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大义〉分类下的文章(585)
【2012-04-29】
@吴澧-猪草园:长微博简单谈谈托马斯#阿奎那#的人间法、自然法和神授法概念,及与西方泯注体制的历史关联。这是是回答网友 @briony4 的问题:“关于读这几本书的动因,右边五本好理解。左边两本是为神马?老农最近在研究辛格、贝娄?大英百科那个系列选了阿奎那,而不是 Vol 18 的奥古斯丁,请问为神马?”
@学经济家: 强烈转发。“人世并无完美的幸福,但却仍有幸福可求;法制不应是驱往完美天堂的鞭子,而应是保证各人自求自福的公益”“法制在红朝困难重重,往下看遍地刁民,网上看漫天罗网”。不知自愿夹在中间的公知们怎么看。
@whigzhou: 看完这个对“法律是什么”理解更清楚了吗?我怎么觉得只会更糨糊啊?
@whigzhou: “整个中世纪,阿奎那都是教义权威”,中世纪真是根超级橡皮筋,阿奎那死时离文艺复兴都不远了(好吧,还差好几十年呢),怎么整个法啊?我看叫文艺复兴先驱还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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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9】
@吴澧-猪草园:长微博简单谈谈托马斯#阿奎那#的人间法、自然法和神授法概念,及与西方泯注体制的历史关联。这是是回答网友 @briony4 的问题:“关于读这几本书的动因,右边五本好理解。左边两本是为神马?老农最近在研究辛格、贝娄?大英百科那个系列选了阿奎那,而不是 Vol 18 的奥古斯丁,请问为神马?”
@学经济家: 强烈转发。“人世并无完美的幸福,但却仍有幸福可求;法制不应是驱往完美天堂的鞭子,而应是保证各人自求自福的公益”“法制在红朝困难重重,往下看遍地刁民,网上看漫天罗网”。不知自愿夹在中间的公知们怎么看。
@whigzhou: 看完这个对“法律是什么”理解更清楚了吗?我怎么觉得只会更糨糊啊?
@whigzhou: “整个中世纪,阿奎那都是教义权威”,中世纪真是根超级橡皮筋,阿奎那死时离文艺复兴都不远了(好吧,还差好几十年呢),怎么整个法啊?我看叫文艺复兴先驱还差不多
@whigzhou: “但你从头读到尾,也不会知道制订宪法的主体究竟是谁”——英格兰宪法这个宪法老祖宗,难道不也是这样?
@whigzhou: “在阿奎那的时代,法律当然都是统治者制订的”,没听说过日耳曼习惯法不是法律啊?封建法是哪个统治者制订的?“制订”大宪章的人里头,约翰还是男爵们算统治者啊?
@吴澧: 回复@whigzhou: 文艺复兴不是中世纪的事吗?中世纪的下限,国内通常用1640年的英国革命。又,阿奎那的人间法,似乎是指成文法
@whigzhou: 就算把中世纪延长到1640年而不是通常认为的1453年,从罗马帝国崩溃到阿奎那也占了2/3吧?
@吴澧: 回复@whigzhou: 文艺复兴不是中世纪的事吗?中世纪的下限,国内通常用1640年的英国革命。又,阿奎那的人间法,似乎是指成文法。
@whigzhou: 又,“在阿奎那的时代,法律当然都是统治者制订的”——这句话显然不是在引用阿奎那的看法,而是在陈述作者自己对那个时代法律的看法吧?
@Victor_Tianlong 英格兰可不是,各国王室法令最少的
@whigzhou: 鉴于吴澧老师已将话题限于“被现代”的新国家,英格兰咱就暂时不提了:)
@吴澧:回复@whigzhou: 你批评得对,不该说“整个”中世纪平时主要对中世纪向现代的转变感兴趣,看的相关书籍多在亚里士多德再发现到美国立国这一段,写溜了
@whigzhou: 嘿嘿,我更想听听你回答另外两个质疑:1)成文法或宪法的合理性何故要以“知道制订宪法的主体究竟是谁”或“全民制法”为前提?2)在你的可赖之以“治国”的“三法”中,习惯法置于何处?
@吴澧: 你谈西欧?我考虑本国“合理性”是历史概念,奴隶制还有“合理”的时候。红朝是铲掉旧基础重新制法,并不是延续前朝体制,这就有学哪一方面的问题。当代新建国家,都是“被”进入现代,都是用成文法的吧?
@whigzhou: 嗯,这就触及到你们民主公意派和我们宪政进化派的根本分歧了,依我看,新国家“被进入”现代的过程,并不是制订成文法的过程,而是既有宪政秩序扩张的过程,说难听点就是宪政殖民过程,而后者也不是制订的,《美国宪法》≠美国宪法,后者是一套继承自英国且仍在演进中的习惯性规范
@whigzhou: 这一分歧的现实含义,或许不久后便能在埃及看到,那里正在进行的制宪的代表性丝毫不亚于美国制宪,条文也够现代,看结果吧
@吴澧: 这派还划得真快啊给个链接吧,说明这两派区别的文章,让俺学习学习
@whigzhou: 哈耶克咯,比如《法律、立法与自由》 http://t.cn/aEzUu5 翻翻最高法院早期史,看看三权分立是不是制宪国父设计的,再比较一下前英国殖民地和拷贝美国宪法的国家之间的现代化后果咯,这些对吴总都是小菜一碟,我就不指导鸟
@whigzhou: 最后,我的傍美定律作为饭后茶点附送 http://t.cn/hbOPrI
@Alcibiades: 辉总,你认为宪政进化在中国这样的国家可以怎样进行呢?
@whigzhou: 被俄国佬吓的投靠美国做跟屁虫啊,现在撅起了看来没戏,别的抱歉想不出
@踢星星: 貌似已经跟上屁了。撅起啥的,不过嘴皮上逞逞强而已。前途光明
@whigzhou: 不是哦,妨碍跟屁不需要撅起到跟美国平起平坐,只须撅起到不怕俄国即可
@whigzhou: 迄今没有哪个国家的证据显示,宪政确立是“全民立法”(或者较弱版本的民意代表制宪)的结果,不仅加拿大、澳洲、新西兰、香港在宪政确立很久后根本没有《宪法》,美国也算不上,各州宪政早已确立,制宪只是将其延伸到联邦层面,其真正确立也要等到马歇尔法官和南北战争之后,其结果不是国父们所能预见
@whigzhou: 至于后进国家,宪政与法治转型成少败多,而在影响成败的诸因素中,看不出“全民立法”有什么积极作用。
@whigzhou: 促成和维持宪政的机制微妙无比,远非制宪会议或宪法条文中所能窥见,比如从法律条文和政体组织中,你怎么能看出美国、德国或日本不会拉美化?假如只给火星人看这些条文,能猜到其中差别吗?
@徐轶青: 这较接近Acemoglu等人的看法。
@whigzhou: 嗯,他的东西粗听上去不错,不过读过之前不确定是否相似
@徐轶青: 回复@whigzhou:他历史做得不够细。辉格,你认为主要是社会集团之间的制衡,还是某种社会规范?
@whigzhou: 这两者其实是一回事,互反馈,势力/预期/信念/行为/规范之间轮番相互强化,最终确立为制度
@whigzhou: 考虑两条反馈链路:1)两支力量实现均衡-试图打垮对方者需要第三者支持-争相讨好第三者-第三者站稳脚跟-第三者意识到其存在依赖于均势,谁也不投靠-三方均衡得以维持-继续迭代……
@whigzhou: 2)势力对称-妥协-提高下次妥协预期-妥协与均衡的信念加强-共同信念成为规范-妥协更容易发生-更多人受益于规范-规范破坏成本提高-均衡与规范更容易维持
【2012-04-28】
《IT时代周刊》: 淘宝腐败黑幕调查
@饼干龟:淘宝的管理竟然会出这么大的问题,不可思议。以我一拍脑袋的想法,这是淘宝没有充分打开竞价渠道,公开地收取平台租金的后果。如果是这么简单,马云怎么会想不到呢?
