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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文#R4: 软件专利权已成创新绊脚索

软件专利权已成创新绊脚索
辉格
2011年4月28日

日前,谷歌输掉了一桩软件专利案,被判侵权成立,赔偿500万美元;尽管金额不高,但由于同案被告包括了雅虎、亚马逊、PayPal和AOL等行业巨头,且涉案代码属应用范围极广的Linux内核,此案备受开源界关注,判决结果引发了业界对专利陷阱的广泛担忧,以Linux为命根子的Red Hat虽未被列入被告,却已自告奋勇提起反制诉讼,要求判定该专利无效。

这是一个典型的案例,说明软件专利权会如何被滥用,原告Bedrock是一家专业专利钓鱼公司,并不以软件为业,其老板是一位资深专利法律师,而声称被侵犯的专利根本算不上创新,它听起来就像:一个保持冰箱整洁的新方法,每次打开冰箱存取物品时,顺便拿几样东西看看,假如有东西过期了,给它贴个标签(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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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专利权已成创新绊脚索 辉格 2011年4月28日 日前,谷歌输掉了一桩软件专利案,被判侵权成立,赔偿500万美元;尽管金额不高,但由于同案被告包括了雅虎、亚马逊、PayPal和AOL等行业巨头,且涉案代码属应用范围极广的Linux内核,此案备受开源界关注,判决结果引发了业界对专利陷阱的广泛担忧,以Linux为命根子的Red Hat虽未被列入被告,却已自告奋勇提起反制诉讼,要求判定该专利无效。 这是一个典型的案例,说明软件专利权会如何被滥用,原告Bedrock是一家专业专利钓鱼公司,并不以软件为业,其老板是一位资深专利法律师,而声称被侵犯的专利根本算不上创新,它听起来就像:一个保持冰箱整洁的新方法,每次打开冰箱存取物品时,顺便拿几样东西看看,假如有东西过期了,给它贴个标签,假如看见有东西贴着标签,把它扔掉。(实际上比这要含糊的多) 有意思的是,这位专利法专家David Garrod原本是专利法改革的积极分子,曾免费帮助[[PubPat]]打赢过多宗专利虚假标注案件,PubPat是一家反专利滥用的非政府组织,也是专利制度改革的积极推动者,并明确反对将专利法适用于软件。 或许正是因为Garrod深谙专利制度的缺陷所在,才能成功构造陷阱并打赢官司,他知道如此琐碎的“发明”和如此明显的钓鱼很难获得法庭支持,所以刻意挑选了素以专利钓鱼亲善著称的得克萨斯东区法庭,为让案件能被该法庭受理,他把CityWare这家早在2004年开业不久便倒闭的小公司列入了被告。 对专利制度的合理性,历来有许多争议,与它对创新的妨碍和高昂的防范与执行成本相比,它对创新的激励作用究竟是否物有所值,是值得追问和检验的;而在法理基础上,它也有着根本的缺陷,这些缺陷的错误激励作用导致了系统性的无效率。 首先,任何产权都是在行为空间中划出的一个排他性空间,而从无主空间中创立产权通常遵循的是先来先得原则,比如谁先在一块无主土地上耕种或居住就可取得产权,专利权表面上也是先来先得,其实不然,耕种和居住是实际的占有行动,而注册专利只是在行为空间里画个圈,并未实施圈内的行为,它类似于国内校园里流行的用象征性物品占座的习俗,或在月球模型上插面旗来宣布主权。 这种象征性占有的成本很低,它会激励人们不负责任的四处随意圈地,但占了茅坑又不拉屎,等别人想拉时又漫天要价。 其次,通常产权所涉及行为空间会随占有行动而自动变得“拥挤”,这赋予了产权以天然的排他性;专利权则不然,它是借助国家管制能力,对原本不具有排他性的行为施加人为的排他性;这样,专利权的执行成本便转嫁给了潜在的不知情入侵者:假如无票观众进入剧院,他们会直接面临有票观众物理上的排斥,而后者也直接感受到他们带来的拥挤,但假如我无意中侵入的是专利领地,我感受不到任何拥挤,我必须用自己的全部审慎和细察来防范侵权嫌疑。 正是这一点创造了钓鱼机会:入侵之初不会遇到障碍,但你一旦形成规模,投入大量资源,对它产生依赖,钓鱼者便从角落里跳出来漫天要价了;这很像美国西进运动时的土地纠纷,当时授予北美土地的特许状在伦敦市场上被频繁交易,但实际上没人弄得清楚被交易的土地究竟在哪里,没人见过它,它们只是凭想象被画在很不靠谱的地图上,而同时,那些真正在西部开疆拓土的农民,却要时刻担忧他们亲身居住和耕种的土地不定哪天就被手持特许状的人前来索要,显然,这不是好的产权制度。 事到如今,专利制度鼓励创新的作用越来越小,特别是在软件领域,很少有公司靠购买专利来提升自己的开发能力,如今软件厂商注册和购买专利主要是用来自卫,防止被钓鱼和讹诈:当别人来讹诈你时,你也得有可以讹诈的东西;为此,你最好也大撒网式的注册专利,确保你的主要竞争对手至少会撞上其中一部分;然而,这样的游戏只有拥有专业律师团队的大公司才玩得起。 当专利制度由创新激励机制沦为相互下套使绊的工具,是时候彻底改变它了;重要的是,需要在地盘圈占对后来者所构成的障碍与圈占者所承担的代价联系起来,才能断绝对占而不用和漫天要价的无限制激励。 好在不仅产业界,法律界和学术界也逐渐意识到这个问题,PubPat的推动已取得些成效,2004年、05年和07年曾被三度召往国会,在听证会上就专利制度对创新的妨碍和可能的改革作证,尽管还没有带来实质性的变化。
如何评估食品监管的效果?

对于通过强化监管来改进食品安全是否可取,恩哼提出了不同看法

南方周末有篇文章题目三本书改写美国食品安全史。从上面看我感觉行政手段并不一定没用,贵国现在和当年的美国在民众呼声和加强立法上很像,但行政手段无效(率字真舍不得加),我觉着可能因此食品安全问题才得不到解决。我不同意无谓的高标准,不反对通过行之有效的行政手段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我也相信看不见的手,但等不及它向我们招手。

读到过类似的资料,但我认为那不足以支持监管,因为监管剥夺了自我标准低于管制标准的人的福利,因而其主张者负有单方面的举证责任,证明这些措施是保障他们重大利益所必需的,并要让人信服,被保障的这些利益,远比它所损害的更重大,但现在他们拿出的证据是不够的。

我并未坚持,任何剥夺部分人福利的事情都是不正当的,比如,在某个晚会上,有人丢失了价值数亿美元的钻石,这时,不分青红皂白的把全部客人暂时软禁在房间里,(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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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通过强化监管来改进食品安全是否可取,恩哼提出了不同看法

南方周末有篇文章题目三本书改写美国食品安全史。从上面看我感觉行政手段并不一定没用,贵国现在和当年的美国在民众呼声和加强立法上很像,但行政手段无效(率字真舍不得加),我觉着可能因此食品安全问题才得不到解决。我不同意无谓的高标准,不反对通过行之有效的行政手段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我也相信看不见的手,但等不及它向我们招手。

读到过类似的资料,但我认为那不足以支持监管,因为监管剥夺了自我标准低于管制标准的人的福利,因而其主张者负有单方面的举证责任,证明这些措施是保障他们重大利益所必需的,并要让人信服,被保障的这些利益,远比它所损害的更重大,但现在他们拿出的证据是不够的。 我并未坚持,任何剥夺部分人福利的事情都是不正当的,比如,在某个晚会上,有人丢失了价值数亿美元的钻石,这时,不分青红皂白的把全部客人暂时软禁在房间里,可能是必要且正当的,但假如丢失的只是个价值几百美元的手袋,这么做就是不正当的;在这种问题上,罗尔斯([[John Rawls]])的无知之幕([[veil of ignorance]])概念就用得上了。 我认为主张监管者证据不足,是因为,美国食品监管强度增长的历史,尽管同步伴随着美国食品安全的改善,但并不能由此认为前者导致了后者,同样可能的解释是:食品丑闻一方面推动了监管强化,同时也提高了消费者对安全性的需求和支付意愿,和食品厂商对安全性的供给与投入意愿。 实际上,同步发生的不止这三个事件链,还有收入的提高,食品工业的技术和工艺变化,工业制成品对传统工艺和厨房原料的替代,读者/观众对食品丑闻的兴趣增长,传播环境的改变,等等。 而同时,由于监管强化,本来可能发生的事件链却没有出现,比如食品工业自律标准的进步,以及这些标准在诉讼和判决中被反复援引,围绕食品安全风险的法庭作证,等等。 假如没有FDA,会不会出现一个职能相当的私人组织?任何不贴上它的认证标签的大公司都难以在市场立足?假如今天把FDA私有化,会有多少大公司宣布不再遵循其标准?这些都需要严格控制无关变量的对照分析才能回答,不是观察食品安全进步就能得出结论的。 简单的说,你需要证明,从上述事件链中仅仅剔除监管,加上因为无监管而发生的事情链,食品安全会恶化多少?将给多少人的健康造成伤害?而同时监管所剥夺的福利与之相比是多么微不足道?
专利权制度的改良方案

