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发表的文章(302)

语法树,一个小把戏

前几天跟Padrick说起句法问题,然后我很无聊的为博客和论坛添加了按语法树输入文本的支持,一方面温习一下句法结构,同时也熟悉一下HTML5的canvas。

现在,我在写博客或你在论坛发帖时,假如碰到容易产生歧义的句子,便可以按通行的方法对句子的语法结构进行标注,凡经过标注的句子,读者可以调看直观的语法树图形,具体用法如下:

1)需要标注的句子首先用:{.*SNL/<sentence>/*.}括起来;

2)语法树的每个节点这样标注:[XX:<content>],其中XX是节点类型,命名采用语言学中的通行方式,常见的有下列几种:

  • S: 句子(sentence),假如有子句,可在S后面加数字以示区别;
  • N: 名词(noun)
  • V: 谓词(verb)
  • A: 形容词(adjective)
  • Adv: 副词(adverb)
  • P: 介词(preposition)
  • Con: 连接词(conjunction)
  • NP: 名词短语(noun phrase)
  • VP: 谓词短语(verb phrase)
  • AP: 形容词短语(adjective phrase)
  • AdvP: 副词短语(adverb phrase)
  • PP: 介词短语(preposition phrase)

3)分叉:因为我实现的功能只是树形数据结构的处理和图形化显示,所以并不涉及语言学知识,不过我觉得按Noam Chomskyphrase structure grammar,好像树的所有分支都应该是二叉的,只有一个例外(对此我不甚确定),就是包含了连接词(Con)子节点的分支,可以是多叉的。

4)移位、复用和踪迹:

4.1)移位:被移位的元素(比如英语疑问句中的前置代词)将成为孤立节点,其“XX”用“#n”标记,n是序数,用于与其它移位元素区分,在图形中,移位节点将以棕色显示;

4.2)复用:在句子其他位置将被其他隐含引用的节点,其“XX”后面加上“(n)”标记,n是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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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跟Padrick说起句法问题,然后我很无聊的为博客和论坛添加了按语法树输入文本的支持,一方面温习一下句法结构,同时也熟悉一下HTML5的canvas。 现在,我在写博客或你在论坛发帖时,假如碰到容易产生歧义的句子,便可以按通行的方法对句子的语法结构进行标注,凡经过标注的句子,读者可以调看直观的语法树图形,具体用法如下: 1)需要标注的句子首先用:{.*SNL/<sentence>/*.}括起来; 2)语法树的每个节点这样标注:[XX:<content>],其中XX是节点类型,命名采用语言学中的通行方式,常见的有下列几种:
  • S: 句子(sentence),假如有子句,可在S后面加数字以示区别;
  • N: 名词(noun)
  • V: 谓词(verb)
  • A: 形容词(adjective)
  • Adv: 副词(adverb)
  • P: 介词(preposition)
  • Con: 连接词(conjunction)
  • NP: 名词短语(noun phrase)
  • VP: 谓词短语(verb phrase)
  • AP: 形容词短语(adjective phrase)
  • AdvP: 副词短语(adverb phrase)
  • PP: 介词短语(preposition phrase)
3)分叉:因为我实现的功能只是树形数据结构的处理和图形化显示,所以并不涉及语言学知识,不过我觉得按[[Noam Chomsky]]的[[phrase structure grammar]],好像树的所有分支都应该是二叉的,只有一个例外(对此我不甚确定),就是包含了连接词(Con)子节点的分支,可以是多叉的。 4)移位、复用和踪迹: 4.1)移位:被移位的元素(比如英语疑问句中的前置代词)将成为孤立节点,其“XX”用“#n”标记,n是序数,用于与其它移位元素区分,在图形中,移位节点将以棕色显示; 4.2)复用:在句子其他位置将被其他隐含引用的节点,其“XX”后面加上“(n)”标记,n是序数; 4.3)踪迹:隐含引用了被移位的节点或其他可复用节点的地方,引用处以“(Tn)”标记,n是序数,且与(4.1)和(4.2)中的n相对应; 5)文本显示:在博客文章和论坛帖子中,被标记过的文本将被标上虚线下划线,其右侧将出现一个 图标; 6)图形显示:点击上述图标将弹出语法树窗口,该窗口不仅用于显示,也可在文本框内对文本进行标记,然后点击“解析”查看相应图形;提示:由于弹出窗口经常会被浏览器拦截,故在首次打开时,你需要手工撤销拦截(最好指示它以后不拦截headsalon.org的弹出窗口); 7)示例:我在这篇文章的倒数第二节提供了一个实例,我把它复制在这儿: 这个是原始文本:
不过这里仍需指出一条界线,{.*SNL/[S:[NP:[AP:可以被谴责的][N:行为]][VP:[Adv:未必][VP:[V:是][AP:[AP(1):[A:有罪的][Con:或者][AP:[VP:[V:构成][NP:(T2)]][Sfx:了][#2:[A:对既有权利的][N:侵犯]]]][Con:,][AP:[VP:[PP:[AP:(T1)][P:因而]][VP:[V:需要][NP:[N:加以司法矫正][Con:或][N:施以惩罚]]]][Sfx:的]]]]]]/*.}。
这是被解析后的文本:
不过这里仍需指出一条界线,{*SNL/[S:[NP:[AP:可以被谴责的][N:行为]][VP:[Adv:未必][VP:[V:是][AP:[AP(1):[A:有罪的][Con:或者][AP:[VP:[V:构成][NP:(T2)]][Sfx:了][#2:[A:对既有权利的][N:侵犯]]]][Con:,][AP:[VP:[PP:[AP:(T1)][P:因而]][VP:[V:需要][NP:[N:加以司法矫正][Con:或][N:施以惩罚]]]][Sfx:的]]]]]]/*}。
 
[微言]经营与家庭规模

【2012-02-08】

@whigzhou: 经营性家庭,若其所经营事业的经济规模大于核心家庭规模,便倾向于维持大家庭,这一猜想似乎得到了喜洲镇案例的支持,该镇地处西南商路附近,商业异常繁荣,居民半数以上经商,平均家庭规模8.6,远高于中国平均数(5~6);我去过的徽商市镇廿八都貌似也是如此,平遥呢?

@whigzhou: 值得探究的是,历史上农业作物/技术的变化,是否曾影响家庭规模?

@whigzhou: 注:喜洲家庭规模超高(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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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8】 @whigzhou: 经营性家庭,若其所经营事业的经济规模大于核心家庭规模,便倾向于维持大家庭,这一猜想似乎得到了喜洲镇案例的支持,该镇地处西南商路附近,商业异常繁荣,居民半数以上经商,平均家庭规模8.6,远高于中国平均数(5~6);我去过的徽商市镇廿八都貌似也是如此,平遥呢? @whigzhou: 值得探究的是,历史上农业作物/技术的变化,是否曾影响家庭规模? @whigzhou: 注:喜洲家庭规模超高与生育率无关,也与纳妾无关,其生育率和纳妾率并不比平均水平高 @whigzhou: @喂羊叔叔:回复@whigzhou:纳妾影响家庭规模吗? @whigzhou: 对孤立社会不影响(若光棍也算家庭,有些社会学家认为不算),但对非孤立社会有影响,因为妾可纳自外地
继续推进:价值观/价值体系/代言角色

上一篇里,我澄清了对涉及价值观和道德的几个概念的理解和运用习惯,从朋友们的反应看,对讨论是有帮助的,有了这个基础,我想把这个话题再向前推进一点。

不妨将价值观视为一种计算装置,它接受某些输入,这些输入描述了发生在现实世界中的特定事件,然后它输出一个值域为{好,坏}确定结果,这个结果就叫“价值”,当然价值不必是二值的,其值域也可以是某个有序集,这里姑且简化为二值的。

