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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言]内斗与共和

【2012-05-16】

@李子暘: 共和制并不神秘,就是各派政治势力谁也压不倒谁,没有魅力型的领袖人物,大家只好坐下来商量如何非暴力地划分政治权力。划分以后,必然形成互相制衡和共同认可的规则。这种规则比纸面上的法律有效得多——中国现在不正是这样吗?大宪章以来的英国不也是这么走过来的吗?

@tertio: 短暂的平衡对峙不等于共和

@whigzhou: 水星此言大谬,孛兮來或忞夹煲能公开阐明自己的不同立场吗?能公开召集自己的支持者吗?能公开与对方讨价还价、达成协议吗?能援引筅樟原则为自己辩护吗?能在某次竞争失利后维持其存在和势力吗?

@李子暘: 这些都不会从天上掉下来,而要慢慢出现并稳定。现在就是进行中

@whigzhou: 慢慢出现没错,可是方向反了

@李子暘: 难道情况比以前恶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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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16】 @李子暘: 共和制并不神秘,就是各派政治势力谁也压不倒谁,没有魅力型的领袖人物,大家只好坐下来商量如何非暴力地划分政治权力。划分以后,必然形成互相制衡和共同认可的规则。这种规则比纸面上的法律有效得多——中国现在不正是这样吗?大宪章以来的英国不也是这么走过来的吗? @tertio: 短暂的平衡对峙不等于共和 @whigzhou: 水星此言大谬,孛兮來或忞夹煲能公开阐明自己的不同立场吗?能公开召集自己的支持者吗?能公开与对方讨价还价、达成协议吗?能援引筅樟原则为自己辩护吗?能在某次竞争失利后维持其存在和势力吗? @李子暘: 这些都不会从天上掉下来,而要慢慢出现并稳定。现在就是进行中 @whigzhou: 慢慢出现没错,可是方向反了 @李子暘: 难道情况比以前恶化了? @whigzhou: 就它的抗珙阖能力而言,是的 @高利明: 请辉总展开下。 @whigzhou: 就是我的几个问号得到肯定回答的可能性越来越小了吗,体制在关门解决内部冲突、一致对外、防止珙阖苗头上做的越来越成功了嘛 @whigzhou: 多元权力共存与竞争的局面很常见,公开化和制度化是关键,如此才能激励各方向下寻求支持,拓展自下而上组织的空间,才能将最初只保护少数peers的规则扩张到保护所有人,最终让每个人都成为peer @whigzhou: 竞争的制度化意味着,单次竞争的失败者不会被清洗,这是均衡得以稳定存续的前提,否则一旦均势稍有偏离,中小派系便迅速倒向老大,老二老三不可能支撑太久,中国王朝更替中这一点很明显 @whigzhou: 每次旧朝崩溃之初,局面很胶着,各派都有机会,可一旦某派稍显优势(比如取得某个战略要地),很快触发一个正反馈,后面的过程变得极其迅猛,这是因为参与者对成王败寇下场有着牢固的预期 @springbottle 中国史上王朝更迭的次数很多,但对个体而言,往往是单次博弈,这种情况下演化出的行为规则应该不同于多次博弈下演化出的行为规则。一个基本的差别就在于:在前一种情况下,胜利者往往不会基于自己也可能在下次竞争中失利的设想而对失败者留有底线 @whigzhou: 是啊,若是几大家族间的竞争就不同了 @springbottle 一个猜想:在王朝更迭较快的时期(个体经历多次王朝更迭),政治竞争则会不同于王朝更迭缓慢的时期(个体只经历一次王朝更迭)。不知五代十国时期的政治竞争是否不同于其他时期 @whigzhou: 没错啊,所以赵家杀心较轻嘛,整个两宋都杀人不多 @喂羊的月亮熊: 是不是是宜将剩勇追穷寇的意思。要赶尽杀绝,因为总以为自己会万岁 @whigzhou: 嗯,这是个预期与行动相互强化的过程,成王败寇的先例给了后人成王败寇的预期,于是加强了其赶尽杀绝的决心,也加强了稍弱者要么死磕到底,要么尽早投靠老大的信念,如此反复,难有均势出现 @trustno1v2: 粮食产地太集中,且没有外来替代来源,这是成王败寇的主要原因. @whigzhou: 嗯,最初的原因可能是外部的(比如地理的),但行为与信念的轮番相互强化的过程一旦开始,即便那些外部原因不复存在,格局仍可自我维持 @学经济家: 不甚同意。不过没空仔细想,我的不同意,是基于愿望的还是基于分析的 @whigzhou: 我知道这方面你一直比我乐观,但如果我所提那几个问题上看不到松动迹象的话,未来的变迁必定会由一个爆炸性过程来完成,我说的撞墙是指这个,不是什么增长停滞之类 @whigzhou: 依我看,皿煮集忠制是史上最完备的反珙阖体制,它精心设计、刻意堵塞了珙阖苗头出现的所有可能性 @李子暘: 理性僭越了。那玩意儿也是逐渐演化出来的,不是精心设计的。现在,演化的力量已经不利于他们了。 @whigzhou: 不是一次设计完成的,最晚从7世纪的罗马教会就开始设计了,逐步改良至今 @whigzhou: 或许“设计”一词不妥当,这是个不断吸取教训、逐渐修补的过程,有理性参与,但参与者未必全面理解其机制  
饭文#Z3:不应强求雇主承担丈夫的责任

不应强求雇主承担丈夫的责任
辉格
2012年5月9日

近日,国务院公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在原有规定的基础上,全面扩大了雇主对女性雇员的特别责任,特别是与生育和哺乳有关的责任,包括延长产假、新设流产产假、承担产检和流产费用、提供哺乳条件等等,并对违规行为规定了更加具体而严厉的惩罚措施。

因为天然的承担了生育和哺乳的任务,加上与此有关的生理条件,女性在职业市场上先天的处于不利地位,难以在照顾孩子的同时独立维持生计,正因为此,人类自古以来便采用了男女配偶分工合作的核心家庭模式,女性用她们宝贵的生育能力换取男性(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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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强求雇主承担丈夫的责任 辉格 2012年5月9日 近日,国务院公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在原有规定的基础上,全面扩大了雇主对女性雇员的特别责任,特别是与生育和哺乳有关的责任,包括延长产假、新设流产产假、承担产检和流产费用、提供哺乳条件等等,并对违规行为规定了更加具体而严厉的惩罚措施。 因为天然的承担了生育和哺乳的任务,加上与此有关的生理条件,女性在职业市场上先天的处于不利地位,难以在照顾孩子的同时独立维持生计,正因为此,人类自古以来便采用了男女配偶分工合作的核心家庭模式,女性用她们宝贵的生育能力换取男性的保护和帮助,这一合作模式不仅构成了我们古老婚姻与家庭的基础,更为我们的文化与传统奠定了基调。 现代化过程中,女性逐渐走出家庭进入职业市场,这一方面因为奶粉、洗衣机、幼儿园等现代育儿商品和服务降低了育儿成本和幼儿对母亲的依赖,同时,生产率的提高也让许多女性的劳动价值大大高出了育儿成本,因而购买这些育儿商品以腾出时间去工作,就变得越来越合算了。 不过,只要人们仍在生孩子,育儿需要所带来的两性职业价值差异便不会消失,两性分工因而仍将存在,在现代主要表现为,在工作挣钱养家方面,丈夫比妻子负有更多的责任;这也意味着,男性在这方面的意愿和能力,仍将是女性择偶的重要考虑。 然而,上述规定却意在将原本由丈夫所承担的责任,强行转嫁到雇主头上,如此转嫁从道义上实在找不出什么理由;丈夫承担此一责任,是因为这是古老婚姻契约的核心内容,可谓天经地义;假如人们非要从与女性具有某种关系的人中挑出一个来接替丈夫的责任,为何偏偏选中雇主呢?为何不是她的父母、亲戚、或邻居?或者她的开户银行?或她每天去的那家超市?或给她接生的那家医院?难道雇佣关系就那么特别吗?那么雇佣女律师的当事人是否也要负担她的带薪产假? 以带薪产假为代表的、由雇主承担的“生育福利”,其实是一种实物薪酬,即便没有政府规定,有些企业也会实行,因为经验表明,如果恰当选择的话,用实物和福利部分取代现金报酬,会收到更好的激励效果,所以许多企业都会为员工提供旅游、体检、生日蛋糕、年货、聚餐、球票戏票等福利和实物报酬,这些实物往往比现金更能给员工留下深刻印象,感觉到雇主的关心和慷慨。 可实物薪酬的选择是有讲究的,占总薪酬的比例不能太高以至显著降低现金报酬水平,同时要让大部分员工觉得物有所值,而生育福利未必符合这些条件;有三种企业大概会愿意提供生育福利,一种是其女性员工生育的可能性很小,这样雇主用很小的代价即可换来一个好名声,另一种是其女性员工绝大部分会在雇佣期内生育,这样生育福利就相当于人人用得着的购物券,对现金有很好的替代性,第三种是薪酬水平很高,且其中大部分是产假中无须支付的绩效工资或奖金。 不符合这些条件的雇主将倾向于不提供带薪产假,因为他们为相同劳动愿意支付的总报酬是给定的,提供带薪产假即意味着降低了那些不生育女性雇员的报酬,从而削弱他们招募优秀女性雇员的能力,除非他们能事先甄别哪些雇员将在雇佣期内生育,并对她们支付不同的薪酬。 甄别方法之一是先筛选出那些不大可能再生育的女性,在计划生育制度下这倒是可以做到,要求应聘者出示户口本即可,她们将获得常规薪酬,可是在剩下的可能生育的女性中,哪些会在雇佣期内生育仍难确定,而且按现行劳动法,这一点显然也无法在雇佣契约中加以约束;这样,雇主就只能拉低这些“风险雇员”的平均工资来平摊生育福利成本了。 可是,拉低平均薪酬也是有限度的,首先,在许多低端行业,工资水平原本就接近法定最低工资水平,再拉低就违规了,此时雇主只好完全规避风险雇员,其次,那些不想生育但又被一起拉低工资的女性风险雇员,可能会觉得不值得为更低的工资工作,索性退出职业市场,这两种情况都会将部分女性排除出就业市场。
[微言]《宪法》vs宪法

