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文留底〉分类下的文章(456)
(饭文编号终于用完了,我当初可没想到居然能坚持到这一天,这也算得上钻石大典了)
君主制的现代意义
辉格
2012年6月6日
继去年的王长孙大婚之后,英国民众又迎来了女王继位60周年钻石大典,各英联邦国家也都遥望同庆,平时隐居深宫的王室一时间频频亮相前台,举世瞩目,风光无限;世人在看热闹之余,也难免提起君主制这个老话题;诚然,多数英国人和英联邦国民都希望延续这一古老传统,然而,君主制在现代政治中究竟有何作用,却很少说的清楚。
对于王室的忠实拥趸,君主制凝聚着他们所珍爱的传统价值和历史荣耀,是英国之所以值得他们去爱的重要理由,而对于(more...)
标签:价值观 | 信念 | 制度 | 君主制 | 国家 | 政治 | 民族 | 民族主义 | 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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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文编号终于用完了,我当初可没想到居然能坚持到这一天,这也算得上钻石大典了)
君主制的现代意义
辉格
2012年6月6日
继去年的王长孙大婚之后,英国民众又迎来了女王继位60周年钻石大典,各英联邦国家也都遥望同庆,平时隐居深宫的王室一时间频频亮相前台,举世瞩目,风光无限;世人在看热闹之余,也难免提起君主制这个老话题;诚然,多数英国人和英联邦国民都希望延续这一古老传统,然而,君主制在现代政治中究竟有何作用,却很少说的清楚。
对于王室的忠实拥趸,君主制凝聚着他们所珍爱的传统价值和历史荣耀,是英国之所以值得他们去爱的重要理由,而对于更多淡然的大众而言,它至少是个无害而美丽的装饰品,就像一件古董,既然大家喜欢观赏而又无害,何必丢弃它?那么,在现实政治决策中已完全放弃其干预权的君主,是否真的完全没有了制度价值,而仅仅是一种装饰?
假如人们注意到如下事实,或许就不会这么认为:近现代史上那些特别激进、顽劣乃至暴虐的军事独裁者,很少能容忍自己头上有一个君主,哪怕这个君主毫无实权,相反,在西北欧那些保留了传统立宪君主的国家,几乎没有发生过军事政变,甚至没出现过丝毫政变的苗头,这又是为什么?
从形式和条文看,现代军队的指挥体系和规章制度都大同小异,可为何一位英国将军压根不会动武力干政的念头,而他的葡萄牙、希腊和泰国同行们却时常会动这样的念头?要理解这一点,必须首先看清价值观在权力形成中的作用;权力来自武力,这没错,但常被忽视的是,权力更来自组织,仅凭个人武力,哪怕手持最强悍的枪炮,恐怕连一个村庄都控制不了。
国家机器只是个比喻,每个部件都是由活人而非机械所组成,每个上级指令必须获得各级人员的配合才能被执行,因而,高级将领在采取法外行动之前,必须确信能获得下级军官压倒性多数的配合;可是下级军官为何要配合你呢?假如他持有捍卫现有制度的坚定信仰,并视之为其人格与名誉的基石,就可能宁死不屈,即便他是个机会主义者,也要评估你成功的可能性,而这又要看他相信你能赢得多少支持配合者。
所以,最终决定事态的,是对现行制度和行动目标的众多个人信念在整个组织结构中的分布状态,一项行动若要指望成功,至少要有把握打通关键几条自上而下的命令执行链路,命令在通过每条链路的各环节时都能获得充分配合,这一要求在高度专业化的现代军队中,是颇为严苛的,所以,除非组织里充斥着见风使舵、信奉成王败寇的机会主义者,即便由最高级将领发动,法外行动的成功率也将会很低,这样就没人会动念头。
而正是在信念与价值观的集体分布上,君主制或许发挥了关键作用,这是因为立宪君主制分离了民族价值与政府职能这两大国家元素的载体;现代民族国家的创建,一方面得益于交通、通讯和军事技术的发展所带来的强大组织力,同时也充分挖掘利用了源自部落时代的对文化共同体的集体情感,通过国民教育、历史与经典编纂、英雄与传说的塑造渲染、民族语言的统一等等建构手段,创造了民族这一维系现代国家的文化共同体。
现代国家在拆除地区性贸易壁垒、提供普遍法律保障、创造流动性大社会等方面都起了积极作用,其成功也强化了文化认同,特别是像英国这样成功的国家,其制度保障之下的个人自由、贸易繁荣、生活富裕都有目共睹,人民因此而爱屋及乌的心生民族自豪和爱国热情,当在情理之中。
然而,民族主义也是头极度危险的猛兽,特别是当它与权力机器紧密结合时,其单一化特征与宪政与法治所需的多元权力制衡结构格格不入,当执政者同时成为民族命运的指引者与守护神,成为民族导师和民族光荣的象征,对其权力的种种制约便可能在狂热的民族主义浪潮席卷之下完全失效。
幸运的是,英国的君主制分离了两大元素,荣耀归于国王,唾沫归于首相,民族热情与爱国主义无碍于对政府的批评、对政策的反思和对权力的抗衡,首相们永远只能甘居于大管家的身份,没有扮演导师与舵手的机会。
诚然,国王已很久没有实际运用其权力,但并不能因此而断言王座没有功能,或许他的存在本身就消除了其行使权力的必要性,一项制度构件的真实功能,有时需要在边界事件而非常规状态中考察,世人不了解君主制在宪政结构中的价值,或许只是因为没有出现这样的边界事件,毕竟,自光荣革命以来,英国从未有过任何政变苗头。
垃圾进口不必一律禁止
辉格
2012年6月4日
近日,南京海关截获了来自荷兰的30只集装箱走私进口垃圾,央视为此制作了专题节目,揭露一个专门从事洋垃圾走私、分拣、处理和销售的地下产业链;类似的拦截在2005年已有过一次,数量更高达1000多吨,只是那次垃圾船尚未驶离荷兰港口;90年代以来,国际垃圾贸易的规模便迅速增长,也日益引起世人关注。
不过,无论从垃圾处理还是环境保护的角度看,垃圾能够被以正的价格买卖,原本应被视为一件出人意料的大好事:顾名思义,对于产生并丢弃它的人来说,垃圾的价值要么是零(假如他(more...)
标签:产业 | 垃圾 | 外部性 | 权利 | 污染 | 环境 | 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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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进口不必一律禁止
辉格
2012年6月4日
近日,南京海关截获了来自荷兰的30只集装箱走私进口垃圾,央视为此制作了专题节目,揭露一个专门从事洋垃圾走私、分拣、处理和销售的地下产业链;类似的拦截在2005年已有过一次,数量更高达1000多吨,只是那次垃圾船尚未驶离荷兰港口;90年代以来,国际垃圾贸易的规模便迅速增长,也日益引起世人关注。
不过,无论从垃圾处理还是环境保护的角度看,垃圾能够被以正的价格买卖,原本应被视为一件出人意料的大好事:顾名思义,对于产生并丢弃它的人来说,垃圾的价值要么是零(假如他有权随意丢弃它),要么是负的(假如他需要付出代价才能丢弃它),现在,既然有人愿意以大于零的价格买入它,说明这些垃圾对他们是有用的,岂非皆大欢喜?
换句话说,让一些人头痛不已的垃圾,却由另一些人找出了可行的商业模式来帮他们免费处理,甚至愿意倒贴钱,这既让双方得利,也解决了一个重要的环境问题,难道不是好事吗?问题在于,那些买入垃圾的人,之所以愿意支付正的价格,可能不仅是因为他们在处理垃圾方面的比较优势,而更因为他们没有承担垃圾处理过程所造成的全部代价。
确有证据显示事实可能正是如此,这些垃圾分拣过程常给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造成污染,而后者又缺乏保障其环境免受污染的权利,或者即便这一权利得到社会与法律的认可,也没有有效的司法体系来保护和落实这一权利,另外,据说许多垃圾分拣者还将残余垃圾混入市政垃圾,从而将处理成本转嫁给了市政当局。
其实,从以往的其他事例中,我们也可以预计到此类权利的缺失,近年来在诸多工矿业重金属污染、印染业水源污染、机场噪音污染、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选址等等环境污染纠纷案件中,当地居民和社区很难从司法途径获得救济,通常只有当事情恶化导致冲突、成为新闻时才获得解决,这种机会主义的方式既无法形成清晰的权利边界,也难以让这些污染的真实代价以市场价格的形式准确体现出来。
所以,真正的问题不是垃圾贸易,而是权利缺失所导致的成本外部化,假如居民免受污染的权利是明晰且有保障的,而社区又拥有进行集体议价的组织机制,那么打算在当地建立垃圾分拣场的厂商便可与社区谈判商定污染控制标准和补偿额,如此一来,在南京合肥这样的人口密集区建分拣场的成本就很可能高的无人问津,洋垃圾问题也就无须担忧了。
当然,权利界定和司法保障的落实是个艰难而漫长的过程,在此之前禁止输入垃圾的规定确有其道理,但同时不可否认的是,假如国内某些地区确实在垃圾处理上拥有比较优势,那么禁令便让潜在交易者损失了大量获利机会,也压制了该产业的发展;这种优势可能来自荒芜土地的低机会成本,低工资水平,发达而需求旺盛的旧货市场,等等,这一优势究竟有多大,是否足以支撑一个产业,只能在权利明确的前提下由市场来回答。
在制度条件尚未成立之时,折中而稳妥的办法是在无人居住且土地荒芜的地方先建立特区,让进场企业自己给出确保周边地区免遭污染所需的垃圾处理标准;实际上,无论是否禁止垃圾进口,国内产生的垃圾本身就是个有待解决的大问题,随着工业和城市发展,这一问题会越来越紧迫,因而大规模的垃圾处理产业总是需要建立的,而它所面临的权利和制度问题,与洋垃圾问题完全一样。
既然如此,何不在界定和落实居民权利的同时,鼓励这些产业的发展呢?况且,与国内垃圾问题相比,洋垃圾至少在起点上较为集中而清晰:这些垃圾已经被收集到一起,并且有一个明确的个体对它负责,其后的责任链条也就更容易追索;假如洋垃圾问题能够推动污染与免污染边界的确立,从而让垃圾产业在法律规范之下得以建立,那倒是解决一个重大社会问题的契机。
欧洲青年失业率高企乃政策恶果
辉格
2012年5月29日
今年的国际劳工大会即将在日内瓦召开,这次会议的一大议题是青年失业危机,所以此前一周,部分与会者已在日内瓦召集了一个青年就业论坛专门讨论这一危机;按国际劳工组织总干事的看法,青年失业率高企是因为政策对青年人的忽视,而忽视又是因为政策制定过程缺乏青年人的参与。
如此看待政策与其社会效果之间关系的方式实在幼稚,仿佛只要政府里增加几个女议员女部长,女性状况就会改善了,照此逻辑,婴儿和动物的状况恐怕就永难指望因政策而改善了;其实,青年就业问题从来未被忽视,在问题最严重(more...)