类似的,科学理论也是一种计算装置,它接受关于世界状态的某些输入,获得关于世界另一些状态的输出;区别在于,科学理论的输出接受事实检验,它(事实判断)会被用来与给定度量方法所获得的结果(经验事实)做比较,从而被判定为真或假,而价值观的输出不存在真假之分,因而无须接受事实检验,这个区别就是常说的“休谟之叉”(Hume’s Fork)(注:对休谟(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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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里,我澄清了对涉及价值观和道德的几个概念的理解和运用习惯,从朋友们的反应看,对讨论是有帮助的,有了这个基础,我想把这个话题再向前推进一点。 不妨将价值观视为一种计算装置,它接受某些输入,这些输入描述了发生在现实世界中的特定事件,然后它输出一个值域为{好,坏}确定结果,这个结果就叫“价值”,当然价值不必是二值的,其值域也可以是某个有序集,这里姑且简化为二值的。 类似的,科学理论也是一种计算装置,它接受关于世界状态的某些输入,获得关于世界另一些状态的输出;区别在于,科学理论的输出接受事实检验,它(事实判断)会被用来与给定度量方法所获得的结果(经验事实)做比较,从而被判定为真或假,而价值观的输出不存在真假之分,因而无须接受事实检验,这个区别就是常说的“休谟之叉”([[Hume's Fork]])(注:对休谟之叉一词的含义有几种认定,这里取其一种,并且我以前和今后都只取这一种)。 但是,这里存在一个容易混淆的地方(小橘子好像一直没从这个混淆里绕出来):尽管价值观这一计算装置的输出是无所谓真假的,但任何计算装置的逻辑结构如何,本身都是一个事实,因而对此所做的陈述都存在真假之分。(这个区分很微妙,所以容易被混淆,比如,当有人给我一个苹果,我说“好吃”或“我喜欢”,此时我做出的是一个价值判断,但假如你问我“你喜欢苹果吗?”或“你喜欢苹果还是香蕉?”我回答“我喜欢苹果”,此时,我做出的就是事实判断,我在陈述一个有关我的价值观的事实命题。) 科学研究的任务,是构造一个有最大机会输出真结果的计算装置,为此,科学家需要针对其输出与经验事实不吻合的地方,对装置进行修正,甚至推倒重来,那么当我们研究被认为存在于现实世界的社会规范——比如道德和法律——时,我们在做什么? 我的回答是:和科学研究一样,我们构造一个计算装置来模拟假定中的现实道德规范,然后比较它的输出是否与现实中人们针对相同输入所做出的价值判断相一致,并针对不一致的地方对计算装置进行修正,甚至推倒重来;道德研究与科学研究的这种相似性并不奇怪,因为既然其研究对象都是某种计算装置存在与否、结构如何这样的事实问题,自然可以用相同的方法。 但这种相似性并未改变这一点:价值观这种计算装置的输出并不表征任何现实状态(除该输出本身之外),它仅仅输出了一个可以识别的东西,而科学理论却必须输出表征了某些现实状态的东西。 另一个更容易混淆的地方是:当我们依据一个从现实中识别出来的道德/法律规范,针对特定事件作出道德/法律判断时,我们到底是不是还在做价值判断?或者仅仅是在做事实判断? 我的回答是:我们先针对道德/法律规范这个计算装置做了一番事实判断,最后操纵这个(我们认定它存在且如此这般工作的)装置输出了一个价值判断,因而一个道德/法律结论本身是一个价值判断。 我承认,理解这一点有些困难,因为它与纯粹个人的价值判断有所不同,当我对着苹果说“好吃”时,这个价值判断是直接作出的,无须依赖其他准备工作,这是因为,输出该判断的那个计算装置,事先已经存在于我的头脑之中,而我在道德/法律判断时,则是在操纵一个或许事先并不存在于我头脑之中的计算装置,这个装置可能是一套专用软件,运行在一台电脑上,或者等价的,以口头/文字命题的形式存在于某个知识体系中。 当然,在我对这套规范进行研究、获得认知(其间将经历一系列事实判断)之后,该装置就会被装载进我的头脑,但这未必意味着它就自动成了我的价值观组合的一部分,也可能我只是将自己大脑的一部分计算能力分配给它,让它在里面运行而已,当我这么做时,我就进入了我称之为该社会规范“代言角色”的状态,即,我让它在自己大脑里运行起来,赋予它所需输入,获得其输出结果,最后将结果陈述出来。 当法官或试图以公正面貌出现的道德评论者对特定事件进行评判时,就是这么做的,此时他们所输出的,并不是基于个人价值观的判断,而是在头脑里运行一个被认定实际存在于社会的规范所得出的结果。 之所以这么做是可能的,是因为运行规范所需要的,仅仅是一个计算装置,假如我们愿意,完全可以让它运行在一台电脑上(当然,现实中公众可能不能接受一位电脑法官,但那只表明存在一个不接受电脑法官的规范,而不是因为规范无法运行在电脑上)。 可以想象一种情况,假如某社会的道德/法律规范复杂到某个程度,任何个人的大脑都没有能力单独运行它,而必须由某个超个人装置来运行,那么,这一规范便可能在没有任何个人能够全面理解的情况下却真实存在且有效运行中,我觉得英美的法庭或许已经或正在演变成一种这样的装置。 作为个人,对特定行为(A),既可以基于个人价值观作出直接判断(Vp),也可以将自己代入某个社会规范(N)的代言人角色,作出“按某某规范的”判断(Vn),这样,便出现下面几种可能: 1)我觉得A是好的;而按我认识到的N,A也是好的;并且,我赞同N;(赞同的意思是可以将其纳入个人价值观集合) 2)我觉得A是好的;而按我认识到的N,A也是好的;但我不赞同N,即Vp=Vn只是在此案例上的巧合; 3)我觉得A是好的;而按我认识到的N,A是坏的;可是,我赞同N,所以一定是我哪里搞错了(人脑计算错误是可能的); 4)我觉得A是好的;而按我认识到的N,A是坏的;但我不赞同N; 5)我觉得A是好的;我认为N根本不存在,无论它会把A判定为好或坏;但假如N存在,我赞同; 6)我觉得A是好的;我认为N根本不存在,无论它会把A判定为好或坏;但假如N存在,我不赞同; …… 要正确区分这6种(或更多)情况确实不容易,每项区别中都已栽进了无数跟头……
饭文#W8:方舟子式打假意义何在?

方舟子式打假意义何在?
辉格
2012年2月1日

从海外中文网络社区的元老,到科普作家,又到职业打假斗士,方舟子的社会角色已历经几番嬗变,没有改变的是他高昂的劲头和不依不饶的性情;不过,自从他妻子学位论文的抄袭丑闻被揭露之后,他的心态似乎也发生了很大改变,不仅举止失态,打假对象也已从学术界和权力层转向了与他有过直接或间接关系的社会名人。

特别是之前针对罗永浩的行动,纯粹起于私人恩怨,而且在毫无事实线索的情况下草率发动,结果也没抓到对方把柄,只好不了了之;本来这件事情已将他陷于十分难堪的境地,幸好紧接着出现了另一个目标,而韩寒又恰好是罗永浩的朋友,符合他近来选择目标的口味,于是焦点很快就被转移了。

像方舟子这样的打假行动,对于公众究竟有没有价值,历来争议不休,一方面,他确实揭露了许多抄袭、剽窃、虚构夸大学术经历或研究成果的造假丑闻,对净化学术界起了正面作用,也为关心某些领域真相的人们提供了另一个信息来源。

而另一方面,许多人也指出,他在进行质疑时,对证据材料的选择和采信常常是片面的,推理过程经常是草率的,甚至违背基本的逻辑常识,判断经常是基于预设立场的,并且常把不可靠(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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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式打假意义何在? 辉格 2012年2月1日 从海外中文网络社区的元老,到科普作家,又到职业打假斗士,方舟子的社会角色已历经几番嬗变,没有改变的是他高昂的劲头和不依不饶的性情;不过,自从他妻子学位论文的抄袭丑闻被揭露之后,他的心态似乎也发生了很大改变,不仅举止失态,打假对象也已从学术界和权力层转向了与他有过直接或间接关系的社会名人。 特别是之前针对罗永浩的行动,纯粹起于私人恩怨,而且在毫无事实线索的情况下草率发动,结果也没抓到对方把柄,只好不了了之;本来这件事情已将他陷于十分难堪的境地,幸好紧接着出现了另一个目标,而韩寒又恰好是罗永浩的朋友,符合他近来选择目标的口味,于是焦点很快就被转移了。 像方舟子这样的打假行动,对于公众究竟有没有价值,历来争议不休,一方面,他确实揭露了许多抄袭、剽窃、虚构夸大学术经历或研究成果的造假丑闻,对净化学术界起了正面作用,也为关心某些领域真相的人们提供了另一个信息来源。 而另一方面,许多人也指出,他在进行质疑时,对证据材料的选择和采信常常是片面的,推理过程经常是草率的,甚至违背基本的逻辑常识,判断经常是基于预设立场的,并且常把不可靠的判断当作铁板钉钉不容置疑的信条而加以无限制演绎,而同时很少顾及相反证据,也不愿听取基于相同证据而做出的替代分析,反而将一切反对意见斥为伪科学或帮凶之类。 其实,这两方面的观感是可以同时成立的,因为两者并不矛盾,这也是另一个例子,表明推进了某项公共事业、为公众带来某些好处的人,未必是一个在智慧、品质和能力等方面符合他们所期望水平的人,甚至不必是一个心怀善意的人,他可能很偏狭,缺乏理性与科学精神,也没有造福公众的理想,但在客观上却导致了某些可欲事态的出现,果若如此,我们何必要求更多呢? 诚然,由于缺乏听取反面证据的开放心态,缺少严谨的逻辑推理和因果分析能力,以及对既有信念保持审慎怀疑和进行自我反思的习惯,等等这些常被概括于所谓科学精神之中的品质,方舟子的打假行动很难说是遵循科学界标准的,如同他的科普写作一样,对于示范和传播科学精神恐怕不会有多大益处。 但是,传播科学精神只是诸多公共事业之一,他做不到做不好,别人不妨来做,揭露造假作弊同样有其公共价值,他在证据选择、因果分析和逻辑上的缺陷,尽管会妨碍其打假的质量、效果和命中率,但这不是什么值得紧张的事情,他的行动价值主要在于花力气收集早期线索,并且有勇气将问题推上台面,而最终结果,要么在法庭上解决,要么更多的由听众自己做出判断。 只要讨论空间是开放的,在他发动案例之后,自然会引来许多质量更高的分析,也会刺激相反的证据浮出水面,当事人也有机会做出辩解,这些都是听众据以判断的信息,当然有些人会因为偏听他这一方而被误导,但容易偏听偏信的人无论到哪里都会被误导,有没有方舟子都一样。 实际上,像打假这种充满对抗性、需要花费大量精力、吃官司是家常便饭,有时还要冒点生命危险的事情,反倒需要方舟子这样认死理、有些偏执和狂热、并且精力旺盛的人,才能长期坚持下来,而那些拥有良好科学精神的人,通常不会具有这些品质,我们也很少有机会见到他们公开质疑其学术同行;鱼和熊掌往往不可兼得。 当然,指出其价值所在,并不意味着他是免受批评和指责的,假如他的打假行动因其拙劣草率而误伤无辜,无论是无意的误伤还是故意的错伤,旁人都有理由做出批驳并加以谴责;不过这里仍需指出一条界线,{*SNL/[S:[NP:[AP:可以被谴责的][N:行为]][VP:[Adv:未必][VP:[V:是][AP:[AP(1):[A:有罪的][Con:或者][AP:[VP:[V:构成][NP:(T2)]][Sfx:了][#2:[A:对既有权利的][N:侵犯]]]][Con:,][AP:[VP:[PP:[AP:(T1)][P:因而]][VP:[V:需要][NP:[N:加以司法矫正][Con:或][N:施以惩罚]]]][Sfx:的]]]]]]/*}。 对他人品行的错误陈述确实可能减损后者的利益,但未必构成侵权,因为利益未必是权利,也可能只是一个不受保护的随机事态,比如我家附近有一家我特别喜欢的餐馆,它的消失将减损我的利益,但这并不意味着我有权阻止老板关门,类似的,方舟子的言论只要没有逾越其自身权利的边界而构成辱骂、诽谤或侵犯隐私等言语侵权,即便损及他人利益,也只是可以被谴责而无须接受司法系统的矫正或惩罚。
[微言]家谱与族产

