殖民(colonization)一词常被用于多种截然不同的政治过程,将这些事情汇集在同一个标签之下,唯一的理由似乎是:它们都是哥伦布之后西方文明扩张进程的一部分。
然而对于制度比较和分析,这样的归类除了制造混乱之外毫无意义,其制造的混乱之一是:赞成或反对“帝国主义(imperialism)”或“殖民主义(colonialism)”的人,往往并不清楚自己赞成或反对的究竟是什么。
殖民一词的最初含义,可能只是某族群的一小撮成员移居到远离其本土的新地方,建立定居点,至于这个新地方原本是否有居民,假如有,移民如何处理与他们的关系,移民是否维持于本土的政治联系,都不在该词所涵盖之内,这些意义是后来加入的。
考虑如下光谱:
1)新地方原本无人居住,比如挪威人殖民的冰岛;
2)有原住民,但殖民者与之没有接触和冲突,因而不存在关系处理问题,比如挪威人殖民的格陵兰;
3)有原住民,殖民者决意且有能力加以清除(驱逐或屠杀),因而无须为长期共处而做考虑;
4)有原住民,殖民者乐意或不得不与之相邻共处,因而必须寻求某种长期安排,最简单的选择是持续防御,指望军事优势能为自己带来安全;
5)选择二:谋求建立契约关系,这需要拥有当对方违反契约时进行报复和施加惩罚的实力,或来自第三方的类似担保;
6)选择三:征服与控制,使之丧失危及自身安全的能力;
7)选择四:向其施加一种最低标准的制度规范,以确保其不会成为地区安全之威胁;
8)选择五:向其施加一套更高标准的制度规范,以将其纳入一种范围广泛的国际秩序;
9)选择六:对其实施直接统治,将其变成自己所在政治共同体的一部分,且与其他部分同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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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ian_gray_ll @ 2015-04-11, 06:18
辉总,请问您怎么看新清史里清朝是殖民帝国这种说法,你会把这里的“殖民”放到光谱的哪一个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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