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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赵冈:中国土地制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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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评:不错,篇幅适中且有内容,理论功底也可以,适合希望大致了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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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uban:1871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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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评:不错,篇幅适中且有内容,理论功底也可以,适合希望大致了解者

趣味数学题:关于蜂窝网络

题:平面内,由若干相邻全等正六边形组成蜂窝网络,其中部分蜂窝为深色,其余为浅色,问:深色蜂窝如何分布可满足如下条件?此时深浅色蜂窝比例为多少?
1)每个深色蜂窝被6个浅色蜂窝围绕,
2)不可能将任何浅色蜂窝改为深色,而继续满足条件(1)。

题目不难,大概算初中程度,不过之前确实没想过,昨天读施坚雅(G.W. Skinner)的《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才遇到这问题,而且答案与直觉还有点出入。

施坚雅在该书中提出的蜂窝模型(姑且这么叫吧)大名鼎鼎,如雷贯耳,不过读了原著还是发现比以前听说和想象的更精致巧妙的多,是社会结构自组织(或曰自发秩序)的一个精彩案例,该模型中基本的单位是“基层市场”(蜂窝),其标准配置是1个基层集镇和围绕它18个村庄,这些村庄组成两个环,内环6个,外环12个,从集镇辐射出6条小路,通往这些村庄。

蜂窝比较简单,但蜂窝之间的组合就颇为复杂,面临两个结构问题,首先,相邻蜂窝之间会发生分化,其中一些集镇会升级为二级集镇,为周边市场提供后者无法提供的市场功能,如批发和中介服务、需求量较小的商品和服务等,典型的二级集镇由6个基层集镇所围绕,它们共同组成一个二级市场,问题是:如何围绕法?具体的空间分布是怎样的?(这就是上面的题目所问的)

其次,传统集市大多不是每天开市,(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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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平面内,由若干相邻全等正六边形组成蜂窝网络,其中部分蜂窝为深色,其余为浅色,问:深色蜂窝如何分布可满足如下条件?此时深浅色蜂窝比例为多少? 1)每个深色蜂窝被6个浅色蜂窝围绕, 2)不可能将任何浅色蜂窝改为深色,而继续满足条件(1)。 题目不难,大概算初中程度,不过之前确实没想过,昨天读施坚雅([[G.W. Skinner]])的《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才遇到这问题,而且答案与直觉还有点出入。 施坚雅在该书中提出的蜂窝模型(姑且这么叫吧)大名鼎鼎,如雷贯耳,不过读了原著还是发现比以前听说和想象的更精致巧妙的多,是社会结构自组织(或曰自发秩序)的一个精彩案例,该模型中基本的单位是“基层市场”(蜂窝),其标准配置是1个基层集镇和围绕它18个村庄,这些村庄组成两个环,内环6个,外环12个,从集镇辐射出6条小路,通往这些村庄。 蜂窝比较简单,但蜂窝之间的组合就颇为复杂,面临两个结构问题,首先,相邻蜂窝之间会发生分化,其中一些集镇会升级为二级集镇,为周边市场提供后者无法提供的市场功能,如批发和中介服务、需求量较小的商品和服务等,典型的二级集镇由6个基层集镇所围绕,它们共同组成一个二级市场,问题是:如何围绕法?具体的空间分布是怎样的?(这就是上面的题目所问的) 其次,传统集市大多不是每天开市,而是按某种频率隔几天开一次,即所谓“集期”(period of market),比如“逢一市”就是每旬第一天开市,“一六市”每旬开两天,还有“一四七”“二五八”等等;如此安排,一是因为集市所覆盖范围内交易量太小,无须每天开市,二是因为单一集市的交易规模不足以支撑许多生意类别,多个相邻集市轮流开市可以让行商每天有生意可做,问题是:各相邻集市之间如何协调集期? 对第二个问题,施坚雅发现,每个新开基层集市只须依此遵循下列规则,系统便可达致理想结构: 1)首先,避开邻近上级集市的集期; 2)其次,避开邻近基层集市的集期; 3)若有可能,也避开同一二级市场的其他基层集市的集期; 施坚雅用几个例子演示了,最终形成的轮转方式颇为精妙,细节我这儿不描述了,有兴趣的同学可以去看书。 至于第一个问题,或许你已想出答案了,如下图,有三种可能(从左到右分布为A、B、C),疏密不同,对应的深浅蜂窝比例分别为:1:4,1:3,1:6,和你的直觉吻合吗?对比经验数据之后,施坚雅发现,第三种情况(C)实际上不存在,而A和B都很常见,A多见于单位土地产出较低、人口稀疏、交通不便的地区,而B多见于单产高、人口密集的平原地区,其中原因,并不如看上去那么简单(直观上B就比A紧密),说起来比较绕口,还是请看原著吧。 集镇空间结构模型
面包重量 vs 小麦价格

许多人大概都会注意到,某些商品,特别是以份为单位的零售食品,其价格波动很有趣:当成本上升而不得不提价时,通常不是每份的价格上涨,而是份量减少,比如近年来通涨凶猛,每碗拉面的价格涨幅却较小,涨价频率也很低,结果是拉面里的牛肉明显的越来越少,让我这种爱吃肉的很不爽,现在几乎戒吃拉面了。

我把这种价格现象称为“名义价格刚性”,不过一直停留在直觉水平,没找过专门的研究,刚刚在布罗代尔(Fernand Braudel)的《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里惊喜的读到一个定量案例:威尼斯1570s-1580s年代,面包重量与小麦价格成高度严格的反比关系,下图取自该书第一卷第二章(p.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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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大概都会注意到,某些商品,特别是以份为单位的零售食品,其价格波动很有趣:当成本上升而不得不提价时,通常不是每份的价格上涨,而是份量减少,比如近年来通涨凶猛,每碗拉面的价格涨幅却较小,涨价频率也很低,结果是拉面里的牛肉明显的越来越少,让我这种爱吃肉的很不爽,现在几乎戒吃拉面了。 我把这种价格现象称为“名义价格刚性”,不过一直停留在直觉水平,没找过专门的研究,刚刚在布罗代尔([[Fernand Braudel]])的《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里惊喜的读到一个定量案例:威尼斯1570s-1580s年代,面包重量与小麦价格成高度严格的反比关系,下图取自该书第一卷第二章(p.159): 从消费者的便利性考虑,面包重量应该与其消费量成某种比例关系,比如一个大号面包差不多够一个成年人吃一天,而重量的随机变动显然会给消费者带来不便,所以只能认为,一定有某种顽固的心理机制,使得他们宁愿承担这种不便,而排斥那些固定重量而让价格浮动的面包厂商。 我还没想出其中道理。
多圃轮作制与封建制度

这两天在看年鉴派(Annales School)大师马克·布洛赫(Marc Bloch)的《法国农村史》(French Rural History),冒出一个念头,耕作技术或许在农业社会的制度史上扮演了一个重要角色,比如多圃轮作制(multi-field rotation)很可能强化巩固了西欧封建制度(虽然未必是导致了它的起源),而以三圃制(three-field rotation)的瓦解和圈地运动(Enclosure)为核心内容的农业革命,最终摧毁了封建制的基础。