今天大河马的博客Solidot都提到了Jonathan Corbet那篇关于软件专利权的文章,对他们的看法我深有同感。

专利权或许曾起过正面作用(所激励的创新多于所压制的创新),未可知,但软件专利显然已成大害虫,严重困扰了产业健康发展。

专利这种产权形式的致命缺陷,和象征性占座一样,虽然形式上也是先来先得,但占有成本太低,只是在行为空间里划出边界,但并未实际占有,即,并未真正实施边界内的那些行为,成本太低就鼓励大家不负责任的随意圈占,但占了茅坑又不拉屎,别人想拉又漫天要价。

对此问题,2006年时曾和zhangiii总讨论过,当时讨论的焦点是如何约束专利持有人不漫天要价,iii总提出了一个很好的想法(不知记忆(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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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大河马的博客Solidot都提到了[[Jonathan Corbet]]那篇关于软件专利权的文章,对他们的看法我深有同感。 专利权或许曾起过正面作用(所激励的创新多于所压制的创新),未可知,但软件专利显然已成大害虫,严重困扰了产业健康发展。 专利这种产权形式的致命缺陷,和象征性占座一样,虽然形式上也是先来先得,但占有成本太低,只是在行为空间里划出边界,但并未实际占有,即,并未真正实施边界内的那些行为,成本太低就鼓励大家不负责任的随意圈占,但占了茅坑又不拉屎,别人想拉又漫天要价。 对此问题,2006年时曾和zhangiii总讨论过,当时讨论的焦点是如何约束专利持有人不漫天要价,iii总提出了一个很好的想法(不知记忆是否准确):不妨让专利注册者自己为专利标价,这个价格将成为他未来可能获得的赔偿的上限,同时也是政府征收财产税的基数。 今天又想了一下,觉得这个方案还可以改进,要点如下: 1)注册者自己为专利标价,标价分两部分:最大授权份数(N)和每份授权单价(P),同时说明每份授权的内容(比如,可以是每件产品、每年/每月/每天的使用权,等等); 2)持有人每年可对N和P作一次修正; 2)当售出授权数为零时,持有人每年可对N和P作一次修正;(28日修改) 3)专利持有人须每年为专利按标价和固定税率(R)缴纳的印花税,税额=N*P*R,税款注入一个创新基金(F); 4)当有人向持有人购买授权时,专利局从F中向购买者支付补贴每份P*R,假如售价有折扣,补贴同样折扣; 5)当有人在诉讼中被判侵权时,每份侵权赔偿P,其中P*R由专利局从F中代付; 6)当售出的授权数(包括诉讼中被判的份数)达到N时,专利自动作废; 这样,假如没人向你买授权,你就等于是在赞助别人去买另一个别人的专利授权,激励问题解决了。
饭文#R3: 监管重典能否带来食品安全?

监管重典能否带来食品安全?
辉格
2011年4月26日

食品安全话题俨然已成“月经帖”,上月主角是双汇,瘦肉精事件后双汇市值已跌掉近30%,不知蒙牛会不会成为本月主角;面对汹涌舆情,国务院近日下达了《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并责成卫生部制定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国家标准,有媒体也在呼唤用“监管重典”来保障食品安全。

那么,更严格的标准、更严厉的监管,真的能带来食品安全吗?事实上,我们并不缺少标准和法规,相反,制定规章和设立衙门历来是我们最擅长的事情,十几年来这些规章涌现的速度远非雨后春笋所能形容,监管和稽查队伍之规模也远非FDA所能比肩,我(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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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重典能否带来食品安全? 辉格 2011年4月26日 食品安全话题俨然已成“月经帖”,上月主角是双汇,瘦肉精事件后双汇市值已跌掉近30%,不知蒙牛会不会成为本月主角;面对汹涌舆情,国务院近日下达了《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并责成卫生部制定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国家标准,有媒体也在呼唤用“监管重典”来保障食品安全。 那么,更严格的标准、更严厉的监管,真的能带来食品安全吗?事实上,我们并不缺少标准和法规,相反,制定规章和设立衙门历来是我们最擅长的事情,十几年来这些规章涌现的速度远非雨后春笋所能形容,监管和稽查队伍之规模也远非FDA所能比肩,我们每个小饭馆都要办卫生许可证,每位厨师都要健康证,但这些管用吗? 通过行政管制来改进产品质量和安全性,是一条错误的道路;除了少数极端情形之外,食品质量和安全是高度主观和个人的事情,任何食品多少都有健康风险,每个人对这些风险都有不同的反应,取决于他对特定风险的成本考虑。 避免风险的代价有两方面:一是放弃享受美味的机会,比如因为担心亚硝酸盐致癌而放弃对腌肉和咸鱼嗜好,或者放弃传统,许多传统食品制作方法都有不小的安全风险,许多人将这些传统视为其文化和生活方式的重要部分,放弃它们是很高的代价。 其二是更高的食品价格,许多人知道他们的食品不安全,但经过价格比较和预算权衡还是选择了它们,这也是为何国内乳制品企业早已声名扫地,市场份额却依然居高不下的原因所在,这清楚的表明了消费者为更高一点的安全性所愿意支付的代价是有限的。 每个人对于具体的安全风险有多担忧、愿意付出多少代价去避免,每项安全措施给每个厂商带来多少成本、能由此换来多少收益,这些都是高度分散的私人知识和局部知识,是无法被汇集和集中处理的,只能在市场交易中经由价格信号和信誉机制而得到表达。 然而,在管制制度下,所有这些个体差异和分散知识都被无视了,由于监管者负上了道德责任,总是倾向于将标准制订的尽可能严格,任何被医学证据证明或怀疑可能造成损害的食品将一律被禁止,这样,那些愿意承担风险的人原本可以从消费这些食品中获得的福利便被剥夺了。 剥夺的规模取决于自愿选择标准低于监管标准的幅度和人口比例,显然,收入越低,自我标准越低,假如我们执行与美国相同的标准,这个比例就会非常高,而实际上,我们许多标准已经高过FDA了。 由于管制大规模压制了通过自愿交易增进福利的机会,它总是面临着众多潜在交易者突破其限制的努力,这便给其执行者带来了大量寻租机会,已成为腐蚀行政机关和司法系统的主要力量,也消磨着公众对政府和法律的信心。 更糟糕的情况是,当管制严厉到整个商业模式变得不可行,即,假如严格执行,会将成本抬高到大部分消费者不愿购买的程度,而同时行政机构又缺乏廉洁约束,企业要在行业中生存下去,就只能选择行贿,这正是我们在许多行业所见到的情形。 行贿的代价主要不是增加了负担,假如行贿是行业生存的必要条件,其成本倒反不是问题,因为你的同行们也有同样的负担,只要你的负担不比一般水平高,就不会成为竞争劣势,真正的危险在于,行贿会让企业丧失安全感和独立性。 有句俗话说,陪领导做一百件好事不如陪领导做一件坏事,类似的,行贿所留下的污点,给官僚系统留下了随时摆布企业的把柄,迫使后者不得不与受贿官员组成密切的进退同盟,最终使企业陷入浑浊不堪、迷雾重重、充满陷阱的政治和裙带网络。 这是一种反向捕获,在行政廉洁有保障的条件下,通常是监管机构被利益集团或公共舆论所捕获,偏离其监管宗旨,而在官势强大且缺乏廉洁的地方,则是企业被官僚系统捕获;这不仅会扭曲企业的激励机制,也腐蚀了组织文化,而身陷如此朝不保夕的环境之中,难免会让经营策略日益滑向机会主义。 食品安全的未来,只能寄望于法治的进步、市场信誉机制的进化、安全知识的普及和消费者安全偏好的提升;监管机构应将其职能限于必要的部分,强制性规范应限于那些绝大部分人知晓后都不会接受的原料和工艺,或者信誉机制尚无法避免的公共危险,比如剧毒化学品和高放射性物质的控制。
饭文#R2: 企业如何防控商业贿赂?

