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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流溪河归某人所有

关于环境保护的一段对话(2009-5-19),存档:

59:30  F  辉格  我觉得多生小孩并不是所有成本都落在生育者自己头上的
59:44  辉格  F  ?
00:02  F  辉格  比如制造出来的垃圾,就没啥成本了吧
00:25  辉格  F  有啊
00:31  辉格  F  垃圾处理要钱的
00:35  辉格  F  卫生费
00:41  F  辉格  现在没啥钱
01:10  辉格  F  前提是财产权覆盖够充分
01:20  辉格  F  环境问题是财产权问题
01:24  F  辉格  我觉得对资源的消耗浪费或者破坏,现在都没啥成本,或者成本很小
01:29  辉格  F  怎么没啥钱?
01:35  辉格&nbs(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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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境保护的一段对话(2009-5-19),存档:

59:30  F  辉格  我觉得多生小孩并不是所有成本都落在生育者自己头上的
59:44  辉格  F  ?
00:02  F  辉格  比如制造出来的垃圾,就没啥成本了吧
00:25  辉格  F  有啊
00:31  辉格  F  垃圾处理要钱的
00:35  辉格  F  卫生费
00:41  F  辉格  现在没啥钱
01:10  辉格  F  前提是财产权覆盖够充分
01:20  辉格  F  环境问题是财产权问题
01:24  F  辉格  我觉得对资源的消耗浪费或者破坏,现在都没啥成本,或者成本很小
01:29  辉格  F  怎么没啥钱?
01:35  辉格  F  物业费里含卫生费
01:36  F  辉格  卫生费
01:52  F  辉格  水,多不值钱。。。。。。。
02:02  辉格  F  价格管制
02:27  辉格  F  F 说 (02:01): 我觉得对资源的消耗浪费或者破坏,现在都没啥成本,或者成本很小 
02:40  辉格  F  这是产权缺失的结果,见文
03:17  辉格  F  如果流溪河归某人所有,就没这问题
03:49  辉格  F  即使流溪河主人不爱惜它,也没关系
04:08  F  辉格  为啥没关系
04:10  辉格  F  爱惜它的人可以付钱给他
04:17  辉格  F  让他保养好
04:21  辉格  F  否则不给钱
04:33  辉格  F  如果没人愿意给,说明没人真的爱惜它
04:36  辉格  F  说说而已
04:54  F  辉格  那除非给流溪河起围墙
05:00  辉格  F  未必
05:03  F  辉格  不然干嘛自己花钱,让别人享受
05:12  F  辉格  看都不给别人看
05:22  辉格  F  有人花钱=\=一个人花钱
05:29  辉格  F  NGO多了
06:18  辉格  F  还有房产商
06:32  辉格  F  两岸的房产商都会付钱给他
06:51  辉格  F  旅游业老板
06:59  辉格  F  餐馆老板、酒店老板
07:14  辉格  F  这些老板组成的商会
08:17  辉格  F  不要一想到外部性就认为交易无法达成
08:24  辉格  F  任何交易都有外部性
23:34  F  辉格  那就不见得是福利社会才这样咯,像你说的这样,河流公有也会影响真正的成本
23:58  F  辉格  哦,就是你说的公共化
24:03  辉格  F  对,公有=没人有=产权缺失
25:18  辉格  F  资源保护的过程应该是一个成本内化的过程
25:37  辉格  F  而环保组织和各国环保政策的努力方向恰好相反
26:52  F  辉格  解释一下嘛
27:16  辉格  F  比如政府罚款,
27:31  辉格  F  收益没有落实到个人,起不到激励作用
27:47  辉格  F  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区
27:57  辉格  F  捕猎禁令
28:23  辉格  F  全都与成本-收益内化背道而驰
29:08  F  辉格  哦
29:52  辉格  F  保护区无法阻止巴西和印尼农民的刀和火
30:07  F  辉格  那承包也是个办法哦
30:08  辉格  F  只有私人产权能阻止
30:44  辉格  F  承包就是产权一种
30:51  辉格  F  产权不必是永久性的
31:05  辉格  F  只要主体和边界明确
32:31  辉格  F  保护雨林的唯一办法是把它分给私人,然后向他们付钱
32:38  辉格  F  现在已经来不及了
33:25  辉格  F  如果把沙漠分给私人,很快就会改变,我打赌
33:40  F  辉格  是啊,有先例的吗

哀文#6:社会组织结构及其抵御灾难的能力

(按:这篇我原本是打算被毙的,能基本完整的被发表,还须感谢编辑)

社会组织结构及其抵御灾难的能力
辉格
2008年5月28日

1. 灾难的社会心理学

像大地震这样的突发灾难,对人们造成巨大的心理打击,其程度仅仅用死伤人数和财产损失数额是难以衡量的。中国每年约有10万人死于交通事故,人数超过过去30年的任何一次自然灾害,但是突发性自然灾难带给人们的惊恐、痛苦和绝望,却远远超过交通事故。

我们的日常生活能够平稳的继续,乃是基于每个人对生活于其中的环境拥有稳定的认知,我们可以有把握的期待太阳明天还会升起,门前的那条路明天还在那里,早晨醒来时还会躺在昨夜睡下的那张床上,从生活经历和言传身教中习得的经验让我们对自然有着稳定的期待,让我们相信存在着某些可以为人所知的自然律。

类似的,我们所以能和他人一起生活于同一个社会,和谐相处,也是基于对他人的行为也有着稳定的期待,我们可以相信朋友见面时还会认得我,可(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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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这篇我原本是打算被毙的,能基本完整的被发表,还须感谢编辑)

社会组织结构及其抵御灾难的能力
辉格
2008年5月28日

1. 灾难的社会心理学

像大地震这样的突发灾难,对人们造成巨大的心理打击,其程度仅仅用死伤人数和财产损失数额是难以衡量的。中国每年约有10万人死于交通事故,人数超过过去30年的任何一次自然灾害,但是突发性自然灾难带给人们的惊恐、痛苦和绝望,却远远超过交通事故。

我们的日常生活能够平稳的继续,乃是基于每个人对生活于其中的环境拥有稳定的认知,我们可以有把握的期待太阳明天还会升起,门前的那条路明天还在那里,早晨醒来时还会躺在昨夜睡下的那张床上,从生活经历和言传身教中习得的经验让我们对自然有着稳定的期待,让我们相信存在着某些可以为人所知的自然律。

类似的,我们所以能和他人一起生活于同一个社会,和谐相处,也是基于对他人的行为也有着稳定的期待,我们可以相信朋友见面时还会认得我,可以相信售货员接过钱后会拿东西给我,也可以相信如果我在大街上被殴打会有人来阻止,因为我们相信周围人的行动和社会的运行依循着某些规则和法律,正如自然界的运动依循着某些自然律。

然而灾难却可能打破这一切。天灾以其暴虐冲击着人们的常识系统,把人们从未想象过的场景和从未料到的变化强加在他们眼前,把他们投入一个完全陌生的自然与社会环境。如此打击会让人陷入巨大的惊恐和无助,感觉手足无措,同时完全陌生的环境也会让他们对原有社会规则的维系失去信心,进而他们自己也不再遵循这些规则。因此在古代,自然灾难往往伴随着社会动荡,而后者所造成的伤害和损失常远远超出天灾本身。

现代的科学与教育进步,增强了人们在面对狂暴自然时的自信,同样,现代政治文明、社会组织和灾难应对机制的进步,也增强了人们中在巨灾中维持行为规范和社会秩序的能力。然而,这些进步远未彻底消除灾难的社会心理后果和由此带来的混乱、无序和救援与重建障碍。尤其对于我国这样处于现代化过程之中的发展中国家,如何让社会秩序在灾难中得以良好维系,以最大程度保持灾后秩序,发挥灾区自救潜力,保证外部救援力量和物资的顺利进入和分发,以求将灾后损失降到最低,仍然是一个有待探索和改进的领域。

2. 灾后的秩序重建

天灾带给个人的第一个心理后果就是人格的急剧收缩,在无法抗拒的自然面前感觉自己非常渺小和无助,常常陷入一种类似于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状态(只不过凶狠的绑匪换成了暴虐的自然)。此时,他首要的需求是寻找可以依赖的庇护者,宗教信徒通常会向他的上帝或神灵祷告,但实际的帮助只能来自俗世。

