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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文#P2: 交通拥堵是个产权问题

(按:对此问题的更多论述参见《车辆按号限行实非上策》一文)

交通拥堵是个产权问题
辉格
2010年12月30日

北京的堵车俨然已成全球瞩目的世界奇观,尽管在道路和公交系统上已做出了巨大投入,仍赶不上车辆的快速增长;现在,长期实行的不限量免费上牌制度,终于坚持不下去了;在诸多流量控制手段中,管理当局看来倾向于牌照限量管制,只是具体管制方式尚有待澄清;对此,消费者和汽车销售企业也迅速做出了反应。

相比之下,上海的人口密度三倍于北京,且上海因其历史而造就的百衲衣式的城市格局,在道路规划和改造上的腾挪余地,也(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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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对此问题的更多论述参见《车辆按号限行实非上策》一文) 交通拥堵是个产权问题 辉格 2010年12月30日 北京的堵车俨然已成全球瞩目的世界奇观,尽管在道路和公交系统上已做出了巨大投入,仍赶不上车辆的快速增长;现在,长期实行的不限量免费上牌制度,终于坚持不下去了;在诸多流量控制手段中,管理当局看来倾向于牌照限量管制,只是具体管制方式尚有待澄清;对此,消费者和汽车销售企业也迅速做出了反应。 相比之下,上海的人口密度三倍于北京,且上海因其历史而造就的百衲衣式的城市格局,在道路规划和改造上的腾挪余地,也远不如北京那方正井然的棋盘格局,但它的道路交通拥堵的情况却不如北京严重,这完全得益于它早在1994年便开始实行的牌照限量拍卖和外地车进城费制度,以及后来的C牌车禁入外环制度,这些制度或许值得北京学习。 有人以深圳为例质疑上海模式的必要性,确实,深圳人口和车辆密度确实比上海更高,但它是一个短期内从空白开始建设的城市,这让市政规划者可以在一张白纸上从容设计其城市的功能布局和与之相称的交通系统,这是其它城市管理者无法指望的条件,所以深圳的经验并不具有普遍意义。 不过上海模式中有一点确实是北京难以仿效的,得益于长江、杭州湾和太湖流域的无数大小湖泊,上海的陆地边界很容易控制,因而才使外地车进城费制度在技术和成本上可行,而对于四通八达的北京来说,这种控制太困难了,所以它只能一刀切的限制外地车在北京城出现,而不是收费准入,实际上,上海的C牌车制度也是同样道理。 从经济学角度看,哪里有拥挤,哪里就有产权问题;所谓产权,即是对行为施加一种人为的排他性,以避免由过度拥挤而造成的公地悲剧;当我们寻求和评估治理交通拥堵的各种手段时,应将其视为产权制度的建设过程;为缓解拥堵必须引入某种排他性,问题在于:它能否为交通资源的使用和创造提供有效的激励,而同时,它的引入是否公正。 相对于按号限行,牌照拍卖在效率和公正性上都要好得多,按号限行实际上没收了已购车辆的一半产权,而且会激励有钱人购置多部汽车,造成巨大浪费;相反,限量管制实际上将道路资源的排他性产权部分赋予了现有车主,这保护了他们当初购车时对车辆可带来的便利的预期,尽管同时也破灭了未购车者对未来的期待,但毕竟没有直接贬损他们已有财产的价值,同时也符合产权形成中通行的先来先得原则,算是比较公正的。 传闻中,北京也将实行牌照限量,但不是拍卖而是抽签;抽签方式的问题是,中签者未必是对车辆需求最强烈的,这样高度稀缺的资源就不能分到最需要它的人手里;改进的办法是允许中签者有偿转让牌照,否则,正如有学者已经指出的,抽签制将导致大量黄牛党和行政腐败。 与先抽签后转让相比,拍卖制提供了集中的行情信息,因而可以降低交易费用,它受诟病的地方是提高了购车者的负担,这一点其实可以通过改进拍卖规则来解决,比如,每张牌照的竞拍成功者只须支付他的成交价高出成交价最低的那张牌照的部分,或者,干脆把每年竞拍结束后,将拍卖所得平均分给当年获牌车主。 当然,在激励机制上更有效的方式,是按区域和路段的拥挤程度收取拥堵费,就像新加坡、伦敦和纽约的做法;不过,这种方式高度依赖于驾车者的守法习惯以及执法系统的工作效率,否则就要依靠难度颇高的车牌识别和传感技术;或许未来十年内这样的技术条件会逐渐成熟,也有传闻上海等城市已经开始测试和评估有关技术,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经济政策&政治创新

为了写时评混饭吃,我不得不每天看新闻,但这着实是件痛苦差事,特别是那些经济政策,就像天天重复上演的荒诞剧,荒诞剧这东西看一遍可以,天天看反复看剧情还一成不变,就太荒诞了。

比如反垄断政策和消费者保护政策,这是政客举起大刀砍向企业,口号是保护消费者,上午刚砍完,到下午,同一帮恬不知耻的政客就又举起大刀,这回砍的是全体消费者,而口号变成了保护企业和就业岗位。

当然,如你所知,这把大刀就是贸易保护和汇率政策。

类似的,当某个政客还是某州参议员时,就把自己扮演成挺身挡在消费者前面对抗大公司的蜘蛛侠,可一旦进入国会,成为联邦参议员,立马变得像本州公司们花钱雇来的小二,不遗余力毫不脸红的从全国纳税人和消费者身上搜刮猪油。

这样的荒诞剧就每日在我的Google Reader里随着页面的高速滚动而不断上演,让我哭笑不得。

不过话说回来,从这无聊乏味的观剧中我也不是毫无收获,今天看着看着我就想起在Scott Gordon在《控制国家》里提出的观点:无论政体如何,政治现实永远是:有组织的少数统治无组织的多数。

于是(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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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写时评混饭吃,我不得不每天看新闻,但这着实是件痛苦差事,特别是那些经济政策,就像天天重复上演的荒诞剧,荒诞剧这东西看一遍可以,天天看反复看剧情还一成不变,就太荒诞了。 比如反垄断政策和消费者保护政策,这是政客举起大刀砍向企业,口号是保护消费者,上午刚砍完,到下午,同一帮恬不知耻的政客就又举起大刀,这回砍的是全体消费者,而口号变成了保护企业和就业岗位。 当然,如你所知,这把大刀就是贸易保护和汇率政策。 类似的,当某个政客还是某州参议员时,就把自己扮演成挺身挡在消费者前面对抗大公司的蜘蛛侠,可一旦进入国会,成为联邦参议员,立马变得像本州公司们花钱雇来的小二,不遗余力毫不脸红的从全国纳税人和消费者身上搜刮猪油。 这样的荒诞剧就每日在我的Google Reader里随着页面的高速滚动而不断上演,让我哭笑不得。 不过话说回来,从这无聊乏味的观剧中我也不是毫无收获,今天看着看着我就想起在Scott Gordon在《控制国家》里提出的观点:无论政体如何,政治现实永远是:有组织的少数统治无组织的多数。 于是我有了一个念头:{*quote(政治与组织创新)所谓政治家,就是那些能够做出组织创新,从未组织的多数中筛选出一个子集,将其组织起来,获得某种政治产出,的人;这不就是个市场价值发现过程吗,听上去很像是创新企业家干的事情啊。/quote*} 是的,有能力做到的政客,就变成伟大的政治家了。 不过,这里说的“组织化”,要从最宽泛的意义上理解,并不一定要裆证裆徽裆旗执行委员会之类东东,或许一份专为某群体代言的刊物即可,同业协会所雇佣的律师团当然也算,发挥想象力吧,我就不细说了。 当然,不同的基础制度背景下,组织进化的条件是不同的,产生的组织类型也大不相同,某些环境条件下,就只能产生带头大哥+马仔的抢钱抢地盘抢女人组织了,那个说来就话长了,暂且按下不表。
饭文#N5: 网络中立是个荒谬主张

网络中立是个荒谬主张
辉格
2010年8月11日

近日,谷歌和Verizon发布了一项联合声明,就近年来处于争议焦点的网络中立问题,阐明了其最新的原则立场,简单的说,他们赞同在普通固定宽带业务上,推行网络中立原则,而同时则主张,不将该原则延伸至无线宽带和新型高速网络等业务上,以免妨碍这些正在迅速发展的新领域中的创新和投资热情。

并非如有些人理解的那样,这是谷歌和Verizon的一项交易或商业协议,实际上这是一份政治声明,是两家公司围绕网络中立议题而进行的游说和政治施压活动的一部分,它旨在影响不久后可能出现在国会的立法进程,过去几个月的事态发展,使得这种可能性日渐上升了。

所谓网络中立,按目前的主流说法,是指服务商不得对不同类型的网络流量给予差别对待,这限制了ISP们针对不同的传输需求,开发差异化的传输系统、套餐结构和计费模式;这就好比,公路运营商不得对任何交通手段施加限制或差别对待,你只要修了条路,就必须允许行人、马匹、牛车、拖拉机、坦克、重型工程车,统统在上面跑,不许指定专用道,更不许差别收费,即便某些车辆会严重妨碍道路顺畅和安全。

