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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带私货

【2023-06-11】

@whigzhou: 我的书收到的各种评论中,最让人哭笑不得的一条,是说我*夹带私货*,

想笑是因为,*私货*一词表明,他至少承认我毕竟还是有点原创内容的,
想哭是因为,*夹带*的意思是,原创内容不仅少的可怜,而且拿不出手,只能偷偷夹塞在其他东西中间,

让我好奇的是,为何有人会觉得,在一本只有一位署名作者的书里,表达作者本人的原创见解或个人观点,是一个减分项?

我能理解,如果一本书是集体创作,而且所有作者都需要对内容负责,那么,未经其他作者认可而带入未经他们认可(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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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1】 @whigzhou: 我的书收到的各种评论中,最让人哭笑不得的一条,是说我*夹带私货*, 想笑是因为,*私货*一词表明,他至少承认我毕竟还是有点原创内容的, 想哭是因为,*夹带*的意思是,原创内容不仅少的可怜,而且拿不出手,只能偷偷夹塞在其他东西中间, 让我好奇的是,为何有人会觉得,在一本只有一位署名作者的书里,表达作者本人的原创见解或个人观点,是一个减分项? 我能理解,如果一本书是集体创作,而且所有作者都需要对内容负责,那么,未经其他作者认可而带入未经他们认可的个人观点,是有问题的, 或者,一本书如果宣称是在介绍成熟的、至少在所涉领域广受认可的思想,比如教科书、辞典、百科全书常会有这样的设定与承诺,那么受邀编写者带入不成熟的个人观点,也是成问题的, 可是我的书,无论哪一本,都和这些设定与承诺毫无关系,差了不止十万八千里,比如最近这本,我还在序言了特别提示了这一点, 这里不妨重申一下,我的书和文章,除非特别注明或明显是在援引他人观察或观点,否则你可以默认的认为全是私货,根本不需要夹带,被夹带的,都是他货, @whigzhou: 另一种评论看起来是在夸赞,其实意思差不太多,是说读我的一本书相当于一下子读了好几十本社会科学著作,换句话说,转述的是不错,但没多少原创, 做出如此评论的人,依我看,要么对社会科学界的知识现状毫无了解,要么基本上没读懂我的书,至少没读懂其中的分析、推导和论证部分,很可能两者皆是, 这么说吧,《第三牧场》总共20章,如果你能在每章找出至少5个原创观点,那么你的阅读理解和社会科学基础可以算及格了,如果每章只找到1-3个,那么建议再多读几遍或在参考书目里找些书来看,如果每章只找到0-1个,建议你把书扔了吧,
一点阅读提示

【2023-05-06】

@whigzhou: 给读者的一点阅读提示,《第三牧场》这本书和我之前的几本很不一样,其包含的知识结构相当复杂且相互依赖关系很紧密,必须仔细通读才能理解,而且可能需要读好几遍,因为许多内容只有在读过其他部分后回头再读才会明白,

我在写作过程中曾反复调整一些章节与段落的顺序,以便将文本顺序弄得与依赖结构较为一致,但完全做到并不容易,甚至不可能(存在码农经常用 forward declaration 解决的那种问题),

所以,如果你是我的(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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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6】 @whigzhou: 给读者的一点阅读提示,《第三牧场》这本书和我之前的几本很不一样,其包含的知识结构相当复杂且相互依赖关系很紧密,必须仔细通读才能理解,而且可能需要读好几遍,因为许多内容只有在读过其他部分后回头再读才会明白, 我在写作过程中曾反复调整一些章节与段落的顺序,以便将文本顺序弄得与依赖结构较为一致,但完全做到并不容易,甚至不可能(存在码农经常用 forward declaration 解决的那种问题), 所以,如果你是我的新读者,建议至少读两遍,最好把《沐猿而冠》和《群居的艺术》先读一遍,如果能读几本参考书目中提到的书,那就更好了 【2023-05-15】 @卖菜一渔夫:请问,书中对进步派的应对,似乎全部都是被动策略,没有任何主动策略,只能看着他们玩来玩去么 @whigzhou: 其实我压根没想要提出什么应对策略,支招和开药方都不是我擅长的事情,也超出了我为这本书设定的主题,虽然我确实推测了当前发展趋势会在何种临界条件下可能被何种力量所挡住或逆转 @whigzhou: 需要强调,对临界条件的分析并不暗示我相信临界条件一定会被触发,或许趋势在那之前就被逆转了,谁知道呢
上帝的新牧场#19:断裂的阶梯

上帝的新牧场#19:断裂的阶梯
辉格
2019年12月7日

如前几章所述,人口转型削弱了中上层的地位竞争,截断了向下流动的瀑布,而福利制度则为地位竞争的败落者或弃赛者提供了一个安全港湾,让他们避免被命运的无情浪水冲刷而去,由此积滞而成一潭势渐漫漾的福利沼泽,这样一个奇特的,或许也是史无前例的进化局面,将带给我们什么呢?

锋芒向内

转变的第一个后果是,上层文化失去了外向张力,以往,由于中上阶层繁殖率高而容量又有限,因而总是有着强烈的扩张倾向,在不同的制度与地缘政治条件下,这一张力可能表现为地理上的拓殖与征服(见第7章),也可能表现为对事业发展空间的探索与开拓。

与外向张力相对应的,是一种自信而富有进攻性的上层文化,因为成功保持上层地位的人,往往也是(领地或事业空间的)成功开拓者,而成功将赋予他们自信,相信自身文化优越于他种,有资格取而代之,或至少取得支配地位;当然,也有些社会的上层缺乏开拓倾向,主要通过内斗释放张力(见第8章)。

人口转型很大程度上消除了外向张力,然而人们相互争锋一拼高下的本能却并未改变,结果是,攻击的矛头转向了社会内部,不过,这种相互攻击的性质不同于因压力过大而产生的内斗,后者是指向明确的:争夺资源、权力和地位,而前者攻击的方向和目标却是漂移不定的,它很像自体免疫疾病(autoimmune diseases)中免疫系统对自身组织器官的攻击,类似攻击也发生在各种过敏症(allergic diseases)中,差别只是后者需要某种外来过敏原的刺激,而前者不需要。

有意思的是,自体免疫和过敏(至少有一部分)是因为患者接触外来抗原的机会太少,免疫系统被过度闲置因而敏感度提得太高,[1] 这和一个群体对外扩张停止后内斗蜂起,在发生原理上十分相似:精英阶层中那些仍然好斗且富有进取心的成员,因为没有明显的外敌可以攻击,其战斗才能无处施展,于是开始内斗,诱发这种内斗的理由可以十分琐碎、无稽和任意,参与者也未必有明确而实际的目标或诉求。

正是在此背景下,西方文化卷入了一个自我否定和自我挫败的内塌漩涡,文化精英竞相攻击现代西方文明的核心价值,攻击出发点和理由五花八门,反基督教,反战,反帝国主义,反资本主义,反消费主义,反科学,反全球化,反大公司,相对主义,后现代主义,新女权主义,环境主义,文化多元主义,后结构主义,解构主义,新葛兰西主义,身份重叠主义(intersectionalism)……,不一而足,往往相互间也是斗的不亦乐乎,只有在反西方反美帝这个核心问题上,才找到共同点,携起手来占领华尔街。

诚然,任何时代任何社会都有反建制的文化异类,而且总是有小部分不得志的上层精英会将批判主流价值观用作与当权建制派展开地位竞争的手段,为此,有时他们会虚构一个其实从未存在过的黄金时代,或者将某个众人知之甚少的遥远社会描绘为桃源胜境;第二种做法背后还有个微妙动机:显示自己懂得欣赏异域文化,向来是上层博取声望的一种方式,因为这证明了他们有更大的活动范围,更广阔的文化视野,更多接触外来事物的机会,这些都与高地位联系在一起(见第2章),相反,下层在文化上总是更加狭隘和排外。

可是,即便考虑到这些动机,一大半有地位有声望生活优裕的文化精英都在痛斥支撑着他们所在社会的繁荣,让他们享受着无论以往或别处都从未有过的富足与自由的那套价值体系,却是史无前例的,而且这些精英的立场总是能得到年轻人特别是大学生的热烈追捧,而这些追捧者也都是该体系的受益者,绝非来自边缘或下层。

而且这些攻击者内心其实明白自己受益于该体系,他们足够诚实的身体暴露了这一点:那些免受其攻击甚至常得到其赞美的社会,并未吸引他们争相移居,虽然没人拦着他们。

要理解这一奇观,还须回到人类地位竞争的历史背景中。

在早期社会,一位有志青年若要为自己建立一个有分量的地位,就得“做出点事情”来证明自己,这可以是对敌对群体的一次清晨伏击(例如在安达曼人中),[2] 或一次猎头(伊隆戈人),[3] 或贞操掠夺性强奸(萨摩亚人),[4] 或盗牛突袭(东非牧民),或盗马突袭(大平原印第安人),那些做不出什么事情的人会遭受同侪鄙视,在群体内人微言轻,抬不起头,甚至不被视为资格完备的成年人。

在这些社会,地位竞争的关键期是青春期和成年早期,此时,各种未经尝试的可能性还都开放着,你的许多重要社会关系(姻亲、工作伙伴、师傅和师兄弟、追随对象等等)都尚未绑定,他人也还没有对你抱定成见,因而正是放手一搏的时候,若是等到这些事情都已尘埃落定,再想争锋出头,改头换面,希望就太渺茫了;所以青春期躁动是十分普遍的文化现象,在暴涨的雄性荷尔蒙作用下,该年龄段的男性表现的极为狂躁不安,争勇好斗,因为这短短几年将很大程度上决定其未来一生的社会位置。[5]

可是在等级结构已牢固确立的大型社会,释放躁动的传统途径大多行不通了(除了在一些边境地带),地位竞争转向了更和平的事业:学门好手艺,找份好工作,组织一项工程,修条水渠,建座神庙,创造一部作品,考得功名,做上官……,虽然这些事业同样得益于野心、冲劲和争强好胜心(它们也跟荷尔蒙有关),但更需要耐心、克制和自律。

和早先平等小社会不同的是,大型等级社会中,只有少数幸运儿能以某种事业而功成名就,多数人不得不接受平庸乃至卑下的地位,他们并非没有憧憬过,躁动过,可是激烈严酷的竞争,资源的局限,等级樊篱的森严,对既得利益的武力捍卫,以及(在有些社会)对既有权利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迫使他们不得不收起锋芒,屈居于较为低下但至少还可立足的地位。

最近几代人中,这些条件都从根本上改变了,中上层的地位竞争因生育率下降而弱化,竞争仍然激烈,但不再那么严酷,失败者(或并未全力投入竞争者)有充足机会得到一个仍不失优裕自在的次优结果,从好的一面看,这鼓励一些人采取更大胆进取的策略,勇于探索、创新和挑战权威,但也有破坏性的一面,它让一些人肆无忌惮的寻找攻击对象,因为竞争虽已削弱,青春躁动本能却不会在短期内改变,而同时,由于对外扩张已经停止,攻击往往指向内部目标。

不同于以往争夺资源和权力的常规竞争,这更像是一种游戏式竞争,如同体育竞赛一样,虽然参与者也不乏对权力快感和成就荣耀的追求,但脱离了现实功利性标准,正因为这种游戏性质,其目标飘忽不定,可以指向任何地方,只要足够刺激。

在20世纪上半叶的疯狂革命年代中,那些热衷于颠覆现有秩序的激进分子大多来自上层精英,其中不乏贵族子弟,鲜有真正的无产阶级;若是在早先的严酷地位竞争局面下,如此胡闹的毛孩子会被其兄长们迅速而无情的镇压,可是如今却不同了,宽松的资源条件和社会的长期和平化提升了上层的地位安全感,因而变得更愿意容忍此类躁动行为,在更晚近的年代,这种容忍又因精英对待年轻人态度的奶妈化而愈加升级。

于是我们看到了一幅奇特的景象,决定社会地位的基本游戏规则仍和过去大同小异,中产阶级仍在汲汲营营的维持体面生活,努力往上爬,而成功所需要的禀赋和行为准则也和过去一样,可是,每一代成功爬到上层的人,其子女中都会有相当一部分叛离那些当初帮助其父辈取得成就因而带给他们优越地位的价值与道德规范,成为一股攻击道德秩序的破坏性力量,尽管这些叛道者的人口比例并不很高,但是其财富,地位,良好的教育背景和艺术品位,广泛的社会关系,以及大量可自由支配的时间,让他们占据了学校,传媒,文艺,影视等最重要的传播节点,因而对文化潮流和意识形态走向有着压倒性的影响力。

叛逆英雄

上述趋势还得到了另一个因素的强化,现代的开放等级系统和发达的资本市场,创造了一些火箭般的高速地位蹿升通道,和过去的白手起家者走过的发家之路相比,这些高速通道对成功者禀赋组合的要求十分不同,变得更狭窄单一了,因为有了精细分工的市场,你只要有一项过人之处,并且其市场价值被投资者相中,他们就会帮你配齐所有你不具备的优势,打通所有你自己无法闯过的荆棘之路,无论对于发明家,商业模式创新者,演员,运动员,模特,都是如此(见第14章)。

这本身是件大好事,许多原本会被埋没的才华得以施展,许多原本挺不过艰难发育期的创新被发扬光大,可是它附带的文化后果却未必都是正面的,它让一些轻佻狂妄,漠视道德规范,甚至人格不健全,有着严重反社会倾向的天才,也有了功成名就的机会,而假如没有深度分工,没有律师、职业经理和投资者为他们铺路,自己穿越荆棘丛丛的事业发展道路,与各色人等打交道,处理各种合作与交易关系,他们几乎注定会在某个环节上栽跟头,被淘汰出局。

这种情况最初出现在文学艺术界,然后是影视演艺界,接着是体育界,在当代,随着风险投资业的兴起,又扩展到了科技创新产业,两个显著例子是约翰·迈克菲(John McAfee)和伊隆·马斯克(Elon Musk);此类反派明星在成功者中所占比例未必很高,但已足以为叛逆青年提供源源不断的效仿楷模,以及助长其革命声势的文化英雄。

精英气泡

竞争压力的减弱和对外扩张的停止,引出了另一个后果:文化日趋阴柔化(feminize),中上层子弟变得日益娇嫩柔弱,这一点甚至从他们的躁动与叛逆行为中也可以看出,1936-38年的西班牙内战中,来自数十个西方国家的五六万革命青年涌向伊比利亚,赴汤蹈火,15000多人死在那里,[6] 70年代的愤怒青年虽然早已不那么爱打仗,却仍能零星的组织起一些像红色旅(Red Brigades)和地下气象员(Weather Underground)这样的暴力恐怖团伙,而当今的叛逆青年只会穿一身名牌坐在大街上自拍。

同时,他们也越来越不愿意离开自己熟悉的那片舒适小天地,去陌生世界探索闯荡,一战前的一个世纪中,两千多万英国人离开本土移居世界各地,其中70%的目的地处于英帝国之外,[7] 众多名校毕业生将海外工作作为其职业生涯的起点,胸怀世界,四海为家,一时蔚然成风,然而二战后,这一传统迅速消退,精英和中产子弟日益龟缩到自己的安乐窝中,对外部世界既茫然无知,也缺乏兴趣。

这一退缩不仅发生在国际层面上,即西方精英对第三世界丧失兴趣(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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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的新牧场#19:断裂的阶梯 辉格 2019年12月7日 如前几章所述,人口转型削弱了中上层的地位竞争,截断了向下流动的瀑布,而福利制度则为地位竞争的败落者或弃赛者提供了一个安全港湾,让他们避免被命运的无情浪水冲刷而去,由此积滞而成一潭势渐漫漾的福利沼泽,这样一个奇特的,或许也是史无前例的进化局面,将带给我们什么呢?

锋芒向内

转变的第一个后果是,上层文化失去了外向张力,以往,由于中上阶层繁殖率高而容量又有限,因而总是有着强烈的扩张倾向,在不同的制度与地缘政治条件下,这一张力可能表现为地理上的拓殖与征服(见第7章),也可能表现为对事业发展空间的探索与开拓。 与外向张力相对应的,是一种自信而富有进攻性的上层文化,因为成功保持上层地位的人,往往也是(领地或事业空间的)成功开拓者,而成功将赋予他们自信,相信自身文化优越于他种,有资格取而代之,或至少取得支配地位;当然,也有些社会的上层缺乏开拓倾向,主要通过内斗释放张力(见第8章)。 人口转型很大程度上消除了外向张力,然而人们相互争锋一拼高下的本能却并未改变,结果是,攻击的矛头转向了社会内部,不过,这种相互攻击的性质不同于因压力过大而产生的内斗,后者是指向明确的:争夺资源、权力和地位,而前者攻击的方向和目标却是漂移不定的,它很像自体免疫疾病(autoimmune diseases)中免疫系统对自身组织器官的攻击,类似攻击也发生在各种过敏症(allergic diseases)中,差别只是后者需要某种外来过敏原的刺激,而前者不需要。 有意思的是,自体免疫和过敏(至少有一部分)是因为患者接触外来抗原的机会太少,免疫系统被过度闲置因而敏感度提得太高,[1] 这和一个群体对外扩张停止后内斗蜂起,在发生原理上十分相似:精英阶层中那些仍然好斗且富有进取心的成员,因为没有明显的外敌可以攻击,其战斗才能无处施展,于是开始内斗,诱发这种内斗的理由可以十分琐碎、无稽和任意,参与者也未必有明确而实际的目标或诉求。 正是在此背景下,西方文化卷入了一个自我否定和自我挫败的内塌漩涡,文化精英竞相攻击现代西方文明的核心价值,攻击出发点和理由五花八门,反基督教,反战,反帝国主义,反资本主义,反消费主义,反科学,反全球化,反大公司,相对主义,后现代主义,新女权主义,环境主义,文化多元主义,后结构主义,解构主义,新葛兰西主义,身份重叠主义(intersectionalism)……,不一而足,往往相互间也是斗的不亦乐乎,只有在反西方反美帝这个核心问题上,才找到共同点,携起手来占领华尔街。 诚然,任何时代任何社会都有反建制的文化异类,而且总是有小部分不得志的上层精英会将批判主流价值观用作与当权建制派展开地位竞争的手段,为此,有时他们会虚构一个其实从未存在过的黄金时代,或者将某个众人知之甚少的遥远社会描绘为桃源胜境;第二种做法背后还有个微妙动机:显示自己懂得欣赏异域文化,向来是上层博取声望的一种方式,因为这证明了他们有更大的活动范围,更广阔的文化视野,更多接触外来事物的机会,这些都与高地位联系在一起(见第2章),相反,下层在文化上总是更加狭隘和排外。 可是,即便考虑到这些动机,一大半有地位有声望生活优裕的文化精英都在痛斥支撑着他们所在社会的繁荣,让他们享受着无论以往或别处都从未有过的富足与自由的那套价值体系,却是史无前例的,而且这些精英的立场总是能得到年轻人特别是大学生的热烈追捧,而这些追捧者也都是该体系的受益者,绝非来自边缘或下层。 而且这些攻击者内心其实明白自己受益于该体系,他们足够诚实的身体暴露了这一点:那些免受其攻击甚至常得到其赞美的社会,并未吸引他们争相移居,虽然没人拦着他们。 要理解这一奇观,还须回到人类地位竞争的历史背景中。 在早期社会,一位有志青年若要为自己建立一个有分量的地位,就得“做出点事情”来证明自己,这可以是对敌对群体的一次清晨伏击(例如在安达曼人中),[2] 或一次猎头(伊隆戈人),[3] 或贞操掠夺性强奸(萨摩亚人),[4] 或盗牛突袭(东非牧民),或盗马突袭(大平原印第安人),那些做不出什么事情的人会遭受同侪鄙视,在群体内人微言轻,抬不起头,甚至不被视为资格完备的成年人。 在这些社会,地位竞争的关键期是青春期和成年早期,此时,各种未经尝试的可能性还都开放着,你的许多重要社会关系(姻亲、工作伙伴、师傅和师兄弟、追随对象等等)都尚未绑定,他人也还没有对你抱定成见,因而正是放手一搏的时候,若是等到这些事情都已尘埃落定,再想争锋出头,改头换面,希望就太渺茫了;所以青春期躁动是十分普遍的文化现象,在暴涨的雄性荷尔蒙作用下,该年龄段的男性表现的极为狂躁不安,争勇好斗,因为这短短几年将很大程度上决定其未来一生的社会位置。[5] 可是在等级结构已牢固确立的大型社会,释放躁动的传统途径大多行不通了(除了在一些边境地带),地位竞争转向了更和平的事业:学门好手艺,找份好工作,组织一项工程,修条水渠,建座神庙,创造一部作品,考得功名,做上官……,虽然这些事业同样得益于野心、冲劲和争强好胜心(它们也跟荷尔蒙有关),但更需要耐心、克制和自律。 和早先平等小社会不同的是,大型等级社会中,只有少数幸运儿能以某种事业而功成名就,多数人不得不接受平庸乃至卑下的地位,他们并非没有憧憬过,躁动过,可是激烈严酷的竞争,资源的局限,等级樊篱的森严,对既得利益的武力捍卫,以及(在有些社会)对既有权利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迫使他们不得不收起锋芒,屈居于较为低下但至少还可立足的地位。 最近几代人中,这些条件都从根本上改变了,中上层的地位竞争因生育率下降而弱化,竞争仍然激烈,但不再那么严酷,失败者(或并未全力投入竞争者)有充足机会得到一个仍不失优裕自在的次优结果,从好的一面看,这鼓励一些人采取更大胆进取的策略,勇于探索、创新和挑战权威,但也有破坏性的一面,它让一些人肆无忌惮的寻找攻击对象,因为竞争虽已削弱,青春躁动本能却不会在短期内改变,而同时,由于对外扩张已经停止,攻击往往指向内部目标。 不同于以往争夺资源和权力的常规竞争,这更像是一种游戏式竞争,如同体育竞赛一样,虽然参与者也不乏对权力快感和成就荣耀的追求,但脱离了现实功利性标准,正因为这种游戏性质,其目标飘忽不定,可以指向任何地方,只要足够刺激。 在20世纪上半叶的疯狂革命年代中,那些热衷于颠覆现有秩序的激进分子大多来自上层精英,其中不乏贵族子弟,鲜有真正的无产阶级;若是在早先的严酷地位竞争局面下,如此胡闹的毛孩子会被其兄长们迅速而无情的镇压,可是如今却不同了,宽松的资源条件和社会的长期和平化提升了上层的地位安全感,因而变得更愿意容忍此类躁动行为,在更晚近的年代,这种容忍又因精英对待年轻人态度的奶妈化而愈加升级。 于是我们看到了一幅奇特的景象,决定社会地位的基本游戏规则仍和过去大同小异,中产阶级仍在汲汲营营的维持体面生活,努力往上爬,而成功所需要的禀赋和行为准则也和过去一样,可是,每一代成功爬到上层的人,其子女中都会有相当一部分叛离那些当初帮助其父辈取得成就因而带给他们优越地位的价值与道德规范,成为一股攻击道德秩序的破坏性力量,尽管这些叛道者的人口比例并不很高,但是其财富,地位,良好的教育背景和艺术品位,广泛的社会关系,以及大量可自由支配的时间,让他们占据了学校,传媒,文艺,影视等最重要的传播节点,因而对文化潮流和意识形态走向有着压倒性的影响力。

叛逆英雄

上述趋势还得到了另一个因素的强化,现代的开放等级系统和发达的资本市场,创造了一些火箭般的高速地位蹿升通道,和过去的白手起家者走过的发家之路相比,这些高速通道对成功者禀赋组合的要求十分不同,变得更狭窄单一了,因为有了精细分工的市场,你只要有一项过人之处,并且其市场价值被投资者相中,他们就会帮你配齐所有你不具备的优势,打通所有你自己无法闯过的荆棘之路,无论对于发明家,商业模式创新者,演员,运动员,模特,都是如此(见第14章)。 这本身是件大好事,许多原本会被埋没的才华得以施展,许多原本挺不过艰难发育期的创新被发扬光大,可是它附带的文化后果却未必都是正面的,它让一些轻佻狂妄,漠视道德规范,甚至人格不健全,有着严重反社会倾向的天才,也有了功成名就的机会,而假如没有深度分工,没有律师、职业经理和投资者为他们铺路,自己穿越荆棘丛丛的事业发展道路,与各色人等打交道,处理各种合作与交易关系,他们几乎注定会在某个环节上栽跟头,被淘汰出局。 这种情况最初出现在文学艺术界,然后是影视演艺界,接着是体育界,在当代,随着风险投资业的兴起,又扩展到了科技创新产业,两个显著例子是约翰·迈克菲(John McAfee)和伊隆·马斯克(Elon Musk);此类反派明星在成功者中所占比例未必很高,但已足以为叛逆青年提供源源不断的效仿楷模,以及助长其革命声势的文化英雄。

精英气泡

竞争压力的减弱和对外扩张的停止,引出了另一个后果:文化日趋阴柔化(feminize),中上层子弟变得日益娇嫩柔弱,这一点甚至从他们的躁动与叛逆行为中也可以看出,1936-38年的西班牙内战中,来自数十个西方国家的五六万革命青年涌向伊比利亚,赴汤蹈火,15000多人死在那里,[6] 70年代的愤怒青年虽然早已不那么爱打仗,却仍能零星的组织起一些像红色旅(Red Brigades)和地下气象员(Weather Underground)这样的暴力恐怖团伙,而当今的叛逆青年只会穿一身名牌坐在大街上自拍。 同时,他们也越来越不愿意离开自己熟悉的那片舒适小天地,去陌生世界探索闯荡,一战前的一个世纪中,两千多万英国人离开本土移居世界各地,其中70%的目的地处于英帝国之外,[7] 众多名校毕业生将海外工作作为其职业生涯的起点,胸怀世界,四海为家,一时蔚然成风,然而二战后,这一传统迅速消退,精英和中产子弟日益龟缩到自己的安乐窝中,对外部世界既茫然无知,也缺乏兴趣。 这一退缩不仅发生在国际层面上,即西方精英对第三世界丧失兴趣,也发生在西方社会内部,阶层间的文化隔阂不断加深,中上层搬进高度排他性的社区,组建自己的市镇和学区,去自己的教堂,下层的生活在他们视野中变得越来越遥远模糊,许多中上层对下层中最受欢迎的明星,最热爱的运动,最喜欢的车型,最普遍的娱乐消遣,最流行的电视剧、啤酒品牌、连锁快餐店,都茫然无知,闻所未闻,用查尔斯·穆瑞的话说,他们躲进了为自己构造的“精英气泡”(elite bubble)里。[8] 诚然,阶层间居住空间分化向来就有,不同的是,以往这种分化表现为一个相当连续的梯度,没有特别陡峭的断层,任何特定个体所生活的社区中,都存在一个局部的小阶梯,一位乡村自耕农的邻居中,既有比他地位高的乡绅和律师,也有低于他的雇农和铁匠,城市社区的地位梯度甚至更丰厚,虽然也能粗略识别出富人区和贫民区,但远不如20世纪的郊区化运动所产生的那种井然分明的阶层隔离。 有几个因素加深了居住空间上的阶层隔离(residential segrega­tion),一是交通条件的改变(见第10章),二是产业模式变迁,连锁零售/服务业的兴起,大批消灭了店主这一传统下层社区中非常重要的中产生态位,制造业的规模化也有类似效果,许多就近利用劳动力的作坊和小工厂不复存在,它们原先的老板也就没必要住在下层社区了。 第三个因素是福利制度,如我之前已解释的(第17章),福利制度让下层社区中的中上层个体丧失了社区领袖地位,而它带来的治安与道德问题则加重了他们留在那里的成本,因而加速其逃离。 第四个因素是平等主义文化,这可能有悖许多人的直觉,但其中道理并不玄奥:在一个社会经济状况注定不会平等的世界里,要想生活在一种高度平等主义的文化氛围中,就只能设法与自己状况近似的人住到一起,假如你相信每个人都着相近的天赋与潜力,享受着同样的上帝恩宠,配得上同样的富足与荣耀,有着不分高下的生活情趣和艺术鉴赏力,奉行着同样的道德标准……,因而谁也没有资格怜悯、鄙夷、斥责或教诲他的邻人,或以屈尊俯就的姿态表达友善,或在公共生活中拥有高于他人的支配力,那么,生活在一个状况差异巨大的社区就会让你很不舒服,因为你目睹的现实每天都在冲击着你的信念,让你忍不住冒出一些你向来讨厌的念头:他怎么就像个永远扶不起的阿斗?有些人怎么教都学不会,可能就是太笨?为何如此粗俗的东西竟然有那么多人喜欢?这些孩子也太可怜了,他们的父母难道不能更努力更用心一点?他连这样的事情都做得出来,简直禽兽不如!他们的头脑如此顽固封闭,总是被一些愚昧陈腐的念头占据,我看公共事务他们最好还是别瞎掺和了,可是他们竟然有投票权! 无论出于何种理由,一旦同类聚居的倾向出现,居住隔离是很容易经由个体分散选择而自发实现的,正如托马斯·谢林(Thomas Schelling)的分析所显示,只要经济状况(或其他任何人口统计学指标)的分布在社区间存在初始差异(这可以只是随机出现而无需任何理由),并且有一些人不满意所在社区的分布,比如他觉得穷人太多,或者有艺术品位的人太少,就可能迁往该指标更符合其心意的社区,可是他们的迁出更降低了该社区的这一指标值,于是剩下的人中有着类似倾向但不如他们强烈的那些,发现自己也待不下去了,于是也跟着搬走,如此循环加速,直至达到新的均衡点。[9] 躲进精英气泡的一个后果是,上层的意识形态和政治主张与社会现实日益脱节,由于对第三世界和本国中下层生活状态和真正困境所在极度无知,他们开出的旨在帮助中下层的药方往往散发着一股“何不食肉糜”的味道,最好情况是不得要领,无济于事,最坏情况则是严重恶化其处境。 例如,他们以为提高法定最低工资便可改善下层生活,可是在当今西方,下层最大的问题是失业,长期失业是一个穷人滑入贫困陷阱的主要通道,但凡有稳定工作者,即便薪水不高,也可过上体面生活,而最低工资法恰恰会将一些低技能工人赶出就业市场,推进贫困陷阱;类似的,他们在第三世界发动围剿血汗工厂和反对童工雇佣的战斗,却不知道离开工厂的孟加拉女孩并未进入学校,而是上街做了妓女。[10] 他们将传统婚姻视为陈腐过时之物,努力为单身母亲“去污名化”(destigmatizing),也就是消除对婚前怀孕和婚外生育的道德压力,以为那会将女性从男权压迫中解放出来,这对他们自己或许是真的,可是对于下层女孩和她们的孩子,这是滑入贫困陷阱的另一条快速通道;[11] 他们反对学校整肃课堂纪律,[12] 以为下层孩子会和精英子弟一样聪明好学,自律上进,一样远离堕落、罪恶和街头帮派的诱惑。 他们推动政府对商品和服务质量实行越来越严厉的管制,推动司法系统对生产者施加不断升级的无过错责任(liability without fault),[13] 而不会在乎生产者因此负担的成本最终都会体现在价格里,而穷人是最经受不起涨价的,所以这些管制的实际效果就是,以提高穷人生活成本为代价,减轻中上层对质量风险的甄别与警惕负担。 他们推崇有机食品,却不知道(或假装不知道)超市有机货架的价格标签让穷人只能绕着走,那些将麦当劳肯德基斥为垃圾食品的人,恐怕没想过第三世界穷人不仅吃不起肉,牛奶鸡蛋都还是奢侈品,最急迫的问题是满足基本卡路里摄入,[14] 为此几亿人还在冒着中毒风险以木薯(cassava)为主食,[15] 还有数亿人因过度依赖稻米而缺乏维生素A,导致每年数十万儿童死亡,更多人失明,而且应对这一问题的方案——转基因黄金大米(Golden Rice)——在1990年代便已开发成功,却因绿色有机运动的竭力阻挠而至今得不到推广。[16] 最近受到热烈追捧的反暖化斗士格雷塔·滕伯格(Greta Thunberg)堪当这一何不食肉糜文化的最佳形象代言人,这位来自瑞典精英家庭的16岁女孩竟然相信,配备卫星通信与导航设备的无动力帆船这种当代富豪的奢侈玩具,[17] 是商业客机作为越洋旅行工具的可行替代物,考虑到她家客厅里随便两把椅子就要花费18140欧元(不含运费),[18] 这种魔幻念头或许并非那么不可思议。 与现实脱节的精英文化日益收缩为一种自娱自乐的封闭游戏,和圈外的世界变得不相干,因而失去了向下渗透的能力,因为忙于柴米油盐的大众根本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也看不懂他们玩的是什么把戏,追随与效仿更是无从谈起,毕竟,又有多少人有兴趣弄清楚cultural appropriation或intersectionality是什么意思,或LGBTTQQIAAP这一大串字母里的每个代表什么呢,纽约长岛市的穷人大概也很难想明白,把亚马逊轰走[19] 会以何种方式给他们带来好处。

牛仔帝国

文化断裂的同时,维系全球价值阶梯的另一根支柱也开始圮泐倾颓,实际上,这根支柱在一战中已被毁坏过一次,直到二战后美国部分接替了英帝国曾扮演过的角色(见第15章)之后,才重新树起,可是,两个帝国的性质和效果皆十分不同。 美国有着长久的孤立主义传统,对美洲以外的事务既不感兴趣也避免卷入,但这并不意味着它缺乏扩张动力,而是因为北美大陆已经提供了足够的扩张空间,事实上,很少有国家曾像美国那样稳固而迅猛的扩张,从1791到1912年,美国平均每三年半就建立一个新州,以面积论,其中每个放在欧洲都是大国。[20] 无论是昭昭天命(Manifest Destiny)还是门罗主义(Monroe Doctrine),都显示着美国精英对此扩张有着充分自觉,甚至独立革命的一大动因也是伦敦当局竭力限制殖民者向阿巴拉契亚以西开拓而引发的不满;甚至在19世纪大英帝国正如日中天的那些年代中,吞并加拿大的呼声也始终不绝于耳。[21] 所以美国并不缺帝国潜质,只是环境条件未能让它发育成一个机能健全的帝国,它在北美的扩张阻力太小,对手太弱,获得的领土也太空旷,不足以迫使它像英国那样发展出一套维系一个文化极其多样,内部结构极为复杂的庞大帝国所需的制度框架和统治机器,和应付众多强大而老练的竞争对手所需要的外交手腕和条约体系,以及对帝国事业将会带来的高昂成本(包括金钱与献血)的心理准备。 这一局限原本从1898年美西战争开始已有所突破,当时美国在北美大陆的扩张已接近尾声(1912年新墨西哥和亚利桑那建州可视为这一扩张进程的终结标志),加勒比和太平洋开始吸引越来越多美国人的兴趣,美国的重要海外领地(菲律宾,夏威夷,波多黎各,关岛,关塔纳摩,巴拿马运河区)都是在美西战争和一战之间的十几年中获得的,决定参加一战本身也是她已准备好抛弃孤立主义的一个迹象,然而恰在此时,人口转型却已悄然开始,生育率正在急速下跌,同时19世纪后期的移民高潮也早已回落,随后又是大萧条的重击,结果,刚刚开始向外挥舞的帝国鹰爪很快又缩了回来。 妨碍美帝国发育的另一个因素是其深厚的平等主义传统,构成美国文化底基的四大源流中,新英格兰的清教徒,特拉华河谷的贵格派,都是强烈的平等主义者,阿巴拉契亚的苏格兰-爱尔兰裔边民,其文化气质也是高度平等主义的,只是没那么意识形态化,只有以弗吉尼亚绅士为代表的南方种植园主有着贵族传统,是精英主义者。[22] 如上一节所分析,要想过上平等主义生活,就得建立高度同质化的社会,与各方面都很相似的人结成共同体,地方社区如此,国家也是,正因此,高度多元异质的帝国和平等主义是天然不兼容的;实际上,异质性和平等主义这对矛盾在美国历史上多次浮现,最终都以平等派胜出而告终。 首先是蓄奴问题,北方人反对蓄奴虽不乏道德上的动机,但害怕黑人大量引入将破坏文化同质性也是重要理由,所以许多废奴主义者希望将黑人送回非洲,但弗吉尼亚贵族却不会介意和黑人同处一个社会,因为他们并不要求平等,也不会给黑人投票权。 在对待印第安人的态度上也是如此,在伦敦的当权精英眼中,印第安人和印度与非洲的土著一样,都是潜在的帝国子民,虽然其地位暂且低于英国人,但最终将作为一个成员民族被纳入帝国的多元结构之中,所以他们希望殖民者尽可能与之和睦相处,而在殖民者眼中,印第安人是他们向西开拓的挡路石,务必加以清除,因为作为平等主义者,他们容不得异类成为其共同体伙伴,所以不难理解,美国政治领袖中平等倾向越强烈的,在印第安问题上的态度也越强硬,例如杰弗逊和杰克逊。 帝国和同质性的矛盾同样表现在美国的领土扩张过程中,美墨战争(1846-48年)前后,美国曾有过一场主张吞并整个墨西哥的运动,但这一呼声不久便因得不到积极响应而销声匿迹,战后美国也只向墨西哥索取了一块最靠北,人口最稀疏的领土,反对者的理由是,将数百万西班牙裔、印第安土著和天主教徒接纳为公民,将动摇美国社会的根基。[23] 同一理由也让波多黎各的建州努力长期受阻,也曾将阿拉斯加和夏威夷在大门外关了很久,它们最终都是在白人比例提升到足够高之后才被接纳进联邦,20世纪前40年,阿拉斯加的白人比例始终徘徊在一半左右,1940-50年大增至72%,建州前超过3/4,[24] 夏威夷在建州时白人虽未成为多数,但正在快速增长,并且已和日裔并列为最大族群,十年后便以38%的优势超出日裔。[25] 正因为文化和政治上都与帝国角色格格不入,当美国在二战后被迫承担起帝国责任时,是很不情愿也缺乏准备的,只是几个急迫的理由促使它必须挑起这个重担:1)付出巨大代价赢得的战果若轻易丢弃,无法向国民交代,2)当欧洲看来已无力保护自己时,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己诞生于其中的西方文明老家遭毁灭,3)若听任世界陷入无秩序状态,下一场战争很快会到来,届时对美国的冲击将远非珍珠港所能比,4)洲际导弹,核弹,远程轰炸机,导弹潜艇等新型武器,令美洲不再孤悬于旧世界之外,孤立主义不再是可行战略。 随着冷战的迅速升级,美国很快适应了其新角色,积极组建条约同盟,布设军事基地网,帮助欧洲重建,牵头组织国际货币基金,世界银行,关贸总协定等国际组织,以和平队(Peace Corps)形式将数万青年送往世界各地从事志愿服务;当地区局势出现不利转变时,也不惮于使用武力加以阻止,从柏林,土耳其,希腊,朝鲜,印度支那,到危地马拉,古巴,智利,尼加拉瓜,格林纳达,全方位遏制苏联势力的扩张,为此还打了两场代价惨重的战争。 然而,虽然足够积极努力,迄今为止美国的帝国事业却只能算勉强及格,算及格是因为它至少打赢了冷战,保全了欧洲,扩张了势力范围,维系了一个差强人意的全球市场,可是,在构建一部价值阶梯,推行市场秩序,尤其是在其势力所及之处促成可持久的文化与制度转变上,却乏善可陈,甚至往往是一败涂地且屡试屡败,以至于避免背上政体扶建(state-building)的责任包袱,已成为当代美国政治精英中少有的一项共识。 造成这些失败的主要原因,是美国对它试图影响的地区缺乏长期承诺,每次出兵海外干预地区事务时,政治家们总是迫不及待的向选民许诺,一旦完成任务便迅速抽身,“绝不多留一天”,结果,美国人离开没多久,苦心建立的新秩序往往又很快崩溃,地区再度陷入混乱,甚至变得比干预前更糟糕,用尼尔·弗格森(Niall Ferguson)的话说,美国总是创建一个又一个“用完即弃的一次性帝国”(disposable empire)。[26] 现代市场秩序是经由一条极为独特的文化/制度进化路径而产生的,[27] 在其原生地之外,需要外力的持续作用才能落地生根,外力的作用体现在两方面,首先,本地当权者的命运须被捆绑在市场秩序这条大船上,即,只要这条船不沉没,他们就能继续享受荣华富贵,甚至比以前更富贵(就像海得拉巴王公),而一旦他们另有所图,就会立即遭受惩罚,其次,该社会有才华有野心的人须有机会在市场秩序中出人头地,向上爬升,唯如此,社会各领域的精英才有充足的动机去维护该秩序,去效仿和推行支撑该秩序的价值体系,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帝国,正是施加于其殖民地和势力范围的这样一种外力(见第15章)。 很明显,这是一种不对等的支配-从属关系,而这恰恰是有着根深蒂固平等主义传统的美国人最不愿意进入的一种关系;作为平等主义者,他们宁愿相信所有民族都有着同样的倾向、意愿和能力建立各自的良善社会,那些没有做到的,要么(像好莱坞热衷于表现的那样)是因为一小撮恶棍的阻挠,要么(如学术界和国际组织的活动家常认为的那样)是因为被贫穷落后束缚了手脚。 在此观念指导下,干预者只须除掉恶棍,帮助制定新宪法,安排公正选举,提供慷慨的经济援助,一切便可向好;可事实上,这条路线却一再失败,而且其失败几乎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因为既然各方势力都确信你很快就会撤离,就必须基于你不存在这一前提出发来盘算自己的未来,按他们早已谙熟的当地古老游戏规则来谋求自己的利益,而根本不会认真对待任何你在场时强加的方案、协议和制度安排,那么做只会将自己的战略建立在流沙之上,随时会被抛弃(就像库尔德人一次次被抛弃那样)。[28] 经济援助同样不会奏效,甚至适得其反,因为首先,生活状况的改善未必带来制度改进,特别是当这一改善是因天上掉馅饼而发生的,就更不会,这一点从石油国家的经历中便可看出,其次,也更重要的是,援助者根本没有能力(往往也不被允许)将财物直接分发到他们旨在帮助的民众手里,只能依赖当地掌权者完成分发,这就给后者凭空带来了一份可以用来收买效忠或安抚不满的资源,而原本此类资源只能通过征税获得,这就削弱了掌权者对税收的依赖,在许多政体中,正是这一财政约束让统治者在剥夺私人部门时还有所顾忌,避免过度破坏税基,当这一顾忌解除后,他们就变得更为肆无忌惮。[29] 二战后德国与日本的顺利改造或许曾助长了人们对美式帝国主义的信心,可是这两个案例与美国的其他干预行动并不可比,因为德日在滑向军国主义之前都曾是繁荣而成功的社会,而且美国在那里的承诺是长期的,对日本的占领持续了7年(琉球持续了27年),[30] 对德国的占领1949年结束(萨尔延至1957年),1955年才全面归还治理权,而主权完全恢复要等到1990年四大占领国批准德国统一,[31] 此外,德日迄今在军事上仍对美国负有条约义务,那里也有着美国最大规模的海外驻军和众多军事基地。[32] 实际上,战后少数几个在美国影响下完成制度转型的国家,皆处于冷战前哨,面临巨大外部威胁,离开美国保护便难以自存,因而不得不看美国的脸色行事,这样一来,美国施加的行为准则便对这些政权的行为构成了一种外部的宪法性约束,成为当地掌权者或权力竞争者不得不遵守的游戏规则。[33] 冷战结束后,曾有过一个短暂的转型欢快期,以至弗兰西斯·福山(Francis Fukuyama)天真的宣告历史正在走向其完满终点,[34] 其实那只是因为另一部平行阶梯的垮塌而造成的一轮回涌,从更长时段看,阵营对抗的结束和共同敌人的消失只会更加削弱美帝国原本就先天不足的秩序推行力;911后,重振帝国的呼声一度高涨,可是因为一次性帝国的本性未改,一时热情和高昂代价换来的又是一连串失败与放弃。

