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发表的文章(302)

[微言]第六类机器人

【2012-03-22】

@whigzhou: 人类的别名很多,道德动物、裸猿、第三种黑猩猩……不过我觉得“第六类机器人”这个名字或许更好,第一类机器人是任务导向的,只能完成经明确描述的特定任务,第二类是功能导向的,具备若干功能和适应性,各功能组合起来可完成很多事先不可枚举的任务……

@whigzhou: 第三类是生存导向的,除了自我存续,既未被赋予特定任务,也未被规定特定功能,其它三类都是它的升级版,为了生存,它必须至少能够收集环境信息并据此作出反应,第四类是能够收集意向性信息的第三类机器人,即,它将其他机器人的行动意向也纳入了其信息收集的范围,高级动物便属此类……

@whigzhou: 第五类是具有自我意识的第四类机器人(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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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2】 @whigzhou: 人类的别名很多,道德动物、裸猿、第三种黑猩猩……不过我觉得“第六类机器人”这个名字或许更好,第一类机器人是任务导向的,只能完成经明确描述的特定任务,第二类是功能导向的,具备若干功能和适应性,各功能组合起来可完成很多事先不可枚举的任务…… @whigzhou: 第三类是生存导向的,除了自我存续,既未被赋予特定任务,也未被规定特定功能,其它三类都是它的升级版,为了生存,它必须至少能够收集环境信息并据此作出反应,第四类是能够收集意向性信息的第三类机器人,即,它将其他机器人的行动意向也纳入了其信息收集的范围,高级动物便属此类…… @whigzhou: 第五类是具有自我意识的第四类机器人,他们将自己的意向性也纳入了其收集信息的范围,并由此构成一个自反馈回路:一阶自省(所谓自省就是以自身意向性为输入的认知过程)自动成为二阶自省的信息材料(此过程可以任意阶数递归),一个信息可在其中无尽流动、以无限多形式被表征的所谓“心灵”诞生了…… @whigzhou: 第六类是价值自觉的第五类机器人,一旦有了自省能力和习惯,他们(至少其中某些在某个时候)就可能会问:我为何要这么活着?开始审视驱动他们行为的那张价值清单,这张清单由创造他们的那个过程(比如上帝)所书写,一直藏在那里,但迄今只被遵循,而未被审视,现在他们从抽屉了把它翻了出来…… @whigzhou: 可是抽屉拉开之后,这些人立刻分为两派:一些认为,阅读和遵循这张纸上的东西是他们唯一值得去做的事情,而另一些认为,为这张纸添加自己的内容才有意思,游戏这才算真正开始,而在此之前,他们都只不过是幸存下来的棋子 @whigzhou: 请问,这两派中,哪一派更像是第六类机器人呢? @茶博未: “意向”的引入有点突兀。意向是对目标任务的揣测,功能组合的后果的预测,还是别的什么? @whigzhou: 一头狮子走近一群羚羊这一现象,若缺少“它想吃到肉/它想活下去”之类的出发点,能给观察者带去有用信息吗?这样的解读,能还原为物理性解读而不丢失信息吗? @whigzhou: 更多解释参见:http://t.cn/zOiSioY @whigzhou: 用丹内特的术语说,第四类机器人就是学会了从意向性立场进行观察的观察者,第五类就是会对自己的意向持意向性立场的观察者 @茶博未: 我要说这解读-反应也是从底层物理/生化作用垒起来的,不必有相对独立的高层,如意识 @whigzhou: “也是从底层物理/生化作用垒起来的,不必有相对独立的高层”这两个子句是强调性重复还是推导还是各自独立的?电影视频是导致液晶屏像素状态变换的物理作用“垒起来的”,电影没有相对独立的信息吗? @茶博未: 问题是你在第4类主体还没有发展出“自我“概念。一个植物人的瞳孔也会对强光有所反应,把它诠释成植物人猜出了强光源的意向是把我搞瞎,不妥吧? @whigzhou: 意向性立场不依赖自我意识,反而后者依赖前者,猫可以理解为何那只老鼠向那个洞口跑,而不必理解它自己为何想抓住这只老鼠,你的例子偏离太远了 @茶博未: 问题是你在第4类主体还没有发展出“自我“概念。一个植物人的瞳孔也会对强光有所反应,把它诠释成植物人猜出了强光源的意向是把我搞瞎,不妥吧? @whigzhou: 你的植物人是第三类机器人,还不是第四类,误将其当作第四类,是个观察错误,当然错误是可能的,也是任何新能力的代价 @茶博未:假如没有看电影拍电影的人,电影的同质竞争者(如电视屏幕雪花乱闪)出现的机会比电影多很多。所以电影的独立信息,完全来源于人,看电影拍电影的有“自我”的人。假如人灭了,对生理构造不同的外星人 @whigzhou: 当然,假如世上只剩下观察者本身这一个生物,意向性立场便是一种糟糕的观察方法,没错  
[微言]人类与地球

【2012-03-22】

@布尔费墨:打开谷歌地球看看,人类活动对于地球的影响还不如蜘蛛对我们家房顶的影响明显。人类不要太自大了。什么全球变暖,什么增长极限,什么人口爆炸,自己糟践自己。真以为人类在地球上算个什么东西?

@tertio: 这个直观推理问题很严重,如果把所有核弹都点了呢?

@tertio: @whigzhou 这算直觉泵的一个负面案例吧

@whigzhou: 这个我看纯粹是对空胡喷嘛,直觉泵都算不上,最初直觉就不靠谱,谷歌地球我经常看,得不出人类影响很小这个直(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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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2】 @布尔费墨:打开谷歌地球看看,人类活动对于地球的影响还不如蜘蛛对我们家房顶的影响明显。人类不要太自大了。什么全球变暖,什么增长极限,什么人口爆炸,自己糟践自己。真以为人类在地球上算个什么东西? @tertio: 这个直观推理问题很严重,如果把所有核弹都点了呢? @tertio: @whigzhou 这算直觉泵的一个负面案例吧 @whigzhou: 这个我看纯粹是对空胡喷嘛,直觉泵都算不上,最初直觉就不靠谱,谷歌地球我经常看,得不出人类影响很小这个直觉 @whigzhou: 况且,今日人口密集区百年前地貌你见过吗?你第一次看谷歌地球是几年前?这个时间跨度上能对人类“影响”形成任何有意义的直觉吗? @小野猪君: 我看到博主的说法,在想,是不是谷歌地球出了什么新的应用?能看到人类活动对地球的影响? @whigzhou: 生物量(biomass)比例可以给你一个简单但有用的直觉:地球动物总干重约1150百万吨,其中约9%是人肉,60%是人吃的肉,还有百分之几是与人伴生的老鼠之类 @whigzhou: 由于人类食物生产效率极高,因而对食物链上游(植物界)影响相对较小,可降低一个半数量级考虑  
[微言]幸福与价值

【2012-03-21】

@紫艺铭诚:【一个在北欧生活10年的MM,告诉你为什么北欧全球幸福指数第一!】太透彻了,看完顿时觉得我们弱爆了!钱是可以储存的,而时间是不能储存的。这才叫生活,我们只能叫做活着…每个辛勤劳碌都来看看!

@whigzhou: 有人喜欢劳碌,有人喜欢承担重负,有人喜欢看着别人来享用他的汗水成果,有人喜欢体验痛苦和孤独,有人喜欢经历苦难和折磨,有人喜欢探索荒诞和黑暗,只有理解不了别人价值观的人,才会整天想着告诉别人什么才是幸福 @赵昱鲲

@赵昱鲲:所以我把书名取成《你的(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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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1】 @紫艺铭诚:【一个在北欧生活10年的MM,告诉你为什么北欧全球幸福指数第一!】太透彻了,看完顿时觉得我们弱爆了!钱是可以储存的,而时间是不能储存的。这才叫生活,我们只能叫做活着...每个辛勤劳碌都来看看! @whigzhou: 有人喜欢劳碌,有人喜欢承担重负,有人喜欢看着别人来享用他的汗水成果,有人喜欢体验痛苦和孤独,有人喜欢经历苦难和折磨,有人喜欢探索荒诞和黑暗,只有理解不了别人价值观的人,才会整天想着告诉别人什么才是幸福 @赵昱鲲 @赵昱鲲:所以我把书名取成《你的幸福你做主》,因为幸福不由别人、神做主,但也不由科学做主,而只能由你自己做主(不过被编辑改成《写给你的幸福心理学》了)。我的意思是,假设你想提高幸福感,那么有以下研究可供参考,不过你最终如何从中采撅,那就是你的选择了。 @whigzhou: 嗯,这是我喜欢的姿态 @0师太你就从了老衲吧0:体验过各种选项后作出的选择应当尊重,这无可非议。但,若更多的人只是因为只有A可选才选A,那就有问题了。“有人喜欢劳碌”,我们这或许很多人也认可和喜欢当下的管制和极权,他们当然可能是真心喜欢,但原因会不会是他们根本就从没体验过悠闲、自由以及民主?唯一选项,无从比较和真正选择。 @whigzhou: 所有价值观都产生自特定经历,按“体验过各种选项后作出的选择”才算真正的选择,那就没有什么选择是真正的,任何一个实际的备选集合都遗漏了无数选项 @whigzhou: 就算备选集合不太大,体验顺序、和谁一起体验,也会影响结果 @赵昱鲲 回复@whigzhou:辉总点名了。有两个不同的东西,一个是幸福是什么,这个显然众说纷纭,没有也不应该有统一答案。另一个是幸福感的测量和研究,这个是可以用科学方法来做的。但这里面也隐含了心理学家对“幸福是什么”的答案,比如塞利格曼认为幸福是积极情 @whigzhou: 哈,想顺手打击你一下而已  
[微言]杀人游戏

【2012-03-17】

@whigzhou: 你认为法律是否应禁止此类交易:甲付钱给乙,换得乙同意进入甲的私人牧场,并允许甲在约定期限内在牧场中追杀他?你的理由是什么?(刚看到洛克和诺齐克的相关理由,不过我觉得我有更好的理由,并专门构造了这个问题)

@whigzhou: 其实也可能是乙付钱给甲,这无关紧要,反正都是自愿交易

@whigzhou: 洛克的观点是:个人没有任意处置自己生命的权利,所以他认为自杀也是非法的,用我的话说,洛克其实把生命权完全国有化了,但洛克恐怕很难说服人们(至少很大一部分)相信:自杀是有罪的

@whigzhou: 诺齐克则习惯于探索各种可能理由(其中有些我看有点道理),而不给出确定的结论,不过他大致倾向于禁止这种交易,理由是它所带来的恐惧,包括:生活在允许这种行为的制度之下本身会给人带来巨大恐惧