该原则的提出,既未经任何产业经济(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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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中立是个荒谬主张 辉格 2010年8月11日 近日,谷歌和[[Verizon]]发布了一项联合声明,就近年来处于争议焦点的[[Network_neutrality|网络中立]]问题,阐明了其最新的原则立场,简单的说,他们赞同在普通固定宽带业务上,推行网络中立原则,而同时则主张,不将该原则延伸至无线宽带和新型高速网络等业务上,以免妨碍这些正在迅速发展的新领域中的创新和投资热情。 并非如有些人理解的那样,这是谷歌和Verizon的一项交易或商业协议,实际上这是一份政治声明,是两家公司围绕网络中立议题而进行的游说和政治施压活动的一部分,它旨在影响不久后可能出现在国会的立法进程,过去几个月的事态发展,使得这种可能性日渐上升了。 所谓网络中立,按目前的主流说法,是指服务商不得对不同类型的网络流量给予差别对待,这限制了[[ISP]]们针对不同的传输需求,开发差异化的传输系统、套餐结构和计费模式;这就好比,公路运营商不得对任何交通手段施加限制或差别对待,你只要修了条路,就必须允许行人、马匹、牛车、拖拉机、坦克、重型工程车,统统在上面跑,不许指定专用道,更不许差别收费,即便某些车辆会严重妨碍道路顺畅和安全。 该原则的提出,既未经任何产业经济学的分析,也缺乏对创建一项新型权利的必要性的法理论证,它不过是源自于黑客文化中对网络资源免费无碍使用的愿景与诉求,其荒唐之处一眼便知;若经立法而成为强制性规范,无疑将捆住服务商创新和投资的手脚;但遗憾的是,它如今已俨然取得了道德信条的地位,并吸引到了不少信奉者。 [[Julius Genachowski|现任FCC主席]]便是其中之一,本来,[[FCC]]打算把网络中立问题纳入它的监管范围之内,并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但今年四月联邦上诉法院的一项裁决给这一尝试以沉重打击,它判定这些措施超出了国会授予FCC的职责和权限;此后,FCC转向与各大网络服务商谈判协商的途径,试图达成某种自律性的行业规范;但这一方式显然也没有获得令他们满意的结果,上周,FCC已宣布放弃谈判。 在此背景下,对国会立法干预的呼声再次高涨,尽管国会迄今对此问题表现的兴致寥寥,但由于奥巴马在竞选期间曾明确表态支持网络中立原则,立法派还是抱有很大期望;谷歌和Verizon的声明,大概就是想抢在这一进程启动之前,取得先声夺人的优势。 不过,该声明却将谷歌置于十分尴尬的境地,此前,谷歌向以网络中立坚定支持者的姿态示人,并和其他激进支持者一样,赋予该原则以道德意味,而这似乎也已成了他的含义宽泛的不作恶伦理的一部分;现在,他却很难向公众解释,为何对固定和无线宽带服务可以采用双重标准?为何新兴领域可以豁免道德约束? 谷歌的解释是,新兴领域需要保护创新和投资,这是站不住脚的;传统业务并非被孤立在桃花源中,面对迅速变化的外部环境,传统业务同样需要创新,汽车、装备、钢铁业从未停止创新步伐,非如此者早被淘汰出局了,那些恰好身处传统领域的固定宽带服务商和他们的股东,凭什么就活该被禁锢在现有技术和商业模式之中,坐等被新兴技术淘汰呢? 谷歌的进步,是他终于认识到了网络中立原则会抑制创新和投资,但过去的高调已成为包袱,使他难以从旧姿态中退出来;这个包袱真是不值,所谓网络中立其实根本不中立,也消除不了歧视,上网行为有很多方面的特征,不歧视其中一个,就必须歧视其他几个。 无视流量,就是对接入点中立,相应的计费模式就是单一月租,它歧视了那些只需低带宽、或流量很低、或使用时间很少的用户,若改成按带宽收级差月租,就歧视了需要高带宽、但使用率很低的用户,若按流量收费,则歧视了爱看视频的高流量用户,若按时间收费,则歧视了流量很低、但长时间挂网的twitter和QQ客,若取消为实时通话而专设的语音信道,又歧视了爱煲电话粥的情侣们。 可以预料,网络中立原则若当真强制推行,实际上将会把网络从收费公路变成失去排他性的开放公路,随之上演的公地悲剧必将召唤国有化,与其相呼应的,将是上网权成为又一个所谓的基本人权,成为一项由政府用纳税人的钱来包办的社会福利,而私人投资则被挤出;这样的结局,当然不是什么自由,而是国家权力向私人领域的又一次挺进;从近来的发展看,这个潮流不远了。 网络中立主张、上网权,和其它种种肯定性权利主张一样,是基于对权利这个法律概念的误解,你保有一项权利,并不意味着你可以做什么,而是说别人不能对你做什么;你有生存权,是说别人不能无缘无故把你杀了,而不是说别人有义务养活你;你有言论自由,是说别人不能封你的嘴,而不是报社有义务刊发你的文章,更不是别人有义务把耳朵凑过来听你唠叨。 同样,你有上网权,是说别人不能阻止你去购买上网服务并实施上网行为,而不是说别人有义务给你一个网络接口和一台电脑;类似的,网络中立主张,其实就是主张那些无论购买了何种类型或价位的网络服务的用户,都该获得和其他用户一样的待遇,这同样是一种要求他人为你的行为提供资源并负担成本的肯定性权利主张,它不应得到立法支持。
饭文#N3: 碘盐争议中的科学与权利

碘盐争议中的科学与权利
辉格
2010年8月2日

日前,卫生部修订了食用盐标准,将加碘量的上限降低了一半;在国家碘盐政策批评者眼里,这是他们近年来持续质疑和呼吁活动的一大成果,而在标准制订者看来,这只是一次针对情况变化的技术性调整,并不是碘盐政策的重大转向,更不意味着承认该政策的失误,或对支持该政策的理论基础的否定;看来,由于此次修订并未触及争议的核心问题,围绕碘盐的争议大概也不会因此而平息。

近年来,从保健品、奶制品、地沟油,到中医养生、碘盐,种种冲击公众生活安全感的事件和争议接连不断的形成舆论热点;一方面,它们促使人们就这些事关日常切身利(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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碘盐争议中的科学与权利 辉格 2010年8月2日 日前,卫生部修订了食用盐标准,将加碘量的上限降低了一半;在国家碘盐政策批评者眼里,这是他们近年来持续质疑和呼吁活动的一大成果,而在标准制订者看来,这只是一次针对情况变化的技术性调整,并不是碘盐政策的重大转向,更不意味着承认该政策的失误,或对支持该政策的理论基础的否定;看来,由于此次修订并未触及争议的核心问题,围绕碘盐的争议大概也不会因此而平息。 近年来,从保健品、奶制品、地沟油,到中医养生、碘盐,种种冲击公众生活安全感的事件和争议接连不断的形成舆论热点;一方面,它们促使人们就这些事关日常切身利益的问题,去获取信息、学习知识和寻求指导,而同时,各种混杂而相互矛盾的理论和意见,又常常令他们无所适从、不知所措。 更糟糕的是,学术界应如何发展其理论和知识体系,个人该如何组织和更新其信念和经验、如何寻求指导和帮助,法律应如何界定权利和责任,公共政策应扮演何种角色,这四个截然不同的问题,在这些争议中常常被搅在一起,对其中之一的回答,常被不假思索的移置于其它问题之上,从而使得争议过程变得混乱不堪,而作为沉默的多数的听众,更不知道该听谁的好了。 生活于现代社会的个人,与他们传统社会的祖辈相比,面临一个突出的困难,即,如何将来自直接经验的个人知识,和来自社会共同体的公共知识,恰当的组织在一起,为他每日生活中所面临的困惑和抉择提供认知能力和行动指导。 在传统社会,生活知识多半来自个人直接经验,而超出个人经验的部分,即蕴含在习俗、禁忌、谚语和宗教之中的公共知识,在青春期之前,便经由言传身教、共同游戏和公共仪式而习得;那时候,公共知识的极限等同于个人知识的极限,个人的能力和生活质量,取决于他在何种程度上接近这个极限。 而在现代社会,精细分工和不断涌现的新技术改变了上述条件,如今,个人的行动能力和生活质量,越来越多的依赖于其对持续发展中的公共知识体系的领会和运用能力;这并不是说你拥有多少知识,而是说你在面临具体的困惑和抉择时,是否懂得该向谁寻求、通过何种途径访问、如何甄别形形色色且时常相互冲突的知识来源,鉴别它们的质量和针对性,并与个人经验一起帮助你作出判断和选择。 无疑,最值得我们信赖的公共知识体系,就是科学了;过去几百年来无可比拟的成就,让科学从诸多旧有的知识积累体系中脱颖而出,赢得了公众信任;基础教育使科学取得了常识和非个人经验塑造者的地位,面向大众的科学作品和科普文章,就公众关注问题发表的专家意见,专业机构为生活和消费品所制订的规范、标准和指南,都是科学团体向大众奉献的厚礼,学会利用这个窗口,将是现代生活的一项重要能力。 然而,在认识到科学对于生活的指导意义的同时,我们也应警惕一种倾向,许多科学家在对公众发表科学意见时,常常在不经意中,将一个事实判断不假思索的转换为一个道德和法律判断,或者一项政策建议,他们常常忘记了,从认识到行为,从事实到合法性,从科学判断到公共政策,其间横亘着个人选择、价值观和权利,这一鸿沟,绝不可能由任何实证研究所跨越,任何实证命题,都无法取代道德和法律判断。 比如这次的碘盐争议,许多批评者将焦点指向了消费者选择权,他们抓住了问题的要害:政府是否可以推行强制性标准来限制个人选择消费品的权利?即便它出于保护消费者健康的动机,并以科学界共识为基础?无论你的回答肯定还是否定,这是个重大问题,它关系到个人的基本权利和政府权力的界线,它不是没有意义的。 科学家建议在食盐中添加碘,和政府强行规定食盐加碘并禁止销售非碘盐,这是截然不同的两件事,这一点被遗忘的案例比比皆是:医学界未认可某种药的疗效,所以不该允许该药上市,中医理论不符合科学标准,所以应该废除中医,没有科学证据显示已量产转基因作物有害,所以不用理睬明确标注转基因成分的要求。 这么做时,科学家实际上逾越了他们的专业,而无意中跨入了道德哲学和法学家的领域,当然,科学家可以有自己的道德判断和权利主张,但不应将其与科学意见混淆在一起,更不应视之为理所当然而加之于公众,即便是出于完全的善意。 科学在今天所拥有的信誉和地位,来自其成就和说服力,而不是来自权力,真正的信誉只能建立于个人自由选择的基础之上;当被用来指导生活时,它只是诸多可供选择的信念和知识体系之一,个人有权另择他途,他有权固守肮脏的传统习俗,有权按宗教的指导生活,有权在生病时到庙里求签抓药,有权继续用狗血和舞蹈祛病辟邪,有权相信上帝赋予的精神力量会让他康复,即便在旁人看来这是极其愚蠢的选择,即便连他自己都可能在事后追悔莫及。
科学主义的范例