轮作(crop rotation)是有助于保持土壤肥力、抵抗害虫和病菌的农业技术,(粗略的说)在中国,实现方法是复种轮作(multiple cropping),而在欧洲,主要方式是多圃轮作,中世纪尤以三圃制为主,两种技术在土地制度上的差异是:前者兼容于分散的自耕农模式,而后者必须有较大规模的庄园制度作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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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在看年鉴派([[Annales School]])大师马克·布洛赫([[Marc Bloch]])的《法国农村史》(French Rural History),冒出一个念头,耕作技术或许在农业社会的制度史上扮演了一个重要角色,比如多圃轮作制(multi-field rotation)很可能强化巩固了西欧封建制度(虽然未必是导致了它的起源),而以三圃制([[three-field rotation]])的瓦解和圈地运动([[Enclosure]])为核心内容的农业革命,最终摧毁了封建制的基础。 轮作([[crop rotation]])是有助于保持土壤肥力、抵抗害虫和病菌的农业技术,(粗略的说)在中国,实现方法是复种轮作(multiple cropping),而在欧洲,主要方式是多圃轮作,中世纪尤以三圃制为主,两种技术在土地制度上的差异是:前者兼容于分散的自耕农模式,而后者必须有较大规模的庄园制度作为支持。 三圃制的意思是,把每块土地分成三份,每年其中两份种植主粮(通常是两种不同主粮),第三份种植牧草用于放牧;问题是,种粮的两份地在收获之前需要圈起来以避免牲口破坏,假如地块分割是随机的,便面临两个问题:1)所需篱笆长度可能非常长,围栏成本高昂,2)牧场被分割得太细,不适合放牧。 假如一大块地统一规划,并在修筑篱笆上协调行动,可找到优化程度很高的方案,比如,将土地分成长宽相等的若干长条,一条作为一个产权单位,每条分三段,这样,各产权单位的三圃中的任何一圃,组合起来恰好构成一个矩形,成为整片土地的三圃中的一圃,于是,只须很少几道篱笆,即可将种植区与放牧区隔离。(将上述矩形换成三个同心环,长条换成细窄扇环,效果相当) 显然,由陆续到达的单户垦荒者自发形成的产权布局,不会恰好是这样的,这种结构只能来自单一大土地主,或者具有某种集体分配和控制机制的村社的刻意规划,比如广泛使用奴隶劳动的罗马庄园,和西欧的封建庄园。 早先我介绍过,封建制中领主住在庄园里或在多个庄园之间轮巡,通过组合套餐式的封建义务收取实物地租,当时我以为这不过是流通成本过高、货币经济不发达的结果(这也是Bloch在《封建社会》中的观点),现在看来,三圃制也需要领主在现场为耕作模式提供制度保障,这或许是封建制在西欧长期维持的重要基础,因为在此模式下,随机组合的自由农户在土地利用上将是无效率的。 当然,我并不认为三圃制足以解释封建制的起源,或认为三圃制是封建制的存在前提,日本这一个反例即可消除这样的念头,日本的主流耕作模式不是多圃轮作制,而是复种轮作。
为何钟表首先出现在西欧而非中国?

昨天在豆瓣上看到一个有趣的话题,赵行德同学对钟表首先出现在西欧而非中国提出了他的解释,原文较长,大致意思是:航海定位需要推动了天文学研究,而天文观测需要精确计时,于是大航海的强烈需求最终推动了钟表技术的进步。

这个说法有点道理,但我不大同意。

我对钟表技术发展所知不多,主要得自丹尼尔·布尔斯廷(Daniel J. Boorstin)在《发现者》(The Discoverers)中的介绍,他花了两编六章的篇幅叙述了计时技术的历史,如此不吝篇幅,有两个原因,1)在人类认识世界的历史(这是该书主题)上,时间观念的演变是一个重要方面,2)(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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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豆瓣上看到一个有趣的话题,赵行德同学对钟表首先出现在西欧而非中国提出了他的解释,原文较长,大致意思是:航海定位需要推动了天文学研究,而天文观测需要精确计时,于是大航海的强烈需求最终推动了钟表技术的进步。 这个说法有点道理,但我不大同意。 我对钟表技术发展所知不多,主要得自丹尼尔·布尔斯廷([[Daniel J. Boorstin]])在《发现者》([[The Discoverers]])中的介绍,他花了两编六章的篇幅叙述了计时技术的历史,如此不吝篇幅,有两个原因,1)在人类认识世界的历史(这是该书主题)上,时间观念的演变是一个重要方面,2)钟表是最早的被产业化的机器,被他称为“机器之母”,许多机械原理和技巧都可以追溯到钟表,因而在技术和产业史上具有独特地位。 以我了解的情况,我觉得,计时技术的飞跃之发生在西欧而非其他地方,可用如下逻辑链说明: 1)钟表技术飞跃是因为存在规模化需求; 2)规模化需求来自当时大量涌现的商业市镇; 3)市镇之所以能对钟表形成有效需求,是因为它们具备为市民提供公共服务的制度条件,相比之下,中国城镇缺乏这些条件; 4)这些制度条件包括教会、行会和商人自治政府; 5)规模化需求使得钟表制造成为一个成规模的产业,从而为专业化和分工创造了条件; 6)专业化和分工最终导致了创新浪潮和技术进步; 假如只有天文观测需求,需求规模很小,只能支持非专业的孤立建造,无法产业化。 更重要的是,天文观测需求不构成重要的东西差异,中国历代王朝都有强大的激励制订精确历法,也投入了许多资源,积累了不少知识和专家,但并未导致钟表业的产生和计时技术的飞跃,所以我不能赞同赵行德同学的解释,当然,我的替代解释也只是很没把握的推测。  
我对新制度经济学不抱太大希望

小橘子问我“对交易成本、制度经济学、科斯、布坎南、阿尔钦、威廉姆森有何评价”,这问题对我本人挺重要的,因为它关系到我的一次思想转变。

交易费用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我都挺喜欢的,特别是在04年之前,制度是我愿意终生关注的课题之一,而交易费用和科斯定理的引入是很大的突破,不过,相对于我的期望,它们是不能让我满意的,只能满足我的一小部分解释需要,大致上,他们只能在大的制度框架下解释“小制度”,比如合约安排、交易方式、产权边界和执行机制,等等,但依我看,他们对于“大制度”(比如习惯法、宪政结构、产权起源)和大跨度的经济史,是无能为力的。

举个例子,上述局限其实在张五常身上就表现的很清楚,他把交易费用概念扩大为制度成本,试图以此获得对大制度的解释能力,可是这样一来,新制度经济学反而变成虚谈了,无所不包的交易费用是无法度量的,因为坏的制度所带来的最巨大的“成本”是让大部分技术条件所允许的交易根本没有发生,成本度量就无从谈起,这一点,你看看他对共产主义和计划经济的评论再仔细推敲一下就不难发现,我许多年前在万科论坛上就谈过这个问题,也是从那时候我开始了怀疑。

实际上,看新制度经济学以往的研究,对一项具体制度安排的分析,基本上都需要以存在一个大致上有效的市场为前提,即,存在基本的产权制度和自由交易条件,若没有一组相关市价做参照,成本/收益的度量就不可能,相比之下,博弈论的分析起点条(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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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橘子问我“对交易成本、制度经济学、科斯、布坎南、阿尔钦、威廉姆森有何评价”,这问题对我本人挺重要的,因为它关系到我的一次思想转变。 交易费用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我都挺喜欢的,特别是在04年之前,制度是我愿意终生关注的课题之一,而交易费用和科斯定理的引入是很大的突破,不过,相对于我的期望,它们是不能让我满意的,只能满足我的一小部分解释需要,大致上,他们只能在大的制度框架下解释“小制度”,比如合约安排、交易方式、产权边界和执行机制,等等,但依我看,他们对于“大制度”(比如习惯法、宪政结构、产权起源)和大跨度的经济史,是无能为力的。 举个例子,上述局限其实在张五常身上就表现的很清楚,他把交易费用概念扩大为制度成本,试图以此获得对大制度的解释能力,可是这样一来,新制度经济学反而变成虚谈了,无所不包的交易费用是无法度量的,因为坏的制度所带来的最巨大的“成本”是让大部分技术条件所允许的交易根本没有发生,成本度量就无从谈起,这一点,你看看他对共产主义和计划经济的评论再仔细推敲一下就不难发现,我许多年前在万科论坛上就谈过这个问题,也是从那时候我开始了怀疑。 实际上,看新制度经济学以往的研究,对一项具体制度安排的分析,基本上都需要以存在一个大致上有效的市场为前提,即,存在基本的产权制度和自由交易条件,若没有一组相关市价做参照,成本/收益的度量就不可能,相比之下,博弈论的分析起点条件就没这么高。 其次,即便在小制度上,交易费用分析的局限也很大,它无法考虑文化和组织因素,而我认为,这两个因素在制度进化(无论大小)中有着根本的重要性,同样,相比之下,进化博弈和策略均衡方法可以把这些——本能、文化、信息、互惠、合作、组织、信念、规范——全都纳入分析,两种方法论的前景差别之大,是一目了然的。 所以从05年之后,我的兴趣就完全转向了另一边,自我感觉收获很大,欣慰的是,最近发现新制度学派里面的人也开始了这样的范式转变,比如Jack J. Vromen在《经济演化》(Economic Evolution: An enquiry into the foundations of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中提出了一个十分合我胃口的纲领,你提到的那几位学者,多半都被在这纲领里安排了相应的位置,不妨看看。(这本书95年写的,中译本03年就出了,不过我去年底才看到) 另外,之前提到过(还有这里)的[[Avner Greif]],也是在方法论上让我眼睛一亮的制度研究者。
推荐科学方法论的两个应用案例

