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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史札记#2:封建关系的几种来源

1)非对称世系裂变

一般部落社会的世系裂变是对称性的,各裂变分支相互对等,不相隶属,此种模式下,政治结构必定是碎片化的,各分支之间只能建立短暂而脆弱的联合,无法建立持久的大型共同体。

一个解决方案是,在每个分支点上,让其中一个支系居于支配地位,其余支系从属之,从而在主支与从支之间建立领主/附庸关系,周之宗法制便是一例,通过嫡长子继承制,让嫡长支系(大宗)成为领主,其余支系(小宗)成为附庸。

这种模式下,只要世系的控制范围内尚有土地可供开拓或分割,世系繁衍过程会自动产生一个封建系统,西周畿内诸伯大概就是这么来的。(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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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对称世系裂变 一般部落社会的世系裂变是对称性的,各裂变分支相互对等,不相隶属,此种模式下,政治结构必定是碎片化的,各分支之间只能建立短暂而脆弱的联合,无法建立持久的大型共同体。 一个解决方案是,在每个分支点上,让其中一个支系居于支配地位,其余支系从属之,从而在主支与从支之间建立领主/附庸关系,周之宗法制便是一例,通过嫡长子继承制,让嫡长支系(大宗)成为领主,其余支系(小宗)成为附庸。 这种模式下,只要世系的控制范围内尚有土地可供开拓或分割,世系繁衍过程会自动产生一个封建系统,西周畿内诸伯大概就是这么来的。 2)征服后的占领 征服一块土地后,消灭原有政治结构,将土地作为采邑授予征服者首领的亲属、部下或盟友,并与首领建立领主/附庸关系。 这么做,既可为军事合作者提供食邑,也可对新征服土地特别是战略重地实施占领,屏藩王畿,西周畿外诸侯盖属此类。 3)征服后的羁縻 征服一个邦国后,保留其政治结构,条件是其接受征服者为其领主,承担附庸义务,比如西周的宋国,陈国和杞国或许也是。 4)归附的小邦 周边弱小邻邦或境内土著酋邦,因摄于王威,自愿归附,变成附庸,同时政治结构和制度上也依封建体系之需要而有所改造,西周所谓“子男之国”里面有些大概属于这一类。  
周史札记#1:封建制:一个工作定义

发现不少学者都拒绝承认这个或那个社会是“真正的封建社会”,其中当然涉及对历史事实的不同认知,但更多是出于对“封建”定义的分歧,这也要怪诸如马克·布洛赫(Marc Bloch)这样的经典作家将封建制度界定得过于狭窄;其实,就制度史研究而言,一个较为宽泛的定义或许更适合于分析。

封建之所以值得被界定为一种主要制度类型,是因为:

A1)它所适用的社会足够独特,显著区别于部落社会、城邦、集权帝国和现代民族国家;
A2)也足够普遍,可在多个主要文明中找到;
A3)用来识别它的那些特征总是一起出现;
A4)它是制度进化的重要一环,因为它孕育了一些构成宪政与法治之核心基础的制度元素。

依我看,具备下列几项特征的政治体系,皆可归入封建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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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不少学者都拒绝承认这个或那个社会是“真正的封建社会”,其中当然涉及对历史事实的不同认知,但更多是出于对“封建”定义的分歧,这也要怪诸如马克·布洛赫([[Marc Bloch]])这样的经典作家将封建制度界定得过于狭窄;其实,就制度史研究而言,一个较为宽泛的定义或许更适合于分析。 封建之所以值得被界定为一种主要制度类型,是因为: A1)它所适用的社会足够独特,显著区别于部落社会、城邦、集权帝国和现代民族国家; A2)也足够普遍,可在多个主要文明中找到; A3)用来识别它的那些特征总是一起出现; A4)它是制度进化的重要一环,因为它孕育了一些构成宪政与法治之核心基础的制度元素。 依我看,具备下列几项特征的政治体系,皆可归入封建一类: 1)政治共同体的权力是地理上分立的,组成共同体的成员实体(领地)有着明确边界; 2)成员实体之间通过多层契约关系(即庇护/效忠关系)结成共同体,契约不可单方面解除; 3)这些契约在共同体内(至少在每个层次上)具有同质性,即,整个共同体内具有一套很大程度上普适的封建法; 4)成员实体的领地权具有私人财产权性质,其主人即该领地之领主; 5)主要成员实体的领地权是世袭的; 6)成员实体的领主在其领地内自主行使权力,同时对其上级领主承担契约义务,其中至少包括军事义务; 7)农业生产以集中管理的庄园制形式组织,区别于部落村社或自耕农; 另一些特征也常见于封建社会,但不必作为识别标准: 8)领主/附庸关系常因血缘关系而建立,并由血缘/婚姻纽带维系; 9)契约权利的继承和转让受契约限制,并非完全自由; 10)当领主/附庸一方死亡时,须重新宣誓确认庇护/效忠关系,为此附庸可能需要向领主支付对价; 11)契约一方对另一方影响其履约能力的重大行动(比如婚姻和宗教事务)拥有干预权; …… 概括起来,封建制度的特征可以简化为三条: B1)政治权力在地理上分立,经庇护/效忠契约联合为共同体; B2)政治权力具有私权性质; B3)规范政治权力和政治关系的法律具有私法性质。 按照这样一个工作定义,中世纪早期欧洲和西周社会,我想大概都可以约略归入封建一类。  
[微言]雪球

【2014-08-29】

@whigzhou: 随着技术/文化/制度的丰满成熟,地理因素对社会间差异变得越来越无关,地理大发现以来,英国人无论到哪里都能建立起自由社会,德国人和日本人无论到哪个自由社会都会成为模范公民,犹太人和华人无论到哪个自由社会都比其他民族会挣钱……,换句话说:更成熟的文化与制度更有能力控制和适应各种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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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29】 @whigzhou: 随着技术/文化/制度的丰满成熟,地理因素对社会间差异变得越来越无关,地理大发现以来,英国人无论到哪里都能建立起自由社会,德国人和日本人无论到哪个自由社会都会成为模范公民,犹太人和华人无论到哪个自由社会都比其他民族会挣钱……,换句话说:更成熟的文化与制度更有能力控制和适应各种环境。  
[微言]封建与宪政

【2014-08-27】

@吴昊老是重名很无奈 我觉得阿姨少数有点学术味道的也就这篇:http://t.cn/RPDoFrY

@whigzhou: 这让我想到他一个毛病:过度拔高封建制:“个人主义、私有财产和市场体系与英格兰习惯法互为表里。所谓“现代社会核心特征”,其实就是英格兰封建自由的本来面目。大宪章到维多利亚时代,英国社会没有发生实质变化”

@whigzhou: 封建制是宪政和市场制度的最佳孕育土壤,但不能混淆土壤和它所孕育的东西, 再肥沃的牛粪也是牛粪,不是从中长出的那朵鲜花。

@whigzhou: 封建制本身要是真这么好,那大陆岂不是比英格兰更好?封建制在法德保持得更完整而纯粹,阿姨与此相关的另一个毛病是将普通法和习惯法混为一谈,日耳曼世界都有习惯法,但唯有英格兰发展出了普通法,而后者正是王权对抗封建体系的结果,而不是封建制的一部分

