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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文#M5: 慈善事业需要钱,更需要智慧

慈善事业需要钱,更需要智慧
辉格
2010年7月6日

最近,巴菲特又完成了一轮总额近20亿美元的慈善捐赠,除了为履行其对盖茨基金会的承诺而做的年度捐赠之外,还分别向以其前妻和三个孩子的名义所设立的几个基金会捐赠了数亿美元;不过,更为引人注目的是,巴菲特和盖茨夫妇这一慈善业的天王级组合,近来似乎越过了“不以自己的行动向别人施压”这条界线,开始高调呼吁富人们慷慨捐献,在过去一年的一系列慈善餐会上,他们号召亿万富翁们作出慈善宣誓,承诺捐出一半以上的财产。

如果盖茨和巴菲特们只是运用自己所(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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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事业需要钱,更需要智慧
辉格
2010年7月6日

最近,巴菲特又完成了一轮总额近20亿美元的慈善捐赠,除了为履行其对盖茨基金会的承诺而做的年度捐赠之外,还分别向以其前妻和三个孩子的名义所设立的几个基金会捐赠了数亿美元;不过,更为引人注目的是,巴菲特和盖茨夫妇这一慈善业的天王级组合,近来似乎越过了“不以自己的行动向别人施压”这条界线,开始高调呼吁富人们慷慨捐献,在过去一年的一系列慈善餐会上,他们号召亿万富翁们作出慈善宣誓,承诺捐出一半以上的财产。

如果盖茨和巴菲特们只是运用自己所掌握的资源,去推动他们认为值得的事业,并从中获得满足,旁人是难以置喙的;然而现在,他们正将自己的行动上升到道德层面,试图以自身的影响力构建一种道德氛围和舆论压力,让富人们都来追随他们的脚步,其规模甚至将改变整个经济的资源配置格局,这样,就难免引起人们的关注和思索:他们所推动的这一慈善潮流,对于其事业所针对的人群,对于经济,对于社会的未来,究竟意味着什么?

有些基于特定价值偏好的慈善机构,比如资助某个流派音乐的基金,旨在保护野生鹤类的基金等等,其实是特殊利益组织;而像盖茨、福特、洛克菲勒这样的超大型慈善基金,通常都不会将其宗旨限定在某种特殊价值偏好之上,而是设定一个诸如“在世界范围内改善人类福利”这样笼统宽泛的目标,至少从宣称的目标看,他们旨在帮助任何需要帮助的人,无论他是谁,无论他的爱好与追求是什么;所以,蕴涵在各种慈善行为中的慈善精神,实际上可以归结为两条价值观:帮助他人是好的,帮助穷人比帮助富人更好,除此之外,他们是价值中立的。

然而,正是在这两点上,人们常常对慈善行动做出错误判断;第一种错误是常说的合成谬误,即,帮助若干个人实现某方面的改善,累加起来就等同于整个群体在这方面的改善,事实往往并非如此,比如,你资助100个学生去参加高考,其中70个考上了,这些个人的处境当然是改善了,但如果高校录取名额不变,整个中学生群体的升学机会并不会有任何改善。

所以实际上,你只是加强了一部分学生与其他学生竞争教育资源的能力;当然,有些慈善家的目的就是要加强穷人在竞争中的地位,但这样问题又来了:穷人在竞争中处于弱势是因为他们没钱,因而改变这一状况的最简捷办法就是给钱,这也是同时保持价值中立的唯一办法;不给钱而资助上学,等于是在说,你们不知道自己利益所在,而我知道,这三千块钱花在教育上比花在别处更值得;显然,不经意中你已经把自己的价值观施加在他们身上了。

这种施加的后果常常出乎意料,由于资源总量有限,倾向性资助会大幅改变资源配置,结果处于价值盲区的那些条件恶化了;比如,《洛杉矶时报》的一篇报道就认为,由于盖茨基金会将医疗赞助的目标集中在死因排名最靠前的几种疾病上,而该基金的压倒性实力将大量医疗资源和人才急剧的吸引到攻克这些疾病的任务中,在短期内便导致其他医疗领域资源匮乏,服务质量下降,价格上涨,这恐怕不是盖茨们所希望看到的结果。

那么,通过恰当合理的计划来平衡资源配置,能否消除这种倾向性呢?计划经济的历史告诉我们,这是不可能的任务;对于大规模资源配置这等复杂的问题,我们唯一可依赖的就是市场,实际上,斯密在两百多年前便得出了这样的洞见:在市场中,唯一可以让你确信自己的确是在帮助他人的东西,就是价格信号,如果你能以更低的价格提供服务,而自己又挣到了钱,就表明你在用最少的资源以最有效率的方式满足他人的需求。

然而对于慈善家们,仍有两个问题有待解决:首先,穷人缺乏支付能力,他们的需求无法在市场上得到表达,其次,也更要命的,是许多地方根本不存在起码的市场环境,财产得不到保护,契约无法履行,大跨度交易受到重重阻碍;这样一来,问题就清楚了,在斯密洞见的启发下,要秉持慈善精神而同时做到价值中立(这意味着不会在改善穷人某些处境的同时,恶化穷人的其他处境),唯一可做的事情只有三件:推动市场制度的建立,给穷人发钱,投资或经营盈利性企业。

如果我们放眼纵观世界,不需要多少洞察力,便可发现,那些吸引了最多慈善家目光的地区,和那些源源不断产生慈善家的地区,最显著的区别,就是制度;若不改变制度,不建立起码的市场环境,再多的慈善捐助都无法消除那些制度每时每刻在制造着的贫困、苦难和不公;遗憾的是,很少有实力雄厚的慈善组织致力于推动市场制度的建设,除INGKA之外的前三大慈善基金,全都将资源集中在医疗上;更可悲的是,在非洲,正是因为大量慈善和国际援助组织依靠当地政府和军阀来分发援助物资,大大强化了这些反市场政权的合法性和统治能力。

饭文#M2: 《非诚勿扰》扰了什么?

《非诚勿扰》扰了什么?
辉格
2010年6月29日

《非诚勿扰》等电视相亲节目在掀起一阵收视狂潮之后,看来已小命难保;随着广电总局整改通知下达,央视带头痛斥,各地媒体一拥而上,深入揭批,一顿乱棍之下,终于呜呼哀哉,壮烈牺牲了;团队散伙,节目改版,一切恢复平静与和谐,近在眼前的喧哗却已恍如梦境。

从大热到猝死,相亲节目一定是惹到了什么,不过和以往类似猝死事件不同的是,这次它所触动的,确是大众的道德神经;部分女嘉宾对择偶倾向中物质因素的直率表达,显然激怒了大批观众,让群众的道德激情如洪水决堤般暴发,汹涌口水掀起巨浪,最终引起历来关心爱护群众心脏健康的有关部门的担忧了。

所谓物质女之所以会引起如此激烈的反应,并不是因为她们所触及的道德藩篱有多么重要而根本,一旦破坏对社会有多大危险,而是因为这些道德恰恰是肤浅而虚弱的;实际上,在择偶时考虑物质条件,甚至将其列为首要条件,古今中外都是极为普遍的情况,问题是,这是件只能做而不能说的事情,对此人人心知肚明,却不得说破,这便是社会在此问题上的道德规范,它只是一层面纱。

在我们的道德体系中,存在两类规范,第一类是对我们的行为有着实质性约束的,而且事实上也制约了它所针对的那些行为,至少将其发生频率控制在安全范围之内,比如有关偷盗和欺诈的规范;当人们抓住一个小偷或骗子时,会鄙视、会叱责,甚至痛打,但通常不会产生我们所看到的那种针对物质女的愤怒。

第二类规范则是起装饰作用的,其存在的价值仅在于帮助人们掩盖其行为的真实性质,对于某些行为,这种掩饰的需求是非(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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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诚勿扰》扰了什么? 辉格 2010年6月29日 《非诚勿扰》等电视相亲节目在掀起一阵收视狂潮之后,看来已小命难保;随着广电总局整改通知下达,央视带头痛斥,各地媒体一拥而上,深入揭批,一顿乱棍之下,终于呜呼哀哉,壮烈牺牲了;团队散伙,节目改版,一切恢复平静与和谐,近在眼前的喧哗却已恍如梦境。 从大热到猝死,相亲节目一定是惹到了什么,不过和以往类似猝死事件不同的是,这次它所触动的,确是大众的道德神经;部分女嘉宾对择偶倾向中物质因素的直率表达,显然激怒了大批观众,让群众的道德激情如洪水决堤般暴发,汹涌口水掀起巨浪,最终引起历来关心爱护群众心脏健康的有关部门的担忧了。 所谓物质女之所以会引起如此激烈的反应,并不是因为她们所触及的道德藩篱有多么重要而根本,一旦破坏对社会有多大危险,而是因为这些道德恰恰是肤浅而虚弱的;实际上,在择偶时考虑物质条件,甚至将其列为首要条件,古今中外都是极为普遍的情况,问题是,这是件只能做而不能说的事情,对此人人心知肚明,却不得说破,这便是社会在此问题上的道德规范,它只是一层面纱。 在我们的道德体系中,存在两类规范,第一类是对我们的行为有着实质性约束的,而且事实上也制约了它所针对的那些行为,至少将其发生频率控制在安全范围之内,比如有关偷盗和欺诈的规范;当人们抓住一个小偷或骗子时,会鄙视、会叱责,甚至痛打,但通常不会产生我们所看到的那种针对物质女的愤怒。 {*quote(装饰性规范)第二类规范则是起装饰作用的,其存在的价值仅在于帮助人们掩盖其行为的真实性质,对于某些行为,这种掩饰的需求是非常强烈的,而一旦面纱被揭开,当事人会感到十分难堪甚至无比羞愤,婚姻关系中的物质考虑和利益交换便属此类/quote*};所以,当那些慎于作此种掩饰的人们揪住一个悍然直言的物质女时,其感觉就像自己的裤子被当众扒了下来,因为大家心里都清楚,其实面纱之下,你我都是如此行事。 以我的观察,人们在亲属关系和两性关系中,特别需要这类装饰性规范;比如亲友之间的礼尚往来,虽然人人心知肚明,这是一种无截止期的长期等额互换关系,许多人甚至小心翼翼的用账本记下每一笔礼物的金额,但要是你果真当面将此关系的性质点破,那将是非常无趣和尴尬的,你们的关系很可能从此破裂。 另一个需要细心掩盖的部位,就是两性关系;从内容和结构上看,婚姻无疑是一项交易,不过与那些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即时交易不同,婚姻是基于契约、内容庞杂、时间跨度极大、且涉及复杂家族关系的一揽子交易;我们知道,对于这两种类型的交易,双方所冒的风险、所需要的信任,是有极大差别的,因而,婚姻双方对对方在善意诚信守约等方面的品质,有着高得多的要求,同样,他们对证明自己这些方面的高品质,也有着更急切的需求。 {*quote(装饰性规范)正是这种结构化一揽子长期交易中对检查对方品质和证明自身品质的需求,促使人们竭力将此类交易与即时交易作明确而截然的区分,当他们参与这些交易时,会断然否认这是一种交易,因为交易这个概念本身就很容易让人联想到那些出门概不退换的即时交易,为此,就需要设计出一种鲜明的面纱来包装这种交易,使其容易与其它交易区分。/quote*} 这样,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何娼妓自古以来就遭受鄙视、唾骂、乃至禁止;实际上,道德和法律的禁制,从来不曾消灭甚至未必减少娼妓和性交易;这些规范,与其说是为了压制性交易,不如说是为了加固包裹婚姻的那道面纱,受贬斥的娼妓就像一面镜子,可供淑女照出自己的贤淑,叱骂娼妓无异于自证为淑女的宣言,所以,据心理学家的统计,当女人骂另一个女人时,频率最高的词汇就是婊子。 诸如包裹在两性关系外面的以及其它种种道德面纱,是历史留给我们的遗产,在保守人士看来,它们已成为人性和文化的一部分,值得加以珍惜和维护,而在进步人士看来,它们与现代流动性大社会和市场经济早已格格不入,须加以唾弃,而依我看,此类争议大可留给社区自我选择,不必上升到国家层面的立法和政策。 媒体素有挑逗大众价值观和道德感以提升收视率的习惯,表面上看,这似乎颇伤害了许多人的感情,但实际上,这些节目为那些道德感强烈的人们,提供了一个释放其道德情感的窗口,这是个无害的窗口,不会造成实际的冲突,大可不必加以干涉;富有道德感的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不也常热衷于窥视他人的生活,希望从中挖掘出些污迹加以挞伐,既满足了道德倾诉欲,又自证着清白,现在有电视台免费提供合格标准素材,岂非乐事?
饭文#M3: 世界杯: 民族激情的焚烧炉