歧路滋蔓

人类固有的地位竞争本能让他们在每个局部小生态中都要争出个强弱高下,假如已经有一部社会大阶梯从外部世界延伸进了这个小生态,那么竞争的焦点就会聚集于如何沿着这部大阶梯往上爬,当地社会的价值标准也会沿该阶梯的引力梯度而被重塑,假如不存在这部大阶梯,那么一部独立的小阶梯便会从本地竞争中浮现,并且创造出其独特的价值体系(见第13章)。 不过,现实情况大多介于这两种纯粹状态之间,即,虽然有一部大阶梯伸进了当地,但并非所有人都有望沿着它往上爬,或甘愿接受较低的位置,于是那些有能力也有野心却无望挤进主路的人,便在体系之外另辟竞技场,在等级结构上形成一条分支岔路,对主流价值构成一股离心力量。 对于特定社会局部,哪股力量占上风,在多大程度上成为支配性力量,取决于哪条道路对那些力争上进但尚未选定奋斗方向的年轻人更具吸引力,在古代,妨碍人们踏上主路的,往往是主路本身的狭窄拥堵,且路障重重,现代社会的等级开放将主路变得极为畅通,造就了几轮社会大流动,也吸干了许多岔路支流,可是好景不长,最近几代人中,朝向主路的流动再次受阻,但这次的原因却和以往全然不同,并非因为主路变得更拥挤,而是上层的退缩令阶梯下部因失于维护而朽坏,不再能帮助年轻人踏足上攀。 这一朽坏表现在几个方面:1)当中上层退缩进他们的舒适气泡之后,下层失去了引导他们进入主路的效仿楷模,也没有了迫使他们走在阳光大道上的道德约束,2)上层精英整天用高音喇叭告诉他们,主流中产价值是坏的,甚至是邪恶的,根本不值得效仿,而那些仍然奉行着这套价值的中产多数,已乖乖闭上了嘴,3)几乎所有本可帮助下层中有潜力者向上爬升的文化与制度元素(例如婚姻伦理和学校纪律),都遭受着上层精英的无情批判,其中许多已被消灭殆尽(见第18章)。 当通往主路的匝道堵塞,地位竞争便很自然的转移到其他方向,在西方下层,最常见的岔路是街头帮派,在帮派世界中,自文明起源以来所确立的美德都变得一文不值,竞争将依循古老的丛林法则展开,暴力、凶狠、狡诈和残忍将帮助你赢得老大地位;阿列克斯·科特洛维茨(Alex Kotlowitz)描绘了居住在芝加哥贫民区是何种感觉:整个生活被笼罩在无休止帮派战争的恐怖阴影之下,母亲们整天提心吊胆,不知何时会传来儿子的死讯,活生生就像前文明时代的丛林社会。[35] 和古代丛林社会一样,当代城市丛林中,随老大地位而来的是权力和财富,以及更重要的——性伙伴与后代数量,几乎所有相关研究都显示,下层社会中,犯罪倾向与性伙伴及后代数量呈显著正相关,帮派地位同样如此:老大最多,帮派成员其次,非帮派成员最少,一份英国的同龄组研究发现,反社会倾向最高的10%男性,其后代在下一代中的比例高达27%,这一繁殖优势,比第11章的极简模型中假设的数字,要高得多。[36] 因阶梯断裂而滋生的岔路不仅出现在西方社会内部,也表现在国际层面上,随着帝国力量的收缩和西方的自我文化否定,通往旧引力中心的道路渐次淤塞,强弱不一的诸多局部引力中心纷纷滋长,全球价值阶梯随之而脱臼垮塌。 脱臼过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去殖民化,市场秩序的扩张被截断在众多新兴主权国家的边界之外;在英帝国势力所及的维多利亚秩序中,各国政府不仅被要求在国际关系中遵守帝国推行的游戏规则,也须在处理国内事务和对待自己国民的方式上符合一些最起码的标准,这是因为,假如在一个国家,外国商人的生意伙伴随时可能被诛杀,监禁,抄没家产,其税收和管制有着高度任意性,司法系统缺乏起码的透明度和公正性,财产得不到保护,契约无法执行,那就很难成为一块对帝国有价值的市场空间。 在帝国的正式部分(即殖民地),规范直接从顶层向下推行,其主干是一个普通法司法系统,而在非正式部分,则以条约、治外法权和必要时的军事干预(即炮舰政策)来推行,这样,至少与国际贸易和投资活动有关的现代经济部门将首先被纳入新秩序,而随着贸易和工业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口和社会局部被卷入现代体系,投身现代部门的那些人社会地位也随之提升,由此完成新秩序的扩张。 一战后,这一秩序开始被威尔逊体系取代,美国式平等主义被从个人层面类推比附到了国际关系上,国家主权和对等关系上升为国际法的基本原则,经历两战之间的过渡期,到二战后,威尔逊体系得到全面落实,这一新体系仍然支持自由贸易和全球市场,但维护它的大国,已不能将干预之手伸进主权边界之内。 1956年的苏伊士危机可视为新体系最终确立的标志,当时纳赛尔政府将苏伊士运河收归国有,并封锁提兰海峡(Straits of Tiran),英法随即联合以色列出兵干预,却被美国以抛售英镑债券和配合海湾国家实施石油禁运相威胁而强力阻止。[37] 威尔逊体系就造成了这样一种局面:一些国家的当权者发现,他们可以不必在国内推进市场制度,同时却又能享受全球市场带来的好处,因为他们可以把自己变成一个垄断性的国际市场参与者,比如建立一家垄断性进出口公司,包揽对外贸易,这样自己就成了国外商人在该国的唯一交易对手,因而外商的经营风险便和该国其他人的死活与财产安全完全无关,他们也无需关心当地的制度质量,唯一需要关注的是当权者本身的信用状况,而这一风险是可以通过恰当的交易安排得到控制的。 最典型的例子是海湾石油国,现代市场秩序所造就的能源消费市场,石油工业体系,安全的国际航路,和低廉的交易费用,让这些国家的一小撮当权家族富的流油,因为财富来的如此容易且看起来永无止境,他们毫无动力推进国内变革,外商也满足于一个熟悉的生意伙伴,尽管对方的垄断地位会削弱他们的议价能力,但总比局势动荡导致无生意可做要好。 石油只是一个例子,更多国家的情况没那么纯粹,但原理类似,一般而言,一个国家若要成为市场秩序的原生地,或让它落地生根,成为其积极维护者,就需要满足一系列严苛的文化与制度条件,相反,若只是成为市场秩序的受益者,条件就远没有那么严格。 即便我们撇开宪政,法治,个人主义等深层根基不论,在相对浅表的层次上也不难看出原生地与受益者的差别:培育出一个能够源源不断涌出技术与商业模式创新的产业体系很难,但模仿或利用既有的技术和商业模式则容易的多,建立一个繁荣健康的证券或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很难,但没有这种市场的国家同样可得益于它们,清除海盗,保障远洋航路安全畅通,曾是一项艰巨而漫长的任务,而如今世界各国皆受益于此,无论是否对此做出过贡献。 这些全球市场秩序的非建设性受益者,构成了一种局部的价值引力中心,他们的巨大财富以及这些财富带来的煊赫权势,吸引着当地年轻人的敬畏目光和他们的奋斗攀爬方向,他们从中习得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都是和市场秩序格格不入甚至背道而驰的,因为决定谁能从上述垄断利益中分得一杯羹的权力争夺,遵循着与市场竞争全然不同的游戏规则。 表面上看,在现代传媒的助推之下,西方文化的渗透力似乎空前强大,但实际上,传播渗透的内容十分肤浅,往往局限于消费品,影视娱乐,流行时尚,稍微深入一点的,还会效仿西方的技术,企业组织和生活方式,这些对于改变一个社会的文化与制度根基是远远不够的,那些渗透所及的社会中,人们或许会笼统的意识到西方社会总是在冒出一些好东西,人民看似也过上了好日子,可是对于这些好处是在何种价值传统和制度环境中创造出来的,哪些禀赋和习性帮助个人参与这些创造并分享其成果,他们是懵然无知的,好莱坞不会告诉他们真相,反倒会向他们灌输相反的价值观,拜访当地的记者,背包客,人类学家,NGO社工,和平队成员,也多半会赞美那些让他们长期陷于困境之中的本地传统,以展示自己友善宽容的美德,和懂得欣赏他乡异俗的品味,以及敢于反叛自身传统的勇气和洒脱。 深层次的渗透只能通过近距离现场亲身示范而实现,因为效仿身边成功人士的举止是人类最惯熟的调整自身行为的方式,在新近富裕起来的农村,最流行的汽车品牌和房屋装修风格,往往由村里最早发达的那个人决定,可是在那些被强权垄断隔绝于全球市场之外的社会,有为上进青年能在身边找到的腾达者,都是善于在权力竞技场和裙带网中钻营的人,而不是依靠勤勉,审慎,虔诚,对专业、品质和效率的执着,对知识、技术和商业问题的专注等等帮助人们在自由市场中取得成就的那些价值。 从这个竞技场中胜出的人,自然会对自己长期浸润其中的当地传统备感骄傲,他们还会利用赢得的权力和财富来复兴光大这些传统,以强化当地社会与全球秩序的隔离,同时将自己塑造成该传统的捍卫者以提升体制的合法性,假如他们控制的财富足够庞大,还可将该传统向外输出。 二战后的半个多世纪中,滚滚而来的石油美元不仅让沙特王族所属的瓦哈比教派(Wahhabism)在阿拉伯半岛取得统治地位,还推动这一原教旨主义教派蔓延于全球,仅法赫德(King Fahd)在位期间(1982-2005年),沙特政府至少投入了750亿美元推行瓦哈比,[38] 在世界各地资助伊斯兰组织,兴办宗教机构,其中仅在非伊斯兰国家就兴办了200所伊斯兰学院,210个伊斯兰中心,1500座清真寺,2000所伊斯兰中小学,除此之外,还有众多海湾石油王子通过私人基金提供的资助;这些努力不仅逆转了此前一个多世纪伊斯兰世界的世俗化进程,也造就了众多酝酿极端主义的温床。[39] 局部引力中心的存在,轻则给全球秩序带来离心倾向,重则滋生挑战该秩序的破坏性力量,可是,受制于主权原则,霸权者无法以武力威胁和政权更换来维护秩序,而只能以援助和制裁等和平手段笼络和扶助相对良性的政权,例如美国在戴维营协议(Camp David Accords)后为了稳住埃及,防止它挑动对以色列的战争,或倒向苏联阵营,1979至2003年间共提供了190亿美元军事援助和300亿美元经济援助。[40] 正因为看透了这一点,有些政权为了避免美国对地区稳定过于安心,会故意暗中鼓动、培养或收容一些反秩序力量,让他们时不时惹出些麻烦,迫使美国更急切的寻找合作者以稳定局面,从而抬高自己在对美关系中的身价,只要不做的太过分,让美国人相信找不到比自己更好的替代者即可,例如,巴基斯坦军方长期庇护和支持塔利班等极端组织,即便在911后美国强力施压下也未停止,不久后更变本加厉,同时却享受着丰厚的美国援助。[41] 还有些走得更远,直接成为秩序对抗者,他们或者周边没有重大威胁因而不需要美国的援助与保护,或者有其他大国撑腰;甚至这种直接对抗也不会断绝当权者从全球市场中继续受益的机会,除非他们将美国激怒到实施严厉禁运的程度,甚至即便在这种情况下,禁运也常因各种缝隙漏洞而无法将其慑服;在如今这个孤立主义再度回潮,主干联盟日渐松解的年代,已没有什么力量阻止人们走回各自熟悉的老路上去了。
注释:(其中所引文献详见〈参考文献〉) [1] Wikipedia: Hygiene hypothesis. [2] Alfred Radcliffe-Brown (1922) 《安达曼岛人》。 [3] Renato Rosaldo (1980) 《伊隆戈人的猎头》。 [4] 辉格(HS:5131);Derek Freeman (1983)《玛格丽特·米德与萨摩亚》,第16章。 [5] 辉格(2017)第I-5章。 [6] Wikipedia: International Brigades. [7] John Gallagher (1982) ch.1. [8] Charles Murray (2012) ch.3,4. [9] Thomas C. Schelling (1978) Micromotives and Macrobehavior, ch.4,5. [10] Benjamin Powell, "A Case against Child Labor Prohibitions", Economic Development Bulletin, No. 21, July 29, 2014, Cato Institute. [11] Douglas E. Schoen & Jessica Tarlov (2017) America in the Age of Trump, ch.4. [12] Max Eden, "When Disruptive Students Are Coddled, the Whole Class Suffers", Quillette, December 1, 2019. [13] 又称严格责任(strict liability)。 [14] Derek Headey & Harold Alderman, "Why living in a poor country means you have bad food choices", The Conversation, August 29, 2019. [15] Hipólito Nzwalo & Julie Cliff, "Konzo: From Poverty, Cassava, and Cyanogen Intake to Toxico-Nutritional Neurological Disease", PLoS Negl Trop Dis, 5(6):e1051, 2011 Jun. [16] Matt Ridley, "GM Crops Like Golden Rice Will Save the Lives of Hundreds of Thousands of Children", Quillette, December 1, 2019. [17] Wikipedia: Voyage of Greta Thunberg. [18] marioalonso187, "Greta Starter Pack", reddit.com, Dec 4, 2019. [19] Wikipedia: Amazon HQ2#Long Island City. [20] Wikipedia: List of U.S. states by date of admission to the Union. [21] Wikipedia: Annexation movements of Canada; Annexation Bill of 1866. [22] David H. Fischer (1989). [23] Wikipedia: All of Mexico Movement. [24] Eric Sandberg (2013) A History of Alaska Population Settlement, Figure 3. [25] Robert C. Schmitt (1977) Historical Statistics of Hawaii, Table 1.12. [26] Niall Ferguson (2005) ch.4,6. [27] 辉格(2017)第III部分。 [28] 更多分析见辉格(HS:6267)。 [29] Angus Deaton (2015) The Great Escape, ch.7. [30] Wikipedia: Occupation of Japan. [31] Wikipedia: Allied-occupied Germany. [32] Wikipedia: List of United States Army installations in Germany; United States Forces Japan. [33] 更多分析见辉格(HS:653)。 [34] Francis Fukuyama (1992) The End of History and the Last Man. [35] Alex Kotlowitz (2019) An American Summer. [36] Anthony Walsh (2010) ch.3. [37] Wikipedia: Suez Crisis. [38] Wikipedia: International propagation of Salafism and Wahhabism. [39] Dore Gold (2012) Hatred´s Kingdom, ch.8. [40] Wikipedia: Egypt–United States relations. [41] Sahar Khan, "Double Game: Why Pakistan Supports Militants and Resists U.S. Pressure to Stop", Policy Analysis, No.849, Cato Institute, September 20, 2018; Vanda Felbab-BrownFriday, "Why Pakistan supports terrorist groups, and why the US finds it so hard to induce change", Order From Chaos, The Brookings Institution, January 5, 2018.
上帝的新牧场#7:扩张与征服

上帝的新牧场#7:扩张与征服
辉格
2018年12月24日

设想你正在一块上亿像素分辨率的大屏幕前观看这样一部动画:背景是整个地球表面,其上散布着一些小点,每个点代表一个数十上百人的小群体,点与点的不同颜色显示了其文化差异,每一秒的画面代表了现实中的一年,时长72小时的动画将演示人类最近26万年的历史(这相当于或略长于现代智人的全部历史)。

前68个小时会无聊到让你发疯,画面几乎是静止的,你必须凑的很近才能看出多数小点在小幅抖动,你也必须长时间紧盯着特定小点,才能察觉到,间或有些点消失了,有些移动了一段距离,另一些则分作两个,在来回凝视不同区域后,你或许发现其中某些区域似乎较为活跃,点的增殖较快,并且随着新生点的向外移动,逐渐而缓慢的,形成了一些纤细而断续的线条和树状分支,不同颜色的线条之间偶尔会有些交叉,但大致上它们是各自生长,自生自灭的,不过,所有这些洞见都是长时间耐心细致观察得到的事后之明,要真正获得直观的运动/生长感,你必须将播放速度调高至32倍或64倍。

直到第69小时,也就是气温正在回暖,冰川正在消退之际,画面才变得稍稍有趣起来,你发现,点的分布越来越密,以往的大块空白如今也都被点缀的五彩斑斓,在许多区域,密集分布的点不再抖动,而是开始相互挤撞;接着,在第70小时,令人惊奇的景象出现了,地中海东岸的一片小红点已变得如此密集,成了一块缓慢扩张的色斑,然后,逐渐的,这块鲜红色斑如同火山口涌出的灼热岩浆,开始向四处流动,向南流入尼罗河谷,向东流入伊朗高原和印度河谷,向北进入安纳托利亚沿岸低地并顺河谷向内渗透,它甚至漂过海洋,向塞浦路斯、希腊、意大利和伊比利亚跳跃前进;十几分钟后,两种不同颜色的灼热岩浆也开始在黄河河谷和长江河谷流动。

第71小时之初,你从教科书上了解的那些古文明区域,都已被成片的大块岩浆覆盖,呈现出你已熟知的格局,然而半小时后,景象再次改观,黑海北岸庞蒂克大草原(Pontic steppe)的一团蓝色岩浆似乎被突然加热,开始猛烈的向外泼溅,此前70个半小时里那一慢吞吞的进程就像被一阵激扬的鼓点猛然惊醒,突然喧闹起来。

最后90分钟的场面大致可如此描绘:世界就像一口巨大的平底锅,主要空间都被大块大块挤在一起的单色浓厚粘稠油状物所占据,因为足够粘稠,各团块之间虽有推挤渗透,却不会交融混合,又因为加热极不均匀,每隔几分钟其中一块就会沸腾爆炸,喷涌泼溅成一大片单色块,淹没、打乱或融化周边众多团块,当然,单色性是暂时的,随着时间推移,团块的各局部会形成色差,但同源性依然清晰可辨,一次次的喷涌逐渐将一些古老团块的残余碎片推挤到高山丛林等边缘夹缝地带,形成若干像高加索、比利牛斯、喜马拉雅、赞米亚这样文化极为混杂的马赛克区,而多数地区则被近乎单色的大板块所占据。

对生活于其中的绝大多数人,最后几小时的世界与此前历史最大不同在于:四周都已住满了人,任何迁移扩张都须穿越他人的地盘,而他们是不会轻易答应的,世界已变得如此粘稠,人类流动的主要障碍不再是生态,而是其他人类,流动仍将继续,但会以更激烈的方式发生,一些群体凭借武力优势侵入其他群体的地盘,成了文化屏障被打破的最常见形式,不过,这些同被“征服”一词所涵盖的活动,其实性质迥异,其社会与文化后果也截然不同。

拓殖

定居农业大幅提升了单位土地可能供养的人口,据测算,最初转向农业的那些群体,对农作物的依赖率每提高10个百分点,人口规模即可扩大一半,[1] 这意味着当一个地区完成向农耕的转变之后,其人口密度可提高两个数量级,这还只是早期粗放农业的效果,此后,当灌溉,重犁,施肥,轮作,复种,育种等农业技术陆续发展后,人口密度还可再提高一两个数量级。[2]

而且定居者更有能力建立大型组织,从而将人口规模转变成战斗力,因为:1)高人口密度意味着有效联络范围内(比如一天步行距离内)有更多人可供组织动员,2)定居者有着更长期稳定的相邻关系,因而更容易维持联盟,3)定居者更有可能通过财富积累而拉开权势差距,而后者是形成支配-从属结构的重要条件,4)在定居社会,从属者更不可能逃离支配者,因而支配结构一旦建立,会更牢固,更有效组织起集体行动。

基于这些优势,当定居农耕者因人口增长而侵入狩猎采集者的地盘时,后者是很难抵挡的,他们要么退向非宜耕地带,但那会加剧与当地原有采猎者的冲突,而且随着土地开垦的加深,可供退避的空间会越来越小,要么效仿入侵者,向定居农耕转变,并像他们一样努力组织更大规模的社会,以增强其抵抗入侵的能力。

可是通过模仿完成转变并不容易,农耕涉及大量显性和默会知识,不是通过口耳相传或外部观察就能学会的,农耕生产还需要一些初始资本,耕牛,犁具,容器,驼畜,脱粒和研磨设备,以及熬过第一个生产周期和初垦低产期所需食物储备,越是成熟的农业,知识和资本门槛越高,因而越难模仿。

不过,这些障碍多少还可通过劫掠和抓捕俘虏等办法加以克服,更难跨越的是心理和文化上的障碍;农耕是一种延迟回报型生产,当农民在田地里辛苦耕耘时,其劳动成果要过好几个月才能享受到,其间还有各种不确定因素,不像狩猎采集,成果当天即可享用,对于初垦土地,劳动投入的回报周期会更长,为遥远而不确定的回报而愿意在当下投入资源和付出汗水,是一种人类并非向来就有的独特心理素质,在人类此前的漫长历史上,从未经历过像农业这样的长周期生产。[3]

然后是文化障碍,农业生产的长周期性质,需要生产者在两个收获季之间保存粮食储备,并仔细控制其消耗速度以免在下次收获之前挨饿,这一看似简单的任务对采猎者却是个大挑战,首先,他很可能不会数数,更不会加减乘除,实际上多数采猎者的语言中甚至没有比三更大的数字,[4] 其次,在一个有着强烈食物分享传统的社会,保存任何食物储备都近乎不可能,甚至维持生产所必需的种子、种牛和奶牛都难以保存。[5]

为这些困难雪上添霜的是,留给采猎者完成转变的时间不多,当早期农民从其近东发源地向外扩张时,在平原地带的推进速度约为每年2-3公里,褶皱地带为每年0.4公里,[6] 这意味着,采猎者从感受到威胁,并有机会近距离接触和观察农耕生活,到其地盘被侵入之间,只有少则一两代多则三四代人的时间。

基于这些因素,那些未被农耕入侵者驱逐或消灭,而确实采纳了定居农业的采猎者,往往是在与入侵者建立的某种非对等关系中完成这一转型的,例如受雇替他们干活,建立依附性交换关系,或整个群体臣服于入侵者,甚至沦为奴隶,非洲班图农民向狩猎采集地区的扩张发生的较晚(若非19世纪被欧洲殖民者中断,会延续至今),因而为我们提供了一些直接的观察机会(见第3章)。

此类征服活动是小规模分散自发进行的,当一个农业社区土地日益紧缺时,某位富有进取心的人物便会出面招募一群开拓者,响应者往往是那些无望分得土地的年轻人,他们带上必需物资,去建立新据点,拓殖群体起初多半由男性组成,有了起色之后才从来源社区中娶来妻子,但也会从拓殖点周边获得女性。[7]

农业的初次扩张只是历史上许多次拓殖浪潮中的一波,此后每一轮重大技术或组织进步都伴随着新的拓殖运动,并将波及之处的人口密度推上一个新台阶,五六千年前以食奶畜牧替代食肉畜牧为代表的次生产品革命(secondary products revolution),[8] 铁器时代掌握重犁深耕技术的农民对欧洲黑土带的拓垦,[9] 掌握梯田灌溉技术的集约水稻种植者向山地游耕区或园艺农业区的推进,拥有湿地疏浚和地貌改造所需社会组织基础的农民对三角洲的开发, 标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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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的新牧场#7:扩张与征服 辉格 2018年12月24日 设想你正在一块上亿像素分辨率的大屏幕前观看这样一部动画:背景是整个地球表面,其上散布着一些小点,每个点代表一个数十上百人的小群体,点与点的不同颜色显示了其文化差异,每一秒的画面代表了现实中的一年,时长72小时的动画将演示人类最近26万年的历史(这相当于或略长于现代智人的全部历史)。 前68个小时会无聊到让你发疯,画面几乎是静止的,你必须凑的很近才能看出多数小点在小幅抖动,你也必须长时间紧盯着特定小点,才能察觉到,间或有些点消失了,有些移动了一段距离,另一些则分作两个,在来回凝视不同区域后,你或许发现其中某些区域似乎较为活跃,点的增殖较快,并且随着新生点的向外移动,逐渐而缓慢的,形成了一些纤细而断续的线条和树状分支,不同颜色的线条之间偶尔会有些交叉,但大致上它们是各自生长,自生自灭的,不过,所有这些洞见都是长时间耐心细致观察得到的事后之明,要真正获得直观的运动/生长感,你必须将播放速度调高至32倍或64倍。 直到第69小时,也就是气温正在回暖,冰川正在消退之际,画面才变得稍稍有趣起来,你发现,点的分布越来越密,以往的大块空白如今也都被点缀的五彩斑斓,在许多区域,密集分布的点不再抖动,而是开始相互挤撞;接着,在第70小时,令人惊奇的景象出现了,地中海东岸的一片小红点已变得如此密集,成了一块缓慢扩张的色斑,然后,逐渐的,这块鲜红色斑如同火山口涌出的灼热岩浆,开始向四处流动,向南流入尼罗河谷,向东流入伊朗高原和印度河谷,向北进入安纳托利亚沿岸低地并顺河谷向内渗透,它甚至漂过海洋,向塞浦路斯、希腊、意大利和伊比利亚跳跃前进;十几分钟后,两种不同颜色的灼热岩浆也开始在黄河河谷和长江河谷流动。 第71小时之初,你从教科书上了解的那些古文明区域,都已被成片的大块岩浆覆盖,呈现出你已熟知的格局,然而半小时后,景象再次改观,黑海北岸庞蒂克大草原(Pontic steppe)的一团蓝色岩浆似乎被突然加热,开始猛烈的向外泼溅,此前70个半小时里那一慢吞吞的进程就像被一阵激扬的鼓点猛然惊醒,突然喧闹起来。 最后90分钟的场面大致可如此描绘:世界就像一口巨大的平底锅,主要空间都被大块大块挤在一起的单色浓厚粘稠油状物所占据,因为足够粘稠,各团块之间虽有推挤渗透,却不会交融混合,又因为加热极不均匀,每隔几分钟其中一块就会沸腾爆炸,喷涌泼溅成一大片单色块,淹没、打乱或融化周边众多团块,当然,单色性是暂时的,随着时间推移,团块的各局部会形成色差,但同源性依然清晰可辨,一次次的喷涌逐渐将一些古老团块的残余碎片推挤到高山丛林等边缘夹缝地带,形成若干像高加索、比利牛斯、喜马拉雅、赞米亚这样文化极为混杂的马赛克区,而多数地区则被近乎单色的大板块所占据。 对生活于其中的绝大多数人,最后几小时的世界与此前历史最大不同在于:四周都已住满了人,任何迁移扩张都须穿越他人的地盘,而他们是不会轻易答应的,世界已变得如此粘稠,人类流动的主要障碍不再是生态,而是其他人类,流动仍将继续,但会以更激烈的方式发生,一些群体凭借武力优势侵入其他群体的地盘,成了文化屏障被打破的最常见形式,不过,这些同被“征服”一词所涵盖的活动,其实性质迥异,其社会与文化后果也截然不同。

拓殖

定居农业大幅提升了单位土地可能供养的人口,据测算,最初转向农业的那些群体,对农作物的依赖率每提高10个百分点,人口规模即可扩大一半,[1] 这意味着当一个地区完成向农耕的转变之后,其人口密度可提高两个数量级,这还只是早期粗放农业的效果,此后,当灌溉,重犁,施肥,轮作,复种,育种等农业技术陆续发展后,人口密度还可再提高一两个数量级。[2] 而且定居者更有能力建立大型组织,从而将人口规模转变成战斗力,因为:1)高人口密度意味着有效联络范围内(比如一天步行距离内)有更多人可供组织动员,2)定居者有着更长期稳定的相邻关系,因而更容易维持联盟,3)定居者更有可能通过财富积累而拉开权势差距,而后者是形成支配-从属结构的重要条件,4)在定居社会,从属者更不可能逃离支配者,因而支配结构一旦建立,会更牢固,更有效组织起集体行动。 基于这些优势,当定居农耕者因人口增长而侵入狩猎采集者的地盘时,后者是很难抵挡的,他们要么退向非宜耕地带,但那会加剧与当地原有采猎者的冲突,而且随着土地开垦的加深,可供退避的空间会越来越小,要么效仿入侵者,向定居农耕转变,并像他们一样努力组织更大规模的社会,以增强其抵抗入侵的能力。 可是通过模仿完成转变并不容易,农耕涉及大量显性和默会知识,不是通过口耳相传或外部观察就能学会的,农耕生产还需要一些初始资本,耕牛,犁具,容器,驼畜,脱粒和研磨设备,以及熬过第一个生产周期和初垦低产期所需食物储备,越是成熟的农业,知识和资本门槛越高,因而越难模仿。 不过,这些障碍多少还可通过劫掠和抓捕俘虏等办法加以克服,更难跨越的是心理和文化上的障碍;农耕是一种延迟回报型生产,当农民在田地里辛苦耕耘时,其劳动成果要过好几个月才能享受到,其间还有各种不确定因素,不像狩猎采集,成果当天即可享用,对于初垦土地,劳动投入的回报周期会更长,为遥远而不确定的回报而愿意在当下投入资源和付出汗水,是一种人类并非向来就有的独特心理素质,在人类此前的漫长历史上,从未经历过像农业这样的长周期生产。[3] 然后是文化障碍,农业生产的长周期性质,需要生产者在两个收获季之间保存粮食储备,并仔细控制其消耗速度以免在下次收获之前挨饿,这一看似简单的任务对采猎者却是个大挑战,首先,他很可能不会数数,更不会加减乘除,实际上多数采猎者的语言中甚至没有比三更大的数字,[4] 其次,在一个有着强烈食物分享传统的社会,保存任何食物储备都近乎不可能,甚至维持生产所必需的种子、种牛和奶牛都难以保存。[5] 为这些困难雪上添霜的是,留给采猎者完成转变的时间不多,当早期农民从其近东发源地向外扩张时,在平原地带的推进速度约为每年2-3公里,褶皱地带为每年0.4公里,[6] 这意味着,采猎者从感受到威胁,并有机会近距离接触和观察农耕生活,到其地盘被侵入之间,只有少则一两代多则三四代人的时间。 基于这些因素,那些未被农耕入侵者驱逐或消灭,而确实采纳了定居农业的采猎者,往往是在与入侵者建立的某种非对等关系中完成这一转型的,例如受雇替他们干活,建立依附性交换关系,或整个群体臣服于入侵者,甚至沦为奴隶,非洲班图农民向狩猎采集地区的扩张发生的较晚(若非19世纪被欧洲殖民者中断,会延续至今),因而为我们提供了一些直接的观察机会(见第3章)。 此类征服活动是小规模分散自发进行的,当一个农业社区土地日益紧缺时,某位富有进取心的人物便会出面招募一群开拓者,响应者往往是那些无望分得土地的年轻人,他们带上必需物资,去建立新据点,拓殖群体起初多半由男性组成,有了起色之后才从来源社区中娶来妻子,但也会从拓殖点周边获得女性。[7] 农业的初次扩张只是历史上许多次拓殖浪潮中的一波,此后每一轮重大技术或组织进步都伴随着新的拓殖运动,并将波及之处的人口密度推上一个新台阶,五六千年前以食奶畜牧替代食肉畜牧为代表的次生产品革命(secondary products revolution),[8] 铁器时代掌握重犁深耕技术的农民对欧洲黑土带的拓垦,[9] 掌握梯田灌溉技术的集约水稻种植者向山地游耕区或园艺农业区的推进,拥有湿地疏浚和地貌改造所需社会组织基础的农民对三角洲的开发,[10] 还有哥伦布大交换后玉米土豆种植者向此前非宜耕区的推进,[11] 等等。 越后面的波浪,进入地区的既有人口密度越大,所以要么推进更缓慢,要么过程更为暴烈;有些拓殖是由国家权力支持或国家直接组织的,例如金雀花朝对爱尔兰的殖民,[12] 汉代在河西走廊的屯垦,[13] 明代对西南部的开发;[14] 但更多的是自发开拓者,他们多以家族、同乡、战友、主客关系等纽带结成紧密组织,以武力为自己取得立足之地,不过,他们若来自一个有国家社会,这个国家的统治机器往往会尾随其拓殖脚步接踵而至。 一轮轮的扩张浪潮给人类社会与文化带来了深远影响,一次成功的开拓就像一个迷你版的新大陆发现,会给参与者带来巨大奖赏,作为新社区的奠基者,他们不仅拥有充裕的未开发资源,也有机会留下比密集腹地居民多很多倍的后代,虽不至于像最初跨越白令地峡的几小撮美洲殖民者那样留下数千万后代,但也都是遗传上的暴发户,当今人类中的绝大多数,都是某位或远或近的暴发户的后代。 此起彼伏的人口扩张与替代,也正是人类进化的主要方式之一,战后许多人类学家一厢情愿的认为文化扩张主要是以传播与模仿而非人口替代的方式发生的,但越来越多的遗传学证据表明,多数大扩张都伴随着高比例的人口替代,男性的替代尤为彻底,所以,这些扩张不仅传播了文化元素,也散布了拓殖者所携带的遗传特性,而且,如我即将说明的,拓殖群体并非其来源社会的随机子集,因而上述散布过程同时也是个选择过程。 开拓者通常来自人口已足够密集的成熟社区,但又不是远离拓殖前线的腹地,因为腹地已变得过于粘稠而难以穿越,这一点使得农耕区扩展前沿地带的文化变得与腹地十分不同,例如,拓殖社区组织更紧密,更有内聚力,因为他们身处陌生危险世界,更需要抱团以求安全,而且他们也更少会因人口压力资源紧张而产生内斗,因为他们可以继续开拓来应对人口压力,不像被困在腹地的社区,人口压力只能导致竞争升级。[15] 新石器时代拓殖欧洲的第一批农民中,流行着一种公共长屋(long­house),几座长屋组成一个易于防守的形状,[16] 显示了社区的内聚力,或许并非巧合,18-19世纪在婆罗洲活跃拓殖的水稻种植者伊班人(Iban)也以公共长屋组织社区,[17] 汉族农民在华南的拓殖前锋客家人,也有着著名的大型围屋。[18] 前沿地带的文化也更为积极进取,成功开拓带来的巨大奖赏不仅直接激励了更多开拓冒险行动,也提升了与冒险进取个性有关的基因频率,相比之下,在密集腹地,具有此类禀赋的个体更可能被严酷命运所惩罚,因而,在统计上,一个群体与冒险进取有关的文化气质与遗传组成,将和它距离上一次扩张浪潮的时间长度相关。 前沿与腹地之间在社会结构上也会形成差异,边疆地带的宗族组织更发达,解决冲突纠纷时更多依靠私人复仇等自我执行机制,而较少求助司法系统和政府权威,那里的等级结构也不如腹地森严牢固,因为个人通过开拓而发达的机会更多,但种族或民族身份在社会等级结构中扮演的角色更为鲜明,这些特点,在华南边地和英格兰北方边境地带都有着清晰的表现。

劫掠与扫荡

拓殖运动不仅替换了其波及地区的人口,也散播了自身所携带的,包括生产模式、语言、生活方式和社会组织在内的整个文化套装,但并非所有征服活动都是如此,游牧者对定居农耕社会的征服,效果就十分不同,他们并不会把农耕区改造成牧场(虽然据说蒙古征服者一度有过这样的念头,但毕竟没有实行,而且该说法的严肃性也十分可疑)。 这不仅是技术或生产效率上是否可行的问题,更是因为那会让征服者丧失征服带来的最大好处——从农耕社会汲取财富,以后者的单位土地产出率和财富积累潜力,只须汲取一小份便远超出将其用作牧场可能带来的收益,这也是为何农耕社会总是不断从游牧者中招引来劫掠、入侵乃至征服者。 游牧入侵者不会推行其生计模式,并不意味着他们不会改变所侵入的社会,相反,游牧者的威胁是影响相邻农耕社会历史进程和文化走向的最重要外部力量,而这一影响的性质,可以随具体的互动情境而迥然不同。 它可能导致定居社会的秩序崩溃,这并不是入侵者愿意看到的结果,因为那会让大量可供汲取的财富消失,那些以大笔勒索贡奉为主要汲取手段的掠夺者损失尤其惨重,因为秩序崩溃之后,可供勒索的大金主要么消失了,要么强化了自我武装才得以幸存,甚至可能也加入了劫掠者行列。 然而,所有人都不愿看到的局面仍可能出现,因为假如没有任何劫掠/勒索者有能力对劫掠机会建立排他性控制,那么所有人都会倾向于不顾后果的竭泽而渔,最终(如果定居者缺乏自卫能力的话)演变成灾难性后果,这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公地悲剧(tragedy of the commons),青铜时代末期各支所谓“海上民族”(Sea Peoples)对地中海文明的打击,[19] 西晋后期的五胡乱华,罗马晚期游牧者匈人和阿兰人侵入东欧,造成日耳曼世界大乱,迫使各日耳曼部落横扫罗马疆域的过程,[20] 皆可归为此类。 但有些游牧首领成功避免了公地悲剧,他们在各部落中树立了足够权威,或多或少能对他们的劫掠行动有所羁勒,以免过度破坏财源或引起定居社会的过度反应,他们寻求更稳定的贡奉,尽量将劫掠留作威慑和谈判工具,有时还充当定居国家的雇佣军,和亲时期的匈奴人,唐代的部分突厥部落(例如沙陀部),六世纪东罗马边境上的阿拉伯部落,是几个较显著的例子。[21] 不过这种关系往往脆弱而不稳定,多数时期,游牧者对于定居社会都是一股破坏性力量,他们的冲击与扫荡带来了两方面后果,首先是游牧成分持续渗透进定居文明,包括文化元素和遗传成分,其次(可能影响更大的)是,一些定居文明的社会结构反复被打碎,原本已形成丰富梯级的高大等级阶梯破碎成众多小阶梯,有时这一破裂状态长期持续,有时则很快又被重组成新阶梯(游牧征服者还时常扮演重组者的角色),有关这一点对于社会进化的更多含义,后文将会更深入讨论。

精英替换

还有一类征服既不伴随着生产模式的替代,也未大幅改变被征服者的社会结构,征服者只是将目标社会的最高阶层从等级阶梯上踢走,自己取而代之,虽然难免会引入一些新的文化与制度成分,但社会结构很大程度上保持了连续性,人类学家将此过程称为精英替换(elite transfer),以此方式发生的征服,是各类征服活动中破坏性较小的一种。 精英替换型征服的最经典案例是1066年诺曼人对英格兰的征服,大约7000-10000名战士跟随威廉跨越海峡,其中包括两三千位骑士,最终,威廉的5000多名追随者瓜分了英格兰95%的土地,由大约9500个庄园组成,绝大多数盎格鲁撒克逊贵族被剥夺地产和教会职位,这是一次非常彻底的替换,与此同时,构成英格兰经济体系之基础的庄园结构基本原封未动,只是换了主人。[22] 不过,正如彼得·希瑟(Peter Heather)所指出,像诺曼征服这么纯粹的精英替换可能只是特例,大规模征服通常伴随着相当比例的大众人口替代,因而会给社会结构施加更大强度的冲击。 诺曼征服有诸多特别之处,首先,海峡两岸有着相似的封建系统,因而诺曼武士接管英格兰庄园毫无障碍,而庄园结构下的土地所有权集中度很高,被替换的精英层规模很小,其次,诺曼征服是典型的封建贵族战争,尽管以贵族战争标准,威廉已倾尽全公国之力,但相比倚重步兵的集权帝国,其军队规模很小,因而征服后需要安置的人口也很少,第三,征服过程极为迅捷,黑斯廷斯一役而竟全功,若战事延宕多年,入侵者可能会从本土招募移民以巩固据点,征服就会变得更像传统的武力拓殖,就像9世纪维京人在丹麦法区(Danelaw)的征服活动那样。 精英取代常会留下一个容易辨别的特征——征服者最终采纳了当地语言,因为除非他们在武力优势之外同时也拥有巨大文化优势,否则一小撮精英是很难将其语言强加给被征服社会的;[23] 诺曼法语在英格兰的官方地位维持了近三个世纪,终究还是让位于英语。 罗马崩溃后法兰克人对西欧的征服则展示了武力拓殖和精英替换两种模式的梯度分布:越是远离莱茵河旧前线,征服就越接近于精英替换,反之则越像武力拓殖,两种模式大致以卢瓦尔河为界,这条界线也粗略对应着法语的奥依语(langue d'oïl)和奥克语(langue d'oc)两大方言区的分野。[24] 卢瓦尔河两岸的差异也源自征服者自身的社会变化,征服初期的法兰克社会更像个酋邦,而到墨洛温王朝盛期,封建系统已趋成熟,战争与征服事业已为武士贵族所垄断,王权也已足够强大,征服不再是分散自发的武力拓殖,而是高层对高层的权力竞赛,在卢瓦尔以南,征服者满足于上层领主地位,而保留了多数小地产主的土地权。 满清对中国的征服所造成的社会与文化冲击比诺曼征服更小,等级阶梯确实断裂又重组了,但那是由于明王朝自身的崩溃解体,并非征服的结果,而重组之后,除了金字塔尖上的一小截之外,甚至连精英替换都很难说得上。 精英替换未能在明清改朝中大规模发生的原因有两个,一是近古中国的土地产权极为分散,大约一半农民是自耕农,70%土地是自耕地,非自耕地中也有许多佃户拥有永佃权,多数农户只有几亩十几亩地,而且往往还是不连片的,地产交易记录中的注册地块平均只有一亩多;很明显,如此分散局面下,征服者不可能像诺曼人接管英格兰庄园那样顺利接管土地,易于接管的,只有数百个官庄,三四万顷地,事实上,满清征服者放弃了这些官庄(送给了原佃户),而在京师附近和关外另外圈占了一批“旗地”用于奖赏。[25] 另一个原因是中国社会等级结构的特殊性,该结构完全围绕官僚系统而构造,个人地位取决于他(或其父祖)在官僚层级中的位置,而(唐以后)爬升的主要途径是科举考试,自宋代起,该系统又通过缙绅阶层向下延伸至乡村和宗族,所谓缙绅就是退休或因养病或守孝而停职在家的官员,和取得科举功名但未能出仕者,他们既是所在宗族的领袖,又是地方事务主导者和地方秩序维护者,同时,因其地位完全来自与朝廷的关系(担任官员或参加科举),因而有足够动机效忠朝廷。 这一机制正是明清两代能以极小规模的政府统治庞大人口的奥秘所在,也让宋明两朝在政权已经全面崩溃之后,其流亡小朝廷仍能吸引一批忠实追随者,其稳固帝国统治的作用在晚清也表现的淋漓尽致,组织团练,稳定地方,对抗太平天国的,都是缙绅,叛乱过后,中央政府在兵权已经旁落的情况下,仍支撑了半个世纪,唯一的依靠便是缙绅的效忠。[26] 或许正是认识到上述机制的重要性,满清非常明智的及时(在明朝遗儒死绝之前)恢复了科举体制,但这样也就限制了征服者对原有社会精英的替换。 除了上述较易识别的模式之外,更多的征服活动混杂着劫掠扫荡、武力拓殖和精英替换,例如罗马末期日耳曼各部对帝国疆域的大举进犯,这些入侵者并非小股武装团伙,而是一个个拖家带口的完整社会,每一支都有着数千武士和上万人口,有时在某位强力首领之下更可聚起十几万人,一路赶着牲口,牛车里装着全部家当。[27] 起初他们更像因匈人打击而逃离家园的难民,实际上最初越过多瑙河的几支哥特人也是被帝国当作难民安置的(同时也有意将其用作雇佣军),但为了解决给养问题,他们在巴尔干四处流窜劫掠,同时逐渐发觉帝国防备的虚弱,其首领们的野心也随之而膨胀,从最初只想获取一块立足之地,到以武力换取优厚报酬(或战利品),到取其雇主而代之,最终创建新王国。[28] 在此过程中,这些部落的结构并非原封不动,逃难和迁移本身就会剧烈冲击社会结构,安全需要将大幅提升武装首领的地位和强制力,而劫掠和充当雇佣军带来的财富,以及从迁移向军事征服的转变,将逐渐改变社会组织,令其向军事逻辑靠拢,部分过于累赘的成员可能被抛下,领袖间的战略分歧可能造成群体分裂,共同战略利益将导致联合,规模太小的群体会并入更强大者,有些部落甚至可能是在此类重组中从无到有创建的。 所以,当西哥特人和汪达尔人辗转万里分别到达阿基坦(Aquitaine)、西班牙和北非时,其社会已和最初跨越莱茵河前线时十分不同,其征服也变得更像精英替换,也正因此,这些征服在当今语言分布上几乎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秩序扩展