【2012-02-03】

@whigzhou: 为何家谱要记准确?这里我看到一个最实用的理由:因为拥有族产的宗族是个股份公司,各家所占股份比例直接由家族树决定

(摘自:林耀华《义序的宗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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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3】 @whigzhou: 为何家谱要记准确?这里我看到一个最实用的理由:因为拥有族产的宗族是个股份公司,各家所占股份比例直接由家族树决定 (摘自:林耀华《义序的宗族研究》)
沉没成本谬见的另一种解释

下午在微博上跟小橘子讨论了沉没成本(sunk costs)问题,颇有收获,值得整理一下。

炫耀品问题一样,沉没成本也是经典经济学的一个软肋,因而也被行为经济学认为是自己可以施展拳脚的地方,因为经典的经济学分析历来认为沉没成本不是真正的成本,不应在决策中加以考虑,但实际上很容易观察到,许多人在做决定时,经常且严重的受沉没成本影响,经济学家将这种倾向称为沉没成本谬见(sunk cost fallacy),是非理性行为,但这样问题就来了,经济学不是宣称自己是解释行为的吗?怎么变成对行为指手画脚了?(记得hulkbill就指出过这一点)

而对于行为经济学,这是个宝贝,因为他们的研究对象就是非理性行为;对沉没成本,目前流行的行为经济学解释是“丧失厌恶”(lost aversion,多译作“损失厌恶”,私以为不妥,其实这里厌恶的不是损失,而是丧失,沉没成本谬见之谬便在于为避免丧失而导致损失)。

丧失厌恶假说乃基于行为经济学另一个更基础的假说:心理账户(mental accounting),意思是:个人做决策时所涉及的成本/收益,并未被归入全局适用的单一账户,并据此作出全局性的成本/收益计算,而是按某些线索被归入多个独立账户,而且各账户被赋予了不同权重,这样,在性质上完全相同的两个选项,若因某种原因被归入不同账户,其对行为输出的影响可能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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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在微博上跟小橘子讨论了沉没成本([[sunk costs]])问题,颇有收获,值得整理一下。 和炫耀品问题一样,沉没成本也是经典经济学的一个软肋,因而也被行为经济学认为是自己可以施展拳脚的地方,因为经典的经济学分析历来认为沉没成本不是真正的成本,不应在决策中加以考虑,但实际上很容易观察到,许多人在做决定时,经常且严重的受沉没成本影响,经济学家将这种倾向称为沉没成本谬见(sunk cost fallacy),是非理性行为,但这样问题就来了,经济学不是宣称自己是解释行为的吗?怎么变成对行为指手画脚了?(记得hulkbill就指出过这一点) 而对于行为经济学,这是个宝贝,因为他们的研究对象就是非理性行为;对沉没成本,目前流行的行为经济学解释是“丧失厌恶”([[lost aversion]],多译作“损失厌恶”,私以为不妥,其实这里厌恶的不是损失,而是丧失,沉没成本谬见之谬便在于为避免丧失而导致损失)。 丧失厌恶假说乃基于行为经济学另一个更基础的假说:心理账户([[mental accounting]]),意思是:个人做决策时所涉及的成本/收益,并未被归入全局适用的单一账户,并据此作出全局性的成本/收益计算,而是按某些线索被归入多个独立账户,而且各账户被赋予了不同权重,这样,在性质上完全相同的两个选项,若因某种原因被归入不同账户,其对行为输出的影响可能是不同的。 丧失厌恶的意思是,人们会将已经在手的东西和可以获得但未到手的东西归入不同心理账户,因而赋予不同权重,前者所入账户的权重远高于后者;沉没成本谬见是丧失厌恶的一个逻辑后果,因为心理账户扭曲了真实的成本/收益值,高估了已经在手的东西的机会成本,因而完全可能将真实总收益为负的选择的总收益计算成正的,沉没成本谬见便是此类结果之一。 举个例子:1)银行通知我,除非我去办某个手续,今后每月从我账上扣10块钱,2)银行通知我,假如我去办某个手续,今后每月往我账上转入10块钱;按观察经验,办第一个手续的几率比第二个高许多。(注:由于10块这个数额很小,两个点在现金边际效用曲线上几乎是重合的,因而现金边际效用差异可以忽略) 基于心理账户和丧失厌恶的解释能说的通,但我不满意(实际上我对目前行为经济学的整套理论都不满意,而更青睐自己那套基于个人价值结构、身份定位、生活方式选择的思路),不是因为它是错的,而是觉得它的适用性是受限的,而被我期待能用来限定其适用性的那套理论本身比它更重要(类似的,“风险厌恶”([[risk aversion]])假说也是如此,在讨论消费离散性与风险偏好的关系时,我曾指出,在收入阶梯的不同部位,风险偏好可以很高,也可以很低)。 扯了这么多背景,终于可以言归正传了。 作为下午讨论和思考的结果,我对沉没成本谬见的解释是,我们做决策时进行成本/收益计算的那些心理机制(与心理账户假说类似,我认为此类计算机制或许不止一个)中,至少有些采用了“沉没成本法”而非更精确的“即时机会成本法”来估算决策成本,而该算法在不远过去的进化历史上表现了足够高的效率(包括有效性和成本合理性)。 该方法差异类似于会计中的历史成本法与重置成本法之间的差异,后者的优点是更精确,缺点是计算量大,需要在每个记账周期为每项资产测算重置成本,而两者在精确性上的差异,取决于资产生命周期内其市场价格波动概率和幅度,假如波动不大,而测算负担又过重,采用历史成本法可能是更有效率的。 类似的,即时机会成本法虽然更精确,但计算量大,它需要在一项行动的每个可能决策点重新采集信息并重算成本,而行动期间发生的任何事件——甚至仅仅是时间的流逝——都可能构成决策点,因而即时机会成本法的计算量可能非常大,而两种算法的精度差异则取决于:行动期间出现足以改变成本的事件的几率和改变的幅度。 但是对于行动者来说,那些出现几率小到可以忽略的事件,或者其影响成本的预期幅度不足以导致新决策,在选择算法时都是可以忽略的,因而,用沉没成本法代替即时机会成本法的代价,只是那些足以导致新决策的事件所导致的期望成本差异,假如它小于该算法所节省的成本,沉没成本法便是可取的。 换个角度,沉没成本法实际上相当于一种限制了大量决策点的简单化行动模式,将行动划分为决策和实施两个阶段,在决策阶段充分收集信息并调用最优成本算法,但行动一旦发动,便关闭决策窗口,此种模式带来损失的几率,就是起初决策(因缺乏预见性而)失误的几率,假如失误几率较低,便是有效的;如此划分的好处是,减轻了大脑在决策和行动两种工作模式之间不断来回切换的负担,这种负担我们在等待一个不确定机会到来(而同时还有其他选择)时,都会有体会,它会表现为严重的焦虑不安。 实际上,行动期间对决策窗口的关闭是不完全的,重大事件的发生仍可激活窗口,比如我买了电影票,去的路上听说电影不好看,但在沉没成本谬见推动下仍前往观看,可是,假如走进电影院时发现那里起火了,便足以让我作出新决策,这一机制弥补了此种模式的不足,至少可以避免那些最严重的损失(当然,现代社会的某些事情实际上很重大,却没有取得激活决策窗口的资格,那属于进化历史包袱)。 采用即时机会成本法,不仅决策点多(可能无穷多),计算量大,而且有些算法十分复杂,进化过程中撞到的几率很低,比如下午那个坐车出行的例子(假如你要去某地,可步行,也可坐公交车,后者以15分钟的平均间隔随机出现,现在假设你已等了5分钟车),假如你每隔1分钟重算一次机会成本,那么第5分钟末放弃等车的沉没成本是5分钟时间成本,机会成本则是“已知N分钟(N>=5)没来车的前提下,未来M分钟内有P的概率会来车”这一机会的价值,大脑里要冒出这么个难度不小的算法还真不容易(至少要会积分,因为该机会的价值是在M的某个区间上对某函数的积分),而前者只须瞄一眼手表即可得出结果,而且是个不错的近似。 除了决策点多、计算量大、算法复杂之外,采用即时机会成本法的另一个障碍(我认为这一点很重要)是表征困难,比如上面等车的例子中,在头脑里表征“等车者在第5分钟末所面临的此后若干分钟内的来车机会的价值”这个意思,就很困难,这句句子的长度、句法复杂性(实际上完整的表达还更复杂,这里已经简化掉了积分的意思)和抽象性本身就表明了这一点(花絮:我也是这个表征困难的受害者,下午讨论中我一开始就犯了个表征错误),而运行一个算法的前提便是对计算所涉及的各参数作出清晰的表征。 为克服表征困难,需要用一些直观的、有形的(或者用艺术界术语叫具象的)、日常的概念来替代被表征的东西,这就往往需要借助于已经存在的、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而它们往往就是沉没成本沉没于其中的那些东西。
饭文#W7:韩寒的名誉侵权案难以成立

