央权力)。该定义不排除下列情况:
1)存在强盗,比如索马里;
2)存在许多政府,但没有一个最高权力,比如现在的国际社会;
3)存在许多遵守共同法律和秩序的权力,但其中没有一个是最高的;
4)不存在任何权力,但存在提供秩序服务的组织,你把它叫称作政府也无妨。
无政府主义当然不是指向任意无政府状态的主义,具体的某种无政府主义应该是指向一种特定状态,排除了上述若干可能,甚至给出更具体的实现形式。
至于我所偏爱的那种,是指向法治下的无政府状态,其基础是一个不存在中央强制执行机构的法律系统,我在两年前的一个帖子中曾有所提及,可称之为“最消极司法系统”:
关于司法的消极性,再扯几句(more...)
有朋友问:
(你说的)无政府状态,是指没有一个名叫"政府"的机构,还是指不存在权力和强制?
我的回答:
都不是,前一个太宽,后一个太窄,我的定义是:没有一个提供秩序的最高权力(或称中央权力)。该定义不排除下列情况:
1)存在强盗,比如索马里;
2)存在许多政府,但没有一个最高权力,比如现在的国际社会;
3)存在许多遵守共同法律和秩序的权力,但其中没有一个是最高的;
4)不存在任何权力,但存在提供秩序服务的组织,你把它叫称作政府也无妨。
无政府主义当然不是指向任意无政府状态的主义,具体的某种无政府主义应该是指向一种特定状态,排除了上述若干可能,甚至给出更具体的实现形式。
至于我所偏爱的那种,是指向法治下的无政府状态,其基础是一个不存在中央强制执行机构的法律系统,我在两年前的一个帖子中曾有所提及,可称之为“最消极司法系统”:
关于司法的消极性,再扯几句
我把司法系统可能做的事情归为以下几种:
1)受理诉讼,作出裁决。
2)发出有关如何执行裁决的指令。
3)动用自身力量执行裁决。
4)主动收集证据以便做出正确的判决。
5)检查以便发现可能的非法行为。
6)为公民之人身和财产提供积极保护。(如巡逻、警戒、救险、抗灾、消防等)
上述职能依次按消极到积极排列。
首先,我心目中理想的司法系统,只需要第一项功能。
其次,我认为古代社会尤其是封建社会,与现代社会相比,更接近于消极一端,特别是第5、6两项功能一般不具备。
有人会说,这样的系统是不可能成立的,或者是无用的,有大量案例可证明他们是错的。
(按:最近搬家之后,居家环境大为改进,我开始把更多的时间献给我的庭院、草木、鸡犬、树荫、躺椅和纸书,在线时间也就大幅削减,不再能及时回应朋友们的提问了,不过我会尽量在周末挑选有意思的问题出来讨论的,好在常来的朋友都了解,我从来不曾具备对答如流的本领,呵呵)
关于牛博下半身的问题,以及泛而言之的博客作者权利,我曾在《老鼠的第二种公共性其实就是开放式要约》里表达过看法,再概述和补充一下:
1)我同意,博客作者,无论是否经网站主人邀请,一经注册,便拥有某些权(more...)
(按:最近搬家之后,居家环境大为改进,我开始把更多的时间献给我的庭院、草木、鸡犬、树荫、躺椅和纸书,在线时间也就大幅削减,不再能及时回应朋友们的提问了,不过我会尽量在周末挑选有意思的问题出来讨论的,好在常来的朋友都了解,我从来不曾具备对答如流的本领,呵呵)
关于牛博下半身的问题,以及泛而言之的博客作者权利,我曾在《老鼠的第二种公共性其实就是开放式要约》里表达过看法,再概述和补充一下:
1)我同意,博客作者,无论是否经网站主人邀请,一经注册,便拥有某些权利,站主不能随意处置;
2)博客作者权利的内涵,不仅仅由网站显式声明之规则文本规定,也受网络社区习俗和惯例之约束;
3)原则上,规则文本优先,习俗惯例只规定未经明示的默示条款;
4)但是,若规则文本与习俗有重大违逆者,应在注册页面上作鲜明提示,要求每个注册者仔细阅读规则文本,并非合理要求。
5)不存在任何习俗要求博客网站确保全部文章出现在首页。
对我在关于垃圾焚烧的文章结尾处提出的几点倡议,gaohan表达了他的忧虑:
Last, you are talking about politics instead of trading.
There is nothing worse than encouraging people involved in politics in china.
我十分理解gaohan的忧虑,我自己也常有这样的忧虑,把原本属于交易的事情变成政治问题,对于社会是恶劣且危险的,比如最低工资法、贸易保护政策、奥巴马医改、官办教育,等等,皆属此类,但问题是,有些事情,交易所需条件并不存在,或尚不存在,而这一条件的构建过程不可避免的是一个政治过程,市场交易本身不能内生的创建这些条件,此时,回避政治就是回避这些问题本身。
1)当我们说“我用我的A交换你的B”时,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什么叫“我的A”?A是我身体的一部分?A处于我的绝对控制之下?还是……。对此的不同回答,可以让我们将交易分为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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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you are talking about politics instead of trading.
There is nothing worse than encouraging people involved in politics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