世界杯:民族激情的焚烧炉
辉格
2010年6月18日

世界杯所激起的巨大热情,是一个奇特的现象,自从电视普及以来,它已成为四年一度的全球盛宴,一场牵动数十亿人的神经,打破他们平静生活的漫长狂欢;仅仅用人们对体育运动的喜好,是难以解释的,事实上,投入这场狂欢的人群中,许多并不喜欢足球,平时也很少看球,甚至看不懂足球,更别说踢过足球了。

而在真正懂球的球迷眼里,或许欧洲五大联赛和冠军杯的比赛水平更高,也更好看;从专业角度讲,这也是理所当然的,相比那些有任务才临时召集起来的国家队,职业俱乐部能够跨越国界搭建最优秀的团队,有着更连贯周密(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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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杯:民族激情的焚烧炉 辉格 2010年6月18日 世界杯所激起的巨大热情,是一个奇特的现象,自从电视普及以来,它已成为四年一度的全球盛宴,一场牵动数十亿人的神经,打破他们平静生活的漫长狂欢;仅仅用人们对体育运动的喜好,是难以解释的,事实上,投入这场狂欢的人群中,许多并不喜欢足球,平时也很少看球,甚至看不懂足球,更别说踢过足球了。 而在真正懂球的球迷眼里,或许欧洲五大联赛和冠军杯的比赛水平更高,也更好看;从专业角度讲,这也是理所当然的,相比那些有任务才临时召集起来的国家队,职业俱乐部能够跨越国界搭建最优秀的团队,有着更连贯周密的训练计划,更多的实战配合经验,更从容的状态调整空间,而国家队中,除了巴西阿根廷这样的顶级豪门之外,很难组建和调整得像冠军杯参赛队那么全面、均衡而专业。 但两者在吸引观众的表现上却恰好相反,06年德国世界杯平均每场收视人数达到5亿,而同期冠军杯即便重大比赛收视人数也不过一两千万,差了一个数量级;造成这一反差的,无疑是民族激情的巨大号召力,如同奥运会一样,世界杯是展示民族符号,宣泄民族激情的一场盛宴,人们挥舞国旗、高唱国歌,把手捂在心口,把国旗颜色投射到球衣上、涂抹在脸庞、胸口、三角肌、乃至屁股上。 在每一种文化中,民族激情都是如此容易被激活,而一旦激活便成为影响集体行为的压倒性因素,这背后必定有着牢固而普遍的心理基础;这一基础,大概源自于人类狩猎采集时代的团伙和部落对抗;在那个漫长的时代,作为基本社会单位的部落常由拥有血缘关系的数十上百个家庭组成,其中成年男性组成团伙出门打猎或掳掠其他部落,构成了其工作和生活的主要内容。 因而对于男性来说,在团伙中成为好战友,甚至好首领,便意味着有更多机会分得战利品(其中最重要的自然是掳得的女人);为此,他们发展出了许多适应性能力:勇敢、忠诚、服从、坚忍、领会、沟通、组织、计划、指挥等等,而其中一项独特的能力在日后有着深远的影响,即,借助某些外在特征迅速识别敌友并作出适当反应的能力。 一个好战友,是那种能被共同的文身样式、出征前的舞蹈和鼓点、挥动的图腾、冲锋的号角、战友的吼叫,激起强烈斗志的人,也是能被来自敌方的类似信号激起怒火和仇恨的人;并且,这些反应必须与底层的情绪系统绑在一起,必须表现出难以遏制的脸红心跳气喘,因而不可避免的会导致实际的战斗行动,才是可信的。 很明显,民族国家的那套符号就是部落战斗符号的现代翻版:国旗源自旌麾,国徽源自图腾和盾纹,制服源自文身发式等身体装饰;然而,尽管它有着古老的心理基础,但民族激情本身却是近代的产物;民族,既不是血缘集团,也不是文化和语言集团,它是近代主权国家崛起过程中,国家权力所能达到的边界,而所谓民族性,是既已崛起的国家凭借权力为这一虚拟部落所拟构的符号体系。 在文艺复兴前的欧洲,没有英语、法语和西班牙语,在日常生活中,只有拉丁语、日耳曼语、凯尔特语和斯拉夫语的各种方言,而在学术和大跨度交往中,只有希腊和拉丁这两种世界语;是民族国家借助印刷术、统一课本和义务教育,创造和推行了民族语言,对上取代了拉丁语,对下消灭了方言,同时,官方的历史和文学编纂,为民族创造了共同的神话、历史、英雄、恶魔、苦难、经典、圣地和纪念日。 尽管部落是虚拟的,但构建民族的努力却是非常成功的,通过语言和文化的改造,国家成功的把这套符号体系植入了人们的集体记忆;这一成就,已经成为现代国家创建制度、推行政策、实施控制和对外交往的基础;然而,民族激情在赋予国家以统治能力的同时,也成了战争与杀戮的催情剂,在它的强大驱动力之下,未明世事的青年们毫不犹豫的涌向征兵站,去杀死那些所谓的敌人,仅仅因为后者佩戴着另一套符号。 今天,当人们涂满油彩击鼓鸣号涌向球场时,其情绪、姿态、装扮和队列,是何等的相似啊;幸运的是,那里只有号角,没有枪炮,只有欢呼,没有杀戮,而最终将他们放倒的,不是子弹,而只是啤酒;或许我们该庆幸,当初被从潘朵拉盒子里放出的这只妖精,如今被关进了竞技体育场这个笼子里,驯化成了无害地取悦于我们的宠物,激情在此燃烧,却不会去推动那部危险的引擎。 但愿如此吧,阿门。
饭文#M2: 下届世界杯我们怎么看球?

下届世界杯我们怎么看球?
辉格
2010年6月17日

过去28年里,每隔四年,就会有一群痴汉在那个月里把生活切换到另一种状态,这期间,除了电视机变得更大更清晰之外,一切似乎都在轮回中重复,没什么大的变化;不过,今年或许将是人们最后一次以如此方式来享受世界杯了,我说的可不是3D,3D电视固然好看,但也不过是更好的电视而已。

我说的是网络,正如它已改变了我们阅读新闻的方式,网络也即将改变我们观赏体育比赛的方式;那些电视运营商们,在目睹了他们报业同行在过去几年所遭遇的厄运之后,若仍然高枕无忧,那么下一个厄运将会(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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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届世界杯我们怎么看球?
辉格
2010年6月17日

过去28年里,每隔四年,就会有一群痴汉在那个月里把生活切换到另一种状态,这期间,除了电视机变得更大更清晰之外,一切似乎都在轮回中重复,没什么大的变化;不过,今年或许将是人们最后一次以如此方式来享受世界杯了,我说的可不是3D,3D电视固然好看,但也不过是更好的电视而已。

我说的是网络,正如它已改变了我们阅读新闻的方式,网络也即将改变我们观赏体育比赛的方式;那些电视运营商们,在目睹了他们报业同行在过去几年所遭遇的厄运之后,若仍然高枕无忧,那么下一个厄运将会降临到他们头上;以目前技术进步的速度看,真正的改变将在下一届杯赛前到来,而乐意尝试新媒体的年轻球迷将会首先拥抱它。

下一次,不会再有人抱怨解说员是个话痨、外行、白痴、老鸭嗓、娘娘腔和定律制造者,甚至为此愤而关掉音量,因为他们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解说员,或者干脆不要解说;下一次,解说员也不必再喋喋不休的报背景资料和技术统计数字了,这些都将由转播软件代劳,你用遥控器随时可以调出来看,当然,射门和犯规的慢镜头重放也是如此;解说员将只是一个陪你一起看球人而已,他只是比别人更会嘀咕,常常还能嘀咕出点道道。

下一次,他们也不必为了寻找看球气氛而去球迷酒吧了,宅男照样可以把球看的很热闹,只要从社交网络里找群朋友一起看就行了,他们的喝彩叫骂声和啤酒瓶破裂声,将汇集到你的电视机喇叭里;下一次,你将可以在八路甚至更多路现场视频中随意切换,以便获得你最想要的观赏角度,当然,日本女球迷可以选择专盯贝克汉姆的那一路视频,如果有运营商愿意提供的话(好吧,小贝是该退休了,不过球场上还会有帅哥)。

所有的变化可以归结为一条:运营商不再能控制我们看到和听到什么了,它不能为我们指定解说员和嘉宾——那是我自己挑的,不能决定是否或何时显示背景资料和技术统计——我用遥控器来控制,不能决定滚动字幕上显示些什么——将是我follow的tweets,更无法控制中场休息时我们去哪里、看谁的评论——或许我会去某个山寨评论员的个人频道上看分析;总之,我们将有机会自己挑选和搭建一个看球的信息环境。

正是上述挑选与组合信息源的地位,使得电视台作为内容运营商,在目前体育转播产业中处于核心主导地位,而未来,在信号提供商、内容与社交网站、山寨评论员和球迷之间将出现更直接、更多样化的互动方式,若电视台不能对此作出及时反应,他们在产业链中的角色将被边缘化;而同时,一批具备社会化特征的专业直播网站将会涌现,他们将在汇集各种信息源的基础上,为观众定制不同风格的套餐。

