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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史札记#18:齐桓与晋文

1)如果说齐桓时一度有些往宪政发展的可能,那么到晋文称霸时,这条路显然也已断绝了;

2)当时的晋国就是个大流氓,曲沃篡晋的历史污点不说,对内诛杀公族,对外吞灭小国,都是毫不手软的,藐视王廷也毫无顾忌;

3)相比之下,齐虽也吞灭小国,但直接灭掉的,主要是周文明圈之外的异族小国,同族小国以压服、纳为附庸为主,而且在有侵吞机会时也常能克制私利;

4)晋献第一轮大吞小国(耿霍虞芮)之际,正是齐桓霸业鼎盛之时,却丝毫没有障碍,盖因山西之事于齐并无直接利益,(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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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说齐桓时一度有些往宪政发展的可能,那么到晋文称霸时,这条路显然也已断绝了; 2)当时的晋国就是个大流氓,曲沃篡晋的历史污点不说,对内诛杀公族,对外吞灭小国,都是毫不手软的,藐视王廷也毫无顾忌; 3)相比之下,齐虽也吞灭小国,但直接灭掉的,主要是周文明圈之外的异族小国,同族小国以压服、纳为附庸为主,而且在有侵吞机会时也常能克制私利; 4)晋献第一轮大吞小国(耿霍虞芮)之际,正是齐桓霸业鼎盛之时,却丝毫没有障碍,盖因山西之事于齐并无直接利益,且由齐入晋干预代价过高,齐之消极乃在预料之中; 5)唯一关切晋之并吞行径的,是王室和周边小国,而其中唯一挺身而出替王室进行干预的是虢国(实际上虢国是周室渐衰之后周王权威的唯一忠诚捍卫者,可能比王室本身还起劲),但虢国的干预全靠自身实力,没有联盟支持,反倒有郑国这样的宿敌需要戒备,最终没能顶住晋之扩张势头,反遭灭国下场,为后世留下一个反面教材,此后受欺小国都学乖了; 6)晋的扩张吞并从西边开始,顺河曲推进,避免一开始就与齐接触,战略上很对头,若开始就往山东取邢卫方向,齐就会插手。  
周史札记#17:万事俱备,只欠司法

1)春秋前期,特别是齐桓称霸期间,是华夏史和中国史上最接近于产生宪政的时期,没有之一;

2)“最接近”的意思不是“很接近”,其实还挺远,只不过其他时候距离更远,而且(粗线条看)越来越远,而最关键的欠缺,在于司法;

3)那时候,权力是分立的,竞争的,这既是事实,也是合理的预期,垄断权力的念头尚不现实,持续冲突中的妥协共存是普遍预期,日后历史上反复上演的赢家通吃、你死我活、斩尽杀绝、输家绝无生路这样的情形尚未成为惯例,因而不在博弈参与方的预期之列;

4)所以冲突各方还有一些底线,输家一般有处可逃,庇护权通常也得到承认,失势或失败宗族的权利通常仍得到保留和继承,灭门或灭国只是偶尔发生,而且常常得到恢复;

5)此种预期下,弱者联合抵御强者、以远交抗衡近敌之类策略占上风,而投靠最强者(尤其是邻近最强者)则非明智策略,相反,在你死我活预期下,及时认清形势投靠最强者才是避免最坏结果的最佳策略,正是后种策略的流行,在此后历史上反复将胜者推上权力极峰;

