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札记#5:英国的脱离和威尼斯的留下

(按:上一篇里我用了狂犬病毒的例子来解释一种观念传播机制,给一些基督教朋友带来了不快,在此向他们道歉,其实,我使用这个类比绝不带有任何贬低的意思。)

12)神圣帝国

我已多次强调,教会组织扩张的非暴力特点,是个独特的现象,并且,它在西欧导致了一种在别处见不到的二元权力结构:许多地方性的封建君主,和一个全局的等级组织,交叠在一起。

教会的非暴力性是这种二元结构得以存在的前提,如果教会一开始就依靠武力,就使自己成了所有君主的敌人,其传播和组织扩张都将无法如此顺利实现;但是,无论是非暴力性,还是二元结构,都不是教会领袖们有意识的安排,而是一种非意图的结果,即便他们有所意识,也只是一种阶段性策略。

他们的最终理想,是要在人间建立普世帝国,那将是一个由教会拥有至上权力的等级化帝国,而教皇无疑将处于权力金字塔的顶端;一千多年里,创建神圣罗马帝国的努力从未停止,如果当初他们真的成功了,教皇将是党委书记,而皇帝只是国家主席,以教会已经发展出的强大组织能力,党指挥枪的原则,应该是不难实行的。

这一千年里,教权与君权的相互利用、拉锯争夺,始终是西欧政治的一大主题;教会将其组织能力转变为世俗权力的努力,在不同地区取得了不同程度的成功,大致上与距离成正相关;在罗马附近的北意大利,教皇差不多成了一个世俗君主(即所谓的教皇国),这大概也是在西欧诸民族中,意大利民族国家最晚出现的原因。

神圣罗马帝国有些时候是皇帝利用来控制诸侯的工具,而有些时候则是教皇权力向俗界渗透的工具,这一点,从许多对立皇帝和对立教皇之间的冲突中,不难看出。

这种较量的性质,从英格兰等北欧国家的历史中,或许更容易看清,因为以不列颠的遥远,还有海峡的阻隔,教皇想凭借武力施加控制(比如像他对付威尼斯那样),几乎不可能;教会方面在较量中所凭借的,只能是对信众的影响力、对文化资源的控制、和教会自身的组织能力。

13)英国的脱离

把英国教会从罗马的独立称为新教改革,把脱离后的英国称为新教国家,其实是不准确的;尽管英国教会改革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新教运动这一大背景,但这一改革本身却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新教改革。

15世纪开始的教会分裂和教权瓦解过程中,实际上存在两条主线,一条是教会内部的分裂、教众的分化和新教派的大量涌现,另一条则是近代民族国家的崛起和王权-教权长期较量中力量平衡的打破,英国的脱离主要是后一种。

脱离后的英国教会,虽实施了一些仪式上的改革,但那都是些枝节问题,大致上,它保留了天主教教义、信条、教会的科层化组织结构;英国国教会也没有打算容纳那些真正的新教教派,比如清教徒,后者在改革之后的很长时间内,在英国仍是受压制甚至遭迫害的,所以才会有很多清教徒去美国建立新家园,至于宗教宽容和信仰自由,那是更晚的事情。

所以,驱动改革的力量,不是信仰上的分歧,也不是组织上的变化,而是政治性的权力较量,这一较量从亨利二世开始,一直持续到亨利八世;在脱离之前,双方大致达成了这样一种妥协:教会组织遵循双重效忠原则,作为罗马教会的分支机构,它在宗教事务上效忠于教会本身的等级结构,即修道院接受主教领导、主教接受大主教领导,大主教接受教皇领导;而在世俗事务上(主要是那些涉及封建义务的事情),主教作为一级承租人(即直接封臣)效忠于其领主(通常是国王),以其所拥有的土地承担封建义务,也就是说,在封建系统中,主教和伯爵的地位是相当的。