对于观众,内容源的多样化和选择的灵活性,既是机会与自由,也是负担与困惑,最佳的用户体验,需要在两者之间找到适当的平衡,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而这也正是运营商未来机会之所在;偶尔看几场的、到世界杯才看的、专业级球迷、山寨评论员、偶像追逐者、机械恐惧者、数码发烧友,他们对信息的偏好、自我表达的需要、参与感和集体认同感,都会大不相同,为他们定制不同的直播套餐,构建不同的观赏和参与环境,无疑会大幅提升他们的观赏体验。

这是块很大的蛋糕,去现场看一次球,开销在万元级,而有机会且有能力去现场的,人数也不过在百万级,而对于时间或预算不足的大多数观众,如果未来的网络直播能提供一个最佳观赏体验,愿意花上几百块钱的人,将数以亿计;以现有的商业模式,这其中的市场潜力远远未被充分挖掘,今后,不仅这块蛋糕将被做大数倍,其切割方式也将彻底改变。

目前的区域排他性转播权,或许会被非排他性网络转播权所取代;解说和评论专家将有机会向多家竞争媒体同时销售其解说评论服务,甚至直接面向观众销售;由于网络直播使得信息组成的颗粒度变得更细,广告插入方式也将更灵活,广告商将有更多手段避免广告费被中场哨声冲进马桶,而同时,市场细分和差异化服务,将为无广告的收费直播创造空间。

饭文#M1: 收入差距本身不是问题

按一:本文体现了我的马尔萨斯主义(加上“我的”二字是因为我发现几乎所有经济学家在使用马尔萨斯主义一词时的含义都与我不同,而且是误导性的)与经济学主流传统所奉行的边沁主义的根本分歧所在。

按二:很像听听laoyao对本文的意见,我写它的时候就一直在想着他的积极心理学,呵呵。

收入差距本身不是问题
辉格
2010年6月12日

所谓的收入分配改革已成山雨欲来之势,从参与其事的部门和机构中所传出的信息也显示,政府的某种矫正方案很可能在年内推出;目前还没有任何信息让我们判断,将有哪些手段会被用来矫正收入差(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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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本文体现了我的马尔萨斯主义(加上“我的”二字是因为我发现几乎所有经济学家在使用马尔萨斯主义一词时的含义都与我不同,而且是误导性的)与经济学主流传统所奉行的边沁主义的根本分歧所在。

按二:很像听听laoyao对本文的意见,我写它的时候就一直在想着他的积极心理学,呵呵。

收入差距本身不是问题
辉格
2010年6月12日

所谓的收入分配改革已成山雨欲来之势,从参与其事的部门和机构中所传出的信息也显示,政府的某种矫正方案很可能在年内推出;目前还没有任何信息让我们判断,将有哪些手段会被用来矫正收入差距,因此对未来的方案也无从评估,不过,仅从把收入差距本身视为症结所在这一点来看,有关部门似乎并未摸清脉象,更未摸到门道。

当前的贫富差距确实异常严重,但这只是一个表象,反映了其背后的诸多制度弊端和不公正;如果说这是一种危险,那也是导致它的那些因素所带来的危险,即便这些因素并未导致贫富差距,也同样危险,或者,其导致的差距被再分配政策强行扭转了,危险也会同样存在,相反,若这些因素被消除了,即便贫富差距依然存在,也不会对社会安定有什么威胁,换句话说,贫富差距本身不是问题。

通常认为,通过赋予个人以满足各种需要所需的购买力,财富可以带给人适意、快乐和幸福,这是没错的,但是财富给人幸福的方式,是动态和相对的,即,满足感并非来自你拥有某种东西这一事实,而是来自你从不拥有到拥有这一变化,或你意识到身边其他人不拥有而你却拥有这一事实:一个刚刚做砸一笔生意的亿万富翁,未必会比一个刚刚挣到50块工钱的搬运工更快乐。

所以,我们无从知道,更高的财富水平,或者更小的贫富差距,是否会让一个社会更和谐;缩小贫富差距,或许减少了穷困者的痛苦和焦虑,但也降低了较富裕者的快乐和适意;我们只能知道,财富增长的过程可以带来更多快乐;而且,即便我们能够消除由差距所带来的痛苦和焦虑,是否值得这么做呢?

如同快乐和满足感一样,痛苦和焦虑是进化过程为我们设计的激励机制,它确保了我们以生存和繁衍为目标的行为模式得以正常运行;焦虑机制被设计的很灵活,其阈值会随条件的改变而升降,要消除它们,需要抹除一切细微的差距和波动,到那时,或许每个人都会过的像唐氏综合征患者那样无欲无求、天真快乐了,但这果真是我们所要的结果吗?那时候,支撑我们每日劳作、求知、逐利、争胜、探索、创造的动力还存在吗?整个文明还能维续吗?

作为个人,喜欢宁静淡泊,讨厌紧张、焦虑和富于挑战性的生活,是无可厚非的,但对于社会整体,任何人是否有权主张它该变得更紧张或者更宁静?谈论总体的幸福水平是无意义的,因为快乐属于个人,不可加总和平均;唯一有意义的问题是:何种焦虑会导致和平合法的努力和竞争,而何种焦虑将导致破坏性甚至反社会的行为?

显然,如果引起我焦虑的种种差距,多数是由个性、天赋、机遇、努力和声誉等方面的差别所造成的,将更可能激励我去挖掘天赋、培养能力、寻找机遇、努力工作和建立声誉,相反,如果我所目睹的种种差距,多半来自特权、舞弊、欺诈、暴力侵占、杀人越货、欺行霸市和政治谋略,那么,我当然更可能努力投身于此道;所以,真正的问题是:差距是由什么造成的?

一个法治良好、权利有保障、机会开放的社会,贫富差距不会危及社会秩序;在个人消费上,富人和穷人的差距远不如基尼系数所显示的那么大,富人的财富大部分用于投资和社会性消费(比如慈善和学术赞助)上,而这些活动多少都能惠及穷人;即便从福利均等主义的角度出发,也没有理由让更多的人来控制这笔投资,除非再分配的程度达到能削减资本家个人消费的程度;实际上,从诺贝尔、卡内基、洛克菲勒、福特,到盖茨和巴菲特,他们所积累的巨额财富,只有很小部分变成了其个人和家族的消费。

相反,在一个缺乏法治、机会依赖于特权、财产权也得不到保障的社会,富人们要么及时行乐,在失去权势之前尽快享用财富,要么不得不拿出很大一块资源,去保护财产免受侵夺,去谋求和维持其特权地位,去到种种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合纵连横中争得有利位置,而从所有这些开销中,善良的穷人是分不到好处的。

饭文#M0: 税收无法有效调节收入差距

税收无法有效调节收入差距
辉格
2010年6月10日

继打压房价之后,收入差距和分配问题似乎已成为另一个政策焦点;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无论是《通知》正文的第一句,还是该局负责人在随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的第一段话,都明确表示了,这一措施所针对的,是收入差距问题;而舆论中也确实有一些希望通过税收和转移支付来缩小收入差距的声音。

我国的收入差距和贫富分化确实已到了异常严重的程度,但这一罕见的状况,是由许多早已暴露无遗的制度性弊端所造成的,其中最突出的是,个人权利和财产权缺乏保障,市场准入机会的不平等(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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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无法有效调节收入差距
辉格
2010年6月10日

继打压房价之后,收入差距和分配问题似乎已成为另一个政策焦点;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无论是《通知》正文的第一句,还是该局负责人在随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的第一段话,都明确表示了,这一措施所针对的,是收入差距问题;而舆论中也确实有一些希望通过税收和转移支付来缩小收入差距的声音。

我国的收入差距和贫富分化确实已到了异常严重的程度,但这一罕见的状况,是由许多早已暴露无遗的制度性弊端所造成的,其中最突出的是,个人权利和财产权缺乏保障,市场准入机会的不平等,国有部门内部私分巨额垄断利润,公务部门不受约束的超水平福利,等等;回避这些显而易见的问题,却指望用税收来缩小收入差距,是缺乏说服力的;而且,无论是理论还是经验都无法支持,贫富差距可以靠税收调节来解决。

简单的说,每个人的收入是他把他所拥有的要素投入到生产中,然后从产出中取得的一份报酬,工人投入人力资源,资本家投入资本,当然还有一种特殊的要素,是给生产过程制造障碍的能力,也可获得相当的报酬;参与生产的各方所得报酬的高低,取决于各种要素在组合的比例,和它们的稀缺性。

低收入阶层通常只有人力资源可供出租,而劳动报酬低则是反映了要素市场上劳动力太多而资本太少,所以,提高广大劳动者收入的途径,无非是促进投资,让更多的资本来雇佣工人,从而使得市场中资本变得更充裕而人力变得更稀缺,这也是所有发达国家经济起飞过程中所发生的情况。

那么,是否可以通过税收来改变要素收入的分配比例呢?可以考虑两种税收,第一种是对要素收入征税,比如从资本家的资本利得中拿走一块,分给工人,这是流量再分配;该方法在当期是有效的,直接改变了分配比例,但等到下一次劳资双方议价时,议价基础改变了,转移支付会被双方都事先纳入议价考虑之中,最终,分配比例将回归到要素组合和稀缺性所决定的那个均衡水平上;唯一的变化将是,征税所带来的交易费用将压低生产规模,并相应的减少劳资双方的收入。

比如一家商店,原先店员拿毛利的20%,老板拿80%,现在他知道老板的20%收入会转移给他,为何不接受一份工资为零的雇佣合约呢?把问题扩展到整个经济,结果也类似,如果转移税率低于工人原本所得比例,那么重新议价将使分配比例回归原有水平,如果转移税率高于该比例,则意味着工人必须倒贴钱才能找到工作,这当然不会发生,实际结果将是大量资本退出生产,退出过程将一直继续到将资本稀缺度拉高到资本家再次有利可图为止,在新的均衡点上,工人的收入绝不会比以前更高。

第二种是直接对要素征税,即通过财产税直接从资本家手里拿走一部分非人力要素,分配给工人,这是存量再分配;同样,存量再分配在短期内也是有效的,但在长期,一旦财产税成为稳定预期,人们的行为便会随之而改变,积累财富的动力会削弱,奢侈消费得到了鼓励,有条件者更会寻找转移财产的可能性,总的投资额将会下降,最终减少对劳动的雇佣;这两个效果相抵之后,穷人收入是否增加,将取决于税收的绝对水平,和资本转移的可能性。

在整个经济生态中,越是处于食物链上游的、金融化程度高的资本,越是容易流动和转移,而在从穷人、中产者到食利者、资本家的贫富谱系上,越是富裕者,越容易克服在不同税收领域和辖区之间转移资产所面临的障碍;所以,对于最富裕那些人——比如所谓的达沃斯一族,只要在别处还存在着低税收地区,存量再分配是很难作用到他们头上的,真正被再分配的,将是那些勉强超出平均线的中产阶级。