@饼干龟: 删差评、刷信誉也不算是独特的问题。其他涉及产品评价的电商,如京东亚马逊大众点评,是怎么解决员工腐败问题的呢?难道只是因为这些电商的垄断地位没有淘宝强而使问题不严重吗?淘宝的问题有什么独特性?@whigzhou
@whigzhou: 我看这不是什么大问题,反倒觉得这体现了店家对评论是多么看重,好迹象啊
@whigzhou:
标签:信誉 | 委托代理关系 | 市场 | 淘宝 | 电子商务 | 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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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8】
《IT时代周刊》:
淘宝腐败黑幕调查
@饼干龟:淘宝的管理竟然会出这么大的问题,不可思议。以我一拍脑袋的想法,这是淘宝没有充分打开竞价渠道,公开地收取平台租金的后果。如果是这么简单,马云怎么会想不到呢?
@饼干龟: 删差评、刷信誉也不算是独特的问题。其他涉及产品评价的电商,如京东亚马逊大众点评,是怎么解决员工腐败问题的呢?难道只是因为这些电商的垄断地位没有淘宝强而使问题不严重吗?淘宝的问题有什么独特性?@whigzhou
@whigzhou: 我看这不是什么大问题,反倒觉得这体现了店家对评论是多么看重,好迹象啊
@whigzhou:
我曾说过,淘宝正在做的事情是建立市场 ,而市场不是那么容易建立的,不能期望他在短时间内找到完美机制,针对腐败之类问题,出路不是自己去设计内控机制,而是在更多层次上引入竞争
@whigzhou: 到目前为止淘宝都做得很好,但其他层次上的事情他未必仍能做好,那就看别人咯
@tertio: 不论什么公司内部都会有腐败问题,也各有各的解决方法,当然彻底解决是不可能的
@whigzhou: 对,有委托代理关系就会有腐败,假如腐败多到不可忍受,就用其他关系代替委托代理关系,比如买卖或分包关系
@饼干龟: 其他层次上的事情是指哪些事情?
@whigzhou: 就是我在那篇文章里提到的种种
@whigzhou: 这么理解吧:一开始,淘宝上只有卖商品的店铺,后来有了帮着开店铺、提供高级店铺功能的店铺,以后还会有为消费者提供对比、分析、评级、排行的店铺,诸如此类
@饼干龟: 懂了。“委托做不好,就用其他关系代替”“为交易双方提供传播、中介、配送、结算、评估、仲裁等中间服务;这都需要有一个开放的基础信息结构来做支撑,目前的C2C系统显然不具备这样的条件”
@whigzhou: 对,若有必要,评价机制也可以向第三方开放并形成竞争
【后记】 假如我们将话题缩小和拉近一点的话,淘宝腐败案较直接的教训是,过于依赖人工干预而不是算法,可能是国内网络公司的通病,不止淘宝,尚不清楚的是,这多大程度上是文化差异所导致的缺点,还是应对特定制度环境而采用的策略。
【2012-04-27】
@whigzhou: 至少理论上,自动化确实可以将失业率提高至100%,此时,所有人都靠非劳动力要素的租金收入生活。
@whigzhou: 所以,除非改变“就业”的定义,使之越来越难以与“生活”相区分,否则充分就业政策将显得越来越滑稽
@whigzhou: 这一点我以前想的不对,刚刚想清楚
@whigzhou: 尽管离100%还很遥远,但这一前景意味着就业率在富裕国家越来越不是一个值得考虑的宏观指标,这是毫无疑问的
@whigzhou: 这一点甚至在马尔萨斯极限上仍可成立,当自动化生产的效(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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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7】
@whigzhou: 至少理论上,自动化确实可以将失业率提高至100%,此时,所有人都靠非劳动力要素的租金收入生活。
@whigzhou: 所以,除非改变“就业”的定义,使之越来越难以与“生活”相区分,否则充分就业政策将显得越来越滑稽
@whigzhou: 这一点我以前想的不对,刚刚想清楚
@whigzhou: 尽管离100%还很遥远,但这一前景意味着就业率在富裕国家越来越不是一个值得考虑的宏观指标,这是毫无疑问的
@whigzhou: 这一点甚至在马尔萨斯极限上仍可成立,当自动化生产的效率达到某个水平后,获取生存资料的能力将完全取决于个人所占有的非劳动要素的份额,与劳动投入的关系小到可以忽略,此时,即便处于极限边缘的最贫困阶层,也不会劳动
@sw小橘子:哈哈,这样的话,按照马尔萨斯理论,机器人数量该在边界上存在负反馈机制了。至于人口极限,嗯,我想不出来怎么应用马尔萨斯了。。
@涐的桃花村: 怎么可能。你的意思是自动化了人就不用干活了
@whigzhou: 对,假如他们都对已有自动生产系统满意、不想再改进它的话、或对它的自我改进能力表示满意的话,为何不可能?
@涐的桃花村: 你这要等永动机发明出来才行
@whigzhou: 这跟永动机有啥关系?劳动力和机器人一样消耗负熵
@涐的桃花村: 因为热力学第二定律使机器自然磨损,无法自我维持。除非机器有生命,而无法通过改变自己形式来改变自己实质的无法成为生命,也不会有智能
@whigzhou: 相互或自我修复/复制的机器人嘛,生命又不是永动机
【2012-04-26】
@王弼正: 不过很悲催的事儿是几乎所有的历史书都觉得,是因为英格兰银行作为官方保证的债券机构发行了大量的战争债券,增加了流动性,使得英格兰成为金融中心的
@fufuji97 陈志武老师大概因此得出一个错误的结论:越敢借债的国家越副,存钱的国家往往穷了,观点实在是有问题
@whigzhou: 这点上我倒是偏向陈志武
@whigzhou: 英格兰银行的成功,一方面是因为它建立的信誉,同时也是因为它能够把信誉变成流动性,提供了一个创造货币的机制,而流动性缺乏是前现代经济的一大障碍
@whigzhou: 这个帖子里讨论过 http://t.cn/zOjbEfx
@whigzhou(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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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6】
@王弼正: 不过很悲催的事儿是几乎所有的历史书都觉得,是因为英格兰银行作为官方保证的债券机构发行了大量的战争债券,增加了流动性,使得英格兰成为金融中心的
@fufuji97 陈志武老师大概因此得出一个错误的结论:越敢借债的国家越副,存钱的国家往往穷了,观点实在是有问题
@whigzhou: 这点上我倒是偏向陈志武
@whigzhou: 英格兰银行的成功,一方面是因为它建立的信誉,同时也是因为它能够把信誉变成流动性,提供了一个创造货币的机制,而流动性缺乏是前现代经济的一大障碍
@whigzhou: 这个帖子里讨论过 http://t.cn/zOjbEfx
@whigzhou: 金融现象高度反直觉,很容易想错想歪
@王弼正: 而且很难想象,打法国的战争债券怎么会对英格兰的金融有好处。因为未来肯定是要增加税收的。
@whigzhou: 起作用的是以可流通债券这种举债形式,创造了证券市场,并为市场增加了流动性,跟它的用途没啥关系,汉密尔顿的第一美国银行的作用类似
@fufuji97: 你要是这么想,就不该否认现在的欧债危机是错的,借钱买福利跟借钱打仗一样,问题在于将来的财富增长能不能弥补,英国的发展归功于私有产权制度、全球化自由贸易、技术产业化
@whigzhou: 发债的金融作用和拿钱去干什么是两码事,后者可能错,但那是另一个问题;金融当然不是唯一原因;借钱绝非中性
@fufuji97: 回复@whigzhou:过于强调国家的作用了,而忽视了民间金融需求以及财富积累所导致的金融中心地位
@whigzhou: 怎么看出过于强调的?这不是正在谈论英格兰银行这个具体案例嘛,私人之间的借贷和票据可以有同样的金融价值,我并未判断哪个作用更大
@王弼正: 美国法律之下,美联储可以购买任何资产。选择美国国债是因为它具有很好的保值性和流动性,的确是没错的。但是算的上是一件好事儿吗?怀疑中。。。比如金本位下。因为开采黄金的成本可以简单计算出来。但是发行国债
@whigzhou: 与没有债券比是好事,与私人债券比当然不是好事,所以我主张私有化美联储
@Victor_Tianlong: 英格兰银行是威廉玛丽从荷兰带来的 本来就是为战争筹款用 靠此在18世纪建立霸权 民间借贷那时候和英格兰银行没什么关系
@whigzhou: 是啊,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嘛,既然要谈英格兰银行这个案例,就只能评价国债了,但并不意味着我认为国债有何私债所没有的特殊价值
@王弼正: 这个。。。美联储已经是私有化的了吧。英格兰银行也是私人银行。。。所以。。。
@whigzhou: 怎么算得上?除非国会撤回对其委员的任命权,并废除对其职责所施加的各种条例
【后记】@fufuji97同学很典型的表现了右派/奥派朋友中的常见的另一种政治正确倾向。
辉格
@ 2012-04-26 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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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分类:微言大义
【2012-04-25】
@wayshall 延伸看了一下,看到“儿童的权利不是儿童的权利”,而是属于其父母的,这个太颠覆了吧,那父母虐待自己的孩子岂不是合法?
