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所思〉分类下的文章(165)

怎么让老人花钱?

我们父母这一代人,多半已习惯了节俭生活,很难从容接受当今日益纷繁的消费方式了,即便许多在我们看来十分平常的消费,在他们看来也是过于奢侈的,花两三百块吃顿饭,百八十块看场演出,四五十块洗个澡,喝个茶,若不是请客聚会,自己是不会去的。

对于那些自己经常享用这些服务的晚辈来说,这一反差常会给他们带来不安甚至负担,他们希望父母同样享受到这些舒适和便利;许多时候,收入并非障碍,或许惯于节俭的父母收入比他们还高,问题在于,老人们即便手头宽裕也不会去,所以送钱是改变不了这一状况的。

从老人嘴里听到的理由,通常是不舍得、不值得、不(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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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父母这一代人,多半已习惯了节俭生活,很难从容接受当今日益纷繁的消费方式了,即便许多在我们看来十分平常的消费,在他们看来也是过于奢侈的,花两三百块吃顿饭,百八十块看场演出,四五十块洗个澡,喝个茶,若不是请客聚会,自己是不会去的。

对于那些自己经常享用这些服务的晚辈来说,这一反差常会给他们带来不安甚至负担,他们希望父母同样享受到这些舒适和便利;许多时候,收入并非障碍,或许惯于节俭的父母收入比他们还高,问题在于,老人们即便手头宽裕也不会去,所以送钱是改变不了这一状况的。

从老人嘴里听到的理由,通常是不舍得、不值得、不喜欢之类,但实际上,如果晚辈掏了钱陪他们去,或者买了票让他们自己去,许多时候他们还是很享受的,而且事后还颇有回味甚至津津乐道,这种情况我观察到了许多次。

一种可能是,节俭的习惯会让老人为最低限度的奢侈而隐隐生出罪恶感,这种不快抵消了消费原本会带来的快乐,但如果这是免费的,或者花钱已是既成事实,罪恶感便得以消除,成了纯享受。

另一种可能是,人总是被习惯所牵引和笼罩的,即便一些事情能带给他快乐,而他也知道这些事情能带给他快乐,并且这些只是举手之劳,并无任何障碍,他仍可能不去做,除非有人发动说服他去做,或者某种情势逼迫他不得不去做,换句话说,某些人在某些事情上被别人做主,反倒会给他更多快乐。

我曾经认为,如果你不知道该送亲友什么东西好,那就送钱,因为只有他们知道自己最需要什么,而钱的好处是流动性,为接受者保留了最多的选择;现在我不再这么认为了,用laoyao那个不太好听的说法,人是经常会犯贱的,呵呵。

依我看,上面两种情况都有。

问题是,除非生活在同一个城市,否则晚辈很少有机会迫使父母去享受那些他们自己不愿去,但却已被证实确能给他们带来快乐的服务。

现在,假设存在这样一种产品,比如一张会员卡,持卡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和限额内,到一组签约商家消费,若消费限额在期限内不用完,会自动作废或贬值,如果上面的分析是对的,这种卡就能解决晚辈的上述困境,是过年孝敬父母的理想选择。

类似的产品应该已经很多了,但针对这种特定需求的,似乎还没有,这应该是个机会,运营者可与银行合作发卡,从商家拿7到8折,给客户8到9折,运营成本不会很高。

作为不甚理想的替代品,商场超市的购物券部分满足了上述需要,但还差很远。

为何穷人更爱买彩票?

若从直觉出发推断,风险偏好似乎应与收入水平成正相关,即富人更爱冒险,因为富人有更强的风险抵御能力,百万富翁输掉90%还有10万,收入越高,便有越多的比例可以输掉而不影响基本生活所需。

然而在现实中,可以观察到,在许多风险领域,比如彩票、赌马等,穷人具有更高风险偏好。

我觉得,这一现象只有放到我的“消费离散性假说”之下,才能得到适当的理解,在该假说引导下,我们甚至可以精确的预测,一个人究竟穷到何种程度,才会对何种风险拥有较高的偏好。

按离散性假说,决定个人消费行为的动机分为三层:

1)维持现有生活方式;
2)努(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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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从直觉出发推断,风险偏好似乎应与收入水平成正相关,即富人更爱冒险,因为富人有更强的风险抵御能力,百万富翁输掉90%还有10万,收入越高,便有越多的比例可以输掉而不影响基本生活所需。 然而在现实中,可以观察到,在许多风险领域,比如彩票、赌马等,穷人具有更高风险偏好。 我觉得,这一现象只有放到我的“消费离散性假说”之下,才能得到适当的理解,在该假说引导下,我们甚至可以精确的预测,一个人究竟穷到何种程度,才会对何种风险拥有较高的偏好。 按离散性假说,决定个人消费行为的动机分为三层: 1)维持现有生活方式; 2)努力提升至更高阶的生活方式; 3)在给定生活方式下,更多更好的消费; 假说认为:其中前两层是根本的、决定性的,第三层是琐碎的、次要的、容易割舍的。 由此不难得出关于风险偏好的若干推论: 1)若某人之预期收入流只够勉强维持其当前生活方式,毫无结余,则其风险偏好极低; 2)若某人之预期收入流足以维持其当前生活方式,且结余额有望在可见未来助其升至更高阶生活方式,则其风险偏好居中; 3)若某人之预期收入流足以维持其当前生活方式,但结余额无望在可见未来助其升至更高阶生活方式,则其在运用该笔结余时的风险偏好很高。 大量低端工薪者恰属第三种情况,他们无论如何省吃俭用,省下的积蓄也不足以让他们住进高档社区、开上宝马、搂上小蜜,而一个头奖却可以立即做到,所以在每周几十块的彩票上,他们的手会很松。 这一解释也对彩票设计指出了原则:彩票价格必须适合低端工薪者的开支结余,头奖金额必须能让他在生活方式上提升至少一级台阶。
决定论 vs 宿命论

经常听到有人如此责难决定论:

(A)既然一切事情都是被决定了的,那么无论你做什么都改变不了什么,是不是你就啥都别做了?

这种说法貌似还流传颇广,但只须稍加留意便会发现,该说法与决定论恰好相反,决定论是这样说的:

(B)一切事件皆由其前导事件完全决定。

或者:

(C)世界在任一时刻的状态(S)由此前任一时刻的状态(S0)完全决定,即,若我们有足够的知识和计算能力,从S0可算出S。

可见,决定论认为前导事件可充分完备的决定后续事件,而(A)则认为当前的行为对未来没有影响,这显然是直接对立的说法,所以说法A不是决定论,称之为宿命论比较贴切。

对决定论的宿命论式曲解的流行,很可能是出于对“改变”一词的两种可能含义的混淆,当我们说(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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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听到有人如此责难决定论:

(A)既然一切事情都是被决定了的,那么无论你做什么都改变不了什么,是不是你就啥都别做了?

