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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号的魔力·之五:伤疤
辉格
2006年8月30日
到现在为止,我所列举的被用作个人识别符号的那些身体特征,它们本身与个体所采用的博弈策略并不存在因果关系,它们只是因为最初偶然的和策略共享一个载体(生物个体),而后共同通过一个遗传谱系,最后在群体中表现为统计上的相伴性,这种缺乏因果关系的统计相伴性是符号系统的普遍特征。
假设成吉思汗是个秃顶,他在权力争夺和征服战争中采用“非降即死”策略,这一策略给他带来了成功和众多的后代,假设这些后代同时继承了他的策略和他的秃顶,那么,秃顶很可能成为人们辨认这种策略的符号,而这一符号和策略之间并没有因果关系。当然,这只是一个比喻,像战争(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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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号的魔力·之五:伤疤
辉格
2006年8月30日
到现在为止,我所列举的被用作个人识别符号的那些身体特征,它们本身与个体所采用的博弈策略并不存在因果关系,它们只是因为最初偶然的和策略共享一个载体(生物个体),而后共同通过一个遗传谱系,最后在群体中表现为统计上的相伴性,这种缺乏因果关系的统计相伴性是符号系统的普遍特征。
假设成吉思汗是个秃顶,他在权力争夺和征服战争中采用“非降即死”策略,这一策略给他带来了成功和众多的后代,假设这些后代同时继承了他的策略和他的秃顶,那么,秃顶很可能成为人们辨认这种策略的符号,而这一符号和策略之间并没有因果关系。当然,这只是一个比喻,像战争策略这样的高级策略,通常只能通过文化而不是基因得到传播。
但也有一些被用作符号的特征,与被标示的策略存在因果关系,由于这些特征能在观察者的头脑里直接唤起对策略的联想,因而其符号化的过程变得更自然更简便。伤疤便是这样一种特征。
狩猎时代,男人们经常结伙出去打猎,也经常结伙争斗,无论是捕猎大型动物还是战斗,都需要他们之间的密切合作。于是,合作策略的发展对用于识别一个成员是否愿意合作的符号产生了需求。男人们的长期共处、相互熟识,以及他们从孩童时期便一起玩的那些模仿狩猎和战斗的游戏,都为这种识别提供了机会。
但是,如果社区规模扩大,捕猎和战斗团队的成员经常变动和重新组合,在这种情况下,便需要一种新的符号,来帮助人们识别一个陌生成员的可能策略。
试想,有两个陌生人打算加入我的狩猎团队,在没有其它任何有价值信息的情况下,如果我发现其中一人的手臂上有一道被野牛角刮破留下的伤疤,我很可能会据此判断,此人看来不像是那种在团队行动中畏缩不前、坐享其成的家伙。当然,这不是一个有完全把握的判断,但有信息总比没有好。
的确,伤疤经常被男人们用来炫耀自己的冒险经历和勇敢品质,它在很多场合中已经成为一个标示勇敢的符号。老兵常常会脱下衣服向新兵展示他身上的累累伤疤,斗狠的黑道大哥也会故意把伤疤露在衬衫袖子外面让对手看到,仿佛在说——“我不是好惹的!”小说家和电影导演深谙此道,他们时常利用伤疤来刻画人物的个性和经历。
当伤疤成为一种符号时,它的代用品也就出现了。上肢外侧、手部和面额部是人体比较容易在狩猎和战斗中受伤并留下伤疤的地方,因而,男人们常常在这些部位制造出某种伤疤的替代物。
在第三篇中谈论文身时,曾提到原始部落深刻的皮肤切割,这种切割或许就包含了模仿战斗伤疤的功能,后来才演变成一种形式化的符号。
臂环、上臂饰带和额部饰带在世界各地原始部落的男人中十分流行,在某些部落中甚至是男人仅有的装饰物。这些伤疤替代物经过某些变形后,一直流传到近现代文化中。
臂环和上臂饰带最初模仿的大概是手臂受伤后的包扎带,它后来在近代军队里变成一块缠在手臂上的毛巾,常被用作某种行动信号或职责符号,再后来它变成了袖章和臂章,而且常常是红色的,用以模仿受伤后流出的鲜血。这一符号的最近例子是纳粹党卫军和红卫兵所戴的袖章,其符号作用相信曾给许多人留下了深刻印象。
许多运动员喜欢配戴护腕和额部饰带(从卡尼吉亚那种细带子到麦肯罗那种宽松紧带),护腕是否有保护手腕的作用,我很怀疑,而额部饰带显然没有保护作用,考虑到运动员职业的猎人和战士渊源,我把这两种都归入伤疤符号。
在所有这一类符号中,日本式的额部饰带是最强烈的一种,观者一眼就可以看出,这是对伤口包扎物赤裸裸的模仿,连伤口所在处的那个红点也很逼真。与手臂处的伤疤相比,额部的伤疤包含了一个额外的策略信号:一个在战斗中采用进攻重于防守策略的人,更可能在额部受伤,相反,侧重防守的人更容易在阻挡对方进攻时使手臂受伤。因此,额部的包扎模仿物所标示的信息,除了一般的勇敢之外,还有一种不顾一切舍命进攻的意涵,被各种“敢死队”用作他们的符号。
符号的魔力·之四:头发
辉格
2006年8月27日
尽管裸露是人区别于其他灵长类的明显特征,有趣的是,人的头发和眉毛显然比其他灵长类发达得多,不施加干预的话,人的头发通常可以长至腰臀处,这在所有哺乳动物中都是极为突出的。
一种比较虚弱的解释是,在失去了其他体毛之后,长发可以便于怀抱中的婴儿攀附母亲,证据是婴儿非常喜欢抓母亲的头发(猿猴的幼崽依靠强劲的手指力量抓握母亲体毛,常常无需搂抱,人类婴儿的抓握力虽也不小,但已无毛可攀)。这一说法比较牵强,一方面,没有观察上的证据表明婴儿靠抓住母亲的发辫而免除或减轻了对搂抱的依赖,另一方面,这一解释也难以说明为何男性头发的自然长度不亚于女性。
我的解释看起来更(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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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号的魔力·之四:头发
辉格
2006年8月27日
尽管裸露是人区别于其他灵长类的明显特征,有趣的是,人的头发和眉毛显然比其他灵长类发达得多,不施加干预的话,人的头发通常可以长至腰臀处,这在所有哺乳动物中都是极为突出的。
一种比较虚弱的解释是,在失去了其他体毛之后,长发可以便于怀抱中的婴儿攀附母亲,证据是婴儿非常喜欢抓母亲的头发(猿猴的幼崽依靠强劲的手指力量抓握母亲体毛,常常无需搂抱,人类婴儿的抓握力虽也不小,但已无毛可攀)。这一说法比较牵强,一方面,没有观察上的证据表明婴儿靠抓住母亲的发辫而免除或减轻了对搂抱的依赖,另一方面,这一解释也难以说明为何男性头发的自然长度不亚于女性。
我的解释看起来更好:长发是一种供个人制造识别标记的材料。是的,在发明服装之前,文身和发式是人类装饰自己身体的主要手段。发式作为一种标示手段的优点在于,它是立体的。与表面装饰相比,立体装饰更容易在光线昏暗或距离遥远的条件下被识别。
人类自古以来便花费了极大的精力来设计和维护自己的发型。
非洲人千变万化、无奇不有的发型给旅行者留下了深刻印象,世界杯上的非洲球迷展示给我们的只是冰山一角,近年来在全球各地层出不穷的新潮发型中,很大部分都来源于非洲。
非洲人发型多样性的程度显然已经不能仅仅用部落习俗来解释了,据那些非洲传统村落的访问者说,在同一个村子里常常能看到几十种不同的发型,至于细节上,则可以说是人人不同。这样看来,发型在那里被用作一种类似于胎记和姓名的个人识别标记,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应该说是确凿的事实。
非洲人发型的多样性一方面可以归因于其文化更接近于人类的早期形态,但另一方面,据我猜想,也许和他们的深肤色有关。作为天然识别标记的胎记和色素痣斑在黝黑的皮肤上不容易被辨认,因而他们比浅肤色的民族更依赖于其他的标示手段,而头发恰好提供了这样的条件。
作为识别标记,发型的优点是立体性和强可塑性,但也有个重大的缺点,就是它的防伪性较差,胎记和永久性文身不容易伪造,而发型则比较容易伪造。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非洲人把他们的发型搞得越来越复杂,试图通过抬高技术和成本的门槛来加强防伪性能,一个普通的非洲发型的制作过程往往需要四五个小时,对于没有经验的模仿者,可以预计所需时间不少于两倍。
在早期狩猎-采集社会中,个人之间,尤其是男人之间的社会接触、交往、合作的机会很多,几乎随时随刻都在发生,因而,相应的,个人——对于那些已经采用条件合作策略的个人而言——标示自己的需要也非常强烈。对于后起的农耕社会,虽然不能肯定,但直觉上,社会交往的频度降低了。(当然,我并不赞同把传统农耕社会描述成“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所谓个体小农社会的那种理论)
尽管如此,早期农民仍然热衷于各种把自己与他人区分开的标示手段,其中就包括发型。已经出土的秦兵马俑表明,古人发型的个体差异极大,风格式样之丰富远超过文献的记载和历史学家原先的想象。
在上一篇里,我已经说明了,一种文身,从最初作为某个条件合作者的个人标示,发展到一个亚群体的策略认同标示,存在着可行的发展路径。这一发展路径同样适用于发型,以及我们将会发现的其他标示手段。因此,当我们观察到某种发型(或其他标识)被用作身份、地位、宗教、职业符号时,不应简单地假定它们与个体标示无关,很有可能的是,它最初起源于个体标识,后来随着博弈策略扩张而扩散,最终成为一种身份标示,直到此时,它才为人们所注意,才被历史学家所记录,或被人类学家观察到并写进他的民族志笔记,而他的个体起源却被永远地忘却了。
