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分类下的文章(165)

关于知识产权,答gaohan

对我关于谷歌图书版权争议的文章,gaohan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知识产权和其他产权(比如不动产产权)一样,在法律上都受到所谓的产权保护。产权是什么?大致上说,就是产权所有人,对某‘物’——这个‘物’本身,拥有权力。这一概念在土地法的概念中比较好解释,你租房子,你住进去。但是你租房子,在法律上,你并不拥有这个房子。你只是有‘住’这个房子的权利。但是买房子就不一样了,你不但有住这个房子的权利,你还拥有这个房子本身,在不违反其他法律的情况下,你想拿这个房子干嘛,你就可以拿他干嘛。
这样我们就很好理解作家们为什么反弹这么大啦。

你买了个房子,空着,很久没赚租金了。然后在未经你允许、你也不知情的情况下,突然一天有个人,把你的房子一脚踹开,然后租给别人。如果你回头想起来了那个房子,那哥们儿跟你说,我可以分租金给你,或者你不让我继续帮你收租也行——但请注意,无论是这个好心的房产中(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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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关于谷歌图书版权争议的文章,gaohan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知识产权和其他产权(比如不动产产权)一样,在法律上都受到所谓的产权保护。产权是什么?大致上说,就是产权所有人,对某‘物’——这个‘物’本身,拥有权力。这一概念在土地法的概念中比较好解释,你租房子,你住进去。但是你租房子,在法律上,你并不拥有这个房子。你只是有‘住’这个房子的权利。但是买房子就不一样了,你不但有住这个房子的权利,你还拥有这个房子本身,在不违反其他法律的情况下,你想拿这个房子干嘛,你就可以拿他干嘛。 这样我们就很好理解作家们为什么反弹这么大啦。

你买了个房子,空着,很久没赚租金了。然后在未经你允许、你也不知情的情况下,突然一天有个人,把你的房子一脚踹开,然后租给别人。如果你回头想起来了那个房子,那哥们儿跟你说,我可以分租金给你,或者你不让我继续帮你收租也行——但请注意,无论是这个好心的房产中介,或是google,他们分租金给作家的同时,他们自己也通过把你的房子租给别人赚钱。他用你的房子赚钱,而且是在你没有同意、甚至也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的。

如果这还没有违反版权法,我不知道什么样的行为才违反版权法了。。。

这个类比并不恰当,知识产权与物权有根本的差别。 1)所谓产权,我的理解,就是对他人特定行为的合法排除,未必针对特定的“物”,详细讨论可见我的《钓鱼的故事:所有权的另一种解读》一文; 2)知识产权与不动产产权有个关键差别:知识的使用在技术上是非排他的,这一差异导致两者的法律地位根本不同: 3)物权在技术上具有天然的排他性,房子你住了我就住不了,因而其产权的排他性是技术上必须的,通常也是自我实现的,产权的侵犯意味着物理上的直接冲突,因而此类产权之保障更多的凭借权利人自己的审慎和自力救济,而知识产权由于技术上的非排他性,其保障更多依赖公共司法系统,带有更强烈的国家拟制色彩,其权利边界也更少依据自然特性而更多依据武断规定(比如70年期限); 4)因为(3),即权利缺乏可自我实现的天然边界,因而对知识产权的入侵性质上完全不同于对住宅的入侵,类比是不恰当的,实际上,知识产权的明确过程,就是一个不断入侵-诉讼-拟制的过程,每一次信息的复制传播技术变革时,这种过程就会大规模重复一遍; 5)数字千年法案在数字化知识产权保障上,确立了一条原则:保护以主动主张为前提,不主张不保护(物权不存在这个问题,是因为物权通常是自动主张的),谷歌图书的做法是对此原则的运用; 6)同样由于技术上的非排他性,增加一个使用者并不影响其他使用者的效用,而其复制品的边际成本可以低至近于零,因而产权保护的意义仅在于对创造者的激励,而物权保护的意义则更多,包括对当前使用者的用益权保障,所以,当绝版图书事实上不能给版权人带来收益,因而保护的激励作用不复存在时,默认条款是一个好的安排,它增加而非减少了创造者激励; 7)即便我们接受用住宅做类比,如果你名下的某栋房屋荒置了若干年,杂草丛生,有人撬门住了进去,而且还对后来者收租,但你一旦出现并主张权利,他立刻同意搬出,并将已收租金的70%交给你,这种情况下,你认为你能打赢侵权官司吗?即便打赢,你能比这70%得到更多吗?
经济学家有过成功预测吗?

我承认,经济学,无论何派,与物理学相比,距离理想的科学标准,远得多的多;在我心目中,理想的科学理论,应该更加彻底的形式化和模型化,而我能想象的最彻底,就是机器化,所有概念定律定理假设全部用机器语言表达,推理和证明过程全部机器验证,所有解释和预测都用机器模型演示,显然,这一标准,连物理学也未完全达到,而其他自然学科则距离更加遥远。

所以,尽管经济学离理想标准还很远,但我不同意它算不上科学的说法,我认为,与气象学和生态学等已被认可为科学的一些自然学科相比,它的状况并不差的太多,而与其他所有社会学科相比(注意:我用的是社(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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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认,经济学,无论何派,与物理学相比,距离理想的科学标准,远得多的多;在我心目中,理想的科学理论,应该更加彻底的形式化和模型化,而我能想象的最彻底,就是机器化,所有概念定律定理假设全部用机器语言表达,推理和证明过程全部机器验证,所有解释和预测都用机器模型演示,显然,这一标准,连物理学也未完全达到,而其他自然学科则距离更加遥远。

所以,尽管经济学离理想标准还很远,但我不同意它算不上科学的说法,我认为,与气象学和生态学等已被认可为科学的一些自然学科相比,它的状况并不差的太多,而与其他所有社会学科相比(注意:我用的是社会学科,不是社会科学),它是唯一称得上科学的社会学科,因为其它学科都没有最起码的形式化。

除了形式化程度还不够高,经济学更严重的问题是:学科内的共识程度太低,表现为学派多如牛毛,除了硬核之外,几乎在所有层次上都充满分歧,提到经济学家时,前面经常要加上学派前缀,而提到物理学家则很少加,况且还有许多糊涂经济学家常常忘记坚守硬核,他们一方面以硬核为逻辑起点,一方面却又时不时攻击硬核。

尽管如此,相比其它社会学科,经济学还是有了不错的发展,表现为经济学家之间的争论没有完全原地踏步,如果你看看政治学和社会学,你会对这种原地踏步兜圈印象深刻,许多经济学问题,在学科内已经不再有什么争论,比如物价管制、自由贸易、最低工资,等等。(我可没说它们在公共舆论中没什么争论了)

的确,发现和预见新颖事实,是一门科学体现其价值、赢得其号召力的关键,在这方面,经济学并非毫无作为,国内同学这一点上的许多误解可能源自张五常教授,他喜欢拿钞票放大街上被人拣走这个例子来说事,实际上这是个十分恶劣的例子,因为钞票放大街上被人拣走压根算不上新颖事实,凭直觉便可预见;这里有几个比较靠谱的例子:

1)经济学家说,物价管制会导致短缺,这一论断运用到粮荒问题上,预见是:当自然灾害导致粮食歉收时,物价管制将造成或扩大饥荒,这一预见已被大量实证研究所支持,而且这些研究在经济学范式启发和指导之下作出的,获得的是新颖事实。

2)经济学家说,其他条件大致不变时,开放贸易将提高国民收入,这一预见也有大量实证研究支持。

3)经济学家说,与竞争性卖方相比,垄断卖方有更好的机会实施差别定价,以此榨取消费者剩余,实证研究表明:垄断厂商比其它厂商更多的实行差别定价。

4)按匈牙利经济学家科尔奈所建构的政府官员投资激励和约束模型,可以预见:一旦政府部门获得投资权限,必定导致投资过度和产能过剩;在中国每天上演的故事,都在为这一预见提供证据。