最近科学方法论的话题又被提了起来,尽管我时不时会谈论一下科学哲学和方法论,但假如让我做一个全面阐述,或为全面深入学习列举一份适当书单,还是感觉力有不逮,毕竟不是这个领域的专家,不过,在有所心得时拿出来推荐和讨论一下,我是很乐意的。

我自己在这方面的阅读和清理过程十分困难曲折,花了好多年(中间得到大诗指点,虽三言两语,却受益终生,在此聊记感激),不是典型,大概也不值得模仿。

多数朋友大概不会有兴趣从休谟甚或柏拉图开始到6、70年代的哲学家从头到尾读一遍,但离开某些背景的话我又想不出该如何说明库恩和拉卡托斯到底在说些什么,不过我现在想到一个可能有效率的办法,就是直接去看科学方法论上的长足进展所结出的一些果实,这样可以比较直观的体会其背后的哲学基础的价值所在。

以前称赞过张五常在《经济解释》中用一专章(第一卷第一章)交代自己的(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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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科学方法论的话题又被提了起来,尽管我时不时会谈论一下科学哲学和方法论,但假如让我做一个全面阐述,或为全面深入学习列举一份适当书单,还是感觉力有不逮,毕竟不是这个领域的专家,不过,在有所心得时拿出来推荐和讨论一下,我是很乐意的。 我自己在这方面的阅读和清理过程十分困难曲折,花了好多年(中间得到大诗指点,虽三言两语,却受益终生,在此聊记感激),不是典型,大概也不值得模仿。 多数朋友大概不会有兴趣从休谟甚或柏拉图开始到6、70年代的哲学家从头到尾读一遍,但离开某些背景的话我又想不出该如何说明库恩和拉卡托斯到底在说些什么,不过我现在想到一个可能有效率的办法,就是直接去看科学方法论上的长足进展所结出的一些果实,这样可以比较直观的体会其背后的哲学基础的价值所在。 以前称赞过张五常在《经济解释》中用一专章(第一卷第一章)交代自己的方法论,他的方法论功底确实不错,在汉语作家里不多见,不过这里推荐的他,这是因为他在此章里的方法论交待是“点状”的,他罗列了一些常见的方法论陷阱和自己的处理方式,但没有提供一个可以结构性的框架,可以直接模仿着做。 下面是个人阅读经历中留下印象较深的两个例子。 第一个是David Buss的《进化心理学》第二章,他用了36页篇幅来说明哲学基础和方法论,结构非常清晰,此书后面谈到的每个理论和假说,都可以在他的四层次框架中找到对应的位置;参照该框架,假如你要提出质疑,就很清楚要从哪个层次的哪个方向质疑,推翻某个理论/假说将动摇哪些建立在它上面的东西,同样,某个替代方案的提出者将面临何种重建义务,即,假如你不想让位于被替代者上面的结构全部垮下来,你的替代方案需要具备些什么? 第二个是Philip Chase的The Emergence of Culture第二章,Buss那本是为整个一门学科写的教科书,而Chase这本书关于一个特定研究课题(文化起源时间的推测)的考古学专著,所以不会像前者那样弄一个完整的多层次大框架,但他的方法论交待同样很有学习价值,他用了40页篇幅(全书正文才182页),从“文化”概念的回顾厘清、文化的若干识别性元素的界定、这些元素的形式化,到这些元素所预示的考古学实证含义的逻辑演绎,最后得出计算起源时间的具体方法,层层推进,逻辑井然,堪称典范,我打赌,你在现有任何汉语作家的专著里都见不到近似水平的方法论交待。
排卵期隐藏:虚假广告 vs 没有广告

人类女性没有显著的发情期,因而异性难以从其身体外观上判别其排卵时间,这在灵长类里是罕见的,只有我们的近亲倭黑猩猩(bonobo)有类似的情况,而我们另一个近亲黑猩猩(chimpanzee)则有着清晰的发情期。

不过,雌性倭黑猩猩隐藏排卵期的方式与人类恰好相反,她们的外阴有50%的时间处于肿胀状态(这是灵长类雌性发情期的主要识别信号),而发情期清晰的雌黑猩猩肿胀时间只有5%,但她们的排卵频率是一样的,所以,90%的发情信号是虚假广告;相反,女性的做法则是完全不做广告(尽管不能做到彻底的掩盖,据说排卵信号还是会通过面色潮红和气味变化等有所泄露,也有男性声称能加以辨认——有此本领的男同学请举手)。

灵长类学(primatology)家、《黑猩猩政治》的作者Fra(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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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女性没有显著的发情期,因而异性难以从其身体外观上判别其排卵时间,这在灵长类里是罕见的,只有我们的近亲倭黑猩猩([[bonobo]])有类似的情况,而我们另一个近亲黑猩猩([[chimpanzee]])则有着清晰的发情期。 不过,雌性倭黑猩猩隐藏排卵期的方式与人类恰好相反,她们的外阴有50%的时间处于肿胀状态(这是灵长类雌性发情期的主要识别信号),而发情期清晰的雌黑猩猩肿胀时间只有5%,但她们的排卵频率是一样的,所以,90%的发情信号是虚假广告;相反,女性的做法则是完全不做广告(尽管不能做到彻底的掩盖,据说排卵信号还是会通过面色潮红和气味变化等有所泄露,也有男性声称能加以辨认——有此本领的男同学请举手)。 灵长类学([[primatology]])家、《黑猩猩政治》的作者[[Frans de Waal]]在《人类的猿性》(此中文版翻译极烂,建议别买)讨论了这两种排卵期隐藏策略,他认为,采用不同策略是因为倭黑猩猩和人类隐藏排卵期所要解决的问题有所不同。 倭黑猩猩和人类(还有其他一些灵长类)雌性面临的共同问题是:如何抗拒雄性杀婴;对于雄性,假如父子关系容易辨认,杀婴的遗传价值是显著的,而影响父子关系辨认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并非简单转述de Waal): 1)排卵信号的清晰度; 2)受孕期交配机会的独占程度; 3)辨认个体的能力和以此为基础的辨认父子相似性的能力; 作为社会性动物,猿类的个体识别能力已高度进化,这增加了雌性所面临的杀婴风险,但她们显然改变不了(3),所以只能设法降低(1)和(2),问题是,(1)和(2)是相关的,降低信号清晰度有两种办法:大量掺杂虚假信号,或尽量不发信号,而两种办法对(2)造成不同效果。 由于两种策略的进化起点都是清晰的发情信号,因而多发信号将增加性吸引力从而增加交配机会并带来更多性伴侣,而不发信号则倾向于减少交配次数和性伴数量,所以虚假信号策略(或曰荡妇策略)可以同时起到降低交配机会独占性的效果。 这样,当所需解决的问题只是杀婴时,荡妇策略是优势的,可是,人类女性面临另一个重大问题:需要男性提供保护和抚养帮助(de Waal而将之归因于从森林到稀树大草原的安全条件变化,那里有更多危险的食肉动物,而我认为原因可能比这更复杂),而要说服男性这么做,就不能降低(2),所以人类女性选择了不发信号的策略(或曰淑女策略)。 与荡妇策略相比,淑女策略要微妙的多:它除了要求男性天天陪着她以免错过排卵期之外,更是在提醒他:你要是不把我看紧点,我随时可能怀上别人的孩子;对于基于稳定配偶关系的生计模式来说,这显然是非常好的策略,男性必须随时守候在女性身边,当这么做成本太高时,就用缝合术、贞操带、深闺高墙、严厉的婆婆等等来替代(对此女士们不应抱怨太多,这可是你们亲手设计的,呵呵)。
持枪权与政治权力

在有关持枪权的争议中,焦点常常落在枪支的自卫功能上,即便限枪派也会承认,这是值得考虑的需要,然而,拥枪派所提出的另一个理由——维持民间武力以对抗可能出现的暴政,却常常被嗤之以鼻,许多人都认为,以个人轻武器对抗现代军队和国家机器,简直是痴人说梦。

我不同意这种说法,轻武器当然无法对抗现代军队,但未必不能在防止暴政上起作用,因为暴政不是一夜间冒出来的,在它发育的过程中,不大会从一开始就动用最强大的工具来对付所面临的挑战,假如在暴政苗头刚刚显露时便遭遇轻武器和松散组织的抵抗,完全有可能被吓的缩回去。

假如你对这一分析不以为然,请看下面这个案例,摘自Jared Diamond的《崩溃》(Collapse: How Societies Choose to Fail or Succeed)第一章(故事发生在蒙大拿州):