6)对建立政治秩序所需规范已有相当(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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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春秋前期,特别是齐桓称霸期间,是华夏史和中国史上最接近于产生宪政的时期,没有之一; 2)“最接近”的意思不是“很接近”,其实还挺远,只不过其他时候距离更远,而且(粗线条看)越来越远,而最关键的欠缺,在于司法; 3)那时候,权力是分立的,竞争的,这既是事实,也是合理的预期,垄断权力的念头尚不现实,持续冲突中的妥协共存是普遍预期,日后历史上反复上演的赢家通吃、你死我活、斩尽杀绝、输家绝无生路这样的情形尚未成为惯例,因而不在博弈参与方的预期之列; 4)所以冲突各方还有一些底线,输家一般有处可逃,庇护权通常也得到承认,失势或失败宗族的权利通常仍得到保留和继承,灭门或灭国只是偶尔发生,而且常常得到恢复; 5)此种预期下,弱者联合抵御强者、以远交抗衡近敌之类策略占上风,而投靠最强者(尤其是邻近最强者)则非明智策略,相反,在你死我活预期下,及时认清形势投靠最强者才是避免最坏结果的最佳策略,正是后种策略的流行,在此后历史上反复将胜者推上权力极峰; 6)对建立政治秩序所需规范已有相当共识和不少表述,因而这些规范也获得了某种道德地位,并已成为权力的合法性来源之一; 7)甚至规范的执行机制也开始出现,齐桓霸权及其主导下的会盟惯例,尽管主要是利益导向的军事联盟,但多少也起着执行和强化规范、维持秩序的作用,因为盟主往往是这一秩序的既得利益者,维持秩序总的来说对他有好处; 8)但依靠霸权执行规范是很不可靠的,首先盟主自己要足够清白,要有长远远光,还要足够公正、无私和积极,这些条件即便一时凑巧齐备,也不可能长期满足:盟主自己屁股不干净,就会破坏规则,盟主在某项纠纷中有重要利益,就很难保持公正,相反若毫无私利,则很难保证积极参与; 9)靠霸权执行规范的问题,美国和北约已经表现的很清楚:一项纠纷得到充分关注和公正处理的可能性,高度依赖于盟主的国内政策和议题重心,一旦纠纷远离其政治视野,或被国内政治议题扭曲,或干脆其国内转向孤立主义,或者国内起危机冲突无暇他顾,执行机制就失效了; 10)执行机制要常规化,必须有某种司法程序,至少需要一个法庭对纠纷和非法行为作出权威裁决,这是最起码的,至于裁决的执行,可以由当事方自力执行,或由盟主召集力量执行; 11)仅仅依靠当事方对规范的自我解释并据此进行自力救济所带来的问题,诺齐克我对诺齐克的评论中,已经说的很清楚了,无须重复,齐桓之后的历史是很好的例证;
周史札记#16:县之起源

1)县本意为“悬”,这点没有异议;

2)将该词义置于封建制背景中,就很好理解:县起初就是“悬于君权而待封之地”,即被临时置于君权管辖之下,可资未来分封的土地;

3)同为君权所控制的土地,县不同于君主之私人采邑,后者已纳入王室之私人财政系统,用于供养王家,而前者被置于国家行政系统,用于行政目的;

4)此类土地的来源,不外乎:新征服而尚未分封的土地,从绝嗣或因重罪而被灭宗的附庸那里收回的封地,攻灭他国(比如楚灭陈)所获领地,从他国夺取的城邑;

5)春秋中期以降,诸侯间战争蜂起,(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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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本意为“悬”,这点没有异议; 2)将该词义置于封建制背景中,就很好理解:县起初就是“悬于君权而待封之地”,即被临时置于君权管辖之下,可资未来分封的土地; 3)同为君权所控制的土地,县不同于君主之私人采邑,后者已纳入王室之私人财政系统,用于供养王家,而前者被置于国家行政系统,用于行政目的; 4)此类土地的来源,不外乎:新征服而尚未分封的土地,从绝嗣或因重罪而被灭宗的附庸那里收回的封地,攻灭他国(比如楚灭陈)所获领地,从他国夺取的城邑; 5)春秋中期以降,诸侯间战争蜂起,同时诸侯向周边旷野和土著区扩张,县之来源剧增; 6)诸侯为扩张君权,倾向于将县长期留置于君权之手,导致县的数量增长; 7)留于君手的县,被用作配合君权施政和作战的激励工具,奖赏给卿大夫作为其临时采邑; 8)作为临时采邑转交给卿大夫的县,期限随君主意志、君权与卿权对比而异,或随时收回,或一世而止,或世袭几代,但在未经正式分封之前,君主至少在名义上通常也在实际上保留着收回与转交之权利; 9)那些在扩张君权上最为成功的诸侯,最终将县变成了由凭君主意志任免的官僚管理的君主直辖行政单元。  
周史札记#15:向集权帝国的转变

1)士的崛起,文字普及,行政人才专业化,为诸侯提供了官僚来源,可以替代世袭卿大夫;

2)士的流动、著述和教学,产生了一个全王国范围内的阶层共同体;

3)新兴士阶层创造了一种新伦理,其中对领主的个人效忠逐渐被对伦理原则或政治理想的忠诚所取代;