这一双重效忠模式,经过亨利二世开始的一系列较量之后,在大宪章时代便已确立下来,不过,这一平衡中留下了一个此后引出大量纠纷的后门:婚姻;教会坚持认为婚姻属于宗教事务,因而受教会法管辖,在这一点上他们还颇为成功,但问题是,婚姻关系严重影响封建契约关系,特别是土地继承,结果,婚姻就被教会利用作为干预世俗事务、与王权较量的关键工具。

教会在运用这一工具时的目标主要有两个:获取土地和削弱王权,而达成目标的途径则只须一个:尽可能让国王和贵族绝嗣;首先,绝后就没了继承人,从而降低了他们将土地捐赠给教会的机会成本,其次,对于国王,连续几代无争议的常规继位,通常会加强王权,而绝嗣就意味着相对弱势的女王、幼主、外来继位者、合法性可疑的远房继承人,等等,这些都会削弱王权,而教会则可乘机扩张权力,这一手法在中国历史上也很常见,宦官、外戚、太后们都玩过。

为了把这工具运用到极致,教会把禁止通婚的亲等从三代一直扩大到了七代,实际上,若严格执行这条规定,贵族和国王们在他们的整个西欧通婚圈内,根本就找不到合法通婚对象,也无法掌握检查合法性所需的足够信息;而教会的策略是,在你结婚的时候,对三代以外的血缘关系故意视而不见,等到和你发生利益冲突了,就拿这个来说事儿,只要下功夫一查,几乎个个都能查出问题来——对此种手法,我们更不会陌生了吧,呵呵。

所以,亨利八世的婚姻问题最终导致英国脱离,并非偶然。

14)威尼斯的留下

在主权-教权较量这条主线中,威尼斯是另一个很有启发的案例,威尼斯共和国直到被拿破仑消灭之时,就一直是天主教国家,但这并不是它离罗马太近因而受教皇控制的结果,恰好相反,这是它太强大太独立因而始终免于教皇控制的结果。

威尼斯虽普遍信奉天主教,也接受教会任命的主教,但却始终是个非常世俗化的国家,其独特的宪政结构中,从一开始就排除了教会的政治影响,教士甚至被禁止担任公职,教会影响力仅仅体现在一些涉及教义信条的具体案件的审理中,十人团有时会考虑教皇的意见。

在威尼斯,宗教被很好的隔离在政治和法律之外,这一点,从其对待异端的方式上也可以看出,新教运动中,大量新教小册子都是在威尼斯出版印刷的,数量可能不亚于新教重地荷兰,许多不被罗马所接受的思想活跃人士都在威尼斯和帕多瓦(威尼斯的领地)得到庇护和赞助,当初伽利略要是老老实实呆在帕多瓦,是不会被教会审判和禁锢的。

正是威尼斯维护独立、免受教会干预的强大能力,使其不必实施宗教改革,或者脱离教会;对此,罗马当然是很恼火的,教会把教权渗透进威尼斯的努力一直就未停息,这一努力在1508年达到顶峰,教皇组织了强大的康布雷联盟进攻威尼斯,几乎灭了它,但尽管威尼斯失去了所有大陆领土,却保住了其湖上大本营。

