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8月发表的文章(30)

[饭文]家电价格战背后的产业变迁

家电价格战背后的产业变迁
辉格
2012年8月17日

京东在苏宁店庆优惠活动之际高调发动的价格战,已被事实表明只是场闹剧,口惠而实不至,口水喷过之后,人们发现其大家电并未全面降价,更未降至苏宁价格之下,许多看起来挺诱人的价格也处于无货状态;曾经被期待的双方轮番降价直至零的荒诞剧场面没有出现,倒是刘强东用他的表演功夫又一次为自己赢得了眼球。

其实,苏宁和京东所祭出的最低价许诺本来就是老套的营销噱头,不具有多少实际约束力,更不会像看上去那样会引发轮番降价,假如消费者跟他较真,他大可质疑对方标(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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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价格战背后的产业变迁 辉格 2012年8月17日 京东在苏宁店庆优惠活动之际高调发动的价格战,已被事实表明只是场闹剧,口惠而实不至,口水喷过之后,人们发现其大家电并未全面降价,更未降至苏宁价格之下,许多看起来挺诱人的价格也处于无货状态;曾经被期待的双方轮番降价直至零的荒诞剧场面没有出现,倒是刘强东用他的表演功夫又一次为自己赢得了眼球。 其实,苏宁和京东所祭出的最低价许诺本来就是老套的营销噱头,不具有多少实际约束力,更不会像看上去那样会引发轮番降价,假如消费者跟他较真,他大可质疑对方标价是否真实,是不是有货,即便你出示发票,也可以内部交易嫌疑为由要求提供更多证据,实在没辙了他还可以耍赖说对方没有像我一样附送一把起子,如此种种麻烦足以打消多数较真念头,而只要将此过程拉的足够长,轮番降价局面即可避免。 争斗分两种,一种是为当场制服对手,另一种则动机复杂,或炫耀武力、吓阻对手,或改变观众看法,或赢得支持与合作者;在后一种争斗中,往往是力量较弱的一方会显得更积极主动、兴奋异常、上蹿下跳,这一点上,动物、人类、企业和国家颇有相通之处,博弈论里将弱方的此种做派称为“边缘策略”。 刘强东的口水表演,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营造了电子商务强势逼境,传统家电商风雨飘摇、被动应战的氛围,不过细心的人们却发现,这场争斗也恰恰暴露了京东在大家电业务上的弱势:不仅品种型号比国美苏宁少得多,发货速度和安装服务也远未达到地面店的水平,而他挂在嘴边的价格,事实也表明实在没多少潜力可挖了;原因不难理解,京东与制造商尚未建立紧密关系,拿货能力还很差,据说经常需要从国美苏宁调货,地面服务也依赖于他们。 不过美苏也并非没有软肋可击,前些年的高速扩张把资金链绷的太紧,国美已因此经历了内乱,差点丧失独立性,苏宁目前的负债状况也很危险;同时,他们又面临电商所带来的价格压力,不得不在物流和在线化上维持巨额投入,处境颇为险恶;所以京东这次挑衅,虽在业务上冲击不大,却在资本市场上惹起一阵风波,起到了门前放炮后院点火的效果。 撇开这场短期价格战的弥漫硝烟,家电零售业的产业结构未来将如何演变,或许更值得我们思考;当初家电得以从百货中分离出来,成就如今国美苏宁这样的单层次零售巨头,首先是因为它对安装维修服务较为敏感,需要较强的地面配套企业,其次是对库存与资金周转率的要求与其他百货颇为不同,所以当它的品种多到足以支撑一个独立零售网络时,便顺理成章的分离了出来,问题是,美苏在这些方面所建立的优势,能否在电子商务大潮中保存下来? 这里其实包含两个问题,首先是:家电零售是否需要向电子商务全面转型?这个问题看来美苏都已作出了肯定的回答,即便他们之前曾有过迟疑;美苏的三大资源中,制造商关系是靠销量维持的,一旦电商的销量达到同等数量级,便足以绕开美苏而直接从制造商拿货,而物流系统则是电商本来就要重点建设的,尽管现在还没达到美苏的配送效率,但未来必定超出,唯一剩下的将是地面服务,但假如电商最终获得压倒多数的销量,地面资源只能让他们成为电商的外包安装队,所以向电商转型已是迫招。 第二个问题是:专业家电电商能否在综合类电商的竞争下获得生存空间?亚马逊靠图书音像起家,如今已是综合电商巨头,为综合模式树立了成功典范,或许正是受这一榜样的激励,分别以3C和图书起家的京东和当当,也在全力向综合化发展;理论上,综合化可以让单一的物流配送体系发挥出更大的规模效率,但也可能,家电的特殊性使得将它分离出来会物流系统更有效率,究竟哪个更好,只能由实际的成本曲线来回答,特别是物流系统规模经济临界点的位置,考虑到地理、运输、资源和营商条件的巨大差异,美国的成功范例并不能证明它在中国的前景,在成本细节未明之前,双方都有机会。
[微言]小概率事件

【2012-08-17】

@MorrisDong_董勇发 #工作感悟# 小概率事件与决策风险:昨日问小麦,如果一家三口旅行,要坐同一班飞机嘛?答:当然,不能因为小概率事件影响决策!漂亮,我被他点醒了:如同企业决策,不能因为极端事件\小概率事件而影响决策。决策,是用来服务大概率的!只要保证对80%的人合适,就是一个好决策!不要被那20%的风险牵绊!

@tertio: 一家子坐一趟飞机是对的啊

@whigzhou: 这就是传说中的同舟共济、同甘共苦、同生共死吗?

@__k_ 辉格老师,决策和20%,80%有关系吗?跪求不成,付费也行

@whigzhou: 呵呵(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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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17】 @MorrisDong_董勇发 #工作感悟# 小概率事件与决策风险:昨日问小麦,如果一家三口旅行,要坐同一班飞机嘛?答:当然,不能因为小概率事件影响决策!漂亮,我被他点醒了:如同企业决策,不能因为极端事件\小概率事件而影响决策。决策,是用来服务大概率的!只要保证对80%的人合适,就是一个好决策!不要被那20%的风险牵绊! @tertio: 一家子坐一趟飞机是对的啊 @whigzhou: 这就是传说中的同舟共济、同甘共苦、同生共死吗? @__k_ 辉格老师,决策和20%,80%有关系吗?跪求不成,付费也行 @whigzhou: 呵呵,本来我只当个玩笑,既然你认真了,那就不是一句话能说清了,等晚上慢慢说 @whigzhou: 如何对待小概率事件,和你面临的问题和追求的目标有关,设想三种目标:1)维持某种状况,比如生活安康;2)收益最大化;3)做成某件事情。第一种情形,重点是避免灾难性风险,一种事件若要反复面临,虽每次概率很小,乘数积累起来却很大,重要的不是单次概率,而是整个生命期中免遭遇的概率 @__k_ @whigzhou: 第2种情况,重点是事件对收益的影响大小,而不是其概率,比如打桥牌,大概率事件普通牌手都会处理,高级安全打法就是专门对付各种小概率事件的,而运用这些打法的能力对最终成绩影响很大;许多投资也是如此,假如你与竞争对手之间处理大概率事件的能力相仿,那么生死就取决于处理小概率事件上的能力 @whigzhou: 关于安全打法,这里有个简介 http://t.cn/zWHpigV @whigzhou: 第3种情况(我猜原帖作者指的是这种),忽视小概率事件也是不对的,因为这件事的成功本身可能就是个小概率事件,而它的成功可能依赖于某些小概率事件,为说明这个问题,我还是要以桥牌为例 @whigzhou: 桥牌里有一种打法叫孤注一掷,意思是,你根本不考虑失败的可能性,所以全部决定都以“成功所必需的条件全部成立”为前提,而不管这些条件的概率有多大 @whigzhou: 比如,要打成这副牌,黑桃A必须在你左手家,该条件加上其他已知信息,你可推出红桃K必定在右手家,那么,你就按红桃K在右手的假定来打,无论这个概率有多小 @whigzhou: 实际上,许多短信诈骗采用的也是孤注一掷打法,诈骗者先设想其目标对象是何种人,符合哪些特征,处于何种状态,骗局才可能成功,然后以这些前提设计短信,无须考虑这些特征和状态出现的概率有多高 @whigzhou: 总结:三种情形下,“无须考虑小概率事件”的说法都是错误的 【后记】 补充一篇最近的文章:【纽约时报】JARED DIAMOND:洗澡可能会要你的命 http://t.cn/zYbc3Xn 长寿的秘诀可能在于,小心那些单次风险很低,但却频繁遭遇的事故。这是作者在新几内亚岛50年野外工作中学到的最大教训。一天早上,我毫发无伤地从一次险境中逃生。不,我家里没有闯入持枪抢劫者,我也没有...  
[饭文]埃及悬念终结

埃及悬念终结
辉格
2012年8月14日

就任才40多天的埃及总统穆尔西,以一次大胆惊人的行动,一举剥夺了最高军事会议(SCAF)的宪法监护权,利用西奈边境事件后人们对军队表现的不满,先试探性的撤换了情报部长,接着又解除了SCAF的头号和二号将领的职务,并宣布废除了SCAF在穆尔西就任前两天所发布的对总统职权的限制规定,在随后的总统公告中,穆尔西又宣布将组织选举委员会的权限从SCAF转移到自己手里。