在比特鲁谷,激进的右翼保守派人士都是国民自卫队成员,这个组织由当地一些拥有土地(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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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关持枪权的争议中,焦点常常落在枪支的自卫功能上,即便限枪派也会承认,这是值得考虑的需要,然而,拥枪派所提出的另一个理由——维持民间武力以对抗可能出现的暴政,却常常被嗤之以鼻,许多人都认为,以个人轻武器对抗现代军队和国家机器,简直是痴人说梦。 我不同意这种说法,轻武器当然无法对抗现代军队,但未必不能在防止暴政上起作用,因为暴政不是一夜间冒出来的,在它发育的过程中,不大会从一开始就动用最强大的工具来对付所面临的挑战,假如在暴政苗头刚刚显露时便遭遇轻武器和松散组织的抵抗,完全有可能被吓的缩回去。 假如你对这一分析不以为然,请看下面这个案例,摘自[[Jared Diamond]]的《崩溃》([[Collapse: How Societies Choose to Fail or Succeed]])第一章(故事发生在蒙大拿州):

在比特鲁谷,激进的右翼保守派人士都是国民自卫队成员,这个组织由当地一些拥有土地的人组成,配有武器和弹药,拒绝纳税,禁止别人踏上他们的土地。……这种政治态度的后果之一就是比特鲁谷人反对政府在此进行土地划分或规划,土地所有人认为自己有权对私有财产做任何想做的事。……

1993年,斯蒂夫·鲍威尔在拉法利郡担任委员时,曾召开公共会议,开始讨论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划,并鼓励大众都来思考这一问题,然而,顽固的民间武装组织闯入会场,公然用武器威胁其他居民,斯蒂夫也因此在后来的选举中败北……

前年,在对洪都拉斯宪政危机的评论中,我曾指出,对于支持宪政结构的倒底是哪些东西,或者,某个元素在维持宪政结构中是否有价值,不能仅从它在政治生活的常态中去寻找答案,而更应从那些难得出现的“边界事件”中去观察,许多基础性元素,在平时基础结构未遭遇挑战时,人们常常看不清它们的价值,甚至意识不到它们的存在,似乎连想象它们都是荒谬的,但你不能因此说,它们是没用的。 我想,持枪权的政治意义,大概也属于此类。 我对持枪权的更多评论,参见旧文《美国枪声再起》。
拾骨葬与拾骨作器

拾骨葬,或曰启棺拾骨,貌似在岭南和闽赣客家区都很常见,我在那一带旅行时,常在果林和山腰上见到一排排瓮棺,上面贴着红纸条。

客家行此俗,我猜是跟越人(广义的)学的,因为中原好像无此习俗,而越人中倒是不少见。

这两天在读Alfred Radcliffe-Brown的《安达曼岛人》(The Andaman Islanders),意识到这一葬俗或许有着比百越文化更古老的渊源。

安达曼人(Andamanese)是第一批走出非洲的现代智人的后裔,也即俗称的棕色人种(Australoids)中的尼格利陀人(Negrito)人,而在安达曼群岛上,他们长期处于高度隔绝状态(尽管隔绝程度没有塔斯马尼亚人那么高)。

安达曼葬法的前半部分与拾骨葬类似:将死者按特定规制包裹后入土,等皮肉烂净后,将骸骨取出,用水洗净;差别在后面:行拾骨葬者,将骸骨装入瓮棺封好,搬至特定场所(我见过的有果林空地和山腰土龛两种),而安达曼人则将骸骨切割装饰后制作成器物,所以我给种习俗取了个名字叫拾骨作器。

这些器物的功能是巫术性的,放置在居室内或佩戴在身上以祛病辟邪,同时也是种装饰,每件器物最初的佩戴者是(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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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骨葬}},或曰启棺拾骨,貌似在岭南和闽赣客家区都很常见,我在那一带旅行时,常在果林和山腰上见到一排排瓮棺,上面贴着红纸条。 客家行此俗,我猜是跟越人(广义的)学的,因为中原好像无此习俗,而越人中倒是不少见。 这两天在读[[Alfred Radcliffe-Brown]]的《安达曼岛人》(The Andaman Islanders),意识到这一葬俗或许有着比百越文化更古老的渊源。 安达曼人([[Andamanese]])是第一批走出非洲的现代智人的后裔,也即俗称的棕色人种([[Australoids]])中的尼格利陀人([[Negrito]])人,而在安达曼群岛上,他们长期处于高度隔绝状态(尽管隔绝程度没有塔斯马尼亚人那么高)。 安达曼葬法的前半部分与拾骨葬类似:将死者按特定规制包裹后入土,等皮肉烂净后,将骸骨取出,用水洗净;差别在后面:行拾骨葬者,将骸骨装入瓮棺封好,搬至特定场所(我见过的有果林空地和山腰土龛两种),而安达曼人则将骸骨切割装饰后制作成器物,所以我给种习俗取了个名字叫拾骨作器。 这些器物的功能是巫术性的,放置在居室内或佩戴在身上以祛病辟邪,同时也是种装饰,每件器物最初的佩戴者是死者的亲属,但随后会随交换而不断转移,最终人们会遗忘某件器物的主人是谁。 大致上,器物分三种,一是完整的头骨,不切割,佩戴者把它包起来像背小孩那么背在身后,其他如肋骨指骨等小骨头被切割成小段,和贝壳和兽骨等一起串成链子,戴或挂在颈腰腕等处,另外一些则被放置到棚屋内特定的位置上。 这让我想起藏人的{{人骨法器}},有很多种,最著名的是头骨念珠,相信不少人都听说过,这两种习俗会不会有着某种共同的渊源呢? 有几个线索似乎有利于这一猜测:分子人类学证据显示藏人继承了一些棕色人种的基因,而其中的{{白马藏人}}(被认为是{{氐}}人的后裔)甚至可能是他们较为纯粹的一支后裔,其次,从首批出非洲移民的扩张路线是贴着印度洋北岸的,所以,完全可能在孟加拉湾某处分出一支,并从阿萨姆或缅北进入西藏。 如果真能在这两种习俗之间建立关系,而同时又能相信这两支棕色人种在当时分开后没有发生过文化交流,那就太令人振奋了,因为这大概会是我们所能找到的最古老的延续至今仍可辨认的习俗了(哦,除标枪弓箭之外),至少有六万年的历史。
食人俗:仪式vs营养(丢失重发)

(按:前天(13日)本博客所在主机出现RAID故障,ISP经多番尝试未能修复,后决定用其最新备份(制作于12日晚)恢复,今日凌晨主机恢复正常。在此期间有许多朋友来电来函亲切慰问,我很感激,并对丢失的评论感到很抱歉,但愿这样的事情不会经常发生。)

最初让我对人类学产生兴趣的,是20年前读到的两本小书:Marvin Harris的《文化的起源》(Cannibals and Kings: The Origins of Cultures)和James Frazer的《魔鬼的律师》(Devil’s Advocate),尽管此前也读过Lewis H. Morgan的《古代社会》(Ancient Society),但后者完全没有产生绝妙好书所特有的那种当头棒喝眼冒金星的感觉。

不过,如此激起的兴趣,在很长时间里却只是悬吊在那里,被吊起的胃口始终没有找到佳肴来满足它,那时候找本书不容易,而我的钱袋也没鼓到看中本书就能随手买下的程度,所以,我终于“发现”马林诺夫斯基/弗思/布朗/普里查德……并享用一份份大餐,已是十几年后的事情了。

Harris那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对猪肉禁忌(pork taboo)和食人俗(cannibalism)的解释,对Aztec活人殉祭习俗,他的解释简洁而有富有启发:就是为了吃肉,因为Aztec人缺乏蛋白质来源。