光头造型曾被各种宗教的僧侣广泛用作他们的身份符号,这一符号的独特性在于,它排除了使用发型标示个人和其他身份符号的任何可能性,因而强烈的宣示了:僧侣决意割断自己与家族、部落、世俗地位和职业的一切联系,也不准备在他们之间作个体区分。
割断世俗联系的代价降低了俗人伪造僧侣符号的意愿,但伪造的风险仍然存在,尤其对于那些极端卑贱和贫困的人,上述代价可以忽略。因此,为了防止机会主义者盗用僧侣符号,元代的志德和尚发明了新的受戒仪式,剃度之后,并用燃香灼烧头顶和手指,制造“戒疤”(俗称“香眼”)。1983年,中国佛教协会废止了烧戒疤的受戒程序,可以预料,今后坑蒙拐骗的花和尚会越来越多。
中世纪早期的基督教僧侣也和佛教徒一样行削发式,最初只是简单的剃成光头,后来教会组织发展到西欧,那里的农民也剃短发,这样教士的光头就失去了符号作用,于是发明了花冠状的所谓“圣彼得发式”(也叫冠状发式),成为一个鲜明的身份符号,这一符号在整个中世纪都沿用不废;与此相对,东部教会保留了光头符号,被称为“圣保罗发式”。
在英国革命中,保皇党人拥有贵族和骑士所惯有的长发型,而国会支持者多采用农民和清教徒的短发型,以彰显其平民立场,被他们的对手讥称为“圆颅党”,这是历史上较早的一次把发型作为政治立场符号的事例。
后来,拥立威廉和玛丽复辟王政的辉格党人,(据我揣度)为了撇清和共和主义的关系,表明其对君主制的态度,十分夸张的齐刷刷戴上了假发套。尽管假发套前已有之,但如此大面积一窝蜂流行却是从光荣革命开始的,而且,这一戴就戴了三百多年,至今在英国法庭里还能看到。
辉格
@ 2014-06-07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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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若有所思
符号的魔力·之三:文身
辉格
2006年8月26日
胎记和痣斑之类的皮肤特征,作为个体识别标记的缺点是:它们出现的位置过于随机,不一定在特别显眼的地方。博弈者不可能在每次遭遇时都去仔细查看那些长在隐秘部位的皮肤痕迹,为了弥补这一缺憾,人们常常有意识的在身体上制作出各种便于他人识别的标记。
文身是一项古老而广泛流行的艺术,原始人的文身是货真价实的皮肤雕刻,一旦刻上,终身无法抹去,不像时下流行的可以洗去的人体彩绘。
东非的游牧努尔人在行成年礼时要在额部刻出六道深及颅骨的切口,从一耳到另一耳;敲落门牙作为成年礼的一部分,(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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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号的魔力·之三:文身
辉格
2006年8月26日
胎记和痣斑之类的皮肤特征,作为个体识别标记的缺点是:它们出现的位置过于随机,不一定在特别显眼的地方。博弈者不可能在每次遭遇时都去仔细查看那些长在隐秘部位的皮肤痕迹,为了弥补这一缺憾,人们常常有意识的在身体上制作出各种便于他人识别的标记。
文身是一项古老而广泛流行的艺术,原始人的文身是货真价实的皮肤雕刻,一旦刻上,终身无法抹去,不像时下流行的可以洗去的人体彩绘。
东非的游牧努尔人在行成年礼时要在额部刻出六道深及颅骨的切口,从一耳到另一耳;敲落门牙作为成年礼的一部分,曾广泛流行与澳洲和非洲;割除男性包皮的做法也很流行(女性割礼的功能更加复杂,留待以后再分析);至于在耳垂、鼻孔等身体突出部位打洞并镶上某件物品的风俗,更是遍及各民族。
有人会质疑道:这些身体手术既然是部落或民族的风俗,在其所在群体中是通行做法,怎么会被用作个体识别标志?在技术上好像说不通。实际上这不难理解:假设当初有一个条件合作者,恰好在一次偶然的事故中失去了他的门牙,从而无意中具备了一种比他人更好的标示自己的手段,因为这个有利条件,他在长期博弈中获得了更大的合作收益。
可以想象,当他的合作者们(也是条件合作者)意识到这一点后,决定敲掉自己的门牙——这对他们是一种理性的做法——,从而将“缺失门牙”这一特征扩展为他们这一合作圈子的标志性特征。随后,由于这一合作圈所具有的巨大优势,敲落门牙的做法便随博弈策略的扩散而遍及整个群体,最终成了一种部落习俗。上述发展过程尽管是想象的,但并非不可能,也足够合理,并不比一般历史学研究中的想象填充更不合理。
值得指出的是,上面的质疑和回答都非常重要,它们既暴露了功能主义人类学的软肋,也预示了它复兴的希望。功能主义人类学在解释人类文化和社会现象方面取得了诸多令人信服的成果,但随着最近几十年生物学和行为学的发展,功能主义却日益受到冷落,各种研究人类行为的学科都不再关注它的发展,或从中吸取营养。
究其因,这一学派的基本分析方法中存在致命的逻辑缺陷,它在分析一项文化元素时,把该元素在其所在社会或群体中的正在或曾经起作用的功能等同于其产生的原因和存在的理由。比如,一项仪式可能起到了维护部落秩序的作用,或者加强部落战斗力的作用,但是功能主义分析很少甚至从不进一步追问:在仪式的地位尚未确立之际,最初倡导、参与或执行这项仪式的个人能从中得到什么好处,这种好处超出其成本的纯收益是否在当时足以激励那些倡导者去推动、参与者去继续这一仪式?
相信群体选择的分析者会争辩说,一项对群体有利的元素会因为帮助该群体战胜并取代其他群体而得以存续和扩散。可惜群体选择理论已经被多数分析者所抛弃,因为它缺乏微观基础:行为的主体毕竟是个体,那些从事利于群体之行为的成员,如果该行为不利于个体,即不利于他的长期繁殖成果,那么这种行为便会随着其从事者的被淘汰而消亡。当然,基于Meme范式的文化传播理论可能提出一种新的解释,但毕竟功能主义者没有这么做。
在上面对质疑的回答中,我展示了一种用博弈论的方法重建功能主义分析之逻辑基础的可能途径,但愿,沿着这一途径,我们能重新清理功能主义所积累的大量成果,甚至有新的发现。前路茫茫,边走边看吧。
(注:本节后半段有关功能主义的评论,直接受罗伯特·埃里克森《无需法律的秩序》一书启发,并部分引用了他的说法。)
辉格
@ 2014-06-07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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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若有所思
符号的魔力·之二:胎记
辉格
2006年8月25日
研究表明,在多次重复博弈中,当某些条件成立时,一些有条件的合作策略——比如“以牙还牙策略”和“排斥异己策略”——会占上风。所谓“占上风”,是指某种策略在群体内的博弈行为中比其他策略占更高的比例。
在进化博弈模型中,通常假设:一个策略如果比其他策略为博弈者带来更高的收益,将导致更多的个体采用该策略。在实际的生物群体中,这一因果关系,可通过两种机制得以保证:1)更高的收益意味着个体更高的生存机会和预期繁殖数量,而按照遗传规律,个体所繁殖的后代有极大的机会继承其亲代的策(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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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号的魔力·之二:胎记
辉格
2006年8月25日
研究表明,在多次重复博弈中,当某些条件成立时,一些有条件的合作策略——比如“以牙还牙策略”和“排斥异己策略”——会占上风。所谓“占上风”,是指某种策略在群体内的博弈行为中比其他策略占更高的比例。
在进化博弈模型中,通常假设:一个策略如果比其他策略为博弈者带来更高的收益,将导致更多的个体采用该策略。在实际的生物群体中,这一因果关系,可通过两种机制得以保证:1)更高的收益意味着个体更高的生存机会和预期繁殖数量,而按照遗传规律,个体所繁殖的后代有极大的机会继承其亲代的策略;2)一个为采用它的个体带来更大收益的策略会被其他个体所模仿。
上一篇曾提到,合作策略的被采用的机会,受制于诸多变量,其中最基本的就是博弈者相互识别的能力。比如,以牙还牙策略的采用者只有当它遇到另一个采用同样策略的博弈者时,才可能获得合作收益,而这一策略实施的前提便是:博弈者在每次遭遇中能认出其对手,并记得对方先前的作为。
反过来,一个采用条件合作策略的博弈者(以下简称“条件合作者”),让别人认出他是有好处的,这会使其他条件合作者在与他遭遇时,采取正确的行动,从而增加了双方获取合作收益的机会。
按照进化原理,只要存在适当的进化路径,对个体有利的变化迟早会出现。个体一旦获得了提高其识别和被识别能力的特征,那么上面提到的导致优势策略在群体中扩散的机制,也会同时导致这些特征伴随着博弈策略而扩散。具体而言,假如一个条件合作者头上长了一只角,因而更容易被识别,那么他所繁殖的后代除了继承了他的条件合作策略,也继承了他头上那只角,而如果他的策略在群体内属优势策略,那么群体内头上长角的个体数量将会扩张。
生物个体识别其他个体的能力久已有之,并随物种而不同。大致来说,生物体越复杂,个体表现出的差异就越大,而个体感知这种差异的手段也越丰富。拥有发达感觉器官的高等动物,常常可以借助视觉、嗅觉、听觉和触觉等手段来辨别他所生活的群体中不同的个体。即使那些在我们看来一模一样的吸血蝙蝠们,也能记住某个邻居在最近是否曾将吸到的多余血液与它分享,它们便是靠这种识别能力来组织起蝙蝠社会的食物调剂合作的。