这种说法貌似还流传颇广,但只须稍加留意便会发现,该说法与决定论恰好相反,决定论是这样说的:

(B)一切事件皆由其前导事件完全决定。

或者:

(C)世界在任一时刻的状态(S)由此前任一时刻的状态(S0)完全决定,即,若我们有足够的知识和计算能力,从S0可算出S。

可见,决定论认为前导事件可充分完备的决定后续事件,而(A)则认为当前的行为对未来没有影响,这显然是直接对立的说法,所以说法A不是决定论,称之为宿命论比较贴切。 对决定论的宿命论式曲解的流行,很可能是出于对“改变”一词的两种可能含义的混淆,当我们说“我能改变什么”时,有两种意思:设世界在t0时刻的状态为s0,t1时刻的状态可能是s1,也可能是s2,取决于t0到t1之间是否发生了行为a。 可是人们在说“改变”时,有时候是指s0与s1的不同,而有时候又是指s1与s2的不同,并且这一切换常常在不知不觉中完成。 决定论者说:从s0可知a必会发生,故t1时刻的状态必为s1;而宿命论者将其理解为:a无法将s1变为s2,故行为无法改变世界。 对于宿命论者的糊涂责问,或许这样答复可以让他恢复清醒:

不是思想和行为改变不了世界,而是你会有何种思想和行为、以及它们将如何改变世界,是早被决定了的,过去经由你的行动去创造未来

捡到支象牙筷,配穷个人家

这是早先流传于我家乡的一句俗语,用于讽喻那些与所处生活方式不符的消费行为,这大概是对“消费离散性假说”的最生动概述了,呵呵。

小时候经常听我外婆说起,她在运用此类表达方式上颇有些造诣,可惜那时候没有博客和twitter,否则定然follows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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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早先流传于我家乡的一句俗语,用于讽喻那些与所处生活方式不符的消费行为,这大概是对“消费离散性假说”的最生动概述了,呵呵。 小时候经常听我外婆说起,她在运用此类表达方式上颇有些造诣,可惜那时候没有博客和twitter,否则定然follows无数。
消费之非连续性与需求弹性

我的那个消费离散性假说(或曰消费非连续性假说),不幸被子旸老师嗤之以鼻:

这么说吧,作者重新发现了乘法表。费雪的《利息理论》对作者论述的问题都有了更深入全面的分析,而且,时间提前了好几十年。作者不如转而去写一篇《利息理论》的读书笔记。

我当即表示不服:

费雪……指出了不耐水平的不同引出的储蓄含义,在他的理论里,不耐水平是外生的,而我的非连续性假定将几种不耐水平向前推到了一个更深的机制,变成内生的了。风格B可以最好的演示我和费雪的差别:B看上去很耐得住性子,其实B对于下一次迁越比A更不耐,呵呵。

另一位铅笔老师冀志罡的批评听着比较暖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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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那个消费离散性假说(或曰消费非连续性假说),不幸被子旸老师嗤之以鼻:

这么说吧,作者重新发现了乘法表。费雪的《利息理论》对作者论述的问题都有了更深入全面的分析,而且,时间提前了好几十年。作者不如转而去写一篇《利息理论》的读书笔记。

我当即表示不服:

费雪……指出了不耐水平的不同引出的储蓄含义,在他的理论里,不耐水平是外生的,而我的非连续性假定将几种不耐水平向前推到了一个更深的机制,变成内生的了。风格B可以最好的演示我和费雪的差别:B看上去很耐得住性子,其实B对于下一次迁越比A更不耐,呵呵。

另一位铅笔老师冀志罡的批评听着比较暖洋洋:

用韬光养晦、享乐、冒进来解释行为,已经不是经济学了,属于行为学范畴,几种风格实际是不同的策略选择。

志罡老师说的有道理,但不是唯一可以成立的道理,要看从什么角度:不耐也可叫做时间偏好,而对于经济学家,偏好是外生的,无须考究,从这个角度,我是越出了经济学。 不过我还是想出了办法继续赖在经济学里:我的阐释也可视为一种“物品识别”的尝试,而物品识别是经济学家常干的事情,一条需求曲线所对应的物品究竟为何,常常不是那么一目了然的,需要仔细辨认,张五常在阐述其需求定律时特别强调了这一点,其需求定律的有效性,乃是基于对物品的恰当识别,如果识错了,曲线未必向下,具体可参见《经济解释》第五章“需求定律”第六节“何谓量?”,和第六章“小试牛刀”第五节“多质的需求验证”,分别演示了钻石和苹果的物品识别问题,苹果那个尤其精彩。 消费离散性假说,实际上将消费行为识别成了一个两阶段选择:首先选择生活方式——它本身是一种消费品,然后在此生活方式所框定的范围内选择具体的物品和消费量;进而,该假说指出了,对生活方式的不耐与对具体消费品的不耐是两种不耐,且会以特定方式相互影响——比如在策略B之下,前一个不耐会导致后一个很耐。 --------------------------- 答辩结束,主题开始------------------------------- 今天吃晚饭的时候,我惊喜的发现,消费离散性假说远比我原本想象的更有意思,而且这些意思绝对能够唤起经济学家的热情——它居然可以推出许多关于需求弹性的推论。 通常,我们会用必需品和奢侈品等类别来区分不同弹性的消费品,然而,用弹性所区分出的必需与奢侈,有时跟我们的直觉感受很难协调,比如“面子”,按理说算不上不可或缺之物,但许多人都可以为了面子不要命,弹性小的令人乍舌;现在有了离散性假说的若干推论,此类现象便很好理解(注:这些现象在常识直觉中或许原本就并不难理解,我说的更好理解特指“更好的在经济学框架下理解”): 1)推论一:同一物品,对于处于不同生活方式的同一个人,具有不同的弹性。 2)推论二:处于一种生活方式底部的消费品——意味着失去它们就会堕入另一种更低阶的生活方式,即便它在其它不处于该生活方式中的人们看来是奢侈品——,弹性很小,反之,远离底部的消费品弹性很大。 3)推论三:同一物品的上行弹性不等于其下行弹性,也就是说,物品随收入上升(或价格下降)的弹性变动曲线,与物品随收入降低(或价格上升)的弹性变动曲线,未必重合,用俗话说就是:某些物品,他拥有之前不甚在乎,拥有之后却守之如命。
三种基本消费风格,及其储蓄含义

我在年初一篇文章《高储蓄率是我们的时代特征》里,提出了对消费行为的一种看法:

个人消费会随着收入的提高而提高,这很明显,但这种同步提高并不是线性和连续的,而是在一系列生活方式所对应的消费水平中,作阶梯式的跃迁。假如你原先的收入勉强维持你的单身公寓、QQ车和15元快餐构成的白领生活,现在你的工资涨了两千元,远不足以支付梦想中的三居室公寓、凯美瑞和保姆构成的小富生活,那你很可能将新增收入的大部分储蓄起来,为将来的跃迁做准备;相反,如果你的收入只差一点就能负担小富生活,便很可能借助信贷来提前实现梦想。

上述分析的逻辑结果是:储蓄水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对未来生活的期望与当前水平的差距,也取决于他们对下一代生活的期望与这一代的差距,(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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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年初一篇文章《高储蓄率是我们的时代特征》里,提出了对消费行为的一种看法:

个人消费会随着收入的提高而提高,这很明显,但这种同步提高并不是线性和连续的,而是在一系列生活方式所对应的消费水平中,作阶梯式的跃迁。假如你原先的收入勉强维持你的单身公寓、QQ车和15元快餐构成的白领生活,现在你的工资涨了两千元,远不足以支付梦想中的三居室公寓、凯美瑞和保姆构成的小富生活,那你很可能将新增收入的大部分储蓄起来,为将来的跃迁做准备;相反,如果你的收入只差一点就能负担小富生活,便很可能借助信贷来提前实现梦想。

上述分析的逻辑结果是:储蓄水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对未来生活的期望与当前水平的差距,也取决于他们对下一代生活的期望与这一代的差距,人们对自己未来或下一代进行生活方式跃迁的期待越高,就会把越多的钱堆积在两级台阶之间。很明显,正是在这一点上,中美两国存在着巨大差异。过去几十年的经济发展和门户开放,使中国社会的生活方式经历了急剧的动荡和变迁,所有人都在调整对未来生活的期望,各种前所未有的消费生活模式展现在他们眼前。