@whigzhou: 在#罗斯巴德批判#12里,我曾对封建制做过一个评价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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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27】 @吴昊老是重名很无奈 我觉得阿姨少数有点学术味道的也就这篇:http://t.cn/RPDoFrY @whigzhou: 这让我想到他一个毛病:过度拔高封建制:“个人主义、私有财产和市场体系与英格兰习惯法互为表里。所谓“现代社会核心特征”,其实就是英格兰封建自由的本来面目。大宪章到维多利亚时代,英国社会没有发生实质变化” @whigzhou: 封建制是宪政和市场制度的最佳孕育土壤,但不能混淆土壤和它所孕育的东西, 再肥沃的牛粪也是牛粪,不是从中长出的那朵鲜花。 @whigzhou: 封建制本身要是真这么好,那大陆岂不是比英格兰更好?封建制在法德保持得更完整而纯粹,阿姨与此相关的另一个毛病是将普通法和习惯法混为一谈,日耳曼世界都有习惯法,但唯有英格兰发展出了普通法,而后者正是王权对抗封建体系的结果,而不是封建制的一部分 @whigzhou: 在#罗斯巴德批判#12里,我曾对封建制做过一个评价 http://t.cn/zWdhu83 //@whigzhou:封建制本身要是真这么好,那大陆岂不是比英格兰更好?封建制在法德保持得更完整而纯粹,阿姨与此相关的另一个毛病是将普通法和习惯法混为一谈,日耳曼世界都有习惯法,但唯有英格兰发展出了普通法,而后者正是王权 @吴昊老是重名很无奈:习惯法和普通法原来不一样的啊 @whigzhou: 当然,对普通法和习惯法的关系,以及王权在普通法发展中的作用,我在#罗斯巴德批判#23里有过评论 http://t.cn/zlPnHdI @whigzhou: 普通法在英格兰是伴随王权扩张而发展起来的,可以说普通法的发展就是国王伸张其王权的过程,它把日耳曼习惯法和封建契约义务转变成了近代意义上的法律,让契约义务超越双方关系而变成一般性权利,从而逐渐脱离封建依附关系,它也为这些权利提供了一个普遍司法保障,而不再依赖于对等制约和自我救济 @whigzhou: 从大宪章到维多利亚,发生了太多“实质性变化”,普通法从雏形到成熟,国会的常设化,下院对预算的控制,财产权逐渐摆脱封建关系而获得流动性,人身依附关系的解除,行会垄断权的瓦解,王权的持续扩张,封建义务逐渐被现代权利体系替代…… @whigzhou: 假如“从大宪章到维多利亚”包括了维多利亚时代,那“实质性变化”就更多了,正是从维多利亚开始,人头票选制兴起,贵族和上院权力被逐渐削夺…… @沃里克伯爵陈毓秀:辉总,王权的提高同样可以视为封建体制的一部分啊,他起到了制衡贵族的作用。毕竟英国宪制的重点不是某一阶级彻底压倒另一方,而是各方势力的平衡。 @whigzhou: 对照德国即可看出这一扩张的结果不是封建制一部分了,贵族未被消灭,但不再是领主,行政和司法转入王权,封建契约变成宪政制衡 @whigzhou: 在封建制中,对王权的制约基于封建契约,而在君主宪政中,对王权的制约基于宪法(大宪章是其早期代表),这是根本区别之一 @whigzhou: 实际上封建制中所有权利都基于契约,是两两关系,英格兰所发生的关键变化是,经由普通法的发展,由特定契约关系所规定的权利转变成了一般法律规则之下的普遍权利 @沃里克伯爵陈毓秀 封建契约与宪法的不同,是否是因为前者是领主间的封建关系,而宪法则带有人民主权的色彩? @whigzhou: 跟人民主权好像没关系。比如男爵B依其与国王K的契约领有土地E,只要他履行了契约义务(比如打仗时应召或出骑士或出钱,嫁大女儿时交税),K就不能没收E,这是契约保障…… @whigzhou: 但B不能把土地转让给别人C,因为C和K没有契约关系,也不能按自己意愿选择继承人,继承须领主同意,而且要重新誓约和交税,同样,你自行开垦一块无主荒地,是不受保护的,这种所有权是人格化的,不是现代产权,缺乏流动性,而在现代普通法中,产权脱离了这些人格化关系而受一般规则保护 @whigzhou: 人身权利也是如此,在封建制,个人不是自动获得人身保护,要获得保护,他要么处于某种契约关系中,要么受庇于某个拥有特许状(因而与国王有契约关系)的城市,一般性的人身保护是普通法和宪政发展的结果 @黄油的桐谷华:像是右边这个说法就是眉毛胡子一把抓了,这些特征可以原封不动的去描述罗马法系乃至近东的古代王国,但这些法律体系没一以发展出近代社会。 @whigzhou: 这里谈论的是普通法和习惯法的区别,它和罗马法的区别我在其他地方说过很多,简言之,规则来源不同,程序不同 @whigzhou: 这两点不同使得罗马法在限制权力和界定/保护权利上的表现远不如普通法 @whigzhou: 甲:和其他灵长类相比,人类过上了定居生活,建立了分工体系,发展了食物生产系统(或者叫农业),离开这些,就不会有高度发达的文明。乙:你这完全是眉毛胡子一把抓,你说的这些特性,蚂蚁全都有。 @祈罔见:用于布道和用于满足好奇心的文本不大可能一致,阿姨对事实和考据的轻视在之前文章中自述过很多次了。其实未必是不知,效库克,康梁故智,六经注我,托古改制而已 @whigzhou: 呵呵,不知想布给谁听,听众必须聪明到足以认同光荣革命前的英国传统,笨到可以无视事实,人数又多到足以推动改制,这个…… @whigzhou: 那我看还不如去拍另一部《冰与火之歌》来得省事 @tertio:上次有人建议阿姨写虚构历史小说 @whigzhou: 好主意 @孤胆鹰雄芯 辉总,就是这一系列微博讲的内容,什么封建,王权,契约,普通法,习惯法,宪政,及这些历史有没有书籍啊,表示没基础,看辉总的微博也捉急啊。 @whigzhou: 做了个豆列:历史.宪政史 http://t.cn/RhPV4Ch 涉及中世纪、封建制、英格兰、普通法、宪政史,可参考。其中一些翻译质量较差,自己留意 【2014-09-04】 @whigzhou: 认为英国宪政在大宪章时代便已成型的人,恐怕没有理解都铎和斯图亚特两朝历史的制度意义,这是宪政发展的关键期,实际上,都铎朝的英格兰正在向专制和政教合一的方向发展,假如亨利八世寿命更长些,或者他儿子更健壮些,或者他女儿们都是国教徒,且嫁给国教徒并生下了国教徒,后面的历史就很不一样了 @whigzhou: 亨利八世获得了建立专制的多项有利条件:1)经百年战争和玫瑰战争,大贵族大部分被消灭,2)摆脱了罗马教廷这个竞争权威;3)成功清洗了作为平行权力体系的教会;4)有了印刷机这个缔造民族国家的强大工具……只可惜后来王室的宗教问题始终没解决,先有血腥玛丽的折腾,后又迎来天主教的斯图亚特家族 @whigzhou: 正是在解决国王个人信仰和国教不一致问题、外来的斯图亚特王室与贵族互不信任问题的过程中,政教分离和宗教宽容的原则才确立起来,对王权的限制也逐渐巩固和制度化 @特兰西瓦尼亚大公陈毓秀:英国宪政应该在兰开斯特王朝第一次成熟,亨利四世成为第一个由议会推举的君主,不过后来的约克王朝和都铎王朝都是对传统宪政的反动。 @whigzhou: 我不这么认为,我理解的宪政包括更多原则,其中许多到斯图亚特才确立
读史笔记#19:制度差异也有遗传基础吗?

制度差异也有遗传基础吗?
辉格
2014年8月31日

不同文明与社会何以表现得如此不同,是个长久以来发人深省的问题;在《论法的精神》中,孟德斯鸠(Montesquieu)曾给出一个异想天开的便捷解释:气候与土壤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制度;19世纪的人类学家开始用科学方法对待这个问题,满世界观察和描述各民族的特性,像博物学家那样测量和比较他们看到的一切,从器物、风俗、制度,到衣饰、语言、乃至身体。

基于对身体——特别是颅骨——的测量,他们区分了高加索、蒙古、马来等五六个种族(race),识别了各自的一些特征,这些研究形成了体质人类学(physical anthropology)这一学科;然而到二战以后,出于对纳粹暴行的震惊和对种族主义的忌惮,种族成了学术界的禁忌话题,体质人类学即便没有消亡也已转入地下,种族一词则被“世系(ancestry)”所取代。

不过自70年代以来,新达尔文主义已重新确立了生物学和进化论在社会科学中的地位,利用遗传信息探索人类迁徙分化、生活方式、食物结构的方法,已得到广泛认可;当种族主义不再对文明构成威胁,当初的恐慌既已平复,人们便逐渐认识到,区分种族或民族(注:本文所称“民族”或“族群”皆指ethnic group,我还没想好用哪个中文词对应它)并承认它们之间的差异,并不会让种族歧视或任何基于种族的立法和政策自动获得正当性。

所以近年来学界又开始关注人类群体间的差异,认识这些差异确有其实际价值,比如不同人群的特定运动潜能、罹患特定疾病的风险、近视或肥胖的几率,皆有所不同,了解这些,可以让个人早加防范,让医疗机构有所准备,让企业更有针对性的设计产品,甚至帮助体育星探寻找培养天才苗子。

对于体貌和生理上的差(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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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差异也有遗传基础吗? 辉格 2014年8月31日 不同文明与社会何以表现得如此不同,是个长久以来发人深省的问题;在《论法的精神》中,孟德斯鸠([[Montesquieu]])曾给出一个异想天开的便捷解释:气候与土壤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制度;19世纪的人类学家开始用科学方法对待这个问题,满世界观察和描述各民族的特性,像博物学家那样测量和比较他们看到的一切,从器物、风俗、制度,到衣饰、语言、乃至身体。 基于对身体——特别是颅骨——的测量,他们区分了高加索、蒙古、马来等五六个种族([[race]]),识别了各自的一些特征,这些研究形成了体质人类学([[physical anthropology]])这一学科;然而到二战以后,出于对纳粹暴行的震惊和对种族主义的忌惮,种族成了学术界的禁忌话题,体质人类学即便没有消亡也已转入地下,种族一词则被“世系([[ancestry]])”所取代。 不过自70年代以来,新达尔文主义已重新确立了生物学和进化论在社会科学中的地位,利用遗传信息探索人类迁徙分化、生活方式、食物结构的方法,已得到广泛认可;当种族主义不再对文明构成威胁,当初的恐慌既已平复,人们便逐渐认识到,区分种族或民族(注:本文所称“民族”或“族群”皆指[[ethnic group]],我还没想好用哪个中文词对应它)并承认它们之间的差异,并不会让种族歧视或任何基于种族的立法和政策自动获得正当性。 所以近年来学界又开始关注人类群体间的差异,认识这些差异确有其实际价值,比如不同人群的特定运动潜能、罹患特定疾病的风险、近视或肥胖的几率,皆有所不同,了解这些,可以让个人早加防范,让医疗机构有所准备,让企业更有针对性的设计产品,甚至帮助体育星探寻找培养天才苗子。 对于体貌和生理上的差异,世人好像比较容易接受,但有少数学者走得更远,英国科学作家尼古拉斯·韦德([[Nicholas Wade]])在今年出版的新书《棘手遗产》([[A Troublesome Inheritance]])中,讨论了群体间心理特性的差异对社会制度发展的可能影响,他认为,各国之所以在现代化进程中走上不同道路,在法治建立和经济发展上表现迥异,不能仅仅归因于早先的制度基础和文化特质,更要从心理特征上找原因,而群体间心理上的差异很可能有其遗传基础。 主要理由是,自从人类走出非洲,族群间经历了数万年地理隔绝,各自适应所在生态位,特别是农业起源以来,部分族群采用了与以往狩猎采集截然不同的定居农业生活,建立了城市和国家;长期生活在不同生活方式和社会制度之下,经受着完全不同的选择压力,最终在各族群的心理上造成了差异,比如暴力倾向、纪律性、对待远期回报的耐心、对待社会规范的态度、道德感,等等,这些差异,反过来又影响着不同族群接受特定制度的可能性,以及其中个体在现代市场社会获得成就的潜力。 韦德的书一面世便引起轩然大波,被戴上种族主义帽子,144位学者在《纽约书评》上发表联名信加以批判,较为中肯的评论者则指出,韦德在缺乏过硬证据的情况下,在种族差异这样的敏感话题上轻易发表观点,是不负责任的。 韦德确实没有直接的遗传学证据,但公允的讲,他的分析论证相当有说服力,绝非无端猜测,就好比一桩杀人案,尽管没找到指纹、凶器、血迹,但有关动机、作案条件、可疑举动的种种迹象,却强烈指向某个嫌疑人,在无罪推定原则下,这样的嫌疑当然不足以定罪,正如韦德的观点远远够不上科学定论,但科学探索没必要遵循刑事定罪那样的严格标准。 好奇心驱使我们探索世界,当已知事实无法解答我们特别关切的问题时,便会凭推测从已确立的零散事实中描绘出完整故事,科学研究由同样的好奇心所推动,科学家也会做出同样没有多少把握的推测,考古学家从一块头骨、几颗牙齿,推测古人的生活方式甚至社会结构,从难以追溯的微弱线索中,生物学家也在推测生命最初起源的可能途径。 不同的是,科学推测是在更扎实的方法论基础、更好的理论框架、更严密的逻辑、更好的统计学工具等等一整套装备支持下,在对已知事实和竞争观点更全面把握的条件下进行的,而从这些方面看,韦德的装备是完全合格的,不逊色于任何科学作家。    
[大象]一个德治社会如何可能