@LeKFigure:那我更偏向诺齐克的观点,在我看来,法律存在的一点就是必须保证群众免于受到恐惧

@whigzhou: 而我认为:像追杀游戏这种直接以单方生命为交易对象的交易应予简单禁止,因为交易者很难让旁人相信交易真的是自愿的,而这一自愿性质一旦模糊,将使得社会的互助防卫变得不可能:当我看到某人被追杀时,我不知是否该举枪将追杀者(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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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17】 @whigzhou: 你认为法律是否应禁止此类交易:甲付钱给乙,换得乙同意进入甲的私人牧场,并允许甲在约定期限内在牧场中追杀他?你的理由是什么?(刚看到洛克和诺齐克的相关理由,不过我觉得我有更好的理由,并专门构造了这个问题) @whigzhou: 其实也可能是乙付钱给甲,这无关紧要,反正都是自愿交易 @whigzhou: 洛克的观点是:个人没有任意处置自己生命的权利,所以他认为自杀也是非法的,用我的话说,洛克其实把生命权完全国有化了,但洛克恐怕很难说服人们(至少很大一部分)相信:自杀是有罪的 @whigzhou: 诺齐克则习惯于探索各种可能理由(其中有些我看有点道理),而不给出确定的结论,不过他大致倾向于禁止这种交易,理由是它所带来的恐惧,包括:生活在允许这种行为的制度之下本身会给人带来巨大恐惧 @LeKFigure:那我更偏向诺齐克的观点,在我看来,法律存在的一点就是必须保证群众免于受到恐惧 @whigzhou: 而我认为:像追杀游戏这种直接以单方生命为交易对象的交易应予简单禁止,因为交易者很难让旁人相信交易真的是自愿的,而这一自愿性质一旦模糊,将使得社会的互助防卫变得不可能:当我看到某人被追杀时,我不知是否该举枪将追杀者击毙,当面临这种追杀局面时,我也无法判定是否该相信此乃自愿交易的宣称 @whigzhou: 用克莱蒙梭句式:杀人是一项极其严肃的活动,不能当游戏来玩 @tertio:我的直觉也是这样,如果是从事生产而冒生命风险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茶博未:那么你在富士康或等而下之有铁窗有警卫的厂区看到挤在20人通铺宿舍里的劳工,也无法分辨这是奴工还是劳工。在你的追杀例子里,被追杀者没有喊救命是一条。或者追、逃两者都会预料到误会的拔刀相助者因而会携带明显的标志,说,游戏,勿干预。 @whigzhou:回复@茶博未:假如旁人确实普遍认为这与奴役无法区分,那你的类比就成立,可我不这么认为,当然我认为角斗的自愿性无法识别,也是我的猜测,可能人们不这么认为,那样我就认为角斗是合法的,这是经验问题,和我认为杀人是非法的,不是基于同样原则 @whigzhou: 但我不赞成禁止同时以双方生命为交易对象的决斗,只要程序完备,因为双方都把性命押上,并且拥有对等武力、在规范程序下实施,这就容易让旁观者相信他们都是自愿的 @whigzhou: 可我又主张禁止为观赏目的而组织的角斗,因为此时观众成了买方,而他们没把自己性命押上 @whigzhou: 这样我就有了考虑安乐死问题的原则:取决于程序机制能否让旁人相信那确实是自愿的 @LeKFigure: 那如何让非现场的民众相信这是规范且自愿的以生命为赌注的博弈? @whigzhou: 嗯,这是个经验问题,我只是觉得这样他们大概就能相信了,实际上他们可能仍不肯相信 @wayshall: 这个……禁止,这种交易说到底交易的是人在一定时间内的自由意志吧,而自由意志这东西根本无让渡转移,就是说这个交易不能有效啊。 @whigzhou: 嗯,这个思路我想过,你试试加上一个条件:乙随时可以举牌要求退出,此时甲必须停止追杀。如果合约改成这样,你允许吗? @Brambles99: 个体没有生命的处置权,意味着这部分权利(如果存在的话),自然让渡给了国家?洛克学说一直在宗教语境下,这里的罪,恐怕是Sin,不是Crime @whigzhou: 假如杀死某人这一行动所需的许可来自且仅来自国家,那么生命权岂不就是被国有化了?宗教语境下问题性质其实一样:生命是上帝的,不是你自己的 @茶博未:你是说演员的性命重于观众的钱,所以交易不公平?这好象跟你的价值主观论不吻合呵 @whigzhou:回复@茶博未:我已经两次解释过我没这个意思啊,这与性命和门票哪个更值钱没关系,是自愿性是否可识别的问题 @gg1933:安乐死都不允许,何况是这个。 @gg1933:回复@whigzhou: 难道你不承认主观价值论?何以门票的价值就低于生命的价值?在允许性命押上的情况下。 @whigzhou: 第二个问号我在前面不是刚解释过吗?你认为这个解释违背了主观价值论? @gg1933: 我是指这一条。如果同意同时以双方生命为交易对象的决斗 那么买方付出的门票价值和决斗双方生命价值是主观的。在一个自愿交易系统中推不出禁止观赏的理由。基于交易是为了交易双方都获得收益,一方或双方发生交易会失去接收利益主体(虽然可转继承收益)。我认为应该禁止此类交易连同观赏。 @whigzhou: 我不是从交易是否自愿这个本体问题推导的,而是从旁观者是否能相信它是自愿的这一认识论问题出发的,认识上若无法区分,就不得不同等处理 @gg1933: 基于交易是为了交易双方都获得收益,一方或双方发生交易会失去接收利益主体(虽然可转继承收益)。我认为应该禁止此类交易连同观赏 @whigzhou: 这个思路我也考虑过,可是,交易意愿是在追杀开始之前表达的,人可以将其死后的某种局面视为其当前的利益,不是吗?对遗嘱和信托的保护不是立基于此吗? @gg1933: 是的。但绝大多数都是主体存在下的利益。考虑你前面也谈过的社会连带问题。所以我不同意这种交易自由 @whigzhou: 我觉得这个多数不太绝大哦,而且这条原则很重要,假如不承认身后事乃合格利益诉求,利益就大大短期化了,诺贝尔之类可能就都不会有了 @gg1933:(因为此时观众成了买方,而他们没把自己性命押上)这个是非主观的。 @whigzhou: 对啊,法律中必须有某些客观的东西来确保主观意愿的可识别性嘛,所以才会需要公证人/第三方独立证据之类的机制啊 @whigzhou: 角斗表演这种交易,我之所以认为需要禁止,是因为我不相信参与者能建立这样的可信机制 @whigzhou: 比如,你可以把程序弄得很完善,但公众可能会觉得,“无耻到”为这种交易提供公证服务的机构,本身就是无法信任的,当然,这一判断是可错的,公众或许会信任它 @gg1933: 呵呵,我说的是指该交易不消灭主体然后能接受交易完成的收益是绝大多数。承认身后事乃合格利益诉求当然是天经地义但不包括该利益的获得以失去主体为代价。 @whigzhou: 那可未必哦,在我明知必死无疑而投入火海去拧上那个煤气龙头之前所立下的遗嘱,是否该得到保护? @whigzhou: 假如我这么做的前提是你对我做了某个承诺,这个承诺有效吗? @gg1933: 回复@whigzhou: 呵呵,你说我没仔细,我说你说的太乱。一层是决斗双方是否自愿及是否可鉴别(存在自愿可能可鉴别)。二层是自愿前提下旁观者是否可观赏(在同意决斗的前提下可观赏)三层是否应该同意双方自愿决斗 (不同意决斗和观赏) @whigzhou: 乱吗?观赏需求可能让某种本来很清楚的自愿行动变得不那么清楚,这只是有点微妙,我并不觉得很乱啊 @gg1933: 简单的说 张三花100W叫李四去拧上火海中煤气龙头然后李四死了的事先交易。我不同意。李四不是这100W的其他遗嘱收益不影响。 @whigzhou: 如果改成张三答应给李四他妈100W呢? @gg1933: 也不同意 除非不在一个合同中,无法推出其中关系。 @whigzhou: 好,那再问:如果拧上龙头能挽救10个孩子的性命,有人向围观人群悬赏100万(付给应募者妻儿)招募勇士去拧龙头,这是有效要约吗? @gg1933:回复@whigzhou: 哈哈,变成和对付恐怖分子炸弹的差不多问题了。在这种特别时刻下我会要求张三自己去拧。如果李四更有把握的情况下,我理性上不同意该交易,感性上还是速度拧吧。嘿嘿 @wayshall:回复@whigzhou:主要是想说个人意志没法让渡,在边界情况无法说清是否还属于自愿(我可能已经反悔,但根本来不及表达),像你说的会变得模糊。这还和“抽签吃谁”类似,到真要死的时候就反悔了(像无法交易还不属于我的东西)。若抛开这些谈这种做法是否应该允许,我就想不出比较好的理由。 @whigzhou: 哦,原来你是这意思 @whigzhou: 那我就不同意了,1)人有权做出且有义务履行他事后可能会懊悔的承诺,2)人有权对尚未拥有的东西做出承诺且有义务加以履行,这两点你同意吗? @whigzhou: 实际上,任何契约都是对立约人未来意志的约束,如果承诺内容不可能违背未来意志,那契约就不必要存在了 @wayshall: 立约人根据合约进行自我约束并不违背他的自由意志,这和被外部力量强制执行违背立约人的意志不同嘛。 @whigzhou: 啊?你意思是,基于契约规定而被从抵押房产中被强制驱离是不可以的? @wayshall: 回复@whigzhou:我的意思是,契约不能只是相互空泛的关于将来一些行为的承诺,而应该是关于立约双方一些已经拥有的权利的转让,而对将来行为的一些承诺的所谓契约,都不能强制执行。 @whigzhou: 嗯,所以合伙人之间事先约定的利润分配比例都是不能算数的,也不能被强制执行,是吗? 【后记】本帖中的想法都是临时一念,未经深思熟虑,事后又看,好像很多自己不同意的地方,不过暂时不打算费脑筋,先存着,以后再想。
饭文#X9:富二代不愿接班不是坏事

(按:这篇是命题作文,主题较分散,凑合看)

富二代不愿接班不是坏事
辉格
2012年3月16日

上海交大余明阳教授组织的一次大范围调查显示,在国内各行业表现杰出的各大家族企业中,比例高达82%的创始人子女表示不愿意接班,而其中有些已经接了班的,也表达了被动和不情愿的态度;对这种情况,有评论者表示很担忧,交大企业发展研究院王方华院长甚至呼吁政府在这件事情上要“有所作为”。

这种担忧纯属庸人自扰,从报道中富二代们所提及的不愿接班的诸多理由看,不过是表明了他们比上一代人接受过更多教育、拥有更多彩的经历和更开阔的眼界、更多元的价值观、更(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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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这篇是命题作文,主题较分散,凑合看) 富二代不愿接班不是坏事 辉格 2012年3月16日 上海交大余明阳教授组织的一次大范围调查显示,在国内各行业表现杰出的各大家族企业中,比例高达82%的创始人子女表示不愿意接班,而其中有些已经接了班的,也表达了被动和不情愿的态度;对这种情况,有评论者表示很担忧,交大企业发展研究院王方华院长甚至呼吁政府在这件事情上要“有所作为”。 这种担忧纯属庸人自扰,从报道中富二代们所提及的不愿接班的诸多理由看,不过是表明了他们比上一代人接受过更多教育、拥有更多彩的经历和更开阔的眼界、更多元的价值观、更丰富多彩的生活乐趣和事业抱负,更强烈的按自己的兴趣和理想选择生活方式和事业方向的意愿,并且,父辈创造的财富让他们有了更多机会和能力去实现这些追求,这是非常值得欣慰的,也正是财富的价值所在。 诚然,家族企业的创始人们,有很多理由希望他们的子女接班,首先是缺乏可靠的职业经理人市场,这并不是说国内缺少能干和聪明的职业经理人,能干的人多得是,缺的是职业道德,在一个像唐骏这样的大忽悠能被当作英雄、偶像和导师来追捧的环境中,你是很难指望什么职业道德的。 可是,让子女接班未必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好办法,特别是当他们因为不喜欢这份事业而不愿意接班时,可能会让事情更糟糕,因为他们可能会更随意的将重要职责托付给比你现在能找到的职业经理人更无能也更缺德的人;恰当的办法是建立制度,把会计和审计工作独立出来,不要让CEO插手这些岗位的选聘、提升和报酬确定,甚至不要让他们看到审计报告,要知道,即便未来职业经理人市场成熟了,这样的制度也是不可或缺的,因为道德素养不错的人有时也会经不起诱惑。 假如你做不到这一点,那最好趁早把企业卖掉,能上市更好;不过这就涉及到企业家们希望子女接班的第二个理由了,有些人会将他长期奋斗拼搏所建立的企业视为自己的命根子,价格多高都不肯卖,或至少绝不肯在市场的可能估价下卖,因为这份事业本身(而不仅是它带来的金钱财富)已成了他的主要价值追求,放弃它会让他觉得自己的生活丧失了意义(至少是其中主要的一项意义)。 可是,人终有一死,你最终不得不撒手这项事业,假如它在你子女眼中没有你所赋予它的独特价值,又怎么能指望他们能代替你延续这项事业呢?假如你希望你所珍爱的事业被延续,难道不是应该找一个和你一样珍视它的人吗?假如你找不到这样的人,又不愿意失去对企业的掌控,因而听任企业在你病老之后一夜分崩,为你陪葬,而不留分毫给子女,这当然也无可指责,只要你确实权衡过这一结果。 不过这又关系到希望子女接班的另一种动机了,那是一种或明或暗的帝王情结,国内许多企业家都有这一情结,这清楚的表现在大量的仿宫殿建筑、他们案头的帝王权术畅销书和他们对某些帝王的普遍推崇,甚至他们的举止打扮和说话腔调上;对于他们,商场搏杀中的获胜快感和对企业团队的操纵感,正是他们赋予事业的超越于财富本身的独特价值。 勾心斗角争权夺利的本能普遍而牢固,而权力竞技场是人们施展其抱负、智慧和技能的古老舞台,这些活动本身常常被赋予了比其所指向的目标更高的价值;确实,有许多企业家将其事业视为权力竞技场,无论是外部商战还是内部的公司政治,而我们知道,权力欲从来是跟继承权联系在一起的,从生物学角度看,没有继承权,权力欲这种本能就不会出现。 这是因为,假如没有继承权,权力虽能让拥有它的男性获得更多的生殖机会(因为他们可以借此拥有更多配偶和性机会),却很少会增加其配偶的生殖机会,因为一个女人无论多有权多有钱,能生育的孩子都是有限的,最多因营养医疗等条件改善而稍有获益,这样,权力欲就不会成为女性选择男性的重要指标,而缺少了性选择这个高效进化加速器,像权力欲这么强烈、牢固而普遍的本能,就不大可能在现代智人短短几十万年的进化史中出现。 有了继承权就不同了,成为帝王配偶虽不会让女性多生下几个孩子,却很可能让她拥有比普通女性多得多的孙子,只要她的某个儿子取得了继承权;所以,权力欲和希望并努力让儿子继承权力的倾向这两种本能总是相伴随的,否则就不会受女性偏爱而得以扩散传播。 这大概也是为何企业家总是希望儿子能够继承自己的事业,即便儿子不喜欢或不适合,也要努力让他喜欢,让他变得适合;可是,这又何必呢?人类毕竟是理性动物,能够自我反思并为自己选择目标,他们为何非要按基因的利益行事呢?既然下一代已经找到了自己的志趣所在,而你的财富又能帮助他们去追求自己的价值,何乐而不为?
饭文#X8:沃尔玛是否应为顾客被抢负责?