4)周王权威的衰微,刺激了诸侯间冲突与竞争,诸侯竞相扩张其权力,包括对外兼并(将弱小诸侯变成其附庸)和削夺附庸之传统封建权利;

5)边缘诸侯面临蛮夷威胁,扩张权力更为迫切而必需,更高频度和强度的战争,也强化了其君主权力及其战争机器,以及相应的行政官僚(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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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士的崛起,文字普及,行政人才专业化,为诸侯提供了官僚来源,可以替代世袭卿大夫; 2)士的流动、著述和教学,产生了一个全王国范围内的阶层共同体; 3)新兴士阶层创造了一种新伦理,其中对领主的个人效忠逐渐被对伦理原则或政治理想的忠诚所取代; 4)周王权威的衰微,刺激了诸侯间冲突与竞争,诸侯竞相扩张其权力,包括对外兼并(将弱小诸侯变成其附庸)和削夺附庸之传统封建权利; 5)边缘诸侯面临蛮夷威胁,扩张权力更为迫切而必需,更高频度和强度的战争,也强化了其君主权力及其战争机器,以及相应的行政官僚; 6)作为士之一派,法家在推动各诸侯扩张君权上起了关键作用,施行了一系列改革; 7)法家改革中最根本的两项是:改庄园制为自耕农,改领地制为郡县制,前者为集权君主建立了财政基础,后者废除了封建关系,创建了集权式行政体系; 8)边缘诸侯,特别是华夏成分较少的楚与秦,较少宗族和封建包袱,更易于推行法家改革; 9)儒家中一些人似乎曾努力基于其新伦理而构建一种国际法,并依靠大国实力维持某种国际秩序,以期在王室衰微的条件下用国际法权威代替周王权威,继续维持封建体系,不至陷于混战或走向集权,有点像美国和北约试图达到的状态,但这一努力(假如有的话,这一点我还很不确定)显然未能成功; 10)由于对任何国际法既缺乏认同,也没有执行机制(以霸权维持秩序的理想并未成为现实),君权扩张和兼并的限度就只剩下军事和行政方面的技术限制了,而事实证明集权帝国能够建成。  
周史札记#14:feudal与封建

1)李峰否定“西周封建论”,理由一是西周制度不符合传说中的feudalism,理由二是feudalism在欧洲也只是个传说;

2)结果翻译过来变成了他“否认西周实行封建制”,其实他的观点与认为西周实行封建制的中国史学者没有什么重要差别;

3)他承认先秦制度与秦之后的帝国制是根本不同的两种类型,但拒绝将前者称为封建制,可是又没有找到合适的替代名称,只好还是用“封建制”,只不过加个引号;

4)我开始就知道他否定“西周封建论”,所以原本期望他会说出些让我吃惊的新东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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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李峰否定“西周封建论”,理由一是西周制度不符合传说中的feudalism,理由二是feudalism在欧洲也只是个传说; 2)结果翻译过来变成了他“否认西周实行封建制”,其实他的观点与认为西周实行封建制的中国史学者没有什么重要差别; 3)他承认先秦制度与秦之后的帝国制是根本不同的两种类型,但拒绝将前者称为封建制,可是又没有找到合适的替代名称,只好还是用“封建制”,只不过加个引号; 4)我开始就知道他否定“西周封建论”,所以原本期望他会说出些让我吃惊的新东西,但读过他两本书后,没有发现期待中的任何新奇论点或证据; 5)周式封建与日耳曼封建确实有重大区别; 6)但我认为用一个更一般的概念涵盖这两种制度(和其他相似制度)是必要且正当的,因为它们有足够多共同点,且鲜明区别于官僚集权帝国,为此我们需要找个词来表示这一概念,而最恰当的仍然只能是“封建”和英文的feudal; 7)所以我觉得李峰这么做与其说是在澄清概念,更像是在制造混乱。  
周史札记#13:为何外官总是被内官取代

帝国的政制史有个一贯倾向,外官不断被内官取代,几代之后,原先的内官逐渐变成外官,然后又被新的内官取代:宰相取代三公,尚书令取代宰相,中书令(原为内史令)取代尚书令,平章事/侍中取代中书令,然后中书令和平章事们又变成宰相,接着被内阁大学士取代,康熙时大学士又被上书房行走取代,最后又被军机处取代。

