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发表的文章(193)
【2011-06-17】
@财新网:【刘胜军:马云的“云计算”】在市场经济中,契约精神的重要性无需赘言。但在中国屡屡发生违背契约的现象,其根本在于违约的成本太低,违约成本太低则折射出法治的不彰。不能说马云让中国人民失望了,只能说他没有带给中国人民惊喜。http://t.cn/a9zml9
@Ptolemy:自@胡舒立 扯出一个“契约精神”,辩论评论就都在围绕“契约”展开。请问支付宝这件事中,契约究竟在哪了?如果马云和股东之间是违背契约精神的问题,那科斯那篇文章就该叫契约的性质,LLSV的贡献成了契约履行与资本市场的关系。唯一牵涉(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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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17】
@财新网:【刘胜军:马云的“云计算”】在市场经济中,契约精神的重要性无需赘言。但在中国屡屡发生违背契约的现象,其根本在于违约的成本太低,违约成本太低则折射出法治的不彰。不能说马云让中国人民失望了,只能说他没有带给中国人民惊喜。http://t.cn/a9zml9
@Ptolemy:自@胡舒立 扯出一个“契约精神”,辩论评论就都在围绕“契约”展开。请问支付宝这件事中,契约究竟在哪了?如果马云和股东之间是违背契约精神的问题,那科斯那篇文章就该叫契约的性质,LLSV的贡献成了契约履行与资本市场的关系。唯一牵涉的契约,是在两家关联企业间低价转移支付宝,值得恪守吗?
@whigzhou:契约还是有的,与此事最相关的契约有两个:公司与管理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契约,股东之间的合股经营契约(即公司章程)
@Ptolemy:现代的契约观念是:R. Posner, "Let Us Never Blame a Contract Breaker" 107 Mich. L. Rev. 1349 (2009) 如果把#支付宝股权变更#视为契约精神的问题,马云做的就不过是在履约和承担违约责任之间,选择了后者,救济是按约定或法定支付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请问,违约救济对支付宝这件事是合适的吗?
@whigzhou:哦,明白你意思了
@whigzhou:Posner的说法有其道理,但作为无政府主义者,我在这一点上不太赞同他,将违约视为道德中性,会让交易活动更多的依赖于官方司法系统。
【后记】
1)其实可以我可以学舌科斯定理的:若毁约救济的制度成本为零,或可全部内化为毁约方成本,那么毁约就是道德中性的;
2)正因为许多情况下毁约救济的成本还很高,因而大量契约仍具有部分人格化特征,即,参与者对契约对方是有所挑选的,而信誉是其挑选时的重要考虑,故信誉仍在契约执行中起着重要作用,这意味着毁约行为并非道德中性;
3)只有对那些高度非人格化的可转让契约(比如多数金融产品),毁约行为才是道德中性的。
突破支付宝僵局有待合约创新
辉格
2011年6月14日
近日,支付宝股权转移一事经雅虎公司披露之后,引发了业界热烈讨论,多数意见认为马云的做法既违反了法律和公司章程,也有违契约精神和商业道德;随后,马云与财新传媒总编胡舒立之间的长篇对话更将舆论推向高潮,并促使马云和支付宝高层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来为自己的决定做出澄清和辩护。
从已经披露和报道的事实看,无可否认的是,支付宝股权转移行动看来确实违反了成文法的规定,但是,成文法未必是真正的法律,违反成文规定更不能等同于违背契约精神和商业道德;对此,更贴切的判断标准是:首(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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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支付宝僵局有待合约创新
辉格
2011年6月14日
近日,支付宝股权转移一事经雅虎公司披露之后,引发了业界热烈讨论,多数意见认为马云的做法既违反了法律和公司章程,也有违契约精神和商业道德;随后,马云与财新传媒总编胡舒立之间的长篇对话更将舆论推向高潮,并促使马云和支付宝高层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来为自己的决定做出澄清和辩护。
从已经披露和报道的事实看,无可否认的是,支付宝股权转移行动看来确实违反了成文法的规定,但是,成文法未必是真正的法律,违反成文规定更不能等同于违背契约精神和商业道德;对此,更贴切的判断标准是:首先,假如将你置于阿里巴巴大股东的地位,马云的行动是否超乎你的预期?其次,假如将你置于马云的地位,你会做何选择而没有负罪感?答案并非一目了然。
从马云的角度看,他的行动有着充足的辩护理由;我们不妨假想一种类似的情形:正常情况下,把公司财物擅自往自己家里搬,无疑是非法的,但假如公司仓库着火了,而其他股东全都不在场,也来不及或不可能征得其同意,甚至没有时间向其说明和解释正在发生的危险呢?人们大概都会同意,在这种紧急情况下,将公司财物搬到自己家里,是一种善意而合理的处置。
关键在于,搬完之后是否有意将其据为己有;或许有人会说,你都把财产登记到自己名下了,难道还不算“据为己有”啊?一般情况下,这么说是对的,问题在于这里的情况不一般,本案中导致房屋着火的易燃物,恰恰就是股东身份,因而,灭火的唯一手段就是变更股东。
让我们再假设一种情形:假如你身处南北战争中的美国,你在南方,你兄弟在北方并加入了联邦军队,并把他的农场委托给你经营,现在南方邦联政府下令没收一切敌产,于是你把兄弟的农场登记到了自己名下,这是不是侵夺财产呢?不一定。
实际上,官方法令已经消除了你兄弟名义上继续拥有这份财产的可能性,因而,他实际上是否还拥有,和你是否侵夺了,要从其他细节中识别,假如你将农场账目单独计清楚,将其收益完好保存,并暗中向你兄弟承诺将来会移交这些收益,甚至定期向其汇报账目,那么,恐怕没有人能指责你侵夺了兄弟财产,相反,你对他的忠诚还会得到赞许。
马云的行动究竟属于何种性质?现在下结论为时过早,但至少从某些迹象有理由认为他并无侵占意图:首先,他显然否认了3.3亿的转让价是阿里集团将从这一安排中获得的仅有收入,否则,也就不存在后续谈判的问题了,其次,雅虎和软银两大股东的反应很微妙,并不像常人发现自己财产被侵夺时所会做出的反应,既未报案也未起诉,也没有责令改正或主张交易无效,个中缘由我们外人还无从判断。