沃尔玛是否应为顾客被抢负责?
辉格
2012年3月15日

最近,太原一位顾客在沃尔玛购物时,一只装有贵重物品的手袋被抢,抢劫者顺利逃离商场,其间未遇保安追赶拦截,该顾客在求助之后也未能获得商场方面的帮助,最后她向商场提出索赔,但被后者拒绝,不过,当地消协则认为,商场有责任保障购物者人身财产安全,因而被抢者理应获得赔偿。

赞同赔偿责任的基本理由是:主人对应邀而来的客人负有安全责任,而商家是商场的主人,顾客是他邀请(广告或开张本身构成了一个默示邀请)来的客人;就好比,我请你来我家吃饭,我的狗把你咬伤了,或者你在客厅滑倒(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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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玛是否应为顾客被抢负责? 辉格 2012年3月15日 最近,太原一位顾客在沃尔玛购物时,一只装有贵重物品的手袋被抢,抢劫者顺利逃离商场,其间未遇保安追赶拦截,该顾客在求助之后也未能获得商场方面的帮助,最后她向商场提出索赔,但被后者拒绝,不过,当地消协则认为,商场有责任保障购物者人身财产安全,因而被抢者理应获得赔偿。 赞同赔偿责任的基本理由是:主人对应邀而来的客人负有安全责任,而商家是商场的主人,顾客是他邀请(广告或开张本身构成了一个默示邀请)来的客人;就好比,我请你来我家吃饭,我的狗把你咬伤了,或者你在客厅滑倒摔伤了,我是有责任的,甚至,你在按门铃时被邻居的狗咬伤了,我也并非毫无责任;法律之所以要将此责任赋予主人,是因为他有着最佳条件去了解、规避和控制其拥有的场所中所潜伏的风险。 这一信息条件与风险控制能力不对称原理提供了一个指引,帮助我们区分特定场景下主人究竟是否负有责任,或在何种程度上负责;比如我除你之外还请了其他几位客人一起吃饭,其中一位把你的钱包偷了,此时责任就比较模糊,可能我并不了解这位客人的品行,或者我了解的并不比你多,并且聚会的性质也并不暗示我会在这方面有所顾虑,那就很难怪我了,相反,假如我明知他是个惯犯,也明知你可能不了解这情况,这时,我把你们请到一起却未做提醒,便难辞其咎了。 不过,上述原理只是一个原则性的指引,特定情形下的信息条件其实是高度主观的,不同人的观感大不一样,在你看来显而易见的事情,在别人看来可能并不明显,你觉得谁都清楚无须提醒的事情,在别人眼里却是骇人听闻的,你以为并未暗示的东西,别人却觉得是人际交往中起码的信任。 所以,我们很难找到一条截然分明的界线,来认定主人的责任在哪里;好在司法并不是一个基于僵硬标准的批处理程序,它是一个个案件单独处理的,因而针对每个案件的特定情形,都可以在必要的环节上引入中立旁观者的直觉判断。 沃尔玛拒绝赔偿的主要理由是,他没有能力控制商场内的偷窃行为,他提出一个事实来证明这一点:商场每年都会发生大量偷窃案;确实,大型商场看来没有能力保护自己免受偷窃之害,因而要求它确保顾客不被偷,似乎有欠公允;然而,抢劫不同于偷窃,其表现更公然显著因而更可能引起防卫措施,试想,假如劫犯从货架上拿起几件贵重商品冲出商场,沃尔玛的保安是否会表现的跟顾客被抢一样漠然?如果不会,那沃尔玛的责任能否免除就值得推敲了。 不过,在看到更多证据之前,我们确实不能断定这一点,或许沃尔玛保安即便在商场自己被抢时也没有能力进行更多更有效的防卫,这是很有可能的,随着人们对人命越来越珍惜,如今许多大企业在安全防卫政策上都越来越倾向于不抵抗原则,这最清楚的表现在,抢银行变得越来越容易,保安只能防范一些小偷小摸,只能实施最低烈度的防卫,或者只是为破案保留些证据。 特别是在国内,普通保安被禁止持枪,也不能过度使用武力,而且从以往判例看,司法当局向来以严苛而不友善的姿态对待自卫行动,必要且合理的自卫行动被判为非法甚至定以重罪的案例,已屡见不鲜;假如本案中的劫匪在遭遇保安追堵时掏出匕首或手枪,我们很难指望他们能够以司法当局容许的方式获得成功,这样的行动反而更可能让局面失控,并伤及无辜;实际上,连拥有独立司法/执法系统的铁路,也未能对乘客遭抢承担责任;如果法律最终将确保顾客免遭抢劫的责任加于商家,法律至少也应同时赋予他们履行该责任所必需的自我防卫的充分权利。 特定行业的商家,能够和理应为其顾客提供多大程度的安全保障,首先取决于其了解和控制风险的能力,比如,限于为小圈子服务的封闭性俱乐部、规定了入场时须接受搜身检查的聚会,该条件便很充分,客人也就有理由期望更多安全保障,相反,人员高度流动和随机的大卖场,空间封闭性很低的菜场,就完全不同了。 其次,也取决于采用特定防卫策略带给他们的风险和成本,以及是否具备实施该策略所需要的自卫能力和司法条件;这些权衡的结果,在行业会形成不同的安全环境,因而人们也有理由期望顾客对不同行业不同场所形成不同的安全预期,并据此采取适当的自我防范措施。
[微言]你死我活法则与民主集中制

【2012-03-15】

@whigzhou: 通往宪政的道路上,近在眼前的两块石头是:1)你死我活法则:任何一方的安全感都建立在把对手弄死的前提上;2)列宁规则:也叫民主集中制,分歧只能关起门来在内部解决,不得公开化;这两条让政治搏斗无法导入一个公开、制度化、多元权力和平共存的结构中。所以,这不是好事,尽管那人的作为非常讨厌

@茶博未:在皮诺切特时代的智利,这2条原则用得如何?

@whigzhou: 回复@茶博未:你太不了解威权体制了,它们根本不面临这样的问题,军事独裁者只能控制军队和(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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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15】 @whigzhou: 通往宪政的道路上,近在眼前的两块石头是:1)你死我活法则:任何一方的安全感都建立在把对手弄死的前提上;2)列宁规则:也叫民主集中制,分歧只能关起门来在内部解决,不得公开化;这两条让政治搏斗无法导入一个公开、制度化、多元权力和平共存的结构中。所以,这不是好事,尽管那人的作为非常讨厌 @茶博未:在皮诺切特时代的智利,这2条原则用得如何? @whigzhou: 回复@茶博未:你太不了解威权体制了,它们根本不面临这样的问题,军事独裁者只能控制军队和顶层国家机器,不会追求也没有能力清除对立政治力量,它们远不具备这么做所需要的组织和社会控制能力,那是全能主义政权才能做到的事情 @茶博未: 威权统治者为什么止步于威权,而不往全能极权迈进呵?总不会是意识形态吧?看苏联初期的架势,做极权好象满容易的一件事哇 @whigzhou: 那得有组织基础/脸皮/手腕嘛,有些威权政府时间长了确实有这种趋势,比如埃及,虽然离真正极权还差不少,再说了,独裁者要是能得善终,或体面过渡,何乐不为? @whigzhou: 但由强大组织维持的系统就不一样了,你不想干,兄弟马仔们咋办? @whigzhou: 你体面过渡了,兄弟们可是个个沾了两手血,而且下面还养着大批马仔,以及马仔的马仔的马仔…… @whigzhou: 相比之下,军事独裁牵扯的人就少多了,一小撮高级军官或礼送出境,或封个终身参议员免死,低级军官则可以执行命令为由免责  
[微言]法治与德治

【2012-03-15】

@西峯:中国二千年来,以道德代替法律,至明代而极,这就是一切问题的症结。——黄仁宇《万历十五年》

@whigzhou: 瞎扯。前提就错了,中国这两千年从头到底就是个失败吗?有几个历史学家会同意这一点?厚黑、权术、机会主义算是道德吗?造成历史悲剧的环节中,哪些与道德有关了?如何有关法?那些道德真正起着作用的华南自治宗族社会,哪方面比同时代其他社会更差了?

@whigzhou: 道德与法律仅有的区别是:后者是中心化和强制性的,所以,只有当你希望并相信一个暴力为后盾的中央司法机构能够承担全部规范执行功能时,才会愿意让法律完全代替道德,换句话说,你信国家远过于信个人

@gg1933: 应该是信国家远过于信宗族 教会 行会这些小共同体吧。

@whigzhou: 对对,这么说更准确,不过也包括个人,因为道德除了他律还包括(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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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15】 @西峯:中国二千年来,以道德代替法律,至明代而极,这就是一切问题的症结。——黄仁宇《万历十五年》 @whigzhou: 瞎扯。前提就错了,中国这两千年从头到底就是个失败吗?有几个历史学家会同意这一点?厚黑、权术、机会主义算是道德吗?造成历史悲剧的环节中,哪些与道德有关了?如何有关法?那些道德真正起着作用的华南自治宗族社会,哪方面比同时代其他社会更差了? @whigzhou: 道德与法律仅有的区别是:后者是中心化和强制性的,所以,只有当你希望并相信一个暴力为后盾的中央司法机构能够承担全部规范执行功能时,才会愿意让法律完全代替道德,换句话说,你信国家远过于信个人 @gg1933: 应该是信国家远过于信宗族 教会 行会这些小共同体吧。 @whigzhou: 对对,这么说更准确,不过也包括个人,因为道德除了他律还包括良心上的自律(不是基于得失权衡那种)嘛,这是纯个人的 @whigzhou: 假如你是在美国,这种信任或许不足为奇,但发生在这片神奇土地上,就很奇怪了 @风吹哗啦啦:我虽然不完全赞同他的观点,可是觉得他并没有你所说的意思啊?“症结之所在”,病因而已,但是没说死了、完全走错路。几乎所有时代都有自己的症结,但是小病无碍大方向。 @whigzhou: 这就有点历史唯物主义的味道了,依我看,近代法治的出现是许多因素机缘巧合的结果,而在它成熟并发扬光大之前,中国社会并不差 @whigzhou: 就好比,你用一大堆道理去论证为何猫科动物没发展出语言能力,发现单纯食肉性是原因之一,然后说那是它们“几千万年来症结所在”,未免可笑 @西峯:回复@whigzhou: 辉总在这句话里哪里看到全盘否定啊 @whigzhou: 回复@西峯:莫非他是说:“以道德代替法律”在古代不是问题,今天就成问题了?我看不出这层意思 @西峯:回复@whigzhou: 有问题也不代表完全失败嘛。他吐槽明,意在当下,也很明显。 @whigzhou: 回复@西峯:好吧,就算他意在当下,那我就收回前两个问号,剩下的仍足以显示其谬误 @西峯:回复@whigzhou: 他强调数目字管理和较为确定的规则,是针对当时的时弊:道德控、理想主义、由此蔓延的潜规则。如此而已。 @gg1933:黄仁宇倒为因果,是无制衡的大一统导致虚假道德代替法律。实行严刑律法以致个人空间接近于临界。数目字管理是工具论。很难想象在极权社会的超级工具下人的境况能有哪怕一丝的改善。 @纪原V2: 黄仁宇真会扯淡。 @whigzhou: 黄就是历史学界的 @土摩托 ,总是想告诉别人我很懂很明白,但又总是说不清他究竟弄懂了什么 @gzsums: 我觉得两人还是有差别的。黄仁宇是有自己的看法,可是他说不清楚。“不能数目字管理”这个词,我当年就没看懂;后来看完了几本他的书以后才认为自己想明白他要说啥了。土摩托根本就是科盲,他连什么是科学都不知道。 @whigzhou: 可是这个概念相对于他所谈论的大话题相比,实在没多少份量和说服力,给我感觉是勉强憋了个东西出来做交待 【2012-03-16】 @whigzhou: 既然扯开了,索性多扯几句。道德治国说是对儒家治国术的很大误解,至少很片面,儒家治国分两条线:治民和治官,前者与道德基本没关系,讲究的是中庸之道,归结为两条:不造反,不闹事;处理纠纷的原则是就是毫无原则,只要能平息事态,怎么弄都行,难道道德是这样的吗?所以小民想达到目的最好弄出人命 @whigzhou: 治官的时候才用到道德,那是因为它所用的道德已被培育的完全适合于巩固帝权帝制这个目标了,即便如此,道德仍只是在表面上被尊重,实际的官员激励/提升机制仍主要由厚黑/权谋/裙带/个人效忠关系所主导。 【2012-03-16】 @whigzhou: 无神论者:美国的“异己分子” http://t.cn/zOMSwxe 当他穿着那件印着大红字母‘A’的黑色T恤外出时,“你会看到母亲们抱紧自己的孩子,加快步伐走开”……丹尼尔•丹尼特对我说,“不幸的事实是:在美国许多地方,你若想联手邻居一起做点好事,并想物色一个合适的机构让你这么做,你只能找到教会。” @whigzhou: 瞧一瞧,这才是一个道德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法律功能的社会,国内那些反道德声音,听上去就像:正是因为我们没有中央空调,才不得不穿着这身厚棉袄,正是因为几千年来一直躲在这身厚棉袄下,我们才得不到中央空调——可实际上,他们却光着屁股,哪来什么棉袄? 【后记】 1)“以德治代替法治”,以此解读东西方制度史之差异,这种说法流传还颇广,完全是谬论,所谓德治只是个口号,根本不是中国古代政治和制度的显著特征,在上层官僚系统,所谓德治只是一套组织规范,而不是社会规范,与民众与社会无甚关系,而在基层,所谓德治是一种文化教化政策,是官方组织和推动的传教活动,它在建立文化认同上起了很大作用,但在建立社会规范上只是起了些表面作用,即提供了一些用来包装规范的符号,但并未提供建立和维持规范的动力; 2)将道德与法律对立起来,本身就是个根本错误,实际上,古代中国不仅法律发育不充分,道德同样发育不充分,而两者的原因是类似的;  
饭文#X7:KONY2012暴露了国际政治的窘境