家庭总是最受信赖的,其次是亲友、邻居和同事,但灾难往往造成家庭破碎和亲人离散,交通和通讯中断又会阻碍友人之间的相互帮助。当人们无法从私人关系网络中寻得依靠时,便转向社区、地方组织和当地政府,而在严重的灾难中,这些功能组织和政府机构也常遭破坏,比如本次大地震中,许多学校和政府主要负责人遇难或受伤,办公场所遭毁坏,一时无法履行其职能,此时,人们只好转向更高级的组织和政府,或等待外部救援力量。

当人们由近而远逐级向外寻求依赖时,他们对于这些依赖对象的信赖度、亲切感和即时即地可获得性的信心,也在逐级递减。外部救援力量虽然强大,但毕竟遥远而宽泛,往往无法及时细致的到达每个需要它的角落。很明显,理想的情况是,大多数人能在较低的层次上找到可靠的依赖,而不是把大多数需求推向上级和外部,这样才能维持社会的稳定运行。

危险也在于,如果人们未能及时的从其所及范围内寻得依靠,而又缺乏自我组织的能力,便可能转向某些非良性的临时组织,这正是古代灾后危机的根源。在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心理状态下,人们很容易受到裹挟操纵而做出其在正常状态下不可能做的破坏性甚至反社会行为。当然,这样的危险在拥有强大政府的现代社会中已得到遏制,但并未完全消除,在小范围内仍可见到,本地地震灾区也已发现个别抢劫团伙。

经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很自然得出这样的结论:一个充分发挥了社区和乡村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能力的社会,一个自下而上组织起来的社会,将最大程度的让灾难中的人们从最接近他的底层寻得依靠,从而把尽可能多的伤痛、匮乏、迷茫和抱怨留在底层和局部得以解决,这样的社会组织结构将是最稳定的,可以最好的帮助灾区度过困难、重建生活。

3. 自下而上,还是金字塔?

政治学家亨廷顿在《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一书中,考察了众多经历了现代化改革和社会变迁的国家,比较了它们在此过程中的社会稳定性,最后,他用社会组织化程度和社会动员程度两个变量来解释各国社会稳定性的差异,他发现,当社会动员程度较高而组织化程度较低时,便容易出现社会动荡,社会组织化发展进度越是先于民众参与热情的高涨,现代化过程便越是平稳。

这一洞见对于我们寻求稳定的社会组织结构,来更好的抵御包括自然灾难在内的各种外部冲击,理应有所启发。无论对于灾区还是国内其他地区,突发灾难无异于一道总动员令,人们或被动(对于灾区)或主动(对于非灾区)的被从日常生活轨道中调动出来,投入到规模巨大的自救、救援和重建活动中。此时,一个自下而上良好组织起来的社会结构便显得十分重要,而缺乏这样的结构,将使局面要么陷于僵化和低效率,要么变得混乱而无组织。

人类社会能够达致目前的文明水平和复杂程度,端赖于个体之间的分工与合作,随着合作日益深入和广泛,人们创建了大大小小的各种组织,从家庭、家族、部落、村社、城邦到国家,从作坊、行会、工厂、企业到股份公司,从私塾、学校、医院、修道会、互助社、童子军到慈善基金会,这些形形色色、具有各自宗旨和功能的组织,相互交织,将成千上万的人维系在一起,构成了庞大复杂的社会。

个体每时每刻从他身处的社会合作网络中获取信息、达成交易、寻求帮助,他们由此也获得了归属感和安全感,离开这些,我们的生活将跌回石器时代。古代中国,县以下没有政府机构,即便是县衙通常也只有区区几十号人,社会秩序得以维持,是因为众多民间自发组织时刻维系着当地的社会网络,家族祠堂和地方士绅通常为乡村生活提供秩序和公共服务,在城市,工商业行会起着类似的作用。西方也是如此,社区教堂、本堂神甫、乡居贵族、慈善组织和行会,在公共生活中占据至关重要的地位,在某些偏远地区甚至完全取代了政府的作用。

现代化的过程极大的强化了政府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一方面,这是对经济活动的规模和广度的巨大扩展所作出的必要反应,但另一方面,如果政府权力过度扩张以至于压垮了传统自发组织的生存空间,原有的自下而上结构就会被自上而下严密控制的金字塔结构所取代。在计划经济时代,我们已经切身体会了这种结构的僵化和无效率,也认识到它与现代市场经济的格格不入,它压制了个体活力,限制了人们在乡村和社区等局部进行自我组织和自我管理的机会和动力。

金字塔结构并不像它看上去那么稳定,用系统论术语说,它缺乏鲁棒性,即在遭遇外部干扰时保持稳定的能力。该结构的特点是,除了塔顶,每个局部都是被动的,而且离塔顶越远越被动,每当遇到干扰时,它首先要把信息层层向上传递,等待上级决策,之后决策和应对方案又层层向下传递,传递时间不仅曲折耗时,而且信息在每一层都可能被扭曲,而最大的问题是,一旦传递链条在某个环节被打断,系统将陷入紊乱甚至瘫痪。

当面临灾难、战争和突发事件时,这样的后果是难以承受的。军队就经常面临这样的问题,一支组织良好的军队,应该让每个战斗单位都能在与上级和友军失去联系时,维持自己的生存和战斗能力,为此,军队在平时就会注重培养各级军官的独立领导能力和个人权威。借助军衔制度,军人甚至可以在编制被完全打散后得以重新组合,继续战斗。

当然,社会不是军队,而通过层层依附关系组织起来的等级结构是封建时代的特征,不再见容于高度流动性的现代社会。幸运的是,现代社会发展出了更丰富、更灵活的组织形式,在这方面,先于我们实现现代化的发达国家有许多经验可供借鉴,而我们自己,也正从各个方面进行探索并取得进展。

4. 自我组织和地方性权威

虽然家族纽带日益松散,但在乡村,人们组织村委会、选举村长,自行管理公共生活;在城市社区,人们组成业主委员会,聘请物业公司,对社区进行自我管理;旧时僵化的土地承租关系瓦解之后,人们创建了大大小小的企业来组织经济活动,而企业又通过供应链和同业协会联系在一起;生活中,人们按各自兴趣爱好组成俱乐部、联谊会和利益共同体,而学校、图书馆、文体协会和专业学会,也为人际交往和公共生活提供了空间。

所有这些,在平时维系着社会分工和交换网络,而当灾难降临时,便成为人们可以依靠的庇护所。基层自发组织在平时是个体与外部世界建立联系的中介,而在灾后,也是外部救援力量发挥作用的重要依靠。巨灾常常会使许多村镇社区的政府机构陷入瘫痪,或丧失大部分行动能力,此时,其他组织的作用便凸现出来,教师和校长可以组织起学生和家长,厂长经理可以组织起员工,牧师方丈可以组织起教众,医生可以组织起护士和医疗队,消防员和退伍军官可以组织起自我救援队,另外像足球队、学生会、老年协会等此时都可发挥组织作用。这样,村镇和社区将可最大限度维持秩序并展开自救,相反,如果在平时这些组织得不到充分发展,混乱将难以避免。这次地震后,大量志愿者进入灾区,但他们时常找不到适当的当地组织来接收和分发救援物资。相比之下,企业的组织力量这次发挥了很大作用,许多企业在第一时间启动了对灾区员工的联络和救援计划。

自发组织能否在紧急时刻发挥作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些组织及其核心成员能否在平时建立起足够的公信力和权威。试想,一位德高望重的老校长,平时体贴师生、热心公益,对公共事务经常发表有价值的意见,当镇长在天灾中遇难时,他完全可能接替镇长职能,领导市民自救。这种地方性权威的建立,是基于他们平时对社会活动和公共事务的经常性参与,在对公共事务的讨论中,在主张和观点的表达和宣传中,在投票和竞选活动中,在具体事务的组织过程中,他们的品行、理念、行事方式和组织能力,获得了社区居民的了解和接受。这些平时打下的基础,让他们在紧急时刻很自然的被推到领导地位上,负起维持地方的责任。本次地震中,曾发生同一地点的两支救援队伍对施救方案无法达成一致因而耽误救援的不幸事件,此时如果有一位当地权威人物在场,就可以避免这一不幸。

一些历史学家在研究了中国近代史后发现,洋务运动之后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把大量地方缙绅从乡村吸引到城市,乡居地主把土地委托给收租代理人,自己搬到城里,很多变成商人,私塾学生和教师进了城里的新式学校,秀才举人或者留洋或者进了报馆,民团乡勇投奔了各路新式军队,结果造成了乡村空心化,乡村失去了赖以维系地方秩序的社会精英,这一状况导致了此后中国农村的长期动荡。缙绅之所以不愿留在乡村,一方面是新兴城市的吸引力,但更重要的是,乡村自治没有随现代化过程同步发展。