企业如何防控商业贿赂?
辉格
2011年4月21日

近日,三一重工被揭发举报出大量商业贿赂行为,尽管真实性还有待核实,但举报内容翔实生动,让人很难相信是假造的;投资者也立即做出了反应,由于担心丑闻会影响其未来一段时间内的竞标地位,三一股价大幅下降。

说起来,三一只是被抓拍并揭发了的倒霉蛋而已,大概没人会怀疑,类似被举报的贿赂行为,在国内商业环境中是极为普遍的现象;当然,如果采购方是政府机构或国企,那么收受的就是行政贿赂,但即便排除这些情况,非国营企业在工程发包和采购上的贿赂现象也随处可见,也对许多企业构成了严重的困扰。

任何贿赂的前提是存在委(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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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防控商业贿赂? 辉格 2011年4月21日 近日,三一重工被揭发举报出大量商业贿赂行为,尽管真实性还有待核实,但举报内容翔实生动,让人很难相信是假造的;投资者也立即做出了反应,由于担心丑闻会影响其未来一段时间内的竞标地位,三一股价大幅下降。 说起来,三一只是被抓拍并揭发了的倒霉蛋而已,大概没人会怀疑,类似被举报的贿赂行为,在国内商业环境中是极为普遍的现象;当然,如果采购方是政府机构或国企,那么收受的就是行政贿赂,但即便排除这些情况,非国营企业在工程发包和采购上的贿赂现象也随处可见,也对许多企业构成了严重的困扰。 任何贿赂的前提是存在委托-代理关系,而委托人之所以要将发包和采购事务委托给代理人,是因为后者拥有某些独特的信息资源来判断供应商的能力和商品的质量,比如专业知识、对技术和质量的判断力、对供应商背景和信誉的熟知、与供应商的交往和谈判经验,等等,所以,他们从交易过程中获取的报酬,可以视为这些资源的租金收入。 所以,对于委托人来说,代理人拿钱并不是问题;问题在于:首先,代理人从供应商处拿钱,是否违背了他们之间的委托-代理责任,假如委托或雇佣契约明文或默示的禁止了这种取酬方式,那就构成了欺诈;其次,假如契约并不禁止,那么,这种由供应方支付代理报酬的交易安排,在成本/收益上是不是有利?最后,无论由哪方直接支付,委托人都会负担代理成本,那么这一成本的大小是否物有所值? 契约责任并不是千篇一律或一目了然的,许多企业都默许采购者收取回扣,委托代理双方对此心照不宣,雇主还常常会依他对回扣收入的猜测而压低薪酬,对这种情况,既然双方愿意,法律没有必要加以干预。 由供方支付代理报酬,未必不是有效率的安排,假如委托人有一个大致可信的市价可作参考,并且他自己无论以何种方式去采购都不会得到低太多的价格,而代理人却可以依靠自己独特的信息优势和谈判技巧去挤压供方价格,那么,何不用这份收入去激励他尽最大的努力,同时又为自己节省一笔代理佣金呢? 这样的优势有许多,比如对短期行情波动的了解,对特定供应商进货价格、库存压力和营销政策等议价条件的洞察,对本地行业竞争格局的把握,等等;假如由委托方支付报酬,这些资源该如何定价是个困难的问题,实际做法通常只能是固定薪酬,可是,只拿固定薪酬而没有回扣收入的代理人,就会缺乏足够的激励去取得这些资源,并将其充分运用于价格谈判之中。 对于委托人,重要的是要防止代理人为拿回扣而降低质量和风险标准,或让自己付出远高于市场水平的价格;当然,在契约里禁止回扣是一种防范手段,但经验表明,仅有契约约束是远远不够的,对于敏感的工程和采购业务,企业需要建立风险控制机制,而许多时候,假如机制能起作用,拿不拿回扣倒并不重要。 首要的原则是要保持信息和咨询来源的多元化,并且这些来源之间应保持充分隔离,假如你要打听某件商品的质量和价格,多问几家是容易想到的好做法,但如果你把能提供信息和意见的人聚在一起讨论,或让他们知道各自都在为你提供意见,则是很愚蠢的做法,却也十分常见。 好的做法是,让代理人知道你有替代意见来源,但又不知道他们是谁,同时,为了保证参照意见的严肃性,最好偶尔把任务真的转交给他:好,就按你说的情况,给你5%佣金帮我买一套来;假如他打退堂鼓,你就知道他只是个夸夸其谈者了。 第二个原则是,要把决策权放到该放的位置上,那些善于捣浆糊的代理人,常用的伎俩是,一面给供应商留下他能影响决定的印象,一面哄骗老板相信真正的采购决定是老板自己做出的,而实际上,他们精心安排的信息条件和选择空间早就决定了老板的选择,结果是,他们既捞到了油水,有卸下了许多本应承担的责任。 许多老板容易上这种当,其中有过度自信和权力欲的因素,但更重要的原因是在权力责任分配上奉行了错误的原则,错误的认为利益出入越大的决定,就越要放到高层来做,而实际上,决策的位置总是与知识和判断力相对应,作为老板,在不具备相关经验和判断力的事情上,永远不要相信自己真的做了决策,你要么被决策了,要么只是掷了个骰子而已。 或许有人会问,有些决定重要到性命攸关,放在下面岂不很危险?没错,确实很危险,但那是你活该,假如按上述原则分配下来,发现致命责任落在下层,那是你企业开错了,谁让你不掌握对一个企业性命攸关的知识还要做这种企业的老板?这种情况下,唯一安全的做法是把这块业务分割出去,让企业的生命不再依赖于它。
饭文#R0: 制度变革不是调鸡尾酒

制度变革不是调鸡尾酒
辉格
2011年4月18日

近日,秦晖教授在接受网易《意见中国》栏目专访时,再次阐述了他十年来不断鼓吹的“共同底线”理论,所谓共同底线的意思是:右派要自由,左派要社会福利,尽管理论上两者存在冲突,可既然中国的现实是,自由比左派视为福利国家典范的瑞典还少,而社会福利比右派的典范美国还少,所以现阶段左右双方很容易找到一条共同底线。

用秦晖的话说:“我们的福利不能低到连美国人都不能容忍的地步;我们的自由也不能低到连瑞典人都不能容忍的地步”,因而在到达共同底线之前,左右不妨各自争取福利和自由,即他常说的“左手争福利,右手争自由”(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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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变革不是调鸡尾酒 辉格 2011年4月18日 近日,秦晖教授在接受网易《意见中国》栏目专访时,再次阐述了他十年来不断鼓吹的“共同底线”理论,所谓共同底线的意思是:右派要自由,左派要社会福利,尽管理论上两者存在冲突,可既然中国的现实是,自由比左派视为福利国家典范的瑞典还少,而社会福利比右派的典范美国还少,所以现阶段左右双方很容易找到一条共同底线。 用秦晖的话说:“我们的福利不能低到连美国人都不能容忍的地步;我们的自由也不能低到连瑞典人都不能容忍的地步”,因而在到达共同底线之前,左右不妨各自争取福利和自由,即他常说的“左手争福利,右手争自由”,争议大可留给未来。 对于制度变革的方向和公共政策的重点,从新世纪初起,学界和舆论便开始了分化和对立,伴随着近年来的一系列政策转向,从最低工资、新劳动法、工会地位、医疗体制、个人所得税和保障房,争议也日趋激烈。 共同底线理论看似中肯平执,实则不得要领,制度变革不是做算术,从左到右画出坐标系,选定区间直奔而去,制度建设也不是调鸡尾酒,自由是苏打水,福利是蜂蜜,反正眼下两样都不够,就别争多争少,都往里加就是了。 相反,制度演变是一件高度路径依赖的事情,假如非要找个简单类比,它倒更像做菜,炖排骨早加盐和晚加盐效果截然不同,炒完菜撒点葱花和把葱花与主料一起炒根本就是两码事,同样,在不同的法治和宪政条件下引入福利制度,后果也将完全不同。 在大部分资源被权力所控制,且这一权力不受宪法制约之时,对社会福利的集体呼唤、对再分配的舆论压力,只会转变为权力集中和垄断更多资源的动力,为打击和排挤脆弱的私人资本创造舆论合法性,而被集中起来的资源却绝不会落到这些呼唤者们希望帮助的穷人手里,这些,正是在过去几年展现在我们眼前的情景。 退一万步,就算这些福利果真到了穷人手里,他们果真有了医疗保障,果真住进了保障房,这一结果是健康而可取的吗?它会铺出一条通往现代法治社会的康庄大道吗?不,这只会把我们在制度困境中锁的更深;如此得来的福利,并非贫穷阶层经由社会议价机制竞争到的结果,更缺乏制度化的保障,它只是来自权力的、随时可以撤回的赏赐,而它的获益者,势将成为拱卫现有体制、阻挠未来变革的组织力量。 帝国宫廷里的太监宫女、罗马贵族家庭的专业奴隶,都曾享有很好的福利,然而,吃香喝辣的太监还是太监,穿金戴银的奴隶仍是奴隶,来自赏赐而非制度地位的福利永远不会带给他们自由,只能让他们更死心塌地甘愿为奴;在市场制度远未建成之际,引入福利制度的效果,就是把大量人口和资源重新推入计划性分配体系。 目前的状况下,假如福利主义和市场主义有什么共识的话,那就是制约权力和推动法治,实际上,这一共识的空间极为广阔,生活中触目可及的几乎每一件损害穷人福利的事情,也同时都映衬着市场制度的残缺。 假如穷人不再因身份而被随意驱逐、监禁和遣送,欠薪和工伤案件被公正受理,小本经营不再受困于繁杂手续和沉重税费,摊位不再被城管随意掀翻,房屋不会被强拆,被欺诈和侵夺时有地方申冤,蔬菜不因高昂的垄断油价和买路费烂在地里,土地和房产有机会成为金融资本,有更多的私人资本来竞争购买他们的劳动,任何一项变化都将大幅改善他们的处境,而这些也正是市场制度建设的要义。 三十年来,正是面向市场的制度变革在不断改善穷人的福利,不是通过福利赏赐,而是还给他们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变革远未完成,许多权利还缺乏制度保障,多数资源仍被少数权贵所掌握,但现在,这一进程正在逆转,而推动这一逆转的各股力量中,有着福利主义者的一份功劳。 福利主义并不能带来真正的福利,在有了法治和宪政的社会,它是麻醉剂,用来安抚贫富差距给穷人带来的不公感、给富人带来的负罪感和给利益集团带来的再分配冲动,是富裕社会在一定限度内能够负担的奢侈品,而在尚无法治和宪政的社会,它是毒药,将资源竞争从市场交易引向政治斗争,将稚嫩脆弱的市场制度扼杀于摇篮,它也是胶水,用来强固权力和基于权力的分配机制。
饭文#Q7: 博傻游戏伤不到市场