【2012-04-29】

@吴澧-猪草园:长微博简单谈谈托马斯#阿奎那#的人间法、自然法和神授法概念,及与西方泯注体制的历史关联。这是是回答网友 @briony4 的问题:“关于读这几本书的动因,右边五本好理解。左边两本是为神马?老农最近在研究辛格、贝娄?大英百科那个系列选了阿奎那,而不是 Vol 18 的奥古斯丁,请问为神马?”

@学经济家: 强烈转发。“人世并无完美的幸福,但却仍有幸福可求;法制不应是驱往完美天堂的鞭子,而应是保证各人自求自福的公益”“法制在红朝困难重重,往下看遍地刁民,网上看漫天罗网”。不知自愿夹在中间的公知们怎么看。

@whigzhou: 看完这个对“法律是什么”理解更清楚了吗?我怎么觉得只会更糨糊啊?

@whigzhou: “整个中世纪,阿奎那都是教义权威”,中世纪真是根超级橡皮筋,阿奎那死时离文艺复兴都不远了(好吧,还差好几十年呢),怎么整个法啊?我看叫文艺复兴先驱还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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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9】 @吴澧-猪草园:长微博简单谈谈托马斯#阿奎那#的人间法、自然法和神授法概念,及与西方泯注体制的历史关联。这是是回答网友 @briony4 的问题:“关于读这几本书的动因,右边五本好理解。左边两本是为神马?老农最近在研究辛格、贝娄?大英百科那个系列选了阿奎那,而不是 Vol 18 的奥古斯丁,请问为神马?” @学经济家: 强烈转发。“人世并无完美的幸福,但却仍有幸福可求;法制不应是驱往完美天堂的鞭子,而应是保证各人自求自福的公益”“法制在红朝困难重重,往下看遍地刁民,网上看漫天罗网”。不知自愿夹在中间的公知们怎么看。 @whigzhou: 看完这个对“法律是什么”理解更清楚了吗?我怎么觉得只会更糨糊啊? @whigzhou: “整个中世纪,阿奎那都是教义权威”,中世纪真是根超级橡皮筋,阿奎那死时离文艺复兴都不远了(好吧,还差好几十年呢),怎么整个法啊?我看叫文艺复兴先驱还差不多 @whigzhou: “但你从头读到尾,也不会知道制订宪法的主体究竟是谁”——英格兰宪法这个宪法老祖宗,难道不也是这样? @whigzhou: “在阿奎那的时代,法律当然都是统治者制订的”,没听说过日耳曼习惯法不是法律啊?封建法是哪个统治者制订的?“制订”大宪章的人里头,约翰还是男爵们算统治者啊? @吴澧: 回复@whigzhou: 文艺复兴不是中世纪的事吗?中世纪的下限,国内通常用1640年的英国革命。又,阿奎那的人间法,似乎是指成文法 @whigzhou: 就算把中世纪延长到1640年而不是通常认为的1453年,从罗马帝国崩溃到阿奎那也占了2/3吧? @吴澧: 回复@whigzhou: 文艺复兴不是中世纪的事吗?中世纪的下限,国内通常用1640年的英国革命。又,阿奎那的人间法,似乎是指成文法。 @whigzhou: 又,“在阿奎那的时代,法律当然都是统治者制订的”——这句话显然不是在引用阿奎那的看法,而是在陈述作者自己对那个时代法律的看法吧? @Victor_Tianlong 英格兰可不是,各国王室法令最少的 @whigzhou: 鉴于吴澧老师已将话题限于“被现代”的新国家,英格兰咱就暂时不提了:) @吴澧:回复@whigzhou: 你批评得对,不该说“整个”中世纪平时主要对中世纪向现代的转变感兴趣,看的相关书籍多在亚里士多德再发现到美国立国这一段,写溜了 @whigzhou: 嘿嘿,我更想听听你回答另外两个质疑:1)成文法或宪法的合理性何故要以“知道制订宪法的主体究竟是谁”或“全民制法”为前提?2)在你的可赖之以“治国”的“三法”中,习惯法置于何处? @吴澧: 你谈西欧?我考虑本国“合理性”是历史概念,奴隶制还有“合理”的时候。红朝是铲掉旧基础重新制法,并不是延续前朝体制,这就有学哪一方面的问题。当代新建国家,都是“被”进入现代,都是用成文法的吧? @whigzhou: 嗯,这就触及到你们民主公意派和我们宪政进化派的根本分歧了,依我看,新国家“被进入”现代的过程,并不是制订成文法的过程,而是既有宪政秩序扩张的过程,说难听点就是宪政殖民过程,而后者也不是制订的,《美国宪法》≠美国宪法,后者是一套继承自英国且仍在演进中的习惯性规范 @whigzhou: 这一分歧的现实含义,或许不久后便能在埃及看到,那里正在进行的制宪的代表性丝毫不亚于美国制宪,条文也够现代,看结果吧 @吴澧: 这派还划得真快啊给个链接吧,说明这两派区别的文章,让俺学习学习 @whigzhou: 哈耶克咯,比如《法律、立法与自由》 http://t.cn/aEzUu5 翻翻最高法院早期史,看看三权分立是不是制宪国父设计的,再比较一下前英国殖民地和拷贝美国宪法的国家之间的现代化后果咯,这些对吴总都是小菜一碟,我就不指导鸟 @whigzhou: 最后,我的傍美定律作为饭后茶点附送 http://t.cn/hbOPrI @Alcibiades: 辉总,你认为宪政进化在中国这样的国家可以怎样进行呢? @whigzhou: 被俄国佬吓的投靠美国做跟屁虫啊,现在撅起了看来没戏,别的抱歉想不出 @踢星星: 貌似已经跟上屁了。撅起啥的,不过嘴皮上逞逞强而已。前途光明 @whigzhou: 不是哦,妨碍跟屁不需要撅起到跟美国平起平坐,只须撅起到不怕俄国即可 @whigzhou: 迄今没有哪个国家的证据显示,宪政确立是“全民立法”(或者较弱版本的民意代表制宪)的结果,不仅加拿大、澳洲、新西兰、香港在宪政确立很久后根本没有《宪法》,美国也算不上,各州宪政早已确立,制宪只是将其延伸到联邦层面,其真正确立也要等到马歇尔法官和南北战争之后,其结果不是国父们所能预见 @whigzhou: 至于后进国家,宪政与法治转型成少败多,而在影响成败的诸因素中,看不出“全民立法”有什么积极作用。 @whigzhou: 促成和维持宪政的机制微妙无比,远非制宪会议或宪法条文中所能窥见,比如从法律条文和政体组织中,你怎么能看出美国、德国或日本不会拉美化?假如只给火星人看这些条文,能猜到其中差别吗? @徐轶青: 这较接近Acemoglu等人的看法。 @whigzhou: 嗯,他的东西粗听上去不错,不过读过之前不确定是否相似 @徐轶青: 回复@whigzhou:他历史做得不够细。辉格,你认为主要是社会集团之间的制衡,还是某种社会规范? @whigzhou: 这两者其实是一回事,互反馈,势力/预期/信念/行为/规范之间轮番相互强化,最终确立为制度 @whigzhou: 考虑两条反馈链路:1)两支力量实现均衡-试图打垮对方者需要第三者支持-争相讨好第三者-第三者站稳脚跟-第三者意识到其存在依赖于均势,谁也不投靠-三方均衡得以维持-继续迭代…… @whigzhou: 2)势力对称-妥协-提高下次妥协预期-妥协与均衡的信念加强-共同信念成为规范-妥协更容易发生-更多人受益于规范-规范破坏成本提高-均衡与规范更容易维持  
饭文#Y9:教育本可更多彩