至此,阿拉伯之春留给埃及政治走向的最后一个悬念消失了,穆斯林兄弟会及其所代表的激进伊斯兰主义取得完胜;令人略感惊奇的是,最后的夺权行动没有遭遇任何抵抗,经过一天沉默之后,SCAF部分成员已经公开表示支持,许多分析认为这是因为年轻一代军官普遍对军方高层的腐败、僵化和恋权心怀(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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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悬念终结 辉格 2012年8月14日 就任才40多天的埃及总统穆尔西,以一次大胆惊人的行动,一举剥夺了最高军事会议([[SCAF]])的宪法监护权,利用西奈边境事件后人们对军队表现的不满,先试探性的撤换了情报部长,接着又解除了SCAF的头号和二号将领的职务,并宣布废除了SCAF在穆尔西就任前两天所发布的对总统职权的限制规定,在随后的总统公告中,穆尔西又宣布将组织选举委员会的权限从SCAF转移到自己手里。 至此,阿拉伯之春留给埃及政治走向的最后一个悬念消失了,穆斯林兄弟会及其所代表的激进伊斯兰主义取得完胜;令人略感惊奇的是,最后的夺权行动没有遭遇任何抵抗,经过一天沉默之后,SCAF部分成员已经公开表示支持,许多分析认为这是因为年轻一代军官普遍对军方高层的腐败、僵化和恋权心怀不满。 从兄弟会所获得的高支持率看,大批基层军官同情兄弟会的情形也是可以想象的,军方的对抗行动能否获得支持,其命令能否向下贯彻,都大有疑问;希拉里上月对埃及的访问,看来也没有带给军方在权力较量摊牌时获得国际谅解的信心,从民主党的一贯行事风格特别是阿拉伯之春中的表现看,很可能希拉里还施加了相反的压力。 接下去的问题就是兄弟会将如何施展其政治抱负了,在它掌控全部权力分支,消除了对其行事权力的最后一个约束之后,指望它会尊重个人自由和市场秩序是毫无理由的,而从它所提出的种种主张中看,最扯不上关系的,就是法治和宪政了;即将展开的过程世人恐怕不会陌生,它在俄罗斯、德国、伊朗、津巴布韦和委内瑞拉已反复上演,曾经有过的、或在动荡和过渡期短暂出现的自由,将被一点点剥夺。 首当其冲的将是言论自由,然后是组织和结社,最终;当媒体与舆论被全面掌控,反对派又缺乏组织手段时,维持一个选举场面是轻而易举的,甚至像伊朗这样保留一些政党竞争的空间,也并非不可能。 实际上,就在兄弟会成功夺权的同时,扼杀自由的过程似乎已经开始,周一,私人电视台al-Faraeen老板奥卡沙和独立派报纸[[al-Dustour]]记者阿菲菲,被总检察长以诽谤穆斯林兄弟会和煽动谋杀总统的罪名起诉,并已被限制出境。 值得留意的是,这两家媒体是埃及当前少有的强烈反对伊斯兰主义的媒体,奥卡沙还参加了总统竞选,al-Dustour则在穆巴拉克时代就是著名的反对派报纸,他们代表着发动了阿拉伯之春、并在革命前期站在斗争前台的、多少接受西方现代文化、喜欢facebook和twitter的那些年轻人;讽刺的是,这个群体很可能是革命“成功”、兄弟会在大权在握之后,为巩固权力稳定局面而首先要压制的对象。 不过,外界最关心的,大概是这一变故将对地区乃至全球政治会有何影响;埃及曾是阿拉伯世界的老大,也是数次阿以战争的主力,因而也是后来的阿以和平和戴维营秩序的一大支柱,其转向自然影响深远。 最直接的变化,是兄弟会恐怕不会再配合以色列对哈马斯的加沙认真执行人员隔离和武器禁运,这将强化哈马斯对以色列的攻击能力,最终导致埃以冲突,假如兄弟会在未来在面临国内危机时需要向外转移压力,或者借此向要挟美国,那就完全有可能这么做,况且它至今没有表态会遵守戴维营协议。 其次,当兄弟会最终掌握埃及的军事资源之后,它的资助将改变目前正胶着中的也门和索马里的力量对比,甚至可能将此影响延伸到非洲之角的厄立特里亚、埃塞俄比亚和肯尼亚;不同的是,兄弟会大概不会用现代军事机器、以国家间正规战争的方式发挥其对外影响,而更可能以组织延伸、资源输出和幕后控制的方式进行,正如伊朗和叙利亚在过去所做的那样。  
[微言]客观性

【2012-08-15】

@sw小橘子 #大诗博文笔记#“关于‘原因’的定义有很多种。而对于单个事件,我们通常采用决定论的观点。在此情况下,最简洁的应该是所谓‘马奇定义’:‘所谓原因,就是结果的一个充分而非必要条件组中一个必要而非充分的部分。”

@-Lucifier-: 【马奇定义】指出的是”促就一个事件出现的影响因素在种类与数量上可以不唯一。“我觉得不能视之为原因(如果对”原因“一词的用法有更高要求的话);能被称之为原因的陈述,须得包含一个”机制“:1)描述事物如何【从无到有】;2)描述系统如何【运作输出】。如此从寻找”本质“转变为寻找解释模型

@whigzhou: 这是不少人的看法,不过我始终不能同意

@-Lucifier-: 嗯,你对【何谓原因】的看法是怎样的?