@whigzhou: 未必啊,他的邻居们或许拥有阻止他虐待孩子的权利
@whigzhou: 人类过度发达的移情能力总是让他们在表达自己意志的时候忘了那是自己的意志,而不是其所指向对象的
@sanqia: 关在地下室就无人得知了。
@whigzhou: 你想表达什么?将权利归为儿童自身会让这种情况有所不同吗?
@whigzhou: 地下室里的强奸杀人同样可能不被发现,然后呢?
@饼干龟: 如果邻居们不知道有这个儿童,那么父母虐待儿童就是合法的?
@whigzhou: No,偷了一笔别人汇给你而你(more...)
标签:伦理 | 儿童 | 权利 | 法哲学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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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5】
@wayshall 延伸看了一下,看到“儿童的权利不是儿童的权利”,而是属于其父母的,这个太颠覆了吧,那父母虐待自己的孩子岂不是合法?
@whigzhou: 未必啊,他的邻居们或许拥有阻止他虐待孩子的权利
@whigzhou: 人类过度发达的移情能力总是让他们在表达自己意志的时候忘了那是自己的意志,而不是其所指向对象的
@sanqia: 关在地下室就无人得知了。
@whigzhou: 你想表达什么?将权利归为儿童自身会让这种情况有所不同吗?
@whigzhou: 地下室里的强奸杀人同样可能不被发现,然后呢?
@饼干龟: 如果邻居们不知道有这个儿童,那么父母虐待儿童就是合法的?
@whigzhou: No,偷了一笔别人汇给你而你从未知情的钱,也是偷窃,是犯罪
@whigzhou: 甚至偷走一张汇给你钱的汇票,第二天承兑银行破产,仍是犯罪,尽管即便汇票不被偷走你也拿不到钱
@饼干龟: 既然别人可以替我判定我有阻止别人偷窃我的财产的权利,为什么别人不可以替儿童判定他有阻止父母虐待的权利?
@whigzhou: 因为你能够表达意志因而具备拥有权利的资格啊,这里存在三个层次的判断:1)同意你拥有某种权利;2)同意你具备拥有权利的资格;3)同意上述认定该资格的原则,三个层次不可混淆
@饼干龟: 当我已经有了资格,别人就可以替我同意我具有某种权利了,而无需我的自由意志了。那么,又是为什么要以具有自由意志来作为我具有资格的原则呢?
@whigzhou: 不,执行权利仍需自由意志,这是权利与禁则的根本区别所在
@饼干龟: 可是在我执行之前,你就知道他犯罪了。
@whigzhou: 不,如果真是你的权利,征得你同意就合法
@饼干龟: 那么,在我不知情时,就不能判定偷窃者有罪,对吗?
@whigzhou: 不对。司法系统出于效率考虑,将某些行为默认视为“会被权利主体同意”,另一些则相反,对于后者,若行为人不能证明已征得权利人同意,即为非法
@饼干龟: 如果失主已经去世,检方是否可控诉该非法行为?
@whigzhou: 此问题分民法与刑法两部分,民法问题上,若失主无继承人,此为无主财产,谁捡到谁得,刑法问题上,符合偷窃要件者,仍受刑法禁则之约束
@饼干龟 你认可此禁则否?
@whigzhou: 视语境而定,讨论现实法律问题,我一般选择(我理解的)普通法背景,姑且认可;但根本上是否认可,还没想好,或许不必要,比如在我的无政府主义方案中,这就扯太远了……
@whigzhou: 前一种情况下,认可也是以法律经济学的效率分析为前提的,假如经验表明该禁则是无效率的,那就撤回
【后记】过去半年中,我在此问题上的观点已经改变了,现在我认为,承认儿童主体资格而同时让监护人代理其权利,和否认其主体资格而同时赋予旁人以阻止某些对儿童的行为的权利,在多数情况下是等价的,而两者不等价的部分,前者会让体系更简洁/一致/合理:
1)将人类作为整体来认定主体资格,比将其成员区分对待,在道德情感和直觉上是更容易接受的;
2)这样也更容易用简单一致的原则处理精神病人、昏迷者、植物人、丧失部分记忆或表达能力的病人、被导游带到异乡的游客、远洋轮船上的乘客……等等处于部分被监护状态下的个人的权利问题,实际上,自由意志能力不是个或有或无的问题,而是一个连续谱,简单承认其主体资格而同时用默示意志和监护权来限制其行使方式,是更简洁的做法。
【2012-04-25】
@tertio:成功学可能也没什么不好的,有些人就是可以靠成功学激励自己勤奋上进,虽然你看着又曲解又三俗,但人家奔着奔着就发了。这跟书里到底说了什么道理无关,跟心理激励有关,在奔前途上的时间和功夫到了位,成功也就有了更大的可能。
@tertio:更何况,有不少道理是能够导致正确的行动的。
@tertio:举那个犹太人骗小孩的例子,读这本书的人也不会当真把自己小孩往地上摔
@whigzhou: 是啊,真能安慰人的安慰剂就是好安慰剂,可这个“好”仅仅是它作为安慰剂的(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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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5】
@tertio:成功学可能也没什么不好的,有些人就是可以靠成功学激励自己勤奋上进,虽然你看着又曲解又三俗,但人家奔着奔着就发了。这跟书里到底说了什么道理无关,跟心理激励有关,在奔前途上的时间和功夫到了位,成功也就有了更大的可能。
@tertio:更何况,有不少道理是能够导致正确的行动的。
@tertio:举那个犹太人骗小孩的例子,读这本书的人也不会当真把自己小孩往地上摔
@whigzhou: 是啊,真能安慰人的安慰剂就是好安慰剂,可这个“好”仅仅是它作为安慰剂的“功能之好”
@whigzhou: 用丹内特的话(针对宗教的)说,能哄小孩的东西自然有其(功能主义的)价值,可现在我们早已不是小孩了,再也无法被这些东西哄住了,必须将信念建立在更加牢靠的基础上
@开心的小又又: 想请问一下,建立信念所须的“更加牢靠的基础”,包括一个人拥有的关系背景么?对不起知道问题很没水平,作为一个活在国企环境里的员工,特别困惑
@whigzhou: 哦,我指的是一套与现代科学兼容的价值和伦理体系,这样的系统自然要能够有助于你形成对此类关系的态度,才算是牢靠的
@whigzhou: 比如你需要向孩子解释为何那么做是错的、那些是值得珍惜的、这种情形下他要对后果负责……假如你的解释都是基于那些受过良好教育者都会觉得荒诞无稽的说辞,那不久之后他就会觉得被你欺骗了,这样前面那些解释便可能起了相反作用,尽管这套说辞在历史上曾经起过很好的作用
@whigzhou: 这个道理,同样适用于你尝试说服自己的时候,也适用于你与他人讨论此类问题的时候,简言之,迷信确有其功能,可一旦你认识到那是迷信,这功能就丧失了,至少靠不住了
【2012-04-23】
@whigzhou: 科学家捐精20年有600名后代 http://t.cn/zOCv3Oc 奥地利生物学家贝拓德·威斯纳于上世纪40年代在伦敦开设人工受孕诊所,该诊所号称使用一些高智商朋友捐献的精子,但实际上约有600多人是威斯纳的“捐精后代”。威斯纳在开办诊所20多年来,协助不育妇女诞下1500多个婴儿,他本人则在1972年逝世
@whigzhou: 这才是屌丝的逆袭!http://t.cn/zO0YRm1 Ed Houben, now aged 42, launched his business after becoming frustrated with his sexless life and had fathered 82 children in just nine years – 45 girls, 35 boys and two…
@whigzhou: 更多细节,人类进(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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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3】
@whigzhou: 科学家捐精20年有600名后代
http://t.cn/zOCv3Oc 奥地利生物学家贝拓德·威斯纳于上世纪40年代在伦敦开设人工受孕诊所,该诊所号称使用一些高智商朋友捐献的精子,但实际上约有600多人是威斯纳的“捐精后代”。威斯纳在开办诊所20多年来,协助不育妇女诞下1500多个婴儿,他本人则在1972年逝世
@whigzhou: 这才是屌丝的逆袭!
http://t.cn/zO0YRm1 Ed Houben, now aged 42, launched his business after becoming frustrated with his sexless life and had fathered 82 children in just nine years - 45 girls, 35 boys and two...