如今,新一轮现代化进程正在展开,一个自下而上组织起来的公民社会,一个由多元化的自发组织连结在一起的网状社会,一个有能力在各个层次上进行自我管理的社会,将最大可能的在此进程中维持稳定,抵御天灾、人祸和战争等外来冲击。而这样的发展,需要国家法律和政策为之提供宽松的空间,政府应鼓励人民参与到当地的公共事务中,应尊重地方性权威在地方事务中发挥积极作用,应容许民众和企业按其兴趣、职能、信仰和利益建立自治组织,政府也应就自身的政策和行政职能与这些组织展开沟通和协调。

政治家应改变计划经济时代政府包揽一切公共事务的观念,他们需要认识到,公民自治组织不是威胁,相反,它们是政府实施政策和治理地方的依靠。这次绵竹县上百遇难学生家长因质疑建筑质量而集体前往德阳市政府要求调查处理,如果当时他们能从身边找出可信赖的权威人物,代表他们的利益和诉求,就不必采取大规模集体行动了,而集体行动会让事情的处理过程变得更复杂更不理性,也是政府所不愿意看到的。

5. 发展形势和前景展望

值得欣慰的是,这次灾难中涌现了众多民间自发组织,有些是为抗灾而临时成立,而更多的则是先前就已存在,因其在抗灾中的活跃表现而为人所知,他们的活动无论在参与人数还是分布广度上,都是空前的,充分展现了人们已经觉醒的公民意识和民间组织在过去一些年的长足发展。这样一次大规模社会动员,没有出现明显的混乱,并产生了巨大的效果,这便说明了公民的政治理性和自发组织能力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

我们看到,原本服务于业主和居民的社区组织积极募集捐款和收集救灾物资,各地四川同乡会相互帮助联络家人,车友会、野营协会、登山协会动员起来向灾区运送物资,心理咨询和野外急救培训班组织学员为灾区提供现场服务,甚至网络社区、QQ群和博客圈也成为动员和联络的平台。而其中最突出的,莫过于众多民间慈善组织浮出水面,他们先前就在默默从事着各种公益和慈善活动,不以善小而不为,通过私人小圈子点点滴滴汇集着慈悲之情,安抚着身边乏人关注的角落里的种种苦难和伤痛;一旦巨灾来临,他们又挺身而出,以绵薄之力向灾区送去帮助,他们的努力应当受到尊重,我们的制度理应为他们的发展留出空间。

岁月流逝,伤痛终将抚平,激情也将随之消退,但可以期待的是,巨灾所激发起的慈善浪潮中,一些新涌现的慈善组织将会保留下来,原有的组织将得以发展壮大,经过历练变得更为成熟。而民间组织的动员能力、道德水准和社会价值,经过这次充分展示,也将获得公众的认可,或者成为反面的教训,同时,公民成熟理性的表现也将消除立法当局和政策制订者的疑虑,为自治组织的发展提供更宽松的制度和政策空间。所有这些,都会为未来公民自治社会的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这一前景,可以让我们更有信心去面对迅速发展中的社会将注定面临的诸多矛盾冲突和不确定性,也更有信心去面对大自然的下一次挑战。

陪审团和分苹果的故事

对于我关于陪审团的观点,有朋友质疑道:既然“真相加了引号”,那么“公正也应该加引号”。我的回答:

真相是关于第一世界的,而公正是主观感受,是关于第二世界的,通俗地说就是“没脾气”或“服气”,我们可以在保留对第一世界的分歧甚至不管第一世界是否存在的情况下,达致公正,所以我给前者加了引号,而后者没加。

如此理解的公正,并非某种先验而独立的存在,某种有待发现(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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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关于陪审团的观点,有朋友质疑道:既然“真相加了引号”,那么“公正也应该加引号”。我的回答:

真相是关于第一世界的,而公正是主观感受,是关于第二世界的,通俗地说就是“没脾气”或“服气”,我们可以在保留对第一世界的分歧甚至不管第一世界是否存在的情况下,达致公正,所以我给前者加了引号,而后者没加。

如此理解的公正,并非某种先验而独立的存在,某种有待发现的客观真理,某种天赋的权利,某种造物主的意志,等等,——所有这些某种,我是要加引号的。

我的一位大学老师曾讲过一个故事,特别适合用来说明这种差别:两个人要平分一只苹果,可以用尺量、用几何学知识来算、同磅称称、等等,(这些都是寻求客观真相的做法),这些方法对于将苹果分割为相同两半这个任务或许是有益的,但对于消除双方分歧未必有助,相反可能引出更多分歧,好而简洁的办法是,让一个人切,另一个人挑,这样双方都没脾气,(这就是寻求主观公正性的做法)。

陪审团这种制度安排和分苹果很相似:陪审团闭嘴不说话,听凭双方摆出自认为最有利的证据、作出最充分的辩护,但任凭你费掉多少口水,最后信不信、信哪些,我说了算。

另一种类似的制度安排是(常常用于决策机制的设计):由一方负责提案,另一方保留否决权。这也体现了怀疑主义原则,相反,认为存在客观真理的人,倾向于采用专家组认证的机制。

关于陪审团的一段对话

MSN聊天记录,2009-04-10

36:32  F  辉格  我有个问题,在法庭上,双方律师轮流向证人提问题的时候,都是有选择地问,问出来的答案可以拼凑出另一个故事
36:47  F  辉格  但陪审员就只能听律师问了啥,证人回答了啥
37:02  F  辉格  他们没有权利去问
37:14  F  辉格  其实这样也会误导的吧
37:33  辉格  F  误导由法官控制
38:47  辉格  F  首先,任何故事都是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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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N聊天记录,2009-04-10

36:32  F  辉格  我有个问题,在法庭上,双方律师轮流向证人提问题的时候,都是有选择地问,问出来的答案可以拼凑出另一个故事
36:47  F  辉格  但陪审员就只能听律师问了啥,证人回答了啥
37:02  F  辉格  他们没有权利去问
37:14  F  辉格  其实这样也会误导的吧
37:33  辉格  F  误导由法官控制
38:47  辉格  F  首先,任何故事都是误导
39:05  辉格  F  其次,误导的边界由法官控制
39:40  辉格  F  第三,双方向不同方向误导,陪审团的判断仍然是关键的
40:18  辉格  F  你误导的太过分,会1)受法官训斥;2)失去陪审团信任
41:57  辉格  F  所以普通法体系和怀疑主义传统是一致的
42:08  辉格  F  前提都是不存在所谓真理
42:13  辉格  F  第一世界是不可知的
42:25  辉格  F  任何再现都是误导
43:42  辉格  F  司法寻求的不是所谓“真相”,而是公正
44:11  F  辉格  啊,是啊~
44:32  辉格  F  欧陆的陪审团就是可以提问的
44:46  辉格  F  所谓纠问制
45:16  辉格  F  而且欧陆的陪审团常常是专家组成
45:23  辉格  F  目的是寻求真相
45:36  F  辉格  哦,这样的啊
45:57  辉格  F  而普通法陪审团的作用是实现所谓常识理性
46:16  辉格  F  旁观者常识理性
46:40  F  辉格  恩……
46:47  辉格  F  专家只能作为证人出现

关于立宪君主,再啰嗦几句

李敖之,这与“母系社会”典故不同,呵呵。

1)这只是个命名问题,不是性质认定问题,命名可以是任意的,只要连贯一致,没有对错。

2)命名虽没有对错,却有好坏;我认为我的命名是好的,但我不能声称我的命名是主流的,我注意到了Wikipedia的constitutional monarchy词条也将其限定于光荣革命之后。

3)我认为别的命名不好,是因为:将立宪君主与虚君等同,那么又该如何命名从大宪章到光荣革命之间的英格兰君主呢?除非你认为他们不过是日耳曼封建体系里的另一种封建君主(federal monarchy)而已,或者是另一种类似法国大革命之前的专制君主(absolu(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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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之,这与“母系社会”典故不同,呵呵。

1)这只是个命名问题,不是性质认定问题,命名可以是任意的,只要连贯一致,没有对错。

2)命名虽没有对错,却有好坏;我认为我的命名是好的,但我不能声称我的命名是主流的,我注意到了Wikipedia的constitutional monarchy词条也将其限定于光荣革命之后。

3)我认为别的命名不好,是因为:将立宪君主与虚君等同,那么又该如何命名从大宪章到光荣革命之间的英格兰君主呢?除非你认为他们不过是日耳曼封建体系里的另一种封建君主(federal monarchy)而已,或者是另一种类似法国大革命之前的专制君主(absolute monarchy)而已,但我相信这两种认定都是无法被绝大多数政治学者接受的,显然,采用那种命名的人会在这儿遇到麻烦,他们丢失了一个原本最适合的名称。

4)命名和分类有两种不同的情境:政治学家在对各种政体进行分类时,和一个资料编撰者做分类时,会有十分不同的结果,比如,后者可能会死板的将朝鲜列入共和政体,而这对于前者显然是无法接受的。

产生这种分歧的原因,大概在于,现代政治学者十分普遍的低估大宪章的地位,而高估光荣革命的地位,这一现象在中国政治学者中尤其显著,几乎无人关注大宪章时代,而在我看来,大宪章和普通法在宪政史上的地位远远高于光荣革命,光荣革命之后到乔治三世(George III)期间,英国政体类似于现在法国总统-议会混合制,而从维多利亚朝起,彻底滑向了议会专制,到一战前,国王已彻底靠边站,而上院也已瘫痪,从那时起,宪政的典范已经转移到了美国。

关于君主立宪,答李敖之

关于君主立宪,维基百科的解释是错误的,除非该词条的撰写者认为连爱德华三世(Edward III of England)也算不上立宪君主,莫非他认为爱德华三世是专制君主?