@whigzhou: 我觉得类似于马奇定义的东西(或许还可改进)就够了,你说的“机制”不是必须的

@whigzhou: 比如我把打火机在你手掌下点着,你把手缩开,我对其中“因果”关系的信心,不会因对你的神经机制的探究而发生任何变化

@醉饱豚: 你对于因果关系的信心,是自己的基于经验的推断,这并非客观事实。这个例子不对(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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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15】 @sw小橘子 #大诗博文笔记#“关于‘原因’的定义有很多种。而对于单个事件,我们通常采用决定论的观点。在此情况下,最简洁的应该是所谓‘马奇定义’:‘所谓原因,就是结果的一个充分而非必要条件组中一个必要而非充分的部分。” @-Lucifier-: 【马奇定义】指出的是”促就一个事件出现的影响因素在种类与数量上可以不唯一。“我觉得不能视之为原因(如果对”原因“一词的用法有更高要求的话);能被称之为原因的陈述,须得包含一个”机制“:1)描述事物如何【从无到有】;2)描述系统如何【运作输出】。如此从寻找”本质“转变为寻找解释模型 @whigzhou: 这是不少人的看法,不过我始终不能同意 @-Lucifier-: 嗯,你对【何谓原因】的看法是怎样的? @whigzhou: 我觉得类似于马奇定义的东西(或许还可改进)就够了,你说的“机制”不是必须的 @whigzhou: 比如我把打火机在你手掌下点着,你把手缩开,我对其中“因果”关系的信心,不会因对你的神经机制的探究而发生任何变化 @醉饱豚: 你对于因果关系的信心,是自己的基于经验的推断,这并非客观事实。这个例子不对 @whigzhou: 因果关系有不是这样的吗? @醉饱豚: 人类思维中的因果关系思考方式,可以视为人对自然界真是因果关系的简化模型 @whigzhou: 你说的是“自然律”,不是因果关系,理论上,我们可以用一组自然律构成一个世界模型,而不谈论任何因果关系,甚至这样一个模型中可能确实找不出任何因果关系 @醉饱豚: ……虽然概念不是事实,但是科学哲学必须相信世界有不依赖于人的概念形成的客观性规律存在 @whigzhou: 这当然没错,但我说“相信如何如何”而不是“其实如何如何”时,并不意味着我否定世界及其自然律的实在性,否则这个“相信”岂不失去了内容? @whigzhou: 除非我们退到休谟之前,用发布神谕式的口吻直陈世界如何如何,否则我们在谈论世界时总是或显或隐的以“我相信...”的句式进行的,因而是否出现这个词并不影响谈论性质 @居貲: 如果一个判断能免除经验的偶然性呢?比如因为某函数在某区间内满足罗尔定理的三个条件,所以这个函数在该区间内必有一点导数为0.这个判断就不是从经验中联想得到的,因为不具有经验的偶然性 @whigzhou: 逻辑链不是因果链 @居貲: 物理定律呢?也是逻辑链?但它们陈述的不是经验世界中的事件吗?一个定律能否成立同样依靠于经验世界的证实或证伪。如此说来证实法则不是很有问题吗?归根结底证实只是孤立的例子,而定理陈述的则是普遍的事实。 @whigzhou: 证实法则?不是早就被抛弃了吗? @sw小橘子: 客观性规律,和“真理”是什么关系? @whigzhou: 没啥关系,所谓客观性我理解就是主体无关性,比如你随便挑10000个人来问他们:太阳是从东边还是西边升起来的?得到的回答不会有多少差别 @sw小橘子: 那真理又是什么? @whigzhou: 不知道,我不用这个概念 @居貲 那么“红色和绿色不一样”这个判断就没有客观性咯?因为对红绿色盲来说没什么区别 @whigzhou: 但你可以把它变得具有客观性,办法是通过客观的方法将它转换形式 @whigzhou: 一个概念要获得客观性,要么它本来就在中观尺度上,要么能够经由一系列足够客观的转换方法(比如显微镜和示波器等),被拉到中观尺度上 @sw小橘子: 客观性规律是实在还是经验? @whigzhou: 我没说过“客观性规律”,我提到规律时用的是“实在性” @whigzhou: “红绿之分”的客观性还来自色盲者基于生活经验而对自己辨色缺陷的认知和对非色盲者的信任 @居貲: 但如果环境是古代,他们可能会认为“真理掌握在少数人手里,红绿就是没什么区别”。在现代没做检查之前很多人也不知道自己色盲 @whigzhou: 对,红绿之分的客观性在古代不如在今天好,正如细胞和细菌的客观性在19世纪不如在今天好 @sw小橘子: 因果关系,充分性,必要性,只存在于经验世界,对吗? @whigzhou: 嗯,我觉得是这样,对于假定中的实在世界,我们好像只说自然律而不说因果关系 @醉饱豚: 红色和绿色本来就不是客观的东西,任何颜色都不是客观的,客观的是频谱,但是不同的频谱可以i对同一个人形成完全相同的色觉。频谱和色觉不是一一对应的 @whigzhou: 不同意,只要不同主体都会对冬青树叶子说出“绿色”而对玫瑰花说出“红色”,它们就有某种程度的客观性 @whigzhou: 当然,红绿蓝的客观性可能比不上频率数据的客观性 @whigzhou: 其实,形成客观性的过程并非单向的,各种“高级”的度量指标都是从中观尺度出发,且不断回到中观尺度,这个过程中信任关系的建立是个复杂反馈过程:人们信任频谱仪,是因为它很好的对应了之前感官对颜色和音高差异的感知,这种信任一旦建立,又反过来帮助感官分辨颜色... @居貲: 这么说“客观性”就和“屈从于大多数人的偏见的性质”没啥区别了。 @whigzhou: 未必是大多数,可能是专家,总之是一种信任,而信任的建立和维持是个复杂反馈过程 @醉饱豚: 嗯,客观性应该也有强弱之分。或者说客观性需要一个操作定义,没有操作定义的客观性,实际上无法交流 @whigzhou: 是的,操作性是关键 @-Lucifier-: 我觉得不能称之为「主体无关性」,而应是「群主体一致性」,取消“主体”需要慎重考虑。客观对象可以脱离主体而存在,但对象的客观性无疑属于主观事物。我们需要的是取消具体的主观任性可能;让世界在同类对象中具有高度的同一性即可 @whigzhou: 嗯,这个词组更贴切,我想表达的正是这意思 @居貲: 不是说客观性和就是认知主体的无关性吗?这条和前面说的似乎是“客观性和认知主体自身的性质(如是否色盲,所处时代)有关”了。 @whigzhou: 我说的“主体无关”是指你得到的回答和回答者是谁无关(准确说是关系不大),不是说客观性与认知能力无关,你问色盲叶子啥颜色,他也会告诉你是绿色,你问盲人太阳从哪边出来,他也不会说西边 @whigzhou: 与认知能力当然有关,你拿同样的问题去问狗或虫子或石头,就啥回答也得不到了 @醉饱豚: 回复@居貲:辉格的立场是操作主义的:对客观存在本身是一种信仰。他并不反对这种信仰。但是如果"客观性"本身不具备操作定义,仅仅是信仰,则难以交流,因此他试图以可交流的操作定义来定义“客观性”,而避免直接使用信仰意义上的客观性。 @艾里克卡特曼: 俩人逼逼叨了一晚上了。。。 【后记】 总结:简单说,客观性就是一种共识和基于共识的交流有效性,而共同认知能力和信任关系为之提供了基础。  
[微言]行医执照

【2012-08-12】

@勿怪幸 肖哪有美国行医资格啊。他没有执照。他这样的工农兵学员,咱不是歧视,让他考board肯定考不过

@whigzhou: 许多信徒都相信被教皇或特蕾莎修女摸头是可以治病的,法律并不禁止圣徒给信徒摸头的活动,却禁止无执照行医,真是荒唐

@班加西玫瑰: 不,两者并不一样,我相信教皇并没有declare摸头可以治病,但肖显然对他的手术的治病功能是declare的。FDA的管制则和“教皇和肖的行为是不同的”是另一个话题,另说

@whigzhou: 1)教皇或许没宣称过(待考),类似宗教活动中如此宣称的可不少;2)显式宣称并非构成责任的必要条件

@whigzhou: 你把一篮假鸡蛋摆在菜场卖,即便你未宣称那是鸡蛋,也是欺诈

@whi(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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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12】 @勿怪幸 肖哪有美国行医资格啊。他没有执照。他这样的工农兵学员,咱不是歧视,让他考board肯定考不过 @whigzhou: 许多信徒都相信被教皇或特蕾莎修女摸头是可以治病的,法律并不禁止圣徒给信徒摸头的活动,却禁止无执照行医,真是荒唐 @班加西玫瑰: 不,两者并不一样,我相信教皇并没有declare摸头可以治病,但肖显然对他的手术的治病功能是declare的。FDA的管制则和“教皇和肖的行为是不同的”是另一个话题,另说 @whigzhou: 1)教皇或许没宣称过(待考),类似宗教活动中如此宣称的可不少;2)显式宣称并非构成责任的必要条件 @whigzhou: 你把一篮假鸡蛋摆在菜场卖,即便你未宣称那是鸡蛋,也是欺诈 @whigzhou: 许多寺院都宣称他们的圣器香灰和法事服务可以祛病消灾,有些还为因病求签者提供药方签 @threent: 圣徒给信徒开颅、开胸不知米国法律禁止否? @whigzhou: 可不会禁止对信徒不用去开颅开胸的劝告,而有时不开比开更危险 @班加西玫瑰 这个对比不知道能说明什么,典型的中国式对比,中国式对话 @whigzhou: 这个对比的意思很清楚,假如你言语没这么轻佻的话,我会考虑再给你解释一下,现在来不及了 @公园狮: 他们不以诈骗罪被追诉是因为他们是统战的对象 @whigzhou: 我认为寺庙宣称香灰治病未必构成欺诈,因为:1)僧侣和信徒在这件事情上拥有对等的信息条件,他们有同样多的时间和案例来判断其有效性;2)僧侣自己可能也相信那是有效的 @whigzhou: 但出售香灰者若是虚构一些治愈的案例而让信徒受骗,就是欺诈了 @threent: 查了一把,貌似无证行医并不犯法 Due to the principle of autonomy and law of consent there is no legislative restriction on who can treat patients or provide medical or health-related services. In other words, @whigzhou: 这倒出乎我意料,我记得美国有个案例护士帮人接生都被起诉了 @threent:英国的。没查美国,因为一开始觉得应该是源起于英国,搜了些英国的东东。 @whigzhou: 回复@threent: 哈,不过美国不许英国许确实让我吃惊,按理说行会遗迹在英国遗留的更多,律师分工这么细致刻板也是行会遗迹 @threent 行医执照起源:http://t.cn/zWjiOBa 有趣 @whigzhou: 我记得,和其他职业特许权一样,都是中世纪行会垄断权的遗迹吧 @threent:一开始是教会特权 @threent:前段时间某本书里看到说:英国专利制度是国会为防止国王滥发特许权搞出来的。 @旁观用:我觉得让患者自己判断医生有没有可靠的文凭、私营年审机构的执照什么的可能更好,但想知道辉格sir会怎么反驳这样的说法:绝大多数看得起医生的患者不会把希望都寄托在香灰上,故香灰祸害小;而不禁止无照行医的话,光是乱吃处方药就已经很危害健康了 @whigzhou: 我会回答:香灰类比针对的是为医疗准入管制辩护的常见理由:保护消费者免受不合格治疗服务的伤害;假如你愿意放弃这个前提,转而将管制的基础建立在对伤害可能性和程度的数量评估上,那我也可以放弃这个类比,用其它方式回答你  
[微言]同性恋、婚姻与自由

去年9月和昨天的两段言论,主题相近,就放一起了。

【2011-09-02】

@评论员李铁:刚刚去做嘉宾录制了南方电视台的《全民议事听》节目,辩论关于同性婚姻的合法化问题。我认为,婚姻是人类社会的基石之一,如果婚姻的定义被改变,无疑将带来社会生活的巨变,在变革的时候更是要慎之又慎。如果我们允许同性婚姻,我们将很难拒绝一夫多妻、近亲婚姻等婚姻形式,如果他们也号称自愿结合。

@Ent_evo: 如果拒绝同性婚姻合法化,结果只能是私下结合,一旦出现家庭矛盾,没有任何法律保障两人的权利,这说到底还是歧视。近亲结婚会伤害后代,同性结婚伤害谁了呢?