人类在改进自身的可识别性上可谓下足了功夫。与其他灵长类相比,人类抛弃了绝大部分的体毛,而让皮肤裸露在外。对这一变化,生物学家曾给出各种解释,比较有力的一种是:皮肤裸露(及随之而来的触觉发展)是人类性快感系统的一部分,而后者是强化夫妻和家庭关系的重要手段。
我支持这一解释,但有一个保留:发展性快感系统的要求似乎不需要把体毛抛弃的这么彻底。人体表面有很多性敏感区,但也有很多非敏感区,为什么那里的皮肤也都裸露了?对这一质疑的回答可能是:彻底裸露的变异更容易获得,选择性裸露的变异则比较复杂,出现概率也低得多。可是问题又来了,人体的裸露毕竟还是选择性的:头顶、阴部、眉框、男性的下颌,被选择性的遮盖了,这对上述回答是个打击。
对于人体绝大部分的裸露和个别地方选择性的遮盖这一现象,我的解释是:除了性快感的需要,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提高人体的可识别性。裸露之后,皮肤上的胎记、痣斑、疤痕便显露出来,这些痕迹的个体差异极大,可以被用作良好的个体识别特征。即使同卵双胞胎,也可能因在母亲子宫中的不同境遇而获得不同的胎记,从而为他人提供宝贵的识别标记。但如果保留非性感区的体毛,那些胎记正好长在这个位置的个体,便失去了这种标记手段。
【按: 这是我2006年学习博弈论时所写的系列笔记,当时我尚未开始职业写作,主要读者是自己,加上少数几位朋友,所以写法非常随意飘忽,所有事实材料皆凭记忆随机抓取,未经任何查证,观点也想到就写,未经深思熟虑,那时候的文字完全是随思绪飘荡而留下的思考足迹,其中许多今天看起来那是相当幼稚,不过有些念头还是挺有意思,刚才构思一个新主题时突然想起这个系列,才发现还没在博客贴过,补上。】
符号的魔力·之一:引子
辉格
2006年8月24日
自从博弈论被用于人类行为的研究以来,“囚徒困境”这个题目已被无数次地提及,它描述的是这样一个事态:尽管个体之间面临通过合作增进各自利益的机会,但从个体的角度看,合作却不是最优选择,因而当参与博弈的个体都按其最优选择行动时,合作无法达成,潜在的合作增益也就无法实现。
比如,甲有几个金币,有真的有假的,乙(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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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 这是我2006年学习博弈论时所写的系列笔记,当时我尚未开始职业写作,主要读者是自己,加上少数几位朋友,所以写法非常随意飘忽,所有事实材料皆凭记忆随机抓取,未经任何查证,观点也想到就写,未经深思熟虑,那时候的文字完全是随思绪飘荡而留下的思考足迹,其中许多今天看起来那是相当幼稚,不过有些念头还是挺有意思,刚才构思一个新主题时突然想起这个系列,才发现还没在博客贴过,补上。】
符号的魔力·之一:引子
辉格
2006年8月24日
自从博弈论被用于人类行为的研究以来,“囚徒困境”这个题目已被无数次地提及,它描述的是这样一个事态:尽管个体之间面临通过合作增进各自利益的机会,但从个体的角度看,合作却不是最优选择,因而当参与博弈的个体都按其最优选择行动时,合作无法达成,潜在的合作增益也就无法实现。
比如,甲有几个金币,有真的有假的,乙有几盒雪茄,有些是用正宗古巴烟叶卷的,有些则用的是劣质廉价烟叶,金币的真假和雪茄的优劣只有甲乙自己知道,当面无法分辨;现在,甲和乙在街上相遇,他们面临一个机会:如果甲用真金币换乙的上等雪茄,各自的利益将获得很大增进,但显然,对于甲,最优选择是用假币支付(无论他将从乙那里得到上等雪茄还是劣质货),对于乙,最优选择是给对方劣质雪茄(无论他将从甲那里得到真币还是假币),这样一来,博弈的结果将是:甲用假币从乙那里换得了劣质雪茄。虽然这一结果可能对双方也略有增益,但潜在的更大交换增益却没有实现。
囚徒困境对于人类社会通过个体间合作而改进的可能性,提示了一个悲观的前景。然而,尽管人类社会不尽完美,我们却看到合作无处不在,自古就有。
面对理论与现实的这一反差,有些人欢呼人性之善——人并非生物学家所指出或经济学家所假设的那样只顾自己的利益,人具有合作和利他的本性;另一些人则声称,人类社会之所以没有陷入囚徒困境所预示的那种充满背叛和欺诈的、相互为敌的状态,是因为存在像国家这样拥有压倒性力量的利维坦,来提供秩序和公正,惩恶扬善,基于合作的改进才得以实现。
科学研究遭遇困境时,便到系统之外去物色甚或制造一块万能膏药,来贴补理论的缺口,这种做法我们已经看得很多了。搞不懂埃及初民如何建造金字塔,就找个外星人,解不透细胞化学机制之精妙,就想出智能设计者,进化过程重建困难,就要去找上帝了。种种这些,我称之为“因无知而称更有知”,或者更简化一下,叫“因惑称知”。
扯远了,回到囚徒困境的问题。研究者很快发现,实际上,囚徒困境所预示的悲观后果仅仅在单次博弈中才表现得那么纯粹,而在多次重复博弈中,个体之间或多或少会达成合作。研究者并且发现,达成合作的几率与如下几个变量密切相关:
1)博弈者相互识别的能力;
2)博弈者记忆先前遭遇的能力;
3)博弈者之间先前遭遇的次数;
4)博弈者之间先前达成合作的次数;
5)博弈各方再次遭遇的几率;
6)博弈者标示自己策略的能力;
7)博弈者识别对方策略的能力;
8)博弈者判别对方策略标示之真伪的能力;
9)博弈者之间交流的可能性;
10)群体内交换对他人评价的机会;
11)一个评价在群体内传播的预期广度和可能受众与被评价者的遭遇几率;
12)预期未来博弈次数;
……
请注意,上述研究中并未引入任何除个体利益之外的影响个体选择的因素,也未引入任何集中控制者和外部强加的规则,作为合作达成之前提的这些变量,全都是关于信息表达和识别的。也就是说,博弈论研究预示了,一个由仅受自我利益驱动的众多个体所组成的群体内,有条件的合作策略不仅有存在的可能,而且将占上风。换句话说,以霍布斯的丛林模型作为逻辑起点的博弈论演绎,其结果很可能不是一个霍布斯所想象的丛林社会。
于是,在一个戴着博弈论眼镜观察人类社会演化进程的观察者眼里,自然而然的,信息便占据了核心地位。好奇心将驱使他去探索,人类个体们究竟如何发展了他们的信息表达和识别手段,这些手段又如何促成了个体间的合作。
带着上面这副眼镜,我所看到的是人类所创造的一个复杂精妙的符号系统,这一系统渗透到了人类社会的每个角落,时刻影响着人的行为。尽管它屡屡遭受机会主义行为的破坏,但仍在不断发展,并时刻显示着它的强大力量。在以后的各篇中,我将尝试着描绘出从我的眼镜所看到的一幅幅景象。
(按:本文首发于大象公会,转载须经公会同意。)
童贞崇拜与掠夺性强奸
辉格
2014年5月12日
童贞(virginity)崇拜广泛存在于各大文化中,定居农业社会尤为盛行,时至今日,处女党队伍在某些国家依然庞大,妇产科医生们时而还会遇到男性咨询者请教如何甄别女友是否为处女,为此有人甚至不惜将女友私处照片上传到健康咨询网站上。
对童贞的要求曾经是男性觅偶策略(mating strategy)的一部分,历史上,由于人类幼儿特别沉重的养育负担,人类后代抚养模式经历了一个从单亲抚养向双亲合作抚养的转变过程,在此过程中男性对家庭与子女的情感与资源投入不断增加,然而在亲代投资问题上,男性面临一个根本障碍:亲子关系的不确定性,而对童贞的强调正是用来克服这一障碍的方法。
新娘的童贞可以让丈夫相信至少头胎孩子是自己的,否则他就需要将新娘闺禁小半年以确认其此前未怀孕,更重要的是,婚前守贞的历史,是判断妻子今后出轨风险的重要信号,所以一旦谈判地位(这一地位随男方在家庭中投入资源的比例增加而提高)允许,男性就会对童贞提出要求。
不过童贞并不容易识别,它意味着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发生过某种事情,要证明这一点非常困难;传统中国社会的流行做法是,将达到性成熟年龄的女孩置于严密监控的隔离制度之下:多数时间关在与外界隔绝的闺房里,通过缠足削弱其行动能力,外出须由女眷陪伴,且活动时间与地点皆有严格限制,还有一整套社交规范限制其与成年异性的接触。
这么做成本相当高,不仅损失了受控女性的生产力,还要耗费监控者(通常由女性长辈或女佣担任)的大量时间,即便如此,其成效就个案而言也是无从验证的,而只能体现在这套系统在家族历史上的长期执行效果(即所谓的“家风(
标签:习俗 | 人类学 | 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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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本文首发于
大象公会,转载须经公会同意。)
童贞崇拜与掠夺性强奸
辉格
2014年5月12日
童贞([[virginity]])崇拜广泛存在于各大文化中,定居农业社会尤为盛行,时至今日,处女党队伍在某些国家依然庞大,妇产科医生们时而还会遇到男性咨询者请教如何甄别女友是否为处女,为此有人甚至不惜将女友私处照片上传到健康咨询网站上。
对童贞的要求曾经是男性觅偶策略([[mating strategy]])的一部分,历史上,由于人类幼儿特别沉重的养育负担,人类后代抚养模式经历了一个从单亲抚养向双亲合作抚养的转变过程,在此过程中男性对家庭与子女的情感与资源投入不断增加,然而在亲代投资问题上,男性面临一个根本障碍:亲子关系的不确定性,而对童贞的强调正是用来克服这一障碍的方法。