Harris的书出版于1975年,正当结构主义(structuralism)、文化相对主义(cultural relativism)和SSSM如日中天之时,当然没什么好下场,Marshall Sahlins带头 标签: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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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前天(13日)本博客所在主机出现RAID故障,ISP经多番尝试未能修复,后决定用其最新备份(制作于12日晚)恢复,今日凌晨主机恢复正常。在此期间有许多朋友来电来函亲切慰问,我很感激,并对丢失的评论感到很抱歉,但愿这样的事情不会经常发生。) 最初让我对人类学产生兴趣的,是20年前读到的两本小书:Marvin Harris的《文化的起源》(Cannibals and Kings: The Origins of Cultures)和James Frazer的《魔鬼的律师》(Devil’s Advocate),尽管此前也读过Lewis H. Morgan的《古代社会》(Ancient Society),但后者完全没有产生绝妙好书所特有的那种当头棒喝眼冒金星的感觉。 不过,如此激起的兴趣,在很长时间里却只是悬吊在那里,被吊起的胃口始终没有找到佳肴来满足它,那时候找本书不容易,而我的钱袋也没鼓到看中本书就能随手买下的程度,所以,我终于“发现”马林诺夫斯基/弗思/布朗/普里查德……并享用一份份大餐,已是十几年后的事情了。 Harris那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对猪肉禁忌(pork taboo)和食人俗(cannibalism)的解释,对Aztec活人殉祭习俗,他的解释简洁而有富有启发:就是为了吃肉,因为Aztec人缺乏蛋白质来源。 Harris的书出版于1975年,正当结构主义(structuralism)、文化相对主义(cultural relativism)和SSSM如日中天之时,当然没什么好下场,Marshall Sahlins带头痛批,几年后,人类学家Peggy Reeves Sanday还专门写了本《神圣的饥饿》(Divine Hunger: cannibalism as a cultural system)来全面“阐释”食人俗,从豆瓣上的介绍你很容易看出所谓“阐释”是啥东东:

作者从利科尔、弗洛伊德、黑格尔和荣格的著作以及象征人类学著作中吸收了一些观点并加以综合,认为礼仪式食人俗根据人对生命力和死亡的理解,表达了人在世界中存在的本体论结构,并运用这种理解来控制那种被认为是社会再生产所必需的生命力。

不好意思,我还真很蛋痛的买了这本书,抄录其中比较搞笑的一段供各位观赏:

食人者尚不发达的想象力还不能很恰当地处理隐喻的用法。他被迫完完全全地接纳口部吸吮的欲望。他吃掉某人是由于此人已经以死亡的方式离弃了他。这种缺乏想象力的口部吸吮行为有出于柔情和出于攻击性的方面。像我们所有人一样,食人者也不会察觉此种情形中的攻击性的方面,他发出声音只是出于被卷入这种行为的柔情。

当然,并非所有文化人类学家都像这位资深女文青兼女权主义人类学家那么搞笑的,许多还是相当严肃和现实的,但在我的阅读经验中,他们几乎全都拒斥Harris的“唯物主义”解释,相反,他们都相信食人是一种仪式需要。 问题是,把一种习俗说成仪式并不构成一种“解释”,而仅仅是描述,或用他们喜欢的词汇叫“阐释”,当然,好的功能主义描述能帮助我们看清支撑一个社会结构的那套规范如何组成,如何运作,但也仅此而已,它们并未解释组成规范的各元素何以如此,比如,为何Aztec用人做祭品,而华夏人用牛、Ainu人用熊?纯属偶然吗? 自从看了Harris的解释后,一直没有再看到更多的证据和分析,所以尽管听上去很有道理,但我对食人俗的营养解释也始终将信将疑,但现在,在读完Diamond的《枪炮、病菌与钢铁》第9章之后,我的疑虑完全消除了,Harris是对的。 最著名的两个拥有食人俗的社会,墨西哥印第安人和新几内亚山地人,都是缺乏大牲畜的农业社会;我们知道,狩猎采集社会的资源瓶颈常常是卡路里,具体而言就是糖类和脂肪,而农业社会的瓶颈更可能是蛋白质,所以,理想情况下,农耕社会应混合一部分畜牧业,或者能与周边游牧社会建立交换关系,以补充蛋白质来源。 对于欧亚大陆农耕区,尤其是北方农耕区,这个条件能满足,他们的农田附近常有草地或稀树山坡,而他们也驯化了牛羊等大型食草动物,但Aztec人唯一的驯化动物就是狗,所以他们只好把狗当肉畜养,但狗是杂食动物,不吃草,长肉慢,也不产奶,食物产出效率低,结果根本不够吃;相比之下,安第斯印第安农民因为有了羊驼和豚鼠,就既不吃狗和不吃人。 新几内亚山地的条件略好,有猪和鸡,但狗的那些缺点它们同样有:不吃草,长肉慢,不产奶;猪狗鸡的致命缺陷是其食物集与人类的高度重合,与人争食,传统放养条件下,靠主人的食物下脚料喂养,猪狗鸡的生长是很慢的,远不如那些可以放开肚子吃草的牛羊。 食人俗最盛的两个社会恰恰是肉奶最匮乏的两个社会,这显然是对营养解释的极大支持,但仍显不够饱满,不过,当我们考虑过那些处于理想的农业/畜牧混合经济和极度缺乏肉奶的墨西哥这两个极端之间的社会之后,营养解释的价值就体现出来了。 一个很好的例子是食狗俗,狗是最早驯化的动物,狩猎采集/游牧/游耕和多数农业社会都不吃狗肉,但华南和东南亚水稻区流行吃狗肉,两个原因:稻米的蛋白质含量低于小麦,水稻区比小麦区更缺乏牛羊而更依赖猪和鸡,这样的推断看来是符合事实的:食狗俗的流行率与水稻种植率正相关,与牛羊缺乏率正相关。 其次是食俗上普遍的南北差异,北方人(包括欧美人)常嘲笑和鄙视南方人什么都吃,除了猫狗,浙江人吃蛤蟆,浙闽都吃老鼠干,广西人吃马肉,广东人更是什么都不放过,但所有这些食俗都与水稻依赖和牛羊缺乏联系在一起,不会都是偶然。 当然,每个社会都会给自己的食俗披上些神话和仪式的外衣,许多古怪的食物都被说成具有滋阴壮阳祛火辟邪的功效,去年我在从化还亲眼目睹了一场用狗血给新买的汽车驱邪的隆重仪式,引擎盖和四个轮子上都被洒上了热气腾腾的狗血。 不错,每个仪式后面都可以说出一大串动听的故事,但需要牢记的是,所有的祭品最后都进了人们的肚子。
专业化的起源:剩余vs占有激励

不知何故,对Jared Diamond那本雄心勃勃的《枪炮、病菌与钢铁》(Guns, Germs, and Steel)一直不抱多大期望,或许是我对畅销书有些偏见吧,但这次显然错了,读过前几章,已让我惊叹:这正是多年来我所期待的那种历史研究啊。

年轻时汤因比(Arnold J. Toynbee)曾让我激动过一回,但读过之后留给我更多的却是失望,直到后来Daniel J. Boorstin重新恢复了我对历史学的信心,然后是Fernand Braudel,还有黄宗智,历史学有他们才算上了正轨。

《枪炮》前两部分(即前十章)写的非常好,但从第三部分开始,就明显看得出作者的功力不足之处了,当然,此书主题之设定对功力提出了极高要求,任何作者力有不逮都是可以体谅的,而Diamond宽广过人的知识结构在经济学上显然暴露了缺口。