@whigzhou: 有合同法啊,可以签民事契约嘛,同性婚姻支持者中不缺律师,可以帮助设计若干标准契约备选

@whigzhou: 在那些认为同性“(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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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和昨天的两段言论,主题相近,就放一起了。 【2011-09-02】 @评论员李铁:刚刚去做嘉宾录制了南方电视台的《全民议事听》节目,辩论关于同性婚姻的合法化问题。我认为,婚姻是人类社会的基石之一,如果婚姻的定义被改变,无疑将带来社会生活的巨变,在变革的时候更是要慎之又慎。如果我们允许同性婚姻,我们将很难拒绝一夫多妻、近亲婚姻等婚姻形式,如果他们也号称自愿结合。 @Ent_evo: 如果拒绝同性婚姻合法化,结果只能是私下结合,一旦出现家庭矛盾,没有任何法律保障两人的权利,这说到底还是歧视。近亲结婚会伤害后代,同性结婚伤害谁了呢? @whigzhou: 有合同法啊,可以签民事契约嘛,同性婚姻支持者中不缺律师,可以帮助设计若干标准契约备选 @whigzhou: 在那些认为同性“父母”是一种病态抚养环境的人看来,同性婚姻将比近亲婚姻更直接的伤害后代,假如他们收养子女的话 @whigzhou: 而我认为,要求人们放弃这种看法,放弃基于该看法而构成的习俗,是不正当的 @sanqia: 这种第三人眼中的看法或者习俗是不是真正成立是不是需要学术上的证明?即使确实成立,也不见得足以构成同性婚姻关系获得法律承认的障碍吧?比如可以修改领养法,对同性婚姻领养作特殊规定。 @whigzhou: 对儿童结婚的障碍不也是“第三人眼中的看法或者习俗”吗?至于论证,微博上肯定是看不到了 @tertio: 我以为他人眼中的看法不足够,条件还应该更强一些,比如构成对大多数人合理预期的挑战并因此造成损害。按此条件有些习俗似乎不应得到法律保护 @whigzhou: 我曾经提出一个更强的标准,就是看这些第三方是否愿意为之付出实际代价,比如,为留在该习俗内或离开缺乏该习俗的社区而承担更高的房租 详见:http://t.cn/a3HALa @唐唐37: 回复@whigzhou:不愿意去同性恋酒吧享受低价,是否符合你这个所谓的标准 @whigzhou: 当然不符合,“不愿意去”和“厌恶看到别人去”毫不相干 【补记:整理时发现我当时没看清@唐唐37 那句话,没注意到“享受低价”这四个字,原来他想说的是:放弃同性恋酒吧低价消费机会也是反感同性恋的一种“代价”,理论上确实可是算,但这证据太弱了,不具有多少说服力,因为很难将你不去该酒吧的各种可能理由分离开来,更重要的是:“近距离目睹同性恋行为对你构成代价”并不能证明“与同性恋者同处一个社区也对你构成代价”,而主张所在社区禁止同性恋行为,需要的是后一种证据】 【2012-08-10】 @洪浩_kaoputive:昨晚去一对邻居老夫妇家吃饭。他们是很好的人,虔诚的基督教徒。老爷爷说,chick fil a总裁发表反gay婚姻言论后,PSU也有学生想抵制这家快餐店,把它赶出校园。他于是写了信给校长支持Chick fil a. 他问我什么看法。唉,我真不知道怎么回答。原来我敢和中国朋友聊政治,却不敢和美国基督教朋友聊宗教。 @whigzhou:为啥你不觉得他是想跟聊言论自由呢? @洪浩_kaoputive:对,他说了他认为Chick fil a总裁有言论自由,但是从前后语境来看,他显然更想聊哪种婚姻才是对的。我觉得虽然反同性恋是反个人自由,但如果这类言论没有很强的攻击性,法律也不能禁止;而禁止纳粹言论是应该的。辉总怎么看这个问题? @whigzhou: 1)反同性婚姻只是反对同性关系获得婚姻这种法律地位,未必是反同性恋,比如我反对五言绝句获得著作权,但并不表明我不喜欢五言绝句 @whigzhou:2)反同性恋可能只是拒斥宽容同性恋的文化,未必主张禁止、惩罚或干预同性恋行为,因而未必侵犯个人自由,比如我可能拒斥儒家或伊斯兰文化,但我并不主张任何强制 @whigzhou:3)攻击性言论仅当指向具体个人(或其他民事主体)时才构成侵权,才需要法律干预,泛泛的攻击都是合法的,比如有人说“你们人类比蟑螂更肮脏下贱”——我认为这在言论自由边界之内 @whigzhou:因为当攻击并非指向具体个人时,你不知道理论上的“被攻击者”是否真的在心理上受到了伤害,比如对我前面这句话,有人可能觉得无所谓,有人觉得很有趣,有人或许还觉得很受用,够刺激,等等,只有被攻击者自己提出诉讼时,才表明他可能真的受到伤害了 @清风不识字偏爱乱翻书 辉总,法律该不该保护同性婚姻 @whigzhou:这个问法好像本身就不成立,婚姻是一种特定的法律关系,如果你已经认可同性间结成的那种关系是“婚姻”,那当然应该受保护,所以恰当的问题是,这种关系是否有理由获得婚姻这种法律地位?依我看,这问题应由最低层级的共同体决定 @whigzhou:将此类本属地方传统、本应由地方司法机构解决的问题,提升到联邦层面,是个错误  
[微言]同性婚姻

【2012-08-10】

@洪浩_kaoputive 昨晚去一对邻居老夫妇家吃饭。他们是很好的人,虔诚的基督教徒。老爷爷说,chick fil a总裁发表反gay婚姻言论后,PSU也有学生想抵制这家快餐店,把它赶出校园。他于是写了信给校长支持Chick fil a. 他问我什么看法。唉,我真不知道怎么回答。原来我敢和中国朋友聊政治,却不敢和美国基督教朋友聊宗教。

@whigzhou: 为啥你不觉得他是想跟聊言论自由呢?

@洪浩_kaoputive: 对,他说了他认为Chick fil a总裁有言论自由,但是从前后语境来看,他显然更想聊哪种婚姻才是对的。我觉得虽然反同性恋是反个人自由,(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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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10】 @洪浩_kaoputive 昨晚去一对邻居老夫妇家吃饭。他们是很好的人,虔诚的基督教徒。老爷爷说,chick fil a总裁发表反gay婚姻言论后,PSU也有学生想抵制这家快餐店,把它赶出校园。他于是写了信给校长支持Chick fil a. 他问我什么看法。唉,我真不知道怎么回答。原来我敢和中国朋友聊政治,却不敢和美国基督教朋友聊宗教。 @whigzhou: 为啥你不觉得他是想跟聊言论自由呢? @洪浩_kaoputive: 对,他说了他认为Chick fil a总裁有言论自由,但是从前后语境来看,他显然更想聊哪种婚姻才是对的。我觉得虽然反同性恋是反个人自由,但如果这类言论没有很强的攻击性,法律也不能禁止;而禁止纳粹言论是应该的。辉总怎么看这个问题? 【那我就替老头说上几句吧】 @whigzhou: 1)反同性婚姻只是反对同性关系获得婚姻这种法律地位,未必是反同性恋,比如我反对五言绝句获得著作权,但并不表明我不喜欢五言绝句 @whigzhou: 2)反同性恋可能只是拒绝宽容同性恋的文化,未必主张禁止、惩罚或干预同性恋行为,因而未必侵犯个人自由 @whigzhou: 比如我可能拒斥儒家或伊斯兰文化,但我并不主张任何强制 @whigzhou: 3)攻击性言论仅当指向具体个人(或其他民事主体)时才构成侵权,才需要法律干预,泛泛的攻击都是合法的,比如有人说“你们人类比蟑螂更肮脏下贱”——我认为这在言论自由边界之内 @whigzhou: 文艺界整天在谩骂“资本家是吸血鬼”,也经常站在土著立场上攻击西方文化,好像没人觉得这些构成了侵权? @whigzhou: 因为当攻击并非指向具体个人时,你不知道理论上的“被攻击者”是否真的在心理上受到了伤害,比如对我前面这句话,有人可能觉得无所谓,有人觉得很有趣,有人或许还觉得很受用,够刺激,等等,只有被攻击者自己提出诉讼时,才表明他可能真的受到伤害了 @清风不识字偏爱乱翻书 辉总,法律该不该保护同性婚姻 @whigzhou: 这个问法好像本身就不成立,婚姻是一种特定的法律关系,如果你已经认可同性间结成的那种关系是“婚姻”,那当然应该受保护,所以恰当的问题是,这种关系是否有理由获得婚姻这种法律地位?依我看,这问题应由最低层级的共同体决定 @whigzhou: 将此类本属地方传统、本应由地方司法机构解决的问题,提升到联邦层面,是个错误 @whigzhou: 顺便解释一下我为何反对五言绝句享有著作权,因为它太短了,我很容易开个博客,用“绝句发生器”每天发表100万首五言绝句,几年后,别人大概就很难在不侵犯版权的情况下再写出新的五言绝句了…… @tertio: 不至于的吧,5000的20次方=9.5367431640625e+73,就算用算法精简1000倍,也还有70次方 @whigzhou: 怎么可能只精简1000倍?绝句又不是汉字的随机拼凑,有章法的
[微言]积极与乐观

【2012-08-10】

@可小乐溪小北 为什么积极乐观会比悲观主义看起来更愚蠢呢?