在我看来,爱德华三世是最标准的立宪君主,而他那个年代的英格兰,可以说是君主立宪制的样板。

所谓立宪君主,乃是相对于专制君主,差别在于:君主权力不是无限的,而是受到宪法制约的,但并不是无权的虚君,在这一点上,我说他像美国总统而不像德国总统。

在英格兰君主立宪中,对君主权力的制约,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国王必须对贵族履行其封建契约义务,在大宪章(Magna Carta)之前,这些义务由封授仪式和盟誓来约束,而且内容含糊,如何执行也没有程序化和制度化,而大宪章明确了义务内容,同时规定了执行机制——由贵族议会负责判决执行,必要时可以强制国王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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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君主立宪,维基百科的解释是错误的,除非该词条的撰写者认为连爱德华三世(Edward III of England)也算不上立宪君主,莫非他认为爱德华三世是专制君主?

在我看来,爱德华三世是最标准的立宪君主,而他那个年代的英格兰,可以说是君主立宪制的样板。

所谓立宪君主,乃是相对于专制君主,差别在于:君主权力不是无限的,而是受到宪法制约的,但并不是无权的虚君,在这一点上,我说他像美国总统而不像德国总统。

在英格兰君主立宪中,对君主权力的制约,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国王必须对贵族履行其封建契约义务,在大宪章(Magna Carta)之前,这些义务由封授仪式和盟誓来约束,而且内容含糊,如何执行也没有程序化和制度化,而大宪章明确了义务内容,同时规定了执行机制——由贵族议会负责判决执行,必要时可以强制国王服从。

2)征税须经征税对象的同意,直接同意或代表同意。

遵守上述两条的前提下,立宪君主保有完整的行政权力,这一状态,直到光荣革命之后,随着党派政治的发展和议会至上主义的兴起,从逐渐改变,最后沦为议会专制,立宪君主变成了如今的虚君。

读一下Edward III of England这个维基词条,特别注意其中Parliament and taxation一节,看看他有没有收到宪法制约,有没有行政实权?

被起诉的机会是一项重要权利

该项权利保障了你的承诺和契约的可信度,Steven Pinker写道:

Paradoxical tactics also enter into the logic of promises. A promise can secure a favor only when the beneficiary of the promise has good reason to believe it will be carried out. The promiser is thus in a better position when the beneficiary knows that the p(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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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权利保障了你的承诺和契约的可信度,Steven Pinker写道:

Paradoxical tactics also enter into the logic of promises. A promise can secure a favor only when the beneficiary of the promise has good reason to believe it will be carried out. The promiser is thus in a better position when the beneficiary knows that the promiser is bound by his promise. The law gives companies the right to sue and the right to be sued. The right to be sued? What kind of "right" is that? It is a right that confers the power to make a promise: to enter into contracts, borrow money, and engage in business with someone who might be harmed as a result. Similarly, the law that empowers banks to foreclose on a mortgage makes it worth the bank's while to grant the mortgage, and so, paradoxically, benefits the borrower. In some societies, Schelling notes, eunuchs got the best jobs because of what they could not do. How does a hostage persuade his kidnapper not to kill him to prevent him from identifying the kidnapper in court? One option is to deliberately blind himself. A better one is to confess to a shameful secret that the kidnapper can use as blackmail. If he has no'shameful secret, he can create one by having the kidnapper photograph him in some unspeakably degrading act.

其中太监的例子太有想象力了——太监的机会建立在其不能做某些事的基础上,呵呵,说得妙。

那些号称要保护购房者免遭贪婪的银行家抢走房子的政治家们,正是利用公众经常在这一点上犯糊涂,而大肆忽悠,赢取政治收益。

对于寻求信用支持的人来说,最坏的情况就是,他找不到任何可以让别人相信他的抵押方法,赌天咒、发毒誓,远远比不上强大的外部约束。

摆脱这种困境的一种方法是:将自己置于死地,然后向对方说:瞧,我根本没有退路,所以你可以相信我。有些男人求爱的时候好像喜欢用这一招,因为男人可以用来抵押的东西毕竟不多,而女人,极度稀缺的卵子本身就是很好的抵押品。

关于承诺或威胁的可信度在博弈中的重要性,Pinker还举了一个漂亮的例子:

Protesters attempt to block the construction of a nuclear power plant by lying down on the railroad tracks leading to the site. The engineer, being reasonable, has no choice but to stop the train. The railroad company counters by telling the engineer to set the throttle so that the train moves very slowly and then to jump out of the train and walk beside it. The protesters must scramble. Next time the protesters handcuff themselves to the tracks; the engineer does not dare leave the train. But the protesters must be certain the engineer sees them in enough time to stop. The company assigns the next train to a nearsighted engineer.

饭文#94: 公允价值准则的存废之争

公允价值准则的存废之争
辉格
2009年3月18日

最近,围绕会计制度中的公允价值准则的争论再度白热化,这一话题在金融危机暴发之初即被提出;现在,随着奥巴马政府上台,新的救市方案渐次展开,以及公众对新一轮企业资产减记和亏损报告的担忧,该问题又成了争论焦点;从会计界、评级机构、经济学家,到监管部门和国会的政策制订者,观点和建议五花八门,相持不下。

所谓公允价值准则,大致上就是用近期的市场成交价,作为高流动性资产的当期会计记账价格,会计界采用这一准则,是为了让资产负债表客观准确的反映企业资产的真实价值。该准则的支持者认为,(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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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价值准则的存废之争
辉格
2009年3月18日

最近,围绕会计制度中的公允价值准则的争论再度白热化,这一话题在金融危机暴发之初即被提出;现在,随着奥巴马政府上台,新的救市方案渐次展开,以及公众对新一轮企业资产减记和亏损报告的担忧,该问题又成了争论焦点;从会计界、评级机构、经济学家,到监管部门和国会的政策制订者,观点和建议五花八门,相持不下。

所谓公允价值准则,大致上就是用近期的市场成交价,作为高流动性资产的当期会计记账价格,会计界采用这一准则,是为了让资产负债表客观准确的反映企业资产的真实价值。该准则的支持者认为,在诸多试图找出资产真实价值的方法中,这是能最大程度避免主观偏见、随意性和恶意操纵,也最能令投资者信服的方法。确实,说某个东西值多少钱,最可信的办法就是指出:的确有人在不久前出这么多钱买了它。

然而,该准则的反对者认为,正是它的存在,把原本并不严重的次贷危机,放大成了如今的金融大危机;在他们看来,本次危机是典型的资产负债表危机,次贷损失造成的恐慌性抛售把相关债券的价格压低到荒谬的程度,大量持有这些债券的银行虽然并不认可这样的低价,但在公允价值准则要求下被迫大规模减记,于是连锁反应出现了:资产减记导致亏损和信用评级降低、亏损导致股价下跌(这意味着其股东的资产市价下跌)、评级降低导致交易对手要求更多保证金、资产负债表恶化和保证金压力迫使银行抛售资产从而进一步压低资产市价;这一连锁反应之所以能连续循环,就是因为每个环节的参与方所依据的信息,都是公允价值准则指导下的同一套报表;他们认为,如果企业没有被迫采用该准则,那么上述连锁反应很大程度上可以避免,危机也就没这么严重。

双方的理由都能成立,在我看来,他们的对立实际上反映了参与市场的各种角色,拥有不同的信息需求,当股东、债权人、评级机构、证券监管者和金融监管者这些关注重点迥然不同的参与方,都不得不依赖同一套会计报表所提供的信息时,便不可避免的发生冲突。

