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分类下的文章(165)

漕口&白颈 vs 焦点访谈

扒粪(雅称“舆论监督”)已发展为一门巨大的产业,它给媒体带来了发行量和广告收入,但我估计,这只是其收入的一小部分,据传闻,焦点访谈最终播出的节目,只占其素材量的1/10,业内人士都知道,许多负面报道,最终都被广告合同取代了。

许多地方电台和电视台都有为民解忧之类的电话互动节目,早年刚起步时,主持人主要扮演协调人的角色,做些帮求助者拨通某个部门号码、找到某方面专家之类的事情,但最近我在出租车里又听到这种节目,惊奇的发现,这些主持人的牛逼哄哄程度,已不亚于袍哥大爷,对当事双方都呼来喝去,说话的语气也完全是不容置疑的真理掌握者。

被投诉的商家,对这种事情似乎已形成既定策略:最好让(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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扒粪(雅称“舆论监督”)已发展为一门巨大的产业,它给媒体带来了发行量和广告收入,但我估计,这只是其收入的一小部分,据传闻,焦点访谈最终播出的节目,只占其素材量的1/10,业内人士都知道,许多负面报道,最终都被广告合同取代了。

许多地方电台和电视台都有为民解忧之类的电话互动节目,早年刚起步时,主持人主要扮演协调人的角色,做些帮求助者拨通某个部门号码、找到某方面专家之类的事情,但最近我在出租车里又听到这种节目,惊奇的发现,这些主持人的牛逼哄哄程度,已不亚于袍哥大爷,对当事双方都呼来喝去,说话的语气也完全是不容置疑的真理掌握者。

被投诉的商家,对这种事情似乎已形成既定策略:最好让管事者躲过电话,万一躲不过,电话一旦打进来,立马投降,无条件认账退赔,绝不抵抗。从他们的俯首帖耳中,我真切体会到这帮人的厉害,不禁寒毛直竖。

本以为这是传媒发达之后的新生事物,刚刚读到吴思先生的文章,才知道原来古已有之,只不过是在更小的程度上而已;在《血酬定律》第23篇中,吴思介绍了清代“漕口”和“白颈”的掌故:所谓漕口(白颈是其异地同义词),是寄生在漕粮陋规之上的扒粪食客,类似于当今专吃山西小煤矿的事故记者,或专吃妓院的柳下惠记者(据说他们总是能准确嗅出风尘所在,却每次都坐怀不乱)。

漕粮体系充满了陋规,给参与其事者带来了丰厚租金,但因与正式规定相悖,上不得台面,也就留下了扒粪割肉的敞口;各县的穷秀才,人虽穷,却因为身有功名,不能随便打屁股,故而在官府面前比较敢折腾,又因为能文会字,读过正式规定,会写状纸,会写举报信,甚至会写告示,于是,凭借揭发、举报、诉讼、甚至发动群众抵抗陋规的威胁,能成功的从漕粮陋规中分得一杯羹,通常每个秀才每年能拿到几十两银子,而每县这样的漕口常有数十人,甚者多至几百人。

这个案例太好了,令人拍案,读史读到这个境界,让后生叹服,吴思先生尽管有理论功底稍显薄弱,尽管有爱生造词汇的毛病,但悟性极佳,眼光犀利,看他的文章,每篇都是很好的研究课题,他要是博导,定会有大批高手从他身后冒出啊。

钱塘记忆#3:我被HDI雷的不轻

这事儿发生在翟、苏两位教授宣讲主观价值论和方法论个人主义的前一天,原本恰好可以作为镜子或曰反面教材,可令我沮丧的是,实际情况似乎并非如此。

李华芳先生在讲述了过去几十年带动美国乃至世界经济发展的几次创新浪潮之后,在演讲的后半截把话题转向了中国,他提出了一个问题:为何中国过去三十年在没有重大创新浪潮的情况下,获得了奇迹般的经济增长?在他看来,这是个难题,需要作出解释。

在演讲后的提问中,我问道:按熊彼特的理论(李先生将其用作其演讲的理论基础),资源重配置是创新的主要形式之一,而中国的改革开放,在两方面导致了资源的大规模重新配置:1)从计划体系向市场体系的转变,2)对外开放将中国经济与世界贸易与资本市场和全球分工相融合,因此,说中国过去三十年没有重大创新是错误的,所以这一问题本身不能成立。<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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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发生在翟、苏两位教授宣讲主观价值论和方法论个人主义的前一天,原本恰好可以作为镜子或曰反面教材,可令我沮丧的是,实际情况似乎并非如此。

李华芳先生在讲述了过去几十年带动美国乃至世界经济发展的几次创新浪潮之后,在演讲的后半截把话题转向了中国,他提出了一个问题:为何中国过去三十年在没有重大创新浪潮的情况下,获得了奇迹般的经济增长?在他看来,这是个难题,需要作出解释。

在演讲后的提问中,我问道:按熊彼特的理论(李先生将其用作其演讲的理论基础),资源重配置是创新的主要形式之一,而中国的改革开放,在两方面导致了资源的大规模重新配置:1)从计划体系向市场体系的转变,2)对外开放将中国经济与世界贸易与资本市场和全球分工相融合,因此,说中国过去三十年没有重大创新是错误的,所以这一问题本身不能成立。

李先生部分认可了我的说法,但对这种资源重配置的作用的规模持谨慎和保留态度。如果事情到此为止,那只是观感上的差异,在各自都没有准备数字材料的条件下,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可就在这时,雷人的事情发生了,由于李先生认定中国奇迹是个难题,所以必须给出一个回答,他的答案是:中国压根没发生奇迹,尽管GDP翻了好几倍,但GDP并不是衡量增长的恰当指标,比GDP更好的指标是人类发展指数(HDI),如果按HDI衡量,中国的增长没有传说中那么惊人。

我当时就被吓了一跳,HDI可是社会学家搞出来的东东,把人均预期寿命、受教育水平、入学率和人均GDP按特定权重加权平均,这可直接违背了主观价值论,而主观价值论迄今为止都是经济学的逻辑起点,动了它,经济学就被动摇了,所以经济学家是不会用什么HDI之类的东东来度量经济增长的,除非你改行做社会学家或政治学家。

有人或许会问:那为何GDP就能度量增长呢?既然价值是主观的、不可比也不可加的,那怎么就可以被加总成GDP这个总量数字呢?问得好,我的回答是:GDP不是对价值的度量,GDP数字并不是总价值,因为压根不存在什么“总价值”这种东西,GDP只是为我们猜测个人价值的实现程度提供了一个有用的线索。

原理是: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更多自愿交易总是带来更多的价值实现;然后,在很粗略的意义上,更高的GDP意味着更多的自愿交易,特别是更多的关于最终消费品的交易,由此,我们大致上可以猜测,如果一个经济体的GDP增长了,那么这个经济体中更多人的更多意愿得到了满足(或者说更多的个人价值得到了实现),只有在这一意义上,我们才可以说,GDP起到了某种度量作用。

可是一旦你用HDI来代替GDP,这种度量作用就消失了:假如人均寿命缩短了1年,入学率提高了10%,按HDI的算法,HDI值提高了;但你并不能肯定,这一变化的前后,自愿交易增加了;这样你如何说服人们,10%的入学率提高就优于1年的边际寿命?无疑,要这么做,你必须给放弃主观价值论,而给价值规定一个客观度量方法,这种客观性,便体现在HDI各指标的权重上。