博傻游戏伤不到市场
辉格
2011年3月28日

最近,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的炒家们,又给我们上演了一出精彩的博傻(greater fool)游戏,首批上市的份额化艺术品中的两件画作,价格在50天内被推高了17倍,其中《黄河咆哮》市值一度达到令人乍舌的1.03亿元,随后,在经过9天停牌之后,前天复牌首日又双双跌停。

大概极少有人会相信一位二三流画家的作品的市场价格会长期维持在上亿的水平,每个在此价位买入的炒家,只是相信他能以更高的价格卖给另一个炒家,换句话说,我犯傻没关系,只要我不是最后那个傻瓜就行;这样的博傻游戏在市场上屡见不鲜,特别是那些新开辟的市场,商品期货市场、收藏品市场、权证和A股创业板,都上演过类似的疯狂。

每每这样的情景出现,我们总会听到“市场变赌场”的惊呼和“强化管理”和“规范市场”的呼吁,许多人认为,任由这样的非理性行为存在,会恶化市场环境,降低市场的投资价值,最终使市场丧失创造流动性和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

然而,这些担忧是多余的,确实有许多因素会破坏市场的功能和价值,比如信息的不透明和产品的非标(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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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傻游戏伤不到市场 辉格 2011年3月28日 最近,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的炒家们,又给我们上演了一出精彩的博傻([[greater fool]])游戏,首批上市的份额化艺术品中的两件画作,价格在50天内被推高了17倍,其中《黄河咆哮》市值一度达到令人乍舌的1.03亿元,随后,在经过9天停牌之后,前天复牌首日又双双跌停。 大概极少有人会相信一位二三流画家的作品的市场价格会长期维持在上亿的水平,每个在此价位买入的炒家,只是相信他能以更高的价格卖给另一个炒家,换句话说,我犯傻没关系,只要我不是最后那个傻瓜就行;这样的博傻游戏在市场上屡见不鲜,特别是那些新开辟的市场,商品期货市场、收藏品市场、权证和A股创业板,都上演过类似的疯狂。 每每这样的情景出现,我们总会听到“市场变赌场”的惊呼和“强化管理”和“规范市场”的呼吁,许多人认为,任由这样的非理性行为存在,会恶化市场环境,降低市场的投资价值,最终使市场丧失创造流动性和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 然而,这些担忧是多余的,确实有许多因素会破坏市场的功能和价值,比如信息的不透明和产品的非标准化,但博傻游戏不在其列,这是因为,博傻是不可持续的游戏,博傻策略的取利对象,并不是价值投资者,而是他们的同道——其他博傻者,因而从长期看,它会自动将自己从市场的策略分布中驱逐出去,而即便它能继续存在或卷土重来,也伤害不到理性的价值投资者,因而也伤害不到市场的健康发展。 每一个回合的博傻游戏最终都会崩溃,而崩溃点是高度不确定的,所以该游戏的效果实际上相当于俄罗斯轮盘赌([[Russian roulette]]):每次从博傻者中随机挑出一批倒霉蛋,他们的尸体被搬走,剩下的博傻者瓜分他们的遗产;在充满风险的市场上,无论如何每天总会有若干具尸体被搬走,那么,希望市场健康发展的人们,难道不希望被抬出去的,是那些主动采用非理性策略的参与者? 显然,对于奉行价值策略的投资者来说,一个存在众多博傻者的市场,(用格雷汉姆([[Benjamin Graham]])的话说)是更友善的“市场先生”([[Mr. Market]]),因为它会时不时以远远出乎你意料的高价格,送给你一个个超额实现投资价值的机会;有人或许会问,假如博傻者总是将价格推高在离谱的水平,价值投资者就没有机会进入,市场怎么健康发展? 但这不是博傻游戏的特点,泡沫总是短命的,一旦有风吹草动,博傻者比的就是谁跑得快,由此造成的恐慌常常将价格拉到低的离谱的水平,而这时,市场先生又从另一个方向对价值投资者表现出其慷慨和友善:送给他们做梦也想不到的低价买入的机会;对此,我们实在没有什么可抱怨的。 所以,呼吁对博傻行为进行管制的,不会是价值投资者,他们没有理由为此担忧,面对价格泡沫,假如他们手里有货,理应大喜过望,假如没货,也乐得看个热闹;有理由大声疾呼的,只能是俄罗斯轮盘里那些不幸躺下的倒霉蛋,他们既要享受豪赌的快感,又不愿面对输个精光的后果,这就好比那些毫无道理的疯狂抢购食盐的家伙,事后却要求超市接受原价退货,天下岂有此等好事。 任何交易制度和监管政策,当然不应满足这样的无理要求,那些一心只想着丰厚的回报,却将最起码的风险原则抛诸脑后,指望交易所和监管当局替他们挡开所有危险,最好在输掉后还能讨回本钱的所谓“投资者”,理应被横着抬出市场,幸好,博傻者们会自己干这份累活儿,他们是市场的义务清道夫,这也是每出博傻游戏的美妙结局所在。
“市场失灵”是什么意思?

我很少用这个词,无论是在表达自己观点,还是评论别人观点时,因为它已被用得太滥,混乱到难以用来准确传达意思了。

不过既然小橘子又提到这茬(她与jflycn的这段讨论有点长,我就不在这儿摘录了),而且显然许多人还在用它,我觉得还是有必要理一理。

“市场失灵”这个词,我听到过且还能想起来的,至少有这样几种用法:

1)一种可欲的状况,没有在市场制度下出现(或者相反,一种不可欲的状况,在市场制度下出现了,下同);

2)任何现实制度,多少都包括些市场的和非市场的元素,在某些事情的发展上,市场元素没能起主导作用,因而未能让一些可欲的状况出现;(这种用法很让人抓狂,但确实不少见)

3)一种可欲的、且至少可以合理想象(所谓“可以合理想象的”,是指它与目前已知的自然律都不冲突(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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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少用这个词,无论是在表达自己观点,还是评论别人观点时,因为它已被用得太滥,混乱到难以用来准确传达意思了。 不过既然小橘子又提到这茬(她与jflycn的这段讨论有点长,我就不在这儿摘录了),而且显然许多人还在用它,我觉得还是有必要理一理。 “市场失灵”这个词,我听到过且还能想起来的,至少有这样几种用法: 1)一种可欲的状况,没有在市场制度下出现(或者相反,一种不可欲的状况,在市场制度下出现了,下同); 2)任何现实制度,多少都包括些市场的和非市场的元素,在某些事情的发展上,市场元素没能起主导作用,因而未能让一些可欲的状况出现;(这种用法很让人抓狂,但确实不少见) 3)一种可欲的、且至少可以合理想象(所谓“可以合理想象的”,是指它与目前已知的自然律都不冲突)的状况,在市场制度下没有出现; 4)一种可欲的、可想象的状况,尽管我们可以合理的想象其如何从某个初始状态发展而来,并且从那个初始时刻起,我们已等待了足够长时间,但它还是没有在市场制度下出现; 5)一种可欲的状况,在市场制度下没出现,但在不同于市场制度的另一种制度下,或者,加入一些非市场元素的市场制度中,因为这些非市场元素的作用,出现了; 6)依我们对市场及其进化机制的了解,本可期待某种状况在某个有限时间段内出现,但它让我们失望了。 前两种是最常见的朴素说法:市场未能消除乞丐,市场没有让每个人感到幸福,等等,这不过是在用貌似学术化的语言,倾诉一个宗教性的情怀:看哪,市场不是天堂。如此而已。 第3种说法相当于:市场没能爬上视野所及的最高峰;这就好比:进化没能造就出可以想象的性能最优良的器官;对此,我可以轻松坦然接受,只要你不把市场和进化视为上帝,都可以坦然接受:市场是一种类进化机制,它是短视和渐进的,到达视野内最高峰的路上,或许有着难以逾越的鸿沟。 第4种说法是第3种的加强版,QWERTY键盘是最常见的例子,它考虑了路径可达性(没有忘记进化是渐进的),但没有考虑路径的历史依赖(但忘记了进化是短视的)。 第5种说法是对市场最有力的质疑,但是,它对“失灵”一词的原有词义做了最大的扭曲,它想说的其实不是“市场失灵”,而是“市场不好”,至少在某些方面没有其它制度好,这当然是可以接受的,至少是值得严肃讨论的,假如我们搁置价值观分歧(即对什么是“可欲的”的分歧),可以举出很多例子说明市场在某些方面不如其他制度。 问题是,对制度的比较不能仅从“某些方面”进行,通货膨胀是坏事,金本位可以消除通胀,但金本位在其他方面造成的代价呢?假如金二愿意,朝鲜也可消除通胀,还可以避免许许多多在市场中出现的“不可欲的”结果,那又如何? 当你比较两种制度时,必须考虑它们的总体效果,而当你评估一项依票决结果为市场制度打补丁的动议时,不能只考虑补丁的效果,也不能只考虑“有这个补丁的市场和没有这个补丁的市场”之间的差别,还要考虑“一个引入了票决补丁制的市场和没有票决补丁制的市场”之间的差别。 所以,当人们在第5种意义上说“市场失灵”时,他们其实想说的或许只是:市场制度是有代价的(我完全同意),或:市场制度比其他替代制度差(我不同意)。 最后,按我对“失灵”一词的理解,第6种说法才是对该词的正确用法,但它仅相当于:我们对市场的理解有待改进,因而对它的预期应有所调整——当然,没错,我想没人会反对。
专业化的起源:剩余vs占有激励

