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05】
@Drunkplane-zny: 我听写了一个视频,关于相对主义、兼容论、决定论和自由意志。
@whigzhou: 讲主没有抓住问题的重点,他对自由意志的两种解读都是不对的,1)他说,若自由意志等于免于因果,则与决定论不容,这是错的,参见《自由的进化》第3章第5节『决定论世界中的无原因事件』
@whigzhou: 2)他说,若自由意志等于免于对欲望和选择的约束,则与决定论相容,这也不对,免于对欲望的约束是自由,不是自由意志,一个心智健全的奴隶也有自(more...)
【2016-08-05】
@Drunkplane-zny: 我听写了一个视频,关于相对主义、兼容论、决定论和自由意志。
@whigzhou: 讲主没有抓住问题的重点,他对自由意志的两种解读都是不对的,1)他说,若自由意志等于免于因果,则与决定论不容,这是错的,参见《自由的进化》第3章第5节『决定论世界中的无原因事件』
@whigzhou: 2)他说,若自由意志等于免于对欲望和选择的约束,则与决定论相容,这也不对,免于对欲望的约束是自由,不是自由意志,一个心智健全的奴隶也有自(more...)
【2012-08-01】
@beeplin [友人授权发布] 《为什么说蒋师妹你又错了》 鄙清知名校友蒋方舟今天又有一篇新文引燃微博舆论,名叫《达尔文改变中国》,乱炖进化论、社会达尔文主义与中国近现代历史。我的友人说:“蒋这篇文章最大的问题是以为会认字就可以说话,会说话就能写文章。” -_-# 全文见http://t.cn/zWCJkaj
@小蓟: 这个吐槽,至少比较热闹。。。。把那段:人类合群,也是天演界物竞相择的结果…也标黄吧,那个表示了作者对进化论的态度,也是个重点,免得有人看丢了。
@Ent_evo 这个槽只吐了一半,另一半是达尔文进化论和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关系还没提。
@whigzhou: 斯宾塞的理论很好,被叫做社会达尔文主义很奇怪,成型时《物种起源》还没发表,叫马尔萨斯主义更合适,渊源上,斯宾塞和达尔文是马门兄弟,两者的内在一致性和相互启发关系是难以否认的,只是前者后来被歪曲抹黑了
@whigzhou: 斯宾塞是以进化理论为基础构建整个社会科学的初次努力,有所成但不扎实,算不上失败,进化论也是在孟德尔、现代综合、数学基础重构之后,才变得像现在这么扎实的;此后新达尔文主义已再度向社会科学挺进,斯宾塞的思想传统将在新基础上得以重生和光大
@何山pophe: 我倒是想认真找两本批驳社会达尔文主义的书看看,就是找不到
@whigzhou: 嗯,都是些“万恶的种族主义,证毕”之类
@whigzhou: 把优生政策和种族屠杀栽赃到斯宾塞头上,就(more...)
【2012-03-04】
@whigzhou: 在读《Elbow Room》
@whigzhou: 关于自由意志的谬见之一可能源自对变量选择空间(或值域/自由度,三者等价)的误解:既然决定论认为变量在给定时刻只能是某特定值,谈何选择?其实“存在选择余地”的意思是值域不是单值集合,而值域包含了变量在所有条件组合下(而非某个时刻)的取值实例,
@whigzhou: 因而变量在特定时刻的确定性当然不能等同于值域的单值性
@茶博未:作为一懒人,坐等辉总的读书笔记。我猜自由意志,在“我本也可以那样做”的意义上,是一种幻象。但决定论 与 a(more...)
(bibleman问起我对自由意志的看法,恰好我在《自私的皮球》中有一篇清理了自己在此问题上的想法,与我此前的表述有所差别,贴在这里吧)
决定论的意思是:世界任一时刻的状态由其先前状态经由因果关系完全决定。我无意作此断言,在此意义上,我可能算不上决定论者,但我肯定是方法论决定论(methodological determinism)者,即,我认为,只有当我们假定这个世界是决定论世界时,才能有意义的观察、理解和谈论它。
许多人不接受决定论,一个原因是他们将它与宿命论(fatalism)混淆了,其实这两者是完全对立的,另一个原因是他们觉得接受决定论就意味着否认自由意志,从而丧失道德责任的前提,而实际上自由意志不必依赖于非决定论,我在下面两个帖子里分别作出了分析,对第二种情况的澄清尤其重要,因为它关系到伦理学和法学的哲学基础,我们将在无数话题上反复遭遇它。
〖决定论 vs 宿命论,2009-12-24,No.786〗
(略)
〖关于自由意志和奴役,2008-12-09,No.537〗
(略)
〖后记〗
写过这两段文字后的两年里,我的看法又有所变化,变得更兼容主义[2]了;对于因果决定与自由意志,我现在的看法是:人的行为由之前的世界状态完全决定,但这并不是说他没有做“选择”,而是说他如何选择是被决定了的,因而,世界的因果链并未因为个人选择而被打断,相反,个人选择只是因果链的一部分。
道德哲学家所做的仅仅是:从世界因果链中人(more...)
