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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人

【2021-05-11】

@whigzhou: 客家人就是中国的边民,在许多方面都跟英国的 Scotch-Irish 很像:占据的是贫瘠的边缘生态位,民间秩序发达,反官方,好斗,出战士,一有仗打出头机会就来了,太平天国和国共之争就不说了,在东南亚的表现就很鲜明,南洋华人经商挣钱都没问题,可是一起风波就全是砧上鱼肉,唯有客家人是例外,楞打出了个兰芳共和国,

@whigzhou: 客家人的崛起其实源自于玉米土豆的引入,他们凭借这些旱地作物向山区大规模扩张,挤占了原本由畲瑶占据的生态位,将后者消灭或同化,同时在新生态位上形成了自己的独特文化,并实现规模扩张

@wwwwww_wwwwwww:好奇这么能打为什么没有占领平原地区的田地,还是很多待在山区呢?

@whigzhou: 这恰好说明,个体或小团伙的战斗力并不足以让他们对抗国家机器,若要冒头,他们要么为机器效力,要么机器本身崩坏,要么冒出一位组织(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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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1】 @whigzhou: 客家人就是中国的边民,在许多方面都跟英国的 Scotch-Irish 很像:占据的是贫瘠的边缘生态位,民间秩序发达,反官方,好斗,出战士,一有仗打出头机会就来了,太平天国和国共之争就不说了,在东南亚的表现就很鲜明,南洋华人经商挣钱都没问题,可是一起风波就全是砧上鱼肉,唯有客家人是例外,楞打出了个兰芳共和国, @whigzhou: 客家人的崛起其实源自于玉米土豆的引入,他们凭借这些旱地作物向山区大规模扩张,挤占了原本由畲瑶占据的生态位,将后者消灭或同化,同时在新生态位上形成了自己的独特文化,并实现规模扩张 @wwwwww_wwwwwww:好奇这么能打为什么没有占领平原地区的田地,还是很多待在山区呢? @whigzhou: 这恰好说明,个体或小团伙的战斗力并不足以让他们对抗国家机器,若要冒头,他们要么为机器效力,要么机器本身崩坏,要么冒出一位组织天才 @whigzhou: 游牧者同理 @季路一言围脖:哥萨克也同理吗? @whigzhou: 是 @鲁大郎:国共之争?求解释 @whigzhou: 孙文的兴中会几乎清一色客家人,同盟会也是客家为主力,黄花岗72士一半客家,民国境内曾有过一个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一个中华共和国,两者皆以客家区为基本盘 【2021-05-16】 @渔父_:李辉的《客家人起源的遗传学分析》说:“客家人可能是古代荆蛮族的核心成分不断加上中原汉人移民形成的”;“类苗瑶结构来自湖北和广东”;“客家话是南方原住民语言在中原汉语不断影响下逐渐形成的。“大伯觉得这种猜想靠谱吗? @whigzhou: 同意第一句 @whigzhou: 其实不只是客家,整个南方汉族都有相当高的旧土著成分,南方的旧土著大致分侗傣和苗瑶两系,侗傣倾向于占据平原河谷低地生态位,苗瑶(包括畲族)倾向于高地,所以客家吸纳苗瑶成分更多,当在情理之中, 不过『古代荆蛮族的核心成分不断加上中原汉人移民形成的』这个说法我觉得还是有些问题:1)区分哪个是核心好像没什么意义,2)把这些旧土著称为荆蛮族是过强的判断,是对古代含糊概念的不恰当复活,3)加入的汉族成分不仅是中原移民,久已定居当地的汉人也会因人口压力而持续向高地渗透, 『类苗瑶结构来自湖北和广东』我看没什么根据,苗瑶在整个南方都有分布, 『客家话是南方原住民语言在中原汉语不断影响下逐渐形成的』客家话的主干恐怕还是汉语,依我看,其苗瑶成分是汉语主干吸纳进去的,而不是苗瑶语内核裹上了汉语成分,当然,我不打算为这种区分赋予某种本质主义意味, @whigzhou: 强势群体扩张吸纳当地土著群体的过程中,普遍规律是,吸纳的女系成分会远远高于男系成分,这一点在南方汉族中应该不会例外,虽然我还没看过数据, @辣目海伦:北方汉人南下时都是落魄的,不是战争被赶过来避难就是被罚来南边,哪来优越感? @whigzhou: 且不论是否都是『被赶过来避难』的,就算是,也照样可以优越,扫荡罗马的匈人,称雄安纳托利亚的塞尔柱人和奥斯曼人,都是被其他游牧者从东边赶过来避难的 @whigzhou: 永嘉南渡的士族,唐末南迁的汉人,都是颇具规模的武装组织,虽然大秩序瓦解,但这些局部组织对付南方的土著群体还是绰绰有余 @离群索居bj:从东边赶过去的都挺勇猛啊,是不是说明赶他们过去的东方人比西方人要厉害呢?至少在武力上 @whigzhou: 不可作此推论,至少在个体和小团伙层次上不可,游牧社会的一大特点就是兴衰勃忽无常,一旦组织起来了,就很厉害,平时散沙状态,也就小打小闹,或给人当雇佣兵,所以,被赶走的,未必是弱者 @whigzhou: 青铜时代伊朗语族游牧者从西往东是大趋势,秦汉之后阿尔泰语系游牧者从东往西是大趋势,理由在组织层面而非个体/团伙战斗力差异 @日日用功有常:《世界简史》认为游牧者从东向西的潮流的根源是南俄草原,或者说亚欧大草原西端水草丰美。 @whigzhou: 这解释完全站不住,果若如此,1)匈人到了南俄就该歇了,怎么还继续往西,2)阿兰人本来就在南俄,为啥往外跑,3)若西迁动力是吸而非推,那么匈人应该比突厥先动,事实相反 @whigzhou: 这种说法和诸如*温州徽州人擅经商是被山区人多地少给逼的*之类是同样的无稽之谈,既没有经验证据,也经不起理论推敲 @kingsmill:哈哈哈按同类逻辑甘肃人也应该善于经商[允悲] @whigzhou: 说这种话的人脑子里没有一点点均衡的概念(或者用经济学黑话叫无差异原则),山地土地贫瘠,承载能力低,人口自然稀疏,平原谷底承载能力高,人口密度就上去了,若其他条件相同,边际上无差别 @whigzhou: 以华南的经验,肥沃河谷三角洲的人均耕地低至1-2亩,山地则十几甚至几十亩,资本/技能相当时,边际上无差异,也就是往外寻出路的动力是一样的,表现特异者必定有其他缘故 @公馆森田忍1_O::我们家就是粤东的客家人,家族里有本流传下的族谱,里面记载的先祖是商王朝时期人,祖地在今河南南阳 @whigzhou: 除非有其他史料佐证,家谱上提到的任何早于南宋的东西都默认视为美丽传说  
民族国家的兴起

【2020-12-18】

上礼拜读了《想象的共同体》,此书名气很大,我却觉得写得很差,感觉就是那种一根烂萝卜占了个好坑,后来者要想进这坑就不得不提到他,于是名气就起来了,(btw,这个主题我推荐 Azar Gat 的 Nations)

不过也不是没收获,阅读过程让我重新思考了民族国家兴起这件近代大事,发现以前的一些零碎想法好像串起来了,

下面这组变量可能是观察这件事情的要点:

1)个体的社会活动半径,就是每年至少能去上几次(或那里的社交对象来几次)的地方能有多远(Ra),

2)维持一种同质文化的最低交往强度(C),当一个文化群的两个部分之间的交往强度长期低于C时,便会分化为两个相异文化群,

3)完成这一分化的最(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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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8】 上礼拜读了《想象的共同体》,此书名气很大,我却觉得写得很差,感觉就是那种一根烂萝卜占了个好坑,后来者要想进这坑就不得不提到他,于是名气就起来了,(btw,这个主题我推荐 Azar Gat 的 Nations) 不过也不是没收获,阅读过程让我重新思考了民族国家兴起这件近代大事,发现以前的一些零碎想法好像串起来了, 下面这组变量可能是观察这件事情的要点: 1)个体的社会活动半径,就是每年至少能去上几次(或那里的社交对象来几次)的地方能有多远(Ra), 2)维持一种同质文化的最低交往强度(C),当一个文化群的两个部分之间的交往强度长期低于C时,便会分化为两个相异文化群, 3)完成这一分化的最短时间(T),比如,若以语言是否相通来界定文化群,T约为500年,即,一个语言群的两个子群若分开500年以上,相互就听不懂了, 4)在某种特定交通/通信/传播条件下,一种同质文化的最大覆盖半径(Rc), 5)一个政权所能控制领地的最大半径(Rs),(这个因素我在《权力积木》前两篇里仔细讨论过) 古代社会的一个显著特征是,不同阶层的 Ra 不同,阶层越高, Ra 越大,所以相应的,他们能够进入的文化圈的半径也不同,越是上层精英文化,覆盖半径越大,形成一个多层的行星-卫星系统, 从青铜时代开始,这些古代社会中时不时会冒出一些大型帝国,它们未必像现代国家那样对其权力辐射半径内的社会都拥有持久而严密的控制,但只要它们能建立起一个高度繁荣的核心区(特别是帝都),并且构造出一部层次足够丰厚的等级阶梯,让辐射半径内的地方权贵们相信,与之建立关系,沿此阶梯往上爬,是提升自身权势和声望的必经之途,那么,这个帝国便能培育出一种覆盖半径(Rc)极大的上层精英文化,Rc 往往比帝国的Rs还要大一圈(大致相当于汤因比所列出的那些文明), 上面两点使得古代社会的文化结构与现代民族国家的大不一样,下层是高度分异的地方文化,上层则是以共同文字、书面语、经典和价值体系构成的精英文化,很难画出一条像现代民族那样清晰且一切到底的文化边界,每条边界只能往下切一两层, 民族国家的兴起,是一系列技术变革和民族建构活动的结果,其中每项都以改变上述变量中的一个或几个而实现,比如: A)火车轮船改变了个体活动半径,并且缩小了该半径的阶层间差异, B)印刷术,高识字率,廉价书籍,大众媒体,扩大了同质文化(特别是中下层大众文化)的覆盖半径,因而缩小了上下层文化之间的覆盖面差异, C)在此基础之上,国家推行的全民教育,语言文字改革,教科书编纂,进一步对齐了各阶层之间的文化边界, D)战争形态的改变,要求国家拥有高比例的动员能力,这就需要一种贯通到底的民族热情,而不像传统国家那样可以仅仅依靠权贵精英的效忠,于是,那些未能做到这一点的旧帝国,便崩溃了, …… 民族国家的兴起确实是一股巨大浪潮,但它远非国家演变的终极形态,它远远没有将所有国家都变成像当今欧洲多数国家那样清晰分明的民族国家,民族也并未完全取代其他文化边界,非洲就不说了,依我看,按欧洲标准,拉美国家就很难算得上民族国家(这一点上我觉得安德森根本没自圆其说),而另一方面,盎格鲁世界在文化上正日益表现出一体化倾向,这也不难理解,毕竟,当初促成民族国家的那些技术条件,仍在不断演变之中,未来自然还会继续改变文化的结构与边界。 @日日用功有常:辉总。请问同为超多元文化国家,为啥奥匈帝国崩溃而印度龙精虎猛? @whigzhou: 印度诞生于二战后,没经历过奥匈曾经历的那种全面战争,几次印巴战争的规模都不算大,试想,假如战争强度达到需要1/4或更多成年男性上战场,全体中上阶层交出90%的家当,这个共同体能维持下来吗?我很怀疑  
制度差异不能解释全部