@-Lucifier-: 悲观者比较倾向于不作为,因此总体上比乐观者动作少,这是统计实情,它在风险高低不同的情境中都是如此,风险高低改变的是”动作的总数“,而没有改变”乐观者比悲观者更多动态“。然后在某个风险高到一定程度的环境中,乐观者看起来才显得愚蠢,此时每一个动作投资都可能是自杀式的。无为保守可能更佳

@whigzhou: 人们更可能为损失而非收益寻找归责对象,当他们受损时,会钦佩当初的悲观言论,而(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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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10】 @可小乐溪小北 为什么积极乐观会比悲观主义看起来更愚蠢呢? @-Lucifier-: 悲观者比较倾向于不作为,因此总体上比乐观者动作少,这是统计实情,它在风险高低不同的情境中都是如此,风险高低改变的是”动作的总数“,而没有改变”乐观者比悲观者更多动态“。然后在某个风险高到一定程度的环境中,乐观者看起来才显得愚蠢,此时每一个动作投资都可能是自杀式的。无为保守可能更佳 @whigzhou: 人们更可能为损失而非收益寻找归责对象,当他们受损时,会钦佩当初的悲观言论,而痛恨乐观起哄者将他们带入了歧途,好像是这样 @whigzhou: 媒体更喜欢报道悲观新闻,可能也是这个缘故 @-Lucifier-: ”看起来更愚蠢“的判断语境应是”结果还没出现“才是,因为恶果一旦出现,保守者一向有免责优势 @whigzhou: 哦,好像我是忽视了这一点,不过重新考虑之后,我发现主帖观点还有待澄清:“积极乐观”到底是什么意思?是指“预期不会出现负面意外”?还是“预期会出现正面意外”? @whigzhou: 如果主帖的“悲观主义”是指“预期会出现负面意外”,那么合理的对比应该是“预期会出现正面意外”,可这好像看上去一样傻,假如是指“预期不会出现负面意外”,那不过是在预言一个大概率事件,当然比不上预言一个小概率事件看起来聪明 @whigzhou: 例:预言丢钱包的合理对比不是预言不会丢钱包,而是预言会捡到钱包  
[饭文]职业化潮流下的大众体育

职业化潮流下的大众体育
辉格
2012年8月8日

8月8日是国家体育总局指定的第四个“全民健身日”,从2009年起,该局就每年指定这样一个健身日,以此敦促各地政府组织举办全民健身活动;可是,将全民健身日安排大部分成年人和学生都难以脱身的工作日,其全民性本身就很可疑,至于推动大众积极参与体育运动的实际效果,则更是无从知晓。

就在短短几十年前,绝大多数体育项目还都是非职业性的,因为当时缺乏可行的商业模式,让运动员能够获得比他们本来能从其他职业中获得的更高收入,在电视和卫星通信出现之前,竞技体育的主要收入是门票,所以只有(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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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化潮流下的大众体育 辉格 2012年8月8日 8月8日是国家体育总局指定的第四个“全民健身日”,从2009年起,该局就每年指定这样一个健身日,以此敦促各地政府组织举办全民健身活动;可是,将全民健身日安排大部分成年人和学生都难以脱身的工作日,其全民性本身就很可疑,至于推动大众积极参与体育运动的实际效果,则更是无从知晓。 就在短短几十年前,绝大多数体育项目还都是非职业性的,因为当时缺乏可行的商业模式,让运动员能够获得比他们本来能从其他职业中获得的更高收入,在电视和卫星通信出现之前,竞技体育的主要收入是门票,所以只有足球这样能同时让成千上万人现场观赏的项目,才可能获得足够的收入让球员过上体面生活,况且,擅长和热爱运动的人,通常在其他职业中收入也不低。 门票之外,就只有赌博和私人陪练和教练收入了,赌博收入虽然丰厚,却常常为法律所不容,而且对竞技形式颇有要求,所以只供养了个人搏击和棋牌等传统上赌博色彩便很浓厚的项目,另外,陪练和教练也确实在游泳、网球、马术、滑冰、棋牌等个人项目上养活了些职业高手,但数量十分有限,与如今的商业项目不可同日而语,而且往往限于那些与富裕阶层高雅生活方式联系在一起的项目。 所以在大规模商业化出现之前,职业运动员多半是政府供养的,而且只有那些预算约束相当松弛、同时又将竞赛奖牌视为重要政治目标的政府,才会花大价钱训练、选拔和供养大批职业运动员,而促使这些政府这么做的激励,直接来自奥运会等以国家为参赛单位的大型国际赛会,因此可以说,在90年代奥运会商业化之前,国际和各国奥委会实际上已经推动了竞技体育的职业化,只不过那是国有和计划体制下的职业化。 电视和卫星直播的出现是关键转折点,它将单场比赛的观众数量提高了三四个数量级,从而为体育创造了另一个收入源——广告;同时,航空旅行的普及和平民化将原本分散的地区性市场合并成了大陆级甚至全球性的大市场,也提升了各地比赛的水平和门票收入,因为它能将最优秀的运动员随时送往各地赛场,也能让球迷在各赛场间巡回看球,联赛和巡回系列赛因而得以在更大的范围内组织。 体育商业化的成就是毋庸置疑的,大幅提升了竞技水平,为观众提供了空前精彩的视听盛宴,也给优秀运动员带来了丰厚收入,最终创造了一个繁荣发达的产业;然而,对于希望推进大众体育的人们,仍有个问题有待回答:职业化浪潮究竟是促进还是抑制了大众体育?没错,关注和热爱体育的人是多了,体育在整个文化生活中的地位也提高了,问题是,亲身参与体育活动的人,和他们的活动频率,因此而增加了吗? 似乎没有证据支持这一点,相反,有许多理由可以怀疑职业化有着相反的效果;职业化将一批最具运动天赋的人抽离了大众体育,降低了后者的竞技水准,同时,它更吸走了业余比赛的大部分观众,这样,这些比赛的参与者就失去一个重要的成就感来源,一场球要是既没什么人看、也得不到地方媒体的报道,让你在地方上获得粉丝和声誉、甚至拥有地位,获胜的激励效果就会小得多。 更糟糕的是,观众流失也很可能意味着失去运动场地和政治支持等资源,因为这些观众原本可能通过门票、捐赠和慈善组织资助地方赛事,也可以通过选票向地方政府施加压力,这些都可以帮助业余运动员及其组织获得运动所需资源。 另外,日益精彩激烈的职业比赛,和越来越好的观赏体验,或许会削弱人们亲身参与体育运动的动机,对体育的热爱包含了一系列不同的心理需要,其中有些或许是可以被单独满足的,比如分辨敌我和对抗求胜的需求,分享胜利喜悦和荣耀的需求,可以通过将自己标榜为某队的狂热支持者而得到满足。 穿上官方队服、抹上油彩,跟踪球队和比赛的每个细节,想象自己是主教练,紧张兴奋的意淫如何运筹帷幄调兵遣将排兵布阵,或许可以满足许多原本会推动他走进运动场的心理需要,于是,体育热情就这样被短路了,球迷们让职业球员代理了他们对体育运动的消费,自己转而以观赏的方式消费着比赛,还有啤酒;当然,这只是猜测,不过直觉上看,现实似乎就是如此。
[微言]N线城市

【2012-08-06】

@南宁人那些事 【城市排名再现 南宁竟然是三线城市 】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的南宁不是超一线、一线就算了,二线都排不上…居然是三线城市!!!杯具啊!! http://ww3.sinaimg.cn/bmiddle/8f8d5949jw1dvmshkin9rj.jpg

@张发财: 我还以为南宁是七线,大腰子城的奇葩们!攻击吧!

@tertio: 武汉不是镇么?居然排上一线城市了

@whigzhou: 人家明明说武汉是三线、南宁是五线R(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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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06】 @南宁人那些事 【城市排名再现 南宁竟然是三线城市 】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的南宁不是超一线、一线就算了,二线都排不上...居然是三线城市!!!杯具啊!! http://ww3.sinaimg.cn/bmiddle/8f8d5949jw1dvmshkin9rj.jpg @张发财: 我还以为南宁是七线,大腰子城的奇葩们!攻击吧! @tertio: 武汉不是镇么?居然排上一线城市了 @whigzhou: 人家明明说武汉是三线、南宁是五线... @whigzhou: 所谓一线二线三线应以人口引力半径衡量,能在全国范围吸引移民的就是一线,吸引到邻近省份的就是二线,吸引到省内的就是三线,能维持人口不降的四线,人口萎缩的五线,这么分简单些 @whigzhou: 一个简单的办法是对比2010年普查的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我比较过昆明比长沙,结果与我预感一样:昆明的人口引力强于长沙 @halchen 敢不敢以房价分咯 @whigzhou: 不能以房价分,各地土地供给不同,若按房价,把广州放进浙江只能算二线 @whigzhou: 真正的超一线城市是丽江和大理!他们能从北上广吸引到移民,哈哈
[微言]跳脚、拍手与打滚

【2012-08-03】

@whigzhou: 跳脚骂街通常伴随着拍手,这其实是不小的进步,跳脚和拍手看来是对蹬踹和耳光的替代,转移攻击对象,类似于恼怒时锤墙或踢狗,是冲突中表达愤怒同时又克制暴力的方式,算是文明演化的成果之一【夜半听楼下吵架有感】