标签:劳动法 | 宏观经济 | 就业 | 欧洲 | 福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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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青年失业率高企乃政策恶果
辉格
2012年5月29日
今年的国际劳工大会即将在日内瓦召开,这次会议的一大议题是青年失业危机,所以此前一周,部分与会者已在日内瓦召集了一个青年就业论坛专门讨论这一危机;按国际劳工组织总干事的看法,青年失业率高企是因为政策对青年人的忽视,而忽视又是因为政策制定过程缺乏青年人的参与。
如此看待政策与其社会效果之间关系的方式实在幼稚,仿佛只要政府里增加几个女议员女部长,女性状况就会改善了,照此逻辑,婴儿和动物的状况恐怕就永难指望因政策而改善了;其实,青年就业问题从来未被忽视,在问题最严重的几个欧洲国家,多年来它一直是竞选和政策辩论的重要话题,也出台了大量针对性的法规,只是这些法规起不到预期效果,反而使问题越来越严重。
可以预料的是,只要试图解决问题的政策路线仍走在目前主导欧洲政治的福利主义轨道上,未来青年失业问题只会越来越严重;实际上,这一危机正是社会保障、劳工保护和就业促进这三大福利政策交配繁殖出的恶果:社会福利首先降低了就业的必要性,最低工资法继而将低生产率劳工排除出就业市场,最后,职业保障法的种种严苛规定让企业不敢雇人,宁可用机器代替或将业务外包到其他国家。
这些政策提高了整体失业率水平,同时因为其结构性特征,失业后果大部分落在了青年头上,这些国家的青年失业率平时就在平均水平的两倍以上,萧条期则更高,当衰退导致失业加剧时,青年失业率常翻倍上涨,远高于总体上涨速度。
原因不难寻找,首先,最低工资法剥夺的是低生产率劳工的就业机会,而青年由于缺乏职业经验,劳动生产率往往不如中年人,同时他们因跳槽、婚假、产假而带给雇主的负担也较高,所以当雇主因最低工资法而放弃部分雇佣时,年轻人会被优先考虑。
其次,因为劳动法极大的限制了雇主解雇员工的能力,并提高了解雇的成本,这样当企业需要裁员时,首选途径便是退休等自然减员方式,同时在雇佣新人上变得极其谨慎,因为一旦与某人签订长期雇佣协议,就很难再摆脱他,于是排在年龄队伍后面的青年自然就被挡在了就业市场外面。
上述政策效果在西班牙表现的最清楚,福利和劳动政策的结果让该国失业率在80年代达到20%,政府也意识到严厉的劳动法规让企业不敢轻易雇佣员工,但他们不是纠正之前的错误,而是制订新法规来“鼓励”企业雇佣年轻人,比如允许在签订长期雇佣协议之前经历一个长达三年的试用期。
该法规在起初效果似乎很好,几年内将失业率降低了4、5个百分点,但很快人们发现,新增雇员都是临时工,而且随着时间推移,企业普遍用临时工替换长期雇员,试用期满就换人;到本世纪初,临时工已占西班牙劳动市场1/3,试用期满后获得长期合同的比例只有6%,20岁以下劳动者80%是临时工,甚至30岁员工的临时工比例也高达1/3。
如今,西班牙失业率再次逼近25%,青年失业率已过50%;一番折腾下来,这些法规最显著的效果就是让就业市场发生了两级分化:获得长期职位成为一道极难逾越的门槛,一旦越过就体面光鲜、终身无忧,但大部分年轻人都要在门槛外苦苦等待拼搏煎熬多年,禀赋稍差者便陷于绝望,许多人因此索性绝了上进念头,干脆安心打临工或吃福利。
青年期正是个人为自己寻找竞争舞台和社会位置、形成自我人格的时期,将青年排斥在职业市场之外,不仅剥夺了他们的发展机会,也人为制造了社会不安定因素,假如年轻人无法在职场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就会从其他地方找,比如街头帮派、足球流氓、黑社会、甚至恐怖组织;讽刺的是,这些结果居然是宣称以公共福利和社会稳定为宗旨的法规与政策一手制造的,更讽刺的是,一些后发国家正在将它们当作先进经验学习效仿。
NASA退,航天产业进
辉格
2012年5月23日
日前,SpaceX公司在佛罗里达用Falcon 9火箭成功发射了Dragon飞船,后者将为国际空间站带去补给,这是NASA于2008年向SpaceX合同采购的价值16亿美元的12次货运服务之一;Dragon此次飞行还顺带做了点小生意,将308位客户的骨灰送进了太空,据说每份骨灰收费3000美元,客户中包括了著名电影《星级迷航》的一位演员。
此次成功十分有意义,将证明私人航天公司独立承担NASA关键任务的能力,将未来国家和军事航天业的私营化将是个有力的(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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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SA退,航天产业进
辉格
2012年5月23日
日前,SpaceX公司在佛罗里达用Falcon 9火箭成功发射了Dragon飞船,后者将为国际空间站带去补给,这是NASA于2008年向SpaceX合同采购的价值16亿美元的12次货运服务之一;Dragon此次飞行还顺带做了点小生意,将308位客户的骨灰送进了太空,据说每份骨灰收费3000美元,客户中包括了著名电影《星级迷航》的一位演员。
此次成功十分有意义,将证明私人航天公司独立承担NASA关键任务的能力,将未来国家和军事航天业的私营化将是个有力的推进;同时它展示了私人公司以低得多的成本提供类似航天服务的能力,从而让许多人翘首已久的太空旅游等民用航天业务变得不再遥不可及了,一个新产业的前景已清晰的展示在世人眼前。
NASA是美国联邦政府拥有的极少数国企之一,而且是囊括了从研发、制造和运营的完整业务链的典型大国企,在此之前美国在联邦一级几乎没有国企,政府所需产品和服务大多以招标和合同承包方式从私营公司那里采购,即便像轰炸机和航母这种战略性武器也是如此;与曼哈顿计划类似,NASA是冷战高峰期出于军事需要建立的特殊机构。
NASA的黄金时代是阿波罗计划执行期,其预算也一度达到顶峰,占联邦预算4%,后来人们逐渐意识到,太空战的概念虽很震撼很鼓舞人心,其实并不实用,在军事较量中意义不大,事后看,阿波罗计划的战略意义不如说是一次国家科技实力总动员,也是一种炫耀肌肉的行动,它在冷战中增强了美国人的信心,遏制了苏联的嚣张气焰。
所以一旦太空竞赛的优先级靠后,NASA地位便迅速跌落,预算也一路下滑到卡特时代的0.8%,冷战后,更和其它军备竞赛项目一起遭削减;可也正是在此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出国企的特别之处:一个政府机构一旦设立,即便其使命已经完成,也可能会长期赖下去,很难撤销,尤其是像NASA这样曾经取得过辉煌成就的机构。
在丧失太空竞赛这一核心任务之后,NASA本来早该关门了,但它却成功的为自己找到了新任务,起先是宇宙探索和天体物理学研究,然后当90年代全球暖化问题成为热点后,它又为自己加上了观察气候变化这一任务,这些任务或许很美好和很伟大,问题是,为何要让纳税人掏钱负担它们?当初用来说服选民支持和供养它的理由可不是这些,为何不是对此感兴趣的人自己捐钱去赞助这些研究?