简单说,Diamond为人类的进化过程能够在欧亚大陆导致如今高度复杂的文明,给出了一个从地理的、生态的、生计模式的、医学的,到制度的、文化的和技术的长链条解释,而在他那(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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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何故,对[[Jared Diamond]]那本雄心勃勃的《枪炮、病菌与钢铁》([[Guns, Germs, and Steel]])一直不抱多大期望,或许是我对畅销书有些偏见吧,但这次显然错了,读过前几章,已让我惊叹:这正是多年来我所期待的那种历史研究啊。 年轻时汤因比([[Arnold J. Toynbee]])曾让我激动过一回,但读过之后留给我更多的却是失望,直到后来[[Daniel J. Boorstin]]重新恢复了我对历史学的信心,然后是[[Fernand Braudel]],还有黄宗智,历史学有他们才算上了正轨。 《枪炮》前两部分(即前十章)写的非常好,但从第三部分开始,就明显看得出作者的功力不足之处了,当然,此书主题之设定对功力提出了极高要求,任何作者力有不逮都是可以体谅的,而Diamond宽广过人的知识结构在经济学上显然暴露了缺口。 简单说,Diamond为人类的进化过程能够在欧亚大陆导致如今高度复杂的文明,给出了一个从地理的、生态的、生计模式的、医学的,到制度的、文化的和技术的长链条解释,而在他那条长长的解释链条中,定居农业的出现显然是最关键的一个分岔点,对此,我完全赞同,估计多数人也都会赞同。 可是,在定居农业如何导致后续变化这一点上,Diamond却犯了错误,尤其令我不满的是,他错的很俗套;在他看来,定居农业导致的最大后果是社会的专业化分工和阶级的分化,以及政治组织向现代国家的演变,而原因在于:定居农业提高了生产率,因而带来了食物的剩余,使得供养不从事(至少不直接从事)食物生产的专业群体和统治阶层成为可能。 专业化和组织进化的启动当然是关键所在,正是它们最终导致了现代社会的复杂结构,而定居农业的出现也确实为它们创造了条件,问题在于“如何”,定居农业是如何导致专业化的?是因为剩余吗?还是别的什么? 生产率提高带来剩余,听上去很有道理(马克思也提出过类似的解释:生产力提高->剩余->剥削成为可能),但在马尔萨斯主义看来,这种说法是荒谬的,剩余是非常状况,且与生产率无关,而在均衡点上永无剩余。 首先,在定居农业之前,人类曾多次取得技术进步,火的控制/石器的发明/标枪和弓箭的发明/狗的驯化/语言,等等,并带来了相应的生产率飞跃,但并未导致专业化和阶级分化,而生产率提高带来的额外产出也总是被人口增长迅速耗尽。 其次,生产率不提高同样可以有让一部分人脱离食物生产,如人类学家所指出,狩猎采集社会的劳动投入强度普遍低于农业社会,所以,假如1/10的人能成功的迫使其它9/10的人增加劳动强度并将部分产品分给他们,而自己闲着干别的,不是能与定居农业产生同样的效果吗?(注意:因为总劳动投入并未增加,因而边际产出率不会下降,故总产出可保持不变)那为何狩猎采集社会没有出现专业化和阶级分化? 可见,剩余假说无法成立,必须另找解释。 依我看,定居农业最关键之处是“定”,形成了无法移动但又很值钱的生产要素——土地/房屋/耕畜/农具/等等,还有两个收获季节之间的粮食储备,这些无法移动的要素,对占有行为构成了激励;而同时,当时的技术条件也已令这种占有的收益/成本比变得合理。 理论上,狩猎采集社会也可以产生对占有的激励,比如你可以组织一个团伙,控制一大块地盘,向其中的狩猎采集者收取保护费,但实际上在绝大多数场合,这在成本上是不可行的,按历史经验,狩猎采集地区每平方公里平均只能供养一个人,假如你的团伙有10人,向100人收取保护费,就得控制100平方公里的土地,除非你有直升机、望远镜和步枪,否则不可能做到。 狩猎采集社会的关键特点是游动性,它让占有地盘收取保护费的商业模式不可行,所以,类似的,那些采用刀耕火种的游耕社会,尽管学会了农业,但游动性同样阻止了专业化和阶级分化的出现。 不过,在某些非常特殊的条件下,确实可能存在例外,比如美国西北海岸的几个河口,以定期洄游鱼群为生的几个部落,尽管没有农业,但因为河口不可移动,也出现了专业化和阶级分化,并建立了狩猎采集社会所罕见的酋邦([[chiefdom]])。 其实在动物界也有类似的例子,比如非洲狮,雄狮几乎不事生产,靠它所控制的母狮群供养,这也是因为狮子群是群居且地盘性动物,一头雄狮在技术上能够控制七八头一群的母狮,而收取保护费够养活他;虽未探究过,但我猜雄性大猩猩([[gorilla]])大概也有条件采用此种商业模式。 话说回来,我的“占有激励”假说,尽管与Diamond的剩余假说大相径庭,但两者却在一个重要方面有着共同之处,我们都认为专业化不是从社会成员分散的个人选择中随机出现的,而是从权力中诞生的,即,先有权力,后有专业化,差别在于,Diamond认为剩余供养了权力,然后当权者推动了专业化,而我认为无法移动的生产要素激励了权力,然后当权者推动了专业化。 历史证据表明,早期的专业化都是围绕当权者进行的,而不是经济学家可能认为的那样,是个人基于比较优势而各自选择的结果,即,最初脱离食物生产的专业群体,要么是当权者自己,要么是他们的雇员/门客/奴仆;我还不知道如何解释为何非要如此,但普遍的情况貌似就是这样。 占有激励是把双刃剑,一方面,它催生了财产权这一历史地位堪比语言和文字的重大文化元素,财产权内化了投资收益,因而激励人们不断投资和积累资本,而另一方面,固定资产存量的存在也激励了暴力抢夺,这导致了两个后果:定居农业社会成为其非定居邻居们周期性掠夺的对象,定居社会内部无休止的权力争夺、战争、动荡和社会兴衰。 这把双刃剑实际上也预示了人类历史的下一次大分岔:是否发展出法治和宪政,从而控制它坏的一面,决定了那次分岔后的走向。
长子继承制 vs 幼子继承制

早先一直觉得长子继承制(primogeniture)是一种比较“自然”(或者说比较容易想到)的继承制,后来读格鲁塞的《草原帝国》时,又觉得蒙古人的幼子继承制(ultimogeniture)其实也蛮有道理,当时没有细想,觉得这事情大概多半是出于偶然吧。

后来又听说诺曼征服前的盎格鲁-撒克逊人也采用幼子继承制,就咯噔了一下,昨天在读Edmund Leach的《缅甸高地诸政治体系》,得知山地克钦(Kachin)人用的也是幼子继承制,忍不住停下来想了想。

琢磨之后,现在我觉得,继承制的选择应该不是偶然的,我目前的结论是:究竟采用长子还是幼子继承制,将取决于:一代人之内创建一份新产业的成功率有多高,该成功率越高,越倾向于幼子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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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先一直觉得长子继承制([[primogeniture]])是一种比较“自然”(或者说比较容易想到)的继承制,后来读[[René Grousset|格鲁塞]]的《草原帝国》时,又觉得蒙古人的幼子继承制([[ultimogeniture]])其实也蛮有道理,当时没有细想,觉得这事情大概多半是出于偶然吧。 后来又听说诺曼征服前的盎格鲁-撒克逊人也采用幼子继承制,就咯噔了一下,昨天在读[[Edmund Leach]]的《缅甸高地诸政治体系》,得知山地克钦([[Kachin]])人用的也是幼子继承制,忍不住停下来想了想。 琢磨之后,现在我觉得,继承制的选择应该不是偶然的,我目前的结论是:究竟采用长子还是幼子继承制,将取决于:一代人之内创建一份新产业的成功率有多高,该成功率越高,越倾向于幼子继承。 对于一份大产业的持有者,采用幼子继承制的好处是,可以迫使大儿子们在成年后尽早走出家门去为自己挣下一份产业,而这时候由于家长的还没衰老,其家庭实力和个人精力都可以帮助他们这么做,最后一个儿子留在家里给自己养老,最后顺理成章的继承老家庭的产业。 显然,上述好处可获得的前提是创立新产业的机会足够大,对于游牧/游耕社会,这样的机会可能不小,因为在这些社会,1)待开拓的空间可能较多,或,2)暴力抢占别人的地盘是常规优选策略,或/且,3)各家对地盘的控制很不稳定,财产权变动高度频繁。 蒙古是游牧社会,符合上述条件(蒙古帝国的扩张历史本身就很好的演示了幼子继承制的好处),克钦是游耕([[shifting cultivation]])社会,也符合条件,盎格鲁-撒克逊的情况我了解不多,但肯定没有诺曼封建系统下那种对土地的全面且固化的占有格局,或许当时可垦殖的荒地还很多?待考。 若土地已被全面占有,且暴力抢夺已不是优势策略,那么一代人中创建新产业的成功率就会很低,幼子继承制便失去优势;封建制下的情况正是如此,所以,在先秦封建制和诺曼封建制中,领主们采用的都是长子继承制。 若创业的机会很小,守业便成为头等考虑,而对于守业这个任务,长子继承制显然更有能胜任:尽早确立继承人,继承人是成年人且更富经验,继承者在兄弟间更具权威,这些都是它的优势。
人口压力的时间尺度

人口压力的时间尺度——评萨林斯“原初丰裕论”
辉格
2010年12月1日

正在读马歇尔·萨林斯(Marshall Sahlins)的《石器时代经济学》(Stone Age Economics),久闻此书大名,刚刚拿到中译本(去年10月出的),读完前两章,我觉得我已经知道萨林斯的毛病出在哪里了,于是等不及读完就迫不及待要扯上几句。

该书第一章题为“原初丰裕社会”,曾在1968年以论文单独发表(而书出版于1972年),在这一章里,萨林斯对经济学的研究前提提出了质疑;我们知道,经济学这个学科的存在价值,它的方法论之所以有意义,都依赖于一个基本假定:资源是稀缺的,这世界上至少有部分资源是稀缺的,否则经济学就没什么好研究了。