@whigzhou: 更多细节,人类进化方向越来越奇幻莫测啦
http://t.cn/zOWjdFI
@喂羊的月亮熊: 米兰昆德拉有本书写的就是这个,是不是叫自私的皮球?
@whigzhou: 呵呵,昆德拉的书倒没读过,这种情况或许可以叫“士兵的后方兄弟们”,只是战场有所不同了而已
@whigzhou: 关于现代战争,常被社会学家忽略的事实是:战后婴儿潮多半是后方兄弟们的婴儿潮,社会学家犯的另一个错误是:常以为当代精英在主导未来文化,而忘了下一代多半是精英背后的后方兄弟们生下的
@whigzhou: 我隐约感觉到,若考虑了这一点,某些看似莫名其妙的文化潮流变迁和价值风向摇摆,可能并非纯属偶然
@whigzhou: 近代之前,价值观流动表现出比较清晰的自上而下的瀑布式,此后,这种单一的方向性恐怕已不存在了
@whigzhou: #饭文#马尔萨斯幽灵是否已经远去?
http://t.cn/SPtkBm ……对马尔萨斯历来存在许多反对意见,也伴随着大量的误解,而在主流经济学界,他甚至早已被视为破产理论而遭鄙弃,不过在现实中,他的阴魂却始终难以被驱除;反对者最初选择的攻击点是他的边际产出递减律,认为边际产……
@whigzhou: 性选择所提供的文化动力,像一部龙卷风吊车,将社会吊离了马尔萨斯极限,但不会离的太远,因为一旦离开太远,玩的太嗨,后方兄弟们便机会大增,在下一代或下几代改变文化面貌,并在新的基础上形成新的龙卷风,正是基于这一图景,我认为当今的城市低生育文化只是阶段性的,并非不可逆转
@dingxx: 历史研究和记载,好像总有类似“后方兄弟们”这样的盲点,正如艺术史往往写成艺术精品史,可以试想一种后果——如果百年后 人们认为王家卫和许鞍华就是香港电影的缩影,那该是多么大的误会啊
@whigzhou: 是哦,所以垃圾考古学更可靠,有必要在垃圾焚烧厂的传送带上装个照相机...
【2012-04-21】
@薛兆丰:我对吴英案的三个观点:(1)反对极刑;(2)赞成给予民间融资更大自由;(3)认为吴英行为属于俗称 “庞氏骗局” 的诈骗行为。在最高法复审期间,一些学者不仅辩护而且歌颂其行为。这是不可思议的。如果不惩罚反而鼓励吴英式的经营行为,那将是对诚实商人的羞辱,也是对正当民间融资的扼杀。
@薛兆丰: 本文解释了"庞氏骗局"有别于单纯"高利贷"的特征:上当者倾向于维系骗局,尽管骗局注定失败。这是执法
@whigzhou: 我觉得有必要区分两种情况:一种是谎称利息来自某种投资或经营,实际上仅仅来自后续的贷款,这是庞氏骗局,另一种事先大家都知道利息来自贷款,不妨称之为庞氏游戏,后者我认为无罪
@whigzhou: 吴英属于哪种情况,似乎有不同说法,(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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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1】
@薛兆丰:我对吴英案的三个观点:(1)反对极刑;(2)赞成给予民间融资更大自由;(3)认为吴英行为属于俗称 “庞氏骗局” 的诈骗行为。在最高法复审期间,一些学者不仅辩护而且歌颂其行为。这是不可思议的。如果不惩罚反而鼓励吴英式的经营行为,那将是对诚实商人的羞辱,也是对正当民间融资的扼杀。
@薛兆丰: 本文解释了"庞氏骗局"有别于单纯"高利贷"的特征:上当者倾向于维系骗局,尽管骗局注定失败。这是执法
@whigzhou: 我觉得有必要区分两种情况:一种是谎称利息来自某种投资或经营,实际上仅仅来自后续的贷款,这是庞氏骗局,另一种事先大家都知道利息来自贷款,不妨称之为庞氏游戏,后者我认为无罪
@whigzhou: 吴英属于哪种情况,似乎有不同说法,另外也有人说她只是经营失败,那就更没问题了,所以这场争议缺乏共同认定的事实基础
@五环浪人: 回复@whigzhou: 合理的利息是无罪的,如果利息真是能达到150%, 那必然有陷阱在里边!
@whigzhou: 不能这么推定,事先公开规则的庞氏游戏可以理解成一种赌博嘛,对于赌博,1.5倍的单轮赢利率怎么算高?
@_欠儿_: 那“非法传销”算旁氏游戏吗?
@whigzhou: 规则明确,事先公开,就算,类似于俄罗斯轮盘赌,赌的是崩盘点
@五环浪人: 回复@whigzhou: 投资人都不会抱着赌博的态度去借钱给人家的!没有信誉的人借钱,谁也不会借给他! 我觉得罪名归为诈骗应该是合理的! 至于量刑的大小,的确值得商榷!
@whigzhou: 凭什么这么认定?这世上没有人赌博嘛?人家就是赌徒,你凭什么硬说人家是投资人?
@五环浪人: 回复@whigzhou: 花钱买彩票,买刮刮乐,这是对赌! 把钱借给人家收利息,这属于投资! 老百姓会把砸锅卖铁的钱全部去买彩票吗?
@whigzhou: 切,赌博方式多了,连命都可以押上,砸锅卖铁算什么,没听过俄罗斯轮盘啊?凑份子比谁死的晚也是一种,用一下你的想象力吧
@五环浪人: 回复@whigzhou: 呵呵。。。那你可以去问问周边朋友是否有参与借债的,他们是否以赌博的心态去借钱给人家的了。。。。。
@whigzhou: 问得好,你现在也同意这是个事实认定问题了?
@whigzhou: 但重要的不是他们现在的说法,而是以当初他们所获得的信息,是否应该明知那就是一个庞氏赌局
@薛兆丰: 现在极刑之争已经结束,是大好事,不仅因为生命,而且因为大家可以好好讨论:吴英有没有诈骗?究竟有没有受害者?吴英是否代表了企业家精神?学者们千呼万唤的“民间金融”是不是就吴英那样的?
@whigzhou: 后两个问题与是否有罪无关,我看不必引入争议,庞氏赌局不是金融,也与企业家精神无关
@薛兆丰:有些人连罪名都搞错,就开始辩护和讴歌。我在 “合理集资与庞氏骗局”(http://t.cn/hgZXC2)中作了区分:举债、血本无归、回报极高、借新钱还旧债,都不构成骗局,而只有 “刻意、反复、系统地谎报经营所得和还款来源” 才是庞氏特征。请大家看看吴英的做法(http://t.cn/zOzq6Mt)是否达标。
@whigzhou: 如果按法庭采纳和罗列的证据,那是没得说,可是其他许多说法与此不符
@薛兆丰: ……几个亿都没有主吗?事实是一有风吹草动,债主们就绑架了吴英;都说吴英的十一个下线没有起诉吴英,难道同伙不起诉主谋,就表示不存在诈骗行为?都说吴英资产今天足以还钱,可那是按吴英允诺的利率来计算的吗?
@whigzhou: 嗯,有道理,除了最后一条,若果真是庞氏骗局,现在按零利率也不可能还本
@whigzhou: 任何庞氏骗局,从第二轮开始就不可能按任何正的利率还款了
【2012-04-18】
@贺卫方: 莫须有与想当然 – http://t.cn/zOpeR0c 国文老师说:你一个小学生,绝不可能做出那样的作文,一定是从杂志上抄袭而来。陈很委屈,说绝无此事。老师回答:你如果说你不是抄的,拿出证明来。证明自然是拿不出了的……你的学生并没有义务去证明他不是抄来的,这是罗马法的精神
@whigzhou: 贺卫方又讲法律了
@whigzhou: 可是一讲就这么狗屁不通,那位小学教师没有提出任何具体的疑点,学生当然就无语了,可是质疑@韩寒 的人,没提出可回答的疑点吗?