教育本可更多彩
辉格
2012年4月20日

近年来围绕教育的种种纷争逐渐增多,对应试教育的不满,对课业负担和片面发展的担忧,该不该考试和排名次,是该平均分配教育资源,还是按成绩或学费竞争重点学校?高考是该废除,还是要变得更公平?双语教育应从何时开始?为掌握普通话而丢失母语是否值得?甚至刚刚萌芽的民间教育也充满分歧:诵读儒家经典是否太过迂腐?家庭教育是否会让孩子缺乏伙伴?

这些争议并非中国所特有,欧美社会长久以来同样争论不休,只是争议点不同:可不可以在课堂上讲特创论?该不该让孩子参与宗教仪式和阅读宗教经典?校园里是否可以穿戴宗教服饰?是否该强调成绩?并据此激励和筛选教师?课堂秩序是该严律还是放任?不同种族、文化和阶层的学生是该按比例搭配还是分开更好?

分歧和争议是正常的,一个日益富裕、价值日趋多元的社会,人们自然会有不同看法,特别是在教育这么重要而敏感的事情上,假如教育和其他服务领域一样开放而自由竞争,那么无论争议结果如何,家长们都可以找到自己合意的教育方式。

问题出在强制性的公立教育(compulsory public education),它把家长的个体选择强行转变成了公共选择问题,这样,纷争就必须得出一个单一的结果,那些在决策程序中败下阵来的家长们,就只好顺从别人的意见,听任单一教育政策的摆布了。

义务制公立教育也叫国民教育(national education),是近代产物,而教育之所以要由国家来办,据说是为了培养现代社会的合格公民,按倡导者的说法,现代公民社会需要每个公民的积极参与,为此他们需要具(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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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本可更多彩 辉格 2012年4月20日 近年来围绕教育的种种纷争逐渐增多,对应试教育的不满,对课业负担和片面发展的担忧,该不该考试和排名次,是该平均分配教育资源,还是按成绩或学费竞争重点学校?高考是该废除,还是要变得更公平?双语教育应从何时开始?为掌握普通话而丢失母语是否值得?甚至刚刚萌芽的民间教育也充满分歧:诵读儒家经典是否太过迂腐?家庭教育是否会让孩子缺乏伙伴? 这些争议并非中国所特有,欧美社会长久以来同样争论不休,只是争议点不同:可不可以在课堂上讲特创论?该不该让孩子参与宗教仪式和阅读宗教经典?校园里是否可以穿戴宗教服饰?是否该强调成绩?并据此激励和筛选教师?课堂秩序是该严律还是放任?不同种族、文化和阶层的学生是该按比例搭配还是分开更好? 分歧和争议是正常的,一个日益富裕、价值日趋多元的社会,人们自然会有不同看法,特别是在教育这么重要而敏感的事情上,假如教育和其他服务领域一样开放而自由竞争,那么无论争议结果如何,家长们都可以找到自己合意的教育方式。 问题出在强制性的公立教育(compulsory public education),它把家长的个体选择强行转变成了公共选择问题,这样,纷争就必须得出一个单一的结果,那些在决策程序中败下阵来的家长们,就只好顺从别人的意见,听任单一教育政策的摆布了。 义务制公立教育也叫国民教育(national education),是近代产物,而教育之所以要由国家来办,据说是为了培养现代社会的合格公民,按倡导者的说法,现代公民社会需要每个公民的积极参与,为此他们需要具备必要的素质;这种说法貌似有理,实则极度危险,一个自由开放的社会,怎么能接受某个机构为所有孩子设计一套统一的教育模式、教学大纲、教科书,灌输同一套价值观、信仰、神话和历史叙事呢? 许多历史教训告诉我们,一个思想和价值观高度同质化的社会,很容易被某种极端思想所煽动、裹挟和操纵,形成可怕的群体力量去制造冲突和灾难;更危险的是,由国家所经营的教育系统,强烈倾向于培养出激进民族主义和沙文主义的价值观,从而在文化、民族、国家和地区之间制造对立和冲突。 回顾国民教育的历史,这种倾向是很清楚的,实际上,国民教育理念,最早就是极端专制主义者柏拉图([[Plato]])在其《理想国》(The Republic)中提出的,而斯巴达人在他之前很久便已付诸实践;现代版本的国民教育,则是由近代军国主义的祖师爷之一,普鲁士的腓特烈大帝([[Frederick the Great]]),于18世纪中期设计并实施,这套公立义务教育系统,此后成为许多国家在近代化过程中效仿的样板,包括明治时期的日本。 所以,一个开放而多元化的教育产业,不仅可以满足家长们日益多样化的需求,更是维持社会开放和文化活力、而不走向同质化和僵化的基础;二战以后,国际社会对战争根源做了各方面的深刻反思,却唯独没有挖出国民教育这棵毒根,相反却把义务教育制写进了《世界人权宣言》,真是咄咄怪事。 家长们把孩子送进学校接受教育,其实有着十分不同的需求和考虑,其中最基本而普遍的,是为了习得在现代社会生活所需要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会算术,能读会写,了解些自然常识;这一层次上的需求差异不大,早期国民教育得以顺利推行,也正是利用了当时广大穷人在这方面的强烈需求。 其次,家长也希望给孩子找到一个生活并成长于其中的恰当文化环境,最终成为什么样的人,若不送进学校,便可能混迹于街头团伙帮派中,打打杀杀,将来要改头换面就很难,前途出路也被限定死了;这方面的需求差异就大了,有人希望孩子变得规规矩矩,有人则希望他保持活跃、开放、甚至调皮,也有人只是希望孩子快乐幸福、平平安安,何不让他们各得其所呢? 对于中等以上的教育,家长或许还希望孩子掌握某种有利于未来谋生的专业技能,这方面,国民教育的表现实在乏善可陈,其效果和投入的时间与费用相比,远远不如传统的实习制、学徒制、民间的商业性职业学校和企业为员工提供的专业培训。 其实,在专业知识和技能学习上,完全可能用工作和学习穿插交替的方式更有效,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说明,在职业方向和专业兴趣尚未明了之前,为何固定年限的连续学校教育是更好的方式;一个人在真正进入社会,实际从事某个行当,并靠它来挣到钱养家糊口之前,是很难找到自己的兴趣和特长的,这种情况下把孩子关在学校里,而他又不知道所学有何用,恐怕只能磨灭他的好奇心,让他对学习丧失兴趣。 更糟糕的是,把大批不愿学习的孩子关进学校,将造成一种普遍厌学氛围,甚至以学习好的乖乖孩为耻的文化取向,最终影响那些真正好学的孩子;那么,何不让他们先去找份工作,哪怕是没有薪酬的学徒,从工作中逐渐找到自己的兴趣和特长,然后发现需要学点什么,并自己去寻找适当的学校?这种学习方式完全可以伴随人的一生。 人为的、强制性的延长工作前的学校教育年限,不必要的造成了年轻人与社会的疏离和隔膜,这种隔膜他们进入社会后常需要很长时间和往往极大的代价来消除,同时,它也不必要的抬高了他们的初次就业期望,让他们觉得难以接受那些看起来不那么体面的低端职业,宁可失业、闲混、啃老,也不肯放下身架去辛苦工作。 而且,面对这样的消极处境,比起那些受教育较少的人,他们更容易将责任归诸社会,产生一种莫名其妙的“怀才不遇”情绪:你们花了这么大力气教育我,把我培养成才,却让我没有用武之地,难道还让我回家种田、上街摆摊不成?这种由国民教育所人为造就的虚幻期望和相应的挫折感,是许多社会现代化过程中的动荡因素,也是构成所谓中等收入陷阱的套索之一。
[微言]顶灯、标识与排他性