已经有好几个朋友问过我:什么是科学主义?我一直苦于手头没有一个恰当的例子,现在有了。

以下言论摘自松鼠会最新文章《碘盐争议中的几个基本概念与争论焦点》:

这场碘盐之争,人们有没有“选择权”是没有意义的。有了“选择权”,人们依然需要可靠的科学基础才能正确选择,否则就只能被谣言所左右。

科学主义者常无法理解,选择的自由,包括作出愚蠢选择的自由,作出会在事后让自己后悔的选择的自由,听信谣言的自由,拒绝任何权威包(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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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有好几个朋友问过我:什么是科学主义?我一直苦于手头没有一个恰当的例子,现在有了。 以下言论摘自松鼠会最新文章《碘盐争议中的几个基本概念与争论焦点》:

这场碘盐之争,人们有没有“选择权”是没有意义的。有了“选择权”,人们依然需要可靠的科学基础才能正确选择,否则就只能被谣言所左右。

科学主义者常无法理解,选择的自由,包括作出愚蠢选择的自由,作出会在事后让自己后悔的选择的自由,听信谣言的自由,拒绝任何权威包括科学权威指导的自由。
饭文#N0: 车辆按号限行实非上策

车辆按号限行实非上策
辉格
2010年7月21日

近年来,从奥运、世博到亚运,可谓盛事连连,对于主办城市来说,这些大型活动的人流物流给交通系统所带来的压力,是一个重要的难题;这一难题,因国内大城市的车辆保有量正处于高速增长期这一背景,而显得尤为困难了。

对此,许多城市实施了鼓励公共交通的政策,比如大修地铁和轻轨,开辟公交专用通道,降低地铁票价,限量拍卖车牌,按号限行,等等;不过,这些措施并非没有争议;比如,日前京藏高速内蒙段便因对五轴以上大货车实施单双日限行,而造成了延绵长达50公里的大堵车,一时怨声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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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按号限行实非上策 辉格 2010年7月21日 近年来,从奥运、世博到亚运,可谓盛事连连,对于主办城市来说,这些大型活动的人流物流给交通系统所带来的压力,是一个重要的难题;这一难题,因国内大城市的车辆保有量正处于高速增长期这一背景,而显得尤为困难了。 对此,许多城市实施了鼓励公共交通的政策,比如大修地铁和轻轨,开辟公交专用通道,降低地铁票价,限量拍卖车牌,按号限行,等等;不过,这些措施并非没有争议;比如,日前京藏高速内蒙段便因对五轴以上大货车实施单双日限行,而造成了延绵长达50公里的大堵车,一时怨声载道。 当你购买一部汽车时,除了获得对这件物品本身的排他性控制权之外,也必定对未来可以用它做些什么抱有某些期待,而你愿意支付的价格,也高度依赖于这些期待;如果你买完之后才发现,这部车被规定不许上高速、不许夜间行驶、不许载货、不许搭载顺路客,你付出的代价没有换来你原本期望的那些可能性,这时,你难免大呼上当,而这车在你心目中的价值,也就大打折扣了。 许多时候,这种失望和贬值只能怪你自己,或许你没有打听清楚既已存在的法律和行业条规;但有时,这种对行为空间的限制,是突如其来、无法预知、和被强加的,比如禁摩、禁电动车、取消自行车道,还有单双号限行,这些限制规定的实际效果,类似于将车辆部分或全部没收;这显然有失公允;而且这种没收带给车主的损失可能超过车辆的价值,比如单双号限行之下,要恢复到原有生活水平,车主必须购买并供养第二部车,其代价远高于销毁第一部车再买第二部。 另一种情况则更为微妙,比如五年前你买了部车,期待者能让上下班的过程变得更快捷舒适,而最初两年,也确实如此,但随着路上车辆迅速增多,你发现开车上班比坐地铁还累还慢,在市区也越来越难找到停车位,如今,这部车大部分时间趴在车库里,显然,它的价值已大为贬损;实际上,随着拥挤度的上升,每辆新车的加入,都让前面的车辆贬值了,这又该找谁负责呢? 有人会说,当初没人向你承诺交通不会变得更拥挤,所以也不应有人对此负责;这么说没错,但我们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思考,拒绝承认拥挤是个问题,实际上假定了行车空间是块无主公地,问题是,任何资源在变得足够稀缺之前,都曾是无主的,而随着拥挤度上升,稀缺性显露,相应的排他性权利(也就是财产权)就会被创制出来,如果创制过程失败,便会陷入公地悲剧,而这正是作为一个公共问题需要被考虑的。 各城市在尝试解决交通拥堵问题时所采用的各种措施,其实就对应着创制产权的各种途径,当然,它们的成效各不相同;一种常见的从公地中创制产权的原则是先占先得,比如某城市车辆拥挤度达到某个点后,全部车主开会一商量,从此不许新车进入,或者限量拍卖牌照,所得款项由老车主分;当然,现实中没有这样的案例,这是因为车主的组织能力不够强大,但其他限量拍卖牌照的方案,部分体现了该原则,在实行限量拍卖之前的车主得到了豁免,而拍得款项也至少部分被用于改善道路状况。 另一种创制手段是外部进占,比如在某个时刻,某一个人或组织(比如市政府)自行宣布对行车空间拥有所有权,今后使用道路不再免费,车主需要缴纳通行费、过桥费、停车费、拥堵费,或牌照年费;外部进占的一种形式是庇古税,比如燃油税,庇古税的好处是,税收收入可以用于惠及当地居民的公共开支,或者以降低其他税收形式返还居民,甚至直接分给居民,从而减轻产权创制所造成的负担,但理论上,把一个城市的行车空间招标租赁给某人,收取的租金再分给居民,效果是一样的。 最后一种创制手段是管制,比如单双号限行;各种领域的历史经验都已表明,管制虽然也是一种明确的资源排他性形式,却是最无效率的一种,它最根本的问题是,无法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即,无法将利用资源的机会,送到最迫切需要它的人手里;先占先得原则下,如果有位新人比老车主更需要行车,就可以出钱向他买或租行车权;限量拍卖中,也是出价最高者得,而出价最高意味着需求最迫切;但在单双号限行时,不仅任何时候都有一半车辆被闲置了,而且被允许上路的车主,并非需求迫切者,也看不出可行的交易能改善这一局面。 所以不难理解,按号限行这种管制方案,会给车主们带来极大困扰,因而必定遭遇强烈抵制;作为非常时期的非常措施,或许会因其简单易行而受青睐,但若拖延日久甚至永久化,不可行的;限于三四天内,车主们尚可通过换休、借车、早起晚睡来解决,若是长达一两个月,则生活和工作将难免限于困境。
饭文#J2: 多元办医不必拘泥于非营利性