@ak-20: 请问下,通过法律起诉韩寒,这有可能吗?
@whigzhou: 罪名或诉由是什么?至少我想不出
@ak-20: 回复@whigzhou:个人觉得起诉不了,不过有两篇文章传播挺广 http://t.cn/zO0Yakn(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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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18】
@贺卫方: 莫须有与想当然 - http://t.cn/zOpeR0c 国文老师说:你一个小学生,绝不可能做出那样的作文,一定是从杂志上抄袭而来。陈很委屈,说绝无此事。老师回答:你如果说你不是抄的,拿出证明来。证明自然是拿不出了的……你的学生并没有义务去证明他不是抄来的,这是罗马法的精神
@whigzhou: 贺卫方又讲法律了
@whigzhou: 可是一讲就这么狗屁不通,那位小学教师没有提出任何具体的疑点,学生当然就无语了,可是质疑@韩寒 的人,没提出可回答的疑点吗?
@ak-20: 请问下,通过法律起诉韩寒,这有可能吗?
@whigzhou: 罪名或诉由是什么?至少我想不出
@ak-20: 回复@whigzhou:个人觉得起诉不了,不过有两篇文章传播挺广 http://t.cn/zO0Yakn 和http://weibo.com/1683861132/ydpvN0GOP
@whigzhou: 我认为,读者对作品非属代笔的期待是不合理的,没有理由得到保护,因为文学作品代笔或以假托之名发表是有传统的
@whigzhou: 不过话说回来,韩寒现在这么信誓旦旦的说绝无代笔,他今后再出版和销售的作品恐怕就要负上这一责任,这是他个人的额外承诺
@whigzhou: 依我看,关于写作时间的诸多分析已经构成相当强的证据,不过这篇的整理不够清晰,而且这种哗众取宠的方式很不可取
@LeKFigure: 即使文学作品代笔或以假托之名发表是有传统的,将一个作家的所有作品斥之为代笔所为,且是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是否过于不合常理
@whigzhou: “没有任何证据”?你的视力是零点几?
@LeKFigure: 现在有证据可以直接证明韩寒作品确是代笔所为?
@whigzhou: 已提出大量疑点和证据,包括大量直接当事人的大量亲口证言,是否直接证明?那要看你的“直接证明”是什么意思了
@whigzhou: 早说过,要是把“证明”标准提高到哲学高度,没有任何事情可以被“证明”
@zeaver: 代笔、假托、协作、合署等广泛存在于既有的文学传统中,既被视为正常,对此类现象也就缺乏清晰的界定。概念模糊,韩寒的赌咒难以坐实为有意义的承诺,无法有效追究。
@whigzhou: 为什么是“难以坐实为有意义的承诺”?都这么明确严肃公开了还难以坐实?那还有没有虚假宣传一说了?
@zeaver: 回复@whigzhou:打个比方:如果今后父子合作改为口述方式,可以被确认为代笔吗?
@whigzhou: 不如换个更简单的例子:假如《三重门》明年重印或再版,并销售,韩寒之前的承诺是否履行何以不能成为诉由?
@whigzhou: 口述代创作同样可能被验证,比如他在谈论作品时表现出对作品内容熟悉和理解程度完全不像原创者,当然,假如他避而不谈,可能就抓不住把柄,可是,许多欺瞒都可能做的天衣无缝,这不是承诺不成立的理由
@minhaod: 即使如此,你也是王海,知假买假的不支持
@whigzhou: 不一定啊。我是肯定不会买,但买的人则完全可能先相信了韩寒的承诺,然后在仔细检查了各方证据后,发现自己上当了,买家并没有在购买前了解全部信息的义务,而只有了解合同要件的义务,质疑者的证据并非合同要件
@whigzhou: 难道因为存在大量对西门子的投诉,西门子就免除了对消费者的质量责任?
@whigzhou: 一种欺瞒行为,假如当事人足够谨慎,可能会做的天衣无缝而难以揭露,这没错,但这种可能性并不意味着,针对此类行为的承诺就是无效的,因为在实际案例中,当事人未必能做到天衣无缝,欺瞒信息未必每次都会湮灭,而只要存在验证的可能性,承诺就是有意义的。
@whigzhou: 类似的,假如作案者足够谨慎,许多犯罪都可能不留下可察觉的痕迹,这并不意味着我们需要取消相关罪名,因为在大量实际案例中,能够取得足够证据来定罪。
@wayshall: 辉总不知道韩2已经出尔反尔说那个悬赏是开玩笑的了
@whigzhou: 听说了,他的出尔反尔并不能让之前的承诺失效啊
@zeaver: 回复@wayshall:在文艺作为交易品时,这类失效是常态。多数时候,大家不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而是在舆论空间发泄不满。毕竟,你不能拿着一本封面写着“当代最优秀小说家”的书起诉出版商,论证作者不够优秀。
@whigzhou: 这是因为“最优秀”缺乏客观认定标准,假如摄影师说他的作品完全未经PS呢?
@whigzhou: 再比如,画家说他的画全是手绘的,未借助任何电脑绘图工具,而实际上却被发现是在电脑自动绘制的呢?
@whigzhou: 法律若让一个承诺变成不可诉的,实际上就是剥夺了人们做出此类承诺的机会,至少是剥夺了无抵押承诺的机会。
【2012-04-13】
@猪头非:由昨天的事件,想到三个问题.第一问关于媒体:媒体竞争的环境下,牺牲客观严谨的吸引眼球是否是必需之举?第二问关于制度:制度性问题更多地成为普通人成功的真实阻碍还是更多地成为不努力奋进的借口?第三问关于贫富差距:在”实际的经济发展”中,所有人绝对收入的提高是否必然伴随贫富差距的扩大?
@小小nopainkiller:1. 传统媒体吸引眼球是本性,客观严谨性现在逐渐可以靠自媒体来弥补。2. 应该是两者都会有,无法比较。3. 在比较好的制度条件下的自然经济增长,贫富差距过大应该是必然的,毕竟不管做什么成功的终归是少数,富人里巨富也是极少数,如果人类可以自发的共富的话,那纪传体史书估计这个星球都放不下了
@whigzhou: 1)这对大众媒体的生存是必需的;2)这两个选项不排斥,反倒可以相互加强;3)问错了,任何“必然”性都不存在于“实际”中
@小小nopainkiller: 回复@whigzhou: 辉总觉得第三个应该怎么问?或者应该怎么答?
@whigzhou: 要么问:在经济发展中,所有人绝对收入的提高是否必(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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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13】
@猪头非:由昨天的事件,想到三个问题.第一问关于媒体:媒体竞争的环境下,牺牲客观严谨的吸引眼球是否是必需之举?第二问关于制度:制度性问题更多地成为普通人成功的真实阻碍还是更多地成为不努力奋进的借口?第三问关于贫富差距:在"实际的经济发展"中,所有人绝对收入的提高是否必然伴随贫富差距的扩大?
@小小nopainkiller:1. 传统媒体吸引眼球是本性,客观严谨性现在逐渐可以靠自媒体来弥补。2. 应该是两者都会有,无法比较。3. 在比较好的制度条件下的自然经济增长,贫富差距过大应该是必然的,毕竟不管做什么成功的终归是少数,富人里巨富也是极少数,如果人类可以自发的共富的话,那纪传体史书估计这个星球都放不下了
@whigzhou: 1)这对大众媒体的生存是必需的;2)这两个选项不排斥,反倒可以相互加强;3)问错了,任何“必然”性都不存在于“实际”中
@小小nopainkiller: 回复@whigzhou: 辉总觉得第三个应该怎么问?或者应该怎么答?
@whigzhou: 要么问:在经济发展中,所有人绝对收入的提高是否必然伴随贫富差距的扩大?,要么问:在"实际的经济发展"中,所有人绝对收入的提高是否都伴随着贫富差距的扩大?
@猪头非: 回复@whigzhou:严格地说,我想表述的是在"有实际可行性"的经济发展模式中。绝对收入增长和贫富差距缩小在理论上是可能同时存在的
@whigzhou: 嗯,这样的话,我觉得还是可能的,比如资源发现型增长:某国人民突然发现自己原来坐在一大块油田上,而当时的土地全都私有且分割得较均匀...