随便想了几个,欢迎补充。

纠正:威斯康辛诉约德尔案并非沃伦法庭所审

西行者提醒,我查了关于Amish人义务教育纠纷的“威斯康辛诉约德尔等(Wisconsin v. Yoder)”一案的资料,此案的确是伯格法庭所审,不是沃伦法庭,是沃伦·伯格(Warren E. Burger)写的判书;没听说过援引案例时会用first name称呼法官,林达大概是搞错了,不过林达的文章提到了判决时间是1972年,这是个矛盾之处,没注意到是我的疏忽。

更要命的是,在我读完判书概要版(WISCONSIN v. YODER ET AL.)之后,居然没找到林达所引的那段判词(即我文中以粗体标出的那段),顿时大惊失色,正要破口大骂林达这个骗子之时,还好,在完整版里,我终于找到了:

We must not forget that, in the Middle Ages, important values of the civilization of the Western World were preserved by members of religious orders who isolated themselves from all worldly influences against gre(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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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行者提醒,我查了关于Amish人义务教育纠纷的“威斯康辛诉约德尔等(Wisconsin v. Yoder)”一案的资料,此案的确是伯格法庭所审,不是沃伦法庭,是沃伦·伯格(Warren E. Burger)写的判书;没听说过援引案例时会用first name称呼法官,林达大概是搞错了,不过林达的文章提到了判决时间是1972年,这是个矛盾之处,没注意到是我的疏忽。

更要命的是,在我读完判书概要版(WISCONSIN v. YODER ET AL.)之后,居然没找到林达所引的那段判词(即我文中以粗体标出的那段),顿时大惊失色,正要破口大骂林达这个骗子之时,还好,在完整版里,我终于找到了:

We must not forget that, in the Middle Ages, important values of the civilization of the Western World were preserved by members of religious orders who isolated themselves from all worldly influences against great obstacles. There can be no assumption that today's majority is "right," and the Amish and others like them are "wrong." A way of life that is odd or even erratic but interferes with no rights or interests of others is not to be condemned because it is different.

总算挽救了对林达的信心,呵呵。另外,林达那句“最高法院大法官以压倒多数作出了有利于阿米绪的判决”也不准确,判决结果是7-0,其中威廉·道格拉斯(William O. Douglas)大法官同意判决但提出了部分异议,另两位法官鲍威尔和伦奎斯特没有参与此案审理与判决,我猜大概是因为他们上任时,此案已经开审,因此,此案应该算是一致判决。

当时的伯格法庭,虽不如沃伦法庭那种超级进步倾向,但大致上还是个进步派法庭(尽管他在获得大法官提名时,曾被认为是个保守派),伯格基本上完全延续了沃伦的原则,其保守倾向似乎仅仅表现在对同性恋的强硬反对中;伯格法庭的进步倾向从一点很容易看出:真正的保守派伦奎斯特在伯格治下总是处于少数派地位,经常单独写反对意见。

考证不仔细,闹了个笑话,向读者致歉。

关于Amish的一些补充

找到一篇丁林(林达夫妇的另一个马夹)的文章,《阿米绪(Amish)的故事》,其中关于义务教育的部分介绍的很详细,其中诉讼部分摘录于下:

于是,那里的阿米绪又决定迁徙。不少人就这样迁到了威斯康辛州的格林县。但是到了1968年秋天,这儿也开始严格执行教育法规。又有两家阿米绪面临被捕,被指控的罪名就是没有送孩子上高中。1968年圣诞节前夜,林德赫姆和一个叫鲍尔的律师,在请求威斯康辛州政府豁免阿米绪遭到拒绝后,决定在格林县的法庭,代表阿米绪向州政府打官司。告州政府侵犯阿米绪的宗教自由。可是,官司输了。地方法庭认为,虽然可以说州政府侵犯了阿米绪的宗教自由,但是普及教育 涉及全体公民的长远利益。这一利益压倒了少数人的宗教权利。

这在美国是经常发生的事情,就是在两个法律条款发生冲突的时候,必须判断何者为先。出现这样的法律悖论的时候,一般总是要走到联邦最高法院,因为最高法院具有”司法复审权”。这正是鲍尔律师想要达到的目的。他不是打算在地方法院就打嬴这场官司,他甚至知道他会输。但是他要开辟一条司法渠道。鲍尔先上诉到威斯康辛州最高法院,州最高法院推翻了地方法院的判决,法官说,能够压倒少数人宗教自由权利的所谓全体人民的利益是不存在的,阿米绪选择八年教育并没有损害社会。

于是案子的被告,威斯康辛州政府的行政分支,开始向联邦最高法院上诉。前一次,案件的性质是判定阿米绪孩子的教育管理问题,这个问题联邦法院没有司法权。可是现在,案件的性质是全国性的民间团体代表百姓控告州政府侵犯宗教自由,也就成了州教育法规是否违宪的问题,这属于联邦最高法院的审理范围。于是,这一次,联邦最高法院接受了这个叫做”威斯康辛诉约德尔等”的案子。鲍尔律师出庭辩论,一些从不抛头露面的阿米绪也默默来到首都华盛顿,听候决定他们命运的判决。他们还是一袭传统阿米绪的黑色服装。黑色的背影衬映在最高法院白色大理石建筑的背景上,使我们今天看到这张过时的新闻照片时,依然有惊心动魄的感觉。

1972年年底的一天,最高法院大法官以压倒多数作出了有利于阿米绪的判决。首席大法官沃伦在判词中指出,现代中等教育所教授的内容和价值同阿米绪宗教生活的根本方式有尖锐的冲突,强制实行的教育法规侵犯了阿米绪教徒的宗教自由权利。

在最高法院的判词中,沃伦大法官写下了如下这段现在还常常被人引用的话:

我们不可忘记,在中世纪,西方世界文明的很多重要价值是由那些在巨大困苦下远离世俗影响的宗教团体保存下来的。没有任何理由假设今天的多数就是‘正确’的而阿米绪和类似他们的人(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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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一篇丁林(林达夫妇的另一个马夹)的文章,《阿米绪(Amish)的故事》,其中关于义务教育的部分介绍的很详细,其中诉讼部分摘录于下:

于是,那里的阿米绪又决定迁徙。不少人就这样迁到了威斯康辛州的格林县。但是到了1968年秋天,这儿也开始严格执行教育法规。又有两家阿米绪面临被捕,被指控的罪名就是没有送孩子上高中。1968年圣诞节前夜,林德赫姆和一个叫鲍尔的律师,在请求威斯康辛州政府豁免阿米绪遭到拒绝后,决定在格林县的法庭,代表阿米绪向州政府打官司。告州政府侵犯阿米绪的宗教自由。可是,官司输了。地方法庭认为,虽然可以说州政府侵犯了阿米绪的宗教自由,但是普及教育 涉及全体公民的长远利益。这一利益压倒了少数人的宗教权利。

这在美国是经常发生的事情,就是在两个法律条款发生冲突的时候,必须判断何者为先。出现这样的法律悖论的时候,一般总是要走到联邦最高法院,因为最高法院具有"司法复审权"。这正是鲍尔律师想要达到的目的。他不是打算在地方法院就打嬴这场官司,他甚至知道他会输。但是他要开辟一条司法渠道。鲍尔先上诉到威斯康辛州最高法院,州最高法院推翻了地方法院的判决,法官说,能够压倒少数人宗教自由权利的所谓全体人民的利益是不存在的,阿米绪选择八年教育并没有损害社会。