多元办医不必拘泥于非营利性
辉格
2010年2月25日

日前,国务院五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了“加快推进多元化办医”、“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院”、“积极稳妥地把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非公立医院”。

这是值得赞赏的政策改变,开放和鼓励民营资本进入,有助于缓解医疗市场的供给不足,增强供方竞争,改善服务质量;但是,将准入开放、政策鼓励和税收优惠局限于非营利性医院,延续了长期笼罩于医改进程之上的市场化恐惧,既无必要,也将大幅限制开放程度和可能达到的竞争强度。

治病救人是高尚(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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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办医不必拘泥于非营利性
辉格
2010年2月25日

日前,国务院五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了“加快推进多元化办医”、“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院”、“积极稳妥地把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非公立医院”。

这是值得赞赏的政策改变,开放和鼓励民营资本进入,有助于缓解医疗市场的供给不足,增强供方竞争,改善服务质量;但是,将准入开放、政策鼓励和税收优惠局限于非营利性医院,延续了长期笼罩于医改进程之上的市场化恐惧,既无必要,也将大幅限制开放程度和可能达到的竞争强度。

治病救人是高尚行为,而高尚行为是值得和应予奖励的,但有趣的是,许多人都觉得,用金钱去奖励高尚行为是错误的,而做出高尚行为的人,一旦接受金钱奖励,便沾染了铜臭而不再高尚了;此类标准,不仅被加于医生,也被加于慈善家、学术大师、体育明星、战争英雄和政治领袖。

这是部落时代价值标准的遗迹,那时候,重要的互惠行为是被组织在小社会的长期集体互惠关系中的,即时的现金回报意味着一次性结清人情债并免除了未来的互惠义务,打算在社区安身立命的人,是不屑于此种报酬的,而即时现金回报的流行,也会破坏社区的互惠系统。

这样的价值标准已不适合于现代流动性大社会和市场经济,作为个人,保有此种价值观无可厚非,但继续将其作为政策和立法的基础,就显得蒙昧落后了;市场的价格机制,在广阔得多的范围内,为帮助他人的行为提供了更精确、更及时、更自动化的奖励机制。

在市场的均衡价格下,若某个医院能获得高出行业水平的利润,便表明它能用更少的资源来救治更多的病患,这样的医院当然应该奖励;市场的存在意味着这种奖励不需要向公众募捐、不需要政府拨款,只需要企业家被允许获得他的利润。

非营利性医院的好处,是可以保证医院所获取的利润被重新投资于医疗,从而增加医疗供给,最终降低医疗消费价格;但同时,非营利性对于投资者也意味着,投入的资本永远不能为他带来现金回报,他所能收获的,只有治病救人的善行所带给他的满足。

当然,教会和慈善医院的历史已经表明,善行所带来的慰藉和荣誉,足以激励大批个人和法人社团投身于医疗事业,出钱或者出力;这是值得欣慰的,问题是,此种激励所带来的医疗投资是否足够?即,是否存在足够多的善人和善心,使得调动投入于医疗的资源,和以这些资源所产出的医疗服务,是否达到了存在利润激励的条件下所能达到的均衡水平?

假设非利润激励是足够的,那么即便政策完全放开营利性医院,后者也没有生存空间,或者被迫与非营利性医院一样行事;因为非营利性医院没有盈利压力,可以把服务价格压得更低,从而将后者挤出市场,后者若要生存,必须接受同样低的价格,实际上也就得不到利润;如果他在这一价格下还是获得了利润,只能说明他的效率更高,而这本来就是应该奖励的;所以,对营利性医院的限制就是多余的。

相反,如果非利润激励是不足的,那就更应该解除对营利性医院的限制,否则医疗服务供给不足和看病难问题便无法解决;同时,非营利性医院由于不受利润目标约束,其资源配置和组织运营效率上通常不如营利性企业,如果没有后者与其竞争,将达不到充分竞争条件下的配置和组织效率;并且,非营利性组织对于价格信号反应相对迟钝,在医疗需求变化迅速时,较容易忽视那些新生需求。

在法律上,非营利性医院若要长期存在,须按法人社团或信托基金来组织,社团或基金的章程规定了其组织目标;然而在现实运行过程中,如同其它目的性组织一样,章程本身并不能确保组织的发展长期遵循其预定目标,这更多的依赖于组织所体现出的价值倾向对拥有同样价值观的人的吸引力,这些人被吸引在一起逐渐形成稳定的组织文化,使得组织内的人和资源长期服务于特定目标。

对于医疗事业来说,非营利性组织的好处是低成本,价值观的满足替代了大量现金报酬,比如,决心献身于教会的修女可以接受很低的报酬而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共同的价值追求和献身精神也是很好的组织润滑剂,有助于降低组织成本和提高运营效率;另外,对收益外流的限制也增加了医疗资源的供给。

然而,非营利性也有许多负面因素,它更倾向于在市场供需变化时,抗拒价格信号的指引而拒绝做出资源配置调整,也更容易抗拒成本压力所带来的效率改进要求;当缺乏营利性医院与其竞争时,这些因素更可能发酵膨胀。

实际上,从企业文化的发展历史看,非营利性组织的那些优势,许多营利性企业也已逐渐具备;许多大公司都形成了自己特有的亚文化、共同的价值诉求和行为准则,仅仅以利润目标和薪酬水平,已很难解释这些企业的行为和他们对员工和客户的吸引力所在了。

因此,无论社会的慈善意愿是否足够,无论非营利性医院的优势是否存在或是否显著,都没有必要限制营利性医院的发展,它既能补充前者在供给量和覆盖面上的不足,更可为前者提供维持其资源配置和运营效率所需的竞争压力。

饭文#I8: 奥巴马拿银行开刀是在玩火

奥巴马拿银行开刀是在玩火
辉格
2010年1月28日

上周,奥巴马政府提出了针对银行业的最新监管措施,旨在限制接受联邦存款担保的银行从事自营交易、涉足私募股权和对冲基金业务,同时限制金融机构的规模不至于“大得不能死”;这些措施大致上体现了前美联储主席、现总统经济修复顾问团主席保罗·沃尔克的监管理念,这一点,从奥巴马发表这些建议时沃克尔就站在他身边这一事实中,也可以看出。

对此举动,市场做出了迅速而强烈的反应,股市应声下跌,银行股首当其冲;金融界和投资者的担忧不仅在于这些措施本身,更在于这显示出,沃尔克这位一贯的强硬管制派,(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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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拿银行开刀是在玩火
辉格
2010年1月28日

上周,奥巴马政府提出了针对银行业的最新监管措施,旨在限制接受联邦存款担保的银行从事自营交易、涉足私募股权和对冲基金业务,同时限制金融机构的规模不至于“大得不能死”;这些措施大致上体现了前美联储主席、现总统经济修复顾问团主席保罗·沃尔克的监管理念,这一点,从奥巴马发表这些建议时沃克尔就站在他身边这一事实中,也可以看出。

对此举动,市场做出了迅速而强烈的反应,股市应声下跌,银行股首当其冲;金融界和投资者的担忧不仅在于这些措施本身,更在于这显示出,沃尔克这位一贯的强硬管制派,在奥巴马经济政策团队中的地位很可能已压过萨默斯和盖特纳,而后两位的经济理念较偏中间,所提议的监管措施也相对温和。

在此之前,沃尔克的地位一直很边缘,其言论和主张无论在学界还是国会都少有呼应,而金融界更视之为洪水猛兽;他的政策主张,从理论和历史经验上都得不到支持,本次危机的根源在于不负责任的房贷经衍生品市场的风险放大和扩散,混业经营与此并无多少关系,除非禁止商业银行向投资者发行债券,否则风险扩散放大的途径并不会因分业经营而被截断;至于规模限制,迄今更未提出任何可操作的方法。

现在,奥巴马把这只一年来始终躲在冷僻角落里的猛兽放出来了;这是奥巴马经济政策的重大转折,这一转折,看来并不是出于他的经济和监管理念的突然变化,而是他在国会中期选举日益逼近之际,对民主党不妙处境所做出的反应。

上台一年来,奥巴马几乎在所有方面都拿不出什么可以夸耀的成果;他当初能够当选,很大程度上得益于金融危机所激起的选民对共和党的惩罚冲动,现在危机过去了,经济算是得到了稳定,甚至显出了复苏迹象,然而,多数评论都将主要功劳归诸伯南克和鲍尔森在关键时刻的果断举措,而奥巴马的功劳仅在于平稳延续了前任的政策。