@whigzhou: 另一个例子是汇入型增长,某国穷人大量外出打工,并将很大一块收入汇给国内家人。不过这样的例子确实不多,多数增长模式至少在早期通常会扩大收入差距。
@猪头非: 那就得凭运气了。因为这个问题是西方右派左派长期争论的问题,到底是以绝对财富的增长为主要目标还是以缩小财富差距为主要目标。几十年来,好像没有行之有效的同时包容两个目标的路线
@whigzhou: 是吗?身为右派,我不觉得这种事情有任何争论的价值,增长而非再分配带来的贫富扩大,与处境分化无关
@whigzhou: 巴菲特的成功提高了基尼系数,但他从穷人那里挤走的资源是否比一个普遍高收入者多呢?他多吃了多少鸡蛋牛排?多住了几套房?多开了几部车?多娶了几个老婆?
@whigzhou: 在某个极限消费水平之上,富人收入比例扩大不影响相对生存处境,这个道理似乎很简单,可是...
【后记】我关于贫富差距的两篇旧文:“
税收无法有效调节收入差距”,“
收入差距本身不是问题”
辉格
@ 2012-04-05 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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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分类:微言大义
【2012-04-04】
@whigzhou: 同性恋者在某些领域表现杰出的比例较高,假如这是事实,会不会与他们免受性选择压力有关系?我不清楚男同之间选择伴侣的非体质标准如何,但至少在传统社会不容易被文化加强到不堪重负而无力他顾的程度。
@whigzhou: 这意味着,越少“世俗”价值的领域,男同冒尖的比例越高
@-Atmosphere-:我感觉主要还是因为他们自身独特的“禀赋”吧,比如一般公认艺术界时尚界是男同杰出比例较高的领域,而他们在这些领域的成功,可能主要因为其“视角”独特。呃,打个不合适的比方,有人认为梵高眼中的世界可能比普通人眼中的要色彩明艳跳脱的多,因为他是较严重的癫痫患者,大脑视觉区域可能受到影响…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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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04】
@whigzhou: 同性恋者在某些领域表现杰出的比例较高,假如这是事实,会不会与他们免受性选择压力有关系?我不清楚男同之间选择伴侣的非体质标准如何,但至少在传统社会不容易被文化加强到不堪重负而无力他顾的程度。
@whigzhou: 这意味着,越少“世俗”价值的领域,男同冒尖的比例越高
@-Atmosphere-:我感觉主要还是因为他们自身独特的“禀赋”吧,比如一般公认艺术界时尚界是男同杰出比例较高的领域,而他们在这些领域的成功,可能主要因为其“视角”独特。呃,打个不合适的比方,有人认为梵高眼中的世界可能比普通人眼中的要色彩明艳跳脱的多,因为他是较严重的癫痫患者,大脑视觉区域可能受到影响…
@-Atmosphere-:我觉得对直男来说,性选择压力并不是一直高强度持续存在的,一旦结婚,压力就会骤减,传统所谓“成家立业”,先成家,然后就可以专心立业了~倒是同性恋,我觉得性选择方面他们可能更费神,要在传统和自我之间挣扎,即使这个没问题,他们遇到合适的伴侣并建立稳定感情生活的概率比非同要低得多
@whigzhou: 嗯,可是若把拼爹因素考虑进去呢?成家也架不住跨代性选择啊,呵呵
@whigzhou: 对,可以观察一下只有女儿的男人在非世俗领域的杰出机会是否偏多
@-Atmosphere-:所以我感觉,比起直男,男同的事业反而更可能被感情(或者说广义的性选择?)“拖累”,当然,这个纯属个人瞎猜~另外男同杰出比例较高的领域,似乎是比较集中的,并非在所有领域都如此,所以我觉得这个也说明了主要原因并非他们可以免受性选择压力而得以更投入工作,而是因为他们自身的一些特质吧
@whigzhou: 嗯,或许是这样,有待观察,不过男同的感情线与事业线分离度较高,这一点似乎可以成立
@-Atmosphere-:【男同的感情线与事业线分离度较高】你指的是男同可能不像直男那样,事业成功很有利于择偶成功?这点可能确实是吧,不过我对同性恋的择偶标准啥的,完全不了解,不过挺好奇的~
@whigzhou: 是的,至少这种倾向不会被文化所强化,比如直女内心可能也只想要个普通帅哥,但文化常迫使她去找个成功男,男同显然没这压力,至少在同性恋不公开的社会
@-Atmosphere-:恩,有可能。不过我一点也不知道同性恋的择偶观,所以,大脑当机了,想不下去了,呵呵~
@ptcoogle: 首先,男性中男同可能较愿意从事某类行业,因为其偏女性的气质,造成某些行业中,男性为男同的比例较高.其次,愿意出柜的男同,本身可能必须比较优秀:优秀到可以不必顾忌世俗眼光.这就造成男同优秀者多的错觉.其实藏着掖着,还要真结婚假结婚应付世人
@whigzhou: 嗯,很有道理,我想想怎么辨别这两种可能
@拈花如何:辉格认为此处有道理,恰恰是男同较不认可的所在:男同(或针对自身、或针对恋人)关于’男子气概‘有着近乎病态的追求,相对于主流的二元世界,同性恋群体显然表现出更丰富的性别认知层次,即跨性别的模糊和同性别的细分,故而在少’世俗‘价值领域其审美/作品被认为有独到之处。
@whigzhou: 嗯。我说有道理是指其逻辑,事实部分我也不了解
@拈花如何:至于出柜,尤其高调者,反倒是另一种枷锁,为反对世俗而反对、为突破传统而突破。且,出柜看不出与优秀与否有直接关联,网络下成长起来的新生代尤甚。
@tertio:我倾向于认为是后天的原因。同性恋男在时尚行业的绝对优势似乎说明:他们在观察身体信号方面的敏锐感觉是后天磨练出来的。
@拈花如何:回复@tertio: 推断观点基本赞同,不过,因果逻辑可以归纳为男同择偶的生态环境:更以貌取人、审美的标准近乎苛刻(如:面孔、形体、比例、第二性征等)
【2012-03-24】
@学经济家: 一个出租车改革方案:保留最少的管制(准入押金),取消数量管制(牌照自由增减)、价格管制(出租车公司自主定价)。保证地方政府、管理部门、牌照持有者、司机、居民等利益均不受明显伤害,甚或有不小的提升。http://t.cn/hgDPqv
@whigzhou: 学总的第一个问题其实也不需要用准入管制来解决
@whigzhou: 这是个标识的排他性问题,不过不同于特定商家的商品标识,属于共有财产,可以由财产权(也就是私人管制)来实现,主张者需要向法庭证明:1)这个标识与某些质量和安全保障水平有着牢固联系,即,顶灯确实能给消费者带来可信的安全感,2)上述保障水平高度依赖于某种行业自律机制(比如你的押金制度)
@whigzhou: 我觉得要同时证明这两点不容易,所以我还是倾向于只保护私人标识,而不是笼统的保护顶灯标识
@whigzhou: 行医问题与此类似,虽然我主张完全的行医自由,但假如某些(more...)
标签:制度 | 市场 | 排他性 | 标识 | 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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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4】
@学经济家: 一个出租车改革方案:保留最少的管制(准入押金),取消数量管制(牌照自由增减)、价格管制(出租车公司自主定价)。保证地方政府、管理部门、牌照持有者、司机、居民等利益均不受明显伤害,甚或有不小的提升。http://t.cn/hgDPqv
@whigzhou: 学总的第一个问题其实也不需要用准入管制来解决
@whigzhou: 这是个标识的排他性问题,不过不同于特定商家的商品标识,属于共有财产,可以由财产权(也就是私人管制)来实现,主张者需要向法庭证明:1)这个标识与某些质量和安全保障水平有着牢固联系,即,顶灯确实能给消费者带来可信的安全感,2)上述保障水平高度依赖于某种行业自律机制(比如你的押金制度)
@whigzhou: 我觉得要同时证明这两点不容易,所以我还是倾向于只保护私人标识,而不是笼统的保护顶灯标识
@whigzhou: 行医问题与此类似,虽然我主张完全的行医自由,但假如某些条件成立,我觉得对“医生/医院/诊所”之类名称,或许可以确立某种排他性,即:在自愿前提下,谁都可以帮助他人,但未必谁都可以自称医生
@茶博未: 把打车费放在暂时冻结的账户,满足一定条件后,服务方才能拿到?