【2012-03-24】

@学经济家: 一个出租车改革方案:保留最少的管制(准入押金),取消数量管制(牌照自由增减)、价格管制(出租车公司自主定价)。保证地方政府、管理部门、牌照持有者、司机、居民等利益均不受明显伤害,甚或有不小的提升。http://t.cn/hgDPqv

@whigzhou: 学总的第一个问题其实也不需要用准入管制来解决

@whigzhou: 这是个标识的排他性问题,不过不同于特定商家的商品标识,属于共有财产,可以由财产权(也就是私人管制)来实现,主张者需要向法庭证明:1)这个标识与某些质量和安全保障水平有着牢固联系,即,顶灯确实能给消费者带来可信的安全感,2)上述保障水平高度依赖于某种行业自律机制(比如你的押金制度)

@whigzhou: 我觉得要同时证明这两点不容易,所以我还是倾向于只保护私人标识,而不是笼统的保护顶灯标识

@whigzhou: 行医问题与此类似,虽然我主张完全的行医自由,但假如某些(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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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4】 @学经济家: 一个出租车改革方案:保留最少的管制(准入押金),取消数量管制(牌照自由增减)、价格管制(出租车公司自主定价)。保证地方政府、管理部门、牌照持有者、司机、居民等利益均不受明显伤害,甚或有不小的提升。http://t.cn/hgDPqv @whigzhou: 学总的第一个问题其实也不需要用准入管制来解决 @whigzhou: 这是个标识的排他性问题,不过不同于特定商家的商品标识,属于共有财产,可以由财产权(也就是私人管制)来实现,主张者需要向法庭证明:1)这个标识与某些质量和安全保障水平有着牢固联系,即,顶灯确实能给消费者带来可信的安全感,2)上述保障水平高度依赖于某种行业自律机制(比如你的押金制度) @whigzhou: 我觉得要同时证明这两点不容易,所以我还是倾向于只保护私人标识,而不是笼统的保护顶灯标识 @whigzhou: 行医问题与此类似,虽然我主张完全的行医自由,但假如某些条件成立,我觉得对“医生/医院/诊所”之类名称,或许可以确立某种排他性,即:在自愿前提下,谁都可以帮助他人,但未必谁都可以自称医生 @茶博未: 把打车费放在暂时冻结的账户,满足一定条件后,服务方才能拿到? @whigzhou: 如何实现,那是谋求该标识排他权的行业组织自己的事情,但它需要证明,这些手段对于确保与该标识联系在一起的质量/安全水平,是必须的 @whigzhou: 之所以这一点需要单独证明,是因为通常情况下,商家若未能达到其标识所默示的服务水准,事后按合同纠纷处理便可,只有当事后处理不可行而需要事先保障机制时,才需要为共有标识建立排他性 @whigzhou: 我倾向于为医生标识建立排他性,理由也在于此,谎称医生而把人治死,事后矫正无济于事 【后记】关于商品/服务标识的排他性问题,我在另外两篇文章里也讨论过:“纯天然概念是否值得被引入法律?”,“对洋品牌的盲目信任不应得到保护”  
[微言]出租车牌照管制

【2012-03-24】

(这是该话题讨论的后一半,前一半见上一帖)

@学经济家: 一个出租车改革方案:保留最少的管制(准入押金),取消数量管制(牌照自由增减)、价格管制(出租车公司自主定价)。保证地方政府、管理部门、牌照持有者、司机、居民等利益均不受明显伤害,甚或有不小的提升。http://t.cn/hgDPqv

@迢书:方案的本质是:一、政府出钱,赎买目前所有出租车牌照;二、政府宣布,在满足基本技术要求的情况下,只要向政府交纳一大笔押金,就获得牌照,交回牌照可取回本金。三、政府收取押金利息,打击黑车,维持秩序。问题很大:一、凭什么要政府出钱赎买现有牌照?二、政府收取利息,不如收取管理费。