个人禀赋可遗传性,社会阶梯对个人禀赋的选择,择偶的同质化倾向,阶层内婚,阶级分化,族群禀赋差异化,地区经济分化,大国-单一民族国家-城邦小国的根本区别……,把Charles MurrayGarett JonesGregory Clark的工作合起来看,貌似就通了,有关社会演化和长期经济表现的一幅新图景呼之欲出。

这几年我在经济问题上经历了一次思想转变,越来越相信culture matters, genetic matters,在写作《自私的皮球》时,我基本上还是个制度主义者,虽然也相信文化重要,但认为其对宏观经济表现的影响是通过制度间接发生的,然而越来越多的事实让我难以否认,文化的作用是直接的和压倒性的。(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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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禀赋可遗传性,社会阶梯对个人禀赋的选择,择偶的同质化倾向,阶层内婚,阶级分化,族群禀赋差异化,地区经济分化,大国-单一民族国家-城邦小国的根本区别……,把[[Charles Murray]],[[Garett Jones]]和[[Gregory Clark]]的工作合起来看,貌似就通了,有关社会演化和长期经济表现的一幅新图景呼之欲出。 这几年我在经济问题上经历了一次思想转变,越来越相信culture matters, genetic matters,在写作《自私的皮球》时,我基本上还是个制度主义者,虽然也相信文化重要,但认为其对宏观经济表现的影响是通过制度间接发生的,然而越来越多的事实让我难以否认,文化的作用是直接的和压倒性的。 转变最初起于对南北欧的比较,北欧(包括英德)在制度上也有种种问题,但表现总是比南欧强很多,日耳曼/拉丁这条分界线实在太清晰了,怎么辩解否认都不可能,想来想去,一个直觉上的印象反而比种种“客观原因”更有说服力:南欧的政治家(和他们的民众一样)普遍没有责任感,没有政治担当,没有认错然后做个决断的能力,只会命苦怪别人,就这么简单。 看看希腊人在债务危机后的丑态,一门心思只想着赖账,从不想想自己有什么问题,和西班牙政府在历史上无数次赖账如出一辙,这种事情北欧人就做不出来,默克尔移民大放水这件事情虽然是做得很坏,但不得不承认她是有担当的,在非常清楚代价的情况下勇于承担责任的,这种事情你在南欧永远看不到。 我曾经认为夏威夷是个支持制度主义的鲜明案例,但后来发现,直到几十年前,欧裔和日裔加起来还占夏威夷人口多数。 然后我又看了一下波多黎各和英属洪都拉斯(包括伯利兹),很明显的制度主义反例。可以设想一下,其他条件不变,把波多黎各或洪都拉斯的70%人口全部换成日裔,会是什么样,要我说,答案很明显。 外部强加的制度当然可以造成很大差别,这个以前说过很多了,现在我想强调的是,对于某些文化,某些族群,外部再怎么强加制度,可能都不会达到很好的状态,当然,正面外部力量可以让它避免最坏的状态(比如变成朝鲜) 简单说,在所有拉丁社会中,波多黎各当然已经非常好了,再怎么说,因为有美国,它不会变成阿根廷,或委内瑞拉,或古巴,而我的意思是,它也不大会变成夏威夷,变成韩国,变成香港,论制度条件,英属/美属加勒比的条件再理想不过了,但并未冒出任何加勒比小龙。 再看以色列,不考虑文化/遗传因素的话,当初的条件真是恶劣到无以复加,建国者满脑子共产主义,沉重战争负担,重税,重管制,恶性通胀,啥坏事都摊上过,最后愣是给拗过来了。 转个两年前的旧帖,大意如此。

@whigzhou @ 2014-8-29 12:25 随着技术/文化/制度的丰满成熟,地理因素对社会间差异变得越来越无关,地理大发现以来,英国人无论到哪里都能建立起自由社会,德国人和日本人无论到哪个自由社会都会成为模范公民,犹太人和华人无论到哪个自由社会都比其他民族会挣钱……,换句话说:更成熟的文化与制度更有能力控制和适应各种环境。

 
[大象]犹太人为何那么聪明

犹太人为何那么聪明
——两种选择力量如何塑造少数族群的独特禀赋
辉格
2016年2月27日

“犹太人特别聪明”——这恐怕是最难反驳的一句种族主义言论了。

自诺贝尔奖设立以来,犹太人共拿走了19%的化学奖、26%的物理奖、28%的生理与医学奖、41%的经济学奖;在其它顶级科学奖项中,这个比例甚至更高,综合类:38%的美国国家科学奖、25%的京都奖,数学:25%的菲尔兹奖、38%的沃尔夫奖,信息科学:25%的图灵奖、37%的香农奖、42%的诺依曼奖;在非科学领域,犹太人还拿走13%的诺贝尔文学奖,1/3以上的普利策奖,1/3以上的奥斯卡奖,近1/3的国际象棋冠军。

犹太人在科学和艺术上的成就着实令人惊叹,他们以世界千分之二的人口,在几乎所有科学领域都拥有1/5到1/3的顶级学者;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他们取得了如此惊人的成就?

考虑犹太民族的独特性,就难免想到他们在大流散(The Diaspora)之后所面临的特殊文化处境;丧失故国、散居各地的犹太人,无论最初在罗马帝国境内,还是后来在西方基督教世界和东方伊斯兰世界,皆处于少数族地位,而且因为拒绝改宗,长期被排斥在主流社会之外,不仅文化上受歧视,法律上也被剥夺了许多权利,屡屡遭受迫害、驱逐、甚至屠杀。

在中世纪欧洲,经济活动、财产权利和法律地位都与宗教有着难分难解的关系,作为异教徒,犹太人不可能与基督徒君主建立领主-附庸关系从而承租土地,无法组织手工业行会(因为行会也须以附庸身份向领主获取特许状),也无法与贵族通婚以提升社会地位,甚至无法由教会法庭来保障自己的遗嘱得到执行……总之,作为封建体系之基础的封建契约关系和教会法,皆与之无缘。

这样一来,他们就被排斥在几乎所有重要的经济部门之外,留给他们的只有少数被封建关系所遗漏的边缘行业,比如教会禁止基督徒从事(或至少道德上加以贬责)的放贷业,替贵族征收租税的包税/包租人,与放贷和收租有关的私人理财业,以及少数未被行会垄断的商业。

这些行当的共同特点是:缺乏垄断权保护因而极富竞争性,需要一颗精明的头脑,读写和计算能力很重要;这些特点提示了,犹太父母可能更愿意投资于孩子的教育,提升其读写计算能力,以及一般意义上运用理性解决问题的能力。

这一投资策略迥异于传统社会的主流策略,在传统农业社会,人们为改善家族长期状况而进行的投资与积累活动,主要集中于土地、上层姻亲关系、社会地位和政治权力,但犹太人没有机会这么做,因而只能集中投资于人力资本,而且在随时有着被没收和驱逐风险的情况下,投资人力资本大概也是最安全的。

正如一些学者指出,按古代标准,犹太人确实有着良好的教育传统,比如其宗教传统要求每位父亲都应向儿子传授妥拉(Torah)和塔木德(Talmud)等经典,在识字率很低的古代,仅从经文学习中获得的基本读写能力也相当有价值。

然而这一解释有个问题,假如犹太人的智力优势仅仅来自其教育和文化传统,那就无法说明,为何近代以来,当这一文化差异已不复存在(或不再重要),他们的智力优势却依然显著?实际上,现代杰出犹太科学家的教育和成长经历中,犹太背景已无多大影响,甚至犹太认同本身也已十分淡薄了。

为解开犹太智力之谜,犹他大学的两位学者格里高列·科克伦(Gregory Cochran)和亨利·哈本丁(Henry Harpending)在2005年的一篇论文中提出了一个颇为惊人的观点:犹太智力优势是近一千多年中犹太民族在严酷选择压力之下的进化结果,因而有着可遗传的生物学基础;在2009年出版的《万年大爆炸》(The 10,000 Year Explosion)一书中,他们专门用一章介绍了这一理论。

