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津津乐道于这个话题,并不是想成为饕餮学专家,而是因为在思考它的过程中,我发现,许多很有意思的东西被串到了一起,其中有些我还从未想到过,我对它们的享受,远超出对饕餮问题本身的兴趣,这一点,李敖之童鞋似乎尚未看透:)
从时尚的变迁,生活方式的锁入,到肚皮收租,乃至更普遍的生存套餐交易,通过对古人生活状态的揣摩,我意识到,贪吃暴食乃是古代之普遍风尚,已深入我们的文化,而节食瘦身反倒是新近时尚,且眼下尚局限于高雅阶层。
然而我的追溯并不打算止步于中世纪,人类的饕餮习俗比这更古老,我甚至认为它已成为人类生物本性之一部分——至少对男性是如此,要说明这一点,需要把眼光投向更遥远的过去,至少几万年前吧,呵呵。
史前人类以狩猎采集为生,大致上,男性以狩猎为主;就个体而言,人类的捕猎技能无法与猫科动物相提并论,裸猿们的优势全在于团队合作,合作除了发生在狩猎过程中,也体现在猎获物的分享上,并且,分享范围大于狩猎团队:即便是三五个人猎得的东西,也往往在部落或村社内集体分享,后者人数往往几十上百。
猎获物分享是一种互惠机制,它的产生基于这样一些条件:1)猎获不稳定,2)狩猎个体或团队无法当即吃下全部猎获物,3)缺乏有效的食物储存和产权保护手段。当这些条件成立时,互惠分享便具有策略优势,它实际上提供了一种在时间轴上对产出流和消费流进行匹配的交换手段(腌制技术是后来发明的另一种交换手段),用一位非洲部落老猎手的话说:别人的肚子就是我的仓库。
动物行为学家曾描述过一种吸血蝙蝠,就采用了上述分享机制,这种蝙蝠一旦逮到机会,会把肚子吸个滚圆,但实际上它们消化不了那么多血液,于是当它遇到另一只饥肠辘辘的同类时,就把部分血液吐哺给后者,由于吸血行动的成果很不稳定,互惠机制可带来极大的合作收益。
如博弈论教科书上所说,像吸血蝙蝠这种两两合作博弈的形成,除了需要潜在的合作收益(数学上表示为囚徒困境博弈矩阵,上面所列几个条件即为猎获物分享这个特定问题构建了该前提),还须符合两个信息条件:1)博弈者能够识别对方,2)博弈者能够记住对方的行动历史,至少能记住最近的若干次;吸血蝠确实拥有这种能力,它们的吐哺对象限于也曾施惠于自己的同伴,而拒绝那些拒绝过自己的同类。
识别对方和记住行动记录,看似简单,实则对认知和记忆能力提出了很高要求,尽管人类在辨认面孔、脚步声和体味方面已经发展的神乎其技,但对交往关系史的记忆则容量十分有限,我见过好多人都不得不用个本子来记录人情账。
所以,随着交往圈子的扩大,两两合作互惠的成本也急剧上升,更要命的是,当互惠关系中引入传递性时,关系复杂度呈爆炸式增长,所谓传递性,是类似这样的关系:A虽然没帮过我,但A经常帮B,而B是我的朋友,经常帮我,所以当A求助于我时,我会欣然出手,很明显,一旦引入传递性,你需记住的不仅是他人与自己的交往史,而是所有人之间的两两交往史,只要社区人数稍稍上升,这立刻变成天文数字,这时候,必须寻找新的互惠机制。
(待续)
tcya @ 2014-01-20, 04:22
用一位非洲部落老猎手的话说:别人的肚子就是我的仓库。
这是哪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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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tot @ 2017-09-13, 17:13
份子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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