好在美国政府的开支总算还有所约束,特别是当经济萧条财政困难时,那些任务暧昧的机构难免遭受压缩,至少航天飞机这种大玩具不会再养了,国际空间站的大限也被定在了2020年,航天业已延宕数十年的国退民进,终于拉开了帷幕。这是个值得庆贺的时刻,航天这一长期以来由纳税人供养、供少数太空爱好者观赏的昂贵游戏,将转变成由价格信号引导,由愿意掏钱的消费者的真实需求所支撑的航天市场。
SpaceX等私人企业过去十几年的表现,已证明它们将以远远高于国企的效率为下游产业提供商业航天服务,以及帮助消费者实现太空梦想;私人公司不仅可以消除国企中官僚主义带来的高成本,也将摆脱政治体制所导致的资源配置无效率,后者在NASA表现的非常明显,其预算受益地区的分布,与国会议席的分布高度一致,很难相信这样的配置是有效率的,显然是议会分赃规则的结果。
短短数年中,通过采用更合理的技术路线,尽可能利用现成的已经成熟的技术和装备,以及更加灵活的供应链,高度精简的人员配置,加上私人创新企业所特有的执行效率,SpaceX已将商业卫星发射的价格拉低了一个数量级,甚至低于素以低价著称的中国长城公司;如此幅度的成本下降,将极大拓宽航天业的市场空间,许多原本不可想象或高不可攀的需求,正等待着新兴航天企业将它们挖掘出来。
辉格
@ 2012-05-18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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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饭文留底
古董市场需要跟踪的是真品
辉格
2012年5月17日
两个多月前,雅昌艺术网发表了一份《地下作旧产业调查》,并附了一张“中国文物造假地图”,对古董仿制产业的兴旺发达作了生动而详细的描绘,在收藏界引起了热烈反响,许多媒体跟进报道,其间,不少专家学者认为仿制品的泛滥搅乱了市场、欺骗了收藏者、玷污了文化,因而提出要对此加以整治。
至于整治的方法,有人提出应该向韩国学习,给每件仿制品打上标记、标明制作者、跟踪其转手过程,以免其与真品相混淆;我不知道韩国是否真有这样的制度,不过直觉告诉我,既然仿制品远远多于真品(more...)
标签:产业 | 信息 | 信息不对称 | 收藏 | 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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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董市场需要跟踪的是真品
辉格
2012年5月17日
两个多月前,雅昌艺术网发表了一份《地下作旧产业调查》,并附了一张“中国文物造假地图”,对古董仿制产业的兴旺发达作了生动而详细的描绘,在收藏界引起了热烈反响,许多媒体跟进报道,其间,不少专家学者认为仿制品的泛滥搅乱了市场、欺骗了收藏者、玷污了文化,因而提出要对此加以整治。
至于整治的方法,有人提出应该向韩国学习,给每件仿制品打上标记、标明制作者、跟踪其转手过程,以免其与真品相混淆;我不知道韩国是否真有这样的制度,不过直觉告诉我,既然仿制品远远多于真品,而真品那么稀有,那么何必花大力气去跟踪每件仿制品呢?跟踪好每件真品、其余一律假定为赝品,不是更简单省力吗?
仿制古董和艺术品并不违法,只要仿制者在出售时不向买家虚假宣称其年代和来源,事实上,许多买家要的就是仿品,优秀的仿品能让他们以很低的价格获得与真品同样的观赏和摆设效果,也可能让他们可以在客人面前吹嘘炫耀一番,这些满足虽有一点点虚幻成分,却是完全无害的,没有理由加以阻止。
当然,即便仿制者没有欺骗买家,也不能排除有人买了仿品去蒙骗别人,但这里违法的是欺骗者而不是仿制者,就像有人买了刀去杀人,不能把责任归诸刀具制售者,除非我们能证明此种刀具只能用于谋杀而没有任何合法用途,而仿品是有着广泛且需求旺盛的合法用途的。
收藏品市场是个十分特别的市场,其独特处在于信息条件,在多数消费品市场,由于专业化和规模化的缘故,通常都是卖家比买家精,即在质量和真伪鉴别上拥有更多经验和专业知识,而收藏品市场却往往相反,藏品不像批量生产的商品,其质量和真伪需要逐件鉴别,每项鉴定都可能涉及大量精深的专业知识,所以规模化反而降低了其专业能力和信息优势,因为你不可能在维持经营规模的同时拥有高鉴别力,相反,藏家却因为常专注于某一类藏品,甚至几十年持续跟踪研究几件艺术品,对它们拥有浓厚兴趣,并且单位时间内过手藏品远少于商家,因而有充裕的时间积累专业知识和细细鉴别。
这一独特的信息格局,让收藏市场分化成了两个层次,一个是大众化的低端初级市场,那里的地摊主和古董店老板对待藏品就像大白菜,不在鉴别能力上投入资源,这么做不可行也不值得,他们定价所依据的信息主要来自顾客的行为表现,比如察看某件藏品时的眼神和表情等,著名藏家一次时间稍长的凝视可能会让一件藏品身价大涨,当然,经验老道的买家会刻意掩饰这些信息,但难免总会流露出一些。
所以,在初级市场上淘宝的藏家,有理由意识到,卖家对藏品的标示和陈述背后并没有专业鉴别力支撑,真伪要靠买家自己鉴别,这也已经成为行规,买家也清楚他们是在大海捞针而已,买到赝品没有理由抱怨,况且,初级市场的价格很低,轻易买到真品的期望原本就是不现实的,更没理由寻求法律保障。
一旦某件藏品获得著名藏家青睐,或被著名鉴赏家认定为真品,便身价百倍,并转入另一个完全不同的市场;而在高端收藏品拍卖市场,市场已经发育出了相当成熟的机制来阻止赝品进入,每件藏品的类型、年代、来源都会被精确陈述,卖家和拍卖行对这些陈述是负有法律责任的,藏家也会请知名鉴定专家或机构为他们的藏品出具鉴定证书,鉴定者的声誉也就押在了上面;同时,公开拍卖也让每件藏品的转手记录都有案可查。
这一机制当然并非完美无瑕,鉴定专家可能会看走眼,甚至出卖自己的声誉,持有鉴定证书的真品藏家或许会冒用鉴定证书卖掉高仿赝品而保留真品,隔些年经私下转手后再冒出来,但这些潜在漏洞用法规和管制同样难以堵住,现有市场机制至少在激励方向上是正确的,它所创造的巨大市场规模和不断抬升的藏品价格,便证明了它在建立信任关系上,是做的非常成功的。
新闻操守只能靠媒体自律
辉格
2012年5月15日
按上月发出的通知,从本月15日起,新闻出版总署等三个政府机构将展开一场为期三个月的整治行动,旨在清除有偿新闻和新闻敲诈等新闻界的腐败现象;新闻腐败已泛滥多年,广为诟病,记者曾是一份体面而令人羡慕的职业,也颇具理想主义色彩,如今却早已鱼龙混杂、面目暧昧,甚至有点声名狼藉了。
人们都期待这种状况有所改善,不过由政府机构发动的治理整顿是否管用,却着实让人怀疑,类似的治理行动已有过多次,比如2000年和2003年,在中宣部号召下,也曾大张旗鼓整顿了一番,可是新闻腐败因这些(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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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操守只能靠媒体自律
辉格
2012年5月15日
按上月发出的通知,从本月15日起,新闻出版总署等三个政府机构将展开一场为期三个月的整治行动,旨在清除有偿新闻和新闻敲诈等新闻界的腐败现象;新闻腐败已泛滥多年,广为诟病,记者曾是一份体面而令人羡慕的职业,也颇具理想主义色彩,如今却早已鱼龙混杂、面目暧昧,甚至有点声名狼藉了。
人们都期待这种状况有所改善,不过由政府机构发动的治理整顿是否管用,却着实让人怀疑,类似的治理行动已有过多次,比如2000年和2003年,在中宣部号召下,也曾大张旗鼓整顿了一番,可是新闻腐败因这些行动而减少的迹象,却很难找到;毕竟,多数新闻腐败行为尽管违背了新闻业界的职业伦理,却并不违法,其边界也难以界定。
每家媒体的采编团队和版面空间都是有限的,相对于近乎无限的潜在新闻题材,这些资源永远是稀缺的,因而,在决定赋予哪些课题以优先地位,最终让哪些报道上版面时,都将面临取舍;按职业伦理,取舍的唯一标准是新闻价值,可是,如果一家报纸的主编将涉及其广告大客户的负面报道优先级拉低,正面报道优先级拉高,这么做实际上并不侵犯任何人的权利,也不可能被任何法律规则所约束。
有人说这么做侵犯了公众的“知情权”,这当然是荒谬的,没人有义务为公众提供他所掌握的信息,所谓知情权须以契约义务为前提,比如你雇佣的私人侦探或情报顾问,就有义务将他所获知且在契约条款涵盖范围之内的信息告诉你,或者你的医生和律师,也有义务告知你与病情或案件有关的信息,而媒体与读者之间显然没有这样的契约关系。
显然,很少有人负担得起契约雇佣的私人情报顾问来为他常年提供新闻服务,公众只能依靠广播式的大众媒体来获得资讯,而这些媒体的商业模式是建立在广告基础之上的,这样,当采访报道题材与广告客户发生关系时,利益与伦理的冲突就难以避免。
这时就只能依靠媒体的自律了,想象不出任何可行的抽象规则来界定和制约媒体在新闻选题上对其广告客户的照顾,难道规定每家媒体必须每年报道两次其前三大广告客户的负面新闻?或者其正面新闻不得超过三次?