全球化更削弱了这种可能性,不仅是因为全球化促进了要素和资本流动,更是因为大量新型的合约形式、商业模式和金融工具,以及要素组合中比例越来越高的无形资产,使得产业内的要素再配置变得更容易;在以前,你把资产转移出一个地区,便意味着你要放弃那里的生意,现在不是了,借助外包、租赁、授权和恰当的股权结构安排,跨国企业可以极低的境内净资产运营规模庞大的业务,而把大部分要素留在境外。

即便不考虑资产转移问题,税收的转移支付能力也是有限的,税收会抑制生产和投资,当税率高到一定程度,其转移支付效果将完全丧失,在越过拉斐尔曲线的最高点之后,甚至税收绝对值也开始下降;目前我国的税负水平已经很高了,而且近年来始终在以四五倍于GDP的增长速度在快速增加,但我们并未看到任何转移支付效果,收入差距仍在快速拉大。

近年来,随着劳动市场、汇率、土地、管制等运营条件的全面恶化,多数中小企业都处于勉强维持的状态,除了税负,他们还要面对准入障碍、行政干预、腐败和国企挤压等种种负担,此时对资产存量征税形同釜底抽薪,极可能成为压垮他们的最后一根稻草;很难相信在这种条件下,再分配将产生正的转移支付,它或许会缩小贫富差距,但那将是通过把富人赶走或让他们变得更穷来达到的。

实际上,有一个现成且无害的要素存量再分配的选择,它不会带来负面激励,那就是把国有资产分给穷人,把土地分给农民和居住在它上面的市民,既然我们有一个如此庞大的可供再分配的资产存量,又何必去剥夺那些辛苦挣下一点产业的中产者和小业主们呢?

饭文#L9: 欧盟财政约束机制呼之欲出

欧盟财政约束机制呼之欲出
辉格
2010年6月9日

在经历了多个月来的掩饰(如希腊)、否认(如西班牙)、转移焦点(如法德对评级机构的攻击)和迟疑(如德国)之后,各欧盟大国终于放下身段、面对现实,开始坐到一起认真,应对主权债务危机给年轻的欧元体系所带来的首次大考验;在上月敲定了7500亿的欧元稳定基金之后,最近,英国、德国和西班牙又相继宣布了大幅度削减公共开支的计划,其力度为近年来所罕见。

在各国就债务救援和财政紧缩这些解决短期困境的措施达成一致之后,人们的视线逐渐转移到了如何建立确保财政自律的长期机制这一更重要的问题上,已经有多种制度性安排的建议(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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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财政约束机制呼之欲出
辉格
2010年6月9日

在经历了多个月来的掩饰(如希腊)、否认(如西班牙)、转移焦点(如法德对评级机构的攻击)和迟疑(如德国)之后,各欧盟大国终于放下身段、面对现实,开始坐到一起认真,应对主权债务危机给年轻的欧元体系所带来的首次大考验;在上月敲定了7500亿的欧元稳定基金之后,最近,英国、德国和西班牙又相继宣布了大幅度削减公共开支的计划,其力度为近年来所罕见。

在各国就债务救援和财政紧缩这些解决短期困境的措施达成一致之后,人们的视线逐渐转移到了如何建立确保财政自律的长期机制这一更重要的问题上,已经有多种制度性安排的建议被提出;《稳定与增长公约》所规定的赤字和负债红线,已被事实证明完全不具有实际的约束力,违规处罚条款形同虚设,特别是到了萧条期,以凯恩斯式财政刺激为名的开支膨胀更变得毫无顾忌;眼下讨论的焦点便是,如何赋予这些条款以可执行性。

通常认为,除了简化价格信号、节省交易费用和消除汇兑风险等,单一货币的一个重要好处是,一个稳定而强势的货币体系,将改善市场参与者的融资能力,而对于成员国政府来说,就意味着更容易通过发行国债来筹资,这一好处对于那些原有货币很弱的国家尤其显著。

实证研究很好的印证了这一点,实际上,此次陷入或面临债务危机的欧猪各国,恰好都是在进入欧元区之前拥有弱势货币的那些国家,而此后融资条件大为改善;换句话说,这些国家的企业和政府,从欧元体系中获得了最大的好处,问题是,享用这些好处的同时,他们是否会承担相应的风险和代价?

欧猪们以前的货币弱势,主要原因就是缺乏财政自律,但那时候,其代价是自负的:赤字高、通胀高、价格不稳定、投资萎缩、国债卖不出、融资条件恶化,都发生在国内,现在欧元区让他们享受了好得多的融资条件,却无法迫使他们财政自律,发债的好处各自独享,制造的麻烦和风险却集体分担,这样的不对称激励显然是不可持续的。

所以,寻求建立约束机制的过程,便是找出成本内化的方法;《稳定与增长公约》的约束条款之所以缺乏执行力,实际上体现了其所选择的处罚手段与欧盟的组织化程度和强制能力之间的不匹配;虽然从长期看,欧盟(至少其核心圈)是在向联邦发展,但到目前为止,它还只是个很松散的联合体;然而,《公约》却选择了以高额罚款(GDP的0.5%)这种以强制和服从为基础的手段,作为对赤字超标的惩罚,是很不现实的。

以欧盟目前的组织与强制能力,与积极的、介入式的约束手段相比,那些消极的外部手段可能更容易实现,这些手段不需要当事国政府的主动配合,即可让它承担违规的代价;比如,最简洁有效的办法就是听任其破产,但欧元大国已否决了这种可能性,另一个办法是开除,但这在技术上很难做到。

不过,实际上有一种暂时部分开除的方法或许是可行的:欧洲央行可以在成员国违规时,将其国债(至少新发部分)从合格资产名单中剔除,这样,这些国债就不能成为被央行接受为抵押品,也不会成为其公开市场操作的对象,如此一来,在财政意义上,这些国家便等于从主权政府自动沦落为了地方政府,国债也沦为了市政债券。

其实这一机制按规定原本就有,但目前央行的剔除标准是评级机构的评级,问题是评级的变动往往是滞后的,比如这次,希腊国债的评级被拉低时,危机已经形成,非但没有起到足够的预警作用,而且此时央行更不敢将其剔除,因为那会火上浇油,进一步深化和扩散危机;如果在触及赤字红线之时立刻加以剔除,将起到一个类似于漏电保护器的作用,成员国一旦财政恶化,便与欧元体系的融资环境自动脱钩。

不过,从卢森堡财长会议前传出的声音看,欧盟并未朝这个方向探索,相反,他们看来更倾向于积极介入的方式;尽管目前的提议还五花八门,但一个基于事先主动干预的欧元区中央财政约束机制看来即将浮出水面,按不同的提议,其实现形式有这样几种可能:首先,一个类似IMF的常设性稳定与救援机构将会建立,很可能,这次为实施7500亿稳定救援计划而建立的欧洲金融稳定性机构(EFSF),在其三年任期结束时,将转变为一个常设机构。

其次,已被提议的成员国财政对等互查机制(peer review),最终可能会演变为一个类似于美国国会预算局(CBO)的机构,它将负责在各国政府向议会提交预算案和涉及预算的法案之前(比如提前6个月),对其财政均衡性影响作出评估和预警,以便货币当局和稳定机构及早作出反应,避免其在债务危机既已酿成之后才被迫行动;不过,这一机制显然需要货币当局开发出有效的反应手段来配合,而后者目前尚无眉目。

若循此方向的制度建设能有所突破,将是对欧盟中央权力的很大强化,而这种强化是有益的,它将为各国政府的权力建立制度化的外部约束,减少其被滥用的机会,是一个好的联邦发展的应有之义;这次债务危机若真能换来这样的收获,倒是欧洲人民之福。

饭文#L8: 下一个靶子: 评级机构

下一个靶子:评级机构
辉格
2010年6月1日

金融危机之后,从公众到政界都在不断反思、苦苦寻找究竟是谁酿成了如此大祸,他们怎么也不愿相信,这或许只是一种集体非意图的结果,是迄今尚未被看清和理解的某种宏观波动;在此心态引导下,立法和监管当局展开了一场抓坏蛋行动,其目标从最初的结构化债券,到金融衍生品,然后指向了投行的贪婪与失德,现在又有了下一个靶子:评级机构。

4月23日,参院永久调查委员会发布了一份关于评级机构在危机中角色的报告,指责其与投行勾结误导投资者,随后,参院在其金融监管法案中加入一项修正案,要求在SEC之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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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个靶子:评级机构
辉格
2010年6月1日

金融危机之后,从公众到政界都在不断反思、苦苦寻找究竟是谁酿成了如此大祸,他们怎么也不愿相信,这或许只是一种集体非意图的结果,是迄今尚未被看清和理解的某种宏观波动;在此心态引导下,立法和监管当局展开了一场抓坏蛋行动,其目标从最初的结构化债券,到金融衍生品,然后指向了投行的贪婪与失德,现在又有了下一个靶子:评级机构。

4月23日,参院永久调查委员会发布了一份关于评级机构在危机中角色的报告,指责其与投行勾结误导投资者,随后,参院在其金融监管法案中加入一项修正案,要求在SEC之下设立评级委员会,由其代为发行方就其所发行证券指定评级机构;之所以作此规定,是因为此前许多评论认为,现行的由发行方付费聘请评级机构为其证券评级的做法,存在利益冲突,即所谓“吃人家的嘴软”,结果造成评级标准下降,而解决方法就是截断其利益关系。

评级机构的发行评级是一种卖方评级,就像产品出厂时,制造商找第三方质量检验机构,给产品贴合格标签,标明等级,然后检验机构按标签数量收钱;显然,厂商愿意花钱去买这张标签,是因为他知道消费者对该标签或多或少抱有信任,信任度越高,标签就卖得越贵,所以,对于评级机构,已经建立的信誉是非常值钱的资产,不会轻易损毁。

因此,若从长期利益考虑,卖方评级并不存在激励扭曲,问题是,和任何大型组织一样,确保其行为始终符合长期利益,不是件容易的事情,需要随时抵御短期诱惑,也要在管理和激励制度上杜绝短期行为,确保其员工和团队不以组织长期利益为代价谋取私利。

许多人基于直觉认为,换成买方评级就可以消除激励扭曲,但实际上未必可行;首先,交易费用的分布特征使得许多买方评级不存在可行的盈利模式,比如一只债券的发行方只有一家,而买方却有上万,向他们分别兜售几十块钱一份的评级报告可能还不够支付操作成本;况且,评级是一种信息产品,不具有天然的排他性,投资者宁愿等着别人买了去借来看,或者等着从他们的交易行动中看出苗头,毕竟,一开始交易,这些信息都会表现在价格上。