新娘的童贞可以让丈夫相信至少头胎孩子是自己的,否则他就需要将新娘闺禁小半年以确认其此前未怀孕,更重要的是,婚前守贞的历史,是判断妻子今后出轨风险的重要信号,所以一旦谈判地位(这一地位随男方在家庭中投入资源的比例增加而提高)允许,男性就会对童贞提出要求。
不过童贞并不容易识别,它意味着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发生过某种事情,要证明这一点非常困难;传统中国社会的流行做法是,将达到性成熟年龄的女孩置于严密监控的隔离制度之下:多数时间关在与外界隔绝的闺房里,通过缠足削弱其行动能力,外出须由女眷陪伴,且活动时间与地点皆有严格限制,还有一整套社交规范限制其与成年异性的接触。
这么做成本相当高,不仅损失了受控女性的生产力,还要耗费监控者(通常由女性长辈或女佣担任)的大量时间,即便如此,其成效就个案而言也是无从验证的,而只能体现在这套系统在家族历史上的长期执行效果(即所谓的“家风([[family honor]])”)上。
为此而建立的各种昂贵设施和制度,其实是一种信誉抵押品,相当于品牌厂商所投入的巨额广告费,借此告诉买家:如果我闹出丑闻,这些投资就全部泡汤、甚至会成为我的负资产(一个难以洗刷的坏名声),所以你可以相信:我会尽力避免这种事情发生。
这样昂贵的闺禁系统,只有大户人家才负担得起,穷人就只能求助于其他更廉价的措施,比如早点把女儿嫁出去,把闺禁负担转移给夫家,或者用石刑、火刑和沉潭之类的事后严酷惩罚来威慑女孩守贞[1],而其中最简单粗暴的做法,莫过于流行于非洲北部和阿拉伯地区的女性割礼,对生殖器的残毁与缝合使得婚前性行为根本不可能发生。
所有这些措施的重点都在于行为控制,但假如性交会在女性身体上造成某种不可逆的改变,那么童贞便无须依赖对个人历史的了解而可直接由当前状态而得到验证了,就像盖印封蜡的完整性可以证明信件在封印之后从未被打开过,曾几何时,人们为童贞也找到(或以为找到)了这样的封印——处女膜,尽管它实际上和封蜡一样并不那么可靠。
于是,从童贞崇拜衍生出了更专门化的处女膜崇拜。
然而,童贞崇拜以及围绕它而发展出的整套贞操文化,尽管在降低亲子关系不确定性从而提高男性对家庭的投资意愿上确实起到了作用,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个出人意料的后果:对贞操的极端苛求实际上鼓励了强奸。
这种鼓励以两种不同方式发生,首先是强奸受害者经常不敢揭发强奸罪行,因为在贞操文化中失贞(即便是由强奸所导致)被视为非常丢脸的事情,失贞者可能因此而遭受严酷惩罚,甚至会被荣誉处决,所以假如强奸是发生在隐秘场合,受害者很可能隐忍不发,而许多男性正是利用这一心理才敢大胆施暴。
第二种与传统社会处理强奸案的习俗有关,由于失贞使得强奸受害者在婚姻市场上的地位大幅跌落,她与强奸者发生过性关系这一事实,在所有潜在配偶看来都是个难以容忍的污点,除了强奸者本人,这样,强奸实际上造成了一种单边垄断局面,强奸者通过实施强奸为自己取得了垄断地位:受害者除了嫁个他,几乎别无选择(除非她愿意接受最差的条件)。
所以在许多传统社会,强奸受害者的家庭,往往会要求强奸者娶受害者,以此了结案件,只有当强奸者拒绝(或不可能)这么做时,受害方才寻求其他惩罚或报复手段;可是这样一来,就为那些因为贫穷、地位低下、丑陋或身体残疾而没有能力通过常规正当渠道娶到妻子的人提供了一个额外机会:通过强奸获得妻子,这种做法,不妨称之为掠夺性强奸。
掠夺性强奸可以视为一种特殊的抢婚,实际上,广泛流行于中亚社会的抢婚,真是基于人们对被抢女孩贞操的怀疑而得以流行,所以真正的抢婚行动多半都伴随着强奸,这样即便没有真的发生强奸,女孩的贞操也不再可信,于是女方家庭被迫接受婚姻。(当然,抢婚习俗在某些地方如今已丧失了掠夺性实质,只剩下一个仪式性的外表了。)
童贞崇拜和掠夺性强奸的上述关系,从一个特殊案例中可以看得更清楚;在太平洋西波利尼西亚的萨摩亚社会,童贞崇拜和掠夺性强奸协同发展到了一种极端的形态,人类学家德里克·弗里曼([[Derek Freeman]])在《
玛格丽特·米德与萨摩亚》[2]一书中对此作了详细介绍。
萨摩亚人极端重视童贞,尤其表现为处女膜崇拜,女孩被兄长们看管的很严;在萨摩亚传统婚礼上,有一项重要仪式:新娘裸体站在众人面前,由新郎(如果新郎是位高级酋长,就由他的首席议事酋长代劳)当众用右手食指加中指刺破新娘的处女膜,然后骄傲的高举手臂展示带血手指,于是众人才开始赞颂与庆贺。
这种情况下,假如经过两次尝试后新郎手指未见沾血,婚礼将被取消,新娘会当即遭受其家人的严厉责罚,在较早年代甚至可能被当众乱棍打死。萨摩亚男人将亲手破贞并沾得处女血视为一项极大荣耀,多次成功破贞(无论是在婚礼上还是通过暴力强迫)的男人将被奉为英雄,尤其是当对象是其他村庄的高地位处女时;吹嘘曾给某某处女破贞,是男人们私下闲聊的重要主题。
同时,萨摩亚社会中发生的强奸与其他社会有着明显不同,强奸的主要对象是处女,而强奸的首要目的是破贞而不是完成常规性交,通常做法是,用拳头猛击女孩胸窝令其暂时丧失呼叫能力,然后迅速将一根或两根手指插入,刺破处女膜,一旦得手并沾血,常会狂喜大呼,只有在不到一半的案例中,强奸者会继续完成性交。
类似的强奸方式也会以一种偷偷摸摸但更有效的方式进行,强奸者在深夜或凌晨偷偷潜入事先选定的处女卧室,趁其熟睡之际迅速完成手指破贞,以此方式发生的强奸案比前一种更加普遍,它在萨摩亚语里被称为“莫托托洛(moetotolo)”,字面意思是“睡觉时爬进来”。
无论是通过哪种方式,强奸行动如果失败(未能完成手指插入),强奸者若被抓住就会遭受严厉惩罚,可一旦成功,和上述其他社会的习俗一样,被强奸女孩的家族通常会答应把女孩嫁给他,后者只须支付一笔赔偿;所以很明显,对于那些没有能力通过正常渠道娶妻的男性,这是一种获得妻子的可行方法,实际上,这也正是萨摩亚社会强奸作案者的主要动机。
男人控制运用自己的手指,比控制运用自己的生殖器,显然容易得多,因而完成手指破贞的成功机会也比完成常规性交大得多,所以既然这些强奸的首要动机是掠夺配偶而不是满足性欲,也就不难理解为何强奸者会将手指破贞而不是常规性交作为其行动的核心目标了。
童贞乃至处女膜崇拜,最终会孕育出对女性具有如此伤害性的副产品,真是一齣文化悲剧。
注:
[1]这些惩罚措施在一些文化中被称为“荣誉处决([[honor killing]])”,其功能除了震慑女性之外,也有宣示家族守贞决心的作用,类似于品牌厂商的大规模召回或销毁质量可疑产品的行动,借此可以告诉世人,他们在维护族内女性贞操问题上是非常严肃且不惜代价的。
[2]弗里曼此书本意是在反驳玛格丽特·米德([[Margaret Mead]])在其名著《
萨摩亚的成年》中对萨摩亚社会与人格特征的描绘,不过该书对萨摩亚历史背景和一些重要社会特征的阐述相当透彻,完全适合作为一本普通人类学著作阅读。
文化的融合与分化
辉格
2014年3月11日
随着贸易和产业的全球化,文化也在全球化,尽管人员流动比货物运输成本更高,语言障碍也比商业壁垒更难突破,但全球文化的一体化过程却正在稳步推进,跨国公司、大型传媒和流行影视作品在其中起着重要的媒介作用,越来越多的人在喝着可乐、看着美剧、说着英语,也自然引起一些人对强势文化排挤甚至消灭地区文化的担忧。
类似过程也在像中国这样的地方差异极大的国家中发生着,随着城市化、人口大规模流动和长途交通的大幅改善,地方文化正在迅速消失,普通话即将消灭大部分汉语族小语种,川菜和火锅已征服全国,兰州拉面、沙县小吃和武汉鸭脖也已随其流行而丧失地方性,与此同时,更多地方性的菜肴、器物、服饰、词汇和习俗则正在逐渐被遗忘,对此也有不少人扼腕叹息。
在《创造性破坏<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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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的融合与分化
辉格
2014年3月11日
随着贸易和产业的全球化,文化也在全球化,尽管人员流动比货物运输成本更高,语言障碍也比商业壁垒更难突破,但全球文化的一体化过程却正在稳步推进,跨国公司、大型传媒和流行影视作品在其中起着重要的媒介作用,越来越多的人在喝着可乐、看着美剧、说着英语,也自然引起一些人对强势文化排挤甚至消灭地区文化的担忧。
类似过程也在像中国这样的地方差异极大的国家中发生着,随着城市化、人口大规模流动和长途交通的大幅改善,地方文化正在迅速消失,普通话即将消灭大部分汉语族小语种,川菜和火锅已征服全国,兰州拉面、沙县小吃和武汉鸭脖也已随其流行而丧失地方性,与此同时,更多地方性的菜肴、器物、服饰、词汇和习俗则正在逐渐被遗忘,对此也有不少人扼腕叹息。
在《
创造性破坏》一书中,美国经济学家泰勒·柯文([[Tyler Cowen]])以经济学家的眼光考察了全球化对文化多样性的影响,并回应了上述担忧;他指出,开放和自由贸易在消弭和削弱不同社会间文化差异的同时,也大幅增加了各社会内部的文化丰富性,全球化确实在将世界文化融为一体,但这个整体所包容的文化分层、亚文化、小众爱好、消费品类、艺术门类、专业化程度,其多样性和丰富度是任何传统社会都无法比拟的。
从个人选择机会的角度看,这两种多样性的意义就很清楚:各自封闭的社会远看着五彩斑斓,但生活于其中的个人并未因此而有了更丰富的选项,中国据说曾有三百多种戏曲,但每个地方的人能欣赏的,恐怕只是其中一两种。
在高度封闭的传统社会,这种地区间多样性,仅仅对极少数富贵人士才有意义,比如由家庭教师陪着花几年时间游历欧洲的英国贵族子弟,或者将大量光阴耗费在悠哉悠哉的赶考、赴任、返京和丁忧旅途中的中国士大夫,还有少数常年奔波于主要商路上行商。