于是案子的被告,威斯康辛州政府的行政分支,开始向联邦最高法院上诉。前一次,案件的性质是判定阿米绪孩子的教育管理问题,这个问题联邦法院没有司法权。可是现在,案件的性质是全国性的民间团体代表百姓控告州政府侵犯宗教自由,也就成了州教育法规是否违宪的问题,这属于联邦最高法院的审理范围。于是,这一次,联邦最高法院接受了这个叫做"威斯康辛诉约德尔等"的案子。鲍尔律师出庭辩论,一些从不抛头露面的阿米绪也默默来到首都华盛顿,听候决定他们命运的判决。他们还是一袭传统阿米绪的黑色服装。黑色的背影衬映在最高法院白色大理石建筑的背景上,使我们今天看到这张过时的新闻照片时,依然有惊心动魄的感觉。

1972年年底的一天,最高法院大法官以压倒多数作出了有利于阿米绪的判决。首席大法官沃伦在判词中指出,现代中等教育所教授的内容和价值同阿米绪宗教生活的根本方式有尖锐的冲突,强制实行的教育法规侵犯了阿米绪教徒的宗教自由权利。

在最高法院的判词中,沃伦大法官写下了如下这段现在还常常被人引用的话:

"我们不可忘记,在中世纪,西方世界文明的很多重要价值是由那些在巨大困苦下远离世俗影响的宗教团体保存下来的。没有任何理由假设今天的多数就是‘正确’的而阿米绪和类似他们的人就是‘错误’的。一种与众不同甚至于异僻的生活方式如果没有干涉别人的权利或利益,就不能仅仅因为它不同于他人就遭受 谴责。"

这位沃伦大法官,可不是什么保守派,而是位超级进步派大法官,他任期内的最高法院(Warren Court)是美国历史上最偏向进步主义的最高法院,正是他们使得民权运动的后果在司法上得以确立,最终大幅改变了美国社会的法律和制度基础

然而,即便是如此反保守的进步法官,仍然没有以进步为名,扼杀Amish人的自由和独立,这就是美国的可贵之处,也是为何我始终对他抱有十足的信心。

经查,该案乃伯格法庭所审,非沃伦法庭,是沃伦·伯格(Warren E. Burger)大法官写的判书,详见勘误

有朋友疑问:Amish人是否会强行阻止成年脱离教派,自行选择生活方式呢?从我获得的信息,显然没有,实际上,所谓“再洗礼”,其要旨便在于:信仰应是成 年人的自由选择,所以,再洗礼派认为婴儿没有自由意志,洗礼不算数,所以主张成年后在充分理解和自愿的情况下再接受洗礼,他们自然不会阻止成年人脱离教派,否则就是邪教了,下面是相关维基条目的“洗礼和闪避”一节:

阿米什人和其他再洗礼派认为给儿童洗礼没有意义;这正是这个教派名字的来由。阿米什儿童在所有问题上都必须遵从父母的意愿;但是,年龄满了的时候,他们被期望作出成人的承诺来终身侍奉教会。

当然,会有许多年轻人作出相反的选择。有一个阶段称为“徘徊”,被外界广泛误解。这通常是指青春期到正式成人承诺终身委身于阿米什生活方式之间的阶段。对于 非阿米什人家庭,年轻人在这个阶段有些越轨行为是可理解的,但是这并非阿米什人所期望。有人选择不加入教会,因而脱离社区。有些社区会主动闪避脱离教会的人,甚至闪避去不同阿米什社区的人。也有社区几乎不闪避,与脱离教会的人保持密切的家庭和社交联系。

还有朋友认为:

阿米什人的父母是否给了孩子多元的信息,然后让孩子自由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呢?如果只有单一的信息来源实际上是剥夺了孩子的自由选择权

这种“信息充分”主张和所谓的“起跑线”主张一样,是积极自由的典型表达,与我对自由的理解完全不同,仔细想想就会发现有多荒谬:为了信息充分,父母是否应该让孩子成年之前逐个体验一遍世上每一种宗教和生活方式?在他们形成自己的性取向之前,是否需要体验一下同性恋圈子的价值氛围?在选择学业发展方向之前,先把每一个学科可能带来的乐趣和前途了解一遍?

类似的,雀巢向你推销他的咖啡时,是否有义务把世上每种咖啡的价格报一遍?可是即便这样信息还是不足啊,至少先让我逐个品尝一遍吧?

 

没有福利,不等于福利主义不可怕

批评李子旸和我的朋友们,有一点说对了:中国毫无社会福利可言。

问题是:如果带来了真正社会福利的福利主义需要反对,那么,没带来任何社会福利的福利主义就无须或无可反对吗?

确实,在这个国家丝毫见不到任何社会福利,可是——

福利主义名义下的大规模抢劫,在一片赞美声中,已经开始了,

剥夺最底层工人工作机会的新劳动法,在一片赞美声中,已经实施了,

社保和医保帐户下的掠夺,在一片赞美声中,已经开始了,

全民医疗名义下的垄断恶医,已经夺去了无数生命,(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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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评李子旸和我的朋友们,有一点说对了:中国毫无社会福利可言。

问题是:如果带来了真正社会福利的福利主义需要反对,那么,没带来任何社会福利的福利主义就无须或无可反对吗?

确实,在这个国家丝毫见不到任何社会福利,可是——

福利主义名义下的大规模抢劫,在一片赞美声中,已经开始了,

剥夺最底层工人工作机会的新劳动法,在一片赞美声中,已经实施了,

社保和医保帐户下的掠夺,在一片赞美声中,已经开始了,

全民医疗名义下的垄断恶医,已经夺去了无数生命,

全民义务教育名义下的意识形态填鸭,已经戕害了无数儿童、少年和青年,

在福利主义名义下,本届政府已经完成了增税、财政扩张和国进民退的政策大转折,

在亲民和关注弱势的名义下,他们已经获得了热情歌颂,

……

关于政府权力和私有化的边界,答tcya

在半年前的一个帖子里,我提出了我一向的观点:政府现有的绝大部分职能都可以撤销或者私有化,对此,tcya问道:

对于取消的机构理由我可以想到,应该就是私有化后会更有效之类的。但更好奇的是为什么有些机构被保留下来了呢,是否私有化的核心标准是什么?比如说军队为什么不可以取消改成雇佣军?

tcya,我主张小政府和机构私有化不仅仅出于效率考虑,更多是道德考虑,政府机构的任何职能都以税收为支撑,以强制力为后盾,这就令其不可避免的具有了道德缺陷,即便无可避免,也是一种恶,是(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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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半年前的一个帖子里,我提出了我一向的观点:政府现有的绝大部分职能都可以撤销或者私有化,对此,tcya问道:

对于取消的机构理由我可以想到,应该就是私有化后会更有效之类的。但更好奇的是为什么有些机构被保留下来了呢,是否私有化的核心标准是什么?比如说军队为什么不可以取消改成雇佣军?

tcya,我主张小政府和机构私有化不仅仅出于效率考虑,更多是道德考虑,政府机构的任何职能都以税收为支撑,以强制力为后盾,这就令其不可避免的具有了道德缺陷,即便无可避免,也是一种恶,是恶就要最小化;从这样的价值观出发,判断标准就是:在能够维护法律的条件下最小化。

至于军队是否可以私有化,要看这样会不会造成一群小恶棍,按古代经验,这是很可能的,欧洲封建社会的早期便是如此,而英格兰宪政的发展在一个侧面就是王权扩张的过程,王权作为压倒性权力被确立之后,其作为法律守护者的地位不再轻易受挑战。

但我并不因此就认为,对于法治和宪政,国家垄断武装力量一定是必须的,王权在制服小恶棍们之后,没有变成大恶棍,正是因为小恶棍们没有被彻底消灭,只是被压制了,如果国王成为暴君,反抗还是有可能发生;我认为,一大多小的制衡结构是宪政更好的保障。