其次,大型买方评级机构同样存在激励内控问题,比如米其林的餐馆评级就是买方评级,它通过销售旅行指南获得收入,不向评级对象收钱,甚至不登任何广告,算是完全切断了利益关系;但他同样面临问题:如何保证评级员们不被餐馆贿赂收买?米其林为此制订了极其严格的管理制度,评级员身份保密程度比克格勃间谍还高,连家人都不知道,还要定期轮换;由此可见,买方评级要解决激励问题,并不比卖方评级更容易。

其实,金融市场上也是有买方评级的,只不过因其分散而不如三大机构那么有影响力;有许多独立证券研究机构,各大银行也都有自己的研究部和大批分析师,他们都会为买方提供研究报告,这些专家不会天真到三大机构说啥就是啥;与其他市场相比,金融市场的投资者有着最丰富最多样化的信息来源,而且,当各种评级、研究报告和投资建议都不能阻止投资者头脑发热时,市场还有着最后的矫正手段,那就是做空者,他们的做空行动也会想其他投资者传递出有价值的信息。

所以,只要存在充分竞争,评级机构尽管可能在内控上出现漏洞,但也不会过分放松其评级标准,他们的丰厚利润也吸引着许多随时准备取而代之的竞争者,实际上,三大一直就面临着中小机构的竞争;如果说有什么东西阻碍了评级竞争的话,那恰恰是来自SEC的监管政策。

SEC的许多监管规定——比如证券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要求、可否使用简式说明书等——都以评级为基础,为此,SEC不得不指定一组合格的评级机构,于是就有了所谓“国家认可统计与评级组织(NRSRO)”这样的东西,凡监管规定中涉及评级的地方,只能用来自NRSROs的评级;NRSROs不是由某个外在标准(比如市场占有率)划定的,而是由SEC直接指定,这样等于断绝了中小评级机构的发展机会,人为强化了现有大机构的垄断地位,因为除了监管机构,许多基金也都以NRSROs评级作为投资依据,特别是那些拥有大量古板规定的养老基金。

显然,参院修正案将进一步强化三大机构的垄断地位;排除发行者选择评级机构的机会,或许消除了一种潜在的不良激励,却带来了讨好监管衙门这种新的激励,这可决不是什么好事;衙门从来不对错误负责,不要指望他们会对投资者负责,纵容了马多夫多年的SEC,现在可是最理直气壮的部门;试想,对于花大钱买来贴在产品上的那个标签是否真的值钱,谁会更在乎?如果连评级机构也落入政府之手,下次他们还敢顶着政治压力拉低欧猪债券的评级吗?

饭文#L7: 网络隐私权不必急于立法

网络隐私权不必急于立法
辉格
2010年5月31日

近年来,有关人肉搜索是否该立法限制的问题,时不时就会被热烈讨论一番,每次有人因人肉搜索而遭殃时,常会有潜在的同病相怜者出来担忧一下,而每当某地推出新的信息安全条例时,网民和记者就会带着警惕的目光怀疑其是否针对人肉搜索而来;最近刚通过省人大一审的《浙江省信息化促进条例》草案,也经历了同样的遭遇。

尽管立法机构在事后都否认这些条例是专为限制人肉搜索而起草,但其中关于私人信息发布的规定确实涉及了人肉搜索行为的合法性;不过,通常说的人肉搜索,主要是指把已经公开存在于网络上、但原本鲜为人知的(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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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隐私权不必急于立法
辉格
2010年5月31日

近年来,有关人肉搜索是否该立法限制的问题,时不时就会被热烈讨论一番,每次有人因人肉搜索而遭殃时,常会有潜在的同病相怜者出来担忧一下,而每当某地推出新的信息安全条例时,网民和记者就会带着警惕的目光怀疑其是否针对人肉搜索而来;最近刚通过省人大一审的《浙江省信息化促进条例》草案,也经历了同样的遭遇。

尽管立法机构在事后都否认这些条例是专为限制人肉搜索而起草,但其中关于私人信息发布的规定确实涉及了人肉搜索行为的合法性;不过,通常说的人肉搜索,主要是指把已经公开存在于网络上、但原本鲜为人知的资料,挖掘整理出来,从而揭示出一个公众人物较为隐秘的一面,这么做需要借助搜索引擎,但搜索引擎并不能一次性简单完成,需要发动大量人力去搜寻各种平时很少有人关注的角落,其中还需要对人物关系和事件脉络进行人工分析,所以才叫人肉。

所以,原始信息的数字化和上传行为并不是人肉搜索的主要环节,尽管这常常是它得以进行的前提,因此,有关私人信息发布的立法,涉及的主要是网络隐私权问题,即:将私人信息放上网络,或者将其从网络私有空间复制到公共空间,这样的行为在何种条件下是非法的?这一行为边界,确实还有待澄清;由于数字技术和互联网大幅改变了我们的信息环境,对于一些行为是否侵权的认识已变得模糊,而对网络文化接纳程度上的差异,也必将导致对权利边界的争议。

以浙江省上述条例为例,它规定“不得擅自发布信息权利人的信息资料”,但这样的规定并没有回答边界问题,谁是信息权利人?我拍了张街景照片,权利人是我?还是照片上那个提着酱油瓶飘过的小伙子?或者,如果取景框里有一对正在接吻恋人呢?如果是邻居院子草坪上正在晒太阳的半裸美女呢?

我想,随着场合、情景和人际关系的不同,人们对于一项形式上相似的行为是否侵权的看法,会大为不同,所以,通过类似上述条例中那些苍白规定来界定权利边界的希望,是注定会落空的;正如一些法律学者所指出的,对于网络隐私可能出现的纠纷,法院其实已经有足够的法律依据来处理,对于侵权我们有民法通则,对于服务过程的隐私保护,我们有合同法,对于信息安全,也有全国性条例,所以,各地方纷纷为网络隐私而制订条例,实属多余。

长期以来,舆论中都有个不好的倾向,每当出现一种新的侵权形式,就会有许多声音呼吁政府出面“规范”,呼吁人大制订法规;然而,评价一个社会是否拥有良好秩序,法治是否健全,并不是看它有多少法规,事无巨细的覆盖到生活的每个细节,相反,法治的优劣,要看是否存在一个可信赖的程序性机制,去执行已有的规则,同时也要看,阐释和运用这些规则的机制,是否具有足够的弹性,以便延伸到不断出现的新型纠纷。

法律的本性决定了,它应该是简单而易于理解的,不可能要求每个人熟读每部法律后,才能进入社会、与人交往、经营生意;好的法律是那些能够被善良、诚实、审慎和善于为他人着想的人所能够预知的规则,至少在他所熟悉的行为空间内,善意和审慎便可让他避免触犯法律。

正因为此,立法机构人工拟制的成文法规,对于推动法治健全并无好处,如果它符合基于善意和审慎的合理预期,就是不必要的,如果它与合理预期相抵牾,那只会制造的混乱和冲突,也束缚了法官基于个案特定情境而运用一般原则的能力。

这一点,对比普通法国家与大陆法国家的法治状况,就可以看得很清楚,在美国,绝大部分涉及行为和权利纷争都会去法院、循着司法路径解决,而在欧洲大陆,公众和媒体一番争论之后,通常就有一个专家组成的委员会关起门拟定法规,最后送到议会表决。

当然,成文法传统在短期内不可能改变,但成文法也有好坏之分,好的成文法跟在社会交往过程中自发涌现的规则后面,以谦逊的姿态理解、阐释和整理这些规则——在普通法传统中这些就是法官的工作,比如美国统一商法典,就是对长期司法实践中所形成规则的汇编整理;坏的成文法则试图强行改变既有规则,或凭空人为建构出规则,老子箴言“法令滋彰,盗贼多有”,适合的就是这一类。

所以,对于网络隐私这一新事物所带来的新型纠纷,不必急于立法,不妨等待网民和服务商在互动中形成自己的规范,论坛版主、博主、网络媒体、内容运营商、空间提供商,都可以发展自己的规范,国际上也有许多正在浮现的规则可以援引,等这些规则已广为当事各方所接受时,再引入成文法规不迟。

饭文#LA:苹果被高估了,微软也是

苹果被高估了,微软也是
辉格
2010年5月28日

周三纳斯达克收市时,苹果市值超越微软,成为市值最高的科技公司,这一超越被许多业界人士视为一个里程碑:这是两个老牌巨头二十多年漫长赛跑的惊人逆转,也是乔布斯个人的辉煌成就;有人说,这标志着手持移动终端的重要性已压过个人电脑,也有人说,这象征着围绕桌面系统的传统IT产业生态,已过渡到以网络为核心的终端类型多样化的产业生态。