所以,假如马云想尽快摆脱侵夺财产的嫌疑和恶名,就需要找出某种能让其他大股东信服的安排,来确保阿里集团的利益,就像上述假想情形中的那位南方兄弟;原先许多人猜测的(或许也是阿里尝试过的)做法是协议控制,比如借助可变利益实体(VIE)的形式绕过法令规定,但问题是法令不仅限制股东身份,也限制实际控制人的身份,因而VIE路径也已被堵上了。
另一个选择是按真实市场价收购,但这样必须引入第三方投资者,否则,交易格局将变成双向垄断,我们知道,双向垄断下的价格谈判是极其困难的,第三方的出价是最有说服力的估价基础,但是,引入第三方也会削弱对支付宝的控制地位,对此马云未必愿意;同时,法令对股东身份的限制大幅缩减了第三方出价者的范围,实际上已经贬低了支付宝的投资价值;实价收购的另一个障碍是,浙江阿里短期内或许难以筹集足够的资金。
不过也并非全无办法,法令限制外资成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但并未限制外资获取支付宝的未来经营收益;比如,浙江阿里可以向阿里集团出售一种高收益债券,所得款项用于补偿支付宝股权转移,同时浙江阿里以其从支付宝获得的全部收益作为债券抵押物,这或许是可行的安排;可以相信,只要有足够的诚意,当事各方能够找到更加合理而可行的方案。
辉格
@ 2011-06-12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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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分类:时有所闻
给教官挑根刺,教官在“没有精神的贵族”里有这样一句话:
在英国,则是王权不断被贵族制衡削弱的历史,其演进的自然结果,便是宪政。
这个说法很成问题,如果说宪政发展过程中王权不断受到制衡,这是对的,但说王权不断被削弱,就很难成立了。
要评价王权在宪政发展中的角色,首先要说明什么是宪政,对此大致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宪政就是光荣革命后所确立的那个制度结构,而另一种则认为,宪政的基本要件——权利不被王权任意剥夺(大宪章和陪审制)、对人身与财产权和契约的普遍司法保护(普通法)、征税须获得纳税人同意(国会)——在金雀花王朝(
标签:制度 | 历史 | 宪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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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教官挑根刺,教官在“
没有精神的贵族”里有这样一句话:
在英国,则是王权不断被贵族制衡削弱的历史,其演进的自然结果,便是宪政。
这个说法很成问题,如果说宪政发展过程中王权不断受到制衡,这是对的,但说王权不断被削弱,就很难成立了。
要评价王权在宪政发展中的角色,首先要说明什么是宪政,对此大致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宪政就是光荣革命后所确立的那个制度结构,而另一种则认为,宪政的基本要件——权利不被王权任意剥夺(大宪章和陪审制)、对人身与财产权和契约的普遍司法保护(普通法)、征税须获得纳税人同意(国会)——在金雀花王朝([[Plantagenet dynasty]])便已确立,我本人持后一种观点。
按第一种宪政观,王权确实随宪政发展而削弱,但不是被贵族,而是被国会,特别是下院,在此过程中贵族被削弱的更厉害,他们残存的封建性特权被剥夺殆尽,政治特权也所剩无几;而按第二种宪政观,王权则恰恰是随宪政发育而不断扩张,所以无论从哪种观点出发,都无法得出宪政发展过程中王权不断被贵族削弱的判断。
王权孱弱、国王只是个大贵族,这是中世纪早期封建制度下的典型状况,而中世纪后期(在英格兰是从诺曼王朝开始)向近代宪政发展的历史恰好相反,是王权不断扩张的历史,贵族无力阻止国王将建立统一国家的努力,但成功抗衡了其专断权力对其人身和财产权利的侵害,抗衡了任意征税权力。
封建体系下,国王与贵族的关系是契约性的,单纯而明确,无须宪政抗衡机制,只有当王权延伸至贵族领地之内时,才产生了抗衡的需要,这一过程沿两条路线展开:
1)国王通过推行普通法将其司法管辖权延伸至贵族领地内,逐渐代替封建法和领主司法权,这点他做到了,但他又没有强大到足以对贵族予取予夺、生杀一念的程度,结果,国王的司法权是扩张了,但付出的代价是:接受陪审制和抗辩程序以安抚贵族的担忧,接受法律专业群体作为法律的解释者。
2)规模越来越大,费用日益高昂的对外战争,常常迫使国王突破封建契约而征税,实际上他的要求常常能得到满足,但代价是接受了国会和无代表不纳税原则。
可以看出,这两条路线的发展结果都是非常微妙的平衡,而不是力量对比的某种单方面变化。
前天一路看到许多好风景,特别是109国道从门头沟到清水镇那一段,我是从来都懒的拍照的人(尤其不爱把自己拍在里面),找地方停好车,拍上几张,再出发,这种事我试过几次,但很快就嫌麻烦而放弃了,而且常常越是风光美妙的地方,停车越不方便。
不过,假如不太麻烦的话,我还是乐意分享美景的,所以前天在路上时,便产生一个念头:假如有一种相机可以安装在车顶,而快门按钮在车内——最好就套在方向盘上——,那就方便了,想拍的时候只要把车速降低(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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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一路看到许多好风景,特别是
109国道从门头沟到清水镇那一段,我是从来都懒的拍照的人(尤其不爱把自己拍在里面),找地方停好车,拍上几张,再出发,这种事我试过几次,但很快就嫌麻烦而放弃了,而且常常越是风光美妙的地方,停车越不方便。
不过,假如不太麻烦的话,我还是乐意分享美景的,所以前天在路上时,便产生一个念头:假如有一种相机可以安装在车顶,而快门按钮在车内——最好就套在方向盘上——,那就方便了,想拍的时候只要把车速降低点就行了。
考虑到防雨/防尘/抗震/高度等等因素,这种相机最好将镜头做在较窄的一面,如果能使用车内电源就更好了;搜了一下没找到这类产品,技术上好像没什么障碍,不知哪位达人听说过?