地方官也存在类似倾向,常任地方官总是被中央派出的巡察官取代,久而久之,巡察官又变成了新的常任官:太守被刺史取代,刺史被节度使取代,节度使被知州取代,知州又被行中书省取代,行中书省先是改成布政司,然后被巡抚取代。

这些取代外官的内官,最初都是皇帝管家、秘书、仆从性质的近侍亲信,级别很低,起初只是一种伸张帝权的临时安排,是皇帝执行其意志的工具,长期化之后就(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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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的政制史有个一贯倾向,外官不断被内官取代,几代之后,原先的内官逐渐变成外官,然后又被新的内官取代:宰相取代三公,尚书令取代宰相,中书令(原为内史令)取代尚书令,平章事/侍中取代中书令,然后中书令和平章事们又变成宰相,接着被内阁大学士取代,康熙时大学士又被上书房行走取代,最后又被军机处取代。 地方官也存在类似倾向,常任地方官总是被中央派出的巡察官取代,久而久之,巡察官又变成了新的常任官:太守被刺史取代,刺史被节度使取代,节度使被知州取代,知州又被行中书省取代,行中书省先是改成布政司,然后被巡抚取代。 这些取代外官的内官,最初都是皇帝管家、秘书、仆从性质的近侍亲信,级别很低,起初只是一种伸张帝权的临时安排,是皇帝执行其意志的工具,长期化之后就变成了新职位。 这是帝权专制不断强化的表现,这大概没有疑问,问题是,为何皇帝不直接通过任免外官来推行其政策、实现其意志?好像没什么东西妨碍他这么做。 这个问题,从上一篇对代际更替与制度化关系的分析中可以找到答案:启用内官而不是直接任免外官,是皇帝实现个人意志与保持制度连续性之间达成的平衡。 因为外官在存在多年、经历几次代际更替之后,已经制度化,有了一套自己的工作模式、专业技能和职业伦理,若要让它继续正常运行,就不能随意打破这些规范。 这样,皇帝在推行自己意志时,就会受各种羁绊,而皇帝自己通常不是其中专家,不清楚其中运行机制,也就很难将其引向自己希望的方向,就像Yes Minister里那位新任部长,陷入官僚机器的重重迷雾之中,处处陷阱,不天天踩屎就不错了,根本无力驾驭它。 所以,假如皇帝通过任免外官推行自己政策,要么陷进坑里出不来,要么只能强力打破官僚机器,但那样后果可能太严重,稳妥的办法是,让官僚机器继续运行,不过度捣腾,小心碰坏,同时启用内官,另起一套炉灶,而如何使用这些内官,用他们能做些什么,则是皇帝得心应手的事情,因为这些人本来就天天在他身边听他使唤。  
周史札记#12:代际更替与制度化

我曾多次提到,亨廷顿认为,一个政权只有在经历了至少两次平稳权力交接之后,才能被认为已经成熟;我认为这一洞见适用于所有组织和制度,其背后的原理是:代际更替总是伴随着程序化、制度化和官僚化,事务处理程序、职能、岗位、责任、流程等等制度组成元素,在此过程中被形式化并固定下来。