韩寒的名誉侵权案难以成立
辉格
2012年1月30日

“打假斗士”方舟子近来真可谓越战越勇,方罗之战硝烟尚未散尽,方韩之战便已鸣锣开炮;在此之前,他的战斗多半像是单方面远距离挑战,对方少有回应,即便回应也是选择自己的时机和节奏,而现在不同了,或许是因为微博的作用,而交战双方又都是拥有海量粉丝的网络名人,微博所创造的即时互动特性已将战斗变成了近身肉搏。

但凡近身肉搏,场面总是会比较难看,情急之下,是很难顾及风度的,而像韩寒这样较为介意或倚重于风度、气质、性情等人格魅力,并且其地位和影响力也很大程度上建立于此的明星作家,肉搏的代价便尤其惨重,他的许多读者和粉丝,恐怕都已经在这短短几天中,或隐约或恍然的发现了一个与此前印象颇为不同的韩寒。

就这场战斗而言,几个特别难看的场面,都与当事人不善于面对质疑有关,而这一弱点在国人中间似乎很普遍;许多针对质疑所做出的激烈反应,包括力挺韩寒的一些名人,都混淆了质疑、判决和基于判决而实施的惩罚,这三件截然不同的事情,如此混淆才会让他们将麦田和方舟子的质疑类比于秦桧的莫须有加罪,甚至文革中的大批斗;尽管在之前的类似纷争中,早已有头脑清醒人士多次辨析和澄清这三者的区别,但遗憾的是,介入这次争议的许多人并未表现出他们在这方面有多少长进。

司法判决可能会导致人身强制,甚至沉重的刑罚,因而被要求遵循无罪推定原则,甚至需要排除一切合理怀疑,但普通人之间的相互质疑却不必遵循同样的原则,并没有什么规范阻止质疑者使用可靠或不可靠的传闻做出自己的推断和猜测,他们依据的事实无须满足证据法的要求,而他们的推理方式也不必遵循司法标准或逻辑教科书的要求,若非如此,除非在(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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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寒的名誉侵权案难以成立 辉格 2012年1月30日 “打假斗士”方舟子近来真可谓越战越勇,方罗之战硝烟尚未散尽,方韩之战便已鸣锣开炮;在此之前,他的战斗多半像是单方面远距离挑战,对方少有回应,即便回应也是选择自己的时机和节奏,而现在不同了,或许是因为微博的作用,而交战双方又都是拥有海量粉丝的网络名人,微博所创造的即时互动特性已将战斗变成了近身肉搏。 但凡近身肉搏,场面总是会比较难看,情急之下,是很难顾及风度的,而像韩寒这样较为介意或倚重于风度、气质、性情等人格魅力,并且其地位和影响力也很大程度上建立于此的明星作家,肉搏的代价便尤其惨重,他的许多读者和粉丝,恐怕都已经在这短短几天中,或隐约或恍然的发现了一个与此前印象颇为不同的韩寒。 就这场战斗而言,几个特别难看的场面,都与当事人不善于面对质疑有关,而这一弱点在国人中间似乎很普遍;许多针对质疑所做出的激烈反应,包括力挺韩寒的一些名人,都混淆了{*quote(批评与批斗的区别)质疑、判决和基于判决而实施的惩罚,这三件截然不同的事情,如此混淆才会让他们将麦田和方舟子的质疑类比于秦桧的莫须有加罪,甚至文革中的大批斗/quote*};尽管在之前的类似纷争中,早已有头脑清醒人士多次辨析和澄清这三者的区别,但遗憾的是,介入这次争议的许多人并未表现出他们在这方面有多少长进。 {*quote(批评与批斗的区别)司法判决可能会导致人身强制,甚至沉重的刑罚,因而被要求遵循无罪推定原则,甚至需要排除一切合理怀疑,但普通人之间的相互质疑却不必遵循同样的原则,并没有什么规范阻止质疑者使用可靠或不可靠的传闻做出自己的推断和猜测,他们依据的事实无须满足证据法的要求,而他们的推理方式也不必遵循司法标准或逻辑教科书的要求,若非如此,除非在律师和逻辑专家的指导下,普通人就很难发出质疑声音了,这样的限制与一个自由开放社会显然是不相容的。/quote*} 当然,有权利这么做不等于这么做就是无可指责的,假如质疑者草率而片面的使用不可靠的传闻,忽视相反的证据,进行不合逻辑或置信度很低的推断,并据此轻易怀疑他人的诚实,那么别人自然也有权指责他草率鲁莽或信口雌黄,他也会因此而承担名誉损失,而对于方舟子这样的职业打假者,这样的损失也将是沉重的。 实际上,假如韩寒果真认为方舟子的质疑属于这种水平,就大可不必为此而暴跳如雷,除非他觉得自己的读者和粉丝群分辨是非的能力远低于正常水平;奇怪的是,一方面,多位挺韩者指出,代笔质疑是很难证实或推翻的,因而是很无谓很无聊的,但同时,他们却又认为此类质疑是需要严肃对待和做出激烈反应的,在我看来,这两种姿态点实在难以协调起来。 不可否认,在某些传统社会,曾流行过一种对他人诚信的质疑施加了更严格的审慎要求的规范,在那种规范下,假如某人认为遭受了对其诚信或人品不恰当的质疑,可以向质疑者提出决斗来捍卫自己的名誉,而后者为了捍卫自己的名誉,也很难拒绝挑战;然而,随着社会变得更庞杂更具流动性,言论空间变得更开放更宽松,这种规范早已消亡了。 在当前所流行的规范下,质疑者享有充分的言论自由,除非其言论构成诽谤,而{*quote(诽谤.认定条件)对诽谤的认定是有着严格条件的:首先,需要认定被告捏造了事实,其次,听众可能相信这些事实,第三,相信这些事实会导致对原告的负面评价;可是,直到韩寒在宣布提起名誉侵权案诉讼时,他并未曾指出过方舟子捏造了什么事实,而仅仅指出后者所采用的证据是片面的,从证据得出结论的推理过程是不合逻辑甚至荒谬的。 对于诽谤要件的如此限定是合理的,因为在言论开放的条件下,只要不捏造事实,取证片面性可以被对方的相反证据所平衡,而推导过程的谬误与不合理也容易被听众凭自己的判断力或评论者的分析而加以纠正。/quote*} 事实上,在这次纷争中,方舟子从未宣称自己掌握了听众之前所不了解的隐秘事实,他的所有推测都基于可公开获取的材料,你可以说他的推导逻辑很荒谬,那没关系,在相同的事实面前,你可以做自己的判断,毕竟,一个人无论懂不懂因果分析和逻辑推理,都有权按自己的方式进行推断和猜测,并将此过程和结果公开表达。 所以,由于缺少捏造事实这一认定诽谤的核心要件,韩寒的名誉侵权案根本无法成立,连立案的条件都满足不了;和此前远超出其财力的悬赏一样,这一诉讼行动(假如真的发生)是他在这场肉搏战中的又一项不负责任的举动,只会让场面变得更加难看。
若干用词:价值观/偏好/主义/道德/法律

一个阶段性澄清。

最近经常谈论伦理问题,也经常因为用词问题而带来交流障碍,其实我自己也不是一贯坚持某种清晰而确切的含义,这里先简单清理一下,表明了我到目前为止对这些概念的理解,以及使用这些概念时试图传达的含义,当然,我是希望自己对这些概念的用法能稳定下来,但实际上能否做到,还不能肯定。

另外,我也承认,用词不仅仅是语言问题,某种用词方式背后必定有一些理论预设,因而获得认同也意味着需要对话者接受或至少听取这些理论预设,而这是未必能成功的。

1)任何价值观最终都由个人持有,任何价值判断都由个人作出;

2)但个人的价值观是一个多元素集合,其中每个元素(即每项价值观)对特定事件的判断可以不同,因而最终个人面对特定事件的价值观感可能是冲突的;

3)在个人的价值组合中,其中一些是纯个人的,即可以在鲁滨逊世界存在,我通常用“偏好”一词指称它;