不知何故,对Jared Diamond那本雄心勃勃的《枪炮、病菌与钢铁》(Guns, Germs, and Steel)一直不抱多大期望,或许是我对畅销书有些偏见吧,但这次显然错了,读过前几章,已让我惊叹:这正是多年来我所期待的那种历史研究啊。

年轻时汤因比(Arnold J. Toynbee)曾让我激动过一回,但读过之后留给我更多的却是失望,直到后来Daniel J. Boorstin重新恢复了我对历史学的信心,然后是Fernand Braudel,还有黄宗智,历史学有他们才算上了正轨。

《枪炮》前两部分(即前十章)写的非常好,但从第三部分开始,就明显看得出作者的功力不足之处了,当然,此书主题之设定对功力提出了极高要求,任何作者力有不逮都是可以体谅的,而Diamond宽广过人的知识结构在经济学上显然暴露了缺口。

简单说,Diamond为人类的进化过程能够在欧亚大陆导致如今高度复杂的文明,给出了一个从地理的、生态的、生计模式的、医学的,到制度的、文化的和技术的长链条解释,而在他那(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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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何故,对[[Jared Diamond]]那本雄心勃勃的《枪炮、病菌与钢铁》([[Guns, Germs, and Steel]])一直不抱多大期望,或许是我对畅销书有些偏见吧,但这次显然错了,读过前几章,已让我惊叹:这正是多年来我所期待的那种历史研究啊。 年轻时汤因比([[Arnold J. Toynbee]])曾让我激动过一回,但读过之后留给我更多的却是失望,直到后来[[Daniel J. Boorstin]]重新恢复了我对历史学的信心,然后是[[Fernand Braudel]],还有黄宗智,历史学有他们才算上了正轨。 《枪炮》前两部分(即前十章)写的非常好,但从第三部分开始,就明显看得出作者的功力不足之处了,当然,此书主题之设定对功力提出了极高要求,任何作者力有不逮都是可以体谅的,而Diamond宽广过人的知识结构在经济学上显然暴露了缺口。 简单说,Diamond为人类的进化过程能够在欧亚大陆导致如今高度复杂的文明,给出了一个从地理的、生态的、生计模式的、医学的,到制度的、文化的和技术的长链条解释,而在他那条长长的解释链条中,定居农业的出现显然是最关键的一个分岔点,对此,我完全赞同,估计多数人也都会赞同。 可是,在定居农业如何导致后续变化这一点上,Diamond却犯了错误,尤其令我不满的是,他错的很俗套;在他看来,定居农业导致的最大后果是社会的专业化分工和阶级的分化,以及政治组织向现代国家的演变,而原因在于:定居农业提高了生产率,因而带来了食物的剩余,使得供养不从事(至少不直接从事)食物生产的专业群体和统治阶层成为可能。 专业化和组织进化的启动当然是关键所在,正是它们最终导致了现代社会的复杂结构,而定居农业的出现也确实为它们创造了条件,问题在于“如何”,定居农业是如何导致专业化的?是因为剩余吗?还是别的什么? 生产率提高带来剩余,听上去很有道理(马克思也提出过类似的解释:生产力提高->剩余->剥削成为可能),但在马尔萨斯主义看来,这种说法是荒谬的,剩余是非常状况,且与生产率无关,而在均衡点上永无剩余。 首先,在定居农业之前,人类曾多次取得技术进步,火的控制/石器的发明/标枪和弓箭的发明/狗的驯化/语言,等等,并带来了相应的生产率飞跃,但并未导致专业化和阶级分化,而生产率提高带来的额外产出也总是被人口增长迅速耗尽。 其次,生产率不提高同样可以有让一部分人脱离食物生产,如人类学家所指出,狩猎采集社会的劳动投入强度普遍低于农业社会,所以,假如1/10的人能成功的迫使其它9/10的人增加劳动强度并将部分产品分给他们,而自己闲着干别的,不是能与定居农业产生同样的效果吗?(注意:因为总劳动投入并未增加,因而边际产出率不会下降,故总产出可保持不变)那为何狩猎采集社会没有出现专业化和阶级分化? 可见,剩余假说无法成立,必须另找解释。 依我看,定居农业最关键之处是“定”,形成了无法移动但又很值钱的生产要素——土地/房屋/耕畜/农具/等等,还有两个收获季节之间的粮食储备,这些无法移动的要素,对占有行为构成了激励;而同时,当时的技术条件也已令这种占有的收益/成本比变得合理。 理论上,狩猎采集社会也可以产生对占有的激励,比如你可以组织一个团伙,控制一大块地盘,向其中的狩猎采集者收取保护费,但实际上在绝大多数场合,这在成本上是不可行的,按历史经验,狩猎采集地区每平方公里平均只能供养一个人,假如你的团伙有10人,向100人收取保护费,就得控制100平方公里的土地,除非你有直升机、望远镜和步枪,否则不可能做到。 狩猎采集社会的关键特点是游动性,它让占有地盘收取保护费的商业模式不可行,所以,类似的,那些采用刀耕火种的游耕社会,尽管学会了农业,但游动性同样阻止了专业化和阶级分化的出现。 不过,在某些非常特殊的条件下,确实可能存在例外,比如美国西北海岸的几个河口,以定期洄游鱼群为生的几个部落,尽管没有农业,但因为河口不可移动,也出现了专业化和阶级分化,并建立了狩猎采集社会所罕见的酋邦([[chiefdom]])。 其实在动物界也有类似的例子,比如非洲狮,雄狮几乎不事生产,靠它所控制的母狮群供养,这也是因为狮子群是群居且地盘性动物,一头雄狮在技术上能够控制七八头一群的母狮,而收取保护费够养活他;虽未探究过,但我猜雄性大猩猩([[gorilla]])大概也有条件采用此种商业模式。 话说回来,我的“占有激励”假说,尽管与Diamond的剩余假说大相径庭,但两者却在一个重要方面有着共同之处,我们都认为专业化不是从社会成员分散的个人选择中随机出现的,而是从权力中诞生的,即,先有权力,后有专业化,差别在于,Diamond认为剩余供养了权力,然后当权者推动了专业化,而我认为无法移动的生产要素激励了权力,然后当权者推动了专业化。 历史证据表明,早期的专业化都是围绕当权者进行的,而不是经济学家可能认为的那样,是个人基于比较优势而各自选择的结果,即,最初脱离食物生产的专业群体,要么是当权者自己,要么是他们的雇员/门客/奴仆;我还不知道如何解释为何非要如此,但普遍的情况貌似就是这样。 占有激励是把双刃剑,一方面,它催生了财产权这一历史地位堪比语言和文字的重大文化元素,财产权内化了投资收益,因而激励人们不断投资和积累资本,而另一方面,固定资产存量的存在也激励了暴力抢夺,这导致了两个后果:定居农业社会成为其非定居邻居们周期性掠夺的对象,定居社会内部无休止的权力争夺、战争、动荡和社会兴衰。 这把双刃剑实际上也预示了人类历史的下一次大分岔:是否发展出法治和宪政,从而控制它坏的一面,决定了那次分岔后的走向。
长子继承制 vs 幼子继承制

早先一直觉得长子继承制(primogeniture)是一种比较“自然”(或者说比较容易想到)的继承制,后来读格鲁塞的《草原帝国》时,又觉得蒙古人的幼子继承制(ultimogeniture)其实也蛮有道理,当时没有细想,觉得这事情大概多半是出于偶然吧。

后来又听说诺曼征服前的盎格鲁-撒克逊人也采用幼子继承制,就咯噔了一下,昨天在读Edmund Leach的《缅甸高地诸政治体系》,得知山地克钦(Kachin)人用的也是幼子继承制,忍不住停下来想了想。