他们认为,犹太人中表现出显著智力优势的,是其中被称为阿什肯纳兹人(Ashkenazi)的一个分支,其祖先是9-11世纪间陆续从南欧和中东翻越阿尔卑斯山进入中欧的犹太移民,和留在地中海世界的族人相比,他们遭受的排挤和限制更加严厉,职业选择更狭窄,而由于前面所说的原因,这些限制对族群的智力水平构成了强大的选择压力。

如此特殊的社会处境,使得聪明好学、头脑精明的个体有着高得多的机会生存下去,并留下更多后代,经过近千年三四十代的高强度选择,与高智商有关的遗传特性在种群中的频率显著提高;据乔恩·昂蒂纳(Jon Entine)和查尔斯·穆瑞(Charles Murray)等学者综合多种来源的数据估算,阿什肯纳兹人的平均智商约110(科克伦的估算值更高,为112-115),比美国同期平(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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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太人为何那么聪明 ——两种选择力量如何塑造少数族群的独特禀赋 辉格 2016年2月27日 “犹太人特别聪明”——这恐怕是最难反驳的一句种族主义言论了。 自诺贝尔奖设立以来,犹太人共拿走了19%的化学奖、26%的物理奖、28%的生理与医学奖、41%的经济学奖;在其它顶级科学奖项中,这个比例甚至更高,综合类:38%的美国国家科学奖、25%的京都奖,数学:25%的菲尔兹奖、38%的沃尔夫奖,信息科学:25%的图灵奖、37%的香农奖、42%的诺依曼奖;在非科学领域,犹太人还拿走13%的诺贝尔文学奖,1/3以上的普利策奖,1/3以上的奥斯卡奖,近1/3的国际象棋冠军。 犹太人在科学和艺术上的成就着实令人惊叹,他们以世界千分之二的人口,在几乎所有科学领域都拥有1/5到1/3的顶级学者;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他们取得了如此惊人的成就? 考虑犹太民族的独特性,就难免想到他们在大流散(The Diaspora)之后所面临的特殊文化处境;丧失故国、散居各地的犹太人,无论最初在罗马帝国境内,还是后来在西方基督教世界和东方伊斯兰世界,皆处于少数族地位,而且因为拒绝改宗,长期被排斥在主流社会之外,不仅文化上受歧视,法律上也被剥夺了许多权利,屡屡遭受迫害、驱逐、甚至屠杀。 在中世纪欧洲,经济活动、财产权利和法律地位都与宗教有着难分难解的关系,作为异教徒,犹太人不可能与基督徒君主建立领主-附庸关系从而承租土地,无法组织手工业行会(因为行会也须以附庸身份向领主获取特许状),也无法与贵族通婚以提升社会地位,甚至无法由教会法庭来保障自己的遗嘱得到执行……总之,作为封建体系之基础的封建契约关系和教会法,皆与之无缘。 这样一来,他们就被排斥在几乎所有重要的经济部门之外,留给他们的只有少数被封建关系所遗漏的边缘行业,比如教会禁止基督徒从事(或至少道德上加以贬责)的放贷业,替贵族征收租税的包税/包租人,与放贷和收租有关的私人理财业,以及少数未被行会垄断的商业。 这些行当的共同特点是:缺乏垄断权保护因而极富竞争性,需要一颗精明的头脑,读写和计算能力很重要;这些特点提示了,犹太父母可能更愿意投资于孩子的教育,提升其读写计算能力,以及一般意义上运用理性解决问题的能力。 这一投资策略迥异于传统社会的主流策略,在传统农业社会,人们为改善家族长期状况而进行的投资与积累活动,主要集中于土地、上层姻亲关系、社会地位和政治权力,但犹太人没有机会这么做,因而只能集中投资于人力资本,而且在随时有着被没收和驱逐风险的情况下,投资人力资本大概也是最安全的。 正如一些学者指出,按古代标准,犹太人确实有着良好的教育传统,比如其宗教传统要求每位父亲都应向儿子传授妥拉([[Torah]])和塔木德([[Talmud]])等经典,在识字率很低的古代,仅从经文学习中获得的基本读写能力也相当有价值。 然而这一解释有个问题,假如犹太人的智力优势仅仅来自其教育和文化传统,那就无法说明,为何近代以来,当这一文化差异已不复存在(或不再重要),他们的智力优势却依然显著?实际上,现代杰出犹太科学家的教育和成长经历中,犹太背景已无多大影响,甚至犹太认同本身也已十分淡薄了。 为解开犹太智力之谜,犹他大学的两位学者格里高列·科克伦([[Gregory Cochran]])和亨利·哈本丁([[Henry Harpending]])在2005年的一篇论文中提出了一个颇为惊人的观点:犹太智力优势是近一千多年中犹太民族在严酷选择压力之下的进化结果,因而有着可遗传的生物学基础;在2009年出版的《万年大爆炸》([[The 10,000 Year Explosion]])一书中,他们专门用一章介绍了这一理论。 他们认为,犹太人中表现出显著智力优势的,是其中被称为阿什肯纳兹人([[Ashkenazi]])的一个分支,其祖先是9-11世纪间陆续从南欧和中东翻越阿尔卑斯山进入中欧的犹太移民,和留在地中海世界的族人相比,他们遭受的排挤和限制更加严厉,职业选择更狭窄,而由于前面所说的原因,这些限制对族群的智力水平构成了强大的选择压力。 如此特殊的社会处境,使得聪明好学、头脑精明的个体有着高得多的机会生存下去,并留下更多后代,经过近千年三四十代的高强度选择,与高智商有关的遗传特性在种群中的频率显著提高;据乔恩·昂蒂纳(Jon Entine)和查尔斯·穆瑞([[Charles Murray]])等学者综合多种来源的数据估算,阿什肯纳兹人的平均智商约110(科克伦的估算值更高,为112-115),比美国同期平均水平高出10个点,相当于2/3个标准差。 对个体来说,10个点的智商优势或许不算很大,但对于一个上千万人的大群体,这一差距有着非常惊人的含义,假如智商确如查尔斯·穆瑞的研究所显示,在群体内呈正态分布,那么均值高出2/3个标准差便意味着该群体内智商高于140的个体的比例,大约是基准群体(此处是美国总人口)的6倍。 科克伦和哈本丁的假说还得到了一些遗传学证据的支持,有多种与神经系统相关的遗传病在阿什肯纳兹人中比例奇高,这些疾病涉及一些与神经突触形成有关的基因变异,它们倾向于增加神经元之间的突触连接,据两位作者推测,这些变异在恰当组合下会导致高智商,而在不恰当组合下则带来神经疾病。 这意味着,在偏爱高智商的高强度选择作用下,阿什肯纳兹人一方面提升了获得高智商的机会,同时也承担了罹患若干神经疾病的高风险,就像在疟疾肆虐的西非,一些族群获得了一种与血红蛋白相关的变异,在杂合子组合下,该变异将提高疟疾存活率,而不幸的纯合子组合则带来致命的镰刀型细胞贫血症。 不过,这一假说尚未得到广泛认可,主要的障碍是,将这样一个重大优势归因于短短一千年内的进化过程,很难让人接受,因为通常生物学家在谈论进化改变时,涉及的时间尺度至少几十万年,虽然在理论上,只要选择压力足够大,并且种群基因池里有足够多可供自然选择起作用的遗传多样性,几十代时间足以将一些原本罕见的变异的分布频率成倍提高,从而产生显著的族群间差异。 俄国遗传学家德米特里·别列耶夫([[Dmitry Konstantinovich Belyaev]])从一群野生银狐开始,只用了二十多年时间,便选育得到了非常温顺驯服的品种,它们在性情、毛色、耳朵、颅形等方面表现出一系列鲜明的驯化特征;原则上,没有什么可以阻止类似事情发生在人类身上。 实际上,正如两位作者在《万年大爆炸》的其他章节中列举的,以及尼古拉斯·韦德([[Nicholas Wade]])在2014年出版的《棘手遗产》([[A Troublesome Inheritance]])中讨论的更多例子所显示,人类在走出非洲后的几万年里,尤其是农业起源后的一万多年里,已经发生了许多显著且有重大意义的进化改变,其中有涉及乳糖消化,抵抗疟疾或饥荒,抵御寒冷,维生素D代谢,黑色素合成,骨密度等等与生态条件和生活方式有关的改变。 但阿什肯纳兹的分化历史毕竟只有千年,而现有的遗传证据也是间接的,尚没有直接证据可以说明究竟何种变异如何提高了智力;所以,一些学者便尝试考虑其他可能性,罗格斯大学人类学家布莱恩·弗格森([[R. B. Ferguson]])认为,阿什肯纳兹的独特性源自族群形成之初的奠基人效应([[founder effect]])。 奠基人效应的意思是,基因池毕竟不像充分搅匀的理想溶液,随便舀一勺,其成分构成都和整体一样;最初翻越阿尔卑斯的阿什肯纳兹祖先或许恰好携带了一些与神经系统有关的罕见变异,由于构成奠基人的最初移民人数很少,所以即便只有一个家族携带这些变异,它在未来壮大后的种群里也可能占很高比例。 这是一种诉诸偶然性的解释,假如涉及阿什肯纳兹智力优势的只有一个变异,那么奠基人效应便足以解释,问题是,科克伦列举的阿什肯纳兹中比例奇高的神经系统遗传病有四五种,涉及许多变异,而这些变异恰恰都与神经元突触形成有关,把它们都归之于奠基人效应,就很难让人信服了。 两位经济学家马里斯泰拉·波第西尼(Maristella Botticini)和兹维·埃克斯坦(Zvi Eckstein)在2012年出版的著作《蒙择之民》(The Chosen Few)中为我们开辟了另一条思路;他们首先注意到一个重要事实:从公元1世纪大流散时期到15世纪末,犹太人口在其所在社会总人口中的比例,始终在快速下降,从公元65年的10%降至1490年的1.1%。 但同时,并没有证据显示他们的生育率低于其他族群,很明显,不断有大批犹太人改宗为基督徒或穆斯林;考虑到他们作为少数教派面临着极为不利的社会处境,大批改宗也在意料之中;重要的是,哪些犹太人更可能选择改宗,并非随机,据一些早期基督徒作家观察,多数改宗基督教的犹太人都是穷人和文盲。 于是两位作者对犹太人的改宗决定进行了成本收益分析,发现这样的选择倾向是完全合理的;因为作为宗教少数派,流散的犹太人若要维持自己的宗教和文化传统,保持身份独特性,就需要花大量精力阅读和向孩子教授宗教经典,然而,对于那些从事农耕等体力劳动的家庭,这些投入没有额外价值,相反,对于那些从事精细手工业、商业、金融和管理类职业的家庭,由读经而获得的读写能力可以带来额外回报。 所以,坚持不改宗的,大多是从事城市的、需要读写能力和精明头脑的非体力职业者,而这些职业都是偏于高端和精英的,这一逻辑反过来也成立:那些天资聪颖,发现自己在读写学习上表现出众,因而有望由读经而获得上述职业机会的孩子,更有可能坚持读经而不改宗,总之,保留犹太身份的,要么是祖上智力较高因而有能力从事精英职业的,要么自己智力较高因而有望并希望从事精英职业的。 这样,个体对是否改宗的权衡,实际上对族群的智力构成了一种选择压力,但这一选择不像自然选择那样,是以影响个体生存机会和繁殖数量而起作用,被“淘汰”的个体并未死亡或绝后,只是离开了群体,但是就塑造族群的遗传特性而言,两种选择机制的效果是等价的。 而且,这一基于自我选择的解释,和科克伦与哈本丁的自然选择解释并不排斥,可以共同起作用;在分工和贸易不发达的中世纪,能够让犹太人发挥智力优势并抵消因社会地位低下而造成的生存劣势的职业机会十分有限,只有优势最显著者才能生存下来并保持犹太身份,而改宗的可能性加速了这一选择过程——这可以部分消除质疑者对“一千年是否足够长”的疑虑。 不过,和科克伦与哈本丁的理论一样,波第西尼与埃克斯坦的理论也仅仅是一种假说,正如一些历史学家所指出,他们对改宗与职业选择行为的经济学分析只是推测性的,尚缺乏经验证据的支持;然而,无论它是否能解释犹太智力优势,改宗权衡(或其他自我选择机制)在塑造少数族群文化特性上的作用却是毋庸置疑的,有众多同类例子可以佐证。 经济史学家格列高利·克拉克(Gregory Clark)便采纳了波第西尼与埃克斯坦的核心论点,并援引穆罕默德·萨利赫(Mohamed Saleh)2013年发表的一项研究指出,残存于伊斯兰世界的各种非伊斯兰小教派,包括犹太人,祆教徒(Zoroastrian),希腊正教徒,亚述基督徒,亚美尼亚基督徒,其精英化程度全都远高于穆斯林,表现为他们在医生、工程师、机械师、外语教师等精英职业中的比例奇高,而且这些族群的1/2到2/3都居住在汇集着富人和精英的大城市。 萨利赫认为,这一状况是伊斯兰政权统治政策的结果,他们一方面不强迫被征服者改宗,同时又对非穆斯林征收歧视性的人头税([[jizya]]),于是这些群体中付不起人头税的下层成员就只好改宗,只有那些从其宗教与文化传统中获益最多且足以抵偿人头税和其他少数派特有成本的成员,才愿意坚守其传统身份,这样,统治者的歧视性政策实际上是在替这些少数族群不断清除资质禀赋较差,因而难以在精英职业中取得成就的成员。 虽然萨利赫没有提到,但人头税只是少数派生活在多数派中间所需负担的诸多成本中的一项,除了社会地位低下,法定权利缺失,他们还要遭受多数派邻居的歧视、排斥和攻击,这项成本在农村比在城市高得多,和城市流动性社会相比,农村熟人小社会的文化更单一和封闭,更排他,更难以容忍少数派的存在。 从阿什肯纳兹人在基督教欧洲和众多小教派在伊斯兰世界的经历中,都可以看到,基于个人禀赋在特定社会条件下给个体带来的比较优势而做出的自我选择,在塑造少数族群的文化和遗传特质上扮演了关键角色,这一选择机制也可通过另一条途径——跨国移民——表现出来,它在美国这个移民国家产生了两种对比鲜明的结果。 在2015年出版的《儿子照样升起》([[The Son Also Rises]])第13章里,格列高利·克拉克分析了美国社会一些少数族群的精英化程度;克拉克使用各族群在医生律师等精英职业中的相对代表率来度量这一指标,所谓相对代表率,是指某群体在某职业中的出现频率与它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的比值,基准值为1。(这一度量方法的有效性,在该书其他章节中已得到验证,克拉克用来衡量社会地位的数据来源包括收入与财产水平,遗嘱档案中的出现频率,顶级大学入学率,在大学教授、政府高官和国会议员中的代表率,获得科举功名的比例,等等,结果显示,基于不同来源的衡量结果有着很强的相关性。) 犹太人为何那么聪明.图1 【图1】若干精英度偏高的美国少数族群在医生中的相对代表率 上图列出了在医生职业中的相对代表率高于1的16个少数族群,其中有些可能出乎许多人的意料,高居榜首的埃及科普特基督徒尤为惹眼,科普特人血缘上属于埃及土著,在罗马帝国后期皈依了基督教,并且直到阿拉伯征服之前,始终构成埃及人口的多数,在罗马和拜占庭帝国统治下,科普特人长期处于社会底层,与“精英”二字完全无缘,正是在阿拉伯人统治下,前述选择机制将它从一个底层多数群体改造成了少数精英族群。 然后,向美国的移民过程又发生了二次筛选,科普特人尽管在埃及有着较高精英度,但相对于发达国家仍是贫穷者,只有其中条件最优越、禀赋最优秀者,才能跨越移民门槛而进入美国,可以说,他们是精英中的精英。 但不是所有移民群体都有着较高的精英化程度,如下图所示,拉美人、柬埔寨人、赫蒙人([[Hmong]],即越南苗族),在医生中的代表率皆远低于基准水平。 犹太人为何那么聪明.图2 【图2】若干精英度偏低的美国族群在医生中的相对代表率 比较两组族群不难看出,造成这一差别的关键在于移民机会从何而来,不同性质的移民通道有着不同的选择偏向;拉丁裔移民大多利用靠近美国的地理优势,从陆地或海上穿越国境而来,柬埔寨人和赫蒙人则大多是1970年代的战争难民,这两类移民通道,对移民的个人禀赋都不构成正向选择;相比之下,其他移民通道——上大学、工作签证、投资移民、政治避难、杰出人士签证,都有着强烈的选择偏向。 观察这一差别的最佳案例是非洲裔美国人,在上面两张图表中都有他们的身影,图2中的黑人是指其祖先在南北战争前便已生活在美国的黑人,他们在医生中的代表率仅高于美洲原住民,图1中的非洲黑人是指南北战争后来自撒哈拉以南非洲的黑人移民,医生代表率4倍于基准水平,5倍于德裔和英裔美国人。 这一差别显然源自不同移民通道的选择偏向,老黑人的祖先是被贩奴船运到美洲的,而新黑人的祖先则是凭借自身优势或个人努力来到美国,往往来自母国的精英阶层,奥巴马便属于后一类,他来自肯尼亚的一个富裕家族,其曾祖父娶了5位妻子,祖父曾为英国军队服役,精通英语和读写,娶了至少3位妻子,父亲6岁便进入教会学校,后来又在夏威夷大学和哈佛大学取得学位,回国后先后在肯尼亚交通部和财政部担任经济学家,虽然只活了46岁,却娶过4位妻子,生了8个孩子。  
征服与同化