这些说法都没错,也都抓住了事情的某个侧面,但如果我们在围观这场较量时,仅仅把注意力放在苹果与微软身上,而忘记了另一个巨人的身影,那便无法看清这场战争的关键所在;与“苹果市值超过微软意味着什么?”这个问题(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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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被高估了,微软也是 辉格 2010年5月28日 周三纳斯达克收市时,苹果市值超越微软,成为市值最高的科技公司,这一超越被许多业界人士视为一个里程碑:这是两个老牌巨头二十多年漫长赛跑的惊人逆转,也是乔布斯个人的辉煌成就;有人说,这标志着手持移动终端的重要性已压过个人电脑,也有人说,这象征着围绕桌面系统的传统IT产业生态,已过渡到以网络为核心的终端类型多样化的产业生态。 这些说法都没错,也都抓住了事情的某个侧面,但如果我们在围观这场较量时,仅仅把注意力放在苹果与微软身上,而忘记了另一个巨人的身影,那便无法看清这场战争的关键所在;与“苹果市值超过微软意味着什么?”这个问题相比,我更想问一句:为啥投资者觉得苹果比谷歌更值钱?而且差距高达47%? 决定我们如何看待这些座次变幻和价值对比的核心问题是:平台是否还像过去那么重要?或者换种问法:过去几年的变化,究竟意味着产品的地位盖过了平台,还是相反,一个新的平台即将代替旧平台? 如果答案是前者,苹果将有望成为未来之王,如果相反,他将是另一个Compaq,另一个Toshiba,另一个Palm,或许是其中最优秀的,但也不过如此而已,真正的王者将是谷歌,而最后的决战将发生在谷歌与微软之间,无论结局如何,苹果将只是在硝烟散尽之后将会浮现的那个新产业生态中的诸多谋食者之一,而不会占据该生态的主导地位。 苹果今日的成就,似乎证实了前一种可能;确实,既然网络已成为应用中心,既然网络内容和应用通过浏览器可以访问,网络协议就成了行业标准平台,不会为任何厂商所拥有,那么开发最好的产品就成了竞争的重点,平台之争也不再是问题了;而在产品设计开发上,苹果是无与伦比的,他理解用户需求的能力、把握和引领时尚脉搏的灵性、对细节近乎偏执的注重,都远驾于同行之上,即便是90年代的惨败,也不是输在产品上,而是输给了IBM兼容架构这个平台。 但是,以行业标准消除平台之争,只是一个美好的理想,实际上依我看,在网络时代,平台之争将更加剧烈;判断这一点的关键是:标准发展能否超前于应用发展?如果不能,各厂商为了向用户提供最新最好的应用,必将突破标准从而带来混乱,而此时,实力雄厚的巨头便会出面为中小开发者提供自家平台,于是开发者群体向少数几个巨头汇集靠拢,最终形成几大对立阵营,构成平台之争。 这样的故事在历史上一再重演,这次也不会例外,只须对比一下网络应用的高速发展和标准与协议的迟缓进展,便可清楚;事实上,行业标准能长期保持超前于应用的情况,在IT历史上十分少见,我能想到的例子似乎只有关系数据库,由于Codd很早就在数学上完成了关系模型,结果SQL标准长期保持稳定,而应用实现却落后很多,这才给Oracle/Informix/Sybase们留下了机会,否则,若SQL标准始终跟在产品后面跑,IBM必将以其先发优势长期通吃数据库市场。 如果我是对的,那么眼下苹果的辉煌便难以长期持续,他只是利用了新平台浮现之前的混乱期,凭借一两个杰出产品的成功,吞食了尚未被大批同质竞争者拉薄的利润;近几个月来,从开发者群体的反应看,局面越来越明朗,Android的势头已不可阻挡,未来iPhone只能寻找一个特殊的生态位,针对特殊偏好的用户,分割出一小块自留地;无论从商业定位、企业文化,还是老板的个人气质,创建生态系统都不是苹果擅长做的事情,他本身显然也无心于此。 像苹果这样,凭借每隔几年推出一个明星产品一炮打响这种企业战略,其盈利前景是难以预期的,万一有一炮没打响,可以迅速转入多个季度的亏损,若不幸连续两三个哑炮,企业就完蛋了;问题是,数码终端领域,还有几个靶子留给乔帮主瞄准打炮?更糟糕的是,以帮主的身子骨,目前这种高负荷工作还能挺几年? 相反,对于谷歌和微软,平台就是印钞机,他们可以源源不断的推新产品,失败几个根本无所谓;所以,现在投资者给了苹果和谷歌几乎相同的市盈率(约22倍),7对4的市净率,在我看来已经很离谱了。 那么,在平台之争的结果会如何?两年前我就下了判断,现在则更加肯定:微软已经出局;微软原本有机会,也有实力,但他在这场战争中缺乏明确的战略,困在旧的商业模式里难以自拔,想改弦更张却又摸不着方向,自己乱了阵脚;我不了解内幕,但我猜微软内部战略冲突一定很严重,而且缺乏一个解决冲突的决策和执行机制。 就个人而言,我其实并不喜欢把数据和业务逻辑都放到服务端的云计算模式的,我更喜欢广义上的p2p模式,理想的网络是一个个人主机交流互动的空间,服务商只是其中较大的peer;所以,微软的Live Mesh曾让我眼睛一亮,心想或许微软这下还真能翻身,在个人端保留更多职能,这无疑是微软的强项;可是几年之后,Live Mesh连个影子都见不着了,这事儿好像从来没发生过一样。 平台转换一旦越过临界点,其商业后果将如洪水溃堤般猛烈,一旦微软被剥夺了Windows和Office这两部印钞机,他很快就无法维持其庞大无比的开发团队,到那时,一切都晚了,依我看,这一天已经注定要来临了,两年,或者三年?你总不能等到这一天再卖股票吧?  
饭文#L6: 夫妻财产互查应有所限制

夫妻财产互查应有所限制
辉格
2010年5月27日

去年底,广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版《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规定》,规定将于今年6月1日起生效;近日,市妇联在一次宣传活动中广泛派发了规定文本,引起了公众的高度兴趣,其中涉及工作场所性骚扰和夫妻财产互查的规定尤为引人注目;按《规定》第23条,夫妻一方凭身份和婚姻关系证明,可向政府工商、房管、车管部门要求查询配偶的有关财产登记信息,这些部门有义务受理和提供材料。

这项规定的主旨是合理的,既然夫妻双方对婚内财产享有共同所有权,他们当然有权了解自己究竟拥有什么,而信息的透明化对于减少和化解夫妻财产纠纷,也将起到积极作用;但《规定》忽略了一个问题:登记于夫妻一方名下的财产,未必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不是,那么这种信息提供便可能构成隐私侵犯。

有很多原因会导致这种可能性,比如,夫妻在婚前约定将婚前财产排除在共同财产之外,或者约定婚后所得各自独有,不进入共同财产,或者一项财产虽在某方名下,但其实际所有权并非属于他,比如父母委托其代管的财产,或者该财产在婚前即已转让他人或转入某项信托,只是登记信息尚未变更,等等;《规定》并未考虑到这些例外情况,并设置相应的防范程序,这(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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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互查应有所限制 辉格 2010年5月27日 去年底,广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版《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规定》,规定将于今年6月1日起生效;近日,市妇联在一次宣传活动中广泛派发了规定文本,引起了公众的高度兴趣,其中涉及工作场所性骚扰和夫妻财产互查的规定尤为引人注目;按《规定》第23条,夫妻一方凭身份和婚姻关系证明,可向政府工商、房管、车管部门要求查询配偶的有关财产登记信息,这些部门有义务受理和提供材料。 这项规定的主旨是合理的,既然夫妻双方对婚内财产享有共同所有权,他们当然有权了解自己究竟拥有什么,而信息的透明化对于减少和化解夫妻财产纠纷,也将起到积极作用;但《规定》忽略了一个问题:登记于夫妻一方名下的财产,未必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不是,那么这种信息提供便可能构成隐私侵犯。 有很多原因会导致这种可能性,比如,夫妻在婚前约定将婚前财产排除在共同财产之外,或者约定婚后所得各自独有,不进入共同财产,或者一项财产虽在某方名下,但其实际所有权并非属于他,比如父母委托其代管的财产,或者该财产在婚前即已转让他人或转入某项信托,只是登记信息尚未变更,等等;《规定》并未考虑到这些例外情况,并设置相应的防范程序,这恐怕会造成许多不必要的纠纷。 幸亏《规定》没有将披露义务延伸至银行、证券、电信、电子商务等服务商,要求他们提供账户数据,否则麻烦会更大,因为这些账户上的余额数字可能根本无关乎户主的净资产,而只是生意中的流动资金;但查询的一方却很可能作出错误解读,由此带来的冲突和纠纷将更加可怕。 在传统社会,婚姻主要是丈夫对妻子的占有和监护关系,即便其中有契约的成分,那也是存在于两个联姻家族之间,而不是夫妻之间;现代婚姻则完全不同,如今妇女已取得了独立而完全的民事地位,婚姻已是夫妻之间的民事契约关系;与一般契约不同的是,{*quote(有限责任婚姻)婚姻契约的绝大多数条款是由习惯法或成文法所规定的默示条款,无须双方特别约定。 不过,随着习俗和法律的变迁,契约的内容一直在变化,总的趋势是,条款在不断的削减,早先的生育义务、性接纳义务、性忠诚义务、对姻亲家族的义务,都逐渐从成文法中消失,也越来越不为习俗所支持;目前,婚姻义务主要由围绕家庭供养、财产共有和子女抚养与监护的一系列财产义务构成,而即便是财产义务,也已开始从过去的无限责任向有限责任演变。/quote*} 女性在经济上独立自主,传统社区的瓦解,城市的扩大和高流动性,通讯与交往模式的变迁,婚姻关系不断在动荡中演变,人们越来越难以期待一桩婚姻能永久维续;这一背景下,传统的类似于无限责任合伙的婚内财产共享方式,将在很可能发生的分手中,带来难以化解的冲突与纠纷;可以预料,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夫妻选择有限责任婚姻,即,通过婚前协议明确的约定,财产和收入中的哪些部分将被投入到共同拥有和经营的婚姻与家庭之中,而其余部分则各自保留完整的排他所有权。 从更宽泛的意义上讲,有限责任婚姻也意味着夫妻各自保留独立而私密的生活空间,和只属于他/她自己的社会关系网络,而不像传统婚姻伦理所要求的那样,双方需要放弃自己的空间和隐私,毫无保留的结合为一体;他们只须对事先所约定的那部分共同生活保持诚实、守信和忠诚,而无须向对方袒露在其他方面的信息;正因此,夫妻间的隐私权也应得到法律保护,正如当婚姻契约中剔除了性接纳义务之后,便有了婚内强奸的罪名。 这种婚姻形态,不仅已得到成文法支持,也正被习俗所接受,部门和地方性的政策与法规,理应充分考虑并配合这一变化,避免作出与之相矛盾的规定;工商房管等财产登记部门在受理业主配偶查询要求时,应通知业主,若后者提出异议并能够出示有关财产不受婚姻关系所约束的证据,便应拒绝提供信息;其配偶若仍想查明财产,就只能转向司法部门的帮助了,因为对于行政部门来说,当发生异议和纠纷时,应以保全现状为准则,裁定权利之归属,并非其职责所在。
饭文#L5: 欧盟已不再是创造的发动机

欧盟已不再是创造的发动机
辉格
2010年5月25日

尽管争议不小,尽管很不情愿,德国议会还是高票批准了欧元区救助计划;议员们恐怕也都清楚,这事儿不是闹着玩儿的,先稳住了再说,是非曲直利害得失以后可以慢慢说;未来几个季度中,欧猪们甚至更多欧元国家的债务问题,将继续困扰这些国家,并给市场带来阵阵骚动,但关于欧元体系整体崩解的担忧,已经可以解除了。

不过,由本次危机所引出的另一个话题,仍值得我们继续关注和思考,那就是欧盟的前景:这个组织,是否将继续成为推动欧洲各国变革、发展和创造的发动机?