于是我向李先生提出了第二个问题:用HDI取代GDP来衡量增长,是否动摇了主观价值论这一经济学的逻辑起点?我原本以为这个问题会把他噎住,可是我错了,事实上他用他的回答把我噎住了:制定HDI算法的国际组织(我猜大概是UNDP)可以邀请各国选派代表前往共同商议这个指标体系、权重和算法。

靠!我得承认我被彻底打懵了,感觉大脑瞬间失血……眼前浮现出了斯大林和机关枪……

隐约听到李先生继续说道:比如几乎所有人都会同意,人均寿命是衡量幸福的可靠指标……

我立刻站起来反对:我不认为存在这样的共识,我本人抽烟,一天一包,我不认为寿命是最值得追求的价值……(从事后我得到的反应看,我的这一发言显然被理解成了:我不同意“绝大多数人都热爱生命”,当然,我想说的只是:我们无法知道生命是否比其他东西更重要,我大概因此而沦为了笑柄,呵呵)

很明显,我的表现颇为失态,惹来不少嘲笑和白眼,在李先生耐心解释完寿命指标的重要意义和世界代表大会的神奇作用之后,我不顾主持人提问时间已结束的声明,站起来说到:我认为这位先生已经解决了关于增长的所有问题,现在人类的任务已经变得很简单,只需要尽可能多的制造冰柜把人冰起来就行了。

钱塘记忆#1:百分百储备金谬论

最近去杭州参加了一个为期一周的活动,见到不少人,听了也说了许多话,其中有些值得记录下来。

百分百储备金谬论

一天跟子旸说起罗斯巴德,我对这个自命为奥派嫡传的老家伙没什么好印象,于是就挑了他言论中最荒谬的部分加以攻击:金本位和百分百储备。

百分百储备的意思是,银行不得将储户的活期储蓄挪做他用或借给第三者,否则便是欺诈,因为那样一来,银行便无法确保履行对储户的“随时支取”承诺,银行明知存在挤兑风险,却仍然作出随时支取承诺,就是欺诈。

显然,罗斯巴德提出的是一个民法问题,并且他的主张暗含了一条民法原则:(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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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去杭州参加了一个为期一周的活动,见到不少人,听了也说了许多话,其中有些值得记录下来。

百分百储备金谬论

一天跟子旸说起罗斯巴德,我对这个自命为奥派嫡传的老家伙没什么好印象,于是就挑了他言论中最荒谬的部分加以攻击:金本位和百分百储备。

百分百储备的意思是,银行不得将储户的活期储蓄挪做他用或借给第三者,否则便是欺诈,因为那样一来,银行便无法确保履行对储户的“随时支取”承诺,银行明知存在挤兑风险,却仍然作出随时支取承诺,就是欺诈。

显然,罗斯巴德提出的是一个民法问题,并且他的主张暗含了一条民法原则:如果一项契约涉及一种可以想象或曾经发生过的风险,使得一方在某种条件下无法履约,那么该方当初订立契约的行为便构成了欺诈。

问题是,现实世界中正在运行的民法是否包含了这条原则?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若这一原则果真成立,那么不仅活期储蓄,绝大部分契约行为都将被认定为欺诈,因为它们都包含了各种各样的已知风险。与活期储蓄最接近的例子是保险,按罗氏原则,保险公司必须为所有可能发生的事件随时保有全额现金准备,而不得按统计经验只保有部分准备,而将其余部分用于投资,否则便是欺诈;显然,这样的保险业务是不可能存在的。

罗氏原则也意味着:生产者在签订供货协议前,必须准备好全部原料、设备、资金、劳动力,并将这些生产要素置于绝对安全的条件下,如果签约后再行采购,总会存在买不到的可能性,或半途灭失而无法补救的可能,或中途故障毁坏的可能。

契约的价值在于它使得具有时间长度的交易成为可能,如果所有交易都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瞬间交易,契约就没有必要了;然而正因为交易是跨时间的,就难免存在风险,契约法的要点不在于排除风险,而是明确在风险发生时双方的责任;同时,契约法还要求,在了解和规避风险上处于有利地位的那一方,负有更多的审慎责任,在了解和评估风险上处于有利地位的那一方,负有更多的提示责任。

具体到活期储蓄问题,关于挤兑风险的知识是否已经得到足够广泛的传播,可能有不同的看法,如果法官认为储户在这方面处于信息不利地位,可以要求银行在开户时作出更清晰的提示;其次,对于不同的准备率分别对应多大的储蓄损失风险,多高的储备率或多低的风险才能证明银行的善意,法官可以基于对习俗的理解作出判断,而巴塞尔协议是他作出判断的很好帮助。

另外,契约法还有一条重要原则:不得让过错一方从过错中获益。发生挤兑时,银行经常会破产,即便其资产远超出负债,但因为缺乏现金,被迫以极低的价格卖身,显然,银行无法从被挤兑中获利,他有足够的动机避免被挤兑。

顺便说一句:正是他对金本位和百分百储备不可理喻的顽固坚持,罗斯巴德失去了对我的吸引力,感觉到这一点之后我就不再看他的文章了,从那时起,他在我眼里更像个喇叭而不是头脑。

为何美钞残留毒品的比例那么高?

看到一篇新浪报道

科学家们从美国、加拿大、巴西、中国和日本五个国家内,选取了超过30个城市的“纸币”样本进行抽测。最后统计显示,美国和加拿大的纸币上,毒品含量最高,污染范围最广。……调查结果显示,在这5个国家中,美国和加拿大的纸币毒品含量最高,范围最广。美加两国纸币上携带毒品的覆盖率分别达到了“惊人的”85%和90%;而中国和日本两国则最低,分别只有不到20%和12%的纸币上检测出了毒品。

对毒品随纸币扩散的机制,报道说:

吸食可卡因等毒品的人喜欢将纸币卷起,然后通(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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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一篇新浪报道

科学家们从美国、加拿大、巴西、中国和日本五个国家内,选取了超过30个城市的“纸币”样本进行抽测。最后统计显示,美国和加拿大的纸币上,毒品含量最高,污染范围最广。……调查结果显示,在这5个国家中,美国和加拿大的纸币毒品含量最高,范围最广。美加两国纸币上携带毒品的覆盖率分别达到了“惊人的”85%和90%;而中国和日本两国则最低,分别只有不到20%和12%的纸币上检测出了毒品。

对毒品随纸币扩散的机制,报道说:

吸食可卡因等毒品的人喜欢将纸币卷起,然后通过纸币作为“吸管”进行吸食。因此,粉状毒品如可卡因很容易就会在纸币上留下证据。而通过银行、自动取款机这样的途径,则会加速纸币间的“毒品传播”。

这是个不错的调查,然而对于纸币毒品残留在美国远远高于中国,研究者却给出了一个糟糕的解释:

该调查的负责人,美国马萨诸塞大学的左跃刚博士(音)对记者表示,据他们分析,纸币上的毒品含量如此之高,覆盖面如此之广,令人惊诧。他表示,这很可能与经济不景气,人们在重压之下,希望从毒品中寻求慰藉有关系。