实际上,美国各州保留军队的权利一直是得到法律承认的,国民警卫队按法律仍归各州组织和指挥,尽管上世纪初之后总统拥有了更大的统一指挥权,但统一指挥权主要是对外的,其行使仍需州长授权,总统在国内调动军队的权力更有严格限制;同时,人民自我武装和组织民兵的权利始终完整保有,这些武装在过去一百多年似乎没有实际作用,那或许只是因为这期间没有出现太过分的暴政。

 

老摇说的对,“我的肝坏了”≠“我坏了”

老摇在一篇笔记里介绍了一个很有趣的发现,美国电影史上五大恶魔角色中,居然有三个都与心理学有关:一个精神病人、一个精神病院护士、一个心理医生,而那个心理医生还是首恶。

与精神与心理治疗有关的事情在美国人心目中形象如此不堪,老摇的解释是,如Martin Seligman所指出,心理学家的注意力太过集中于种种disorder,而很少谈论健康的心理功能是如何正常运行、如何神乎其技的实现其看似平凡实则精妙无比的功能的;整天喋喋不休的谈论异常和障碍,并且这些还很可能发生在你身上,自然会引起听者的反感。

对此解释,我的第一反应是难以置信,难道内科医生不同样是如此吗?而他们得到的通常是(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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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摇在一篇笔记里介绍了一个很有趣的发现,美国电影史上五大恶魔角色中,居然有三个都与心理学有关:一个精神病人、一个精神病院护士、一个心理医生,而那个心理医生还是首恶。

与精神与心理治疗有关的事情在美国人心目中形象如此不堪,老摇的解释是,如Martin Seligman所指出,心理学家的注意力太过集中于种种disorder,而很少谈论健康的心理功能是如何正常运行、如何神乎其技的实现其看似平凡实则精妙无比的功能的;整天喋喋不休的谈论异常和障碍,并且这些还很可能发生在你身上,自然会引起听者的反感。

对此解释,我的第一反应是难以置信,难道内科医生不同样是如此吗?而他们得到的通常是尊敬,不是吗?但正如老摇在随后的答复中所指出,事件在形式结构上的相似,并不意味着会给观众带来相似的感受,确实如此,我没想到这一点,胡扯的是我,呵呵。

看了老摇的回应后,我尝试将自己置入那种情景下仔细体会了一下,现在我觉得,导致这种差异的,或许源自我们对“自我”的认定:当我的肝出了毛病时,我通常会说“我的肝坏了”,而不大会说“我坏了”,但要是我的精神出了毛病,那么“我坏了”这句话就显得很贴切。

这不是逻辑和语法问题,在逻辑或语法上,从“我的肝坏了”自然可以推出“我坏了”,但这两句话给人的感受确实大不相同,究其因,尽管肝是组成我的一部分,但我可以很容易的把它看作一个客体,像谈论我的茶杯一样谈论它,但对于我的mind,这么做却很不容易,需要更多自省的刻意和努力。

显然,心理学家在引导人们做这种自省式观察方面,做的不怎么成功,而依我看,这很可能是因为,早先的心理学家在谈论心理disorder时,太多的把mind看作一个整体来对待,而太少将其分解为一个个的模块,如果他们能像生理学家对待身体那样,将mind分解为心、肝、肺等分担不同功能的模块,那么他们的病人也会更容易的将这些模块视为客体而非“自我”本身,从而更现实的对待诸如“我的愉悦感模块坏了”“我的社会关系认知模块坏了”之类的问题,而无须抗拒“我的脑瓜坏了”之类的厄运。

心理学的最新发展似乎正是朝着这个方向,与弗洛伊德的id/ego/super-ego三分法相比,认知心理学对心理模块的划分要细致和具体的多,且各自有其扎实的神经学基础。

一个话题能带来这么多胡思乱想,与老摇的对话总是让人这么愉快……

长寿并非医疗消费的唯一目的

我在前一篇里说道:尽管代价高昂,但美国人确实获得了充裕而优质的医疗服务。有人以美国人均寿命和某些疾病死亡率差于其它发达国家为证据,质疑了我的判断,但这一质疑是不成立的。

美国人的确消费了最多的医疗服务、药品和器械,并且以可获得性和等待时间等指标来衡量,医疗服务的质量也属上乘,这些都是有数据支持的,至于寿命和疾病死亡率的数字,并不能用来否认上述事实,因为延长寿命和避免病死,并非消费者购买医疗产品和服务的唯一目的,甚至未必是主要目的,医疗消费至少可以还有下列目的:

1)减少或消除疾病带来的痛苦;
2)减少或消除疾病带来的行动不便和工作、生活、娱乐障碍;
3)提高整个生命期的生活质量;
4)降低患上某些疾病的风险,比如某些人特怕自己瘫痪或痴呆,别的不怕(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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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前一篇里说道:尽管代价高昂,但美国人确实获得了充裕而优质的医疗服务。有人以美国人均寿命和某些疾病死亡率差于其它发达国家为证据,质疑了我的判断,但这一质疑是不成立的。

美国人的确消费了最多的医疗服务、药品和器械,并且以可获得性和等待时间等指标来衡量,医疗服务的质量也属上乘,这些都是有数据支持的,至于寿命和疾病死亡率的数字,并不能用来否认上述事实,因为延长寿命和避免病死,并非消费者购买医疗产品和服务的唯一目的,甚至未必是主要目的,医疗消费至少可以还有下列目的:

1)减少或消除疾病带来的痛苦;
2)减少或消除疾病带来的行动不便和工作、生活、娱乐障碍;
3)提高整个生命期的生活质量;
4)降低患上某些疾病的风险,比如某些人特怕自己瘫痪或痴呆,别的不怕;
5)降低面临某种死法的风险,比如某些人特怕死前屎尿失禁褥疮满身,死的干脆不怕;
6)改善自己做某方面的禀赋和能力,比如美容、牙齿矫形、壮阳;
……

当你为家人朋友或其他人购买医疗服务时,目的可能更加不同:
7)免除我啥也没做的不安;
8)给他一个尊严体面的结局;
9)大赛之际可不能让老聂缺氧;
10)我可不想看到霍金说不出话;
……

个人价值取向不同,在选择医疗消费时的侧重点也就不同,寿命与疾病死亡率只是衡量医疗消费满足程度的指标之一,医疗消费的增长未必与这些指标同步,用作横向比较的唯一标准,则更不可靠。

那些由国家包办医疗供给的欧洲社会主义国家,之所以热衷于寿命等少数指标,那是没办法,计划体制下,缺乏价格信号的引导,但政府又必须借助某种指标体系来考核国有医疗系统的绩效,便只好采用那些容易观察和统计的指标。

绩效指标一旦确立,激励机制便随之形成,结果,整个国家的医疗资源便被引导去优先服务于这些指标,这可以部分解释为何这些国家尽管医疗服务匮乏且劣质(相比美国,请别告诉我他们比中国好,后者那是无与伦比的),列入考核重点的那些指标却表现不错。

即便你一定要用寿命和疾病死亡率来衡量医疗服务,也必须控制其他因素,不能用这两个数字好就直接得出医疗服务好的结论,这是统计方法论的基本要求,需要控制的因素至少有下列几个:

1)气候,不同气候环境条件下,病原体种类和密度差异极大,发病率因此而不同;
2)种族构成,种族因素除了直接影响寿命,还影响许多疾病的发病率和病死率;
3)宗教,信仰和价值观会影响人对待寿命和疾病的态度;
4)工作强度,美国人比欧洲人工作更勤奋,退休更晚,这是已知的;
5)生活方式,尤其是饮食习惯,美国肥胖率世界第一(>55%),并已成为健康头号敌人;
……

法理原则是不能无限制推演的

我在前面的文章里区分了刑讯逼供和刑求情报两种行为,北京棋迷提出了很多质疑,但我认为这些质疑所针对的,已经远远超出了我所限定的那种情形(我用定时炸弹的例子作出了这一限定,请注意,我未曾将之比附到任何其他案例上),至于具体的边界该如何划定,并非我文章要讨论的重点,这么做对我既无必要,也非能力所及,但既然棋迷同学在此问题上非常认真,我就再澄清一下。