在国际方面,所谓与伊朗坦诚开放的直接接触并未发生,而伊朗在西方联盟的虚弱面前越发嚣张,巴以和谈更已被彻底遗忘,关塔纳摩监狱的关闭也已无限期推迟,曾被左派寄予厚望的减排谈判更是一败涂地,种种曾被承诺的优先事项几无进展;而同时,在这一年里,先是近乎于恐怖袭击的胡德堡枪击案,紧接着又发生了圣诞炸机案这一911后最接近于成功的恐怖攻击,动摇了民众对奥巴马反恐政策的信心。

金融虽已稳定,资本市场也已回暖,但影响更大选民基础的就业却仍在恶化;旨在促进就业的7800亿经济刺激方案,在留下巨额赤字之后,却以彻底失败而告终;唯一的成果是在轮胎和钢铁制品上的贸易保护,这确实能讨好工会,但也在业界舆论和国际关系中留下了恶名,更不幸的是,由于贸易保护早已成了过街老鼠,此等成果压根拿不上台面来夸耀。

奥巴马迄今最大的战果,是医改法案在国会的推进,但却是以极高的政治代价换来的,或许不会低于小布什为伊拉克战争所付出的代价;不仅共和党人一致抵制,党内蓝狗因背离财政保守原则而冒政治牺牲风险,更背负了60%以上的民意反对率;由于医改关乎选民切身利益,是他们投票时的绝对优先考虑事项,高反对率很可能导致民主党中期选举的大败。

正是上述困境,迫使奥巴马寻找出路,而挑起争端、开辟新战场、转移视线焦点、让本方阵营在对抗中团结起来,恰是处于不利地位的政客摆脱困境的常用手法;对于这样一场挑战,金融家确是个合适的目标,这些高傲贪婪、浑身铜臭、秃顶腆腹、腰包鼓鼓的家伙,既不招中下层民众喜欢,更为自视甚高而怀才不遇的知识分子和文艺老中青所嫉恨,在好莱坞影视剧中的形象更是早就一塌糊涂。

金融家不仅被指认为危机的罪魁祸首,更因其接受政府的担保和救助,而在薪酬和风险问题上遭受道德攻击;奇妙的是,在这两个攻击点上,民主党的左派基本面和处于最右边的奥派与自由至上主义者达成了共鸣和呼应:左派说,政府必须担保和救助,右派说,政府不应担保和救助,然后他们一起说,你拿了担保和救助,就不能拿高薪和冒高风险。

可笑的是,似乎所有人都忘记了一个基本事实:风险准备、存款担保、隐性流动性担保、以及联邦救助,都不是金融家向政府请求得来的,而是政府通过立法强加给他们的;承担道德和法律责任的前提自由选择,对于被强加的东西,无论是帮助还是负担,都无须背负道德责任,更无须因此而限制自己的行动自由。

奥巴马或许选中了一个很有号召力的攻击点,但也是一个高度危险的攻击点,他是在玩火,如若玩过头,很可能丧失来之不易的经济回稳和脆弱的复苏前景;金融系统作为整个经济体的血脉,其反应之敏捷、影响之深广,皆为其它部分所不及,并且其反应大半基于对未来的预期和信心,一旦人们确信这是动真格而不仅仅是宣传战,经济局面可以在一夜之间逆转。

不幸的是,许多人对金融的认识,还停留在“不创造实际价值,以兴风作浪为务的寄生食利者”这种蒙昧状态;若奥巴马成功煽起一场针对金融业的民粹主义运动,将是美国经济之大不幸,也是整个世界经济之不幸。

饭文#I3: 谷歌战略失当终结苦果

谷歌战略失当终结苦果
辉格
2010年1月14日

近日,谷歌宣布将不再对其中国境内服务器实施内容过滤,即便为此须付出关闭境内服务器和乃至整个大陆业务的代价,这意味着,为恪守他为自己所设定的行为准则,谷歌已决定放弃中国市场;多年来谷歌在中国市场的艰难开拓,他与网络监管机构之间日益复杂的拉锯战,以如此方式告终,这对于他的大批忠实用户、他历经磨难的中国团队、他的热忱而出色员工,都将是一颗难以下咽的苦果。

正如许多评论所指出,这是一颗文化和价值冲突所结下的苦果,然而,价值冲突无处不在,所有跨国公司必须面对,而其中(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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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战略失当终结苦果
辉格
2010年1月14日

近日,谷歌宣布将不再对其中国境内服务器实施内容过滤,即便为此须付出关闭境内服务器和乃至整个大陆业务的代价,这意味着,为恪守他为自己所设定的行为准则,谷歌已决定放弃中国市场;多年来谷歌在中国市场的艰难开拓,他与网络监管机构之间日益复杂的拉锯战,以如此方式告终,这对于他的大批忠实用户、他历经磨难的中国团队、他的热忱而出色员工,都将是一颗难以下咽的苦果。

正如许多评论所指出,这是一颗文化和价值冲突所结下的苦果,然而,价值冲突无处不在,所有跨国公司必须面对,而其中像谷歌这样悻然退出的却很少;谷歌中国过去几年来的变故,是其应对价值冲突的全球战略在特定条件下的自然延续,看来,这一战略并不成功;在欧美以外地区,当存在一个本土化竞争对手时,谷歌的表现都不好,而在文化和制度迥异的地区,他与监管机构的关系也很糟糕。

谷歌价值战略存在两个根本问题,首先,他错误的把最大程度拓宽言论自由度设定为企业目标,从而在许多文化和制度环境下,将自己置于毫无希望的冲突之中;实际上,在监控难以避免的条件下,更现实的问题是,如何让监控规则更加明确和透明。

对于以信息采集和投送为业的搜索引擎来说,规则的暧昧和随意性才是最大的问题,它不仅让那些善于幕后交易和钻营取巧的竞争对手获得了不公平的优势,更因为规则的不可言说,而将由过滤和屏蔽措施所带来的道德包袱乃至法律责任,从监管机构转移到了实际执行者头上。

这一点对于跨国公司尤为不利,由于他们还受总部所在地法律的约束,其不透明操作的空间更小;所以,谷歌应对监管的战略重点应是促使监管规则的透明化,以便获得一个平等的竞争环境,也免于为具体的过滤措施承担道德和法律责任。

跨国公司的多重司法管辖实际上可以帮助他贯彻该策略:如果在当地无法做到透明化,他可以积极借助本国的司法、听证和立法过程来推动透明化;由于他的几个重要竞争者也是跨国公司,必要时将被迫出庭作证,或出席国会听证,而监管措施的实际边界将不可避免的在此过程中被勾勒出来。

第二个问题是,在坚守价值理念的时候,谷歌错误的单方面拔高自己的价值标准,而不是将重点放在推动整个行业的价值标准向自己所希望的方向提升;这种独善其身的做法,虽保住了其“不作恶”的美名,在特定条件下却无助于现实世界按他的意愿改善,而同时却在商业上遭受了巨大损失。

可以相信,对于谷歌雅虎这些崇尚信息自由的新兴网络公司,绝大多数监控措施都会给他们带来道德负担,并在本土遭受舆论压力;当年雅虎便因邮件泄露案被搞的狼狈不堪,杨致远还亲自出面道歉;然而正是这一案件暴露了问题的要害所在:雅虎万分委屈的表示,既然公众和立法机构都十分介意监控措施,那为何不立法为此类措施设定一个适用于整个产业的可接受标准?却单单把雅虎挑出来讨伐一番?

对于以最高标准自奉的谷歌,最需要的正是此类立法,然而,他当初却没有响应雅虎的呼吁,从而错失了一次为整个行业设定价值标准的良机;他本可以理直气壮的告诉公众和国会:若要进入那些市场,必须采取那些监控措施,如果你们认为这些措施不可接受,那就立法禁止吧,那样我们定会遵守法律从而退出这些市场,当然,我们的竞争对手也会;相反,如果你们经过取证评估后,认为立法禁止的经济后果不可接受,那就无须再指责我们不得不采取这些措施。

饭文#H3: 电动车生杀不能由其对手掌握

电动车生杀不能由其对手掌握
辉格
2009年12月4日

在消费者和生产企业的一片反对声中,电动摩托车技术标准即将于下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将设计时速超过20公里或车重超过40公斤的电动自行车,定义为电动摩托车,而后者属于机动车范畴;这一界定,对生产者意味着必须取得摩托车生产许可才能继续生产,对消费者意味着必须考得驾照才能继续驾车上路,而且必须行驶在机动车道上。

上述标准制订过程的荒谬之处在于,它把攸关一个行业生死存亡的强制性标准的制订工作,交给了直接与其竞争的另一个行业,就好比把一只年幼的花豹(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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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生杀不能由其对手掌握
辉格
2009年12月4日

在消费者和生产企业的一片反对声中,电动摩托车技术标准即将于下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将设计时速超过20公里或车重超过40公斤的电动自行车,定义为电动摩托车,而后者属于机动车范畴;这一界定,对生产者意味着必须取得摩托车生产许可才能继续生产,对消费者意味着必须考得驾照才能继续驾车上路,而且必须行驶在机动车道上。

上述标准制订过程的荒谬之处在于,它把攸关一个行业生死存亡的强制性标准的制订工作,交给了直接与其竞争的另一个行业,就好比把一只年幼的花豹交给狮群,由后者判断这是不是一名合格的猎手,是否值得养大;毫不意外,狮群齐声叫道:瞧这只没用的狮子,老是往树上躲,宰了它!