【2015-07-19】

@whigzhou: 许多征服者民族接受了被征服民族的语言,但也有许多相反的例子,即便征服者在人口上处于极大劣势,也可能让被征服者接受其语言,比如阿拉伯,区别可能在于文字,以及以文字为载体的经典和成文法。

@人格显示器: 大部分时候文明征服野蛮,会带入先进的文化。而野蛮征服文明则往往被同化。阿拉伯的反例,也许是因为其邪教性质的关系。其手法类似传销

@whigzhou: 不是很同意,阿拉伯征服者(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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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19】 @whigzhou: 许多征服者民族接受了被征服民族的语言,但也有许多相反的例子,即便征服者在人口上处于极大劣势,也可能让被征服者接受其语言,比如阿拉伯,区别可能在于文字,以及以文字为载体的经典和成文法。 @人格显示器: 大部分时候文明征服野蛮,会带入先进的文化。而野蛮征服文明则往往被同化。阿拉伯的反例,也许是因为其邪教性质的关系。其手法类似传销 @whigzhou: 不是很同意,阿拉伯征服者虽来自文明程度较低的部落社会,但征服团队本身并非草莽,而是一些武装商团,文化素养不算低  
周史札记#9:士、次子引擎和华夏认同

1)士作为一个新兴阶层,崛起于春秋,兴盛于战国;

2)士阶层主要由次子们,或更准确说是次子们的次子们的……次子们组成;

3)长子继承制提供了一部次子引擎,它将次子们置于如下境地:
a)有机会获得良好教育;
b)有能力在各国间流动并寻找机会;
c)有机会但不保证获得地位与权力;
d)随时面临在等级阶梯上滑落的危险;
e)有机会获得为此做点什么所需要的资源;