首先要强调,我并不认为刑求情报就是合法的,我只是认为对这两种行为的合法性判定,应适用两种不同的法理,而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它们被混淆了。

可能你会问,我只为刑求情报的合法性规定了一个抽象标准(犯罪行为是否已经结束,是否可能造成进一步伤害,刑求获得的情报是否能够避免继续这(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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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前面的文章里区分了刑讯逼供和刑求情报两种行为,北京棋迷提出了很多质疑,但我认为这些质疑所针对的,已经远远超出了我所限定的那种情形(我用定时炸弹的例子作出了这一限定,请注意,我未曾将之比附到任何其他案例上),至于具体的边界该如何划定,并非我文章要讨论的重点,这么做对我既无必要,也非能力所及,但既然棋迷同学在此问题上非常认真,我就再澄清一下。

首先要强调,我并不认为刑求情报就是合法的,我只是认为对这两种行为的合法性判定,应适用两种不同的法理,而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它们被混淆了。

可能你会问,我只为刑求情报的合法性规定了一个抽象标准(犯罪行为是否已经结束,是否可能造成进一步伤害,刑求获得的情报是否能够避免继续这种伤害),那具体的边界到底在哪里?或者是否可能存在这样的边界?如果无法划定边界,那岂不是跟黑狱私刑党卫军克格勃没差别了?

我的回答是:1)边界肯定是必须的;2)边界是可以找到的;3)但你要问我边界到底在哪里,我不知道;4)给我具体的案例,我可以说出是在界内还是界外,但我的判断可能会与他人不同;5)不同的陪审团和不同的法官对边界位置有不同的看法,这很正常,但并不妨碍司法的进行,正是在对一个个案件的判决之中,边界形成了。

曾有人问某大法官,到底什么样的图片算淫秽?他的回答是:我看了才知道。这个回答很适合这里的问题。

棋迷同学的每一段质疑,都把我给出的情形通过类比,推演到了十分不同的例子上,以此作归谬反驳,但法律是不能如此漫无边际的推演的,每条法理原则为自己规定的适用情形,都包含了主观判断,比如我为刑求情报规定的三条(是否已结束?是否可能?是否能够?),都包含主观判断,因而每一步推演必须接受中立旁观者的直觉检验,如果通不过检验,推演便告终止。

实际上,无限制推演的话,许多法理原则将会相互矛盾,比如民法上有条紧急避险原则,我为救落水儿童,砸破一户人家拿走救生用具,我就可以免于侵权责任,而落水者的监护人还要给人家补偿损失,如果推演不受限制,紧急避险原则就与财产保护和契约自由原则矛盾了。如果你再往远处推:我路过人家窗下听见孩子嘶哑哭喊,可不可以砸破窗户进去看看怎么回事啊?我看见孩子在井边玩耍能不能把他们临时绑架起来啊?甚至,我看见你在抽烟,认为这将危及你的生命,我能不能把你的烟抢走啊?

法律推理不是数学推理,不能因为命题在结构和逻辑形式上具有相似性,就以为可以进行数学上那种无限制的恒真变换。最后,让我再次引用霍姆斯的那段名言吧:

The life of the law has not been logic; it has been experience. The felt necessities of the time, the prevalent moral and political theories, intuitions of public policy, avowed or unconscious, even the prejudices which judges share with their fellow men, have had a good deal more to do than the syllogism in determining the rules by which men should be governed. The law embodies the story of a nation's development through many centuries, and it cannot be dealt with as if it contained only the axioms and corollaries of a book of mathematics.
----Oliver Wendell Holmes, Jr.

 

计划生育伤害最大的是城市穷人

反对计划生育无须论证,因为它直接侵犯了人类最古老最基本的权利,但如果反计人士一定要找个更响亮的口号的话,我倒有一个,五六年前我在某BBS上发过:

工业化和城市化导致生育率下降,但这并不是因为人们进城后就失去了生儿育女传宗接代的本性,而是因为他们改变了生养策略,从数量策略转向了质量策略;尽管从短期看,采用质量策略(即少生精养策略)给你带来更少的儿子女儿,但在长期,给你带来的重重重重孙,可能并不比采用数量策略者少,因为较好的营养、健康条件、教育程度、(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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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计划生育无须论证,因为它直接侵犯了人类最古老最基本的权利,但如果反计人士一定要找个更响亮的口号的话,我倒有一个,五六年前我在某BBS上发过: 工业化和城市化导致生育率下降,但这并不是因为人们进城后就失去了生儿育女传宗接代的本性,而是因为他们改变了生养策略,从数量策略转向了质量策略;尽管从短期看,采用质量策略(即少生精养策略)给你带来更少的儿子女儿,但在长期,给你带来的重重重重孙,可能并不比采用数量策略者少,因为较好的营养、健康条件、教育程度、工作技能、社会竞争力,不仅提高了他们的生存能力,还提高了他们在未来婚姻市场的谈判地位,也有望给他们的子女一个较高的发展起点。 个人按自身条件不同会采用不同策略,均衡状态下,两种策略的分布比例取决于抚养和教育的成本收益比,这个收益,最终是以重重重……重孙的数量来计算的。 当精养成本高于粗养成本的两倍时,穷人便很可能采用多生粗养的数量策略:假设粗养成本是3000/年,精养成本10000/年,一个穷人年收入9000,不养孩子时的基本开支2000,已经生了第一个孩子,现在他面临两种选择:或者拼命挣钱,争取能挣到12000,以便能精养这一个孩子,或者放弃这一愿望,再生一个,全都粗养;一旦他做出后一决定,而此后又幸运地将年收入提高到了12000,那时,他不可能再杀了一个孩子,重新换用精养策略,这时,他的最佳选择就可能是再生第三个。我们知道,越是穷人越不愿意冒险,所以他在第一个决策点上更可能选择生第二个。 实际上在中国,精养与粗养的成本差异,还要高出上面的虚拟数字,所以,很明显,穷人会更倾向于采用数量策略,因而计划生育的主要受害者;在无差别一胎政策时期,农民是最大受害者,后来被允许有条件二胎,于是没有农村户籍的城市贫民如蓝领工人成了最大受害者;实际上,在西方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早期阶段,城市工人的生育率很高,直到后来教育年限拉长,教育成为很大负担时,生育率才开始下降,而在中国,城市工人的生育率显然被人为压低了。
要怪都怪现代男人太长寿

我在上一篇里说明了,婚姻市场供需紧张、竞争激烈的原因不是出生性别比,而是性选择策略所致,我说,20-35岁的男性在争抢18-25岁的年轻女性,自然供不应求,但这还只涉及到初婚市场,如果把其他需求也考虑进来,供大于需的程度就更严重,实际上,全部成年男性都是妙龄女性的需求者,其中许多购买力还很强:养小蜜、包二奶、嫖客、杨振宁、花心已婚中年男、老外……

这是婚姻市场的供需基本格局,其背后的动力是性选择,供需差异之大不是性别比的2、3个百分点所能影响的,而出生性别比的影响更可以忽略不计;简单说,每个小伙子都面临一大群老中青三代竞争者,别以为人家结了婚就不是竞争者了。

现代小伙子比古代的更惨,因为如今他们的前辈竞争者活得更久,而古代人均寿命只有30多岁,那时候杨振宁很少见;而且古代战乱频繁,战乱中死掉的通常80%以上是男人,幸存者和后来者常常有机会面临1:2甚至1:3的性别比,但即便如此,穷男人还是很多要打光棍。

扯远一点,现代男人的长寿很可能还带来了另一个后果——出生性别比的下降,因为男性长寿导致性选择加剧,光棍几率上升,生男孩的优势下降,于是性别比下降,当然,这一变化只能在几十代人的长期才会表现出来,哪位有兴趣可以去收集数据做个对比。