@tertio: 哈哈,在地上打滚是什么行为

@whigzhou: 打滚是为栽赃做准备吧,可能同时还摆明了“我已豁出去(至少在形象上)”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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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03】 @whigzhou: 跳脚骂街通常伴随着拍手,这其实是不小的进步,跳脚和拍手看来是对蹬踹和耳光的替代,转移攻击对象,类似于恼怒时锤墙或踢狗,是冲突中表达愤怒同时又克制暴力的方式,算是文明演化的成果之一【夜半听楼下吵架有感】 @tertio: 哈哈,在地上打滚是什么行为 @whigzhou: 打滚是为栽赃做准备吧,可能同时还摆明了“我已豁出去(至少在形象上)”的姿态  
[微言]再议长子继承制

【2012-08-03】

@恶人谷江小鱼 从李嘉诚分家说起 http://t.cn/zWpyu3E 如果继承人不确定性,很容易导致胜者为王的内耗。这种制度也随着年代有所变迁,代表王位、爵位、官位和宗祧的身份权已经逐渐和财产权分离,前者一般也继续由长子继承,而后者则变成了诸子平分,遗嘱人的个人意愿也得到了肯定。

@whigzhou: 两个疑点:1)长子继承制最初并非基于“法律上的强制性”,而是封建契约义务,领主和附庸都不希望对方的土地权发生转移和分割,因为那会对契约义务的履行能力带来不确定性,也会破坏封建体系各分支间的力量均势,带来不可预期后果,结果双方在长子继承制上很容易达成合意;

@whigzhou: 后来的继承人只是继承了契约责任,所以从封建法出发,限嗣继承责任其实只要由领主同意即可解除,但事实上它逐(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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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03】 @恶人谷江小鱼 从李嘉诚分家说起 http://t.cn/zWpyu3E 如果继承人不确定性,很容易导致胜者为王的内耗。这种制度也随着年代有所变迁,代表王位、爵位、官位和宗祧的身份权已经逐渐和财产权分离,前者一般也继续由长子继承,而后者则变成了诸子平分,遗嘱人的个人意愿也得到了肯定。 @whigzhou: 两个疑点:1)长子继承制最初并非基于“法律上的强制性”,而是封建契约义务,领主和附庸都不希望对方的土地权发生转移和分割,因为那会对契约义务的履行能力带来不确定性,也会破坏封建体系各分支间的力量均势,带来不可预期后果,结果双方在长子继承制上很容易达成合意; @whigzhou: 后来的继承人只是继承了契约责任,所以从封建法出发,限嗣继承责任其实只要由领主同意即可解除,但事实上它逐渐变成了财产法,丧失了原有契约基础,此时才能说是基于“法律上的强制” @whigzhou: 2)长子继承权对幼子的创业激励,这是个逻辑简单清楚、言之有物、可以实证的假说,错对可以讨论,“不包含任何逻辑支撑”是莫须有之辞,“蠢材臆想”更似对辩驳无力的掩饰 @恶人谷江小鱼 请看穆勒的讽刺:@whigzhou @whigzhou: 这个辩驳是粗浅无力的,1)贵族幼子并不是贫民,有机会健康成长并接受良好教育,也能获得创业所需资金和机会,其贵族出身也可帮助他进入一些圈子,家族信誉提供了信用资源,2)这些优势并不能推出“应让长子处于同样境地”的结论,假如这样,谁来维持家族地位、以便让下一代幼子们再次获得创业激励? @whigzhou: 3)美国的例子并不能证明原假说是错的,该假说并未宣称那是创业激励的唯一来源,且在任何制度环境下都是优势的 @whigzhou: 长子继承制对幼子的创业推动作用,可以放进一个更一般的理论框架中来理解:这是家庭内策略配置多样化的结果,而长子继承制是特定环境条件下所找出的优势策略:让一个孩子守业,持保守策略,保持家族地位,其他孩子去寻找拓展机会,持风险激进策略;当环境条件不同时,占优势的可能是另一种策略配置。 @whigzhou: 当拓展前景极其渺茫时,可能采用诸子共同守业的策略,西藏的一妻多夫制便是;当拓展机会十分充裕时,可能采用幼子继承制,让长子们尽早去创业,最后留下幼子继承产业,比如蒙古;我在旧帖中曾讨论过两种配置方案的异同 http://t.cn/zOrTBaI @whigzhou: 当社会缺乏流动性,竞争优势高度依赖家族地位时,诸子均分制是劣势的,美国社会流动性很高,长子继承制优势丧失,但这种高流动性与财产权保障的共存,是需要严苛的制度条件的,历史上,流动性与财产权保障常常是冲突的 @whigzhou: 诸子间策略配置多样化的历史,甚至已经表现在人类的心理特征当中,研究表明人的性格/风险偏好/对待社会等级的态度,皆与排行有显著关系,暗示着上述历史非常漫长,当然在早期,长子所继承的更可能是地位,而不是土地 【后记】 整理这篇时,我想把江小鱼请我看的“穆勒的讽刺”找出来,可是一翻原帖,穆勒那句话居然不见了,美国的例子也没了,可是“臆想而已,不包含任何逻辑支撑”却仍在……小鱼这是怎摸啦?
《自私的皮球》第十一章〈有时候你不知道保持理智是否明智〉导言

第十一章  有时候你不知道保持理智是否明智

有两个因素增加了人类行为的复杂性,因而也为人性增添了色彩:一个是情绪,它会让人暂时摆脱理性的控制,像一支点燃了的烟花,不可遏制的发出一连串行动,直至熄灭;另一个是信念,它让人无视当前情境下的各种诱惑、困扰和不确定性,而坚持某些行为策略和这些策略所依据的判断。

尽管看上去十分不同,但这两者其实有着相似的功能,它们都可以避免或减少机会主义行为,从而增加行为的确定性,让旁人可以更确切的预知自己在何种情况下会做出何种反应,而在许多博弈格局中,让潜在对手们了解并确信自己的行事方式,是明智的策略。

假如你是个出了名的烈性子,一旦被激怒就会不顾后果的决一死战,这种冲动性格看似不理智,给你带来得不偿失的冲突,但实际上,这样的名声在长期带给你的收益很可能足以补偿其风险,别人会小心翼翼避免触碰你的底线,假如你能清晰的展示你的敏感点所在,并将其用于保护你的重大利益,便可构成某些(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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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有时候你不知道保持理智是否明智 有两个因素增加了人类行为的复杂性,因而也为人性增添了色彩:一个是情绪,它会让人暂时摆脱理性的控制,像一支点燃了的烟花,不可遏制的发出一连串行动,直至熄灭;另一个是信念,它让人无视当前情境下的各种诱惑、困扰和不确定性,而坚持某些行为策略和这些策略所依据的判断。 尽管看上去十分不同,但这两者其实有着相似的功能,它们都可以避免或减少机会主义行为,从而增加行为的确定性,让旁人可以更确切的预知自己在何种情况下会做出何种反应,而在许多博弈格局中,让潜在对手们了解并确信自己的行事方式,是明智的策略。 假如你是个出了名的烈性子,一旦被激怒就会不顾后果的决一死战,这种冲动性格看似不理智,给你带来得不偿失的冲突,但实际上,这样的名声在长期带给你的收益很可能足以补偿其风险,别人会小心翼翼避免触碰你的底线,假如你能清晰的展示你的敏感点所在,并将其用于保护你的重大利益,便可构成某些独特的优势策略。[1] 类似的,信念一方面可以让你抵制机会主义诱惑而坚持一些长期有利的策略,同时,信念对旁人的充分展示,也可以引导他们对你的策略作出恰当的反应,这一点在重复性非零博弈中尤其重要,它有利于达成合作而避免陷入“囚徒困境”[2]。 然而,情绪和信念也有其负面作用,由于它们的顽固和刻板的特点,会让你在博弈格局已经改变的时候,仍然坚持一些已经不再合理、不具优势的行为方式,或者,会让你把情绪错误的用于看似相似实则不同的新情境,用你代价高昂的暴怒去保护一些琐碎的利益,或把难以自拔的热爱投入于没有价值的对象。 更有甚者,情绪和信念的心理机制一旦从进化中获得,便为观念在群体中的传播提供了“易感点”([[susceptible sites]]),而这些观念所服务的,未必是个体利益,而很可能是像组织或文化系统这样的超有机体([[superorganism]]),比如民族主义或企业文化。 ---------------------- [1]进化心理学家斯蒂文·平克(Steven Pinker)在How the Mind Works(1997)一书第六章里,从博弈论视角阐述了情绪的策略意义及其进化起源,其中介绍的罗伯特·特里弗斯(Robert Trivers)的观点尤其值得关注。 [2]参见wikipedia: prisoner's dilemma。  
[饭文]征收金融交易税是自残

征收金融交易税是自残
辉格
2012年8月1日

法国国民议会上月通过的新预算法将于本月1日生效,新法将对该国109只市值超过10亿欧元的股票征收0.2%的交易税;金融危机之后,开征高额金融交易税的提议在欧元区乃至世界各国都不绝于耳,这也是危机后以占领华尔街为代表的全球反资本反金融浪潮的主要诉求之一,如今奥朗德政府终于迈出了第一步。