4)在获取世袭封地、特权、权力、职位上,次子们处于制度性的不利地位,往往不得不突破宗法世袭结构而在血缘树的其他分支上、甚至另一棵树上寻找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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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士作为一个新兴阶层,崛起于春秋,兴盛于战国; 2)士阶层主要由次子们,或更准确说是次子们的次子们的……次子们组成; 3)长子继承制提供了一部次子引擎,它将次子们置于如下境地: a)有机会获得良好教育; b)有能力在各国间流动并寻找机会; c)有机会但不保证获得地位与权力; d)随时面临在等级阶梯上滑落的危险; e)有机会获得为此做点什么所需要的资源; 4)在获取世袭封地、特权、权力、职位上,次子们处于制度性的不利地位,往往不得不突破宗法世袭结构而在血缘树的其他分支上、甚至另一棵树上寻找机会; 5)为此他们必须证明自身禀赋与能力,途径之一是构造、宣扬和奉行一套更严格的伦理规范,这一努力创造了一种新伦理,后者继而创造了士这种新身份; 6)自我证明的另一个途径是专业化,起初是武士的专业化,随后又分化产生了文士、谋士、术士、方家等等,最终形成诸子百家; 7)没落或濒于没落的贵族,最热衷于整理、构造和复兴那些标明贵族身份的文化符号和礼仪/伦理规范,以此与其不幸身陷其中的平民群体拉开距离,并指望借此重获其贵族地位; 8)士在政治上的成就逐渐撬动了基于宗法制的世袭权力结构,打开了向官僚制转变的大门,进而推动了战国诸雄集权国家的崛起; 9)周之封建共同体瓦解之后,周世界之同质性端赖文化纽带维系,该文化纽带最重要的成分有:共同语言文字,共同历史记忆,共同伦理规范,和以此为前提的华夏民族认同; 10)士阶层是上述文化纽带的主要载体,其活动在春秋创造了华夏文化共同文化,该文化共同体之同质程度,甚至可能高于西周,在此创造过程中,士是主要甚至仅有的自觉参与者。  
周史札记#8:青铜器与陶器

早先在谈论民族认同时,我曾说:“古代汉民族的情况类似于中古欧洲拉丁世界,在精英层是共同文化,在大众是分异的地区文化”。

这一情况在华夏认同刚刚萌芽的西周便存在,各地出土的西周墓葬器皿中,贵族的青铜器,其形制风格在整个周文化范围内相当一致,千里之外诸侯墓地的青铜器,与同期畿内所见基本一样,但同一地平民墓地出土的陶器,却通常体现了鲜明的当地特色。

几点联想:

1)畿外诸侯的征服者性质,新侯国的建立,征服多于殖民(此处所谓殖民是指通过移民建立定居点);

2)文化的上层统一与下层分异,体现了征服扩张与增(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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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先在谈论民族认同时,我曾说:“古代汉民族的情况类似于中古欧洲拉丁世界,在精英层是共同文化,在大众是分异的地区文化”。 这一情况在华夏认同刚刚萌芽的西周便存在,各地出土的西周墓葬器皿中,贵族的青铜器,其形制风格在整个周文化范围内相当一致,千里之外诸侯墓地的青铜器,与同期畿内所见基本一样,但同一地平民墓地出土的陶器,却通常体现了鲜明的当地特色。 几点联想: 1)畿外诸侯的征服者性质,新侯国的建立,征服多于殖民(此处所谓殖民是指通过移民建立定居点); 2)文化的上层统一与下层分异,体现了征服扩张与增殖/排挤/替代扩张的差别,前者速度快,且上层纽带强,因而可维持上层统一,因为上层文化被地方化的速度滞后于征服扩张的速度,而在第二种扩张方式下,整个群体的上下层是同时增殖裂变的,因而可以在每个支系(也就是每个地方子群)内保持同质; 3)当征服者以父系宗族为其组织基础(往往如此)时,文化的上层统一与下层分异,在遗传上对应着父系血缘的高度散布和母系血缘的高度马赛克化,这一点已经被大量分子历史学证据所支持; 4)另外,有几个因素强化和维持着文化的上层统一与下层分异: a)贵族可以(且往往)在整个共同体范围内的同阶层中寻找通婚对象,而平民只能在本地通婚; b)贵族有能力在各地迁移和旅行,并因上述通婚关系而找到接待与庇护者; c)贵族有机会接受教育并习得在各国间交流、旅行和移居所需要的技能; 5)类似情况在当然也在发生着,亨廷顿所谓达沃斯人(Davos Man)即为当代全球共同文化之载体。  
[微言]“国民性”

【2014-08-30】

@袁裕来律师 中国一向就少有失败的英雄,少有韧性的反抗,少有敢单身鏖战的武人,少有敢抚哭叛徒的吊客;见胜兆则纷纷聚集,见败兆则纷纷逃亡。——鲁迅

@段宇宏:他自己不都躲在租界里吃香喝辣嘛!鲁迅要是穿越到今天上微博,他这个“大公知”每天熬鸡汤段子,绝对天天被舞矛朋友围殴,也会被舟子老师批

@whigzhou: 鲁迅这个观察是对的,历史上几次统一进程之所以那么迅速,就是因为竞争各方拥强凌弱的博弈策略和成王败寇的预期,之前讨论过 http://t.cn/zj6yO98

@whigzhou: 假如日本群岛整个向西南方挪动600公里,东亚历史就会完全不同,这样的日本很难被大陆帝国征服并长期留在帝国之内,但又很容易被入侵

@whigzhou: 这样,日本的当权者会执行一种阻止大陆形成统一帝国的政策,而这又会反过来改变大陆各派的博弈策略,让较弱者更加敢于对抗最强者,因为他们有望(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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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30】 @袁裕来律师 中国一向就少有失败的英雄,少有韧性的反抗,少有敢单身鏖战的武人,少有敢抚哭叛徒的吊客;见胜兆则纷纷聚集,见败兆则纷纷逃亡。——鲁迅 @段宇宏:他自己不都躲在租界里吃香喝辣嘛!鲁迅要是穿越到今天上微博,他这个“大公知”每天熬鸡汤段子,绝对天天被舞矛朋友围殴,也会被舟子老师批 @whigzhou: 鲁迅这个观察是对的,历史上几次统一进程之所以那么迅速,就是因为竞争各方拥强凌弱的博弈策略和成王败寇的预期,之前讨论过 http://t.cn/zj6yO98 @whigzhou: 假如日本群岛整个向西南方挪动600公里,东亚历史就会完全不同,这样的日本很难被大陆帝国征服并长期留在帝国之内,但又很容易被入侵 @whigzhou: 这样,日本的当权者会执行一种阻止大陆形成统一帝国的政策,而这又会反过来改变大陆各派的博弈策略,让较弱者更加敢于对抗最强者,因为他们有望得到一个难以被征服的岛国的支持,即便输了也有地方逃,不至于被诛灭九族。 @whigzhou: 这正是发生在英国与欧洲之间的故事 @DarthIII:这是不可能的,日本历史上大部分时间都没有这个实力,到战国时代才一千万人口,战斗力不敌明朝的辽东边军 @whigzhou: 离得近就会有很多移民了,至于战斗力,女真才多少人? @段宇宏:鲁迅基于国民和文化“劣根性”发议论,跟你方法不同。拥强凌弱、弱弱联合抗强、多数人最终站在有实力者或胜者一边,人类文明史很普遍现象 @whigzhou: 策略和预期发生得多了持续时间长了,就会变成文化或“国民性”的一部分 @夕阳孤鹜2:你这个“国民性”和鲁迅的国民性还是有很大的差异。鲁迅的国民性有种族论的嫌疑(至少很容易就演化成种族性),它本身是反普世的,所以鲁迅及其支持者往往既刻薄又悲观 @whigzhou: 哦,是嘛,他有嫌疑,我就不用嫌疑了,我明确认为种族间存在差异,而且我也不是普世主义者 @夕阳孤鹜2 生物学上确实支持一些种族差异,这个不必说。你的意思是中国人“天生”(即基因决定)就不愿当英雄?更准确讲,比其他民族更不愿当英雄? @whigzhou: 我的观点是:1)可以有意义的区分races和ethnic groups,并为每个race或group识别出一组特性,3)至少其中一些特性具有遗传基础 @whigzhou: 说某个群体特性具有遗传基础的意思是,即便控制了所有非遗传因素,这些特性仍可在统计上得以识别,而并不是说这个特性是“基因决定”的,没什么东西可以被基因单独决定,我曾说过:若精确实施一个激素注射计划,你完全可能将一个拥有XY基因型的受精卵培养成具有完美女性生理特征的女人。 @夕阳孤鹜2:那你所说的这种“特性”是针对研究对象当下的客观描述,是即时的现象,是结果,而不是原因。可以这样理解 @whigzhou: 原因结果都可以是啊,比如东非人的某项生理特性,(可能)既是他们长期以来所采用的畜牧方式的结果,也是他们独霸长跑项目的原因 @whigzhou: 从一个群体识别出这样一组特性,我称之为文化特性,所谓国民性(我不喜欢用这个词)可以粗略对应于某个ethnic group的文化特性,这样,说某个民族具有某项国民性,意思是成长于该群体的人,比其他人更可能具有这一特性,无论该特性是否具有遗传基础 @愚行的螺旋:如果那不是基因决定的那就不是具有遗传基础的特征。而且你的定义哪怕是在理想实验中也是不操作的 @whigzhou: 当然是可操作的,比如对时间偏好,已经有了许多跨文化研究,群体间差异十分显著,假如控制了非遗传因素后差异仍然显著,便可断言:某群体具有高时间偏好的文化特性,且该特性有遗传基础 @whigzhou: 我同意鲁迅的意思是:我相信存在某些可以称为国民性的文化特性,它们对个人在博弈中持有何种信念/预期、采用何种策略——比如面对强者是抵抗还是依附——有重要影响 @夕阳孤鹜2 如果这种种族差异最后体现在否定人性的普适性,即同样的趋利避害,而支持种族的优劣(不深究该词,以普通人标准),那这种结论我强烈质疑,它必须有强硬的论据,右边可有这方面的论著介绍? @whigzhou: 特性可以在各种分类层次上识别,因而肯定种族/民族特性并不意味着否定普遍人性 @whigzhou: 我不赞成谈论种族/民族优劣,我只谈论特性和适应性,所谓优劣只能在给定评价标准下谈论,我相信每个群体的特性都曾是对特定环境的适应,某些不适应现代市场社会的特性,可能适应其他环境和社会形态,称之为“劣”没什么道理。 @whigzhou: 只有在现实政治/伦理冲突的语境下,当我需要伸张自己的政治立场和伦理主张时,才会用优劣之类的字眼,此时,优劣评判标准当然是我自己的价值标准,那是一种与这一串帖子十分不同的语境 @whigzhou: 所以我一般要骂也只会骂芝娜蛛,其他民族劣不劣根好像碍不到我什么,优了或许还能靠点福,怕的就是被坏种同胞了,直接影响我幸福 @whigzhou: 关于种族/民族特性,一种常见的认识是:你说汉民族有某某特性,我是汉人,所以按你说法我就自动获得了这些特性,这是我无法摆脱的宿命。正是这样的认知,使得谈论某些群体特性成了对全体的冒犯,这背后其实又是本质主义在作祟,本质主义认为先有类后有对象,对象自动具有类属性作为其“本质”。 @whigzhou: 不仅如此,本质主义通常还会将类属性视为“存在的意义”,我为人类规定了这组属性,于是拥有这组属性便是我成为人的根本,失去它们我就丧失了存在意义,人就不人了,天就塌了,诸如此类。 @whigzhou: 而我们非本质主义者不这么看事情,先有对象后有类,类不过是为认识世界方便而作的人为概念区分(当然对象也是,但对象的区分先于类),没错,你可以将我视为汉人,同时指出汉人这个类具有某些劣性,但我不会因此生气或自卑,只要我确信自己并不具有这些劣性 @whigzhou: 这是因为,用于归类的特性集,不会与归类之后识别出的特征集完全一致(这样的归类是无意义的),比如基于一组特征DNA标志,我被归为汉族,而统计发现汉族比其他民族更猥琐(假设该特性已有了可操作定义),但我作为个体未必很猥琐,因为猥琐并不是用于认定汉族归属的必备特征。 @whigzhou: 甚至,即便存在某个可能让人变得更猥琐的基因等位体,而我继承了该等位体,但由于我的独特个人生活史,我并未变得猥琐 @whigzhou: 有关动物分类,有个重要的事实:姐妹物种之间、种内各亚种之间的差异,通常远小于群体内的个体间差异,因而类别特性的现实意义更多表现在群体/社会层次上,在推测个体特性上的作用反而较小  
[微言]自由主义与民族认同