今天又在想这个问题,发现原先的说法有点问题,只考虑到其中一种情况,实际上,从“消费行为在若干非连续状态(我将这些状态称为生活方式)间迁越”这一假定,可以推出三种消费风格,其储蓄含义不同: A)及时享乐主义:选定一种自己能够轻松负担的生活方式,并在此方式下尽可能多消费; B)韬光养晦主义:选定一种自己能够轻松负担的生活方式,并在此方式下尽可能少消费,多储蓄,为下一次迁越做尽可能快的准备; C)冒进主义:选定一种可能的最高阶生活方式,即便为此穷尽一切已有的或预期可获得的资源; 显然,这三种消费风格带来不同的储蓄倾向,对应的储蓄率C<A<B。 这样,那篇文章对中美储蓄率差异的解释便可表述为:中国消费者更多的持有B型消费风格,即他们对本人或其子女的未来生活方式都有较高的期望,并为此而大量储蓄。原文中对应这个意思的文字是:

正是因为他们迫切渴望改变生活状况,尤其是下一代的状况,他们才需要更多的储蓄,因为当前的收入还不足以立即负担这些期望。在美国,各种主要的生活方式都已存在好几代,上几代为此而准备的储蓄已经在当前转变为消费,从而抹平了总的储蓄率;而在中国,多数人都在为从未有过的更好生活而打拼和积累;并且,中国传统令他们对下一代背负更多责任,这意味着他们对未来消费流赋予了更大的权重。

上述澄清虽未推翻但削弱了此文的解释力,因为该解释不再由消费的非连续性直接得出,而加入了额外的假定,原文包含了这个意思,但没表述清楚。 题外话,实际上还可以想象第四种风格: D)清心寡欲主义:无论收入多少,选定一种尽可能低阶的生活方式,多出的钱自动变为储蓄。 但是,风格D与经济学硬核中的“稀缺性假定”相矛盾(该假定认为,人必有至少部分欲望永难满足),故不予考虑。 补充说明:我用了“阶梯”这个词来表述生活方式之间的高下,容易造成这样的误解,生活方式集合构成一个单向链,其实我觉得,用一个有向网络(directed network)来描述可能更贴切。
饕餮经济学#7:互惠圈如何塑造人性?

多年来,我对互惠圈这个概念十分着迷,因为我感觉到,它所代表的那个博弈环境,或许在人类进化史的关键阶段,塑造了人性和文化中许多非常重要的成份,而这些成份,与新近才发展起来的流动性大社会和市场交易系统,有着深刻的冲突。

比如,关于自私和慷慨(此次自私一词的用法是通俗的,不是经济学意义上的),就有着许多看似矛盾的说法,人们总是说偏僻乡村的村民淳朴厚道、慷慨好客,但又经常发现农民很自私,为赡养父母的负担而斤斤计较,常常让兄弟反目,许多老人只好按月到各儿子家轮吃,我小时候也常看到一些农宅因分家谈判失败而拆掉一半,乃至半根大梁悬在外面的情景,乡村和小镇上,为一点点小利之争而跳脚骂街的场面,更是随处可见。

现代城市居民,一方面被认为精明小气,朋友吃饭都要AA,美国人更是邻居之间帮点忙都要按小时付钱,甚至老爸还要掏钱给儿子做家务,而同时(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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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我对互惠圈这个概念十分着迷,因为我感觉到,它所代表的那个博弈环境,或许在人类进化史的关键阶段,塑造了人性和文化中许多非常重要的成份,而这些成份,与新近才发展起来的流动性大社会和市场交易系统,有着深刻的冲突。

比如,关于自私和慷慨(此次自私一词的用法是通俗的,不是经济学意义上的),就有着许多看似矛盾的说法,人们总是说偏僻乡村的村民淳朴厚道、慷慨好客,但又经常发现农民很自私,为赡养父母的负担而斤斤计较,常常让兄弟反目,许多老人只好按月到各儿子家轮吃,我小时候也常看到一些农宅因分家谈判失败而拆掉一半,乃至半根大梁悬在外面的情景,乡村和小镇上,为一点点小利之争而跳脚骂街的场面,更是随处可见。

现代城市居民,一方面被认为精明小气,朋友吃饭都要AA,美国人更是邻居之间帮点忙都要按小时付钱,甚至老爸还要掏钱给儿子做家务,而同时,许多证据却又表明,现代市民,特别是发达市场国家的中产市民,在热心公益和乐善好施方面,远超过传统村民。

这种看似矛盾的现象,如果从博弈环境的差异去考察,便会发现,其背后的逻辑其实是一致的;现代市场化大社会中,核心小家庭为主,周围多数是陌生人,产权划分更细致精确,而传统小社会,大家庭较多,在家庭、家族、村社等层次上,有着许多共有权利。

河道、水井、池塘、道路、草场、桥梁、宅基地、晒谷场、私塾、祠堂,分别在不同层次上共有,在通行、采光、风水等权利上,边界也很模糊,许多大宗消费,比如节宴、唱戏、丧葬、祭祀、求雨、绑票赎金、土匪保护费、官员贿赂,都是集体消费的。

一方面,由于技术上的原因,没有成本可行的手段将财产和权利的边界划分的那么清晰细致,另一方面,如前一篇所分析,基于共享池的互惠圈模式,在那种条件下,恰是成本收益比占优的。

然而,小社会居民更多的采用权利(或产权)共有模式,并不意味着他们更少私心,与大社会居民相比,他们追求个人利益的本能倾向是一样的,不仅如此,当权利共有程度越大,个人需要更多的警惕心、算计能力和社交技巧来时刻保护自己的利益。

在大社会中,仅当你面临具体交易时,才需要进行风险评估和成本收益算计,而在小社会,你需要时刻提起精神,为自身利益而处心积虑勾心斗角合纵连横尔虞我诈,因为边界是不清晰的,交易也不是笔笔结清的,实际权利和所得之多少全在于你的拼争。

经历过下列任一处境的朋友,大概都知道我在说什么:学生宿舍的集体生活、婆媳妯娌姑嫂关系、妻妾嫡庶关系、机关和国企里的勾心斗角、大公司的办公室政治;一个就够受了吧?传统小社会还把这些全捏在一个系统里,五四青年在逃离这个系统之后的轻松感,是容易理解的,但这种逃离总是暂时和不彻底的,在新的条件下,新的战场总是被重新构建出来。

勾心斗角合纵连横的政治斗争,在黑猩猩社会就有了,但人类把它发展到了极致,我们的认知能力、思维模式、价值体系都被塑造得高度适应这种斗争,对于政治关系的敏感度、洞察力、手腕技巧,都令人叹为观止,女人爱看韩剧里的家庭战场,男人则热衷于谈论宫廷阴谋,都乐此不疲。

问题是:什么驱动了这一发展?两两博弈和市场化交易貌似都提供不了这样的条件,进化心理学的博弈分析,已经帮助我们理解了自私、等级量化的亲情、诚实、免遭揭露时的欺诈倾向、欺诈时的心慌脸红,等等,甚至自欺也得到了解释:自欺可以让你更好的掩饰欺诈而不容易被察觉。

我们容易理解为何亲情和诚实得到颂扬,虚伪和欺诈遭受贬斥,却不容易理解,为何无私、慷慨、不计较得失,会得到颂扬,为何吝啬、明算账、斤斤计较,这些会成为贬义词?为何实际上被算得一清二楚的礼尚往来,却要刻意掩饰其交易性质?这样的交易时时刻刻在发生,双方心知肚明,但其交易性质一旦被揭穿,会给双方带来无法遏制的本能尴尬和嫌恶感,这是为什么?