KONY2012暴露了国际政治的窘境
辉格
2012年3月14日

近日,一个标题为“Kony 2012”的视频在网上疯狂流传,观看者过亿,相关信息在推特上的转发次数也过百万,在各大SNS都已成为热点,关注者中不乏名人政要;可以想象,假如这样的传播势头和关注热度能持续上几个月,确实能够加重此事在政治天平上的份量,提高政治家为之采取行动的预期收益,这或许真的能促成在一两年内将Kony送上国际刑事法庭的目标。

实际上,Joseph Kony的暴行早已被揭露和广泛报道,在一些影视作品中也有表现,国际刑事法庭的逮捕令在七年前便已下达,迟迟得不到解决只是暴露了国际社会尚未发展出预防和矫正此类暴行的政治机制,这一点在波斯尼亚、索马里和卢旺达的历史中,早已展露无遗。

这一次的不同在于,“看不见的孩子”( 标签: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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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NY2012暴露了国际政治的窘境 辉格 2012年3月14日 近日,一个标题为“[[Kony 2012]]”的视频在网上疯狂流传,观看者过亿,相关信息在推特上的转发次数也过百万,在各大SNS都已成为热点,关注者中不乏名人政要;可以想象,假如这样的传播势头和关注热度能持续上几个月,确实能够加重此事在政治天平上的份量,提高政治家为之采取行动的预期收益,这或许真的能促成在一两年内将Kony送上国际刑事法庭的目标。 实际上,[[Joseph Kony]]的暴行早已被揭露和广泛报道,在一些影视作品中也有表现,国际刑事法庭的逮捕令在七年前便已下达,迟迟得不到解决只是暴露了国际社会尚未发展出预防和矫正此类暴行的政治机制,这一点在波斯尼亚、索马里和卢旺达的历史中,早已展露无遗。 这一次的不同在于,“看不见的孩子”([[Invisible Children, Inc.]])利用了全新的传播手段,把它变成了大众舆论热点,从运作方式看,该组织显然对目前的传播环境和西方大国的政治游戏法则有着深刻的领悟,运作成功的可能性不小;不过,即便这件事最后果真做成了,尽管它本身令人欣慰,但世人却没有理由因此而对国际社会处理类似悲剧的能力,改持更乐观的看法。 因为妨碍国际社会干预卢旺达或类似悲剧的那些因素,并未因此而消失,假如我们希望未来有所不同,首先需要弄清这些因素,并澄清种种误解;第一个误解是:没人关心非洲的事,是因为那里没石油;这是错的,非洲在美国政治日程上排序靠后,是因为那里太穷太落后,买不起大杀伤力武器,养育不出多少具有天然反美倾向的知识分子和文艺家,也未能向西方输出大量青年高知移民,因而不大会对美国构成直接威胁,认识到这一点,你才能理解为何美国积极干预中东、阿富汗和北非,这确实与石油有关,但不是以通常所理解的方式,若仅仅为了石油供应,独裁者更容易收买,油价也可更低。 第二个误解是:是政治家面对悲剧时的冷漠纵容了暴行;同样错了,政治家或许会很冷漠,但决不会放弃做英雄的任何机会,没人比政治家更爱扮演救世主、更爱出风头、更爱打仗,阻止他们这么做的原因不外乎:无数血淋淋的惨痛教训告诉他们,实施此类干预不会让你成为英雄,或者顶多做上几天的英雄,而付出的代价则是:在余下任期中成为过街老鼠、以落水狗的窘态度过余生、以刽子手和战争贩子垂名青史。 面对悲剧,记者和观察评论家与政治家的关键区别是:他们只需要说,不需要动手,因而可以轻易避开那些“脏手”的环节;这一点从他们的惯用句式中便可看出,他们喜欢使用被动语态:这种状况必须“被”改变,这种恶人必须“被”阻止,和平必须得到恢复;可是谁来阻止?需要做什么才能阻止?和平能在不发动另一次战争的情况下自动恢复吗?这些疑问,常常都在被动语态中被轻易蒙混过去了,Kony2012也是如此。 [[LRA]]问题的有利之处是,乌干达政府接受并配合国际干预,这让干预更容易进行,但更常见的情况是当地政府拒绝干预,很多时候,它本身就是要被阻止的恶棍,或者是它的利益相关者,或者它认为外部干预者是比叛军更大的威胁,或者更糟糕,那里根本没有政府来接受干预,或者这个政府根本缺乏合法性和控制能力。 这种时候,干预者要想改变局面,只能发动一次战争,让自己成为按下战争按钮的那个历史罪人;而战争一旦发动,你又负上了重建当地秩序的责任,这意味着你必须用武力镇压各种破坏秩序者,这些都是没人愿意沾手的脏活;战争和镇压难免有伤亡和误伤,十几万大军派出去,其中也难免有情绪不稳定、精神不健全或品行恶劣的士兵,做出些罪恶的勾当,在和平主义评论家和抗议者眼里,所有这些血债,都是记在你头上的,而那些当初指责你坐视不管的人,早就拍拍屁股走开了,甚至他还站在和平主义抗议队伍里,理直气壮控诉你的战争罪行,而丝毫不觉得自己有什么言行不一之处。 正是舆论氛围中的这种内在不一致,让政治家在面对悲剧时陷于两难境地,加上本国士兵的伤亡所带来的政治成本更高,结果谁都不愿去按下战争按钮;况且,普选制所筛选出的政治家,多半倾向于追随大众伦理,而不会过分坚持自己内心的道德标准,这样,指望他们凭借自身道德勇气而承担由此带来的政治、伦理和历史代价,就更渺茫了。 目前为止,还看不出上述舆论环境和政治伦理局面会有何改观,互联网所带来的新型传播环境显然无法改变它,这从本次事件的传播特征中便可看出;世人在未来恐怕不得不忍受类似的悲剧场面,或许只有当本国公民面临直接威胁时,这种困境才能被突破,因为只有当危险降临到自己头上时,人们才会变得言行一致,才能被对危险的本能敏感从以往的自欺欺人中唤醒,并鼓起勇气让那些空话连篇的和平主义者滚开。
饭文#X6:没有必要发行千元大钞

没有必要发行千元大钞
辉格
2012年3月13日

近年来,时而会有一些人士呼吁央行发行500或1000元的大面额纸币,比如经济学家茅于轼就长期坚持这项建议,最近,这一呼声又在舆论中出现,并且得到了政协委员的提案支持,宗立成委员为此提出了三条理由:便于携带、节约流通环节的时间、节约纸张;不过,与去年一月马德伦副行长一样,胡晓炼副行长在日前的两会新闻发布会上,再次声明近期不会发行大面额纸币。

这一选择是明智的,目前的情况下,确实没有什么靠得住的理由发行更大面额的纸币;有人说,自从1988年发行百元纸币以来(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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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必要发行千元大钞 辉格 2012年3月13日 近年来,时而会有一些人士呼吁央行发行500或1000元的大面额纸币,比如经济学家茅于轼就长期坚持这项建议,最近,这一呼声又在舆论中出现,并且得到了政协委员的提案支持,宗立成委员为此提出了三条理由:便于携带、节约流通环节的时间、节约纸张;不过,与去年一月马德伦副行长一样,胡晓炼副行长在日前的两会新闻发布会上,再次声明近期不会发行大面额纸币。 这一选择是明智的,目前的情况下,确实没有什么靠得住的理由发行更大面额的纸币;有人说,自从1988年发行百元纸币以来,收入和物价都已上涨了很多倍,纸币面额应顺应这一变化;可是,这种说法忽略了两点:首先,当初发行百元纸币时,并不仅仅是要适应当时的支付需要,它已经考虑了未来的需要,很可能,百元币在起初的使用频率是不经济的,如今的频率才合适。 其次,在1988年,我们的支付手段还非常单一,很少有人拥有银行卡,也很少有商家接受它,更没有网络支付,而现在,我们有了纸币之外的大量替代手段,特别是对于大额支付,这些新型手段远比纸钞更方便也更安全;所以,纸币的最大面额,无须与收入和物价水平同步,只须与现实中频繁发生的交易的支付规模同步即可,因而在特定技术条件下何种面额是恰当的,需要由经验来回答。 然而各国的经验却显示,我们不需要500或1000这么大面额的纸钞,相反,经验表明,目前支付技术条件下,约当于人均GDP千分之二的最大面额已足敷使用,而超出人均GDP千分之十的面额则是大而无当的,在各大主要货币中,只有欧元有500元大钞,美元和英镑都只有百元钞,日元最大面额一万,近似于百元美钞。 一个更有启发意义的例子是港元,按上述GDP标准,港币的最大面额500元就够了,实际上,港元早就有了千元大钞,可是,有大量证据显示,千元港钞的发行是个很大的失败;和所有大面额纸币一样,千元港钞从诞生之初起,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伪造,面额越大,伪造的收益率便越高,而纸币克服伪造问题的终极手段是规模优势,用巨大的规模一方面摊薄自己的印制成本,一方面稀释伪币,使得实际流通中的伪钞比例降低到普通交易者能够接受的程度。 所以,当纸币因面额过大而缺少足够的流通量因而无法将伪钞稀释到足够低水平时,它就会丧失交易者的信任,而同时增加了自己的单位印制成本,从而进入一个恶性循环,最终失败退出流通;实际上,过去十几年千元港钞正是处于这种尴尬境地,许多市民和商家都拒绝接受它,大部分柜员机也不提供千元钞,其发行量始终处于低水平并有萎缩趋势,发钞行也逐步在用500元钞取代它。 除了伪造,大额纸币的另一个问题是找零困难,试想,为了达到与以往同样的找零满足率,比如至少能应付连续三笔最大钞支付,商家需要在钱柜里至少保留20多张百元钞,而以前则只需要保留百元以下的零钞,这样一来,便大幅增加了社会的现钞持有量;同时,大额纸币的出现相当于扩大了每个钱包的容量,降低了携带单位纸币的成本,这同样会增加社会总现钞量。 而过度的现钞持有和流通是不应被鼓励的,现钞面额和现钞量的增长,激励了伪造和偷窃,加重了找零负担,也增加了纸币灭失和污损的风险与争议,从发钞者的角度看,帮助使用者避免这些风险,同时确保所发行纸币的信誉,是值得赞赏的,即便这会让一些人继续忍受偶尔才有的大额携带与支付上的不便,也无可厚非。 况且,这些不便会引导人们更多的去使用更安全便利的支付手段,并进而迫使商家更广泛的提供这些手段;可喜的是,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大批商家已经对这样的需求做出了反应,倒是那些对市场需求向来反应迟钝的国企和政府机构,已成为制造这些不便的主要来源,比如国营加油站迟迟不接受银行卡支付,尽管如今的油价已让每次加油的支付额高达三四百甚至过千,还有各种公共事业、行政收费和罚款,也很少有支持现钞以外支付手段的,即便有,也常常因限于指定银行而带来比现钞更大的不便。
[微言]死刑

【2012-03-13】

@黄飞珏:药家鑫案杀敌一千,自损八百。2000年,沭阳4个失业青年在南京某别墅杀害了德国人普方一家4口。普方母亲写信给法院,不希望判4个年轻人死刑。她说“他们的死不能改变现实”。最终凶犯伏法。普方家及南京的德国人成立了普方慈善协会,致力于改变江苏贫困地区儿童生活状况 ,现已帮助500名少儿入学。

@西峯://@厉戟:普方是奔驰派往中方高管,被灭门后,普方的母亲得知情况,悲恸之余几次来中国交涉,最后还联名德国社会名流力保杀人者不死。未果,罪犯伏法后,老太太在德国媒体上发表文章:"再也不要蹋上这个魔鬼的国度一步

@whigzhou: 假如生命不可作为惩罚对象,为何自由就可以呢,自由不神圣吗?