一个德治社会如何可能
辉格
2014年6月16日

按一个社会维持其秩序的不同方式,评论者常区分出两种类型的社会:法治的和人治的;在人治社会,当人们采取一项行动,斟酌其可能遭遇的反对、阻挠和制裁时,会重点考虑掌权者个人的态度,以及他与自己的关系,无论那人是皇上、老佛爷、书记还是酋长,而在法治社会,人们更多考虑的是不依赖特定个人和特定关系而存在的习俗惯例和法律规则。

理论上还有第三种可能:德治社会,在那里,秩序同样由无关特定个人的社会规范维持,但规则的执行不依靠强制力,对不法行为的矫正也不借助人身惩罚或强制剥夺,社会规范靠教化、规诫和关系隔离等和平手段维持,因而也不需要建立政府和司法系统;这样一种和谐而无强制的状态,也正是许多古代哲学家的社会理想。

但这只是个乌托邦理想,在现实中,建立此类乌托邦的努力所带来的往往是灾难,因为总有人无视社会规范,并不惮于使用暴力,而当他们成功建立暴力组织并对他人实施强制时,便可获得巨大利益,所以,那些未在制度上对此根本危险加以防范的社会,最后总是难免沦为人治社会。

不过,建立道德乌托邦的种种努力,确有一些获得了局部成功,再洗礼派的一个分支阿米绪人(Amish)在美国建立的自治社区堪称典范,这一教派避世索居,远离政府,极少求助司法系统,从不打官司,其秩序全赖社会成员对教规(Ordnung)的遵守,但因为奉行绝对和平主义,教规的执行并不借助强制手段。

同时,阿米绪的社会秩序近乎完美,无论社区内、社区间,还是他们与其他美国人之间,极少发生暴力冲突,犯罪率几乎为零;而且和再洗礼派另一分支胡特尔人一样,北美阿米绪社会也非常兴旺,人口从1920年的五千增长到了去年的28万,这还没算不断流失到主流社会的人口。

假如孔孟再世,恐怕也很难再要求更多了,那他们是怎么做到的呢?

【小国寡民】

阿米绪在许多方面和胡特尔相似,社区(即他们的教区)规模保持在邓巴数之下,因而其互惠关系可由相互熟识而得以维系,同时小规模也避免了等级分化,高度依赖父系家族纽带,因而互惠合作意愿得到亲缘关系的强化;牧师的非专业化和限于初中程度的教育,消除了宗教的理想主义成分,更多注重行为而非观念,因而事实上成为一种道德规范而非信仰体系。

不同的是,阿米绪不实行共产主义,各家庭拥有自己的土地和独立的住宅,各自经营自家产业,自己抚养幼儿,自行选择学校。

但同时,每个社区在生活方式和对待外来新事物的态度上,却一致遵循着一套无微不至的规范,从衣着、器具、设施、消费和娱乐,教规都有着严格而细致的规定:不得装电话(只能用公共电话亭)和室内管道,(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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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德治社会如何可能 辉格 2014年6月16日 按一个社会维持其秩序的不同方式,评论者常区分出两种类型的社会:法治的和人治的;在人治社会,当人们采取一项行动,斟酌其可能遭遇的反对、阻挠和制裁时,会重点考虑掌权者个人的态度,以及他与自己的关系,无论那人是皇上、老佛爷、书记还是酋长,而在法治社会,人们更多考虑的是不依赖特定个人和特定关系而存在的习俗惯例和法律规则。 理论上还有第三种可能:德治社会,在那里,秩序同样由无关特定个人的社会规范维持,但规则的执行不依靠强制力,对不法行为的矫正也不借助人身惩罚或强制剥夺,社会规范靠教化、规诫和关系隔离等和平手段维持,因而也不需要建立政府和司法系统;这样一种和谐而无强制的状态,也正是许多古代哲学家的社会理想。 但这只是个乌托邦理想,在现实中,建立此类乌托邦的努力所带来的往往是灾难,因为总有人无视社会规范,并不惮于使用暴力,而当他们成功建立暴力组织并对他人实施强制时,便可获得巨大利益,所以,那些未在制度上对此根本危险加以防范的社会,最后总是难免沦为人治社会。 不过,建立道德乌托邦的种种努力,确有一些获得了局部成功,再洗礼派的一个分支阿米绪人([[Amish]])在美国建立的自治社区堪称典范,这一教派避世索居,远离政府,极少求助司法系统,从不打官司,其秩序全赖社会成员对教规([[Ordnung]])的遵守,但因为奉行绝对和平主义,教规的执行并不借助强制手段。 同时,阿米绪的社会秩序近乎完美,无论社区内、社区间,还是他们与其他美国人之间,极少发生暴力冲突,犯罪率几乎为零;而且和再洗礼派另一分支胡特尔人一样,北美阿米绪社会也非常兴旺,人口从1920年的五千增长到了去年的28万,这还没算不断流失到主流社会的人口。 假如孔孟再世,恐怕也很难再要求更多了,那他们是怎么做到的呢? 【小国寡民】 阿米绪在许多方面和胡特尔相似,社区(即他们的教区)规模保持在邓巴数之下,因而其互惠关系可由相互熟识而得以维系,同时小规模也避免了等级分化,高度依赖父系家族纽带,因而互惠合作意愿得到亲缘关系的强化;牧师的非专业化和限于初中程度的教育,消除了宗教的理想主义成分,更多注重行为而非观念,因而事实上成为一种道德规范而非信仰体系。 不同的是,阿米绪不实行共产主义,各家庭拥有自己的土地和独立的住宅,各自经营自家产业,自己抚养幼儿,自行选择学校。 但同时,每个社区在生活方式和对待外来新事物的态度上,却一致遵循着一套无微不至的规范,从衣着、器具、设施、消费和娱乐,教规都有着严格而细致的规定:不得装电话(只能用公共电话亭)和室内管道,不得拥有汽车(一般都用马车),不得接通市电(可以用柴油发电机),等等。 【公共生活】 阿米绪有许多全社区共同参与的公共活动,包括婚礼、葬礼和需要大量人手的工作,比如建造住房和谷仓,这些活动强化了互惠关系和共同体认同;其中最重要的是每两周一次的宗教集会,轮流在各家谷仓内举行,除了例行的礼拜诵经唱诗聚餐之外,该集会的主要功能是作出集体决策和执行社会规范,长老们对违规行为提出告诫,对严重违规作出处罚决定。 集会上也会针对新出现的情况讨论是否制定新规则,或修改既有规则,从而确保规则体系不遗漏生活中任何可能对既有秩序造成冲击的因素。 【监视与压力】 和其他熟人社会一样,阿米绪人也喜欢相互窥视和议论,个人生活毫无隐私可言,而且身为同教区教友这一事实,使得这种做法获得了道德上的合理性,因而是得到鼓励和赞许的,不会像其他社会那样被指责为多管闲事的长舌妇。 所以任何出轨行为(比如帽子款式或砧板尺寸不合规)都很快会传到长老耳中,于是几位长老就会上门对当事人作出劝诫训导,假如后者不及时悔过和纠正,事情就会被提交到下一次宗教集会上,假如集会上的公开谴责仍未能迫使出轨者悔过改正,长老们就会逐渐增大压力强度,包括惩罚警告和通过家人亲友施压。 【社交排斥】 不过,阿米绪社会规范最强有力的执行手段,是它的忌避([[shunning]])制度,当出轨者屡教不改时,就可能被(有限期或永久性的)革除教籍([[excommunicate]]),一旦被革除,所有社区成员包括其家人便立即对他实施忌避:不同桌吃饭,不交谈,避免直接授受物品,甚至避免目光接触。 这是一种特殊的社交排斥([[social rejection]]),从博弈论角度看,社交排斥是群体内强化互惠关系的有效策略,这也可以得到进化博弈模型模拟结果的支持;在两两博弈中,简单而有效的策略是一报还一报,但在信息更丰富,参与者不仅能记住双方交往历史,还能从闲谈中获得对方与他人交往历史时,更有效的策略是恶人回避,即不与有过不良记录的人发生互惠关系。 个体的交往选择经过群体内协同聚合之后,会自动产生若干具有内聚倾向的互惠圈,而那些总是采用欺骗背叛策略的声名狼藉者,将被排斥在任何互惠圈之外,丧失潜在的互惠收益,这就构成了对背叛者的有力惩罚,从而维护了互惠群体的社会规范,由此一个道德社会的建立才成为可能。 在常见的熟人社会中,社交排斥是分散自发进行的,但阿米绪将这一机制正规化了,革籍和忌避经由正式程序集体决定和公开宣布,因而其执行效果更加一致而严密。 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看,社交排斥本身便是一种严酷惩罚,人类的社交需求非常强烈,遭严格排斥者会异常痛苦和不安,除非他恰好有社会性心理障碍,几乎不可能继续在社区生活下去,最终要么悔改,要么离开。 【公德 vs 亲情】 道德社会常面临的一个问题是亲属袒护,血缘纽带是把双刃剑,一方面强化了互惠意愿,但也会给规范执行留出漏洞;以家族为组织基础的社区,常会默许容忍亲属袒护,儒家也推崇亲亲相隐原则,这样一来,遭遇排斥者总是能在家庭和亲族中找到庇护所,这就大大削弱了社交排斥作为惩罚手段的效力。 阿米绪令人惊异的克服了这一困难,成功的让公德压倒了亲情,忌避一旦宣布,通常会得到家人亲友的严格遵守;或许宗教在其中起了关键作用,教友的共同信仰和对规范的认同,胜过了亲缘关系的考虑;同时,阿米绪在随人口增长而分割社区时,会小心避免同姓单一家族的社区,这与华南宗族社会中大量单姓村形成了对照。 【屏蔽外部权威】 道德社会面临的另一挑战是外部替代规范的竞争,假如社区成员觉得某些外部权威更有智慧、更有人格魅力,其代表的价值体系更有吸引力,就会在争议中加以援引,从而对作为规范维护者的社区长老的权威构成挑战,而一旦冲突引向理念之争,阿米绪长老绝无优势,他们都只受过初中教育,也很少接触外部世界,讲不出多少大道理,更无智识优势。 但阿米绪的制度从各方面杜绝了外部权威的影响:孩子的教育多数在只有一间教室的社区小学里进行,教师是初中毕业不久的未婚阿米绪女孩,公立学校里通常会被宣扬的国家历史、民族英雄、主流价值观、科学成就、创业事迹,对阿米绪儿童影响都很小。 因为他们不参与政治、不任公职、不诉讼,外部世界的法律权威、法官的威严、长官的权力、政治鼓动、主流政治观念、战争英雄,对阿米绪人都没什么影响;因为绝大部分现代传媒和流行文艺娱乐活动都被禁止,他们也感受不到文体明星和流行文化的价值号召力。 【向后看】 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的一大区别是,它是向前看的,而传统社会是向后看的,原因在于知识结构,在传统社会,一个人可能拥有的知识的绝大部分,要么在他出生时便已存在于公共知识体系,他在成长过程中逐渐习得,要么是他在个人生活史中积累的私人知识,只有极少数是新近进入公共知识体系的,这意味着,年长者总是比年轻人拥有更完备的知识,正是这一点为长者权威提供了强有力支持。 但工业革命后情况逐渐颠倒了过来,公共知识中越来越多的部分是新近获得的,因而较晚开始接受教育的事实常常可以为年轻人取得知识优势,这自然会对传统的长者权威造成冲击,因为长者往往弄不清发生了什么状况;阿米绪限制教育、拒绝接受新事物、或至少将接纳时间推迟很久的做法,似乎成功的解决了这个问题。 【事无巨细】 阿米绪教规中的有些规定——诸如马车轮上可否包橡胶轮胎,草帽的平檐可否改成卷檐,厨房案板该多长多宽——看起来极为琐碎,似乎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但实际上,这是有现实制度功能的,穿着、仪表和器具这些看似琐碎细节上的一致,可以强化文化认同,并拉开与周围外人的距离。 更重要的是,覆盖生活每个细节的规定,让规范执行者有了深度介入私人生活的理由,也让社区的整个规范执行机制有了保持连续运转的机会;在高强度的持续监督和压力之下,严重出轨事件毕竟少见,假如没有这些琐碎规定,规范机器就容易因长期不运转而生锈。 在这一点上,德语民族[1]的高不确定性规避文化或许也起了作用,荷兰社会心理学家吉尔特·霍夫斯泰德([[Geert Hofstede]])曾用四个维度量化比较各国文化特性,其中一个维度是不确定性规避([[uncertainty avoidance]]),德语民族该指数值很高,这样的人比较刻板和守规矩,喜欢有一套明文规则来规定生活的每个细节,如此才觉得安心。 【规则演进】 在一个变化迅猛的环境中维持一套与主流社会格格不入的古老传统,显然不是件容易的事,这要求其制度有足够的适应能力,以应对不断面临的外部挑战,阿米绪社会适应环境变化的一个关键机制,是针对教规的派系分化。 每个阿米绪教区都是自治的,可按需要自行修订或增设教规,但近缘教区之间的教规差异通常不大;当差异足够细微时,不同教区就认为是相容的,但假如在某个重大问题上发生分歧且无法弥合,便会发生派系分裂([[schism (religion)|schism]]),少数派另立新支派(affiliation),150多年来,这样的分裂已产生了40多个支派。 教规分化和派系分裂所造成的多样性,创造了一种类似于进化寻优算法的并行试错/优化机制,帮助阿米绪人在捍卫传统和适应变化之间寻找最佳平衡。 多样化过程也造成了一个从最保守到最开明的连续谱,可以让各支派分别适应与外部世界的不同接触程度,最保守的教区坚持务农以便最大程度避世索居,而较开明的教区则开始经营小企业,雇佣外人,甚至外出打工,逐渐扩大了与外界的接触和交流,如此也为整个教派拓宽了生存空间。 【自由环境】 和胡特尔一样,阿米绪社会的成功也离不开其所在大社会所提供的安全环境,任何缺乏强制性司法系统而仅以道德规范维持秩序的社会,都将面临安全问题,即便其制度成功的消除了内部的暴力和犯罪(正如阿米绪所做到的),也难免遭受外部侵犯。 在欧洲时,再洗礼派社区都凭借一技之长依附于某位领主而获得庇护,这种寄人篱下的安全从未长久,屡遭迫害与驱逐,只有在迁居北美,进入宽容和法治的大环境之后,才得以长期繁荣兴旺。 阿米绪的故事告诉我们,在一个自由社会,你甚至可以实现儒家理想。 注: [1]阿米绪人发源于十六世纪的瑞士德语区,他们至今以宾夕法尼亚德语为母语,后者是高地德语([[High German]])的一种方言。  
[大象]最成功的共产社会在美国