第一怪,警察多,阜平是我见过大街上警察密度最高的城市,两三个或四五个一堆聚在那儿也不知道在干嘛,可能的解释是充当人肉红绿灯,因为除了与国道交汇处,市内几乎没有红绿灯,但我观察了一下,由其举止看,这个解释好像也难以成立。
第二怪,没有垃圾桶,至少我这两天上了六七趟街都没在大街上见过。
第三怪,批发部多,大部分烟酒日杂小店都管自己叫“批发部”。
第四怪,发电机多,几乎所有商家,小至只有一个冰柜的街边冷饮摊,都备有燃油发电机,今天整个下午停电,街上发电机嗡嗡轰轰一片,场面让我颇为震惊;更奇怪的是,我向多位老板和店员询问这里是否经常(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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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怪,警察多,
阜平是我见过大街上警察密度最高的城市,两三个或四五个一堆聚在那儿也不知道在干嘛,可能的解释是充当人肉红绿灯,因为除了与国道交汇处,市内几乎没有红绿灯,但我观察了一下,由其举止看,这个解释好像也难以成立。
第二怪,没有垃圾桶,至少我这两天上了六七趟街都没在大街上见过。
第三怪,批发部多,大部分烟酒日杂小店都管自己叫“批发部”。
第四怪,发电机多,几乎所有商家,小至只有一个冰柜的街边冷饮摊,都备有燃油发电机,今天整个下午停电,街上发电机嗡嗡轰轰一片,场面让我颇为震惊;更奇怪的是,我向多位老板和店员询问这里是否经常停电,回答都是“不常停”,这与发电机的普及率显然构成了冲突,只能理解为他们认定“经常”的标准十分不同;昨天下午我路过阜平的邻县
涞源时,那里也正停电,或许不是巧合。
请问,你见过自备发电机如此普及的城市吗?假如见过,请在评论里留下它的名字,让我也开开眼界。
辉格
@ 2011-06-09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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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分类:饭文留底
美军网络新战略引出的国际法问题
辉格
2011年6月3日
近日,美国国防部发表了其最新网络安全战略,正式将与传统武装攻击造成相当破坏后果的网络攻击认定为“武装进攻”或“动用武力”,即一般所理解的战争行为;这一认定,为未来美军针对网络攻击可能采取的报复行动提供了法律基础,也为军方对网络安全事态作出判断和响应提供了程序指引,因而备受世人瞩目。
但这一新战略却面临着一个国际法难题:假如网络攻击被认定是从某国境内发动,美军将认定攻击主体?假如采取报复行动,如何区分报复是指向攻击者还是主权国家?假如报复行动并非(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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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军网络新战略引出的国际法问题
辉格
2011年6月3日
近日,美国国防部发表了其最新网络安全战略,正式将与传统武装攻击造成相当破坏后果的网络攻击认定为“武装进攻”或“动用武力”,即一般所理解的战争行为;这一认定,为未来美军针对网络攻击可能采取的报复行动提供了法律基础,也为军方对网络安全事态作出判断和响应提供了程序指引,因而备受世人瞩目。
但这一新战略却面临着一个国际法难题:假如网络攻击被认定是从某国境内发动,美军将认定攻击主体?假如采取报复行动,如何区分报复是指向攻击者还是主权国家?假如报复行动并非针对主权国家,那么这种行为在国际法中如何界定?将受何种规范所约束?不难看出,类似的国际法疑问同样存在于美国的反恐战争中。
当今的国际法体系是起源于欧洲的主权国家之间,经过历次大战和战后安排而形成的,该体系中,行动、作出承诺和承担责任的主体,都是且仅是有着明确边界的主权国家;这一规范的适用性依赖于这样的前提:任何对一个主权国家构成重大威胁的武装力量,要么由另一个主权国家所拥有,要么得到它的庇护,这意味着,由这些力量所发动的攻击,可以被明确界定来自哪个主权国家的边界之内,并且所在国家不仅能够察觉到,也有能力加以阻止。
这个条件其实挺严苛的,它或许只能在某个特定历史阶段才勉强成立;在过去,武装力量的打击能力与它和打击目标之间的距离呈高度负相关,因而,假如一支武装能威胁某邻近大国的安全,它通常对所在国政权构成更大的威胁,假如它与政权结成合作关系,就为对方宣战提供了前提,假如与政权敌对,那么,受威胁的邻国还有两个选择:要么谋求与政权结盟,联手对付该武装,要么将该武装认定为独立的政权,并向其宣战。
技术条件的变化使得上述前提不再成立,机动和通信能力的增强,和武器弹药的小型化,降低了打击能力与距离之间的相关性,今天,基地组织躲在中亚深山里,却能遥控指挥武装分子在各大洲打击美国的全球利益,甚至袭击本土,而同时,他们对当地政权却未必构成直接威胁,相反,由于其行动能力高度依赖于机密性,与当地政权发生冲突是很不明智的。
这样一来,受威胁国家便面临两难,要么断定该国政权庇护武装分子并向其开战,就像对待塔利班那样,无论该政权实际上是否有能力控制该武装的行动,可这样他可能就要跟许多国家开战,并丧失了原本可以借助这些政权的本地优势合作对付这些武装的机会,或者,它只能用援助等利益说服该政权主动压制这些武装,但这样他又可能陷入被长期讹诈的圈套,美国在巴基斯坦的处境便是如此,这是它在现有国际法规范框架下难以避免的困境。
网络攻击更大大弱化了距离与打击力之间的关系,遭受攻击者甚至难以断定攻击来自哪里,至少无法用各方都难以否认的方式下结论,也难以证明所在国是否能够察觉、阻止或纵容这些攻击;实际上,类似的困境在现代游击战争流行时便已经出现,现代化的机动和通信手段让游击队的打击能力远超古代盗匪,常能推翻中小国家政权,流窜于边境之间的游击队曾让亚非拉那些与大国没有联盟关系的中小政权惶惶不可终日。
面对这一困境,各大国已经作出各种尝试,比如引入了恐怖组织这一非主权概念,但对付手段仅限于商业和金融制裁,对于武力打击尚未形成任何规范;迄今为止,美国的做法似乎倾向于将那些难以控制这些武装的国家视为无政府地区,而将武装分子视为人人得而诛之的“法外之人”,这样,一方面将这些地区排斥于国际法之外,同时也将有关个人排斥于任何国内法保护之外。
这种做法只是勉强管用,但已经引起了大量争议和不满,也破坏了其与传统盟友的关系,更要命的是,它显然无法延伸到网络空间,把索马里、也门、阿富汗和巴基斯坦部落区当作无政府地区对待还算说的过去,但要是类似的原则运用于滋生大批黑客的国家,恐怕就要冒天下之大不韪了;现在美军只是给出了如何将网络攻击认定为武力进攻的标准,但认定之后如何做出反应,还没有说清楚,在现有国际法框架下大概也说不清楚,只能等具体案例发生后看他们怎么做了。
这两天在看年鉴派(Annales School)大师马克·布洛赫(Marc Bloch)的《法国农村史》(French Rural History),冒出一个念头,耕作技术或许在农业社会的制度史上扮演了一个重要角色,比如多圃轮作制(multi-field rotation)很可能强化巩固了西欧封建制度(虽然未必是导致了它的起源),而以三圃制(three-field rotation)的瓦解和圈地运动(Enclosure)为核心内容的农业革命,最终摧毁了封建制的基础。
轮作(crop rotation)是有助于保持土壤肥力、抵抗害虫和病菌的农业技术,(粗略的说)在中国,实现方法是复种轮作(multiple cropping),而在欧洲,主要方式是多圃轮作,中世纪尤以三圃制为主,两种技术在土地制度上的差异是:前者兼容于分散的自耕农模式,而后者必须有较大规模的庄园制度作为支持。
三(more...)