4)另一些则只能存在于某个社会化的价值体系中,也就是文化系统中(当然文化系统不止于此),因为它们既产生于人际互动,其价值判断的对象也是人际互动,我通常用“社会价值倾向”或“XX主义”来指称这些价值体系;(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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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阶段性澄清。 最近经常谈论伦理问题,也经常因为用词问题而带来交流障碍,其实我自己也不是一贯坚持某种清晰而确切的含义,这里先简单清理一下,表明了我到目前为止对这些概念的理解,以及使用这些概念时试图传达的含义,当然,我是希望自己对这些概念的用法能稳定下来,但实际上能否做到,还不能肯定。 另外,我也承认,用词不仅仅是语言问题,某种用词方式背后必定有一些理论预设,因而获得认同也意味着需要对话者接受或至少听取这些理论预设,而这是未必能成功的。 {*quote(价值观.含义) 1)任何价值观最终都由个人持有,任何价值判断都由个人作出; 2)但个人的价值观是一个多元素集合,其中每个元素(即每项价值观)对特定事件的判断可以不同,因而最终个人面对特定事件的价值观感可能是冲突的; 3)在个人的价值组合中,其中一些是纯个人的,即可以在鲁滨逊世界存在,我通常用“偏好”一词指称它; 4)另一些则只能存在于某个社会化的价值体系中,也就是文化系统中(当然文化系统不止于此),因为它们既产生于人际互动,其价值判断的对象也是人际互动,我通常用“社会价值倾向”或“XX主义”来指称这些价值体系;/quote*} {*quote(道德.定义) 5)上述社会化价值体系中,有些在某个社会获得了社会规范的地位(这本身是个事实判断),即,该社会多数成员都相信它会得到遵循,这里,“遵循”的意思是:当某项行为被该价值体系判定为恶时,行为主体会感受到其他社会成员都对他的行为作出了负面价值评判,他进而可能遭受更多社会关系损失,而且这一切在他实施该行为之前就是可以预期到的;一旦某个价值体系获得这种地位,我便称之为道德;/quote*} 6)在这些道德体系中,有些获得了某种司法机制的执行(这也是个事实判断),我称之为法律;(这里回答了:我为何说特定案件的最终司法结论是个价值命题,因为它是一个价值体系的运算结果) 7)生活于某个社会的特定个人,未必将“在该社会取得了道德地位的价值体系中所包含的价值观”纳入他自己的个人价值组合中,此时,他在价值观上是反社会的,但仅此而已,假如不表现在行动上,他可以相容于该社会; 8)我很少使用“良知”一词是因为,我不太确定人们用它来指称上述各种价值观中的哪一种?它显然不是鲁滨逊价值观,但也不总是道德或法律,或许,它指的是某种“主义”,已经或尚未取得道德的地位; 9)假如一种“良知”并未取得道德地位,那么我认为,依据它所作出的价值判断,便不是道德判断,而是代表了个人的、或某个拥有共同价值的群体的价值取向,当然,这些个人和群体经过持续的努力,或许有朝一日会让该价值体系取得道德或法律的地位。 10)那么,作为一个既愿意维护道德和法律,又持有某种未获得道德地位的价值取向,并希望推动它,的个人,是否会处于无所适从的处境呢?我看不必,个人无时无处不在面临各种价值之间的权衡,任何基于某一价值观的选择,都以搁置另一些价值观为代价,当我从某套价值体系出发判定某种行为为恶,并不意味着我不会为了对我个人更重要的价值而去做它。
[微言]标会

【2012-01-29】

@whigzhou: 在民间金融的各种形式中,标会是特别优秀的金融创新,它:1)从一组穷人内部产生一笔笔数额大到其中任何一个成员都无力或不愿单独提供的贷款,2)让一群人同时监督每笔大额贷款的偿还,3)提供了竞标式利率议价机制 @学经济家

@threent: 有个同事温州人,月初闲聊说起标会,他说他妈妈每月都会参加标会,没细问。等放完假和他详细聊聊,问问他那里是怎么组织、进行的。<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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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29】 @whigzhou: 在民间金融的各种形式中,{{标会}}是特别优秀的金融创新,它:1)从一组穷人内部产生一笔笔数额大到其中任何一个成员都无力或不愿单独提供的贷款,2)让一群人同时监督每笔大额贷款的偿还,3)提供了竞标式利率议价机制 @学经济家 @threent: 有个同事温州人,月初闲聊说起标会,他说他妈妈每月都会参加标会,没细问。等放完假和他详细聊聊,问问他那里是怎么组织、进行的。
[微言]因果、道德评价与激励

【2012-01-28】

@whigzhou: 《政治人物的道德评价》 http://t.cn/zOvzfe0

@tertio:这段大妙:我强化暴政的力度,你可以说我助纣为虐,我努力减轻暴政给民众带来的痛苦,你可以说我在延长暴政的寿命,反之亦然,你也可以说,我在加速暴政的灭亡,我在帮助民众抵挡暴政的肆虐——这样一来,道德评判实际上不可能进行了。

@茶博未: 有些零碎想法,总体上不同意。长时间的后果,原则上可以用利率折现;折现率和价值观一样是主观和不可加的;欲求共识/判决,陪审团制;跟辉格关于刑求情报的文章主旨似不符

@whigzhou: 因果链的长度和时间长短是两码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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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28】 @whigzhou: 《政治人物的道德评价》 http://t.cn/zOvzfe0 @tertio:这段大妙:我强化暴政的力度,你可以说我助纣为虐,我努力减轻暴政给民众带来的痛苦,你可以说我在延长暴政的寿命,反之亦然,你也可以说,我在加速暴政的灭亡,我在帮助民众抵挡暴政的肆虐——这样一来,道德评判实际上不可能进行了。 @茶博未: 有些零碎想法,总体上不同意。长时间的后果,原则上可以用利率折现;折现率和价值观一样是主观和不可加的;欲求共识/判决,陪审团制;跟辉格关于刑求情报的文章主旨似不符 @whigzhou: 因果链的长度和时间长短是两码事,一棵树龄3000年的树的存在和那颗种子的埋下之间,因果链很短 @whigzhou: 关键是因果链的拉长和复杂化,削弱了可预见性 @茶博未: 有理!但事后的道德评价,可否看作对未来类似情形下决策的一种输入/期许,使得决策者对因果链的把握比otherwise更长些(对还是错另说)? @茶博未: 一个题外的问题:假如简化形式化你的比喻为种子 气候 土壤=树,那么认为种子比另2个因更直接,有什么一般性的判据呢? @whigzhou: 哦,我这是简单的把种子->成树这条因果链单独拎出来了,我们谈论事情时总是需要把某个因果链从错综复杂的网络中拎出来,否则就没法说了 @whigzhou: 或者不妨换个例子,李世民把兰亭集序带进了坟墓,昨天有人把它挖出来了……时间跨度不算小吧 @whigzhou: 但这条因果链显然算不上复杂,在依常识可轻易理解 @茶博未: 假如人们普遍赞赏太宗这样的"高瞻远瞩"(动机固然不是)那么金三世也可能把宝物带进坟墓,搏一个后世好名声(假设他对尸体被动不很介意)。在道德评价竞争的情况下,被未来决策者接受的那部分(meme?)将会得以在行动上传播,按进化论看最符合主流道德的将survive,免除了麻烦的因果推理 @whigzhou: 有效的激励机制要以激励对象对因果关系的认知能力为前提,否则他无法理解奖励/惩罚所针对的究竟是什么,这样的奖惩也就没有激励效果,反而扰乱激励机制了 @whigzhou: 好比你的狗,朝试图闯入的陌生人狂吠,获得你赞许,这个它能理解,但它的狂吠或许打乱了你的诱敌深入计划,此时你斥责或惩罚它吗?我看没什么用,它理解不了这个,反而可能破坏了它防备陌生人的反应机制 @whigzhou: 当然,一条久经训练的狩猎犬或许能学会诱捕策略,但训练过程所用的激励方法仍须依靠它之前所能认识到的因果关系 @茶博未: 我觉得存在这样的可能:一些类似定理的基于直觉/因果推理的“历史教训”或“道德”会浮现(伴随多得多的淘汰)并成为主流价值观,从而影响政客的决策,他引用/纳入考虑这些类 @whigzhou: 那是那是,所以规范会演进嘛。对因果关系的认知和相应预见能力也不必依赖于对整个因果链的充分理解,黑箱可以关着
政治人物的道德评价

昨天和老木匠一起吃饭,聊得很开心,其间我们也未能免俗的扯了几句时局和对几个大人物的评价,这时我提出了一个观点,值得拿出来再细细探究一番。

我认为,对于历史上或当今的政治人物,我们可以基于某些理论分析他们的决策或言行的历史后果,即,这些行为对后续历史进程的影响,也不妨对这些影响及其后果作出自己的价值判断,但是,我们不能基于这样的判断,进而对他们的行为作出道德评判。

这是因为,作为当事人,只须对他能够预见到的(或依合理的要求应该预见到的)行为后果负责,而无须对他无法预见到,或依他所处的地位和情境不能合理的要求他预见到的后果负责,这是关于法律和道德责任的普遍原则,我想不出什么理由不将其适用于政治人物和政治行动。

我们知道,社会是一个高度复杂的系统,因而其影响及于整个社会的重大政治行动,其长远后果通常都是难以预见的,对于这种影响中所涉及的因果关系,以及描绘这些因果关系的一般理论,或许随着知识的积累和研究的深入而不断进步,然而,且不论这些理论中是否有任何一种能够得到普遍的认可,只要我们承认个人理性的局限性,就不能要求政治家个体拥有当前最佳最全面理论体系所能支持的预见能力,因为这样的理论体系本身可能复杂的难以被单一个人所全面理解和恰当运用。