过去几十年,欧盟的成就可谓前所未有的辉煌:在大半个欧洲拆除了贸易、投资和要素流动的壁垒,通过一体化改革大幅降低了成员国的制度成本,也降低了企业与投资者所需面对的规则复杂性,在柏林墙倒塌后成功接管了东欧,帮助后者完成了转型和重建;在此过程中,它也向全世界演示了,一个自下而上的、基于和平合作的大规模制度演进是如何成为可能的。

然而近些年来,欧盟在内部拆除壁垒和降低制度成本所带来推动力,已释放殆尽,与此同时,一体化的许多负面效果却日益显现:人们曾经期待,东欧在重获自由之后,迎来一个投资、创新和增长的浪潮,也曾以为,东欧人民在饱受国家之害后,会更信赖个人(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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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已不再是创造的发动机
辉格
2010年5月25日

尽管争议不小,尽管很不情愿,德国议会还是高票批准了欧元区救助计划;议员们恐怕也都清楚,这事儿不是闹着玩儿的,先稳住了再说,是非曲直利害得失以后可以慢慢说;未来几个季度中,欧猪们甚至更多欧元国家的债务问题,将继续困扰这些国家,并给市场带来阵阵骚动,但关于欧元体系整体崩解的担忧,已经可以解除了。 不过,由本次危机所引出的另一个话题,仍值得我们继续关注和思考,那就是欧盟的前景:这个组织,是否将继续成为推动欧洲各国变革、发展和创造的发动机? 过去几十年,欧盟的成就可谓前所未有的辉煌:在大半个欧洲拆除了贸易、投资和要素流动的壁垒,通过一体化改革大幅降低了成员国的制度成本,也降低了企业与投资者所需面对的规则复杂性,在柏林墙倒塌后成功接管了东欧,帮助后者完成了转型和重建;在此过程中,它也向全世界演示了,一个自下而上的、基于和平合作的大规模制度演进是如何成为可能的。 然而近些年来,欧盟在内部拆除壁垒和降低制度成本所带来推动力,已释放殆尽,与此同时,一体化的许多负面效果却日益显现:人们曾经期待,东欧在重获自由之后,迎来一个投资、创新和增长的浪潮,也曾以为,东欧人民在饱受国家之害后,会更信赖个人和市场,可事实却证明,蜜月是短暂的,他们在摆脱计划经济之后,却又迅速投入了福利主义的怀抱,而这正是他们向所谓欧洲价值和欧洲标准看齐的结果。 一体化过程虽简化和统一了各国的管制标准,却没有减少和放松管制,实际上,欧盟扩大的过程,把老欧洲大国的高税收、高福利、高管制传统全欧化了,这严重制约了市场开放本应带来的创新活力;结果是,单一市场扩张的过程,几乎等同于西欧老牌大企业占领全欧的过程,因为这些企业最能适应老欧洲的经济和政治生态,懂得如何在那套管制标准下生存,而人们原本期待的创业浪潮和小企业繁荣,却几乎看不到。 更糟糕的是,随着统一大业即将完成,布鲁塞尔的官僚机构也日益强大和自信,负责经济干预政策的专员职位一个接一个设立;其中尤以“竞争专员”(通常称为反垄断专员)表现活跃,近年来多宗针对美国企业的反垄断案俨然是在欧盟周围树立起新的壁垒。 欧盟的反垄断政策,虽模仿自美国的反托拉斯法,杀伤力却比后者大得多,在美国,司法部只能进行反垄断调查,案子最终要在法院定夺,而欧盟专员却可以直接决定动辄数亿欧元的罚款,完全缺乏申诉、质证和辩论的司法程序;类似的,借助环保、性别歧视和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干预政策,欧盟正在其内部和外部树立起日益坚硬而高大的壁垒。 金融危机之后,特别是主权债务危机暴发以来,对金融企业强化管制和干预的呼声更不绝于耳,看来也注定将成为事实;尤其危险的是,金融危机仿佛给欧洲历来敌视资本主义和市场经济的知识分子打了一剂强心针,他们宣称美国模式已经破产,重回欧洲道路才是希望所在,他们没有看到的是,同为金融危机所害,美国企业表现了更强的生存能力和继续创新的活力,最终带领美国经济更早开始复苏,而欧洲却至今仍深陷泥潭,看不到复苏的希望,压根没有资格幸灾乐祸。 欧盟的发展,是一个从松散的合作组织逐渐走向联邦的过程,{*quote(联邦制.优点)联邦制作为一种自下而上的组织结构,是不错的政体选择,它既保留了地方自治和制度竞争的空间,也享受了单一市场的好处;地方自治是自由的一大基石,地方性政权通常较少压制性,尤其是在它无法控制其边界时,正因为地方政府的强制和暴虐是容易逃离的,所以它们通常会变得比较温和,而人民用脚投票更会在它们之间造成制度竞争。 但是地方和小国政府也容易产生机会主义行为,特别是当商人和投资者已在当地投入大量无法搬走的资产之后;理想的情况是,在各地方之上有一个机构来压制这种机会主义,那就是联邦和它的宪法;所以,联邦制的精髓在于,通过提供一个宪法裁判和执行机构,来防止地方政府对其人民采取机会主义的剥夺和侵害行为,而同时,地方保有其充分的权力来对抗联邦本身成为一个剥夺和侵犯者的可能;简言之,好的联邦随宪法而成长,且只为宪法而存在。/quote*} 然而,在欧盟的发展历程中,我们却看不到这样一条主线,尽管在一些条约和入盟标准中规定了一组基本权利,但并没有一个宪法裁决和执行机制正在逐渐浮现的迹象;欧盟的发展更多且越来越多的是一个主权政府之间的政治互动过程,而不是一个法律演进过程,这实际上也是大陆法传统的表现,该传统将法律视为主权意志的表达和理性设计的结果,而不是自发秩序的生长、发现和移植过程。 所以,我们已经和即将看到的,是越来越多的制定法从议会和首脑会议中涌出,从各个侧面对欧洲人的生活和生产加以规制,以此推行知识分子和政治家们心目中的欧洲价值,统一市场也随之而逐渐失去活力,这不是一个好的联邦。
饭文#L4: 个人信息环境进入整合时代

个人信息环境进入整合时代
辉格
2010年5月24日

上周的年度Google I/O大会上,谷歌联合英特尔、索尼、罗技、百思买等业界巨头,作出了本次I/O上最重要的一个发布:Google TV;两年前,我们就预计谷歌必将携Android和YouTube踏进客厅,随后还将进入汽车,现在,前一步已经迈出,后一步也初现端倪:就在I/O大会前几天,有报道称,通用汽车即将为Android开发访问其OnStar车载系统的应用程序,而谷歌方面也在加紧强化Android的语音界面。

Google TV最容易让人联想到的是,可以在客厅看YouTube了,确实,作为一个启动力量,这是很关键的;但谷歌的野心显然不止于此,从宣布的四大特性看来,Google TV将以搜索引擎和节目定(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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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环境进入整合时代
辉格
2010年5月24日

上周的年度Google I/O大会上,谷歌联合英特尔、索尼、罗技、百思买等业界巨头,作出了本次I/O上最重要的一个发布:Google TV;两年前,我们就预计谷歌必将携Android和YouTube踏进客厅,随后还将进入汽车,现在,前一步已经迈出,后一步也初现端倪:就在I/O大会前几天,有报道称,通用汽车即将为Android开发访问其OnStar车载系统的应用程序,而谷歌方面也在加紧强化Android的语音界面。

Google TV最容易让人联想到的是,可以在客厅看YouTube了,确实,作为一个启动力量,这是很关键的;但谷歌的野心显然不止于此,从宣布的四大特性看来,Google TV将以搜索引擎和节目定制化为核心,整合包括传统电视和播放机在内的各种视频资源,为用户提供一个统一的寻找和访问入口;为此,预计搜索引擎将收集和索引来自节目单和各种视频库的数据,搜索爬虫也将被赋予理解视频内容的能力,这些正是谷歌的强项;一旦用户习惯于通过这种方式寻找视频,谷歌便有机会投放广告了。

不过,对于斜躺在沙发上(按:今天上午,惊闻YouTube新推出的自定义频道果真就叫Leanback,呵呵)的电视用户来说,节目的个性化定制将是更重要的功能;他们还不习惯于主动搜索,打开电视立刻有东西看是硬道理;现在还看不出Google TV将如何实现定制,或许会有一个类似RSS阅读器的视频流组织器,而搜索引擎在多数时候将只在背后发挥作用。

比如,按你的偏好,每天打开电视,它将为你播报今日要闻,同时在侧栏提示一份按你的订阅和习惯所生成的节目单,如果你不加干预,它就会照此连续播放下去,偶尔它还会推荐一些你从未看过却可能有兴趣的节目;电视节目的固定时间特性将使视频流组织不如文本流那么简单,但算法会解决这个问题,而其中难免留下的小段间隙正好可以用来插播广告。

整合的结果,你的电视似乎只剩下一个频道了,其他频道都被推到了后台,不再直接露面,就像RSS源一样,这显然不是电视台希望看到的结果;仔细考察谷歌近年来所推出的应用,可以发现,整合始终是他的一条主线:Google Voice在手机上整合语音、VoIP、短信和邮件以达成所谓的统一通信,Buzz整合了各种嘀咕唠叨,OpenSocial也尝试整合各类网络社区;这一策略是很自然的,整理汇集和按需投送信息,是谷歌的核心优势。

对于我们用户来说,谷歌从桌面一步步进入手掌、客厅和汽车,预示着一个全面整合的个人信息环境正在浮现;这一情景,很像90年代企业曾面临的那样,在此之前,电脑逐渐被应用到企业各种业务中,不过这些应用只是相互孤立的一堆工具,但从90年代起,随着ERP这个概念的流行和泛化,企业各信息系统开始全面整合,最终导致了整体信息化和供应链革命。

结果,现在信息系统已不是企业的工具,而成了定义一个企业是什么的模型,企业的目标、组织结构、控制关系、行为规则、业务流程、资源状态,皆由数据模型来规定,“企业正在运行”与“服务器没有宕机”几乎成了同义词,人的角色转变为了这部机器的操纵者和数据来源;现在,类似的变化即将在个人和家庭身上发生。

个人自然不同于企业,但个人与家庭面临的信息环境同样很复杂,也有许多需要管理的“业务”,一个全面整合的个人信息环境,将成为一个运行我们生活的系统;比如一次团队旅行,我通过Google Voice发起活动,人员和时间确定之后,用谷歌日历协调日程,在Wave里讨论路线、行程和逗留地点,同时在地图上画路线、打钉子,然后网上预订机票、房间和出租车,在路上,手机的GPS记录了我的路线,而在每个逗留拍照的地点,地图上都出现了相应的钉子,回家后,大家又在Picasa上整理和分享照片,在谷歌文档里统计和分摊开支,等等。

当然,这些事情现在分别都可以做到,但如果有一个高度整合的系统来运行这些业务,将消除重复和冗余操作,大幅改善体验,比如,GPS、相机、相册和地图四者的整合,可以让一个按动快门的动作,立刻转变为一个带照片的地理标记;作为个人,被这样一个环境武装起来,将决定性的增强你在这个世界中的感知和行动能力;在未来,对这一系统的访问和运用能力,将把人群分割为两个部分:信息装备的和信息赤裸的。

上一次类似的切割,是在几十年前由汽车完成的,汽车的普及,极大的改变了美国人的观念、生活方式和社区结构,而这一次将带来何种改变,我们还远无法看清,唯一可以断定的是,不能错过它,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

饭文#L3: 什么样的换偶才是非法的?