驱动这一过程的动力在于,接班者看待事务的方式和创始者大不一样;一项制度元素最初被设计出来时,都是出于某种实用主义动机,旨在解决某类问题,因而,那些有机会亲历这一创建过程的组织成员,会以功利和权宜的方式看待它,若情况有变,他们也会欣然接(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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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多次提到,亨廷顿认为,一个政权只有在经历了至少两次平稳权力交接之后,才能被认为已经成熟;我认为这一洞见适用于所有组织和制度,其背后的原理是:代际更替总是伴随着程序化、制度化和官僚化,事务处理程序、职能、岗位、责任、流程等等制度组成元素,在此过程中被形式化并固定下来。 驱动这一过程的动力在于,接班者看待事务的方式和创始者大不一样;一项制度元素最初被设计出来时,都是出于某种实用主义动机,旨在解决某类问题,因而,那些有机会亲历这一创建过程的组织成员,会以功利和权宜的方式看待它,若情况有变,他们也会欣然接受修改或放弃的决定。 接班者就不同了,他们更多会从规范的角度看待一项既已存在的制度元素,会小心翼翼的不去动它,因为他们对这些元素的存在理由以及整部机器的运行原理更少了解,所以“别乱动,小心碰坏”是更好的策略,正是这一态度促成了各项制度元素乃至整套制度的程序固化。 我做软件的经历中,有一件事情给我留下特别深度印象,我做的是管理类软件,经常涉及到业务流程重新设计的问题,此类流程改造最初当然是和相关业务员和经理一起讨论决定的,参与讨论者自然明白最终的流程为何如此安排,也愿意随情况变化而修改,这是理所当然的。 后来有一次,一家工厂的老板向我提出了一些新需求,为此需要增加几个模块,并对既有流程做些小调整,我花了几周把程序弄完,然后去告诉被调整的那个岗位,今后这项业务的做法有点不一样blahblah,这时候有趣的事情发生了,她对此非常抵触,强烈要求保持原有做法,并找出种种理由说明为何必须这么做。 这些理由当然全是扯蛋,因为她强烈要求保留的那套做法,当初就是我亲手设计并手把手教给她师傅的师傅的,那时她还没上班,所以不认识我,既不清楚也无须探究流程为何被设计成这样,照着做就行了,“不能动,师傅就是这么教的!”——这是她提出的N条理由中唯一真实的一条。 …… 周王政府在西周中期表现出了明显高于早期的程序化和官僚化,李峰认为从早期到中期之间一定发生了重大变革,但依我看,很可能根本没发生什么特别的事情,官僚化只是代际更替的自然结果,这是更节省的假设。  
周史札记#11:此殖民与彼殖民

殖民(colonization)一词常被用于多种截然不同的政治过程,将这些事情汇集在同一个标签之下,唯一的理由似乎是:它们都是哥伦布之后西方文明扩张进程的一部分。

然而对于制度比较和分析,这样的归类除了制造混乱之外毫无意义,其制造的混乱之一是:赞成或反对“帝国主义(imperialism)”或“殖民主义(colonialism)”的人,往往并不清楚自己赞成或反对的究竟是什么。

殖民一词的最初含义,可能只是某族群的一小撮成员移居到远离其本土的新地方,建立定居点,至于这个新地方原本是否有居民,假如有,移民如何处理与他们的关系,移民是否维持于本(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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殖民([[colonization]])一词常被用于多种截然不同的政治过程,将这些事情汇集在同一个标签之下,唯一的理由似乎是:它们都是哥伦布之后西方文明扩张进程的一部分。 然而对于制度比较和分析,这样的归类除了制造混乱之外毫无意义,其制造的混乱之一是:赞成或反对“帝国主义([[imperialism]])”或“殖民主义([[colonialism]])”的人,往往并不清楚自己赞成或反对的究竟是什么。 殖民一词的最初含义,可能只是某族群的一小撮成员移居到远离其本土的新地方,建立定居点,至于这个新地方原本是否有居民,假如有,移民如何处理与他们的关系,移民是否维持于本土的政治联系,都不在该词所涵盖之内,这些意义是后来加入的。 考虑如下光谱: 1)新地方原本无人居住,比如挪威人殖民的冰岛; 2)有原住民,但殖民者与之没有接触和冲突,因而不存在关系处理问题,比如挪威人殖民的格陵兰; 3)有原住民,殖民者决意且有能力加以清除(驱逐或屠杀),因而无须为长期共处而做考虑; 4)有原住民,殖民者乐意或不得不与之相邻共处,因而必须寻求某种长期安排,最简单的选择是持续防御,指望军事优势能为自己带来安全; 5)选择二:谋求建立契约关系,这需要拥有当对方违反契约时进行报复和施加惩罚的实力,或来自第三方的类似担保; 6)选择三:征服与控制,使之丧失危及自身安全的能力; 7)选择四:向其施加一种最低标准的制度规范,以确保其不会成为地区安全之威胁; 8)选择五:向其施加一套更高标准的制度规范,以将其纳入一种范围广泛的国际秩序; 9)选择六:对其实施直接统治,将其变成自己所在政治共同体的一部分,且与其他部分同质; ……
周史札记#10:封建王国vs官僚帝国

再理一理两者在政治组织上的区别:

封建王国 官僚帝国
 地区实体  诸侯  郡县
 中央-地区关系  松耦合  紧耦合
 地区首长来源  世袭  中央任命
 地区对中央义务  有限、契约化  无限、任意
 中央对地区干预  仅在顶层进行  可在任意层次进行
 地方官产生  自行产生,多世袭  任命,多专家
 地方官来源  贵族,本地人  多平民,多异地人
 官员收入  土地,特权  俸禄,权力寻租
 农业组织  庄园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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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理一理两者在政治组织上的区别:
封建王国 官僚帝国
 地区实体  诸侯  郡县
 中央-地区关系  松耦合  紧耦合
 地区首长来源  世袭  中央任命
 地区对中央义务  有限、契约化  无限、任意
 中央对地区干预  仅在顶层进行  可在任意层次进行
 地方官产生  自行产生,多世袭  任命,多专家
 地方官来源  贵族,本地人  多平民,多异地人
 官员收入  土地,特权  俸禄,权力寻租
 农业组织  庄园  自耕农
(待续) 总督制介于封建制与官僚制之间,保留地方自治实体,同时中央派官员驻守监督。
周史札记#9:士、次子引擎和华夏认同

1)士作为一个新兴阶层,崛起于春秋,兴盛于战国;

2)士阶层主要由次子们,或更准确说是次子们的次子们的……次子们组成;

3)长子继承制提供了一部次子引擎,它将次子们置于如下境地:
a)有机会获得良好教育;
b)有能力在各国间流动并寻找机会;
c)有机会但不保证获得地位与权力;
d)随时面临在等级阶梯上滑落的危险;
e)有机会获得为此做点什么所需要的资源;

4)在获取世袭封地、特权、权力、职位上,次子们处于制度性的不利地位,往往不得不突破宗法世袭结构而在血缘树的其他分支上、甚至另一棵树上寻找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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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士作为一个新兴阶层,崛起于春秋,兴盛于战国; 2)士阶层主要由次子们,或更准确说是次子们的次子们的……次子们组成; 3)长子继承制提供了一部次子引擎,它将次子们置于如下境地: a)有机会获得良好教育; b)有能力在各国间流动并寻找机会; c)有机会但不保证获得地位与权力; d)随时面临在等级阶梯上滑落的危险; e)有机会获得为此做点什么所需要的资源; 4)在获取世袭封地、特权、权力、职位上,次子们处于制度性的不利地位,往往不得不突破宗法世袭结构而在血缘树的其他分支上、甚至另一棵树上寻找机会; 5)为此他们必须证明自身禀赋与能力,途径之一是构造、宣扬和奉行一套更严格的伦理规范,这一努力创造了一种新伦理,后者继而创造了士这种新身份; 6)自我证明的另一个途径是专业化,起初是武士的专业化,随后又分化产生了文士、谋士、术士、方家等等,最终形成诸子百家; 7)没落或濒于没落的贵族,最热衷于整理、构造和复兴那些标明贵族身份的文化符号和礼仪/伦理规范,以此与其不幸身陷其中的平民群体拉开距离,并指望借此重获其贵族地位; 8)士在政治上的成就逐渐撬动了基于宗法制的世袭权力结构,打开了向官僚制转变的大门,进而推动了战国诸雄集权国家的崛起; 9)周之封建共同体瓦解之后,周世界之同质性端赖文化纽带维系,该文化纽带最重要的成分有:共同语言文字,共同历史记忆,共同伦理规范,和以此为前提的华夏民族认同; 10)士阶层是上述文化纽带的主要载体,其活动在春秋创造了华夏文化共同文化,该文化共同体之同质程度,甚至可能高于西周,在此创造过程中,士是主要甚至仅有的自觉参与者。  
周史札记#8:青铜器与陶器

早先在谈论民族认同时,我曾说:“古代汉民族的情况类似于中古欧洲拉丁世界,在精英层是共同文化,在大众是分异的地区文化”。

这一情况在华夏认同刚刚萌芽的西周便存在,各地出土的西周墓葬器皿中,贵族的青铜器,其形制风格在整个周文化范围内相当一致,千里之外诸侯墓地的青铜器,与同期畿内所见基本一样,但同一地平民墓地出土的陶器,却通常体现了鲜明的当地特色。

几点联想:

1)畿外诸侯的征服者性质,新侯国的建立,征服多于殖民(此处所谓殖民是指通过移民建立定居点);