为了掩饰交易性质,人们付出了极高的交易费用:发霉的月饼、不实用的奢侈礼物、给烟酒回收店的高额折扣,以及更重要的,大量的负消费者剩余:许多奢侈品如果不是因礼尚往来,受礼者原本是不会消费的,但受礼者因此欠下的人情债却是以市价记账的,所以消费者剩余是负的。

互惠圈模型或许能给出一种解释,如上篇所述,互惠圈实际上是一种保险合作社,它的优势建立在如下基础之上:

1)共享池免除了两两互惠关系所带来的信息和评估成本;
2)与两两互惠关系相比,共享池在更广的范围内分摊了风险,从而提高了个体风险抵御能力;
3)在收入波动在生存线附近的条件下,上述风险抵御能力提升是非常大的收益。

但无政府状态下的自发保险合作社,不像现代合作社那样,可以借助国家司法系统来执行成员义务,互惠圈的成员义务是由内部自发机制来执行的,在互惠圈内,个体的最优策略应包括如下内容:

1)用行动、言语和符号,向其他成员显示和证明自己的成员资格,包括对成员义务的履行意愿和履行能力,以便维持自己的成员地位;
2)揭露、指责和制止其他成员违背义务的行为,必要时发动驱逐行动;
3)在不影响(1)的条件下,从共享池为自己获取最大可能的收益;

上述策略将鼓励对慷慨无私的展示和宣扬,和对自私吝啬的谴责,但同时鼓励个体在条件适宜的时候尽可能损公肥私,比如,当能够把肥私行为掩盖在公益外衣之下时;在上述模型启发下,我们可以得出一些进一步的观察和推断:

1)如果互惠圈面临瓦解,策略条件(1)迅速撤销,立刻进入对共享池的哄抢状态;
2)如果某个成员被认定未来没有指望拥有履行成员义务的能力,他将被开除,除非他的继承人能替他履行义务,所谓“救急不救穷”原则大概起源于此,一个农民互惠圈不会接纳一个乞丐;
3)互惠圈都有强烈的排外倾向,当面对圈外人时,将采用完全不同的策略,对圈内人的兄弟情谊,和对外村人的无情屠杀,这些看似完全对立的情感,可以毫无困难的并存;
4)互惠圈成员严格区分私人事务和涉及共享池的公共事务,严格区分普通交易和集体互惠交易,他们为之分别创造了两套独立的概念、词汇、认知模块、符号体系和伦理法则,如果一种交易被认定为互惠圈交易,成员将强烈的抵制任何使得它看上去像普通交易的行为,即便改变只涉及表面特征。

(越扯越远了,几乎沦为标题党,呵呵,待续)

改善器官短缺状况的一种保险方案

刚刚在Adxon上看到唐纳德·梅隆(Donald Marron)的文章,又谈到了器官供需困境:

和最低工资和租金管制一样,人体器官市场也是讲解供求基本知识时的典型例子。器官买卖市场一般是非法的,所以器官的需求量总是大大地超过供应量。比如,根据估算,美国每年有多达4,000人在等待肾脏捐赠的过程中死亡(原则上来讲,其中部分肾脏来自于健康捐赠者)。

Dick Thaler在今天的《纽约时报》上提到,经济学家一般对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案是,允许人体器官的买卖,但这不能成为一项政策。正如经济学家Alvin Roth说过,很多人认为这种想法“令人厌恶”。

并介绍了一种用“默示同意”规则来提高捐献率的想法,有点意思:

另一个方法,几个欧洲国家正在使用,是一种“退出”的规则,通常被称为“假定同意”,就是说,在这些地方的公民都被假定为同意捐赠,除非他们主动登记说明自己不愿意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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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在Adxon上看到唐纳德·梅隆(Donald Marron)的文章,又谈到了器官供需困境:

和最低工资和租金管制一样,人体器官市场也是讲解供求基本知识时的典型例子。器官买卖市场一般是非法的,所以器官的需求量总是大大地超过供应量。比如,根据估算,美国每年有多达4,000人在等待肾脏捐赠的过程中死亡(原则上来讲,其中部分肾脏来自于健康捐赠者)。

Dick Thaler在今天的《纽约时报》上提到,经济学家一般对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案是,允许人体器官的买卖,但这不能成为一项政策。正如经济学家Alvin Roth说过,很多人认为这种想法“令人厌恶”。

并介绍了一种用“默示同意”规则来提高捐献率的想法,有点意思:

另一个方法,几个欧洲国家正在使用,是一种“退出”的规则,通常被称为“假定同意”,就是说,在这些地方的公民都被假定为同意捐赠,除非他们主动登记说明自己不愿意捐赠。

参照奥地利和德国,这两个相似的国家在同意率上的差别。德国采用“参加”的规则,只有12%的人同意捐赠;而奥地利采用“退出”的规则,几乎所有人(99%)同意捐赠。

我在年初一篇文章《器官移植的伦理困境》里也表达过与Roth类似的看法,的确,旁观者的伦理底线,可以成为某些自愿交易的合法障碍,这已成为司法传统的一部分。(需要强调,触及伦理底线的情况很少很特殊,不应将其任意扩大。) 但同时我又认为,伦理厌恶所针对的是赤裸裸的器官交易,也就是交易的外表,而非交易的实质,比如包括婚姻和婚外情在内的男女关系中,实际上充斥着各种精打细算的交易,对此公众并无意见,但一手交钱一手脱裤的赤裸裸交易就成了过街老鼠,所以,只要设法给交易披上一件温情脉脉的外衣,公众是可以接受的。现在我想到了一种对于器官交易貌似可行的外衣:

1)保险公司可以在销售医疗保险时,可以建议客户与该公司签署一份捐献协议,签了之后,可享受保费折扣;

2)凡持有捐献协议的保险公司,有权将协议下的捐献器官优先使用于其保险客户;

3)保险公司可将接受上述器官移植的优先机会,与其特定医保产品绑定。

饕餮经济学#6:排他性互惠圈和身份符号

可以设想这样一种机制:每只吸到血的蝙蝠回巢后,都把多余的血液吐进若干公共血池之一,其它所有与它有合作关系的蝙蝠,若空腹而归,便可从该池子中汲血,如此,蝙蝠们将分化为若干排他性互惠圈,每个圈对应一个池子,实际上,共享池可以是虚拟的,它在物理上对应着圈内蝙蝠的全部空肚子。

我不知道博弈学家管这种机制叫什么,我把它叫做互惠圈,或者互助社,它改变了互惠关系的信息条件:免除了你记忆两两交往历史的负担,而只需了解对方对待圈子的态度,而识别该信息的负担可以转嫁给你所信任的圈内其他人,比如入党介绍人,或者,在日常闲谈中,你也可以听到别人对他的评价。

上述信息机制的改变非常关键,它降低了系统复杂度,把点对点互联改成了总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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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设想这样一种机制:每只吸到血的蝙蝠回巢后,都把多余的血液吐进若干公共血池之一,其它所有与它有合作关系的蝙蝠,若空腹而归,便可从该池子中汲血,如此,蝙蝠们将分化为若干排他性互惠圈,每个圈对应一个池子,实际上,共享池可以是虚拟的,它在物理上对应着圈内蝙蝠的全部空肚子。

我不知道博弈学家管这种机制叫什么,我把它叫做互惠圈,或者互助社,它改变了互惠关系的信息条件:免除了你记忆两两交往历史的负担,而只需了解对方对待圈子的态度,而识别该信息的负担可以转嫁给你所信任的圈内其他人,比如入党介绍人,或者,在日常闲谈中,你也可以听到别人对他的评价。

上述信息机制的改变非常关键,它降低了系统复杂度,把点对点互联改成了总线式以太网;在互惠圈里,团伙忠诚和江湖义气代替了个人交情,成为你选择博弈行动的主要决策依据。

信息识别方式的改变,进而带来了自我标识(或曰信息表达)方式的改变:此前需要表达的是“我是谁”,现在重点则变为“我是哪一伙的”,个体符号以面孔和名字为主,而团伙符号则需要人为设计,于是,形形色色的符号被创造出来:发型、文身、敲掉门牙、耳洞耳坠、鼻子穿针……(请注意:越高级的符号越难模仿)