假如我们不对道德评判所依据的因果关系之常识显明性和因果链长度作出限制,那么任何行为都既可以被判定为善良的,也可以被判定为罪恶的(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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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和老木匠一起吃饭,聊得很开心,其间我们也未能免俗的扯了几句时局和对几个大人物的评价,这时我提出了一个观点,值得拿出来再细细探究一番。 我认为,对于历史上或当今的政治人物,我们可以基于某些理论分析他们的决策或言行的历史后果,即,这些行为对后续历史进程的影响,也不妨对这些影响及其后果作出自己的价值判断,但是,我们不能基于这样的判断,进而对他们的行为作出道德评判。 这是因为,{*quote(道德评判.原则)作为当事人,只须对他能够预见到的(或依合理的要求应该预见到的)行为后果负责,而无须对他无法预见到,或依他所处的地位和情境不能合理的要求他预见到的后果负责,这是关于法律和道德责任的普遍原则,我想不出什么理由不将其适用于政治人物和政治行动。 我们知道,社会是一个高度复杂的系统,因而其影响及于整个社会的重大政治行动,其长远后果通常都是难以预见的,对于这种影响中所涉及的因果关系,以及描绘这些因果关系的一般理论,或许随着知识的积累和研究的深入而不断进步,然而,且不论这些理论中是否有任何一种能够得到普遍的认可,只要我们承认个人理性的局限性,就不能要求政治家个体拥有当前最佳最全面理论体系所能支持的预见能力,因为这样的理论体系本身可能复杂的难以被单一个人所全面理解和恰当运用。 假如我们不对道德评判所依据的因果关系之常识显明性和因果链长度作出限制,那么任何行为都既可以被判定为善良的,也可以被判定为罪恶的/quote*}:我强化暴政的力度,你可以说我助纣为虐,我努力减轻暴政给民众带来的痛苦,你可以说我在延长暴政的寿命,反之亦然,你也可以说,我在加速暴政的灭亡,我在帮助民众抵挡暴政的肆虐——这样一来,道德评判实际上不可能进行了。 当然,社会可以对政治家(尤其是他们的重大行动)提出一个比普通人高得多的预见要求,但究竟有多高,随具体时代和社会所通行的社会/政治伦理而不同;对于政治家来说,只要他遵循了当时当地的伦理规范,其行为在道德上便无可指责,相反,假如他违反了这些规范,即便其行动在事后被证明是效果良好的,推动了某种可欲事态的出现,他在道德上仍是有罪的。 比如蒙古人对中亚的大扫荡大屠杀,曾极大推进了东西方贸易和文化交流,很可能刺激了西方的文艺复兴,甚至可能间接的刺激了欧洲在中亚门户再次关闭后发动了大航海事业,最终导致地理大发现,但我们显然不能因此而在道德上赞美蒙古人的屠杀行为。 比如计划生育,我始终认为,它确实会带来某些可欲的后果,但在道德上,它显然是罪恶的。 比如皮诺切特,他的铁腕反共行动和亲市场政策将智利送上了一条光明大道,但假如他果真像传说中那样把共产党人未经审判而装在麻袋里从直升机里扔进大海,那无疑是罪行;在赞叹皮诺切特的“历史贡献”和认定他的罪行之间,我并不觉得有什么逻辑困难[1. 或许某些人会因此而面临情感困难——究竟该恨他还是爱他呢?——这可以理解,但我自己是不大会对某个无缘谋面的历史人物或遥远的政治人物产生什么情感的,至少不会多到带来困扰的程度,说到底,我为何要去介意那个造就了今天这个“我”的历史为何是如此而非那般呢?]。 再如朱镕基,一个更复杂的例子,他对银行/电信等基础部门的企业化改造和对国企的垂直化整合,无疑都是市场导向的,但在客观上,这些行动极大改变了中央/地方的力量对比,强化了中央集权,其恶果在今天已显露无遗,但我并不认为,他在道德上有什么可指责的地方。 再如贪官和腐败问题,我同意许多市场派朋友的说法:腐败比管制好多了,而且常常是化解管制恶果的有效途径,但是,我不会(像有些朋友那样)再向前跨一步,在道德上称许贪腐行为,这些行为在我眼里当然仍是无耻可鄙的。 不过,对于究竟什么才算是“当时当地的伦理规范”,肯定会有不少争议,但这不是问题,因为不像中心化司法系统,道德规范是分散执行的,是个无须完全同步的分布式并发系统(当然,作为社会规范,最低限度的协调一致性是必须的),即,在实现机制上,道德评判的算法在每个个人头脑里执行,且无须输出单一或一致的评判结果(对于中心化司法系统,这一点在原则上是必须的),这是另一个话题,回头再说。
论坛·用户指南

过年期间,酒足饭饱之余,我又给网站添加了几个模块,同时也把论坛完善了一下,现在似乎已经达到实用的程度,可以写个用户指南了,其余模块以后再说。

做这些主要是为自己玩,练习一下AJAX技术;学会这门手艺的好处,一是有啥想法随时可以试着玩一玩,就像机械爱好者拥有一个自己的车间一样,二是为自己保留一个若干年后再度改行的机会,像我这种十几年没学新东西,只会pascal一种语言,不思进取的程序员,这可不容易啊,呵呵。

小试牛刀之后的体会是,像这个年费仅100元的空间,在这种低流量条件下,其实性能非常不错,可以玩些颇为高级的把戏,我对mysql和php的特性和效率都相当满意,超出预期。

另一个体会是,正则表达式非常强大,作为老程序员,我为以前居然如此忽视它感到羞愧,这东西潜力很大。

值得欣慰的是,在这个产品里我实现了自己以前对BBS的几乎全部期待,Google曾说,假如今天发明email,就该是Wave的样子,尽管听上去是个不祥的类比,但我还是要说,假如今天发明BBS,就该是我这个样子。

祝各位新年快乐。下面是指南:

0)浏览器兼容性

0.1)Chrome:和本站其他页面一样,优先考虑Chrome,其余浏览器都未经仔细测试,这是因为我自己用的是Chrome,我太自私了,首先要让自己看着舒服;

0.2)Safari:因为与Chrome同样适用webkit内核,所以兼容性也不错,我在iPad上稍稍试过,暂时未发现差异;

0.3)FireFox:浏览貌似没问题,之前的毛病已经改掉;

0.4)IE7.0+:勉强能看,但有些功能(比如分支展开/折叠)还有问题(好像IE对javascript代码错误的容忍度较低,一遇到无效访问就中断了),有空再处理,不过肯定隐患多多,不指望完全兼容;

1)页面浏览

1.1)帖子树:每个主帖和它的回帖们构成一棵树,每个节点左侧的三角图标指示了其展开/折拢状态(向右表示折拢着),点击该图标可将其展开或折拢;

1.2)完全展开/折拢:假如你在点击三角图标的同时按下了ctrl键,节点的后代分支将被全部展开或折拢(而不是像普通情况下那样,仅展开到其下一级);

1.3)浏览模式:分两种,默认模式下,页面被载入时,每棵树只展开到将新近帖子显示出来为止,其余分支皆出于折拢状态(目前新近的定义是30天内,这一点今后有可能会调整),当你(通过页面右上角的复选框)选择了完全展开模式后,所有新旧帖子在页面加载时将全部展开;

1.4)翻页:顶部和底部都有翻页器,底部翻页器左侧显示了总主帖数和总页数;受宽度所限,并非所有页号都显示在翻页器上,当当前页号(i)大于11且小于(总页数-12)时,该页号将居于翻页器的中间,即,此时翻页器上显示从(i-11)到(i+12)页;

1.5)排序:默认情况下按最后回复时间(无回复时按主帖时间)降序排序,你可以选择其他排序方式,菜单在顶部翻页器左边;

1.6)新旧帖区分:旧帖的作者字段以暗蓝色显示,新帖则是亮蓝色;

2)帖子阅读

2.1)独立页面:对于博客文章帖(只能是主帖),点击标题即可打开文章页面,与博客阅读一样;对于通过专用转发书签(详见3.5)转发的帖子,点击标题可打开被转贴的原始页面;对于在论坛里发表的帖子,没有独立页面可打开;

