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仲叔季本是兄弟排行,不过后来似乎也可用于指称宗族支系,宗法制下,嫡长子乃大宗,自然称伯,次子们若获封地,则另立宗庙,以封地之名为氏另起一系,仍可称伯,若无封地,则只能仍在原氏族内以小宗卿士身份谋食,氏不改,但须加上“仲叔季”以区分其支系,大约如此,纯属猜测。
2014年发表的文章(177)
【2014-10-28】
@李冬君 发表了博文《《中国近代财与兵》由汉唐阳光出版了》中国传统政治,所有政治问题,最后都被归为财政问题。中国传统权力,一切行政权力,究其来源,皆出于兵权。因此,中国传统所谓“政权”,到头来,只是财权与兵权。O《中国近代财与兵》由汉唐阳光出版了
@学经济家:“现代纸币社会,没法当军阀了”,“古代银库占总财富比重高,抢来可以作为(割据)启动现金;现在银行里那点纸钞,塞牙缝都不够” ,引自学总博客《不必过度准备失序》
(more...)【2014-10-28】
@鹿兔马朦 我很认真的翻译,讲的是精神活性物质对于时间感知的影响,以及对背后可能原因和应用的探讨。我认为值得看到这条微博的人很认真的阅读。原文来自 Erowid:精神活性状态下的时间感知
神经化学:精神活性状态下的时间感知 原作者:Kim A. Dawson; 译者:斑马和鹿 1958年,May发现“大多数震撼的精神体验之中都包含了个体对时间感知的改变”。很多文献都记录了精神活性物质会引起使用者对时间感知的改变。
@斑马和鹿:@whigzhou 要(more...)
1)所谓周式封建,乃以非对称世系裂变为结构骨架,以血缘为主要纽带,以食邑为主要激励的一种封建制实现形式;
2)此种模式有两大内在缺陷:一、血缘纽带随代际更替而逐渐弱化;
3)二、统治团队激励随可分封土地耗尽而丧失;按英格兰经验,领主平均可养大两个儿子至成年,多妻制下这个数字应该大很多;
4)在两大问题,天子比诸侯更严重,因为——
5)关内诸伯的分封比关东诸侯早开始三代,因而其共同祖先也比关东的早至少三代,前者共祖须溯至太王(亶父),而关东诸侯在各自侯国内的共祖,即各侯国之开基祖,辈份最高也是武王兄弟,因而血缘更近。
这样,若不考虑其他选择约束,在任(more...)
制度进化史上,封建制与官僚集权制构成了一个重要对立,两者的差别,从组织与财政的角度出发最容易看清,对下列四个问题的不同回答,形成了鲜明对照:
1)君主找哪些人组成其治理团队?
2)君主如何供养其自身?
3)君主如何供养、奖赏和激励其团队?
4)君主如何为特定治理行动(对外征伐、平息叛乱、处理纠纷、执行法律等)筹集经费?
封建的方案:
F1)由特定贵族家系世袭各职位,这是极端情况,更普遍而可行的做法是,从若干特权家系中挑选臣辅。
F2)君主收入来自其私人采邑、间接税(关税、盐税、酒税等)和各种专营权,没有直接税(土地税、所得税、人头税等)。
F3)(more...)
1)非对称世系裂变
一般部落社会的世系裂变是对称性的,各裂变分支相互对等,不相隶属,此种模式下,政治结构必定是碎片化的,各分支之间只能建立短暂而脆弱的联合,无法建立持久的大型共同体。
一个解决方案是,在每个分支点上,让其中一个支系居于支配地位,其余支系从属之,从而在主支与从支之间建立领主/附庸关系,周之宗法制便是一例,通过嫡长子继承制,让嫡长支系(大宗)成为领主,其余支系(小宗)成为附庸。
这种模式下,只要世系的控制范围内尚有土地可供开拓或分割,世系繁衍过程会自动产生一个封建系统,西周畿内诸伯大概就是这么来的。(more...)