@whigzhou: 如何实现,那是谋求该标识排他权的行业组织自己的事情,但它需要证明,这些手段对于确保与该标识联系在一起的质量/安全水平,是必须的
@whigzhou: 之所以这一点需要单独证明,是因为通常情况下,商家若未能达到其标识所默示的服务水准,事后按合同纠纷处理便可,只有当事后处理不可行而需要事先保障机制时,才需要为共有标识建立排他性
@whigzhou: 我倾向于为医生标识建立排他性,理由也在于此,谎称医生而把人治死,事后矫正无济于事
【后记】关于商品/服务标识的排他性问题,我在另外两篇文章里也讨论过:“
纯天然概念是否值得被引入法律?”,“
对洋品牌的盲目信任不应得到保护”
【2012-03-24】
(这是该话题讨论的后一半,前一半见上一帖)
@学经济家: 一个出租车改革方案:保留最少的管制(准入押金),取消数量管制(牌照自由增减)、价格管制(出租车公司自主定价)。保证地方政府、管理部门、牌照持有者、司机、居民等利益均不受明显伤害,甚或有不小的提升。http://t.cn/hgDPqv
@迢书:方案的本质是:一、政府出钱,赎买目前所有出租车牌照;二、政府宣布,在满足基本技术要求的情况下,只要向政府交纳一大笔押金,就获得牌照,交回牌照可取回本金。三、政府收取押金利息,打击黑车,维持秩序。问题很大:一、凭什么要政府出钱赎买现有牌照?二、政府收取利息,不如收取管理费。
@迢书:假如押金是120万,如果牌照一百年未赎回,这相当于牌照持有人放弃了一百年的利息,也意味着他对牌照的估值是120万——现在的牌照也没那么贵。这种方案的本质是提高牌照价格,根本没有解决问题。而且,巨额押金在政府手里,投资回报率低,很可能出现弊案。还不如让持有人交管理费,以节约资本(more...)
标签:准入 | 制度 | 改革 | 牌照 | 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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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4】
(这是该话题讨论的后一半,前一半见上一帖)
@学经济家: 一个出租车改革方案:保留最少的管制(准入押金),取消数量管制(牌照自由增减)、价格管制(出租车公司自主定价)。保证地方政府、管理部门、牌照持有者、司机、居民等利益均不受明显伤害,甚或有不小的提升。http://t.cn/hgDPqv
@迢书:方案的本质是:一、政府出钱,赎买目前所有出租车牌照;二、政府宣布,在满足基本技术要求的情况下,只要向政府交纳一大笔押金,就获得牌照,交回牌照可取回本金。三、政府收取押金利息,打击黑车,维持秩序。问题很大:一、凭什么要政府出钱赎买现有牌照?二、政府收取利息,不如收取管理费。
@迢书:假如押金是120万,如果牌照一百年未赎回,这相当于牌照持有人放弃了一百年的利息,也意味着他对牌照的估值是120万——现在的牌照也没那么贵。这种方案的本质是提高牌照价格,根本没有解决问题。而且,巨额押金在政府手里,投资回报率低,很可能出现弊案。还不如让持有人交管理费,以节约资本。
@whigzhou: 哦,是这样,100万这数字吓我一跳,这毫无道理,亏学总想得出,即便采用押金方式,也应按对乘客造成的可能损失算,跟当前份子钱有何关系?再说了,押金完全可以用保险替代
@学经济家:1 押金不是为防止伤害,而是使得改革能对各方有利。自由准入当然好,但用PG也能想的出来,不会有任何一个决策者去推,实现可能几乎为零;2 份子钱大城市目前在每年6万(北京)~18万(深圳)之间的比较多;低于4万的我没听说(包括县城);10~20倍无息押金可自由退出的,较之房产,肯定很多人投
@whigzhou: 哦,这样的话,有更简单的办法啊,先确认现有牌照权利,放开牌照流通,然后在维持其价格不大幅下降的前提下拍卖尽可能多的新牌照即可
@whigzhou: 在出租车处于满负荷运行的数量区间内,新牌照投放不会降低租金
@迢书: 只要增发出租车拍照,现有的牌照就会贬值,这与增发方式无关,不管是免费增发、拍卖增发还是缴纳押金增发……这是方案的硬伤。
@whigzhou: 不一定啊,因为现在是固定价格嘛,产能饱和区间内牌照租金不会因增发而下降,可以增发牌照直至拍卖额开始下降,然后停发,再放开价格,如此各方无损
@迢书: 不同意。现在的牌照持有者在估值时,已经预期价格会放开
@whigzhou: 这个预期没道理嘛,没有迹象要放开价格啊,如果你是指基于我说的改革方案的预期,那价格放开是在新牌投放之后,他的估值同时要考虑我的投放政策,而该政策就是盯住拍卖价区间前提下的投放最大化,因而估值没有理由超出该区间上限
@迢书:除非政府耍流氓,对现在的持有人说:“只有两个方案,一是永不增发、永不涨价,二是增发一些、放开价格。选一个吧!”
@迢书:现在的持有人最想要的方案是:永不增发,放开价格——其它方案他们都不会满意的。一句话总结,只要增发牌照,政府门前就会有上访的,除非政府赎买牌照。
@whigzhou: 我最想要的方案是牌照都归我
@学经济家:你这个才是更难呢。现有牌照权利是哪些?不增发,限价,油价涨给补贴?我那论述的就是,目前的权利极其不明确。另,这几年,一增发就闹事甚至流血(这是最大问题),不管怎么保证这增一点下年不增什么的。我也曾构想过把拍卖收入分给既有者,不过后来还是否了。
@whigzhou: 我说的现有牌照权利仅指准入权,增发和限价安排后面说明了,油价补贴取消
@学经济家: 另,这几年,一增发就闹事甚至流血(这是最大问题),不管怎么保证这增一点下年不增什么的。我也曾构想过把拍卖收入分给既有者,不过后来还是否了。
@whigzhou: 牌照行情一旦形成,增发是否让牌照贬值,贬多少,一目了然,闹事没底气
@学经济家: 回复@whigzhou: 闹是唯一的产权保护。不增发都要经常闹闹,提示不要来宰我。
@whigzhou: “闹是唯一的产权保护”——这正是产权不明确、流动性缺失条件下的情况,不能套用到流动畅通的条件下,况且,拍卖制度下,市政府有激励维持牌照价值,这一利益共同点会被领悟到
@学经济家:糊涂,原文白写了。现有牌照市盈率很低,因为大量的不确定性,举例就像小产权房,或者未流通公司的股票。一旦做实完整产权(完整收益,任意定价,任意进出,做市商随时交易),是会极大幅度上涨的,取其中即可。退出的根本挡不住新进的。
@学经济家:香港牌,年份约20万港币,转让价300万上下,市盈率15倍;纽约牌年收益3~4万美元,转让价60~70万美元,近20倍(从二战前一张没增过,预期好);深圳牌年份约18万,法院拍卖价不足100万。若从资本角度,持有者实际上损失了2/3的市值。用一半市值设立押金,近乎是阻力最小各方都得益的
@tertio:说个怪招,给每个现有的牌照持有者印发牌照权,让他们自己竞争去吧。
@学经济家:这个我想过,会毁掉资产价值的
@tertio:回复@学经济家:可以对各家发牌速度加以限制嘛。肯定有吃亏的人,他们只好怪自己没眼光了。
@whigzhou: 再重复一下我的方案:宣布现有牌照永久有效-放开牌照转让-拍卖新牌照直至拍卖价开始下降-放开公里价格-当牌照价格上涨至锁定区间上限时拍卖更多牌照直至其降至区间下限(上述安排事先一次性公布)
@饼干龟:放开牌照转让可移至宣布现有牌照永久有效之前。并以最初流通价作为拍卖最低价。这样既无损原牌照主,也可避免运费政策性上涨,以获乘客支持。
@whigzhou: 若不先宣布永久有效,卖掉者可能会觉得被骗了;你后半句正是我的意思,首次拍卖之前按之前流通价格设定拍卖价目标区间;没错,增发是必须成分,否则市民为何要支持?你租值耗不耗散、牌照增不增值,关我屁事?
