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Amish的一些补充

找到一篇丁林(林达夫妇的另一个马夹)的文章,《阿米绪(Amish)的故事》,其中关于义务教育的部分介绍的很详细,其中诉讼部分摘录于下:

于是,那里的阿米绪又决定迁徙。不少人就这样迁到了威斯康辛州的格林县。但是到了1968年秋天,这儿也开始严格执行教育法规。又有两家阿米绪面临被捕,被指控的罪名就是没有送孩子上高中。1968年圣诞节前夜,林德赫姆和一个叫鲍尔的律师,在请求威斯康辛州政府豁免阿米绪遭到拒绝后,决定在格林县的法庭,代表阿米绪向州政府打官司。告州政府侵犯阿米绪的宗教自由。可是,官司输了。地方法庭认为,虽然可以说州政府侵犯了阿米绪的宗教自由,但是普及教育 涉及全体公民的长远利益。这一利益压倒了少数人的宗教权利。

这在美国是经常发生的事情,就是在两个法律条款发生冲突的时候,必须判断何者为先。出现这样的法律悖论的时候,一般总是要走到联邦最高法院,因为最高法院具有”司法复审权”。这正是鲍尔律师想要达到的目的。他不是打算在地方法院就打嬴这场官司,他甚至知道他会输。但是他要开辟一条司法渠道。鲍尔先上诉到威斯康辛州最高法院,州最高法院推翻了地方法院的判决,法官说,能够压倒少数人宗教自由权利的所谓全体人民的利益是不存在的,阿米绪选择八年教育并没有损害社会。

于是案子的被告,威斯康辛州政府的行政分支,开始向联邦最高法院上诉。前一次,案件的性质是判定阿米绪孩子的教育管理问题,这个问题联邦法院没有司法权。可是现在,案件的性质是全国性的民间团体代表百姓控告州政府侵犯宗教自由,也就成了州教育法规是否违宪的问题,这属于联邦最高法院的审理范围。于是,这一次,联邦最高法院接受了这个叫做”威斯康辛诉约德尔等”的案子。鲍尔律师出庭辩论,一些从不抛头露面的阿米绪也默默来到首都华盛顿,听候决定他们命运的判决。他们还是一袭传统阿米绪的黑色服装。黑色的背影衬映在最高法院白色大理石建筑的背景上,使我们今天看到这张过时的新闻照片时,依然有惊心动魄的感觉。

1972年年底的一天,最高法院大法官以压倒多数作出了有利于阿米绪的判决。首席大法官沃伦在判词中指出,现代中等教育所教授的内容和价值同阿米绪宗教生活的根本方式有尖锐的冲突,强制实行的教育法规侵犯了阿米绪教徒的宗教自由权利。

在最高法院的判词中,沃伦大法官写下了如下这段现在还常常被人引用的话:

我们不可忘记,在中世纪,西方世界文明的很多重要价值是由那些在巨大困苦下远离世俗影响的宗教团体保存下来的。没有任何理由假设今天的多数就是‘正确’的而阿米绪和类似他们的人就是‘错误’的。一种与众不同甚至于异僻的生活方式如果没有干涉别人的权利或利益,就不能仅仅因为它不同于他人就遭受 谴责。

这位沃伦大法官,可不是什么保守派,而是位超级进步派大法官,他任期内的最高法院(Warren Court)是美国历史上最偏向进步主义的最高法院,正是他们使得民权运动的后果在司法上得以确立,最终大幅改变了美国社会的法律和制度基础

然而,即便是如此反保守的进步法官,仍然没有以进步为名,扼杀Amish人的自由和独立,这就是美国的可贵之处,也是为何我始终对他抱有十足的信心。

经查,该案乃伯格法庭所审,非沃伦法庭,是沃伦·伯格(Warren E. Burger)大法官写的判书,详见勘误

有朋友疑问:Amish人是否会强行阻止成年脱离教派,自行选择生活方式呢?从我获得的信息,显然没有,实际上,所谓“再洗礼”,其要旨便在于:信仰应是成 年人的自由选择,所以,再洗礼派认为婴儿没有自由意志,洗礼不算数,所以主张成年后在充分理解和自愿的情况下再接受洗礼,他们自然不会阻止成年人脱离教派,否则就是邪教了,下面是相关维基条目的“洗礼和闪避”一节:

阿米什人和其他再洗礼派认为给儿童洗礼没有意义;这正是这个教派名字的来由。阿米什儿童在所有问题上都必须遵从父母的意愿;但是,年龄满了的时候,他们被期望作出成人的承诺来终身侍奉教会。

当然,会有许多年轻人作出相反的选择。有一个阶段称为“徘徊”,被外界广泛误解。这通常是指青春期到正式成人承诺终身委身于阿米什生活方式之间的阶段。对于 非阿米什人家庭,年轻人在这个阶段有些越轨行为是可理解的,但是这并非阿米什人所期望。有人选择不加入教会,因而脱离社区。有些社区会主动闪避脱离教会的人,甚至闪避去不同阿米什社区的人。也有社区几乎不闪避,与脱离教会的人保持密切的家庭和社交联系。

还有朋友认为:

阿米什人的父母是否给了孩子多元的信息,然后让孩子自由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呢?如果只有单一的信息来源实际上是剥夺了孩子的自由选择权

这种“信息充分”主张和所谓的“起跑线”主张一样,是积极自由的典型表达,与我对自由的理解完全不同,仔细想想就会发现有多荒谬:为了信息充分,父母是否应该让孩子成年之前逐个体验一遍世上每一种宗教和生活方式?在他们形成自己的性取向之前,是否需要体验一下同性恋圈子的价值氛围?在选择学业发展方向之前,先把每一个学科可能带来的乐趣和前途了解一遍?

类似的,雀巢向你推销他的咖啡时,是否有义务把世上每种咖啡的价格报一遍?可是即便这样信息还是不足啊,至少先让我逐个品尝一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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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一篇丁林(林达夫妇的另一个马夹)的文章,《阿米绪(Amish)的故事》,其中关于义务教育的部分介绍的很详细,其中诉讼部分摘录于下:

于是,那里的阿米绪又决定迁徙。不少人就这样迁到了威斯康辛州的格林县。但是到了1968年秋天,这儿也开始严格执行教育法规。又有两家阿米绪面临被捕,被指控的罪名就是没有送孩子上高中。1968年圣诞节前夜,林德赫姆和一个叫鲍尔的律师,在请求威斯康辛州政府豁免阿米绪遭到拒绝后,决定在格林县的法庭,代表阿米绪向州政府打官司。告州政府侵犯阿米绪的宗教自由。可是,官司输了。地方法庭认为,虽然可以说州政府侵犯了阿米绪的宗教自由,但是普及教育 涉及全体公民的长远利益。这一利益压倒了少数人的宗教权利。

这在美国是经常发生的事情,就是在两个法律条款发生冲突的时候,必须判断何者为先。出现这样的法律悖论的时候,一般总是要走到联邦最高法院,因为最高法院具有"司法复审权"。这正是鲍尔律师想要达到的目的。他不是打算在地方法院就打嬴这场官司,他甚至知道他会输。但是他要开辟一条司法渠道。鲍尔先上诉到威斯康辛州最高法院,州最高法院推翻了地方法院的判决,法官说,能够压倒少数人宗教自由权利的所谓全体人民的利益是不存在的,阿米绪选择八年教育并没有损害社会。

于是案子的被告,威斯康辛州政府的行政分支,开始向联邦最高法院上诉。前一次,案件的性质是判定阿米绪孩子的教育管理问题,这个问题联邦法院没有司法权。可是现在,案件的性质是全国性的民间团体代表百姓控告州政府侵犯宗教自由,也就成了州教育法规是否违宪的问题,这属于联邦最高法院的审理范围。于是,这一次,联邦最高法院接受了这个叫做"威斯康辛诉约德尔等"的案子。鲍尔律师出庭辩论,一些从不抛头露面的阿米绪也默默来到首都华盛顿,听候决定他们命运的判决。他们还是一袭传统阿米绪的黑色服装。黑色的背影衬映在最高法院白色大理石建筑的背景上,使我们今天看到这张过时的新闻照片时,依然有惊心动魄的感觉。