向一个篮球筐扔红色和蓝色两种球,每次每种颜色各一个。下面两种说法完全等价:A)十次里有七次红球弹回来,蓝球留下,另三次相反。B)十次里有七次篮球筐“选择”了蓝球,另三次他“选择”了红球。
显然,作为事实陈述,A和B完全等价,区别仅在于说话者看待它们的态度,也就是说,承认或否认自由意志,并不关乎事实的任何差异,这就好比,我们究竟把单只蜜蜂看作一个生物个体,还是把整个蜂巢看作一个生物个体,可以任意定义,无论如何定义对蜜蜂都不会有任何影响。 假如我们规定了篮球筐拥有自由意志,它就对自己的行为负有道德责任,就是合格的法律主体,这么做没有任何逻辑困难;实际上人们并未如此规定,那只是因为他们不愿意。 正因为自由意志的规定不以否定因果关系为前提,任何对因果关系的发现都不构成对它的挑战,为个人行为所找出的任何客观原因,都不构成推卸道德与责任的理由,也只有如此,我们的伦理和法律体系才能建立在一个坚实的基础上,不会因心理学研究不断发现行为的因果关系而被冲垮,才不致于出现像甜饼抗辩[3]那样荒谬的事情。 基于对自由意志的界定,我们可以区分两大理论体系,一个是科学,它没有自由意志概念,即,它同等对待发生在人脑中的因果链和其它任何因果链,不对前者做任何特殊处理,另一个是伦理学,它引入了自由选择和自由意志概念,将发生在人脑中因果链叫做自由选择,把成年人大脑中此类因果链发生于其中的那个装置叫为自由意志,并规定:拥有自由意志的个体对其行为输出负有道德责任[4],这意味着,指称这些个体的名词或代词可以合法的成为“应该”这一谓词的主语。 我原本认为,科学和伦理学的命题不能一致的共存于同一个形式系统,现在我认为这一限制是不必要的,两类命题是兼容的,唯一的要求是:因为伦理命题的特殊性,所以当它出现时,必须带有明确的标记来显示它是个伦理命题。 ---------------------- [1]在这一点上,我的看法有所改变,见后记。 [2]兼容主义([[compatibilism]])认为自由意志概念可以在决定论体系中得到保留。 [3]甜饼抗辩([[twinkie defence]])一词源自1979年一宗谋杀案,被告以爱吃甜食导致精神抑郁为辩护理由,结果陪审团被说服,认定被告作案前缺乏预谋能力,因此定了故意杀人罪([[voluntary manslaughter ]])而非谋杀罪([[murder]]),这一结果在旧金山引发了一场街头暴乱,2005年,最高法院大法官斯卡里亚在一宗案件的口头评论中提到并批评了这一抗辩。 [4]实际上还需要加个前提:除非他在输出该行为时受到另一个也拥有自由意志的个体的强制;不过这里不打算展开讨论道德哲学的细节。对我关于决定论与宿命论的看法,zhangiii大师说:
决定论是想对于非决定论而言。
宿命论我以为是相对于自由意志而言的。
这涉及到决定论是否与自由意志相容的问题。我的答案是相容的,即使宇宙的状态全部由初始状态决定,仍然可以允许自由意志存在。这取决于观察者,即使从外部观察是决定的,而从参与者的主观视角来看,自由意志仍然可以存在。
从逻辑上清晰的描述这种转换也是可能的。因为如果将其转换为语言逻辑的问题,关于自由意志的一系列相容的描述,是依然可以在逻辑上成立并可以通过语言表达出来的,因为自由意志的并没有所谓的本质存在,而是通过一系列命题所显现出来的一个假设。
在上述的引用“既然一切事情都是被决定了的,那么无论你做(more...)