2.2)帖子内容:帖子在被首次加载时,只显示前140个字符(每个汉字和拉丁字母同样都算一个字符),(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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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期间,酒足饭饱之余,我又给网站添加了几个模块,同时也把论坛完善了一下,现在似乎已经达到实用的程度,可以写个用户指南了,其余模块以后再说。 做这些主要是为自己玩,练习一下AJAX技术;学会这门手艺的好处,一是有啥想法随时可以试着玩一玩,就像机械爱好者拥有一个自己的车间一样,二是为自己保留一个若干年后再度改行的机会,像我这种十几年没学新东西,只会pascal一种语言,不思进取的程序员,这可不容易啊,呵呵。 小试牛刀之后的体会是,像这个年费仅100元的空间,在这种低流量条件下,其实性能非常不错,可以玩些颇为高级的把戏,我对mysql和php的特性和效率都相当满意,超出预期。 另一个体会是,正则表达式非常强大,作为老程序员,我为以前居然如此忽视它感到羞愧,这东西潜力很大。 值得欣慰的是,在这个产品里我实现了自己以前对BBS的几乎全部期待,Google曾说,假如今天发明email,就该是Wave的样子,尽管听上去是个不祥的类比,但我还是要说,假如今天发明BBS,就该是我这个样子。 祝各位新年快乐。下面是指南: 0)浏览器兼容性: 0.1)Chrome:和本站其他页面一样,优先考虑Chrome,其余浏览器都未经仔细测试,这是因为我自己用的是Chrome,我太自私了,首先要让自己看着舒服; 0.2)Safari:因为与Chrome同样适用webkit内核,所以兼容性也不错,我在iPad上稍稍试过,暂时未发现差异; 0.3)FireFox:浏览貌似没问题,之前的毛病已经改掉; 0.4)IE7.0+:勉强能看,但有些功能(比如分支展开/折叠)还有问题(好像IE对javascript代码错误的容忍度较低,一遇到无效访问就中断了),有空再处理,不过肯定隐患多多,不指望完全兼容; 1)页面浏览: 1.1)帖子树:每个主帖和它的回帖们构成一棵树,每个节点左侧的三角图标指示了其展开/折拢状态(向右表示折拢着),点击该图标可将其展开或折拢; 1.2)完全展开/折拢:假如你在点击三角图标的同时按下了ctrl键,节点的后代分支将被全部展开或折拢(而不是像普通情况下那样,仅展开到其下一级); 1.3)浏览模式:分两种,默认模式下,页面被载入时,每棵树只展开到将新近帖子显示出来为止,其余分支皆出于折拢状态(目前新近的定义是30天内,这一点今后有可能会调整),当你(通过页面右上角的复选框)选择了完全展开模式后,所有新旧帖子在页面加载时将全部展开; 1.4)翻页:顶部和底部都有翻页器,底部翻页器左侧显示了总主帖数和总页数;受宽度所限,并非所有页号都显示在翻页器上,当当前页号(i)大于11且小于(总页数-12)时,该页号将居于翻页器的中间,即,此时翻页器上显示从(i-11)到(i+12)页; 1.5)排序:默认情况下按最后回复时间(无回复时按主帖时间)降序排序,你可以选择其他排序方式,菜单在顶部翻页器左边; 1.6)新旧帖区分:旧帖的作者字段以暗蓝色显示,新帖则是亮蓝色; 2)帖子阅读: 2.1)独立页面:对于博客文章帖(只能是主帖),点击标题即可打开文章页面,与博客阅读一样;对于通过专用转发书签(详见3.5)转发的帖子,点击标题可打开被转贴的原始页面;对于在论坛里发表的帖子,没有独立页面可打开; 2.2)帖子内容:帖子在被首次加载时,只显示前140个字符(每个汉字和拉丁字母同样都算一个字符),假如帖子长度超过140,其末尾会显示“(...)”,点击“...”可展开全文,此时会显示“摘要”按钮,点击它就隐藏全文而显示摘要;显示摘要时,文本与标题/作者/时间等字段是在同一行内的,而展开全文后,文本将被拉出来独立成块; 2.3)作者字段:帖子的作者字段是个超链接,点击它将打开一个与论坛首页类似的查询页面,显示该作者所发表或回复过的帖子;这个功能目前还很简单,尚有待改进; 2.4)时间字段:当主帖是博客文章帖时,帖子的时间字段也是个超链接(虽然字体颜色上看不出),指向文章页面的对应评论栏; 3)发帖: 3.1)回帖:每个帖子的末尾有一个回复图标,点击它可显示回帖表单,首次回帖时需处于已登录状态,或输入用户名和电子邮件;此时若再次点击回复图标即可取消回帖并隐藏回帖表单; 3.2)富文本:发帖功能不支持所见即所得的格式编辑,但可以接受部分简单的HTML标签; 3.2.1 超链接:你输入的url地址在发表后将被解析为超链接,这一点类似于Buzz;不过,假如摘要内容短于全文,上述url在摘要中不会被解析为超链接(这是为了避免截断异常),只有在全文中才会被解析;注意:输入url时,不能省略“http://”字样,末尾要加个空格,以便于后面的文本做区分; 3.2.2 维基词条:假如你要输入一个指向某维基词条的url,可以利用本站支持的简易标记法:英文词条用“[[something]]”,中文词条则用“{{词条}}”,会被自动为相应的超链接; 3.3)输入框:回/发帖表单的文本输入框宽度将随帖子宽度而定,因此回复深度过深时,它会变得太窄,其初始高度回帖时为3行,发主帖时为5行,你可以拖动其右下角来改变其尺寸; 3.4)回帖成功后,假如被回复的帖子之前处于折拢状态,此时将展开到其下一级节点,也就是新回帖的兄弟节点,新回帖的文本将闪动2秒钟(我如此处理是因为通常回帖的处理速度太快,以至于用户可能察觉不到发生了什么); 3.5)回帖深度:论坛本身不限制回帖深度,但因为我限制了显示区域的宽度,所有当深度过深时,输入框会变得太窄;其次,由于处理线索化评论的那个wordpress插件限制了最大回复深度为10级,故深度超过10级的回帖,在文章页面里可能无法正常显示(我还没试过); 3.6)身份:有两种模式标示发帖者身份,一是wordpress所提供的注册/登录模式,二是在发帖时输入用户名/电子邮件的模式,建议经常回帖/发帖者采用前一种,因为我赋予了该模式以更高的权限,详见下;当使用第二种模式时,输入的用户名/电子邮件会在你的浏览器cookie中被保存90天,其间无须再输入; 3.7)发主帖:点击页面右上角“发帖”按钮,其余与回帖相同,同样,该按钮也是循环式的,再次点击将隐藏发帖表单; 3.8)转贴:我做了个专门的转帖小窗口,只须将下面的JavaScript代码加为浏览器书签(或者将这个链接拖到书签栏上:Buzz),即可用该书签将你正在浏览的网页转发到这里,转发之前你可以先选中一段文本,也可以修改标题,并加上自己的点评:
javascript:var d=document,e=encodeURIComponent;var s=window.getSelection();window.open('http://headsalon.org/buzz?url='+e(d.location.href)+'&title='+e(d.title)+'&txt='+e(s.toString()),'buzz','titlebar=0,location=0, toolbar=0,resizable=1,scrollbars=yes,status=0,width=500,height=290');
4)删改: 4.1)限制:用户可以删除或修改自己发表的主帖和回帖,前提是你处于已登录状态,且欲删改的帖子没有被别人回复过; 4.2)按钮:当页面被加载时,当前用户的帖子(主帖或回帖)尾部(回复按钮右侧)将出现“删除”和“修改”按钮,但它们是看不见的,除非你将鼠标移至它们附近,如此设计是出于页面简洁的考虑,或许你已注意到,我的页面严格遵循了简洁主义原则,只突出作者ID、标题和帖子内容,所有meta部分都采用了灰色小字体,我可不想用一堆删除/修改按钮来干扰视线; 4.3)复核:出于效率考虑,在页面加载时,帖子后面的修改/删除按钮是否出现,仅取决于帖子是不是当前用户发表的,而不考虑是否被别人回复过,后者将在你实际执行修改/删除操作时在后台被检查,这意味着你看到这两个按钮未必等于你能这么做; 4.4)恢复:删除的帖子只是被标记为删除,短时间(至少几天)内仍在数据库里存着,可以要求恢复,但修改的就无法改回去了,因为这个产品完全绕过了wordpress而直接与数据库打交道,也就无法利用它的文章版本记录机制了; 暂且想到这么多,以后再补充。
[微言]专利、财产权与看守责任

【2012-01-19】

@赵昱鲲:Google今天贴黑胶带,以反对SOPA。它认为SOPA是用错误的方法去做正确的事(翻译成中文就是:动机是好的,方法有些急躁)。http://t.cn/z0DGIpQ 第一条理由是审查。第一句话是:“(如果法案通过)美国政府可以象中国政府那样关闭网站。”我签了他们的请愿信。

@whigzhou: SOPA错在将本应主要由所有人负担的产权执行成本过度转嫁给他人,好比那些把家门敞开或把钱柜放在阳台上的人,要求他们的邻居对未能警惕/察觉/阻止顺手牵羊者而负责。

@tertio: 没细看。SOPA的正确性也可能来源于此,选择监管成本最低的环节进行监管,猜想会有一个折中的方案

@whigzhou: 这两种解读是兼(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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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19】 @赵昱鲲:Google今天贴黑胶带,以反对SOPA。它认为SOPA是用错误的方法去做正确的事(翻译成中文就是:动机是好的,方法有些急躁)。http://t.cn/z0DGIpQ 第一条理由是审查。第一句话是:“(如果法案通过)美国政府可以象中国政府那样关闭网站。”我签了他们的请愿信。 @whigzhou: SOPA错在将本应主要由所有人负担的产权执行成本过度转嫁给他人,好比那些把家门敞开或把钱柜放在阳台上的人,要求他们的邻居对未能警惕/察觉/阻止顺手牵羊者而负责。 @tertio: 没细看。SOPA的正确性也可能来源于此,选择监管成本最低的环节进行监管,猜想会有一个折中的方案 @whigzhou: 这两种解读是兼容的,并且之间有着有意思的关系:当一种产权形式既不能被所有者也不能被司法系统以合理成本加以执行时,便容易出现这种转嫁冲动,而这恰好体现了该产权制度的内在问题 @tertio: 可不可以认为这个法案实际上相当于某种新型产权的创制呢? @whigzhou: 可以,但显然是鲁莽而难望成功的那种 @whigzhou: 依我看,若要创制新型产权,其他(比如公正性)不论,至少需要证明所有人能够且愿意承担大部分执行责任并负担其成本,否则你无法知晓该产权对其未来主人是否有价值,而在未确定这一点之前,却首先要求别人担上责任/付出代价,是鲁莽的。 @冀志罡_: 这是要回到部落私刑时代的意思吗? @whigzhou: 擦,啥时代你都不能把钱包贴个标签挂路灯杆上然后指望大家能帮你看着 @whigzhou: 同理,我建议家门不上锁者报入室盗窃案不予受理,这也算回归部落时代吗? 【后记】该主题后来我在饭文《专利制度为祸日炽》中也谈到了。
饭文#W6: 过年习俗的未来

过年习俗的未来
辉格
2012年1月13日

春节最壮观之处,便是那惊世骇俗的人肉大挪移了,但这只是宏观景象,对个人来说,过年不仅仅是往返奔波,它也是每年一度的高密度社会活动,走亲访友、故友重聚和各种圈子的聚会欢宴,所以虽然年夜饭只有一顿,但各种团圆饭却可能会吃上好几顿,人们借此机会重新确认各种人际关系,或建立新的关系,包括个人之间、家庭之间,或圈子之内的。