琢磨之后,现在我觉得,继承制的选择应该不是偶然的,我目前的结论是:究竟采用长子还是幼子继承制,将取决于:一代人之内创建一份新产业的成功率有多高,该成功率越高,越倾向于幼子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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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先一直觉得长子继承制([[primogeniture]])是一种比较“自然”(或者说比较容易想到)的继承制,后来读[[René Grousset|格鲁塞]]的《草原帝国》时,又觉得蒙古人的幼子继承制([[ultimogeniture]])其实也蛮有道理,当时没有细想,觉得这事情大概多半是出于偶然吧。 后来又听说诺曼征服前的盎格鲁-撒克逊人也采用幼子继承制,就咯噔了一下,昨天在读[[Edmund Leach]]的《缅甸高地诸政治体系》,得知山地克钦([[Kachin]])人用的也是幼子继承制,忍不住停下来想了想。 琢磨之后,现在我觉得,继承制的选择应该不是偶然的,我目前的结论是:究竟采用长子还是幼子继承制,将取决于:一代人之内创建一份新产业的成功率有多高,该成功率越高,越倾向于幼子继承。 对于一份大产业的持有者,采用幼子继承制的好处是,可以迫使大儿子们在成年后尽早走出家门去为自己挣下一份产业,而这时候由于家长的还没衰老,其家庭实力和个人精力都可以帮助他们这么做,最后一个儿子留在家里给自己养老,最后顺理成章的继承老家庭的产业。 显然,上述好处可获得的前提是创立新产业的机会足够大,对于游牧/游耕社会,这样的机会可能不小,因为在这些社会,1)待开拓的空间可能较多,或,2)暴力抢占别人的地盘是常规优选策略,或/且,3)各家对地盘的控制很不稳定,财产权变动高度频繁。 蒙古是游牧社会,符合上述条件(蒙古帝国的扩张历史本身就很好的演示了幼子继承制的好处),克钦是游耕([[shifting cultivation]])社会,也符合条件,盎格鲁-撒克逊的情况我了解不多,但肯定没有诺曼封建系统下那种对土地的全面且固化的占有格局,或许当时可垦殖的荒地还很多?待考。 若土地已被全面占有,且暴力抢夺已不是优势策略,那么一代人中创建新产业的成功率就会很低,幼子继承制便失去优势;封建制下的情况正是如此,所以,在先秦封建制和诺曼封建制中,领主们采用的都是长子继承制。 若创业的机会很小,守业便成为头等考虑,而对于守业这个任务,长子继承制显然更有能胜任:尽早确立继承人,继承人是成年人且更富经验,继承者在兄弟间更具权威,这些都是它的优势。
饭文#P1: 不必对南非期望太高

不必对南非期望太高
辉格
2010年12月29日

近日,南非被金砖四国合作机制接纳为成员国,对此事件的含义,人们应保持足够的谨慎;这并不像高盛分析师当初提出金砖概念时那样,提示了某种发展前景,而只是一个国际关系事件;它可以视为四国对南非国家实力和国际地位的一种认可,希望在今后的国际关系舞台上与之取得默契与协调,至于南非对投资者的吸引力是否将提高,则是另一码事。

在我看来,情况或许恰好相反;许多人以为南非可以代表非洲,但实际上它对于非洲的份量远不如其经济总量所显示的那么大;尽管GDP占非洲近1/4,但南(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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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对南非期望太高 辉格 2010年12月29日 近日,南非被金砖四国合作机制接纳为成员国,对此事件的含义,人们应保持足够的谨慎;这并不像高盛分析师当初提出金砖概念时那样,提示了某种发展前景,而只是一个国际关系事件;它可以视为四国对南非国家实力和国际地位的一种认可,希望在今后的国际关系舞台上与之取得默契与协调,至于南非对投资者的吸引力是否将提高,则是另一码事。 在我看来,情况或许恰好相反;许多人以为南非可以代表非洲,但实际上它对于非洲的份量远不如其经济总量所显示的那么大;尽管GDP占非洲近1/4,但南非从未成为非洲的金融中心,或学术和科技中心,除几个邻国之外,对非洲国家也没有多少政治影响力、文化吸引力或价值号召力,尽管时而会有些邻国民众为躲避饥荒和战争而涌入南非,但它并不是非洲年轻人或创业者所向往的乐园。 1993年废除种族隔离制度之后,南非确曾经历了一段难得的好时光;在姆贝基主导政策的14年中,或许得益于当时的国际潮流,他成功抵制了其党内的民粹主义意识形态,避免了老战友穆加贝在津巴布韦所实施的强行土改和国有化,反而始终坚持市场化政策,尊重财产权、自由贸易和私人企业,正是这些,令南非人均GDP在十几年中翻了一番,而同时保持了低通胀和低赤字。 然而,好日子看来已经过去且很可能不会再来了,这不仅是因为现任总统祖马的经济政策有着强烈的民粹倾向,意在强化再分配和社会主义,更在于南非的社会状况,使得这样的倾向几乎无可避免的日益占据南非政治的主导地位。 尽管种族隔离制已被废除,但南非的社会对立和冲突远未化解,它的基尼系数高达0.7,世界第一,而24%的失业率在工业化国家中也高的离谱,同时,它还有着世界第一的强奸率和世界第二的谋杀和暴力攻击率;不难想象,如此背景下选举上台的政府,几乎不可能不是一个高举劫富济贫和社会福利大旗的政府。 曼德拉/姆贝基政府能够长期抵御再分配冲动,全赖其革命元老的背景所带来的难以挑战的合法性和政治地位,而从祖马开始,这一条件显然已不复存在,他需要为其权力另寻政治基础,而他的后任或竞争者定将有过之而无不及;况且,今后若干年的国际潮流,对于坚持自由市场的那些政治力量,恐怕将十分不利。 更糟糕的是,南非的法治基础和司法系统的独立性,似乎也存在被动摇的迹象,这一点,从祖马所卷入的腐败案和强奸案的处理过程中,已经初现端倪;而且,司法上的污点和嫌疑看来并没有影响祖马的政治地位,他的支持者似乎并不介意这些,这是最可怕的,这样的政治氛围恐怕会为未来的政治家破坏法治的行为打开大门。 与法治相比,一个国家的经济政策是容易翻转的,只要宪政和法治基础稳固,坏的政策总有机会被纠正,比如,印度在独立之后长期执行了僵硬封闭的经济政策,但当国际潮流转变、旧政策弊端尽显时,它很快就转向市场轨道了;但是,法治一旦被破坏,是很难有机会被修复的,这正是南非最令人担忧之处。 对于南非的前途,尤为不妙的一点是,一旦它走上法治退化、政策民粹化这条道路,看不出有什么外部力量将阻止它的堕落,迄今没有一个大国将南非的政治走向视为其战略利益,而以南非之大,即便想要干预也很难做到,况且,南非还是个资源大国,其他国家更有动机去讨好它而不是改变它。
饭文#O8: 重返金本位是个馊主意

重返金本位是个馊主意
辉格
2010年11月16日

上周初,就在G20峰会之前,世行总裁佐利克在《金融时报》上发表文章,呼吁正在为国际金融体系寻找出路的各国政府,考虑建立某种类似于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储备和汇率机制,再次将金本位这个沉寂已久的话题提上了台面;本周,周其仁教授也发表专栏文章,认为当前对货币问题的思考和讨论,是时候从货币政策深入到货币制度了,同时他似乎也认为,金本位即便在政治上不可行,至少在学理上还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选项。

然而在我看来,金本位制度在理论上就站不住脚,它是一种有着强烈内在紧缩倾向的货币系统,而在实践上,它的表现也乏善可陈(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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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金本位是个馊主意 辉格 2010年11月16日 上周初,就在G20峰会之前,世行总裁佐利克在《金融时报》上发表文章,呼吁正在为国际金融体系寻找出路的各国政府,考虑建立某种类似于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储备和汇率机制,再次将金本位这个沉寂已久的话题提上了台面;本周,周其仁教授也发表专栏文章,认为当前对货币问题的思考和讨论,是时候从货币政策深入到货币制度了,同时他似乎也认为,金本位即便在政治上不可行,至少在学理上还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选项。 然而在我看来,金本位制度在理论上就站不住脚,它是一种有着强烈内在紧缩倾向的货币系统,而在实践上,它的表现也乏善可陈;在古代,地区间高度隔绝,经济货币化程度很低,贸易对产出的比例极低,人们尚能忍受贵金属货币的弊端,而在高度流动性、深度分工、贸易量极高的现代社会,强行重返金本位将让经济水平倒退几个时代;历史上,凡是商业迅速繁荣的时期,都伴随着人们摆脱金属货币的强烈冲动,而无法摆脱的那些金属残余,总是梦魇般的给经济带来剧烈动荡。 一个常见的误解是,布雷顿体系是“真正的金本位”,其实它顶多只能算是1/4金本位的:首先,各国货币与美元的联系汇率是可以定期调整的,尽管调整幅度受限,但远非固定的,其次,美国央行对普通持币者并不承担按规定比例兑换黄金的义务,它只对体系内各国央行承担此义务,而这些国家(尤其是德日)在战后对美国俯首帖耳,不会违背其意志而要求兑现黄金,所以,当不太听话的法国大笔兑现黄金以图建立独立储备时,系统便立刻崩溃了。 所以,若布雷顿果然是真正的金本位,它将在战后导致一次灾难性的全球通货紧缩,而要避免紧缩,即便以当时美国倾球之国力,其黄金储备也决不可能撑到1971年;幸亏布雷顿不是真的金本位,即便如此,它与黄金的牵扯仍给战后世界经济制造了不必要的麻烦和障碍。 黄金作为货币的核心问题在于其存量增长过慢,即便以高度发达的现代开采技术,把矿井挖到近四千米深,年产量也只有两千多吨,存量年增长率不足1.5%;况且,历史上人们还执着不倦的把黄金埋入地下、藏进洞穴和带进坟墓,令其从货币系统中消失。 几乎恒定的总量让金本位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一种“份额本位”,即,只要你坚定的持有世界总量1%的黄金,无须做任何事,那么无论产出量如何变化,你永远都拥有世界财富的1%;在一个长期停滞的经济中,这是可以接受的,而且这样的货币将是绝对“稳定”的。 但它显然难容于一个快速增长的经济,如果你的钱既不用于生产性投资,又不促进流通,也不借给别人去做这些事,而仅仅是简单的持有它,就能让你毫无风险的分享增长的果实,这不是一种良性的激励机制,它会鼓励人们囤积货币,造成投资和流通领域货币短缺,也就是常说的通货紧缩。 黄金的份额本位特征,实际上产生了一种类似于地租的效果,而且是无级差的地租;在后发国家市场化和经济起飞的阶段,地租屡屡成为被民众诟病的对象,认为它是鼓励不劳而获、供养寄生虫的不良激励;在19世纪晚期和20世纪早期的乔治主义运动中,以剥夺地租和均分地权为宗旨的土地改革,曾一度广泛流行于全球各地。 不过,由于土地固有的稀缺性,地租不可能被制度所消除,而其空间上的排他性、牢固深远的历史基础,也使得剥夺地权在法理和道义上皆缺乏正当性;而且,因为租价级差的存在,地租实际上也有非常好的激励作用,它鼓励地主改进社区治理、改善基础设施、提供公共服务,如此他才能获得更高等级的地租收入。 但是,金本位制度却会通过法律无端创造出一个无级差地租,它丢失了级差地租的良性激励,却发扬光大了地租最坏的一面;它倾向于把每个人改造成拽紧钱袋的消极食利者,每当增长苗头显露时,收租食利策略的优势便会提升,由此带来的通货紧缩和高利率将打击投资者,压制创新和增长,从而将经济维持在停滞的均衡上,在这样的均衡上,币值倒的确会是很稳定的。 在历史上,人类遭受的通货紧缩之苦远远多于通货膨胀,通胀扰乱了人们对交换比例的预期,而通缩则不仅扰乱预期,严重时还导致货币枯竭,让交换根本无法继续,因而其伤害是更大的;即便那些臭名昭著的恶性通货膨胀事件,造成灾难性伤害的,其实也是因为恶性膨胀的官方货币首先清除了私人储备,继而又被拒绝使用而退出流通,而最终造成的通货紧缩。 历代金融家都在挖空心思的创造信用货币,以图摆脱黄金的桎梏,然而这样的努力终究会受到市场或法律的储备率要求的限制,货币一天不与黄金彻底脱钩,人们就要多忍受一天它对贸易与投资的干扰,并提心吊胆的等待它带来的下一个通货紧缩噩梦。
饭文#N6: 又一条底线被突破