标签:农耕 | 制度 | 封建制 | 技术 | 经济学 | 轮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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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在看年鉴派([[Annales School]])大师马克·布洛赫([[Marc Bloch]])的《
法国农村史》(
French Rural History),冒出一个念头,耕作技术或许在农业社会的制度史上扮演了一个重要角色,比如多圃轮作制(multi-field rotation)很可能强化巩固了西欧封建制度(虽然未必是导致了它的起源),而以三圃制([[three-field rotation]])的瓦解和圈地运动([[Enclosure]])为核心内容的农业革命,最终摧毁了封建制的基础。
轮作([[crop rotation]])是有助于保持土壤肥力、抵抗害虫和病菌的农业技术,(粗略的说)在中国,实现方法是复种轮作(multiple cropping),而在欧洲,主要方式是多圃轮作,中世纪尤以三圃制为主,两种技术在土地制度上的差异是:前者兼容于分散的自耕农模式,而后者必须有较大规模的庄园制度作为支持。
三圃制的意思是,把每块土地分成三份,每年其中两份种植主粮(通常是两种不同主粮),第三份种植牧草用于放牧;问题是,种粮的两份地在收获之前需要圈起来以避免牲口破坏,假如地块分割是随机的,便面临两个问题:1)所需篱笆长度可能非常长,围栏成本高昂,2)牧场被分割得太细,不适合放牧。
假如一大块地统一规划,并在修筑篱笆上协调行动,可找到优化程度很高的方案,比如,将土地分成长宽相等的若干长条,一条作为一个产权单位,每条分三段,这样,各产权单位的三圃中的任何一圃,组合起来恰好构成一个矩形,成为整片土地的三圃中的一圃,于是,只须很少几道篱笆,即可将种植区与放牧区隔离。(将上述矩形换成三个同心环,长条换成细窄扇环,效果相当)
显然,由陆续到达的单户垦荒者自发形成的产权布局,不会恰好是这样的,这种结构只能来自单一大土地主,或者具有某种集体分配和控制机制的村社的刻意规划,比如广泛使用奴隶劳动的罗马庄园,和西欧的封建庄园。
早先我介绍过,封建制中领主住在庄园里或在多个庄园之间轮巡,通过组合套餐式的封建义务收取实物地租,当时我以为这不过是流通成本过高、货币经济不发达的结果(这也是Bloch在《
封建社会》中的观点),现在看来,三圃制也需要领主在现场为耕作模式提供制度保障,这或许是封建制在西欧长期维持的重要基础,因为在此模式下,随机组合的自由农户在土地利用上将是无效率的。
当然,我并不认为三圃制足以解释封建制的起源,或认为三圃制是封建制的存在前提,日本这一个反例即可消除这样的念头,日本的主流耕作模式不是多圃轮作制,而是复种轮作。
【2011-06-07】
@薛兆丰: 【回 @whigzhou 】一件商品可以有三重分立的属性:
(1)一人使用是否妨碍他人使用;
(2)由公家还是私人提供;
(3)提供者收费还是免费。任何商品都可以落入这八种组合之一。
大家不妨讨论一下,道路、歌曲、教育、灯塔、体育比赛、国防、给贫困孩子提供的书籍……分别可以或应该落入哪种类型?
@whigzhou:按“实际上是否收费或是否由政府提供”作为区分维度,似乎不太方便,这样就只能分别谈论公立教育和私人教育,而无法将教育电力治安等作为同一商品谈论了,而“技术上能否实现收费”则不一样,那(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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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07】
@薛兆丰: 【回 @whigzhou 】一件商品可以有三重分立的属性:
(1)一人使用是否妨碍他人使用;
(2)由公家还是私人提供;
(3)提供者收费还是免费。任何商品都可以落入这八种组合之一。
大家不妨讨论一下,道路、歌曲、教育、灯塔、体育比赛、国防、给贫困孩子提供的书籍……分别可以或应该落入哪种类型?