有人认为我引用的104和93的数据大有问题,我承认这两个数据的确很可疑,主要疑点是2000年普查数据和2005年抽样数据相互拍不上,但这对我影响不大,我只需要相信这两组数据中任何一组大致可信即可;对于我的论证(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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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一篇里说明了,婚姻市场供需紧张、竞争激烈的原因不是出生性别比,而是性选择策略所致,我说,20-35岁的男性在争抢18-25岁的年轻女性,自然供不应求,但这还只涉及到初婚市场,如果把其他需求也考虑进来,供大于需的程度就更严重,实际上,全部成年男性都是妙龄女性的需求者,其中许多购买力还很强:养小蜜、包二奶、嫖客、杨振宁、花心已婚中年男、老外……

这是婚姻市场的供需基本格局,其背后的动力是性选择,供需差异之大不是性别比的2、3个百分点所能影响的,而出生性别比的影响更可以忽略不计;简单说,每个小伙子都面临一大群老中青三代竞争者,别以为人家结了婚就不是竞争者了。

现代小伙子比古代的更惨,因为如今他们的前辈竞争者活得更久,而古代人均寿命只有30多岁,那时候杨振宁很少见;而且古代战乱频繁,战乱中死掉的通常80%以上是男人,幸存者和后来者常常有机会面临1:2甚至1:3的性别比,但即便如此,穷男人还是很多要打光棍。

扯远一点,现代男人的长寿很可能还带来了另一个后果——出生性别比的下降,因为男性长寿导致性选择加剧,光棍几率上升,生男孩的优势下降,于是性别比下降,当然,这一变化只能在几十代人的长期才会表现出来,哪位有兴趣可以去收集数据做个对比。

有人认为我引用的104和93的数据大有问题,我承认这两个数据的确很可疑,主要疑点是2000年普查数据和2005年抽样数据相互拍不上,但这对我影响不大,我只需要相信这两组数据中任何一组大致可信即可;对于我的论证而言,重要的是:122或125这个出生性别比数字毫无意义,有意义的是20-24岁的性别比,而后者在普查数据中是102.8,在抽样数据中是93.1;而我相信:这个数字在过去5年和未来二三十年中大概都不超过100。下面的表格或许会让你得出与我类似的印象:

年龄    2000    2005
0-4岁   120.17  122.66
5-9岁   115.42  119.30
10-14岁 108.81  114.20
15-19岁 105.43  107.88
20-24岁 102.79  93.13

值得指出的是,普查数据与抽样数据中有一个突出的变化:就是儿童和青少年的死亡率,按抽样数据,男孩与女孩的死亡率差距大幅扩大了,部分因为女童死亡率大幅下降,部分因为9岁以上男孩死亡率有所上升,我不知道这是因为统计偏差还是因为医疗和成长环境的变化。

 死亡率 2000   2005
年龄 男   女   男   女
 5岁 0.77 0.63 0.54 0.54
 6岁 0.67 0.50 0.60 0.24
 7岁 0.64 0.42 0.48 0.18
 8岁 0.63 0.38 0.46 0.23
 9岁 0.55 0.33 0.59 0.26
10岁 0.55 0.34 0.56 0.23
11岁 0.50 0.31 0.51 0.31
12岁 0.48 0.33 0.54 0.28
13岁 0.48 0.33 0.40 0.24
14岁 0.52 0.35 0.46 0.31
15岁 0.59 0.40 0.61 0.32
16岁 0.64 0.41 0.78 0.40
17岁 0.75 0.45 0.77 0.46
18岁 0.89 0.55 1.16 0.50
19岁 1.00 0.57 1.20 0.59

如果我们不采信93.1这个数字,而用上述死亡率在普查数据上计算,结果大约是103,就算采信103,这个性别比压根就不能用来解释婚姻市场供需紧张状况,美国2000年这个数字是104。看一下下面的20岁后男女未婚人口变动表吧,它造成的同龄未婚人口性别差率都是两位数乃至三位数:

年龄  男    未婚  %    女     未婚  %    性别比
20岁  97506 94216 96.6  99456 83715 84.2 112.5
21岁  91680 84905 92.6 100143 71225 71.1 119.2
22岁  95182 78405 82.4 103803 60022 57.8 130.6
23岁 112784 77909 69.1 123051 55770 45.3 139.7
24岁 102776 58735 57.1 110344 37170 33.7 158.0
25岁 100577 46609 46.3 110304 26563 24.1 175.5
26岁 108750 38908 35.8 114897 18777 16.3 207.2
27岁 108001 30712 28.4 114031 12896 11.3 238.2
28岁 104788 22962 21.9 109343  8079 7.4 284.2
29岁 117121 20188 17.2 122480  6288 5.1 321.1
30岁 124107 17424 14.0 127815  4678 3.7 372.5
31岁 135601 15410 11.4 142205  3788 2.7 406.8
32岁 143566 13597  9.5 148579  2966 2.0 458.4
33岁 150260 11890  7.9 154701  2307 1.5 515.4
34岁 157487 10734  6.8 161587  1883 1.2 570.0

自我服务为何不可估价?(极品啰嗦,慎入)

原本以为已经说得够仔细,再仔细就有点藐视读者理解力的意思了,可从某些人的反应看来,很遗憾,还是需要再啰嗦上几句。

不过想想也是,当初边际革命家们弄了这么多年,才最终抛弃客观价值,以主观价值为起点,搞定了现代经济学的计量基础,这根子上的东西,没有经过自己的思考,大概是不容易理解,何况是听着劳动价值论长大的孩子。

言归正传。我说,自我服务不可估价,可有人坚持认为,自我服务可以参照市价来估价,因而这一“漏记”是可以被补上的。这是不可能的任务,不是因为统计手段不够高明,它在理论上就不可能。

首先,自我服务者没做交易,这就意味着他很可能不接受市价:或者他觉得市价太低,所以不卖他的服务,或者他觉得市价太高,所以他不买他要的结果,既然他不接受市价,你凭什么按市价来替他估值?

好,现在我们退一步,先不管这个困难,暂且接受市值估价法,这时,最根本的问题来了,你拿去跟市价相参照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仍以修剪草坪为例,对于旁人,他能观察到的情况是:在你的一小时修剪活动(A)后,你得到了你家草坪的整洁(B),至于你心里想什么,他无从知道,至少有下面几种可能:

1)你享受了你所喜欢的一小时修剪活动,然后开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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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以为已经说得够仔细,再仔细就有点藐视读者理解力的意思了,可从某些人的反应看来,很遗憾,还是需要再啰嗦上几句。 不过想想也是,当初边际革命家们弄了这么多年,才最终抛弃客观价值,以主观价值为起点,搞定了现代经济学的计量基础,这根子上的东西,没有经过自己的思考,大概是不容易理解,何况是听着劳动价值论长大的孩子。 言归正传。我说,自我服务不可估价,可有人坚持认为,自我服务可以参照市价来估价,因而这一“漏记”是可以被补上的。这是不可能的任务,不是因为统计手段不够高明,它在理论上就不可能。 首先,自我服务者没做交易,这就意味着他很可能不接受市价:或者他觉得市价太低,所以不卖他的服务,或者他觉得市价太高,所以他不买他要的结果,既然他不接受市价,你凭什么按市价来替他估值? 好,现在我们退一步,先不管这个困难,暂且接受市值估价法,这时,最根本的问题来了,你拿去跟市价相参照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仍以修剪草坪为例,对于旁人,他能观察到的情况是:在你的一小时修剪活动(A)后,你得到了你家草坪的整洁(B),至于你心里想什么,他无从知道,至少有下面几种可能:

1)你享受了你所喜欢的一小时修剪活动,然后开始享用你所喜欢的整洁草坪;或, 2)你忍受了你所讨厌的一小时修剪活动,然后开始享用你所喜欢的整洁草坪;或, 3)你享受了你所喜欢的一小时修剪活动,然后开始忍受你所讨厌的整洁草坪;

他唯一能排除的是这种可能:

4)你忍受了你所讨厌的一小时修剪活动,然后开始忍受你所讨厌的整洁草坪;(按经济学的自私定律,人不会在没有回报的情况下自讨苦吃)

那么,统计员究竟应该用什么去参照市价呢?与上面相对应的三种可能:

1)A的市价+B的市价; 2)B的市价; 3)A的市价;

究竟是这三种里的哪一种呢?答案只能是:不可知,绝望的不可知。 这个谜底,只有当他拿A或B去交易的时候,才会揭晓,比如:

假如他付钱给人来帮他修剪草坪,答案就是(2); 假如他付钱给人换取对方允许他替人家修剪草坪,答案就是(1)或(3); 假如他付钱给人换取对方允许他替人家修剪草坪,同时留着自家草坪不修,答案就是(3); ……

举例详解交易与价值度量的关系

没办法,谁叫我惹出了这个话题呢,只好再啰嗦几句了。

假如有个邋遢家伙,从不换洗衣服、从不收拾房间、从不修剪自家草坪,如果他始终维持这一状态。现在你去跟他说:瞧你这副邋遢样,活得可真够惨的。他或许会回答你:我就喜欢怎么啦?我就爱穿脏衣服、就爱住垃圾堆,就爱被杂草包围。

此时,你无法判定他的回答是否体现了他真实的价值观,也即,你无法知道,与现状相比,整洁的衣服、房间和草坪,对于他是不是福利改进,因为每个人的价值观不同,爱整洁是你的价值判断,不能强加给他,他或许爱整洁但更爱闲暇,或许他有自认为更重要的事要做,或者他原本就爱邋遢,你无从(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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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法,谁叫我惹出了这个话题呢,只好再啰嗦几句了。

假如有个邋遢家伙,从不换洗衣服、从不收拾房间、从不修剪自家草坪,如果他始终维持这一状态。现在你去跟他说:瞧你这副邋遢样,活得可真够惨的。他或许会回答你:我就喜欢怎么啦?我就爱穿脏衣服、就爱住垃圾堆,就爱被杂草包围。

此时,你无法判定他的回答是否体现了他真实的价值观,也即,你无法知道,与现状相比,整洁的衣服、房间和草坪,对于他是不是福利改进,因为每个人的价值观不同,爱整洁是你的价值判断,不能强加给他,他或许爱整洁但更爱闲暇,或许他有自认为更重要的事要做,或者他原本就爱邋遢,你无从得知。

那么,有没有办法区分“爱邋遢vs爱整洁但懒得弄”这两种情况呢?有的,向他派遣义工,洗衣工、清洁工、修草工各一名,费用你付,看他接不接受,如果他接受了清洁工修草工而拒绝了洗衣工,那就说明他果真喜欢脏衣服,而爱垃圾堆和杂草的说辞则是假的。

好,现在我们对他的价值观已有所了解,可以说作出了某种“度量”,但这种度量不仅麻烦而且获得的信息量太少,比如他接受了全部三名义工,这时,你仍然无法知道,在整洁衣服、整洁房间和整洁草坪中,他最喜欢哪一种整洁,其次是哪种;那么,还有更好的办法吗?

有的,撤回义工,给他钱,每日一张限额100元、有效期一天的支票,并规定支票的支付对象限于洗衣工、清洁工和修草工,看他花不花,怎么花;假设这三种家政服务的市场价都是每日80元,如果他听任支票作废,说明他的确爱邋遢,如果他用它雇洗衣工,你就可以说:他爱整洁衣服胜过爱整洁房间和草坪,依此类推。

现在你将每日支票限额提高100,再看他怎么花,如此循环直至他停止花钱雇人,此时,你就得到了一个排序,你知道了这三种整洁中哪个是他最爱,哪个其次,哪个最末,哪些根本不爱,于是你得到了一个关于此人价值观的“序数度量”。

显然,现实生活中少有你这种热心钻研者,愿意如此花钱花精力来度量每个人的价值观,那么,经济学家如何获知某个社会的福利水平是改进了还是恶化了呢?靠观察交易,实际上,正是从日常的交易中,你观察到了上述第三步中试图观察的东西。每一笔交易的存在本身证明了,对于交易者,换进来的那个东西比换出去的那个东西,能给他更大的满足。所以,对于社会而言,越多的交易便意味着越多的福利。

可见,没有市场、没有交易,你无从知晓每个人的需求,更谈不上如何去满足它,这是计划经济的最致命要害,价格体系对资源配置的引导作用还是后话,通往奴役之路从这里就开始了,要计划经济,必须由计划者为每个人规定需求,抹杀个人价值观,这就是为什么我一听见HDI就想到机关枪的缘由。

言归正传,GDP就是用来统计交易量的,它不是统计什么“产出”的,不要被它的名字迷惑了,没有交易,不形成市价,便只有产量,没有“产值”,而产量是不可加的,一个苹果加两个梨等于什么?

有人引用曼昆说,自我家政服务是被漏记的GDP,这一说法完全错误,因为没有交易,你压根无从知晓你漏记的到底是什么,比如我每天花一小时修剪自家草坪,我可以说:我把修剪过程本身当作一种乐趣,所以,这一小时带给我两个结果:修剪的快乐,和整洁的草坪;我也可以说:我只喜欢修剪的过程,讨厌整洁的草坪,但享受修剪的程度胜过对整洁草坪的讨厌,所以我还是乐此不疲。

现在,作为统计师的你,打算如何估价这笔漏记?与“我不动手,草坪变整洁”相比,我的福利增加还是减少了?既然其价值注定无法评价,把这称为漏记有何意义?

关于狗屎和GDP,答IBM硬盘

IBM硬盘在对我上一篇文章的评论中,又提到了那个老掉牙的笑话,在我看到过的对GDP的诸多非难中,这是最拙劣的一个,除了哗众取宠之外,我看不出其中有什么妙思或洞见。

这个笑话想说的无非是:在某些人看来,某些人类的欲望显得十分低下不堪,比如爱看别人吃狗屎,并愿意为此付钱;我要说的是:如果真有这样的人,并且真有人拿了钱愿意吃,这样的交易确实提高了这两个人的福利水平(或曰价值实现程度,或曰意愿满足程度,词随你选),是帕累托改进;在这里,GDP数值变动与福利水平变动是同方向的,因而,这一非难并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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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M硬盘在对我上一篇文章的评论中,又提到了那个老掉牙的笑话,在我看到过的对GDP的诸多非难中,这是最拙劣的一个,除了哗众取宠之外,我看不出其中有什么妙思或洞见。

这个笑话想说的无非是:在某些人看来,某些人类的欲望显得十分低下不堪,比如爱看别人吃狗屎,并愿意为此付钱;我要说的是:如果真有这样的人,并且真有人拿了钱愿意吃,这样的交易确实提高了这两个人的福利水平(或曰价值实现程度,或曰意愿满足程度,词随你选),是帕累托改进;在这里,GDP数值变动与福利水平变动是同方向的,因而,这一非难并不能成立。

试图用一些臆想的例子来说明人类在自愿交易中可能会做出何等古怪和不堪的选择,以此来丑化市场,这种做法十分无稽:首先,人类实际上并非如此古怪,现实中我们见不到有人付钱看人吃屎,把人类想象成一旦拥有自由便啥都愿意做,这只是表现了这么想的人自己的低劣和不堪(当然,是在我眼里的低劣和不堪,他自己或许觉得挺高雅,那没人管得着);其次,假如有一天,人类果真变得如此古怪,那么,你认为你能拯救他们?你是上帝吗?