金融交易税也叫托宾税(Tobin tax),是经济学家詹姆斯·托宾(James Tobin)在上世纪70年代所构思的一种旨在抑制过度投机、稳定金融市场的干预工具,此后二十多年曾在多国实施;然而事实表明托宾税起不到抑制投机和稳定金融的作用,甚至很可能有相反作用,而它对金融活动的压制效果则十分显著,更要命的是,它有着将金融业从本国驱逐出去的效果,最终各国都发现这是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纷纷放弃,直到08年危机之后才再度抬头。

多份实证研究发现,托宾(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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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金融交易税是自残 辉格 2012年8月1日 法国国民议会上月通过的新预算法将于本月1日生效,新法将对该国109只市值超过10亿欧元的股票征收0.2%的交易税;金融危机之后,开征高额金融交易税的提议在欧元区乃至世界各国都不绝于耳,这也是危机后以占领华尔街为代表的全球反资本反金融浪潮的主要诉求之一,如今奥朗德政府终于迈出了第一步。 金融交易税也叫托宾税([[Tobin tax]]),是经济学家詹姆斯·托宾([[James Tobin]])在上世纪70年代所构思的一种旨在抑制过度投机、稳定金融市场的干预工具,此后二十多年曾在多国实施;然而事实表明托宾税起不到抑制投机和稳定金融的作用,甚至很可能有相反作用,而它对金融活动的压制效果则十分显著,更要命的是,它有着将金融业从本国驱逐出去的效果,最终各国都发现这是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纷纷放弃,直到08年危机之后才再度抬头。 多份实证研究发现,托宾税反而增加了投机行为,特别是助长了反金融群体特别痛恨的那种对赌式的衍生品交易,其中一个原因很可能是税率对交易的扭曲作用;交易税是按交易金额计征的,但实际上,人们在买卖金融产品时,真正关注的是资产所涉及的波动和风险,而不是资产的价值存量,而前者的金额往往远小于后者,若能将波动和风险从资产中剥离出来单独交易,可大幅降低交易额,从而少缴税,而对赌合约等衍生品恰好能完成这种剥离。 而且,托宾税还会让交易者更倾向于短期和高频交易,因为对于同样的波动差价,短期交易具有更高的资本收益率,因而可以承受更高的税率,相当于在单位资本时间上摊薄了税负;同时,对于整个金融市场的波动水平,托宾税也没有平抑作用,其实,试图通过降低流动性来平抑波动是不可行的,这一点对照收藏品市场即可看出,后者的流动性远低于金融产品,但波动同样剧烈、甚至更剧烈。 可是,托宾税打压交易活动的效果倒是立竿见影,交易量萎缩,市场流动性降低,一些负担不起税率的交易品种干脆就消失了;其后果不仅减少了总体流动性供给,更让企业丧失了许多风险配置手段;这样一来,它唯一达到的预期目标是降低了整个经济体系的风险水平,但这并不值得欣慰,因为它是通过消除某些经济活动和压低经济总量来做到这一点的,因为当企业无法配置某些风险时,许多高风险经营活动就被放弃了。 不过,这些情况都不足以让各国政府打消征收托宾税的念头,因为这些负面效果都是缓慢而悄悄发生的,不会成为新闻事件,即便最终表现为经济总量萎缩,公众也很难看出其与税制的因果关系,在宏观经济这样变幻莫测、因素链错综复杂、连专业学者都众口不一的事情上,政府总能找出足够多的借口和替罪羊来为其政策辩解。 对政府和政策制订者来说,真正可怕的是它对金融业的驱逐效果,因为它的因果关系简单而清晰,公众很容易看清;一个著名的案例是瑞典,1984年实施0.5%双向托宾税,后来嫌税入太少又将税率翻倍,结果几年之内交易量萎缩一个数量级,90-99%的金融业务搬到了伦敦,70年代的英国和80年代的加拿大都有过类似经历,如今他们的决策层都一致反对托宾税,伦敦更在经历金融自由化“大爆炸”之后成长为全球金融中心。 对于征税者,越是不容易移动或兑现的资产,就是越适宜的征税对象,而金融产品是高度流动性的,它既容易搬动又容易兑现,而且金融交易具有极高的地理位置无关性,特别是在电子化和网络化之后,金融中心搬到哪里都可以,所以向它征收重税就是在下逐客令,无异于自残,唯一的办法是各国联合行动、统一税率,但这样的广泛政治联盟是很难建立的,总会有些国家乘机牟利,结果,最终承担税负的将是那些无缘参与国际化交易的散户股民。
[微言]斯宾塞/洛克/康德/Dennett

【2012-08-01】

@beeplin [友人授权发布] 《为什么说蒋师妹你又错了》 鄙清知名校友蒋方舟今天又有一篇新文引燃微博舆论,名叫《达尔文改变中国》,乱炖进化论、社会达尔文主义与中国近现代历史。我的友人说:“蒋这篇文章最大的问题是以为会认字就可以说话,会说话就能写文章。” -_-# 全文见http://t.cn/zWCJkaj

@小蓟: 这个吐槽,至少比较热闹。。。。把那段:人类合群,也是天演界物竞相择的结果…也标黄吧,那个表示了作者对进化论的态度,也是个重点,免得有人看丢了。

@Ent_evo 这个槽只吐了一半,另一半是达尔文进化论和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关系还没提。

@whigzhou: 斯宾塞的理论很好,被叫做社会达尔文主义很奇怪,成型时《物种起源》还没发表,叫马尔萨斯主义更合适,渊源上,斯宾塞和达尔文是马门兄弟,两者的内在一致性和相互启发关系是难以否认的,只是前者后来被歪曲抹黑了

@whigzhou: 斯宾塞是以进化理论为基础构建整个社会科学的初次努力,有所成但不扎实,算不上失败,进化论也是在孟德尔、现代综合、数学基础重构之后,才变得像现在这么扎实的;此后新达尔文主义已再度向社会科学挺进,斯宾塞的思想传统将在新基础上得以重生和光大

