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有〈资产〉标签的文章(4)

都变得不够刺激了

【2021-03-05】

给定逐利动机和风险偏好在人群中的分布不变,监管者把一种资产的风险弄低了,就必定会把一部分钱从这种资产推挤到另一种风险更高的资产上,从存款,国债,企业债,股票,期权……一级级撸上去,要是都变得不够刺激了,总归还有赛马,六合彩,GameStop,Tesla 和 Bitcoin了吧? ​​​​

【2022-02-20】

@whigzhou: 感觉这个话题还可以深入一下

@whigzhou: 许多管制都是针对个人在市场活动中所面临风险的,问题是,管制的目标是什么?

是:
1)让个人免于遭受超出某一程度的风险?

还是:
2)让个人充分知晓他正要冒的风险?

假如当局将目标设定为(1),那么,给定个人风险偏好和逐(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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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5】 给定逐利动机和风险偏好在人群中的分布不变,监管者把一种资产的风险弄低了,就必定会把一部分钱从这种资产推挤到另一种风险更高的资产上,从存款,国债,企业债,股票,期权……一级级撸上去,要是都变得不够刺激了,总归还有赛马,六合彩,GameStop,Tesla 和 Bitcoin了吧? ​​​​ 【2022-02-20】 @whigzhou: 感觉这个话题还可以深入一下 @whigzhou: 许多管制都是针对个人在市场活动中所面临风险的,问题是,管制的目标是什么? 是: 1)让个人免于遭受超出某一程度的风险? 还是: 2)让个人充分知晓他正要冒的风险? 假如当局将目标设定为(1),那么,给定个人风险偏好和逐利动机不变,剔除某类市场活动中的风险,将不可避免的将他们推向有着足够高风险的其他类别的市场活动, 存款保险制度把个人储蓄存款的风险降到很低,相应的,存款利率当然也会降低,于是许多人会转向债券和各种理财产品, 于是当局又开始管制债券和理财产品,以及其他…… 顺着这个逻辑,所有市场投资品都会被管起来, 可是金融活动只是个人市场活动的一角, 所有市场化的投资品都被管起来之后,结果这些投资品要么收益太低,要么个人根本不让玩(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分业意思就是不让你们个人小毛孩玩), 可是其他冒险逐利的机会多的是,彩票,赌场,赌球,收藏品,xx币,庞氏局,老鼠会,还有各种民间泡沫…… 当然这些也都可以被管起来, 可是我总还可以把钱借给表弟去倒腾煤炭生意吧?或者自己撸起袖子上?我总还可以找人打麻将,玩21点吧?如果上述种种都没得玩了,那些更传统的私人投机冒险活动自然会大量增加, 40岁以上的人可能都记得,80-90年代有个流行词,倒爷,倒腾各种东西,煤炭,钢材,车皮……,后来这个词不流行了,既是因为市场化消除了许多价格差,也是因为市场创造了大批其他冒险逐利的机会, 让我再举个远一点的例子,看看户外运动,每当一种运动变得足够安全之后,就会有一批人离开,去寻找风险更高的运动, 原本登山也算是冒险了,可是随着器具改进,技术和知识的积累,普通的登山变得越来越安全,于是有了攀岩,当攀岩也变得足够安全时,又有了 free solo... 重点是,在监管者眼里,安全问题是关乎某类活动的,金融监管者盯着金融产品,药物监管者盯着药品,所以,当监管者发现自己把一些风险从他关注的那类活动中驱逐出去了,就感觉自己成功了,管制是有效的,可是对于个体,他的选择可不受这种类别限制,某个类别被管起来了,大可以到其他类别试试手气,找找刺激,他眼中或许压根没有这种类别划分的概念,为什么要有呢?毕竟他面对的是整个世界! 所以,合乎逻辑的发展是,假如监管者果真要把冒险者从危险中拯救出来,那他就不得不同样突破类别限制,把监管不断扩展到一个又一个新领域,而假如其权力之手的挥舞空间不受限制,那么他很可能真的会这么做, 这将是通往奴役的另一条道路, 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即便我们相信管制在帮助个人避免风险上应该扮演某种角色,也应将管制目标限制在第二种,  
作为勒索筹码的存量有形资产