又一条底线被突破
辉格
2010年8月13日

在中期选举之前,看来已没有什么能阻挡奥巴马的经济政策了,国会顺利通过了动用260亿联邦资金援助各州政府的法案;这不仅是联邦预算的约束防堤彻底溃决之后的又一次开支泛滥,更是对联邦政府又一条行为底线的恣意践越。

尽管共和党议员一致抵制,但这次不像医保和金融法案,对于这样一次通常会引起高度警惕的历史性突破,反对派的抵抗甚至没有引起什么争论,在媒体和学界也鲜有评论;从投票结果看,民主党蓝狗们显然也将党派立场置于其财政保守原则之上,没有表现出任何约束力。

金融危机之后,许多州陷入(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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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条底线被突破 辉格 2010年8月13日 在中期选举之前,看来已没有什么能阻挡奥巴马的经济政策了,国会顺利通过了动用260亿联邦资金援助各州政府的法案;这不仅是联邦预算的约束防堤彻底溃决之后的又一次开支泛滥,更是对联邦政府又一条行为底线的恣意践越。 尽管共和党议员一致抵制,但这次不像医保和金融法案,对于这样一次通常会引起高度警惕的历史性突破,反对派的抵抗甚至没有引起什么争论,在媒体和学界也鲜有评论;从投票结果看,民主党蓝狗们显然也将党派立场置于其财政保守原则之上,没有表现出任何约束力。 金融危机之后,许多州陷入了财务困境,其中严重如加州者,已其行政和公共服务系统已陷入部分瘫痪状态,许多部门关门停业、裁员或靠打白条勉强维持;陷入困境的原因听起来很老调,在经济繁荣期,这些州政府税收丰厚,于是大肆扩张公共部门,不仅把增加的收入花个干净,还利用繁荣期宽松的信贷条件大发债券,等衰退到来,税入骤减,银行信贷紧缩,无以为继了。 加上州级财政的税源更多的建立在一些波动性较大的基础上,受景气影响很大,更恶化了它们在衰退期的处境;同时,州政府在美国联邦体系中的角色,又使得它在处理财政危机时面临诸多掣肘;首先,它是个无限责任的主权实体,而不像城市和地方政府那样,是有限责任实体,因而无法通过破产清算或债务重组来摆脱困境;其次,它与联邦之间不存在从属关系,这意味着它既不对联邦负财政责任,也无权要求联邦的财政支持,但与主权国家不同的是,它不能发行货币,不能要求美联储购买它的债券。 最后,由于企业跨州搬迁远比跨国搬迁更容易、成本更低,因而州政府比联邦更不敢加税,换句话说,州政府受各州间制度竞争的约束,而联邦政府只在国际上面临类似竞争,后者的强度显然低得多,税负比美国低的国家不少,可要么市场规模太小,要么法治和营商环境太差,近年来欧美对离岸中心和避税天堂的联手打击,使这一制度竞争压力更趋削弱。 加诸州政府头上的这些约束,迫使它们财政自律,否则很快会遭受严酷惩罚,正如现在的加州;然而奥巴马的260亿援助法案,却给这个约束机制打开了一个后门,树立了糟糕的先例,一旦联邦援助成为可预期的最后保障,今后各州便更可能放松财政自律。 更危险的是,这一做法将削弱各州的财政独立性,从而最终动摇联邦制这一美国宪政的一大基石;由于国会的首要职责便是检查纳税人的每一分钱是否花得值得,所以,一旦联邦需要开始为填补各州财务漏洞的可能性而担忧,国会必将干预各州的财政支出结构和去向。 实际上不久前,州财政独立已经从另一个方向遭受了打击:医保改革是国会的法案,各州事先既未参与讨论事后也未授权和批准,但该法案所带来的财政负担,很大部分却将由各州负担,所以当时法案通过后几分钟,13个州检察长立即发起违宪诉讼;国会立法将一种社会福利义务和相应的财政负担直接加在州政府头上,这确实违背了美国联邦制的分权传统。 报道此事的媒体普遍认为,该补贴法案是奥巴马在中期选举前收买选票的一个大号猪油桶,不过收买的效果是令人怀疑的,补贴的直接受益者——公务员、公立学校教师和他们的工会组织,原本就是民主党的票仓,收买的边际收益不会很高,而代价却很显著,它直接自证了共和党和草根茶党对对奥巴马和在任民主党议员缺乏财政自律、放纵赤字政策的批评。 如果赤字和税负果真如奥巴马所承诺的,带来了复苏和就业,选民或许不会计较这些代价,但实际上没有,景气依然低迷,失业率依然高企;年初一度令人振奋的复苏苗头,如今看来已是昙花一现,美联储停止退出进程的决定,表明他们也已确认这一点;虽然还看不到第二轮危机的迹象,但持续多年低迷的前景却越来越清晰了。 人们对州财政援助案所表现出的不详的安静,究竟意味着他们已坦然接受奥巴马干预主义给美国制度传统所带来的巨大改变?还是他们宁愿默默等待即将到来的中期选举而懒得多费口舌?我们无从知晓,这一秘密会一直埋藏在沉默多数的肚子里,我们只能静待三个月后答案揭晓。
你可以做什么来改变医疗体制?

在《慈善事业需要钱,更需要智慧》里,我指出只有三种行为才是符合我所界定的慈善精神的慈善行为,并把推动市场制度的建立列为头号,对此,许多朋友不以为然,甚至有朋友问:你想让比尔盖茨变成右版格瓦拉啊?或者:你的意思是让慈善家都去竞选国会议员?

当然不是这个意思,制度建设不是闹革命,而国会议员在制度建设上也未必有多少优势,实际上,大量制度建设工作,都是可以在不与权力发生关系的前提下去做的。

制度分为私人制度和公共制度,前者是自愿参与形成的,比如交易形式、合约安排、评价机制、标准、保险、交易所、行业组织、仲裁机构,等等;熟悉我的朋友知道,我信奉无政府主义,我相信市场制度中的任何元素都可以由私人提供。