@迢书:假如押金是120万,如果牌照一百年未赎回,这相当于牌照持有人放弃了一百年的利息,也意味着他对牌照的估值是120万——现在的牌照也没那么贵。这种方案的本质是提高牌照价格,根本没有解决问题。而且,巨额押金在政府手里,投资回报率低,很可能出现弊案。还不如让持有人交管理费,以节约资本(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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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4】 (这是该话题讨论的后一半,前一半见上一帖) @学经济家: 一个出租车改革方案:保留最少的管制(准入押金),取消数量管制(牌照自由增减)、价格管制(出租车公司自主定价)。保证地方政府、管理部门、牌照持有者、司机、居民等利益均不受明显伤害,甚或有不小的提升。http://t.cn/hgDPqv @迢书:方案的本质是:一、政府出钱,赎买目前所有出租车牌照;二、政府宣布,在满足基本技术要求的情况下,只要向政府交纳一大笔押金,就获得牌照,交回牌照可取回本金。三、政府收取押金利息,打击黑车,维持秩序。问题很大:一、凭什么要政府出钱赎买现有牌照?二、政府收取利息,不如收取管理费。 @迢书:假如押金是120万,如果牌照一百年未赎回,这相当于牌照持有人放弃了一百年的利息,也意味着他对牌照的估值是120万——现在的牌照也没那么贵。这种方案的本质是提高牌照价格,根本没有解决问题。而且,巨额押金在政府手里,投资回报率低,很可能出现弊案。还不如让持有人交管理费,以节约资本。 @whigzhou: 哦,是这样,100万这数字吓我一跳,这毫无道理,亏学总想得出,即便采用押金方式,也应按对乘客造成的可能损失算,跟当前份子钱有何关系?再说了,押金完全可以用保险替代 @学经济家:1 押金不是为防止伤害,而是使得改革能对各方有利。自由准入当然好,但用PG也能想的出来,不会有任何一个决策者去推,实现可能几乎为零;2 份子钱大城市目前在每年6万(北京)~18万(深圳)之间的比较多;低于4万的我没听说(包括县城);10~20倍无息押金可自由退出的,较之房产,肯定很多人投 @whigzhou: 哦,这样的话,有更简单的办法啊,先确认现有牌照权利,放开牌照流通,然后在维持其价格不大幅下降的前提下拍卖尽可能多的新牌照即可 @whigzhou: 在出租车处于满负荷运行的数量区间内,新牌照投放不会降低租金 @迢书: 只要增发出租车拍照,现有的牌照就会贬值,这与增发方式无关,不管是免费增发、拍卖增发还是缴纳押金增发……这是方案的硬伤。 @whigzhou: 不一定啊,因为现在是固定价格嘛,产能饱和区间内牌照租金不会因增发而下降,可以增发牌照直至拍卖额开始下降,然后停发,再放开价格,如此各方无损 @迢书: 不同意。现在的牌照持有者在估值时,已经预期价格会放开 @whigzhou: 这个预期没道理嘛,没有迹象要放开价格啊,如果你是指基于我说的改革方案的预期,那价格放开是在新牌投放之后,他的估值同时要考虑我的投放政策,而该政策就是盯住拍卖价区间前提下的投放最大化,因而估值没有理由超出该区间上限 @迢书:除非政府耍流氓,对现在的持有人说:“只有两个方案,一是永不增发、永不涨价,二是增发一些、放开价格。选一个吧!” @迢书:现在的持有人最想要的方案是:永不增发,放开价格——其它方案他们都不会满意的。一句话总结,只要增发牌照,政府门前就会有上访的,除非政府赎买牌照。 @whigzhou: 我最想要的方案是牌照都归我 @学经济家:你这个才是更难呢。现有牌照权利是哪些?不增发,限价,油价涨给补贴?我那论述的就是,目前的权利极其不明确。另,这几年,一增发就闹事甚至流血(这是最大问题),不管怎么保证这增一点下年不增什么的。我也曾构想过把拍卖收入分给既有者,不过后来还是否了。 @whigzhou: 我说的现有牌照权利仅指准入权,增发和限价安排后面说明了,油价补贴取消 @学经济家: 另,这几年,一增发就闹事甚至流血(这是最大问题),不管怎么保证这增一点下年不增什么的。我也曾构想过把拍卖收入分给既有者,不过后来还是否了。 @whigzhou: 牌照行情一旦形成,增发是否让牌照贬值,贬多少,一目了然,闹事没底气 @学经济家: 回复@whigzhou: 闹是唯一的产权保护。不增发都要经常闹闹,提示不要来宰我。 @whigzhou: “闹是唯一的产权保护”——这正是产权不明确、流动性缺失条件下的情况,不能套用到流动畅通的条件下,况且,拍卖制度下,市政府有激励维持牌照价值,这一利益共同点会被领悟到 @学经济家:糊涂,原文白写了。现有牌照市盈率很低,因为大量的不确定性,举例就像小产权房,或者未流通公司的股票。一旦做实完整产权(完整收益,任意定价,任意进出,做市商随时交易),是会极大幅度上涨的,取其中即可。退出的根本挡不住新进的。 @学经济家:香港牌,年份约20万港币,转让价300万上下,市盈率15倍;纽约牌年收益3~4万美元,转让价60~70万美元,近20倍(从二战前一张没增过,预期好);深圳牌年份约18万,法院拍卖价不足100万。若从资本角度,持有者实际上损失了2/3的市值。用一半市值设立押金,近乎是阻力最小各方都得益的 @tertio:说个怪招,给每个现有的牌照持有者印发牌照权,让他们自己竞争去吧。 @学经济家:这个我想过,会毁掉资产价值的 @tertio:回复@学经济家:可以对各家发牌速度加以限制嘛。肯定有吃亏的人,他们只好怪自己没眼光了。 @whigzhou: 再重复一下我的方案:宣布现有牌照永久有效-放开牌照转让-拍卖新牌照直至拍卖价开始下降-放开公里价格-当牌照价格上涨至锁定区间上限时拍卖更多牌照直至其降至区间下限(上述安排事先一次性公布) @饼干龟:放开牌照转让可移至宣布现有牌照永久有效之前。并以最初流通价作为拍卖最低价。这样既无损原牌照主,也可避免运费政策性上涨,以获乘客支持。 @whigzhou: 若不先宣布永久有效,卖掉者可能会觉得被骗了;你后半句正是我的意思,首次拍卖之前按之前流通价格设定拍卖价目标区间;没错,增发是必须成分,否则市民为何要支持?你租值耗不耗散、牌照增不增值,关我屁事? @饼干龟:我觉得你的方案可能会受到市民反对。因为牌照增值部分的大部分由原牌照持有者获得。乘客虽获得了打车更容易的好处,但这一好处不直接。但运费上涨是可以直接体会到的。因而修改方式是将更多确权收益分给消费者。最初转让者虽然后悔,但后悔的只是没有得到新增收益,与损失已预期收益的心理抗拒大不相同 @whigzhou: 反对永远无法避免,这是没办法的事情,我不是说了,我还希望所有牌照都归我呢,方案最多只能做到各方实际无损 @饼干龟:在最初流通价保底,运费上涨的条件下,其实只有消费者群体中存在实际受损的个体。这也是我觉得可以把更多利益分给消费者的原因。当然了,也可先确权再流通,只是如果那时再把区间下限定到低于流通价,反对者群体将更增部分运营商。 @whigzhou: 解除价格管制,给了消费者用现金替代排队/等候的机会,不会受损,同时,解除准入管制将提供大量廉价拼车机会,消费者是受益的 @饼干龟: 用现金替代等候,不会有个体受损,这可教条了。有的个体就是时间成本较小的。 @whigzhou: 不要忘记均衡嘛,在价格管制下,需求会一直增长到边际排队/等待成本高的连最愿意等待的那个消费者都不愿再多等的程度,因而现金代替会让之前的边际等待者刚好不亏不赚,而所有比他不耐烦的人都赚了 @学经济家:政府目前难以获取拍卖收入所以不算抠;若开始拍卖,受未来预期不确定性影响,(即使不限运价)卖价也极可能会低于押金,即使拍卖算当期收入而押金算做债,但后期拍价越低,到供需平衡时无人竞拍收入会接近零。所以说政府较此前获利。 【后记】我这个方案,是在“尽可能让各方无损”这一前提下构思的,并不表示我认为它在法律上是最合理的,关于后一点,我还没想好。  
[微言]你死我活法则与民主集中制

【2012-03-15】

@whigzhou: 通往宪政的道路上,近在眼前的两块石头是:1)你死我活法则:任何一方的安全感都建立在把对手弄死的前提上;2)列宁规则:也叫民主集中制,分歧只能关起门来在内部解决,不得公开化;这两条让政治搏斗无法导入一个公开、制度化、多元权力和平共存的结构中。所以,这不是好事,尽管那人的作为非常讨厌

@茶博未:在皮诺切特时代的智利,这2条原则用得如何?

@whigzhou: 回复@茶博未:你太不了解威权体制了,它们根本不面临这样的问题,军事独裁者只能控制军队和(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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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15】 @whigzhou: 通往宪政的道路上,近在眼前的两块石头是:1)你死我活法则:任何一方的安全感都建立在把对手弄死的前提上;2)列宁规则:也叫民主集中制,分歧只能关起门来在内部解决,不得公开化;这两条让政治搏斗无法导入一个公开、制度化、多元权力和平共存的结构中。所以,这不是好事,尽管那人的作为非常讨厌 @茶博未:在皮诺切特时代的智利,这2条原则用得如何? @whigzhou: 回复@茶博未:你太不了解威权体制了,它们根本不面临这样的问题,军事独裁者只能控制军队和顶层国家机器,不会追求也没有能力清除对立政治力量,它们远不具备这么做所需要的组织和社会控制能力,那是全能主义政权才能做到的事情 @茶博未: 威权统治者为什么止步于威权,而不往全能极权迈进呵?总不会是意识形态吧?看苏联初期的架势,做极权好象满容易的一件事哇 @whigzhou: 那得有组织基础/脸皮/手腕嘛,有些威权政府时间长了确实有这种趋势,比如埃及,虽然离真正极权还差不少,再说了,独裁者要是能得善终,或体面过渡,何乐不为? @whigzhou: 但由强大组织维持的系统就不一样了,你不想干,兄弟马仔们咋办? @whigzhou: 你体面过渡了,兄弟们可是个个沾了两手血,而且下面还养着大批马仔,以及马仔的马仔的马仔…… @whigzhou: 相比之下,军事独裁牵扯的人就少多了,一小撮高级军官或礼送出境,或封个终身参议员免死,低级军官则可以执行命令为由免责  
[微言]法治与德治

【2012-03-15】

@西峯:中国二千年来,以道德代替法律,至明代而极,这就是一切问题的症结。——黄仁宇《万历十五年》

@whigzhou: 瞎扯。前提就错了,中国这两千年从头到底就是个失败吗?有几个历史学家会同意这一点?厚黑、权术、机会主义算是道德吗?造成历史悲剧的环节中,哪些与道德有关了?如何有关法?那些道德真正起着作用的华南自治宗族社会,哪方面比同时代其他社会更差了?