按:本博客凡标明[大象]的文章皆首发于大象公会,转载须经公会同意,以后不再一一注明。

最成功的共产社会在美国
辉格
2014年5月26日

共产主义是20世纪影响最大的社会实验,推动这场实验的人,曾为它披上一件件哲学、经济学和社会学的外衣,这让它看起来颇为现代,然而,这些外衣所包裹的意识形态和社会理想——平等、互助、分享、财产共有——却远不是现代的,至少在基督教世界,它有着古老的渊源,只不过早先它所披戴的,通常是宗教和神学的外衣。

15世纪晚期,印刷机让乡下穷秀才们[1]也能直接读到圣经了,宗教改革随之风起云涌,大小教派遍地开花,其中半数以上都有着共产主义倾向,在此后的四个世纪里,许多教派将它们的社会理想付诸实践,创立了各种形式的共产社区,而空旷肥沃且远离世俗旧政权的新大陆,恰好为这些社会实验提供了理想条件。

然而随着历次工业革命的推进,市场日益发达,特别是铁路和城市化的发展,这些共产社会大都没有经历住现代市场社会的高度流动性所带来的冲击,到上世纪初已纷纷衰败、瓦解或者变质,比如一度颇成气候的震颤派(Shakers)[2]曾在美国建立了20多个共产社区,但存续至今的只有缅因州的萨巴斯代湖村(Sabbathday Lake village),该村在2009年已只剩三个人。

不过,它们中有一个成功抵御了工业革命和现代化的冲击,再洗礼派(Anabaptists)的一个分支胡特尔人(Hutterites),在四百多年中始终维持着共产制度,除家具和少量日用品外,一切财产共有,生产由集体安排,生活资料统一分配,吃饭在公共食堂,三岁以上即开始接受集体教育,作息举止服饰发型皆有严格规定,整齐划一。

胡特尔社会不仅维持了下来,而且非常兴旺,在过去几代已成为全球人口增长最快的社群,从1870年代迁居北美时的四百多人增长到了2010年的四万多人(这还没算上流失到主流社会的人口);这是一个难得的实验案例,清晰而纯粹,考察学习一下它的成功经验,或许有助于解释为何其他实验都失败了,也可以帮助我们理解现代主流社会为何是我们所见到的样子。

