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贺卫方与韩寒

【2012-04-18】

@贺卫方: 莫须有与想当然 – http://t.cn/zOpeR0c 国文老师说:你一个小学生,绝不可能做出那样的作文,一定是从杂志上抄袭而来。陈很委屈,说绝无此事。老师回答:你如果说你不是抄的,拿出证明来。证明自然是拿不出了的……你的学生并没有义务去证明他不是抄来的,这是罗马法的精神

@whigzhou: 贺卫方又讲法律了

@whigzhou: 可是一讲就这么狗屁不通,那位小学教师没有提出任何具体的疑点,学生当然就无语了,可是质疑@韩寒 的人,没提出可回答的疑点吗?

@ak-20: 请问下,通过法律起诉韩寒,这有可能吗?

@whigzhou: 罪名或诉由是什么?至少我想不出

@ak-20: 回复@whigzhou:个人觉得起诉不了,不过有两篇文章传播挺广 http://t.cn/zO0Yakn 和http://weibo.com/1683861132/ydpvN0GOP

@whigzhou: 我认为,读者对作品非属代笔的期待是不合理的,没有理由得到保护,因为文学作品代笔或以假托之名发表是有传统的

@whigzhou: 不过话说回来,韩寒现在这么信誓旦旦的说绝无代笔,他今后再出版和销售的作品恐怕就要负上这一责任,这是他个人的额外承诺

@whigzhou: 依我看,关于写作时间的诸多分析已经构成相当强的证据,不过这篇的整理不够清晰,而且这种哗众取宠的方式很不可取

@LeKFigure: 即使文学作品代笔或以假托之名发表是有传统的,将一个作家的所有作品斥之为代笔所为,且是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是否过于不合常理

@whigzhou: “没有任何证据”?你的视力是零点几?

@LeKFigure: 现在有证据可以直接证明韩寒作品确是代笔所为?

@whigzhou: 已提出大量疑点和证据,包括大量直接当事人的大量亲口证言,是否直接证明?那要看你的“直接证明”是什么意思了

@whigzhou: 早说过,要是把“证明”标准提高到哲学高度,没有任何事情可以被“证明”

@zeaver: 代笔、假托、协作、合署等广泛存在于既有的文学传统中,既被视为正常,对此类现象也就缺乏清晰的界定。概念模糊,韩寒的赌咒难以坐实为有意义的承诺,无法有效追究。

@whigzhou: 为什么是“难以坐实为有意义的承诺”?都这么明确严肃公开了还难以坐实?那还有没有虚假宣传一说了?

@zeaver: 回复@whigzhou:打个比方:如果今后父子合作改为口述方式,可以被确认为代笔吗?

@whigzhou: 不如换个更简单的例子:假如《三重门》明年重印或再版,并销售,韩寒之前的承诺是否履行何以不能成为诉由?

@whigzhou: 口述代创作同样可能被验证,比如他在谈论作品时表现出对作品内容熟悉和理解程度完全不像原创者,当然,假如他避而不谈,可能就抓不住把柄,可是,许多欺瞒都可能做的天衣无缝,这不是承诺不成立的理由

@minhaod: 即使如此,你也是王海,知假买假的不支持

@whigzhou: 不一定啊。我是肯定不会买,但买的人则完全可能先相信了韩寒的承诺,然后在仔细检查了各方证据后,发现自己上当了,买家并没有在购买前了解全部信息的义务,而只有了解合同要件的义务,质疑者的证据并非合同要件

@whigzhou: 难道因为存在大量对西门子的投诉,西门子就免除了对消费者的质量责任?

@whigzhou: 一种欺瞒行为,假如当事人足够谨慎,可能会做的天衣无缝而难以揭露,这没错,但这种可能性并不意味着,针对此类行为的承诺就是无效的,因为在实际案例中,当事人未必能做到天衣无缝,欺瞒信息未必每次都会湮灭,而只要存在验证的可能性,承诺就是有意义的。

@whigzhou: 类似的,假如作案者足够谨慎,许多犯罪都可能不留下可察觉的痕迹,这并不意味着我们需要取消相关罪名,因为在大量实际案例中,能够取得足够证据来定罪。

@wayshall: 辉总不知道韩2已经出尔反尔说那个悬赏是开玩笑的了

@whigzhou: 听说了,他的出尔反尔并不能让之前的承诺失效啊

@zeaver: 回复@wayshall:在文艺作为交易品时,这类失效是常态。多数时候,大家不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而是在舆论空间发泄不满。毕竟,你不能拿着一本封面写着“当代最优秀小说家”的书起诉出版商,论证作者不够优秀。

@whigzhou: 这是因为“最优秀”缺乏客观认定标准,假如摄影师说他的作品完全未经PS呢?