2)文化的上层统一与下层分异,体现了征服扩张与增(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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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先在谈论民族认同时,我曾说:“古代汉民族的情况类似于中古欧洲拉丁世界,在精英层是共同文化,在大众是分异的地区文化”。 这一情况在华夏认同刚刚萌芽的西周便存在,各地出土的西周墓葬器皿中,贵族的青铜器,其形制风格在整个周文化范围内相当一致,千里之外诸侯墓地的青铜器,与同期畿内所见基本一样,但同一地平民墓地出土的陶器,却通常体现了鲜明的当地特色。 几点联想: 1)畿外诸侯的征服者性质,新侯国的建立,征服多于殖民(此处所谓殖民是指通过移民建立定居点); 2)文化的上层统一与下层分异,体现了征服扩张与增殖/排挤/替代扩张的差别,前者速度快,且上层纽带强,因而可维持上层统一,因为上层文化被地方化的速度滞后于征服扩张的速度,而在第二种扩张方式下,整个群体的上下层是同时增殖裂变的,因而可以在每个支系(也就是每个地方子群)内保持同质; 3)当征服者以父系宗族为其组织基础(往往如此)时,文化的上层统一与下层分异,在遗传上对应着父系血缘的高度散布和母系血缘的高度马赛克化,这一点已经被大量分子历史学证据所支持; 4)另外,有几个因素强化和维持着文化的上层统一与下层分异: a)贵族可以(且往往)在整个共同体范围内的同阶层中寻找通婚对象,而平民只能在本地通婚; b)贵族有能力在各地迁移和旅行,并因上述通婚关系而找到接待与庇护者; c)贵族有机会接受教育并习得在各国间交流、旅行和移居所需要的技能; 5)类似情况在当然也在发生着,亨廷顿所谓达沃斯人(Davos Man)即为当代全球共同文化之载体。  
周史札记#7:犬戎:姜戎or猃狁?

李峰在《西周的灭亡》中对幽王之变的分析,多半听起来挺靠谱的,但其中有关犬戎的观点却过于武断,将犬戎认定为西北方的猃狁,而不是传统上所认为的西方姜戎(即羌戎),好像没什么道理,他所列出的所有证据,并非判别性的,也都可以用来支持其为羌戎的判断。

依我看,从现有证据没有理由怀疑犬戎即西方渭水上游之姜戎,而且更多理由让我相信这一点:

1)“戎”更多与西方而非北方联系在一起;
2)“犬戎”与“西戎”常可互换使用;
3)与犬戎联合的申与吕,皆(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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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峰在《西周的灭亡》中对幽王之变的分析,多半听起来挺靠谱的,但其中有关{{犬戎}}的观点却过于武断,将犬戎认定为西北方的{{猃狁}},而不是传统上所认为的西方{{姜戎}}(即羌戎),好像没什么道理,他所列出的所有证据,并非判别性的,也都可以用来支持其为羌戎的判断。 依我看,从现有证据没有理由怀疑犬戎即西方渭水上游之姜戎,而且更多理由让我相信这一点: 1)“戎”更多与西方而非北方联系在一起; 2)“犬戎”与“西戎”常可互换使用; 3)与犬戎联合的申与吕,皆为姜姓,乃周化之羌; 4)没有证据曾将猃狁与姜或羌联系在一起。  
周史札记#6:厉王出奔与宣王中兴

厉王与宣王截然相反的命运,似乎是他们在面临同样的困境和危机时,采用不同解决方案的结果。如#4所指出,这一危机是周式封建系统的性质所内生:血缘纽带松弛,可封赠土地与特权资源耗尽,酝酿内斗,效忠激励削弱,王畿藩屏瓦解,招致外患。

厉王的办法似乎是敛聚,违反封建契约,通过侵夺部分附庸利益,重新掌握日渐耗尽的可支配资源,用于赏赐以维系其余附庸效忠,所谓“专利”,盖此之谓。这是拆东补西,不具可持续性,且容易引起反弹。