对自由的另一个类似的非难是:假如政府不承担救济责任,难道你忍心看着那些残疾人饿死吗?注意:说这句话的人,首先假定了多数听众都不会“忍心看着那些残疾人饿死”,否则,他的“难道……吗?”责问便不会如此理直气壮,而与此同时,他却又深信,当一个残疾人饿的快死的时候,他身边的人都不会伸出援手,所以必须由政府承担救济责任。——我无法理解,一个人怎么可以同时持有这两个信念。

言归正传,接着说GDP,相比吃屎笑话,对GDP更有力的非难是交换家务的例子:两位邻居,原本各自打扫自家院子,现在改成,各自付钱雇佣对方来打扫自家院子,于是GDP增长了,但福利并未增加。(注意:这个故事与吃屎笑话有个关键差别:吃屎笑话中那两个人的需求是“看别人吃屎”,自己吃是满足不了这种需求的,所以交换是必须的,而家务例子中的打扫服务被假定为是同质的。)

交换家务例子的问题是,交易本身不是无成本的,别的不说,确保服务质量就很麻烦,现实中,因为交易成本,无分工的同质交易不可能发生,能发生的交易必定涉及带来效率改进的分工,比如,我个矮帮你割草,你个高帮我修枝。

有人会问:这种分工和交易带来的改进可能只有一点点,但反映到GDP上却会增加很多,岂不是夸大了?

答:GDP不负责基数度量,分工和交易到底带来了“多大”改进,没人知道,因为价值不可比,不可加,无法做基数度量,只能比大小,我只知道交易之后比交易之前福利改进了,只要GDP和福利水平成正相关,GDP的任务便完成了,基数度量是不可能的任务;8000美元人均GDP的国民比800美元的幸福十倍?这是胡扯,经济学家可没这么说,拿这当稻草人攻击的都是自以为是的外行。

当然,对GDP还有许多更有意思的非难,等以后再说吧。

香烟价格:硬 vs 软,一点数据

前面的文章里,用“保持软盒烟的挺括可作为有闲阶级的身份符号”这一假说,解释了为何高档烟中,软盒往往比硬盒更贵,并得出一个推断:低档烟多半软贱硬贵,高档烟则相反;我并且把高低档的分界线定在20元的位置。

今天搜了一下,发现百度上一篇价目表内容较丰,于是逐一浏览来验证我的推断,结果发现,数据与预期符合的很好。

可以看出,在15对10元以下的样本中,无一例外都是软贱硬贵,而且软硬价差绝大多数是5毛,我猜这大致是制造成本之软硬差异;在7对20元以上的样本中,6对是软贵硬贱,只有一个反例,是珍品云烟,另有3对样本比较暧昧,我不确定应将其归入高档还是低档(这3对中,1对软贵硬贱,2对软贱硬贵)。

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做更系统化的验证。

低档烟:

白沙(软盒) 长沙卷烟厂 37.00 4.00
白沙(硬盒) 长沙卷烟厂 42.00 4.50
牡丹(软盒) 上海卷烟厂 31.00 3.50
牡丹(硬盒) 上海卷烟厂 36.00 4.00
桫椤(软盒) 遵义卷烟厂 21.00 2.10
桫椤(硬盒) 遵义卷烟厂 22.00 2.50
小康(软盒) 铜仁卷烟厂 14.00 1.50
小康(硬盒) 铜仁卷烟厂 21.00 2.10
红金(软盒) 青岛卷烟厂 22.00 2.50
红金(硬(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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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的文章里,用“保持软盒烟的挺括可作为有闲阶级的身份符号”这一假说,解释了为何高档烟中,软盒往往比硬盒更贵,并得出一个推断:低档烟多半软贱硬贵,高档烟则相反;我并且把高低档的分界线定在20元的位置。

今天搜了一下,发现百度上一篇价目表内容较丰,于是逐一浏览来验证我的推断,结果发现,数据与预期符合的很好。

可以看出,在15对10元以下的样本中,无一例外都是软贱硬贵,而且软硬价差绝大多数是5毛,我猜这大致是制造成本之软硬差异;在7对20元以上的样本中,6对是软贵硬贱,只有一个反例,是珍品云烟,另有3对样本比较暧昧,我不确定应将其归入高档还是低档(这3对中,1对软贵硬贱,2对软贱硬贵)。

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做更系统化的验证。

低档烟:

白沙(软盒) 长沙卷烟厂 37.00 4.00
白沙(硬盒) 长沙卷烟厂 42.00 4.50
牡丹(软盒) 上海卷烟厂 31.00 3.50
牡丹(硬盒) 上海卷烟厂 36.00 4.00
桫椤(软盒) 遵义卷烟厂 21.00 2.10
桫椤(硬盒) 遵义卷烟厂 22.00 2.50
小康(软盒) 铜仁卷烟厂 14.00 1.50
小康(硬盒) 铜仁卷烟厂 21.00 2.10
红金(软盒) 青岛卷烟厂 22.00 2.50
红金(硬盒) 青岛卷烟厂 25.00 3.00
红塔山(软) 玉溪卷烟厂 74.00 8.00
红塔山(15毫克) 玉溪卷烟厂 75.00 8.00
红塔山(软世纪) 玉溪卷烟厂 79.00 8.50
红塔山(世纪) 玉溪卷烟厂 83.00 9.00
阿诗玛(软盒) 玉溪卷烟厂 62.00 7.00
阿诗玛(硬盒) 玉溪卷烟厂 65.00 7.00
恭贺新禧(软盒) 玉溪卷烟厂 67.00 7.00
恭贺新禧(硬盒) 玉溪卷烟厂 72.00 7.50
红梅(软盒) 玉溪卷烟厂 39.00 4.00
红梅(硬盒) 玉溪卷烟厂 41.00 4.50
新石林(软盒) 曲靖卷烟厂 38.00 4.00
新石林(硬盒) 曲靖卷烟厂 41.00 4.50
吉庆(软盒) 曲靖卷烟厂 25.00 2.50
吉庆(硬盒) 曲靖卷烟厂 28.00 3.00
三塔(红软盒) 大理卷烟厂 37.00 4.00
三塔(红硬盒) 大理卷烟厂 42.00 4.50
红河(甲软盒) 红河卷烟厂 47.00 5.00
红河(甲硬盒) 红河卷烟厂 51.00 5.50
金桥(软盒) 华美卷烟厂 36.00 4.00
金桥(硬盒) 华美卷烟厂 46.00 5.00

高档烟:

人民大会堂(硬盒) 营口卷烟厂 123.00 13.00
人民大会堂(软盒) 营口卷烟厂 323.00 33.00
中华(硬盒) 上海卷烟厂 400.00 41.00
中华(软盒) 上海卷烟厂 594.00 60.00
玉溪 (硬盒) 玉溪卷烟厂 216.00 22.50
玉溪 (软盒) 玉溪卷烟厂 227.00 24.00
福(硬盒) 曲靖卷烟厂 200.00 21.00
福(软盒) 曲靖卷烟厂 281.00 29.00
国宾(硬盒) 楚雄卷烟厂 97.00 10.00
国宾(软盒) 楚雄卷烟厂 216.00 22.00
小熊猫 (硬盒) 会泽卷烟厂 246.00 25.00
小熊猫(高级精品) 会泽卷烟厂 291.00 29.50

明确的反例:

云烟(珍品) 昆明卷烟厂 281.00 30.00
云烟(软珍品) 昆明卷烟厂 227.00 23.00

比较暧昧的样本:

黄山(红盒) 蚌埠卷烟厂 102.00 11.00
黄山(软红盒) 蚌埠卷烟厂 130.00 14.00
红河(精品88) 红河卷烟厂 108.00 11.00
红河(软盒88) 红河卷烟厂 94.00 10.0
红河(精品99) 红河卷烟厂 140.00 15.00
红河(软盒99) 红河卷烟厂 124.00 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