不幸的是,国家标委会片面采纳了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起草的标准,而后者是代表汽车摩托车企业的行业利益组织;由于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界定权赋予了国标委,该标准的实施将自动改变现有电动车的法律地位;一夜之间,1.2亿辆电动车变为废铁,2000多家生产企业陷于无牌生产的非法境地,500万工人须另谋出路,至少4000亿公民合法财产等同于被当场罚没就地销毁,数亿人每日享用的生活便利被剥夺,好一番狮豹出没的丛林景象。

无须深奥的法理分析,依常识可知,任何法律都不能将千百万善良民众衣食所赖的日常行为归为非法;数亿民众多年来每日骑驾电单车行于道路,对这一行为空间已构成了既有的权利,这是不能随意加以剥夺的;如果他们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利益,那么当初他们就应遭遇抗拒和阻止,如果说这种侵犯是在道路日渐拥挤之后才凸显出来,那么出来阻止他们的也应该是与他们竞争道路的行人、脚踏车和其他车辆,但我们并未看到这方面的呼吁和抗议;退一步讲,即便此等权利重划是必要且公正的,因此而遭受直接损失的车主和企业也必须得到恰当的补偿。

实际上,相对于其它代步工具,电单车以极小的负面外部效应,却为低收入和老弱百姓带来了极大的出行便利,无论在事故率、道路占用率、噪音和空气污染等方面,都表现优异,它本应成为政策鼓励的对象,却不可思议的成了打压和扼杀的对象,完全背离了以制约私人行为负外部性为目标的公共政策原则。

恰当的行业标准,应尊重产业发展的实际状况,将那些低于多数参与者期望的状况排除出去,如果一个标准过于严苛以至于将绝大多数规范对象排除在外,既不切实际也无法得到执行,这样的标准,其唯一的作用是为执行者创造寻租机会;不幸的是,国内的许多标准正是这种情况;许多部门和地方以规范市场秩序和国际接轨的名义,热衷于制订这样的标准,其背后的激励机制是:严苛而不可能执行的标准,是提升其雇员福利而同时免于财政负担的最方便途径。

就其后果而言,电摩的划界标准,并非一个向消费者提供何种品质产品的问题,而是一个道路行驶权利如何分配的问题,一个车辆制造商协会,显然不是解决该问题的恰当主体,它既非利益相关方,亦非合格仲裁者,却被赋予了骤然改变数亿公民权利的权力;如果为了挽救一个行将就木的摩托行业,可以如此冒消费大众之大不韪,市场秩序何在?

要解决此等问题,须由道路的掌管者、道路通行权利的既得者、承受交通污染的当地居民、负担道路成本的地方纳税人,共同协商谈判议定,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能和政策倾向,也应在这样的框架下推行实施;更何况电单车并未成为一个怨声载道而有待解决的麻烦,相关利益各方原本相安无事,何必如此无风兴浪?

饭文#G0: 钓鱼事件的结局是喜还是忧?

钓鱼事件的结局是喜还是忧?
辉格
2009年10月26日

就钓鱼执法事件,浦东政府日前宣布,该区行政执法局先前的调查结论“事实不清、结论错误、公布草率”,责令其终止执法程序,并承认此事执法过程中存在不正当取证手段,为此向公众作出了道歉;从事件发生到责令自查,到自查结论给出,再到组成联合调查组、推翻自查结论、公开道歉,前后不到两周,对这一迅速的反应和180度的转变,许多人感到欣慰甚至拍手称快,认为这是舆论监督的又一成就,也反映了地方政府应对公众舆情的意愿和(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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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事件的结局是喜还是忧?
辉格
2009年10月26日

就钓鱼执法事件,浦东政府日前宣布,该区行政执法局先前的调查结论“事实不清、结论错误、公布草率”,责令其终止执法程序,并承认此事执法过程中存在不正当取证手段,为此向公众作出了道歉;从事件发生到责令自查,到自查结论给出,再到组成联合调查组、推翻自查结论、公开道歉,前后不到两周,对这一迅速的反应和180度的转变,许多人感到欣慰甚至拍手称快,认为这是舆论监督的又一成就,也反映了地方政府应对公众舆情的意愿和能力有了切实提高。

然而,在欢呼胜利之前,有必要想一想,我们所需要的,究竟是一个尊重和保障权利的政府?还是一个善于应对舆情的政府?钓鱼事件的发展结果,是否降低了对权利的类似侵犯再次发生的可能性?如我们所看到的,事件并未在一个常规的司法程序中、以可重复和可信赖的方式得到解决,导致事件发生的行政管制及其执行机制也未被改变,实施侵犯的那双政府之手,更没有被加上有效的束缚,从这个角度看,实在没什么值得乐观的进展。

有人认为,舆论本身构成了一种约束,在法治缺失的条件下,不失为权利保障的次优替代品;这有点道理,但舆论约束是否能导向权利的有效保障,能否导向安全而公正的行为环境,取决于这种约束所处的激励结构;如果舆论能约束法官和陪审团不致做出太过荒唐的枉法裁判,能约束珍惜声誉的个人和组织不恣意妄为,能激励珍惜品牌和商誉的商家诚实守约,此时,舆论的确是社会良俗的保障;然而,在另一种激励结构下,舆论约束也可以激励官员经由向下哗众来向上取宠,或者热衷于面子工程来制造正面新闻事件,甚至动用大量公共资源来影响和干预舆论。

钓鱼时间的发展过程,是后一种情况的范例,事件的关键转折点是人民日报和央视的负面报道,这表明真正起作用的压力来自“上面”,即权力结构中的更高一层,而不是舆论本身,只有看清这一点才能理解转变之神速;在这一激励结构中,舆论压力无法直接在本地起效,必须绕道经由上层向下施压,而这样一来,舆论约束的性质就完全改变了:压力的向上传递通道是越来越窄的,到最顶层变得极其狭窄,能否通过、通过后得到什么反应,取决于事件的传播学特征、把守层层通道关口的个人或组织的信息过滤特性或偏好,和许多偶然随机因素,而正是后面这些因素才真正规定了舆论约束的导向性,它完全不同于自下而上约束机制的导向性。

很明显,在上述激励结构下,下层官员会竭力避免负面事件向上传播,为此不惜动用大量公共资源,也不惜为此破坏规则和侵犯个人权利,但是当事人一旦设法突破通道障碍,前一天还凶神恶煞的地方官立刻换上一张笑脸,恨不得跪下来求你息事宁人;这让我想起古代的滚钉板拦轿告御状,含冤苦主突破重围冲向钦差轿子的过程中,必须付出极高的代价,而且希望极为渺茫,但你一旦成功到达轿前,案件立刻变得易如反掌,一个小小民妇可以扳倒上百官员,孙中界断指就是活生生的现代滚钉板,他对传统规则的领会,看来高过许多法学教授。

舆论约束的此种导向机制,吸引了大量资源被投入到这场博弈之中,地方政府的行政职能和使用强制力的意愿都因此而大为扩展,政府之手更深更硬地伸进了生活的各个领域,最终恶化了社会的权利保障条件;为了阻止负面信息抵达最上层,地方政府派出大量人员层层阻截上访者,雇佣大批网络评论员影响网络舆论,建立深入每个毛孔的维稳机构避免公共事件上新闻头条,为避免煤矿事故上头条,从封锁新闻到收买记者,最后索性关闭和没收民营小煤矿,为了掩盖一件坏事,常常需要再做十件坏事——否则,杨乃武案怎么会牵连上百官员呢?