我的解释很简单:美国的现钞流通量在总货币流通量中的比例原本就很低,这很小的流通量又多半集中在灰色经济领域,尤其是底层社会的灰色经济领域,而这些灰色领域通常与毒品交易和消费活动有着直接或很近的关系。

我们知道,被禁止的大宗消费——毒品、赌博、走私、性交易等——历来是支撑灰色经济和非法组织的主要支柱,也是现钞的最大流通市场,如果第18修正案迄今未被废除,那我们今天大概会发现,美钞上的酒精残留同样很高。

反观中国,现代支付手段的使用率原本就低,加上经济的高度管制特征,实际上很大比例的经济活动都处于灰色状态,这使得现金流通量更居高不下,几个传闻:深圳赛格大厦每天的现金流通量相当于中西部一个省的流通量,许多废品收购商经常用麻袋装着现钞出去收废品,官员索贿自然也以现钞为主,这样,那些脏兮兮的纸钞吸管自然成了沧海一粟。

 

老鼠的第二种公共性其实就是开放式要约

老鼠在《萧瀚混淆了两种公共性》一文中区分了两种“公共性”:

所谓的公共性实际上有两种,一种指的是政府用纳税人的钱来提供的服务,一种是商店、饭馆之类对公众营业,但属于私人所有的产业。萧瀚老师把这两种公共性混为一谈了。

这两种东西的根本区别是:前者是凭借暴力作出的强制性安排,而后者是私人之间的自由契约,把“公共”这个形容词用于后一种情况,仅在如下意义上才是正当的:按习俗,此类契约中的服务提供方,其开业这(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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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鼠在《萧瀚混淆了两种公共性》一文中区分了两种“公共性”:

所谓的公共性实际上有两种,一种指的是政府用纳税人的钱来提供的服务,一种是商店、饭馆之类对公众营业,但属于私人所有的产业。萧瀚老师把这两种公共性混为一谈了。

这两种东西的根本区别是:前者是凭借暴力作出的强制性安排,而后者是私人之间的自由契约,把“公共”这个形容词用于后一种情况,仅在如下意义上才是正当的:按习俗,此类契约中的服务提供方,其开业这一事实本身便构成了一个默示要约,除非以得到习俗所支持的理由,要约方不得拒绝向任何人按要约条件提供服务。

这样的要约不妨称之为开放式要约,与封闭式要约不同,后者用肯定式条件限定交易对象,而前者只能用否定式条件排除特定交易对象,而接受全部其它交易对象;除了饭馆、电影院,常见的例子还有:公募基金,上市公司;经常被误会的例子:学校,不具有此类公共性,因为学校是用肯定式录取名单来限定交易对象的。

具体到牛博的案例,注册要约是开放式的,即牛博不得拒绝任何接受注册协议的人来注册开博,但是,牛博的服务契约中未承诺所有注册用户的文章都会出现在首页,也不存在任何习俗要求博客网站确保全部文章出现在首页,因而以“公共性”为由指责老罗毫无道理。

 

“XX学帝国主义”辨析

花落去在《萧瀚炮轰牛博:邓玉娇案之后再一次先入为主》一文中又提到了帝国主义问题:

在中国的泱泱评论者中,有一种很醒目:那就是抱定一种框架,一种学理,套尽天下万物,一切皆可解决。前几年我们专门为此造了个词,叫经济学帝国主义;因为那会儿颇有一批人,认为经济学能解释一切社会问题,更进一步,经济学措施能解决一切社会问题。这个流派被打击得差不多了,现在则比较流行民主帝国主义、宪政帝国主义;拿民主、自由、平等当万用灵药,到处套用,到处开药方。

花君对此次纷争的评论很中肯,但关于帝国主义的说法,我却难(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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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落去在《萧瀚炮轰牛博:邓玉娇案之后再一次先入为主》一文中又提到了帝国主义问题:

在中国的泱泱评论者中,有一种很醒目:那就是抱定一种框架,一种学理,套尽天下万物,一切皆可解决。前几年我们专门为此造了个词,叫经济学帝国主义;因为那会儿颇有一批人,认为经济学能解释一切社会问题,更进一步,经济学措施能解决一切社会问题。这个流派被打击得差不多了,现在则比较流行民主帝国主义、宪政帝国主义;拿民主、自由、平等当万用灵药,到处套用,到处开药方。

花君对此次纷争的评论很中肯,但关于帝国主义的说法,我却难以苟同。

学科的划分方法有两种:一是以研究对象为界,比如生物学里有动物学、植物学、微生物学等,二是以方法论为界,此时多门学科或许研究对象大致相同,只是观察角度和方法论基础不同,比如道德哲学、法学、经济学、社会学、社会心理学和组织行为学等,都是研究多人社会如何运作的。

对于以第二种方式划分出的各学科,它们之间在研究对象上不具有互斥性,因而,它们每一个都可以成为帝国主义者;最凶恶的帝国主义者其实远非经济学,而是逻辑学,其次是语言学,只要你开口说话或动手写字,逻辑学家就有了插嘴的机会,同样,一旦多人社会中发生了涉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事情,上述六个学科的学者都有了插嘴的机会。

即便是以研究对象划界的划分方法,划出的学科之间也未必是互斥的,这取决于划界所用的维度是否相同,比如历史学,以时间为界可划出古代史、中古史、近代史等,以事件类型为界可划出政治史、生活史、技术史、思想史等,显然,中古史专家和技术史专家大可以对同一组事件发表专业看法。

当然,某些事件虽然落在某学科的研究范围内,但在该学科专家眼里可能案例价值不够高,因而不予理睬,而其中蹩脚学者却视为至宝,唠叨半天也没说出个道道,结果被众大师鄙视,这是学术眼光和分析能力的问题,不是帝国主义问题。

我们不会指责我们的眼睛是“光学帝国主义者”,或者我们的鼻子是“化学帝国主义者”,也不会指责法医们是“缺乏人性和良知的技术帝国主义者”,却为何无法容忍“经济学帝国主义者”呢?

 

自由的含义和罗斯福的谬论

对我在《关于自由意志和奴役》中对自由的含义所表达的意思,闷豆说:

如果有人拿枪逼你去哪个工厂工作,你去了,这个不是自由意志。如果没人拿枪逼你,但如果你不去那个工厂工作就会饿死——被抢打死和饿死有很大区别吗?为什么后者就是自由意志了呢?

对,这两件事有根本的差别,前一件,有人对你做了事,后一件,没人针对你做任何事。

权利和自由,作为道德哲学的(因而也是法学和伦理学的)基本概念,只有在多人社会中才有意义,在鲁滨逊世界里是无意义的,你拥有某项权利或某种自由的意思,不是你可以做哪些事,而是他人不能对你做哪些事,所以,小岛上的鲁滨逊,既不(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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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在《关于自由意志和奴役》中对自由的含义所表达的意思,闷豆说:

如果有人拿枪逼你去哪个工厂工作,你去了,这个不是自由意志。如果没人拿枪逼你,但如果你不去那个工厂工作就会饿死——被抢打死和饿死有很大区别吗?为什么后者就是自由意志了呢?