此后在与教皇时断时续的冲突中,威尼斯屡次被施以绝罚(interdict),但几乎每次都是教皇在毫无收获的情况下让步,1608年那一次,威尼斯就差一点学英国那样脱离,结果还是以教皇让步告终,否则,威尼斯将是另一个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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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上一篇里我用了狂犬病毒的例子来解释一种观念传播机制,给一些基督教朋友带来了不快,在此向他们道歉,其实,我使用这个类比绝不带有任何贬低的意思。) 12)神圣帝国 我已多次强调,教会组织扩张的非暴力特点,是个独特的现象,并且,它在西欧导致了一种在别处见不到的二元权力结构:许多地方性的封建君主,和一个全局的等级组织,交叠在一起。 教会的非暴力性是这种二元结构得以存在的前提,如果教会一开始就依靠武力,就使自己成了所有君主的敌人,其传播和组织扩张都将无法如此顺利实现;但是,无论是非暴力性,还是二元结构,都不是教会领袖们有意识的安排,而是一种非意图的结果,即便他们有所意识,也只是一种阶段性策略。 他们的最终理想,是要在人间建立普世帝国,那将是一个由教会拥有至上权力的等级化帝国,而教皇无疑将处于权力金字塔的顶端;一千多年里,创建神圣罗马帝国的努力从未停止,如果当初他们真的成功了,教皇将是党委书记,而皇帝只是国家主席,以教会已经发展出的强大组织能力,党指挥枪的原则,应该是不难实行的。 这一千年里,教权与君权的相互利用、拉锯争夺,始终是西欧政治的一大主题;教会将其组织能力转变为世俗权力的努力,在不同地区取得了不同程度的成功,大致上与距离成正相关;在罗马附近的北意大利,教皇差不多成了一个世俗君主(即所谓的教皇国),这大概也是在西欧诸民族中,意大利民族国家最晚出现的原因。 神圣罗马帝国有些时候是皇帝利用来控制诸侯的工具,而有些时候则是教皇权力向俗界渗透的工具,这一点,从许多对立皇帝和对立教皇之间的冲突中,不难看出。 这种较量的性质,从英格兰等北欧国家的历史中,或许更容易看清,因为以不列颠的遥远,还有海峡的阻隔,教皇想凭借武力施加控制(比如像他对付威尼斯那样),几乎不可能;教会方面在较量中所凭借的,只能是对信众的影响力、对文化资源的控制、和教会自身的组织能力。 13)英国的脱离 把英国教会从罗马的独立称为新教改革,把脱离后的英国称为新教国家,其实是不准确的;尽管英国教会改革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新教运动这一大背景,但这一改革本身却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新教改革。 15世纪开始的教会分裂和教权瓦解过程中,实际上存在两条主线,一条是教会内部的分裂、教众的分化和新教派的大量涌现,另一条则是近代民族国家的崛起和王权-教权长期较量中力量平衡的打破,英国的脱离主要是后一种。 脱离后的英国教会,虽实施了一些仪式上的改革,但那都是些枝节问题,大致上,它保留了天主教教义、信条、教会的科层化组织结构;英国国教会也没有打算容纳那些真正的新教教派,比如清教徒,后者在改革之后的很长时间内,在英国仍是受压制甚至遭迫害的,所以才会有很多清教徒去美国建立新家园,至于宗教宽容和信仰自由,那是更晚的事情。 所以,驱动改革的力量,不是信仰上的分歧,也不是组织上的变化,而是政治性的权力较量,这一较量从亨利二世开始,一直持续到亨利八世;在脱离之前,双方大致达成了这样一种妥协:教会组织遵循双重效忠原则,作为罗马教会的分支机构,它在宗教事务上效忠于教会本身的等级结构,即修道院接受主教领导、主教接受大主教领导,大主教接受教皇领导;而在世俗事务上(主要是那些涉及封建义务的事情),主教作为一级承租人(即直接封臣)效忠于其领主(通常是国王),以其所拥有的土地承担封建义务,也就是说,在封建系统中,主教和伯爵的地位是相当的。 这一双重效忠模式,经过亨利二世开始的一系列较量之后,在大宪章时代便已确立下来,不过,这一平衡中留下了一个此后引出大量纠纷的后门:婚姻;教会坚持认为婚姻属于宗教事务,因而受教会法管辖,在这一点上他们还颇为成功,但问题是,婚姻关系严重影响封建契约关系,特别是土地继承,结果,婚姻就被教会利用作为干预世俗事务、与王权较量的关键工具。 教会在运用这一工具时的目标主要有两个:获取土地和削弱王权,而达成目标的途径则只须一个:尽可能让国王和贵族绝嗣;首先,绝后就没了继承人,从而降低了他们将土地捐赠给教会的机会成本,其次,对于国王,连续几代无争议的常规继位,通常会加强王权,而绝嗣就意味着相对弱势的女王、幼主、外来继位者、合法性可疑的远房继承人,等等,这些都会削弱王权,而教会则可乘机扩张权力,这一手法在中国历史上也很常见,宦官、外戚、太后们都玩过。 为了把这工具运用到极致,教会把禁止通婚的亲等从三代一直扩大到了七代,实际上,若严格执行这条规定,贵族和国王们在他们的整个西欧通婚圈内,根本就找不到合法通婚对象,也无法掌握检查合法性所需的足够信息;而教会的策略是,在你结婚的时候,对三代以外的血缘关系故意视而不见,等到和你发生利益冲突了,就拿这个来说事儿,只要下功夫一查,几乎个个都能查出问题来——对此种手法,我们更不会陌生了吧,呵呵。 所以,亨利八世的婚姻问题最终导致英国脱离,并非偶然。 