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文#P2: 交通拥堵是个产权问题

(按:对此问题的更多论述参见《车辆按号限行实非上策》一文)

交通拥堵是个产权问题
辉格
2010年12月30日

北京的堵车俨然已成全球瞩目的世界奇观,尽管在道路和公交系统上已做出了巨大投入,仍赶不上车辆的快速增长;现在,长期实行的不限量免费上牌制度,终于坚持不下去了;在诸多流量控制手段中,管理当局看来倾向于牌照限量管制,只是具体管制方式尚有待澄清;对此,消费者和汽车销售企业也迅速做出了反应。

相比之下,上海的人口密度三倍于北京,且上海因其历史而造就的百衲衣式的城市格局,在道路规划和改造上的腾挪余地,也远不如北京那方正井然的棋盘格局,但它的道路交通拥堵的情况却不如北京严重,这完全得益于它早在1994年便开始实行的牌照限量拍卖和外地车进城费制度,以及后来的C牌车禁入外环制度,这些制度或许值得北京学习。

有人以深圳为例质疑上海模式的必要性,确实,深圳人口和车辆密度确实比上海更高,但它是一个短期内从空白开始建设的城市,这让市政规划者可以在一张白纸上从容设计其城市的功能布局和与之相称的交通系统,这是其它城市管理者无法指望的条件,所以深圳的经验并不具有普遍意义。

不过上海模式中有一点确实是北京难以仿效的,得益于长江、杭州湾和太湖流域的无数大小湖泊,上海的陆地边界很容易控制,因而才使外地车进城费制度在技术和成本上可行,而对于四通八达的北京来说,这种控制太困难了,所以它只能一刀切的限制外地车在北京城出现,而不是收费准入,实际上,上海的C牌车制度也是同样道理。

从经济学角度看,哪里有拥挤,哪里就有产权问题;所谓产权,即是对行为施加一种人为的排他性,以避免由过度拥挤而造成的公地悲剧;当我们寻求和评估治理交通拥堵的各种手段时,应将其视为产权制度的建设过程;为缓解拥堵必须引入某种排他性,问题在于:它能否为交通资源的使用和创造提供有效的激励,而同时,它的引入是否公正。

相对于按号限行,牌照拍卖在效率和公正性上都要好得多,按号限行实际上没收了已购车辆的一半产权,而且会激励有钱人购置多部汽车,造成巨大浪费;相反,限量管制实际上将道路资源的排他性产权部分赋予了现有车主,这保护了他们当初购车时对车辆可带来的便利的预期,尽管同时也破灭了未购车者对未来的期待,但毕竟没有直接贬损他们已有财产的价值,同时也符合产权形成中通行的先来先得原则,算是比较公正的。

传闻中,北京也将实行牌照限量,但不是拍卖而是抽签;抽签方式的问题是,中签者未必是对车辆需求最强烈的,这样高度稀缺的资源就不能分到最需要它的人手里;改进的办法是允许中签者有偿转让牌照,否则,正如有学者已经指出的,抽签制将导致大量黄牛党和行政腐败。

与先抽签后转让相比,拍卖制提供了集中的行情信息,因而可以降低交易费用,它受诟病的地方是提高了购车者的负担,这一点其实可以通过改进拍卖规则来解决,比如,每张牌照的竞拍成功者只须支付他的成交价高出成交价最低的那张牌照的部分,或者,干脆把每年竞拍结束后,将拍卖所得平均分给当年获牌车主。