【2021-12-17】

现代经济中,存量有形资产的灭失成本相对整个经济体量来说是很小的,可以说微不足道,德国日本都被炸成那样了,没几年也就复苏了,所以,存量有形资产作为勒索筹码,至少在国际关系中的价值非常低,

对个体公司来说,价值略高一点,但也高不到哪儿去,特别是大型跨国公司,观察一下历史股价,火灾地震摧毁一家工厂,损失数字看起来不小,但对大公司的股价其实影响不大,所以,在跨国公司决定去留的问题上,存量有形资产作为勒索筹码也不会有多大用处,

真正管用的筹码是未来市场机会,这个筹码一直在起作用,但眼下可见两个苗头,一是筹码份量本身在缩减,二是跨国公司权衡天平的另一头,另一个份量重得多的筹码正在压上来,份量重到几乎无法抗拒——

国会对许多跨国公司脚踩两只船,两头吃好处的 do(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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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7】 现代经济中,存量有形资产的灭失成本相对整个经济体量来说是很小的,可以说微不足道,德国日本都被炸成那样了,没几年也就复苏了,所以,存量有形资产作为勒索筹码,至少在国际关系中的价值非常低, 对个体公司来说,价值略高一点,但也高不到哪儿去,特别是大型跨国公司,观察一下历史股价,火灾地震摧毁一家工厂,损失数字看起来不小,但对大公司的股价其实影响不大,所以,在跨国公司决定去留的问题上,存量有形资产作为勒索筹码也不会有多大用处, 真正管用的筹码是未来市场机会,这个筹码一直在起作用,但眼下可见两个苗头,一是筹码份量本身在缩减,二是跨国公司权衡天平的另一头,另一个份量重得多的筹码正在压上来,份量重到几乎无法抗拒—— 国会对许多跨国公司脚踩两只船,两头吃好处的 double-dipping 策略越来越不满了(最新例子),很快我们会看到一轮轮被迫站队表态的浪潮,从国防/医疗/能源等安全敏感的产业开始,逐渐扩散到整个经济体,哪边的砝码更重是显而易见的, 事到如今,你想不想脱这钩已经无关紧要了,  
英国贵族的美国妻子

【2021-09-05】

一战前的四十年多间,有一百位美国富豪的女儿嫁给了英国贵族(就像唐顿庄园的女主人那样),占同期英国贵族婚姻的10%,带去了大笔嫁妆,

这几十年也是作为贵族主要资产的土地相对于其他资产价值大幅跌落的时期,

附图显示了1700-1900年间英国贵族结婚对象的家庭背景,红线:土地贵族,蓝:外国人,灰:本国商人,绿线是同期小麦实际价格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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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Mark Taylor – The D(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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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5】 一战前的四十年多间,有一百位美国富豪的女儿嫁给了英国贵族(就像唐顿庄园的女主人那样),占同期英国贵族婚姻的10%,带去了大笔嫁妆, 这几十年也是作为贵族主要资产的土地相对于其他资产价值大幅跌落的时期, 附图显示了1700-1900年间英国贵族结婚对象的家庭背景,红线:土地贵族,蓝:外国人,灰:本国商人,绿线是同期小麦实际价格指数, taylor5septfig1 见:Mark Taylor - The Downton Abbey effect: British aristocratic matches with American business heiresses in the late 19th century
饭文#Z4:群租问题应由社区自己处理

群租问题应由社区自己处理
辉格
2012年5月14日

上周,北京市住建委公布了一份有关出租房管理的条令草案,征求公众意见,条令规定房屋出租须以“间”为最小租赁单位,每间最多居住两人,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室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租客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五平米;显然,这些规定都是针对近年来屡有争议的群租现象,新规定全面封堵了群租的所有可能方式。