@whigzhou:按“实际上是否收费或是否由政府提供”作为区分维度,似乎不太方便,这样就只能分别谈论公立教育和私人教育,而无法将教育电力治安等作为同一商品谈论了,而“技术上能否实现收费”则不一样,那更像是商品本身的属性
@whigzhou:识别公共品的话题背景就是谈论某商品是否应由政府提供,所以不能预先用是否由政府提供对商品划界
@薛兆丰:回复@whigzhou: 非常赞成!话题的背景,是是否必须由政府提供,以及是否必须免费。许多人混淆了这几个层面,循环论证,说道路当然是公共物品,所以肯定是应该由政府提供和免费提供。这里就包含了多重的混淆。
@whigzhou:我想到的可排他但不可拥挤的例子是收费电视,不可排他但可拥挤的例子是低碳大气层(假设它果真是稀缺的),既不可排他又不可拥挤的例子是“老虎物种继续存在所带来的良好感觉”。
@sw小橘子:举低碳大气层的例子,感觉不可排他但可拥挤的物品很少。其实这类物品很多,典型的如公共林地、渔场、地下水等。不排除有林地、渔场、地下水是收费的,但不可排他性是指实践现实,并不指技术上的可能性。实践上采取不可排他的利用方式,除技术可能性外,也可能出于效率考虑。
@whigzhou:回复@sw小橘子:纯粹的例子确实极少,你说的例子都具有区域排他性,排他性是相对于特定社会范围而言的,大气层是一个极端,钱包是另一个极端,路灯介于两者之间,它对某几栋楼的居民不具排他性,在社区之间则是严格排他的
@whigzhou:正是基于不同广度的区域排他性,Foldvary提出了社区公共品理论,并认为恰当组织的私人社区能够提供这些公共品
@sw小橘子:回复@whigzhou:如果区域排他性也看做排他性,那除了大气很难找到其他不具有排他性的稀缺物品了。既然如此,区域排他性这个概念的实用性就不强了。
@sw小橘子:哦,实用性在此啊。公共物品->社区公共物品->私人物品。
@whigzhou:回复@sw小橘子:对啊,其中的社区又可以有多个层次,这才是更精致而现实的理论啊
几年来,我常常为是否或如何使用“应该”一词而颇感困扰,很早就发现这个词被用得很混乱,却又苦于找不到替代品。
本来,我觉得“应该”一词是专门用于表述伦理命题的,相当于英语里的“ought to”,比如:
1)“我应该善待老人”;2)“你不应该随地吐痰”;
但后来,我发现它也会被用来表达一种对事实的信念,比如:
3)“我那双鞋应该是在鞋柜里吧”;4)“明天应该不会下雨吧”;
或者,它被用来表达对某种未经严格检查的逻辑关系的信念,比如:
5)“给定周长的矩形中,面积最大者应该是正方形吧”;(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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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来,我常常为是否或如何使用“应该”一词而颇感困扰,很早就发现这个词被用得很混乱,却又苦于找不到替代品。
本来,我觉得“应该”一词是专门用于表述伦理命题的,相当于英语里的“ought to”,比如:
1)“我应该善待老人”;2)“你不应该随地吐痰”;
但后来,我发现它也会被用来表达一种对事实的信念,比如:
3)“我那双鞋应该是在鞋柜里吧”;4)“明天应该不会下雨吧”;
或者,它被用来表达对某种未经严格检查的逻辑关系的信念,比如:
5)“给定周长的矩形中,面积最大者应该是正方形吧”;
这两种用法还不容易混淆,因为句式结构很不一样,但另一种就让人头痛了,它表达的是一种策略性意见,所用句式与(1)和(2)完全一样,比如:
6)“你应该用螺丝刀而不是扳手来拧这个螺丝”;7)“我应该多吃点蔬菜”;
之所以容易混淆,是因为这种句子后面其实还隐藏着半句话,但通常会被省略,比如(6)其实是想说,“你应该用螺丝刀而不是扳手来拧这个螺丝,那样会更省力”,(7)则是:“我应该多吃点蔬菜,那会让我更健康”。
为了避免这些混淆,我尽量留意避免后三种用法,而把“应该”一词专门留给第一种情况,比如,在(3)和(4)中,可以用“大概”、“恐怕”、“我猜”来代替“应该”,在(5)中,可以用“必定”、“可以证明”、“不难证明”来代替“应该”。
最麻烦的是最后一种,有时候,澄清的办法似乎只能是把后面省略的那半句话给说出来,但那会让文字变得很啰嗦,实际上我可能真的变得越来越啰嗦了(悲剧啊)。
不过我发现还是有一个至少部分有效的替代品:用“最好”或“明智的做法是”来代替“应该”,这可以把策略性“应该”和终极性“应该”显著区分开,比如,(6)和(7)可以换成:“你最好用螺丝刀而不是扳手来拧这个螺丝”,“我最好多吃点蔬菜”。
(按:我觉得有必要把微博上一些有保留价值的言论整理到博客上,以防丢失,为此我增加了“微言大义”这个分类)
@魏无知:一种物质导致一种病。无论有多少病例都只是相关。而如果发现了这种物质在体内参与的生物化学反应,代谢过程和发病机理,那么就可以断定因果了。
@whigzhou:没道理,当你认为你在观察“这种物质在体内参与的生物化学反应,代谢过程和发病机理”时,你假定了体外因素的无关性或至少统计可控性,这个“断定”仍是武断的“断”
@whi(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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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我觉得有必要把微博上一些有保留价值的言论整理到博客上,以防丢失,为此我增加了“微言大义”这个分类)
@魏无知:一种物质导致一种病。无论有多少病例都只是相关。而如果发现了这种物质在体内参与的生物化学反应,代谢过程和发病机理,那么就可以断定因果了。
@whigzhou:没道理,当你认为你在观察“这种物质在体内参与的生物化学反应,代谢过程和发病机理”时,你假定了体外因素的无关性或至少统计可控性,这个“断定”仍是武断的“断”
@whigzhou:可是既然你能假定体外因素的无关性或统计可控性,不打开身体这个黑箱,同样可以“断定”因果关系,信心度是一样的
@whigzhou:这一前提下,打开黑箱仅仅满足了对机械过程“眼见为实”的心理需要
婚姻并未被国人所抛弃
辉格
2011年6月2日
近日,民政部发布了第一季度民政统计报告,显示该季度有317.6万对新人结婚,同时有46.5万对夫妻离婚,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了4%和17%;离婚数量的上升已持续了7年多,每次新数据发布都会引来一些议论,其中不乏对婚姻和家庭正在瓦解的警示和慨叹,有人更认为,这是城市化、社会流动性提高、女性独立、性文化开放等一系列经济社会变迁的必然后果。