假如此类行为不能以简单抽象的规则来界定和约束,“治理整顿”就只能依靠政府直接干预了,必须赋予政府官员直接介入媒体的新闻选题过程,可如此一来,新闻自由、舆论开放性、公众可获得信息的多样性,将遭受严重损害,直接违背了治理此类现象的初衷,也是一个自由开放社会断难容忍的。
媒体自律能达到何种水平,将取决于对新闻价值的追求和对新闻伦理的恪守,能给从业者带来多少成就和荣誉,足以补偿他们为此而放弃的金钱利益,而这又需要一个开放的新闻业环境为创造这样的成就和荣誉提供机会。
不过,对此我们也不必期望太高,对新闻价值的追求和对金钱诱惑的抵制,未必意味着新闻的客观、真实和全面;那些对专业价值有着执着追求、对金钱诱惑有着强大抵抗力的从业者,往往拥有某种坚定而独特的价值观和意识形态立场,加上新闻价值往往与传播学规律而非客观性联系在一起,因而即便在独立性和廉洁度上毫无瑕疵的记者,同样可以因其意识形态立场而对事实进行剪裁、曲解和夸大,而他们这么做时不容置疑的底气、干劲和高调姿态,远胜于那些拿了好处的腐败记者。
公众对客观全面的新闻报道的需求,最终将由新闻来源的开放和多样性来满足,或许任何一位记者、任何一家媒体在某些时候都是靠不住的,但好在我们有无数家媒体,并且日益兴旺的互联网和自媒体正在提供越来越开阔的信息渠道,再也没有什么火能被纸包住了,对此,我们大可乐观。
群租问题应由社区自己处理
辉格
2012年5月14日
上周,北京市住建委公布了一份有关出租房管理的条令草案,征求公众意见,条令规定房屋出租须以“间”为最小租赁单位,每间最多居住两人,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室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租客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五平米;显然,这些规定都是针对近年来屡有争议的群租现象,新规定全面封堵了群租的所有可能方式。
确实存在大量对群租的抱怨,一个原本宁静的小区,在涌入大量群租者之后,难免变得越来越拥挤嘈杂,卫生和安全状况也大不如前,社区的品位也被拉低了,老住户们因此觉得自己的生活质量受到损害,甚至房产价值也被贬低了,这是情有可原的。
可是,群租得以实行,离不开房东的许可,假如房东不愿意,完全可以在契约中加以禁止,而许(more...)
标签:习俗 | 房地产 | 权利 | 社区 | 群租 | 资产 | 资产特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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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租问题应由社区自己处理
辉格
2012年5月14日
上周,北京市住建委公布了一份有关出租房管理的条令草案,征求公众意见,条令规定房屋出租须以“间”为最小租赁单位,每间最多居住两人,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室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租客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五平米;显然,这些规定都是针对近年来屡有争议的群租现象,新规定全面封堵了群租的所有可能方式。
确实存在大量对群租的抱怨,一个原本宁静的小区,在涌入大量群租者之后,难免变得越来越拥挤嘈杂,卫生和安全状况也大不如前,社区的品位也被拉低了,老住户们因此觉得自己的生活质量受到损害,甚至房产价值也被贬低了,这是情有可原的。
可是,群租得以实行,离不开房东的许可,假如房东不愿意,完全可以在契约中加以禁止,而许多房东愿意接受群租,甚至将房间分隔和装修的适合群租,显然是因为群租能带来更高的租金,而按照欧文·费雪的理论,资产价值就是未来租金流的折现,这样,群租不是会让房产增值吗?
假如群租确实提高了租金,那么老住户的抱怨或许只是反映了这样一个事实:要享受以往的宁静、宽敞、或社区品位,现在比过去需要支付更高的价格,或者只能搬到更偏僻的地方了,而这让人感觉不爽;如果这位老住户也是租客,那么这一抱怨便与权利无涉,一件他原本享用着的商品变得昂贵了,这种事情再平常不过了。
如果抱怨的老住户是自住的房主,那么群租带来的结果便是:他的房产虽然增值了,却不再是他自己想住的那种,那么,为何他不把房子卖掉或者和其他房东一样群租出去,然后换个地方住呢?这样不是既可获得资产增益,又可满足居住偏好吗?这就涉及到费雪理论所没有考虑的交易费用和资产特化([[asset specificity]])这两个因素了。
交易有成本,而在现行制度下,房产交易的成本更是比普通商品的高出很多,很可能超出上述租金上涨所带来的资产增值;其次也更重要的是,老住户们已经积累了大量围绕房产而形成的特化资产,特化的意思是:这些资产只对他是有价值的,因而一旦转让就丧失了,或者,即便存在同样认可这些价值的人,也无法以合理的成本从茫茫人海中找出来,并达成交易。
在一个特定社区居住多年的住户,可能在社区内经营着生意,或者在附近找了工作,孩子可能已在附近入学,家人已熟悉、习惯或喜欢上了附近的商店、餐馆或娱乐场所,也在社区内结实了许多友善而易于相处的邻居、牌友、球友、票友,而住宅内的装修和家具也都是按自己的需要和风格来配置的,所有这些都是无法转让、却又很有价值的特化资产。
所以,考虑到交易费用和资产特化,群租尽管能提高租金,却仍可能对一部分老住户造成切实的损害;问题是,损害未必是侵权,我每天都去的那家餐馆关门也会对我造成损害,这取决于住户是否能合理的预期此类损害不会发生,换句话说:保有所居住社区原有的安宁和宽敞是不是他的权利?他的邻居们是否有义务确保维持这一状态?
假如业主们在最初建立社区时,便已通过订立契约相互施加了约束,或者该社区长久以来已经形成了制止群租行为的固有习俗,那么群租便是对业主既有权利的侵犯;或者,业主契约中虽未明文规定不许群租,但已授予了业主委员会制止群租所必需的干预权,那么群租仍可得到制止;显然,这些条件是否成立,每个社区是不同的,其中大部分恐怕难以成立,所以,对群租行为的约束,应交由每个社区的业主自治机构按其习俗和契约来处理,而不应由政府强行统一规定。
不应强求雇主承担丈夫的责任
辉格
2012年5月9日
近日,国务院公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在原有规定的基础上,全面扩大了雇主对女性雇员的特别责任,特别是与生育和哺乳有关的责任,包括延长产假、新设流产产假、承担产检和流产费用、提供哺乳条件等等,并对违规行为规定了更加具体而严厉的惩罚措施。
因为天然的承担了生育和哺乳的任务,加上与此有关的生理条件,女性在职业市场上先天的处于不利地位,难以在照顾孩子的同时独立维持生计,正因为此,人类自古以来便采用了男女配偶分工合作的核心家庭模式,女性用她们宝贵的生育能力换取男性(more...)
标签:制度 | 劳动法 | 婚姻 | 家庭 | 福利制度 | 雇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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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强求雇主承担丈夫的责任
辉格
2012年5月9日
近日,国务院公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在原有规定的基础上,全面扩大了雇主对女性雇员的特别责任,特别是与生育和哺乳有关的责任,包括延长产假、新设流产产假、承担产检和流产费用、提供哺乳条件等等,并对违规行为规定了更加具体而严厉的惩罚措施。
因为天然的承担了生育和哺乳的任务,加上与此有关的生理条件,女性在职业市场上先天的处于不利地位,难以在照顾孩子的同时独立维持生计,正因为此,人类自古以来便采用了男女配偶分工合作的核心家庭模式,女性用她们宝贵的生育能力换取男性的保护和帮助,这一合作模式不仅构成了我们古老婚姻与家庭的基础,更为我们的文化与传统奠定了基调。
现代化过程中,女性逐渐走出家庭进入职业市场,这一方面因为奶粉、洗衣机、幼儿园等现代育儿商品和服务降低了育儿成本和幼儿对母亲的依赖,同时,生产率的提高也让许多女性的劳动价值大大高出了育儿成本,因而购买这些育儿商品以腾出时间去工作,就变得越来越合算了。
不过,只要人们仍在生孩子,育儿需要所带来的两性职业价值差异便不会消失,两性分工因而仍将存在,在现代主要表现为,在工作挣钱养家方面,丈夫比妻子负有更多的责任;这也意味着,男性在这方面的意愿和能力,仍将是女性择偶的重要考虑。
然而,上述规定却意在将原本由丈夫所承担的责任,强行转嫁到雇主头上,如此转嫁从道义上实在找不出什么理由;丈夫承担此一责任,是因为这是古老婚姻契约的核心内容,可谓天经地义;假如人们非要从与女性具有某种关系的人中挑出一个来接替丈夫的责任,为何偏偏选中雇主呢?为何不是她的父母、亲戚、或邻居?或者她的开户银行?或她每天去的那家超市?或给她接生的那家医院?难道雇佣关系就那么特别吗?那么雇佣女律师的当事人是否也要负担她的带薪产假?