相反,当今任何一个中等城市的美食街上,都能吃到比过去的贵族游历天下数十年所品尝过的更多菜肴、小吃和酒类;传统戏曲号称有上万剧目,但大多数戏迷能看到的,翻来覆去也就几十种,而且故事情节多数老套雷同,而今天你只要愿意,每天都能找到几部新电影来看。
对照生物界可以更好的理解这一点:有两种生物多样性,一种是由地理隔绝造成的,比如长期孤立的澳洲大陆有着与欧亚迥异的生物区系,另一种是在单一区域内基于差异化的比较优势,通过策略分化、分占不同生态位而形成的,著名例子是非洲马拉维湖的数百种丽鱼,都是过去十万年内由同一物种辐射进化而来,其间并没有地理隔绝。
因封闭隔绝而造成的地方文化,并不是因为当地人有多喜欢而得以保留,而是因为过高的流通成本或制度壁垒让他们没有其他更好的选择,因而这种多样性也是非常脆弱的,一旦技术变化大幅降低流通成本,或者制度壁垒瓦解,就会导致大灭绝,正如澳洲物种曾被来自旧大陆的入侵物种轻易消灭一样。
那些在更大范围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的物种,对所在生态位有着更好的适应,因而对该生态位的占据也更牢固,同样,在一个充分竞争的大市场中赢得受众基础的文化产品,将有更强的生命力,生产它们的作家、艺术家、表演者也更有创造力,因为他们的受众有着更多选项。
传统文化的地域性,使得它总是以捆绑式套餐的方式提供,个人无法对各组成要素分别作出选择,你住在四川,就只能说四川话、吃川菜、看川剧,而在现代开放社会,你可以在工作时说英语,朋友聚会说普通话,回家说吴语,工作日吃麦当劳,约会吃法国餐,请客吃火锅,在家自己做淮扬菜吃,在生活的不同侧面,可以置身和享受不同文化。
当我们观赏《国家地理》的纪录片,或者翻看人类学资料,赞叹各民族文化的千姿百态,感受其丰富性时,不要忘记,其实我们是站在上帝视角俯视,作为旁观者,我们才有机会将异国风情和古风旧俗作为日常生活之外的调味点心来品尝,真正生活于其中的人们不会有这种感受,相反,他们多半一有机会就会迫不及待的逃离这些封闭文化。
从过年恐惧看文化冲突
辉格
2014年2月13日
今年春节,有关过年恐惧症的讨论突然间热闹了起来,恐惧的对象,都是我们耳熟能详、也大都亲身经历过的现象:父母逼婚,七姨八姑张罗相亲,长辈催问事业前景,指点进阶之道,亲戚邻居对收入与房车的殷殷关切,同学聚会中的炫富耀权,发小重逢时的尴尬……总之,都是价值观分异所造成的文化冲突。
这些抱怨多来自身在大城市而老家则在小城市或乡村的年轻人,作为一个70后,类似的声音已听得不少,也有很多切身体会,今年突然变成一个热议话题,大概是因为85后一代已到了成家立业生孩子的年纪,他们与上(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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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过年恐惧看文化冲突
辉格
2014年2月13日
今年春节,有关过年恐惧症的讨论突然间热闹了起来,恐惧的对象,都是我们耳熟能详、也大都亲身经历过的现象:父母逼婚,七姨八姑张罗相亲,长辈催问事业前景,指点进阶之道,亲戚邻居对收入与房车的殷殷关切,同学聚会中的炫富耀权,发小重逢时的尴尬……总之,都是价值观分异所造成的文化冲突。
这些抱怨多来自身在大城市而老家则在小城市或乡村的年轻人,作为一个70后,类似的声音已听得不少,也有很多切身体会,今年突然变成一个热议话题,大概是因为85后一代已到了成家立业生孩子的年纪,他们与上一代的价值观差距比之前的更大,他们是第一批完全没有在计划体制下生活过的人,在他们开始懂事的时候,恰好经历了90年代中期的那一轮大规模市场化改革和全球化浪潮。
他们更珍视个人独立和自主,更难以忍受父母的摆布和亲属的压力,更愿意按自己的个性与喜好选择职业和发展社会关系,而不是被动接受家族、同乡、同学等被命运所赋予的关系,也更难以接受传统的评价标准。这些差异,对于选择去大城市生活的人尤为突出,因为这一选择本身表明他们比留在老家的同龄人更向往独立和自由。
然而,价值观和文化差异只是问题的一方面,差异之所以带来恐惧,并不是因为差异太大,或许恰好相反,是因为差异还没大到将双方彻底割断;害怕逼婚,或许是因为自己在择偶问题上确实遇到了障碍,对自己的信念和立场也没有十足的信心,害怕自己或许真的会屈服于催逼,或经不起相亲机会的诱惑。
同样,害怕家人亲戚为自己的事业前景而张罗操办,或许也是因为自己在工作上并不顺利,对自己能否自立于社会有一些迷茫和怀疑,在自己想要什么和要做什么的问题上尚没有明确和坚定的信念,尽管知道自己对啃老或接受长辈的安排和铺路心有鄙视,但在内心深处,仍免不了担心自己有一天也会选择这条轻松的捷径。
相反,假如我们果真对自己的独立、对自己想要什么、对自己有能力在选定道路上走下去确信无疑,那么,对节日回家期间所遭遇的种种,倒完全可以泰然处之,对那些自己并不需要的关怀和帮助,大可礼貌而不失坚定的加以谢绝,而不至于影响自己的情绪进而演变为冲突。
一旦你明确而坚定的表明了自己的态度,文化隔阂并不会妨碍像过节回家这样的短暂相处,恐惧来自被影响与改变的可能性,而这只有在足够靠近而且差距不那么大时才会发生;当你面对一种老旧陈腐的文化,同时完全确信自己不会成为其中一部分的时候,反倒会感受到某种类似于异国情调的东西,甚或产生怀旧的美感。
同样,当你在同学发小聚会上面对那些粗鄙不堪的炫富耀权举动时,假如你完全确信自己不会为他们的价值观所动,也根本不在乎他们对你的评价,甚至觉得被他们夸奖是件可笑而尴尬的事情,那你就可以坦然的以一位人类学家的姿态,把这种聚会看作一次文化观察的机会了,即便你对人类学没兴趣,至少也可以一位游客的姿态观赏一番奇风异俗。
确实,对于游客和人类学家,天壤之隔的文化差异所带来的,是好奇而不是恐惧和冲突,真正带来冲突的,反倒是那些大小适中的差异,它们足够显著而可以在群体之间被用来区分你我,却又足够细微而让双方仍然能够相互理解、沟通和影响;所以,就文化冲突而言,内斗永远比外斗更激烈更凶悍。
冲突不断的伊斯兰世界,尽管各派打的旗号都是反美反以色列,但他们杀死的绝大部分都是穆斯林,即便他们恨之入骨的犹太人,其实也是他们的闪族兄弟;类似现象在思想和政治领域也不难发现,社会主义者最痛恨的,往往是另一批社会主义者,比如纳粹眼中的社会党和布尔什维克,被一个独裁者视为头号敌人的,往往是有着类似政治观念的另一个独裁者。
辉格
@ 2014-02-12 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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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分类:微言大义
【2014-02-02】
@踢星星 辉总你们谈得抽象了。我请教一个具体问题。跟这本书的主题有关。人类社会的不同组织模式,可以归因于人的不同?还是同样的人在不同外部条件下的表现?比如自由制度和专制制度是人自身某些区别的后果?还是仅仅根源于不同的外部条件? @whigzhou @tertio @局外人c的空间 @高利明
@tertio:这个问法就有问题,人与制度的关系我想是这样的:人的区别会影响到所选择的制度,但制度一旦被选择,又会对人的行为方式产生进一步的影响,适应这个制度的特性会更多的被保留,这实际上是一个相互塑造(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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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02】
@踢星星 辉总你们谈得抽象了。我请教一个具体问题。跟这本书的主题有关。人类社会的不同组织模式,可以归因于人的不同?还是同样的人在不同外部条件下的表现?比如自由制度和专制制度是人自身某些区别的后果?还是仅仅根源于不同的外部条件? @whigzhou @tertio @局外人c的空间 @高利明
@tertio:这个问法就有问题,人与制度的关系我想是这样的:人的区别会影响到所选择的制度,但制度一旦被选择,又会对人的行为方式产生进一步的影响,适应这个制度的特性会更多的被保留,这实际上是一个相互塑造的关系。
@whigzhou: 同意,除了“选择”一词
@whigzhou: 这个问题之前已经讨论过了 http://t.cn/8FiqhUC 我的看法是,第i期的文化形态,和第i+1期的环境条件与人的禀赋,共同决定了第i+1期的文化形态,所以不仅你说的两个方面都有影响,还要加上文化形态本身,这是一个迭代积累的演化过程
@whigzhou: 把你的疑问转变成这样三个问题或许更容易讨论:下列三种情况下,新西兰的制度能否维持:1)把新西兰和马达加斯加的人口整体交换一下;2)把新西兰人口以每年0.1%的速率(以确保文化融入)替换成美拉尼西亚人;3)将(2)的速率改成5%以确保文化不能融入
@whigzhou: 我对(1)的回答是可以,因为我相信像新西兰这样的成熟文化已有了足够的环境适应能力;对(3)的回答是不行;对(2),我过去的回答是可以,但近两年想法有所改变,觉得很可能也不行
@innesfry 那应该有现成的案例:1)欧洲人殖民北美;2)黑奴进入北美;3)没想出来,但历史上也应该有类似的案例,或许是近东农民取代欧洲土著?