1972年年底的一天,最高法院大法官以压倒多数作出了有利于阿米绪的判决。首席大法官沃伦在判词中指出,现代中等教育所教授的内容和价值同阿米绪宗教生活的根本方式有尖锐的冲突,强制实行的教育法规侵犯了阿米绪教徒的宗教自由权利。

在最高法院的判词中,沃伦大法官写下了如下这段现在还常常被人引用的话:

"我们不可忘记,在中世纪,西方世界文明的很多重要价值是由那些在巨大困苦下远离世俗影响的宗教团体保存下来的。没有任何理由假设今天的多数就是‘正确’的而阿米绪和类似他们的人就是‘错误’的。一种与众不同甚至于异僻的生活方式如果没有干涉别人的权利或利益,就不能仅仅因为它不同于他人就遭受 谴责。"

这位沃伦大法官,可不是什么保守派,而是位超级进步派大法官,他任期内的最高法院(Warren Court)是美国历史上最偏向进步主义的最高法院,正是他们使得民权运动的后果在司法上得以确立,最终大幅改变了美国社会的法律和制度基础

然而,即便是如此反保守的进步法官,仍然没有以进步为名,扼杀Amish人的自由和独立,这就是美国的可贵之处,也是为何我始终对他抱有十足的信心。

经查,该案乃伯格法庭所审,非沃伦法庭,是沃伦·伯格(Warren E. Burger)大法官写的判书,详见勘误

有朋友疑问:Amish人是否会强行阻止成年脱离教派,自行选择生活方式呢?从我获得的信息,显然没有,实际上,所谓“再洗礼”,其要旨便在于:信仰应是成 年人的自由选择,所以,再洗礼派认为婴儿没有自由意志,洗礼不算数,所以主张成年后在充分理解和自愿的情况下再接受洗礼,他们自然不会阻止成年人脱离教派,否则就是邪教了,下面是相关维基条目的“洗礼和闪避”一节:

阿米什人和其他再洗礼派认为给儿童洗礼没有意义;这正是这个教派名字的来由。阿米什儿童在所有问题上都必须遵从父母的意愿;但是,年龄满了的时候,他们被期望作出成人的承诺来终身侍奉教会。

当然,会有许多年轻人作出相反的选择。有一个阶段称为“徘徊”,被外界广泛误解。这通常是指青春期到正式成人承诺终身委身于阿米什生活方式之间的阶段。对于 非阿米什人家庭,年轻人在这个阶段有些越轨行为是可理解的,但是这并非阿米什人所期望。有人选择不加入教会,因而脱离社区。有些社区会主动闪避脱离教会的人,甚至闪避去不同阿米什社区的人。也有社区几乎不闪避,与脱离教会的人保持密切的家庭和社交联系。

还有朋友认为:

阿米什人的父母是否给了孩子多元的信息,然后让孩子自由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呢?如果只有单一的信息来源实际上是剥夺了孩子的自由选择权

这种“信息充分”主张和所谓的“起跑线”主张一样,是积极自由的典型表达,与我对自由的理解完全不同,仔细想想就会发现有多荒谬:为了信息充分,父母是否应该让孩子成年之前逐个体验一遍世上每一种宗教和生活方式?在他们形成自己的性取向之前,是否需要体验一下同性恋圈子的价值氛围?在选择学业发展方向之前,先把每一个学科可能带来的乐趣和前途了解一遍?

类似的,雀巢向你推销他的咖啡时,是否有义务把世上每种咖啡的价格报一遍?可是即便这样信息还是不足啊,至少先让我逐个品尝一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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