@西峯:众生态而已……只是觉得血仇不是唯一的选择而已

@whigzhou: 赞同死刑者未必认为那是“唯一的选择”,是废死者认为那是必须排除的魔鬼选择嘛。众生态……这个我自然当然知道,又没让他们闭嘴

@sonicblue_nju: 出错后无法补救

@whigzhou: 嗯,这个(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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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13】 @黄飞珏:药家鑫案杀敌一千,自损八百。2000年,沭阳4个失业青年在南京某别墅杀害了德国人普方一家4口。普方母亲写信给法院,不希望判4个年轻人死刑。她说“他们的死不能改变现实”。最终凶犯伏法。普方家及南京的德国人成立了普方慈善协会,致力于改变江苏贫困地区儿童生活状况 ,现已帮助500名少儿入学。 @西峯://@厉戟:普方是奔驰派往中方高管,被灭门后,普方的母亲得知情况,悲恸之余几次来中国交涉,最后还联名德国社会名流力保杀人者不死。未果,罪犯伏法后,老太太在德国媒体上发表文章:"再也不要蹋上这个魔鬼的国度一步 @whigzhou: 假如生命不可作为惩罚对象,为何自由就可以呢,自由不神圣吗? @西峯:众生态而已……只是觉得血仇不是唯一的选择而已 @whigzhou: 赞同死刑者未必认为那是“唯一的选择”,是废死者认为那是必须排除的魔鬼选择嘛。众生态……这个我自然当然知道,又没让他们闭嘴 @sonicblue_nju: 出错后无法补救 @whigzhou: 嗯,这个可以讨论,假如出错率很高,与死刑所阻止的犯罪相比显得不值得,这就构成了一个收紧死刑适用标准的要求,比如在具体案例中,只要有一丝疑点,法官就应避免使用死刑 @whigzhou: 重要的是:执行后的死刑无法挽回,但未能被震慑住的犯罪所杀死的生命同样无法挽回 @waterise:如果死刑成立的话,那A砍掉B一条胳膊,法院应该判决砍A一条胳膊,而不是有期徒刑。 @whigzhou: 没人说惩罚要与犯罪行为等同啊,惩罚的两种动机:震慑、安抚被害者(包括愤怒的旁观者),都不需要这一等同性,只要求震慑与安抚的有效性,当然,有些人可能觉得只有砍了罪犯手才能获得安抚 @艾里克卡特曼: 除非认为“出于某种正义目的,可以以牺牲极少数人生命为代价”成立,否则不应赞同死刑。 @whigzhou: 这要看“牺牲”一词的意思了,假如它包括“宁愿去死也要挑战正义规则的个人选择”,那我同意该前提 @whigzhou: 这一说法的荒谬性在于:在讨论规则的时候,似乎已经知晓哪些人会被规则所惩罚了,而实际上,是否实施触碰规则的行为,是个人的自由选择 @whigzhou: 在规则已知的前提下,断送自己生命,是罪犯的自由选择 @sonicblue_nju: 以国家和法律名义冤杀一人的罪恶要大得多。为了救五个人就真能推下一人去挡电车吗? @whigzhou: 这是个滥用直觉泵的好例子,冤杀是在事后才发觉的(否则就是滥杀了),而被推下电车者的无辜是事先明了的 @whigzhou: 这就好比,士兵可能拒绝投入预先抽签定生死的战斗,但并不能由此得出他也不会投入死亡率相当但生死不可预知的战斗 @whigzhou: 比如轰炸机编队死亡率50%,很多飞行员愿意,但要是事先抽签选出50%飞行员去执行自杀轰炸,未必愿意 @whigzhou: 这是现实案例,美军研究过,因为后一种方案能大幅提升效率 @茶博未:假如枉杀率万分之1,阻吓率万分之5,这4个万分点能justify那个倒楣的冤魂的牺牲吗?付出最大代价和取得最大收益的不是同样的人。 @whigzhou: 当我们评价一项规则时,是站在无知之幕后面的,谁都可能是那个倒霉蛋,因而代价/收益是对称的,假如你发现该规则在事先就能预知有利于某些人,可以提出来作为作为争议点 @whigzhou: 从实用角度看,这一原则也是合理的,因为无论评价如何,过去都已无法改变,评价只能影响规则是否建立或持续 @茶博未:我想你是对的。假如我能用低成本在众多司法体系中作选择,其他条件若相同,我会选择加入一个无死刑的体系,这个只能算个人价值观吧?在没得选的现实中,就得被迫接受满足无知之幕的相对最优了。。。 @饼干龟: 无知之墓之所以可以广泛适用在何为正义的具体案例问题中,是因为它只是一个做判断方式的建议,而不是判断本身,得不出确切的答案。放在这里,是否justify,我觉得采用无知之墓的人仍可能有不同的答案 @whigzhou: 那当然,这是必要前提,但不充分,而在这一具体争议点上,你一旦站到它后面,疑问便消失了 @饼干龟: 回复@whigzhou:你的意思是牺牲是值得的,并且这是幕后的人所共认的? @whigzhou: 不是,我仅仅指 @茶博未 同学提出的代价/收益不对称这一问题消失了,其它争议当然并未因此而终结 【后记】 1)我见过的各种废死理由中,以@艾里克卡特曼 的最傻,他同样可以问:出于某种正义目的,可以以牺牲极少数人自由为代价吗? 2)对死刑话题的更多评论,参见饭文“废除死刑理由尚不充足”。  
[书评]裸猿已不再害羞

(按:原发于《长江日报·读·周刊》,发表时有删节。因为是本老书,内容大家都熟悉了,所以我选择拉远镜头,谈了谈整个新达尔文主义运动与社科、知识界和大众的互动,顺便扯了扯对待popular science的恰当方式)

裸猿已不再害羞
辉格
2012年3月10日

45年前《裸猿》的首次出版是一个重大历史事件,它是新达尔文主义(neo-Darwinism)运动走出生物学界而迈向社会科学领域时所扔出的第一枚炸弹,此后,理查德·道金斯(Richard Dawkins)和爱德华·威尔逊(E. O. Wilson)又分别于1975和1976年出版了引起巨大反响的《社会生物学:新的综合》和《自私的基因》,并非巧合的是,其间,莫里斯(Desmond Morris)与道金斯的共同老师尼古拉·廷伯根(Niko Tinbergen)与另外两位动物行为学家分享了1973年的诺贝尔生理与医学奖。

新达尔文主义的迅猛入侵在当时的社会科学界激起了轩然大波,一方面,这些著作让读者大(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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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原发于《长江日报·读·周刊》,发表时有删节。因为是本老书,内容大家都熟悉了,所以我选择拉远镜头,谈了谈整个新达尔文主义运动与社科、知识界和大众的互动,顺便扯了扯对待popular science的恰当方式) 裸猿已不再害羞 辉格 2012年3月10日 45年前《裸猿》的首次出版是一个重大历史事件,它是新达尔文主义([[neo-Darwinism]])运动走出生物学界而迈向社会科学领域时所扔出的第一枚炸弹,此后,理查德·道金斯([[Richard Dawkins]])和爱德华·威尔逊([[E. O. Wilson]])又分别于1975和1976年出版了引起巨大反响的《社会生物学:新的综合》和《自私的基因》,并非巧合的是,其间,莫里斯([[Desmond Morris]])与道金斯的共同老师尼古拉·廷伯根([[Niko Tinbergen]])与另外两位动物行为学家分享了1973年的诺贝尔生理与医学奖。 新达尔文主义的迅猛入侵在当时的社会科学界激起了轩然大波,一方面,这些著作让读者大开眼界、深受启发,因而也非常畅销,而同时,在知识界和社会精英那里,上述作者们却四处遭遇言辞激烈的反对、指责、嘲讽、抗议、甚至谩骂和鸡蛋攻击。 所有这些反应,无非是因为他们试图将在生物学界已趋成熟的基因和进化理论,运用到对人与社会的观察、分析和解释之中,用生物学家和动物行为学家的眼光来考察人类的特征与习性,将昆虫和蜜蜂研究中获得的启示运用到对人类群体和社会的观察之中,这些做法,被许多人视为对人类神圣地位的挑战。 换句话说,那时的裸猿还很害羞,尤其是其中的知识精英,不愿暂时脱下(即便只是在想象中)文明的外衣,接受动物学眼光的审视,也不愿接受自己与其他动物一样受生物学规律的支配这一事实,当然,在事关肉体的生理问题上,他们早已承认这一点,可是当生物学审视指向他们的行为、心理乃至思想时,便断然不能容忍了。 今天的读者或许很难体会当时的激烈场面和新达尔文主义的艰难处境,它面临着保守和进步派的两面夹击:在保守派看来,这是进化论对传统宗教和伦理体系的又一次进攻,在上一轮进攻中,达尔文主义已将神圣的人“拉低”为拥有共同祖先的动物界的一员,而这次,他们又要将其所珍视的人性、传统和道德还原为无关乎神性或灵性的遗传编码和“策略”。 而在进步派那边,当时主导思想界的行为主义和文化相对主义认为,通过理性的思辨与探索,借助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人类能够按其意志任意的或朝向公认良好的方向改造人性、行为模式、价值体系和社会制度,可现在有人却用大量证据揭示了:人类的价值偏好、行为模式、行为背后的心理机制,都有着深厚的生物学基础和古老的进化渊源,其中许多被基因编码在遗传物质中,虽然这些基因在不同环境条件下会有不同表达,但它们是不能被任意改造的。 让当时的思想界更难以接受的是,基因基础的重要性意味着,由基因差异所导致的个体间、种族间、性别间差异,将不会被教育和文化熏陶等环境条件完全消除,这一点被认为是给种族和性别歧视提供了借口,甚至在有些人看来,提及这些差异本身就是不可容忍的歧视行为,这让他们想起不久前造成了巨大灾难的种族主义。 作为对上述困境的反应,几位有勇气面对挑战的科学家,选择了走出学术象牙塔,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直接与大众和非专业读者交流,以期扭转当时被左右两侧的反对者所主导的社会思想潮流,于是,继《裸猿》之后,诞生了一大批介绍和阐述现代进化理论的通俗作品,一些作者为此不惜放弃了大量学术工作,道金斯甚至干脆完全转变成了面向公众的新达尔文主义布道者。 这些努力可谓成效卓著,在1994年的《裸猿》再版序言中,莫里斯还在痛陈其所遭遇的指责与攻击,但假如今天再让他作序的话,我们将会读到更多的欢快;该书面世后的二三十年中,知识界和大众对现代进化理论的认识与接受程度已经历了巨大飞跃,不仅该理论本身得到广泛认可,它所发展出的基因、[[meme]]、选择与传播机制、策略均衡、进化博弈模型、分子钟技术等等概念、理论模型和分析工具,已被心理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等学科广泛采纳和借用,为这些学科带来了革命性变化,特别是基于进化理论而创立的进化心理学,近年来已俨然成为一门显学。 由于这一领域的知识进步异常迅猛,今天的读者或许会发现,《裸猿》(还有之后的类似作品)的一些内容,要么已经过时了,要么不太靠谱,对此我的建议是,最好不要将其视为“科普”作品;“科普”是国内特有的概念,它暗示了所谈论的理论和观点在学术界已成定论,因而可以当作常识向大众普及,而在西方,[[popular science]]的意思则宽泛的多,并不暗示学术共识,倒是初等教科书或百科全书通常会保证这一点。 相反,西方的通俗科学著作中,经常会讨论一些非常前沿的、高度探索性的话题,这些处于探索阶段的想法难以满足学术标准,因而无法在专业期刊上发表,或者,有些新奇理论难以在学术同行中获得支持,转而向专业外寻找对话和认同者,这么做有时会收到奇效,因为跨学科的对话和思想碰撞经常会擦出些火花,而专业内的同行反而会因其特有的学术包袱而对新思想形成抵触。 基于前面所提到的困境,新达尔文主义借以进入人与社会领域的通俗作品,或多或少带有些布道者的使命感,因而其所介绍的理论与知识的成熟度难免会低一些,比如莫里斯认为直立人诸特征(甚至包括语言能力)是同时出现的,婚姻从一开始便是单偶制的,直立人已经拥有固定巢穴等观点,有些与古人类学和分子人类学的考察结果大相径庭,有些则缺乏证据而流于想象,他对许多体征和习性的解释都基于两性合作抚养后代的需要,但这种合作需求如何导致那些结果,则缺少一个严格的博弈模型来加以演示。 不过,尽管有这些弱点,对于尚未或刚刚开始涉猎这一领域的读者,《裸猿》仍是个很好的起点,它写的非常生动有趣,内容也很丰富,用一个动物学家的眼光考察了人的方方面面,最重要的是它能开阔眼界和思路:呀,原来我们还可以这么看待自己,原来这些我们早已熟视无睹的东西背后是有原因的!  
[微言]权势与财富