对,这两件事有根本的差别,前一件,有人对你做了事,后一件,没人针对你做任何事。

权利和自由,作为道德哲学的(因而也是法学和伦理学的)基本概念,只有在多人社会中才有意义,在鲁滨逊世界里是无意义的,你拥有某项权利或某种自由的意思,不是你可以做哪些事,而是他人不能对你做哪些事,所以,小岛上的鲁滨逊,既不是自由的,也不是不自由的,他与自由无关,他或许很快乐,或许会饿死,但他既无权利,也不能失去权利,他与权利无关。

不理解或不遵循这一点,就会引出许多谬论,比如著名的罗斯福四大自由(The Four Freedoms)谬论,其中1、2、4三条与自由有关,但第3条“免于匮乏的自由”(freedom from want)便与自由和权利毫无关系,一个人,在别人不对他做任何事的情况下,也可能匮乏,正如鲁滨逊也可能匮乏,而自由必须与别人做的或可能做的事有关,因而,“免于匮乏”不可能成为一种自由或权利,相反,把它误认为一种自由将荒谬的导致合法抢劫这一逻辑结果,类似的,如果你承认每个人都拥有“免于绝子绝孙的自由”,那么,合法强奸便是它的逻辑结果,如此一来,整个关于权利和自由的伦理和法律体系便瓦解了。

 

松下问答#2:妈,我,尿,坏,男人,花心,寺庙,盲点……

老罗生意越来越火了,牛博上好东西越来越少了,松鼠会上好玩东东却越来越多了,我,越来越喜欢松鼠了……

http://songshuhui.net/forum/forumdisplay.php?fid=16

Q: 为什么大多数语言关于母亲都有ma的发音?

A: 我想可能有两个原因:
1)人类为了适应语言的复杂发音需要,对整个声道的生理结构作了大幅度的改造,而这些改造结果在婴儿阶段还未表现出了,比如婴儿的喉(larynx)还没有像成人那样降到喉结的位置,所以,婴儿能发出的声音,受限于其器官生理结构,远远少于成人,而ma和pa是他们少数能发的音之一。
2)在语言进化和语种分化的过程中,越是基本的词汇,越保守,越少变化,妈妈——经常是小孩学会的第一个词,显然属于最基本词汇集。

Q: 为什么我老是听见有人喊我,实际上又没有?

A: 人对自己名字的敏感度高过所有其它词汇
对于听觉和语言系统而言,从别人的呼喊和交谈中识别出自己的名字,是非常重要的任务,错过对自己名字的识别,是很严重的失误。
所以,认知系统将识别自己名字的阈值降得很低,结果,较低的相似度就会激活你的注意,比如,我在专心看书,旁边两个人在闲谈,我可能始终没注意他们的谈话内容,可一旦里面出现一个与我的名字发音相近的词汇,我会立刻抓住它并作出反应。
我们的(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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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罗生意越来越火了,牛博上好东西越来越少了,松鼠会上好玩东东却越来越多了,我,越来越喜欢松鼠了……

http://songshuhui.net/forum/forumdisplay.php?fid=16

Q: 为什么大多数语言关于母亲都有ma的发音?

A: 我想可能有两个原因:
1)人类为了适应语言的复杂发音需要,对整个声道的生理结构作了大幅度的改造,而这些改造结果在婴儿阶段还未表现出了,比如婴儿的喉(larynx)还没有像成人那样降到喉结的位置,所以,婴儿能发出的声音,受限于其器官生理结构,远远少于成人,而ma和pa是他们少数能发的音之一。
2)在语言进化和语种分化的过程中,越是基本的词汇,越保守,越少变化,妈妈——经常是小孩学会的第一个词,显然属于最基本词汇集。

Q: 为什么我老是听见有人喊我,实际上又没有?

A: 人对自己名字的敏感度高过所有其它词汇
对于听觉和语言系统而言,从别人的呼喊和交谈中识别出自己的名字,是非常重要的任务,错过对自己名字的识别,是很严重的失误。
所以,认知系统将识别自己名字的阈值降得很低,结果,较低的相似度就会激活你的注意,比如,我在专心看书,旁边两个人在闲谈,我可能始终没注意他们的谈话内容,可一旦里面出现一个与我的名字发音相近的词汇,我会立刻抓住它并作出反应。
我们的认知系统在这一点上采用了“宁可错杀一千,不得放过一个”的策略。

Q: 为什么公狗和母狗撒尿的姿势不同呢?只是因为某些动物方便在树上用尿的气味标记地盘吗?

A: 我也认为公狗尿的重要功能之一是用来圈地盘
有一点是特别好的证据:公狗撒尿时,经常要分好几次撒在多棵树下,我见过一次,一条狗在停车场把一排七八个雪糕筒全部打上了标记,呵呵。

Q: 值此情人节之际,如何解读“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A: 女性在择偶策略上面临一对严重的矛盾:
一方面,她希望他的丈夫是顾家的、爱孩子的、愿意为家庭和孩子抚养投入资源的(姑且称为好丈夫),这会增加她把儿子养活成人的概率;
但另一方面,她又希望自己的儿子最好是个采花高手(姑且称为坏男人),因为这可能为她带来更多孙子女;问题是,好丈夫只会降低你得到坏儿子的概率,矛盾就来了。
解决方案是:嫁个好丈夫,然后找个坏情人给他戴绿帽。
故,所谓“男人不坏女人不爱”是指女人寻找情人的策略,而不是寻找丈夫的策略。

Q: 有些动物(比如袋鼩)的雄性在交配季节会不吃不喝,没日没夜的寻找雌性交配,直至数天后因雄性荷尔蒙分泌过多,丧失免疫力而死。死亡时睾丸发青。为啥?

A: 这是设计策略问题:一次性工具未必不合算
类似的问题有:
1)一次性火箭合算,还是可重复使用的航天飞机合算?
2)一次性导弹合算,还是可重复使用的轰炸机合算?
3)自杀式轰炸机合算,还是可重复使用的轰炸机合算?
4)一次性塑料薄膜合算,还是多年用蔬菜大棚合算?
经过成本-收益-风险计算,许多昆虫的基因组选择了一次性设计。

Q: 男人是不是都很花心的?为什么会这样子呢?

A: 那要看跟谁比了
既然你用了“男人都”这个全称判断,显然不是要跟其他男人比,只能跟其他雄性动物比了。跟我们的猿类近亲比,男人是最不花心的了,大猩猩虽然不泡妞,但老婆很多,算不算花?黑猩猩和倭黑猩猩则是出了名的花心大少;范围放大一点,灵长类里,唯一比男人更好男人的,大概就是长臂猿了,一夫一妻制,且很少偷情。其他哺乳动物太多,暂且就不比了,这样比下来,男人在灵长类里排第二,还不错。

Q: 寺和庙有什么区别呀?

A: 寺住的是僧侣,庙住的是祖先和神灵
佛教寺院、禅院,道教的观、洞,基督教的修道院,属前一类;中国的祖庙、土地庙,城隍庙等,希腊的神庙,属后一类;
汉语中,寺-庙有混淆的趋势,这是因为,在民间宗教实践中,无论佛教还是道教,都被民众植入了祖先崇拜和神灵崇拜(这两种崇拜在起源上可能是一致的),实际上,在中国农村,佛祖、观音、寿星、土地、关帝等等,经常被一起供奉,佛教道教只剩下外衣,内核被祖先和神灵崇拜等较原始宗教取代了。

Q: 人眼的盲点在正前方偏外面15度,为什么这个视神经进出点要在视网膜上而不在其他地方呢?比如眼球上壁或者下壁,这样视野就没有什么缺陷了。其他动物的盲点也是落在视网膜上的么?