@whigzhou: 道德与法律仅有的区别是:后者是中心化和强制性的,所以,只有当你希望并相信一个暴力为后盾的中央司法机构能够承担全部规范执行功能时,才会愿意让法律完全代替道德,换句话说,你信国家远过于信个人

@gg1933: 应该是信国家远过于信宗族 教会 行会这些小共同体吧。

@whigzhou: 对对,这么说更准确,不过也包括个人,因为道德除了他律还包括(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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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15】 @西峯:中国二千年来,以道德代替法律,至明代而极,这就是一切问题的症结。——黄仁宇《万历十五年》 @whigzhou: 瞎扯。前提就错了,中国这两千年从头到底就是个失败吗?有几个历史学家会同意这一点?厚黑、权术、机会主义算是道德吗?造成历史悲剧的环节中,哪些与道德有关了?如何有关法?那些道德真正起着作用的华南自治宗族社会,哪方面比同时代其他社会更差了? @whigzhou: 道德与法律仅有的区别是:后者是中心化和强制性的,所以,只有当你希望并相信一个暴力为后盾的中央司法机构能够承担全部规范执行功能时,才会愿意让法律完全代替道德,换句话说,你信国家远过于信个人 @gg1933: 应该是信国家远过于信宗族 教会 行会这些小共同体吧。 @whigzhou: 对对,这么说更准确,不过也包括个人,因为道德除了他律还包括良心上的自律(不是基于得失权衡那种)嘛,这是纯个人的 @whigzhou: 假如你是在美国,这种信任或许不足为奇,但发生在这片神奇土地上,就很奇怪了 @风吹哗啦啦:我虽然不完全赞同他的观点,可是觉得他并没有你所说的意思啊?“症结之所在”,病因而已,但是没说死了、完全走错路。几乎所有时代都有自己的症结,但是小病无碍大方向。 @whigzhou: 这就有点历史唯物主义的味道了,依我看,近代法治的出现是许多因素机缘巧合的结果,而在它成熟并发扬光大之前,中国社会并不差 @whigzhou: 就好比,你用一大堆道理去论证为何猫科动物没发展出语言能力,发现单纯食肉性是原因之一,然后说那是它们“几千万年来症结所在”,未免可笑 @西峯:回复@whigzhou: 辉总在这句话里哪里看到全盘否定啊 @whigzhou: 回复@西峯:莫非他是说:“以道德代替法律”在古代不是问题,今天就成问题了?我看不出这层意思 @西峯:回复@whigzhou: 有问题也不代表完全失败嘛。他吐槽明,意在当下,也很明显。 @whigzhou: 回复@西峯:好吧,就算他意在当下,那我就收回前两个问号,剩下的仍足以显示其谬误 @西峯:回复@whigzhou: 他强调数目字管理和较为确定的规则,是针对当时的时弊:道德控、理想主义、由此蔓延的潜规则。如此而已。 @gg1933:黄仁宇倒为因果,是无制衡的大一统导致虚假道德代替法律。实行严刑律法以致个人空间接近于临界。数目字管理是工具论。很难想象在极权社会的超级工具下人的境况能有哪怕一丝的改善。 @纪原V2: 黄仁宇真会扯淡。 @whigzhou: 黄就是历史学界的 @土摩托 ,总是想告诉别人我很懂很明白,但又总是说不清他究竟弄懂了什么 @gzsums: 我觉得两人还是有差别的。黄仁宇是有自己的看法,可是他说不清楚。“不能数目字管理”这个词,我当年就没看懂;后来看完了几本他的书以后才认为自己想明白他要说啥了。土摩托根本就是科盲,他连什么是科学都不知道。 @whigzhou: 可是这个概念相对于他所谈论的大话题相比,实在没多少份量和说服力,给我感觉是勉强憋了个东西出来做交待 【2012-03-16】 @whigzhou: 既然扯开了,索性多扯几句。道德治国说是对儒家治国术的很大误解,至少很片面,儒家治国分两条线:治民和治官,前者与道德基本没关系,讲究的是中庸之道,归结为两条:不造反,不闹事;处理纠纷的原则是就是毫无原则,只要能平息事态,怎么弄都行,难道道德是这样的吗?所以小民想达到目的最好弄出人命 @whigzhou: 治官的时候才用到道德,那是因为它所用的道德已被培育的完全适合于巩固帝权帝制这个目标了,即便如此,道德仍只是在表面上被尊重,实际的官员激励/提升机制仍主要由厚黑/权谋/裙带/个人效忠关系所主导。 【2012-03-16】 @whigzhou: 无神论者:美国的“异己分子” http://t.cn/zOMSwxe 当他穿着那件印着大红字母‘A’的黑色T恤外出时,“你会看到母亲们抱紧自己的孩子,加快步伐走开”……丹尼尔•丹尼特对我说,“不幸的事实是:在美国许多地方,你若想联手邻居一起做点好事,并想物色一个合适的机构让你这么做,你只能找到教会。” @whigzhou: 瞧一瞧,这才是一个道德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法律功能的社会,国内那些反道德声音,听上去就像:正是因为我们没有中央空调,才不得不穿着这身厚棉袄,正是因为几千年来一直躲在这身厚棉袄下,我们才得不到中央空调——可实际上,他们却光着屁股,哪来什么棉袄? 【后记】 1)“以德治代替法治”,以此解读东西方制度史之差异,这种说法流传还颇广,完全是谬论,所谓德治只是个口号,根本不是中国古代政治和制度的显著特征,在上层官僚系统,所谓德治只是一套组织规范,而不是社会规范,与民众与社会无甚关系,而在基层,所谓德治是一种文化教化政策,是官方组织和推动的传教活动,它在建立文化认同上起了很大作用,但在建立社会规范上只是起了些表面作用,即提供了一些用来包装规范的符号,但并未提供建立和维持规范的动力; 2)将道德与法律对立起来,本身就是个根本错误,实际上,古代中国不仅法律发育不充分,道德同样发育不充分,而两者的原因是类似的;  
饭文#X4:以市场化改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以市场化改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辉格
2012年3月2日

最近,世行发表了一份针对未来二十年中国经济的展望报告,同时也是一份建议书,建议中国政府加速推进市场化改革;这份报告体现了对中国现状与前景的良好把握和深刻领悟,也呼应了多年来在国内持续存在的一种呼声,而它所提议的措施,也相当温和与务实。

报告的核心思想之一,是告诫人们不要陶醉于近20年来的高增长,推动这一增长的动力结构已经改变,假如不深化市场导向的改革,不加速完善市场的制度条件,未来不仅经济增长会停滞,甚至社会可能落入中等收入陷阱。