什么样的换偶才是非法的?
辉格
2010年5月21日

马尧海等22人因集体换偶而被控聚众淫乱罪一案,初审以有罪判决告结;此案从一开始便引起了巨大争议,有电视台还组织了专题辩论,正反双方可谓水火不容;在正方看来,换偶行为直接且严重挑战了道德传统和社会习俗,而法律既是作为行为规范的道德体系的组成部分,也应保护道德与习俗;而在反方看来,换偶案中没有受害者,而所谓公共危害,也没有说清楚究竟何种公共利益如何遭受了侵犯,既然没有受害方,就不存在犯罪。

从一般意义上讲,道德和法律的确有着密切关系,包括核心规则的同源性,功能上的等(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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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换偶才是非法的? 辉格 2010年5月21日 马尧海等22人因集体换偶而被控聚众淫乱罪一案,初审以有罪判决告结;此案从一开始便引起了巨大争议,有电视台还组织了专题辩论,正反双方可谓水火不容;在正方看来,换偶行为直接且严重挑战了道德传统和社会习俗,而法律既是作为行为规范的道德体系的组成部分,也应保护道德与习俗;而在反方看来,换偶案中没有受害者,而所谓公共危害,也没有说清楚究竟何种公共利益如何遭受了侵犯,既然没有受害方,就不存在犯罪。 从一般意义上讲,道德和法律的确有着密切关系,包括核心规则的同源性,功能上的等价,和它们的相互支撑作用;但区别同样明显,道德体系中包含了大量基于价值观的规范,而价值判断是不能轻易引入法律的,而且价值观的分布随时间的变化非常快,地区和社区差异也相当大,尤其在现代社会,这种引入通常只会带来更多的冲突和混乱而非共识与秩序;所以,在个案评价中,应切忌用泛泛的道德评判代替对权利、伤害、过错与责任的具体分析。 就本案而言,我们确实找不出受害者,甚至没有听到过任何人抱怨被告的换偶行为给他们造成了具体的伤害;如果换偶行为都如本案被告那样做到了圈子的封闭性和行为的隐秘性,那么我们实在找不出理由动用纳税人所供养的警力,去窥探和揭露这些行为,并施加惩罚;实际上,这群人不过是组成了一个自己的虚拟社区,按他们独特的价值观选择了自己的生活方式而已,一个多元化的大社会,应该容忍这种无害的独特性。 不过,这一辩护并不意味着,任何换偶行为都是无害且合法的;首先,换偶团体应确保其封闭性,不能开放或无条件的招募新成员,只应接受单身者或成对夫妇加入,而不能接受夫妻一方单独加入,否则,他们便会对现有婚姻关系构成规模化的冲击;在多数现代社会中,婚姻契约只包括了财产和抚养等经济责任,但也有许多社会的婚姻契约还保留着性忠诚责任,在这些社会,通奸仍是有罪的;即便在通奸非罪的社会,规模化的引诱和实施通奸从而破坏婚姻关系,很可能仍会被认为有罪。 其次,换偶团体应保持其隐秘性,除非换偶者离开他们现在生活的社区,在物理上另建新社区,否则,公开的换偶行为仍可能对其邻居的构成伤害;有两种潜在的伤害,首先是心理感受上的直接伤害,持有某些价值观的人看到听到身边的这种事情,会真切的感受到恶心和惊恐,就像有些女性看到陌生男子的裸体时的反应那样;当然,个体感受不能作为判定行为合法性的依据,但如果此种感受普遍存在于这个社区里,已构成习俗,那就不同了。 另一种是间接的财产性损害,假如我生活在一个民风朴厚、邻里和睦的社区,现在出现了一群换偶者,还闹得沸沸扬扬,远近皆知,从那以后,当别人问起我住在哪里时,我都难以启齿,乃至最后无奈搬离了该社区;很明显,在我眼里,或与我持类似看法的别人眼里,我的住宅的价值贬低了,我的生活质量也下降了;如果这种看法在社区和周边地区很普遍,这一损害会直接反映在房价上,它虽然是间接的,却是真实、具体而可度量的。 我认为,一个社区有权利阻止这种损害行为,并在其实际发生时获得司法救济,当然,他们有责任证明这种伤害确实存在,并且是基于社区居民的普遍看法,而非个人的特定价值观,即,感受到生活水平下降和房产贬值,并非仅仅出于他本人对身边换偶行为的厌恶,而是周围居民的普遍评价所造成的难堪与恶名;重要的是,即便他本人对换偶行为并无特别看法,也无法避免此种损害,正是在此意义上,我们可以说,该损害是“客观的”。 让我们再考虑另一种情况,假设上述社区中出现换偶行为并已广为人所知之后,没有人提出侵权诉讼,甚至没有人提出抗议或驱逐动议,那么,多年以后,该社区便对换偶行为构成了事实上的容纳,或者说,它的习俗已经改变了;此时若再有人提起诉讼,就不应得到支持,换偶行为实际上已构成了社区居民的一项权利。 同样,如果你搬进一个此前已存在换偶行为的社区,而你在后来才听说,此时,你也没有权利主张对你的损失进行赔偿;即便你感觉到生活质量受损、房产贬值、乃至被迫再次搬家,也是因为你自己事先不够审慎,没有打听清楚,理应自负其责;个人所特有的价值观,是不能用来挑战社区已经存在的习俗和规范的。 如前所述,在确保封闭性和隐秘性的前提下,换偶行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构成伤害,因而,即便该行为在某些条件下是非法甚至有罪的,治安和司法部门也不应对它展开主动侦查和公诉,而应由实际遭受损害者自己提起诉讼;首先,侦查会破坏隐秘性,使得原本无害的行为变成有害的;其次,由于换偶行为是否有罪随社区习俗而异,而公诉则很可能忽视其中的差异,不必要的发起没有实际受害人的案件。
饭文#L2: 富士康应停止无责任补偿

富士康应停止无责任补偿
辉格
2010年5月20日

富士康的连环跳楼自杀已经发展到了第九起,并险些发生了第十起,各方都在为此而痛惜、焦灼和困惑;与此同时,一个不祥的信号正在从员工和家属们的反应之中传递出来:他们已经在关注和讨论企业对自杀者的补偿金额了;更有报道显示,在深圳其它企业的类似事件中,已有一些自杀者的家属在以富士康的先例为参照,向雇主要求人道补偿。

如果事实证明企业对员工的自杀负有责任,当然应该赔偿,但富士康所施行的无责任人道补偿,却是一种恶性激励,它会鼓励更多的自杀行为,不仅在富士康内部,也会波及整个珠三角工(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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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应停止无责任补偿
辉格
2010年5月20日

富士康的连环跳楼自杀已经发展到了第九起,并险些发生了第十起,各方都在为此而痛惜、焦灼和困惑;与此同时,一个不祥的信号正在从员工和家属们的反应之中传递出来:他们已经在关注和讨论企业对自杀者的补偿金额了;更有报道显示,在深圳其它企业的类似事件中,已有一些自杀者的家属在以富士康的先例为参照,向雇主要求人道补偿。

如果事实证明企业对员工的自杀负有责任,当然应该赔偿,但富士康所施行的无责任人道补偿,却是一种恶性激励,它会鼓励更多的自杀行为,不仅在富士康内部,也会波及整个珠三角工业区;可以相信,无责任补偿政策的动机是善良的,目的也在于息事宁人,然而事实上,它却在无意中构成了对自杀行为的公开收购,而且出价不低;一旦高价收购成为稳定预期,定会吸引到越来越多的人把命卖给你。

有人会说,二三十万补偿不足以买到一条命,谁会为这点钱就去跳楼呢?确实,普通人是不会,但社会中存在大量不那么普通的人,这些精神状态处于边缘水平的人,在遭遇特定的情境时,就可能自杀,而激励的作用会在他们身上得以表现;事实上,即便没有补偿的激励,许多人也跳楼了,而对补偿的可信预期会促使那些摇摆者作出决定。

也有人会问:命都没了,还要钱干啥?答案是:给家庭。心理学家德·卡坦扎罗的研究显示,两性关系上的挫折,和感觉自己成为家庭的负担,是自杀的两大主要动机,显然,后一种很容易被高额金钱补偿所激励;用许多自杀者的话说,自己很没用、没出息、不能替父母分忧、反而让他们操心、帮不了弟弟妹妹、娶不到老婆、满足不了父母抱孙子的愿望,等等;此时,如果他想到自己的死能给家人带去一大笔他们从未指望能攒够的钱,是不是一种很大的诱惑呢?

对死亡的无责任补偿,并非新近出现的做法,实际上,它体现了那些法律不健全的社会中广泛存在的一条司法原则,即所谓的“人命关天”:在任何纠纷和冲突中,只要有人非正常死亡,就必须找出某个人来为此负责,即便没有任何人存在过错;无论权利如何遭受漠视和践踏,无论司法系统如何低效和不公,无论官员如何渎职和腐败,只要一出人命,一切就立刻变得简单、高效而爽快,赔钱、革职、甚至抵命,仿佛老天突然开了眼。

这条原则,是对法治缺位的一种补救;法律作为一种各方可接受的纠纷解决机制,为社会创造了一个和平共存的环境;然而,由于司法程序的不合理,刑侦和取证手段的缺乏,司法官员的腐败低效等等原因,许多冲突得不到公正解决;所以,为了确保那些最严重的冲突得以平息,不至于引发社会动荡,主权者常常鼓励或强制对诸如死亡这样的最严重伤害进行无责任补偿,而这种安排也常常作为不得已的次优结果被双方所接受。

同时,不惜一死的决心也常常被视为证明当事人清白或含冤的过硬证据,试想,在取证手段原始粗糙、缺乏交叉质证程序、没有专业律师辩护、法官常常是惯于受贿的文盲;这种时候,细致的举证、慎密的辩护、引经据典的法理阐述,或许都比不上一死的决心来得直观而有说服力;这一观念,也很生动的体现在古代滚钉板告御状的故事中。

然而,人命关天原则同时也带来了大量的负面效果,它激励了人们在涉及重大利益的冲突中,无论是否在理,都不惜以死相争的倾向;近年来频频发生的拆迁自焚案,便是这一倾向的典型表现;在中国传统社会中,自杀甚至常被用作一种报复手段,尤其多见于缺乏其他救济手段的弱势者,比如受婆婆欺压的媳妇们;这种做法的流行,一方面造成了许多本可避免的悲剧,同时也衍生了大量的后续冲突。

无论是以命为证的古老传统,还是无责任补偿的人道安排,其宗旨都是不求真相与公正,只求息事宁人,从这种和稀泥做法中,永远无法生长出法律、公正与秩序;而随着刑侦和取证手段的进步,其在技术上的理由也早已不复存在,它的延续仅仅昭示着一个有效司法制度的缺失。

富士康这样有社会影响力的大企业,理应对其政策的潜在社会效果保持警惕,应该立即停止对自杀事件的无责任补偿,至少应避免公开的一次性现金补偿,而代之以秘密年金,对方一旦泄密,应立即停止支付;驱动富士康作出补偿的善意,完全可以转移到预防环节上,这方面他们做的还远远不够,他们迄今还未展开全面的员工心理状况调查和研究,没有聘请社会心理学家入场,没有对社会心理学研究提供资助,也没有对管理结构作出针对性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