满清的例子已展示了,征服者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留被征服社会原有的人口成分、社会结构和精英组成,而无损于自身的征服收益,在另一些案例中,征服者甚至宁愿保留原有的最高统治者,而满足于以宗主身份实行间接统治,因为统治是有成本的,而宗主权可为征服者带来多数好处:政治上的顺从,战争中的配合,汲取资源的机会,将秩序推行至更大范围……,与直接统治相比,主要代价是放弃了用该国土地与职位奖励追随者的机会,征服者的选择将取决于他更在乎哪些好处,而距离远近,交通与通信条件,丰饶程度,战略重要性,文化差异带来的额外统治成本,笼络支持者的迫切性,都是影响其得失权衡的因素。 奥斯曼在欧洲的扩张明显分成了性质不同的几个阶段,征服初期(14世纪中叶)在色雷斯(特别是东色雷斯,即现代土耳其的欧洲部分)执行的是武装拓殖政策,当地人大部分遭驱逐,突厥族移民取而代之,这一政策选择有两个背景:首先,该地区控制着连接欧亚和出入黑海的双重交通要道,需要最忠实的居民以便实施最牢固的控制,其次,当时大批突厥人在蒙古人的压力之下涌入安纳托利亚,他们为奥斯曼提供了充足兵源,但也亟需得到安置,以免制造麻烦。[29] 奥斯曼对南斯拉夫地区的征服更像罗马对高卢的征服,控制重要城镇,建立军事基地,任命地方长官,为士兵分配一些土地,但未大规模替代原住民;再后来对多瑙河以北地区的征服,则更倾向于控制附庸国而非建立新的行省,这和罗马在色雷斯、安纳托利亚、高加索和征服早期的不列颠所执行的政策类似。[30] 上述转变既和距离有关,也是因为帝国内部的变化:突厥难民潮已经消退,苏丹的专制权力在加强,贵族地位被削弱,奥斯曼正从一个封建贵族社会转变成中央集权帝国,例如巴耶济德一世(Bayezid I)任命了一批自己的奴隶取代突厥贵族担任行政长官甚至行省总督,如此一来,以新封地来奖励支持者的需求显然不再迫切。[31] 无论征服者的动机是什么,像罗马、秦汉、波斯、奥斯曼这样的大型帝国,都在广大地域内建立了一种秩序,在最弱意义上,它提供了一个让长距离贸易和人口流动更容易发生的和平环境,但只要它存在的足够长久,就会带来更多社会与文化后果,首先,它创造了一部结构更庞大,层次更丰富的社会阶梯,因而提供了更多向上爬升的机会,而这些机会的分布是不均匀的,很自然的会更青睐那些靠近权力中心的人,而那往往意味着在文化、族源和社会关系更接近最初发动帝国创建进程的那个核心集团,例如罗马城邦的贵族,刘邦的家族和同乡集团,奥斯曼酋邦的权贵。 对于这些群体,帝国仿佛突然为他们打开了一扇机会之门,催生一股向上流动的热潮;大英帝国鼎盛期,大批牛津剑桥毕业的精英子弟涌往各海外殖民地,担任公务员,军官,传教士,医生和公司职员,也带动更多阶层的子弟去海外寻找机会,闯荡世界,力争在帝国提供的广阔舞台上成就一番事业的豪情壮志,一时蔚然成风。[32] 这些人将为所到之处带去他们在母国习得的整套文化元素,语言,价值观,行为准则,习俗风尚,法律观念,组织模式,重要的是,这些会得到当地精英的热情效仿,因为他们向当地那些有志于向上爬升的青年亲身示范了,若要取得地位与成就,须将自己变成何种模样,由此,这部通达帝国顶层的社会阶梯,成为文化传播与同化的强力引擎。 当这部引擎有效运转时,它同时也将为起初由武力征服所扩展的帝国秩序浇筑更扎实的基础,因为多数富有进取心,能力出众,成功向上爬的人,都接纳了构成该秩序之基础的规范与价值,并成为秩序的受益者,因而有足够动机去维护它。
注释:(其中所引文献详见〈参考文献〉) [1] Peter Bellwood (2013) First Migrants, pp.129-133. [2] David Christian (2005) Maps of Time, ch.9. [3] 有关农业生产对延迟满足能力的要求,我在系列博客〈食物与人类〉第5篇(HS:7952)中有更多讨论。 [4] Caleb Everett (2017) Numbers and the Making of Us. [5] 有关食物分享传统对采纳农业构成的障碍,见Nancy Howell (2010) ch.8;我在本书第1章和系列博客〈食物与人类〉第5篇(HS:7952)中也有讨论。 [6] Peter Bellwood (2004) First Farmers, Table 12.1. [7] 有关拓殖者的性别构成,见Peter Bellwood (2013) ch.1. [8] Wikipeida: Secondary products revolution, David Christian (2005) ch.9. [9] Peter Heather (2009) ch.1. [10] 有关江南水田系统开发过程,见斯波义信(1988)序章第1章,前篇第2章,后篇第3章;有关宗族组织在珠江三角洲沙田开发中的作用,见David Faure (2007)《皇帝和祖宗》第11,16,18,20章。 [11] 赵冈 (1996) 《中国历史上生态环境之变迁》,第4章;Robert Marks (1998) 《虎、米、丝、泥》,第9章。 [12] Brendan Smith (1999) Colonisation and Conquest in Medieval Ireland. [13] 葛剑雄 (1997) 《中国移民史·第2卷》第5章。 [14] 曹树基 (1997) 《中国移民史·第5卷》第7章。 [15] 当然不乏例外,在文明中心的秩序崩溃时,许多逃难者成为逃往地区的开拓者,其来源更为混杂,所以腹地的秩序越稳定,这里说的效应会越显著。 [16] Wikipeida: Neolithic long house; Jane McIntosh (2006) 第4章。 [17] Peter Bellwood (2013) ch.1. [18] 维基百科:围龙屋。 [19] Eric H. Cline (2014)《文明的崩塌》,序,第4章;海上民族的族源背景至今未明,他们可能不是游牧者,但显然也是高度分散的游动性袭击者,因而与游牧者的侵袭原理类似。 [20] Peter Heather (2007). [21] 托马斯·巴菲尔德(Thomas J. Barfield)在《危险的边疆》(1992)中对此类较稳定关系的形成机制和存在条件有很好的分析。 [22] Peter Heather (2009) ch.6; Wikipeida: Norman conquest of England. [23] 讽刺的是,elite transfer这一术语最初正是语言学家用来指称因一小撮精英的采用而改变整个群体之语言的现象,但其实这种情况不太容易发生,例如法语在俄罗斯精英中流行了很久也未对大众语言产生什么影响,更多分析可见Nicholas Ostler (2005),特别是第1,2,7,11,12章。希望这一说明可让我摆脱该术语的历史包袱。 [24] Peter Heather (2009) ch.6. [25] 赵冈 & 陈仲毅 (2006) 《中国土地制度史》第1,4,7章。 [26] 有关缙绅在晚清平叛中的作用,见Philip A. Kuhn (1970)《中华帝国晚期的叛乱及其敌人》。 [27] Peter Heather (2007) ch.5. [28] Peter Heather (2007) ch.4. [29] Peter F. Sugar (2014) Southeastern Europe under Ottoman Rule, 1354-1804, ch.1,3,6. [30] 罗马在这些地区保留的附庸国,见Wikipeida: List of Roman client rulers, Roman client kingdoms in Britain. [31] Norman Itzkowitz (1973) Ottoman Empire and Islamic Tradition, ch.1; Peter F. Sugar (2014) ch.1. [32] Niall Ferguson (2004) Colossus, ch.6.
上帝的新牧场#6:屏障种种

上帝的新牧场#6:屏障种种
辉格
2018年12月9日

在生命世界中,没有隔离就不会有结构,也不会有复杂性和多样性,只有当各种生物膜(biomembrane)将有机体区隔成成分不同的多个局部,才有了细胞器,高度分化的细胞,功能各异的器官,并以这些功能性原件搭建出的层层复杂结构;类似的,阶层隔膜在社会不同人群间竖起屏障,令其各自依赖不同生计模式,发展不同的技能与禀赋,形成不同文化特质,也在社会这个“超有机体”(superorganism)中扮演不同角色,和生物膜一样,阶层屏障是选择性通透的(selectively permeable),这一特性也是搭建复杂结构的关键。

不过,阶层并非唯一的社会屏障,还有许多限制社会流动和文化交互的选择性渗透膜,它们同样在复杂社会的构造中起着作用;这些屏障决定着哪些群体或个体被困锁在哪些特定的社会局部,而哪些更可能被吸引(或推挤)而进入其他局部,哪些文化元素可能跨越屏障而传播,哪些则局限于本地。

生态

地理生态屏障在整个生物进化史上都扮演着重要角色,当人类散布全球时,它也是生理和文化多样性的一大来源;不过在文明时代,它有了新的表现和效果,一些屏障之所以显得突出,是因为它们挡住了文明——一种经济-文化-制度综合体——的扩张脚步,而对于小群体来说,它们本身并非不可穿透,要点在于它会被谁,以何种方式穿透。

极地  在最简叙事中,美洲于末次冰期晚期被殖民,然后直到哥伦布之前始终与旧大陆隔绝,因而发展了独特的文明;然而细察之下,至少在后冰川时期,美洲其实远非那么隔绝,82公里宽,正中间还有迪奥米德群岛(Diomede Islands)可作跳板的白令海峡,对于早已拥有船只的极地居民并不是很大障碍,海峡南面分别距大陆58和48公里的圣劳伦斯岛(St. Lawrence Island)和努尼瓦克岛(Nunivak Island),还有迪奥米德群岛本身,都有着数千年居住历史,其文化也并未孤绝于爱斯基摩-阿留申(Eskimo-Aleut)语系的其他群体。

实际上,从欧亚大陆东端向美洲的殖民发生过多次,其中从遗传和语言上可考的便有至少四次:约16000年前从白令地峡和阿拉斯加南侧一路顺着海岸跳进的移入者,约13000年前穿越落基山脉东麓无冰走廊的移民,约5000年前跨越海峡的古爱斯基摩人(Paleo-Eskimos),约1000年前以迅猛之势横扫北美极地,取代或排挤了大部分古爱斯基摩人的因纽特人(Iniuts,又称新爱斯基摩人),后者的一个分支还向西移回了楚克奇半岛,最后我们还要加上公元986年北欧人向格陵兰的殖民。[1]

真正的障碍是极地生态而非海峡,对于亚热带和温带定居者,近北极地区是令人生畏的死亡之地,晚至十九世纪后期,仍有众多财力充足装备良好的探险者葬身冰原,[2] 然而对于久已适应该生态的群体,爱斯基摩人,楚克奇人,萨米人,涅涅茨人,这是个畅行无阻的世界,问题是,这些群体都是狩猎采集者或游动性的驯鹿放牧者,加上极地条件只能支撑非常低的人口密度,因而其文化十分简陋(虽然比热带采猎者复杂不少,但与定居文明不可同日而语),所以当他们迁移扩散时,较少能在各大文明间扮演传播交流中介的角色。

不过也有少数例外,古爱斯基摩人为美洲带去了弓箭,如第一章所述,弓箭的引入给北美西部社会带来了深刻影响,因纽特人则带去了铁和蒙古式反曲弓,影响同样不小,[3] 但总体上看,这些影响是零星而稀疏的,且局限于远离美洲文明中心的北部边缘,因为极地狩猎者的人口规模和社会复杂度都不足以造成更大强度的文化冲击与渗透,也正因此,美洲文明确实被相当有效的隔离于欧亚文明。

热带  非洲是旧大陆,对文明世界向来不陌生,地理大发现也始于葡萄牙人对非洲西海岸的探索,[4] 阿拉伯人则更早就活跃于非洲东岸贸易,可非洲却是欧洲殖民者最后征服的一块大陆,在这里,阻挡文明扩张的是热带屏障,众多热带病原体像死神般令人丧胆,尤以疟疾,黄热病和采采蝇(tsetse fly)为烈,班图人之所以能从西非一隅向东向南扩张至大半个下撒哈拉非洲,正是因为他们已在相当程度上适应了这些病原体。[5]

热带高度富集的病原体也会影响当地居民的人格特征,降低其外向性(extroversion)和经验开放性(openness to experience),让他们更倾向于避免与外族人交往接触,避免长距离旅行和迁徙,从卫生健康角度看,这是有益的适应,但无疑会加深群体间的疏离,猜忌和隔绝,妨碍人口流动和文化传播。[6]

热带屏障造成的一个后果是,在旧世界文明中心与非洲的关系中,文化与人口的流动方向是相反的,旧世界的文化元素,特别是中世纪后的阿拉伯-伊斯兰元素,逐渐向南方渗透,但很少有同向的人口流动(除了东海岸),那里的沙漠、稀疏草原和热带雨林对地中海定居农耕者缺乏吸引力,相反,却不断有非洲人流入旧世界,而基于其文化上的绝对劣势,这种流动主要以奴隶贩卖的方式发生,输入黑奴的活动在近东、北非和印度洋从古代一直盛行到现代,这也激励了许多非洲政权将掳掠售卖人口作为其主要财源。[7]

东亚的情况恰成对照,汉族农民携其文化优势向南拓殖的进程基本没有遭遇生态屏障的阻挡,拓殖速度主要受制于土地开垦和人口增殖的自身节奏,文化与人口的扩散方向完全一致,从黄淮到长江到珠江,又从海上向东南推进,到近古时,华人移民已遍布东南亚,台湾也成为福建农民的乐园,潮州人在泰国开创了一个王朝,客家人在婆罗洲建立了延续百年的兰芳共和国,越南在政治上赢得了独立,文化上却变得越来越像中国。[8]

热带屏障也影响了美洲,严重限制了中美洲和安第斯两大文明中心的文化与人口互动;它在印度带来的后果最为独特:印度较为干旱的北部与湿热的中南部形成鲜明反差,前者吸引了一轮又一轮的农牧业入侵者,从近东农民,雅利安畜牧者,波斯人,到马其顿人,阿富汗人和突厥人,他们大多来自某个文明中心或优势文化,可是热带屏障妨碍了他们向中南部迅速推进,而次大陆的特殊地理形状也限制了土著的退路,结果印度形成了独特的多种族混居状态,这是理解其种姓制度和长期政治分裂状态的重要背景(见第4章)。

高山  褶皱地带在历史进程中扮演了一个独特角色,高山阻隔造成的交通困难使得这些地区的社会和文化都高度碎片化,这一点从语言分布上表现的最显著,褶皱地带往往是语言高度混杂多样的地区,残留着许多孑遗小语种,被语言学家称为马赛克区(masaic zone)。[9]

例如新几内亚的几百万人说着一千多种语言,分属60多个语系,每种语言的使用人口平均只有几千;[10] 整个欧亚大陆的温带区几乎完全被印欧、阿尔泰和汉藏三大语系占据,可是面积不大的高加索却有着三个该地区独有的语系:南高加索,西北高加索,东北高加索,而且那里还散布着印欧、阿尔泰和亚非语系的众多小语种。[11]

另一个文化极度庞杂的褶皱地带是赞米亚(Zomia),又称东南亚断层带(Southeast Asian Massif),仅以中国云南省为例,得到官方承认的少数民族便有25个,分属汉藏,侗台,苗瑶,南亚和阿尔泰五大语系,其中至少15个民族为当地独有。[12]

除了地形带来的交通不便,褶皱地带阻隔文化传播的重要因素是其垂直分布生态,即沿海拔梯度而形成的生态差异,河谷,坡地,高山草甸,都有着十分不同的土壤、气候与植被条件,支持着不同的农牧业形态和生计模式,而后者又塑造了不同的文化与社会结构。

不像水平差异,垂直差异意味着各相似生态区无法连成片,每个文化小群体都被一圈异质群体包围着,这就妨碍了群体间的交往和人口流动,以及大型文化共同体的形成,因为文化差异会在群体之间创造隔膜与恐惧,特别是当这种差异跨越生态边界时,文化屏障尤为坚固。

草原  干旱而广袤的温带欧亚大草原,既是定居农耕者拓殖的屏障,也是沟通几大文明中心的高速公路,而在其中扮演中介角色的,是游动性的畜牧群体;草原畜牧者和沟通亚洲与美洲的极地狩猎者全然不同,马与狗的组合使用让他们得以控制很大规模的畜群,因而可积累起可观的财富,而马匹、驼畜和车辆的载运能力让他们能在保有相当复杂物质文化的同时保持机动性,并且有能力在数百上千公里的广阔地域内协调行动或维持多级社会组织,草原上激烈的领地竞争和群体间瞬息万变的实力消长,让畜牧群体之间处于持续不断的冲突之中,这对其战斗力施加了强大选择压力。[13]

所有这些因素共同造就了畜牧民族相对于定居农耕者的武力优势,至少在个体和小团伙层次上,这一优势十分显著,而一旦有一位杰出领袖能设法抑制内部冲突,实现政治上的统一或联合,便可将此优势发扬到国家级层次上,从而给周边定居文明造成巨大冲击,历史上这样的故事屡屡上演,青铜时代的印欧语民族扩(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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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的新牧场#6:屏障种种 辉格 2018年12月9日 在生命世界中,没有隔离就不会有结构,也不会有复杂性和多样性,只有当各种生物膜(biomembrane)将有机体区隔成成分不同的多个局部,才有了细胞器,高度分化的细胞,功能各异的器官,并以这些功能性原件搭建出的层层复杂结构;类似的,阶层隔膜在社会不同人群间竖起屏障,令其各自依赖不同生计模式,发展不同的技能与禀赋,形成不同文化特质,也在社会这个“超有机体”(superorganism)中扮演不同角色,和生物膜一样,阶层屏障是选择性通透的(selectively permeable),这一特性也是搭建复杂结构的关键。 不过,阶层并非唯一的社会屏障,还有许多限制社会流动和文化交互的选择性渗透膜,它们同样在复杂社会的构造中起着作用;这些屏障决定着哪些群体或个体被困锁在哪些特定的社会局部,而哪些更可能被吸引(或推挤)而进入其他局部,哪些文化元素可能跨越屏障而传播,哪些则局限于本地。

生态

地理生态屏障在整个生物进化史上都扮演着重要角色,当人类散布全球时,它也是生理和文化多样性的一大来源;不过在文明时代,它有了新的表现和效果,一些屏障之所以显得突出,是因为它们挡住了文明——一种经济-文化-制度综合体——的扩张脚步,而对于小群体来说,它们本身并非不可穿透,要点在于它会被谁,以何种方式穿透。 极地  在最简叙事中,美洲于末次冰期晚期被殖民,然后直到哥伦布之前始终与旧大陆隔绝,因而发展了独特的文明;然而细察之下,至少在后冰川时期,美洲其实远非那么隔绝,82公里宽,正中间还有迪奥米德群岛(Diomede Islands)可作跳板的白令海峡,对于早已拥有船只的极地居民并不是很大障碍,海峡南面分别距大陆58和48公里的圣劳伦斯岛(St. Lawrence Island)和努尼瓦克岛(Nunivak Island),还有迪奥米德群岛本身,都有着数千年居住历史,其文化也并未孤绝于爱斯基摩-阿留申(Eskimo-Aleut)语系的其他群体。 实际上,从欧亚大陆东端向美洲的殖民发生过多次,其中从遗传和语言上可考的便有至少四次:约16000年前从白令地峡和阿拉斯加南侧一路顺着海岸跳进的移入者,约13000年前穿越落基山脉东麓无冰走廊的移民,约5000年前跨越海峡的古爱斯基摩人(Paleo-Eskimos),约1000年前以迅猛之势横扫北美极地,取代或排挤了大部分古爱斯基摩人的因纽特人(Iniuts,又称新爱斯基摩人),后者的一个分支还向西移回了楚克奇半岛,最后我们还要加上公元986年北欧人向格陵兰的殖民。[1] 真正的障碍是极地生态而非海峡,对于亚热带和温带定居者,近北极地区是令人生畏的死亡之地,晚至十九世纪后期,仍有众多财力充足装备良好的探险者葬身冰原,[2] 然而对于久已适应该生态的群体,爱斯基摩人,楚克奇人,萨米人,涅涅茨人,这是个畅行无阻的世界,问题是,这些群体都是狩猎采集者或游动性的驯鹿放牧者,加上极地条件只能支撑非常低的人口密度,因而其文化十分简陋(虽然比热带采猎者复杂不少,但与定居文明不可同日而语),所以当他们迁移扩散时,较少能在各大文明间扮演传播交流中介的角色。 不过也有少数例外,古爱斯基摩人为美洲带去了弓箭,如第一章所述,弓箭的引入给北美西部社会带来了深刻影响,因纽特人则带去了铁和蒙古式反曲弓,影响同样不小,[3] 但总体上看,这些影响是零星而稀疏的,且局限于远离美洲文明中心的北部边缘,因为极地狩猎者的人口规模和社会复杂度都不足以造成更大强度的文化冲击与渗透,也正因此,美洲文明确实被相当有效的隔离于欧亚文明。 热带  非洲是旧大陆,对文明世界向来不陌生,地理大发现也始于葡萄牙人对非洲西海岸的探索,[4] 阿拉伯人则更早就活跃于非洲东岸贸易,可非洲却是欧洲殖民者最后征服的一块大陆,在这里,阻挡文明扩张的是热带屏障,众多热带病原体像死神般令人丧胆,尤以疟疾,黄热病和采采蝇(tsetse fly)为烈,班图人之所以能从西非一隅向东向南扩张至大半个下撒哈拉非洲,正是因为他们已在相当程度上适应了这些病原体。[5] 热带高度富集的病原体也会影响当地居民的人格特征,降低其外向性(extroversion)和经验开放性(openness to experience),让他们更倾向于避免与外族人交往接触,避免长距离旅行和迁徙,从卫生健康角度看,这是有益的适应,但无疑会加深群体间的疏离,猜忌和隔绝,妨碍人口流动和文化传播。[6] 热带屏障造成的一个后果是,在旧世界文明中心与非洲的关系中,文化与人口的流动方向是相反的,旧世界的文化元素,特别是中世纪后的阿拉伯-伊斯兰元素,逐渐向南方渗透,但很少有同向的人口流动(除了东海岸),那里的沙漠、稀疏草原和热带雨林对地中海定居农耕者缺乏吸引力,相反,却不断有非洲人流入旧世界,而基于其文化上的绝对劣势,这种流动主要以奴隶贩卖的方式发生,输入黑奴的活动在近东、北非和印度洋从古代一直盛行到现代,这也激励了许多非洲政权将掳掠售卖人口作为其主要财源。[7] 东亚的情况恰成对照,汉族农民携其文化优势向南拓殖的进程基本没有遭遇生态屏障的阻挡,拓殖速度主要受制于土地开垦和人口增殖的自身节奏,文化与人口的扩散方向完全一致,从黄淮到长江到珠江,又从海上向东南推进,到近古时,华人移民已遍布东南亚,台湾也成为福建农民的乐园,潮州人在泰国开创了一个王朝,客家人在婆罗洲建立了延续百年的兰芳共和国,越南在政治上赢得了独立,文化上却变得越来越像中国。[8] 热带屏障也影响了美洲,严重限制了中美洲和安第斯两大文明中心的文化与人口互动;它在印度带来的后果最为独特:印度较为干旱的北部与湿热的中南部形成鲜明反差,前者吸引了一轮又一轮的农牧业入侵者,从近东农民,雅利安畜牧者,波斯人,到马其顿人,阿富汗人和突厥人,他们大多来自某个文明中心或优势文化,可是热带屏障妨碍了他们向中南部迅速推进,而次大陆的特殊地理形状也限制了土著的退路,结果印度形成了独特的多种族混居状态,这是理解其种姓制度和长期政治分裂状态的重要背景(见第4章)。 高山  褶皱地带在历史进程中扮演了一个独特角色,高山阻隔造成的交通困难使得这些地区的社会和文化都高度碎片化,这一点从语言分布上表现的最显著,褶皱地带往往是语言高度混杂多样的地区,残留着许多孑遗小语种,被语言学家称为马赛克区(masaic zone)。[9] 例如新几内亚的几百万人说着一千多种语言,分属60多个语系,每种语言的使用人口平均只有几千;[10] 整个欧亚大陆的温带区几乎完全被印欧、阿尔泰和汉藏三大语系占据,可是面积不大的高加索却有着三个该地区独有的语系:南高加索,西北高加索,东北高加索,而且那里还散布着印欧、阿尔泰和亚非语系的众多小语种。[11] 另一个文化极度庞杂的褶皱地带是赞米亚(Zomia),又称东南亚断层带(Southeast Asian Massif),仅以中国云南省为例,得到官方承认的少数民族便有25个,分属汉藏,侗台,苗瑶,南亚和阿尔泰五大语系,其中至少15个民族为当地独有。[12] 除了地形带来的交通不便,褶皱地带阻隔文化传播的重要因素是其垂直分布生态,即沿海拔梯度而形成的生态差异,河谷,坡地,高山草甸,都有着十分不同的土壤、气候与植被条件,支持着不同的农牧业形态和生计模式,而后者又塑造了不同的文化与社会结构。 不像水平差异,垂直差异意味着各相似生态区无法连成片,每个文化小群体都被一圈异质群体包围着,这就妨碍了群体间的交往和人口流动,以及大型文化共同体的形成,因为文化差异会在群体之间创造隔膜与恐惧,特别是当这种差异跨越生态边界时,文化屏障尤为坚固。 草原  干旱而广袤的温带欧亚大草原,既是定居农耕者拓殖的屏障,也是沟通几大文明中心的高速公路,而在其中扮演中介角色的,是游动性的畜牧群体;草原畜牧者和沟通亚洲与美洲的极地狩猎者全然不同,马与狗的组合使用让他们得以控制很大规模的畜群,因而可积累起可观的财富,而马匹、驼畜和车辆的载运能力让他们能在保有相当复杂物质文化的同时保持机动性,并且有能力在数百上千公里的广阔地域内协调行动或维持多级社会组织,草原上激烈的领地竞争和群体间瞬息万变的实力消长,让畜牧群体之间处于持续不断的冲突之中,这对其战斗力施加了强大选择压力。[13] 所有这些因素共同造就了畜牧民族相对于定居农耕者的武力优势,至少在个体和小团伙层次上,这一优势十分显著,而一旦有一位杰出领袖能设法抑制内部冲突,实现政治上的统一或联合,便可将此优势发扬到国家级层次上,从而给周边定居文明造成巨大冲击,历史上这样的故事屡屡上演,青铜时代的印欧语民族扩张和闪族扩张,古典时代冲击文明世界的多支伊朗语族游牧民:辛梅里安人(Cimmerians)、斯基泰人(Scythians)和萨玛提亚人(Sarmatians),然后是阿尔泰语系的匈人(Huns),匈奴,鲜卑,突厥,契丹,蒙古,轮番登场,中间还穿插了乌拉尔语系的马扎尔人(Magyars)和亚非语系的阿拉伯人。[14] 这些冲击既给定居社会造成破坏,也在广阔地域内传播了文化元素,小麦,马,车辆和青铜技术的由西向东传播,便是由东迁的一支印欧畜牧者完成;[15] 蒙古征服导致的文化交流尤为广泛,中亚大批小政权被消灭之后,丝绸之路变得空前畅通(特别是在帝国尚未完全分裂,忽里勒台还在召开,帝国邮驿系统仍在运行的那几十年中),蒙古人虽然在战争中极为凶残,对商人与工匠却十分友好,对各种技术与实用知识持积极开放态度,对各大宗教也非常宽容,所有这些,促成了一个文化大交换的时代。[16] 火药,火器,攻城战术,造纸,印刷术,金融票据,数学、化学、地理和天文历法知识,都在这次大交换中得以广泛传播,瓷器与香料贸易迅速升温,藏传佛教得以向北扩张,波斯和阿拉伯元素被大量引入中国……;其中几项对西欧历史的影响尤为深远:1)蒙古交换打开了西欧人对东方的认识,此前他们常常连印度和埃塞俄比亚都分不清,[17] 也提升了他们对东方的兴趣,特别是香料贸易,推动了日后的地理大发现,2)造纸术的引入为印刷革命准备了条件,3)蒙古人带来了黑死病。[18]

语言

在前文明社会,语言界线大致与同质文化群的边界相当,它(连同其他文化元素)足以区分彼此,却并不构成人口与文化流动的重要障碍,那时的流动要么受阻于生态边界,或交通条件,要么受阻于群体间敌意,除非在向无人区扩散的特殊时期,流动是小幅而缓慢的,大跨度流动只有在数百上千年的时间尺度上才能观察到,而在频密交流与互动确实发生的局部地区,语言并非大问题,因为在一个语言极度碎片化的世界,人们普遍具有多语能力,足以和邻近部落的人沟通。[19] 进入文明时代,在国家以及国家间的联盟或霸权结构所创造的和平条件下,或在国家权力的直接庇护或支持下,经常性的长途旅行成为可能,于是语言障碍便凸显了出来,因为对于遥远地区的语言,你没有从小接触的机会,而成年人在学习第二语言上的笨拙是臭名昭著的。 那些因职业需要而居住于他乡或奔走于各地的人,诸如长途贸易商人,游动性工匠,异地任职的官员,从不同地区征募的士兵,贵族从各处招揽来的门客,四处游乞或传教的僧侣……,都会面临语言障碍,而正是应对这一困难的努力,催生了各种通用语。[20] 一种通用语往往围绕某个文明中心而形成,并散布于该文明所覆盖和影响的地域,这是因为推动对通用语需求的各种活动——长途贸易,精细分工的专门职业者,多层级行政系统,有组织宗教——本身就是文明产物或因文明而大为兴旺;当某一文明实现政治统一而建立帝国时,其通用语更会得到国家的大力推行;而且文明中心会产生大量语言类的文化产品,特别是书面作品,包括宗教典籍,它们是传播通用语的巨大动力,例如梵语和婆罗米文字在东南亚的传播,并未以国家权力为后盾,而主要依靠贸易和梵文经典。[21] 上述过程将产生若干边界清晰的文明区,有着各自的中心,通用语,围绕经典的知识传统,宗教与价值体系,制度传统,或许还有各自的帝国,尽管仍有一些交汇混杂地带,然而这些方面的系统性差异,将使得来自各文明区腹地的人很难跨越边界而从事有价值的活动,随着时间推移,隔阂会越来越深,甚至在各自都已发生翻天覆地变化之后,曾经横亘于罗马与波斯之间,基督教与伊斯兰世界之间,东亚与西方之间的无形之墙仍然牢固竖立着。 文明间的屏障也为一些著名的贸易民族创造了机会,他们在各文明之间扮演了文化交流的中介角色,例如沟通欧洲与伊斯兰世界的犹太人,经营丝绸之路的粟特人(Sogdians),经营环印度洋和南洋贸易的古吉拉特人,连接中亚、波斯、奥斯曼与欧洲的亚美尼亚人。

职业

当代人可能不容易体会职业壁垒的森严,上大学时有那么多专业可选,毕业时又有众多职业可挑,铺天盖地的招聘广告似乎正将机会之门向所有人洞开,跳槽,改行,听起来都是稀松平常之事,唯一的约束好像只是你自己的能力和对回报(包括金钱,声望和地位,或许还有乐趣)的期望,现实远非如此美妙,而在前现代社会,这种海阔天空任我行的洒脱更是天方夜谭。 职业屏障由众多因素交织而成,首先是知识与技能的性质,许多专业知识是无法脱离具体的工作场景而传授的,它们难以(甚至不可能)用语言加以描绘和记录,用哲学家迈克尔·波兰尼(Michael Polanyi)的话说,这些是高度个人化的默会知识(tacit knowledge),只能通过在事情发生的现场亲身观察和参与,通过与有经验者长期互动,不断接受其演示和反馈,方可习得(当然你也可以自己尝试和探索,但那要慢得多,个体的短暂一生中积累不起多少)。[22] 默会知识的这一特点使得个体从业者成为职业知识的主要存储器,而师傅带徒弟是唯一可行的传授方式,所以在工业革命以前,学徒制(apprenticeship)是几乎所有技能性职业的组织基础,新入行者必须首先找到一位愿意收其为徒的师傅,在经历多年学徒生涯之后,才能独立从业,这一状况直到现代工厂化生产和职业培训机构发育之后才有所改变,现代工厂通过机械化、工艺设计和技术标准化,将大部分默会知识显性化而变成企业资产,同时大幅降低一线工人的技能要求,而基础性的显性知识则由学校教育提供。 现代企业以规模化生产来实现资产价值,而在以前,规模化生产的条件并不存在,[23] 个体工匠和家庭企业因而将重点放在如何小心维护其资产,令其永续存在,持续产生收入流,以成为家庭的长期生计依靠,这份资产除了知识技能,也包括客户关系,专业声誉和从业资格,他们会像自耕农或土地绅士对待地产一样精心呵护它,尽可能将关键技艺传给儿子,或者女婿。 有些师傅会像挑女婿一样挑徒弟,事实上也确实有不少学徒最后成了女婿,当不得不从家族以外招收学徒时,会与学徒建立一种模拟父子关系,以强化学徒对师傅的义务,并将师徒关系长期化,至少不让学徒在短期内成为竞争对手,为此,学徒期被尽可能延长,中世纪英格兰的普遍标准是七年,有些行业长达十几年,而且学徒在最初几年里往往只能打杂,学不到重要技能。[24] 另一个入行门槛的是高额拜师费,中世纪英格兰的普通学徒入门费为2-3英镑,大约相当于低技能雇工一两年的现金收入,但那些涉及贵重材料或高贵客户的行业,例如金银器加工,高端布料皮毛服饰业,入门费则高达数十甚至上百英镑,这是穷人家一辈子都攒不起的钱,而出得起钱的贵族和绅士阶层又往往不屑于这些行当,于是它们的学徒来源就高度局限于同行子弟或地位相当的类似行业之中。[25] 为保护资产价值,工商业者还会努力维护其垄断地位,近代以前,城市的商业与手工业普遍处于行会垄断之下,君主为征税方便也倾向于支持这种垄断,许多行会还会动用私刑来执行其垄断权,在人口密集,闲散劳力充裕的地方,那些低技能的苦力行业(例如搬运)则往往由帮派组织控制,此类行当除了垄断权之外几乎没有其他资产。[26] 强化行业壁垒的另一个因素是信用,许多行业都需要行内合作/交易伙伴之间,以及他们与客户之间,建立相当程度的信任,现代企业的信任主要基于品牌和企业声誉,会计与审计制度,以及抵押担保等风险控制机制,而在过去,它主要来自个人和家族间的私人关系史,通过长期交往而逐渐积累。 因为一个人不可能同时维持很多这样的长期信任关系,所以为控制风险,不得不将交易对象限制在一个相互熟识、任何信誉问题都会被迅速而充分传播的小圈子里,对风险越是敏感的行业,越是如此;尽管程度有所减弱,但这一现象在近现代仍然清晰可见,例如投资银行业,很长时期内局限于一个极小圈子,从业者之间完全信任,一笔笔巨额交易常在电话中口头达成,完全无需书面文档。[27] 上述壁垒的存在,使得许多行业成为高度封闭的圈子,个人很难跨行流动,一个小男孩拜师入门的那一刻,往往决定了他终身乃至几代子孙的职业空间,也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将居住在城镇的哪个区域(甚至哪条街),和哪些人经常交往,以及可能的结婚对象,而即便在那一关键时刻之前,他也未必有多少选择。