@whigzhou: 这些现成案例附带了许多额外因素,容易歪楼,殖民北美的欧洲人,没有带上全部文化/制度要素,而且殖民者是不是随机抽的
@whigzhou: 黑奴则更是以非常特殊的制度身份进入北美的,把问题复杂化了
身份焦虑也是繁荣的动力
辉格
2013年12月28日
我从未料到会有这样一本书,它谈论的是美国社会,其中观点却更适用于当前中国社会,但保罗·福塞尔(Paul Fussell)出版于1983年的《格调》(Class: A Guide Through the American Status System),却恰恰是这样;他对美国中产阶级身份焦虑的刻薄描绘,至少在今天看来已相当过时,而他所推崇的“另类”生活态度,则随着自由职业群体的扩大和“蜜罐一代”的成年,也早已算不上另类。
倒是在中国,我们随处都能真切感受到他所描绘的(more...)
标签:文化 | 焦虑 | 社会 | 等级 | 读书笔记 | 身份 | 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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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焦虑也是繁荣的动力
辉格
2013年12月28日
我从未料到会有这样一本书,它谈论的是美国社会,其中观点却更适用于当前中国社会,但保罗·福塞尔([[Paul Fussell]])出版于1983年的《
格调》(
Class: A Guide Through the American Status System),却恰恰是这样;他对美国中产阶级身份焦虑的刻薄描绘,至少在今天看来已相当过时,而他所推崇的“另类”生活态度,则随着自由职业群体的扩大和“
蜜罐一代”的成年,也早已算不上另类。
倒是在中国,我们随处都能真切感受到他所描绘的中产焦虑,城市白领勒紧裤带只为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对借以彰显身份的消费品牌和时尚元素的追逐近乎狂热,父母乃至祖父母为帮助子女实现中产梦不惜倾囊而出,大学毕业生宁可挤在大城市地下室忍受失业和低薪也不愿接受一份工资高得多的蓝领工作。
中产阶级特别在意别人对自己的看法,所以就过得很累,比如在谈论一件商品或作品时,特别重视那些符号性的元素:它是属于什么风格什么流派的?够不够纯正和正宗?真的是纯手工制作吗?而不是它们带给自己的直接感受:味道真好,听着真舒服。
因为和直接感受相比,符号更适合用来标示身份;很多人即便在试图显示自己的品味、个性和思想深度时,也要借助某个符号化的名人,因为他们自己实在没什么品味、个性和思想,这一点,看看每本畅销书上都有的腰封就知道了。
不过,尽管中产阶级被福塞尔贬得一无是处,我倒想为他们说几句公道话;首先,福塞尔的描述显然带着严重的偏见,毒舌并不只是他的风格,因为他几乎从不把这条毒舌指向他所划分的最上面那两个等级,而他推崇的另类,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不需要很有钱的贵族”。
总体上看,中产阶级确实很焦虑,活得很累,而且这确实是因为他们太在意别人的看法,但这未必是坏事,只要没有达到病态的程度,这种焦虑也是文明繁荣和社会发展的动力;有些人有着明确而坚定的价值观,可以不依赖外部激励而持续追求自己的目标,但这样的人毕竟是极少数,对于大多数人,努力工作需要一种价值氛围和外部激励。
正是因为在意别人看法,他们才勤奋工作,努力维持一个体面生活,才辛苦攒钱让孩子接受良好教育,以便未来出人头地或至少也过得体面;也正是因为在意别人看法,他们才处处谨慎,精打细算,不去赌博酗酒染上毒瘾,及时归还贷款,不让自己面临失业和破产的危险,以免失去好不容易维持着的地位;也正是对体面的需求,才让他们在当今福利社会中保持着对接受施舍和领取福利的羞耻感。
更重要的是,正是因为在意别人看法,他们才更尊重社会规范,重视个人声誉,小心处理人际关系,谨守习俗和法律,因为道德规范正是在人们相互注视、评价和对交往对象的选择之中形成并得以维持的,所以福塞尔也承认,中产阶级最守规矩也最重视道德——尽管他不认为那是个优点。
焦虑所带来的压力,就像推动生物进化的生存竞争和选择压力,也推动着文明进步,说明这一点的最佳例证是维多利亚时代,从狄更斯等人的作品中不难看出,那时候的身份焦虑同样普遍而强烈,但正是这种焦虑,塑造了极富进取心的维多利亚企业家,积极向上的维多利亚个人主义,严谨的维多利亚道德观,还有理性、克制、富有荣誉感的维多利亚绅士,与之相应的,是人类历史上最漫长的繁荣与进步年代。
当然,焦虑不一定带来繁荣,不同的制度环境会将其引到不同的方向上,对身份与地位的渴求可能激励人们积极创业、努力工作,也可能促使他们去考公务员、攀附权贵、谋求加官进爵,更多的人会选择哪个努力方向,还要看制度环境所提供的、让人们可以借以向上爬升的社会阶梯中,哪条更宽阔、更易于接近、更有前途。
【2013-12-16】
@局外人c的空间 最近读了几本马特里德利的生物学科普读物,涨姿势了。历史研究不外围绕集体行动和个体策略进行,似乎,理解人类进化机制可以更好的理解历史吧?似乎,生物学比较物理学对历史研究更有价值,我肤浅的这样理解。@whigzhou 的海德沙龙有很不错的书单,当然不仅是生物学的,很受益。
@踢星星:就是这么说,我就认为从环境与人互动的生态学角度出发,可以更好地解释中国历史。但是辉总貌似不认同,这种事辉总还是很保守稳重的
@whigzhou: 我更喜欢雪球隐喻:文化就像在环境中滚(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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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6】
@局外人c的空间 最近读了几本马特里德利的生物学科普读物,涨姿势了。历史研究不外围绕集体行动和个体策略进行,似乎,理解人类进化机制可以更好的理解历史吧?似乎,生物学比较物理学对历史研究更有价值,我肤浅的这样理解。@whigzhou 的海德沙龙有很不错的书单,当然不仅是生物学的,很受益。
@踢星星:就是这么说,我就认为从环境与人互动的生态学角度出发,可以更好地解释中国历史。但是辉总貌似不认同,这种事辉总还是很保守稳重的
@whigzhou: 我更喜欢雪球隐喻:文化就像在环境中滚动着的雪球,将环境影响内化为当前的文化特性,并影响后续历史,随着雪球越滚越大,文化因素在历史解释中也愈发重要
@whigzhou: 我说的文化因素包括知识、技术和制度
@whigzhou: 雪球能越滚越大,是因为文化的可积累性,可积累性是逐步获得的,其中几个关键发展节点是:语言、市场、文字和科学
@夏佑至:很多时候,环境因素隐藏在文化因素背后,将支配性的结构变成了符号之间冲突。
@whigzhou: 是,而且会有时间上的延迟和空间上的移位
@踢星星:文化视角的历史解释追问下去,往往进入神秘主义的自解释困境。
@whigzhou: 嗯,所以在享用文化人类学的美餐之前,先要打几支疫苗,比如马尔萨斯、进化论,还有布罗代尔
星巴克与哈根达斯
辉格
2013年10月22日
最近,以星巴克为靶子,央视再次玩弄起了“揭批暴利”的拙劣游戏,它那套以原料成本计算暴利、以基于市场汇率的国际价格比较论证国别歧视的方法,自然不值一提,不过,从商业角度看,星巴克的价格差异这件事本身倒是有些值得玩味之处。
一种评论认为,星巴克在中国市场定价偏高,是因为国内同行不争气,未能对他施加足够竞争压力,而按照星巴克自己的说法,定价差别是基于运营成本和“市场动因”上的差异,这两种说法,恐怕都没有点中问题的关键。
在美国,星巴克只是另一个快餐式消费品牌,其消费者也只是普通大众,而在(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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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巴克与哈根达斯