会计报表是具有直接法律效力的文件,会计师个人对其负有无限民事责任,这就决定了会计工作对客观性和证据可追溯性的严格要求,他们在每个原始数字上都会要求第三方独立证据,而尽可能避免主观判断;这一点在资产估值上表现为保守原则,即在认定一项资产的价值时,只能认定其中有据可查且没有异议的部分,做到这一点,要么寻求全体股东同意(对于上市公司,这常常是不可能的),要么只能依循市价。

价值本身是主观的,对于同一件商品,不同人的估值可以相差很大;一件商品能在市场上成交(因而形成市价),并不表明买卖双方对其有相同的估值,而是表明了买方的估值高于卖方;同样,在不考虑交易费用的情况下,继续持有一项资产,就意味着持有人对它的估值高于市价。股票和债券等高流动性资产的交易费用极低,因而对于它们的持有人,市价实际上是他们对其估值的最小可能值。当市场剧烈波动时,资产市价与持有人自我估值之间的差异可能会很大。

人们对一项资产进行估值的基础是对其未来收入流的预期,估值是否准确,便在于这一预期收入流与该资产实际产生的收入流是否吻合;泡沫和恐慌的存在表明了,市场价格常常未能准确反映资产实际价值(即未来实际收入流的折现值);由于估值发生在收入流之前,而未来是不确定的,因而不存在任何方法找出实际价值,即使市场也做不到;尽管如此,充分的专业知识、有效的理论和模型、良好的判断力仍然是重要的,它们可以帮助人们尽可能接近实际价值。

对于会计师,寻求缩小资产估值与实际价值之间的差异,并不是他的追求,相反,他追求客观性、可查证和避免分歧,他的工作性质是被动和事后的;然而对于评级机构,尽可能准确的评估资产实际价值,理应是他们的核心工作目标,会计师所竭力避免的主观判断,正是他们所需要的,也是他们为其他市场参与者提供的核心产品,当这些参与者对自己的判断力信心不足时,他们提供了一种中立的替代品。评级机构应当是中立的,但不必是客观的,他们的价值便是凭借其专业知识和洞察力作出主观判断,否则便没有独立存在的必要,充其量只能为会计报表增加一个栏目。

然而,现有的评级机构并未表现出其应有的判断力和前瞻性,他们过度依赖于会计报表,从而被市场波动牵着鼻子走;因此,需要改变的并非会计制度,而是评级机构,对于高流动性资产,特别是债券,他们应建立独立的估值体系,而不单纯依赖于市价和会计报表;在独立估值的基础上,他们可以为评级对象编制另一套资产负债表,作为他们的判断结果提供给需要这些信息的市场参与者和监管方。

债权人和监管当局所关心的核心问题是风险,而风险是关于未来的,对风险的评估需要的是判断力,在这一点上,会计师不是恰当的顾问,所以当你从他那里得不到好答案时,也就没理由责怪他,甚至动手去纠正他的工作准则了。

关于宠物狗,答李敖之

李敖之在对我〈格林斯潘继续捍卫市场原则〉一文的评论中说:

如果政府啥都不管是最好的,那美国的纳税人帮政府养了那么多经济学家不是很浪费么?或者宠物狗一样的政府不包括美联储?

建立和保留美联储,并为此而养上一大批经济学家,这可不是我的主意,呵呵。

宠物狗政府,或曰守夜人,自然不应有美联储。我总是在那个前提下说话,那不过是因为我实在看不到有改变这一前提的可能,只好默认这是给定的前提。然而在我的理想状况下—&mda(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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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之在对我〈格林斯潘继续捍卫市场原则〉一文的评论中说:

如果政府啥都不管是最好的,那美国的纳税人帮政府养了那么多经济学家不是很浪费么?或者宠物狗一样的政府不包括美联储?

建立和保留美联储,并为此而养上一大批经济学家,这可不是我的主意,呵呵。

宠物狗政府,或曰守夜人,自然不应有美联储。我总是在那个前提下说话,那不过是因为我实在看不到有改变这一前提的可能,只好默认这是给定的前提。然而在我的理想状况下——当然仅仅是个白日梦——,政府只须由一个最高法院、一支军队和一个定期审议预算案的议会,就可以了,其他所有的部、委员会、FBI、FDA、FCC、警察局、监狱、甚至巡回法院,都可以私有化。

秩序和正义从来不是由政府独家提供的,相反,它主要是由社会自发维持的,政府只不过提供了一个最终的仲裁和执行手段,如果没有这个自发秩序系统,警察的人数增加十倍都不够。好的政府不是试图去替代这个本已存在的自发秩序,而是理解、顺应和保护它,而在这么做的时候,它应该尽可能少动手,原因无他——政府是世界上最危险的东西,它是唯一合法的抢钱和杀人机器。

给赞成土地私有化的朋友出个题目

黄宗智有篇文章《中国小农经济的过去和现在——舒尔茨理论的对错》,是他前年一系列讲座的整理稿,TrustNo1推荐给我看了之后,我早想写一篇回应,但一直没空。赞成土地私有化的朋友,与其跟李前乡长辩论,不如回应一下黄宗智,显得更有档次,呵呵,不过黄宗智虽然退休后来了大陆,但在内地舆论中没什么影响,所以也看不到有人回应。

以中文写作而能吸引我持续关注其思想的学者,不超过五位(死了的不算),黄宗智便是其一,他也是唯一一位以所谓历史人类学的方法研究中国经济史的学者,而这一方法我十分喜欢,(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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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宗智有篇文章《中国小农经济的过去和现在——舒尔茨理论的对错》,是他前年一系列讲座的整理稿,TrustNo1推荐给我看了之后,我早想写一篇回应,但一直没空。赞成土地私有化的朋友,与其跟李前乡长辩论,不如回应一下黄宗智,显得更有档次,呵呵,不过黄宗智虽然退休后来了大陆,但在内地舆论中没什么影响,所以也看不到有人回应。

以中文写作而能吸引我持续关注其思想的学者,不超过五位(死了的不算),黄宗智便是其一,他也是唯一一位以所谓历史人类学的方法研究中国经济史的学者,而这一方法我十分喜欢,所以他在国内出版的书我看见就买,都不用翻。

他最初引起我注意是他在2002年针对〈大分岔:中国、欧洲与近代世界经济的形成〉一书与彭慕兰展开的那场辩论,这场辩论在中国经济学界没有引起什么反应,倒是在经济史学界有一些反应,原因在于,中国经济学界对马尔萨斯十分隔膜,而马尔萨斯在经济史学界则颇有地位,但如果不充分了解马尔萨斯理论,便无法把握这场辩论的理论背景。

当然,对于黄宗智在上面这篇文章的后半部分所表达的观点和政策建议,我是完全反对的,但他在前半部分对舒尔茨理论的批评,很有道理,也表现了他通过他那独特的研究所积累的深厚功力。现今赞成土地私有化的朋友,所用的理论和逻辑多半与舒尔茨无异,所以黄宗智是他们需要过的一关,怎么过,我先不说。

提示几点:

1)人口因素必须考虑,马尔萨斯是经济学家绕不过的。

2)劳动生产率未必随分工而提高,内卷化不仅理论上可能,事实上也存在,历史上更很普遍,区分马尔萨斯型增长和斯密型增长是有意义的。

3)私人产权和市场未必能消除贫困。自由市场能带来繁荣,但不一定能消除贫困,这是马尔萨斯和斯密的关键差别;或许是为了获得道德上的有利地位,现代经济学家普遍拒绝承认这一点,但这样一来就为他们的理论埋下了硬伤。

4)贫困未必需要消除。所谓富裕,不过是那些担忧堕入贫困的人通过每日的谨慎、自律和勤奋而争得的状态,没有贫困,也就没有富裕和繁荣了,这就是马尔萨斯主要结论;从进化论的角度看,这一点是明显的:失去选择压力,复杂性便不复存在。——这就是为什么直接启发了达尔文的,是马尔萨斯,而不是别人。

饭文#89: 财产申报是低成本的廉政制度

(按:这是篇命题作文,我并不太愿意写这种题目,所以质量也就能不保证了)

财产申报是低成本的廉政制度
辉格
2009年3月2日

近日,总理温家宝在回答网民提问时,肯定了官员财产申报作为一种反腐败制度的价值,并确认了政府正在为建立这一制度而积极准备。此前,在新疆阿勒泰和浙江慈溪,在当地纪委的推动下,已先后开始了官员财产申报和公示的初步尝试。财产申报制度,18世纪起源于瑞典,1883年被英国议会采用后,便逐渐风行于各发达国家,东亚各国在完成现代化转型之后,也多予仿效。在现代化进程中,(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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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这是篇命题作文,我并不太愿意写这种题目,所以质量也就能不保证了)