【2012-03-07】

@莫争论cog:刚才回复 @天津王姐,我说了这么一句: “很多人,一辈子不过是基因的生存机器,还挺得意。嗯……我为基因奋斗了一生”, 这话说得不严谨。我把之前在一个朋友博客的回复贴过来,作为一点补充。她博客谈到自己目前的生活虽然简单,但还是感觉很幸福,这是她之前大概没想到的。以下是我的几个回复。

@picniclin:贴下原文,有意思。@莫争论cog: 有种人,我总想啊:学、学、学,有一天他终于发现自己看了最多的书,结果一看日历,靠,怎么都60岁了?改写下某名诗:少年不知闲滋味,老来望己空流泪。很多人,一辈子不过是基因的生存机器,还挺得意。嗯,老的时候可以说一声: 我为基因奋斗了一生,这辈子值了。

@赵昱鲲:莫总此推甚好(同意一下@天津王姐,你的干货推比骂人推好多了)。大部分赞同,不赘。疑问:对3(1),感觉基因的作用恐怕还是盖过meme。不能因为其他灵长类没有这种追求,就认为是meme,因为人类和其他灵长类在基因上的区别很多。在hunters-gatherers社会,很可能进化出对物质积累的强烈兴趣。

@赵昱鲲:其次,女性的择偶策略更看重男方的资源(财富、地位),这似乎是进化心理学的定论吧。当然她们也本能地被高、帅吸引,但富的吸引力应该也在很大程度上不需要reflective思考吧。不过现代社会的奢侈品肯定involve meme。但meme,如你所说,是长在大脑的环境里,而大脑是有基因所规定的很多先天偏好

@赵昱鲲:我感觉奢侈品应该是个基因加meme共同作用出来的产物,就象宗教或者cheesecake一样,有人类(可能尤其是女性)先天的偏好为基础,然后是有意无意的meme竞争进化的结果。

@莫争论cog:对,这个肯定是定论,但我的意思是:男性财富对女性的吸引,似乎不及高大、强壮、charisma等暗示男性武力的因素更“本能”(至少对西方女性如此)。而富人的trophy wife跟帅哥猛男出轨的事,也很多见,而女人在这事上甚至会倒贴财物;而女性被有钱人吸引,更类似一种卖淫行为,而非难以自控的本能吸引