以带薪产假为代表的、由雇主承担的“生育福利”,其实是一种实物薪酬,即便没有政府规定,有些企业也会实行,因为经验表明,如果恰当选择的话,用实物和福利部分取代现金报酬,会收到更好的激励效果,所以许多企业都会为员工提供旅游、体检、生日蛋糕、年货、聚餐、球票戏票等福利和实物报酬,这些实物往往比现金更能给员工留下深刻印象,感觉到雇主的关心和慷慨。
可实物薪酬的选择是有讲究的,占总薪酬的比例不能太高以至显著降低现金报酬水平,同时要让大部分员工觉得物有所值,而生育福利未必符合这些条件;有三种企业大概会愿意提供生育福利,一种是其女性员工生育的可能性很小,这样雇主用很小的代价即可换来一个好名声,另一种是其女性员工绝大部分会在雇佣期内生育,这样生育福利就相当于人人用得着的购物券,对现金有很好的替代性,第三种是薪酬水平很高,且其中大部分是产假中无须支付的绩效工资或奖金。
不符合这些条件的雇主将倾向于不提供带薪产假,因为他们为相同劳动愿意支付的总报酬是给定的,提供带薪产假即意味着降低了那些不生育女性雇员的报酬,从而削弱他们招募优秀女性雇员的能力,除非他们能事先甄别哪些雇员将在雇佣期内生育,并对她们支付不同的薪酬。
甄别方法之一是先筛选出那些不大可能再生育的女性,在计划生育制度下这倒是可以做到,要求应聘者出示户口本即可,她们将获得常规薪酬,可是在剩下的可能生育的女性中,哪些会在雇佣期内生育仍难确定,而且按现行劳动法,这一点显然也无法在雇佣契约中加以约束;这样,雇主就只能拉低这些“风险雇员”的平均工资来平摊生育福利成本了。
可是,拉低平均薪酬也是有限度的,首先,在许多低端行业,工资水平原本就接近法定最低工资水平,再拉低就违规了,此时雇主只好完全规避风险雇员,其次,那些不想生育但又被一起拉低工资的女性风险雇员,可能会觉得不值得为更低的工资工作,索性退出职业市场,这两种情况都会将部分女性排除出就业市场。
(按:写到一半我就发现,自己愚蠢的选择了这个大题目作为饭文主题,篇幅根本不够,没办法举例,只能留下干巴巴的理论,权当挖个坑吧。有关思想,曾在“市场vs蚂蚁:创造复杂性的两条途径”中提到过,本来想展开讨论,结果比较失败。)
大公司没那么容易死
辉格
2012年5月3日
最近,《福布斯》网络版发表了前PayPal副总裁,“PayPal帮”(PayPal Mafia)非著名理论家埃里克·杰克逊(Eric M. Jackson)一篇耸人听闻的文章,预言谷歌和facebook将在5到8年内消亡;像这种吓死人不偿命的惊人预言,(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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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写到一半我就发现,自己愚蠢的选择了这个大题目作为饭文主题,篇幅根本不够,没办法举例,只能留下干巴巴的理论,权当挖个坑吧。有关思想,曾在“
市场vs蚂蚁:创造复杂性的两条途径”中提到过,本来想展开讨论,结果比较失败。)
大公司没那么容易死
辉格
2012年5月3日
最近,《福布斯》网络版发表了前[[PayPal]]副总裁,“PayPal帮”([[PayPal Mafia]])非著名理论家埃里克·杰克逊([[Eric M. Jackson]])
一篇耸人听闻的文章,预言谷歌和facebook将在5到8年内消亡;像这种吓死人不偿命的惊人预言,在IT界本不少见,人们也早习以为常,不会太当回事了;这个产业独特的迅猛变化和动荡不定,也鼓励着评论家做这种预言,因为他们时不时会蒙对一个,让预言者暴得大名。
不过杰克逊的评论倒并非一无是处,撇开其中耸人听闻和过于言之凿凿的预测,其理论出发点和思考角度还是值得倾听一番的;他的分析采用了组织生态学的视角,受生物学的启发,将产业、商业模式和企业分别类比于生态系统、物种和生物个体,并以进化理论来分析产业环境和商业模式的兴衰演变,这一视角并不新鲜,熊彼特和德鲁克从大半个世纪前就开始宣扬这种理念。
生态和进化视角确实深有启发,成功企业的成功之处,都建立在它针对产业链上的特定生态位而建立的商业模式之上,它的资源组成、组织结构、激励模式乃至企业文化,都为适应该生态位上的竞争格局而高度特化了,由此带来的优势让他们能够在给定格局下的常规竞争中战胜对手,维持其市场地位。
然而进化是短视的,针对特定生态位的适应和特化,在环境稳定时是优势,在环境变化时却可能成为限制和包袱;许多大企业在正面竞争中百战百胜,其地位看来完全难以被撼动,可是有一天他们与其对手突然发现,其赖以存在的生态位连同整个生态系统正在迅速瓦解,之前在其中练就的一身好功夫、积累的一整套高端装备,突然失去了用武之地,相反,对曾给他们带来辉煌的商业模式的习惯和依恋,常妨碍他们主动变革以适应新环境。
不过,生物学类比尽管有启发,也要小心别受它误导,产业进化毕竟不同于生物进化,根本区别有两点:一是传播机制,生物基因只能沿生殖谱系垂直传播,而文化基因可以横向传播,二是生物有机体的组织结构高度依赖于胚胎和个体发育的生理局限,器官组织之间紧密耦合,而商业模式的各项功能和器官之间的耦合却可以十分松散。
横向传播和松散耦合意味着,在面临生态剧变时,企业有机会作出比生物更灵活更迅速的调整与适应,当狮子所生存的草原突然变成湖泊时,它不可能短时间内长出尾鳍或翅膀来适应新环境,但企业或许可以:它可以并购若干企业来获得一对“翅膀”,或者将呼吸业务外包给一家专业水下呼吸服务商;事实上,这种脱胎换骨式的重组改造、浴火重生,在产业界早已屡见不鲜。
有人或许会说,像苹果这样的脱胎换骨,与其说老企业活下来了,不如说是老苹果死了,新苹果诞生了,这么说不算错,但漏掉了一些实质;其实,现代大型企业的生存基础早已不同于传统企业,未必立基于特定商业模式,而是处于一个持续的流动与更新过程,IBM是其中典范,对他来说,一切技术、体系、平台、标准乃至部门等等组织器官都是可以更换或抛弃的,唯一不变的是客户信赖:相信只要找他就能获得可靠的企业级信息系统。
另一些企业则试图成为局部模拟市场机制的创新平台,他们的产品线和盈利基础在不断漂移,但企业组织却可长期维持;还有些上市公司其实演变成了一种标准化的可变资产包,包里的内容一直在变,但对于投资者的价值则相对稳定,其核心价值在于为投资者提供一种比其他企业更透明、价值更容易评估的投资工具。
当然,企业组织也存在兼容性问题,特别是在与人有关的激励结构、晋升方式和企业文化等方面,但远不如生物有机体那么苛刻,借助分工、外包、契约和交易等松耦合纽带而建立的组织,远比生物个体更灵活多变;实际上,他们只要做对某一方面的事情便可生存下来,这个“方面”可以很抽象,不依赖于任何有形资源、产品和技术。
制药业是诸侯经济的活化石
辉格
2012年4月25日
制药业出现像毒胶囊这样混入有害成份的质量事故,是十分骇人的,与食品相比,药品的成份要单纯的多,其制造过程的透明度和可控性也高得多,并不存在多少可以浑水摸鱼和推卸责任的余地,可一些药厂仍如此悍然行事,可见其所面临的安全与质量约束,是多么薄弱无力。
缺乏质量约束的首要原因是市场集中度过低,厂商太多,过度分散一方面造成消费者品牌认知困难,特别是药品这样并非连续重复消费的商品,品牌认知更难以形成;同时,分散化和小规模也使得质量事故的机会成本过低,因为消费者很快就会忘记出事的是哪家药厂,而且,这些不(more...)
标签:产业 | 准入 | 制药 | 改革 | 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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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药业是诸侯经济的活化石
辉格
2012年4月25日
制药业出现像毒胶囊这样混入有害成份的质量事故,是十分骇人的,与食品相比,药品的成份要单纯的多,其制造过程的透明度和可控性也高得多,并不存在多少可以浑水摸鱼和推卸责任的余地,可一些药厂仍如此悍然行事,可见其所面临的安全与质量约束,是多么薄弱无力。
缺乏质量约束的首要原因是市场集中度过低,厂商太多,过度分散一方面造成消费者品牌认知困难,特别是药品这样并非连续重复消费的商品,品牌认知更难以形成;同时,分散化和小规模也使得质量事故的机会成本过低,因为消费者很快就会忘记出事的是哪家药厂,而且,这些不知名的小品牌也并不是什么值得珍视的宝贵资产,大不了换块牌子继续经营。
之前的文章中我已指出,制药业的高度分散化,是改革初期诸侯经济的遗迹,假如该行业像家电和日化等消费品行业一样经历了充分市场化,那么今天就不会处于这种格局,规模化和品牌集中必定会发生,并且由于药品的特殊性,集中度会高于日用消费品;这一格局之所以能遗留至今而成为活化石,无疑是因为严苛的准入管制。
这一点对照其它幸存的活化石便很容易看清,实行专卖管制的烟草业是最典型的,其次是医院和学校,形形色色的行业都发展出了连锁品牌:连锁超市、连锁酒店、连锁美容院、连锁中介、连锁餐馆,为何很少见到连锁学校和连锁医院?因为准入管制。
类似局面也出现在汽车业,虽然程度不同,造汽车需要审批,新车厂进目录难如登天,大批毫无效率和优势可言的地方小厂,仅凭准入资格即可坐吃需求爆发性增长带来的厚利,这些身无长技的小厂居然可以在通用、丰田、大众面前享有大爷级的谈判地位,一堆形同废铁的破流水线能换来半数合资股权,除了准入管制,还能有什么力量创造如此奇迹?