人造藩篱

还有一类屏障是由政府人为设置的,出于治安、征税、征兵和预防叛乱等需要,政府历来有着实施人口控制的倾向,因为对于个人,躲到一个没人认识你的地方,总是逃避各种义务的最好办法,然而人口控制对行政能力的要求很高,能否实现,或做到何种程度,取决于国家的权力触手深入私人生活的程度,早期国家的这方面能力十分有限。 也正因此,那时封建制(或效果类似的其他体制)更为流行,在封建制中,税收和兵役是以武士贵族向领主承担契约义务的方式提供,数量取决于封地大小,因而领主无需关注各领地的人口细节,治安则是各采邑保有者自己的事情,而预防叛乱的主要手段则是不间断的领地巡视和对贵族动向的监视,在一个以武士阶层为骨架的社会,平民大众是没有多少机会发动叛乱的。 户籍  在人口控制上,中国可能是最早熟的,那里很早便已发展起羽翼丰满的集权官僚系统,战国时期,随着封建制瓦解,各国纷纷建立编户齐民的郡县制,实行以什伍制为基础的户籍控制和连坐机制,行政机器从县令,亭长,乡佐,里魁,直接通达最底层的村庄和城市街区,户籍登记详细到包括体貌特征,人口流动被严密控制。[28] 这套制度在秦汉已臻于完善,此后时松时紧,全赖中央政府的集权强度,这一关系也表现在官方人口数字的巨幅波动上,尽管战乱饥荒瘟疫确会消灭大量人口,但数字波动很大程度上也反映了政府调查、统计和控制有效纳税人口的能力。[29] 因为户籍控制的存在,尽管中国历史上不乏迁移流离者,有时还以庞大规模在大跨度上发生,但除非是官方组织的移民(例如屯垦实边),迁移者很难在当地获得合法身份,而非法状态让他们随时面临被驱逐的风险,只有当一些特定机会来临,比如改朝换代,或政府决心整顿当地户政时,才有机会改变。[30] 和普遍的户籍控制不同,西欧封建制中,被限制流动的主要是农奴、流浪乞讨者(对该群体的管制,第17章会有更多叙述)和个别特殊群体,例如犹太人和麻风病人,自由民是可以随意旅行迁徙的,包括自由出入国境(除了战争期间),外国商人也出入自由,在英格兰,后两点还被写进了1215年的大宪章第42条。[31] 城墙  对于远离故土者,寻找安身之所的最佳机会总是在城市,但古代城市并不像当代都市那么自由,欧洲城市多由工商业者自治,因而对外人较为开放,他们需要吸引客商、消费者和劳动力以繁荣本地工商业,也需要旅客和租户来提升地产价值;但欧洲城市也有不少限制,例如市民资格就不是每位城市居民自动拥有的,在许多城市,这一资格被称为城市自由(Freedom of the City),只有自由市民(通常是该市某个行会的成员)才被允许在该市独立执业和拥有地产。 伦敦市民的一项特权是可以将牲口赶进城,所以在现代,当城市自由已只剩下荣誉性质时,时而仍有人举行将羊群赶过伦敦桥的仪式,以表达身为自由市民的骄傲;中世纪城市出于治安需要多会在夜晚关闭城门并实行宵禁,夜间在外游荡者若被巡逻者发现会受处罚(但拥有市民资格者可以提灯夜行),这就消除了流浪者在城市的立足之地。[32] 中国城市是行政层级网络上的节点,即各级政区的治所,城市规模与其行政层级大致对应(只有苏州,汉口,泉州等少数例外),直到宋代才出现一些非治所城市(一般以“镇”为名);这一特点使得城市的设计和管理完全围绕行政需要(有时还有军事需要),工商业只是其副产品,所以很自然,它们对流动者更为封闭。[33] 宋代以前的大城市多实行坊市制,居住区与商业区被严格分离,各居住区(坊)有各自独立的门禁,坊内不得沿街开店,夜晚实行宵禁,工商各业被限制在各自的指定区域(市)内,这样的城市能够容纳的工商业者数量自然十分有限,留给其他流动人口的空间则更少,直到唐末宋初之际,坊市屏障才告瓦解,开放后的街巷提供了更多店铺空间,工商业还向城郭之外延伸,出现了各种草市,城市规模大幅扩张,在经历这场城市革命之后,中国社会也变得更具流动性。[34] 国界  在当代世界,妨碍人口流动的最显著屏障,大概就是国境线了,然而在过去,它并不是重要的人为障碍,在没有通电铁丝网,地雷,雷达,探照灯,侦察机和机动巡逻队的年代,控制漫长国界是一种难以负担的奢望,所以即便跨越国界的流动果真较少,真正构成妨碍的,也都是些天然屏障,大河,高山,丛林,荒漠,海洋。 古代边境控制更多依靠点状设卡,在交通要道上设置关卡,可大幅提高越境成本,虽不能杜绝绕道而行者,却可将流动规模限制在可接受水平;在这方面,东方帝国又一次走在了前面,汉代政府在北方边境建立了一系列关卡,出入皆需通行证,往返人货均有登记与核对,类似通行限制也施行于出入京师所在关中平原的四个关口。[35] 点状控制对海上往来更加有效,适合大船靠泊的港口本来就不多,适合长途贸易的就更少,那需要便利的内陆交通,接近消费市场,友善且易于沟通的当地人,以及获得补给的便利性,所以,控制主要港口以收取关税,是非常古老的做法(四千年前的乌尔第三王朝就已实行),而一旦海关机构建立,它同样可用于控制人员流动。[36] 唐代设置市舶使一职以管制海上贸易,并在港口城市划出蕃坊作为外国人指定居住区,宋代大幅提升了对海上贸易的控制力度,将市舶司变成了一个国营外贸垄断机构,将其视为重要税源,每艘到港船只必须登记,外商需持关防才能在境内活动;明代更在其多数时期实行严厉海禁,市舶司时废时开,而此时正值东亚海上贸易黄金时代,明帝国却成功锁上了国门,清代延续了海禁政策,海上贸易基本上被局限于广州一港,清初一度还颁布迁界令,试图以焦土政策将点控制升级为线控制。[37] 欧洲国家对边境控制的强化始于大航海之后的重商主义时代,各国出于贸易保护考虑,加强海关控制,大力打击走私,不过这些主要针对商品,对人员跨国流动的限制则要晚至一战之后才流行起来,一方面是出于全面战争带来的安全焦虑,同时也是因为铁路和轮船极大降低了长途旅行成本,而此时可供选择的边境控制手段也已足够丰富。[38] 19世纪后期由铁路轮船推动的空前规模的跨国流动引发了广泛担忧,主要移民目的国开始考虑对移民进行控制和筛选,美国的1875年《佩奇法案》开此先河,禁止女性华人移入,1882年《排华法案》更禁止所有华人劳工进入,此后国会通过了一系列移民法案,逐步收紧移民政策,1882年法案要求鉴定移民精神健康并征收人头税,1907年法案要求控制移民总量,1917年法案排除所有亚太移民,并实行读写测试,1924年法案按民族或国别设置移民配额,至此,现代西方国家的移民控制模式基本确立,以往主要依靠自然屏障的国境线,如今已彻底转变成一种树立于民族国家之间的制度性屏障。[39]
注释:(其中所引文献详见〈参考文献〉) [1] David Reich (2018) ch.7. [2] Robert McGhee (2005) The Last Imaginary Place, ch.7-13. [3] Robert McGhee (2005) ch.3. [4] Daniel J. Boorstin (1983) The Discoverers, ch.21. [5] Jared Diamond (1999) ch.19. [6] Geoffrey Miller (2009) Spent, ch.12. [7] Finn Fuglestad (2018) Slave Traders by Invitation; Wikipedia: Slavery in Africa, Arab slave trade. [8] Nicholas Tarling (1992.ed) 第1卷,第6,8章;Anthony Reid (1993)《东南亚的贸易时代》,第2卷,第4章。 [9] Nicholas Wade (2014) A Troublesome Inheritance, ch.4. [10] Jared Diamond (2012) ch.10. [11] Wikipedia: Languages of the Caucasus. [12] Wikipedia: Southeast Asian Massif, 云南省#民族. [13] 有关马匹与车辆对草原畜牧生计中的基础性作用及其对战斗力的贡献,见David W. Anthony (2007) ch.10-16;有关畜牧者战斗力的更多讨论,见我的系列博客〈食物与人类〉第9篇(HS:7961)。 [14] René Grousset (1939)《草原帝国》;有关印欧人扩张,见David W. Anthony (2007) ch.11-16, David Reich (2018) ch.5. [15] David W. Anthony (2007) ch.16; Wikipedia: Seima-Turbino phenomenon. [16] René Grousset (1939) 第6-7章;Timothy May (2012)《世界历史上的蒙古征服》第2部分各章。 [17] Ian Mortimer (2010) ch.3. [18] Ronald Findlay & Kevin H. O'Rourke (2009) Power and Plenty, ch.3; William J. Bernstein (2008) A Splendid Exchange, ch.4. [19] Jared Diamond (2012) ch.10. [20] 有关通用语的形成,以及哪些条件有助于一种语言成为通用语,可参考Nicholas Ostler (2005) Empires of the Word;我在《群居的艺术》第II.2章里也有讨论。 [21] 东非沿岸的通用语斯瓦西里语可能是个例外,它没有一个相应的文明中心,不过它从阿拉伯/伊斯兰文明中吸收了大量元素,也采用了阿拉伯文字为其书写系统。 [22] Wikipedia: Tacit knowledge. [23] 规模化连续生产须以大规模低成本运输系统为条件,而且需要一系列组织与管理创新,参见Alfred D. Chandler Jr. (1977)《看得见的手》。 [24] Joan Lane (1996) Apprenticeship In England, 1600-1914, ch.1-3. [25] Joan Lane (1996) ch.1-3; Christopher Dyer (1998) ch.8. [26] 有关行会垄断的材料很多,欧洲的情况可见M. M. Postan, E. E. Rich & Edward Miller (1963.ed)《剑桥欧洲经济史·第3卷》第4-5章,清代中国的情况可见G. William Skinner (1977.ed)《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第3编第2章,彭凯翔 (2015) 《从交易到市场》第11章,William T. Rowe (1984) 《汉口》第2,6,8,9,10章。 [27] Peter F. Drucker (1978) Adventures of a Bystander, ch.10-11. [28] 池田雄一 (2002) 《中国古代的聚落与地方行政》,第1编第5章,第2编第2-6章。 [29] 葛剑雄 (2002) 《中国人口史·第1卷》第3章。 [30] 葛剑雄 (1997) 《中国移民史·第1卷》第1章。 [31] Wikipedia: Magna Carta#Clauses. [32] Wikipedia: Freedom of the City, Ian Mortimer (2010) ch.4. [33] G. William Skinner (1977.ed) 第1编导言,赵冈 (2006) 《中国城市发展史论集》第1章。 [34] 加藤繁 (1952) 《中国经济史考证》第1卷第14-17章,G. William Skinner (1977.ed) 第1编导言,斯波义信 (1988) 《宋代江南经济史研究》前篇第4章。 [35] 富谷至 (2010) 《文书行政的汉帝国》第3编第2章,Denis Twitchett & Michael Loewe (1986.ed)《剑桥中国秦汉史》第6章。 [36] William J. Bernstein (2008) ch.1. [37] 宋代情况见李剑农 (1957) 《宋元明经济史稿》,第6章,明代海禁见Frederick W. Mote & Denis C. Twitchett (1988.ed)《剑桥中国明代史》,上卷,第8章。 [38] Wikipedia: Border control#History. [39] Wikipedia: Page Act of 1875, Chinese Exclusion Act, Immigration Act of 1882, Immigration Act of 1907, Immigration Act of 1917, Immigration Act of 1924.
上帝的新牧场#5:阶梯的构造

上帝的新牧场#5:阶梯的构造
辉格
2020年1月15日

等级结构的稳固并未终止社会流动,人们仍有各种机会向上爬升,同时也有人向下跌落,结构稳固只是让爬升的目标和路径变得更清晰,将社会流动变成结构自我更新延续并保持活力的一种代谢机制,而非破坏性力量;不过,在不同社会之间,爬升路径与可能性有着极大差异,而正是这些差异,为我们理解这些社会的不同走向提供了线索。

封建金字塔

封建制发源于军事需要,因而在其初始形态中,所有制度安排都围绕着一个目标:如何维护一支技艺精专,装备良好的军队,平时有着持久可靠的财政保障,需要时可迅速动员起来投入战斗;所以每块封地都是用来供养战士的军事采邑,其持有者须随时准备好带上装备给养随从应召参战,如果采邑足够大,还要带上一支人马。

与此相应的,社会地位的决定机制也是高度军事导向的,要在权力结构中占得一席之地,你要么你有幸出身于已经取得地位的家庭,要么自己拉起一支队伍并在竞技场上站稳脚跟,要么投靠一位首领,展现出才华和勇气,赢得其赏识与信任;军事导向对社会流动构成了相当大障碍,一个人积累的资源或拥有的才华若与赢得战争不存在明显关系,或关系过于间接而难以辨认,他向上爬升的空间便极为有限。

但这个障碍随着封建制的成熟而逐渐松动了,采邑保有者找出各种变通办法来履行军役义务,例如花钱雇人替自己上战场,或直接付钱给领主代替军役,当领主花钱即可招募到战士时,后一做法便逐渐流行而成为惯例,即数额固定的免役金(scutage)。

这是关键一步,假如军役不可用钱代替,那么它既不可分割(你不能让半位骑士骑着半匹马上战场),也难以转让(因为受让者可能不是合格战士,或不被领主信任),而且继承也会有困难(因为保有者死亡时可能没有成年男性继承人,或者他不是合格战士),可是既然采邑保有所产生的义务可以折算成钱,那么这些困难就都消除了,于是采邑就逐渐转变为一种财产权,封建系统的军事性质陆续被剥离,财政与司法性质则日益凸显。

对照一个没有完成上述转变的例子可以帮助我们理解这一转变的意义,奥斯曼帝国从拜占庭那里学到了以军事采邑供养骑兵的做法,这种采邑(timar)只是用益权而不是财产权,持有者必须亲自服兵役才可继续保有,因而只能是男性,而且苏丹或其代理人只要愿意随时可以将其收回,采邑的继承权也是不完整的,如果持有者死在战场上,那么他的前三个儿子(若是合格骑兵的话)有资格获得三份小采邑,总价值约相当于原先的一半,如果死在家里,那就只有两个儿子有此资格,且总价值打更大折扣,这种安排下,采邑显然是无法被当作一份财产来处置的。[1]

随着王权扩张,财政与司法系统成熟,骑兵地位下降,商品经济繁荣,到中世纪后期,英格兰的封建制度已被金钱“腐蚀”的面目全非,变成了史家所称的“异态封建”(Bastard feudalism),封地的司法功能也逐渐消失,变成纯粹的地产,贵族爵位只对应着社会地位和政治特权,不再包含封建义务,而只要足够有钱,迟早都能买到,这样一来,社会流动的大门就完全敞开了。

不过,上升机会的开放并不意味着封建制的作用就此消失,即便到中世纪晚期乃至近代早期,其影响依然清晰可辨:1)层层分封产生的金字塔结构保留了下来,仍在塑造着社会的分层模式,引导着人们的攀爬方向,2)源自采邑的地产权仍是确立上层地位的核心要素,其他资源虽有助于爬升,但最终还是需要变成地产,3)通往贵族之路的关键一步,往往仍需要通过婚姻来实现,这就限定了爬升的节奏与速度。

让我们以英格兰为例看看这个结构的具体组成。

首先是占人口多数的农民,他们的地位主要取决于保有的土地量,假如其土地足够养活家庭且有余,还能雇佣几位帮工和仆役,而且地产属自由保有(freehold),那他就是富裕自耕农,即约曼(yeomen)或富兰克林(franklins),在14世纪前期(即黑死病前夕),他们约占农民的1/5,若保有地产仅够维生,则是穑夫(hasbandmen),占1/3,另有约2/5农民土地不足以维生,须以出卖劳力补充,即所谓茅舍农(cottars),余下的则是完全没有土地的农业雇工或仆役。[2]

所以农民并非单一阶层,而是一个局部的小阶梯,爬升的手段就是积累地产;类似的,城市工商业是另一部小阶梯,在其中确立地位的关键,是在某个有着行会控制的行业成为有独立从业资格的师傅,有了这一资格,他便可顺着行会内的层级往上爬;得益于自由市镇制度,这一爬升机会相当可观,那些经营成功,积累了上千英镑资产的商人,有机会以行会领袖身份进入所在市镇的市议会,成为市议员(alderman),乃至出任市长,或代表所在市镇出任下院议员;对于财富水平达到这一级别的商人,找一位穷骑士联姻并非难事,因而其后代将有机会在贵族阶层内继续爬升。[3]

不过,进入这条通路首先要越过一个门槛:找到一位师傅愿意收你为徒,这样才有望在熬过学徒期后成为师傅;对于同业子弟,这自然不是个障碍,但其他人就不同了,不仅需要点运气,还要表现出潜质,那些不得其门而入者,就只能打散工,可是在劳动市场发展壮大之前,这是个完全没有保障的行当,随时可能因需求波动而丧失生计,而且散工也没有什么上升空间,因为在中世纪城市,几乎所有需要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工种都由行会师傅及其学徒所占据,只有那些无需技能随时可换人的工作才会留给雇工。

他们的另一条出路是进入那些没有行会控制的行业,例如游走于行会垄断所不及的乡村集市,成为替人修修补补的游动小工匠,或游动小商贩(pedlar),这些被挑剩下的行当往往既辛苦又收入微薄,不过,假如你足够精明能干,加上好运气,由小商贩发达而成大富豪也并非完全不可能,11世纪芬查尔的圣戈德里基(St Godric of Finchale)出身贫寒,早年以捡拾兜售被冲上岸的失事船货为生,小有所成后加入一个商队,合伙经营海上贸易,最终拥有了自己的船队,并一度以运送耶路撒冷国王鲍德温一世(Baldwin I of Jerusalem)的十字军队伍前往圣地而闻名。[4]

与商人相比,工匠的上升空间要小得多,因为手工活需要一件件亲手做,无法像商品贸易那样形成规模,虽然表现出色者也能获得体面身份,但也只是殷实而非大富,中世纪英格兰最伟大的建筑师亨利·耶维尔(Henry Yevele)在其事业巅峰期也只是位低级纹章绅士,1360年受聘为爱德华三世扩建威斯敏斯特宫时,日薪仅为一先令,相当于当时普通建筑大工平均日薪的3.4倍,小工的6倍。[5]

那些经营奢侈品的商人,因有机会直接服务于国王和大贵族,乃至成为其专职采办商,爬升速度会快得多,甚至可以免去婚姻桥梁而直接获封骑士;埃蒂安·马塞尔(Etienne Marcel)是1350年代的巴黎纺织品商人,凭其财富担任商会会长,在普瓦捷会战前后的财政困境中,法王为筹钱而召集三级会议,马塞尔被推为第三等级发言人,权盛一时,其家族跻身贵族,便是因为其父辈和岳父家作为王室代理人为其采办奢侈品并出钱出力为王家办事而获封爵位。[6]

大诗人杰弗里·乔叟(Geoffrey Chaucer)家族的腾达之路是另一个颇有启示的生动案例,乔叟祖上是鞋匠(由其姓氏可推知),祖父是伦敦葡萄酒商,父亲约翰通过成功婚姻继承了一笔丰厚遗产,包括伦敦的24家店铺;经营葡萄酒等奢侈品让乔叟家得以和大贵族建立亲密关系,年轻乔叟成为阿尔斯特女伯爵伊丽莎白·德伯格(Elizabeth de Burgh)的侍从,在那里他攀上高亲,娶了伊丽莎白的侍女菲利帕·罗特(Philippa Roet),一位骑士的女儿,其父是爱德华三世妻子菲利帕皇后的侍从,因皇后第三子克拉伦斯公爵娶了伊丽莎白而从王室被带至伯格家。

这门高亲极为重要,因为罗特家另一个女儿凯瑟琳也在宫廷做侍女,并成为皇后第四子冈特的约翰(John of Gaunt)的情妇,后来有幸扶正为其第三任妻子,而作为兰开斯特公爵,约翰是金雀花王朝晚期权势最大的贵族,也是兰开斯特王朝的开基祖,于是,经过这两门连锁高攀婚,酒商之子乔叟成了约翰的连襟,并凭借其出众才华而与约翰结为密友,成为活跃的宫廷侍臣。

在此背景下,乔叟的儿子托马斯脱颖而出,成为兰开斯特朝重要政治家,15次以骑士身份代表牛津郡出席国会,5次当选下院议长,长期担任王室大司窖(Chief Butler of England),其财力和权势帮助女儿艾丽丝在高攀婚道路上走的更远,他掏钱为女儿买下一座城堡,艾丽丝结婚三次,一次比一次嫁得高,先是一位骑士,亨利五世的好友,然后是索尔兹伯里伯爵,最后竟嫁给了亨利四世的首辅大臣萨福克公爵威廉·德拉波尔,艾丽丝的孙子林肯伯爵约翰被理查三世指定为继承人,差点登上英格兰王位。[7]

帝国之伞

金字塔结构是地位分化的最自然结果,因为当人们努力往上爬时,每一层级上的竞争都只有少数胜出,因而越往上人数就越少;它和支撑权势地位的资源条件(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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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的新牧场#5:阶梯的构造 辉格 2020年1月15日 等级结构的稳固并未终止社会流动,人们仍有各种机会向上爬升,同时也有人向下跌落,结构稳固只是让爬升的目标和路径变得更清晰,将社会流动变成结构自我更新延续并保持活力的一种代谢机制,而非破坏性力量;不过,在不同社会之间,爬升路径与可能性有着极大差异,而正是这些差异,为我们理解这些社会的不同走向提供了线索。

封建金字塔

封建制发源于军事需要,因而在其初始形态中,所有制度安排都围绕着一个目标:如何维护一支技艺精专,装备良好的军队,平时有着持久可靠的财政保障,需要时可迅速动员起来投入战斗;所以每块封地都是用来供养战士的军事采邑,其持有者须随时准备好带上装备给养随从应召参战,如果采邑足够大,还要带上一支人马。 与此相应的,社会地位的决定机制也是高度军事导向的,要在权力结构中占得一席之地,你要么你有幸出身于已经取得地位的家庭,要么自己拉起一支队伍并在竞技场上站稳脚跟,要么投靠一位首领,展现出才华和勇气,赢得其赏识与信任;军事导向对社会流动构成了相当大障碍,一个人积累的资源或拥有的才华若与赢得战争不存在明显关系,或关系过于间接而难以辨认,他向上爬升的空间便极为有限。 但这个障碍随着封建制的成熟而逐渐松动了,采邑保有者找出各种变通办法来履行军役义务,例如花钱雇人替自己上战场,或直接付钱给领主代替军役,当领主花钱即可招募到战士时,后一做法便逐渐流行而成为惯例,即数额固定的免役金(scutage)。 这是关键一步,假如军役不可用钱代替,那么它既不可分割(你不能让半位骑士骑着半匹马上战场),也难以转让(因为受让者可能不是合格战士,或不被领主信任),而且继承也会有困难(因为保有者死亡时可能没有成年男性继承人,或者他不是合格战士),可是既然采邑保有所产生的义务可以折算成钱,那么这些困难就都消除了,于是采邑就逐渐转变为一种财产权,封建系统的军事性质陆续被剥离,财政与司法性质则日益凸显。 对照一个没有完成上述转变的例子可以帮助我们理解这一转变的意义,奥斯曼帝国从拜占庭那里学到了以军事采邑供养骑兵的做法,这种采邑(timar)只是用益权而不是财产权,持有者必须亲自服兵役才可继续保有,因而只能是男性,而且苏丹或其代理人只要愿意随时可以将其收回,采邑的继承权也是不完整的,如果持有者死在战场上,那么他的前三个儿子(若是合格骑兵的话)有资格获得三份小采邑,总价值约相当于原先的一半,如果死在家里,那就只有两个儿子有此资格,且总价值打更大折扣,这种安排下,采邑显然是无法被当作一份财产来处置的。[1] 随着王权扩张,财政与司法系统成熟,骑兵地位下降,商品经济繁荣,到中世纪后期,英格兰的封建制度已被金钱“腐蚀”的面目全非,变成了史家所称的“异态封建”(Bastard feudalism),封地的司法功能也逐渐消失,变成纯粹的地产,贵族爵位只对应着社会地位和政治特权,不再包含封建义务,而只要足够有钱,迟早都能买到,这样一来,社会流动的大门就完全敞开了。 不过,上升机会的开放并不意味着封建制的作用就此消失,即便到中世纪晚期乃至近代早期,其影响依然清晰可辨:1)层层分封产生的金字塔结构保留了下来,仍在塑造着社会的分层模式,引导着人们的攀爬方向,2)源自采邑的地产权仍是确立上层地位的核心要素,其他资源虽有助于爬升,但最终还是需要变成地产,3)通往贵族之路的关键一步,往往仍需要通过婚姻来实现,这就限定了爬升的节奏与速度。 让我们以英格兰为例看看这个结构的具体组成。 首先是占人口多数的农民,他们的地位主要取决于保有的土地量,假如其土地足够养活家庭且有余,还能雇佣几位帮工和仆役,而且地产属自由保有(freehold),那他就是富裕自耕农,即约曼(yeomen)或富兰克林(franklins),在14世纪前期(即黑死病前夕),他们约占农民的1/5,若保有地产仅够维生,则是穑夫(hasbandmen),占1/3,另有约2/5农民土地不足以维生,须以出卖劳力补充,即所谓茅舍农(cottars),余下的则是完全没有土地的农业雇工或仆役。[2] 所以农民并非单一阶层,而是一个局部的小阶梯,爬升的手段就是积累地产;类似的,城市工商业是另一部小阶梯,在其中确立地位的关键,是在某个有着行会控制的行业成为有独立从业资格的师傅,有了这一资格,他便可顺着行会内的层级往上爬;得益于自由市镇制度,这一爬升机会相当可观,那些经营成功,积累了上千英镑资产的商人,有机会以行会领袖身份进入所在市镇的市议会,成为市议员(alderman),乃至出任市长,或代表所在市镇出任下院议员;对于财富水平达到这一级别的商人,找一位穷骑士联姻并非难事,因而其后代将有机会在贵族阶层内继续爬升。[3] 不过,进入这条通路首先要越过一个门槛:找到一位师傅愿意收你为徒,这样才有望在熬过学徒期后成为师傅;对于同业子弟,这自然不是个障碍,但其他人就不同了,不仅需要点运气,还要表现出潜质,那些不得其门而入者,就只能打散工,可是在劳动市场发展壮大之前,这是个完全没有保障的行当,随时可能因需求波动而丧失生计,而且散工也没有什么上升空间,因为在中世纪城市,几乎所有需要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工种都由行会师傅及其学徒所占据,只有那些无需技能随时可换人的工作才会留给雇工。 他们的另一条出路是进入那些没有行会控制的行业,例如游走于行会垄断所不及的乡村集市,成为替人修修补补的游动小工匠,或游动小商贩(pedlar),这些被挑剩下的行当往往既辛苦又收入微薄,不过,假如你足够精明能干,加上好运气,由小商贩发达而成大富豪也并非完全不可能,11世纪芬查尔的圣戈德里基(St Godric of Finchale)出身贫寒,早年以捡拾兜售被冲上岸的失事船货为生,小有所成后加入一个商队,合伙经营海上贸易,最终拥有了自己的船队,并一度以运送耶路撒冷国王鲍德温一世(Baldwin I of Jerusalem)的十字军队伍前往圣地而闻名。[4] 与商人相比,工匠的上升空间要小得多,因为手工活需要一件件亲手做,无法像商品贸易那样形成规模,虽然表现出色者也能获得体面身份,但也只是殷实而非大富,中世纪英格兰最伟大的建筑师亨利·耶维尔(Henry Yevele)在其事业巅峰期也只是位低级纹章绅士,1360年受聘为爱德华三世扩建威斯敏斯特宫时,日薪仅为一先令,相当于当时普通建筑大工平均日薪的3.4倍,小工的6倍。[5] 那些经营奢侈品的商人,因有机会直接服务于国王和大贵族,乃至成为其专职采办商,爬升速度会快得多,甚至可以免去婚姻桥梁而直接获封骑士;埃蒂安·马塞尔(Etienne Marcel)是1350年代的巴黎纺织品商人,凭其财富担任商会会长,在普瓦捷会战前后的财政困境中,法王为筹钱而召集三级会议,马塞尔被推为第三等级发言人,权盛一时,其家族跻身贵族,便是因为其父辈和岳父家作为王室代理人为其采办奢侈品并出钱出力为王家办事而获封爵位。[6] 大诗人杰弗里·乔叟(Geoffrey Chaucer)家族的腾达之路是另一个颇有启示的生动案例,乔叟祖上是鞋匠(由其姓氏可推知),祖父是伦敦葡萄酒商,父亲约翰通过成功婚姻继承了一笔丰厚遗产,包括伦敦的24家店铺;经营葡萄酒等奢侈品让乔叟家得以和大贵族建立亲密关系,年轻乔叟成为阿尔斯特女伯爵伊丽莎白·德伯格(Elizabeth de Burgh)的侍从,在那里他攀上高亲,娶了伊丽莎白的侍女菲利帕·罗特(Philippa Roet),一位骑士的女儿,其父是爱德华三世妻子菲利帕皇后的侍从,因皇后第三子克拉伦斯公爵娶了伊丽莎白而从王室被带至伯格家。 这门高亲极为重要,因为罗特家另一个女儿凯瑟琳也在宫廷做侍女,并成为皇后第四子冈特的约翰(John of Gaunt)的情妇,后来有幸扶正为其第三任妻子,而作为兰开斯特公爵,约翰是金雀花王朝晚期权势最大的贵族,也是兰开斯特王朝的开基祖,于是,经过这两门连锁高攀婚,酒商之子乔叟成了约翰的连襟,并凭借其出众才华而与约翰结为密友,成为活跃的宫廷侍臣。 在此背景下,乔叟的儿子托马斯脱颖而出,成为兰开斯特朝重要政治家,15次以骑士身份代表牛津郡出席国会,5次当选下院议长,长期担任王室大司窖(Chief Butler of England),其财力和权势帮助女儿艾丽丝在高攀婚道路上走的更远,他掏钱为女儿买下一座城堡,艾丽丝结婚三次,一次比一次嫁得高,先是一位骑士,亨利五世的好友,然后是索尔兹伯里伯爵,最后竟嫁给了亨利四世的首辅大臣萨福克公爵威廉·德拉波尔,艾丽丝的孙子林肯伯爵约翰被理查三世指定为继承人,差点登上英格兰王位。[7]

帝国之伞

金字塔结构是地位分化的最自然结果,因为当人们努力往上爬时,每一层级上的竞争都只有少数胜出,因而越往上人数就越少;它和支撑权势地位的资源条件分布也是自然吻合的:从地方社区(无论是以掠夺、贡纳、税收或租金的方式)获取的有限资源只能支持小权贵,更大权贵只能由更广地域的资源支持,而后者的数量当然更少。 但是金字塔结构并不适合用来维持一个像多元文化帝国那样的大型集权政体,因为处于金字塔尖的最高统治者,其权势地位与次级权贵过于接近,因而很容易受到后者的挑战,他随时面对着一群虎视眈眈蠢蠢欲动的权位觊觎者,而当其中一些联合起来时,其力量便可能压过他,同样问题也存在于金字塔的其他层级上。 所以任何帝国的创建与维护者都不得不持续的压制权力结构的金字塔化这一自然倾向,这些努力产生的是一种伞状结构:一根根辐条从最高权力处伸出去,成为统辖一方的次级权贵,以取代或压制那些自下而上成长起来的地方权贵,和金字塔结构中地位相当者不同的是,这些辐条没有自己的权力根基,其权势完全来自中央的委托,而且委托随时可以被撤回;与此同时,局部的小金字塔仍被允许存在,但高度将严格受限,以确保即便爬到顶的那些人,其实力也远远不足以挑战最高权威。 奥斯曼帝国是伞状结构的一个成功案例,在王朝的前几代,也曾有过在兄弟和诸子间分疆裂土的尝试,但苏丹们很快发现,自己的兄弟才是他们最需要提防的挑战者,在帝国前期的两百年历史中,几乎每次继位都由一场兄弟间内战来完成,胜出者杀光所有兄弟,这种局面下,他们显然不会再把次级权力委托给王族成员,或既有的权势家族,或任何可能建立独立权力根基的人,或者那些在委托代理关系之外拥有某种合法性资源的人。[8] 最没有上述种种隐患的人,就是奴隶了,奥斯曼大概是历史上最全面贯彻奴隶治国方针的帝国,苏丹政府每年搜罗数千名十来岁的男孩充当苏丹的家奴,其来源起初是对外劫掠与战争中掳获人口的政府抽成,后来当帝国疆域稳定下来,这一来源萎缩,于是转而通过血税制度(Devshirme)从帝国境内(特别是巴尔干)的基督徒人口中按40户抽一的比例征集;征集官会从每批男孩中选出少数长相端正的,送入宫廷接受教育,其余则分派到一些土耳其农民家庭中做奴工,好让他们学会土耳其语,并养成吃苦耐劳的品格,七八年后召回,加入禁卫军团(Janissaries)。[9] 这些奴隶便是帝国用来构造国家机器的螺丝钉,禁卫军团是帝国最精英的部队,在很长时期内也是唯一的职业常备军,其中表现出色者常有机会外放为行政官员,甚至出任行省总督,而那些被选入宫廷的孩子更是前途无量,他们得到帝国最好的教育,学习通俗土耳其语(这是帝国精英层的通用语),波斯语,阿拉伯语和古兰经,掌握文书,行政,法律和军事知识,接受射击,投枪,骑术和摔跤等军事训练,此后,他们或留在宫内充当侍从,或按其专长担任各部门或各行省的官员,或者成为皇家清真寺的伊玛目。[10] 苏丹们信任和重用这些御用奴隶的动机不难理解,他们从小就被拔离了社会根基,斩断了家族,亲戚,邻居,发小等一切关系纽带,离开苏丹的宠信便一无所有,没有任何其他社会资本可以依靠,退役之前甚至不许结婚,于是只能一心为苏丹效劳,这是为帝国之伞制作辐条的最理想材料;随着这项制度的推行,御用奴隶逐渐取代其他来源的传统权贵,占据了国家机器中从普通官僚到行省总督的大部分位置,自从1453年钱达尔勒(Chandarli)家族失势之后,他们更常有机会登上大维齐尔(Grand Vizier)这个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高位。[11] 作为集权手段,血税制度相当成功,可是它带来了一个问题:对于那些有才华有野心力争上进的人,一条重要的上升通道被堵死了,因为血税是按人口比例抽取的,与个人如何努力,积累了多少资源,都没有关系,而且血税大多来自基督徒社区(早期主要来自巴尔干),构成帝国人口主体的穆斯林反而与之无缘(至少在血税制度被腐蚀之前)。 确实还有很多局部的小金字塔可供攀爬,例如工商业行会,保留自治地位的部落,和按教派划分的自治群体(millets),可是它们的高度都十分有限;还有两类未被帝国之伞完全取代的局部等级结构,一是在奥斯曼扩张初期产生的一批边疆领主(marcher lords),二是一些征服过程中因及时归顺而未被消灭的小政权,它们与帝国保持了一种封建性质的关系,不过两者在权力结构中的位置都不高,顶多相当于二级辖区——旗(sanjark)。[12] 重要的是,位于这些小金字塔顶端的人,是没有机会再往上爬的,相反,他们还是戒备和压制的对象,其权势随着帝国稳固而日益削弱(就像汉王朝巩固之后便开始削藩一样);甚至与苏丹联姻这条路也走不通,因为奥斯曼继承制度中没有嫡庶之分,奴隶生的儿子和妻子所出享有同等身份和继承权(这一点上他们继承了阿拉伯传统),事实上绝大多数苏丹的母亲都是奴隶,所以通过与皇室联姻让后代登上大位的机会极为渺茫。

官僚叠床

自秦以来,中原的统治者们便长期致力于集权帝国的建设,而既然要集权,就离不开权力之伞,以官僚取代公卿,以郡县取代诸侯,便是其中一部分;不过他们并没有走上奥斯曼那么纯粹的路线,他们选取辐条制作材料的来源,并未完全脱离常规的精英产生机制,唐以前,下层官僚主要来自察举,上层高官则更多出于当权者的赏识与宠信,还有皇族或勋贵背景,或来自旧臣豪族的裙带支持,或基于战功政绩的晋升,从唐代开始,科举日益成为更主要的来源,但从未彻底取代其他途径。 无论是举荐,门第或裙带,都可以被既已在等级结构中立足的人用作将地位传递给下一代,并争取让他们更上一层楼的手段,在察举制中,虽然没有直接的父子承袭,但家庭财富,家学传统,家族势力,以及前辈任官所产生的各种社会资本,皆可派上用场,即便在更多依靠个人能力的科举制中,财富也至少可以帮你买到一张入场券。 实际上,只要接近权力的通道是竞争性的,而不像血税制度那样刻意绕开各种竞争机制,直接从下层盲目抽取,那么,既有权贵已经积累的资源就总是会有用武之地,帮助后代继续爬升;可是这样一来集权体制就很难安稳,统治者总是面临次级权贵的潜在威胁,一个权势家族存续越久,便越倾向于成为独立的权力中心,他们之间往往还会通过婚姻纽带结成互助共进的集团,逐渐将一些利益地盘变成他人无从染指的禁脔;这种威胁,以及克服它的种种努力,贯穿着中央帝国兴衰分合的整个历史。 当权者应对威胁的一个办法,是定期发动一场清洗,将那些看起来最可能成为下一位挑战者的权贵除掉,换上一些根基较浅的新人,但这么做的风险也不小,特别是在权贵裙带网已经织就之后,清洗可能触发激烈的连锁反弹,弄不好洗掉的就是自己,所以往往在当权者意识到有必要来一场清洗时,已经太晚了。 更温和稳妥的做法是不断制造新伞,每当一部旧官僚机器被常规地位竞争机制捕获,官僚们扎下自己的权力根基,皇帝(或以他为傀儡的最高当权者)就会另起炉灶,用一批缺乏根基的亲信来监督控制旧权贵,推行其政治意志,强化帝权和中央集权,这一点我们从帝国官制的演变历史中可以看的很清楚,内廷近臣取代外廷朝官,然后逐渐变成新的外官,接着又被新的内官取代,是贯穿该历史的一条主线。 汉武帝起先以尚书(一种相当于秘书的低级文官)削夺丞相的职权,随着尚书地位上升,又以中书(属于可出入内宫的宦官)部分取代其职能,东汉时,尚书已变成外官,有了自己的衙门(尚书台),到隋唐,尚书省正式成为中央政府的行政分支,于是皇帝开始更多倚靠中书省这把新伞,到元代,中书省已将尚书省完全排挤,成为新的外廷,明代废掉了中书省,并造出两把新伞:用于施政的内阁大学士,和用于监控的厂卫,即锦衣卫,东厂,西厂和内行厂(这一串厂卫本身也是以新伞代旧伞的产物),满清延续了历代造伞传统:先是康熙的南书房,后是雍正的军机处。 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地方政府的演变史中,常任地方官一再被中央派出的监察巡视官取代,当后者变成常任官后,又被新的巡视官取代;刺史在汉文帝时只是不定期派出的巡视钦差,武帝时成了有固定监察区(州)、每年(后半年)定期出巡的常规制度,但其职权性质仍为监察,其品秩(六百石)也低于其监察对象太守(两千石),然而到东汉,刺史已变成有固定任所的地方官,无须每年回京报告,相应的,州也成了一级政区。 在唐代,刺史职权被新的巡察官挤压,起先是按察使(后改名采访使和观察使),后来是权力更大的节度使(通常兼任观察使),相应的,他们的巡察区(道)也变成了位于州之上的一级政区;宋代朝廷似乎认识到了任何伞最后都难免扎根自立,因而索性将地方行政分置于四把伞之下,其一级政区(路)没有长官,职权由转运,刑狱,常平,安抚四司分担,元代的行省从其全名(行中书省)即可看出,原本是个派出机构,最后也变成一级政区,明代继承了宋代四司中的三个(未包括负责市场干预和管制的常平司),但又造了巡抚这把新伞,起初也是巡察官,到晚明变成了省的长官。 历经两千多年的修补打磨,帝国的集权技术日益纯熟精到,特别是科举制成熟之后,高频率人员更替变得更容易,到宋代,任职回避,频繁调动,超短任期,都已成为常规(宋代地方官平均任期只有约一年半),权贵越来越难在地方扎下根,这大概解释了为何清代在地方行政上完全沿袭明制,没有再创造新伞(不过康雍两朝建立了密折制度,令地方官相互监督揭发,起到了和巡察官类似的效果)。 和奥斯曼相比,像这样持续推陈出新,叠床架屋的做法,虽然劳心费力,但确实在维持集权的同时,给社会精英留出了向上爬升的机会,也因此而赢得了他们对体制的效忠,可是它也造成了这样一种局面:当权者必须不断破坏游戏规则,剥夺消灭从游戏中冒尖的大赢家,适时打破任何正在浮现的,对最高权力的任意运用构成羁绊的惯例和传统,才能维持其集权地位,这就使得权力竞争绝无可能导向一种宪政结构,竞争中积累的资源也不会变成任何有制度性保障的权利。 结果是,地位竞争的焦点始终聚集在如何谋取和经营权力上面,一切努力都围绕着如何接近权力,如何在权力结构中取得有利位置而展开,因为只有当权利(特别是财产权)有了可靠的制度性保障时,人们才会安心的退出权力角逐而专注于一门他所擅长的事业,否则,任何创造与积累都可能在一夜之间烟消云散,甚至惹来杀身灭门之祸,于是正如我们看到的,尽管泱泱帝国历代才俊辈出,可是(至少在中高层)他们的智慧,才华,精力,资本,大多被消耗在了权力角逐上,越是上层越是如此。

士族的兴衰

我们不妨来看看,在这种格局下,典型的地位爬升是如何实现的。 对于最下层,努力的方向和其他农业文明没有多大不同:勤勉耕作,审慎经营,尽力积累家产,最好是土地;然而一旦成为当地排的上号的富户,就必须开始考虑安全问题,因为丰厚家产会招人眼红,在没有法律保障的环境中,很容易以各种方式被侵夺,例如以重罪诬陷相讹诈,虚构契约,强制捐纳,额外摊派赋役,强行征用等等,为躲避这些风险,你不得不寻求某种政治保护。 一条出路是贿赂巴结某位权势者,让他成为你的庇护人,可是如果你完全没有自己的权势根基,你在这种交易关系中的议价能力就非常弱,对方可能不断提高要价,直至榨干你的油水,所以这只能是权宜之计,最好是让自己家人做上官,为此你至少需要让一部分孩子(或更有潜质的近亲)接受教育,以便谋得一官半职,当然,在此环节上,贿赂和捐纳也都可派上用场。 当你有了起码的安全,并积累了更多财富之后,下一步便是生活方式的升级了,这并不仅仅意味着更多的奢侈消费和豪华家当,首先你的家人必须全部脱离体力劳动,其次你的孩子都得接受教育,而且这种教育不再只是学会读写算术等担任低级官僚所需实用技能,而是要习得整套高雅文化,以便跻身上流而不遭鄙视,这也是与旧贵联姻的前提条件,而被接纳进他们的通婚圈是确立上层地位的关键。 如此你便进入了士大夫阶层,有资格做官(而不只是吏),并沿着官僚阶梯继续爬升了,官位不仅是为已积累的财富提供保护,本身也是财富的来源,爬得越高,收益越丰厚,于是,一旦踏入士大夫轨道,其他事业便失去了吸引力,官位成为一切努力的中心。 可是,围绕官位的地位竞争带给参与者一个问题:官位不是世袭的,一个家庭也很难保证几代人连续出任高官,况且集权帝王会努力避免这种情况出现,那么,好不容易赢得的地位怎么延续下去呢?士大夫们找出的办法是构造裙带互惠圈,虽然特定官职不能直系继承,但一个紧密合作的大家族完全可能通过相互举荐和提拔而确保在每一代中都产生一位或更多达到某个级别因而能提供足够保护的官员,假如若干大家族经由持续通婚而结成联盟,那就更加保险。 在帝国早期,对于新近发达的大户,当地郡县的佐贰掾吏是进入权力系统的最佳入口,朝廷任命的郡县长官都是单车赴任的光杆司令,僚属须从当地征辟,于是这些职位很自然就被本地大户占据;[13] 由于任期有限的外来长官很难弄清当地事务(经常连语言都不通),大部分日常职权实际上都落入了这些掾吏手中,成为他们保护家族利益的有力工具。 豪族与地方政府的这一关系引出了一种倾向:宗族组织的地理边界往往和郡县区划相重合,因为这样可以集中裙带资源,优先确保在当地衙门中始终拥有自己人,而一旦这样的地位确立,他们的后代也倾向于留在同一郡县中,以便继续享受政治保护,所以自汉代以降,宗族谱牒也都按郡属编纂,此后即便迁徙离散,郡望始终是他们相互识别认可的核心标志,永嘉南渡时,为保持裙带网完整无损,众多士族不仅举族共迁,甚至把他们所在的旧郡县名号和行政结构也一起搬到了南方,在当地郡县中嵌入了一大批侨置郡县。 在地方衙门站稳脚跟后,掾吏还可通过察举制向上爬升,进入中央政府,那些有幸在京都升为高官或被外放为郡县长官的人,将有机会利用其权力进一步壮大家族声势,包括辟召和举荐更多子弟登上仕途,而且此类徇私可以在裙带网中的合作家族之间交叉进行,因而更加隐蔽而可靠,那些连续多代将成员送上高官位置的家族,便从地方豪族上升为士族,例如博陵崔氏在东汉连续五代至少七位族人出任朝官,其中四人为两千石以上高官,由此确立了其士族地位。[14] 如同任何合作互惠圈子一样,裙带网若要有效工作,其规模必须足够小,否则不仅成员间关系密度会降低,对有限官位的竞争也必将激化,最终撕裂裙带联盟,所以随着士族人口蕃殖,以及新兴大族的加入,联盟需要不时的将一些成员排除出去,而且他们不像封建制中的贵族那样,可借助单系继承来做到这一点,这不仅是因为官位不能直接继承,而且预先无从知晓新一代子弟中的哪一位,或家族的哪个分支,将在下一轮官位竞争中最具优势,假如按某种类似于长子继承制的固定规则自动排除部分成员,那就很可能排除掉了最有潜力给家族增光添彩的子弟,或者最可能为裙带网贡献新鲜活力的新兴家族分支。 事实上,士族们找到的是一种可称为“沙龙评议”的筛选机制,他们经常在一些望族领袖的家中举办清谈沙龙,清谈内容大致分两类,一是玄谈,即专门高谈阔论各种高深玄奥的话题,人们通过这些场合观察各家族子弟展示出的机智,口才,气质和风度,继而对他们的才能做出评价,交换看法,最终在他们之中分出优劣高下,二是清议,人们依照儒家标准(即所谓名教)对当地人物的言行举止做出道德评价,并据此形成对这些人物之人品高低的集体意见。 这些沙龙活动看似清雅淡泊,远离俗务,实则背后有着直接明了的功利动机:通过才艺展示,玄谈清议和人物品鉴,预先为狭窄的举荐入仕通道进行初筛和排序;正因此,从东汉到魏晋,随着士族势力的壮大,清谈玄学和品评人物的风气也日渐炽烈,清谈主题也变得越发玄奥,易经和老庄因其晦涩难懂尤其受欢迎,也正是在这段时期,佛教走出了侨民社区,开始被中国士大夫接受,成为热门的玄谈主题。[15] 士族对官位的垄断能力取决于他们和帝权之间长期拉锯战中的实力对比,即他们能多么迅速有效的捕获帝国中央制造的每把新伞,这一能力在魏晋时期达到巅峰,曹魏的九品官人法便是对士族地位的官方认可,它不仅承认士族对官位的垄断特权,还接受了士族之间经由权势积累和相互品鉴评议而形成的优先级排序,朝廷委派的中正只是将乡议结果正式纳入统一的九品阶序,成为“乡品”,它决定了一位士族子弟的起家官品(大致规律是,起家官品=乡品+4,例如乡品二品者,通常以六品官起家),也就是说,士族被允许把占通往官场的入口,并自行排定等级,而朝廷则保留从他们中挑谁担任哪个职位,以及让谁提升的更快的决定权。[16] 到唐代,帝国的再次统一和集权能力的恢复,逐渐削弱了士族势力,科举取士成为另一条上升通道,不过那时有资格参加科举的也都是士族,他们被剥夺掉的并不是入场券,而是自行排定等级的资格,直到唐末战乱中,士族才被彻底消灭,此后千年中,贵族作为一个阶层已不复存在,上层仍可凭借财力帮助后代爬升,裙带资源也还可以派上一些用场,但他们的垄断地位已被打破,随着印刷业发展,书籍成本下降,科举通道日益拓宽,除最底层之外皆有机会进入。