@whigzhou: 这里有两个问题:1)女性向(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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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07】 @莫争论cog:刚才回复 @天津王姐,我说了这么一句: “很多人,一辈子不过是基因的生存机器,还挺得意。嗯……我为基因奋斗了一生”, 这话说得不严谨。我把之前在一个朋友博客的回复贴过来,作为一点补充。她博客谈到自己目前的生活虽然简单,但还是感觉很幸福,这是她之前大概没想到的。以下是我的几个回复。 @picniclin:贴下原文,有意思。@莫争论cog: 有种人,我总想啊:学、学、学,有一天他终于发现自己看了最多的书,结果一看日历,靠,怎么都60岁了?改写下某名诗:少年不知闲滋味,老来望己空流泪。很多人,一辈子不过是基因的生存机器,还挺得意。嗯,老的时候可以说一声: 我为基因奋斗了一生,这辈子值了。 @赵昱鲲:莫总此推甚好(同意一下@天津王姐,你的干货推比骂人推好多了)。大部分赞同,不赘。疑问:对3(1),感觉基因的作用恐怕还是盖过meme。不能因为其他灵长类没有这种追求,就认为是meme,因为人类和其他灵长类在基因上的区别很多。在hunters-gatherers社会,很可能进化出对物质积累的强烈兴趣。 @赵昱鲲:其次,女性的择偶策略更看重男方的资源(财富、地位),这似乎是进化心理学的定论吧。当然她们也本能地被高、帅吸引,但富的吸引力应该也在很大程度上不需要reflective思考吧。不过现代社会的奢侈品肯定involve meme。但meme,如你所说,是长在大脑的环境里,而大脑是有基因所规定的很多先天偏好 @赵昱鲲:我感觉奢侈品应该是个基因加meme共同作用出来的产物,就象宗教或者cheesecake一样,有人类(可能尤其是女性)先天的偏好为基础,然后是有意无意的meme竞争进化的结果。 @莫争论cog:对,这个肯定是定论,但我的意思是:男性财富对女性的吸引,似乎不及高大、强壮、charisma等暗示男性武力的因素更“本能”(至少对西方女性如此)。而富人的trophy wife跟帅哥猛男出轨的事,也很多见,而女人在这事上甚至会倒贴财物;而女性被有钱人吸引,更类似一种卖淫行为,而非难以自控的本能吸引 @whigzhou: 这里有两个问题:1)女性向来有采用傍富偷帅的双重策略倾向,2)富和帅在不同社会的遗传价值不一样,农业帝国权力与个人武力的相关度很弱,这可能改变了对帅富的偏好比重 @莫争论cog:当然,后者在黑猩猩、甚至更低等的动物上也可见。这些动物的雄性,也可能收集物品来吸引雌性。但人类这种无休无止、过于热情的不断追求物质的现象,乃独此一家;也似乎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文化里有程度、比例上的显著差异。所以我才认为有meme的影响。 @whigzhou: 这一点我在解释乳房时已提出过一种解释:财富权力等第三性征的获得性可继承特征是个高倍放大器,极度放大了男性的遗传价值差异 @莫争论cog:嗯,是这样。那么回到我的主题,你认为现代人类对更多更好物质的无限追求,是已写进基因的本能还是一种meme的“洗脑”,或者说你认为哪个因素的影响更大? @whigzhou: 虽然没看到证据,但我认为有基因基础,尽管理论上仅靠meme也能达到类似效果,因为在如此高强度选择下,硬件上的变化完全来得及 @莫争论cog:类似逆向性选择造成的不同种族第二性征差异? @whigzhou:是的 @莫争论cog:回复@whigzhou: 另外,我那个主题,是在谈原始人的心智状况,并不和"农业帝国"这种历史时期的人类心智相关哈。 @whigzhou: 哦,第二点是针对你提到的中外差异 @whigzhou: 记得你提到过中东的帅哥比例,看看几个贝都因显赫家族(比如沙特王室)的家谱,便可体会到那里的性选择强度有多高,而且不久之前,这种选择还高度相关于个人武力 @whigzhou: 类似的,欧洲贵族在几百年前还严重依赖个人武力来捍卫其财产和地位,而在东方帝国,早已不是如此 @whigzhou: 中西方另一大差异是僧侣/文官系统,社会越复杂,组织能力对个人武力的优势越大,文官对武人的优势也越大,但在基督教世界,很长时间中,占据文官地位的都是不能结婚的僧侣,其地位不能转变为遗传收益,东方则相反,这一性选择标的上的差异或许能解释些东西 @whigzhou: 有意思的是,如我早先在对宗教的分析中所指出,基督教的禁欲主义为其传播提供了便利,因为他在提供组织能力的同时不与旧权贵争夺遗传收益 @莫争论cog:嗯,有道理。转 @赵昱鲲:这个很有启发。但东方帝国包括中东、波斯、印度吗?按你引的阿拉伯王室的例子,应该不包括? @whigzhou:我这里的帝国专指天朝,波斯和印度或许在某种程度上也吻合,但没仔细考察过,视其文官系统的控制能力、层级扁平度和平民财产可靠性而定,但肯定不包括狭义的阿拉伯,那些是半游牧社会 @赵昱鲲:但蒙古和中亚的游牧社会,高帅程度也和汉人类似,而非西人。感觉黄、白人种在身体build上的差异,应该出现在帝国时代之前。这个问题我一直不明白,难道东亚这一枝智人率先进入了“文明”社会,因此对身体的选择压力减小? @莫争论cog:回复@赵昱鲲: 【但蒙古和中亚的游牧社会,高帅程度也和汉人类似…这个问题我一直不明白】同疑惑。另外,进化心理学也最多能解释身材(高矮、腰臀比等)方面的差异;对于面部,也最多提到面部对称是美的,平均化的脸是美的。但东亚人异于其他多数民族的“大饼脸”、眼睛不凹陷等面部特征,似乎未见解释 @莫争论cog:虽然你这个写的有点过于文青,但大意我是理解的。我微博也说过:“很多保守主义者或极右热爱进化心理学,大概是因为他们觉得其能为status quo、人类本能的“毛病”、比较原始的特征提供一种辩护。”http://t.cn/zOVoR99 http://t.cn/zOVoR9C @tertio: 还是老话,对权力的追求。那权力是什么? @whigzhou: 直接的就是可继承的资源支配能力 @whigzhou: 这里的“可继承”包括制度性的和非制度性的(即凭借实力的) @tertio:我觉得还是基因的本能在私有财产制下的自然反应,对控制外界的渴望,也就是权力欲望。追求适度,专注于自己的需要,才是一种meme,更多地带有理性思考的成分。---说得很烂,还得再想想。 @赵昱鲲:对,女性当然也被高帅吸引。不过她们被富吸引时,不一定是类似于卖淫。有人做过实验,让男人看《花花公子》,女人看《花花女郎》,结果男人对老婆的评价下降,但女人没有变化。实验者改为让他们看学生领导的材料,结果女人对老公评价降低,男人没有变化。可见女人爱资源的本能还是很强大的。 @莫争论cog:理查德波斯纳总对此表示异议:“追求自身真实快感rather than可量化的物质,这种行为算什么浪漫主义、理想主义?这不就是原始本能么?苦逼的追求成功才应该是一种浪漫、理想主义嘛。”(我转述的大意,出处忘了,哈哈) @莫争论cog:回复@赵昱鲲: 嗯,有道理。虽然这个实验里的“领导”更代表着地位、权势,而非有钱吧?:)Anyway, 常见嫁有钱人的女人和帅哥、猛男出轨,但极少见嫁帅哥的女人仅仅因为某人有钱(且为避免“卖淫”的解释,假设女人不能从此人那里获得任何物质收益)而和他出轨吧? @赵昱鲲:回复@莫争论cog: 出轨和婚姻是两码事啊。出轨是为了得到好基因(但在这点上进化心理学的解释我不太满意,因为有钱人的赚钱基因也是好基因啊),结婚主要是为了得到资源。所以帅哥老婆、女朋友不会跟有钱人出轨,但却会扔下帅哥和有钱人结婚。 @莫争论cog:回复@赵昱鲲: 这个我肯定是知道的。但我一直的意思是:有钱人是否能仅仅因为有钱这个事实就能对女人有来自本能的吸引力?你提到的实验,我也说了:领导代表的是地位、权势而不是金钱吧。我并未否定这个因素对女性的本能吸引。我的原文意思就是:在原始人部落,男人似乎不能通过收集物质来获得领袖地位 @莫争论cog:回复@赵昱鲲: 如果不能的话,那么纯粹无休无止的追求物质不太可能来自基因的直接作用?当然,我又想了想,既然收集物质也可“引诱”雌性进行类似卖淫型交配,那么可以猜想:男性,特别是个人武力或外表上无优势的男性,可能确实会有不断收集物质的本能冲动。 @-Atmosphere-:【男性,特别是个人武力或外表上无优势的男性,可能确实会有不断收集物质的本能冲动。】不由得想到某一区域的人了,呵呵~ @莫争论cog:回复@-Atmosphere-: 我这个长微博,关键的观点是:【单纯】不断拥有财富,无法凭此获得权势地位,特别是在原始人部落。因为财富并不等于地位。而不是否定权势地位对女性的本能吸引。 @tertio:回复@莫争论cog: 财富和权势通常可以表现为近乎强壮和勇猛的感觉,比如一个老板在办公室挥斥方遒,训斥下属的时候,女秘书一般会有点本能上的心动吧。 @莫争论cog:回复@-Atmosphere-: 当然,也可能权势地位和拥有的财富高度相关,特别是古代社会。所以女性有意无意可能通过财富来鉴定一个人的权势地位。因而本无地位的男性有通过炫富来”诱骗“女性的动机,和女性通过化妆、打扮来”欺骗“男性一回事。如此可作为男性不断单纯追求物质累积的动机的一个解释。 @程乐华_中大心理系:现在已演变为学识、权力、金钱三者,得其一则可吸引女性,兼具者乃钻石级也 @赵昱鲲:嗯,我也是这么想的,只不过我觉得可能财富还是可以促进权势的,而不仅仅是权势的体现,比如能工巧匠可以在部落里获得更高地位。 @赵昱鲲:回复@-Atmosphere-:对,“女爱财男”更多表现在长期择偶策略上,而“男爱美女”长短期都适用。这时就很难区分女性在选择结婚对象时到底有多少出于本能,多少出于理智的计算,不像短期mating策略,一般都是本能直接发挥作用。 @莫争论cog:不是鼓励不思进取,而是说:一天到晚战战兢兢、苦逼、苦大仇深的追求出人投地、或单纯追求可量化的物质、成就,而不在意这是否给自己带来快乐、自己是否在做自己真正喜欢、在意的事,这似乎并非那么聪明? 【2012-03-08】 @赵昱鲲: 但蒙古和中亚的游牧社会,高帅程度也和汉人类似,而非西人。感觉黄、白人种在身体build上的差异,应该出现在帝国时代之前。这个问题我一直不明白,难道东亚这一枝智人率先进入了“文明”社会,因此对身体的选择压力减小? @whigzhou: 准确的说,不能以帅为标准,而应以第二性征是否显著为标准 @whigzhou: 因为美貌虽与性选择关系密切,但其标准会受文化潮流影响而波动,当前,西方文化优势主导了该标准,因而非西方种族在此标准下会被低估;走出非洲之后,人类在体质上已发生了很多分化,其中许多与第二性征有关,比如因肤色变浅而嘴唇变薄,为适应寒冷而加长鼻子,为适应风雪而改造眼睑,等等。 @whigzhou: 所以,与西方标准差异很大的蒙古人种,在当前流行标准下,会被认为不美,即便其第二性征仍很发达,蒙古游牧民的情况是否确实如此,有待证据 @-Atmosphere-: 我觉得美似乎是有跨文化的标准的。有个心理学实验,让几个月大的婴儿看人脸照片,那些成年人普遍认为较美的人的照片,婴儿看得时间也会长一些,婴儿肯定还没有受到文化潮流的影响 @whigzhou: 跨文化的共性肯定是有的,比如女性的腰臀比,男性的身高和肩宽,但这与种族审美差异不矛盾,可以共存 @whigzhou: 我说的是流行审美观会让人低估某些种族的平均美貌,但并不会让人看不出其它种族中哪些个体更美 @-Atmosphere-: 虽然现在欧美文化是强势主导文化,但中东人依然是公认的美哇,每次新闻里中东打仗,我妈都去赞叹人家人长得美 @whigzhou: 闪族与印欧人的外貌还是比较接近的,至少在东亚人眼里,我们父母辈的审美标准其实已经受西方影响很大了,我外婆那辈人就常会说外国人很丑 @-Atmosphere-:回复@whigzhou: 相比起东亚人来说,闪族和印欧人确实比较接近,但还是有各自分明的特点啊。如果说人类审美没有跨文化跨种族的统一标准,而是由强势文化主导,那么文化的强弱排序就应该等同于美丑的排序,可现在大家认为弱势文化的闪族人美貌 @whigzhou: 所以我还指出了第三个因素嘛:性选择强度 @齐谐: 真正跨文化的可能只有腰臀比和对称性。 @whigzhou: 我觉得不止,挺拔的乳房(尽管对具体形状的偏好不同)、光洁细嫩的皮肤、精致的唇线(尽管对厚薄的偏好不同),清亮湿润的眼睛,还有前面提到的男性身高和肩宽,等等 @齐谐:回复@whigzhou: 不是有偏好小乳的时代么。皮肤和眼睛的认同,其他再想想。身高肩宽应该也是,刚说的是女性的。 @whigzhou: 嗯,但绝没有偏好平胸的时代,另外,贵族/文人/精英/公知亚文化中的偏好可能会比较特别,常不能代表普遍情况,比如花花公子与时尚杂志的标准就很不一样,文艺片与A片也大相径庭 @whigzhou: 上层有闲阶级的审美会更多的受文化/亚文化影响,因而更大幅度的偏离审美的生物学基础,当然,这些偏好又会转而影响大众,这会让事情会变得复杂,因而此类研究需要控制一些短期波动 【2012-03-09】 @莫争论cog:关于审美观的形成是否主要是因为优势文化(比如目前的欧美)的影响,多说几句 http://ww2.sinaimg.cn/large/80b1dae0jw1dqtqhhvcq1g.gif @whigzhou: 嗯,我们的主要分歧是:你认为的人类共同审美标准比我认为的多许多,这个确实需要大量实证研究来考证,许多研究本该来自体质人类学,可是因为学术界及其赞助人对种族主义的忌惮,这门学科在二战以后几乎就不存在了,更没有本应出现的进化体质人类学,否则今天讨论这些问题会有更多有价值的材料 @whigzhou: 比如高鼻子,两种候选解释:1)是对阴茎的自我拟态,2)为了暖化冷空气;若1成立,那性选择方向肯定是向高挺方向,即黑人也喜欢高鼻子,塌鼻只是换取其他利益的代价,走出非洲后原先利益不再重要,就往高处发展了,若2成立,那么,黑人自己也不会喜欢高鼻子,这个分歧实证研究能够回答。 @whigzhou: 这些特征需要一个个分别研究,笼统结论肯定是错的。大饼脸我也很困惑,连候选解释都想不出,看上去换不来什么利益,但在性选择上的代价却很明显 @whigzhou: 区分审美上的共同偏好和种族特有偏好,似乎可以用这样一条原则:凡与健康/生育能力/自我拟态直接相关的性征,更可能是共性,凡与特定生态龛下生存优势有关的特征,大概是种族特性 @赵昱鲲:回复@whigzhou:这个区别有理。共性中是否还该有“象婴儿”这一条?也就是所谓cuteness,比如大眼睛、小鼻子。这是亲子依恋的副产品了,但似乎也有强大作用。 @0师太你就从了老衲吧0:曾经的小脚审美的例子,似乎可以深化讨论。把文化之间的强弱对比形成选择,扩展到某一文化内部如何形成基本一致的审美观。优势文化--->文化话语权? @莫争论cog:嗯,是这样。另外,现代很多西方人,被政治正确洗脑的真信政治正确那套了(我说过:政治正确从社会效益上来说,是利大于弊的选择;但这不代表其暗含的观点真是对的),包括聪明人。比如老外学人讨论不同种族美丑,很多平时思维很厉害的人,大谈不同种族美丑有高下的观点显然是扯淡 @莫争论cog:这个有可能确是扯淡,但关键在于他们的证据就是:”怎么能仅因为肤色差异就评价美丑呢? 难道我把我的皮肤弄成黑的就不好看了?”呵呵,难道各种族外表差异真的只有肤色差异?这么明显的问题,这种人居然看不出?可见屁股决定脑袋。 @库布拉坎:白人觉得拉美裔那种小麦肤色好看也是近几十年最多不超过一百年的事情啊。古典小说里他们喜欢的都是苍白金发的人。另外,你说的wasp们为主的西方主流人群,现在他们喜欢的东方美女恰恰是东方特征明显而我们不以为然的 @饼干龟:这个实证起来其实很简单。查阅中国和西方各朝代的美女美男画,不仅可以看出各自的审美变化,还可以看出如高鼻子、大眼睛、瓜子脸、白皮肤、薄嘴唇等等审美是否跨文化。 @whigzhou: 我只用5秒钟就发现了该方法的10个缺陷^-^ @饼干龟:瓜子脸的进化优势似乎更让人困惑。脸小相关于头小,从而难产率小?想到大饼脸的一种解释。充胖子。哈哈,纯搞笑猜想。在吃不饱年代,胖大概是一种优势吧。 @whigzhou:大饼/瓜子问题的关键不是“为何瓜子而非大饼能成为优点”,假如一开始就偏爱大饼,没问题,但实际上东亚文化中也不认为大饼美,可它又很普遍,且看不出能带来何种补偿 @饼干龟:那就是性选择强度小嘛。或者脸型其实不独立。不负责任瞎猜。说起来这倒不算奇怪,偏好高、白、大眼、蜂腰,前凸后翘,但矮、黑、小眼、水桶腰、前平后板的还是一大堆嘛。 @whigzhou:嗯,现在缺乏证据只能瞎猜,或许是其他关联特征的副产品,或许是某些资源条件下减弱了对女性的性选择强度 @whigzhou:后一种猜测基于这样一个联想:某些极端恶劣条件下,貌似容易出现一妻多夫制,而这是对女方性选择强度减弱的显著迹象 @饼干龟:只是对脸型这一项表征的选择压力小嘛,无需以整个性选择弱为基础。 @whigzhou:嗯,那也可能,这个可以通过测激素水平来确定 @青椒花园:回复@whigzhou:可能只是纯粹的垫基者效应呢,或者是别的优势基因的关联结果 @whigzhou:回复@青椒花园:嗯,完全可能 @饼干龟: 回复@whigzhou:哦,原来如此。对问好不确定。不过如果是想看性选择强度,我觉得无需其他手段。中国的总体性选择强度弱是很明显的。比如男性阴茎长度、女性乳房大小、腰臀比,都明显 @whigzhou:对天朝性选择强度较弱这点我早就肯定了,昨天还提出了我的解释,可大饼脸不是天朝特产,所以困惑并未消除 @whigzhou:大饼和细眼这两个特征显然是蒙古人种分化之初便以存在,假如这是性选择普遍弱化的结果,那我的帝国解释就完全多余了,但我认为不是这样 @饼干龟: 如果说大饼脸也普遍出现在蒙古游牧民族(按我的印象内蒙古人的脸是挺大的),那么除了选择压力小和副产品解释,还有可能是一种独特审美啊 @whigzhou:独特审美这个可能性基本上可以排除,东亚人自己也不喜欢大饼,这一点证据太明显了,传统文学/艺术中夸赞的都是瓜子或鹅蛋,戏剧化妆中还刻意掩饰大饼 whigzhou: 比如京剧旦角脸颊上那两个黑钩子 @饼干龟:回复@whigzhou:昂?好不容易想通了一夫多妻是如何导致女性选择压力小的,竟然还是我看错了。。 @whigzhou:对,表面上看,一夫多妻制好像能弱化对女性的选择,实际上相反,极大强化了对女性的选择,关键在于隔代优势,具体分析见:http://t.cn/zOVYuPe @赵昱鲲:好像有过调查,大部分西方人还是认为白人最漂亮,其次才是拉丁裔。刚才google了一下,出来的第一个结果也是这么说 http://t.cn/zOVllSo @莫争论cog:这个有平均的因素嘛。比如平均而言,北欧女可能比南欧的好看,因为她们美女比例高。但美的惊心动魄的更多南欧的。拉丁也是。但如果白人觉得拉丁、中东的里面漂亮的比他们漂亮,而这种漂亮和他们的典型长相区别很大,那么暗示他们的审美没有完全受文化优势影响? @饼干龟:回复@莫争论cog:我觉得觉得本族人最美反倒是支持审美未受文化优势影响,当然受调查对象应是非强势文化群体。 @莫争论cog:回复@饼干龟: 嗯。比如常见中国人说老外就是不好看,而多个韩国人还来问我:你觉不觉的韩国人最好看,特别是我们的女人?-_- 但这种话,也许当不得真,还是要观察他们的行为。比如韩国人真的行为上觉得中国女比不上他们的女的?而号称对洋妞没兴趣的国男,如果有洋妞要和他长期交往,他拒绝的可能大么 @莫争论cog:回复@饼干龟: 比如姜文、刘烨这种明星,把他们找的洋妞换成类似条件的国女,他们会心甘情愿的娶?所以,很多国男老去骂国女找老外,其实自己碰到洋妞主动,又有几个会拒绝?只不过这不常发生罢了。 @赵昱鲲:审美的文化影响,在现代社会应该是越来越弱了。不过拉丁裔和中东裔(也包括南欧)有些占近年来西方社会崇尚所谓健康肤色的趋势的便宜。我猜测人类本能还是会觉得浅色皮肤更好看。至于五官,可能与混血有关(拉丁肯定是,南欧和中东可能也有,那些地方混得似乎比西北欧厉害) @细跟:姜文的前妻,桑德琳,法国白人,巴黎政治学院博士,人类学家,父母全毕业凡尔赛美术学院,2005年跟姜文离婚,现在巴黎政治学院执教。 阿花的伊萨卡岛:何伟在《甲骨文》里写他去看姜文拍戏,姜的法国太太(当然现在是前妻了)来探班,她是巴黎高等研究实践学院的宗教人类学博士,不过关键是何伟在形容 @细跟:何伟在《甲骨文》里写他去看姜文拍戏,姜的法国太太(当然现在是前妻了)来探班,她是巴黎高等研究实践学院的宗教人类学博士,不过关键是何伟在形容她的时候用了“美貌为天人”这样的词语。。。 @莫争论cog:回复@细跟: 那些博士什么的对男性择偶有多大影响呢。关键是她们的长相,在西女里面非常一般。 @细跟:回复@莫争论cog:何伟本身就是一个西方人,他从西方人的观点,对姜文老婆给予的评价很高。甲骨文这套书里有写。姜一郎这么漂亮,还是多亏她娘。 @莫争论cog:回复@细跟: 关键是你自己觉得好看不嘛? @细跟:我觉得姜一郎她娘挺漂亮,挺有气质,但是没觉得惊为天人,但是这位何伟Peter Hessler见到姜文前妻后惊叹不已,还在书里特意写了一小段。 莫争论cog:回复@细跟: 他可能说得更偏于气质吧。或者那女的就是符合他个人的审美。 @莫争论cog:回复@桌不凡: 呵呵,但有些东亚男,自己长的跟青少年一样,又瘦弱,却去抱怨人家老外女人过于成熟,或者就是说什么别人过了20岁就成了大妈,却不见人家过了40岁的性感美熟女(MILF) 还多得是,而东亚女到了40岁一般是什么身材吧。其实不就是自己弱、驾驭不了么? @莫争论cog:回复@勤劳十点: 混血丑的也多的是。还有,一般都是丑族混了人家漂亮的民族,丑族的人立即觉得好看(虽然他们平时又坚决不承认别人比自己好看),但人家好看的民族却不觉得。比如你去和韩国混混,看你觉得好看不。而本来漂亮的民族,血统越纯漂亮的比例越高,比如挪威。 @莫争论cog:回复@桌不凡: 俄罗斯女人比起欧洲的女的,素质比较低,也太屌。当然真心跟了你还是不错,比较死心塌地。但不喜欢女人太沾的不要去惹。  
[微言]个体经验与系统级知识