【排除诱惑】

人类只要保有探索、创造和模仿的自由,其需求便永无止境,因而资源永远是稀缺的,所有现代共产实验都从物质极大丰富、各取所需的许诺开始,却无一例外以提倡艰苦朴素、批判资产阶级腐朽生活方式而告终,在资源稀缺的前提下,平等只能通过向下对齐而实现,供需只能借助对探索和创造的压制而得以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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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本博客凡标明[大象]的文章皆首发于大象公会,转载须经公会同意,以后不再一一注明。最成功的共产社会在美国 辉格 2014年5月26日 共产主义是20世纪影响最大的社会实验,推动这场实验的人,曾为它披上一件件哲学、经济学和社会学的外衣,这让它看起来颇为现代,然而,这些外衣所包裹的意识形态和社会理想——平等、互助、分享、财产共有——却远不是现代的,至少在基督教世界,它有着古老的渊源,只不过早先它所披戴的,通常是宗教和神学的外衣。 15世纪晚期,印刷机让乡下穷秀才们[1]也能直接读到圣经了,宗教改革随之风起云涌,大小教派遍地开花,其中半数以上都有着共产主义倾向,在此后的四个世纪里,许多教派将它们的社会理想付诸实践,创立了各种形式的共产社区,而空旷肥沃且远离世俗旧政权的新大陆,恰好为这些社会实验提供了理想条件。 然而随着历次工业革命的推进,市场日益发达,特别是铁路和城市化的发展,这些共产社会大都没有经历住现代市场社会的高度流动性所带来的冲击,到上世纪初已纷纷衰败、瓦解或者变质,比如一度颇成气候的震颤派([[Shakers]])[2]曾在美国建立了20多个共产社区,但存续至今的只有缅因州的萨巴斯代湖村([[Sabbathday Lake village]]),该村在2009年已只剩三个人。 不过,它们中有一个成功抵御了工业革命和现代化的冲击,再洗礼派([[Anabaptists]])的一个分支胡特尔人([[Hutterites]]),在四百多年中始终维持着共产制度,除家具和少量日用品外,一切财产共有,生产由集体安排,生活资料统一分配,吃饭在公共食堂,三岁以上即开始接受集体教育,作息举止服饰发型皆有严格规定,整齐划一。 胡特尔社会不仅维持了下来,而且非常兴旺,在过去几代已成为全球人口增长最快的社群,从1870年代迁居北美时的四百多人增长到了2010年的四万多人(这还没算上流失到主流社会的人口);这是一个难得的实验案例,清晰而纯粹,考察学习一下它的成功经验,或许有助于解释为何其他实验都失败了,也可以帮助我们理解现代主流社会为何是我们所见到的样子。 【排除诱惑】 人类只要保有探索、创造和模仿的自由,其需求便永无止境,因而资源永远是稀缺的,所有现代共产实验都从物质极大丰富、各取所需的许诺开始,却无一例外以提倡艰苦朴素、批判资产阶级腐朽生活方式而告终,在资源稀缺的前提下,平等只能通过向下对齐而实现,供需只能借助对探索和创造的压制而得以平衡。 为此,胡特尔社会禁止一切奢侈消费,采取极端避世的姿态,以种种规定排除外部诱惑:远离外人,集中居住,禁止收音机、电视、唱片和网络,整个社区只有一部公共电话,电脑只能在工作场合使用,教育全部在社区内进行,且到九年级为止,除了极少量零花钱,个人很少有可支配现金,而且消费项目受教规严格限制。 【保持无知】 知识、好奇心和反思是开启潘朵拉之盒的祸首,想得越多,越难以忍受沉闷单调一成不变的朴素生活,所有胡特尔人都只受过初中教育,也很少接触现代媒体,几百年的封闭离世生活已让他们习惯于只做不想,连神学思考也早已停止,面对年轻人提问,长老们只会重复教条,从不解释为什么,只告诉你该怎么做。 对外部信息的隔膜也体现在他们的语言上,胡特尔人至今仍以其发源地的德语蒂罗尔方言为母语;思想的停止也可从另一点看出:他们所保存的作为其精神指南的宗教典籍,由另一种古老德语写成,如今的胡特尔人已很难读懂,但他们并不介意,只管念诵就行了。 【邓巴数】 财产共有、集体生产和资源共享这些核心特征,决定了共产社会是一种特殊的互惠型社会,而互惠关系的维持,需要一种全面而无孔不入的社会监督机制来执行社会规范,为此,要么建立奥威尔式的警察国家,要么由社会成员相互监督,后者要求所有社会成员相互熟识,从而使得个人的一举一动都处于社会舆论的约束之下。 进化人类学家罗宾·邓巴([[Robin Dunbar]])指出,基于人类的认知局限,这样的监督机制只有在规模小于150[3]人的小社会才可能实现,邓巴在说明这一点时,举的一个例子正是胡特尔,胡特尔社区的规模在60-140人,每当人口接近上限时,就像细胞分裂那样均分为二,这一机制确保了其规模始终维持熟人小社会的水平。 【亲选择】 和一般互惠型社会不同的是,共产社会的平等原则还需要其成员表现出强利他性([[strong reciprocity]]),而不仅仅是互惠利他([[reciprocal altruism]]),即,要求他们即便在没有预期回报的情况下也愿意为他人做出牺牲;经验表明,没有特殊动机的情况下,这是很难做到的,而亲选择([[kin selection]])恰好提供了这样的动机:假如帮助对象是近亲,人们就比较容易表现出强利他行为。 胡特尔正是以父系家族为构成基础的亲属社会,每个社区由十来个扩展家庭组成,包含少则一两个多则四五个姓氏;北美胡特尔人一共只有18个姓氏(现存14个),不与外人通婚,所以每个社区都是少数几个有着长期通婚关系的家族的合作群体;亲选择无疑起到了减少冲突强化合作互惠的作用。 相比之下,震颤派过于进步,废除了婚姻与家庭,实行独身禁欲主义,禁止性生活和生育,于是就失去了血缘纽带对社区的凝聚作用。 【避免等级化】 共产制度的一大困境是,既要贯彻平等共享原则,同时其共产和集体性质又需要一个中央权力机构来组织生产和实施分配,可是权力组织一旦建立,平等就很难维持了,掌权者总是会为革命事业而多啃鸡腿,而一旦出现等级分化,艰苦朴素平等共享的伦理原则就成了空话,游戏重点又回到争权夺利和努力向上爬,于是社会规范也自然会围绕资源与权力竞争而重建。 胡特尔人将社区规模限制在邓巴数之下的做法,在维系社会规范的同时也避免了等级分化,社区之间没有更高层权力机构,社区内由六位长老组成决策机构,下设十来位奶牛长家禽长之类的业务主管,这就确保了每个父系家族都有几位长老,每个扩展家庭都至少有一位业务主管。 这样一来,地位分化只发生在性别和年龄段之间,每位男性在其盛年期都有望担任某个职位,如果他表现出一些进取心和领导能力,也很可能成为长老,不会出现某个人既有野心又有能力却得不到机会施展的情况,而后者正是社会不满和政治冲突的主要来源。 重要的是,在一举一动都处于众人监视之下的熟人社会中,如此轻微的地位分化不会导致生活水平上的差距,当上主管和长老唯一的好处是少干点体力活,这不足以为争权夺利提供激励。 【压力释放口】 在这种价值观整齐划一,行动上一切听指挥,生活上无处不被注视的社会,必定会有一些不满分子,尤其是年轻人,把他们强留在社会中,只会带来冲突和危险;假如这种社会是奥威尔式的,解决方案便是定期大清洗,但胡特尔不是极权社会,他们是绝对和平主义者,他们的解决方案是去留自便。 这与再洗礼派的核心教义有关:他们不承认对未成年人的洗礼,认为接受洗礼加入教会的决定必须由心智成熟健全的成年人在经过慎重考虑之后才能做出[4],胡特尔人通常在19-22岁之间接受洗礼,从而获得社区完全成员资格,并承担起遵守全部规范的责任,而在次之前,他可以选择推迟入教或者离开,即便在入教之后,他也随时可以退出,只是后者会被视为叛教而遭忌避([[shunning]]),而前者只是被当作普通外人对待。 去留自便的做法,短期效果是让不满者离开从而释放社会压力、消除潜在冲突源,在长期则起着筛选作用,不断剔除其性格与胡特尔社会不相容的成员。 对社会规范的不满和对权威的挑战最集中的表现是青春期躁动,对此胡特尔人也有应对机制,在15岁离开学校到接受洗礼之前这几年,年轻人被视为未成熟不懂事而豁免了遵守某些规范的责任,比如喝酒、抽烟、打牌、去附近镇上玩,只要不太过分就会得到容忍。 【实用主义】 任何社会运动最初都由一群理想主义者领导,而一旦开始真正动手建立组织、展开行动、创建社会,理想主义者就会逐渐被实用主义者所取代,否则运动很快就会失败,但这一替代过程未必顺利,许多教派会面临一个矛盾:一方面需要保持理想主义色彩以便不断吸纳狂热分子去传教,但同时组织的维系和运营需要它转向实用主义。 一个教派若主要依靠传教和吸纳新教徒而发展壮大,就很难完成实用主义转型,因而组织和制度很难稳定下来,理想主义者都有自己的想法,而且非常狂热而坚定,很容易争吵不休却拿不出可行方案。 胡特尔人没这问题,因为他们不传教,发展壮大全靠子宫,所以几代人之后,理想主义者便消失殆尽,他们也没有职业教士,牧师由社区长老充任,通常对神学毫无兴趣,也读不懂多少经典,教义在他们眼里不过是一套沿袭已久的行为规范。 【接纳新技术】 胡特尔的实用主义也体现在他们对待现代技术的态度上,尽管在消费、穿着和生活方式上非常简朴而守旧,并尽量杜绝媒体、娱乐、奢侈品等外部诱惑,但他们并不拒绝新技术,只要有助于提高生产率,会毫不犹豫加以采纳。 积极采纳新技术,加上劳动力成本低,胡特尔人经营的集体农场在北美极具竞争力,也正因此才能让他们维持了极高的生育率(1950-80年代高峰期人口年增长率达4.12%),并不断买入土地建立新社区;他们的高增长率,也得益于对现代医疗技术的接受。 【暂时解除的人口压力】 社会压力最根本的来源是人口压力,但在胡特尔人迁居北美后的一百多年里,这一压力暂时解除了,所以我们才会看到每18年翻一番的极限增长率,北美大平原广袤空旷肥沃而又廉价的土地,为胡特尔这样勤劳节俭而又自甘寂寞的农场经营者提供了极为理想的环境,那里的自然条件与他们迁往北美前所在的乌克兰也很相似,20世纪的城市化浪潮吸走大量农民更为他们腾出了发展空间。 实际上,直到1950年代现代化大型农场兴起之前,胡特尔集体农场比美国的传统家庭农场更具规模优势,所以在1980年代之前的一个世纪中,他们的人口和社区数量都是在毫无压力的条件下迅速膨胀,避免了资源稀缺性转变为社会内部的压力和冲突,直到80年代,大型农场带来的土地价格上涨才开始让胡特尔人感觉到压力,也正是从那时起,生育率开始显著下降;假如地价继续上扬,人口压力持续提高,胡特尔模式是否能够继续存在下去,还不好说。 【自由环境】 尽管胡特尔人奉行离世隔绝的教条,但他们的成功离不开所在大社会提供的优越条件,若没有现代医疗,就算放开了生,也不会有这么高的增长率,若没有现代市场可出售其农产品,他们顶多能够过上勉强自足的生活而无法扩张,若不采纳现代农业设备,他们的农场也不可能盈利从而为获取新土地而积累资金。 更重要的是文化和制度环境,胡特尔奉行的绝对和平主义让他们放弃了自卫能力,若不是身处北美大平原这样文化宽容、社会压力宽松、民风淳朴和善的社会,将难以自保,若没有现代司法体系所提供的普遍安全保障,甚至可能被灭掉。 像再洗礼派这样拒绝融入主流社会、拒服兵役、抵制义务教育、拒绝医保和社会福利的非主流小教派,是绝大多数政府所无法容忍的,只有在美国和加拿大这样宽容而自由的社会,他们才找到了容身之所,并且兴旺发达。 胡特尔的故事告诉我们,在一个自由社会,你甚至可以实现共产主义理想。 注: [1]许多新教教派的创立者或领袖人物大多是低级教士或粗通文墨的手工业者或小商人。 [2]震颤派(Shakers)是从源自英格兰的贵格派([[Quakers]])中分化出的一个激进教派,因其信徒在做礼拜时常狂喜至全身颤栗而得名。 [3]150这个数字因而被称为邓巴数([[Dunbar's number]])。 [4]所以该教派早期传播时常为入教者的重新施洗,并因此而得名。  
《自私的皮球》第十五章〈成功的变革实在不多见〉导言

