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史札记#2:封建关系的几种来源

1)非对称世系裂变

一般部落社会的世系裂变是对称性的,各裂变分支相互对等,不相隶属,此种模式下,政治结构必定是碎片化的,各分支之间只能建立短暂而脆弱的联合,无法建立持久的大型共同体。

一个解决方案是,在每个分支点上,让其中一个支系居于支配地位,其余支系从属之,从而在主支与从支之间建立领主/附庸关系,周之宗法制便是一例,通过嫡长子继承制,让嫡长支系(大宗)成为领主,其余支系(小宗)成为附庸。

这种模式下,只要世系的控制范围内尚有土地可供开拓或分割,世系繁衍过程会自动产生一个封建系统,西周畿内诸伯大概就是这么来的。

2)征服后的占领

征服一块土地后,消灭原有政治结构,将土地作为采邑授予征服者首领的亲属、部下或盟友,并与首领建立领主/附庸关系。

这么做,既可为军事合作者提供食邑,也可对新征服土地特别是战略重地实施占领,屏藩王畿,西周畿外诸侯盖属此类。

3)征服后的羁縻

征服一个邦国后,保留其政治结构,条件是其接受征服者为其领主,承担附庸义务,比如西周的宋国,陈国和杞国或许也是。

4)归附的小邦

周边弱小邻邦或境内土著酋邦,因摄于王威,自愿归附,变成附庸,同时政治结构和制度上也依封建体系之需要而有所改造,西周所谓“子男之国”里面有些大概属于这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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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对称世系裂变 一般部落社会的世系裂变是对称性的,各裂变分支相互对等,不相隶属,此种模式下,政治结构必定是碎片化的,各分支之间只能建立短暂而脆弱的联合,无法建立持久的大型共同体。 一个解决方案是,在每个分支点上,让其中一个支系居于支配地位,其余支系从属之,从而在主支与从支之间建立领主/附庸关系,周之宗法制便是一例,通过嫡长子继承制,让嫡长支系(大宗)成为领主,其余支系(小宗)成为附庸。 这种模式下,只要世系的控制范围内尚有土地可供开拓或分割,世系繁衍过程会自动产生一个封建系统,西周畿内诸伯大概就是这么来的。 2)征服后的占领 征服一块土地后,消灭原有政治结构,将土地作为采邑授予征服者首领的亲属、部下或盟友,并与首领建立领主/附庸关系。 这么做,既可为军事合作者提供食邑,也可对新征服土地特别是战略重地实施占领,屏藩王畿,西周畿外诸侯盖属此类。 3)征服后的羁縻 征服一个邦国后,保留其政治结构,条件是其接受征服者为其领主,承担附庸义务,比如西周的宋国,陈国和杞国或许也是。 4)归附的小邦 周边弱小邻邦或境内土著酋邦,因摄于王威,自愿归附,变成附庸,同时政治结构和制度上也依封建体系之需要而有所改造,西周所谓“子男之国”里面有些大概属于这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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