【2012-12-09】

知乎上有人问:自由主义者如何处理自由主义信念与自己族群认同的关系?

@whigzhou:
1)文化认同是多维度多层次的,民族和价值观只是其中两个维度;
2)对我来说,各种认同仅在同一维度上才会相互排斥,而在不同维度上可以共存;
3)假如一种认同需要我放弃在其他维度上的认同——民族主义常如此要求——,我会加以抵制;
4)民族原本是一种语言共同体,但近代以来已与国家权力越来越紧密的捆在一起,已经被国家绑架和改(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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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09】 知乎上有人问:自由主义者如何处理自由主义信念与自己族群认同的关系? @whigzhou: 1)文化认同是多维度多层次的,民族和价值观只是其中两个维度; 2)对我来说,各种认同仅在同一维度上才会相互排斥,而在不同维度上可以共存; 3)假如一种认同需要我放弃在其他维度上的认同——民族主义常如此要求——,我会加以抵制; 4)民族原本是一种语言共同体,但近代以来已与国家权力越来越紧密的捆在一起,已经被国家绑架和改造了,当它以此种邪恶面目出现时,它就是我的敌人; 5)相反,假如民族主义者清醒的撇清其与权力的关系,他们可以成为我的朋友。  
[微言]民族/认同/虚无主义/dont judge

【2012-07-21】

@非言语 五四以来的极端主义和文化虚无以及民族自卑,导致了以毁灭自身经典文化为特征的“言必称希腊”“言必称英伦”的奴隶心态。假如要某些人相信,他们的祖先中曾有过聪明人士,对自然社会有着智慧思考和深入洞察,他们必斥之为谎言

@whigzhou: 言必称希腊/英伦怎么就奴隶了?亚里斯多德和休谟从坟墓里奴役我?

@whigzhou: 拒斥一种文化不叫文化虚无,我承认有华夏文化和汉民族这么一个东西,但这并不影响我鄙视它,并拒绝这个民族身份认同

@whigzhou: 因为我拒绝民族身份认同,所以我一点也不会因这个民族的不堪而自卑,谈不上“民族自卑”

@FreeManchuria 辉总,汉人不是一个民族。内部差异过大,有瑞典人和希腊人那么大

@whigzhou: 若以拥有共同母语为标准的话,那当然不是,但把标准放松到:拥有共同通用/书面语,共同经典/传说/起源神话/英雄/社会规范的话,就可以算,在古代,这两种标准的覆盖范围差别很大,前者对应大众,后者对应精英

@whigzhou: 古代汉民族的情况类似于中古欧洲拉丁世界,在精英(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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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21】 @非言语 五四以来的极端主义和文化虚无以及民族自卑,导致了以毁灭自身经典文化为特征的“言必称希腊”“言必称英伦”的奴隶心态。假如要某些人相信,他们的祖先中曾有过聪明人士,对自然社会有着智慧思考和深入洞察,他们必斥之为谎言 @whigzhou: 言必称希腊/英伦怎么就奴隶了?亚里斯多德和休谟从坟墓里奴役我? @whigzhou: 拒斥一种文化不叫文化虚无,我承认有华夏文化和汉民族这么一个东西,但这并不影响我鄙视它,并拒绝这个民族身份认同 @whigzhou: 因为我拒绝民族身份认同,所以我一点也不会因这个民族的不堪而自卑,谈不上“民族自卑” @FreeManchuria 辉总,汉人不是一个民族。内部差异过大,有瑞典人和希腊人那么大 @whigzhou: 若以拥有共同母语为标准的话,那当然不是,但把标准放松到:拥有共同通用/书面语,共同经典/传说/起源神话/英雄/社会规范的话,就可以算,在古代,这两种标准的覆盖范围差别很大,前者对应大众,后者对应精英 @whigzhou: 古代汉民族的情况类似于中古欧洲拉丁世界,在精英层是共同文化,在大众是分异的地区文化,现代民族国家崛起后,母语和书面语的范围一致化了,在此之前,民族这个概念很难界定。 @whigzhou: 宋以后识字人口和出版物大增,官话区扩展,汉越来越像一个现代民族,等普通话成为绝大部分汉人母语之后,汉民族就算捏造成功了 @whigzhou: 总之,民族是由国家权力捏造的东西,但捏造成功之后它就是真实存在了,参见 http://t.cn/hbzdKy @whigzhou: 另外,义务制国民教育在捏造现代民族国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见 http://t.cn/zOWwEWd @FreeManchuria: 那我想问问,英国人和美国人算不算一个民族? @whigzhou: 这个例子处于模糊地带,两者拥有许多认定民族的共同文化元素,比如共同母语、文学经典,但又缺失很多,比如共同历史记忆/英雄/民族身份认同/国家忠诚,只要我们不是本质主义者,不必为此困扰 @HuRunFund: 言尽于此 @狱萝莉: 这东西不是你想拒绝就能拒绝的。长相不满意还能整容,血型不满意你还能换? @whigzhou: 因为人不是一般动物,可以具有并运用价值自觉和理性反思能力嘛,当然,我没必要抛弃母语、抹掉身上的文化痕迹,但可以单单拒斥民族身份认同啊 @whigzhou: 毕竟,在国家运用权力将这些文化元素捏合到一起之前,这些元素原本就是分离的,它们不是什么“不可分割的整体” @FreeManchuria: 那反之,由权利捏造的东西是不是也可以被权力所瓦解呢?欧洲民族国家的建立本身就是对中世纪旧秩序、也就是拉丁欧洲的瓦解 @whigzhou: 是的,可以,从奥斯曼/奥匈/苏俄帝国强权下独立起来的国家,也是这样,这个过程也可以反过来进行 @狱萝莉 这个方向上最终必然走到虚无,你会发现找不到“值得”认同的,只能不断拒绝下去。当然我不是说虚无不好,虚无本来是对世界最高层次最终极的认识,不论你从哪一路而来,最后都会抵达这里,殊途同归 @whigzhou: 不会啊,有太多值得我去认同的东西,太多我在努力追寻和尝试去理解的传统 @whigzhou: 现代市场社会的妙处在于,个人可以认同的东西不再局限于你的出生地,因而你不必在被动接受和虚无主义之间作出选择,你有了运用理性、自行探索和选择的机会 @不可试探猫: 为什么这么美妙的社会人们都说他们木信仰好痛苦! @whigzhou 确实,总有些人面对真正的选择机会会感到痛苦,最好别人告诉他什么是真理、什么是好的、该怎么做,那没关系,无数大师正排着队要为他们提供答案呢 @tertio 对这样的人不能提供直接建议,否则对方就把责任归于你 @whigzhou: 上帝诞生了 @淡淡星晴720667: 现代市场社会的妙处在于,个人可以认同的东西不再局限于你的出生地,因而你不必在被动接受和虚无主义之间作出选择,你有了运用理性、自行探索和选择的机会 @狱萝莉: 这其实是一种鸡贼,最后多半发现旧的摆脱不了新的也融不进去。就如同你生为人却自我认同为鸟,载怎么探索选择也长不出翅膀 @whigzhou: 你非要那么死乞白咧“融进去”干嘛?独立点不行? @whigzhou: 关于市场社会对传统文化身份认同的影响,参见 http://t.cn/ap6o8n @whigzhou: 简言之,在传统社会,你只能接受或拒斥一个高度同质化、从头管到脚的社区文化,而在现代城市社会,不仅各种亚文化可在同一地理空间并存,个人在生活不同侧面还可选择不同亚文化 @FreeManchuria ……或者说,民族国家有一个体量的极限。虽然民族可以由权力捏造,但只能捏一定数量的人口和土地面积 @whigzhou: 嗯,肯定存在一个技术性局限,但现代国家机器、义务教育、印刷术、报纸广播电视,一直在拓展这一极限,等普通话成为共同母语,义务教育延长到23岁,你说的情况就更会改观 @whigzhou: 不过好在,存在与之相逆的另一个力量:市场,它在消解国家的边界,促进各种非地理性亚文化的发育,在网络时代,这股力量会更显著,未来趋势,要看那股力量更强大了。 @FreeManchuria 目前世界上主流民族国家都只有数百万人或者数千万人,最多的是日本,一亿多。没有再大的了。俄罗斯曾经推行过“俄罗斯化”但是最后并没有成功。我的意思是说,一旦地域过于广阔,人口过多,必然在内部产生语言、习俗 @whigzhou: 权力可以改变这种局面(限度当然有),上海90后已经很少说吴语了 @FreeManchuria: 而美国本身所实行的制度:私人产权,自由市场,法治,联邦制等等一系列制度,一改过去欧洲民族国家通过民族认同来产生凝聚力的老办法。以一种全新的方式凝聚了幅员辽阔的美国。美国这种大联邦在欧洲是不可能出现的。这也是欧元失败的根本原因。 @whigzhou: 嗯 @whigzhou: 作为母语的吴语大概会在两代人之内消失,粤语会撑的久一些,因为有香港,它在书面/影视/歌曲/新闻等文化形式中还存在,而其他语种将被消灭殆尽 @jg71: 很奇怪,至少上海人之间应该用上海话。就像四川,互相都只说川话。没见谁说普通话 @whigzhou: 四川话本来就是官话,没必要改口普通话,官话区普遍如此 @不可试探猫 辉总:我想请问你怎么看流行的“dont judge”,回避似乎变成了政治正确的态度,或者只是基于社交的圆滑? @whigzhou: 中立病,后现代虚无主义胡话,这么说的人自己很少做得到,真实意思往往是:黑人杀白人时dont judge,白人杀黑人时使劲judge。要真的不judge,他就成Disgrace里Lucy了,你见过吗? @whigzhou: 后现代昏人的这种双重标准,其实体现了他们内心深处对弱势族群的歧视,认为他们不配承担道德责任,因而没有资格成为道德判断的对象,就像宠物一样,是啊,没人会因为一条狗咬死路人而judge它 @whigzhou: 所以他们会把黑人/穷人的犯罪归咎于“社会”,就像人们会指责主人没把他的狗管好一样,还有比这更重的羞辱吗? @居貲: 还一种情况就是干脆承认自己在很多问题上没个准主意,因此只能keep an open mind,不轻易做判断,其实这倒不失为是很好的态度嘛,比不懂装懂强。 @whigzhou: “dont judge”是个祈使句,祈使自己当然没问题,但经常是在祈使别人
[饭文]君主制的现代意义