A: 进化的路径依赖
自然选择下的进化是小步改进且没有远见的,眼睛的最初形态只是皮肤上一块包含感光细胞的感光区,神经在前感光细胞在后,对当时粗糙的视觉能力来说,并不构成障碍,这种不便直到该器官已十分复杂时才表现出来,但到那时候,发育过程已高度特化,不可能再作出激烈改变了。
头足纲动物的眼睛就是感光细胞在前神经在后的,因而没有盲点。

Q: 在搜索网站(比如google)上通过文字来搜索照片或图片那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可是如果反过来,我们想通过上传手中的照片或图片来搜索相关的网站就没办法做到,这是为什么呢?

A: 因为文字系统是“有约定符号系统”
文字系统的产生就是为了交流,所以必定包含了对符号意义的约定,所以,文本本身显示了其包含的“意义”,而图像中所包含的“意义”,需要被模式识别系统识别出来,困难在于:关于图像中的意义,没有约定,从不同角度去看,看到的意义(或者说提取的信息)不同,因而这样的模式识别系统必须先给他一个特定的任务导向,否则识别和搜索的结果将是高度发散的,很难符合搜索者的需求。

考虑这样的例子:
你给搜索引擎一个图片,里面一位美女牵着一条狗在公园草坪散步,背景中还有三三两两的游客、建筑物、树木、池塘等等。
你认为什么样的搜索结果是恰当的?

我认为,除非图片中包含了显著的符号化的东西
比如人脸、商标、著名地标性建筑物、文字片段,等等,否则单纯基于图片的搜索是很难有实用价值的。

Q: 杂食动物与草食、肉食动物比有什么优势什么劣势?

A: 优势:在环境条件波动时,面临食物匮乏的风险相对较小;
劣势:由于食物能提供绝大多数必须营养物,体内合成某些必须物质的能力可能退化,比如人类就失去了合成某些维生素的能力,这样,当环境变化突然收窄你的食谱时,就会面临缺乏特定营养的后果,比如败血症。

Q: 关于线粒体的内共生学说
关于线粒体的内共生学说,听起来好像很玄,但好像又很有道理.
内共生学说里提到:线粒体来源于被原始的前真核生物吞噬的好氧性细菌(该细菌有可能是革兰氏阴细菌);这种细菌和前真核生物共生,在长期的共生过程中演化成了线粒体。
在这里我有些疑问:
1.为什么真核生物吞噬\细菌后不会被细菌繁殖侵染而导致宿主的死亡?
2.属于原核生物的细菌怎样进化成了带细胞核的真核生物?
3.成为细胞一体的细菌(线粒体),就会失去自主性了?为细胞一直提供能量?
4.假设内共生学说成立,那么线粒体有可能再次进化使人类成为更高层次的生物吗?

A: 我在另一个帖子里陈述了对寄生-宿主关系的看法,同样适用于共生关系:
寄生物-宿主关系中,关键的两个因素是:
1)双方在多大程度上共享复制和传播通道;
2)双方在通过共享的传播通道时,其通过机会在多大程度上是平等的;
如果双方完全共享传播通道,并且机会均等,那么,他们就与同一生物体完全无差别,就像如今真核细胞中的各细胞器一样。
由此可以推论:
1)寄生物对宿主环境的特化越严重,其对宿主的危害性越小;
2)寄生物通过母婴传播的机会越大,其对宿主的危害性越小;
3)寄生物伴随性细胞传播的机会越大,其对宿主的危害性越小;
(注:这一看法来自道金斯《延伸的表现型》一书。)

一旦线粒体与细胞核平等共享遗传通道
它们的遗传利益便完全一致,于是无须再相互伤害,达成完美合作,真核细胞的其他细胞器,道理类似。

饭文#B1: 饭店开瓶费是常规觅价手段

(按:为避免文章显得过于书生气,其中有个逻辑环节没有得到澄清:差异化只是区别定价最初出现的条件,而非其继续存在的条件,一旦区别定价方式在行业内得以流行,即使差别化消失,仍可继续维持,我认为。)

饭店开瓶费是常规觅价手段
辉格
2009年5月26日

近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版本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去除了旧版本对饭店设定最低消费、拒绝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和包间费等经营行为的禁止性规定;类似的规定,存在于不少地方的消费者保护条例中,而将已有的此类禁令撤销,河南开了先河;这(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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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为避免文章显得过于书生气,其中有个逻辑环节没有得到澄清:差异化只是区别定价最初出现的条件,而非其继续存在的条件,一旦区别定价方式在行业内得以流行,即使差别化消失,仍可继续维持,我认为。)

饭店开瓶费是常规觅价手段
辉格
2009年5月26日

近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版本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去除了旧版本对饭店设定最低消费、拒绝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和包间费等经营行为的禁止性规定;类似的规定,存在于不少地方的消费者保护条例中,而将已有的此类禁令撤销,河南开了先河;这些禁令,是对餐饮企业自主定价行为的不必要的干预,也起不到保护消费者的作用,河南省人大的撤销决定,体现了其对市场秩序和行业习俗的尊重,和对法规之现实效果的清醒认识,不失为明智的决定。

饭店的最低消费、开瓶费和包间费,和会员制、预订折扣、定向优惠券、循环折扣券一样,都是企业的常规定价手段,并无特别之处;企业设计出这些种类繁多的结构化定价方式,无非是为其有别于人的差异化服务,尽可能卖个好价钱,而同时又能延揽到尽可能多的客户。这些定价方式,经济学上叫做觅价(price-searching);早期的分析认为,只有垄断者才有可能通过差别定价来榨取消费者剩余从而获得垄断利润,然而现实世界中很难找到纯粹的垄断和纯粹的无差别竞争,而觅价行为却无处不在;一旦你深入观察市场,便不难发现,无论行业内竞争何等激烈,只要存在差异化产品和服务,企业总是存在觅价空间。

许多餐馆对自带酒水者收取开瓶费,是因为他们刻意压低了饭菜的毛利而抬高了酒水的毛利,以此对喝酒和不喝酒的客户实施差别定价;这一策略让他们既能吸引那些只是想吃顿便饭的、预算较拮据的、或擅于精打细算的客户,又能从那些亲友聚餐、商务宴请、或有幸垂顾的大款等消费意愿强烈、价格承受能力较高的客户那里,挣得尽可能多的收入。对于垄断者,区别定价能为他带来垄断利润,而在餐饮业这种进入门槛低、竞争极其激烈的行业,区别定价只是改变了定价结构,却不会提高餐馆的利润率,因为竞争会迫使餐馆不断压低饭菜价格,直到耗尽酒水溢价带来的额外收入,如果酒水溢价足够高,菜价甚至可以低至直接成本(即餐馆为多做那一个菜而增加的成本)。

实际上,对于许多饭店,尽管酒水只占其销售额的20-30%,但常常要贡献50-60%的毛利;而从消费者的角度看,这其实是在让喝酒客户补贴不喝酒或少喝酒的客户,在许多情况下,如果你喜欢某个饭店的美食和环境,又能抵御住酒水促销员的诱惑,便能以低廉的价格享受到优质的菜肴和服务;这不正是那些提倡节俭消费、反对酗酒、鼓励照顾低收入者的政治家们所希望看到的结果吗?三令五申和五讲四美没有做到的,自发演化的市场却正在默默的做着;显然,开瓶费禁令将迫使餐馆压低酒价并提高菜价,从而消除原有的廉价消费机会,其损害的将是那些低收入消费者和喝酒较少的女性消费者,而同时又鼓励了酗酒。