对于马尔萨斯主义经济学家,稀缺性假定有个更强的版本:人类生存所依赖的生活资料总是稀缺的,换句话说:人口总是被压制在生活资料所能供养的水平之下。

然而,基于对狩猎/采集社会和游耕社会的人类学研究,萨林斯认为稀缺性根本不是普遍现象,至少在前农业社会不是,他指出,早先许多人类学家受经济学家误导,先入为主的认为狩猎/采集者生产力低下,生活资料匮乏,终日挣扎在生存线附近,遭受贫穷、饥饿、疾病和天灾的困扰。

在萨林斯看来,情况远非如此:狩猎/采集者拥有的东西确实很少,但这并非匮乏,而是他们压根不需要,而他们真正想要的那些东西,并不稀缺,实际上,与农业/工业/商业社会相比,他们的生活算得上很闲适,而人口通常也远低于自然资源所能供养的水平,远离人口压力,萨林斯因此而将这些社会称为“原初丰裕社会”(la première société d’abondance)。

他进而认为,稀缺性是一种文化现象,是现代社会过度膨胀了的欲望所造成,而这种膨胀源于定居、私有产权、等级化、身份差异等等文化因素,并不具有普遍性;他显然意识到,抛弃稀缺性这一前提,经典经济学便无以立足,所以他主张建立人类学(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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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压力的时间尺度——评萨林斯“原初丰裕论” 辉格 2010年12月1日 正在读马歇尔·萨林斯([[Marshall Sahlins]])的《石器时代经济学》(Stone Age Economics),久闻此书大名,刚刚拿到中译本(去年10月出的),读完前两章,我觉得我已经知道萨林斯的毛病出在哪里了,于是等不及读完就迫不及待要扯上几句。 该书第一章题为“原初丰裕社会”,曾在1968年以论文单独发表(而书出版于1972年),在这一章里,萨林斯对经济学的研究前提提出了质疑;我们知道,经济学这个学科的存在价值,它的方法论之所以有意义,都依赖于一个基本假定:资源是稀缺的,这世界上至少有部分资源是稀缺的,否则经济学就没什么好研究了。 对于[[Malthus|马尔萨斯]]主义经济学家,稀缺性假定有个更强的版本:人类生存所依赖的生活资料总是稀缺的,换句话说:人口总是被压制在生活资料所能供养的水平之下。 然而,基于对狩猎/采集社会和游耕社会的人类学研究,萨林斯认为稀缺性根本不是普遍现象,至少在前农业社会不是,他指出,早先许多人类学家受经济学家误导,先入为主的认为狩猎/采集者生产力低下,生活资料匮乏,终日挣扎在生存线附近,遭受贫穷、饥饿、疾病和天灾的困扰。 在萨林斯看来,情况远非如此:狩猎/采集者拥有的东西确实很少,但这并非匮乏,而是他们压根不需要,而他们真正想要的那些东西,并不稀缺,实际上,与农业/工业/商业社会相比,他们的生活算得上很闲适,而人口通常也远低于自然资源所能供养的水平,远离人口压力,萨林斯因此而将这些社会称为“原初丰裕社会”(la première société d'abondance)。 他进而认为,稀缺性是一种文化现象,是现代社会过度膨胀了的欲望所造成,而这种膨胀源于定居、私有产权、等级化、身份差异等等文化因素,并不具有普遍性;他显然意识到,抛弃稀缺性这一前提,经典经济学便无以立足,所以他主张建立人类学自己的经济学,而放弃早先人类学家将经济学引入人类学分析的努力。 萨林斯列举了许多经验证据来支持其说法,归结起来有下面几条: A1)狩猎/采集者的营养水平通常高于农耕者,即便按现代标准也不算低; A2)狩猎/采集者日常用到多数生活资料都非常充裕,有些简直取之不竭,而他们也很少为缺少这些东西而发愁; A3)狩猎/采集者为获取生活资料的劳作时间低于农耕和工业社会,他们有大量闲暇,这表现在他们普遍都很懒散,难以适应现代工业岗位; A4)在一些细致的研究中,人类学家建立了用于估算在特定狩猎/采集/游耕方式下自然资源所能供养的人口水平,而统计表明,绝大多数原始社会的人口都远低于这些模型所推测的人口极限。 然而,这些论据与稀缺性和马尔萨斯理论之间的冲突,其实只是表面的,基于它们而提出的质疑是出于对人口压力起作用的方式和马尔萨斯均衡的时间尺度缺乏理解,实际上,从马尔萨斯理论出发,这些情况恰在预期之中;恰好,多年来我始终习惯于从马尔萨斯角度看问题,所以上述四点在我看来完全不构成挑战,下面是一个简要的回答。 1)瓶颈资源 人口压力起作用的方式是生存资源匮乏,但在马尔萨斯均衡下,未必所有生存资源都是匮乏的,理论上,只要一种必需资源匮乏了,人口便受到抑制,而此时,其他资源完全可能是充裕的;究竟哪一种资源成为瓶颈,取决于群体所处的生态位、他们的取食模式和生产技术;有些条件下,卡路里成为瓶颈,另一些条件下,蛋白质或维生素成为瓶颈。 在商品流通高度发达的大社会中,处于不同生态位([[ecological niche]],也叫生态龛、小生境)的各群体之间通过交换调剂丰缺,或许可导致大部分资源的供给都接近于瓶颈,但即便如此,某些低流动性商品在原产地仍可能非常充裕;而对狩猎/采集社会,市场交换只起着很次要的作用,因而人口完全可能被个别瓶颈资源所抑制。 在某些条件下,构成人口瓶颈的,未必是生存资料,也可能是以我们人类为食的捕食者——病菌,这是对马尔萨斯模型的一个修正,在《多彩的瓶腹》一文中,我详细讨论了这种可能性。 2)生态位与边际产出 对于常见于狩猎/采集生活的悠闲懒散,常见的直观解释是,反正再勤快也没活可干,而准确的说法是:某些条件下,边际产出递减的很快,以至于在均衡点上,尽管已投入的劳动很少,但即便投入再多的劳动,增加的产出也不可能养活额外的人口了;因而,闲散懒惰并不能证明一个群体未遭受资源瓶颈对人口的抑制。 想象这样一种极端情况:在靠近北极的某个荒远之地,是一条河流的入海口,某种鱼类每年洄游到此产卵,当地居民只须在洄游季节捕捞两天,便足够维持一整年的食物供应,而附近没有任何其他食物来源;此时,该群体的人口水平,便由洄游鱼群规模决定,在均衡点上,人均年劳动投入只有两天,任何追加投入(在进化上)都毫无意义。 可以想象,在这样的生态位中长期生存的群体,其文化必定是不鼓励勤劳的,但萨林斯似乎把因果关系颠倒了过来,他将文化视为闲散懒惰的原因,他的话听起来就像——狩猎/采集者喜欢这样,所以他们就这样——,而没有看到这只是特定生态位下的边际产出曲线所导致的结果。 在农耕社会,我们同样可以观察到不同生态位下的文化差异,在黑龙江一年只能产一季作物,在零下40度的漫长冬天,你无论如何勤奋也种不出更多的粮食让你多养活一个孩子,而在华南常能产三到四季,两地农民的勤劳程度也因此而有显著差异。 在取食手段不变的前提下,唯有市场化分工和交换可以突破生态位局限,比如,黑龙江农民可以在农闲时在家缝制兽皮衣服,用来从别处换取食物,对于那个把粮食卖给他们的群体来说,或许保暖衣服恰好是瓶颈资源,而食物却很充裕,这样,通过交换,两个群体的瓶颈都得到放松,人口都将增加。 不难看出,这样的分工与交换未必带来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当它确实提高了交易双方的劳动生产率时,它就带来了经济史家所称的“斯密型增长”([[Smithian growth]]),但斯密型增长只是一种幸运,它在理论上不是必须的,理论上,分工与交换必定导致的,是在边际产出曲线右侧拉出较为平缓的一段,从而使得追加的劳动投入有可能获得足以多养活一个人的产出,但这段曲线完全可能且通常仍是向下的,经济史家将由此带来的增长叫做“马尔萨斯型增长”([[Malthusian growth]])。 历史上一次著名的马尔萨斯型增长,是发生于明清两代的江南-湖广大分工,在此之前,江南农业的劳动密集程度已达到马尔萨斯极限,再追加劳动已毫无意义,但在湖广,还有许多土地有待开垦或还有精耕细作的潜力,于是(注:这一过程的启动,也得益于政府漕粮征收政策的压力),江南农民开始部分改种经济作物,而从湖广进口粮食。(更多分析参见黄宗智:《发展还是内卷?十八世纪英国与中国》) 这是因为,蚕桑和棉花等经济作物,给农民提供了一个机会:把劳动附加在上面卖出去,用黑话说就是,在劳动/边际产出曲线上建立一段下降不那么快的区间;但是,投入于丝绸/棉花纺织的额外劳动的产出率,是低于原先已经投入于稻米的产出率的,因而,大分工的结果,劳动生产率下降了,但由于追加投入了大量劳动,单位土地的产出增加了,从而供养了更多人口,这种形式的增长,也被有些经济史家称为“内卷化”。 从上述分析中不难看出,要获得斯密型增长,技术进步和分工深化必须发生的足够频繁,不断改变边际产出曲线,使得由此而被放松的人口瓶颈来不及被人口增长迅速再次绷紧;然而,在人类历史的绝大部分时间,这一条件是得不到满足的,即便在当代,恐怕也只有少数社会满足了该条件。 由此可见,随着技术进步和分工深化,劳动时间增加,闲暇减少,劳动边际产出下降,恰是马尔萨斯理论所预见的结果,而不是反对它的证据。 3)抑制机制与时序瓶颈 当我们解读马尔萨斯“人口总是被压制在生活资料所能供养的水平之下”这句话时,需要意识到他所暗示的时间尺度,即,他并未担保,无论将时间尺度拉近到多小的单位,任意时刻人口水平总是处于极限附近——要达到任意尺度的吻合,要么资源条件是恒定不变的,要么人口增长是可以无限快的,而这两个条件显然都不能成立。 首先,任何群体所处的生态位,其资源条件都不是恒定的,食物的可获得数量在不断变动,尤其对于狩猎/采集这种生计模式,瓶颈资源的产出限制波动幅度常常很大;从动植物驯化/土地改良/施肥/灌溉/水利/病虫害控制/化肥/农药,技术进步的历史,其实就是一个不断对各种环境不确定性施加日益强化和精密的控制的过程,但无论如何,环境条件不确定性带来的波动始终存在。 因而,在长期,对人口数量构成瓶颈的,将是波谷也即荒年的产出水平,尽管在持续的常年和丰年中人口会超出瓶颈水平,但只要持续时间不足以令人口增长至可耗尽常/丰年产出的水平,作为偶然介入的观察者,我们便有很大的概率观察到一个处于丰裕状态的社会,这显然不能作为该群体未遭受人口压力的证据。 其次,人口增殖是需要时间的,而马尔萨斯所列举的那些抑制机制(或我们能想象的其他机制),并非都是温和而灵敏的微调机制,相反,它们多半是暴烈的,瘟疫、饥荒、战争,常能在短短几年/几十年内消灭1/3甚至一半以上的人口,而即便按2%的极限增长率(相当于35年翻一番),也需要30年左右才能将人口恢复到灾难前水平。 这样,一个马尔萨斯周期的时间跨度就可能上百年,因而检验马尔萨斯模型的恰当方法,是以10年为刻度,在连续几百上千年的跨度上,寻找多个马尔萨斯周期,然后看看这些周期之间是否存在有意义的共同特征。 然而,对狩猎/采集/游耕社会的人类学研究,只能提供当时和前几年的数据,这样就有很大的概率,我们只是看到了一个正在从上一次打击中恢复过来的群体的情况;萨林斯列举的数字似乎正是如此,比如,被深入研究过的巴布亚游耕者钦布人,各部落实际人口与理论极限人口的比值,十分随机的分布于从0.22到0.97之间,这完全在马尔萨斯模型的预期范围之内。 4)发展与生活水平 马尔萨斯一再指出,尽管技术会进步,经济会增长,但从长期看,处于生存极限附近的那部分底层人口的生活水平,注定永远不会提高;而由上面的分析可以发现,不仅不会提高,还会下降,表现在:一方面,闲暇更少,劳动更艰辛,而单位劳动的产出却日益减少,而同时,由于各种资源之丰缺经由分工和交易不断被拉平,所有资源的数量都向瓶颈靠拢,结果,底层人口陷入了所有资源都稀缺的状态,相反,当只有个别瓶颈资源时,非瓶颈资源都是充裕的,因而他们变得更贫困了。 这一理论推断,与萨林斯所描绘的现实情景完全吻合。 尽管在我看来,萨林斯对经济学和马尔萨斯理论的质疑并不成立,但这一质疑是十分有益的,如上所见,他至少可以促使我们将马尔萨斯模型推向精致化。
比鱼肚白更白的鱼肚