(饭文编号终于用完了,我当初可没想到居然能坚持到这一天,这也算得上钻石大典了)

君主制的现代意义
辉格
2012年6月6日

继去年的王长孙大婚之后,英国民众又迎来了女王继位60周年钻石大典,各英联邦国家也都遥望同庆,平时隐居深宫的王室一时间频频亮相前台,举世瞩目,风光无限;世人在看热闹之余,也难免提起君主制这个老话题;诚然,多数英国人和英联邦国民都希望延续这一古老传统,然而,君主制在现代政治中究竟有何作用,却很少说的清楚。

对于王室的忠实拥趸,君主制凝聚着他们所珍爱的传统价值和历史荣耀,是英国之所以值得他们去爱的重要理由,而对于(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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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文编号终于用完了,我当初可没想到居然能坚持到这一天,这也算得上钻石大典了) 君主制的现代意义 辉格 2012年6月6日 继去年的王长孙大婚之后,英国民众又迎来了女王继位60周年钻石大典,各英联邦国家也都遥望同庆,平时隐居深宫的王室一时间频频亮相前台,举世瞩目,风光无限;世人在看热闹之余,也难免提起君主制这个老话题;诚然,多数英国人和英联邦国民都希望延续这一古老传统,然而,君主制在现代政治中究竟有何作用,却很少说的清楚。 对于王室的忠实拥趸,君主制凝聚着他们所珍爱的传统价值和历史荣耀,是英国之所以值得他们去爱的重要理由,而对于更多淡然的大众而言,它至少是个无害而美丽的装饰品,就像一件古董,既然大家喜欢观赏而又无害,何必丢弃它?那么,在现实政治决策中已完全放弃其干预权的君主,是否真的完全没有了制度价值,而仅仅是一种装饰? 假如人们注意到如下事实,或许就不会这么认为:近现代史上那些特别激进、顽劣乃至暴虐的军事独裁者,很少能容忍自己头上有一个君主,哪怕这个君主毫无实权,相反,在西北欧那些保留了传统立宪君主的国家,几乎没有发生过军事政变,甚至没出现过丝毫政变的苗头,这又是为什么? 从形式和条文看,现代军队的指挥体系和规章制度都大同小异,可为何一位英国将军压根不会动武力干政的念头,而他的葡萄牙、希腊和泰国同行们却时常会动这样的念头?要理解这一点,必须首先看清价值观在权力形成中的作用;权力来自武力,这没错,但常被忽视的是,权力更来自组织,仅凭个人武力,哪怕手持最强悍的枪炮,恐怕连一个村庄都控制不了。 国家机器只是个比喻,每个部件都是由活人而非机械所组成,每个上级指令必须获得各级人员的配合才能被执行,因而,高级将领在采取法外行动之前,必须确信能获得下级军官压倒性多数的配合;可是下级军官为何要配合你呢?假如他持有捍卫现有制度的坚定信仰,并视之为其人格与名誉的基石,就可能宁死不屈,即便他是个机会主义者,也要评估你成功的可能性,而这又要看他相信你能赢得多少支持配合者。 所以,最终决定事态的,是对现行制度和行动目标的众多个人信念在整个组织结构中的分布状态,一项行动若要指望成功,至少要有把握打通关键几条自上而下的命令执行链路,命令在通过每条链路的各环节时都能获得充分配合,这一要求在高度专业化的现代军队中,是颇为严苛的,所以,除非组织里充斥着见风使舵、信奉成王败寇的机会主义者,即便由最高级将领发动,法外行动的成功率也将会很低,这样就没人会动念头。 而正是在信念与价值观的集体分布上,君主制或许发挥了关键作用,这是因为立宪君主制分离了民族价值与政府职能这两大国家元素的载体;现代民族国家的创建,一方面得益于交通、通讯和军事技术的发展所带来的强大组织力,同时也充分挖掘利用了源自部落时代的对文化共同体的集体情感,通过国民教育、历史与经典编纂、英雄与传说的塑造渲染、民族语言的统一等等建构手段,创造了民族这一维系现代国家的文化共同体。 现代国家在拆除地区性贸易壁垒、提供普遍法律保障、创造流动性大社会等方面都起了积极作用,其成功也强化了文化认同,特别是像英国这样成功的国家,其制度保障之下的个人自由、贸易繁荣、生活富裕都有目共睹,人民因此而爱屋及乌的心生民族自豪和爱国热情,当在情理之中。 然而,民族主义也是头极度危险的猛兽,特别是当它与权力机器紧密结合时,其单一化特征与宪政与法治所需的多元权力制衡结构格格不入,当执政者同时成为民族命运的指引者与守护神,成为民族导师和民族光荣的象征,对其权力的种种制约便可能在狂热的民族主义浪潮席卷之下完全失效。 幸运的是,英国的君主制分离了两大元素,荣耀归于国王,唾沫归于首相,民族热情与爱国主义无碍于对政府的批评、对政策的反思和对权力的抗衡,首相们永远只能甘居于大管家的身份,没有扮演导师与舵手的机会。 诚然,国王已很久没有实际运用其权力,但并不能因此而断言王座没有功能,或许他的存在本身就消除了其行使权力的必要性,一项制度构件的真实功能,有时需要在边界事件而非常规状态中考察,世人不了解君主制在宪政结构中的价值,或许只是因为没有出现这样的边界事件,毕竟,自光荣革命以来,英国从未有过任何政变苗头。
[微言]国家与文化认同

【2012-01-03】

@赵昱鲲:#TED Talk#经济学家Jacques谈中国崛起:http://t.cn/hGrTWN 他对提出理解中国的三条根本:1,中国不是西方意义的民族国家,而是以文明维系的国家,即“天下”,认同感来自于文化;2,中国人对种族的看法与西方迥然不同,因为90%以上的中国人属于汉族;3,中国人把政府看成父亲、大哥

@赵昱鲲: 由此想到,经常在网上看到一些令人哭笑不得的言论,其实都是出于对美国的误解。在下忝居美国有年,干过自由党,学过心理学

@whigzhou: Jacques这种说法(按老(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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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03】 @赵昱鲲:#TED Talk#经济学家Jacques谈中国崛起:http://t.cn/hGrTWN 他对提出理解中国的三条根本:1,中国不是西方意义的民族国家,而是以文明维系的国家,即“天下”,认同感来自于文化;2,中国人对种族的看法与西方迥然不同,因为90%以上的中国人属于汉族;3,中国人把政府看成父亲、大哥 @赵昱鲲: 由此想到,经常在网上看到一些令人哭笑不得的言论,其实都是出于对美国的误解。在下忝居美国有年,干过自由党,学过心理学 @whigzhou: Jacques这种说法(按老摇的总结)简单化了,认同和文化都是多层次的,帝国维系于精英层基于汉字/官话/经典而形成的认同,而大众则基于各自母语和各地习俗形成地方认同 @赵昱鲲:回复@whigzhou:TED只有20分钟,所以他无法展开,简单化是难免的。而且我觉得他引用的一个例子,用一国两制来说明中国不是nation-state,似乎理由不足。 @whigzhou: 简单化<>简化,简化丢失了信息,但不会让真命题变假,简单化则会 @whigzhou: 比如,我的外套是红色的,帽子灰色,鞋黑色,“我的穿着各种颜色”是简化,“我全身上下都穿红色”是简单化 @whigzhou: 他的错误在于,看到文化认同视为民族国家的基础,却没看到文化认同同样是帝国的基础,而这正是因为他对文化认同不恰当的做了简单化 @赵昱鲲: 简单化和简化,你说得很好。不过他的意思你好像弄反了,他是说中国是civilization-nation,靠文化认同形成国家,而非西方的民族国家,你可看原transcript 【后记】 当时没看到老摇的最后一条回复,我发现确实弄反了,不过没弄反的话,Jacques就错的更离谱,所谓民族本来就是文化共同体,识别民族的标准历来就是语言和文化,而非血缘,民族对文化认同的依赖比帝国更强。  
饭文#M7: 激情与狂野,或自由与绅士