饭文#F8: 钓鱼执法是准入管制的典型败例

钓鱼执法是准入管制的典型败例
辉格
2009年10月21日

近日,多位上海车主向媒体痛陈其遭遇交通管理部门倒钩钓鱼执法的经历,其中一位车主在愤懑无助之际不惜断指自清,另一位车主则已提起行政诉讼;尽管类似的钓鱼式执法早有传闻,但短时间内出现这么多受害者,着实让公众震惊,令舆论哗然;倒钩事件,不仅展示了失控的行政权力对公民权利会造成何等超乎想象的侵犯,并且正如有识之士所指出,利用乐于助人的恻隐之心来实施钓鱼,是对这个社会原本脆弱的道德基础的直接打击。

钓鱼执法所借的名义,是打击非法运营,而后者的合法性基础,是(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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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执法是准入管制的典型败例
辉格
2009年10月21日

近日,多位上海车主向媒体痛陈其遭遇交通管理部门倒钩钓鱼执法的经历,其中一位车主在愤懑无助之际不惜断指自清,另一位车主则已提起行政诉讼;尽管类似的钓鱼式执法早有传闻,但短时间内出现这么多受害者,着实让公众震惊,令舆论哗然;倒钩事件,不仅展示了失控的行政权力对公民权利会造成何等超乎想象的侵犯,并且正如有识之士所指出,利用乐于助人的恻隐之心来实施钓鱼,是对这个社会原本脆弱的道德基础的直接打击。

钓鱼执法所借的名义,是打击非法运营,而后者的合法性基础,是客运业的准入管制:交管部门(或间接的通过拥有营运权的出租车公司)向营运车主有偿发放牌照,牌照发放者和已经花钱买了牌照的车主,都有激励维持牌照的市场价值,而这一价值源自营运权利的排他性;所以,当打击非法营运不力导致黑车泛滥时,不仅牌照持有者不满,交管部门今后发放的牌照价格也会受损。

准入管制的理论基础是:道路等公共品,由于私人无法实施排他性,会导致过度使用和投入不足,即所谓的公地悲剧;解决的办法是牌照管制:由政府凭借行政强制力实施准入管制,这样既限制了过度使用,又可通过出售牌照获得收入投资于道路建设,解决了投入不足问题。

然而,这种行业准入管制模式本身的合法性却十分可疑:管制的确能缓解过度使用,却不能保证充分投入,有什么机制能保证,发放牌照所得确实被用于道路建设?又如何能保证,政府规划的道路建设,能够满足道路使用者的真实需求?实际上,管制和政府投入模式把一个关于权利界定、资源配置和市场供需的问题,转变为了一个公共选择问题,而由阿罗不可能定理可以推知,任何集体决策机制都不能有效率的解决资源配置问题。

因而对于建设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而言,应尽可能减少公共选择问题,尤其在我国制约政府权力的法治条件尚不具备的条件下,管制必然带来大量的腐败,而牌照收入的去向也无从检查和监督;许多经济学研究都表明(包括今年获得诺奖的两位经济学家的研究),牌照管制并非解决公地问题的良策,许多私人的、行业的、地方的交易和组织形式,都可以为公共品提供良好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而对于显著的外部性和过度使用,庇古税是更兼容于市场的解决方案。

实际上,几乎垄断了土地收益、并有权征收营业税和部分增值税的地方政府,有着足够的激励去改善交通状况,完全不需要牌照收益的激励,牌照收益仅仅是满足个别部门利益所需,而利益的部门化(甚至很可能已经分解落实到个人)为过度执法提供了极大的激励,上海交管部门如此劲头十足挖空心思的管制行动,令人很难相信那些动辄数万元的罚款,全部落进了国库。

其次,即便没有营运准入管制,地方政府对道路使用已经实施了足够的排他权,也从中获得了高额收益:除了大量收费公路,开放道路同样获得了租金,包括对外地车征收的进城费和本地车的牌照费;这次钓鱼事件的发生地上海,恰恰是国内上牌费最高的城市,这实在说不过去;如果说上牌费还不能将道路占用成本完全内化,那么新开征的燃油税(一种典型的庇古税)则完全弥补了使用率上的差异,继续实施准入管制的理由已不复存在。

再退一步说,即便我们认可准入管制的合法性,管制的实施也不能扩大和深入到私人之间的偶然即兴交易;按传统和惯例,不同于大宗的、公开的和经常性的交易,小额即兴交易在各种准入管制中历来都得到豁免:私人不能随便开银行,未经许可不能发行债券,但即兴的私人借贷从来都是合法的;开诊所行医需要执照,但邻居割伤了手我帮他清洗包扎伤口顺便敷点药,这不会被判为非法行医;工厂被禁止雇佣童工,但我付钱给邻家小孩帮我修剪草坪,也不会为此被抓起来;如果管制被无限扩大,深入到私人关系的每个角落,我们的私人生活空间将被彻底破坏,维系亲戚、邻里、社区乃至城镇的传统关系网络也将遭受权力的无端打扰和摧毁,这是人们无法接受的。

从倒钩钓鱼事件看来,上海交管部门的管制行为已经达到了走火入魔的程度,在我们看到的几个案例中,没有车主公开主动揽客的证据,也没有经常性收费载客的证据,更没有迹象表明他们的行为可以构成一种可持续的盈利模式,把这叫做“营运”未免太荒唐;更奇怪的是,非法营运的直接受害者是持牌营运者,他们应是最积极也最有效的监督和举报者,如果黑车真正损害到他们的利益,他们甚至会自己动手管制,但这些案例中都没有出现他们的身影。

漕口&白颈 vs 焦点访谈

扒粪(雅称“舆论监督”)已发展为一门巨大的产业,它给媒体带来了发行量和广告收入,但我估计,这只是其收入的一小部分,据传闻,焦点访谈最终播出的节目,只占其素材量的1/10,业内人士都知道,许多负面报道,最终都被广告合同取代了。

许多地方电台和电视台都有为民解忧之类的电话互动节目,早年刚起步时,主持人主要扮演协调人的角色,做些帮求助者拨通某个部门号码、找到某方面专家之类的事情,但最近我在出租车里又听到这种节目,惊奇的发现,这些主持人的牛逼哄哄程度,已不亚于袍哥大爷,对当事双方都呼来喝去,说话的语气也完全是不容置疑的真理掌握者。

被投诉的商家,对这种事情似乎已形成既定策略:最好让(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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扒粪(雅称“舆论监督”)已发展为一门巨大的产业,它给媒体带来了发行量和广告收入,但我估计,这只是其收入的一小部分,据传闻,焦点访谈最终播出的节目,只占其素材量的1/10,业内人士都知道,许多负面报道,最终都被广告合同取代了。

许多地方电台和电视台都有为民解忧之类的电话互动节目,早年刚起步时,主持人主要扮演协调人的角色,做些帮求助者拨通某个部门号码、找到某方面专家之类的事情,但最近我在出租车里又听到这种节目,惊奇的发现,这些主持人的牛逼哄哄程度,已不亚于袍哥大爷,对当事双方都呼来喝去,说话的语气也完全是不容置疑的真理掌握者。

被投诉的商家,对这种事情似乎已形成既定策略:最好让管事者躲过电话,万一躲不过,电话一旦打进来,立马投降,无条件认账退赔,绝不抵抗。从他们的俯首帖耳中,我真切体会到这帮人的厉害,不禁寒毛直竖。

本以为这是传媒发达之后的新生事物,刚刚读到吴思先生的文章,才知道原来古已有之,只不过是在更小的程度上而已;在《血酬定律》第23篇中,吴思介绍了清代“漕口”和“白颈”的掌故:所谓漕口(白颈是其异地同义词),是寄生在漕粮陋规之上的扒粪食客,类似于当今专吃山西小煤矿的事故记者,或专吃妓院的柳下惠记者(据说他们总是能准确嗅出风尘所在,却每次都坐怀不乱)。

漕粮体系充满了陋规,给参与其事者带来了丰厚租金,但因与正式规定相悖,上不得台面,也就留下了扒粪割肉的敞口;各县的穷秀才,人虽穷,却因为身有功名,不能随便打屁股,故而在官府面前比较敢折腾,又因为能文会字,读过正式规定,会写状纸,会写举报信,甚至会写告示,于是,凭借揭发、举报、诉讼、甚至发动群众抵抗陋规的威胁,能成功的从漕粮陋规中分得一杯羹,通常每个秀才每年能拿到几十两银子,而每县这样的漕口常有数十人,甚者多至几百人。

这个案例太好了,令人拍案,读史读到这个境界,让后生叹服,吴思先生尽管有理论功底稍显薄弱,尽管有爱生造词汇的毛病,但悟性极佳,眼光犀利,看他的文章,每篇都是很好的研究课题,他要是博导,定会有大批高手从他身后冒出啊。

老中医要从发廊妹碗里抢食

继馒头标准后又一大创举,当然要拉上卫生部、质监局、公安部和中消协做靠山,老中医大概最多分到二成,我猜。


 

全国足疗按摩等保健行业将统一技术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6日03:41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李秋萌) 今后,全国范围内的足疗、洗浴、按摩都将执行统一的标准,未达标者将不予准入开业。昨天,全国保健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京成立,卫生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部、中消协等相关部门及百余家企业代表参加会议,并针对保健服务行业夸大宣传、资质不达标等问题进行首次讨论,最早有望于明年出台各保健行业的规范标准。

  据介绍,保健业分为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和保健服务行业。目前,我国休闲保健服务行业企业已经达到60多万家,相关链条产业300多万家,从业人员3000万人,年产值2000亿元人民币。

  成立的全国保健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将针对保健服务行业在技术、服务、管理各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统一规范。此次,其将率先对保健服务行业内,包括足疗、洗浴、按摩等在内的企业进行标准化规范。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李大宁表示,随着休闲保健服务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其已与医疗卫生、中医药一样成为我国医疗体制改革进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因存在企业无序竞争、缺乏统一的保健业标准及相关的政府监督机制,不仅影响和制约了行业的健康发展和企业的公平竞争,也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马上就访 中国医院协会副会长潘学田称目前行业存在监管漏洞