确实存在大量对群租的抱怨,一个原本宁静的小区,在涌入大量群租者之后,难免变得越来越拥挤嘈杂,卫生和安全状况也大不如前,社区的品位也被拉低了,老住户们因此觉得自己的生活质量受到损害,甚至房产价值也被贬低了,这是情有可原的。

可是,群租得以实行,离不开房东的许可,假如房东不愿意,完全可以在契约中加以禁止,而许(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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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租问题应由社区自己处理 辉格 2012年5月14日 上周,北京市住建委公布了一份有关出租房管理的条令草案,征求公众意见,条令规定房屋出租须以“间”为最小租赁单位,每间最多居住两人,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室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租客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五平米;显然,这些规定都是针对近年来屡有争议的群租现象,新规定全面封堵了群租的所有可能方式。 确实存在大量对群租的抱怨,一个原本宁静的小区,在涌入大量群租者之后,难免变得越来越拥挤嘈杂,卫生和安全状况也大不如前,社区的品位也被拉低了,老住户们因此觉得自己的生活质量受到损害,甚至房产价值也被贬低了,这是情有可原的。 可是,群租得以实行,离不开房东的许可,假如房东不愿意,完全可以在契约中加以禁止,而许多房东愿意接受群租,甚至将房间分隔和装修的适合群租,显然是因为群租能带来更高的租金,而按照欧文·费雪的理论,资产价值就是未来租金流的折现,这样,群租不是会让房产增值吗? 假如群租确实提高了租金,那么老住户的抱怨或许只是反映了这样一个事实:要享受以往的宁静、宽敞、或社区品位,现在比过去需要支付更高的价格,或者只能搬到更偏僻的地方了,而这让人感觉不爽;如果这位老住户也是租客,那么这一抱怨便与权利无涉,一件他原本享用着的商品变得昂贵了,这种事情再平常不过了。 如果抱怨的老住户是自住的房主,那么群租带来的结果便是:他的房产虽然增值了,却不再是他自己想住的那种,那么,为何他不把房子卖掉或者和其他房东一样群租出去,然后换个地方住呢?这样不是既可获得资产增益,又可满足居住偏好吗?这就涉及到费雪理论所没有考虑的交易费用和资产特化([[asset specificity]])这两个因素了。 交易有成本,而在现行制度下,房产交易的成本更是比普通商品的高出很多,很可能超出上述租金上涨所带来的资产增值;其次也更重要的是,老住户们已经积累了大量围绕房产而形成的特化资产,特化的意思是:这些资产只对他是有价值的,因而一旦转让就丧失了,或者,即便存在同样认可这些价值的人,也无法以合理的成本从茫茫人海中找出来,并达成交易。 在一个特定社区居住多年的住户,可能在社区内经营着生意,或者在附近找了工作,孩子可能已在附近入学,家人已熟悉、习惯或喜欢上了附近的商店、餐馆或娱乐场所,也在社区内结实了许多友善而易于相处的邻居、牌友、球友、票友,而住宅内的装修和家具也都是按自己的需要和风格来配置的,所有这些都是无法转让、却又很有价值的特化资产。 所以,考虑到交易费用和资产特化,群租尽管能提高租金,却仍可能对一部分老住户造成切实的损害;问题是,损害未必是侵权,我每天都去的那家餐馆关门也会对我造成损害,这取决于住户是否能合理的预期此类损害不会发生,换句话说:保有所居住社区原有的安宁和宽敞是不是他的权利?他的邻居们是否有义务确保维持这一状态? 假如业主们在最初建立社区时,便已通过订立契约相互施加了约束,或者该社区长久以来已经形成了制止群租行为的固有习俗,那么群租便是对业主既有权利的侵犯;或者,业主契约中虽未明文规定不许群租,但已授予了业主委员会制止群租所必需的干预权,那么群租仍可得到制止;显然,这些条件是否成立,每个社区是不同的,其中大部分恐怕难以成立,所以,对群租行为的约束,应交由每个社区的业主自治机构按其习俗和契约来处理,而不应由政府强行统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