财产申报是低成本的廉政制度
辉格
2009年3月2日

近日,总理温家宝在回答网民提问时,肯定了官员财产申报作为一种反腐败制度的价值,并确认了政府正在为建立这一制度而积极准备。此前,在新疆阿勒泰和浙江慈溪,在当地纪委的推动下,已先后开始了官员财产申报和公示的初步尝试。财产申报制度,18世纪起源于瑞典,1883年被英国议会采用后,便逐渐风行于各发达国家,东亚各国在完成现代化转型之后,也多予仿效。在现代化进程中,各国在选择政体、法律体系、选举和代议结构等方面存在诸多分歧和差异,但在财产申报制度上,却少有异议,心存忌惮的既得利益者尽管在行动上会设法拖延和抵拒,但还不至于公开反对;确实,在这一点上,很难找出拿得上台面的理由,不像其他问题上,可以在堂皇的主义、民族和公益等旗号掩盖下夹杂私利。

财产申报制度之所以能在各国无异议的成为通行制度,除了因为反对者提不出体面的反对理由,更因为它的确是一种高效而低成本的廉政机制;与其他反腐制度相比,它有效的借助了官员的自我约束和知情者与公众的舆论约束,可以大大节省政府为廉政而建立庞大的监督、调查和执行机构所带来的高额行政费用。

腐败的存在基础是权力的寻租,当某些有利可图的事情受到管制而形成准入门槛时,把守这些门槛的权力行使者便有了私自出售门票而牟利的机会。财产申报制本身并不能消除腐败的这一基础,但它会大幅提高寻租行为各个环节的难度和成本。首先,租金只能以十分隐秘方式的支付,通俗地说,必须经过十分有效的洗钱工具来洗白;但洗钱是有成本的,高级洗钱工具成本相当高,当这一成本超出寻租所得时,这些寻租活动就不可能继续了。其次,即使被洗白的钱,当事官员也无法在自己的账户上持有,这一点是中国干部体系的封闭性所造就的特殊之处,中国官员的履历大多很单纯,很少在商界和政界来回流动,其根正苗红的出身也很难为巨额财产提供解释,不像美国,一朝天子一朝臣,议员和部长中都不乏理直气壮的亿万富翁。

因为寻租所得即使洗白也无法公开持有和花费,结果是,这些收入不可能被用于其本人在任期结束之前的日常消费,如此形成的被迫储蓄,降低了这些收入对当事官员的价值,它不能即时满足其消费和炫耀的欲望;这些储蓄,因为必须通过代理人进行,不仅风险很高,而且利率很可能是负的——你必须补偿代理人的风险和费用。最后,当他们或他们的子女终于能享用到这些收入时,还必须转移到一个安全无忧的环境中:移居、出国、甚至外逃,但这些并非低端贪官所能负担。

上述各点加起来,对于那些中低级别官员中的腐败行为,其打击将是毁灭性的。试想,假如我是某个不发达地区的一位具备腐败潜质的中低级官员,本地没有企业可以为我的奢侈消费买单,或者即使有也轮不到我,仅有的机会是在每年几次的行业检查和整顿中收几笔贿赂;这些几万几万的钱我不能买车买房买名表——这些曾是我做个小官所获得满足感的主要内容,也远不足以雇人在国内外注册几家公司做关联交易,现在只能存在侄子的账上,少不了被他讹一笔,冒着通货膨胀的风险等到儿子长大或自己退休后终于可以在陌生的地方悄悄把它花出去。冒着大风险等待十几二十年后享用一笔大为缩水了的收入,是否还值得?

财产申报制所带来的透明度,一方面把腐败行为赶入黑暗而高成本的地下状态,另一方面也提高了纪检机关纵容包庇的难度,因为事先公开的信息让纵容包庇的责任更清晰了,以前可以装作没看见的现在无法假装了。这一制度,虽然不会消除腐败存在的基础,但因为提高了寻租各环节的成本,会大幅压低寻租市场的供需水平,从而减少腐败行为。无疑,这是值得期待的好制度。

饭文#87: 社保很好,但公务员不参加

社保很好,但公务员不参加
辉格
2009年2月19日

最近,《社会保险法》草案结束了向社会征集意见的过程,有专家发现,草案将公务员排除出了统一的社保体系,而要求国务院为他们另行规定一套养老保险办法。这一安排所蕴涵的意义值得探究,一种质疑是:公务员是否应该在统一社保体系之外享有特殊待遇;但我更关心的问题是:统一社保体系究竟在哪些方面不能满足同时为公务员提供养老保障的需要?——否则就不必另起炉灶了;其次,由政府倡导、设计、推行和管理的社保体系,公务员自己却不参加,这样是否还能说服被强制要求加入这一体系的民众和企业对该体系的前途保持信心?

对于参与的个人来说,社会保险作为一种特殊的储蓄机制,与银行存款、商业保险一样,都是一种现金流置换,即用近期的现金流来换取未来的现金流;这两个现金流的折现值不一定相等,其中关键的两个变量是寿命和通货膨胀率。两个现金流之间的时间差积累形成了社保基金,社保管理者的职责便是确保这一基金保值增值,以便在未来产生足够的现金流来履行其对社保参加者的承诺,他能否做到这一点,不仅取决于基金的安全和增值,也取决于他对未来人口趋势的判断是否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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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很好,但公务员不参加
辉格
2009年2月19日

最近,《社会保险法》草案结束了向社会征集意见的过程,有专家发现,草案将公务员排除出了统一的社保体系,而要求国务院为他们另行规定一套养老保险办法。这一安排所蕴涵的意义值得探究,一种质疑是:公务员是否应该在统一社保体系之外享有特殊待遇;但我更关心的问题是:统一社保体系究竟在哪些方面不能满足同时为公务员提供养老保障的需要?——否则就不必另起炉灶了;其次,由政府倡导、设计、推行和管理的社保体系,公务员自己却不参加,这样是否还能说服被强制要求加入这一体系的民众和企业对该体系的前途保持信心?

对于参与的个人来说,社会保险作为一种特殊的储蓄机制,与银行存款、商业保险一样,都是一种现金流置换,即用近期的现金流来换取未来的现金流;这两个现金流的折现值不一定相等,其中关键的两个变量是寿命和通货膨胀率。两个现金流之间的时间差积累形成了社保基金,社保管理者的职责便是确保这一基金保值增值,以便在未来产生足够的现金流来履行其对社保参加者的承诺,他能否做到这一点,不仅取决于基金的安全和增值,也取决于他对未来人口趋势的判断是否准确。

有时间差、有预测、有人为管理,就不可避免的有风险,上述体系的可持续运行,面临这样几个风险:首先,基金里的钱可能丢失,包括管理者为安排其它用途而侵占,非法挪用甚至贪污等等,鉴于已经发生的多桩此类案件,这一风险并非没有;其次,为了实现保值增值,管理者必须将其投资于各类资产,而即便是最安全的资产也存在风险;困难在于,何种资产更安全,在不同的金融条件下,答案是不同的,管理者出于谨慎而在经济平稳期选择的资产组合,一旦面临金融危机时,或许比其它组合更不安全;更困难的是,像社保基金这样庞大无比的单一基金,本身就是一个波动制造者,无论它买入或卖出何种资产,都往往造成该类资产价格的剧烈波动,并且在这种波动中,它无法像其他分散投资者那样迅速转移、逃离是非之地。

撇开流失和投资安全问题,社保制度在当代中国还面临一个特殊的风险,那就是人口萎缩和老化;社保基金中的钱,除了个人账户上的余额是明确到个人的,其余部分都是统筹的,社保所承诺的养老金支付水平,乃是基于对未来人口趋势的判断,一旦这一判断与现实出现较大偏差,现金流的平衡和养老金的按期足额支付就可能被打断。计划生育政策的严格实施,加之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以及卫生医疗条件的改善,过去二十多年来,我国的总和生育率已降至远低于替代水平的1.6以下,而人均寿命则大幅延长,结果是人口结构的急剧老龄化,其速度和严重程度是其他国家从未经历过的;这一前景,或许是社保体系所面临的最大风险。