发现不少学者都拒绝承认这个或那个社会是“真正的封建社会”,其中当然涉及对历史事实的不同认知,但更多是出于对“封建”定义的分歧,这也要怪诸如马克·布洛赫(Marc Bloch)这样的经典作家将封建制度界定得过于狭窄;其实,就制度史研究而言,一个较为宽泛的定义或许更适合于分析。
封建之所以值得被界定为一种主要制度类型,是因为:
A1)它所适用的社会足够独特,显著区别于部落社会、城邦、集权帝国和现代民族国家;
A2)也足够普遍,可在多个主要文明中找到;
A3)用来识别它的那些特征总是一起出现;
A4)它是制度进化的重要一环,因为它孕育了一些构成宪政与法治之核心基础的制度元素。
依我看,具备下列几项特征的政治体系,皆可归入封建一类:
食物禁忌的文化功能
辉格
2014年9月28日
整体上看,人类几乎无所不吃,但具体到每个族群就不是了,在一地被奉为美味珍馐的东西,在别处却被认为难吃、可怕、恶心,或者不该吃,从皮蛋、猪脑、臭豆腐、鱼腥草,到蚱蜢、蝇蛆、毛鸡蛋、猫胎盘、肠胃内容物,都曾是惊恐和嘲讽的对象,有关狗肉该不该吃的争议,更是经年持久不熄。
族群间食谱构成和食物偏好的差异,首先是因为人类的散布广度,从赤道到北极、从雨林到沙漠,迥异的生态位,有着不同的食物来源;但生态位只是个背景约束,即便像人类这样高度杂食性的动物,也并非能找到什么就吃什么,一个群体的现实食谱选择,是在食物分布、能量营养需求、消化能力和获取与加工效率之间进行策略权衡的结果。
生物学家有一套最优觅食理论(optimal foraging theory, OFM)来解释动物种群的取食策略和食谱广度,其中一个核心因素是食物搜寻与处理所消耗时间的比值,处理(包括捕捉、屠宰、加工和消化(more...)
周末在大象公会吃烤肉时,@段宇宏 段总提到对我否定母系阶段论的文章的一种质疑:
华夏上古八姓(姜、姬、姚、嬴、姒、妘、妫、妊)都是女字旁的,这难道不是远古存在母系社会的证据吗?
当时我用一个笼统的理由搪塞了过去,事后想起来,感觉不满意,昨晚又使劲想了下这问题。
在重新考虑了有关古代姓氏的如下几个要点之后——
1)姓代表血缘群体;
2)氏代表血缘群体的地方分支;
3)周代实行“同姓不婚”的族外婚制;
4)组成周代个人称谓的几个成份:姓、氏、行(即排行)、名、字;完整称谓包括所有这些成分,但日常称谓只包括部分成份;
5)周代男性日常称谓一般是氏+名,或(成年后)氏+字,其中不包括姓;
6)周代女性日常称谓一般是氏+姓(比如虞姬,夷姜,戴妫,敬姒,葛嬴,偪姞),或行+姓(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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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上古八姓}}(姜、姬、姚、嬴、姒、妘、妫、妊)都是女字旁的,这难道不是远古存在母系社会的证据吗?
当时我用一个笼统的理由搪塞了过去,事后想起来,感觉不满意,昨晚又使劲想了下这问题。 在重新考虑了有关古代姓氏的如下几个要点之后——1){{姓}}代表血缘群体; 2){{氏}}代表血缘群体的地方分支; 3)周代实行“{{同姓不婚}}”的族外婚制; 4)组成周代个人称谓的几个成份:姓、氏、行(即排行)、名、字;完整称谓包括所有这些成分,但日常称谓只包括部分成份; 5)周代男性日常称谓一般是氏+名,或(成年后)氏+字,其中不包括姓; 6)周代女性日常称谓一般是氏+姓(比如{{虞姬}},{{夷姜}},{{戴妫}},{{敬姒}},{{葛嬴}},{{偪姞}}),或行+姓(比如{{孟姜}},{{孟姬}}),其中必定包括姓;
突然发现了令我满意的答案: 用来表示上古八姓的汉字都有女字旁,不是因为姓代表了母系血缘群体,而是因为周代只有称呼女性时才会提到姓,称呼男性时只用氏不用姓,所以表示姓的汉字只会出现在女性称谓中,于是这些汉字后来就被加上了“女”这个义旁。 需要强调一点:许多汉字的义旁都是后来加上去的,比如“姓”字的女子旁,金文里是没有的,金文里“百姓”写作“百生”。猎头,一个霍布斯的诅咒
辉格
2014年10月6日
【首级的用途】
在战争中割取敌人头颅,是古代社会非常普遍的做法;这么做的动机有很多,在命运叵测的古代战场上,信心和勇气等心理状态往往是决定胜负的重要因素,一颗拎在手里或悬在腰间的血淋淋头颅,可以产生巨大的心理震撼。