这一判断是有道理的,然而对于我们老百姓来说,经济增不增长其实并不重要(或许某些跟踪宏(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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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市场化改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辉格 2012年3月2日 最近,世行发表了一份针对未来二十年中国经济的展望报告,同时也是一份建议书,建议中国政府加速推进市场化改革;这份报告体现了对中国现状与前景的良好把握和深刻领悟,也呼应了多年来在国内持续存在的一种呼声,而它所提议的措施,也相当温和与务实。 报告的核心思想之一,是告诫人们不要陶醉于近20年来的高增长,推动这一增长的动力结构已经改变,假如不深化市场导向的改革,不加速完善市场的制度条件,未来不仅经济增长会停滞,甚至社会可能落入中等收入陷阱。 这一判断是有道理的,然而对于我们老百姓来说,经济增不增长其实并不重要(或许某些跟踪宏观指标的投资者需要关心它),重要的是更好的生活,以及追求更好生活的机会,而在这一点上,市场的自由与开放本身有其直接而根本的价值,不必由增长率来加以论证,唯有认识到这一点,我们才能理解什么是中等收入陷阱,以及为何要避免它。 假如我们同意主观价值论,即:价值只能由个人为自己规定,那就不得不承认,没有任何宏观指标能够度量社会总价值(或总福利),GDP只是个勉强可以参考的度量,它度量了一段时间内发生的总交易量,而根据主观价值论,凡自愿交易都提高了交易双方的总福利,因而交易越多,总福利越高。 但GDP度量的有效性需要两个前提:交易都是自愿的,货币是价值的有效尺度;而实际上两者都不成立;首先,GDP所统计到的许多产值都不是自愿交易,前苏联GDP中很大一部分是军工产值,与个体价值几无关系;其次,货币也不是有效尺度,没有任何理由认为,盖茨花一亿美元买一幅画,比某小女孩花一分钱买一朵花,带来了更多的个体价值,假如今年与去年相比,盖茨多买了一幅画,而一万个小女孩少买了一万朵花,GDP显然是增长了,但这个社会的生活是否总体上比去年好?无人能回答。 不过话说回来,在一个十分贫困的社会,像GDP这样的宏观度量却常常是有效的,假如一个社会的大部分人口都处于半饥饿状态,那就可以安全的假定:获取食物在大部分人的价值序列中都处于优先地位,因而粮食总产量便是一个度量社会总福利的有效指标,至少是绝大多数人在伦理上可接受的指标。 贫困社会的显著特征就是个体间价值结构的相似性,因为每个人维持最低生活标准所需要的东西都差不多;所以当一个贫困社会迈向小康时,只要人们手里的票子在增加,货架上的商品在丰富,各种产业在兴旺起来,那么几乎每个人都会感到满意,每个旁观者也都可轻易断定:那里的生活在好起来;此时,观察与评论者也无须去细察市场制度是否完善,创新和交易是否自由,只要看GDP是否在增长,便足以评价政策的好坏。 那也是我们首先在80年代的农村,然后在90年代中期之后的城市所见到的情形;然而近十年来,情况不同了,当温饱已不再是最迫切的需求时,人们开始追求更高层次上的满足,而正是在这些层次上,价值开始急剧分化;假如一个社会的制度结构无法容纳日益多样化的价值,那么价值分歧便会导向社会与政治冲突,严重的时候甚至导致社会动荡和秩序崩溃,这便是所谓的中等收入陷阱。 诚然,中等收入陷阱常伴随着增长停滞,但这并非其根本特征,停滞可以有很多原因,比如人口停滞,假如人们真的不想多生孩子,那也没什么,停滞也可能是因为有些地方本来就不适合生活,所以人们一旦富裕就选择离开,甚至有可能,那地方的人普遍清心寡欲,满足于小康而不再追求更多,那更无须旁人担忧。 真正需要担忧的是:社会能否容纳多元价值?能否容许个人按其价值观追求他所向往的生活?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只有自由而开放的市场制度能够做到这一点,而随着我们的社会摆脱赤贫开始走向小康时,这一关系正日益彰显,过去十年的社会经历,无时不在向我们展示:市场制度的欠缺,是如何妨碍人们在更高层次上追求其个体价值的。 当你自己也是个文盲时,你可能会满足于孩子学会认字和算术,而不介意他被送进哪种学校,被置于哪种教育模式下,被灌输了何种价值观,而在自己有了十多年的被教育经历之后,你有了更多的想法,然而制度限制了你,既无法为孩子找到你所期望的学校,也不可能自己动手、联合有共同期望的家长组建自己的学校。 当你和兄妹父母甚至祖父母拥挤在十几平米的陋室中,你可能会觉得无论多丑陋的火柴盒,只要不漏雨、面积大一点,都能满足你的需要,而当你果真拥有了一套大火柴盒之后,你可能厌倦起了城市的喧嚣,向往郊区的甚至乡村的宁静生活,然而还是制度限制了你,无法在乡村买地盖房,更不可能联合一群有共同向往的人一起建设新村镇。 当你还是个农村“富余劳力”或城市下岗工人时,你可能满足于有一份稳定而薪水体面的工作,而并不介意工作内容本身是否给你带来快乐和满足,或工作结果是不是在你的理想之内,而现在,当你衣食无忧之后,你可能不想再为薪水而工作,而想做点“自己想做的事情”,然而再一次,制度限制了你,你会发现许多事业是不被允许的,或者高税率和严苛繁杂的管制条例让它变得根本不可行。 当市场足够自由和开放因而能够容纳这些在个体之间千差万别的理想、抱负、追求和生活方式时,尽管价值观分歧甚至对立,但人们大可以各行其是而相安无事,而当一个社会的制度无法容纳它们时,这些个体追求便可能转变为政治力量,因为既然这些价值追求无望在市场规则下实现,不愿放弃这些价值的人们就只能集合起来,以图形成某种政治势力,来为自己在体制内获得某种地位。 而我们知道,集体行动是需要价值共识的,在政治较量中,价值分歧是会导致压制和冲突的,因为无论在何种政治制度下,政治较量的结果只能是一方取胜而另一方的价值主张被压制,不存在各行其是的空间,这样一来,原本可以相安无事的价值分歧和对立,就变成了贴身肉搏的社会与政治对抗,当这种对抗足够剧烈且长期持续时,社会便堕入了陷阱之中。
[微言]家谱与族产

【2012-02-03】

@whigzhou: 为何家谱要记准确?这里我看到一个最实用的理由:因为拥有族产的宗族是个股份公司,各家所占股份比例直接由家族树决定

(摘自:林耀华《义序的宗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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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3】 @whigzhou: 为何家谱要记准确?这里我看到一个最实用的理由:因为拥有族产的宗族是个股份公司,各家所占股份比例直接由家族树决定 (摘自:林耀华《义序的宗族研究》)
[微言]中式分权?

【2011-12-15】

@Mysterilham:钱穆说,汉代实际事权在相不在皇,皇权和政权是分开的。这逻辑,还是很有中国传统文化研究者特点的

@whigzhou: 如果大将军也算相的话,大致可成

@whigzhou: 帝国的行政制度史就是个宰相不断被秘书代替,秘书又不断变成宰相的历史,类似的,地方行政史是太守(常任官)不断被刺史(巡查官)代替,而刺史又不断变成太守的历史

@whigzhou: 每个强势皇帝上来,就派(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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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5】 @Mysterilham:钱穆说,汉代实际事权在相不在皇,皇权和政权是分开的。这逻辑,还是很有中国传统文化研究者特点的 @whigzhou: 如果大将军也算相的话,大致可成 @whigzhou: 帝国的行政制度史就是个宰相不断被秘书代替,秘书又不断变成宰相的历史,类似的,地方行政史是太守(常任官)不断被刺史(巡查官)代替,而刺史又不断变成太守的历史 @whigzhou: 每个强势皇帝上来,就派一圈秘书,但强势帝毕竟少数,于是秘书日久又变宰相 【后记:看来钱穆确实不靠谱】
[微言]直接税与间接税

【2011-11-24】

@whigzhou: 恐怕只有从未做过生意的书生,从说得出“对企业来说,政府要多少税,就交多少税,反正最后把税款都摊到成本里由消费者承担,而消费者由于不是直接纳税,感觉不到政府在掏自己的钱包,也不会有什么抱怨”这样的话吧? //要减税负先减间接税_网易新闻 http://t.cn/Sylp9D

@whigzhou: 就对税负的感受而言,直接税确实更直接,这我承认( http://t.cn/S2i8Ux ),但从感受本身并不构成征税的阻力,要变成阻力,需要一个有效(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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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24】 @whigzhou: 恐怕只有从未做过生意的书生,从说得出“对企业来说,政府要多少税,就交多少税,反正最后把税款都摊到成本里由消费者承担,而消费者由于不是直接纳税,感觉不到政府在掏自己的钱包,也不会有什么抱怨”这样的话吧? //要减税负先减间接税_网易新闻 http://t.cn/Sylp9D @whigzhou: 就对税负的感受而言,直接税确实更直接,这我承认( http://t.cn/S2i8Ux ),但从感受本身并不构成征税的阻力,要变成阻力,需要一个有效的组织过程,从历史表现来看,对抗直接税的努力看上去并不比对抗间接税的努力更成功,这是间接税的对象尽管人数较少,却更有组织力 @whigzhou: 这就好比,某个几万人的传统社会,向30-35岁人口征税,比向所有姓赵的人征税,要容易得多,假设两者人口比例相当 @王立st: 辉格老师是否同意“需求弹性越小,消费者承担的税负就越大”? @whigzhou: 对销售税好像是这样,你有什么看法? @王立st:我是在教材上看到的,作者是通过需求曲线分析的,如果需求曲线真是那样的话,会得出那个结论。但我怀疑真实情况与想象中的曲线的差异。 @whigzhou: 嗯,分析是没错的,但需要强调一点:承担较少税负不等于忍受较少税收痛苦,那些因税收而放弃消费的高弹性商品消费者,没有纳税,但也承受了痛苦  
[微言]面积与自由

【2011-11-23】

@whigzhou: 设某一时代最优生产模式所需资源集合的最小自足面积(比如以95%自足率)为S1,同时代权力组织的最大控制面积(受限于武器、通信手段和组织结构)为S2,我感觉,社会的开放性和自由度,高度相关于S1和S2的比值。

@whigzhou: 从这个角度出发,反美还是有一定道理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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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23】 @whigzhou: 设某一时代最优生产模式所需资源集合的最小自足面积(比如以95%自足率)为S1,同时代权力组织的最大控制面积(受限于武器、通信手段和组织结构)为S2,我感觉,社会的开放性和自由度,高度相关于S1和S2的比值。 @whigzhou: 从这个角度出发,反美还是有一定道理的,呵呵
饭文#V8: 税制的结构考量