种姓阶序

印度的种姓制是一种非常独特的等级系统,就社会流动而言,它和其他系统最大的不同在于,流动的单位不是个人或个体家庭,甚至不是家族,而是若干家族组成的内婚群——阇提(Jati),个体无法通过自身努力改变种姓身份,只能随整个群体实现地位升降。 在提到印度种姓时,许多人首先想到的是四大瓦尔纳(varna)——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以及他们各自被分配的社会角色:祭司,武士,农民或商人,奴仆;[17] 这一划分或许包含了一点历史真实性,因为基于瓦尔纳的种族渊源,雅利安人作为征服者而成为高种姓,并占据那些更高贵,更有权势,经济上更可靠的职业,是合乎逻辑的。 然而,瓦尔纳与职业的对应关系即便在早期果有其事,也不可能长期保持不变,因为各职业的人口比例由经济结构决定,而种姓作为血缘群体,其人口规模难免消长不居,往往地位越高,规模膨胀越快,在现代印度,婆罗门、刹帝利和吠舍的人口比例约为5:4:2,让2位农民养活5位祭司和4位武士,显然不可能,事实上许多婆罗门已非常贫穷,从事的职业也五花八门,甚至不乏以乞讨为生者。[18] 实际上,瓦尔纳只是衡量种姓贵贱的坐标系,种姓在现实中的组织单元是阇提或其分支,这是一种仅有数千人规模的小型内婚群,英治时期的印度约有2亿人口,50万多个村庄,3000多个阇提,遵循着各自的洁净规范,每个阇提有若干分支,共形成9万多个内婚群,每个内婚群只覆盖相邻的几个村庄;原则上,婚姻关系只能发生在来自同一内婚群的男女之间。[19] 内婚群之所以分割的如此细碎,是因为阇提(及其分支)处于持续不断的分化之中,每当一个阇提的部分家庭经济状况改善,社会地位明显提升,便不甘于继续和其旧伙伴共享同一种姓身份,为此他们将发起一场改头换面的升级行动,脱离出去另立阇提,不再与旧伙伴通婚,并宣布执行更严格的仪式标准和洁净规范,例如奉行素食,戒酒,佩戴圣线(yagyopavita),禁止寡妇再嫁等等。[20] 分化也可以相反的方式发生,出于种种现实困难,总有些成员难以奉行本阇提的规范:在容许的职业清单里找不到谋生出路,太穷娶不到本阇提妻子,只能娶低种姓女性,寡妇无力独自抚养孩子因而不得不再嫁,贫穷也会妨碍一个人遵循饮食起居上洁净标准的能力,假如失范行为是个别而偶发的,阇提长老可通过潘恰雅特(panchayat)之类的权威机构予以惩戒和矫正,或将当事人开除。[21] 可是,更多失范是系统性的,那是经济结构与人口消长之间非对称性的必然后果,高地位种姓的人口膨胀必定会导致其部分成员经济状况恶化,社会地位下降,难以奉行礼仪标准,当这样的情况越来越多时,那些仍能坚守规范的成员不得不和他们划清界线,另立阇提,否则自身的高贵身份将变得可疑,许多婆罗门种姓就认为其他婆罗门因娶了低种姓妻子或不执行严格素食而不如他们纯粹高洁,强调纯粹性的一种说法是宣称自家阇提乃“七代纯血婆罗门”。[22] 由此可见,种姓等级结构和隔离制度实际上是众多小群体竞争社会地位的结果;出于历史原因,婆罗门的高贵地位已广受认可,而且作为传统上的祭司阶层,多数经文编纂和解释者都出身于婆罗门,这让他们占据着左右舆论的有利地位,将所在阶层置于仪式等级的最高位置,在此背景下,那些有能力向上爬升的阇提,总是在礼仪标准上尽可能向婆罗门靠拢,这一倾向更加强化了婆罗门那套洁净观念的影响力,越来越多人用它来指导言行举止,社会学家将此过程成为梵化(sanskritization)。[23] 不仅如此,那些新近完成升级,急欲和旧伙伴拉开距离的群体,还会添油加醋,往禁忌清单里加入一些恰好能将他们和旧伙伴区分开的新成分,因而推动标准竞相升级,令体系变得无比庞杂,例如印度农村臭名昭著的娑提风俗(Sati,即鼓励或强迫新近丧夫的寡妇自焚殉夫),很可能就是此类地位攀比的结果,原本婆罗门只有守寡的规定,并不要求寡妇殉夫,但那些新升级阇提急需一种曝光度高,效果震撼的宣示手段,还有什么能比焚烧活人更令人印象深刻呢?在家沐浴吃斋外人可看不见。[24] 要理解这一独特的集体升降机制,还须回到次大陆的政治形态,印度文明的一个显著特点是政治发育度低,虽然很早便有了国家,间或还会形成大帝国,也有过一些强势帝王,但多数时期都处于高度分裂状态,即便疆域辽阔的国家,统治也很不稳固,权力体系向下延伸的程度十分微弱;英治末期,印度有着数千个大小土邦(princely states),其中得到殖民当局承认的就有565个。[25] 印度的国家形态既不像集权帝国,也不像封建制,似乎更接近于东南亚所流行的曼陀罗政体(Mandala),大小君主们更多将国家疆域视为可从中汲取贡赋的势力范围,而不是一份需要下工夫治理的产业,各势力圈之间缺乏明确稳定的边界,所以也就无需操心去建立一套结构丰满功能齐备的官僚系统,或许正是因此,印度的邦国很少留下表明其政权正在运行的文献资料,比如有关何时何地发生了什么事情的记录,这一点也令研究印度的历史学家大为头疼。[26] 概言之,从政治上看,印度更像一个酋邦林立的部落社会,而不像成熟国家,可是从经济和文化上看,它又是高度发达的成熟文明,有着精细分工,财富积累,以及足以拉开雅俗差距的书面文化和精致艺术,因而为地位竞争创造了足够空间与手段,然而分散、浮浅薄弱和不稳定的上层权力结构未能创造出一部可供攀登的阶梯,在印度,我们见不到任何与日耳曼封建系统或中国官僚士大夫效果相当的东西,个人看不到一条清晰可辨、阶序分明、稳定可期的地位爬升路径,于是竞争焦点集中于地方社区,历史上,自我治理的村庄共同体也始终是印度社会最稳固的结构单元。 地方上的地位竞争表现为持续不断的种姓分化,其结果是形成了一种名为贾吉曼尼体制(Jajmani system)的支配-依附结构,村庄中占有土地的种姓处于支配地位,其他种姓以提供与其身份相应的专业服务而依附于前者,这一关系累世相传,分工与交易伙伴被固化在依附结构之中,取代了市场化的分工和交易关系,参与各方以牺牲效率换取生存保障和洁净安全感,在此体制中,个人凭借才能和努力实现地位提升的机会十分渺茫。[27]

神圣阶梯

在基督教世界,除了世俗等级结构,还存在一部教会的神职阶梯,和封建金字塔相比,其形态更接近于集权帝国的官僚层级系统,而且层次十分丰富,从底层的修道士和教区牧师,到顶层的大主教、红衣主教和教皇,大概有十几二十层。 这个结构是教权长期扩张的结果,早期基督教会是个较为平等的松散组织,成员多为城市中产阶级,[28] 各地教会互不统属,各自推举其长老或主事者,[29] 到罗马帝国中期,随着教众规模扩大,教派竞争加剧,主教地位才开始上升,其权力也得到强化,这一转变与战争强度提高催生领袖人物(见第1章)颇为神似。[30] 公元313年的米兰敕令(Edict of Milan)之后,教会渐获官方地位,得到国家权力支持,出于平息教派纷争的考虑,君士坦丁刻意选择支持有着层级化权力结构的大公教会(Catholic Church),同时,教会作为合格法人接受遗产捐赠的法律地位也得以确立,于是大量财产涌入教会,[31] 380年的塞萨洛尼卡敕令(Edict of Thessalonica)进而将基督教立为国教,许多罗马贵族为迎合皇帝态度而加入教会,五世纪,当帝国行将就木之际,旧贵族更全面皈依基督教,指望他们所继承的希腊罗马精英文化和与之相应的社会地位在失去帝国庇护之后能在教会组织中继续存在。[32] 这一策略相当成功,贵族的大批加入让基督教精英化了,教士成为继承了希腊罗马传统的知识阶层,实际上,在整个中世纪,教会都是全欧洲知识阶层的主要组织平台,也是唯一能持续批量产生能读会写、谙熟拉丁文、因而能在全欧交流无碍的知识分子的机构,而教会内部的层级结构因而也成了地位爬升的另一部阶梯。 不过,在中世纪前期,由于贵族几乎垄断了所有高级神职,低级教士的爬升空间有限,这部阶梯的上半段须以贵族出身为起点;墨洛温朝的大贵族似乎将捐建修道院作为继续保有家族财产的另一种方式,修道院长通常来自捐建者家庭。[33] 贵族与地方教会的这种联合在整个法兰克帝国内形成了一种地方抗衡皇帝权威的局面,伯爵与主教们相为犄角,构成了足以自我维持的统治机器,主教区和修道院也被纳入封建系统之中,[34] 许多主教和修道院长甚至亲自披挂上阵,为其领主战斗。[35] 从加洛林朝后期开始的历次改革运动,旨在将教会从封建系统中拉出来,成为更神圣更独立更集权的组织,到中世纪盛期,这些改革已颇显成效,亨利二世和他儿子约翰王都曾与教廷发生激烈冲突,最终都以国王认输妥协收场,教皇英诺森三世(Innocent III)的改革被视为上述进程的转折点,此后,众多出身寒门的教士都有机会登上高位,包括不少教皇,例如约翰二十二世,本笃十二世,乌尔班六世。[36]
注释:(其中所引文献详见〈参考文献〉) [1] Colin Imber (2002) The Ottoman Empire, 1300-1650, ch.5. [2] Jeffrey L. Forgeng & Will Mclean (2008) Daily Life in Chaucer's England, ch.2. [3] Ian Mortimer (2010) ch.2. [4] Henri Pirenne (1927) 《中世纪的城市》,第5章;Wikipedia: Godric of Finchale. [5] Wikipedia: Henry Yevele;当时的一般工资水平,见Christopher Dyer (1998) ch.8, Table 18. [6] Barbara W. Tuchman (1978) 第7章; [7] Gregory Clark (2014) The Son Also Rises, ch.4; Wikipedia: Geoffery Chaucer, Philippa Roet, Thomas Chaucer. [8] Colin Imber (2002) ch.2. [9] Colin Imber (2002) ch.3. [10] Colin Imber (2002) ch.4. [11] Wikipedia: List of Ottoman Grand Viziers. [12] Colin Imber (2002) ch.5. [13] 宫崎市定 (1956) 《九品官人法研究》,第2篇第1章。 [14] Patricia B. Ebrey (1978) 《早期中华帝国的贵族家庭》,第3章。 [15] Erik Zürcher (1959) 《佛教征服中国》,第2,3章。 [16] 宫崎市定 (1956) 第2篇第1章。 [17] Wikipedia: Varna (Hinduism). [18] 尚会鹏 (2001) 《种姓与印度教社会》第2章。 [19] 有关数据取自Wikipedia: caste system in India#During British rule (1857 to 1947);阇提的内婚规则有两个特点:1)对初婚更严格,2)对顺婚比对逆婚更宽容,前者虽然也被视为不可取,但不会像后者那样遭受最严厉惩罚(通常是除籍),顺婚(anuloma-hypergamy)是指高种姓男性娶低种姓女性比宽容,逆婚(pratiloma-hypergamy)则是高种姓女性嫁给低种姓男性。 [20] 许烺光 (1963) 《宗族·种姓·俱乐部》第5章,Louis Dumont (1966) 第9章,尚会鹏(2001) 第6章。 [21] 有关潘恰雅特的功能,见Louis Dumont (1966) 第8章。 [22] “七代纯血婆罗门”的说法源自《摩奴法典》,见尚会鹏(2001)第2章。 [23] Louis Dumont (1966) 第9章第94节。 [24] 有关娑提的可能起源,见Veena Talwar Oldenburg, "The Continuing Invention of the Sati Tradition", in John Stratton Hawley (1994.ed) Sati, the Blessing and the Curse, ch.5. [25] Wikipedia: Princely state. [26] 有关曼陀罗政体,见Wikipedia: Mandala (political model);有关东南亚政体的特点,见Nicholas Tarling (1992.ed) 《剑桥东南亚史》第7章。 [27] 有关贾吉曼尼体制,见Wikipedia: Jajmani system,尚会鹏(2001)第2章第2节,第5章第2节。 [28] Rodney Stark (1996)《基督教的兴起》,第2章。 [29] Williston Walker (1969)《基督教会史》,第1部分第9章。 [30] Williston Walker (1969) 第2部分第11章。 [31] Williston Walker (1969) 第3部分第1章。 [32] John McManners (1990.ed)《牛津基督教会史》,第2章。 [33] Yaniv Fox (2014) Power and Religion in Merovingian Gaul. [34] John McManners (1990.ed) 第2章。 [35] Ian Mortimer (2010) ch.2. [36] Wikipedia: Pope John XXII, Pope Benedict XII, Pope Urban VI.  
上帝的新牧场#4:鸿沟的加深

上帝的新牧场#4:鸿沟的加深
辉格
2018年11月28日

阶层结构一旦形成,底层之上的各阶层就会竭力阻止其他人进入自己的阶层,这是因为每个阶层都是一组生态位,每个生态位对应一种特定谋生手段,已经占据某一生态位的人,当然希望竞争者越少越好,新人的涌入会让他们已经为适应该生态位而积累的资产——包括有形资产,知识技能等人力资本,声誉和关系等社会资本,还有借以索贡征税的权力资本——贬值,在这一点上,阶层隔离的努力,和现代工会或中世纪行会设置各种壁垒阻止竞争进入,动机并无不同。

问题是怎么做到,现代工会有着良好的组织,以及借助现代通信和传媒工具而获得的强大动员能力,有些甚至还有武装纠察队,可是这些条件在古代都是不存在的,那样的话,也就难以避免搭便车的问题,即便同一阶层的人都意识到树立壁垒的好处,谁会有激励去做这件事情,而不是等着别人去做,自己坐享其成呢?况且就算有人愿意,阶层只是个特征群体,而不是个具有执行力的组织,又如何让壁垒真正起到隔离效果呢?

地位的神化

对于社会顶层,上述问题并不严重,因为他们人数很少,容易协调行动,并拥有执行隔离措施所需要的强制力(也正因此他们才成为统治者),例如,他们可以将那些王家或贵族用来彰显地位的仪式,名号,器物,服饰,发型,车舆,建筑式样,甚至颜色,划为禁脔,禁止他人使用,也可禁止平民携带武器,供奉某些神灵,进入神庙的核心区域,或祭祀若干代以上的祖先。

为拉开与平民的距离,一种常见做法是编织一个有关其祖先和家系的起源神话,把他们自己描绘成某位主要神灵或神话英雄的直系后裔,从而将其贵族血统神圣化,或至少抬高所在家系在口述传统中的地位,以便和普通人区分开来。[1]

这项工作无须从空白开始,几乎所有人类群体都拥有一套起源神话,解释世界秩序如何创生,人类由何而来,以及从始祖到在世者的大略谱系,当不同族群融合成更大社会时,那些主导融合过程的优势群体,自然会将本族神灵放到神谱中的更高位置,将本族血统与更高神灵联系起来,将更多更重要的英雄纳入本族家谱,之前介绍的马楠布人的仪式性斗嘴(见第1章),已为我们展示了此类努力的一种早期形式。

贵族对其地位的神化是上述过程的自然延续,只是受益者从氏族或部落转向了贵族阶层,同时,由于贵族实力之雄厚,其中所涉及利益之重大,以及首领之间竞争之激烈,让这些努力的规模和力度都有了巨大提升。

首先是抬升特定神灵的地位,其指导思想和凡界雷同:假如你想让自家孩子(或宠物)显得高贵,就给他吃最好的食物,穿金戴银,住最豪华的房子,以及迫使(或用好处诱使)旁人表现出恭敬,这些在神界分别对应着祭品和牺牲、神像、神庙,以及崇拜仪式;要产生最佳效果,为神准备的消费活动须给人深刻印象,具有震撼力,令人心生敬畏,恢宏建筑,威严塑像,大量屠杀牺牲的血腥场面,以及使用致幻剂诱发的狂迷状态,都是常用手法,唯有这些日常生活中见不到、似乎违背了自然律的事情,方可摄人魂魄,让观众不得不相信某种神秘力量在起作用。

其次是修家谱,在无文字时代,家谱(至少其中显要环节)需要在公开场合反复重申,这就迫使在场者表态,要么默认,要么冒着被打击的风险提出挑战,此时贵族权势又派上了用场,他们有能力经常举办宴会和仪式,而出席者或碍于传统互惠义务(吃了人家的嘴短),或出于讨好巴结动机,或慑于其权势,更可能选择默认或附和。

记录和展示家族历史的另一种形式是为祖先修建有着显著地面结构的坟墓,比如金字塔,或欧洲流行的巨石墓,最好组成排列有序、标记分明的家族墓园,或在宗庙里保存祖先的颅骨,或者像西北海岸努特卡人(Nootka)那样,将摹刻祖先形象的木雕陈列在祠堂中,[2] 若是多的放不下,也可简化成中国式牌位,当然,这(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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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的新牧场#4:鸿沟的加深 辉格 2018年11月28日 阶层结构一旦形成,底层之上的各阶层就会竭力阻止其他人进入自己的阶层,这是因为每个阶层都是一组生态位,每个生态位对应一种特定谋生手段,已经占据某一生态位的人,当然希望竞争者越少越好,新人的涌入会让他们已经为适应该生态位而积累的资产——包括有形资产,知识技能等人力资本,声誉和关系等社会资本,还有借以索贡征税的权力资本——贬值,在这一点上,阶层隔离的努力,和现代工会或中世纪行会设置各种壁垒阻止竞争进入,动机并无不同。 问题是怎么做到,现代工会有着良好的组织,以及借助现代通信和传媒工具而获得的强大动员能力,有些甚至还有武装纠察队,可是这些条件在古代都是不存在的,那样的话,也就难以避免搭便车的问题,即便同一阶层的人都意识到树立壁垒的好处,谁会有激励去做这件事情,而不是等着别人去做,自己坐享其成呢?况且就算有人愿意,阶层只是个特征群体,而不是个具有执行力的组织,又如何让壁垒真正起到隔离效果呢?

地位的神化

对于社会顶层,上述问题并不严重,因为他们人数很少,容易协调行动,并拥有执行隔离措施所需要的强制力(也正因此他们才成为统治者),例如,他们可以将那些王家或贵族用来彰显地位的仪式,名号,器物,服饰,发型,车舆,建筑式样,甚至颜色,划为禁脔,禁止他人使用,也可禁止平民携带武器,供奉某些神灵,进入神庙的核心区域,或祭祀若干代以上的祖先。 为拉开与平民的距离,一种常见做法是编织一个有关其祖先和家系的起源神话,把他们自己描绘成某位主要神灵或神话英雄的直系后裔,从而将其贵族血统神圣化,或至少抬高所在家系在口述传统中的地位,以便和普通人区分开来。[1] 这项工作无须从空白开始,几乎所有人类群体都拥有一套起源神话,解释世界秩序如何创生,人类由何而来,以及从始祖到在世者的大略谱系,当不同族群融合成更大社会时,那些主导融合过程的优势群体,自然会将本族神灵放到神谱中的更高位置,将本族血统与更高神灵联系起来,将更多更重要的英雄纳入本族家谱,之前介绍的马楠布人的仪式性斗嘴(见第1章),已为我们展示了此类努力的一种早期形式。 贵族对其地位的神化是上述过程的自然延续,只是受益者从氏族或部落转向了贵族阶层,同时,由于贵族实力之雄厚,其中所涉及利益之重大,以及首领之间竞争之激烈,让这些努力的规模和力度都有了巨大提升。 首先是抬升特定神灵的地位,其指导思想和凡界雷同:假如你想让自家孩子(或宠物)显得高贵,就给他吃最好的食物,穿金戴银,住最豪华的房子,以及迫使(或用好处诱使)旁人表现出恭敬,这些在神界分别对应着祭品和牺牲、神像、神庙,以及崇拜仪式;要产生最佳效果,为神准备的消费活动须给人深刻印象,具有震撼力,令人心生敬畏,恢宏建筑,威严塑像,大量屠杀牺牲的血腥场面,以及使用致幻剂诱发的狂迷状态,都是常用手法,唯有这些日常生活中见不到、似乎违背了自然律的事情,方可摄人魂魄,让观众不得不相信某种神秘力量在起作用。 其次是修家谱,在无文字时代,家谱(至少其中显要环节)需要在公开场合反复重申,这就迫使在场者表态,要么默认,要么冒着被打击的风险提出挑战,此时贵族权势又派上了用场,他们有能力经常举办宴会和仪式,而出席者或碍于传统互惠义务(吃了人家的嘴短),或出于讨好巴结动机,或慑于其权势,更可能选择默认或附和。 记录和展示家族历史的另一种形式是为祖先修建有着显著地面结构的坟墓,比如金字塔,或欧洲流行的巨石墓,最好组成排列有序、标记分明的家族墓园,或在宗庙里保存祖先的颅骨,或者像西北海岸努特卡人(Nootka)那样,将摹刻祖先形象的木雕陈列在祠堂中,[2] 若是多的放不下,也可简化成中国式牌位,当然,这些都需要与口传家谱相配合。 第三是编故事,初民的口述传统有很强的自发性,内容经由历代口耳相传零星添补逐渐积累而成,因其分散且非专业性质,单一个人加以操纵的余地并不大,但君主和贵族的财力让他们能够雇佣或赞助有这方面才华的人,编写史诗,谱成乐曲,成为类似吟游诗人的职业讲故事者,如此方可将自发的口述传统改造成一套系统化的、用意明确的经典,将贵族的血统来历,祖先的英雄事迹,庇护神灵的无边威力,编织进一个结构宏大,秩序井然,悦耳动听的叙事之中。 这些努力的结果,是一种可称为血统论的观念,认为高地位并不是靠个人努力挣来的,或任何竞争性过程的产物,而是一种可遗传的高贵性(nobleness),继承了高贵性的人,便是贵族地位的当然拥有者,换句话说,血统是地位合法性的根本来源,就像有些人相信镇国九鼎或传国玉玺中包含着王权的本质,谁得到它谁就是王位的合法拥有者,只不过玉玺可以用手传递,而血统只能用生殖器传递。 血统论被广泛接受,是因为它迎合了人类思维模式中根深蒂固的本质主义(essentialism)倾向,以为任何可被识别和命名的类别,特性,功能,背后都隐藏着一个光溜溜硬梆梆的“本质”(essence),人有人性,神有神性,兽有兽性,水有湿性,燃料有火性,具体到人类,许多重要的品质,勇敢、忠诚、智慧、虔诚、艺术天赋等等,也被认为对应着一个个本质,而且可经由生育而在代际传承。 而且这种朴素遗传学理论似乎得到了经验支持,确实有许多个体特性有相当高的遗传率,依此类推,等级结构确立之后,权势和地位事实上也往往可以继承,既如此,有何理由不相信血统论呢?实际上,即便在当代受过良好教育的人群中,也充斥着对遗传学的本质主义理解,比如对所谓“艺术细胞”,“暴力基因”,“聪明基因”,“同性恋基因”之类神奇本质的好奇和执着。 当然,血统论的流行也离不开贵族的维护和宣扬,作为这一观念的受益群体,他们有足够动机这么做,而且他们也正是说话最有分量,最有能力影响传播渠道的人群,即便那些地位已经跌落的贵族后裔(例如英格兰的纹章绅士),也希望借此与其他平民拉开距离,他们在这一点上甚至比贵族更起劲,因为他们已没有其他东西可以夸耀了。

种姓的隔离

在缺乏组织能力的时代,血缘和婚姻纽带是人们建立封闭小群体,强化排他性的最常见手段,特别是婚姻,只要父母有能力控制子女的择偶决定,严格执行门当户对的般配婚(assortive marriage)策略,那么这些分散的个体婚姻选择便会自发造成一种集体隔离效果,形成一个个地位相当的内婚群(endogamous group),实际上,贵族地位的可继承性最初正是基于排他性通婚网络而产生的(见第2章)。 般配婚和某种程度的阶层内婚极为普遍,即便在没有包办婚姻,择偶完全自主的社会,例如当代美国,多数婚姻也发生于社会地位相当的男女之间;问题是,一个内婚群如何才能独占一个职业生态位,从而发展为种姓(caste)呢?顶层统治者固然可以凭借强力做到,其他阶层却没这条件。 而且至少从经济利益考虑,顶层显然不希望其他生态位被封闭群体独占,因为那会削弱该领域的竞争,降低服务质量,抬高价格,例如,武器制造业若被某个内婚集团垄断,统治者便可能因竞争强度不足而得不到质优价廉的武器,或因垄断压制创新而导致技术落伍,这一原理同样适用于书吏,行政官僚,建筑,工具制造,奢侈品,演艺等众多行业,即便那些顶层很少消费,或对其质量价格不甚敏感的行业,他们作为征税者的利益也会因垄断而受损。 所以,尽管许多社会都存在贱民阶层(例如日本的秽多和欧洲的吉普赛人),并且将某些职业留给他们,但这些职业都是其他人出于各种理由不愿意从事的,像印度那种广泛覆盖各阶层众多职业的种姓制度并不普遍,后者是在一组相当特殊的文化与政治条件下产生的。 印度种姓最初似乎是关乎种族的,次大陆的种族成分极为复杂,而且因其源自截然不同的生态区,相互间文化隔膜很深,最初的居民是狩猎采集者(安达曼岛民是该群体的孑遗分支),然后是来自近东冲积平原的灌溉农耕者,他们创造了印度河谷文明(Indus Valley Civilisa­tion),接着是来自大草原以畜牧为主的雅利安人,还有从东面过来的南亚语系和汉藏语系的稻米种植者。 由于次大陆的特殊地理形状,加上热带屏障的阻挡(后一点我会在第6章展开细说),一波波移民只进不出,每一波新来者既未将原住民消灭或挤走(像汉族农民将百越向南推挤那样),也未能将其同化,形成了百衲衣般的多元文化混居杂处格局,而且印度的政治整合度历来很低,国家机器发育不充分,从未有一个王朝有能力像集权官僚帝国那样强力推行单一文化和官方意识形态。 交错杂处的文化群体之间之所以相互隔离,不仅是因为文化隔膜,也是出于洁净焦虑,即,一些群体将其他群体视为不洁而避免与之接触;洁净焦虑,或者说对污秽的嫌恶感,原本是帮助人类远离污染源和传染病的一种心理适应器,但由于各群体携带病原体的频率和种类不同,卫生习惯不同,因而也成为族群间相互排斥的一大动机。 这种排斥倾向在不同生态区交界的地方尤为显著,因为相邻生态区的卫生风险十分不同,例如定居农耕社会人口密度高,容易积累垃圾,污染水源,以及滋养老鼠蟑螂等病原传播媒介,因而病原体更富集而多样,相比之下,畜牧区人口密度低,定期迁移让他们可以避免积累垃圾,也容易避开污染源,不过他们也有自己的风险,容易发生人畜传染,也更可能因其游动性而制造大跨度传播。 闪族(Semites)和雅利安人是历史上食物禁忌最繁琐的两个民族,而他们都是侵入农耕区的畜牧者,这或许并非巧合;犹太经文《利未记》和《申命记》详尽罗列了哪些类型的食物是不洁因而不可吃的,还给出了一系列与洁净有关的规范,涉及排泄物,尸体,皮肤病,衣物,沐浴,月经,分娩等等与卫生相关的方面。[3] 雅利安人更是将洁净观念发展到了极致,饮食禁忌和对不洁的焦虑可谓弥漫于生活的所有方面,印度习俗中对哪些东西可以吃,谁可以和谁一起吃饭,谁可以接受谁递给的食物,谁可以吃谁吃剩的东西,都着严格而繁琐的规定。 不仅如此,这些规范还上升到了价值优劣的高度,形成了一套围绕洁净观念而构造的意识形态,人类族群,动植物,身体部位,食物,代谢物,金属,纺织物,山川,职业,行为……,总之世间万物皆被排列进一个从至洁到至秽的等级序列中,人人心里都有一本洁净账目,一举一动,每次交往,每项关系,皆影响着账本上的余额,一有赤字便须赶紧补足,弥补办法是各种净化仪式,包括清洗,沐浴,斋戒,禁欲,遁世苦修,或触摸各种高洁之物,功效各有不同。[4] 之所以能够将洁净观念如此广泛的延伸到各种与卫生无关的事情上,是因为人类的嫌恶感是高度可塑的,发育心理学家发现,两三岁的幼儿似乎没有嫌恶反应(disgust),会把任何东西往嘴里塞,他们从父母的反馈中逐渐学会哪些东西可以吃,哪些需要避免,但是对特定事物牢固的嫌恶反应,要到七岁左右才形成。[5] 可见,人类拥有一套帮助我们避开某些事物的心理机制,但躲避对象的清单起初可能是空白的,在童年早中期才经由教化过程而被填充;这引出了两个后果:其一,嫌恶感不仅服务于卫生需要,也成为文化工具,被用于群体认同和区分,其二,由于嫌恶对象高度可塑,各族群的清单可以十分不同,假如相邻族群的洁净焦虑程度很高,因而拥有一份长长的禁忌清单,相互隔离的倾向就会很强烈。 正是在此背景下,出现了许多职业被内婚群垄断的情况,这是因为,无论作为消费者,生意人,或雇主,我们在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会与各种人打交道,这些交往对象的组成并不是随机的,而是由一系列职业组成,分别满足各方面需要:买菜-摊贩,买肉-屠夫,理发-理发师,农具-铁匠,衣服-裁缝,首饰-金匠,看病-医生……,由于每次交往都面临着“污染”风险,为最大程度降低焦虑,人们希望满足每种日常需求的接触对象都有着明确可知的风险等级,以便采取相应级别的防范措施,并且知道在接触之后应如何恢复洁净账户的平衡,这就好比现代企业都希望自己的业务伙伴有个明确可靠的信用评级,以便采用适当的合约安排和风控措施一样。 满足这一需要的简单方式,就是每个职业分别由一个内婚群垄断,由于内婚群成员共享同一血统,且遵循相同的洁净规范,因而确保了相应职业的从业者具有相同的洁净度指数,具体哪个种姓垄断哪个职业,将取决于几个因素:1)从事该职业对遵守洁净规范的可能性的影响,2)该职业主要客户群对供应/服务商的洁净敏感度,3)各种姓因其历史背景而获得的公认洁净度指数。 基于上述原理,只要一个社会的洁净焦虑足够强烈,强到宁愿为规避洁净风险而承受一些效率损失(更少选择,更高价格,更少创新),那么即便没有集体行动所需要的强制力,种姓隔离也可从众多个体选择中自发涌现,同时,若没有一个强有力的集权政府出于效率考虑(更质优价廉的服务和更多税收)而打破这一隔离局面,它就会持续下去,而印度恰好同时符合这些条件。

身份的标识

贵族(或其他地位较高者)会用各种易于辨别的信号来标明自己的身份,从服饰,发型,车马,到仪仗,旗帜,徽章,处处提醒旁人注意地位差别,这不仅仅是为了心理上的满足,还有着切实的社会功能,其要点在于降低人际互动的成本,让互动双方从见面第一眼起便对彼此的相对地位有清晰的认识,进而对各种举措的可能反应与后果形成适当预期,以避免无谓冲突。 地位悬殊的双方若起冲突,胜负其实早已由实力差距决定,争斗除了给双方带来成本,并不会与势弱一方直接投降有任何差别,假如弱方事先明了这一差距,就会避免冲突;而对地位相当者,若不明就里的企图以势压人,也可能引起无端冲突,或因原本无关紧要的小事触及荣誉尊严问题而激化成恶斗,以至结下怨仇。 博弈理论中将此类情境称为信号博弈(signaling game),生物界有很多例子,比如跳羚(springbok)以幅度夸张的蹦跳(stotting)展示其速度与敏捷性,似乎在对虎视眈眈的食肉动物说:劝你还是别在我身上浪费精力了,去追别人吧;许多有毒动植物体表都有鲜艳醒目的警告斑纹;动物在与同类争斗时,通常会先经历一个对峙阶段,通过各种信号——鼓起气囊,竖起鬃毛,挺直身板,张大躯体,发出低沉吼叫(浑厚低音是判断体型的一个线索)——来展示实力,多数争斗会在对峙之后分出高下,很少真刀真枪厮杀。[6] 创造信号的同时,同一阶层内的个体间会就以何种信号标示其地位进行协调,这种协调是自发的,无须集中讨论决定,而且很容易完成,因为一旦某种信号的效果得到展示,很快会通过模仿而流行,就像有毒生物警戒斑纹的穆氏拟态(Müllerian mimicry);模仿身份信号对于新近爬升到某一较高阶层的人尤为重要,因为他们需要得到同侪(peers)的认可,地位方能确立,才能充分享受该阶层的好处,特别是通婚的机会。 标示身份的做法会从上层开始扩展到社会各阶层,因为首先,复杂等级社会中,阶层糜细繁多,每个都要和下层拉开距离,其次,那些安于平凡地位的人,往往也不愿被误认为更高阶层,这会给他们带来过多社会义务,亲戚朋友会来借钱或求援,并理所当然的认为彼此间互惠关系不必对称,邻居们会期待他们在公共事务中贡献更多,所以除非他已决心向上爬升,还是低调为妙,这方面将表现出个体间策略差异,是野心勃勃,还是安于现状。 更一般而言,即便与权势高低无关,人际交往中也存在降低互动成本的需要,这是为了解决一个协调博弈问题:交往双方在开始接触时,如何就即将发生的互动应适用何种规范迅速达成一致,因为不同阶层内部,以及不同社交情境中,都有着不同的规范,哪些言辞举动是妥当的,哪些话题或倡议是合适的,哪些是不受欢迎甚至不可接受的,皆随双方地位和当前情境而不同,若协调不顺,会带来尴尬,羞辱和冲突。 街头揽客的妓女常会采用特定的穿着打扮,告诉路人她正在营业,乞丐哪怕很有钱,上班时也得穿的寒酸破烂些,否则当他把帽子伸出去时别人就不知道他意图何在,帮派分子看一眼对方的文身,交换几句切口,便知道是不是道上兄弟,许多聚会的主办者都会告知客人该穿正装还是便装,或是沙滩裤比基尼,也说明他们都意识到服饰有着设定社交情境的功能。 有信号就有仿冒者,警诫斑纹一旦开始生效,捕食者学会避开带此斑纹者,便对仿冒构成了激励,一些无毒生物也长出相似斑纹,生物学家称之为贝氏拟态(Batesian mimicry),同样,当标示高地位的身份信号普遍引来尊敬,友善,奉承,顺从,忍让时,仿冒的诱惑就显而易见了,所以向来不乏以明显超出其实际地位的标记装点其身份者,这能带来切实利益,而不仅仅是虚荣。 大跨度仿冒相对少见,那需要高超的社交天赋和心理承压能力,方能出入豪门穿梭名流而不穿帮,同时还能躲避随地位而来的各种义务;更常见的是小跨度向上靠拢,那些在地位爬升上较为积极进取的,会踮起脚尖往上够,将不成比例的财力投入于身份装点,往往把自家财务之弦绷的过紧,不过这也为奋斗拼搏提供了强大动力。 向上靠拢的努力会引起上层的不满,担心其高贵性将被稀释,于是被迫寻找更难模仿的标识以便继续保持距离,这将引发一轮又一轮逐步升级的军备竞赛,标识信号变得越来越稀罕而昂贵,并逐渐从易于复制的有形物向难以摹状的情趣,品味,格调和玄谈发展。 这场模仿与反模仿的竞逐游戏促成了上层文化的高雅化,高雅的要点是,非经长期熏陶难以把握其细节,不是从小品尝把玩就不能体味其妙处,它不仅竖起了一个高门槛,也是一种地位爬升的减速和延迟机制:即便你的权势已够得上你意欲证明的地位,可因为你是新来的,不能立即得到认可,须等到你的财富变成老钱(old money),你的家族变成世家才行。 军备竞赛的另一个结果是,身份信号演变成了两类:明码与暗号,明码是显著可见的,用于告诉其他阶层:我们和你们不一样,暗号则微妙而深晦,用于阶层内部的资格鉴定;这样,一个熟悉明码因而自信已懂得如何装点身份的冒入者,一旦开始圈内交往便很快露馅,处处尴尬难堪,只好夹起尾巴,低头认输。 资格鉴定也可以更正式的方式进行,例如英国的纹章院(College of Arms),以授权使用纹章的形式对贵族地位给予确认,同时收集保存各贵族世系的谱牒,以便在需要时核实特定个人的贵族血统,类似制度广泛存在于欧洲,这实际上是对阶层流动性提高的一种反应,说明财富,教育和生活方式等其他方面的表现已不足以区分贵族与平民。 中国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世族门阀不同于欧洲贵族,并非以世袭爵位确立贵族地位,而是以努力让族内持续产生高官的方式壮大宗族势力,因而更加依赖家族谱牒和高质量教育。

文化的分异

等级结构的长期存在,使得阶层之间产生了显著的文化差异,程度不亚于不同民族之间,甚至更大,这里仅举数点聊作演示;有些差异是由生计模式的不同造成的,就像现代市场中的行业文化差异,各阶层依靠各自所拥有的不同资源要素、专长和商业模式吃饭,自然会形成不同的价值取向,处世态度和行事风格。 武士贵族靠打仗吃饭,理所当然的会推崇尚武、勇敢、忠诚、荣誉等价值;在技术、知识和观念方面,武士倾向于持一种实用主义态度,对新事物较为开放,任何能帮助他们打赢战争的东西都是受欢迎的,而他们从来不缺机会来检验它究竟有无帮助;武士也更爱开拓和冒险,特别是其中无望继承家业的幼子们;作为权力系统的运营者,即便地位稳固的贵族也须对各种新机会保持灵敏嗅觉,因为任何开创性活动都可能打破原有势力均衡,而反应迟钝者将会失势。 在所有这些方面,祭司阶层(无论是早期祭司,还是后来的罗马教会和中国士大夫)都与武士形成了鲜明对照,他们靠经营意识形态吃饭,讲究的是条理分明,体系完备,自圆其说,在行动上,他们注重规矩、合范性和正统性,最容不得挪来动去,生怕哪里捅出窟窿,至于那套意识形态正确与否,鲜有机会验证,所以他们总是致力于堵塞漏洞,消灭异端,压制新奇事物。 下层农民的情况较为多样,在国家权力持久稳固的腹地,农民一般比较顺从,这是长期严酷选择的结果,一代代桀骜不驯的刺头要么发迹上升,要么被消灭;不过,当社会秩序全面崩溃时,特别是当底层大众被某种弥赛亚信仰(Messianism)动员起来时,也可以成为一股巨大的破坏性力量,出现这种情况的可能性,主要取决于精英阶层维持政治结构稳固性的能力。 农民一般也较为功利主义,例如在宗教信仰方面,更注重现世功效与回报(也就是所谓灵验性),富裕阶层才更看重来世拯救,原因很简单:富人的现世福利已有了保障,故有余力可从容的为像来世这么遥远的远期回报作投入;至于将教义视为不可妥协的道德律令,是更晚近的观念,更多出现在下层贵族和中产阶级之中,这或许是因为,恪守道德规范对这些阶层维持体面地位和取得成就更为重要。 在远离腹地的边缘地带,包括边疆和深山,下层文化有所不同,无论国家权力还是贵族领地权,在那里都以较为浅表的方式存在,以征收贡赋和防范叛乱为主,较少直接治理,那里的农民尚未被深度驯化,更像前国家社会的人民,保留了较多桀骜不驯和尚武传统,更多依靠宗族组织自保,因而亲属关系更紧密,父权主义更盛行,更重男轻女,更重视家族声誉,常流行着血仇循环。 另一类阶层间差异是由社会关系网络的广度所决定,大致上,阶层越高,关系网的广度越大,无论是通婚与社交对象,亲属关系,还是旅行和职业活动,上层关系网在地理上都更加广阔,结果是,无论从村镇,地区,国家,帝国,文明等社会组织层次观察,上层的文化同质性都远高于下层,实际上,也正是因为上层文化的同质性,大型社会才得以组织在一起。 多数下层农民可能一辈子活动半径只有几十公里,到过的最繁华地方就是离家最近的那个镇,通婚和交往范围只是附近几个村庄,因为他们缺乏长途旅行能力,没有车马舟船,住不起客栈,备不起盘缠,出门基本靠步行,境况稍好的农民可能有头驴或有辆牛车,但并不比步行快,而且离家稍远饲料便成问题,也正因此,传统农业社会的基层集镇分布密度总是和农民步行当天往返距离相匹配,任何农户到最近集镇的距离通常不到十公里,人口密集地区只有三公里左右,缺乏流动性使得下层文化不可避免的高度碎片化。[7] 贵族的活动范围则大得多,首先他们有能力负担昂贵旅费,并能在盗贼出没的旅途上保护自己,其次他们也需要旅行,四处征战,参与地方公共事务,出席国会,出入宫廷,随国王巡视,受命出使,担任巡回法官,都需要他们在自家城堡庄园、附近城市、首都、国王驻地,以及各种任务地点之间频繁旅行,历史学家芭芭拉·塔奇曼(Barbara)挑选了颇具代表性的法国贵族昂盖朗·德·库西(Enguerrand de Coucy)的生平,作为其描绘14世纪宏大历史画卷的主线,从中可看出,库西的成年人生几乎完全由永不停歇的奔波征战和外交活动所组成,从佛兰德,意大利,英格兰,到瑞士,巴尔干,土耳其。[8] 传统上,西欧贵族会将年轻子女送到其他贵族家庭充当侍从,以学习贵族礼仪和家业经营,或者聘请家庭教师传授各种被认为贵族应掌握的知识和举止规范,贵族中还流行着让青年子弟游学列国的传统,财力雄厚者会重金延请名师相伴,亚当·斯密因发表《道德情操论》而声名大噪之后,便被巴克勒公爵(Duke of Buccleugh)的继父聘为导师,带着年方17的公爵游学欧洲。[9] 上层能够形成高度同质的文化,也是因为其人数较少,中世纪英格兰拥有世袭爵位的大贵族(即国王一级封臣,tenants in chief,包括公爵,伯爵,男爵等)只有50-80位,少于邓巴数,还有约1100位骑士,连同其家庭,贵族阶层规模不过数千,恰好相当于游动性狩猎采集者的一个同语言群体的典型规模,若再加上约10000名土地绅士,则相当于一个前文明定居者的语言群规模。[10] 阶层间文化差异和上层文化的同质性,也因文字的使用而强化,书面内容能以相当高的保真度在空间和时间上大跨度传播,因而相比口语和口述传统,书面语和它所记录的文化信息更可能在大范围内具有持久的一致性,而且基于书面语的文化有着几乎无限的存储容量,可以积累起庞大的文化传统,相比之下,由一小撮祭司和说唱者依靠个人记忆力所能传承的内容就十分有限。 书面语的内在保守性也让有文字语言更有能力抗拒语言的自然流变和裂变倾向,从而在时间和空间上保持相对稳定,历史上所有能在大陆或文明这一级别上成为通用语(lingua franca)的语言,都是有文字语言,而有机会掌握这门通用语及其书写方法的,都是社会中上层,这让他们能在广大地域内顺畅交流,并共享一个有着丰富积累的书面传统,其文化也因此而与下层形成鲜明差异,所以很自然,当人们谈论地方的、民间的、通俗的文化类别(无论是文学、艺术、歌舞还是宗教)时,总是更多联想到社会下层。 当然,下层文化的生长空间也不会仅限于村镇范围,虽然下层社会多数人的活动半径很小,但也有一些流动性较高的成员,诸如商贩,艺人,牧羊人,托钵僧,游动工匠,运输业者,而且下层社区中也会居住着一些地位相对较高的个体,以及从中上层跌落的人,他们有着较宽的文化视野,会将上层的文化元素带进下层。 例如一位落魄失意的文人可能会面向底层大众创作,将高雅文化中的内容改写成通俗形式,因而带动文化向下渗透;在古代中国,每当仕途爬升通道被系统性打断时,便会有一批士大夫转向市井,造就一个通俗文学繁荣期,比如金代北方,元代前期和明末清初,都产生了大批面向大众的戏剧作品。 这种渗透会让地区间的下层文化获得不少共同元素,为较大范围的文化认同提供一些着力点,但这并不会拉近阶层间的文化距离,因为对下层来说,上层生活遥远而陌生,知识背景和审美情趣皆大相径庭,高雅文化中的故事若原样照搬,他们根本无从理解和欣赏,所以通俗化必定是个激烈的改造过程,故事主角(往往是上层大人物)被剔除血肉而脸谱化,主线情节被抹掉细节而刻板化为固定程式,生动活泼有血有肉的内容则被留给配角和副线。 如此改造而成的脸谱和刻板程式,并非大众努力认识和理解上层生活的结果,而是他们用来表达价值观和道德期望的工具;脸谱化再往前一步便是神化,实际上,许多大人物在民间最后都变成了神,好神或恶神,成为求拜,恐惧,安抚或唾骂的对象。
注释:(其中所引文献详见〈参考文献〉) [1] Kent Flannery & Joyce Marcus (2012) ch.10,16. [2] Kent Flannery & Joyce Marcus (2012) ch.5. [3] 有关洁净焦虑和食物禁忌的关系,以及它在人类道德心理机制中扮演的角色,我在系列博客〈食物与人类〉第10篇(HS:7963)中有更多讨论。 [4] Louis Dumont (1966) 《阶序人》第2,3,4,6章。 [5] Joshua Rottman, "Evolution, Development, and the Emergence of Disgust", Evolutionary Psychology, Volume 12, Issue 2, April 1, 2014. [6] Wikipedia: Signaling game, Signalling theory, Aposematism, Agonistic behaviour. [7] Ian Mortimer (2010) ch.1;G. William Skinner (1993) 《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第4章。 [8] Barbara W. Tuchman (1978)《远方之镜》。 [9] John Rae (1895) Life of Adam Smith, ch.11. [10] Ian Mortimer (2010) ch.2;有关语言群规模,见Jared Diamond (2012) The World Until Yesterday, ch.10.
马尔萨斯弹簧