@饼干龟:我觉得你的方案可能会受到市民反对。因为牌照增值部分的大部分由原牌照持有者获得。乘客虽获得了打车更容易的好处,但这一好处不直接。但运费上涨是可以直接体会到的。因而修改方式是将更多确权收益分给消费者。最初转让者虽然后悔,但后悔的只是没有得到新增收益,与损失已预期收益的心理抗拒大不相同
@whigzhou: 反对永远无法避免,这是没办法的事情,我不是说了,我还希望所有牌照都归我呢,方案最多只能做到各方实际无损
@饼干龟:在最初流通价保底,运费上涨的条件下,其实只有消费者群体中存在实际受损的个体。这也是我觉得可以把更多利益分给消费者的原因。当然了,也可先确权再流通,只是如果那时再把区间下限定到低于流通价,反对者群体将更增部分运营商。
@whigzhou: 解除价格管制,给了消费者用现金替代排队/等候的机会,不会受损,同时,解除准入管制将提供大量廉价拼车机会,消费者是受益的
@饼干龟: 用现金替代等候,不会有个体受损,这可教条了。有的个体就是时间成本较小的。
@whigzhou: 不要忘记均衡嘛,在价格管制下,需求会一直增长到边际排队/等待成本高的连最愿意等待的那个消费者都不愿再多等的程度,因而现金代替会让之前的边际等待者刚好不亏不赚,而所有比他不耐烦的人都赚了
@学经济家:政府目前难以获取拍卖收入所以不算抠;若开始拍卖,受未来预期不确定性影响,(即使不限运价)卖价也极可能会低于押金,即使拍卖算当期收入而押金算做债,但后期拍价越低,到供需平衡时无人竞拍收入会接近零。所以说政府较此前获利。
【后记】我这个方案,是在“尽可能让各方无损”这一前提下构思的,并不表示我认为它在法律上是最合理的,关于后一点,我还没想好。
【2012-03-22】
@whigzhou: 人类的别名很多,道德动物、裸猿、第三种黑猩猩……不过我觉得“第六类机器人”这个名字或许更好,第一类机器人是任务导向的,只能完成经明确描述的特定任务,第二类是功能导向的,具备若干功能和适应性,各功能组合起来可完成很多事先不可枚举的任务……
@whigzhou: 第三类是生存导向的,除了自我存续,既未被赋予特定任务,也未被规定特定功能,其它三类都是它的升级版,为了生存,它必须至少能够收集环境信息并据此作出反应,第四类是能够收集意向性信息的第三类机器人,即,它将其他机器人的行动意向也纳入了其信息收集的范围,高级动物便属此类……
@whigzhou: 第五类是具有自我意识的第四类机器人(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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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2】
@whigzhou: 人类的别名很多,道德动物、裸猿、第三种黑猩猩……不过我觉得“第六类机器人”这个名字或许更好,第一类机器人是任务导向的,只能完成经明确描述的特定任务,第二类是功能导向的,具备若干功能和适应性,各功能组合起来可完成很多事先不可枚举的任务……
@whigzhou: 第三类是生存导向的,除了自我存续,既未被赋予特定任务,也未被规定特定功能,其它三类都是它的升级版,为了生存,它必须至少能够收集环境信息并据此作出反应,第四类是能够收集意向性信息的第三类机器人,即,它将其他机器人的行动意向也纳入了其信息收集的范围,高级动物便属此类……
@whigzhou: 第五类是具有自我意识的第四类机器人,他们将自己的意向性也纳入了其收集信息的范围,并由此构成一个自反馈回路:一阶自省(所谓自省就是以自身意向性为输入的认知过程)自动成为二阶自省的信息材料(此过程可以任意阶数递归),一个信息可在其中无尽流动、以无限多形式被表征的所谓“心灵”诞生了……
@whigzhou: 第六类是价值自觉的第五类机器人,一旦有了自省能力和习惯,他们(至少其中某些在某个时候)就可能会问:我为何要这么活着?开始审视驱动他们行为的那张价值清单,这张清单由创造他们的那个过程(比如上帝)所书写,一直藏在那里,但迄今只被遵循,而未被审视,现在他们从抽屉了把它翻了出来……
@whigzhou: 可是抽屉拉开之后,这些人立刻分为两派:一些认为,阅读和遵循这张纸上的东西是他们唯一值得去做的事情,而另一些认为,为这张纸添加自己的内容才有意思,游戏这才算真正开始,而在此之前,他们都只不过是幸存下来的棋子
@whigzhou: 请问,这两派中,哪一派更像是第六类机器人呢?
@茶博未: “意向”的引入有点突兀。意向是对目标任务的揣测,功能组合的后果的预测,还是别的什么?
@whigzhou: 一头狮子走近一群羚羊这一现象,若缺少“它想吃到肉/它想活下去”之类的出发点,能给观察者带去有用信息吗?这样的解读,能还原为物理性解读而不丢失信息吗?
@whigzhou: 更多解释参见:http://t.cn/zOiSioY
@whigzhou: 用丹内特的术语说,第四类机器人就是学会了从意向性立场进行观察的观察者,第五类就是会对自己的意向持意向性立场的观察者
@茶博未: 我要说这解读-反应也是从底层物理/生化作用垒起来的,不必有相对独立的高层,如意识
@whigzhou: “也是从底层物理/生化作用垒起来的,不必有相对独立的高层”这两个子句是强调性重复还是推导还是各自独立的?电影视频是导致液晶屏像素状态变换的物理作用“垒起来的”,电影没有相对独立的信息吗?
@茶博未: 问题是你在第4类主体还没有发展出“自我“概念。一个植物人的瞳孔也会对强光有所反应,把它诠释成植物人猜出了强光源的意向是把我搞瞎,不妥吧?
@whigzhou: 意向性立场不依赖自我意识,反而后者依赖前者,猫可以理解为何那只老鼠向那个洞口跑,而不必理解它自己为何想抓住这只老鼠,你的例子偏离太远了
@茶博未: 问题是你在第4类主体还没有发展出“自我“概念。一个植物人的瞳孔也会对强光有所反应,把它诠释成植物人猜出了强光源的意向是把我搞瞎,不妥吧?
@whigzhou: 你的植物人是第三类机器人,还不是第四类,误将其当作第四类,是个观察错误,当然错误是可能的,也是任何新能力的代价
@茶博未:假如没有看电影拍电影的人,电影的同质竞争者(如电视屏幕雪花乱闪)出现的机会比电影多很多。所以电影的独立信息,完全来源于人,看电影拍电影的有“自我”的人。假如人灭了,对生理构造不同的外星人
@whigzhou: 当然,假如世上只剩下观察者本身这一个生物,意向性立场便是一种糟糕的观察方法,没错
【2012-03-22】
@布尔费墨:打开谷歌地球看看,人类活动对于地球的影响还不如蜘蛛对我们家房顶的影响明显。人类不要太自大了。什么全球变暖,什么增长极限,什么人口爆炸,自己糟践自己。真以为人类在地球上算个什么东西?
@tertio: 这个直观推理问题很严重,如果把所有核弹都点了呢?
@tertio: @whigzhou 这算直觉泵的一个负面案例吧
@whigzhou: 这个我看纯粹是对空胡喷嘛,直觉泵都算不上,最初直觉就不靠谱,谷歌地球我经常看,得不出人类影响很小这个直(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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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2】
@布尔费墨:打开谷歌地球看看,人类活动对于地球的影响还不如蜘蛛对我们家房顶的影响明显。人类不要太自大了。什么全球变暖,什么增长极限,什么人口爆炸,自己糟践自己。真以为人类在地球上算个什么东西?
@tertio: 这个直观推理问题很严重,如果把所有核弹都点了呢?
@tertio: @whigzhou 这算直觉泵的一个负面案例吧
@whigzhou: 这个我看纯粹是对空胡喷嘛,直觉泵都算不上,最初直觉就不靠谱,谷歌地球我经常看,得不出人类影响很小这个直觉
@whigzhou: 况且,今日人口密集区百年前地貌你见过吗?你第一次看谷歌地球是几年前?这个时间跨度上能对人类“影响”形成任何有意义的直觉吗?
@小野猪君: 我看到博主的说法,在想,是不是谷歌地球出了什么新的应用?能看到人类活动对地球的影响?
@whigzhou: 生物量(biomass)比例可以给你一个简单但有用的直觉:地球动物总干重约1150百万吨,其中约9%是人肉,60%是人吃的肉,还有百分之几是与人伴生的老鼠之类
@whigzhou: 由于人类食物生产效率极高,因而对食物链上游(植物界)影响相对较小,可降低一个半数量级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