近年来,制药业的分散局面正在改变,政策当局也屡屡号召要提高市场集中度,可是他们却选择了一条错误的道路;90年代中期之后的市场化改革中,可以清晰的辨认出两种模式,一种是解除管制、开放市场、引入竞争、国退民进,另一种是国企脱离地方政府控制、企业化改造、垂直化集中、“做大做强、打造超级航母”,同时建立准入壁垒来维持其垄断地位。
幸运的是,大部分消费品产业和许多日常生活类服务业都走了第一条路,而且迅速出现了激烈竞争、产业格局高速重组演变、商业模式不断创新、质量和服务水平持续改进的可喜局面,其效果可谓立竿见影。
今天回顾起来,那些过去20年在品牌建设和质量改进上最富成效、不断给消费者带来惊喜的产业,无一不是走上了这条轨道的,它们最显著的共同点就是充分的开放,外资和民企可以进出自如,那里的企业整天考虑的是如何取悦于消费者;相反,那些航母们整天想的则是如何做大做强,何时挤进Top500,如何在同伙之间瓜分势力范围。
从目前的趋势看,制药业显然正在走向第二条道路,也就是三桶油的道路,以这种方式提高市场集中度,并不能改善质量激励机制,将大批地方国企合并成央企垄断寡头,虽便利了消费者的品牌识别,同时也压缩了他们的选择空间,这样,品牌认知便无法转变为对厂商的质量约束。
从竞争中涌现的大品牌,是消费者用钞票选出来的,尽管也拥有一些垄断地位,但随时要保持警惕,一次严重质量事故足以让大品牌一夜间声誉扫地,多年苦心经营的巨额品牌资源化为乌有;相反,由行政力量所拼凑的大型控股央企,并未经历市场淘汰机制的严酷筛选,并未在消费者面前证明过它们的信誉,未必拥有需要加以珍惜、因而构成质量约束的品牌资源。
准入壁垒所带来丰厚利润和安全感,让它们可以无视消费者的评价,也无须忌惮公众的恶评,即便它们拥有一些品牌资源,那也是不属于任何个人的国有资产,人们没有理由期待它的部门和员工会为珍惜它而约束自己的行为,相反,关于国企的大量经验告诉我们,如同其它国有资产一样,这些部门更可能为了自身短期利益而牺牲它。
人们时常被告知,准入管制是为了保护消费者免受不负责任的生产者的伤害,可是,从上述两种改革模式的对照中不难看出:商业信誉、优质品牌和可靠质量的发展,所需要的恰恰是开放和竞争,而不是管制和壁垒。
(按:原文较长,受纸媒篇幅所限,拆成两篇,这是上篇,最后几节提到的问题将在下篇中展开讨论。)
制药业需要经历一次大清洗
辉格
2012年4月24日
毒胶囊事件再次震惊了国人,许多消费者都吓得不敢吃药了,值得留意的是,该事件与三聚氰胺如出一辙:都是大面积发生,被媒体怀疑的九家全部得到证实,受检的42批次检出了23批,并且都是大幅度超标,多数超标了数十倍,最高达70多倍;这还只是第一批检验结果,随着调查深入,恐怕会有更多企业被揭露。
如此大面积和大幅度的超标,显然不是漏检的结果,也无法归诸意外、随机因素,或者管理疏忽,(more...)
标签:产业 | 制药 | 品牌 | 市场 | 激励 | 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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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原文较长,受纸媒篇幅所限,拆成两篇,这是上篇,最后几节提到的问题将在下篇中展开讨论。)
制药业需要经历一次大清洗
辉格
2012年4月24日
毒胶囊事件再次震惊了国人,许多消费者都吓得不敢吃药了,值得留意的是,该事件与三聚氰胺如出一辙:都是大面积发生,被媒体怀疑的九家全部得到证实,受检的42批次检出了23批,并且都是大幅度超标,多数超标了数十倍,最高达70多倍;这还只是第一批检验结果,随着调查深入,恐怕会有更多企业被揭露。
如此大面积和大幅度的超标,显然不是漏检的结果,也无法归诸意外、随机因素,或者管理疏忽,和三聚氰胺一样,它们都是故意被“漏”过的,这些企业在明知存在其他可靠来源的情况下,为了省钱,故意选择了不合格来源;更恶劣的是,牛奶企业至少还有一个辩解的理由:分散奶农的质量很难逐一监控,可是药用明胶的生产却早已实现规模化了,质量可靠的规模化产能已经能够满足胶囊所需。
三聚氰胺事件固然可恶可悲,但它总算也给市场带来了一些实实在在的变化,奶企们多少做出了些改变,规模化牧场也在兴起,那些经受住考验的企业声誉有了提高,消费者变得对质量更敏感、也愿意为此支付溢价了,新西兰的优质品牌奶粉受到热捧,这些都是市场走向成熟的迹象;可是,我们不知道制药业在这次事件后会发生什么变化,至少从它们过去一周的反应中还看不出变化的迹象,好像这不是一次大地震似的。
实际上,制药业出现这样的丑闻是有迹可寻的,该行业的种种条件,都不利于建立品牌信誉,因而缺乏在质量和安全上做出改进的激励;首先是生产极度分散,十年前,国内还有7000多家制药厂,近年来虽经历了大量重组合并,仍有3500多家,前十大药企的市场份额只有百分之十几,无论与欧美药品市场还是国内其他消费品市场相比,集中度都非常低。
这种局面下很难指望由品牌提供质量激励,因为面对如此多厂商和品牌,消费者无法形成品牌认知,在选择产品时(即便他们有机会选择)难以将品牌纳入考虑,这样,市场竞争实际上处于无品牌状态,大家都是白牌;相比之下,奶业和其它一些饮料、食品和日用品的品牌作用要强得多,消费者很清楚自己选的是什么品牌,也知道有哪些候选者可供比较。
另一个阻断质量激励的因素是当前医疗体制的医药不分、以药养医模式,尽管处方上只有通用名,可当病人拿着处方去药房拿药时,是没有机会选择品牌的,这一选择医院已经替他做了,然而,医院是否有足够激励去控制药品质量,是大为可疑的,特别是通常具有地域垄断性、缺乏竞争的国有医院。
其实,对于食品和日用品的质量,商场也在为消费者提供质量筛选,不同的是,消费品零售市场存在激烈竞争,而且大型连锁超市本身拥有品牌,因而提供了另一道辅助的质量激励机制,而对于药品,由于上面提到的两个原因,这两道关都靠不住了,只有那些经药店销售的非处方药和慢性病人长期服用的药物,品牌认知才可能起了一些作用。
目前这种高度分散状态,是改革初期诸侯经济的遗迹,随着药品市场的繁荣,地方政府纷纷投资,遍地开花,类似的现象一度广泛存在于热门消费品产业,比如家电、日化和烟草;直到90年代中期,因国企普遍陷入困境,开始了全面市场化和国退民进改革,此后许多产业都已改变局面。
目前仍处于这种局面的产业已不是很多,其中最典型的大概是烟草业了,几乎每个省都有自己的一批烟草企业,而且每家都拥有一整套从低档到高档的完整系列品牌,堪称举世罕见的一大奇观;这一奇观绝非市场自发演变的结果,而是严格的准入管制和地方保护主义的经典产物,所以,准入管制同样严厉的制药业,出现类似格局就不奇怪了。
不过,烟草业的遍地开花和厂商林立倒并不影响消费者形成品牌认知,因为香烟属于长期高频率重复消费的商品,加上地方保护主义导致很强的品牌地方性,消费者有充足的机会和信息来了解各品牌,也很容易形成自己的习惯,所以尽管集中度很低,品牌激励仍可起作用;药品就不同了,除了慢性病的常服药,大部分药品对消费者都是陌生的,无从鉴别和选择。
教育本可更多彩
辉格
2012年4月20日
近年来围绕教育的种种纷争逐渐增多,对应试教育的不满,对课业负担和片面发展的担忧,该不该考试和排名次,是该平均分配教育资源,还是按成绩或学费竞争重点学校?高考是该废除,还是要变得更公平?双语教育应从何时开始?为掌握普通话而丢失母语是否值得?甚至刚刚萌芽的民间教育也充满分歧:诵读儒家经典是否太过迂腐?家庭教育是否会让孩子缺乏伙伴?
这些争议并非中国所特有,欧美社会长久以来同样争论不休,只是争议点不同:可不可以在课堂上讲特创论?该不该让孩子参与宗教仪式和阅读宗教经典?校园里是否可以穿戴宗教服饰?是否该强调成绩?并据此激励和筛选教师?课堂秩序是该严律还是放任?不同种族、文化和阶层的学生是该按比例搭配还是分开更好?
分歧和争议是正常的,一个日益富裕、价值日趋多元的社会,人们自然会有不同看法,特别是在教育这么重要而敏感的事情上,假如教育和其他服务领域一样开放而自由竞争,那么无论争议结果如何,家长们都可以找到自己合意的教育方式。
问题出在强制性的公立教育(compulsory public education),它把家长的个体选择强行转变成了公共选择问题,这样,纷争就必须得出一个单一的结果,那些在决策程序中败下阵来的家长们,就只好顺从别人的意见,听任单一教育政策的摆布了。
义务制公立教育也叫国民教育(national education),是近代产物,而教育之所以要由国家来办,据说是为了培养现代社会的合格公民,按倡导者的说法,现代公民社会需要每个公民的积极参与,为此他们需要具(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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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本可更多彩
辉格
2012年4月20日
近年来围绕教育的种种纷争逐渐增多,对应试教育的不满,对课业负担和片面发展的担忧,该不该考试和排名次,是该平均分配教育资源,还是按成绩或学费竞争重点学校?高考是该废除,还是要变得更公平?双语教育应从何时开始?为掌握普通话而丢失母语是否值得?甚至刚刚萌芽的民间教育也充满分歧:诵读儒家经典是否太过迂腐?家庭教育是否会让孩子缺乏伙伴?