更奇妙的是,上述商业逻辑还可以走得更远,在某些条件下,餐馆甚至可以将菜价压至直接成本之下!餐馆通过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聚集了一群食客,也就创造了一个推销酒水的绝佳场所,他可以把这场所租出去,如果租金足够高,饭菜价格便可低于直接成本;某些大排档便是如此,那里的食物价格低到令人瞠目,老板是靠向酒商收取入场费来盈利的,入场费可以是固定的,能卖掉多少酒,全看酒商自己的本事;无疑,这样的商业模式,既对大排档老板有利,也造福了消费者。

至于最低消费,其性质类似于其他服务场所的门票,门票结合每个服务项目的个别定价,是许多服务业的通行做法;如果你觉得餐馆收门票过于离奇,那就请看一下那些自助餐馆、提供自助餐的茶馆和浴场吧;在每一种结构化定价方式背后,都隐藏着一个精妙的商业模式和它的演化故事,简单的将之归于商人的贪婪是不得要领的,要知道,同是这些贪婪的商人,同时也在提供着高额折扣、一元大餐、生日半价、和免费餐后水果;许多听起来难听和好听的区别定价方式,其实性质完全等价,对此横加干涉,只会扰乱甚至阻断商业创新的自然发展进程,对企业和消费者乃至整个商业环境,都有害无益。

双胞胎会越来越多吗?

(晕,晚饭时又想了想才发现犯了个低级错误,此因素与意愿生育数的奇偶无关,只与生下最后一对双胞胎之前的已生育数的奇偶有关,数字问题很容易犯错啊)

周末上松鼠会论坛,看到一个很有趣的问题,cecil问

能不能生双胞胎貌似跟基因有关系。
如果是的话,由于科技发展,新生儿的存活率上升,他们长大后,又带着生双胞胎的基因,因而双胞胎在人类中占的比例会越来越高?
长此以往,人类会不会变成跟北极熊差不多,大多一胎两个?
又或者,因为再怎么生双胞胎的几率达不到1,而使得新生儿总人口中,双胞胎成一定的比例呢?这个比例又会是多少呢?

我觉得这个题目难度很适宜,不需要太多背景知识,但体现了基于进化论的思考角度,特别适合用作进化生物学的课后练习题。我的回答是(第四点是刚加上的):

嗯,是会增加,但我认为增加不会太多

首先,这一分析成立的基础是:人口增长的瓶颈不再是生存压力而是生育意愿。
我认为这一假定目前只在较富裕国家可以成立,但在长期,从全球范围看,未必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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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晚饭时又想了想才发现犯了个低级错误,此因素与意愿生育数的奇偶无关,只与生下最后一对双胞胎之前的已生育数的奇偶有关,数字问题很容易犯错啊)

周末上松鼠会论坛,看到一个很有趣的问题,cecil问

能不能生双胞胎貌似跟基因有关系。
如果是的话,由于科技发展,新生儿的存活率上升,他们长大后,又带着生双胞胎的基因,因而双胞胎在人类中占的比例会越来越高?
长此以往,人类会不会变成跟北极熊差不多,大多一胎两个?
又或者,因为再怎么生双胞胎的几率达不到1,而使得新生儿总人口中,双胞胎成一定的比例呢?这个比例又会是多少呢?

我觉得这个题目难度很适宜,不需要太多背景知识,但体现了基于进化论的思考角度,特别适合用作进化生物学的课后练习题。我的回答是(第四点是刚加上的):

嗯,是会增加,但我认为增加不会太多

首先,这一分析成立的基础是:人口增长的瓶颈不再是生存压力而是生育意愿。
我认为这一假定目前只在较富裕国家可以成立,但在长期,从全球范围看,未必能成立。

设意愿生育数为X,实际生育数期望值为Y=f(X),双胞胎概率为r,假设r=0.2,那么:
1)若X=1,Y=0.8+0.2*2=1.2;
2)若X=2,Y=0.8*(1+f(1))+0.2*2=2.16;
3)若X=3,Y=0.8*(1+f(2))+0.2*(2+f(1))=3.168;
依此类推,若X=i,i>3,Y=0.8*(1+f(i-1))+0.2*(2+f(i-2));
超生数在0.16和0.168之间来回摆动,并逐渐趋近于1/6,而超生率则随X增大而下降。
4)若X事先不确定,即:事先没有计划孩子数、而是随着生育经历随时决定是否继续生的夫妻,则结果取决于最后一胎是否为双胞胎,且此前离意愿数差多少,
Y=0.8*X+0.2*(0.5*X+0.5*(X+1))=X+0.1。

不过这里暂且接受这一假定,那么:
1)对于原本就想生育偶数个子女的夫妻,该因素没有影响,因为双胞胎并未使其子女数超出其生育意愿;
2)对于原本就想生育2个以上、但计划数为奇数的夫妻,该因素有影响,比如:原本打算生三个,开始生了两个,没料到又来了对双胞胎,超出计划数了。
3)对于原本只想生育1个的夫妻,该因素影响最大,双胞胎的到来总是会突破其计划数,但同时要考虑:这些生育意愿如此之低的夫妻,其中种群中的数量原本就处于萎缩趋势,因而其所携带的双胞胎基因并不会因这一因素的影响而得到很大传播。
4)对于生育意愿比较模糊,事先没有计划孩子数、而是随着生育经历随时决定是否继续生的夫妻,该因素的影响类似于(2),但程度较弱,比如:原本他们可能在生下第三个之后决定“再也不生了”,但第三胎恰好是双胞胎,因而他们的孩子数就比原本会有的数字多出了一个。

(注:上述分析未考虑强制性计划生育、政府生育鼓励或抑制政策、选择性堕胎等条件)

谁有兴趣,可以把上述四种情况用一个模型模拟一下,结论会更精确。

 

衰老和死亡的进化机制

小手问道:“死亡算完全由基因控制的吗?算不算phenotype?”

全年无休认为:“绝大部分的死亡都并不是整个机体的走到终点那样的死亡,而是某个器官由于外界影响导致功能丧失后的死亡。”

DNA解释道:

死亡是由于“错误”和“损伤”积累造成的。因为细胞在复制过程中,其机制只能勉强保持一个正确率,使得生命体凑活着能活着。但是细胞每分裂一次,就积累一些“错误”和“损伤”,由此导致衰老。这些“错误”和“损伤”积累到一定程度,不再能维持生命体,就是死亡。事实上,基因控制了许多“防止死亡”的程序,只可惜基因的“控制力”不够,无力避免最终的消亡。紫外线、自由基、致癌物质都是加速“错误”和“(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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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手问道:“死亡算完全由基因控制的吗?算不算phenotype?”