当然,这是从规范意义(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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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慈善事业需要钱,更需要智慧》里,我指出只有三种行为才是符合我所界定的慈善精神的慈善行为,并把推动市场制度的建立列为头号,对此,许多朋友不以为然,甚至有朋友问:你想让比尔盖茨变成右版格瓦拉啊?或者:你的意思是让慈善家都去竞选国会议员? 当然不是这个意思,制度建设不是闹革命,而国会议员在制度建设上也未必有多少优势,实际上,大量制度建设工作,都是可以在不与权力发生关系的前提下去做的。 制度分为私人制度和公共制度,前者是自愿参与形成的,比如交易形式、合约安排、评价机制、标准、保险、交易所、行业组织、仲裁机构,等等;熟悉我的朋友知道,我信奉无政府主义,我相信市场制度中的任何元素都可以由私人提供。 当然,这是从规范意义上讲,在实证意义上,我是个宪政主义者,就是说,在现实中,我赞成有一个宪政政府,这是对人性现实的承认,因为我知道,难以指望所有人都放弃抢劫的念头,既然如此,那就保留一个能最大程度上被限制抢劫冲动、而又有能力压制其他人抢劫行为的国王吧,毕竟,一个无政府社会太容易被打劫了。 扯远了,回到制度建设,重新对这个话题提起兴趣,是因为在松鼠会论坛上看到有松鼠在议论医疗体制问题,楼主的大意是,面对如此恶劣的一个系统,除了骂骂娘,还能做些什么? 能做什么取决于你是谁,如果你是患者,你大概做不了什么,如果你是医生,就按西方标准努力做个好医生吧,同时做好心理准备——这么做很可能得不到任何奖励,如果你能决定政策,那就把医院都卖给私人吧,同时解除一切医疗管制吧。 不过,我这里打算讨论的是,如果你是比尔盖茨呢?或者从他那儿弄来了10亿美元呢? 在简单的消费品市场,产品质量是由消费者用钞票投票来保证的,然而对于一些涉及因果关系复杂的消费品,消费者难以鉴别其质量,在这些市场,质量保证由同行评价和第三方评价来提供。 医疗质量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同行评价,这包括两个部分:行业壁垒和专业声誉,前者由一组经同行认可的医学院实现,他们确保入行者接受了某种教育,并经考试和实习确认拥有某些知识和技能,后者由各科医生、医院和协会对医生行医表现的评价组成。 当质量主要由同行评价来确保时,消费者的钞票其实首先是投给了这个同行圈子,其次才是投给具体的医生和具体的服务,如果一个同行圈未能赢得消费者足够多信任,就会被淘汰;在古代,医生圈所赢得的信任,未必比巫师圈更多,后来,当它的知识体系和评价机制有了很大改进之后,才脱颖而出。 普遍的情况是,在缺乏组织、表达、出版和信息流通自由的地方,良好的同行评价机制很难建立。 好,现在我们可以尝试回答前面的问题了,推动同行评价机制的建立似乎是个不错的选择,不过首先面临的是组织障碍,而相比之下,另一个替代机制——第三方评价——则较少依赖组织自由,它只需要信息自由即可,而在网络时代,这个障碍似乎更容易突破。 这样,我就想到了几件可以做的事: 1)医疗透明度指数。从每个人口超过百万的城市中,每个选取若干家医院,评估每家的透明度,所谓透明是指医疗服务过程所产生的必要单据完备且在被要求时可向患者提供,基础数据可来自(A)医院门口的随访跟踪采集,(B)接受患者网上提交记录。最终按得分形成排名。 2)医疗事故鉴定。组织国际专家组成鉴定委员会,由基金会按小时计酬,根据患者从网上提交的记录做鉴定,同时接受并鼓励医方举证和申辩。 3)医师资格认证。维护一份合格医师名单,每获得一份完整规范的医疗服务记录,并且经专家委员会鉴定治疗方案合理,则将医师加入合格名单,并给他一个初始分值;每宗医疗事故经鉴定若医方有责任,则给医师记负分,当分数低于规定值时,将其移入不合格医师名单。 4)当上述鉴定和认证记录积累到足够数量时,开始编制医疗安全排行。 我相信,在这方面投入1亿美元,比在药品研发上投入100亿美元,可挽救更多生命。 当然,服务器要放在香港,只须让公众知道一个email地址即可保证最起码的数据通道。
饭文#M6: 即时决胜投票法的政治含义

即时决胜投票法的政治含义
辉格
2010年7月8日

日前,自民党领袖副首相克莱格在下院宣布,将于明年5月举行全民公投,决定是否将下院选举制度,由目前的简单多数制改为即时决胜制(IRV);这是一项重大改革,尽管公投前景未明,而且目前支持率领先的保守党坚决反对,但由于该投票法将带给选民更充分更精确的表达政治意愿的机会,而消除其在简单多数制下常常面临的纠结与两难困境,因而广受选民喜爱,它此前所面临的障碍主要来自现有党派格局及其所控制的立法部门,以及法院的宪法审查机制,而一旦进入公决程序,恐怕已难以阻挡。

所谓即时决胜,就是用一次性的复选排序式投票,来模拟那种逐步缩短候选名单的多轮投票;在理想的多轮投票模型中,尚无人过半数时,每次只应淘汰得票率最低的一名候选人,否则便可能违背该投票法的设计初衷;比如有8名候选人,若第一轮投票淘汰最后两名,而投票给第8名的选民,原本可能准备在第8名被淘汰时投给第7名的,加上第7名自己所得选票,可能大大超过第6名,那么,为何淘汰第7名而保留第6名呢?

可是如果采用理想多轮投票,选举所用时间和金钱成本可能高的无法接受,根本(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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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决胜投票法的政治含义 辉格 2010年7月8日 日前,自民党领袖副首相克莱格在下院宣布,将于明年5月举行全民公投,决定是否将下院选举制度,由目前的简单多数制改为即时决胜制(IRV);这是一项重大改革,尽管公投前景未明,而且目前支持率领先的保守党坚决反对,但由于该投票法将带给选民更充分更精确的表达政治意愿的机会,而消除其在简单多数制下常常面临的纠结与两难困境,因而广受选民喜爱,它此前所面临的障碍主要来自现有党派格局及其所控制的立法部门,以及法院的宪法审查机制,而一旦进入公决程序,恐怕已难以阻挡。 所谓即时决胜,就是用一次性的复选排序式投票,来模拟那种逐步缩短候选名单的多轮投票;在理想的多轮投票模型中,尚无人过半数时,每次只应淘汰得票率最低的一名候选人,否则便可能违背该投票法的设计初衷;比如有8名候选人,若第一轮投票淘汰最后两名,而投票给第8名的选民,原本可能准备在第8名被淘汰时投给第7名的,加上第7名自己所得选票,可能大大超过第6名,那么,为何淘汰第7名而保留第6名呢? 可是如果采用理想多轮投票,选举所用时间和金钱成本可能高的无法接受,根本不可能用于大型选举,所以,除了一些封闭性团体之外,大多数多轮投票都限于两轮;但IRV解决了成本问题,从而使最理想的多轮投票在技术和成本上成为可行,实际上,它要求选民一次性表达如下意愿:我最想选谁,如果他被淘汰,我会转而选谁,如果他又被淘汰……——可以一直这么如果下去直到选民从候选名单中再也找不出次优选择了。 理论上,如果选民的意愿是稳定的,IRV便完全等价于多轮投票,可实际上,许多选民是摇摆的,在两轮投票之间,被淘汰者可建议支持者改投某人,幸存者可作出新的许诺来吸引被淘汰者的支持群体,也可用许诺换取其他幸存者放弃,而选民在看到得票形势、听到新的许诺之后,也可能改变主意;而在IRV中,选民必须事先拿定所有主意,实际效果是很不同的。 IRV最明显的后果,是消除了“被战友击败”的现象,在简单多数制下,当有三名以上候选人时,候选人常常被与其政策主张接近的对手所击败,因为后者更容易拉走自己的基本面选民,分割原本稳固的票仓,而直接对立的那个对手则从中渔利,比如1992年佩罗对共和党,2000年宋楚瑜对国民党,都起了这样的作用;而IRV于上世纪初在澳洲被首度引入政治选举,就是因为当时执政的国家党为防止新崛起的农村党分裂保守派票仓,而让工党渔利。 正是因为对“被战友击败”的顾忌,使得选民即便很认同也不大会把票投给小党派,而宁愿选择较有希望胜出的而最不讨厌的大党,尽管这么做让他们很纠结;同时,各大党的内部派系尽管吵得不可开交,却不会轻易另立山头,因为这么做自己很难胜出,反倒帮了魔鬼,结果,简单多数制通常都会导致两党格局。 可以预期,IRV将会让大党更容易分裂,但这种分裂不会导致比例代表制下那种小党林立的格局,而更可能以加速大党演变的形式出现,基本格局仍是大党主导,因为IRV下最终胜出者仍将是那些基础广泛、立场较为中庸的大党;差别在于,今后派系从大党中分裂出来时将更少顾忌,新立小党即便无望胜出,也可在IRV中清晰展示其民意基础,从而激励其继续存在。 比如现在美国的茶党运动,若在IRV下,佩林就很可能从共和党中拉出一大批人,成为真正的参选政党,而不只是共和党的外围运动;结果将是大党的派系分化和势力重组将更加公开化,速度也会更快,最终或许会形成两大阵营分别一个大党加若干小党这样的格局;而对于选民,由于解决了“大党都不喜欢,小党反正没戏”这个问题,参与热情和投票率将会提高。 近百年来,IRV已在澳洲扎下了根,并在澳洲政治文化圈内得以推广,但在大洋洲以外,它很少进入全国性选举,倒是在非政治组织的选举中被广泛采纳,它也被作为排序式投票法的一个范例而为著名的《罗伯特议事规则》所推荐。 在提倡者看来,IRV的价值在于能更加准确的反映民意,不过其实它并未解决阿罗悖论(它在逻辑上就是无法解决的);实际上,{*quote(民主.价值)定期选举的制度价值,并不在于准确反映民意,而在于它提供了一种和平更换政府的制度化机制,有了它,当一个政府民怨沸腾,或丧失权力基础之后,也不至于导致战争和动乱,愤怒和失望的人们至少可以等待下一次大选。/quo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