【2012-03-08】

@whigzhou: #饭文#为何资本家会反对资本主义? http://t.cn/zOcgQYh 复杂系统中,个体成功经历充其量只能证明他在如何取得个人成功上可能拥有一些正确知识,而丝毫不能证明他对整个系统的运行原理拥有任何可靠的知识……成功不必以拥有正确知识为前提,其次也更重要的:许多成功的必要前提恰恰是拥有错误的知识!

@whigzhou: 限于篇幅,写的很不过瘾,补充几句。本文提出了一个认识论问题:系统级知识能否从个体经验获得,或从传播机制中涌现?我的回答是:往往不能,并举了两个例子来说明,权当引子,尚待深入

@whigzhou: 这个“往往不能”意味(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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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08】 @whigzhou: #饭文#为何资本家会反对资本主义? http://t.cn/zOcgQYh 复杂系统中,个体成功经历充其量只能证明他在如何取得个人成功上可能拥有一些正确知识,而丝毫不能证明他对整个系统的运行原理拥有任何可靠的知识……成功不必以拥有正确知识为前提,其次也更重要的:许多成功的必要前提恰恰是拥有错误的知识! @whigzhou: 限于篇幅,写的很不过瘾,补充几句。本文提出了一个认识论问题:系统级知识能否从个体经验获得,或从传播机制中涌现?我的回答是:往往不能,并举了两个例子来说明,权当引子,尚待深入 @whigzhou: 这个“往往不能”意味着,在系统级知识上,由个人经验和流行观念所构成的朴素科学是靠不住的,所以才需要科学方法论 @tertio:回复@whigzhou:认识论问题我喜欢。不过这个假说有点不确定,能不能换个确定一点的假说?毕竟很多成功者的确是因为对系统有正确的知识。 @whigzhou: 总体上,我目前只能得出这么个较弱的说法,但对于具体领域,可以有更强的结论,比如对文中两个实例,我的结论都是很强的 @whigzhou: 不知有没有朋友看出,本文在彩票问题上观点,颠倒过来便可适用于保险问题,呵呵 @踢星星:佩服楼主,但稍有不同看法:系统级知识不能从个体经验获得,同时个体经验不应该被完全否定。个体经验而来的知识,并非错误,而是不完全。这个区别很大。对这种经验知识的完全否认,往往就是所谓“理性的疯狂”或“致命的自负”之开始。 @whigzhou: 我不是完全否认,而是认为个人经验与系统级知识的获取之间没有相关性,前者无助于后者 @whigzhou: 我对“致命的自负”理解不是这样的,这种自负是指对通过科学方法获取的知识过于自信,并因此而轻易否定朴素知识和常识的价值,而我恰恰肯定了后者的价值,甚至是在承认它往往是错误的前提下依然坚持这一肯定! @踢星星:同意楼主。只是用“错误”这个带否定涵义的表述,容易引起误解啊。 @Freehkov: 我想请教一下,文中说"假如一个简单却错误的知识能以简洁的多的逻辑链导出同样的有利行动,它就是“值得”被保留的"。那么,如果学者们完善了解了一个知识体系后,用简化后“错误”的知识构建成一种能导出同样有利行动的学术,再用以教育和普及的话。你觉得这种做法可取吗? @whigzhou: 这问题挺棘手 @whigzhou: 初等教育和技能训练中,貌似许多时候正是这么做的,这可以理解,因为教育的目的未必是造就科学家或培养科学精神,可以是帮助学生获取生活/工作中有用的知识和技能,这么做好像无可指责,我觉得 @whigzhou: 但是,假如这么做会让你感到不安,那也没必要刻意去这么做,或者更妥当的办法,你可以加上一句“简单说,你不妨这么认为”,或“想象一下假如是这样……”之类 @whigzhou: 再考虑一下对称的情形:假如已经存在一种能够导出有利(或良好)行为的普遍迷信,揭示真相是否不可取呢?我认为不必有此顾虑,因为有用的迷信总是拥有压倒性的传播优势,揭示真相的努力很少有机会压过它  
饭文#X5:为什么资本家会反对资本主义?

(按:本文中有些句子容易被误解和歪曲,请注意我的措辞,稍有改动或增添,意思可能大不一样)

为什么资本家会反对资本主义?
辉格
2012年3月7日

关于市场制度的种种争议中,一个有趣的场景是,许多坐在书斋里的经济学家都在不遗余力的为市场制度辩护,反倒是不少在市场中如鱼得水、依靠市场取得了巨大个人成就的资本家,却常常从整体和根本上(而不只是某些细节上)指责和攻击市场制度。

比如最近,杰里米·格兰瑟姆(Jeremy Grantham)这位管理着全球最大基金之一GMO的大资本家,在其致投资者的信中,指出资本主义制度有着内在的自我毁灭倾向,因而必须由政府干预来预防和矫正,否则危机和崩溃难以避免;这种说法并不新鲜,不过是马克思观点的凯恩斯版本,多年来,末日博士鲁比尼(Nouriel Roubini)、投机大鳄索罗斯(G(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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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本文中有些句子容易被误解和歪曲,请注意我的措辞,稍有改动或增添,意思可能大不一样) 为什么资本家会反对资本主义? 辉格 2012年3月7日 关于市场制度的种种争议中,一个有趣的场景是,许多坐在书斋里的经济学家都在不遗余力的为市场制度辩护,反倒是不少在市场中如鱼得水、依靠市场取得了巨大个人成就的资本家,却常常从整体和根本上(而不只是某些细节上)指责和攻击市场制度。 比如最近,杰里米·格兰瑟姆([[Jeremy Grantham]])这位管理着全球最大基金之一[[GMO]]的大资本家,在其致投资者的信中,指出资本主义制度有着内在的自我毁灭倾向,因而必须由政府干预来预防和矫正,否则危机和崩溃难以避免;这种说法并不新鲜,不过是马克思观点的凯恩斯版本,多年来,末日博士鲁比尼([[Nouriel Roubini]])、投机大鳄索罗斯([[George Soros]]),都在不断宣扬这些观点。 对于反对市场制度,尤其是反对现有货币、资本和金融制度的人来说,大资本家们的言论是个有力的佐证:连市场制度的顶级参与者都说它不好,还能有假?难道书斋里的经济学家比他们更了解真相?确实,这种说法看上去很诱人,但假如我们仔细推敲一下便会发现,这种说服力只是直觉上的,而直觉并不总是靠得住的。 特别是在社会和市场这样的复杂系统上,特别是在制度这样的复杂问题上,个体经验和直觉多半靠不住,即便是参与范围最广泛、经验最丰富的参与者;在类似的复杂系统中,个体的成功经历充其量只能证明,他在如何取得个人成功上可能拥有一些正确的知识,而丝毫不能证明他对整个系统的运行原理拥有任何可靠的知识。 这一点即便在不那么复杂的系统中同样成立,比如一个顶级球员未必是个好教练,更未必是个合格的足联规则委员会主席,这三者所需要的恰当知识,不在同一层次上;然而在公众的讨论和评价氛围中,却总是有一种以个人成就为取信标准的倾向,该倾向不仅存在于公共话题中,在关于职业、经营、投资、修养、乃至价值观的种种话题中,都可见到它的影子,其最集中表现,便是近年来日益兴旺的成功学。 成功学的基本假定是:每项成功经历背后,都隐藏着一些有价值的东西,值得探索和学习;如果“有价值的东西”仅仅是指有助于获得成功的经验或启示,那自然没问题,可实际上,许多人将之等同于“关于世界的正确知识”,那就错了;首先,成功不必以拥有正确知识为前提,其次也更重要的是:许多成功的必要前提恰恰是拥有错误的知识! 最简单的例子是彩票,许多热衷于买彩票的人,其热情都来自对中奖概率的错误知识,错误的认为按某种方法选择号码会提高自己的中奖率,进而认为自己的预期收益率高于零,而拥有正确知识的人,预期收益率总是负的,因为总奖额总是小于销售额,所以对于后者,仅当其风险偏好很高时,才会买彩票,这样,在全部中奖者中,拥有错误知识者的比例,必定高于普遍水平。 彩票只是个极端案例,但其所揭示的原理适用于许多高风险行业,在这些行业中,脱颖而出的成功者,更可能是那些对许多风险十分无知的人,越是辉煌而不可思议的成功,所对应的风险无知者比例越高,英特尔前总裁格鲁夫([[Andrew Grove]])的名言很好的抓住了这一点:只有偏执狂才能生存。 当然,风险无知在成就极少数成功者的同时,也让大批人获得了负收益,所以尽管前者在传播学上具有压倒性的影响,但至少对于客观的探究者,用统计手段还是可以识别出错误知识的负面价值的,这没错,然而,还有另一类错误知识,它对成功的正面影响甚至在整体上都不会消除,因而其正确性完全不能用成功来衡量。 比如,我错误的认为,我的一举一动都会被全知的上帝看到,而他会因我的恶行而惩罚我的子孙,于是我小心谨守道德规范,善待邻居,从不欺诈客户,并因此而成为一名信誉卓著的成功商人;显然,上述错误知识在我的成功中起了关键作用,但它仍是错误的,并且这一错误不可能从对成败的观察与统计中被识别出来。 实际上,从成功这样的功利性目标出发,人们有充分的理由保留某些错误知识,这是因为人类认知能力的局限性;在许多情况下,从正确知识得出有利行动的逻辑链无法在此认知局限之内建立,因为该逻辑链所涉及的知识极度庞大,个人难以获得,或其中逻辑结构高度复杂,人脑难以处理,此时,假如一个简单却错误的知识能以简洁的多的逻辑链导出同样的有利行动,它就是“值得”被保留的。 当然,这个“值得”是基于个体功利性,而当我们以求真的姿态来考察社会这个复杂系统的运行机制,试图回答市场制度是否具有内在自我毁灭倾向之类的问题时,这些对个体成功有利的知识,假如已被更广泛而深入的研究证明是错误的,自然要加以摈弃,不能仅仅因为它出自成功人士之口便甘之如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