辉格
2013年10月22日
最近,以星巴克为靶子,央视再次玩弄起了“揭批暴利”的拙劣游戏,它那套以原料成本计算暴利、以基于市场汇率的国际价格比较论证国别歧视的方法,自然不值一提,不过,从商业角度看,星巴克的价格差异这件事本身倒是有些值得玩味之处。
一种评论认为,星巴克在中国市场定价偏高,是因为国内同行不争气,未能对他施加足够竞争压力,而按照星巴克自己的说法,定价差别是基于运营成本和“市场动因”上的差异,这两种说法,恐怕都没有点中问题的关键。
在美国,星巴克只是另一个快餐式消费品牌,其消费者也只是普通大众,而在中国,星巴克的主力消费者是追随西方文化的都市年轻白领;这两群消费者虽在消费着同样的产品,但他们在各自社会结构中所处的位置不同,看待这一消费行为的方式也不同,去星巴克喝一杯咖啡这件事,对他们有着相当不同的社会学意义。
这一差别在商业上引出了两个后果:首先,两国消费者的地理分布不同,中国的星巴克消费者更多集中在白领聚集的大城市,特别是受西方文化影响更大的沿海大都市的中心商业区,这意味着更高的店铺租金;其次,中国消费者为这项消费行为赋予了更多文化意义——包括文化认同、自我身份定位和个性彰显——,而这些意义的实现更多的依赖在店消费,而不是仅仅买走一杯咖啡,这意味着更低的翻台率和更高的单位固定成本。
这件事给我们的启发是,随着一种消费文化的传播,追随模仿者的组成特质会改变这种文化的性质,把它变得与其最初形态不同,这就要求,当一家跨国企业在不同文化之间推行一种消费模式时,需要对这种改变作出反应,而事实也表明,他们已经学会了如何反应。
或许我们可以把这种情况称为“哈根达斯现象”,因为它比星巴克更清晰的演示了上述机制,哈根达斯在美国只是个普通大众品牌,不算高档,更与奢侈无关,但在中国,由于被新潮白领选中而作为“说到它时显得不那么俗气的冰激凌”——它的北欧名字可能也起了点作用——而身价数倍。
较弱的例子是肯德基,在中国的三四线小城市,周末带孩子去肯德基吃饭常常是对孩子的一次奖励,许多家长甚至在肯德基为孩子过生日,这种情况在肯德基的故乡恐怕是闻所未闻和不可思议的。
不过,并不是任何西方消费品牌在中国都会有类似待遇,它必须能够典型的代表西方消费文化,而且要时常在影视文学作品中出现,不能太偏僻太小众;当然,这是近十几年来城市年轻人有了越来越多的机会通过媒体、影视、海外华人的文章、与海归的接触了解西方世界之后的情况,而在二十多年前,一个精心捏造的假洋品牌也足以获得高端洋气上档次的地位。
而且,这种商品还必须与被视为更高阶的身份相匹配,才能获得哈根达斯溢价,比如自行车,当它作为代步工具时,在当前的中国会被视为与低收入相关联的元素,而只有它作为健身工具时,才可能是高端洋气的,所以,假如某个欧美品牌自行车进入中国,若定位于代步市场,定价会低于欧美,若定位于运动健身市场,适当的定价应高于欧美。
全球化时代,随着消费模式在不同文化间传播,哈根达斯现象大概不会少见,从喜欢以某种方式喝咖啡的某甲,到喜欢像某甲那样喝咖啡的某乙,到喜欢让别人觉得他在像某甲那样喝咖啡的某丙,再到喜欢被某乙某丙们视为同类的某丁,虽然都在喝着同样的咖啡,但驱动这些消费的动机、他们对服务的需要、以及愿意为此付出的代价,都是不同的。
以前美国华人还没这么多的时候,美国人去中餐馆吃饭,也算得上是开洋荤了,很明显,针对此类偏好的中餐馆,其服务模式和定价策略,都会与国内中餐馆大相径庭;前些年,身边有个华人女朋友陪着,在许多美国人眼里也是很有面子的事情,不过,同样是娶一位华人女孩这件事,对于中国青年和美国青年,其动机和意义更是相去万里了。
【2011-10-13】
@whigzhou:在印度,某些行业为高级种姓所禁忌,只有低级种姓或贱民才会从事,在现代化过程中,当一些这样的行业需求大增、繁荣起来时,可以想象,从事其中的贱民将意外的获得较没有行业禁忌时高出不少的报酬,这高出的部分不妨称之为“贱民红利”。
@whigzhou:当今中国劳动力供给急剧萎缩的情况下,似乎存在类似的现象:劳动供给萎缩对不同劳动市场的价格影响是不对称的,那些在新的城市文化价值体系中被视为卑下的工作,劳动价格上升将更为迅猛,比如,目前矿工/建筑工/快递工的工资水平,大概已远远超过所谓白领中的低端水平。
@whigzhou:考虑到造成这一(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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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3】
@whigzhou:在印度,某些行业为高级种姓所禁忌,只有低级种姓或贱民才会从事,在现代化过程中,当一些这样的行业需求大增、繁荣起来时,可以想象,从事其中的贱民将意外的获得较没有行业禁忌时高出不少的报酬,这高出的部分不妨称之为“贱民红利”。
@whigzhou:当今中国劳动力供给急剧萎缩的情况下,似乎存在类似的现象:劳动供给萎缩对不同劳动市场的价格影响是不对称的,那些在新的城市文化价值体系中被视为卑下的工作,劳动价格上升将更为迅猛,比如,目前矿工/建筑工/快递工的工资水平,大概已远远超过所谓白领中的低端水平。
@whigzhou:考虑到造成这一不对称的文化体系不会在短期内逆转,贱民红利在未来十年恐怕还会继续扩大
@whigzhou:而从更长的时间尺度看,高额红利的持续存在,最终将改变人们的价值观
【2013-07-30】
@whigzhou: “总计工作147天,涂建赚了4万元钱,瘦了24斤。算下来,这个木工的日均收入约272元。” http://t.cn/zQMFKJ4
@局外人c的空间:就我的观察,建筑工地从事基本没有技术含量的工作的工人,几乎没有三十岁以下的,而且,大龄女工增长幅度很大。
@whigzhou: “大龄女工增长幅度很大”——嗯,我也是在看到这一点后才注意这事的
@局外人c的空间:种姓制度本源于行业保护,主要是手工业行业。现在中国体力劳动价格上涨,是价格回归或者初步富裕社会一定出现的现象。实际上,若论增长幅度,低技能的所谓“平工”增长最大,就是说,辛苦程度越高、越危险,则工资越高
@whigzhou: 嗯,这与机器渗透的特征也有关系,机器替代最多的是中等技能者
@whigzhou: 这是因为,机器最难替代的,反而是那些“是人都会做”的事情,基础认知能力是个大难关,这个了解AI历史的人都知道
@局外人c的空间:在我看来,如果中国能够保持现在的建筑规模的一半,未来就会出现建筑业机械化自动化的发明高峰,将来可能人人戴一个谷歌眼镜来干活,无需图纸。原来很多普工从事的工作,现在很多接近消失,比如人工挖土,捡拾废旧材料等等
@whigzhou: 我觉得更可能消失的是技工而不是普通壮工
@whigzhou: 技术和产业发展的趋势将是,技能和知识的分布从施工和制造环节向装备、设计和组织环节转移
汽车时代的终结?
辉格
2013年5月27日
四月下旬,美国一家私人咨询机构的研究员道格·肖特发表了一份对美国人驾车行为的数据分析,显示美国人均年驾驶里程从2005年以来已连续下降92个月,累计降幅达8.75%,无论持续时间还是幅度,都远远超出70年代两次石油危机后的水平。
这种程度的长期连续下降,显然已很难仅仅用油价高涨和经济萧条等传统理由解释了,这更像是消费偏好的分布发生了改变,具体而言,新一代美国人不再像他们父辈那样热衷于汽车,而随着代际更替持续,他们作为主力消费群的影响不断提高,最终表现为统计上的逆转。
其它来源的证据似(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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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时代的终结?