第十五章   成功的变革实在不多见

以1973年皮诺切特在智利上台和次年的葡萄牙康乃馨革命[1]为发端,历经撒切尔-里根革命、中国改革开放、苏联解体、东欧剧变、欧盟统一,过去三十多年里,许多国家都经历了深刻的变革。

20世纪是个主义横飞的疯狂世纪,人类社会被各种主义者当作他们理想社会理论的实验场,而70年代开始的这一轮变革的不同之处在于,在经过无数世界改造方案的蹂躏之后,对于分立产权和市场制度的价值,人们终于有了基本的共识。

自那以后,除了1975年波尔布特在柬埔寨、1979年霍梅尼在伊朗、1996年塔利班在阿富汗(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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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成功的变革实在不多见 以1973年皮诺切特在智利上台和次年的葡萄牙康乃馨革命[1]为发端,历经撒切尔-里根革命、中国改革开放、苏联解体、东欧剧变、欧盟统一,过去三十多年里,许多国家都经历了深刻的变革。 20世纪是个主义横飞的疯狂世纪,人类社会被各种主义者当作他们理想社会理论的实验场,而70年代开始的这一轮变革的不同之处在于,在经过无数世界改造方案的蹂躏之后,对于分立产权和市场制度的价值,人们终于有了基本的共识。 自那以后,除了1975年波尔布特在柬埔寨、1979年霍梅尼在伊朗、1996年塔利班在阿富汗和1999年查韦斯在委内瑞拉等少数几个例外,绝大多数国家的变革都明确的指向法治和市场制度,都致力于保护财产权和推进自由贸易,对此大方向已少有分歧,问题在如何才能建立市场制度。 经过20世纪的纷乱曲折,各国的变革起点不同,面临着各自的问题和障碍,传统农业/部落社会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国有计划经济的市场化转型,保护主义和进口替代政策向开放经济和全球化转型,大企业/银行/工会/政治裙带四位一体的财阀体制,左翼民粹主义的周期性劫富济贫、财政崩溃和恶性通胀,重度管制、程序不透明和行政腐败所造就的恶劣营商环境,等等。 像捷克和韩国这样成功的变革并不多见,近年来常被谈论的“中等收入陷阱”,是许多国家变革过程所面临的困境;造成这一陷阱的原因,是法律系统和社会议价机制的演进速度,跟不上社会冲突的迅速增长,结果,冲突与参与的能量未能在宪政框架和法治程序内解决,而被大规模导向权力争夺、再分配和行政干预。 传统社会是低流动的熟人社会,社会规范依靠等级结构或交往伦理维持,现代化打破了传统规范,而同时,大规模市场分工和交易必定带来大量发生在陌生人之间的、旧规范所无法处理的冲突和纠纷,市场化过程也涉及大量新权利的创立和旧权利的重新界定,这些将对法律系统提出了严重挑战。 然而,司法过程解决问题的过程必定是零星、分散且不一致的,诉讼过程总是缓慢的且充满了争议和辩论,还常常有反复,相比之下,由国家强力推行的行政措施却干脆利落、整齐划一、所向披靡;因此不难理解,当法治进步速度赶不上迅速复杂化的分工、交易和产权形式所带来的冲突与纠纷的剧增时,人们自然容易转向行政权力寻求解决方案。 不幸的是,行政解决方案的有效性只是表面的,正如我在前两章里试图说明的,管制和干预只是满足了人们“得有人来管管这些事情”的愿望,但并不真的能解决这些问题,它带来的问题比它试图解决的更多,并且自动变得越来越多,最终腐蚀了行政系统自身。 ---------------------- [1]康乃馨革命(Carnation Revolution)是指1974年4月25日发生在葡萄牙的未流血军事政变,由于得到民众广泛支持,革命进程十分顺利,它结束了统治葡萄牙长达41年的国家主义独裁政权(Estado Novo);塞缪尔·亨廷顿在《第三波》(1991年)里也将该革命视为第三波的起点。  
《自私的皮球》第十三章〈规章条例常常是麻烦的起点〉导言

第十三章   规章条例常常是麻烦的起点

如前面所说,财产权是法律给行为所划定的边界,类似的,管制也是一种行为边界,规定你不可以做什么;差别在于:财产权篱笆的钥匙,分散的握在每份财产的主人手里,而管制篱笆的钥匙,则集中的握在作为立法者的政府手里。

这一区别有着巨大的经济含义,比如,人们都讨厌噪音,假如法律赋予居民阻止邻居制造噪音的权利,那么,你要在家开个重金属晚会,就只须征得邻居们的同意,但假如政府法令规定任何人不得在居民区制造多少分贝以上的噪音,要合法的开晚会,你就只能去发动一场立法运动了。

问题是,(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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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规章条例常常是麻烦的起点 如前面所说,财产权是法律给行为所划定的边界,类似的,管制也是一种行为边界,规定你不可以做什么;差别在于:财产权篱笆的钥匙,分散的握在每份财产的主人手里,而管制篱笆的钥匙,则集中的握在作为立法者的政府手里。 这一区别有着巨大的经济含义,比如,人们都讨厌噪音,假如法律赋予居民阻止邻居制造噪音的权利,那么,你要在家开个重金属晚会,就只须征得邻居们的同意,但假如政府法令规定任何人不得在居民区制造多少分贝以上的噪音,要合法的开晚会,你就只能去发动一场立法运动了。 问题是,同一种行为,在不同场合下,给不同的行为人带来的收益,给不同的旁人带来的影响和主观伤害,都大不相同,你的邻居可能对噪音十分敏感,也可能不太在意,或者恰好也喜欢重金属,而这个晚会,可能对你难以割舍,也可能很容易换个地方去开,等等。 所有这些都是高度分散的、无法被集中处理的私人知识或局部知识[1],在分立的私人产权制度下,这些知识将体现在议价和交易过程中:假如你很在意而邻居不太在意,几句道歉或一份小礼物或许就能换得谅解,假如邻居很在意而你无所谓,或许就放弃或换个地方了,假如你们都很在意,或许你会付一笔钱给他。 然而,在管制制度下,所有这些差异和信息都被无视了,结果,大量原本通过私人间议价和妥协可以做的事情,都被不分青红皂白一律禁止了,人们因此而丧失了这些事情所能带来的全部福利,而这一福利原本足以补偿受影响者的损失还有余(否则就不会达成妥协和交易)。 因管制而丧失的福利绝非微不足道,价格管制让无数时间、精力和才智浪费在排队、变相加价和搜寻中,脱离现实的严苛标准把许多商品的价格抬高到穷人难以承受,被FDA所禁止的药物和医疗方法,更剥夺了许多人冒一些副作用风险而挽救生命的机会。 由于掌握立法权的政客既可博取保护消费者的名声,又无须承担管制的代价,因而总是倾向于将管制标准定的越来越高;同时,每项管制都对应着新的行政职能、编制、预算和权力,因而行政官僚也总是乐意维持和增加管制项目。 由于管制大规模压制了通过自愿交易增进福利的机会,它总是面临着潜在众多交易者突破其限制的努力,这便给其执行者带来了大量寻租机会,已成为腐蚀行政机关和司法系统的主要力量,也消磨着公众对政府和法律的信心。 ---------------------- [1]弗里德里希·哈耶克在“社会中的知识使用”(1945)一文中提出了分散知识(dispersed knowledge)的概念,并分析了市场价格机制如何处理它们,以及为何只有价格机制能够处理它们,这也是哈耶克据以反对计划经济的核心论点。
《自私的皮球》第四部分〈制度与政策〉导言

第四部分  制度与政策

 

财产权是任何社会的核心经济制度,私人财产权是任何自由社会的核心制度。

——大卫·弗里德曼,《自由的机制》,1973

经济和政治体制的制度基础质量如何,对一个社会的福祉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制度若能增进福祉,必须使强制权能够在经济上有效的保护产权并提供契约执行,让声誉机制发挥作用……必须能够鼓励储蓄、投资和创新,并防止寻租行为。

——阿夫纳·格雷夫,《大裂变》,2006

我想不起有什么好的管制,运输管制?农业管制?从字母A开头的农业管制,到字母Z开头的区域规划,从A到Z,全是坏的;对管制已经有了那么多的研究,结果全都一样:效果是坏的。

——罗纳德·科斯,Reason(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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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制度与政策  

财产权是任何社会的核心经济制度,私人财产权是任何自由社会的核心制度。

——大卫·弗里德曼,《自由的机制》,1973

经济和政治体制的制度基础质量如何,对一个社会的福祉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制度若能增进福祉,必须使强制权能够在经济上有效的保护产权并提供契约执行,让声誉机制发挥作用……必须能够鼓励储蓄、投资和创新,并防止寻租行为。

——阿夫纳·格雷夫,《大裂变》,2006

我想不起有什么好的管制,运输管制?农业管制?从字母A开头的农业管制,到字母Z开头的区域规划,从A到Z,全是坏的;对管制已经有了那么多的研究,结果全都一样:效果是坏的。