当然,在激励机制上更有效的方式,是按区域和路段的拥挤程度收取拥堵费,就像新加坡、伦敦和纽约的做法;不过,这种方式高度依赖于驾车者的守法习惯以及执法系统的工作效率,否则就要依靠难度颇高的车牌识别和传感技术;或许未来十年内这样的技术条件会逐渐成熟,也有传闻上海等城市已经开始测试和评估有关技术,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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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对此问题的更多论述参见《车辆按号限行实非上策》一文) 交通拥堵是个产权问题 辉格 2010年12月30日 北京的堵车俨然已成全球瞩目的世界奇观,尽管在道路和公交系统上已做出了巨大投入,仍赶不上车辆的快速增长;现在,长期实行的不限量免费上牌制度,终于坚持不下去了;在诸多流量控制手段中,管理当局看来倾向于牌照限量管制,只是具体管制方式尚有待澄清;对此,消费者和汽车销售企业也迅速做出了反应。 相比之下,上海的人口密度三倍于北京,且上海因其历史而造就的百衲衣式的城市格局,在道路规划和改造上的腾挪余地,也远不如北京那方正井然的棋盘格局,但它的道路交通拥堵的情况却不如北京严重,这完全得益于它早在1994年便开始实行的牌照限量拍卖和外地车进城费制度,以及后来的C牌车禁入外环制度,这些制度或许值得北京学习。 有人以深圳为例质疑上海模式的必要性,确实,深圳人口和车辆密度确实比上海更高,但它是一个短期内从空白开始建设的城市,这让市政规划者可以在一张白纸上从容设计其城市的功能布局和与之相称的交通系统,这是其它城市管理者无法指望的条件,所以深圳的经验并不具有普遍意义。 不过上海模式中有一点确实是北京难以仿效的,得益于长江、杭州湾和太湖流域的无数大小湖泊,上海的陆地边界很容易控制,因而才使外地车进城费制度在技术和成本上可行,而对于四通八达的北京来说,这种控制太困难了,所以它只能一刀切的限制外地车在北京城出现,而不是收费准入,实际上,上海的C牌车制度也是同样道理。 从经济学角度看,哪里有拥挤,哪里就有产权问题;所谓产权,即是对行为施加一种人为的排他性,以避免由过度拥挤而造成的公地悲剧;当我们寻求和评估治理交通拥堵的各种手段时,应将其视为产权制度的建设过程;为缓解拥堵必须引入某种排他性,问题在于:它能否为交通资源的使用和创造提供有效的激励,而同时,它的引入是否公正。 相对于按号限行,牌照拍卖在效率和公正性上都要好得多,按号限行实际上没收了已购车辆的一半产权,而且会激励有钱人购置多部汽车,造成巨大浪费;相反,限量管制实际上将道路资源的排他性产权部分赋予了现有车主,这保护了他们当初购车时对车辆可带来的便利的预期,尽管同时也破灭了未购车者对未来的期待,但毕竟没有直接贬损他们已有财产的价值,同时也符合产权形成中通行的先来先得原则,算是比较公正的。 传闻中,北京也将实行牌照限量,但不是拍卖而是抽签;抽签方式的问题是,中签者未必是对车辆需求最强烈的,这样高度稀缺的资源就不能分到最需要它的人手里;改进的办法是允许中签者有偿转让牌照,否则,正如有学者已经指出的,抽签制将导致大量黄牛党和行政腐败。 与先抽签后转让相比,拍卖制提供了集中的行情信息,因而可以降低交易费用,它受诟病的地方是提高了购车者的负担,这一点其实可以通过改进拍卖规则来解决,比如,每张牌照的竞拍成功者只须支付他的成交价高出成交价最低的那张牌照的部分,或者,干脆把每年竞拍结束后,将拍卖所得平均分给当年获牌车主。 当然,在激励机制上更有效的方式,是按区域和路段的拥挤程度收取拥堵费,就像新加坡、伦敦和纽约的做法;不过,这种方式高度依赖于驾车者的守法习惯以及执法系统的工作效率,否则就要依靠难度颇高的车牌识别和传感技术;或许未来十年内这样的技术条件会逐渐成熟,也有传闻上海等城市已经开始测试和评估有关技术,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已有16条评论

  1. gaohan_cn @ 2011-01-01, 11:27

    虽然楼主以为经济笔记的楼主思维不是很清楚,但我还是请楼主看看这篇文章(当然,您很可能已经看过了):http://www.bullogger.com/blogs/kaiecon/archives/373167.aspx

    楼主在上文论证牌照拍卖是一个相较而言较比公正的制度时如此说到:
    ’尽管同时也破灭了未购车者对未来的期待,但毕竟没有直接贬损他们已有财产的价值,同时也符合产权形成中通行的先来先得原则,算是比较公正的。‘

    我表示:尽管产权制度常常采用先来先到原则,但我以为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人定原则,或者说脱胎于现代经济学(?我胡说的。。我承认。。)或是人类理性(也是胡说。。)或是文明发展(一如既往的胡扯。。。)的一个惯例。

    惯例本身并不决定他有毫无疑问的权威性。我也无法把它与公正性联系起来——除了您所说的对’未来的合理期待‘,但正如经济笔记的楼主所云,仅保护先来者的合理预期,也许还不够公平。鉴于公平的概念是如此模糊,除非楼主愿意给出更强力的论证,我不得不遗憾地表示,我对此文并不完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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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辉格 回复:

    看了,他第一段里说的这类后来者吃亏的事情,不是很常见吗?以前移民美国只要买张船票就行,现在呢?共享一项资源的一群人,在意识到拥挤程度加剧已不再能容忍时,决定圈起栅栏,关闭入口,我觉得这是产权从无到有形成的恰当而自然的方式,尽管在不同领域的具体确立方式可以讨论。

    我不太确定你是怎么使用“人定”这个词的,如果指的是“设计”,我不同意先来先得原则是设计的,我也并不认为该原则有什么先验的特殊价值,但我看不出有什么更好的替代物。

    另外,我没提到“公平”,只提到了“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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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fqq @ 2011-01-01, 11:46

    不太明白“比如,每张牌照的竞拍成功者只须支付他的成交价高出成交价最低的那张牌照的部分,或者,干脆把每年竞拍结束后,将拍卖所得平均分给当年获牌车主。”是怎么降低购车者的负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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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辉格 回复:

    嗯,这样的拍卖能否停止在某个有限价格上,确实需要验证,我没仔细想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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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sther @ 2011-01-02, 14:03

    把拍卖所得均分给当年获牌车主这个不太可行,组织拍卖本身是有成本的,再均分返还又会产生行政费用,政府恐怕不会自己掏腰包的,而且这样也加重了行政机构的工作量,有点多此一举。
    我觉得直接拍卖就好了,不用考虑是否加重了车主的负担,本来汽车就不是保障生存的必需品,车辆过多导致交通条件恶劣,使没有车的人成了“受害者”的角色,政府可以用车牌拍卖所得的钱贴补共同交通,这样对没有车的人来说也比较公平。
    北京的抽签看起来好像没有加重购车者的负担,但是正如博主分析的,这样不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会导致行政腐败或者黄牛党出现。所以就放手让市场自由博弈好了,现在车牌拍价高,其实反映的是车牌资源的稀缺,是购车者带给自己便利的同时给其他人带来不便的补偿,不想出这笔钱,有点只要权利不要义务的味道~公开透明的拍卖,我觉得是一个很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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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辉格 回复:

    嗯,同意,产权给定前提下从效率考虑,现有拍卖方式最佳。
    但本文并未假定产权给定,现有拍卖方式是将产权界定给了老车主和市政府,我的意思是,如果有人觉得限额内的新车主也该分得一份,那可以调整拍卖方式,至于我说的方式在资源配置上的效率,还真不好说,需要实验。
    ——这段文字原本是答复小橘子的,刚好用得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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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sther 回复:

    我觉得是把产权界定给了市政府,或者是市政府和全体市民,因为公路修好之后,不仅有私家车在跑,也有公共汽车在跑。市民甲以前坐公共汽车,现在想买一辆自己的私家车,在这个过程中他的产权是怎么变化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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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辉格 回复:

    从享有排他权的角度看,财产权确实界定给了市政府,但就免费获得准入权这一点,原车主也获得了部分财产权,不过这两项权利确实可以识别为两种财产。

    “市民甲以前坐公共汽车,现在想买一辆自己的私家车,在这个过程中他的产权是怎么变化的呢?”——没变化,因为财产权是针对行为的,在甲买车前后,他的两种行为(坐公交和开私车)所分别面临的障碍,并无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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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sther 回复:

    恩恩,我的意思就是界定为两种财产比较好,否则市民甲在坐公车到买私家车这个过程产权没有变化,那也就不存在您说的“如果有人觉得限额内的新车主也该分得一份,那可以调整拍卖方式”这个问题了吧
    我说的不专业,不过我的意思是如果不把产权和使用权分开的话,有点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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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victor @ 2011-01-05, 10:34

    我觉得这些东西都是一个从right到privilege的过程,过去是人人都理所应当的上路,现在要限制,最公平的方式就是先来先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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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辉格 回复:

    嗯,同意,不过privilege的形式和生成机制仍值得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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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橘子 回复:

    突然想到碳排放问题。工业化初期,碳排放是想排就排。现在发达国家说,大家都要限排啦。但发展中国家说,凭什么你排过了轮到我就开始限排了。
    这事吧,我觉得没有绝对哪种方式是公平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最终可行还是看功利。

    比如说排堵,用尾号限行,不能解决问题,效率太低;让已购车主补贴新车主,操作起来很困难。和牌照费大约三四万元的价格相比,这两种方式的效率损失得不偿失,就不采用了。如果新车牌照很贵,贵到几十万元,那么实际采用的方法很可能就是让旧车主参与承担了。

    碳排放问题就是如此,发展中国家觉得自己亏,发达国家又不想补贴那么多,加上一些排放量监控测量、减排的收益衡量等的技术问题,操作难度比收益大,最后就流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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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辉格 回复:

    “哪种方式是公平的”,这在事先确实难以回答,特别是难以找到可供比附的先例时,或者可以找到太多可以比附的冲突先例时,不过,还是有些最一般的原则可以得到识别,比如和平——最大程度的避免武力,尊重既得利益,利益诉求的表达机会,尊重既有的程序机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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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victor @ 2011-01-08, 19:08

    上面说到移民,让我想起07年移民改革立法的进程,最难办的其实就是一个workable solu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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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剑寒秋水 @ 2011-01-10, 06:02

    http://www.ideabyme.com/?p=4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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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辉格 回复:

    难以否认的是,每一种产权,都是在拥挤程度达到某种程度之后被创建的,在径流量变得稀缺之前,没人介意上游引水筑坝,在河水变得足够脏之前,没人介意上游排污,在捕鱼能力对鱼群规模微不足道时,没人会干预你的渔网孔径或在伏季是否休渔,在电波开始相互干扰之前,没人介意你的电台用什么频率和功率……改变这些状态的权利拟制行动都是无谓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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