基于共享池的互惠方式更适合狩猎团伙,它使得一个较大的互惠圈可以按季节和任务不同,灵活组合狩猎团队,从单兵追猎、小股游猎,到大规模围捕和悬崖驱赶,这样,因病缺勤者也可维持食物供给,甚至他们的遗孤也能得到抚养,这是最古老的保险合作社。

敏感的朋友或许已经发现,共享池这个东东,容易让你联想到饕餮,很明显,它对食量是个重大激励,不仅共享本身降低了边际食量的内部成本,而且聚餐是维系团伙的核心手段,美酒佳肴是友情的(也是爱情的)高效催化剂,直至今日,聚餐仍是维系各种组织和圈子主要手段,而大部分饕餮行为便发生在这种聚餐场合。

饕餮第二定律:基于共享池的互惠圈合作方式越流行,饕餮就越流行

尽管互惠圈免除了对两两交往史的直接观察和记忆负担,却也带来了新的监督和执行开销,在p2p关系中,每个人自己决定谁是朋友,当对方背叛时,断绝互惠关系即可,而在互惠圈里,朋友是个集体概念,等同于成员身份,这样,成员的接纳和驱逐便需要某种组织机制来实现,包括监督、评议和执行。

有三种模式可实现该机制,第一种是非正式的,主要手段是闲聊,闲聊的主要内容是对团伙成员或潜在成员的评头品足,内容总是围绕各成员在履行团伙互惠义务上的表现,当有人认为某成员过于吝啬、偷懒、胆怯时,可能会把指指点点升级为激励指责,如果指责得到同伙们附和或认可,被责者可能从此成为不受欢迎者,该模式中,集体决议是在七嘴八舌中自发涌现的,其执行也是自发和自动的,令人称奇的是,还常常十分有效。

从第一种很容易演化出较为正式的投诉、评议和决策机制,而入会和开除的执行也逐渐被仪式化,比如喝鸡血、割指、刺青、做发型、改名字、按手印,成人礼大概也起源于各种入会仪式。

然后是权威模式,权威来自团伙内部不可避免的等级化,个体间的禀赋差异,使成员对共享池的贡献各不相同,为避免平均主义带来的激励无效,必须给个人能力强或善于合作或有领导天份者以奖励,而通常的奖励是主持猎物分配的权力,和最大最好的一块肉。

这些早期权威和领袖大概和孩子王或街头帮派首领一样,是靠个人能力而自然涌现的;不过狩猎时代权威的控制力很弱,主要是召集人的角色,履行仪式化功能,而决策基础仍以自发机制为主。

依我看,互惠圈机制的诞生,是人类进化史上的头等重大事件,从那时起直到定居农业出现之前,它是人类进化的头号发动机,可能直接导致了语言的出现,也是催生大量早期文化符号的温床(关于这些文化符号,我在三年前曾有一个半途而废的系列随笔《符号的魔力》,有些朋友可能见过,过几天会贴出来),并带动社会组织结构向日趋复杂的方向发展。

作为另一种互惠机制,基于价格信号的市场交易,其出现则要晚的多,而那时候,人性和文化的基本要素已经塑造完成,这就是为何市场理念如此难以深入人心,而各种反市场的主张,即便错的很浅显,也那么容易被接受,资本家永远是恶魔,反犹主义也永远是主流。

(待续)

饕餮经济学#5:吸血蝙蝠和猎获物分享

我津津乐道于这个话题,并不是想成为饕餮学专家,而是因为在思考它的过程中,我发现,许多很有意思的东西被串到了一起,其中有些我还从未想到过,我对它们的享受,远超出对饕餮问题本身的兴趣,这一点,李敖之童鞋似乎尚未看透:)

从时尚的变迁,生活方式的锁入,到肚皮收租,乃至更普遍的生存套餐交易,通过对古人生活状态的揣摩,我意识到,贪吃暴食乃是古代之普遍风尚,已深入我们的文化,而节食瘦身反倒是新近时尚,且眼下尚局限于高雅阶层。

然而我的追溯并不打算止步于中世纪,人类的饕餮习俗比这更古老,我甚至认为它已成为人类生物本(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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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津津乐道于这个话题,并不是想成为饕餮学专家,而是因为在思考它的过程中,我发现,许多很有意思的东西被串到了一起,其中有些我还从未想到过,我对它们的享受,远超出对饕餮问题本身的兴趣,这一点,李敖之童鞋似乎尚未看透:)

从时尚的变迁,生活方式的锁入,到肚皮收租,乃至更普遍的生存套餐交易,通过对古人生活状态的揣摩,我意识到,贪吃暴食乃是古代之普遍风尚,已深入我们的文化,而节食瘦身反倒是新近时尚,且眼下尚局限于高雅阶层。

然而我的追溯并不打算止步于中世纪,人类的饕餮习俗比这更古老,我甚至认为它已成为人类生物本性之一部分——至少对男性是如此,要说明这一点,需要把眼光投向更遥远的过去,至少几万年前吧,呵呵。

史前人类以狩猎采集为生,大致上,男性以狩猎为主;就个体而言,人类的捕猎技能无法与猫科动物相提并论,裸猿们的优势全在于团队合作,合作除了发生在狩猎过程中,也体现在猎获物的分享上,并且,分享范围大于狩猎团队:即便是三五个人猎得的东西,也往往在部落或村社内集体分享,后者人数往往几十上百。

猎获物分享是一种互惠机制,它的产生基于这样一些条件:1)猎获不稳定,2)狩猎个体或团队无法当即吃下全部猎获物,3)缺乏有效的食物储存和产权保护手段。当这些条件成立时,互惠分享便具有策略优势,它实际上提供了一种在时间轴上对产出流和消费流进行匹配的交换手段(腌制技术是后来发明的另一种交换手段),用一位非洲部落老猎手的话说:别人的肚子就是我的仓库。

动物行为学家曾描述过一种吸血蝙蝠,就采用了上述分享机制,这种蝙蝠一旦逮到机会,会把肚子吸个滚圆,但实际上它们消化不了那么多血液,于是当它遇到另一只饥肠辘辘的同类时,就把部分血液吐哺给后者,由于吸血行动的成果很不稳定,互惠机制可带来极大的合作收益。

如博弈论教科书上所说,像吸血蝙蝠这种两两合作博弈的形成,除了需要潜在的合作收益(数学上表示为囚徒困境博弈矩阵,上面所列几个条件即为猎获物分享这个特定问题构建了该前提),还须符合两个信息条件:1)博弈者能够识别对方,2)博弈者能够记住对方的行动历史,至少能记住最近的若干次;吸血蝠确实拥有这种能力,它们的吐哺对象限于也曾施惠于自己的同伴,而拒绝那些拒绝过自己的同类。

识别对方和记住行动记录,看似简单,实则对认知和记忆能力提出了很高要求,尽管人类在辨认面孔、脚步声和体味方面已经发展的神乎其技,但对交往关系史的记忆则容量十分有限,我见过好多人都不得不用个本子来记录人情账。

所以,随着交往圈子的扩大,两两合作互惠的成本也急剧上升,更要命的是,当互惠关系中引入传递性时,关系复杂度呈爆炸式增长,所谓传递性,是类似这样的关系:A虽然没帮过我,但A经常帮B,而B是我的朋友,经常帮我,所以当A求助于我时,我会欣然出手,很明显,一旦引入传递性,你需记住的不仅是他人与自己的交往史,而是所有人之间的两两交往史,只要社区人数稍稍上升,这立刻变成天文数字,这时候,必须寻找新的互惠机制。