——罗纳德·科斯,Reason杂志,1997年1月号

  当一位旅行者游历一个个国家时,他首先感受到的差别,通常来自山水风光、气候植被和人文风情,但假如他住下来,生活一段时间,看看当地的新闻,办一些需要与各种角色打交道的事务,生一场病,送孩子去上学,甚至做点生意,那么,他感受到的最大差别,甚至绝大多数差别,将来自制度。 如今,得益于发达便利的传播媒介,你甚至不用亲身经历,也能真切的感受到制度所带来的差别;并且,一旦人们有机会了解和比较,他们的评价有着很大程度的一致性,这一点清楚的反映在国际移民的流动方向上。 一些制度被人称羡,而另一些社会的精英们,则始终在为如何建立这样的制度而苦苦探索或争论不休;纵观那些被人羡慕的社会,不难看出它们的共同点:法治保障下的市场制度;今天,在20世纪的大规模社会实验浪潮过去之后,已很少有人否认市场制度的重要性,问题是,如何建立它。 事实上,曾经存在过的数十种主要文明中,市场都有过或多或少的发展,但法治下稳固而持久的市场制度,只在西欧起源过一次,其余都是它传播和扩张的结果;这是因为,市场发育与国家权力增长之间有着内在的冲突。 在缺乏强有力的司法系统的社会,财产权高度依赖于自力救济或互助救济,而交易也多半只能在熟人之间展开,契约执行主要依靠信誉机制,这些,都限制了产权的多样化、抽象化和资本化发展[1],也阻碍了大跨度、大规模的非人格化交易[2],并限制了分工的广度和深度。 一个能在广大地域内推行司法的强大政府,可以在高度流动性社会中保护形式多样、结构复杂的产权,确保非人格化交易的契约执行,但同时,日益强大的政府权力也常常被利用来侵犯私人产权和干预自由交易;因而,只有当政府权力扩张及时伴随着宪政和法治对权力的制约力的同步增长,市场制度才能可靠的建立。 即便市场制度已经建立,它也始终面临着严重的挑战,相对于人类进化史,它还太年轻,我们古老的文化和更古老的人性远未适应和接纳它,在面临新的问题和困境时,人们总是习惯于从非市场甚至反市场的方向寻找出路,尽管事实已屡屡表明,那些并非出路。 本部分的文章涉及市场制度的若干侧面,和它所遭遇的来自管制和干预的冲击,以及它在一些新问题领域中的可能发展和挑战。 ---------------------- [1]关于明确而可靠的法律保障所如何导致产权抽象化,从而带来流动性并成为金融资本的机制,以及法治缺乏对此过程的阻碍,赫尔南多·德·索托(Hernando de Soto Polar)在《资本的秘密》(2000年)一书中有精彩的分析。 [2]关于小圈子内基于信誉的人格化交易和市场化的非人格化交易的区别,以及两者对强制性司法系统的不同要求,可参见阿夫纳·格雷夫(Avner Greif):Cultural and Institutional Bifurcation: China and Europe Compared(2010)一文中的分析。  
[微言]外生主义vs内生主义

【2014-04-10】

@梁惠王 昨天朋友说,他前不久遇到一位90多的中文系老教授,谈起中国怎样才能变文明,那老教授说:“托管,让西方托管两百年。”

@大雨徐来: 然后他叹了口气说:“印度从1757年到1947年,被英国统治一共190年,就差10年啊,就修成正果了,太惨了!”

@学经济家:说不定还真是只差10年就圆满了……若熬过天朝变脸,英帝有理由继续管下去避免印度亲苏

@whigzhou: 远远不到200年,1757年东印度公司的管辖仅及孟加拉、比哈尔和北瑟卡斯

@whigzhou: 1858年大英政府接管时,管辖范围也只有(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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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0】 @梁惠王 昨天朋友说,他前不久遇到一位90多的中文系老教授,谈起中国怎样才能变文明,那老教授说:“托管,让西方托管两百年。” @大雨徐来: 然后他叹了口气说:“印度从1757年到1947年,被英国统治一共190年,就差10年啊,就修成正果了,太惨了!” @学经济家:说不定还真是只差10年就圆满了……若熬过天朝变脸,英帝有理由继续管下去避免印度亲苏 @whigzhou: 远远不到200年,1757年东印度公司的管辖仅及孟加拉、比哈尔和北瑟卡斯 @whigzhou: 1858年大英政府接管时,管辖范围也只有全印一半多,这个词条里有详细的图示,可以看出英国管辖范围的扩张历史 http://t.cn/8s9hd4S @whigzhou: 尽管托管时间不长,尽管独立后亲苏并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大英留下的印度仍比贵国文明得多,她至少避免了上世纪各大流行人祸,没有集中营,没有按人口比例实施的有计划有组织大屠杀,没有人造大饥荒,没有种族清洗,没有大规模强制人口迁移,没有大革文化命,没有水晶棺材和红宝书…… @winternight39:按人口比例实施的有计划有组织大屠杀是指计划生育? @whigzhou: 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社会主义改造、黑五类、83严打,这些都是现代史常识 【2014-04-19】 @赵楚 我对中国人需要殖民的说法非常反感。这种说法表面上激进,实际与当局多年来宣扬的素质论是完全一致的,即中国不能实现宪政民主,权利被剥夺,社会沉沦,文明解体,不是因为政治不上轨道,权力基本制度有问题,而是民族和种族低劣。以自命不凡的种族理论取代政治权力批判,当然是在给权力帮忙。 @whigzhou: 原po自说自话的为殖民主义脑补了一个“民族和种族低劣”前提,其实殖民主义(或更一般的外生主义)和内生主义的差别,相当于旧企业流程改造和被新企业并购的差别,说后者更优当然不需要以种族优劣为前提 @whigzhou: 以产业界的经验,流程改造很少成功,产业革命通常都以创造性毁灭的方式发生,改造一家旧百货商场的成功几率,远远小于新开一家沃尔玛分店,这是因为制度发展的路径依赖,复杂制度结构的各要素,很难从头凑齐并安放到恰到的位置 @whigzhou: 让一窝老鼠生出几只新老鼠很容易,从一堆化学元素拼出一只新老鼠就难多了,让一只断了尾巴的壁虎长出新尾巴很容易,用一堆化学品造出一条壁虎尾巴可不容易,其中差别,与这些化学品的品质优劣毫无关系  
[微言]单妻制/福利/管制

【2014-02-12】

@youjiti @whigzhou 是否认为一夫一妻是一种福利制度?而你又是反对福利制度的,所以你是赞成取消一夫一妻么?

@whigzhou: 依我看,说它是一种对契约交易的管制更贴切,它或许有改善(择偶条件较差的)部分男性娶妻机会的效果,但说它是福利制度好像牵强了些,况且这种效果是否真的存在还需要考证

@whigzhou: 当然,无论它是管制还是福利制度,我都反对,我主张契约自由,包括婚姻契约的自由。

@化之之:说一夫一妻是福利制度确实牵强,一夫一妻制度的形成主要是由常态社会中男女人口近似一比一的情况导致的,而一比一情况的形成(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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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12】 @youjiti @whigzhou 是否认为一夫一妻是一种福利制度?而你又是反对福利制度的,所以你是赞成取消一夫一妻么? @whigzhou: 依我看,说它是一种对契约交易的管制更贴切,它或许有改善(择偶条件较差的)部分男性娶妻机会的效果,但说它是福利制度好像牵强了些,况且这种效果是否真的存在还需要考证 @whigzhou: 当然,无论它是管制还是福利制度,我都反对,我主张契约自由,包括婚姻契约的自由。 @化之之:说一夫一妻是福利制度确实牵强,一夫一妻制度的形成主要是由常态社会中男女人口近似一比一的情况导致的,而一比一情况的形成则主要是由千百年来由女性主导的动态博弈导致的。具体可参见“科学脱口秀”中“从一夫一妻到多夫多妻”那一期 @whigzhou: 如果人口性别比是主导因素,那怎么会有多偶制存在? @whigzhou: 另,谈论多偶制/单偶制时有个常见误会:混淆主流模式和制度规范,在生物学/人类学语境中,多偶/单偶制是指事实上据主流地位的婚配模式,而在制度/法律语境中,是指多偶/单偶制是指规范是否允许多偶,无论事实上多偶是否占主流 @whigzhou: 在前一种语境中,人类的情况很简单:普遍奉行单偶制,而在后一种语境中,婚配制度的多样化程度则很高 @innesfry:辉总是否考证过在允许多偶的国家到底是单偶还是多偶占主流? @whigzhou: 据我看到的材料,绝大部分也是单偶 @innesfry:嗯,所以说人类还是单偶的生物,多偶不过是部分文化的副产品 @whigzhou: 限于大众的话,可以这么说,不过人类男性有着多偶倾向,一旦条件允许就会谋求。所以法律上的单妻制所限制的,主要是富人和权贵,不过,这部分人尽管数量很小,但这种限制(或不限制)的制度意义还是很重要 @youjiti:请问如果从“对社会更好”的角度来看,哪那样制度才是更好的呢?如果管制效果不大,那实际来看就无所谓更好了;如果管制很有效,一旦放开管制就会造成很多光棍,而这貌似进化心理学有研究说社会会“不稳定”? @whigzhou: 管制改善屌丝状况的效果可能不大,但破坏婚姻稳定性的效果可能很大啊 @whigzhou: 比如多妻制下,男人发财之后的新增需求通过娶更多妻子即可满足,而在单妻制下,他只能设法离婚再娶,或在外养情人,后一种选择可能带来高得多的私人和社会成本 @whigzhou: 从女性角度考虑,贫家美女嫁个好丈夫的愿望,在多妻制下可以常规而平和的方式满足:简单的嫁入富人家做小,而在单妻制下,可能只能以不断设法迫使他人离婚甚至谋害的方式来满足
[微言]宪政与偶然性

【2014-02-09】

@喂羊的月亮熊 辉总认为好的制度出现在英美澳国家纯属偶然。和那些国家人民的英语好吃甜品喝咖啡有关。吃包子的这辈子就别想了

@whigzhou: 这么说不太准确,我不喜欢“纯属偶然”的说法,而宁愿说:宪政进化过程需要一些很不容易满足的条件,这些条件在英格兰历史上都在适当的时候被满足,有极大的运气成分