对于有组织成规模的军队,首级常是论功行赏的凭证,而对于职业武士,或者人人都是战士的部落社会,首级更多被用作炫耀个人武功的战利品,证明自己在战场上亲手杀死过敌人,在一个安全、利益和地位很大程度上依赖个人武力的社会,证明这一点很重要;许多新几内亚部落民将猎得的头颅作为装饰品挂在房间里,就像猎人喜欢把鹿头挂在墙上一样。
不过,这种勇武和胆魄的证据若想长期保存,整颗头颅就太不方便了,于是有了各种简化的办法;欧亚草原民族比如斯基泰人(Scythians)和匈奴人,只保存头盖骨的颅顶半球,沿眉骨切下做成饮器,纪念和实用兼顾,对于非定居民族,这不失为节省携带空间的好方法;头骨饮器后来在藏传佛教密宗那里演变成了宗教法器嘎巴拉碗,被用于灌顶仪式。
北美大平原印第安人则选择割取颅顶的一小块头皮,制作成舞蹈仪杖的缨穗,或装饰战袍和马辔的流苏;相比之下,亚马逊丛林部落似乎更看重头颅的本来面目,因而其保存的战利品在视觉效果上更为具象,他们将所猎首级剔除头骨、留下皮肉,经用草药浸泡、填塞、烟熏之后,珍藏起来,用于宗教和节庆仪式。
展示猎头记录的徽章,也可以符号化的形式存在,只要有战友乐意作为目击证人而作证,以符号代替实物作为证据便是可行的;吕宋山区的伊戈罗特人(Igorots)将猎得头颅集中悬挂在村社公共大屋外的旗杆上,因而个人只能以一种特殊样式的文身作为猎头徽章;他们的邻居伊隆戈人(Ilongots)则用一种红嘴犀鸟头骨制成的耳环承担这一职能。
【当猎头成为风俗】
通常,获取首级并制作成战利品的做法,只是伴随于战争和部族间冲突的副产品,但在某些社会,比如发源于台湾后来广布于东南亚和太平洋的诸多南岛民族(Austronesian)中,一种专以猎取和收集头颅为目的的杀戮行动沿袭成风,乃至发展成著名的猎头(headhunting)习俗,台湾原住民称之为“出草”,几年前此俗曾因台湾电影《赛德克·巴莱》中的表现而广为人知。
在流行猎头俗的民族中,猎取头颅成了对其他群体发动袭击的动机而非结果,收集更多头颅本身被视为一件有价值的事情,成功猎头并取得相应文身、饰物或头衔,成了男孩成长为真正男人和合格战士的前提,甚至是娶妻成家之前需要完成的大事之一(尽管未必是必要条件),这就激发了年轻人参与猎头行动的极大热情。
猎头俗无疑加剧了这些民族的群体间冲突,引发和延续着连绵不绝的血仇循环,最糟糕的情况下,猎头心切的年轻人常常拿来访的客人下手,以至破坏群体间联盟关系,而这种关系是地方政治秩序赖以维持的仅有资源,结果,每当新一代青年成长起来,新一轮猎头浪潮兴起,原本就脆弱不堪的秩序便荡然无存,陷入人人自危的状态(more...)
【2014-10-12】
@whigzhou: http://t.cn/R7hKC5z I switched to Paleo diet in May of 2012. Within two months I noticed an improvement in my health. After half a year I lost 20 pounds and my health improved dramatically. A number of chroni(more...)
【2014-10-07】
@宅基爆宅弯 辉总问个问题,一个时代对美的共识是怎么形成的
@whigzhou: 只能说一定程度上且多半是局部的共识吧,可从四方面考虑:1)审美有进化适应上的理由,2)有认知系统特性上的理由,这两点上人类自然有共性,3)大众对个别明星的追随/模仿形成的时尚潮流,4)共识也可以是协调博弈和沿袭传播的结果
@whigzhou: 第一点是说,我们都有某些审美倾向,是因为那会导出让我们在遗传上受益的行为。
@whigzhou: 第二点是说(粗糙说法),我们的认知系统都有某些敏感点,一旦被戳中就会产(more...)
【2014-10-12】
@五岳散人 这家尾张屋的荞麦面不愧是五百多年的老字号,我只能说完全是味觉、视觉的享受,一切不是出色,而是恰到好处。
@trustno1v2: 其实长期素食应该是环境和宗教共同作用。古代日本和大陆的交流主要靠信仰坚实的僧侣。包括的主要饮食,都是僧侣从大陆带过去的,比如水稻,大豆,面条,豆腐。僧侣的观念在社会上有巨大的影响力。食素这一现象就类似于伊斯兰的一系列饮食禁忌。
@局外人c的空间:@whigzhou 老师怎么看?
@whigzhou: 我对日本了解很少,不过我对宗教观念能如此影响饮食的可能性表示怀疑(more...)
真的有过母系社会阶段吗?