离婚率确实仍在提高,但并不能由此得出婚姻制度正在瓦解的结论;婚姻的根本基础是两性合作抚养孩子的需要,所以,只要人们仍在生孩子,女性在孩子抚养上仍在谋求男性的合作,并且他们仍在婚姻与家庭这种模式下达成合作,婚姻便不会消失;从这一认识出发,判断婚姻瓦解更有效的信号,不是离婚率,而是单身母亲的比例、有未成年孩子夫妻的离婚率和女性的择偶取向。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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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并未被国人所抛弃
辉格
2011年6月2日
近日,民政部发布了第一季度民政统计报告,显示该季度有317.6万对新人结婚,同时有46.5万对夫妻离婚,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了4%和17%;离婚数量的上升已持续了7年多,每次新数据发布都会引来一些议论,其中不乏对婚姻和家庭正在瓦解的警示和慨叹,有人更认为,这是城市化、社会流动性提高、女性独立、性文化开放等一系列经济社会变迁的必然后果。
离婚率确实仍在提高,但并不能由此得出婚姻制度正在瓦解的结论;婚姻的根本基础是两性合作抚养孩子的需要,所以,只要人们仍在生孩子,女性在孩子抚养上仍在谋求男性的合作,并且他们仍在婚姻与家庭这种模式下达成合作,婚姻便不会消失;从这一认识出发,判断婚姻瓦解更有效的信号,不是离婚率,而是单身母亲的比例、有未成年孩子夫妻的离婚率和女性的择偶取向。
实际上,统计数据反映的恰好是相反的情况,中国的离婚率是两头高:绝大部分离婚发生在35岁之前和50岁之后,前者尚未生育的比例很高,后者则孩子已经自立;从这一点看,婚姻在中国的基础依然稳固,与欧洲国家的情况大不相同,在那里,单亲家庭已十分普遍而平常,许多人干脆不结婚了,即便结婚,其择偶考虑中抚养孩子的需要也变得越来越微弱。
不过,尽管婚姻的核心基础未变,但功能层面上的契约形式,所规定的义务内容,以及有利于巩固婚姻制度的价值和伦理体系,却可能正在迅速改变,这是因为,在新的经济条件下,婚姻关系的核心职能,已无须由这些文化和制度元素来维系;当然,偏好和文化的惯性会延迟这一变化,但在好几代人的时间跨度上,这种变化是难以阻挡的。
由两性组成核心家庭合作抚养孩子的婚配模式,在人类进化和文明史上扮演了重要角色,其历史至少和现代智人的起源一样早,或许更早,它塑造了我们人性和文化中的许多成分,比如堕入情网难以自拔的心理机制,性嫉妒、男性的处女情结、对配偶出轨信号的敏感,这种敏感在男性更侧重于身体出轨、女性更侧重感情出轨,择偶倾向中男性对生育能力的关注、女性对保护和抚养能力的关注,文化上,我们也发展出了很多对婚姻责任的约束和惩罚机制。
但技术条件的改变使得某些元素对于婚姻的核心功能不再是必须的,或者变得不那么重要了,比如,有了可靠的避孕和亲子鉴定技术,妻子出轨对丈夫的代价比以前要低得多,一顶不结果的绿帽不会把他妻子的肚子占用数年(含哺乳期),也不会让他受骗抚养别人的孩子,特别是现代社会的低婴儿死亡率和少生精养的生育策略,使得妻子的可生育年龄不再像过去那么高度稀缺,即便不是处女、甚至给别人生过孩子,其生育价值也不会下降多少。
再如,有了财产地位等非人力资产,男性求偶者便无须用难以自拔的爱情来证明自己的专一性抚养意愿和能力,后者是缺乏信用抵押物时取得信任的替代品,就像身无分文的创业家在天使投资人面前对事业所表现出的狂热和执着,但假如你有一套房产,一份收入稳定的工作,还有大把现金可以为妻子和孩子买足保险,便无须用这种狂热来让她信服和安心了。
另外,现代人寿命两倍于古人,并且,高度流动性社会中,年轻人的教育和事业前景也更少依赖家庭关系和家族纽带,因而除了情感上的考虑,中年过后的漫长岁月中,不必再为孩子而维持婚姻,同时,女性财务上的独立性,使得中老年人的离婚无须再背负遗弃妇弱的伦理包袱,这些,都使得中老年离婚变得更容易。
当然,文化和本能都有强大的惯性,许多人性和文化元素起初只是功能性的,可一旦出现并长期存在,便成了我们心理和文化结构的一部分,被赋予了终极性的价值,即便其原先所服务的那些目标不再需要它们,仍将长期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偏好和行为,进而影响道德与法律制度,只有经过许多代人的时间,才会被新的价值和制度元素所替换,文化元素的替换快一些,两三代间即会大幅改观,本能则常常需要数十代才看得清楚。
但是,惯性并不简单对应着结构上的稳定,在很长的未来,人类大概都会继续拥有爱情和性嫉妒的本能,但由于婚姻已不再那么需要它们来维持,基于它们的情感需求在婚姻关系中也常常得不到满足,人们很可能找出其他关系来安放它们,比如在中世纪欧洲的贵族社会中,由于婚姻变成了政治和财产权交易,在当时的文化结构中,浪漫爱情很少被置于配偶关系之中,随着现代{*cite:有限责任婚姻/cite*}的兴起,婚姻与爱情的分离大概会是个趋势,从这一点看,当今寻求同性婚姻权利的运动,倒是颇有些保守主义的风范。
辉格
@ 2011-06-03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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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分类:饭文留底
谷歌钱包的机会与障碍
辉格
2011年6月1日
日前,谷歌宣布了其基于近场通信(NFC)技术的电子钱包产品Google Wallet,这是他不久前刚确立的NFC战略的一个重大应用,该战略还将包括签到、门禁、现场个人数据交换和各种位置敏感应用;更宽泛的意义上,它也是手机功能多样化的一部分,类似的努力还有试图将手机变成通用遥控器的Android@Home,和为手机外设提供统一驱动规范的ADK;尽管判断其成效还为时尚早,但这些计划在过去几星期中的密集推出,清晰的显示了谷歌的战略方向和决心。(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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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钱包的机会与障碍
辉格
2011年6月1日
