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这是我2006年学习博弈论时所写的系列笔记,当时我尚未开始职业写作,主要读者是自己,加上少数几位朋友,所以写法非常随意飘忽,所有事实材料皆凭记忆随机抓取,未经任何查证,观点也想到就写,未经深思熟虑,那时候的文字完全是随思绪飘荡而留下的思考足迹,其中许多今天看起来那是相当幼稚,不过有些念头还是挺有意思,刚才构思一个新主题时突然想起这个系列,才发现还没在博客贴过,补上。】
符号的魔力·之一:引子
辉格
2006年8月24日
自从博弈论被用于人类行为的研究以来,“囚徒困境”这个题目已被无数次地提及,它描述的是这样一个事态:尽管个体之间面临通过合作增进各自利益的机会,但从个体的角度看,合作却不是最优选择,因而当参与博弈的个体都按其最优选择行动时,合作无法达成,潜在的合作增益也就无法实现。
比如,甲有几个金币,有真的有假的,乙有几盒雪茄,有些是用正宗古巴烟叶卷的,有些则用的是劣质廉价烟叶,金币的真假和雪茄的优劣只有甲乙自己知道,当面无法分辨;现在,甲和乙在街上相遇,他们面临一个机会:如果甲用真金币换乙的上等雪茄,各自的利益将获得很大增进,但显然,对于甲,最优选择是用假币支付(无论他将从乙那里得到上等雪茄还是劣质货),对于乙,最优选择是给对方劣质雪茄(无论他将从甲那里得到真币还是假币),这样一来,博弈的结果将是:甲用假币从乙那里换得了劣质雪茄。虽然这一结果可能对双方也略有增益,但潜在的更大交换增益却没有实现。
囚徒困境对于人类社会通过个体间合作而改进的可能性,提示了一个悲观的前景。然而,尽管人类社会不尽完美,我们却看到合作无处不在,自古就有。
面对理论与现实的这一反差,有些人欢呼人性之善——人并非生物学家所指出或经济学家所假设的那样只顾自己的利益,人具有合作和利他的本性;另一些人则声称,人类社会之所以没有陷入囚徒困境所预示的那种充满背叛和欺诈的、相互为敌的状态,是因为存在像国家这样拥有压倒性力量的利维坦,来提供秩序和公正,惩恶扬善,基于合作的改进才得以实现。
科学研究遭遇困境时,便到系统之外去物色甚或制造一块万能膏药,来贴补理论的缺口,这种做法我们已经看得很多了。搞不懂埃及初民如何建造金字塔,就找个外星人,解不透细胞化学机制之精妙,就想出智能设计者,进化过程重建困难,就要去找上帝了。种种这些,我称之为“因无知而称更有知”,或者更简化一下,叫“因惑称知”。
扯远了,回到囚徒困境的问题。研究者很快发现,实际上,囚徒困境所预示的悲观后果仅仅在单次博弈中才表现得那么纯粹,而在多次重复博弈中,个体之间或多或少会达成合作。研究者并且发现,达成合作的几率与如下几个变量密切相关:
1)博弈者相互识别的能力;
2)博弈者记忆先前遭遇的能力;
3)博弈者之间先前遭遇的次数;
4)博弈者之间先前达成合作的次数;
5)博弈各方再次遭遇的几率;
6)博弈者标示自己策略的能力;
7)博弈者识别对方策略的能力;
8)博弈者判别对方策略标示之真伪的能力;
9)博弈者之间交流的可能性;
10)群体内交换对他人评价的机会;
11)一个评价在群体内传播的预期广度和可能受众与被评价者的遭遇几率;
12)预期未来博弈次数;
……
请注意,上述研究中并未引入任何除个体利益之外的影响个体选择的因素,也未引入任何集中控制者和外部强加的规则,作为合作达成之前提的这些变量,全都是关于信息表达和识别的。也就是说,博弈论研究预示了,一个由仅受自我利益驱动的众多个体所组成的群体内,有条件的合作策略不仅有存在的可能,而且将占上风。换句话说,以霍布斯的丛林模型作为逻辑起点的博弈论演绎,其结果很可能不是一个霍布斯所想象的丛林社会。
于是,在一个戴着博弈论眼镜观察人类社会演化进程的观察者眼里,自然而然的,信息便占据了核心地位。好奇心将驱使他去探索,人类个体们究竟如何发展了他们的信息表达和识别手段,这些手段又如何促成了个体间的合作。
带着上面这副眼镜,我所看到的是人类所创造的一个复杂精妙的符号系统,这一系统渗透到了人类社会的每个角落,时刻影响着人的行为。尽管它屡屡遭受机会主义行为的破坏,但仍在不断发展,并时刻显示着它的强大力量。在以后的各篇中,我将尝试着描绘出从我的眼镜所看到的一幅幅景象。
fg @ 2014-06-12, 01:26
忽然想到一个词,契约精神。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