决定论是想对于非决定论而言。 宿命论我以为是相对于自由意志而言的。 这涉及到决定论是否与自由意志相容的问题。我的答案是相容的,即使宇宙的状态全部由初始状态决定,仍然可以允许自由意志存在。这取决于观察者,即使从外部观察是决定的,而从参与者的主观视角来看,自由意志仍然可以存在。 从逻辑上清晰的描述这种转换也是可能的。因为如果将其转换为语言逻辑的问题,关于自由意志的一系列相容的描述,是依然可以在逻辑上成立并可以通过语言表达出来的,因为自由意志的并没有所谓的本质存在,而是通过一系列命题所显现出来的一个假设。 在上述的引用“既然一切事情都是被决定了的,那么无论你做什么都改变不了什么,是不是你就啥都别做了?” 前面采用了外部视角,而后面又采用了参与者视角,无法形成正确的逻辑推理链条,后面那部分的推论,做什么都没用,实际上变成了不可言说的部分。
我接受zhangiii的说法,但我们的针对性有所不同,为说明这种差异,不妨区分下面几个问题: 1)是否存在一个包含了自由意志概念的、逻辑上自洽的、有意义的系统?我们的回答一样:“是”。 2)这样的系统是否可能是决定论的?即,自由意志是否相容于一个决定论系统?zhangiii认为是,依我的理解,他的观点是:通过语言上的等效转换,可以从一个决定论的系统中,剔除或者引入自由意志概念,而我认为,能否做到等效,取决于自由意志的含义。 3)一种转换的方法是:从因果链中划出一个圈,称之为“自我”,并将此圈内所发生的事件称为“我的决定”,如果仅此而已,那么等效转换是可以实现的,我猜zhangiii意思正是如此。 4)但在我看来,使用自由意志一词的人,通常试图传达更多的含义,他们说“那就是我的决定”时,默含了“我本可以不这么做”的意思,而正是这层默含的意思,与决定论直接冲突。 5)“我本可以不这么做”,不仅与决定论冲突,也与实证方法直接冲突,因为它在理论上就是无法实证的,实际上可以这么说,该冲突表明了,整个实证方法都是建立在决定论基础上的,因而,任何以实证方法为基础的体系(比如科学)都必须排除第(4)点所界定的自由意志。 关于后两点,我在另一篇文章中曾有所论及,可参考。经常听到有人如此责难决定论:
(A)既然一切事情都是被决定了的,那么无论你做什么都改变不了什么,是不是你就啥都别做了?
这种说法貌似还流传颇广,但只须稍加留意便会发现,该说法与决定论恰好相反,决定论是这样说的:
(B)一切事件皆由其前导事件完全决定。
或者:
(C)世界在任一时刻的状态(S)由此前任一时刻的状态(S0)完全决定,即,若我们有足够的知识和计算能力,从S0可算出S。
可见,决定论认为前导事件可充分完备的决定后续事件,而(A)则认为当前的行为对未来没有影响,这显然是直接对立的说法,所以说法A不是决定论,称之为宿命论比较贴切。
对决定论的宿命论式曲解的流行,很可能是出于对“改变”一词的两种可能含义的混淆,当我们说(more...)
(A)既然一切事情都是被决定了的,那么无论你做什么都改变不了什么,是不是你就啥都别做了?
这种说法貌似还流传颇广,但只须稍加留意便会发现,该说法与决定论恰好相反,决定论是这样说的:(B)一切事件皆由其前导事件完全决定。
或者:(C)世界在任一时刻的状态(S)由此前任一时刻的状态(S0)完全决定,即,若我们有足够的知识和计算能力,从S0可算出S。
可见,决定论认为前导事件可充分完备的决定后续事件,而(A)则认为当前的行为对未来没有影响,这显然是直接对立的说法,所以说法A不是决定论,称之为宿命论比较贴切。 对决定论的宿命论式曲解的流行,很可能是出于对“改变”一词的两种可能含义的混淆,当我们说“我能改变什么”时,有两种意思:设世界在t0时刻的状态为s0,t1时刻的状态可能是s1,也可能是s2,取决于t0到t1之间是否发生了行为a。 可是人们在说“改变”时,有时候是指s0与s1的不同,而有时候又是指s1与s2的不同,并且这一切换常常在不知不觉中完成。 决定论者说:从s0可知a必会发生,故t1时刻的状态必为s1;而宿命论者将其理解为:a无法将s1变为s2,故行为无法改变世界。 对于宿命论者的糊涂责问,或许这样答复可以让他恢复清醒:不是思想和行为改变不了世界,而是你会有何种思想和行为、以及它们将如何改变世界,是早被决定了的,过去经由你的行动去创造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