@whigzhou: 随着宪政的羽翼日益丰满,其继续发展对运气的依赖也日益降低;至于美加澳新,更不能说是偶然了。

@軍国幕僚辻政信:怎么有点历史决定的味道

@不做谁的粉丝:历史必然性和偶然性的伟大耦合

@whigzhou:(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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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09】 @喂羊的月亮熊 辉总认为好的制度出现在英美澳国家纯属偶然。和那些国家人民的英语好吃甜品喝咖啡有关。吃包子的这辈子就别想了 @whigzhou: 这么说不太准确,我不喜欢“纯属偶然”的说法,而宁愿说:宪政进化过程需要一些很不容易满足的条件,这些条件在英格兰历史上都在适当的时候被满足,有极大的运气成分 @whigzhou: 随着宪政的羽翼日益丰满,其继续发展对运气的依赖也日益降低;至于美加澳新,更不能说是偶然了。 @軍国幕僚辻政信:怎么有点历史决定的味道 @不做谁的粉丝:历史必然性和偶然性的伟大耦合 @whigzhou: “必然性”是个被重度污染的词,适当的词是性能或能力(capability),是能力让系统更少依赖运气 @whigzhou: 空调的性能让房间温度稳定在24+/-2度,但要是说“当前房间温度处于23.8度是有其历史必然性的”,就不仅有点不知所云,还会引起某些不恰当联想 @whigzhou: 在葡萄牙海岸跳上一段烂木头的老鼠,和驾驶轮船向西航行的水手,都可能到达美洲,区分两种可能性的关键,是轮船的性能、水手的能力和意向状态,谈论这些才是切题的,泛泛的说什么“历史必然性”没什么意思 @Stimmung:有时候“必然性”这个词是指:经过解释的事实必然如此。比如以牛顿力学的眼光看,苹果掉落在地上是种必然而不是偶然的现象;可能在相对论看来,水星近日点的移动也是种必然而非偶然 @whigzhou: 如果有个神枪手在苹果掉落过程中瞄准射击呢?究竟苹果被打烂是必然,还是完整落地才是必然? @刘上誉:这与来自基督宗教信仰有密切关系。基督宗教在精神上赋予人平等、公义、独立的人文关照。如果说“英美澳”的宪政有其偶然性,那也是必然中的偶然! @whigzhou: 基督教确实有关系,但跟教义没什么关系,几乎任何主义都能从教义中找到支持。重要的是教会维持了一个平行于国家的权力中心 @whigzhou: 教会在很长时间中控制了文字工具和知识群体,因而也占据了价值/文化正统地位,同时自己又未能变成国家(因为神圣罗马帝国理想始终没实现),于是维持了政教分离状态 @whigzhou: 政教合一是宪政的头号敌人,也是各大专制帝国最显著的共同特点,儒教帝国是其发展极致,科举制将知识/文化系统与权力结构严丝合缝的紧紧捆绑在一起,其他任何帝国都没达到过如此严密程度 @whigzhou: 除了科举制,还有官编经典和官修历史;维持这种政教合一体系的手段之一是反专业化,因为专业化的知识无法与权力结构捆绑,所谓重农抑商、重本轻末、抵制奇技淫巧,皆服务于此目的 @whigzhou: 在推动政教合一方面,都铎王朝曾取得些进展(其中有莎部长的不小贡献),幸好后来绝嗣,引进一串天主教国王捣(国教会的)乱,加上不奉国教者的顽强抵抗
[微言]环境、人性、文化与制度

【2014-02-02】

@踢星星 辉总你们谈得抽象了。我请教一个具体问题。跟这本书的主题有关。人类社会的不同组织模式,可以归因于人的不同?还是同样的人在不同外部条件下的表现?比如自由制度和专制制度是人自身某些区别的后果?还是仅仅根源于不同的外部条件? @whigzhou @tertio @局外人c的空间 @高利明

@tertio:这个问法就有问题,人与制度的关系我想是这样的:人的区别会影响到所选择的制度,但制度一旦被选择,又会对人的行为方式产生进一步的影响,适应这个制度的特性会更多的被保留,这实际上是一个相互塑造(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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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02】 @踢星星 辉总你们谈得抽象了。我请教一个具体问题。跟这本书的主题有关。人类社会的不同组织模式,可以归因于人的不同?还是同样的人在不同外部条件下的表现?比如自由制度和专制制度是人自身某些区别的后果?还是仅仅根源于不同的外部条件? @whigzhou @tertio @局外人c的空间 @高利明 @tertio:这个问法就有问题,人与制度的关系我想是这样的:人的区别会影响到所选择的制度,但制度一旦被选择,又会对人的行为方式产生进一步的影响,适应这个制度的特性会更多的被保留,这实际上是一个相互塑造的关系。 @whigzhou: 同意,除了“选择”一词 @whigzhou: 这个问题之前已经讨论过了 http://t.cn/8FiqhUC 我的看法是,第i期的文化形态,和第i+1期的环境条件与人的禀赋,共同决定了第i+1期的文化形态,所以不仅你说的两个方面都有影响,还要加上文化形态本身,这是一个迭代积累的演化过程 @whigzhou: 把你的疑问转变成这样三个问题或许更容易讨论:下列三种情况下,新西兰的制度能否维持:1)把新西兰和马达加斯加的人口整体交换一下;2)把新西兰人口以每年0.1%的速率(以确保文化融入)替换成美拉尼西亚人;3)将(2)的速率改成5%以确保文化不能融入 @whigzhou: 我对(1)的回答是可以,因为我相信像新西兰这样的成熟文化已有了足够的环境适应能力;对(3)的回答是不行;对(2),我过去的回答是可以,但近两年想法有所改变,觉得很可能也不行 @innesfry 那应该有现成的案例:1)欧洲人殖民北美;2)黑奴进入北美;3)没想出来,但历史上也应该有类似的案例,或许是近东农民取代欧洲土著? @whigzhou: 这些现成案例附带了许多额外因素,容易歪楼,殖民北美的欧洲人,没有带上全部文化/制度要素,而且殖民者是不是随机抽的 @whigzhou: 黑奴则更是以非常特殊的制度身份进入北美的,把问题复杂化了  
谈论自发秩序有意义吗?

一直就有同学质疑“自发秩序”这个概念是否有意义,其中许多质疑也很有道理,而我经常使用这个词,所以还是考究一下吧。

我在如下意义上使用该词(或许我之前用的更滥,果若如此,今后以此为准):

1)存在某些可欲的社会状态;
2)这些状态因某些秩序的存在而得以维持,也因这些秩序的存在而成为可欲的;所谓秩序,是指具有自我维持倾向的模式;
3)这些秩序是自发形成和自发维持的,这意味着其形成和存续不依赖于任何人(或其他智慧)对它们的理解、构思和有意识的建构努力;
4)这些秩序可能会因种种原因而瓦解,比如环境条件的变化,或系统的内生变化,但按历史经验,最显著也最危险的破坏力量,来自整体性的理性建构努力;
5)所谓整体性的理性建构,是指按某种理性设计的蓝图,不依赖既有的自发秩序(甚至根本不承认其存在),而从头建构整套社会制度;
6)一种可欲的社会状态,以及支撑它的种种秩序,极不可能通过整体性的理性建构而达致;
7)维持上述可欲状态和推动社会进步的希望,来自对上述自发秩序的捍卫,和创造(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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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就有同学质疑“自发秩序”这个概念是否有意义,其中许多质疑也很有道理,而我经常使用这个词,所以还是考究一下吧。 我在如下意义上使用该词(或许我之前用的更滥,果若如此,今后以此为准):

1)存在某些可欲的社会状态; 2)这些状态因某些秩序的存在而得以维持,也因这些秩序的存在而成为可欲的;所谓秩序,是指具有自我维持倾向的模式; 3)这些秩序是自发形成和自发维持的,这意味着其形成和存续不依赖于任何人(或其他智慧)对它们的理解、构思和有意识的建构努力; 4)这些秩序可能会因种种原因而瓦解,比如环境条件的变化,或系统的内生变化,但按历史经验,最显著也最危险的破坏力量,来自整体性的理性建构努力; 5)所谓整体性的理性建构,是指按某种理性设计的蓝图,不依赖既有的自发秩序(甚至根本不承认其存在),而从头建构整套社会制度; 6)一种可欲的社会状态,以及支撑它的种种秩序,极不可能通过整体性的理性建构而达致; 7)维持上述可欲状态和推动社会进步的希望,来自对上述自发秩序的捍卫,和创造条件令其扩展的努力; 8)认识和理解上述自发秩序和它们起作用的方式,将有助于(7);

很明显,上述观念延续自哈耶克,但我不保证它符合哈耶克的本意(我对哲学和思想有兴趣,但对哲学家学和思想考古没兴趣)。 在上述意义上,看待自发秩序的观念,构成了我的保守主义的哲学基础,所以对我而言当然是一个重要而不是琐碎的概念;也正因此,自发秩序的概念不是无意义的,意义之一就是将我的保守主义与其他政治哲学区分了开来。 需要强调,当我提及自发秩序时,并不暗示:

a)自发的就是好的,不是自发的就是不好的 b)在任何层次上,都存在与自发秩序相对的非自发秩序; c)在制度建设和维护方面,理性不能发挥作用; d)对社会制度的任何理性建构尝试必将失败或导致不可欲的后果;

实际上我认为:

A)许多自发秩序都是坏的,坏的自发秩序的另一个名称是“低水平均衡”; B)社会秩序/模式绝大多数都是自发的,只有极少数是理性建构的,而且只能在较低层次上的较小规模系统中存在; C)认识和理解上述自发秩序,并运用理性去加以捍卫和扩展,已变得越来越重要; D)对社会制度进行理性建构的可能性,与人类的理性能力和组织/控制能力相对应,在我看来,和现存的多数自发秩序相比,这种能力还非常弱小,但是,即便以非常弱小的能力,人类也已经成功的进行了大量理性建构:公司、NGO、自治社区……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