14)威尼斯的留下 在主权-教权较量这条主线中,威尼斯是另一个很有启发的案例,威尼斯共和国直到被拿破仑消灭之时,就一直是天主教国家,但这并不是它离罗马太近因而受教皇控制的结果,恰好相反,这是它太强大太独立因而始终免于教皇控制的结果。 威尼斯虽普遍信奉天主教,也接受教会任命的主教,但却始终是个非常世俗化的国家,其独特的宪政结构中,从一开始就排除了教会的政治影响,教士甚至被禁止担任公职,教会影响力仅仅体现在一些涉及教义信条的具体案件的审理中,十人团有时会考虑教皇的意见。 在威尼斯,宗教被很好的隔离在政治和法律之外,这一点,从其对待异端的方式上也可以看出,新教运动中,大量新教小册子都是在威尼斯出版印刷的,数量可能不亚于新教重地荷兰,许多不被罗马所接受的思想活跃人士都在威尼斯和帕多瓦(威尼斯的领地)得到庇护和赞助,当初伽利略要是老老实实呆在帕多瓦,是不会被教会审判和禁锢的。 正是威尼斯维护独立、免受教会干预的强大能力,使其不必实施宗教改革,或者脱离教会;对此,罗马当然是很恼火的,教会把教权渗透进威尼斯的努力一直就未停息,这一努力在1508年达到顶峰,教皇组织了强大的康布雷联盟进攻威尼斯,几乎灭了它,但尽管威尼斯失去了所有大陆领土,却保住了其湖上大本营。 此后在与教皇时断时续的冲突中,威尼斯屡次被施以绝罚(interdict),但几乎每次都是教皇在毫无收获的情况下让步,1608年那一次,威尼斯就差一点学英国那样脱离,结果还是以教皇让步告终,否则,威尼斯将是另一个英国。


已有7条评论

  1. Frankzhen @ 2011-08-02, 15:10

    好像又是一个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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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辉格 回复:

    呵呵,又被你找出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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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辉格 回复:

    这就是有个朦胧想法不经构思就开写的下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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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阿斗 @ 2012-05-07, 00:24

    还可以再写一两篇的吧?其实上一篇的好多类比都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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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辉格 回复:

    争取今后能在我的“读史笔记”系列里延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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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2012-12-24, 17:26

    教会虽然没有武力,但是他们掌握一个既有力的遗产,那就是罗马帝国,蛮族虽然灭亡了罗马,但帝国永远是他们渴望的目标,而天主教巧妙的利用了这一点,使得教权得以扩张。但是必须清楚认识到,封建君王跟教会基本上还是相互利用的关系,教会可能在一个统一的帝国内保持神权的独裁性,但他们无法逾越世俗君主的权力,除非他们掌握武力,党能指挥枪不是因为党用理论指导枪,而是党便是用枪组织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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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辉格 回复:

    没错,除了帝国旧梦之外,帝国还留下了一份非常宝贵的遗产:作为官方通用语文的拉丁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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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ee21 @ 2012-12-25, 18:51

    这个系列的文章应该继续质量非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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