How the Mind Works里,Steven Pinker曾介绍了被动物界广泛采用的反阴影保护色(Countershading,也叫Taylor定律),原理是这样的:

动物视觉系统在从背景中识别出物体时,需要某些机制来产生立体感,这些机制包括双眼视差,边缘特征和阴影识别,对于远处的物体,双眼视差很小,阴影就成为更重要的线索;这里的阴影,不仅是指物体在地面上投下的影子,而主要是指物体表面各部分因与光源的相对位置和方向不同而造成的明暗与色差。

Pinker指出,这种识别必须依赖于某些基础假定,比如这里最重要的假定是:光源通常都在物体上方(虽然未必是正上方),所以,在光源照射下,物体的上部总是比下部更明亮,而对于食草动物那种浑圆的躯干,其明暗过度有着特定的分布。

所以,当一种动物不想被其他动物看到时,就需要发明一些机制来阻止上述识别机制的正常工作,办法之一是用斑点/条纹来扰乱特定的明暗分布,但更普遍的办法,是反阴影:在躯干下方长出颜色更浅的皮肤或毛发。

于是我们看到,大部分四足行走的动物,腹部的颜色总是比背部的浅,而在鱼类,我们看到的就是鱼肚白;相反,那些生活在树冠上的灵长类,腹背色差就没那么明确。

可是肚白方案在某些情况下会失效:假如你生活在较深的海水里,而你的主要天敌通常从更深处的正下方向上发动攻击,此时,无论你的肚子有多白,你的身体总是挡住了从水面上方进入的光线。

这种时候,你所需要的实际上是一件隐身斗篷,你唯一能欺骗捕食者的方法,似乎就是让光线绕过你的身体继续前进,当然,做到这一点太难了,不过还有一个相对容易的办法:在你肚子里装个灯泡,发出看上去和来自水面上的近似的光线。

神奇的是,真的有鱼是这么做的,它就是鲾鱼ponyfish)。

在《(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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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w the Mind Works]]里,[[Steven Pinker]]曾介绍了被动物界广泛采用的反阴影保护色([[Countershading]],也叫Taylor定律),原理是这样的: 动物视觉系统在从背景中识别出物体时,需要某些机制来产生立体感,这些机制包括双眼视差,边缘特征和阴影识别,对于远处的物体,双眼视差很小,阴影就成为更重要的线索;这里的阴影,不仅是指物体在地面上投下的影子,而主要是指物体表面各部分因与光源的相对位置和方向不同而造成的明暗与色差。 Pinker指出,这种识别必须依赖于某些基础假定,比如这里最重要的假定是:光源通常都在物体上方(虽然未必是正上方),所以,在光源照射下,物体的上部总是比下部更明亮,而对于食草动物那种浑圆的躯干,其明暗过度有着特定的分布。 所以,当一种动物不想被其他动物看到时,就需要发明一些机制来阻止上述识别机制的正常工作,办法之一是用斑点/条纹来扰乱特定的明暗分布,但更普遍的办法,是反阴影:在躯干下方长出颜色更浅的皮肤或毛发。 于是我们看到,大部分四足行走的动物,腹部的颜色总是比背部的浅,而在鱼类,我们看到的就是鱼肚白;相反,那些生活在树冠上的灵长类,腹背色差就没那么明确。 可是肚白方案在某些情况下会失效:假如你生活在较深的海水里,而你的主要天敌通常从更深处的正下方向上发动攻击,此时,无论你的肚子有多白,你的身体总是挡住了从水面上方进入的光线。 这种时候,你所需要的实际上是一件隐身斗篷,你唯一能欺骗捕食者的方法,似乎就是让光线绕过你的身体继续前进,当然,做到这一点太难了,不过还有一个相对容易的办法:在你肚子里装个灯泡,发出看上去和来自水面上的近似的光线。 神奇的是,真的有鱼是这么做的,它就是鲾鱼([[ponyfish]])。 在《谁是造物主:自然界计划和目的新识》(该书英文版即以鲾鱼为标题:The Pony Fish's Glow)第一章里,[[George C. Williams]]介绍了光生物学([[photobiology]])家[[J. W. Hastings]]对此所作的研究,结果发表在题为Light to Hide By的论文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