  对于保健服务业即将进入标准化时代,中国医院协会副会长潘学田举双手赞同,他表示,现在社会上,规模大小不一、相关医师资质不明的足疗室、洗浴中心随处可见,由于没有行业内的统一标准,因此诸如收费标准、设施运行等存在监管漏洞。

  同时,由于其往往通过按摩方式进行保健,因此按摩穴位的正确与否事关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如不具备相关按摩资质,容易起到相反的致伤作用,“有一位老人因感到身体不太舒服,就到按摩中心进行按摩,但因从业者不了解穴位作用及力度掌握不到位,导致老人当即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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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馒头标准后又一大创举,当然要拉上卫生部、质监局、公安部和中消协做靠山,老中医大概最多分到二成,我猜。


 

全国足疗按摩等保健行业将统一技术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6日03:41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李秋萌) 今后,全国范围内的足疗、洗浴、按摩都将执行统一的标准,未达标者将不予准入开业。昨天,全国保健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京成立,卫生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部、中消协等相关部门及百余家企业代表参加会议,并针对保健服务行业夸大宣传、资质不达标等问题进行首次讨论,最早有望于明年出台各保健行业的规范标准。

  据介绍,保健业分为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和保健服务行业。目前,我国休闲保健服务行业企业已经达到60多万家,相关链条产业300多万家,从业人员3000万人,年产值2000亿元人民币。

  成立的全国保健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将针对保健服务行业在技术、服务、管理各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统一规范。此次,其将率先对保健服务行业内,包括足疗、洗浴、按摩等在内的企业进行标准化规范。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李大宁表示,随着休闲保健服务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其已与医疗卫生、中医药一样成为我国医疗体制改革进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因存在企业无序竞争、缺乏统一的保健业标准及相关的政府监督机制,不仅影响和制约了行业的健康发展和企业的公平竞争,也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马上就访 中国医院协会副会长潘学田称目前行业存在监管漏洞

  对于保健服务业即将进入标准化时代,中国医院协会副会长潘学田举双手赞同,他表示,现在社会上,规模大小不一、相关医师资质不明的足疗室、洗浴中心随处可见,由于没有行业内的统一标准,因此诸如收费标准、设施运行等存在监管漏洞。

  同时,由于其往往通过按摩方式进行保健,因此按摩穴位的正确与否事关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如不具备相关按摩资质,容易起到相反的致伤作用,“有一位老人因感到身体不太舒服,就到按摩中心进行按摩,但因从业者不了解穴位作用及力度掌握不到位,导致老人当即骨折”。

  潘学田表示,行业标准化将有助于保健业的良性发展,但需要先对各保健行业的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这样才能出台满足消费者和保健行业双方需求的相关规范准绳。

http://news.sina.com.cn/c/2009-07-26/034118297967.shtml

饭文#B5: 医院号贩子挣的是什么钱?

(火车票的例子与此类似,曾有人认为排队比竞价更有利于时间机会成本较低的穷人,对此观点本文一并做了回答。)

医院号贩子挣的是什么钱?
辉格
2009年6月9日

上周,北京协和医院号贩子案一审宣判,9名被告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至30个月;从指控的内容看,这些号贩子获罪受刑,并非仅仅因为倒号行为本身,更是因为他们使用暴力试图垄断倒号市场,并且收钱帮人加塞,从而破坏挂号窗口前的排队秩序。此后记者的现场报道表明,在“警方会同市卫生部门联合启动了集中打击医院“号贩子&rd(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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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票的例子与此类似,曾有人认为排队比竞价更有利于时间机会成本较低的穷人,对此观点本文一并做了回答。)

医院号贩子挣的是什么钱?
辉格
2009年6月9日

上周,北京协和医院号贩子案一审宣判,9名被告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至30个月;从指控的内容看,这些号贩子获罪受刑,并非仅仅因为倒号行为本身,更是因为他们使用暴力试图垄断倒号市场,并且收钱帮人加塞,从而破坏挂号窗口前的排队秩序。此后记者的现场报道表明,在“警方会同市卫生部门联合启动了集中打击医院“号贩子”专项工作”之后,挂号窗口前的号贩子已经消失;但这一结果似乎与打击和判刑并无关系,实际上,在医院实行实名挂号并强化排队秩序之后,号贩子的商业模式就已经瓦解。

号贩子消失了,但很明显,无论患者还是医院,从中都得不到任何收益,而看病难的状况依然如故。协和等著名医院挂号窗口前日复一日的漫长队伍,活生生的展示着医疗供给的短缺;一方面是医疗资源的极度稀缺,而这种稀缺原本会造就的高租金又面临着价格管制,结果便是排队,而资源所有者本可获得的租值便耗散在漫长的队伍中;由排队导致的租值耗散,被经济学家称为无谓损失(deadweight loss),意思是:排队者日晒雨淋风餐露宿所付出的代价,没有支付给任何人,没人因此而获益;和所有黄牛一样,号贩子们不过是试图从这些无谓损失中打捞出一点点,和拾荒者无异;当然,通过暴力垄断拾荒营生,也是犯罪。

号贩子和其他黄牛的商业模式,都建立在稀缺资源租值转移的基础上;任何稀缺资源都能在竞价中获得租值,但这一租值未必全部由其直接占有者获得,租值由哪些人获得、如何分配,取决于对资源的需求与供给直接相遇之前,会遭遇哪些瓶颈,凡是有能力在沿路设置障碍从而建立瓶颈的人,都能从中获得一份租值。假如有个村子出产一种独特的水果,每年成熟季节便有大批客商前来采购,如果交易是自由的(意味着供需可以直接相遇),果园主便会获得其果园和其园艺技能的全部租值;从某年起,村长在进村的唯一道路上设了关卡,限制进村采购者的数量,并出售门票,于是对水果的竞争削弱了,水果价格下降,而果园主的部分租值便转移到了村长手里。

但如果村长仅仅限制采购者数量而拒绝收门票(或许他认为收获季村里太吵了),或者门票价格不够高,结果很明显,关卡外面会排起长队;此时,瓶颈已从关卡处向队伍延伸方向转移了,于是黄牛的机会便来了;如果队伍足够长,并且队伍所处的通道足够狭窄,有人(或许是乡长)便有机会在村长的关卡外设置另一个关卡,从而分享另一份租金;像这样,瓶颈和租值逐级向外转移的过程,可以一直重复下去,直到队伍消失,或关卡设置在技术或成本上不可行,而最后一种情况便给黄牛留下了打捞遗漏租值的机会。

医院里目前的情况便是如此,就协和医院的例子而言,瓶颈和租值至少被向外转移了三次,而由于在每个环节上交易都被禁止,最终大部分被转移的租值都耗散了。许多在协和彻夜排队的求医者都是冲着名医去的,原本这样的医患供需相遇和议价过程会发生在医生的诊室里,那样医生便可获取其医术和职业声誉所带来的全部租值;而事实上,医生并没有决定供给数量、对象和价格的权利,同时又被禁止收取红包,供给瓶颈被转移到了挂号室;然而挂号室同样没有对象选择和议价权,而挂号价格又很低,于是供给瓶颈再次转移到了挂号窗口外的队伍和走廊上;此时黄牛出现,如果黄牛是充分竞争的,并且与挂号室没有特殊关系,那就只能挣点辛苦钱,和收钱帮人排队没有差别,但黄牛通常都有内部关系,所以他们除了排队服务费之外,也是在打捞耗散租值。

接着,由于观察到排队走廊很容易控制,垄断黄牛出现了,这相当于在排队服务市场上设置了供方关卡,租值又以另一种方式转移了;最后,挂号制度改革和排队秩序强化清除了黄牛,但队伍并未消失,这一次,瓶颈转移到了维护排队秩序的保安那里,当然,保安同样被禁止收取门票,但打捞耗散租值的激励无法消除,他们也总是能找出一些办法或多或少打捞到一点,比如一张破烂的行军床一夜租金20元,一把小坐椅租金10元,但总的来说,禁令十分有效,绝大部分租值都耗散了。

有人说,尽管准入和价格管制造成了租值耗散和无效率,但对穷人还是有些好处:因为穷人的时间机会成本较低,所以在竞价和排队之间,穷人宁愿选择排队;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因为富人的时间机会成本虽高,但不必自己排队,他完全可以雇佣机会成本很低的人来替他排队,而挂号排队是不可能实行完全实名制的,因为许多患者躺在床上爬不起来。要解决看病难的问题,还是要靠扩大供给,而这就需要改变目前不恰当的激励机制:首先,要拆除存在于医患供需双方之间的重重关卡,让激励直接落到医生头上,而不是落在各种中间环节上,这样才能让现有的医疗资源获得最大程度的利用;其次,现有医疗资源的租值充分实现,加上准入管制的放松,将吸引大量人才和投资进入医疗事业,创造出更多医疗资源。不久前卫生部门开始推动医生多点执业和独立开业,正是朝这个方向迈出的正确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