这些争议并非中国所特有,欧美社会长久以来同样争论不休,只是争议点不同:可不可以在课堂上讲特创论?该不该让孩子参与宗教仪式和阅读宗教经典?校园里是否可以穿戴宗教服饰?是否该强调成绩?并据此激励和筛选教师?课堂秩序是该严律还是放任?不同种族、文化和阶层的学生是该按比例搭配还是分开更好?
分歧和争议是正常的,一个日益富裕、价值日趋多元的社会,人们自然会有不同看法,特别是在教育这么重要而敏感的事情上,假如教育和其他服务领域一样开放而自由竞争,那么无论争议结果如何,家长们都可以找到自己合意的教育方式。
问题出在强制性的公立教育(compulsory public education),它把家长的个体选择强行转变成了公共选择问题,这样,纷争就必须得出一个单一的结果,那些在决策程序中败下阵来的家长们,就只好顺从别人的意见,听任单一教育政策的摆布了。
义务制公立教育也叫国民教育(national education),是近代产物,而教育之所以要由国家来办,据说是为了培养现代社会的合格公民,按倡导者的说法,现代公民社会需要每个公民的积极参与,为此他们需要具备必要的素质;这种说法貌似有理,实则极度危险,一个自由开放的社会,怎么能接受某个机构为所有孩子设计一套统一的教育模式、教学大纲、教科书,灌输同一套价值观、信仰、神话和历史叙事呢?
许多历史教训告诉我们,一个思想和价值观高度同质化的社会,很容易被某种极端思想所煽动、裹挟和操纵,形成可怕的群体力量去制造冲突和灾难;更危险的是,由国家所经营的教育系统,强烈倾向于培养出激进民族主义和沙文主义的价值观,从而在文化、民族、国家和地区之间制造对立和冲突。
回顾国民教育的历史,这种倾向是很清楚的,实际上,国民教育理念,最早就是极端专制主义者柏拉图([[Plato]])在其《理想国》(
The Republic)中提出的,而
斯巴达人在他之前很久便已
付诸实践;现代版本的国民教育,则是由近代军国主义的祖师爷之一,普鲁士的腓特烈大帝([[Frederick the Great]]),于18世纪中期设计并实施,这套公立义务教育系统,此后成为许多国家在近代化过程中效仿的样板,包括明治时期的日本。
所以,一个开放而多元化的教育产业,不仅可以满足家长们日益多样化的需求,更是维持社会开放和文化活力、而不走向同质化和僵化的基础;二战以后,国际社会对战争根源做了各方面的深刻反思,却唯独没有挖出国民教育这棵毒根,相反却把义务教育制写进了《世界人权宣言》,真是咄咄怪事。
家长们把孩子送进学校接受教育,其实有着十分不同的需求和考虑,其中最基本而普遍的,是为了习得在现代社会生活所需要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会算术,能读会写,了解些自然常识;这一层次上的需求差异不大,早期国民教育得以顺利推行,也正是利用了当时广大穷人在这方面的强烈需求。
其次,家长也希望给孩子找到一个生活并成长于其中的恰当文化环境,最终成为什么样的人,若不送进学校,便可能混迹于街头团伙帮派中,打打杀杀,将来要改头换面就很难,前途出路也被限定死了;这方面的需求差异就大了,有人希望孩子变得规规矩矩,有人则希望他保持活跃、开放、甚至调皮,也有人只是希望孩子快乐幸福、平平安安,何不让他们各得其所呢?
对于中等以上的教育,家长或许还希望孩子掌握某种有利于未来谋生的专业技能,这方面,国民教育的表现实在乏善可陈,其效果和投入的时间与费用相比,远远不如传统的实习制、学徒制、民间的商业性职业学校和企业为员工提供的专业培训。
其实,在专业知识和技能学习上,完全可能用工作和学习穿插交替的方式更有效,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说明,在职业方向和专业兴趣尚未明了之前,为何固定年限的连续学校教育是更好的方式;一个人在真正进入社会,实际从事某个行当,并靠它来挣到钱养家糊口之前,是很难找到自己的兴趣和特长的,这种情况下把孩子关在学校里,而他又不知道所学有何用,恐怕只能磨灭他的好奇心,让他对学习丧失兴趣。
更糟糕的是,把大批不愿学习的孩子关进学校,将造成一种普遍厌学氛围,甚至以学习好的乖乖孩为耻的文化取向,最终影响那些真正好学的孩子;那么,何不让他们先去找份工作,哪怕是没有薪酬的学徒,从工作中逐渐找到自己的兴趣和特长,然后发现需要学点什么,并自己去寻找适当的学校?这种学习方式完全可以伴随人的一生。
人为的、强制性的延长工作前的学校教育年限,不必要的造成了年轻人与社会的疏离和隔膜,这种隔膜他们进入社会后常需要很长时间和往往极大的代价来消除,同时,它也不必要的抬高了他们的初次就业期望,让他们觉得难以接受那些看起来不那么体面的低端职业,宁可失业、闲混、啃老,也不肯放下身架去辛苦工作。
而且,面对这样的消极处境,比起那些受教育较少的人,他们更容易将责任归诸社会,产生一种莫名其妙的“怀才不遇”情绪:你们花了这么大力气教育我,把我培养成才,却让我没有用武之地,难道还让我回家种田、上街摆摊不成?这种由国民教育所人为造就的虚幻期望和相应的挫折感,是许多社会现代化过程中的动荡因素,也是构成所谓中等收入陷阱的套索之一。
产品模仿无可厚非
辉格
2012年4月17日
最近,网易高调指责腾讯“抄袭”他的iPhone新闻客户端应用,据说还向苹果投诉,要求撤下腾讯的新闻客户端;随后引发了关于网络应用中普遍相互模仿的讨论,有人也不失时机的指出网易自己其实也抄,比如大众点评网就认为网易的“饭饭”抄了他的“饭饭客户端”。
确实,假如我们仔细检查各大门户的每个应用,不难发现,他们的很大部分产品都存在模仿痕迹,抄来抄去的现象十分普遍;通常,一家的某个应用一旦热起来,马上就会引来大批跟风模仿者;而且,最初的那个创新者实际上扮演了产品类型定义者的角色,(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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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模仿无可厚非
辉格
2012年4月17日
最近,网易高调指责腾讯“抄袭”他的iPhone新闻客户端应用,据说还向苹果投诉,要求撤下腾讯的新闻客户端;随后引发了关于网络应用中普遍相互模仿的讨论,有人也不失时机的指出网易自己其实也抄,比如大众点评网就认为网易的“饭饭”抄了他的“饭饭客户端”。
确实,假如我们仔细检查各大门户的每个应用,不难发现,他们的很大部分产品都存在模仿痕迹,抄来抄去的现象十分普遍;通常,一家的某个应用一旦热起来,马上就会引来大批跟风模仿者;而且,最初的那个创新者实际上扮演了产品类型定义者的角色,一些基本功能和特性一旦被用户接受,后来者是很难有其他选择的。
尽管与革命性的创新相比,模仿跟风显得比较低端,特别是毫无新意的模仿,显示了模仿者的缺乏创造性和想象力、不思进取,甚至品位低下,会影响他们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而假如一个产业中只有模仿而没有创新,也表明它的创新机制缺乏活力,或许也反映了其总体的市场环境不那么有利于创新。
然而,这些都不是指责模仿者的理由,作为市场的个体参与者,选择模仿策略是再自然不过的做法了,没人有义务一定要去创新;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道义上,只要没有侵犯知识产权,产品模仿都是无可厚非的。
“抄袭”这个概念原本是针对著作权的,后来词义有了衍伸,把许多模仿行为也包括了进来,但我们不能因此而忘记对享有著作权的信息作品的抄袭和普通模仿之间的差别;作品抄袭不仅违法,而且可耻,因为抄袭者不光是未经授权的复制了别人的信息作品,而且虚假的声称这是他原创的,这是一种欺世盗名的行为,企图获取他原本不配拥有的声誉,假如没有这一虚假宣称,那就仅仅是非法复制,不是抄袭。
可是,抄袭之所以容易被认定因而能够加以谴责,是因为它极不可能在非故意的情况下发生,独立创作的两大段文字恰好相同的概率实在太低,完全可以忽略;所以原则上,信息作品必须有足够的长度才能得到著作权的保护,假如张打油一口气创作发表一亿首单句五言诗,恐怕就不能保护了,否则他后面的诗人们就太容易触礁了。
可模仿就不同了,被模仿的东西未必包含很大的信息量,比如网易声称被腾讯“抄袭”的新闻客户端,其中可供对比的设计元素也就十几个,而手机界面和开发平台留给者设计者的选择空间原本就极为有限,即便大家都不刻意模仿,数十上百家应用开发商设计出的产品中,也很可能有几个是非常相似的。
况且,设计并不是个随机过程,假如两个厂商的需求定位相似,为了迎合消费者的偏好和习惯,产品设计也很容易趋同;还有技术上的路径依赖,身处同一时代的设计师,拥有相似的教育和文化背景,手边工具箱里的技术手段也大同小异,当他们面临相同的设计问题时,作出的选择很可能是相似的。
既然我们难以将刻意模仿和由非主观故意所导致的相似性区分开来,也就没有理由保护那些信息量远小于文学和音乐作品的产品设计免受模仿;而且,既然这些设计在当时的背景下很容易想到,连设计者也不觉得有必要为之注册专利,那就更没有必要为之建立其他类型的排他性来激励其创作。
实际上,在技术和产品演化的漫长历史中,多数新工艺和新产品都是模仿的产物,零星和局部改动是常态,全新设计只是少数,这并不妨碍技术不断进步,新产品不断涌现,新问题不断被解决,新需求不断被满足;假如社会摒除那些以模仿为主、辅以局部小幅改良的“微创新”,那么绝大部分创新恐怕都不会出现,竞争也将由此消失。
邮政业需要的是开放
辉格
2012年4月11日
近日,央视记者在专题新闻节目里公布了一个惊人的事实,他所寄出100封平信中,居然有1/3最终没有到达收信人手里,尽管这不是一个经严格控制的正规实验,未必能体现真实的寄达率,但至少可以算是一个非常有代表性的个体经验,足以表明邮政服务的质量有多么低劣,作为国营邮政存在理由的所谓普遍服务和普遍通达,是多么靠不住。
对于有过在计划经济下长期生活经验的老一辈,这种情况一点也不值得惊讶,国企嘛,何况还是垄断国企,能指望什么服务质量呢?特别是像平信递送这(more...)