全年无休认为:“绝大部分的死亡都并不是整个机体的走到终点那样的死亡,而是某个器官由于外界影响导致功能丧失后的死亡。”

DNA解释道:

死亡是由于“错误”和“损伤”积累造成的。因为细胞在复制过程中,其机制只能勉强保持一个正确率,使得生命体凑活着能活着。但是细胞每分裂一次,就积累一些“错误”和“损伤”,由此导致衰老。这些“错误”和“损伤”积累到一定程度,不再能维持生命体,就是死亡。事实上,基因控制了许多“防止死亡”的程序,只可惜基因的“控制力”不够,无力避免最终的消亡。紫外线、自由基、致癌物质都是加速“错误”和“损伤”积累的东西。

DNA的解释是对的,但可能只解释了衰老机制的一小部分,如果只考虑这一点,我们的衰老过程会大不一样,最近读到Steven Pinker引述了George Williams的一种解释,非常精彩,简单的说:基因组在维护人体健康的投资策略上,严重偏向于早期阶段,而不惜以牺牲后期健康为代价。

首先,即使我们不考虑衰老,只考虑被雷劈死被老虎吃掉这种风险,人活到40岁的概率,和活到60岁的概率,仍是大不相同的。

如DNA所说,因为细胞分裂等环节的积累错误,人体需要不断维护才能继续生存,然而维护是有成本的;这样,当面临选择:两种维护措施分别可将40岁人和60岁人的死亡风险分别降低20%,而成本相同,那么,理性的选择便是前一种,因为对60岁人的健康投入,只有在能活到60岁的条件下才可能获得回报,而对40岁人的健康投入,则对所有活到40岁的人都可获得回报,因而回报率是显著不同的。

同理,当一种维护措施以提高60岁人死亡风险20%为代价,而降低40岁人死亡风险20%为收益时,这笔投资是合算的,反之,牺牲40岁人健康而换取60岁人健康的投资,必须达到高得多的收益比,才是合算的。结果就是:基因组倾向于以牺牲老年健康为代价换取青年健康。

这一机制的关键在于(这一点Williams好像没指出,但我认为是极端重要的),其中包含了正反馈:投资预期回报的最初差异,导致投资偏向青年,而这种偏向又扩大了回报差异,于是导致更严重的投资偏向,结果我们看到,在越过一个临界点后,衰老过程十分迅速。

以下文字摘自Steven Pinker: The Language Instinct, p295:

Even if there is some utility to our learning a second language as adults, the critical period for language acquisition may have evolved as part of a larger fact of life: the increasing feebleness and vulnerability with advancing age that biologists call "senescence." Common sense says that the body, like all machines, must wear out with use, but this is another misleading implication of the appliance metaphor.

Organisms are self-replenishing, self-repairing systems, and there is no physical reason why we should not be biologically immortal, as in fact lineages of cancer cells used in laboratory research are. That would not mean that we would actually be immortal. Every day there is a certain probability that we will fall off a cliff, catch a virulent disease, be struck by lightning, or be murdered by a rival, and sooner or later one of those lightning bolts or bullets will have our name on it. The question is, is every day a lottery in which the odds of drawing a fatal ticket are the same, or do the odds get worse and worse the longer we play? Senescence is the bad news that the odds do change; elderly people are killed by falls and flus that their grandchildren easily survive. A major question in modern evolutionary biology is why this should be true, given that selection operates at every point of an organism's life history. Why aren't we built to be equally hale and hearty every day of our lives, so that we can pump out copies of ourselves indefinitely?

The solution, from George Williams and P. B. Medawar, is ingenious. As natural selection designed organisms, it must have been faced with countless choices among features that involved different tradeoffs of costs and benefits at different ages. Some materials might be strong and light but wear out quickly, whereas others might be heavier but more durable. Some biochemical processes might deliver excellent products but leave a legacy of accumulating pollution within the body. There might be a metabolically expensive cellular repair mechanism that comes in most useful late in life when wear and tear have accumulated. What does natural selection do when faced with these tradeoffs?
In general, it will favor an option with benefits to the young organism and costs to the old one over an option with the same average benefit spread out evenly over the life span. This asymmetry is rooted in the inherent asymmetry of death. If a lightning bolt kills a forty-year-old, there will be no fifty-year-old or sixty-year-old to worry about, but there will have been a twenty-year-old and a thirty-year-old. Any bodily feature designed for the benefit of the potential over-forty incarnations, at the expense of the under-forty incarnations, will have gone to waste. And the logic is the same for unforeseeable death at any age: the brute mathematical fact is that all things being equal, there is a better chance of being a young person than being an old person. So genes that strengthen young organisms at the expense of old organisms have the odds in their favor and will tend to accumulate over evolutionary timespans, whatever the bodily system, and the result is overall senescence.

鲸这个物种如何私有化?

对我用私有化应对环境问题的说法,bearxy39说

并不是来不来得及的问题,这个想法不具有普遍的操作性啊~!
把森林换成鲸,缺点会更明显(全世界达成了保护鲸的协议,但日本人就是乱杀),私有化能保护鲸么?怎样把鲸都私有化呢?还有,怎么分才合理呢?平均分还是用钱买?想着想着,就牵出一大串问题,甚至是意识形态的问题。

难道避免公地悲剧的解决放案是消灭公地?公地能否被消灭?公地是否应该被消灭?如何消灭公地?消灭公地后会有副作用么?不懂不懂不懂……按照经济学的说法,好像政府存在的必要性之一就是公地无法消灭。

nkpoper说:

鲸鱼当然没办法私有化,这种到处跑的动物,又不可能有人跟着,怎么私有化?

bearxy39说的很好,解决方案就是消灭公地,消灭的办(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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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用私有化应对环境问题的说法,bearxy39说

并不是来不来得及的问题,这个想法不具有普遍的操作性啊~!
把森林换成鲸,缺点会更明显(全世界达成了保护鲸的协议,但日本人就是乱杀),私有化能保护鲸么?怎样把鲸都私有化呢?还有,怎么分才合理呢?平均分还是用钱买?想着想着,就牵出一大串问题,甚至是意识形态的问题。

难道避免公地悲剧的解决放案是消灭公地?公地能否被消灭?公地是否应该被消灭?如何消灭公地?消灭公地后会有副作用么?不懂不懂不懂……按照经济学的说法,好像政府存在的必要性之一就是公地无法消灭。

nkpoper说:

鲸鱼当然没办法私有化,这种到处跑的动物,又不可能有人跟着,怎么私有化?

bearxy39说的很好,解决方案就是消灭公地,消灭的办法就是把权利界定到个人,也就是产权拟制和私有化;那么,如此一来,政府还要来干嘛?说得好,为啥非要政府呢?呵呵

不过,bearxy39对产权的理解还浅了一点,如果你深入考察会发现,财产权的根本,不在于对物的占有,而是对他人行为的合法排除,物的状态、甚至有没有物,并非关键,这一点,请参考我的旧文《钓鱼的故事:所有权的另一种解读》。

把我的观点运用到鲸的问题上,相应的财产权不是“对鲸个体的占有”,而是对“鲸这个物种之存续状态”的占有,其含义可以有两种:
1)某人若拥有该项产权,他便有权阻止任何危害到鲸物种存续的行为;
2)某人若拥有该项产权,他便具有排他的权利,可以做任何可能危及鲸物种之存续状态的事。

你很容易发现,这两种含义其实是完全等价的,即:识别出一类行为,赋予某人排他性权利,只有他能实施这些行为;如果别人实施了这些行为,就是对他的侵权,他有权为此索取补偿;这个补偿,或者自己动手去夺取,这叫自力救济,或者他去诉讼,这叫司法救济;其他人如果非要实施这些行为,可以用条件跟他交换,比如付钱,让他有条件解除行为限制,这叫交易,所谓财产权,不过如此。