激情与狂野,或自由与绅士
辉格
2010年7月12日

这恐怕是近几届来最惨烈的一场决赛了,对于两支如此战绩辉煌如此渴望胜利而又屡屡被阻于祁山之下的队伍,这种惨烈是可以想象的;荷兰队卖命般的奔跑、拼抢中的急躁、甚至罕见的粗野,无不透露出他们那强烈的渴望,而下半场两张可疑的黄牌和对进球的越位争议,更为最后的失败增添了几分悲情。

就在西班牙战胜德国之后,大家都为世界杯的冠军俱乐部即将迎来一名新成员而欢呼,不过,人们似乎都忽略了一个细节:西班牙与荷兰,真是一对有意思的老冤家;每当英格兰与阿根廷遭遇时,大家都会想起那场战争,并热衷于从蛛丝马迹中寻找这对冤家之间的新仇旧恨;其实,发生在福克兰的,只是一场无关国运存亡的小冲突,而对于荷兰(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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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情与狂野,或自由与绅士 辉格 2010年7月12日 这恐怕是近几届来最惨烈的一场决赛了,对于两支如此战绩辉煌如此渴望胜利而又屡屡被阻于祁山之下的队伍,这种惨烈是可以想象的;荷兰队卖命般的奔跑、拼抢中的急躁、甚至罕见的粗野,无不透露出他们那强烈的渴望,而下半场两张可疑的黄牌和对进球的越位争议,更为最后的失败增添了几分悲情。 就在西班牙战胜德国之后,大家都为世界杯的冠军俱乐部即将迎来一名新成员而欢呼,不过,人们似乎都忽略了一个细节:西班牙与荷兰,真是一对有意思的老冤家;每当英格兰与阿根廷遭遇时,大家都会想起那场战争,并热衷于从蛛丝马迹中寻找这对冤家之间的新仇旧恨;其实,发生在福克兰的,只是一场无关国运存亡的小冲突,而对于荷兰来说,四百多年前与西班牙之间的漫长冲突,可谓是他的立国之本,可以说,荷兰这个国家就是被西班牙给逼出来的。 无论是复数形式的“低地国”还是“联合省”,听起来都不像一个民族或者国家的名字,而中文的“荷兰”更是张冠李戴(Holland只是联合七省中的一个);低地七省之所以能联合起来而逐渐发展为一个国家,是这些地方当初为了抵抗西班牙腓力二世的专制王权对市镇自治权的侵蚀,和这位狂热的天主教徒对低地新教徒的迫害;在联合之后,各省各市镇仍保留了完全自治,把他们继续联合在一起的,仅仅是对南方天主教专制君主的恐惧。 所以,在暧昧不明的民族符号和权力薄弱的中央政府之下,荷兰这个国家从来没有培育出强烈的民族认同感,更没有爱国主义,也很少出现上个世纪曾肆虐欧洲的形形色色的集体主义意识形态;实际上,几百年来,在自下而上的地方自治、商业与思想自由、文化与宗教宽容、价值多元化等方面,荷兰都已成为全世界的典范。 这一传统表现在足球运动上,是较多的个性与才华,而较少的团结与纪律,争吵和内斗也几乎成为荷兰队的传统;集体主义的缺乏似乎也体现在俱乐部的经营策略上,皇马巴萨国米AC们,个个都不惜代价打造一方豪门,手笔之大常令人乍舌,花冤枉钱不算,弄不好常把自己变成巨星坟场;相反,阿贾克斯等荷兰俱乐部则素以巨星摇篮著称,养肥了就卖,很实用主义,不去赌那口气。 西班牙则代表着欧洲的另一种文化,即所谓的拉丁文化,其特点,好听的说法是,激情奔放、狂野性感,难听的说法则是,不讲规则,由着性子来;政治上,拉丁文化圈的国家,总是在右翼威权和左翼民粹之间来回折腾,双方都不讲规则,不守规矩,经常是一方上台就把前任政府的所有政策都推倒重来,为了保住权力可以随心所欲的一遍遍修改宪法。 这种文化也深深影响了足球,拉美足球素以粗野混乱闻名,不仅踢法粗野,球赛也常常演变成群架、骚乱、甚至枪战,球员裁判球迷在场上挨打甚至丧命,都不算稀罕;这一状况,直到近几十年足球市场全球化之后,才有所改观,比如乌拉圭队,以前也是以粗野凶悍著称,但这次杯赛上,他们却踢得很干净,原因无外乎他的多数球员都在欧洲踢球。 照理说,像足球这种高度依赖于规则和裁判机制的竞技项目,怎么会在一个缺乏规则文化的社会中发展起来?而同时,足球是一项团体竞技,又常常和爱国激情联系在一起,那么,像荷兰这种缺乏集体精神和爱国热情的地方,为何足球运动也很繁荣?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到另一个躲在荷兰西班牙这对古老冤家后面的幽灵,那就是英格兰;正当荷兰为保卫自由与信仰而抵抗西班牙时,英格兰国内也正为宗教之争而冲突不断,亨利八世与罗马教会决裂之后,他的改革成果并不巩固,儿子爱德华六世年幼短命,女儿血腥玛丽和她丈夫腓力二世(即镇压荷兰那位)同为狂热天主教徒,复辟天主教并严厉镇压新教徒。 幸运的是,当荷兰人抵抗腓力二世时,英格兰王冠已戴到玛丽的妹妹伊丽莎白一世头上,她是新教徒,并出兵力挺荷兰,联合省甚至一度想让她兼任荷兰女王[1];英格兰这一站队行动激怒了西班牙,派出无敌舰队举着教皇圣战大旗要灭了英格兰,结果无敌舰队全军覆没,这是拉丁帝国衰弱而英帝国崛起的分水岭,而荷兰也从此依靠海上力量得以幸存。 上述种种恩怨曲折中,最具深远意义的是,英格兰国内各派通过漫长的较量和妥协,以及对历史经验的反思,最终建立了一种维持力量均衡和相互制约的制度化结构,也就是宪政;荷兰的自由更多的依赖于因缘际会所造就的事实上的力量均衡,而英格兰则发展出了维持制衡结构的制度体系,来保存和扩张自由,显然,这种自由更坚固,也更可移植。[2] 上述发展能在英格兰出现,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其悠久的普通法体系所培育出的法治精神,在文化上,它表现为人们在各种活动、交往和组织中,都习惯于按规则办事,并且善于通过谈判和妥协,在没有规则或规则不明的地方,发现、阐明或创造出规则来,而正是这一文化,使得英格兰成为现代竞技体育的发源地,包括足球。 纵观当前世界所流行的种种竞技项目,尽管其原始形态可能起源于各种古老的地方文化,但它们被改造为现代竞技项目的过程,几乎全部发生于英语国家,也就是那些直接继承了英国法治传统的国家;通过制订比赛规则、裁判程序和仲裁机制,以及相应的标识和符号系统,传统娱乐和竞技项目被现代化了。 17世纪初开始,在英格兰科茨沃兹,一位律师推动组织了一年一度的科茨沃德奥林匹克运动会,这是现代奥林匹克的起源;到19世纪上叶,桑德赫斯特军校、皇家什鲁斯伯里学院、伍尔维奇皇家军事学会、牛津大学埃克塞特学院,纷纷开始举办运动会;1850年,萨罗普郡的温洛克农业读书会开班了奥林匹克班并逐渐发展为奥林匹克运动协会;1880年,三位牛津学生创建了业余运动协会(AAA),并开始组织年度全国运动会,不久,在美国和法国,都相继成立了类似组织,这一系列发展最终导致了1896年的奥林匹克运动会。 一旦规则体系运作良好,竞技性和公正性有了保障,分歧与胜负不会导致为冲突与斗殴,运动项目就容易传播到全世界而同时保持其一致性,这种一致性是组织大规模比赛的必要条件;今天,当我们享受精彩激烈的竞技项目时,不应忘记这是规则文化和绅士风度所带给我们的一个礼物,它在为我们提供一个释放激情与冲动、展现狂野与性感的机会的同时,也在世界各地传播着遵守规则、相互尊重和保持风度的文化。 --------------------- [1] 有趣的是——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伊丽莎白派去的这支援军,好像一直留在荷兰帮助维持,百年后威廉就靠它入侵不列颠完成光荣革命,当初伊丽莎白拒绝了荷兰王冠,而这个荷兰人却戴上了英格兰王冠。 [2] 自由制度的内生性,使得英国人把对这套制度以及孕育它的文化的爱,与对民族国家的情感,混同在了一起,这种混同也以类似的形式体现在现代美国保守主义中;在英美,爱国主义常常与个人主义和小政府主张共存于保守主义中,而在世界其它地方,爱国主义常常是集体主义和左派国家主义的特征;这也是为何非英美的自由主义者难以理解保守主义,难以理解他们既崇尚个人主义,又为民族而自豪,既竭力限制政府,又积极为国家挺身而战,包括英格兰球员的高度荣誉感和球迷对国家队的狂热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