辉格
2014年9月8日
【母系神话】
基于意识形态而编写的官方历史教科书,曾在几代人中造成了对历史的大规模错误认知,比如许多人相信,历史上曾经有过一个普遍以奴隶制为社会经济基础的时代,甚而认为奴隶制是社会制度演变的必经阶段,许多人也相信,在开始近代化之前的两千多年里,中国始终是个封建社会。
这些认识,由于和已知历史事实背谬的实在太远,在学界已没多少影响,如今虽还在流传,但也只是作为一种标签,用来展示其知识来源被局限于官方教科书而已;然而还有一个谬误,即便在学界,即便在知识来源没那么狭隘的人群中,仍有相当影响,那就是“母系阶段论”,即认为早期人类社会普遍采用从妻居(matrilocal residence)模式,按母系组成血缘群体。
事实上民族志调查显示,多数(3/4以上)传统社会采用父系制(即实行从夫居(patrilocal residence),并按父系组成血缘群体),而且并不存在社会结构越简单原始,越可能采用母系制的倾向,比如澳洲和新几内亚土著的社会形态相当原始,且与主要文明长期隔绝,但也都采用父系制;没有证据表明,人类早期曾有过一个普遍采用母系制的阶段。
相反,压倒性的证据显示,在直到现代之前的整个人类历史上,父系制始终是主流和常态,母系制只是特殊条件下的例外,父系制的历史甚至可以追溯到人类与黑猩猩的共同祖先,因为黑猩猩、倭黑猩猩、乃至亲缘更远的大猩猩,都是从夫居的;除了民族志材料,对晚期南猿和尼安德特人的化石同位素分析也显示,这两个社会很可能都是从夫居的。
【神话的由来】
那么,这个母系神话是怎么来的,为何它比其他神话有着更持久的生命力?答案看来要从政治和意识形态上去找。
最初提出母系阶段论的是瑞士学者约翰·巴霍芬(Johann Bachofen),在1861年出版的一本书中,他根据从希腊神话和古代传说中搜罗出的一些线索,比如亚马逊女战士和普遍存在的女性生殖崇拜,认为早期社会不仅是母系的,还是母权的;他还不甘落伍的配合维多利亚时代流行的社会进步观,提出了一种阶梯式社会进化理论,按女权男权的此消彼长,将社会史划分成了四个阶段。
巴霍芬的著作适时启发了恰好正在研究亲属关系的美国人类学家路易斯·摩根(Lewis Morgan),由于摩根接触过的易洛魁社会恰好是母系制的,所以很快被巴氏的理论所吸引,并与他建立了通信关系;此后在1877年出版的《古代社会》里,摩根很大程度上采纳了巴氏的观点,将他所了解的易洛魁母系制一般化为早期社会普遍经历的“母系氏族阶段”。
和巴霍芬相比,摩根是更严肃的人类学家,他做过一些田野调查(但不是对易洛魁),所用材料也更具实证价值,但他的系统性信息来源主要是语言学材料,从中推断婚姻与亲属制度的可信度并不高,最大的问题是,和那个时代喜欢构造宏大体系的博学家一样,他的阶梯式社会进化理论同样是以想当然的猜测为主。
摩根之所以认为存在一个母系阶段,是基于这样一种轻率推导:早期人类是乱交的,没有固定配偶关系,因而不知其父只知其母,也难以防止近亲交配,所以最初的血缘群体(即氏族或胞族)只能按母系组成,所以早期社会必定基于母系制的。
这里存在两个误解:首先,防止一级近亲(兄妹、父女和母子)交配无须以固定配偶为前提,只须实行外婚制(exogamy)和从夫(或从妻)居即可,也就是遵循这样三条原则:不和与自己出生于同一群体的异性交配,性成熟后离开出生群体并加入其他群体,不与性伙伴的子女交配;许多动物正是通过这种方式避免近亲交配的。
第二个误解是:组成父系氏族无须以父子关系可辨认为前提,只须实行外婚制和从夫居、并且兄弟关系可辨认即可;比如从若干同母兄弟开始,每一代所有女儿都离开,并接纳来自其他群体的女性,便可确保群体男性成员始终拥有共同的父系祖先;实际上,黑猩猩正是通过这样的安排组成了父系氏族,尽管它们没有固定配偶,也不知有父。
巴霍芬和摩根所犯的另一个错误,是制造了母系制和母权制( 标签:
刚才在整理这篇“微言”时发现,几个要点虽都说到了,但叙述结构不够清晰,再理一理。
1)乐见不一定支持,乐见的对象是结果(或曰世界状态),而支持的对象是行为,我乐见仇家被杀,不等于我支持谋杀;
2)支持不一定乐见,保大保小、救妻救母,说的就是这个,死妈和死老婆皆非你所乐见,但有时候你不得不在两个选项里支持其中之一;
3)行动者未必要对“其选择所对应的后续事态”(注意:我没有用“后果”这个词,理由你马上会看到)承担道德责任,因为——
3.1)这个事态未必是他所能预见或应该预见到的,比如他引导一群人从起火大楼逃生,在两条路线中选择了一条,事后证明他的选择是错误的,本来另一条可以逃出所有人,结果只逃出了一半;
3.2)他的选择做出后,导向这个事态的过程未必是他所能控制的,相反,是在其他主体控制之下并应对其负责,比如下面两个校园的例子;
4)3.2的例子实际上说明了一条普遍原则:对于一项选择的可(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