税制的结构考量
辉格
2011年11月15日

近年来,企业经营所面临的各种困难日益凸显,而同时,政府的财政收入却仍在以三倍于经济增长的速度迅速膨胀,在此背景下,对个人和企业税收负担日益沉重的担忧,和对大幅减税的建议都已屡屡被提出讨论;这其中最令人惶恐的是,除了泽竭鱼亡的可怕前景之外,看不出有任何力量能够阻止财政膨胀的继续,而源源不断被吸入财政的钱,究竟给纳税人换来了什么,却又无从知晓。

福布斯将中国排在全球税负榜的第二位,而近日财政部发言人则声称,中国的税负不算高;诚然,如这位发言人所指出,福布斯的算法既简陋也不甚合理,但前者在得出“不算高”(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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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制的结构考量 辉格 2011年11月15日 近年来,企业经营所面临的各种困难日益凸显,而同时,政府的财政收入却仍在以三倍于经济增长的速度迅速膨胀,在此背景下,对个人和企业税收负担日益沉重的担忧,和对大幅减税的建议都已屡屡被提出讨论;这其中最令人惶恐的是,除了泽竭鱼亡的可怕前景之外,看不出有任何力量能够阻止财政膨胀的继续,而源源不断被吸入财政的钱,究竟给纳税人换来了什么,却又无从知晓。 福布斯将中国排在全球税负榜的第二位,而近日财政部发言人则声称,中国的税负不算高;诚然,如这位发言人所指出,福布斯的算法既简陋也不甚合理,但前者在得出“不算高”的结论时所依据的算法,也同样不合理甚至更加不合理,他所引用的IMF数字中包含了社会保障基金,该项收入在那些税负偏高的发达国家财政中占有很大比例,而在中国,社保的覆盖率和保障水平都远远低于这些国家。 所以假如我们剔除社保,以公共开支占GDP的比例而论,中国的排名即便不是前几位,也肯定在前20%之内,而同时,我们用高达21.4%的GDP所买到的公共服务,却少得可怜,质量也很差,相比之下,印度的基础设施较差,但他们只花了16.5%,而公共服务和福利水平远远高过中国的智利,也只花了19.6%;更何况,我们的企业和消费者还要面临垄断了大部分关键资源的国企。 在改革走过了30多年之后,是时候对当前的税制做一次全面检讨了,目前这套以增值税和所得税为主的体系,在以国企为主的计划体制向多元产权的市场体制的过渡中,曾起到了替代集中式计划分配机制的作用,然而在市场化格局已经形成的今天,是否仍然适用,仍是上佳选择,则是大有疑问的。 从各种角度看,增值税都是很差的税种,首先,在激励效果上,它严重倾向于压制高附加值产业,而各国的经验都表明,高附加值的科技、精细加工业和服务业在产业结构中的比例,都将随经济增长而大幅提高,这样,税负实际上就随增长而自动提高,这就是为何近年来税率不变而税负迅速增长的主要原因,加上资本、创新、管理和劳动等资源的租金不能抵扣,结果既打击了技术、商业和金融创新,也压抑了投资规模。 其次,从公平角度看,由于劳动成本不能抵扣,对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增值税很大程度上相当于工资税,而绝大部分劳动出售者同时也是低收入者,将14-17%的高昂税负加之于他们,显然是很不公平的,况且他们同时还要负担很多其他税费,因为劳动密集产业在中国的比例很高,因而这一对劳动重复征税的效果是巨大的。 再者,增值税的执行成本也很高,虽然可能没有所得税那么高,但围绕涉及增值税的大量违法活动和相应的无数规章制度,都表明它所带来的制度成本相当高;实际上,增值税唯一的好处是,作为旧国企上缴利税的替代品,它实施起来较为方便,因为国企普遍亏损且没有盈利动机,而资产价值也因缺乏市场信号而无从评估,只能按增值额收税。 近年来国内税收结构的演变趋势中,很突出的一点是所得税的份量在不断提高,所得税在西方比较流行,尽管其激励效果通常是负面的,较高的边际税率会压制生产活动,但它有个明显的好处:很清晰的展示了究竟谁负担了多少税收,因而很适合在民主政治中作为政治交易和竞选活动中讨价还价的对象。 但是,所得税的制度成本实在太高了,准确掌握净收入就意味着税收机构需要将每个纳税人和每家企业的成本结构置于政府监控之下,我们知道,无论是拥有多样化收入和资产的家庭还是企业,成本结构都极其复杂;正是这一无比复杂的税制,在美国供养了上百万为此服务的会计、审计师、律师、税务官、咨询商和信息服务商;而且,随着税收逃避和反逃避的较量不断升级,双方手段越来越高明,制度成本还会不断上升。 相比之下,一些古老税种反而有着更好的激励效果、更低的制度成本,在道德上也更站得住脚,比如土地税或财产税,由于政府提供的最重要的公共服务就是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私人财产,财产多的人享受了更多的服务,理应承担更多的费用,类似的,政府的另一项重要职能是确保契约履行,因而针对契约交易所征的印花税是合理的,因为交易者从司法系统中所获得的好处与交易额是相称的。 特别是那些近代出现的新型产权,比如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还有大规模集中式交易,比如开放式期货和证券交易,其存在高度依赖于行政和司法体系的维护,也给后者带来了不少成本,理应承担相应的税负;古老的人头税其实也遵循着类似的原则,不过由于它给广大穷人带来了不小的负担,在现代政治伦理下已显得很不公平。 相对于增值税和所得税,财产税的最大好处在于,它是对存量而非增量征税,因而最大限度的避免了负面激励效果,因为存量变化对决定人们生产和投资活动的预期的影响,远小于增量变化,在短期内甚至没有影响;而同时,为了让既有的财产获得充分的法律保护,人们隐匿财产的动机也远弱于隐匿收入,从历史经验看,征收财产税和印花税所需的信息,都是在市场中随交易过程而自动暴露的,因而与所得税相比,其制度成本低得可以忽略不计。
[微言]战争与制度

【2011-11-11】

@刘瑜:“在有国家以前,每10万人中有500死于战争;19世纪的法国,每10万人70;20世纪,即使有两次世界大战,70降到60;现在,每10万人只有3/10个人——也就是不到半个人——死于战争。”http://t.cn/SwCepj 总有很多复古爱好者,我反正是喜欢现代社会。

@whigzhou: 500/10万这个数字可能偏低了很多,Yanomamo男人的这个比例大于1/10,现代社会的改变主要在于降低了战争频度,就单次全面战争的杀伤率而言,至少从重机枪出现(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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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1】 @刘瑜:“在有国家以前,每10万人中有500死于战争;19世纪的法国,每10万人70;20世纪,即使有两次世界大战,70降到60;现在,每10万人只有3/10个人——也就是不到半个人——死于战争。”http://t.cn/SwCepj 总有很多复古爱好者,我反正是喜欢现代社会。 @whigzhou: 500/10万这个数字可能偏低了很多,Yanomamo男人的这个比例大于1/10,现代社会的改变主要在于降低了战争频度,就单次全面战争的杀伤率而言,至少从重机枪出现以后已经超出部落时代了 @whigzhou: 还有个变化是,现代社会恢复人口的速度极快,这也降低了总和战死率 @whigzhou: 这条思路可能会遭遇一个严重尴尬:中央帝国的战死率似乎并不高,至少不比专制程度较低的同期西欧封建国家高,更致命的是:连绵不绝的战争或许在现代宪政起源中起了关键作用,这而专制帝国相对长期的太平构成了鲜明对照。 @whigzhou: 一个显著的对照是:专制帝国的人口主要被资源极限所限制,偶尔因战乱而脱离,而英格兰的连绵战火则让她持续远离人口极限数百年 @whigzhou: 不要把宪政和法治的诞生过程想象为一个走向光明的连续攀升过程,它的某些阶段包括关键阶段可能极度黑暗 @茶博士未遂: 现在有知识能判断一场战乱或一段长时期的战乱,将催生宪政和法治,还是仅仅换一拨统治者吗? @whigzhou: 全面和系统性的似乎还没有,但零星的有,比如:若是来自美军的颠覆和长期占领,基本上会通向较为光明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