(待续)

饕餮经济学#4:生存套餐与依附关系

舍货币而以实物为支付,不仅因激励扭曲而带来了无效率,也会增加交易费用,因为实物没有货币那么好的流动性,90年代初国企陷于困境时,经常用自己的产品来支付工资奖金,有些人家拿到几十条毛毯,很难以适当价格出手,叫苦不迭,所以实物支付通常限于人人需要的基本必需品,比如吃穿住,尤以吃为主,但人的肚皮是有限的,当支付额或工资水平高到一定程度时,效率问题便很严重。

既然实物支付有这么大缺陷,为何在货币早已发明之后,还盛行了几千年?而且迄今还广泛流行于节日津贴、年终犒赏和商业贿赂之中?有很多解释,首先是货币经济不发达,支付费用或购买劳务者很少有足够的现金,而接受支付者拿了钱也买不到什么东西,就是说,当交换萎缩到一定程度,连货币也不再具有良好流动性了。

这个解释其实只是状态描述,并未在因果链上往前推进(许多所谓经济学解释都是如此,外行很容易被忽悠),我的解释貌似更深入一点:古代人宁愿持有实物而非货币,是因为古代战乱饥荒频仍,而战乱饥荒时货币相对价值急剧贬低,必需品特别是食物则价格暴涨(对于穷人,其对价很可能是全家性命),因此在古代,粮食是很好的储备工具,而持有货币风险奇高,除非财富(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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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货币而以实物为支付,不仅因激励扭曲而带来了无效率,也会增加交易费用,因为实物没有货币那么好的流动性,90年代初国企陷于困境时,经常用自己的产品来支付工资奖金,有些人家拿到几十条毛毯,很难以适当价格出手,叫苦不迭,所以实物支付通常限于人人需要的基本必需品,比如吃穿住,尤以吃为主,但人的肚皮是有限的,当支付额或工资水平高到一定程度时,效率问题便很严重。

既然实物支付有这么大缺陷,为何在货币早已发明之后,还盛行了几千年?而且迄今还广泛流行于节日津贴、年终犒赏和商业贿赂之中?有很多解释,首先是货币经济不发达,支付费用或购买劳务者很少有足够的现金,而接受支付者拿了钱也买不到什么东西,就是说,当交换萎缩到一定程度,连货币也不再具有良好流动性了。

这个解释其实只是状态描述,并未在因果链上往前推进(许多所谓经济学解释都是如此,外行很容易被忽悠),我的解释貌似更深入一点:古代人宁愿持有实物而非货币,是因为古代战乱饥荒频仍,而战乱饥荒时货币相对价值急剧贬低,必需品特别是食物则价格暴涨(对于穷人,其对价很可能是全家性命),因此在古代,粮食是很好的储备工具,而持有货币风险奇高,除非财富量大到超出囤积实物的成本合理水平,人们宁愿储备实物,越穷越如此,社会越动荡越如此。

这是支付方的情况,在收款方那边,实物支付在古代条件下同样更富吸引力,原因也在于风险;我们挣钱的目的,(暂不考虑生产和投资)无非是为了购买所需要的那个商品组合,如果你的收入来源只有一个(比如雇主),并且他帮你搭配好全部所需,一次性支付给你,那就为你省去了许多交易费用,困难在于,1)在一个交易周期内,你变更消费组合的选择机会被限制了,2)个人偏好千差万别,支付方若为每个人设计不同套餐,费用极高。

这种看起来不可能的支付方式,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反倒可能是最优选择:首先,人类的各种需求,越是与生存繁衍密切相关的基本需求,差异度越小(这也是必需品之成为必需品的缘故),因而一个社会中,越是穷人,消费结构越相似,所以在一个普遍贫困的社会中,某些基本型标准套餐就会有很好的销路;其次,在一个动荡不安饥荒频仍的社会中,那些能保障生存所需的套餐,比起靠随机分散交易来谋得一顿顿的饭钱,要安全的多(俗话叫“有着落”),尤其对于挣扎在生死线上的穷人,极具吸引力。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形成了古代人身依附关系,其最纯粹的形式,是欧洲和日本的封建系统,比如一位武士投靠了某领主,要么吃住在领主家,成为他的亲兵侍卫,要么获得一块骑士领(knight's fee)作为采邑,这块骑士领上的农民按照固有的封建义务为骑士提供套餐,而骑士又按他与领主间的义务纳贡或者应召打仗;战国四君子与门客的关系也很典型,各种不太纯粹的形式则流行更广,学徒、长工、包吃包住的雇员、短工、奶妈、管家、家庭教师、吃喝拉撒从头包到脚的国企职工。

实物套餐流行的前提是收入水平普遍低下,一旦收入增长到明显高出生存必需,套餐便开始被货币支付所替代,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上一篇所分析,实物套餐将对饭量构成激励,因而它的流行应对古代饕餮风尚至少负有部分责任,这就难怪尼科拉·弗莱彻的饕餮史,大部分取材于中世纪欧洲。

(待续)

饕餮经济学#3:肚皮收租法

最初对暴饮暴食现象产生好奇,是小时候看历史和小说时,发现古人赞美英雄人物时,常常把巨大食量和英雄气概联系在一起,后来看欧洲历史,发现那边的情况有过之而无不及,好像中世纪贵族和武士都很能吃,也很爱吃,据说经常吃到吐,吐完再吃。

那时候饕餮(gluttony)曾是教会精神文明教育的重点对象,在对贵族的指责中常把它挂在嘴边,六世纪末教皇格利高里一世还将其列为七宗罪之第二位,按常识,说教部门挂在嘴边批判的事情,通常就是权贵阶层最热衷的勾当,比如当今的反腐倡廉。

年初看到一篇书评,介绍了尼科拉·弗莱彻的《查理曼大帝的桌布》,这本书把古代贵族极度夸张的狂欢盛宴和胡吃海喝描述了个淋漓尽致,看来原先那些零星轶事和散乱印象还真不假;对这种特别而有趣的现象,弗莱彻罗列了一些文化(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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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对暴饮暴食现象产生好奇,是小时候看历史和小说时,发现古人赞美英雄人物时,常常把巨大食量和英雄气概联系在一起,后来看欧洲历史,发现那边的情况有过之而无不及,好像中世纪贵族和武士都很能吃,也很爱吃,据说经常吃到吐,吐完再吃。

那时候饕餮(gluttony)曾是教会精神文明教育的重点对象,在对贵族的指责中常把它挂在嘴边,六世纪末教皇格利高里一世还将其列为七宗罪之第二位,按常识,说教部门挂在嘴边批判的事情,通常就是权贵阶层最热衷的勾当,比如当今的反腐倡廉。

年初看到一篇书评,介绍了尼科拉·弗莱彻的《查理曼大帝的桌布》,这本书把古代贵族极度夸张的狂欢盛宴和胡吃海喝描述了个淋漓尽致,看来原先那些零星轶事和散乱印象还真不假;对这种特别而有趣的现象,弗莱彻罗列了一些文化和政治方面的功能,这些功能或许是有的,但作为解释却无法令我满意,我设想了各种可能性,可始终无法把它安放进某个连贯的框架中,颇为懊恼。

幸好,不久前读布洛赫(Marc Bloch)的《封建社会》时,终于看到一线光明,据他说,在欧洲封建社会,特别是它的前期(他的前后期划分大致以1200年为界),货币经济严重萎缩,附庸对领主的义务都以实物和服务履行,加上交通运输条件极差(那时罗马道路系统已经崩坏),于是,大小领主收租的主流方式,是连续不断的长途巡视,带着大队人马,逐个光临附庸领地或者庄园,一路吃过去,连吃带拿——“食邑”两字看来可以从字面上理解,呵呵。