对于在外做事的年轻人,过年更多了一层含义:这是他向家乡社区展示其身份、事业成就、人格形象和文化面貌的一次良机,通过穿着、举止、谈吐、消费方式,乃至新车,传递出诸如:我长大了、学会做人了、出息了、有志气了,阔了、老板了,有文化了、有品位了、是城里人了,等等信号,这一过程将帮助他在家族和社区内取得身份、确立位置、赢得尊重。

当然,人们平时也一直在这么做,但春节是这些活动最密集的场合,短短十来天承担了上述社会功能的极大份额,因而也是注重这些功能的人们对之最为敏感和认真的场合;这已成为一项极为牢固的习俗,用博弈论术语说,它是一个由协调博弈( 标签: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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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习俗的未来 辉格 2012年1月13日 春节最壮观之处,便是那惊世骇俗的人肉大挪移了,但这只是宏观景象,对个人来说,过年不仅仅是往返奔波,它也是每年一度的高密度社会活动,走亲访友、故友重聚和各种圈子的聚会欢宴,所以虽然年夜饭只有一顿,但各种团圆饭却可能会吃上好几顿,人们借此机会重新确认各种人际关系,或建立新的关系,包括个人之间、家庭之间,或圈子之内的。 对于在外做事的年轻人,过年更多了一层含义:这是他向家乡社区展示其身份、事业成就、人格形象和文化面貌的一次良机,通过穿着、举止、谈吐、消费方式,乃至新车,传递出诸如:我长大了、学会做人了、出息了、有志气了,阔了、老板了,有文化了、有品位了、是城里人了,等等信号,这一过程将帮助他在家族和社区内取得身份、确立位置、赢得尊重。 当然,人们平时也一直在这么做,但春节是这些活动最密集的场合,短短十来天承担了上述社会功能的极大份额,因而也是注重这些功能的人们对之最为敏感和认真的场合;这已成为一项极为牢固的习俗,用博弈论术语说,它是一个由协调博弈([[coordination game]])所产生的稳固的聚点([[focal point]],也叫[[Schelling point]]),即,众人都不约而同的选择在这个时间(春节)和地点(家乡)从事这些活动。 假如没有达致这样的协调,上述社会活动的效率就没那么高:你想去亲戚家做客,人家却没空,你想和一个老圈子重聚,却很难凑齐人,你衣着光鲜、开着新车、谈吐不俗,想招摇一下,却没引起几个人注意,大家都在各忙各的,自然很没趣;正是传统节日这样的聚点,提供了一个高效率调整社会关系的机会。 这是一种典型的自发秩序,幸运的是,人类在许多事情上都能达致协调,比如向被分隔在两个房间的两个人分别出示十张卡片,每张卡片由图案区分,让他们各选一张,假如两人选的一样就都有奖励,此时得奖的机会显然很低,但假如十张卡片里只有一张是红色的,绝大多数参与者都能赢得奖励,即便更微弱的线索也有助于协调成功,比如十张卡片从1到10编号,大概很多人都会选1号。 协调成功的一个基本前提是,参与者都相信其他参与者有着和自己差不多的思考方式、知识背景和动机:都想赢得奖励、都会将颜色视为惹人注目的线索,都认为1是比6更特别的数字,等等;帮助达致协调的共同背景中,有些是普世的,比如人们都相信冷了会抖,乐了会笑,馋了会流口水,但很多(或许更多)是基于共同的文化和传统。 文化为参与者提供了比普遍人性更丰富的信息背景,帮助他们识别那些容易引起共鸣的协调线索,比如问纽约人:假如和人约会又忘了约定具体地点,会去哪里赴约?得到的答案多半是中央车站,但要是问一个非纽约人,他恐怕就茫然不知所措了;同样,假如一个外国债主来传统中国讨债,大概也不容易猜到年关是最佳时机,因为一个人假如在春节还流落在外躲债,其声誉损失将是最高的,此时有关他落魄和欠债不还的坏名声将获得最佳传播机会。 文化不仅为协调创造了条件,其本身(部分的)也是协调的结果,那些由长期重复发生的、涉及整个社区的协调博弈所形成的聚点,以习俗的形式积累下来,构成了我们的传统;而来自过去的传统会在何种程度上以何种方式延续下去,将取决于我们生活形态和社会关系结构的变迁,具体而言:子女及其核心家庭与父母和同胞所组成的大家庭的关系将如何变化?已经定居外地的个人是否仍在意且可能在家乡社区确立其身份和地位?那些源自家乡的社会关系是否仍在个人关系结构中占据重要地位? 第一个方面在可见未来大概不会有多少变化,巨变已经发生过了,几世同堂的大家族早已瓦解,子女组建的核心家庭多半与父母分住,眼下的春节家庭团聚大致发生在父母家庭与子女核心家庭所构成的扩展家庭之内,而很少发生在更大范围内;而在现有扩展家庭范围内,春节团聚的意愿仍十分强烈,看不到弱化的趋势,只是团聚的地点选择可能会变得更灵活。 后两个方面则正在迅速改变,并将随城市化的深入而继续改变;相对于传统社会,现代城市生活中,个人所面临的文化环境更为层次化和多面化,家族的、同学的、邻里的、工作的、各种兴趣圈子的,在这些不同侧面所面临的文化传统和建立的人际关系,相互之间可以是且往往是高度隔离的,不像传统社会把它们都捆绑在一个体系之中,要么进入,如鱼得水,要么退出,孤家寡人,相反,在现代城市社会,个人可以很灵活的分别处理各方面的关系,并赋予不同的权重,从而构成自己独特的生活形态。 显然,这些不同侧面的关系所对应的社会活动,并不会恰好与某个共同的地点联系在一起,而在传统社会,它们恰恰被与“家乡”这个地点捆绑在一起;所以,一个35岁才离开家乡的、因而其主要社会关系结构已在那里建构完毕的人,是很难舍弃春节这样的机会,来重新确认这些关系的,除非他在那里混的很差,想逃避。 相反,一个在青春期尚未结束便离开家乡,随后在大学、职场和繁华多样的都市生活中建立了各方面关系的人,家乡只是个遥远的回忆,可能很美好,但并不是他如鱼得水的地方,或他确立其身份和地位的地方,或他生活和价值重心所在,随着城市化深入,这样的人显然会越来越多。 同时,随着家庭成员居住分离度的上升,家乡甚至将不再是多数亲戚长辈的居住地;家乡因而不再是过年地点的必然选择,“回家”将越来越多的成为过年的唯一理由,其地点将变得更随机,或许只是扩展家庭中拥有最大房子的那个核心家庭。
论坛

又花了几天功夫,把BBS风格的评论页面做成了真正的BBS,现在可以回帖和发帖了——

http://headsalon.org/forum

几点说明:

1)和原有的评论功能一样,目前暂时不需要登录,只要输入用户名和邮件地址即可发言;

2)首次发帖/回帖需要输入用户名和邮件地址,该信息会在cookie里保存90天,其间无须再输入;

3)如果你已经在本站注册过,那么即使你不登录,只要输入的邮件地址与注册邮箱相同,系统会忽略你输入的用户名而使用你注册的用户名;

4)不排除未来可能采用必须登录才能发帖/回帖的方式,所以鼓励大家现在就尽量登录发言,以保持身份的连续性;

5)如果你已经在本站注册过,那么即使你不登录,只要输入的邮件地址与注册邮箱相同,系统会忽略你输入的用户名而使用你注册的用户名;

6)为方便转贴,我做了个浏览器书签,只须将下列JavaScript代码加为书签,即可将你正在浏览的网页转发到这里,转发之前你可以先选中一段文本,也可以修改标题,并加上自己的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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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花了几天功夫,把BBS风格的评论页面做成了真正的BBS,现在可以回帖和发帖了—— http://headsalon.org/forum 几点说明: 1)和原有的评论功能一样,目前暂时不需要登录,只要输入用户名和邮件地址即可发言; 2)首次发帖/回帖需要输入用户名和邮件地址,该信息会在cookie里保存90天,其间无须再输入; 3)如果你已经在本站注册过,那么即使你不登录,只要输入的邮件地址与注册邮箱相同,系统会忽略你输入的用户名而使用你注册的用户名; 4)不排除未来可能采用必须登录才能发帖/回帖的方式,所以鼓励大家现在就尽量登录发言,以保持身份的连续性; 5)如果你已经在本站注册过,那么即使你不登录,只要输入的邮件地址与注册邮箱相同,系统会忽略你输入的用户名而使用你注册的用户名; 6)为方便转贴,我做了个浏览器书签,只须将下列JavaScript代码加为书签,即可将你正在浏览的网页转发到这里,转发之前你可以先选中一段文本,也可以修改标题,并加上自己的点评;
javascript:var d=document,e=encodeURIComponent;var s=window.getSelection();window.open('http://headsalon.org/buzz?url='+e(d.location.href)+'&title='+e(d.title)+'&txt='+e(s.toString()),'buzz','titlebar=0,location=0, toolbar=0,resizable=1,scrollbars=yes,status=0,width=500,height=290');
或者更简单的方法,用鼠标将右边这个链接拖到浏览器书签栏上(我只知道Chrome可以这么做):Buzz 7)凡从浏览器书签转发的帖子,其标题将显示“[FW]”前缀,其链接将指向原始网页地址; 8)和发帖/回帖一样,假如cookie里没有你的用户信息,首次转贴时也需要输入用户名和邮件地址; 但愿你会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