日前,谷歌宣布了其基于近场通信(NFC)技术的电子钱包产品Google Wallet,这是他不久前刚确立的NFC战略的一个重大应用,该战略还将包括签到、门禁、现场个人数据交换和各种位置敏感应用;更宽泛的意义上,它也是手机功能多样化的一部分,类似的努力还有试图将手机变成通用遥控器的Android@Home,和为手机外设提供统一驱动规范的ADK;尽管判断其成效还为时尚早,但这些计划在过去几星期中的密集推出,清晰的显示了谷歌的战略方向和决心。
与其它电子支付工具相比,Wallet最直接的卖点在于它不是单纯的支付工具,而是一个综合性钱包,可以让用户同时储存和使用电子形式的会员卡、折扣券和代金券,未来还可能延伸到门票和交通卡等有价票证,而在这些服务项目上,谷歌有着庞大的信息资源、丰富的应用产品线和渗透率极高的用户到达渠道,比如Google Maps/Earth的地理商业信息,Latitude位置感知服务,Goggles商品识别应用,Offers折扣服务等等,这些都是银行和移动运营商所没有的资源优势。
Wallet的推出最终让我们看清了谷歌的移动商务战略,特别是此前他为何愿意花60亿美元的大价钱收购领先团购网站GroupOn,因为对于上述战略,折扣和团购是一个极好的切入点;改变用户的消费和支付方式是个艰巨的任务,其中支付习惯尤其难以扭转,尽管从技术上看,电子钱包的便利性和安全性都远胜于物理钱包和银行卡,但人们对无形物的不信任感是很难消除的,好在,人们同样难以抵御折扣的诱惑,省钱从来都是硬道理,是克服习惯和心理障碍的利器。
对于消费者,电子钱包可以免除他们保存大把会员卡和优惠券的负担,从而让他们更愿意办理会员卡和接受并保存小额优惠券,对于商家,则意味着他们可以制订更灵活细致的区别定价策略,更精确的发放折扣券和跟踪它的使用情况,这些都可以帮助他们优化价格策略,从这个角度看,首先接受Wallet的,可能是那些最热衷于发放优惠券,也就是惯于实施区别定价策略的行业。
NFC的另一大优势在于它极其快捷的支付速度,免除了点钞、验钞、找零、打印和签字等繁琐耗时的环节,这对于那些客流分散度低、窗口和柜台资源紧缺而昂贵、容易造成客户排队和拥挤的商家,比如快餐、剧院、球场、公园、停车场、公交系统,尤其有吸引力,假如每个收银终端能为商家节省半个柜员岗位,其设备和系统投资便可物有所值;综合上述两方面考虑,快餐、旅行和演艺业,或许是电子钱包恰当的切入点。
钱包本身只是个容器,要对消费者产生吸引力,就得在里面装进各种类型的“票子”,包括货币、折扣券和消费券(比如门票和车票),货币来源可以通过与银行和电信运营商合作解决,或者像谷歌自己的预付费卡(prepaid card),但要说服众多商家提供Wallet形式的折扣和消费券,则是艰巨得多的任务,需要深厚的商户关系资源和行业号召力,谷歌在移动商务上尽管已开拓了多项应用,但显然还未成气候,未来希望很大程度上寄托于Offers的成功,或其他团购商的合作。
从技术上看,Wallet的安全性明显优于磁条银行卡,但在消费者看来,银行卡支付只涉及商家和银行,而手机钱包则涉及到手机制造商、电信运营商和应用开发商,所以,要消除消费者的安全疑虑,必须让他们认可所有这些相关厂商的信誉,即便其中某方实际上并不影响安全性,这一点也不容易做到,特别是在国内产业环境下,各大电信运营商过去在增值业务上的表现可谓劣迹斑斑,臭名昭著,恐怕不容易说服消费者接受手机钱包。
真维斯触动了哪根神经?
辉格
2011年5月30日
最近,清华第四教学楼改名真维斯楼,铭牌一挂出即引来许多师生和校友的不满和慨叹,几天后先是被喷漆,接着牌子又告失踪,给刚度过百年华诞的清华带来了一场小风波;平心而论,校方在这件事上倒并未做得很出格,用校内楼堂馆所的冠名荣誉换取捐赠,是各国大学的通行做法,清华也已实行多年,募得捐款据说已超过八亿,此前并未惹来太多风议。
问题出在真维斯这个名字上,尽管真维斯是家合法诚实的企业,也没出过什么丑闻,按某些人的标准,还是值得被扶持的“民族品牌”;但(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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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维斯触动了哪根神经?
辉格
2011年5月30日
最近,清华第四教学楼改名真维斯楼,铭牌一挂出即引来许多师生和校友的不满和慨叹,几天后先是被喷漆,接着牌子又告失踪,给刚度过百年华诞的清华带来了一场小风波;平心而论,校方在这件事上倒并未做得很出格,用校内楼堂馆所的冠名荣誉换取捐赠,是各国大学的通行做法,清华也已实行多年,募得捐款据说已超过八亿,此前并未惹来太多风议。
问题出在真维斯这个名字上,尽管真维斯是家合法诚实的企业,也没出过什么丑闻,按某些人的标准,还是值得被扶持的“民族品牌”;但不幸的是,在许多人眼里,他太土了,既与高科技和先进性沾不上边,也没有金融地产巨头那种令人仰望的光鲜和贵气,可以想见,服装、食品和娱乐等直接满足“低级原始”需求的企业,大概都会遭遇同样的抵制。
对于真维斯尤其不利的是,它不仅是服装品牌,更已被认定为三流大众品牌,成了俗气、不谙风情、不懂时尚的代名词,甚至已是被用来识别来自三线城市和小城镇的、未见过世面、缺乏品味的青年的标志性符号;由此不难理解,那些自视为骄子的清华校友,是断难接受这种符号与自己沾上边的,哪怕是一丝微弱的联系,也足以让他们愤怒,或者说,唯有愤怒一下,才能将自己与它撇清关系。
不久前网上流传着一篇文章,标题即为《穿真维斯的青年》,十分真切的描绘了这种心态,作者也曾是来自小城市青年,在北京上了大学,开阔了眼界、提升了品位,回头再看当初的自己,那感觉大概就像来自现代文明社会的人看到痴迷于巫术而对外部世界一无所知的部落民时的感觉;所以,对于没有此种经历的校友,真维斯最多让他们鄙视而已,而对于曾经就是真维斯青年的校友,真维斯铭牌就像一面镜子,让他照见过去的自己,愤怒就是很自然的反应了。
以冠名荣誉换取捐赠,对大学原本是桩不错的交易,而清华的买卖做得算很不错了,一幢建筑动辄一两亿的身家,相比之下,当初哈佛和耶鲁的校名都只卖了数百英镑,外加几百本书,其中伊利胡·耶鲁捐的560镑还是用货物充数,校方不得不自己把它拍卖掉,即便考虑到币值变化,用这笔钱要想在今天清华北大的任何角落留下个名字,恐怕都不容易。
真维斯这笔交易的问题,并不在许多人所声讨铜臭味儿,从没听到有人说那779镑和560镑捐款给哈佛耶鲁的校名染上了铜臭,问题在于卖方没算清楚成本,在上述文化背景下,挂汇丰微软的名字和挂真维斯双汇杜蕾丝的名字,成本可大不一样,捐款是一次性的,而一个会给师生校友带来负面感受的名字,却将在很多年中时不时冒出来破坏他们的情绪。
遗憾的是,学校的决策机制未能阻止这笔亏本买卖的发生,而从这一点中,可以看出国内大学与西方大学的制度差异,假如清华有一个代表师生和校友利益的董事会,假如冠名交易曾被提交校董们讨论,那么对真维斯这个名字的反感无疑会在决策过程中得到表达,因为从事后的反应看,这种反感是普遍而强烈的,它至少会影响一两名校董,而对于清华这样财大气粗而不乏捐助者的学校,一旦感知到负面反应,是不会为区区几百万捐款而冒险招惹众怒的。