显然,嘴巴肚皮收租法,对领主和他的随从们的食量,是极为有效的激励;反过来,对于附庸和庄园农民,大食量意味着重税,这就难怪教会要如此反对饕餮了,而且格利高里一世版的七宗罪前三项——挥霍、饕餮、贪欲,都是针对消费行为,在以就地消费为主要征税形式的时代,这些大概是穷人苦难的重要来源。

这种收租方式对于领主是有效率的,因为他们原本就需要通过定期巡视来确保附庸的忠诚,每次巡视是对封建契约的一次重新确认,同时,为了镇压时时发生的叛乱,他们也需要不断行军,所以,顺路把租收了,可以节省催租、押送和运输成本;那时候,一个国王或公爵在位期间的大部分时间都花费在巡视和平叛的路上。

布洛赫的分析给了我很大启发,由此想到,在货币经济不发达的古代,不仅收租,许多服务的报酬可能都以管吃管喝的形式支付,比如大贵族豢养的亲兵、侍卫、仆人、游吟诗人、弄臣、教师等等,还有庄园农奴的各种劳役,在收获后会有个集体报酬——大吃一顿——这常常也是农奴难得的吃肉机会。

记得小时候,老家的棕绷(棕编床垫)师傅都是上门服务,工钱很少,管吃喝,除了烟酒饭,每天下午我妈还会去买两个粽子,后来打家具时也是,木匠师傅在我家吃了一个多星期,还隐约记得街坊婆婆在谈论某些师傅的价格时,会强调他们是否抽烟喝酒——那时候把职业称为饭碗,看来比想象的更贴切;我猜,从事这一类职业的人,饭量会比别人大。

(斗胆猜测)饕餮第一定律:经济中以管吃管喝为支付方式的交易越多,饕餮越流行

(待续)

饕餮经济学#2:饮食过度乃生活方式之困

上一篇里,对为何美国人比法国人吃得多这一现象,我提出了另一种解释:更贴切的说,是美国穷人比法国穷人吃得多,而这可能是因为美国食品更便宜。至于为何穷人比富人吃得多,我的解释基于一种生活方式的分化:

1)随着收入提高和食品供给更充足,穷人原先受限于支付能力的食欲被释放了;
2)由于吃饱吃好成为普遍状态,富人开始刻意回避那些与食欲有关的消费行为——不屑与大众为伍是他们的永恒诉求——,并为自己精心构造另一套(其实是N套)生活方式,以示区别;
3)那些富人重新构建的新式奢侈生活方式,穷人负担不起,而他们能够负担而又乐于享受的生活方式中,吃喝占据了重要位置。

需要强调的是,当穷人受困于少数几(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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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里,对为何美国人比法国人吃得多这一现象,我提出了另一种解释:更贴切的说,是美国穷人比法国穷人吃得多,而这可能是因为美国食品更便宜。至于为何穷人比富人吃得多,我的解释基于一种生活方式的分化:

1)随着收入提高和食品供给更充足,穷人原先受限于支付能力的食欲被释放了;
2)由于吃饱吃好成为普遍状态,富人开始刻意回避那些与食欲有关的消费行为——不屑与大众为伍是他们的永恒诉求——,并为自己精心构造另一套(其实是N套)生活方式,以示区别;
3)那些富人重新构建的新式奢侈生活方式,穷人负担不起,而他们能够负担而又乐于享受的生活方式中,吃喝占据了重要位置。

需要强调的是,当穷人受困于少数几种生活方式时,会表现出很大的惰性,即,当他们的收入提高时,其消费结构的相应改变会有很大的滞后,这不仅是因为习惯,更是因为消费结构的非连续性。

消费在人群中的分布不是随机的,而是被组织在各种结构有序的成套组合之中,我们称之为生活方式,当个人收入提高时,他通常会在不同方式之间进行“迁越”,而不是渐进的连续改变。(年初我在一篇分析中国高储蓄率现象的文章中,曾提出这种消费的非连续特征,以及它对储蓄率的影响。)

比如,尽管你咬咬牙或许买得起一个LV包包,但你要是每天挎着它去超市收银,下班后两手拎着菜篮子回家,就会显得很古怪,我老家有句俗话,捡到只象牙筷,配穷个人家,说的就是这个意思;所以,直到你确信自己能够负担一种新生活方式之前,你会倾向于保持原有消费习惯,尽管在数量上会有所变化。

在古代社会,生活方式的梯级化通常由法定等级来维持,比如古代中国禁止无功名者穿著丝绸衣服、不允许非皇室成员使用黄色衣料和龙凤纹,中古欧洲国家也曾为平民的皮鞋长度规定了上限;而在权利平等化的现代社会,梯级化只能借助成本门槛来维持。

与法定特权门槛相比,成本门槛是不稳定的,一方面成本会随产业成熟和技术进步而下降,而同时下层人群的收入也在不断提高,因此现代社会的消费结构更富于流动性和多样性,等级界线也没那么清晰森严;总体上看,顶级阶层总是在不断逃避下层的模仿,而所有其他阶层都在模仿他们上面的阶层,这种追逐竞赛使得上层生活方式不断的瀑布式向下渗透,经过长期堆叠积累构成了如今丰富的文化遗产。

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当顶级阶层绞尽脑汁想不出新花样时,他们经常会用一个偷懒而又屡试不爽的怪招:去模仿最底层;这一招常常把他下面的中等阶层打个措手不及:我是戈尔的儿子(或希尔顿的女儿),我穿个烂衫跳个街舞吸个大麻没人会真把我当街头混混,你个中产小子就不敢了吧?所以在日本企业里,老板都穿T恤牛仔,举止也很随便,跟失业青年无异,白领就不行,一定要西装革履,举止端庄高雅,西方虽不如日本泾渭分明,也大致能看出层次差别。

不过,下层也并非总是等到完全具备模仿能力才开始行动,往往迫不及待,所以,逐级模仿的结果,常常造就出一种降低标准的仿制品,比如二手宝马,山寨LV,超低价新马泰欧洲十日游,填充书架的精装版文学名著,等等,这就迫使上层更迅速的抛弃逃离这些旧符号。

(一不小心扯了这么远,先去睡一觉,明天拉回来继续扯饕餮问题)

饕餮经济学#1:为何美国人比法国人吃得多

松鼠会最近有篇文章,介绍了对“法国悖论”的一种新解释,所谓法国悖论,是说法国人在生活方式上不见得比美国人更健康,但心血管疾病的发病率却明显较低。先前比较流行的解释是法国人更爱喝葡萄酒,而新的解释是:法国人每餐的份量更小,吃得更少,也吃得更慢,并且也较少吃零食;而之所以形成这样的差异,文章认为原因是两国饮食文化的不同。

新解释的前半截或许是对的(对此我缺乏判断力,姑且信之),但后半截看上去不太靠谱,或者说意义不明确,若要将一种差异归咎于文化传统,需要有(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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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鼠会最近有篇文章,介绍了对“法国悖论”的一种新解释,所谓法国悖论,是说法国人在生活方式上不见得比美国人更健康,但心血管疾病的发病率却明显较低。先前比较流行的解释是法国人更爱喝葡萄酒,而新的解释是:法国人每餐的份量更小,吃得更少,也吃得更慢,并且也较少吃零食;而之所以形成这样的差异,文章认为原因是两国饮食文化的不同。

新解释的前半截或许是对的(对此我缺乏判断力,姑且信之),但后半截看上去不太靠谱,或者说意义不明确,若要将一种差异归咎于文化传统,需要有更多的比较历史研究,比如看看几十年前、几百年前,两国人民在饮食行为上的差异,更有意义的数据可能来自美国的第一第二代法国移民、法国的美国侨民,从中或许能看出,究竟文化惯性的影响大,还是当前环境条件的影响更大。