回到鲸的问题,法官可以把“排除他人危及鲸物种存续的行为”这一权利赋予某人,比如国际鲸委员会,这样,日本渔民(或任何其他人)要捕鲸可以,自己去找委员会谈判交易;法官也可以把“独占的危及鲸物种存续的行为”这一权利(如上所述,其实与前一种是一个东西)赋予某人,比如日本捕鲸协会,如此一来,国际鲸委员会(或任何其他人)要保护鲸免遭灭绝,可以,自己去找日本捕鲸协会谈判交易即可,如果他们筹不到足够的钱来买下这份权利,那不过是表明了希望鲸种存续的人不够多,或愿望不够强烈,或太穷,或这些人只是嘴上喊得响,腰包却捂的紧。

如科斯所指出,若不考虑交易费用,将上述权利界定给鲸委员会,还是捕鲸协会,对最终鲸种的命运无影响,那么考虑交易费用会如何呢?未知,有待研究。

将鲸种产权界定给哪一方,在经济学上或许无关紧要,但在法学上却有关紧要,一项新权利,从模糊到明确,如何界定,界定给谁,应遵循某些一般性的法则,否则容易打起来,各方都可能质疑:凭啥?。

那么有些什么一般性法则呢?首要的是传统,或者如伯克所说的长久性,如果某些事情,我和我的祖辈重复做了几百上千年了,突然不让我做了,我就有了“合理的愤怒”,当然,在你看来,我这种行为在以前是无害的,而现在,许多人认识到捕鲸危及了鲸种的存续,而鲸种灭绝将是对他们的极大伤害(无论是感情的或者其他的总之是伤害),这一抱怨当然也能成立,但无论如何,你的受伤感是新来的,而我的捕鲸传统是古老的。

从这个角度,我倾向于将此项排他权赋予传统捕鲸社区的传统捕鲸渔民,当然,如果有人从其他法理原则上阐明另一种界定方法,请他说明,我持开放态度。但无论如何,权利应被界定,而且应界定为财产权:比如,法官可以要求主张该项权利的渔民提交显示他们过去50年捕鲸范围、种类和数量的证据,然后依此范围种类数量界定其权利,而将除此之外的捕鲸行为排除权赋予鲸委员会——该法人社团的设立宗旨确保了其自己不会捕鲸;此后,鲸种保护者不妨向渔民或他们的代理组织逐步收购其捕鲸配额,来满足他们的需求;若他们拿到证据显示渔民越过配额,可以提出侵权诉讼。

或许有人会问,若将捕鲸排他权赋予一家(比如日本捕鲸协会),他便处于垄断地位,会不会漫天要价?答:现有方式是将排他权赋予政府或联合国某机构,这是绝对垄断,只有赋予私人才可能实现竞争性的分立产权,这正是私有化的好处所在,至于捕鲸权是否可分割为分立产权,取决于其所界定的对象是否可分割,按上述配额方式,是可分割的。

环境和动物保护者需要认清一点:他们对物种免遭灭绝的愿望,也是人类需求之一种,与日本渔民捕鲸的需求相比,听起来或许更高尚,但在法律上并不更正当;法律从未保证:高尚而美好的愿望就必须得到满足;而在人类社会,当不同需求之间的发生冲突时,迄今唯一能和平解决的方案,便是法律保障下的权利和财产权。

那么空气呢?我觉得我在这里说的话完全适用于空气。

没有什么性状是完全基因决定的

从基因的设计到性状的形成,是一个连续的发育过程,基因没有手,不能自己去搭建出最终的产品,它只能借助各种蛋白质、激素和其他化学物质来完成建造过程,每一步都涉及极其复杂的化学过程,后天环境因素随时可能在任何步骤上施加干扰,并且基因所设计的发育过程本身包含了许多收集环境参数的环节,这就像安装操作系统,完全一样的安装包,因为安装过程需要收集大量环境参数,最终的安装结果千差万别,发育过程更复杂,不仅要收集参数,还有大量干扰。(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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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基因的设计到性状的形成,是一个连续的发育过程,基因没有手,不能自己去搭建出最终的产品,它只能借助各种蛋白质、激素和其他化学物质来完成建造过程,每一步都涉及极其复杂的化学过程,后天环境因素随时可能在任何步骤上施加干扰,并且基因所设计的发育过程本身包含了许多收集环境参数的环节,这就像安装操作系统,完全一样的安装包,因为安装过程需要收集大量环境参数,最终的安装结果千差万别,发育过程更复杂,不仅要收集参数,还有大量干扰。

性别算是基因决定最纯粹的例子了,但实际上,如果你精确地安排一个激素注射序列,完全可能把一个XX型胎儿培养成标准的男孩。

友情提示:这里可以说脏话,也可以骂人,但不得用脏话骂人

友情提示:

1)鉴于本人嘴巴也不太干净,这里可以说脏话;

2)鉴于本人也经常骂人,这里可以骂人;

3)鉴于本人对骂人的品味比较挑剔,这里不许用脏话骂人;

比如,你可以说“我操!”,但不可以说“我操你妈!”——假如听众能猜出这个“你”是谁的话。

Q:你有啥办法可以执行上述禁令?

A:没啥办法,只能靠朋友们给我面子了,哈哈。(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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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鉴于本人嘴巴也不太干净,这里可以说脏话;

2)鉴于本人也经常骂人,这里可以骂人;

3)鉴于本人对骂人的品味比较挑剔,这里不许用脏话骂人;

比如,你可以说“我操!”,但不可以说“我操你妈!”——假如听众能猜出这个“你”是谁的话。

Q:你有啥办法可以执行上述禁令?

A:没啥办法,只能靠朋友们给我面子了,哈哈。

 

“XX差异中,50%可归因于YY”是什么意思?

我在上上个帖子里提到“性格差异中,50%左右可归因于遗传”,这里我所引用的是Matt Ridley的说法(见《先天,后天》),后来看到几位该领域的牛人说法类似,我由此判断该说法是主流。

李敖之提到的双胞胎研究,Matt Ridley在他的书里做了详细介绍,显然,他是不会错过这一类信息的。

这里我想澄清的是统计学概念,说“性格差异中,50%左右可归因于遗传”,并不意味着:假如两个人具有完(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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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上个帖子里提到“性格差异中,50%左右可归因于遗传”,这里我所引用的是Matt Ridley的说法(见《先天,后天》),后来看到几位该领域的牛人说法类似,我由此判断该说法是主流。

李敖之提到的双胞胎研究,Matt Ridley在他的书里做了详细介绍,显然,他是不会错过这一类信息的。

这里我想澄清的是统计学概念,说“性格差异中,50%左右可归因于遗传”,并不意味着:假如两个人具有完全相同基因基础,其他条件随机,则其性格相似度为50%,或者性格相似度为50%+p,p=0-0.5的随机数。

不是这样的,“XX差异中,50%可归因于YY”这一命题,仅仅意味着:若剔除YY的影响,则样本集的均方差减小一半。

这个均方差,或许原本就很小,或许,人类的性格原本就共同特征远多于个体差异,所以,一对被分开领养的同卵双胞胎,其性格相似度远大于50%,这与我介绍的说法没有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