宣王的办法更可行但也更冒险,通过扩大对(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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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王与宣王截然相反的命运,似乎是他们在面临同样的困境和危机时,采用不同解决方案的结果。如#4所指出,这一危机是周式封建系统的性质所内生:血缘纽带松弛,可封赠土地与特权资源耗尽,酝酿内斗,效忠激励削弱,王畿藩屏瓦解,招致外患。 厉王的办法似乎是敛聚,违反封建契约,通过侵夺部分附庸利益,重新掌握日渐耗尽的可支配资源,用于赏赐以维系其余附庸效忠,所谓“专利”,盖此之谓。这是拆东补西,不具可持续性,且容易引起反弹。 宣王的办法更可行但也更冒险,通过扩大对外征伐强度,在边境建立新据点、获得新土地,为无望在畿内封伯的次子们重燃边疆封侯的希望,并借此大规模调整原有封建体系,以将更多可支配资源掌握到王权手中,同时又无须侵夺原有附庸利益。 这一战略貌似相当成功,宣王朝征伐强度和规模似不亚于周公朝,其实施的第三轮封建之规模与广度也不亚于周公所行之第二轮封建,而且似乎将大批畿内(或近畿之汾河谷地)伯国迁往边地,特别是南方汉水流域,所谓汉阳诸姬,好像就是这一大调整的结果。 纯猜。  
周史札记#5:伯仲叔季

伯仲叔季本是兄弟排行,不过后来似乎也可用于指称宗族支系,宗法制下,嫡长子乃大宗,自然称伯,次子们若获封地,则另立宗庙,以封地之名为氏另起一系,仍可称伯,若无封地,则只能仍在原氏族内以小宗卿士身份谋食,氏不改,但须加上“仲叔季”以区分其支系,大约如此,纯属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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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仲叔季本是兄弟排行,不过后来似乎也可用于指称宗族支系,宗法制下,嫡长子乃大宗,自然称伯,次子们若获封地,则另立宗庙,以封地之名为氏另起一系,仍可称伯,若无封地,则只能仍在原氏族内以小宗卿士身份谋食,氏不改,但须加上“仲叔季”以区分其支系,大约如此,纯属猜测。
周史札记#4:周式封建的内在缺陷

1)所谓周式封建,乃以非对称世系裂变为结构骨架,以血缘为主要纽带,以食邑为主要激励的一种封建制实现形式;

2)此种模式有两大内在缺陷:一、血缘纽带随代际更替而逐渐弱化;

3)二、统治团队激励随可分封土地耗尽而丧失;按英格兰经验,领主平均可养大两个儿子至成年,多妻制下这个数字应该大很多;

4)在两大问题,天子比诸侯更严重,因为——

5)关内诸伯的分封比关东诸侯早开始三代,因而其共同祖先也比关东的早至少三代,前者共祖须溯至太王(亶父),而关东诸侯在各自侯国内的共祖,即各侯国之开基祖,辈份最高也是武王兄弟,因而血缘更近。

这样,若不考虑其他选择约束,在任(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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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谓周式封建,乃以非对称世系裂变为结构骨架,以血缘为主要纽带,以食邑为主要激励的一种封建制实现形式; 2)此种模式有两大内在缺陷:一、血缘纽带随代际更替而逐渐弱化; 3)二、统治团队激励随可分封土地耗尽而丧失;按英格兰经验,领主平均可养大两个儿子至成年,多妻制下这个数字应该大很多; 4)在两大问题,天子比诸侯更严重,因为—— 5)关内诸伯的分封比关东诸侯早开始三代,因而其共同祖先也比关东的早至少三代,前者共祖须溯至太王(亶父),而关东诸侯在各自侯国内的共祖,即各侯国之开基祖,辈份最高也是武王兄弟,因而血缘更近。 这样,若不考虑其他选择约束,在任何一代,天子与其公卿(乃臣辅之候选来源)的血缘关系,比诸侯与其可选卿大夫的血缘关系,平均大约远三代。 6)土地耗尽问题,天子同样比诸侯更严重,因为关内作为周之本土,土地开发和分封开始得更早(至少早三代);而且,天子需要奖赏臣辅的情况更多,频率更高;所以更早耗尽。   若干可能应对之道: S1)将某些本由公卿代表天子执行的治理任务委托给关外诸侯代行,代价是霸权侵蚀王权; S2)剥夺有罪者封地、收回失国或绝嗣者领地,前者可由强化司法而增加,后者可由提高对外征伐频率以提高贵族死亡率而增加; S3)间或将一些畿内或近畿封国迁往旷远地带,这一措施可以配合王国的整体战略实施,齐、鲁、燕等前方大侯都是此类安排的后果,汉阳诸姬似乎是西周后期第二轮迁国浪潮的产物? S4)通过持续对外征伐获得新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