师生校友们在愤怒和失望的时候,或许忘了,尽管他们以清华人自豪,但实际上这个学校从来就不属于他们,它不像剑桥和哈佛那样拥有自治性法人社团的地位,它属于政府,因而管理和决策机构并不代表他们的利益,他们的主人翁感只是大学这个名称所带来的一厢情愿的幻觉,看清这一点或许可以让他们释然和超脱一点。
今天在看醉钢琴老师对桑德尔(Michael J. Sandel)的访谈时,又想起上月在豆瓣上看到的她那篇痛诉其微笑受挫经历的文章,那文章当时就把我笑的不轻,心里直替她着急,想套近乎你得开口啊,这样干摆pose有啥用啊,明显不懂内地文化嘛。
不过今天又想了想,感觉这事情其实还有更多可寻味之处。
刘瑜的观察是对的,在中国,陌生人之间确实习惯于回避目光交流,也不会轻易笑脸相向,但由此得出“我们礼仪之邦的文明早就超越了伪善,走向了赤裸裸的冷漠,赤裸裸的恶意”,却是草率的。
随便切换几个场景,你就可以找到完全相(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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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看醉钢琴老师对桑德尔([[Michael J. Sandel]])的
访谈时,又想起上月在豆瓣上看到的她
那篇痛诉其微笑受挫经历的文章,那文章当时就把我笑的不轻,心里直替她着急,想套近乎你得开口啊,这样干摆pose有啥用啊,明显不懂内地文化嘛。
不过今天又想了想,感觉这事情其实还有更多可寻味之处。
刘瑜的观察是对的,在中国,陌生人之间确实习惯于回避目光交流,也不会轻易笑脸相向,但由此得出“我们礼仪之邦的文明早就超越了伪善,走向了赤裸裸的冷漠,赤裸裸的恶意”,却是草率的。
随便切换几个场景,你就可以找到完全相反的证据,说明国人是多么热情似火,甚至可能觉得热得过火,都有点烫手了,在这些场景中,国人花在考虑他人的看法和感受上的心思、精力、时间和金钱,恐怕全球少有匹敌,也因此,他们常被鄙视为活得太累。
不对陌生人笑脸相迎,未必表示他内心冷漠,更可能的解释是,这笑容是重要的交往信号,须留给特定的社会关系,轻易使用会减损其信号价值。
这些社会关系是不能随便建立了,因为它们包含了很多人际责任,或者叫社会性义务,一旦你向陌生人投出笑容,便可能构成了一个建立这种关系的邀请,假如得到积极回应,你就负上了许多相应的义务,假如得到消极或否定性回应,那将是对你的极大羞辱,两者成本都很高。
在传统熟人社会,这些义务的内容庞杂而持久,每个人能够负担的数量有限,因而每次建立这样的关系都须谨慎从事,而既已建立的关系,也需要在各种交往互动中不断加以确认,见面时的笑容便是确认信号之一。
在我家乡的方言里有“点头朋友”一词,指关系一般,相互不承担什么义务的熟人关系,点头朋友相遇时的笑容是微弱浮浅的,打招呼的声音也含糊而短促,与真正的朋友关系很容易区分。
当然,笑容信号也可以用于其他场合,比如你向一位不太亲密的熟人寻求帮助时,也会笑脸相迎,但这种情况必须有一个明确的“缘由”,才能与偶遇时的笑容做区分,否则信号就会混乱。
只有当笑容信号不再有这样的功能时,它才可以被随意使用而不必担心惹出困惑和尴尬,这一条件,恐怕只有在多数人已长期脱离熟人社会之后,才会具备,欧美国家城市化已超过两代人时间,或许有这条件。
在现代都市社会,除家人之外,大部分人际关系都是局部而有限的,甚至也是短暂的,个人的私生活和情感空间很少被这些关系所持续介入,因而交往中的热情不会给双方带来什么负担,人们大可以在街头笑脸相对,错身而过之后却一无牵挂。
(非常感谢各位对我讨论经济学方法论那篇文章的认真评论,不过我现在实在没有时间仔细回应,先把下面这段文字贴出,它演示了我心目中的方法论困境究竟是什么意思)
……我不得不继续沿用传统的经济学分析手段,而不足之处只能暂时用一些温和的方式来作出修补,主要的修补方法是“商品识别”;这个办法不是我发明的,比如有人在解释炫耀品[1]时就用过,炫耀品是对价格理论的致命挑战,因为它至少在表面上违背了价格上升需求下降的规律,修补的办法是:把价格上升前后的商品视为两种商品,因为它的炫耀功能变了,价格当然可以不一样了。
问题是,这个口子一开,凡是碰到价格理论无法解释的商品,都可以归为炫耀品,它就成了万能膏药,但科学理论是禁止万能膏药的;所以,必须有一个标准来认定什么商品才是炫耀品,并说明,多大的价格差距才能让价格变化前后的商品变成两种,经济学本身显然无法提供这样(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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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各位对我
讨论经济学方法论那篇文章的认真评论,不过我现在实在没有时间仔细回应,先把下面这段文字贴出,它演示了我心目中的方法论困境究竟是什么意思)
……我不得不继续沿用传统的经济学分析手段,而不足之处只能暂时用一些温和的方式来作出修补,主要的修补方法是“商品识别”;这个办法不是我发明的,比如有人在解释炫耀品[1]时就用过,炫耀品是对价格理论的致命挑战,因为它至少在表面上违背了价格上升需求下降的规律,修补的办法是:把价格上升前后的商品视为两种商品,因为它的炫耀功能变了,价格当然可以不一样了。
问题是,这个口子一开,凡是碰到价格理论无法解释的商品,都可以归为炫耀品,它就成了万能膏药,但科学理论是禁止万能膏药的;所以,必须有一个标准来认定什么商品才是炫耀品,并说明,多大的价格差距才能让价格变化前后的商品变成两种,经济学本身显然无法提供这样的标准。
但文化人类学却有望提供,炫耀品是被用作身份符号的,而身份符号如何产生,如何被识别和模仿,各种符号如何被组织在一个结构中……,这些正是文化研究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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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炫耀品即凡勃伦品([[Veblen good]]),指那些因其炫耀性功能,价格上涨需求量不降反升的商品,由经济学家托尔斯坦·凡勃伦([[Thorstein Veblen]])首先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