【2022-06-26】

@whigzhou: 昨天我贴了《上帝的新牧场》第三章,其中有个难点,就是我的马尔萨斯弹簧理论,我用第一节又把它重新解释了一遍,我已经不记得这是第几遍了,但我估计,多数读者还是无法理解,这很正常,因为依我的阅读经历,这可能是整个经济史领域中最困难的一个理论点,我还从来没见过经济史家中有人真正弄懂过这一道理,

@whigzhou: 又想了想,可能这么表达更容易简洁易懂:剩余不是生产出来的,而是占有出来的,当一(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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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6】 @whigzhou: 昨天我贴了《上帝的新牧场》第三章,其中有个难点,就是我的马尔萨斯弹簧理论,我用第一节又把它重新解释了一遍,我已经不记得这是第几遍了,但我估计,多数读者还是无法理解,这很正常,因为依我的阅读经历,这可能是整个经济史领域中最困难的一个理论点,我还从来没见过经济史家中有人真正弄懂过这一道理, @whigzhou: 又想了想,可能这么表达更容易简洁易懂:剩余不是生产出来的,而是占有出来的,当一些资源被占有并用于生存资料生产以外的用途(因而不会带来额外人口)时,它们便成了剩余。 @whigzhou: 因为不是生产出来的,所以考虑剩余为何出现时,不能从生产技术着手,而要从占有/控制技术着手,正是在这一点上,绝大多数经济史家都弄错了 @whigzhou: 占有可以是武力强占,也可以是基于财产权的占有,但后者最终也是以武力(可能是国家的武力)为保障的
上帝的新牧场#3:阶层的分化

上帝的新牧场#3:阶层的分化
辉格
2018年11月19日

阶层差异不仅是经济状况和政治权力上的不平等(尽管这两方面总是最受关注),在一个成熟的等级社会中,不同阶层的人在生活方式,穿着打扮,举止谈吐,交往圈子,娱乐内容,知识结构,价值取向和所遵循的社会规范上,都有着鲜明差异,[1] 甚至口音,身高,[2] 头颅形状,[3] 也都可能迥然有别,概言之,他们就像是来自不同文化,甚至不同种族。

之所以能形成如此差异,是因为阶层具有结构上的稳定性,社会互动随地位不同而产生某种持续强化的内聚倾向,最终形成一种隔离机制,每个高度内聚的局部成为一个阶层;阶层之间仍会发生流动,但新进者会模仿和采纳他所进入阶层的习惯、规范与价值,从而完成文化复制;间或会有一些可称为社会革命的大变动,然而在文明历史的多数时期,我们看到更多的是阶层结构的连续性。

这一结构的形成经历了线索繁多的进化过程,各大文明的进化路径也不尽相同,不过最终它们都产生了一些颇为相似的结构元素,算得上是文化层面上的趋同进化,且让我先谈论一些普遍趋势,而将差异留到后面。

生计之分异

生物学家在研究一种动物的生理与习性时,食性总是首选的切入点,因为作为一个枢纽因素,以何为食,如何获取,决定着其他许多特性,诸如肢体结构,消化器官与代谢特征,行为模式,认知能力,群居还是独居,乃至交配模式;同样,人类学家在考察小型社会时,也往往从生计模式(subsistance pattern)——即如何获取主要食物——入手,后者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人们发展哪些技术,使用哪些工具和器物,如何分工与合作,乃至如何组织社会。

从食物类型和获取方式也可推测哪些特性会帮助个体取得成功,例如以许多花蜜为食的昆虫和蜂鸟,其摄食器官的形状和其偏爱植物的花萼形状几近完美匹配,[4] 反之亦然,假如我们看到一只母猎豹生了一大窝豹仔且一只只喂胖养大,她无疑是位好猎手,有着一副好爪牙。

然而对于大型等级社会中的个体,此等推断不再有效,一个以小麦牛奶为主食的社会中,最成功的个体极可能对种植小麦或饲养奶牛一无所知,相反,某人越是谙于此道,其社会地位越可能接近于底层(至少在现代商品化农业兴起之前);之所以发生如此颠倒,是因为谋生方式出现了分化,一些人不再以自己或其家庭生产的食物为生,而是将生计建立在经营和维护一种权力系统上,以此迫使他人向他提供生存物资,以及超出生存所需的更多物品与服务。

这是一种物种内的食物链构造,它可以是金字塔型的:地区小头领迫使他所控制的群体向他纳贡,大头领迫使臣服于他的小头领向他纳贡;也可以是伞状的:一个统治集团从一大片地区收取贡赋,除了满足自己所需,还(通过雇佣或购买)养活了一批脱离食物生产的专门职业者;在较大型的等级社会,通常两者兼具。

当然,生计分化也可能以非强制的方式发生,[5] 比如在现代自由市场中,谋生手段不计其数,多数人都不以食物生产为生,但脱离食物生产者通过自由交换获得生存物资,未必拥有更高地位;然而不幸的是,人类最初的生计分化无不基于强制,这大概是因为,市场化分工须以可靠的私人财产权为基础,而在一个财产与人身安全皆无保障的霍布斯世界,唯有强者才能捍卫其财产权,可是既然他足够强大,强到能在权势角逐中胜出,拥有稳固权力,能够强制他人,那么凭此权力直接索取贡赋,显然是更方便的做法。

有一种观点认为,动植物驯化和农业的发明提高了生产率,令食物产量超出生产者生存所需,使得部分人口得以脱离食物生产而从事其他专门职业,因而推动了专业分工和市场交易,而专业分工是知识积累和技术创新的强大催化剂,由此引发的创新浪潮最终导致了文明的诞生。[6]

这种说法既没有事实依据,理论上也经不起推敲,首先,导致生产率提升的技术进步必须以非常快的节奏不断发生才会带来可持久的食物剩余,否则短暂出现的剩余很快会被人口增长所耗尽(除非有某种机制能阻止获得剩余的生产者用它来养活更多孩子,稍后我会讨论这一可能性),而我们知道,从人们懂得农作物种植到以农业为主要生计,之间经历了数千年的过渡期,[7] 其间的人口增长足以耗尽农业带来的任何可能剩余,美洲的历史为我们演示了,当食物数量不构成限制时,人口会以何种速度增长,最初进入美洲的几批移民规模不过百来人,小几千年后即已遍布整个大陆。[8]

其次,农业虽提高了土地生产率,却降低了劳动生产率,而只有劳动生产率提高才会带来剩余(虽然也只是短期的),因为那意味着生产自己(和家人)生存所需食物的劳动时间更少,因而可能花更多时间生产额外食物;可是种植谷物远比采集同类野生谷物耗时费力,有实验显示,在野生小麦繁盛的地区,每小时可采集2.5公斤,一个家庭只须在成熟季忙上十几天,就够吃一年了,省掉了收获之前的全部劳动。[9]

实际上,在末次冰川期之后到农业起源之前,人类经历了一段劳动生产率持续下降的时期,这是因为旧石器晚期以弓箭为代表的一系列技术进步大幅提升了狩猎效率,导致人口加速增长,众多大型动物消失或种群萎缩,[10] 迫使人类更多转向小型动物和植物,并将越来越多需耗费大量劳动的动植物纳入食谱,小颗粒种子(即谷物)是其中典型,这些食物的单位劳动卡路里回报通常比大型动物低两三个数量级。[11]

人类学家将上述进程称为广谱革命(broad spectrum revolution),农业起源只是这一大趋势的自然延伸,[12] 用经济学术语说,这是一种马尔萨斯型增长,即通过不断提升劳动密集程度以增加产量,同时劳动生产率下降,通俗的说就是,一些技术创新让人类能够在人口持续增长的同时,以付出越来越多血汗的方式,从日益稀缺的自然资源中榨出更多一点卡路里,这显然不是产生额外剩余的途径。

真正让剩余和生计分化成为可能的,是对土地的私人控制;随着人口压力渐增,资源日益稀缺,人们不断加强对本地小型动物和植物资源的开发,游动性降低,领地性增强,领地冲突加剧,生存竞争的重点逐渐从如何应付自然环境转向如何对付其他人类,以捍卫自己赖以为生的领地。[13]

如前两章所述,正是在领地冲突导致的战争升级中,领袖人物开始崛起,继而首领之间展开权势竞争,一些最强者胜出,赢得特权地位和强制性权力;起初他们带领所在群体对抗其他群体,可一旦其权位稳固,便可能用它谋取自身利益,比如在通过战争压服其他群体后,将索取的贡赋大部分控制在自己手中,当若干相邻群体间的支配-臣服关系稳定下来,这一财源可能固化为某种类似地租或税赋的东西。

如此以武力优势建立的霸权结构可扩展至多级,随着结构扩展,层级加深,位高权重者与普通人之间的社会距离不断拉大,进而通过前章所述以通婚网络为核心的机制,形成日益封闭的上层精英圈,或曰贵族,他们专以经营权力系统,控制领地,索取贡赋为业,同时,贵族对消费品和服务的特殊需求也创造了一批同样脱离食物生产的专门职业,阶层分化过程由此展开。

从经济学角度讲,由于贵族(无论以贡赋、税收或地租的形式)从食物生产者手中拿走了部分产出,阻止了后者用这些产出养活更多孩子,从而人为压低了食物生产者的人口规模和相应投入于食物生产的总劳动量,结果(相对于马尔萨斯极限水平)总产出有所降低,但边际劳动生产率提高了,而人口比潜在极限水平更低,因而人均产量也提高了,于是带来了剩余,后者供养了脱离食物生产的专门职业者,包括贵族阶层本身。[14]

贵族的事业

酋邦之类早期政权的建立都伴随着相互征伐和部落组织的军事化,拥有一支听从其号令的武装,是首领取得统治权的关键;[15] 理由是明显的:要从食物生产者手中拿走部分原本可养活更多孩子的生存资料,必定遭遇激烈反抗,要知道前文明时代的人类个个桀骜不驯,自视甚高(因为他们都是霍布斯世界的幸存者),将赋税视为不可避免天经地义,是后来国家所创造的顺民的想法;况且,控制领地收取贡赋的利益如此诱人,无疑会引来众多跃跃欲试的竞争者。

甚至在更大规模政体建立之后,早期国家的统治者仍高度依赖赤裸裸的恐怖高压政策,阅读有关早期文明的文献,你会闻到一股浓烈的血腥味,大量屠杀战俘用作人牲献祭或陪葬的做法极为常见,更优雅的统治方式须等到国家的存在被普遍接受,政权有了相当安全感之后才开始流行。[16]

所以并不奇怪,最初的贵族都是武士,他们专以战争为业;[17] 武士有多种来源,地位也有所不同,首先自然是权力竞争中胜出的王者,然后是他们的亲兵扈从(retinue),扈从是早期君主的主要统治工具,规模从数十人到小几百人不等,那时尚没有足以维持一支更大规模常备军队的后勤系统,重大战斗中虽可投入数千乃至上万战士,但那都是临时召集,要么自带给养,因而战斗只能持续几天,要么靠沿路劫掠勒索获得补给。[18]

在最初的多层级政体中,每位首领都拥有一支扈从,战争时集合起来便成为一支军队,而君主那支扈从的首要政治功能是控制下级首领,不服就打,有点像宪兵队,反过来也可以说,君主之所以能够称王,正是因为他拥有最强大的扈从团队,足以压服任何一位有异心的下级首领(至少在他们未能联合起来时),这一统治模式要求君主持续巡视领地,时时嗅探任何异动迹象,领地巡视恰好也是均匀分配统治负担的方便办法,因为即便数百人的队伍,后勤负担也不小,在运输效率低下也没有流通市场的时代,集中在一地会让当地人不堪重压。[19]

这样的统治并不十分牢靠,背叛、篡位、串通谋反、势力重组,时有发生,对君主个人能力要求很高,(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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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的新牧场#3:阶层的分化 辉格 2018年11月19日 阶层差异不仅是经济状况和政治权力上的不平等(尽管这两方面总是最受关注),在一个成熟的等级社会中,不同阶层的人在生活方式,穿着打扮,举止谈吐,交往圈子,娱乐内容,知识结构,价值取向和所遵循的社会规范上,都有着鲜明差异,[1] 甚至口音,身高,[2] 头颅形状,[3] 也都可能迥然有别,概言之,他们就像是来自不同文化,甚至不同种族。 之所以能形成如此差异,是因为阶层具有结构上的稳定性,社会互动随地位不同而产生某种持续强化的内聚倾向,最终形成一种隔离机制,每个高度内聚的局部成为一个阶层;阶层之间仍会发生流动,但新进者会模仿和采纳他所进入阶层的习惯、规范与价值,从而完成文化复制;间或会有一些可称为社会革命的大变动,然而在文明历史的多数时期,我们看到更多的是阶层结构的连续性。 这一结构的形成经历了线索繁多的进化过程,各大文明的进化路径也不尽相同,不过最终它们都产生了一些颇为相似的结构元素,算得上是文化层面上的趋同进化,且让我先谈论一些普遍趋势,而将差异留到后面。

生计之分异

生物学家在研究一种动物的生理与习性时,食性总是首选的切入点,因为作为一个枢纽因素,以何为食,如何获取,决定着其他许多特性,诸如肢体结构,消化器官与代谢特征,行为模式,认知能力,群居还是独居,乃至交配模式;同样,人类学家在考察小型社会时,也往往从生计模式(subsistance pattern)——即如何获取主要食物——入手,后者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人们发展哪些技术,使用哪些工具和器物,如何分工与合作,乃至如何组织社会。 从食物类型和获取方式也可推测哪些特性会帮助个体取得成功,例如以许多花蜜为食的昆虫和蜂鸟,其摄食器官的形状和其偏爱植物的花萼形状几近完美匹配,[4] 反之亦然,假如我们看到一只母猎豹生了一大窝豹仔且一只只喂胖养大,她无疑是位好猎手,有着一副好爪牙。 然而对于大型等级社会中的个体,此等推断不再有效,一个以小麦牛奶为主食的社会中,最成功的个体极可能对种植小麦或饲养奶牛一无所知,相反,某人越是谙于此道,其社会地位越可能接近于底层(至少在现代商品化农业兴起之前);之所以发生如此颠倒,是因为谋生方式出现了分化,一些人不再以自己或其家庭生产的食物为生,而是将生计建立在经营和维护一种权力系统上,以此迫使他人向他提供生存物资,以及超出生存所需的更多物品与服务。 这是一种物种内的食物链构造,它可以是金字塔型的:地区小头领迫使他所控制的群体向他纳贡,大头领迫使臣服于他的小头领向他纳贡;也可以是伞状的:一个统治集团从一大片地区收取贡赋,除了满足自己所需,还(通过雇佣或购买)养活了一批脱离食物生产的专门职业者;在较大型的等级社会,通常两者兼具。 当然,生计分化也可能以非强制的方式发生,[5] 比如在现代自由市场中,谋生手段不计其数,多数人都不以食物生产为生,但脱离食物生产者通过自由交换获得生存物资,未必拥有更高地位;然而不幸的是,人类最初的生计分化无不基于强制,这大概是因为,市场化分工须以可靠的私人财产权为基础,而在一个财产与人身安全皆无保障的霍布斯世界,唯有强者才能捍卫其财产权,可是既然他足够强大,强到能在权势角逐中胜出,拥有稳固权力,能够强制他人,那么凭此权力直接索取贡赋,显然是更方便的做法。 有一种观点认为,动植物驯化和农业的发明提高了生产率,令食物产量超出生产者生存所需,使得部分人口得以脱离食物生产而从事其他专门职业,因而推动了专业分工和市场交易,而专业分工是知识积累和技术创新的强大催化剂,由此引发的创新浪潮最终导致了文明的诞生。[6] 这种说法既没有事实依据,理论上也经不起推敲,首先,导致生产率提升的技术进步必须以非常快的节奏不断发生才会带来可持久的食物剩余,否则短暂出现的剩余很快会被人口增长所耗尽(除非有某种机制能阻止获得剩余的生产者用它来养活更多孩子,稍后我会讨论这一可能性),而我们知道,从人们懂得农作物种植到以农业为主要生计,之间经历了数千年的过渡期,[7] 其间的人口增长足以耗尽农业带来的任何可能剩余,美洲的历史为我们演示了,当食物数量不构成限制时,人口会以何种速度增长,最初进入美洲的几批移民规模不过百来人,小几千年后即已遍布整个大陆。[8] 其次,农业虽提高了土地生产率,却降低了劳动生产率,而只有劳动生产率提高才会带来剩余(虽然也只是短期的),因为那意味着生产自己(和家人)生存所需食物的劳动时间更少,因而可能花更多时间生产额外食物;可是种植谷物远比采集同类野生谷物耗时费力,有实验显示,在野生小麦繁盛的地区,每小时可采集2.5公斤,一个家庭只须在成熟季忙上十几天,就够吃一年了,省掉了收获之前的全部劳动。[9] 实际上,在末次冰川期之后到农业起源之前,人类经历了一段劳动生产率持续下降的时期,这是因为旧石器晚期以弓箭为代表的一系列技术进步大幅提升了狩猎效率,导致人口加速增长,众多大型动物消失或种群萎缩,[10] 迫使人类更多转向小型动物和植物,并将越来越多需耗费大量劳动的动植物纳入食谱,小颗粒种子(即谷物)是其中典型,这些食物的单位劳动卡路里回报通常比大型动物低两三个数量级。[11] 人类学家将上述进程称为广谱革命(broad spectrum revolution),农业起源只是这一大趋势的自然延伸,[12] 用经济学术语说,这是一种马尔萨斯型增长,即通过不断提升劳动密集程度以增加产量,同时劳动生产率下降,通俗的说就是,一些技术创新让人类能够在人口持续增长的同时,以付出越来越多血汗的方式,从日益稀缺的自然资源中榨出更多一点卡路里,这显然不是产生额外剩余的途径。 真正让剩余和生计分化成为可能的,是对土地的私人控制;随着人口压力渐增,资源日益稀缺,人们不断加强对本地小型动物和植物资源的开发,游动性降低,领地性增强,领地冲突加剧,生存竞争的重点逐渐从如何应付自然环境转向如何对付其他人类,以捍卫自己赖以为生的领地。[13] 如前两章所述,正是在领地冲突导致的战争升级中,领袖人物开始崛起,继而首领之间展开权势竞争,一些最强者胜出,赢得特权地位和强制性权力;起初他们带领所在群体对抗其他群体,可一旦其权位稳固,便可能用它谋取自身利益,比如在通过战争压服其他群体后,将索取的贡赋大部分控制在自己手中,当若干相邻群体间的支配-臣服关系稳定下来,这一财源可能固化为某种类似地租或税赋的东西。 如此以武力优势建立的霸权结构可扩展至多级,随着结构扩展,层级加深,位高权重者与普通人之间的社会距离不断拉大,进而通过前章所述以通婚网络为核心的机制,形成日益封闭的上层精英圈,或曰贵族,他们专以经营权力系统,控制领地,索取贡赋为业,同时,贵族对消费品和服务的特殊需求也创造了一批同样脱离食物生产的专门职业,阶层分化过程由此展开。 从经济学角度讲,由于贵族(无论以贡赋、税收或地租的形式)从食物生产者手中拿走了部分产出,阻止了后者用这些产出养活更多孩子,从而人为压低了食物生产者的人口规模和相应投入于食物生产的总劳动量,结果(相对于马尔萨斯极限水平)总产出有所降低,但边际劳动生产率提高了,而人口比潜在极限水平更低,因而人均产量也提高了,于是带来了剩余,后者供养了脱离食物生产的专门职业者,包括贵族阶层本身。[14]

贵族的事业

酋邦之类早期政权的建立都伴随着相互征伐和部落组织的军事化,拥有一支听从其号令的武装,是首领取得统治权的关键;[15] 理由是明显的:要从食物生产者手中拿走部分原本可养活更多孩子的生存资料,必定遭遇激烈反抗,要知道前文明时代的人类个个桀骜不驯,自视甚高(因为他们都是霍布斯世界的幸存者),将赋税视为不可避免天经地义,是后来国家所创造的顺民的想法;况且,控制领地收取贡赋的利益如此诱人,无疑会引来众多跃跃欲试的竞争者。 甚至在更大规模政体建立之后,早期国家的统治者仍高度依赖赤裸裸的恐怖高压政策,阅读有关早期文明的文献,你会闻到一股浓烈的血腥味,大量屠杀战俘用作人牲献祭或陪葬的做法极为常见,更优雅的统治方式须等到国家的存在被普遍接受,政权有了相当安全感之后才开始流行。[16] 所以并不奇怪,最初的贵族都是武士,他们专以战争为业;[17] 武士有多种来源,地位也有所不同,首先自然是权力竞争中胜出的王者,然后是他们的亲兵扈从(retinue),扈从是早期君主的主要统治工具,规模从数十人到小几百人不等,那时尚没有足以维持一支更大规模常备军队的后勤系统,重大战斗中虽可投入数千乃至上万战士,但那都是临时召集,要么自带给养,因而战斗只能持续几天,要么靠沿路劫掠勒索获得补给。[18] 在最初的多层级政体中,每位首领都拥有一支扈从,战争时集合起来便成为一支军队,而君主那支扈从的首要政治功能是控制下级首领,不服就打,有点像宪兵队,反过来也可以说,君主之所以能够称王,正是因为他拥有最强大的扈从团队,足以压服任何一位有异心的下级首领(至少在他们未能联合起来时),这一统治模式要求君主持续巡视领地,时时嗅探任何异动迹象,领地巡视恰好也是均匀分配统治负担的方便办法,因为即便数百人的队伍,后勤负担也不小,在运输效率低下也没有流通市场的时代,集中在一地会让当地人不堪重压。[19] 这样的统治并不十分牢靠,背叛、篡位、串通谋反、势力重组,时有发生,对君主个人能力要求很高,特别是招贤纳士的能力;门客与扈从在其中的关键作用令其备受优遇,君主间竞争越激烈,其地位越高,每日好酒好肉伺候,待之如兄弟,分享战利品,将王族内出身高贵的女性许之为妻,都是常见笼络手段,早期君主的慷慨表现延续了其前辈的声望竞赛,但目标观众不再是大众,而是武士精英;考古发现,当高卢的凯尔特部落和莱茵河沿线的日耳曼部落向酋邦发展时,都从希腊罗马世界进口了大量葡萄酒,大多是在此类宴席上喝掉的。[20] 扈从之外,次级首领是贵族的另一个来源,在缺乏官僚行政系统的时代,大领地只能采取层层分权的治理模式,分治者或是因势力消长而降至附属地位的前盟友(例如建立周王朝的姬姜联盟中的姜姓诸侯),或是被打败而沦为附庸的前对手,或弱小难以自保而主动归附者,或是裂土封疆的王族成员,或是最初以君主代理人身份管辖某地日后势力坐大将辖地变成世袭采邑者(例如加洛林王朝的伯爵们)。 作为职业武士,贵族(特别是低级贵族)的地位当然来自其战斗力,然而在早期社会,几乎所有成年男性都是战士,在霍布斯世界的严酷选择压力之下,战斗力的个体差异不会太大,武士贵族又如何维持且传承其地位呢? 答案或许是单兵装备的重型化;进入金属时代之后,武器重型化有了长足发展,青铜剑,盾牌,盔甲,复合弓,十字弓,都价值不菲;14世纪初英格兰骑士的整套装备(不含马与马具)价值约10镑,而当时许多雇工的年收入不足2镑,到该世纪末,由于盔甲防护覆盖率大幅提升,部件日益繁多,加上黑死病导致的劳动成本上涨,装备费用暴涨至80英镑;不过影响更大的是马匹的引入,用于重骑兵的战马非常昂贵,1300年前后英格兰一匹战马的价格约8.5镑,加上整套鞍辔和护具,需十几镑,而且战马很娇贵,其维护成本也远高于其他役畜;中世纪欧洲骑士一般至少有两匹战马,出行时需要一两位仆从照料马匹和整套装备,这显然不是普通家庭能负担得起的。[21] 装备的高成本为武士这一职业设置了高门槛,也约束了君主的战士来源,他们要么从富贵家庭中招募,要求其自备武装和仆从,并以承认其贵族地位和领地权利作为回报,要么自己掏钱雇佣优秀却贫穷的战士,为其提供装备,但后一种做法只能以很小规模进行,否则他就需要一套财政系统来筹集和分配资金,这在早期政权中是不存在的,更常见的办法是向贫穷武士授予一块土地作为其采邑,令其自给自足,以此换取其效忠和服役。 所以无论何种方式,武士身份都与土地权利联系在了一起,因而武士贵族同时也是土地贵族,日后当贵族身份的军事性质逐渐淡化后,其与土地的关系却得以长期延续;在定居农业社会,土地权是非常可靠的生活保障,一个经营得当的庄园可成为五脏俱全,相当程度上自给自足的袖珍王国,这是贵族保有财政自主性和政治独立性的基础。 不过,要稳固其地位,他们还有个问题需要解决:如何避免领地随继承而过细分割;任何领地分割都会削弱后代的贵族地位,假如分割后的领地小到不足以供养一位武士(连同其必需的装备和仆从),继承者的贵族身份便丧失了,在诺曼封建系统中,维持武士地位的最小采邑称为骑士领(knight’s fee),大约是一个可自足的庄园,规模至少为五六百英亩熟地,或几千英亩新开垦生地。[22] 丧失武士地位的结果很可能是连土地本身也保不住,因为在尚没有强有力的司法系统为产权提供普遍保护的时代,土地权利是需要主人亲身捍卫的,即便寻求援助也有赖于与地位相关的相互义务;所以贵族总是努力避免地产过度分割,而另一方面,他的领主也不愿看到其附庸的武士地位因遗产分割而沦丧,那意味着他将失去一位效忠服役者,所以为确保领主附庸间义务(即封建契约)的跨代延续,对继承权的某些限制是必须的,例如英格兰的限嗣继承(fee tail),领主对未成年或单身女继承人的监护权,还有绝嗣封地的复归权(escheat)。[23] 可是分割遗产的需求又很强烈,因为贵族往往多子,考虑到其权势和财富,这很自然,而且也是他们奋力拼争地位的终极动机所在(无论他们是否意识到);对英格兰遗嘱档案的分析发现,大致上,最富有者平均比穷人多生一半孩子,且儿童死亡率更低,平均留下近四个成年子女,而穷人不到两个,低于替代水平,除了黑死病低谷期,世袭贵族平均约留下1.8个成年儿子,同样近两倍于普通人。[24] 不仅父母不忍看到孩子从贵族地位向下跌落,无望继承遗产的儿子们往往是个祸根,许多阴谋、通敌乃至手足相残的悲剧皆由此而起,不过,若引导得当也可成为一股进取力量,他们往往比其他武士更热衷于战争,希望能以战功加官进爵,尤其是那些有望开疆拓土的征服战争,更可能为自己赢得一份领地,所以封建君主们总是每隔几年就要发起战争,他们知道那些躁动不安的贵族子弟若长年没仗可打就会给自己惹麻烦。 另一条出路是受教育后从事各种较为体面的专门职业,这样至少可维持一种绅士地位,在西欧最常见的是律师和教会神职,还有些替其他贵族做管家,或为王家做行政官僚(他们起初也就是君主的各种不同职能的管家),随着文明化程度提高和货币经济的繁荣,出现了更多军事和行政以外的进取机会,这些方向的发展产生了一个日益壮大的绅士阶层(gentry),日后成为上层中产阶级的一部分。

祭司的角色

除了武力之外,早期权力的另一个来源是对超自然力的信仰,人们相信一些神秘力量在左右着自然现象和人类命运,而且一些人或多或少有能力影响甚至操纵这些神秘力量,将其引向对特定个体或群体有利或不利的方向。 和武力一样,巫术(被认为)既可为群体带来利益,比如给敌人施咒,影响兽群的迁徙路线,为农耕者求得久盼不至的春雨,也可用作加害他人的手段,所以,在早期平等主义社会中,自称或被认为掌握巫术的人,和狩猎高手或优秀战士一样,既是其他群体成员经常求助和依靠的能人,也是他们时刻警惕防范的对象。[25] 伴随着等级结构的发育,巫师的角色也发生了变化,在平等主义社会,每个人都可以宣称自己拥有法力(即影响或操纵超自然力的能力),没有任何资格门槛或认定程序,施展法术的方法也各有一套,并无定规,一个人的萨满(shaman)身份是否得到认可,全看其他人是否相信他有这能力,而信与不信也完全由每个人自行判断。 然而,导致权贵上升和等级分化的那些力量从多个方面改变了这一点:当宗族成为权势的重要基础,一些祖先神开始被赋予超自然力,[26] 从而获得自然神的地位,于是记忆和背诵家族谱系和祖先神话便成了一种接近和取悦神灵,获得其眷顾的手段,重要的是,这一转变竖立了一个门槛,背诵结构复杂的长篇故事并非人人皆可做到的事情,需要一些天分和训练,还要有人传授,这就让巫师身份有了一种排他性。 一旦某些个体赢得这种排他性地位,他们会不断努力加高门槛,建立新门槛,以便阻止其他人分享或取代其地位;方式之一是仪式的繁琐化,他们提出各种取悦神灵的做法,例如歌舞,颂祷和献祭,并宣称必须严格遵循特定仪轨方能奏效,其要点是,非经专门传授和长期训练无法学会。 其二是发明各种圣所和圣器,宣称神圣仪式必须在特定场所使用特定器物执行才能起效,这就意味着只有控制这些器物与场所的人才可能操办仪式,而这种控制权——如同史诗和仪轨的传授一样——是可以按特定程序移交或按某种规则继承的,这极大提升了祭司资格的排他性,正因此,神殿和礼器在考古遗存中的出现往往伴随着社会地位分化的其他迹象。[27] 那么,为何其他人愿意相信这些仪轨和圣器的功效呢?关键在于引入时机,当人们面临一些涉及重大利益的命运关口时,会非常急切的寻找任何可能的因果关系,此时他们会将接纳一种因果信念的鉴别标准降得很低,常常愿意相信任何听起来有点道理的说法,这并不是因为他们突然丧失了理智,而是因为此类选择的得失比严重不对称,信对了,可能因此保住了性命,或打赢了战争,或发了笔大财,信错了,则可能只是白烧了一柱香,白磕了几个头而已(因为这些仪式通常并不要求当事人放弃其他努力),这一原理,我们从股民,赌客,球员等经常面临大输赢的人身上可以看的很清楚,他们会源源不断的创造出各种稀奇古怪的迷信。 所以,在一场战争之前引入一项新的排他性元素(仪轨或圣器),一旦战胜便可赢得巨大声誉,更保险的做法是,在战败或灾难之后暗中污损一件候选圣器,并将厄运归咎于此,也很容易说服人们相信,奇妙的是,一项新元素只要挺过最初几次有效性考验,便有望确立其尊崇地位,因为数次应验之后,人们会将其中因果关系视为定律,此后每当不应验时,他们会努力寻找其他缘由:上香前没有沐浴更衣?捧起圣物前没有洗手?宰杀牺牲的手法不对?——从而创造出新的仪轨元素,让仪式变得更复杂,而这正是祭司们乐意看到的。 若是和财力结合起来,门槛还可进一步加高,例如使用贵重材料制作圣器,装饰神庙,用大量牲畜献祭神灵,都是普通人难以负担的;或者与武力相结合:像阿兹特克贵族那样,宣称必须用大批战俘献祭方可取悦神灵,而这一需求只有一支强势武装才能满足。 从萨满,巫师,到祭司(priest),与超自然力打交道的工作逐渐成为一项专门职业,推动这一转变的关键是,从事者所需掌握的知识,技能和器物日益复杂昂贵,普通人难以负担,也无力在养家糊口之余兼任,因而必须由脱离食物生产的专职者从事,并且随着资格门槛的抬高而封闭为一个阶层,这一点和单兵装备重型化推动武士阶层的出现十分相似。 由于祭司的工作成效被认为对共同体命运至关重要,因而获得了十分尊崇的地位,这一点在印欧语民族中显得特别突出,例如凯尔特的德鲁伊(druids)和雅利安的婆罗门(brahmins),都是地位高贵的祭司,他们连同武士与平民一起,构成了一种广泛存在于早期文明社会的三元等级结构。[28] 祭司与武士贵族之间既有合作,也有竞争,祭司需要贵族的财力和武力支持,以建造恢弘的神庙,制作贵重的礼器,获取大量献祭用的牺牲,以便抬高自身职业的排他性,而贵族需要借助祭司的工作加强其权势与声望,他们有关谱系,血统,与神话英雄和自然神的关系,自身及其祖先在世界秩序中的位置等等这些方面的主张,都需要祭司的配合与认可,通过赞助祭司,他们试图向公众传递这样的信息:挑战贵族阶层的任何尝试都将是徒劳的,所以最好打消此等念头,因为贵族得到了威力无穷的最高神灵的庇佑,其地位来自其高贵血统,其英雄祖先的奇功伟业印证了这一点。 另一方面,两者在具体的支持对象上都有一定选择余地:贵族可以重点赞助供奉某位神灵的神庙,因而抬升相关祭司的地位,祭司可以认定某位贵族拥有更高贵的血统,甚至宣称他是某个自然神的直系后裔。 对于文明发展而言,重要的是,祭司职业的业务组成,让他们在以此谋生的同时,无意间扮演了为群体维护一个知识系统的角色;作为自称能够影响自然力的中介,他们需要向人们解释每个自然神的功力和性情,而且为了防范潜在的竞争对手,他们必须为每一种可能引发困惑的现象给出解释,纳入自己的神灵系统中,以免人们因困惑难解而寻找和发明其他神灵。 这就迫使他们建立一套有关世界秩序的全面理论,以便在认识上对世界与生活进行合理化:世界何以如此,各种自然力分别由哪些神灵掌管,他们喜欢何种祭品,因何而发怒,我们又从何而来,为何这样过日子,为何需要遵守这些或那些规范,等等;同时,用来支持高贵血统的家族神话也会被编织进这套叙事之中,某位英雄祖先如何展示出惊人天赋,如何击败恶神,拯救人类于水火,最终化身为某个自然神。 当信仰体系朝道德化方向转变,自然神转变为道德神,祭司又开始扮演一个新角色:为共同体阐释道德规范——何种行为是被神灵所禁止的,某项具体行为是否触犯了这些禁律;这是一个重大转变,它赋予了祭司类似于法官的地位,不过在古人眼里,这或许并不十分突兀,在他们看来,这仍是一项沟通人神的工作,只是人们对待神灵的方式发生了微妙变化,以往的神灵和凡人一样,是可以贿赂,讨好,哄骗,愚弄,甚至恐吓的,然而在成熟的信仰体系中,他们变得越来越铁面无私,在行动上遵守他的律令,逐渐成为获得其眷顾的唯一办法。[29] 上述种种,让祭司成为共同体文化传统的专职维护者,他们往往身兼哲学家(解释世界秩序),历史学家(传诵谱系、典故与传统),诗人和表演艺术家(编写唱诵史诗),法学家(解释习俗和习惯法),仪式专家,占卜师,预言家等多重角色,总之,除日常生产生活和战争经验之外的所有知识性工作,皆在其职业范围之内。 由于文化传统具有群体内的一致性并且可以跨越个体生命而持久存续,因而成为群体内身份认同和群体间相互区隔的依据:我们对世界有着相近或相容的认识,享受着共同神灵的庇佑,遵循着相似的规范,被同样的神话和史诗所感动,故而是同类,他们则相反,想法常离奇,行事多乖谬,祭拜着来路不明的偶像,必属异类无疑。 这一点更加强化了祭司的政治权力,因为任何想得到共同体成员认可的君王,都将宣称自己是传统的继承与捍卫者,而这一宣称是否成立,作为传统维护者与代言人的祭司们当然拥有分量最重的发言权,他们主持的涂油加冕或类似仪式于是成为对君权合法性的最终确认。

平民的机会

并非所有文明都发展出了像日耳曼封建制这样的等级结构,许多社会有一个较为纤薄的贵族阶层,或不那么贵族的官僚精英阶层,同时自耕农和自由佃农构成人口绝大部分,在一些希腊城邦,自耕农甚至取得了支配性政治权力,建立了古代世界罕见的民主政体和相对平等的社会结构,这些差异的根源,起初是军事与后勤,后来是财政与行政。 希腊城邦间战争的主要形式是由重装步兵(hoplite)组成密集方阵(phalanx)对决,重装步兵的整套装备价值不菲,但仍可由一个殷实自耕农家庭独立负担,这是个十分凑巧的特例,假如他们像青铜时代的人那样倚重二轮战车,或者像中世纪欧洲人那样依靠重装骑兵,或者像一些帝国那样采用人海战术,用大量装备简陋缺乏训练的步兵充当炮灰,那么希腊式民主恐怕都不会出现。 这一点我们从海军的例子中可以看得更清楚,希腊也有更重型的装备,比如二列桨(bireme)或三列桨战船(trireme),但那不是单兵装备,战船由城邦政府建造,以税收负担,一艘战船可载数百位桨手兼战士,多来自没有地产的雇工阶层(thetes),他们无力自我装备而只能贡献蛮力,因而没有完整的公民权。[30] 所以希腊的平等结构也只是相对而言,它能够维持,也得益于其广泛而经常性的殖民活动,每当一个城邦内人口压力上升到一定程度,便开始筹划一次海外殖民,那些土地紧缺的家庭会让儿子们抽签,抽中者加入殖民队伍,凑齐数百人后,打点装备,坐上战船,去殖民地为自己取得一份地产,若非如此,必定会有越来越多人沦为贫民,并因此丧失政治地位,平等结构将不可避免的被打破。[31] 希腊和罗马的例子都表明,在农业社会,只要你成功保有一份足以养家的地产,便可维持自由民身份;罗马时代的日耳曼部落中一般存在四个阶层,顶层是首领及其扈从武士组成的贵族,底层是通常源自战俘的奴隶,其上是已获自由的前奴隶(freedman),但他们的自由是不充分的,不能作为独立战士参战(当然也无缘分得战利品),也没有资格在司法程序中充当证人,再往上是自由民(freeman),约占人口1/5到1/4,他们有足够财产供养家庭和装备,总是在需要是随首领参战,有作证资格,甚至拥有一些前奴隶充当仆从,等级之间界线颇为分明,任何晋升须经特定仪式方得认可。[32] 日耳曼部落之所以拥有相当比例的自由民,可能是当时骑兵(特别是重装骑兵)尚在少数,未成为战斗主力,而步兵装备自耕农即可负担,此后的封建化过程中,这一阶层似乎缩小了;中世纪英格兰,小份地产(小于骑士领)保有者被称为土地绅士(landed gentry),地产更小的则是约曼自耕农(yeoman),[33] 两者规模都不大,他们也须为其所保有地产而服役,通常充当站岗哨兵、步兵和弓箭手,或者在郡内担任警官、狱长、执达吏等低级官职,然而到中世纪晚期,随着骑兵地位下降,以及相关制度环境的改善,这两个阶层大为壮大,[34] 成为下院议员的重要来源,并构成了日后新教运动的主力,也是最初殖民北美的清教徒的主要成分。[35] 不过步兵的影响也不可高估,政权对大规模步兵(特别是轻装步兵)的倚重固然会削弱贵族势力(特别是中下层武士贵族),却未必会让平民获得更高地位或更多权利,有此效果的近代国家,通常此前已经建立宪政,君主没有任意征用人员和物资的自由,而秦国的步兵就看不出有何优遇,沙俄士兵更是苦不堪言,那些已经拥有可靠社会控制手段的专制君主,并不一定非要用政治让步来购买炮灰。