@whigzhou: 再比如,画家说他的画全是手绘的,未借助任何电脑绘图工具,而实际上却被发现是在电脑自动绘制的呢?

@whigzhou: 法律若让一个承诺变成不可诉的,实际上就是剥夺了人们做出此类承诺的机会,至少是剥夺了无抵押承诺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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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18】 @贺卫方: 莫须有与想当然 - http://t.cn/zOpeR0c 国文老师说:你一个小学生,绝不可能做出那样的作文,一定是从杂志上抄袭而来。陈很委屈,说绝无此事。老师回答:你如果说你不是抄的,拿出证明来。证明自然是拿不出了的……你的学生并没有义务去证明他不是抄来的,这是罗马法的精神 @whigzhou: 贺卫方又讲法律了 @whigzhou: 可是一讲就这么狗屁不通,那位小学教师没有提出任何具体的疑点,学生当然就无语了,可是质疑@韩寒 的人,没提出可回答的疑点吗? @ak-20: 请问下,通过法律起诉韩寒,这有可能吗? @whigzhou: 罪名或诉由是什么?至少我想不出 @ak-20: 回复@whigzhou:个人觉得起诉不了,不过有两篇文章传播挺广 http://t.cn/zO0Yakn 和http://weibo.com/1683861132/ydpvN0GOP @whigzhou: 我认为,读者对作品非属代笔的期待是不合理的,没有理由得到保护,因为文学作品代笔或以假托之名发表是有传统的 @whigzhou: 不过话说回来,韩寒现在这么信誓旦旦的说绝无代笔,他今后再出版和销售的作品恐怕就要负上这一责任,这是他个人的额外承诺 @whigzhou: 依我看,关于写作时间的诸多分析已经构成相当强的证据,不过这篇的整理不够清晰,而且这种哗众取宠的方式很不可取 @LeKFigure: 即使文学作品代笔或以假托之名发表是有传统的,将一个作家的所有作品斥之为代笔所为,且是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是否过于不合常理 @whigzhou: “没有任何证据”?你的视力是零点几? @LeKFigure: 现在有证据可以直接证明韩寒作品确是代笔所为? @whigzhou: 已提出大量疑点和证据,包括大量直接当事人的大量亲口证言,是否直接证明?那要看你的“直接证明”是什么意思了 @whigzhou: 早说过,要是把“证明”标准提高到哲学高度,没有任何事情可以被“证明” @zeaver: 代笔、假托、协作、合署等广泛存在于既有的文学传统中,既被视为正常,对此类现象也就缺乏清晰的界定。概念模糊,韩寒的赌咒难以坐实为有意义的承诺,无法有效追究。 @whigzhou: 为什么是“难以坐实为有意义的承诺”?都这么明确严肃公开了还难以坐实?那还有没有虚假宣传一说了? @zeaver: 回复@whigzhou:打个比方:如果今后父子合作改为口述方式,可以被确认为代笔吗? @whigzhou: 不如换个更简单的例子:假如《三重门》明年重印或再版,并销售,韩寒之前的承诺是否履行何以不能成为诉由? @whigzhou: 口述代创作同样可能被验证,比如他在谈论作品时表现出对作品内容熟悉和理解程度完全不像原创者,当然,假如他避而不谈,可能就抓不住把柄,可是,许多欺瞒都可能做的天衣无缝,这不是承诺不成立的理由 @minhaod: 即使如此,你也是王海,知假买假的不支持 @whigzhou: 不一定啊。我是肯定不会买,但买的人则完全可能先相信了韩寒的承诺,然后在仔细检查了各方证据后,发现自己上当了,买家并没有在购买前了解全部信息的义务,而只有了解合同要件的义务,质疑者的证据并非合同要件 @whigzhou: 难道因为存在大量对西门子的投诉,西门子就免除了对消费者的质量责任? @whigzhou: 一种欺瞒行为,假如当事人足够谨慎,可能会做的天衣无缝而难以揭露,这没错,但这种可能性并不意味着,针对此类行为的承诺就是无效的,因为在实际案例中,当事人未必能做到天衣无缝,欺瞒信息未必每次都会湮灭,而只要存在验证的可能性,承诺就是有意义的。 @whigzhou: 类似的,假如作案者足够谨慎,许多犯罪都可能不留下可察觉的痕迹,这并不意味着我们需要取消相关罪名,因为在大量实际案例中,能够取得足够证据来定罪。 @wayshall: 辉总不知道韩2已经出尔反尔说那个悬赏是开玩笑的了 @whigzhou: 听说了,他的出尔反尔并不能让之前的承诺失效啊 @zeaver: 回复@wayshall:在文艺作为交易品时,这类失效是常态。多数时候,大家不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而是在舆论空间发泄不满。毕竟,你不能拿着一本封面写着“当代最优秀小说家”的书起诉出版商,论证作者不够优秀。 @whigzhou: 这是因为“最优秀”缺乏客观认定标准,假如摄影师说他的作品完全未经PS呢? @whigzhou: 再比如,画家说他的画全是手绘的,未借助任何电脑绘图工具,而实际上却被发现是在电脑自动绘制的呢? @whigzhou: 法律若让一个承诺变成不可诉的,实际上就是剥夺了人们做出此类承诺的机会,至少是剥夺了无抵押承诺的机会。