然而对于这一风险,决策当局似乎并未注意到,至少没有引起重视,这一点,从近期对计划生育政策决不动摇的反复重申和强调中,可以看出来;这样,对于社保基金能否在未来可能的人口下降和老化局面中维持现金流平衡,难免不引起人们的担忧。如果未来某个时刻现金流无法维续,将面临几种可能:或者降低养老金支付水平;或者虽然维持养老金的名义水平,但与通胀率脱钩,从而降低其实际水平,或者用来自税收收入的转移支付填补缺额,最后一种方法未必奏效,因为当税率大幅提高时,经济总量会因失去激励而萎缩,从而税收总额或许反而下降。

为公务员设立独立的养老基金,可以将它与统一社保基金的风险相隔离,这样,只要公务员的数量不减少(实际上公务员队伍始终在不断壮大),其养老基金的现金流平衡便可免受人口萎缩和老龄化的冲击;其次,这个单独的基金因为规模较小,即使有缺口,也比较容易填补。当然,这些只是可能性,我们的公仆量必不会将这些可能性,作为政策设计的出发点;然而作为一种可能引发公众疑虑的可能性,还是值得引起决策者的注意。

饭文#85: 器官移植的伦理困境

(按:本文在报纸发表时,被删改幅度较大)

器官移植的伦理困境
辉格
2009年2月13日

日前,在一份学术期刊的编委会上,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透露,中国正在建立全国性的肝肾移植登记系统,其目的是保证器官移植的公平、有序。从2005年起,香港大学玛丽医院便在卫生部的支持下开始建立中国肝移植注册系统(CLTR),而早在2001年,卫生部就开始在北京301医院建立有30多家医院参加的肾移植注册系统。2007年8月,卫生部审定批准了包含164家医疗机构的法定授权进行器官移植的机构名单(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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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本文在报纸发表时,被删改幅度较大) 器官移植的伦理困境 辉格 2009年2月13日 日前,在一份学术期刊的编委会上,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透露,中国正在建立全国性的肝肾移植登记系统,其目的是保证器官移植的公平、有序。从2005年起,香港大学玛丽医院便在卫生部的支持下开始建立中国肝移植注册系统(CLTR),而早在2001年,卫生部就开始在北京301医院建立有30多家医院参加的肾移植注册系统。2007年8月,卫生部审定批准了包含164家医疗机构的法定授权进行器官移植的机构名单,至此,卫生部旨在规范人体器官移植的制度轮廓已逐渐显现。 由卫生部指定实施机构、由集中式的信息系统管理供体来源和移植对象,以及集中式的排队系统来协调供需,很明显,这将是一个典型的封闭式中央计划系统。卫生部并且明确表明了其压制器官供需的各种自发调剂方式的态度,比如家庭结对互换和跨国移植旅游等等,更严厉禁止器官交易。建立中央计划系统的目的,自然是为了解决供需矛盾,目前我国器官的供需比例大约是1:100,极度紧缺。 任何资源一旦存在短缺,便需要某种排队与撮合系统来解决供需矛盾。人类曾经尝试过三种系统来解决这个问题:基于身份和地位的自动排队系统,基于信息汇集、分配模型和集中指令的中央计划系统,基于分立产权、个人选择和契约自由的市场体系。经过上世纪诸多悲剧性的社会实验之后,对于计划系统的无效性已少有争议,离开价格信号,供需意愿无法得到表达,而由人组成的执行体系难免蜕化为等级系统,更糟糕的是,脱离了个体的成本-收益约束,需求无限膨胀,供给则得不到激励,结果激化了矛盾。器官捐献这种听起来让人胆寒的新生事物恰恰需要极大的激励,而这是计划系统所提供不了的。 放弃市场这一屡被验证的最佳方案而选择计划系统,这也怪不得卫生部,在器官移植问题上,我们的伦理和法律无法容忍自由交易,这是眼下无法改变的事实。自愿的器官交易,尽管并不违背基本法理——我做出牺牲去帮助他人,同时获得报酬,这跟海滨浴场的救生员冒着生命危险提供救生服务是一样的,而多数救生员是拿报酬的。但伦理和法律体系还遵循着另一条原则,即:人的行为不仅要各方自愿、不伤害他人,还不能越过旁观者的审美底线。这条原则,已经体现在近代对肉刑的废除和当代对安乐死的抵制中。 古典时代以来,盛行于上古的肉刑和体罚,便不断废除或缩小范围,与此同时,死刑却有增无减,显然,这并非出于对受刑者的同情,或者认为肉刑太重,而仅仅是为了满足旁观者的审美要求;各国对器官交易的普遍禁止,也是基于同样的法理原则。那么,在这样的伦理背景下,计划系统是否就不可避免呢?是否能找出某种交换和激励机制,既能为器官捐献提供足够激励,能有效协调供需,同时又不过分冒犯公众的审美取向呢?这是可能的。因为审美所针对的是行为的外观而非实质,所以如果能为自愿交易机制披上一件温情美善的外衣,而不是那么赤裸裸,公众是会接受的。 献血证制度就是一个不错的尝试,凭献血记录享受优先供血权,是对献血的有效激励,如果这种优先权可以某种方式互换和调剂,如果献血证的颁发和效力由医院之间自主协商和决定,那就很接近市场机制了。类似的,捐献者生前可与医疗机构签订捐献协议,未来在需要时可凭此获得优先移植权,不同器官的捐献协议可以获得不同的积分,积分可在家庭内累计和共享,优先权也可在家人、亲友之间让渡和互换;这样的系统,虽然比真正的市场体制封闭而狭隘,但与计划系统相比,其激励和调剂的效果会好得多,同时也可绕过伦理障碍。
饭文#83: 素质教育还须治本

素质教育还须治本
辉格
2009年2月11日

近日,教育部在一份关于教育改革的文件中,就高中是否应取消文理分科征求公众意见,引发了一场广泛讨论。多年来,为了减轻中小学生负担,提倡注重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教育部门曾经发布了众多的规定、禁令和指导意见。这些举措是否达到了预期效果,恐怕连各级教育主管们也不甚乐观,因而在推出新措施之前,似乎也变得更加谨慎和低调。

学生负担异常沉重、极端偏执的应试教育、知识结构的狭窄和缺陷、教育结果与社会需求的脱节,对于教育体系所面临的问题,这些都只是十分表明的现象,是症状而非病根。教育改革如果不着重于查明和根除病因,而仅靠行政命令去压制症状,非但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相反很可能加重症状。比如取消文理分科,如果不同时消除高考和高校录取中的分科,不先减轻应试压力,结果要么因不严格执行而流于形式(可以预料学校会以各种变相分科的手段来敷衍),要么因严格执行而更加重学生负担。

类似的困境日本也曾面临过,看看他们的历史或许会对我们有所启发。日本社会深受封建传统影响,家族、世交、门派、出身等社会关系对于个人前途通常是决定性的,这诸多关系中,大学的校友、同学和师生关系是其中重要一项,尤其对于那些打算在政界和企业界有所发展的年轻人,进入东京大学等少数名校几乎是不可缺的门票;于是,考头等高中、进名校,不容置疑的成为学生、家长和学校教育的唯一目标,所有事情都服从于它,其应试教育的偏执程度不亚于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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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教育还须治本
辉格
2009年2月11日

近日,教育部在一份关于教育改革的文件中,就高中是否应取消文理分科征求公众意见,引发了一场广泛讨论。多年来,为了减轻中小学生负担,提倡注重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教育部门曾经发布了众多的规定、禁令和指导意见。这些举措是否达到了预期效果,恐怕连各级教育主管们也不甚乐观,因而在推出新措施之前,似乎也变得更加谨慎和低调。

学生负担异常沉重、极端偏执的应试教育、知识结构的狭窄和缺陷、教育结果与社会需求的脱节,对于教育体系所面临的问题,这些都只是十分表明的现象,是症状而非病根。教育改革如果不着重于查明和根除病因,而仅靠行政命令去压制症状,非但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相反很可能加重症状。比如取消文理分科,如果不同时消除高考和高校录取中的分科,不先减轻应试压力,结果要么因不严格执行而流于形式(可以预料学校会以各种变相分科的手段来敷衍),要么因严格执行而更加重学生负担。

类似的困境日本也曾面临过,看看他们的历史或许会对我们有所启发。日本社会深受封建传统影响,家族、世交、门派、出身等社会关系对于个人前途通常是决定性的,这诸多关系中,大学的校友、同学和师生关系是其中重要一项,尤其对于那些打算在政界和企业界有所发展的年轻人,进入东京大学等少数名校几乎是不可缺的门票;于是,考头等高中、进名校,不容置疑的成为学生、家长和学校教育的唯一目标,所有事情都服从于它,其应试教育的偏执程度不亚于中国。