@何山pophe: 我倒是想认真找两本批驳社会达尔文主义的书看看,就是找不到

@whigzhou: 嗯,都是些“万恶的种族主义,证毕”之类

@whigzhou: 把优生政策和种族屠杀栽赃到斯宾塞头上,就(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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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01】 @beeplin [友人授权发布] 《为什么说蒋师妹你又错了》 鄙清知名校友蒋方舟今天又有一篇新文引燃微博舆论,名叫《达尔文改变中国》,乱炖进化论、社会达尔文主义与中国近现代历史。我的友人说:“蒋这篇文章最大的问题是以为会认字就可以说话,会说话就能写文章。” -_-# 全文见http://t.cn/zWCJkaj @小蓟: 这个吐槽,至少比较热闹。。。。把那段:人类合群,也是天演界物竞相择的结果...也标黄吧,那个表示了作者对进化论的态度,也是个重点,免得有人看丢了。 @Ent_evo 这个槽只吐了一半,另一半是达尔文进化论和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关系还没提。 @whigzhou: 斯宾塞的理论很好,被叫做社会达尔文主义很奇怪,成型时《物种起源》还没发表,叫马尔萨斯主义更合适,渊源上,斯宾塞和达尔文是马门兄弟,两者的内在一致性和相互启发关系是难以否认的,只是前者后来被歪曲抹黑了 @whigzhou: 斯宾塞是以进化理论为基础构建整个社会科学的初次努力,有所成但不扎实,算不上失败,进化论也是在孟德尔、现代综合、数学基础重构之后,才变得像现在这么扎实的;此后新达尔文主义已再度向社会科学挺进,斯宾塞的思想传统将在新基础上得以重生和光大 @何山pophe: 我倒是想认真找两本批驳社会达尔文主义的书看看,就是找不到 @whigzhou: 嗯,都是些“万恶的种族主义,证毕”之类 @whigzhou: 把优生政策和种族屠杀栽赃到斯宾塞头上,就像把计划生育栽赃到马尔萨斯头上一样荒谬,他们的理论明明得不出这样的结论,甚至得出的是相反结论,马尔萨斯明确反对人口控制,优生运动则是左派社会改良运动的一部分 @whigzhou: 这场抹黑运动是从Richard Hofstadter 1944年发表的Social Darwinism in American Thought一书开始的,普林斯顿经济学家Tim Leonard 2009年出了本书清理了这个谎言 @whigzhou: 制度/政策上,斯宾塞就是个典型的古典自由主义者,并无特别主张,详见 http://t.cn/zWC1qwX @Ent_evo: 求书名……我只搜到了他那年的一篇paper。 @whigzhou: 哦,是文章不是书,Origins of the Myth of Social Darwinism @小小nopainkiller:@JohnnyTong假装是学者 你的偶像。。。 @JohnnyTong假装是学者:回复@小小nopainkiller:那本书是hofstadter的处女作,我觉得写的一般。hofstadter那时比较radical,后来就。。。但我觉得hofstadter有点说的没错,社会达尔文主义号称自然选择,适者生存,啥都是竞争出来的,等于否认了有一套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可侵犯的自然权利,这古典自由主义都该反对。 @whigzhou: 看不出怎么“等于”过去的,竞争的参与者可以达成一些规则,并将遵守规则视为值得夸耀的品质 @JohnnyTong假装是学者: 这个规则是什么?难道是随意制定?如果订立规则与基本权利概念冲突怎么办? @whigzhou: 在进化论者看来,所谓基本权利就是由人际互动过程所产生的规则来界定的,没有什么先于人类互动而存在的“天赋权利” @JohnnyTong假装是学者: 如果我是信奉社会契约学说的呢?那我为什么不能去批判社会达尔文主义?更何况古典自由主义是与秉承洛克精髓的社会契约关系大还是与所谓进化论关系大?难道全世界非得信社会领域进化论 @whigzhou: 我质疑的是“等于”,甲认为规则不是天定、权利不是天赋,不能“等于”甲否认规则与权利 @linsantu: 确实可以“等于”过去。你仔细看,他说的是否认了“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可侵犯的自然权利(i.e.对必然性的否定),而你说的是“可以”达成规则(i.e.对可能性的肯定),两者不矛盾 @whigzhou: 嗯,还真是,我错了,我之前没把“无论什么情况”这个条件考虑清楚 @JohnnyTong假装是学者: 那就等于甲否认了有一套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 @whigzhou: 嗯嗯,其实还是在“什么是权利”上的分歧 @JohnnyTong假装是学者:回复@whigzhou:什么是权利该是古典自由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的区别,而社会达尔文主义则是在权利来源上就与两大自由主义彻底分道扬镳了。古典自由主义和新自由主义在人该具有哪些权利上有区别,但在认识这些权利都是神圣不可侵犯上无区别,而社会达尔文主义的自然选择使得权利压根不神圣了。 @whigzhou: 洛克时代是这样,但自那时以来,自由主义的哲学基础已经可以不同了(尽管因主张上的相似性仍可将他们归在古典自由主义的旗下),至少哈耶克是这么做的,我认同他。进化论的启示是:意义和神圣性是可以从无意义、不神圣的东西中逐渐发展出来的,不是只有天赋的才是神圣的,意义也不必从起源之际便存在 @hiaobai: 古典自由主义,并不认为,天赋人权吧.古典自由主义应该接近进化论的观点 @whigzhou: 洛克是的,休谟就不是,但休谟找不出替代方案,致死纠结中 @whigzhou: 同样,Daniel Dennett已经论证,似康德式的自由意志/价值/理性,是可以从无价值/无理性/无意志/无意识/无生命/无意义中发展出来的,尽管康德式的“纯粹理性”是不存在的 @日下天怎么样: 可是一旦被人们知道神圣之物并非来自天赋,一旦被人质疑起这一点,其神圣性也就荡然无存了,理性的权威最终会摧毁自身的根基。 @whigzhou: 嗯,担忧不无道理,可用Dennett的话说,人类已经成熟,不再是小孩,不用再依靠哄骗,况且科学发展到今天这样,已注定哄骗不住,反而起负作用 @whigzhou: 事到如今,若再将伦理体系建立在经不住理性推敲的哲学基础上,反而会让那些不易受哄骗的人敌视伦理道德 @居貲: 问题是现在的几乎所有伦理学就是不依赖于任何事实的,所以卡尔纳普也把它们归入形而上学领域,认为是无意义的。一门完整的“伦理的科学”还未出现 @whigzhou: 所以说哲学远未进养老院,还充满了生命力嘛,衰老的只是哲学家个人 @JohnnyTong假装是学者: 那难道建立在弱肉强食丛林法则上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就有伦理道德呢吗? @whigzhou: 你这就不对了,拥有一个弱肉强食的丛林起源并不表明它本身就只能包含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从丛林状态中可以发展出非丛林法则,看看斯宾塞嘛,还有Robert Axelrod @日下天怎么样: 个人认为人类最终能不能接受还真是个问题,现在不受重视,但也许以后成为人人所接受的观念也是有可能的。但结果是好是坏就不知道了,搞不好就是虚无主义了。现在国内哲学界有一股主要潮流就理直气 @whigzhou: 呵呵,那就不好说了,至少作为个体思考者,你总不能把理论建立在明知错误的基础上吧 @JohnnyTong假装是学者:何时要建立在错误基础上了。社会契约只是提供一种思考模式,没有指定出必须要有上帝的存在。 @JohnnyTong假装是学者 如果说法则本身就是斗争出来的那就等于没有永恒的法则。那还谈什么道德伦理,今天的伦理只是为了斗争而存在,明天的斗争就可以让他不存在 @whigzhou: 你似乎混淆了“永恒”和“不容争辩的必须遵守”,足球规则不是永恒的吧?至少在足球比赛出现之前不会存在,但在赛场上它是不容争辩的 @whigzhou: 从这意义上说,足球规则和球员得到公正裁判的权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但它显然不是天赋的,而是人制订的,伦理规则虽不是人有意识制订的,却也是人创造的,经由文化进化过程,此过程充满了竞争,且起初是无伦理规则的 @whigzhou: 嗯,我也觉得是这样,至少是下意识的信神的【这句不知是回谁的,失考,囧】 @D-E-R-: 我信文化意义上的神佛仙怪啊,但是在世界观上,我支持強无神论。与基督徒天主徒朋友,则说,我是不可知论,不否定三位一体的存在,也不承认 @whigzhou: 比较好奇你的“文化意义上的神佛仙怪”是什么样的? @D-E-R-: ……就是在不同的解释世界的体系里,用不同的思维去思考。有点像庄子说的“至人之用心若镜,不将不迎,应而不藏,故能胜物而不伤”。 @whigzhou: 哦,知道了,这个有点难度,不过倒也不是不可以,唯一的麻烦好像是你想构造些东西时,可能不知道该放在哪个基础上,不过人可以避免做这样的事情 @日下天怎么样 我认为现代的实用主义也是这么认为的。只是辉格老师是否认为权利观念的形成是偶然的,有历史机缘的,主要由哲人们构造而成。还是是必然会发展出来的观念,是类似于历史决定论的? @whigzhou: 我认为有历史机缘(但不是由哲人构造),正如人类出现也很机缘,我是决定论者,但不是历史决定论者 @居貲: 这点上辉格老师是不是受罗蒂影响啊? @whigzhou: 不是啊,我是从复杂系统的敏感性方面考虑的,历史决定论其实是宿命论(fatalism),罗蒂躺在我的书单里还没轮到读:( @日下天怎么样: 表示我不是特别懂您指的你是决定论者,但不是历史决定论者 @whigzhou: 决定论是说时刻T的世界状态由之前任一时刻的世界状态完全决定,而我理解的历史决定论是说历史会按某个已经展露出的趋势发展,循某些特定阶段持续稳定的走向某个状态,且这些趋势、阶段、最终状态都是事先可知的,你觉得呢? @日下天怎么样: 表示我个人觉得您说的决定论岂不是比历史决定论要更强吗?虽然我知道这里面有无数含混和值得探讨之处 @whigzhou: 这两个东西根本两码事,不好比较,不过我理解你说的“强”,大概是指因果链的明晰性,是这样的:同一系统在不同层次上观察到的因果明晰性是不同的,比如一股飓风和其中的每个分子 @whigzhou: 每个空气分子的运动可以很清楚的描述,但一团分子构成的飓风的运动,就很难描述为一个清晰的因果链 @whigzhou: 拉普拉斯说的因果和我们通常理解的因果关系是不同的;虽然后一时刻全局状态(S1)由前一时刻全局状态(S2)完全决定,但并不能说S1是S2的“原因”,因为通常我们说X是Y的原因时,是包含了X是Y必要条件的意思的,但S1并不是S2的必要条件。 @whigzhou: 所以,1)在一个决定论世界里,某件事情可以没有原因,这一点Dennett在Freedom Evolves第3章第2节里有详细阐述; @whigzhou: 2)不同层次上,实体和事件组成皆不同,因而同一系统某个层次上因果关系可能清晰易辨,另一层次上可能一片混沌 @日下天怎么样: 但是能详细的区分出后一时刻和前一时刻吗?我们连时间是不是连续变化的都不清楚,如果要说到什么普朗克时间,最小间隔什么的,那也只对量子有意义吧,对宏观尺度很难说吧。 @whigzhou: 这是枝节问题,暂时可以这么简化 @whigzhou: 3)当我们谈论因果律时,不会问“在完全一样条件下事情是否还会如此?”(否则就只是重复事实了),而会将条件适当放松,问“近似条件下是否会出现何种结果?”,此时,复杂性带来的高度不确定性就表现出来了,因为复杂系统对起始状态十分敏感,这一点Dennett在Elbow Room特别是第6章里有详尽阐述 @日下天怎么样: 我并不愿意与辉格老师抬杠,但是我并不觉得这是枝节问题,我觉得很多形而上学的问题正如同波粒二象性 @whigzhou: 这问题当然有,但就目前所谈论的话题,可以简化处理,实际上我前面的谈论并不依赖时间的离散性,我说的两个时刻可以任意取自连续时间轴上两个点嘛,并未暗示两者之间没有其他时刻 @tertio: 谈因果律是要引入可能世界的 @whigzhou: 放松条件就是引入可能世界啊 @whigzhou: 比如你射箭,第一箭脱靶,问“条件完全相同时你能否射中?”毫无意义,按决定论,当然还是射不中,有意义的问题是“近似条件下你有没有机会射中?多大机会?与哪些因素分别多大关系,等等” @tertio: 嗯,就是这个「近似」容易被误解 @whigzhou: 休谟用了个词叫looseness 【后记】瞧这楼都歪到哪儿了,你可真能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