经济学家通常对文化影响持更多的怀疑态度,他们更喜欢从价格、收入、成本结构、供需局面、激励机制、市场开放度和政府管制等方面寻找原因,我本人对社会学家和历史学家抱有较多的同情,愿意倾听他们从文化角度所作的阐释,但也绝不是文化决定论者,我认为文化影响在脱离其原有的环境条件(尤其是制度条件)之后,很少能维持三代以上(检验这一点的最佳机会在移民社区)。

如果文化的惯性影响是短暂的,那么基于文化的解释便可以化解为基于形成这种文化特征的其他因素的解释,而将文化仅仅处理为有一定惯性的中间变量。

依我猜,法国餐份量小、法国人吃得少,也可能是因为法国的食品价格比美国高,有人或许会问:以法国人的收入,贵一点不至于吃不起吧?不能简单的这么说,在现代社会,饮食过度导致肥胖的现象,更多的出现在低收入阶层,而穷人对价格的敏感度更高,因而食品价格与饮食过度之间的相关性,可能大大超出通常的直觉印象。

穷人的饮食过度的确是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值得研究,这不大会是美国文化所独有的现象,而只是因为美国的农业发达、进口市场开放、食品价格低廉,给这种倾向创造了条件;这让我想起中国的乡镇干部,这些“先富起来”的家伙,对刚刚摆脱的贫困和匮乏印象深刻,现在终于有了放开肚皮的机会——在收入提高的这一阶段上,这大概是普遍的倾向。

这里我们又一次见到了红皇后式的时尚追逐战:在大部分人还吃不饱或吃不好的时候,大肚腩、油光满面、邓丽君式的苹果型红润面颊,都是时尚,等吃饱吃好不成问题时,王菲成了时尚,而此时穷人却负担不起日光浴、健身教练、高尔夫和游艇,只能坐在电视机前嚼着甜圈薯条喝着啤酒,这些是少数他们负担得起的享受。

慈善业的商品、供给方和需求方

慈善事业中,谁是供方?谁是需方?基于直觉的回答显然是:既然施主(捐赠者)提供了某些东西,而苦主(受助者)获得了它们,那么前者自然是供方,后者便是需方,难道还会有错?然而,如果我们坚持以经济学的方式来使用这两个词,上述答案显然是错误的:苦主的确获得了些东西,但他们为此付出了什么对价呢?不支付对价的一方,怎么会是需求方呢?并且,在慈善行为中,施主常常只付出金钱,而在任何交易中,付出金钱的那一方不总是被视为需求方吗?

去年大地震之后,我在《善款买的是什么?》中谈到这一问题,在我看来,慈善业中,施主才是消费者和需求方,他们以金钱、商品或劳动等形式付出了代价,换得某些他希望看到的结果,并从中得到满足,这和其他消费行(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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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事业中,谁是供方?谁是需方?基于直觉的回答显然是:既然施主(捐赠者)提供了某些东西,而苦主(受助者)获得了它们,那么前者自然是供方,后者便是需方,难道还会有错?然而,如果我们坚持以经济学的方式来使用这两个词,上述答案显然是错误的:苦主的确获得了些东西,但他们为此付出了什么对价呢?不支付对价的一方,怎么会是需求方呢?并且,在慈善行为中,施主常常只付出金钱,而在任何交易中,付出金钱的那一方不总是被视为需求方吗? 去年大地震之后,我在《善款买的是什么?》中谈到这一问题,在我看来,慈善业中,施主才是消费者和需求方,他们以金钱、商品或劳动等形式付出了代价,换得某些他希望看到的结果,并从中得到满足,这和其他消费行为没有截然的差别;正是这些结果而不是捐赠物本身,才是慈善业中被交易的商品;只有在少数情况下,这些商品由苦主提供,此时他们是供方,而更多的时候,他们既非供方也非需方,而只是当事第三者。 施主付出代价换来什么呢?有许许多多可能性,也不排除他除了把钱撒出去别无所求的可能,但大致上可以归为几类: 1)内心的慰籍:耳闻目睹此情此景不做点什么我心里过不去。 2)苦主的感激; 3)旁人的尊敬; 4)苦主状态的改善。 这些便是慈善业的商品,对于第一种,供给是自我实现的,捐赠行为本身创造了它的供给,第二种,供方是苦主,第三种,供方是旁人,但旁人的尊敬有时需要以苦主状态之改善为前提,而不是在捐赠之时立即交付,此时(4)便成为(3)的中间产品或半成品。 第四种商品的交付最为复杂,常常涉及到迂回生产,而供方也各有不同,而且一旦涉及迂回生产,交易就有落空的可能;假如我看到某孩子每天走路上学很辛苦,就送给他一部脚踏车,如果他此后每天骑车上学,交易便成功了,我付出的对价买到了我要的结果,如果他把车卖了钱去打老虎机,交易便告落空。 更多时候,第四类商品由专业慈善工作者或慈善机构供给,他们作为慈善业的生产者,向施主们提供商品清单和价目表:你只需付出多少钱,就可以让一个山区穷孩子免于失学,或者让一个西藏老人摆脱白内障;他们拿了施主的预付款后,就去生产“免于失学”和“摆脱白内障”这些商品;当然,慈善业有个与众不同的特点是,许多生产者或他们雇员,同时也是消费者(即施主),他们以义务劳动为对价购买了其所生产商品的一部分。 厘清了慈善事业中的商品、需方、供方和生产者,我们便可更进一步,考察一下,什么是好的慈善,什么是坏的慈善,当然,这个好坏判断是基于我个人的价值观,但我相信,一旦辨明之后,许多人会做出与我相同的价值判断。 依我看,好的慈善,必须以苦主状态之改善为终极目标,这意味着,任何慈善消费,所消费之商品,要么本身就是商品(4),要么是以商品(4)为必须原料之制成品;但现实世界中,这样的条件却并非总是被满足,慰籍、感激、尊敬、荣誉,常常被过早支付,事后又缺乏核实,这时候,商品(4)往往被其赝品所替换,那就是商品(5): 5)苦难状态的存在和展示。 当我们向地铁口的残疾人抛出硬币时,我们本想购买的是他的处境改善,可因为缺乏核实手段,我们实际上购买的却是他的残疾,有了我们的需求,黑帮就会创造大量的残疾供给;可悲的是,整个现代慈善事业或多或少都有这样的问题,从慈善组织特别是那些官僚化国际机构的宣传中,我们很少听到他们工作的结果,相反,充斥视听的都是苦难的情景,这些对唤起同情心当然是必要的,但并不能成为付钱的真正理由。 正是交易标的和交易关系的混淆,慈善行为实际上正在制造苦难:被挑断脚筋甚至挖去双眼的孩子们,被非洲和朝鲜暴君用来讹诈援助金的数百万饥民,被哈马斯用来换取欧元的道具尸体…… 导致坏慈善的另一种扭曲,是买方误认,感激、尊敬和荣誉,作为慈善业的最终产品,本该交付给它们的买家——施主,现实中却常常被错付给了慈善业的生产者——募捐者、慈善组织和他们的雇员(当然,义工理应获得一份),无异于厨师偷吃了鸡肉,把汤水留给了他们的主顾。 这种扭曲,在政府介入时,就变得尤为严重,各国官方、半官方和联合国援助机构的官员们,拿着极高的薪水和津贴,用的是各国纳税人的钱,常常把援助轻易交给小暴君们,却很少拿得出受助者处境改善的证据,而与此同时,荣誉从来没有交付纳税人——连汤水也喝不到,他们自己却不仅名利双收,还要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指责那些负担了大部分税款的富人贪婪和吸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