标签:产业 | 准入 | 国企 | 质量 | 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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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业需要的是开放
辉格
2012年4月11日
近日,央视记者在专题新闻节目里公布了一个惊人的事实,他所寄出100封平信中,居然有1/3最终没有到达收信人手里,尽管这不是一个经严格控制的正规实验,未必能体现真实的寄达率,但至少可以算是一个非常有代表性的个体经验,足以表明邮政服务的质量有多么低劣,作为国营邮政存在理由的所谓普遍服务和普遍通达,是多么靠不住。
对于有过在计划经济下长期生活经验的老一辈,这种情况一点也不值得惊讶,国企嘛,何况还是垄断国企,能指望什么服务质量呢?特别是像平信递送这种既缺乏当面验对,也没有事后查证机制的服务,有什么激励会让邮政、它的管理层和邮递员们去努力改善服务呢?又有多少顾虑能让他们谨慎对待信件呢?
在几十年前电话尚未普及的年代,邮递员还是份相当体面的职业,他的服务对象就是其所生活社区的乡邻,他几乎认识其中每户人家,因而算得上社区的一个中心人物,这种身份性质以及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乡邻关系,都会对服务质量构成一种约束,毕竟,过分恶劣的表现会影响自己在社区中的声誉。
而且当时的住户结构也不如现在那么封闭,没有防盗门,特别是小地方,家里有人时大门通常是敞开的,也没有统一安装在楼下的邮箱,若家中有人,邮递员经常会直接进门投递,要是主人恰好是熟人,还会坐下来寒暄上几句,这种亲密接触关系,如今多半已不复存在,与此相应的质量约束也就随之消逝了。
今天,邮递在我们生活中的地位已大不如前,许多年轻人甚至压根感觉不到它的存在,而邮递员也不再是一份值得羡慕的职业,在有了那么多更便捷的替代品之后,他们恐怕也难以感觉自己的工作有多重要,那些原本将邮递质量维持在尚可接受水平的种种激励和约束,都已消失,这样,邮递质量就只能依靠邮政企业自身的内部激励和质量控制体系了,然而经验告诉我们,在这方面,国企恰恰是指望不上的。
那怎么办呢?有些媒体在报道此事时,在标题中加上了“监管空白”这样的解读,可实际上,监管哪里空白了?邮政系统在政企分开之后,其行政部分便是其企业部分的监管者,监管对象就在其眼皮底下,莫非他们需要再设立一个“平信寄达率考核监督小组”吗?这样的衙门难道还少吗?哪个真的起到改进服务质量的作用了?
显而易见的办法是开放邮递准入,既然国企做不好,何不让私人企业来做呢?在前网络时代,人们还能找出一些勉强说得过去的理由,让政府来经营邮递业,邮政电报系统一度是国家统治和战争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其主权延伸的象征,现在这些价值都已不复存在,已经没有理由再保留国营邮政系统了。
普遍覆盖也不是国营的理由,它完全可以通过项目招标实现,私人企业的竞争可以让普遍服务的质量更容易得到比较和评价;普遍服务更不是国营垄断的理由,政府若决意要由国家邮政来提供普遍平价服务,可以用预算直接补贴邮政,而不必用垄断权来间接补贴,前者由全体纳税人负担,后者由失去享受更好邮递服务机会的消费者和失去市场进入机会的邮递企业负担,看不出任何理由认为后者更公平,而在效率上,由于准入管制扭曲了价格信号和资源配置,垄断权补贴远比直接补贴更低效。
花和尚犯了什么法?
辉格
2012年4月10日
最近,一对“和尚兄弟”在大庭广众之下搂抱美女、出入豪华酒店、存取巨款的照片在网上风传,引来纷纷嘲笑、不齿、反感、乃至义愤;后来,当两位花和尚又来到法源寺拍照时,被寺内僧众认出并报警,随后被警方拘捕。
事后,中国佛教协会发言人普正法师在记者会上谴责这“两位青年的所作所为是对佛教形象的诋毁,伤害了广大佛教徒的感情”,并“呼吁社会各界对此类事件进行深刻揭露和澄清,使其没有容身之地,还佛门一个清净”。
对于花和尚或假和尚的招摇之举,佛教界人士和信众的反感和义愤是(more...)
标签:伦理 | 佛教 | 宗教 | 法律 |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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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和尚犯了什么法?
辉格
2012年4月10日
最近,一对“和尚兄弟”在大庭广众之下搂抱美女、出入豪华酒店、存取巨款的照片在网上风传,引来纷纷嘲笑、不齿、反感、乃至义愤;后来,当两位花和尚又来到法源寺拍照时,被寺内僧众认出并报警,随后被警方拘捕。
事后,中国佛教协会发言人普正法师在记者会上谴责这“两位青年的所作所为是对佛教形象的诋毁,伤害了广大佛教徒的感情”,并“呼吁社会各界对此类事件进行深刻揭露和澄清,使其没有容身之地,还佛门一个清净”。
对于花和尚或假和尚的招摇之举,佛教界人士和信众的反感和义愤是容易理解的,不过他们的报警和警方的拘捕行动却将此问题推入了司法程序,这就难免让人疑惑:这两位“假和尚”究竟是以什么罪名或嫌疑而被指控的?是“擅自穿着僧衣”?穿僧衣出入需要事先取得谁的授权吗?还是“不守僧道”?僧侣果真有法律义务遵守戒律或超出常人的行为规范吗?
假如能对花和尚行径提出某种指控,我能想到的理由有两个:一是佛教僧侣作为一个集体的声誉可能因此而遭受损害,或者说,“和尚”这个称谓或形象符号被污损了,因而间接损害了仍在使用这一符号的僧侣们的声誉。
可是,损害未必构成侵权,侵权的前提是存在可被侵犯的权利,这意味着,和尚称谓具有某种排他性,并且僧侣集体在过去确实保有着使用该称谓的排他性,也保有着与该称谓密切联系在一起的行为约束和公共声誉;然而,事实恐怕并不支持这些主张。
历史上,佛教僧侣组织始终是很松散的,不像罗马教会,并没有统一的戒律和规范,更不存在监督和执行这些规范的类教会组织,各寺院基本上是独立和自治的,因而不存在某种准入门槛来限制个人自行出家或建立自己的新僧团或新寺院,只要他能赢得自己的信徒和施主,当某人宣称自己是和尚时,其他僧侣并不拥有什么有效手段来阻止他。
其次,和尚称谓与特定品行和声誉之间,果真存在普遍而牢固的联系吗?这种联系是否达到了法律值得视为一种权利而加以保护的程度?这是大为可疑的,自古以来不守戒律的花和尚就不少见,史上多次灭佛运动也都与僧侣的穷奢极欲有关,近古江南繁华地区的一些尼姑庵甚至以风月著称,而当今,许多寺院都已不再要求其僧侣恪守戒律,甚至结婚生子都没问题,既然可以结婚,就不能不让他们谈恋爱和搂抱女友吧?
第二个理由是,僧侣不仅是一种身份,也常常是一种职业,他们为信众提供各种宗教服务,而许多施主接受其服务是以相信他们是遵守戒律的“真正”僧侣为前提的,因而他们不守僧道的行为便对其施主构成了一种欺诈。
这条理由未必与本案有关,不知那两位青年是否曾以僧侣名义为信众提供服务,并试图让对方相信他们是守戒律的;不过它在其他类似案例中或许是有意义的,不难相信,有些施主确实会相信为其提供服务的僧侣是守戒律的,而一旦发现事实相反后会有受骗的感觉,他们甚至会认为那些宗教服务会因此而丧失“法力”而变得无效果。
可问题是,僧侣在提供服务时是否承诺了他们的守戒?假如没有承诺,那么施主的此等信念和预期是否合理?假如不够合理,是否有理由得到法律保护?这同样是大有疑问的,上述信念在古代或许还有些合理,但在近现代已很不合理且越来越不合理了,许多寺院在其招聘广告中早已公开承认不要求僧侣守戒了,施主们怎么还有理由如此天真的一厢情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