专业的兴起

武士和祭司是等级社会的创始阶层,他们追逐和加固权势的努力创造出了最初的三元等级结构,但等级结构的持久存在推动了专业分工,因而创造出更多职业阶层。 这一过程大致分为两个阶段,最初的专业化源自贵族的强大财力和旺盛需求,他们不仅有能力在满足生存需要之外消费大量奢侈品,维持地位的努力本身也产生了对一些特殊物品的需求,武器,车舆,宫殿,神庙,礼器,招待门客随从和客人的美酒珍馐,各种用于装点身份的声望品(prestige goods),以及宴席和节庆上的歌舞表演,等等。 这些产品常因其较高的工艺要求而需要由专业工匠制造,或由商人长途贩运而来,于是其从业者便脱离了食物生产;不过,在这些职业出现的早期,由于消费群体过于狭窄,从业者的生计常完全依赖于个别主顾的需求,结果往往与后者形成某种依附关系,有时甚至陷于奴役地位;而另一方面,有些贵族则索性将这些行当作为一门生意来经营,其御用作坊的产出在满足自家需求之余,也向外销售。 当贵族建立的秩序逐渐扩展,财产和交易安全有了一定保障之后,分工体系才开始延伸进更多领域,生产工具,日用器具,金属加工,纺织品,陆续成为流通商品;在乡村,它们起初常以副业形式由农民利用季节性闲暇兼营,而在城镇,则更多发展为专门职业;大众商品市场的形成,使得工商业者不再依赖少数主顾,因而变得更独立更自由。 另一类专业分工源自于祭司角色的分化,这一方面是因为祭司维护的知识体系日益庞大,单一个体很难再全面掌握,但更重要的是文字的出现改变了传播方式,口述传统是完全依赖面对面传授的,可是一旦被书写下来,变成经文,它们被垄断独占的可能性就大大降低了,不仅抄写经文要比口授-背诵容易得多,而且经文可以自行研读,虽然难懂之处也常需要前辈讲解,但讲解本身也可以注释的方式记录下来,不必对每位学生再重复一遍。 这样一来,从事知识性工作的门槛便降低了,衣食无忧且有闲暇者皆可参与其中,而且文字极大提升了知识的可积累性,加上参与群体的扩大,成数量级的扩大了社会的知识总量,于是众多原本局限于祭司阶层的工作都分化而成为新专业,宗教的与世俗的,仪式的和神学的,历史与文学,医药与巫术,皆发生了分离。 上述职业分化让平民中条件较好的那些获得了上升机会,因为相比于技术变化缓慢的农业,这些新生职业对知识技能的要求往往更高,因而报酬也更丰厚,他们构成了最初的中产阶级,虽然在整个古代这一阶层始终非常纤薄,但他们在社会事务和创造性活动中占据的分量却不容小觑。 中产职业也为那些未能继承父辈地位的贵族子弟提供了一条次优出路,免于跌落到更低的位置,而贵族家庭背景对他们在这些行业立足大有助益,良好的教育让他们更能胜任知识性职业,家族的财富和社会资本(social capital)则可帮助他们开始一门生意。

沦落的途径

部落和前部落社会主要以血缘亲属纽带和文化同质性为凝聚力,在朝向等级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一些其他组织元素被创造出来,首领-扈从关系,与之相若的门客制,基于封建契约的领主-附庸关系,庇护-纳贡关系,霸权结构,以及后来的编制化军队和官僚行政机器,这些元素让社会结构更具扩展性,令其能够容纳非同源群体和异质文化,社会乃得以大型化。 然而,上述过程的武力基础和强制性质决定了,多元化并不是以对等方式发生的,极少出现若干小社会以完全平等关系对等合并的情况,即便盟友之间也会随实力消长而分出主从高低,那些主导这一过程的强势群体及其权贵,仍然携带着其原有文化特质和族群背景,并经由上层关系网络的发育而令其精英化,这就构成了一个未来更大社会的文化内核。[36] 于是,与这一权力/文化内核之间的距离和关系便成了地位差异的一大来源,主动归附并承担纳贡义务的群体常能保持自由民身份,顽强抵抗而最终失败者常沦为奴隶,因安全或生计无着而零散归附者则可能委身为类似维兰(villein)这样的农奴。 当优势群体向外殖民扩张时,常将一个精英层强加在当地原有社会结构之上,而土著常丧失部分自由,当扩张跨越显著的生态边界时,地位落差会更加明显,因为边界两侧的生计模式极为不同,农牧对采猎,农耕者对牧民,定居农民对游耕者,谷物种植者对园艺农业者,文化隔膜都很深,往往分属不同语系,弱势一方很难在优势群体带来的新生计中有良好表现。[37] 当班图农牧民跨越热带雨林屏障向南部非洲扩张时,桑人采猎者的生存空间大受挤迫,许多桑人只能以受雇为班图农民放牛谋生,沦于依附地位,中非丛林的俾格米人处境类似,出于生计需要,他们常主动认一位附近班图村庄的农民为“主人”,与之建立一种依附性的交换和互惠关系,虽然这两种关系都并非真正的奴役,但一个关键事实揭示了其不对等性:许多班图农民娶了桑人或俾格米女孩,或私下和她们生了孩子,但几乎没有反过来的情况。[38] 这种不对称的性关系和基因流动普遍存在于族群间的非平等接触中,甚至可用作辨认此类不平等关系的标志,和班图人一样,印欧人在欧洲和南亚的扩张中,对男系基因的替代要比女系彻底的多,蒙古大征服中传播的也主要是男系基因,美洲的种族混血关系中,同样以欧洲男性与土著或非洲女性的结合占绝对优势。[39] 以上是扩张融合期的情况,当等级社会既已成型之后,地位分化将更多以内生的方式进行(尽管扩张融合仍时有发生);理解内生性分化的核心要点是社会规范,有两种情况会让一个人沦入社会底层,它们都和规范有关。 第一种较容易理解,有些人出于生计需要,不得不漠视某种既已确立的规范,例如黑社会直接挑战了主流社会秩序,乞丐则破坏了互惠或对等交换原则,还有娼妓,其生意和社会有关婚姻、性关系排他性和女性贞洁的规范直接冲突,因而不可避免的被归为贱业,在特别看重贞操并以闺禁严加防范的社会,任何需要女性抛头露面因而与陌生男性有大量接触机会的职业,都可能成为贱业,例如古代中国的乐户。 黑社会是更明显的例子,有些妓女和黑帮头目相当富有,但无论他们多有钱,衣着多豪华,举止多高雅,都不会被视为社会上流;类似的,在印度,一些职业的从业者之所以被视为贱民(untouchables),正是因为这些职业迫使他们不得不违背主流社会的某些禁忌,比如有关杀生和洁净的禁忌,实际上,不只在印度,屠夫,刽子手,处理垃圾、粪便、尸体、兽皮等“不洁物”的职业,在许多社会都列于贱业。 第二种情况更微妙,一个人能否维持体面地位将取决于:当他因违反规范而对他人造成损害时,受损者有多大可能追究其责任并获得补偿;难以追责和索偿的可能原因有很多,比如过于贫穷,杀人后付不起偿命金,但贫穷既不是其充分条件,也非必要,假如一个穷人身处大家族之中,而习俗要求家族为其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他就有了一份担保,因而地位也不会很低贱。 在定居社会,追责与索偿困难的一大来源是游动性,一个人若是来路不明或居无定所,受其侵犯者就很难追责,所以人们对游动群体总是持一种怀疑和疏远的态度,默认的认为他们不可信任,不值得与之发展严肃关系,因而更少给予尊重,这种刻板印象一旦成为公共态度,就成了决定社会地位的一股重要力量,所以历史上很多游动性职业都属于贱业,比如明代(和清前期)中国,挑个担子走街串巷兜售小商品,理发,收废品,或提供缝补之类服务,还有婚丧仪式上替人吹打的人,都被归入“堕民”一类,属贱民之一种。[40] 这些职业内容和欧洲吉普赛人的很像,他们以住在大篷车里四处游动而闻名,实际上欧洲的几个贱民群体都是游动者,包括日耳曼裔的叶尼什人(Yenish)和爱尔兰裔的帕维人(Pavees),中国的疍民和九姓渔户则是水上游动者,捕鱼只是其收入一小部分,更多以向沿岸居民兜售小商品和提供各种低技能服务为生,[41] 这些群体当然都十分贫穷,但不少农民同样贫穷,甚至更穷,却因其与土地的关系而保持了平民身份。 另一个影响地位的因素是财产性质,差别也在于追责可能性,同样是财产,房屋和土地这样的不动产增强其主人地位的功能远远强过动产,因为不动产容易被扣押,并且能产生稳定可期的收入流,因而是其主人信誉的可靠担保,相反,动产(特别是现金)很容易卷了跑路,所以在古代,同为有产者,商人地位远低于同等财富的地主,并且往往背负污名,即便在希腊这样十分倚重贸易的社会,商人也备受歧视。[42] 农业时代的商人也可以非常富有,但要跻身上流,就必须将财富转变为地产,在等级森严,土地流通极为受限的贵族社会,这只能通过高攀婚(hypergamy)一步步实现,先找财务窘迫的低级土地绅士联姻,然后凭财力积极为领主效劳,争取获封骑士,或由其安排与某位骑士的女继承人结婚,经过多代努力,逐渐爬升至贵族阶层。 大离散后进入欧洲的犹太人以手工业、商业和金融业为生,有些相当富有,可是因为宗教障碍,无缘经由上述婚姻渠道向上爬升,因而长期处于受歧视和欺辱的地位,他们的职业构成清楚的展示了中世纪欧洲人对职业与地位之间关系的看法,正是因为这些职业受歧视,它们才被留给了地位低下的犹太人,反过来,也正是因为犹太人长期从事这些职业,才更加受欺凌,这是一个相互强化的过程。
注释:(其中所引文献详见〈参考文献〉) [1] Paul Fussell (1983) 《格调》。 [2] Carles Boix & Frances Rosenbluth, “Bones of Contention: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Height Inequality,” in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Volume 108, Issue 1, February 2014, pp.1-22. [3] Chris White, "Head Space: Behind 10,000 Years of Artificial Cranial Modification," Atlas Obscura, 26 May 2015. [4] Richard Dawkins (2009) The Greatest Show on Earth, ch.3, color page 5. [5] 学界一般用“分工”(division of labour)来指称这里说的情况,但该术语往往暗示了一种自愿性质,而这是我在此处特别需要避免的,所以我决定采用“生计分化”这一新术语。 [6] 持这一观点的学者极多,仅举一例:Jared Diamond (1999) Guns, Germs, and Steel, ch.12-14. [7] Bruce Winterhalder & Douglas J. Kennett, “Behavioral Ecology and the Transition from Hunting and Gathering to Agriculture” in Douglas J. Kennett & Bruce Winterhalder (2006.ed) ch.1. [8] Peter Watson (2012) 《大分离》,第4章。 [9] Alan H. Simmons (2007) The Neolithic Revolution in the Near East, pp.15-16. [10] 该时期大型动物的大批消失跟气候变化和人类狩猎活动可能都有关系,各占多大份量尚无定论,可参考:Gary Haynes (2009.ed) American Megafaunal Extinctions at the End of the Pleistocene. [11] Douglas J. Kennett & Bruce Winterhalder (2006.ed) ch.5-7. [12] Alan H. Simmons (2007) ch.2; Wikipedea: broad spectrum revolution. [13] 有关食谱拓展、技术创新、人口增长、游动性和领地化这几个因素之间的关系,我在题为〈食物与人类〉的系列文章中曾有更细致的讨论,见其中第6篇“向下开拓”(HS:7954)。 [14] 这段逻辑的更详细叙述可见我的博客文章〈马尔萨斯弹簧〉(HS: 6798)。 [15] Timothy K. Earle (1997) ch.4; Kent Flannery & Joyce Marcus (2012) part.4. [16] Wikipedea: Human sacrifice; Bruce G. Trigger (2003) 第12,21章;Peter Watson (2012) 第21章。 [17] Marc Bloch (1939) 《封建社会》,第21-22章。 [18] 有关早期首领或君主对扈从的依赖,可参考:Marc Bloch (1939) 第11章;Peter Heather (2007) The Fall of the Roman Empire, ch.2; Timothy K. Earle (1997) ch.4. [19] Marc Bloch (1939) 第4章;Kent Flannery & Joyce Marcus (2012) ch.16. [20] Michael Dietler, "Driven by Drink: The Role of Drinking in the Political Economy and the Case of Early Iron Age France", Journal of Anthropological Archaeology, 352-406 (1990); Peter Heather (2007) ch.2. [21] Christopher Dyer (1998) Standards of Living in the Later Middle Ages, ch.3,5, pp.278-283; Ian Mortimer (2010) The Time Traveler's Guide to Medieval England, ch.5; Marc Bloch (1939) 第11章。 [22] Murray Johnston (2018) The Watford Knight's Fee. [23] Frederic W. Maitland (1908) 《英格兰宪政史》,第1.B章。 [24] Gregory Clark (2007) A Farewell To Alms, ch.6. 须注意的是,这里说的穷人只是相对而言,是遗嘱金额分组中最低两组,绝非底层潦倒者,他们至少能留下几英镑遗产且值得为此专门订立书面遗嘱并在遗嘱法庭备案。 [25] Christopher Boehm (2001) ch.1-4. [26] 我在《群居的艺术》中曾解释了宗族内的合作需要如何创造了祖先神,见辉格(2017)第II.8章。 [27] Kent Flannery & Joyce Marcus (2012) ch.8,9. [28] Bruce G. Trigger (2003) ch.21,22; Wikipedia: Trifunctional hypothesis. [29] 这一转变的更多分析,见辉格(2017)第II.8章。 [30] Brian A. Pavlac (2015) A Concise Survey of Western Civilization, Vol.1, 2nd ed., ch.4;Oswyn Murry (1993)《早期希腊》,第8,10章。 [31] Oswyn Murry (1993) 第7章。 [32] Peter Heather (2009) Empires and Barbarians, ch.2. [33] landed gentry是个分类而非实际采用的头衔,包括两种特定绅士:纹章绅士(esquire)和一般绅士(gentleman),前者有资格拥有自己的纹章,大约是因为他们有着贵族血统,参见Ian Mortimer (2010) ch.2. [34] Christopher Dyer (2000) Everyday Life in Medieval England, ch.1. [35] David H. Fischer (1989)《阿尔比恩的种子》,第1部。 [36] Azar Gat & Alexander Yakobson (2013) Nations, ch.1,4. [37] David W. Anthony (2007) The Horse, the Wheel, and Language, ch.6. [38] Nancy Howell (2010) ch.2; Kevin Duffy (2013) Children of the Forest, ch.4. [39] David Reich (2018) ch.10. [40] 经君健 (2009) 《清代社会的贱民等级》,第8章。 [41] Isabel Fonseca (1996) Bury Me Standing; Wikipedia: Yenish, Irish Travellers; 经君健(2009)第8章。 [42] Oswyn Murry (1993) 第13章;Robert Garland (2008) Daily Life of the Ancient Greeks, ch.6.
上帝的新牧场#2:权贵的上升

上帝的新牧场#2:权贵的上升
辉格
2018年11月9日

平等主义瓦解之后,为个体追逐成就重新打开了天地,作为生物,人类向来不乏自利动机,只是在一段时期,由于安全(包括食物和人身安全)成为压倒性的需要,个体利益只好通过小群体这个集体合伙企业来追求,而一旦安全条件改变,行为模式便开始向个人主义回归。

不过这并未让人类退回黑猩猩的状态,毕竟我们在社会性的进化道路上已走了那么远,已变得如此善于合作与联盟,也有了婚姻与亲属系统,而且,虽然个人已不再被迫分享一切,但互惠原则仍在很长时期内规范着社会行为,所以,重新开启的个体间竞争,将在全新的舞台上进行,其中的布景和道具,都是黑猩猩闻所未闻的,而表演之精彩纷呈,更是它们无从想象的。

土豪与渣男

首先登场的是一些“大人”(Big Man),或者叫土豪可能更贴切,他们并没有制度化的权力(authority),但拥有巨大的权势(power),即,凭其能力、财富与声望而在群体中取得较高地位和较大影响力,乃至吸引一批亲信和追随者,因而能够按其意愿主导公共事务。

土豪获得这一特殊地位的关键,是对互惠关系中对称性的破坏;施受平衡是互惠机制的核心原则,要么(个人主义版本中)在每对两两关系中实现平衡,要么(集体主义版本中)每个人给出和接受的帮助大致上相当,这种平衡未必是实际给出和接受的帮助在价值上完全相等,而是体现了一种社会预期,人们期待得到帮助的人在未来(当需要出现时或他有富余资源时)作出与所得相称的回报。

然而土豪打破了平衡,他们提供的帮助过于慷慨乃至接受者无以回报,或者他们对群体作出的贡献太大其他人无法与之相比,这可能表现为几种形式:

1)他特别富有,总是在穷困者一出现需要时就给予接济,而后者因为穷往往不能回报,于是便积累了大量人情债,这让他能够在未来某些重大事情上,比如在他所卷入的纠纷中,他所推动的公共事务中,或他竞争首领地位时,要求欠他人情者提供支持、配合或协助;很明显,这种情况只有当财富可大量积累,贫富已显著分化时才可能出现;

2)富有者也可能成为一些公共项目的主要捐助者,甚至独力负担者,比如公共祭祀或庆典,仪式用建筑,道路,水渠,防御设施,招待贵客的宴席等;这一能力很自然让他们成为公共事务的主导者,类似情形在当代的民间协会和俱乐部里也容易观察到,主要赞助者的意愿和取向总是会得到尊重,因为他们随时可以撤回赞助来迫使群体顺从;

3)他是杰出的集体行动(围猎或战争)的组织者,若失去其领导,群体将生计堪忧,或战争失败(那可能会给所有人带来灭顶之灾),想象一群海难后孤岛求生的难民,其中有位受过野外生存训练的前海豹突击队员,他无疑会成为强有力的领袖;在前文明的霍布斯世界,无论食物还是安全境况,都或多或少和灾难求生相似,差别只是,在自然选择的严格约束下,简单社会中多数成年人在狩猎与战争技能上都大同小异,但随着武器技术和战争组织日益复杂化,个体间差异便会拉大,于是为豪杰的脱颖而出创造了机会。

在妇女是重要甚至主要生产者的社会,财富带来的权势可由多妻制而得以强化,此时,多妻实际上成了富人将剩余物资投资于婚姻而扩大生产规模的手段,以特罗布里恩德(Trobriand)群岛从事园艺农业的美拉尼西亚人为例,其村庄头人常拥有十几位妻子,其中特别夸张的一位曾拥有40位妻子,其大家庭的甘薯产量占全村30-50%,而绝大多数男性则只有一位或没有妻子,庞大的甘薯储备让他能够出资举办各种大型活动,由此拥有巨大权势。[1]

宗族是另一个权势放大器,假如一位土豪同时也是位大家长或族长,能成功的将宗族财富汇聚在一起,控制其使用权,或者能成功说服宗族成员参与他所组织的集体行动(例如盗牛袭击),支持他所推动的公共议题,财富或才能带给他的权威就会成倍放大;只要宗族组织既已存在,这一点不难做到,因为让他在群体中拥有权威的那些条件,同样可以让他在宗族内获得权威,而宗族成员会更乐意接受这一权威,毕竟一位来自本族的首领更可能让自己沾光。

不难看出,在土豪时代,平等虽已瓦解,但互惠规范(而不是强制性权力)仍主导着人际关系,土豪们只是在互惠中额外慷慨,努力胜人一筹,使之难以回报,只好以顺从、支持、协助和追随来恢复平衡;但是群体中有潜力这么做的常不止一个人,于是便会引发一种逐步升级的馈赠竞赛,这一现象在前部落的小型定居社会中十分普遍。[2]

新几内亚哈根山区(Mount Hagen)诸部落中流行的莫卡交换(Moka exchange)是一个著名例子;和许多文化一样,哈根人在婚礼、丧礼、出生礼等宴庆场合会向主人送礼,此时,一位土豪或有志成为土豪者可能会在常规礼物之外附加一份大礼,后者即为莫卡,受礼者被期待回礼,假如他甘于普通人地位,只须回赠等额礼物,如果连这都做不到,便从此沦为备受蔑视欺辱的渣男(Rubbish man),[3] 假如他想维持或争取土豪地位,则须加额回礼,然后最初送礼者再加额回礼,于是一次轮番升级的莫卡竞赛开始,直到其中一人落败蒙羞。

莫卡风俗中最有意思的是它和战争的关系,从中可看出土豪权势的性质;以往,哈根土豪取得权势的主要途径是充当战争领袖,由于近邻部落众多,[4] 彼此间存在复杂联盟关系,处理这些关系需要声望、技能和财富;哈根人将近邻群体归为三类:宿敌,铁杆盟友,和介于两者之间的可敌可友者,第三种关系让情况变得十分微妙,他们之间时而发生冲突,但通常限于容易妥协媾和的有限战争,停战后会为给对方造成的伤亡支付赔偿金,同时,协助参战的友方战士阵亡时,主战一方也有义务支付抚恤金。

正是在这些复杂性中,土豪的资源派上了用场,首先,土豪更有能力动员盟友共同作战,因为联盟群体间在战争中相互支持并不是一种很强的集体义务,相反,基于家族、婚姻纽带和礼物交换关系所带来的个人义务则要强得多,所以当战争爆发时,盟友群体中首先来应召前来助战的,总是那些对主战方土豪负有个人义务的表兄弟、姻亲和朋友;有时土豪甚至直接花重金雇佣刺客诱杀重点敌人。

其次,由于他们有财力代表群体支付战争赔偿金和抚恤金,因而往往主导着结盟与媾和谈判,财力还可让他们以调解人身份介入其他群体的纠纷,比如当争议双方无法就偿命金数额达成一致时,主动掏钱补足差额以平息冲突,这无疑将带给他们超越群体的更高声望与权势。

或许是为了表达友好,偿命金的支付也以赠礼形式进行,于是便成了一种启动莫卡竞争的机会,实际上多数莫卡是由此发起的,所以研究者认为,莫卡之所以在当代变得那么流行和夸张,正是因为战争被禁止后,土豪们失去了竞争权势主要手段,但纠纷冲突仍会发生,于是竞相以大笔掏钱安抚的方式来平息纠纷,让莫卡成了新的竞争舞台。[5]

类似的赠礼竞赛也以夸富宴(potlatch)的形式广泛流行于西北海岸印第安人中,土豪们竞相在宴席上向宾客大肆分发贵重礼物,差别在于,莫卡是一对一的决斗,而夸富宴则更像是由评委打分的体操比赛,并非巧合的是,同样是在欧洲殖民者压制了战争之后,夸富宴才变得盛行狂热起来,成为地位竞争的主要手段,最终发展到当众烧毁大堆值钱物品的地步。[6]

追逐声望

当土豪地位逐渐稳固,其角色便开始向头人(headman)和酋长(chief)转变,这表现在几个方面:

1)动员战争资源和主导战争事务与结盟关系的能力,让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需要而选择战争的对象与时机,以及与谁为敌,与谁结盟,比如哈根土豪能在一位友邻被杀时按自己意愿认定是否值得为此发起一次报复行动;[7]

2)这一点构成了一种威慑,使得别人不敢挑战其地位,或侵犯其利益,也构成了一种强制力,迫使群体成员跟从他的选择并接受其后果;

3)对战争的支配权让他能进一步扩大自己的资源优势,包括获取战利品和更多妻子;

这些转变的结果是,虽然他们仍时常大宴宾客,慷慨散财,但其动机不再是互惠,而是提高自己的声望(prestige),同时也是对群体内追随出力者支付报酬,只有在与群体外与他地位相当者的交往中,才仍然保持着传统互惠关系。

追逐声望是一种博弈策略,它基于权势争夺中的一种集体信念自我实现机制:如果你能设法让更多人相信你比竞争对手拥有更大权势,那么你就会因此吸引到更多盟友和追随者,结果真的拥有了更大权势,这继而让更多人相信你确实拥有更大权势,继而吸引到更多盟友和追随者……如此循环,最终你将以压倒性权势胜出,即便你和竞争对手之间起初并没有显著的实力差距。

这一机制能生效,是因为,当人们不得不选边站队时,会倾向于挑选他们相信会最终获胜的那一方;当然,他们这么做的前提是:不存在多方权力制衡与共存机制,因而合理的预期是必定有一方会最终胜出,成为霸主,而且届时他很可能秋后算账,打击那些曾拒绝支持他的人;从历史经验看,这是个容易满足的前提。<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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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的新牧场#2:权贵的上升 辉格 2018年11月9日 平等主义瓦解之后,为个体追逐成就重新打开了天地,作为生物,人类向来不乏自利动机,只是在一段时期,由于安全(包括食物和人身安全)成为压倒性的需要,个体利益只好通过小群体这个集体合伙企业来追求,而一旦安全条件改变,行为模式便开始向个人主义回归。 不过这并未让人类退回黑猩猩的状态,毕竟我们在社会性的进化道路上已走了那么远,已变得如此善于合作与联盟,也有了婚姻与亲属系统,而且,虽然个人已不再被迫分享一切,但互惠原则仍在很长时期内规范着社会行为,所以,重新开启的个体间竞争,将在全新的舞台上进行,其中的布景和道具,都是黑猩猩闻所未闻的,而表演之精彩纷呈,更是它们无从想象的。

土豪与渣男

首先登场的是一些“大人”(Big Man),或者叫土豪可能更贴切,他们并没有制度化的权力(authority),但拥有巨大的权势(power),即,凭其能力、财富与声望而在群体中取得较高地位和较大影响力,乃至吸引一批亲信和追随者,因而能够按其意愿主导公共事务。 土豪获得这一特殊地位的关键,是对互惠关系中对称性的破坏;施受平衡是互惠机制的核心原则,要么(个人主义版本中)在每对两两关系中实现平衡,要么(集体主义版本中)每个人给出和接受的帮助大致上相当,这种平衡未必是实际给出和接受的帮助在价值上完全相等,而是体现了一种社会预期,人们期待得到帮助的人在未来(当需要出现时或他有富余资源时)作出与所得相称的回报。 然而土豪打破了平衡,他们提供的帮助过于慷慨乃至接受者无以回报,或者他们对群体作出的贡献太大其他人无法与之相比,这可能表现为几种形式: 1)他特别富有,总是在穷困者一出现需要时就给予接济,而后者因为穷往往不能回报,于是便积累了大量人情债,这让他能够在未来某些重大事情上,比如在他所卷入的纠纷中,他所推动的公共事务中,或他竞争首领地位时,要求欠他人情者提供支持、配合或协助;很明显,这种情况只有当财富可大量积累,贫富已显著分化时才可能出现; 2)富有者也可能成为一些公共项目的主要捐助者,甚至独力负担者,比如公共祭祀或庆典,仪式用建筑,道路,水渠,防御设施,招待贵客的宴席等;这一能力很自然让他们成为公共事务的主导者,类似情形在当代的民间协会和俱乐部里也容易观察到,主要赞助者的意愿和取向总是会得到尊重,因为他们随时可以撤回赞助来迫使群体顺从; 3)他是杰出的集体行动(围猎或战争)的组织者,若失去其领导,群体将生计堪忧,或战争失败(那可能会给所有人带来灭顶之灾),想象一群海难后孤岛求生的难民,其中有位受过野外生存训练的前海豹突击队员,他无疑会成为强有力的领袖;在前文明的霍布斯世界,无论食物还是安全境况,都或多或少和灾难求生相似,差别只是,在自然选择的严格约束下,简单社会中多数成年人在狩猎与战争技能上都大同小异,但随着武器技术和战争组织日益复杂化,个体间差异便会拉大,于是为豪杰的脱颖而出创造了机会。 在妇女是重要甚至主要生产者的社会,财富带来的权势可由多妻制而得以强化,此时,多妻实际上成了富人将剩余物资投资于婚姻而扩大生产规模的手段,以特罗布里恩德(Trobriand)群岛从事园艺农业的美拉尼西亚人为例,其村庄头人常拥有十几位妻子,其中特别夸张的一位曾拥有40位妻子,其大家庭的甘薯产量占全村30-50%,而绝大多数男性则只有一位或没有妻子,庞大的甘薯储备让他能够出资举办各种大型活动,由此拥有巨大权势。[1] 宗族是另一个权势放大器,假如一位土豪同时也是位大家长或族长,能成功的将宗族财富汇聚在一起,控制其使用权,或者能成功说服宗族成员参与他所组织的集体行动(例如盗牛袭击),支持他所推动的公共议题,财富或才能带给他的权威就会成倍放大;只要宗族组织既已存在,这一点不难做到,因为让他在群体中拥有权威的那些条件,同样可以让他在宗族内获得权威,而宗族成员会更乐意接受这一权威,毕竟一位来自本族的首领更可能让自己沾光。 不难看出,在土豪时代,平等虽已瓦解,但互惠规范(而不是强制性权力)仍主导着人际关系,土豪们只是在互惠中额外慷慨,努力胜人一筹,使之难以回报,只好以顺从、支持、协助和追随来恢复平衡;但是群体中有潜力这么做的常不止一个人,于是便会引发一种逐步升级的馈赠竞赛,这一现象在前部落的小型定居社会中十分普遍。[2] 新几内亚哈根山区(Mount Hagen)诸部落中流行的莫卡交换(Moka exchange)是一个著名例子;和许多文化一样,哈根人在婚礼、丧礼、出生礼等宴庆场合会向主人送礼,此时,一位土豪或有志成为土豪者可能会在常规礼物之外附加一份大礼,后者即为莫卡,受礼者被期待回礼,假如他甘于普通人地位,只须回赠等额礼物,如果连这都做不到,便从此沦为备受蔑视欺辱的渣男(Rubbish man),[3] 假如他想维持或争取土豪地位,则须加额回礼,然后最初送礼者再加额回礼,于是一次轮番升级的莫卡竞赛开始,直到其中一人落败蒙羞。 莫卡风俗中最有意思的是它和战争的关系,从中可看出土豪权势的性质;以往,哈根土豪取得权势的主要途径是充当战争领袖,由于近邻部落众多,[4] 彼此间存在复杂联盟关系,处理这些关系需要声望、技能和财富;哈根人将近邻群体归为三类:宿敌,铁杆盟友,和介于两者之间的可敌可友者,第三种关系让情况变得十分微妙,他们之间时而发生冲突,但通常限于容易妥协媾和的有限战争,停战后会为给对方造成的伤亡支付赔偿金,同时,协助参战的友方战士阵亡时,主战一方也有义务支付抚恤金。 正是在这些复杂性中,土豪的资源派上了用场,首先,土豪更有能力动员盟友共同作战,因为联盟群体间在战争中相互支持并不是一种很强的集体义务,相反,基于家族、婚姻纽带和礼物交换关系所带来的个人义务则要强得多,所以当战争爆发时,盟友群体中首先来应召前来助战的,总是那些对主战方土豪负有个人义务的表兄弟、姻亲和朋友;有时土豪甚至直接花重金雇佣刺客诱杀重点敌人。 其次,由于他们有财力代表群体支付战争赔偿金和抚恤金,因而往往主导着结盟与媾和谈判,财力还可让他们以调解人身份介入其他群体的纠纷,比如当争议双方无法就偿命金数额达成一致时,主动掏钱补足差额以平息冲突,这无疑将带给他们超越群体的更高声望与权势。 或许是为了表达友好,偿命金的支付也以赠礼形式进行,于是便成了一种启动莫卡竞争的机会,实际上多数莫卡是由此发起的,所以研究者认为,莫卡之所以在当代变得那么流行和夸张,正是因为战争被禁止后,土豪们失去了竞争权势主要手段,但纠纷冲突仍会发生,于是竞相以大笔掏钱安抚的方式来平息纠纷,让莫卡成了新的竞争舞台。[5] 类似的赠礼竞赛也以夸富宴(potlatch)的形式广泛流行于西北海岸印第安人中,土豪们竞相在宴席上向宾客大肆分发贵重礼物,差别在于,莫卡是一对一的决斗,而夸富宴则更像是由评委打分的体操比赛,并非巧合的是,同样是在欧洲殖民者压制了战争之后,夸富宴才变得盛行狂热起来,成为地位竞争的主要手段,最终发展到当众烧毁大堆值钱物品的地步。[6]

追逐声望

当土豪地位逐渐稳固,其角色便开始向头人(headman)和酋长(chief)转变,这表现在几个方面: 1)动员战争资源和主导战争事务与结盟关系的能力,让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需要而选择战争的对象与时机,以及与谁为敌,与谁结盟,比如哈根土豪能在一位友邻被杀时按自己意愿认定是否值得为此发起一次报复行动;[7] 2)这一点构成了一种威慑,使得别人不敢挑战其地位,或侵犯其利益,也构成了一种强制力,迫使群体成员跟从他的选择并接受其后果; 3)对战争的支配权让他能进一步扩大自己的资源优势,包括获取战利品和更多妻子; 这些转变的结果是,虽然他们仍时常大宴宾客,慷慨散财,但其动机不再是互惠,而是提高自己的声望(prestige),同时也是对群体内追随出力者支付报酬,只有在与群体外与他地位相当者的交往中,才仍然保持着传统互惠关系。 追逐声望是一种博弈策略,它基于权势争夺中的一种集体信念自我实现机制:如果你能设法让更多人相信你比竞争对手拥有更大权势,那么你就会因此吸引到更多盟友和追随者,结果真的拥有了更大权势,这继而让更多人相信你确实拥有更大权势,继而吸引到更多盟友和追随者……如此循环,最终你将以压倒性权势胜出,即便你和竞争对手之间起初并没有显著的实力差距。 这一机制能生效,是因为,当人们不得不选边站队时,会倾向于挑选他们相信会最终获胜的那一方;当然,他们这么做的前提是:不存在多方权力制衡与共存机制,因而合理的预期是必定有一方会最终胜出,成为霸主,而且届时他很可能秋后算账,打击那些曾拒绝支持他的人;从历史经验看,这是个容易满足的前提。 博取声望的手段很多,下面是政治功能较为显著的几种: 宴飨  将设宴聚餐变成一项经常性活动,可实现多项政治功能:展示财力;展示慷慨,这意味着为他提供支持与服务有望获得丰厚回报;将自家厅堂变成公共事务的集中处理场所,从而更好的加以掌控;通过差别化待遇来操纵群体内等级结构;迫使人们对是否接受主人通过席位安排所认定的等级秩序作出表态:假如你出席宴会并乐享酒肉,就表示至少默认了这一秩序,反之,若拒绝出席,或拒绝在主人安排的位置就坐,你的反对立场也就公开化了。 宴席也被用来招待来自其他群体的贵客,将主人厅堂变成超越本群体的地区社交中心,从而让主人能够主导外交事务,也将在更大范围内给他带来声望。 因为有着这些功能,宴飨广泛流行于前国家等级社会,[8] 和门客制(patronage)紧密联系在一起,成为早期政权的主要政治平台;对照另一项传统可帮助我们理解这一点,在许多政治组织已开始发育(以便协调集体行动)但仍维持着平等主义的小型社会,普遍存在着一种被人类学家称为男人屋(men’s house)的场所,通常只有已通过成人礼考验的合格战士才被允许进入,公共活动主要在那里展开,包括祭祀,成人礼和集体议事,然而随着等级分化和实权首领的产生,男人屋消失了,神庙成为主要仪式场所,而政治活动的重心则移到了首领的厅堂和宴席上。[9] 头领间为角逐声望而进行的豪宴攀比常发展到极度铺张奢侈的地步,现代婚礼上的巨型蛋糕和香槟塔颇具奢华感,但在毛利(Maoli)酋长眼里简直不名一文,他们在盛宴上常搭起30多米高的木塔,层层堆放食物和礼品,1862年在一位汤加(Tonga)酋长的豪宴上杀掉了7000多只猪;[10] 豪宴传统也延续到了早期国家,迈锡尼国王定期举办大型宴会,数千人聚集在王宫与海滩之间的坡地上,按地位高低排定座次,享用巨量酒肉。[11] 工程  组织大型工程项目可显示一位头领大规模动员人力和调动资源的能力,在互惠原则尚在的土豪时代,他可能选择惠及群体的道路、引水渠、拦水坝等基础设施,然而在等级地位确立,竞争焦点转向豪强寡头间权势较量之后,更受青睐的是那些高大醒目,引人仰视、赞叹和敬畏的东西,而且最好和某种神圣仪式联系在一起,诸如神庙,神像,高碑巨柱,或像中美洲的金字塔形大土台。 以工程博取声望的要点在于难度和工作量,复活节岛上的数百个摩艾石像(moai)中,最大的几个高10米,重80多吨(一个未完工石像更重达270吨),竖立之前须移动几英里,需要出动几百人搬运,差不多相当于整个部族的全体成年男性(复活节岛民以宗族组织社会),对照类似案例,这明显是岛上几大部族首领之间声望竞争的产物。[12] 搬运和树立巨石的活动在古代十分流行,特别是新石器时代的西欧,可能这是容易想到的大挑战,那里已发现了5万多个此类样本,[13] 布列塔尼的一块巨石高达20米,重330吨;[14] 威塞克斯的著名巨石阵(Stonehenge)每块重数十吨,多数从几十公里外运来,其中第三期的82块大青石更是从210公里外的威尔士运来,有些巨石作为横梁架在其他竖石上,难度又提高了一等;除了巨型竖石和巨石阵,还有巨石冢,流行范围相似。[15] 这些倾巢而动的艰巨工程显然没什么实用价值,有些甚至连审美和仪式上的考虑都没有,就像比特币挖矿一样,是纯粹的工作量证明;阿萨姆的安嘎米·那加族(Angami Naga)头领有多种途径赢得声誉,包括猎头袭击和摆设豪宴,但最高声誉却来自搬石头,发起人需要动员合族男性从数十公里外拖来数十吨重的巨石,为此他要花费12头公牛,8只猪和上千斤大米酿的米酒来设宴招待他们。[16] 战利品  将战争中获取的重要战利品展示在显眼场所,是提高声望的另一常见做法,在后来的国家间战争中,受欢迎的武功纪念品是敌人军旗、王冠、权杖等仪式性器物,例如爱德华一世征服苏格兰后将象征苏格兰王权的斯昆石(Stone of Scone)带回威斯敏斯特用作其御座座垫,然而在早期,更受青睐的纪念品是敌人的身体部位。 在猎头风俗盛行的地区,人们常将猎得的人头挂在村口显眼处,或仪式性场所,比如男人屋或公共长屋(longhouse),[17] 毛利战士则喜欢将最近赢得的敌人首级挂在独木舟两侧;[18] 当社会组织化程度提高,战争规模扩大,人头多的挂不下,还可堆成骷髅山,砌成骷髅墙,或串成中美洲那种骷髅架(Tzompantli);[19] 对于游动性群体,携带一堆骷髅就太累赘了,但可以像斯基泰人(Scythians)那样做成饮器;[20] 最便携的形式则是文身,伊戈洛特男人只有在成功猎获人头后才有资格在胸前纹上特定图样,[21] 和俄罗斯黑手党那一大套文身图样中的骷髅纹类似。[22] 在这方面最具创造力的是美洲人,割下敌人头皮或耳朵,鞣制后串在仪仗上,或用来装点战服和马鞍,[23] 用敌人牙齿、指节骨、或带指甲的末段指节、甚至熏干的整根手指做成项链,将连带整套牙齿的颚骨做成挂饰,将两块天灵盖缝合后做成响铃,还有将整个头部剔除骨头后用类似木乃伊的技术做成肉干。[24] 战利品收藏与展示的动机首先是夸耀武功,让人知道自己有多少次成功战斗记录,在缺乏公共传媒和历史学家的时代,这可能是唯一可信且能见度够高的广告手段,其次也有震慑潜在敌人的意思,旨在建立一种好战、凶狠、残忍、令人畏惧的声望,让别人轻易不敢招惹,也警告合作伙伴小心背叛的后果。 远交  头领要显示其地位与权势,便须广交远朋,不能整天只和本群体成员混在一起,拥有一群远朋可同时传达多个信息:我有一张覆盖广泛的关系网,必要时可从中寻求支持;假如这些远朋中不少也是土豪或头领,那么我与之称兄道弟的事实印证了我本人的高地位;这些远交将带给我灵通信息和贸易机会,因而增强我的权势。 基于这样的动机,早期等级社会的头领表现出几种倾向:1)慷慨好客,其大宅中常留出许多房间留宿客人,有些可能长期化而转变为门客;2)热情垂顾或赞助流浪艺人,吟游诗人,游动工匠,长途商贩等游动性职业者,这些人不仅带来消遣、服务和商品,还有更宝贵的知识和情报;3)对异域风情和舶来品兴趣盎然。 在婚姻上,头领更倾向于外婚(exogamy),因为按他们试图证明的自身地位,群内已经没有般配亲家了,只能在群外寻找地位相当者,而且地位越高结亲对象越远;雅诺马米人以父系宗族组织社会,从夫居,但并不严格外婚,堂兄妹结婚并不少见(尽管交表婚才是他们的理想模式),原因之一是女孩不愿外嫁,因为雅诺马米丈夫特别暴虐,只有当姻亲在场时才有所收敛,可是,雅诺马米头领却总是倾向于将女儿嫁给外村头领。[25] 通过安排政治婚姻而建立广泛的上层姻亲网络,其效果和广交远朋相似,但关系更牢固,相互协助义务更强,假如婚姻联盟长期持续,甚至可以强过宗族,因为血缘不可避免的随代际更替而逐渐疏远,而姻亲却可通过两个家族之间的持续交表婚而不断刷新。 上层关系网络的发展是阶层分化的关键一步,不同地位的人开始形成各自的通婚和交往圈子,并在各自圈子内发展出消费习惯,娱乐趣味,交往礼仪,行为规范,最终形成不同的亚文化,使得阶层之间的区分变得日益鲜明,等级鸿沟越来越难以跨越。 珍异  奇珍异宝首先当然可展示主人的财力,但其声望功能远不止于此,它至少还可证明:他有着广泛而通达的远途贸易关系,因为奇珍往往是来自远方的舶来品,这种贸易关系对建立权势十分重要,因为不像现代成熟市场,早期商人出于安全和信任的考虑,只和少数长期顾客做交易,而且那时值得长途贩运的也都是贵重商品,买得起的人本来就有限,因而能够建立远途贸易关系本身就是权势的证明。 在许多案例中,从远途贸易中获取某些战略物资,构成了首领的重要权力基础,丹麦青铜时代的日耳曼土豪武士便因控制铜料贸易而上升为酋长,铜料来自不列颠、爱尔兰和中欧,用于制造青铜武器,替代燧石,而他们的主要出口商品琥珀,则是一种在远离波罗的海琥珀产区的地中海世界广受青睐的声望品(prestige goods);[26] 类似的,玛雅贵族以控制黑曜石贸易增强其权势,他们进口的黑曜石多来自四五百公里之外,有些高产采石场更在一千多公里外的墨西哥中部高地。[27] 珍异物品的另一项功能是用于见识竞赛,而见多识广则是上层关系网的一种佐证,设想一位土豪在宴席上夸口自己什么稀罕物没见过,什么珍馐没尝过,此时与之争风头的另一位土豪最有力的反击手段,莫过于掏出一件对方从未见过,说不出名字和来历,也不懂如何把玩欣赏,同时又足够有趣的东西了。 见识竞赛自然不限于有形物,异域风情,新奇娱乐,新式游戏,都可成为争锋焦点,在文化更复杂的社会,还要加上艺术和高雅知识;围绕声望品展开的竞争推动了早期的远途贸易、奢侈品消费和艺术繁荣,并且在所有等级社会始终延续着,花样虽不断翻新,基本动机却从未改变,当今世人对此当不会陌生。 傍大款  当周边存在一个无可置疑的优势文化时,与该文化的特殊关系是取得声望的另一条途径,因为从优势文化中获得帮助(无论是武力、财力还是技术)将大幅提升一位头领在权势竞争中胜出的可能性,这是上层关系网的非对称版本,有时其影响是压倒性的。 缅甸北部克钦族(Kachin)在高地以游耕为业,邻近低地居住着以水稻为生的掸族(Shan),后者是远更发达的定居社会,已形成一批小土邦,其君主称为召帕(Saopha);[28] 克钦村庄的头人称为督瓦(duwa),拥有向其所辖山民索取贡奉的权力,比如每杀一头猪须贡上一条后腿,所以他们也被称为食腿督瓦。 但克钦督瓦们的地位很不稳固,常丧失权力而令社会退回平等无政府状态;不难想象,这些督瓦势必面临激烈的权势与声望竞争,而他们加强声望的一种办法就是与掸族召帕结亲,至少娶掸邦贵族女性为妻,事实表明,这个办法卓有成效,近代好几位强势督瓦都凭借与掸族贵族缔结婚姻联盟而确立地位。[29] 当年大英帝国如日中天之际,众多小型等级社会的头领们皆以沾上点英国气为荣,1810年夏威夷大酋长卡美哈梅哈一世(Kamehameha I)统一夏威夷建立王国之后,将一面大英红船旗(Red Ensign)用作国旗,至今米字旗(Union Jack)仍留在夏威夷州旗的左上角,就像澳洲和新西兰国旗一样,尽管夏威夷和英国从未有过任何从属关系。[30] 汤加大酋长乔治·图普一世(George Topou I)在1831年汤加统一战争正在进行期间受洗成为基督徒,并仿效他所知道的英王乔治三世,自名为乔治,当时汤加与英国也没有从属关系(直到1900年汤加才成为英国保护国,但始终维持自治)。[31] 最激烈的声望竞争往往出现在土豪们竞相谋求垄断性权力而成为头人,相邻村庄的头人们试图控制对方而上升为酋长,进而酋长们角逐霸权而创建酋邦(chiefdom)的过程中,而一旦尘埃落定,强者胜出,权力巩固,竞赛热情便开始冷却,因为对于已建立起多级权力结构,其地位已难以撼动的首领,这种表演已没那么必要,它失去了多数目标观众,因为在普通大众的视野中,已不存在可供比较权势高低的对象,他们也不再有挑边站队的选择,声望竞赛仍将继续,但不再像以往那样以面向公众的狂欢形式进行,而更多发生在权贵圈子内和首领的私家厅堂上。 夏威夷酋长建立声望的方式之一,是建造一种名为海伊阿奥(heiau)的圣殿,其主体是一个由石块砌成的大型平台,非常耗费劳力,其中较大的需要数万个工日,通过分析这些工程的劳动时间分布,考古学家发现毛伊岛上的海伊阿奥建造活动在15世纪曾经历一次爆发性增长,每年投入的工日上升了两个数量级,而此时正是岛上各酋长为争夺全岛统治权而频繁征战的时期,而一旦胜负决出,酋邦建立,工程热潮便开始消退。[32]