同样,日本教育部门那些曾留学欧美、接受了西方教育理念的主管们,也希望改变这一状况,他们推出了许多减轻学生负担和提倡全面发展的政策;这些政策执行得很好,学校几乎不留作业,体育和文艺活动比例很高,老师也不会用奥数题目为难学生。改革成功了,不是吗?事实上,学生苦不堪言。学校的确改变了应试教育,但应试的前提和动机没变,所以,家长们现在不得不额外掏钱让孩子去私人夜校补习,常常要补到九、十点钟,因为应考名校所需的高强度训练,在公立学校已经得不到了。

情景何其相似,差别仅在于我们的行政系统不如日本的高效,所以应试补习多半还留在学校进行。尽管封建传统早已被清除,但我们有千年科举史,数百年的八股史和几十年的计划经济史;无论是封建系统、集权帝国的层级官僚系统,还是计划体制,只要个人发展上进(各种形式的成功)的可能途径是僵硬不变的,那么,社会的评价、准入和地位提升系统便不可避免地八股化,而整个教育体系也就被引导成为应试训练场。

改变这一切,需要社会评价标准和个人发展途径的多元化,也需要教育体系做出彻底改变来适应这种多元化。每个孩子有不同的禀赋、特长、偏好和成长环境,如果他们和他们的家长可以按各自的特点和条件选择适当的教育,来发展他们的潜力和特长,他们便会循着比较优势原理,在社会分工网络中找到自己的合适位置。这样,他们就不会一窝蜂的去挤那条独木桥,也不必冒着心智偏狭和人格扭曲的风险把孩子送进应考集中营。

正是自由市场制度,为这种人尽其才的多元化发展创造了最佳环境,分立产权和市场交易所造就的分工合作网络瓦解了独木桥;改革开放以来,个人成功的途径已大大扩展,商人、小贩、推销员、球员、歌手、厨师、养猪户,甚至一流的捏脚师傅,都可能在自己擅长的领域创造辉煌成绩;社会评价体系虽有所滞后,但也在慢慢改变;唯独教育体系,几乎仍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越来越显出其与市场经济的格格不入。多元化办学几无进展,家长对学校的选择仍被户籍制度和公校体制紧紧束缚,而大学仍处于教育部的集中统一管理之下,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缺乏自主权,更没有自主选择招生方式和标准的权利。

教育作为一个产业,供应者是学校,需求者是学生、家长和(间接地)雇主,供需关系理应在各方自主选择权利得到落实的前提下,通过市场得到协调,而教育部门的集中管理,无论用意何等善良、理念何等先进,都只会压制多元发展,而制造出八股化的独木桥,多年来教育改革的无效已证明了这一点,现在是做出改变的时候了。

饭文#82: 韩国,危机变革的典范

韩国,危机变革的典范
辉格
2009年2月9日

上周,以简化和放松金融业管制、开放金融市场为主要内容的韩国资本市场整合法正式生效,标志着李明博政府发动的这一轮经济自由化改革又迈出了重要一步。业界将此次改革称为Big Bang,这个名字曾被赋予上世纪80年代的伦敦金融改革,后者导致了伦敦金融城的大繁荣,可见整合法被寄予的厚望。目前,虽然遭遇反对派拼死阻挠(甚至在国会大打出手)和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困难,韩国政府仍在顽强推进其自由市场为导向的经济改革,包括金融开放、国企私有化和韩美自由贸易协定的国会审批等等。

相对于目光短浅的挽救受困企业和短期刺激计划,以深化改革开放来应对危机,是富有远见的做法,得益于此,韩国企业和整体经济,或许会成为此次危机的最大受益者。实际上,得益于过去十年的改革所造就的活力和素质提升,韩国企业正在利用危机对产业体系造成的冲击,在国际市场上取得前所未有的优势。据金融时报报道,今年一月美国汽车市场销量同比下滑37%,现代汽车却实现了14%的增幅,在仅有的三家实现销量上升的企业中,另一家是现代旗下的起亚汽车;同时,三星和LG已经超过摩托罗拉,占据美国手机市场前两位,和全球市场第二三位;同样是这两家公司,已占有液晶显示器市场的54%;在奇梦达破产、英飞凌和东芝巨亏的时候,三星仍在高速增长;韩国造船业依然占据超过40%份额的老大地位,虽然危机后订单减少,但他们的份额却在大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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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危机变革的典范
辉格
2009年2月9日

上周,以简化和放松金融业管制、开放金融市场为主要内容的韩国资本市场整合法正式生效,标志着李明博政府发动的这一轮经济自由化改革又迈出了重要一步。业界将此次改革称为Big Bang,这个名字曾被赋予上世纪80年代的伦敦金融改革,后者导致了伦敦金融城的大繁荣,可见整合法被寄予的厚望。目前,虽然遭遇反对派拼死阻挠(甚至在国会大打出手)和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困难,韩国政府仍在顽强推进其自由市场为导向的经济改革,包括金融开放、国企私有化和韩美自由贸易协定的国会审批等等。

相对于目光短浅的挽救受困企业和短期刺激计划,以深化改革开放来应对危机,是富有远见的做法,得益于此,韩国企业和整体经济,或许会成为此次危机的最大受益者。实际上,得益于过去十年的改革所造就的活力和素质提升,韩国企业正在利用危机对产业体系造成的冲击,在国际市场上取得前所未有的优势。据金融时报报道,今年一月美国汽车市场销量同比下滑37%,现代汽车却实现了14%的增幅,在仅有的三家实现销量上升的企业中,另一家是现代旗下的起亚汽车;同时,三星和LG已经超过摩托罗拉,占据美国手机市场前两位,和全球市场第二三位;同样是这两家公司,已占有液晶显示器市场的54%;在奇梦达破产、英飞凌和东芝巨亏的时候,三星仍在高速增长;韩国造船业依然占据超过40%份额的老大地位,虽然危机后订单减少,但他们的份额却在大幅提高。

韩国企业在危机中表现出对韧性和活力,令人刮目相看,这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的韩国所经历的深刻改革。那次危机给了韩国沉重打击,经济增长率从97年8.9%暴跌到98年的-6.9%,货币体系几乎崩溃,不得不接受IMF苛刻条件下的援助。但正是IMF所规定的严格条件,加上危机中上台的恰好是信奉自由市场的金大中政府,为韩国带来了一系列影响深远的改革。

通过对30家大财阀中的16家进行清理和重组,韩国打破了财阀体系;和日本一样,这一体系曾利用政治关系、钱权交易和政府所谓做大做强的产业政策,长期从金融体系吸血来支撑自身的无限扩张,加上与工会势力的结盟,即便效率低下、巨额亏损、坏账膨胀,国有或背靠政府的银行为避免出现崩溃和社会动荡,被迫不断向其注入资金,最终将整个金融和产业体系拖入僵化停滞的死胡同,这一局面,我们在日本泡沫破裂后的十几年停滞期中已经见过;幸好,韩国没有步日本后尘,他们斩断了向财阀输血的金融管道,关闭了11家银行和600多家“第二金融圈”公司,把不良贷款率从12.9%降到2.4%。

同时,用金融监督委员会统一和简化了金融监管体系,新的外汇交易法完全取消了外汇管制,全面开放债券、股票和货币市场,引入资产证券化、衍生品、信用评级和私人基金等金融产品和服务,新的外国投资促进法向外资放开了97%的投资领域。在短短几年中,韩国社会的整个面貌焕然一新,外资大量涌入,终身雇佣制被打破,风险、竞争和创业的气味充满空气,活力焕发的CEO们引人注目,文化产业迅速繁荣并向向外输出韩流。

改革不仅让韩国克服了危机,也大大提高了企业素质和经济活力,在四小龙中,韩国遭受危机打击最大,但复苏也最快,1999、2000年实现了10.9%和8.8%的增长率,并且当2001年互联网泡沫破裂时,它是四小龙中唯一没有陷入衰退的地区,仍保持了3%的增长,同样,在本次危机冲击下,它又以2.5%的年度增长率在四小龙中排名第一,尽管此前四年其它三小龙的增长都快于它。相信,只要李明博的改革能坚持下去,危机过后,韩国的实力和地位都将获得巨大提升,他们从上一次的危机改革中已经尝到了甜头,这次大概也不会错过。

如今金融危机席卷全球,各国政府都在绞尽脑汁寻求对策,然而多半着眼于企业拯救和短期刺激,而忽略了改进经济长期健康和活力的制度改革,刺激或能取宠于一时,却难免遗祸于将来,而危机恰好让平时蒙混于普遍景气之中的弊端暴露无遗,果断割除,虽有一时之痛,却可换得长期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