已有13条评论

  1. 六翼 @ 2012-11-15, 15:35

    辉总这篇有点。。这么说,质疑韩寒代笔仅仅是不是所有文字都是他写,还是从构思到思路都不是韩寒的(真正意义上的代笔)?这事有点剑走偏锋了,最开始质疑的韩寒代笔——既文章都不是韩寒写的,是由父亲或团队创作,已经由韩寒夸张的保证变为找漏子——看你是不是每个字都是你写的?
    “大量直接当事人的大量亲口证言”我是没有看到,请辉总明示。

    另外就三重门来说,是一定在学围城的,我当时看的时候就这么感觉。后来从韩寒同学的描述中,也可以证明。从整体风格来说,三重门充满了掉书袋和恶意卖萌,但要说是父亲代笔,从读书感觉上来说,是不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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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2012-11-18, 14:11

    这个话题没啥好说的,韩寒的小说适合给高中生看,杂文对于一个国内一流的赛车手已经很不错了。

    [回复]

  3. Alu9 @ 2012-11-18, 21:45

    质疑韩寒的,都是小有才华,又不太出名的文人。所谓文人相轻。
    国人的模仿照搬能力一流,如果韩寒真是这样抄成名的,为什么没有第二位、第三位?
    你也可以写一中长篇,让你家儿子抄一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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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辉格 回复:

    韩粉还没死光啊

    [回复]

    alu9 回复:

    不是韩粉,没看过他的书。
    只是动不动就用死不死的人,才应该去死。
    骂者自骂!

    [回复]

  4. zaeneas @ 2013-03-03, 22:26

    whig君能推荐几个讲述这些韩寒代笔证据的文章么?(并且这文章中大部分证据是可信的)

    顺便询问whig君这文是否看过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6fc0caa010109e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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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辉格 回复:

    1)所谓的《三重门》“原始手稿”;2)看过,作者讲的道理有些价值,但看不出跟这事有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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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aeneas 回复:

    你指的是出版的原始手稿造假还是?
    你有对原始手稿的造假分析可信的文章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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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辉格 回复:

    不用分析,我直接不相信这是“手稿”,我相信任何有过用纸笔写作经验的人都不会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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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aeneas 回复:

    这样韩寒做的事情不是非常奇怪了:为了驳斥对方,用一个显然假造的手稿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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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aeneas 回复:

    毕竟他没必要出版手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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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辉格 回复:

    他自打耳光的事情好像做了不少嘛

    [回复]

    zaeneas 回复:

    对了,你说的手稿不是「手稿」是否有什么特征能够说明?
    或者是否有可信的文章推荐?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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