辉格
2013年5月27日
四月下旬,美国一家私人咨询机构的研究员道格·肖特发表了一份对美国人驾车行为的数据分析,显示美国人均年驾驶里程从2005年以来已连续下降92个月,累计降幅达8.75%,无论持续时间还是幅度,都远远超出70年代两次石油危机后的水平。
这种程度的长期连续下降,显然已很难仅仅用油价高涨和经济萧条等传统理由解释了,这更像是消费偏好的分布发生了改变,具体而言,新一代美国人不再像他们父辈那样热衷于汽车,而随着代际更替持续,他们作为主力消费群的影响不断提高,最终表现为统计上的逆转。
其它来源的证据似乎支持了这一判断,许多数据表明,上述下降大部分是年轻人贡献的:21到34岁人口购买汽车的份额,从1985年的38%降至27%;从1998年到2008年,年轻人持有驾照的比例降低了27%;2001年到2009年,16至34岁人口的总驾驶里程,更以惊人的每年23%的速度下降;与此同时,这代年轻人偏好和经常使用公共交通和自行车的比例,都上升了。
实际上,类似趋势在另一个汽车大国日本也能观察到,而且可能比美国来得更早也更迅猛,日本一度全球最繁荣的汽车用品市场从90年代后期开始迅速萎缩,加油站的数量甚至从六万多家减少到不足三万家;这可能是因为日本的老龄化来的更快更突然,年轻人口比例下降更快,而人口的都市聚集度也更高。
那么,为何新生代突然对汽车失去了热情?或许更恰当的问题是:为何他们父辈(即战后一代)如此热衷于汽车?假如这种热情是特定时期的特殊现象,那么新生代的冷淡就只是在向更“常规”的状态回归而已。
确实,汽车曾是非常特殊的商品,它突然扩大了个人的活动范围,让他们能够随时轻易越出其所在社区的边界,摆脱那张无处不在的人际关系网络的注视和它施加于个人的伦理束缚,获得前所未有的轻松与“自由”,这让正处于叛逆期的年轻人极为兴奋,给他们一种掌握自己命运的极好感觉,不难理解,那时候汽车一词总是和自由联系在一起,实际上,它确实和洗衣机一起推动了后来的性解放运动。
首先发现和利用这一妙处的人,很快成为时代先锋,被视为很“酷”并受人羡慕和追随,最终引领了一轮价值观潮流和社会变迁;由于汽车曾起了这样的作用,它便成了一种新价值观乃至新时代文化的象征,一种表现个性的工具和寻求认同的符号。
后来当这代人步入壮年成家立业时,他们整个生活方式中的很大一块,都是围绕着汽车而建立的,这样汽车就获得了类似于住宅的地位;以前,当你要向别人展示你是什么样的人,有着何种背景和经历,处境地位如何,就请他到家里做客,看看你的家是什么样子,当然,也可以请他吃饭,看你吃什么、穿什么,现在多了一个选择:开车带他去兜风。
一件商品一旦获得这种地位,它的消费模式就完全不同了,这一点老练的商家都心知肚明。然而现在,这种地位似乎正在丧失,至少不再像以前那么重要了;对于新生代,汽车曾带来的那些自由早已成了理所当然,既不需要努力争取,也不会带来多少革命式的兴奋感;而且随着都市化的继续深入和社会流动性提高,个人独立空间已很少需要汽车的帮助。
尤其是在电子商务和社交网兴起之后,虚拟身份和虚拟社区越来越不“虚拟”了,个人形象越来越多的在网上塑造和展现,关系网络越来越多通过网络构建,个人消费模式与结构越来越摆脱实体商业,而所有这些过程,私人汽车都很少参与,相反,上一代的社交和消费边界,很大程度上是由汽车来划定的。
对于今天的许多且越来越多年轻人来说,“你是什么样的人?”这个问题,很大且越来越大程度上可以用诸如“你上豆瓣还是QQ?你整天在谈论些什么话题?你看韩剧还是英剧?”而不是“你开什么车?”这样的问题来代替。
当然,如同饮食和服装一样,汽车仍将是构建生活方式的几大支柱之一,仍将是个性、身份和地位的重要候选符号,但它过去曾拥有的压倒性地位,看来正在丧失;果真如此,新一代消费者不仅会更少买车,更少追捧时髦新款,在挑选车型时会更注重实用和实惠,即便买了车也可能开更少。
同性婚姻与保守主义
辉格
2013年3月30日
最近,美国两桩涉及同性婚姻的案件同时在最高法院得到审理,许多人预期或盼望这些案件的判决将为这一长期争执不下的政治议题给出结论,做个一锤定音式的了断,或至少给正在发生的变化一个有力推动,在伦理规范演变史上树立一个里程碑。
但许多大法官和宪法学家却很不情愿让最高法院发挥这样的作用,基于法律现实主义的传统,对此类高度政治性的伦理议题,他们更希望看到由社会从分散的和地方性的政治进程和规范演变过程中自己得出结论,而宪法判决只在事后加以澄清和明确。
历史上最高法院确曾起过更积极能动的作用,比如1973年罗伊诉韦德案((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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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婚姻与保守主义
辉格
2013年3月30日
最近,美国两桩涉及同性婚姻的案件同时在最高法院得到审理,许多人预期或盼望这些案件的判决将为这一长期争执不下的政治议题给出结论,做个一锤定音式的了断,或至少给正在发生的变化一个有力推动,在伦理规范演变史上树立一个里程碑。
但许多大法官和宪法学家却很不情愿让最高法院发挥这样的作用,基于
法律现实主义的传统,对此类高度政治性的伦理议题,他们更希望看到由社会从分散的和地方性的政治进程和规范演变过程中自己得出结论,而宪法判决只在事后加以澄清和明确。
历史上最高法院确曾起过更积极能动的作用,比如1973年罗伊诉韦德案([[Roe v. Wade]])判决中对堕胎权利的支持,但宪法学界的主流意见并不认为那是值得称颂的先例,所以这次大法官们也不大可能会给出一个决定性的判决,而更可能作出程序性的或仅产生个案或局部影响的消极处理。
关于同性婚姻,近年来美国舆论和民意的变化倒更值得关注。据统计,不赞成同性婚姻者的比例,在过去二十多年已减少了一半多,从1988年的72%降至目前的约1/3;据佐治亚州立大学社会学家鲍纳分析,这一变化既非代际更替的结果,也不是自由派抬升势头的一部分,而更多反映了婚姻关系和性观念本身的变迁。
实际上,在这段时间里,保守主义在美国非但没有消退,反而经历了一次强势回归;在看待传统、宗教、家庭和两性关系的态度上,社会价值氛围中存在着一股朝保守方向复归的潮流,六七十年代的叛逆和革命热情对年轻人失去了吸引力,也不再显得酷,传统价值重新得到珍视,吸毒大幅减少,青少年对待性关系也更慎重了。
乍看起来,对同性恋和同性婚姻日渐宽容开放的态度,和保守主义回归潮流似乎背道而驰,但细究之下却并不矛盾;保守主义的回归——和其他任何“复兴运动”一样——并非简单回到原有观念状态,而是在经历了新的变化、冲突和对比之后,对某些传统价值形成了新的认识和价值自觉,并在此基础上作出了更有意识也更理性的选择。
当一种传统深植于文化,渗入生活的方方面面,身处其中的人们反倒容易对它视而不见,即便有所认识也会视为理所当然,因而觉得不值得加以谈论;只有当视野之内发生了截然不同并与之相悖的事情时,人们才像获得了一面镜子那样,首次有机会看清自己一直在实践着的传统。
然而,从熟视无睹到自觉的过程不是一次完成的,认识将随接触、冲突和了解的持续而逐步加深,态度和反应也将随之而变化反复;第一轮反应往往表现出显著的代际差异,老一代将挑战传统的新事物视为不可理喻的异类而简单予以排斥,拒绝花心思去了解和理解它,而年轻人则将其视为释放青春叛逆的出口,持同样的盲目和非理性姿态,往往为叛逆而叛逆。
这给双方都带来挫折,老一代发现,在社会变化面前,他们的传统日益缺乏说服力和吸引力,而年轻人则发现,接受新观念是一回事,将生活方式建立于其上则是另一回事,当他们到了成家立业生儿育女的年纪而遭遇各种现实困难时,就难免发生动摇与分化,一些人承认过去的幼稚轻率并回到传统,另一些不肯认输者则以他们混乱动荡的生活和常常是悲剧性的结局而给保守派送去了反面教材,还有些幸运儿则只因其他条件的优越而得以维持理想,但这也是在告诉世人:进步和新潮是一种奢侈品。
于是接着会有一轮保守派回潮,但这轮回潮主要是因为进步派的挫败;但只要新观念是有着现实基础的,适应正在浮现的新型生活方式与社会结构,即它果真是“进步的”,那么新一轮变革迟早会到来,而因为有了之前的教训,第二代变革者会更务实理性,更认真的探索现实可行的方案,而不仅仅热衷于叛逆与颠覆。
在同性恋问题上,如今选择出柜通常已没有叛逆和对抗传统的意味,出柜者在其他方面完全可能也是个保守派,选择出柜只是为了过一种不必遮掩而又与社会相容的正常生活,主张同性婚姻权利也只是为这样的正常生活争取到恰当的法律、制度和文化地位。
当变革者的建构努力日益取得成功时,保守派就面临了真正的危机,因为他们的伦理体系在现实面前显得更加过时、不自洽和缺乏说服力了,对此,他们之中将会出现同样的反思和建构努力,为他们所珍视的传统价值在新的社会现实和伦理体系中找到位置,对于个人,这也将是一个理性自觉和有意识选择的过程,如此所推动的保守回潮,将不再只是对陌生事物的莫名恐惧,而是在重新认识了生活现实和自身价值观之后作出的再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