继承性的诞生

地位分化和权势人物的崛起并未直接导致阶层的产生,阶层结构的持久存在需要权势与地位的可继承性,假如每代权贵大多来自普通家庭,文化就不会随地位高低而分异,土豪就永远是土豪而不会成为贵族。 然而继承并不容易实现,先看财富,虽然私人财产权通常从诞生之时起就伴随着某种程度的可继承性,但在互惠规范遗风尚存的时代,首领的财力很大部分是由他人因亲属或盟友关系而对他所承担的义务构成,这些是无法传承的,例如特罗布里恩德头人的财富,一部分由其众多妻子所生产,另一部分是由妻方家族按习俗在每季收成后赠送的甘薯,在此习俗下,一个人只要妻子数多于姐妹数,就会占便宜,但这一优势显然无法传给下一代。[33] 类似的,哈根土豪在参与莫卡竞赛时,大部分赠礼并非出自他家的预先囤货,而是从宗族成员中临时募集而来,后者依习俗负有鼎力襄助的义务,所以头人所在宗族人丁越旺就越有权势,当然,其子女可以继承这一优势,但分享该优势的是全体族人,而头人的子女未必仍是头人。[34] 而且早期权贵将大量财力花费在赠礼竞赛和声望角逐上,留不下太多财富给后代,加上他们往往因多妻而生育众多子女,分到每人头上的更少得多,其实也可以这么理解:他们倾向于将权势直接迅速兑现成当期的遗传收益,而不太考虑如何将权势地位传给后代,假如成功传承的可能性高度不确定,那么选择这样的短期策略便是合理的。 再看地位,早期首领的领袖地位很大程度上来自其个人禀赋,包括强壮体格,知识与经验,人格魅力,可信赖,慷慨大方,口才等等;[35] 尽管这些禀赋相当程度上是可遗传的,[36] 但疾病、感染、事故和早期经历等环境或偶然因素也有很大影响,而且若只考虑父亲一方,遗传影响就要大打折扣,所以,虽然首领的儿子们在竞逐首领地位上有不少优势(包括家族势力,亲属数量,父亲提携,继承自父亲的禀赋),但远非确定可靠。 这些妨碍权势继承的因素是相互强化的:财富越是难以传承,土豪就越热衷于赠礼竞赛和夸富宴,地位越难以传承,首领就越倾向于追求当期遗传收益的短期策略,越少为将权势长期保持在其家系内而努力,于是继承就越发难以实现。 然而继承权毕竟还是出现并稳固了下来,突破上述障碍的关键,是上层关系网的发育,当友邻权贵之间通过持续通婚而构建起一个姻亲同盟,便造成了一种全新的博弈格局:其中各方都希望友方地位能在其家系中稳定传承,否则他们通过多代政治婚姻所积累的盟友资源可能毁于一旦。 如此一来,当一位首领去世时,他所选定的儿子继承权位的胜算便大幅提升,因为希望他继位的父亲会一早就帮他安排政治婚姻,以便在日后继位争夺中获得盟友首领的支持,以及必要时的强力干预,这些首领往往是继位者的岳父、妻兄、外公、舅舅、姑父、姐夫或表兄弟,他们不仅因亲属关系而对其负有义务,而且自身也可从其继位中获益,这也是为何习俗总是倾向于承认出身权贵家庭的正妻所生嫡子为优先继承人,因为正妻往往来自门当户对的权贵,她们的儿子有望从母方亲属得到更多支援。 相似但有所不同的情形也发生在群体内,首领为巩固其家系地位,常与群内权势较高的家庭结亲,或娶其女儿为庶妻,或为自己地位稍低的子女(例如次子或次女)安排与这些家庭之间的婚姻,或将禀赋优秀但出身较低的青年招为女婿或养子,这些人虽然未必支持他所选定的继承人,但至少都会倾向于将首领地位保留在他家庭中,因为他们在这一点上都拥有既得利益。 早期首领(特别是那些靠武力崛起者)常拥有一批亲信随从(retinue),以此增强和施展其权势,基于同样原理,这些随从也会倾向于权位在首领家系中延续,否则就要另找主人投奔,结果是好是坏全然未知。 总之,当一位首领将自身地位安置于一个网络化的权力结构之中,其中多数权贵的地位都依赖于该结构之存续,那么继承权就变得牢靠安全了,因为在多方博弈中要重新达成类似的均衡极为困难,所以该体系的既得利益者都不愿打破它,尽管他们仍有利益纷争,仍会勾心斗角,但轻易不会撕破脸皮掀翻桌子。 这就像一个错综复杂的国际条约体系,一旦瓦解,各方须重新谈判妥协,重新寻找盟友,重新确立效忠关系,这些都并非易事,且结果难料;很多时候,甚至你的敌人也希望他将面临的是一群老对手,好让他继续在熟悉的框架下玩弄他早已捻熟的旧把戏;当然不时仍会出现一些篡位者,可是“篡位”一词的出现本身就表明,一种权位继承规范已悄然成型。
注释:(其中所引文献详见〈参考文献〉) [1] Bronisllaw Malinowski (1922) 《西太平洋的航海者》,pp.55-60,作者将这些头人称为酋长,但从对其权力的具体描述看,他们更接近于Big Man而非严格意义上的酋长。 [2] Kent Flannery & Joyce Marcus (2012) ch.6. [3] 渣男不仅丧失了受尊重的资格,还时常在凶手不明的投毒案中被当作替罪羊杀死,见Brian Hayden (2014) The Power of Feasts, ch.7. [4] 部落(tribe)一词有宽窄两种用法,宽义指一个高度同质的语言/文化群,无论是否有任何政治结构将其连结在一起,而窄义需要存在这种(至少二级)政治结构,在本书中,我通常使用窄义,例如“前部落的”(pre-tribal)即指缺乏二级政治结构的状态,但本节是个例外,此类例外只会在引述材料时才会出现。 [5] Andrew Strathern (1971) The Rope of Moka, ch.4-10. [6] Wikipeida: potlatch; Kent Flannery & Joyce Marcus (2012) pp.55-56. [7] Andrew Strathern (1971) ch.4. [8] Brian Hayden (2014) ch.7. [9] Kent Flannery & Joyce Marcus (2012) ch.7,8,12. [10] Martin Jones (2008) Feast, ch.8. [11] Brian Hayden (2014) pp.245-251. [12] Jared Diamond (2005) Collapse, ch.2; Wikipedia: Moai. [13] Wikipedia: Menhir. [14] Wikipedia: Locmariaquer megaliths. [15] Jane McIntosh (2006) 《探寻史前欧洲文明》,第7章;Wikipedia: Stonehenge. [16] Kent Flannery & Joyce Marcus (2012) ch.6. [17] Albert Jenks (1905) ch.3; Kent Flannery & Joyce Marcus (2012) ch.7. [18] Richard J. Chacon & David H. Dye (2007.ed) The Taking and Displaying of Human Body Parts as Trophies by Amerindians, p.17. [19] Wikipedia: Tzompantli. [20] Wikipedia: Skull cup. [21] Albert Jenks (1905) ch.6. [22] Wikipedia: Russian criminal tattoos. [23] George B. Grinnell (1915) [24] Richard J. Chacon & David H. Dye (2007ed). [25] Napoleon Chagnon (2013) ch.2,8. [26] Timothy K. Earle (1997) How Chiefs Come to Power, pp.18-33. [27] Bruce G. Trigger (2003) 第246-257页;Raymond Sidrys, "Mass Distance Measures for the Maya Obsidian Trade", in Timothy K. Earle & Jon Ericson (1977.ed) Exchange Systems in Prehistory. [28] Wikipedia: Shan States. [29] Edmund R. Leach (1954) 《缅甸高地诸政治体系》,第5,7章;克钦族和掸族在中国境内的同族者分别被称为景颇族和傣族。 [30] Wikipedia: Flag of Hawaii. [31] Wikipedia: George Tupou I. [32] Timothy K. Earle (1997) pp.169-184. [33] Bronisllaw Malinowski (1922) 第2章。 [34] Andrew Strathern (1971) ch.9-10. [35] Christopher von Rueden et al., "Leadership in an Egalitarian Society," in Human Nature, Dec 2014, Volume 25, Issue 4, pp.538-566. [36] Robert Plomin (2018) Blueprint.
一好一坏两个消息

【2022-05-28】

@whigzhou: 我有一好一坏两个消息告诉大家,

先说坏消息,

我最近找了份工作,是需要动点脑子的全职工作,而我不是那种能同时在几件事情上动脑子的人,这就意味着,我的职业写作生涯暂告终结,未来十几年内不会有书或长文章发表了,原本计划中还有两本书,只能指望活得足够久了,

再说好消息,

我的最近一本书2020年4月就完成了,和我签约的出版商一直没有任何动静,现在我也不再指望他们会有任何动静了,同时,也因为有(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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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8】 @whigzhou: 我有一好一坏两个消息告诉大家, 先说坏消息, 我最近找了份工作,是需要动点脑子的全职工作,而我不是那种能同时在几件事情上动脑子的人,这就意味着,我的职业写作生涯暂告终结,未来十几年内不会有书或长文章发表了,原本计划中还有两本书,只能指望活得足够久了, 再说好消息, 我的最近一本书2020年4月就完成了,和我签约的出版商一直没有任何动静,现在我也不再指望他们会有任何动静了,同时,也因为有了那份工作,我也不再那么需要从书里挣钱了,所以我决定把它免费送给大家,从今天开始,我大约会每周贴出其中一章在我博客上,一共有20章, 相比前几本书,我个人对这本的质量和完成度远更满意,希望你也会喜欢, 我把目录附在这里,它会让你对该书主题有个粗略印象,
上帝的新牧场·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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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的新牧场#1:平等的松动

上帝的新牧场#1:平等的松动
辉格
2018年11月1日

阶层是大型社会中最为凸显的一个特征,[1] 任何称得上文明的社会都存在阶层分化,有些人类学家甚至将它列为文明的定义性特征之一,[2] 它如此普遍,盖因其乃支撑复杂社会的一个重要结构元素,均质而平等的状态只有在结构简单的小型社会中才能看到。

然而,阶层分化并非随群体规模扩大而水到渠成,其创生过程曾面临巨大阻力,人类在其历史的多数时期可能都生活在高度平等主义的社会中,并且出于合作互惠的需要而刻意维持群体内的平等状态,用人类学家迈克尔·古尔文(Michael Gurven)的话说,多数狩猎采集者都是强硬平等主义者(fierce egalitarians),会激烈抵制任何个体谋求特殊地位的企图。[3]

只有当这种平等主义伦理被打破之后,阶层才得以浮现。

原始平等主义

狩猎采集者高度依赖于合作互惠,尤其强调食物分享,因为狩猎是一项收益极不稳定的高风险活动,即便一位好猎手也常连续几天甚至几周空手而归,只有通过肉食分享来集体分担这一风险,狩猎才成为一种可依靠的生计;同时,成功捕获一头大型猎物可带来数百甚至数千公斤肉食,个体家庭根本来不及吃(毕竟我们不像狮子那样可以一次吞下几十公斤肉然后一两周不吃东西),所以分享的机会成本很低。

根深蒂固的分享传统使得任何私人财富积累都难以发生,每当某人拥有超出其日常所需的物品时,就会面临强大的社会压力迫使他拿出来分享,不然就会招来嫉恨目光甚至公开羞辱,近乎强制性的分享也常表现为蹭讨(scrounging)或受容忍的偷窃(tolerated theft),匮乏者从宽裕者那里讨要甚至擅取东西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所以偷窃一词其实并不恰当),在采猎群体中做田野调查的人类学家,常为如何保存给养而大伤脑筋,而对于没有如此切身体验的我们,回忆一下小学年代同学之间的讨要行为或许有些帮助。[4]

原始平等主义还表现为对出众者的压制,自我夸耀是不受鼓励的,居高临下更是不可容忍,人们拒绝给予成功者任何优越感,当一位好猎手将一头大猎物带回营地时,人们一边享用分得的好肉,一边却用轻蔑之词贬低其成就,“这么坨皮包骨你也好意思叫它鹿?”,“也就够塞个牙缝的”,“早知道就这么点肉我才不会来帮你搬呢”,诸如此类。[5]

因为分享和索取是理所当然的,哈扎人(Hadza)在向人索要食物后不会表达谢意,他们的语言中可能根本没有“感谢”一词,因为感激会给施予者带来某种优越感,而这是不可接受的,相反,他们会毫不脸红的贬低所得礼物的价值,就像贬低他人成就一样。[6]

为了遏制优秀猎手的优越感,昆桑人(!Kung San)将每次成功狩猎的荣誉归于首先射中猎物的那支箭的主人,而非射出箭的猎手,而每位猎手都会在自己箭筒里放上五六位伙伴所制作的箭,每个人制作的箭都有独特风格可供辨认,箭主将赢得主持切割分配猎物的荣耀,虽然他并不会因此得到更大份额;实际上,昆桑人完全明白谁是群体中的真正好猎手,这在他们的择偶和择友偏好中都有体现,可见上述习俗并非出于对箭之神秘力量的迷信,而只是为了压制优越感。[7]

考虑到人类的自利本能,采猎群体能够奉行如此严厉的平等主义,也是因为,首先,游动性生活使得他们原本就不可能积累多少私人财富,绝大多数采猎者每年都会数次搬迁营地,温暖地带的群体平均每年迁移8.5次,寒冷地带次数相对较少;[8] 搬迁时,每位成年人最多负重15-18公斤(包括婴儿),[9] 超出这一携带局限的财富积累,对游动者显然是没意义的。

其次,数十人规模的小群体不太需要领袖或权威人物,因为没有多少公共事务需要处理,即便有也很容易集体协商,因为若只算各家庭的家长的话,总共没几个人需要参与决策,熟人小社会的秩序也很容易通过互惠关系和声誉机制而自发维持,纠纷可依习俗自行解决,当恩怨果真闹到不可收拾,通常的出路也只是其中一方出走,加入其他群体或自成一群,由于邻近群体间经由婚姻和亲属纽带有着广泛联系,对于个人和家庭,变换群体不存在太大障碍,也随时都在发生。

采猎者普遍奉行平等主义,是出于合作互惠的强烈需求,非如此难以生存,而不是因为他们地位竞争没有兴趣,或缺乏利用个人优势支配他人的倾向,相反,这种倾向从来都很强烈,而且有着古老渊源,至少可追溯到我们的大猿(great ape)祖先,大型灵长类很少是平等主义的,雄性黑猩猩热衷于争当老大和排定啄序(pecking order),首领们更以暴虐霸道而著称。[10]

实际上,原始平等主义是由人们对群体内出众冒尖者的持续约束和压制而勉力维持的,那些优秀个体以其狩猎能力,或战斗力,或智慧,而给群体带来好处,因而得到更多尊重,其意见也更有分量,人们也乐意让他们在诸如战争,对外交往,营地搬迁等重大事务上扮演领袖角色,但同时他们也要求这些显要人物表现出格外的慷慨,谦逊和低调,对他们的傲慢和支配他人的倾向随时保持警惕,稍有越界便施以惩罚,包括嘲讽,社会孤立,放逐,甚至处决;人类学家克里斯托弗·博姆(Christopher Boehm)将这种关系称为“逆向支配等级制(Reverse Dominance Hierarchy)”,即,才能出众者被允许拥有较高地位,但群体其他人(至少成年男性)保留对其地位乃至命运的最终支配权。[11]

容忍卓越

事实上,并非所有狩猎采集社会都这么平等主义,两万多年前生活在东北欧苔原的格拉维特人(Gravettians)便有了明显的地位分化,[12] 北美西北海岸印第安人贫富悬殊,不少富豪甚至蓄奴,[13] 加州努米克人(Numic)发展出了私人财产权和货币经济,并形成巨大贫富差距,以随葬品价值计算的基尼系数常高达0.8-0.9,[14] 大平原印第安人(Plains Indians)更建立了酋长和议事会等权力等级结构。[15]

当上一节提到的促成平等主义的诸条件改变时,地位分化便出现了,打破平等主义的最初突破口,是对卓越的容忍,即容许一些社会成员因其能力、品行和成就而获得更多尊重,拥有更高权威,之所以愿意作出这一妥协,是因为人们需要一位(或几位)领袖,而这往往发生在集体行动的需要变得日益迫切之际。

一类集体行动是合作狩猎,哈扎人和昆桑人的狩猎都是分散行动,或单独,或两位猎手协作,因纽特人捕猎海豹时通常也单独行动,只有当猎物太大时才会喊人帮忙,缺乏合作狩猎可能是这些社会如此极端平等主义的一大原因,他们不需要领袖人物来谋划、协调和指挥大型集体狩猎。

但这并非普遍情形,有很多需要集体协作的捕猎形式,例如绝境驱赶、设陷围猎、兽群跟踪,还有捕鲸;鲸鱼显然不是一两个人能对付的,楚克奇半岛(Chukchi Peninsula)的亚洲爱斯基摩人(Asiatic Eskimos)的捕鲸团队通常由3-4条船组成,每条船上4-6位成年男性,外加几位少年学徒,每位团队成员的职责和地位预先都有明确规定,他们的群体规模因而也比一般的采猎游团大。[16]

印尼隆巴塔岛(Lembata Island)的拉马勒拉人(Lamalerans)的捕鲸团队更大,每船8-14人,也经常几条船一起出动,每条船都有主人,成员全部来自船主所在的父系家族,不仅其职责地位有明确规定,捕猎成功后鲸肉如何分配也预先按习俗严格确定,很明显,这些船主和父系家族的家长将在群体中享有某种领袖地位,相应的,基于这种更为紧密的社会组织,拉马勒拉人的村庄规模高达两千多人,比邓巴数高出了一个数量级。[17]

在末次冰期的欧亚大陆,绝境驱赶曾是许多群体的主流捕猎方式,绝境可以是天然的悬崖或山谷死胡同,也可以用石垒、砦栅、沟渠、火堆等设施在适宜地貌上人为构造;格拉维特人大幅推进了围猎技术,他们改进了投掷矛(throwing spear)和设陷技术,还发明了猎网,这是非常有用的围猎工具,它大大降低了围猎对地貌的要求。[18]

猎网的发明可能得益于格拉维特人为缝制厚实衣物以应对严寒而发展的纤维处理、制绳和编织技术,所以并非巧合,他们也是带孔针的发明者,可能也是最早的编篮者;网猎技术的广泛采用也体现在猎物种类上,有些格拉维特遗址中,野兔、狐狸、鸟类等小型动物占了骨骼化石数的70%以上,这些小动物若没有猎网和弓箭是很难大量捕杀的(格拉维特人尚没有弓箭,那还要过几千年才出现),而用绊套索(snare)只能少量捕获。[19]

另外,格拉维特人(特别是生活在东部苔原的群体)十分倚重猛犸象,而且善于跟踪成群迁徙的象群,这两点都对集体行动提出了很高要求,猛犸很难以传统的伏击方式捕杀,对遗骨的年龄统计也显示了它们要么是被天灾成群消灭的,要么是成群猎杀的,若是后者,无疑需要大规模集体行动。[20]

或许正是因为其独特的狩猎方式,格拉维特人才有了显著的地位分化;重要的是,像格拉维特这种情况在前农业时代会比后来更普遍,冰期之后,大型动物大批消失,此后随着农牧业扩张,狩猎采集者逐渐被取代和吸纳,剩下的被排挤到少数边缘生态位,大型围猎的条件已不复存在,所以人类学家在现存采猎社会观察到的强硬平等主义,在以往(特别是高纬度地区)未必是主流。

战争领袖

另一类集体行动是战争,战争比围猎更需要领袖,因为它带来的组织协调问题更严重,平等主义群体在战争中表现出的最大弱点就是缺乏战斗纪律和无法贯彻稍稍复杂的战术,例如战斗中一个常见问题是:战士们总是过早投掷武器,往往在刚刚到达有效射程的上限时便匆忙投掷,而不是等逼近到最佳距离时再投,这是因为在双方武器效力对等的条件下(在技术发展缓慢的前文明时代,这一条件通常都成立),到达最佳投掷位置也就意味着自己将暴露在对方的最佳杀伤范围内,克服这一弱点需要严格督战或事后严厉惩罚所确保的纪律,而在平等主义社会中,对个人的这种强制性是不可接受的。[21]

所以平等主义群体很不擅长阵地战,而更多采用伏击和偷袭(特别是黎明偷袭)战术,这种偷袭往往是一次性打击,若偷袭得手,结果可能是一场大屠杀,反之则迅速逃离,没有多阶段战术,后者需要严密的策划、组织和指挥,并以纪律为执行保障,在无权威社会,这些组织条件都不存在。[22]

当资源压力提升,领地排他性增强,领地竞争加剧时,战争频度和重要性便会提高,此时平等主义也将松动;大平原印第安人的权力结构便是出于战争需要,这些印第安部落极为好战,相互间冲突不断,多半起于盗马突袭和领地竞争,和东非畜牧部落之间的争斗十分相似;大平原战争升级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印第安人在16世纪从西班牙人那里引入了马匹,这极大提升了野牛捕猎效率,继而造成资源压力加大,而马匹也提高了其作战机动能力,后来又加上枪支,这一系列因素彻底改变了他们的社会政治结构,其中包括地位分化。[23]

例如在基奥瓦(Kiowa)部落中,男性被分为四个等级,地位最高的是高级武士(Onde),比例不超过10%,部落的所有重大决定都由他们做出,其次是正在努力且有望成为Onde的新秀武士(Ondegupta),然后是普通男性,最底层是没有独立谋生能力的渣滓(Dapom),被武士们当作随意使唤的跟班。[24]

类似例子并不鲜见,澳洲土著也以好战闻名,激烈的领地竞争和掳掠女人的风气使得战争成为头号公共事务,对擅入领地的外人会毫不犹豫的武力相向;[25] 与连绵冲突相应的,是对平等主义的偏离,虽然澳洲人没有酋长和部落结构,却有着独特的老人寡头专制(geronto­cracy),对年轻人实施高压,比如澳洲流行的极为严格的半偶群(moiety)和对偶婚制度,极大限制了年轻人的合法结婚对象,违反者会遭严厉惩罚;[26] 背离平等主义的另一个表现是广泛且高程度的多妻,许多群体中40岁以上老人常拥有多至十几位妻子,几乎垄断了全部结婚机会,[27] 这些压制性安排所需的规范执行力也为更多社会控制建立了基础。

更鲜明的例子是亚马逊丛林的雅诺马米人(Yanomami),极为凶悍好斗,其生活中充满暴力,迎接访客的通常是一排拉开的弓(就像安达曼人),争斗的主要动机也是领地和女人,他们以狩猎和园艺农业(horticulture)为生,定居于村庄,因而领地性更强,领地竞争更激烈,所有这些方面都和新几内亚高地部落很像,后者同样热衷于战争。

雅诺马米人很好的演示了战争是如何催生强势领袖的,他们的社会规模还很小,多数村庄只有数十人规模,由于缺乏多层政治结构,其领袖还只能算头人(headman),称不上酋长(chief),但是,有些雅诺马米头人却拥有了类似酋长的权威和权力,能指使他人做事,或强迫他人遵守他所认定的规则,必要时施加惩罚,这些在平等主义社会都是不可接受的。

这些强势头人之所以能这么做,是因为他们在维持群体的战争优势上起了关键作用,这首先体现在他们自身强健勇敢善战,更有能力带领同伴取胜,但更重要的是,他们有足够的威望和社会(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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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的新牧场#1:平等的松动 辉格 2018年11月1日 阶层是大型社会中最为凸显的一个特征,[1] 任何称得上文明的社会都存在阶层分化,有些人类学家甚至将它列为文明的定义性特征之一,[2] 它如此普遍,盖因其乃支撑复杂社会的一个重要结构元素,均质而平等的状态只有在结构简单的小型社会中才能看到。 然而,阶层分化并非随群体规模扩大而水到渠成,其创生过程曾面临巨大阻力,人类在其历史的多数时期可能都生活在高度平等主义的社会中,并且出于合作互惠的需要而刻意维持群体内的平等状态,用人类学家迈克尔·古尔文(Michael Gurven)的话说,多数狩猎采集者都是强硬平等主义者(fierce egalitarians),会激烈抵制任何个体谋求特殊地位的企图。[3] 只有当这种平等主义伦理被打破之后,阶层才得以浮现。

原始平等主义

狩猎采集者高度依赖于合作互惠,尤其强调食物分享,因为狩猎是一项收益极不稳定的高风险活动,即便一位好猎手也常连续几天甚至几周空手而归,只有通过肉食分享来集体分担这一风险,狩猎才成为一种可依靠的生计;同时,成功捕获一头大型猎物可带来数百甚至数千公斤肉食,个体家庭根本来不及吃(毕竟我们不像狮子那样可以一次吞下几十公斤肉然后一两周不吃东西),所以分享的机会成本很低。 根深蒂固的分享传统使得任何私人财富积累都难以发生,每当某人拥有超出其日常所需的物品时,就会面临强大的社会压力迫使他拿出来分享,不然就会招来嫉恨目光甚至公开羞辱,近乎强制性的分享也常表现为蹭讨(scrounging)或受容忍的偷窃(tolerated theft),匮乏者从宽裕者那里讨要甚至擅取东西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所以偷窃一词其实并不恰当),在采猎群体中做田野调查的人类学家,常为如何保存给养而大伤脑筋,而对于没有如此切身体验的我们,回忆一下小学年代同学之间的讨要行为或许有些帮助。[4] 原始平等主义还表现为对出众者的压制,自我夸耀是不受鼓励的,居高临下更是不可容忍,人们拒绝给予成功者任何优越感,当一位好猎手将一头大猎物带回营地时,人们一边享用分得的好肉,一边却用轻蔑之词贬低其成就,“这么坨皮包骨你也好意思叫它鹿?”,“也就够塞个牙缝的”,“早知道就这么点肉我才不会来帮你搬呢”,诸如此类。[5] 因为分享和索取是理所当然的,哈扎人(Hadza)在向人索要食物后不会表达谢意,他们的语言中可能根本没有“感谢”一词,因为感激会给施予者带来某种优越感,而这是不可接受的,相反,他们会毫不脸红的贬低所得礼物的价值,就像贬低他人成就一样。[6] 为了遏制优秀猎手的优越感,昆桑人(!Kung San)将每次成功狩猎的荣誉归于首先射中猎物的那支箭的主人,而非射出箭的猎手,而每位猎手都会在自己箭筒里放上五六位伙伴所制作的箭,每个人制作的箭都有独特风格可供辨认,箭主将赢得主持切割分配猎物的荣耀,虽然他并不会因此得到更大份额;实际上,昆桑人完全明白谁是群体中的真正好猎手,这在他们的择偶和择友偏好中都有体现,可见上述习俗并非出于对箭之神秘力量的迷信,而只是为了压制优越感。[7] 考虑到人类的自利本能,采猎群体能够奉行如此严厉的平等主义,也是因为,首先,游动性生活使得他们原本就不可能积累多少私人财富,绝大多数采猎者每年都会数次搬迁营地,温暖地带的群体平均每年迁移8.5次,寒冷地带次数相对较少;[8] 搬迁时,每位成年人最多负重15-18公斤(包括婴儿),[9] 超出这一携带局限的财富积累,对游动者显然是没意义的。 其次,数十人规模的小群体不太需要领袖或权威人物,因为没有多少公共事务需要处理,即便有也很容易集体协商,因为若只算各家庭的家长的话,总共没几个人需要参与决策,熟人小社会的秩序也很容易通过互惠关系和声誉机制而自发维持,纠纷可依习俗自行解决,当恩怨果真闹到不可收拾,通常的出路也只是其中一方出走,加入其他群体或自成一群,由于邻近群体间经由婚姻和亲属纽带有着广泛联系,对于个人和家庭,变换群体不存在太大障碍,也随时都在发生。 采猎者普遍奉行平等主义,是出于合作互惠的强烈需求,非如此难以生存,而不是因为他们地位竞争没有兴趣,或缺乏利用个人优势支配他人的倾向,相反,这种倾向从来都很强烈,而且有着古老渊源,至少可追溯到我们的大猿(great ape)祖先,大型灵长类很少是平等主义的,雄性黑猩猩热衷于争当老大和排定啄序(pecking order),首领们更以暴虐霸道而著称。[10] 实际上,原始平等主义是由人们对群体内出众冒尖者的持续约束和压制而勉力维持的,那些优秀个体以其狩猎能力,或战斗力,或智慧,而给群体带来好处,因而得到更多尊重,其意见也更有分量,人们也乐意让他们在诸如战争,对外交往,营地搬迁等重大事务上扮演领袖角色,但同时他们也要求这些显要人物表现出格外的慷慨,谦逊和低调,对他们的傲慢和支配他人的倾向随时保持警惕,稍有越界便施以惩罚,包括嘲讽,社会孤立,放逐,甚至处决;人类学家克里斯托弗·博姆(Christopher Boehm)将这种关系称为“逆向支配等级制(Reverse Dominance Hierarchy)”,即,才能出众者被允许拥有较高地位,但群体其他人(至少成年男性)保留对其地位乃至命运的最终支配权。[11]

容忍卓越

事实上,并非所有狩猎采集社会都这么平等主义,两万多年前生活在东北欧苔原的格拉维特人(Gravettians)便有了明显的地位分化,[12] 北美西北海岸印第安人贫富悬殊,不少富豪甚至蓄奴,[13] 加州努米克人(Numic)发展出了私人财产权和货币经济,并形成巨大贫富差距,以随葬品价值计算的基尼系数常高达0.8-0.9,[14] 大平原印第安人(Plains Indians)更建立了酋长和议事会等权力等级结构。[15] 当上一节提到的促成平等主义的诸条件改变时,地位分化便出现了,打破平等主义的最初突破口,是对卓越的容忍,即容许一些社会成员因其能力、品行和成就而获得更多尊重,拥有更高权威,之所以愿意作出这一妥协,是因为人们需要一位(或几位)领袖,而这往往发生在集体行动的需要变得日益迫切之际。 一类集体行动是合作狩猎,哈扎人和昆桑人的狩猎都是分散行动,或单独,或两位猎手协作,因纽特人捕猎海豹时通常也单独行动,只有当猎物太大时才会喊人帮忙,缺乏合作狩猎可能是这些社会如此极端平等主义的一大原因,他们不需要领袖人物来谋划、协调和指挥大型集体狩猎。 但这并非普遍情形,有很多需要集体协作的捕猎形式,例如绝境驱赶、设陷围猎、兽群跟踪,还有捕鲸;鲸鱼显然不是一两个人能对付的,楚克奇半岛(Chukchi Peninsula)的亚洲爱斯基摩人(Asiatic Eskimos)的捕鲸团队通常由3-4条船组成,每条船上4-6位成年男性,外加几位少年学徒,每位团队成员的职责和地位预先都有明确规定,他们的群体规模因而也比一般的采猎游团大。[16] 印尼隆巴塔岛(Lembata Island)的拉马勒拉人(Lamalerans)的捕鲸团队更大,每船8-14人,也经常几条船一起出动,每条船都有主人,成员全部来自船主所在的父系家族,不仅其职责地位有明确规定,捕猎成功后鲸肉如何分配也预先按习俗严格确定,很明显,这些船主和父系家族的家长将在群体中享有某种领袖地位,相应的,基于这种更为紧密的社会组织,拉马勒拉人的村庄规模高达两千多人,比邓巴数高出了一个数量级。[17] 在末次冰期的欧亚大陆,绝境驱赶曾是许多群体的主流捕猎方式,绝境可以是天然的悬崖或山谷死胡同,也可以用石垒、砦栅、沟渠、火堆等设施在适宜地貌上人为构造;格拉维特人大幅推进了围猎技术,他们改进了投掷矛(throwing spear)和设陷技术,还发明了猎网,这是非常有用的围猎工具,它大大降低了围猎对地貌的要求。[18] 猎网的发明可能得益于格拉维特人为缝制厚实衣物以应对严寒而发展的纤维处理、制绳和编织技术,所以并非巧合,他们也是带孔针的发明者,可能也是最早的编篮者;网猎技术的广泛采用也体现在猎物种类上,有些格拉维特遗址中,野兔、狐狸、鸟类等小型动物占了骨骼化石数的70%以上,这些小动物若没有猎网和弓箭是很难大量捕杀的(格拉维特人尚没有弓箭,那还要过几千年才出现),而用绊套索(snare)只能少量捕获。[19] 另外,格拉维特人(特别是生活在东部苔原的群体)十分倚重猛犸象,而且善于跟踪成群迁徙的象群,这两点都对集体行动提出了很高要求,猛犸很难以传统的伏击方式捕杀,对遗骨的年龄统计也显示了它们要么是被天灾成群消灭的,要么是成群猎杀的,若是后者,无疑需要大规模集体行动。[20] 或许正是因为其独特的狩猎方式,格拉维特人才有了显著的地位分化;重要的是,像格拉维特这种情况在前农业时代会比后来更普遍,冰期之后,大型动物大批消失,此后随着农牧业扩张,狩猎采集者逐渐被取代和吸纳,剩下的被排挤到少数边缘生态位,大型围猎的条件已不复存在,所以人类学家在现存采猎社会观察到的强硬平等主义,在以往(特别是高纬度地区)未必是主流。

战争领袖

另一类集体行动是战争,战争比围猎更需要领袖,因为它带来的组织协调问题更严重,平等主义群体在战争中表现出的最大弱点就是缺乏战斗纪律和无法贯彻稍稍复杂的战术,例如战斗中一个常见问题是:战士们总是过早投掷武器,往往在刚刚到达有效射程的上限时便匆忙投掷,而不是等逼近到最佳距离时再投,这是因为在双方武器效力对等的条件下(在技术发展缓慢的前文明时代,这一条件通常都成立),到达最佳投掷位置也就意味着自己将暴露在对方的最佳杀伤范围内,克服这一弱点需要严格督战或事后严厉惩罚所确保的纪律,而在平等主义社会中,对个人的这种强制性是不可接受的。[21] 所以平等主义群体很不擅长阵地战,而更多采用伏击和偷袭(特别是黎明偷袭)战术,这种偷袭往往是一次性打击,若偷袭得手,结果可能是一场大屠杀,反之则迅速逃离,没有多阶段战术,后者需要严密的策划、组织和指挥,并以纪律为执行保障,在无权威社会,这些组织条件都不存在。[22] 当资源压力提升,领地排他性增强,领地竞争加剧时,战争频度和重要性便会提高,此时平等主义也将松动;大平原印第安人的权力结构便是出于战争需要,这些印第安部落极为好战,相互间冲突不断,多半起于盗马突袭和领地竞争,和东非畜牧部落之间的争斗十分相似;大平原战争升级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印第安人在16世纪从西班牙人那里引入了马匹,这极大提升了野牛捕猎效率,继而造成资源压力加大,而马匹也提高了其作战机动能力,后来又加上枪支,这一系列因素彻底改变了他们的社会政治结构,其中包括地位分化。[23] 例如在基奥瓦(Kiowa)部落中,男性被分为四个等级,地位最高的是高级武士(Onde),比例不超过10%,部落的所有重大决定都由他们做出,其次是正在努力且有望成为Onde的新秀武士(Ondegupta),然后是普通男性,最底层是没有独立谋生能力的渣滓(Dapom),被武士们当作随意使唤的跟班。[24] 类似例子并不鲜见,澳洲土著也以好战闻名,激烈的领地竞争和掳掠女人的风气使得战争成为头号公共事务,对擅入领地的外人会毫不犹豫的武力相向;[25] 与连绵冲突相应的,是对平等主义的偏离,虽然澳洲人没有酋长和部落结构,却有着独特的老人寡头专制(geronto­cracy),对年轻人实施高压,比如澳洲流行的极为严格的半偶群(moiety)和对偶婚制度,极大限制了年轻人的合法结婚对象,违反者会遭严厉惩罚;[26] 背离平等主义的另一个表现是广泛且高程度的多妻,许多群体中40岁以上老人常拥有多至十几位妻子,几乎垄断了全部结婚机会,[27] 这些压制性安排所需的规范执行力也为更多社会控制建立了基础。 更鲜明的例子是亚马逊丛林的雅诺马米人(Yanomami),极为凶悍好斗,其生活中充满暴力,迎接访客的通常是一排拉开的弓(就像安达曼人),争斗的主要动机也是领地和女人,他们以狩猎和园艺农业(horticulture)为生,定居于村庄,因而领地性更强,领地竞争更激烈,所有这些方面都和新几内亚高地部落很像,后者同样热衷于战争。 雅诺马米人很好的演示了战争是如何催生强势领袖的,他们的社会规模还很小,多数村庄只有数十人规模,由于缺乏多层政治结构,其领袖还只能算头人(headman),称不上酋长(chief),但是,有些雅诺马米头人却拥有了类似酋长的权威和权力,能指使他人做事,或强迫他人遵守他所认定的规则,必要时施加惩罚,这些在平等主义社会都是不可接受的。 这些强势头人之所以能这么做,是因为他们在维持群体的战争优势上起了关键作用,这首先体现在他们自身强健勇敢善战,更有能力带领同伴取胜,但更重要的是,他们有足够的威望和社会技能,能够在群体增长到较大规模时仍维持内部和谐而不分裂,我们知道,超出邓巴数规模的群体是很难维持和谐的,平等主义社会的规模通常只有三五十人,但雅诺马米的大村庄可达两三百人,在原始战争中,这样的规模优势是压倒性的。[28] 值得注意的是,强势领袖的这两方面能力是相互强化的:一位勇敢善战的首领会给伙伴带来安全感,因而他们会更珍惜留在群体中的机会,并为此而克制纠纷,或在纠纷发生时更愿意服从首领的裁决,不再像以往那样以出走分裂来解决问题,这就加强了首领扩张群体规模的能力,而规模扩张继而又带来了更多安全感,如此循环。 二战后的文化人类学著作常把生活在小型简单社会的原住民描绘为和平主义者,现实远非如此,这些浪漫化描绘既有出于意识形态偏见而故意忽略不愉快事实的成分,也是时代错位所致,[29] 这些群体的早期接触者记录的是一幅截然不同的面貌,从亚马逊丛林,波利尼西亚诸岛,安达曼群岛,到澳洲大陆,新几内亚高地,阿拉伯沙漠,广泛分布着好战多争的前部落社会(前部落意味着缺乏政治结构),在新几内亚低地,吕宋山区,台湾高地,缅甸高地,阿萨姆,还盛行着令人生畏的猎头风俗(headhunting)。[30] 劳伦斯·基利(Lawrence H. Keeley)全面检查了有关前文明社会暴力与战争的人类学材料,发现90-95%的简单社会存在经常性战争活动,那些被记录为“很少或没有”战争活动的,通常是不久前被优势群体打败后逃避到边缘孤绝生态位的群体,比如被班图大扩张(Bantu expansion)[31] 所排挤的桑人和姆布提俾格米人(Mbuti Pygmies),马来西亚塞芒人(Semang)和加拿大红铜因纽特人(Copper Iniut),战后人类学家所看到的相对和平景象,很大程度上也是欧洲殖民政府大力压制暴力活动的结果。[32] 现代人类学家已没有机会直接观察霍布斯世界中的小社会,不过一些灾难幸存者在避难荒岛组成的临时小社会,提供了一种颇有参考价值的近似模拟,社会学家尼古拉斯·克里斯塔基斯(Nicholas Christakis)研究了1500-1900年间的众多海难,挑出其中20多个符合“灾后求生小社会”特征的案例(挑选标准是至少19位遇难者幸存并找到临时避难地,且至少生存了两个月,并且通过笔记、事后回忆或考古遗存等方式留下了足够多记录可供分析),他们的最终命运十分不同,有些陷于分歧和争吵,争抢资源,甚至相互残杀并吃掉对方,但也有一些团结互助,精诚合作,分工组织有序,并最终脱险,克里斯塔基斯发现,那些在灾后求生自救上表现最好的遇难群体有个共同特点:都拥有一位出色的领袖,并且群体内存在程度适中的地位分化。[33] 可以想象,霍布斯世界的小群体时刻处于险境求生的状态,而考虑到战争与权威的关系,人类社会恐怕从很早起(或许自他们爬到食物链顶端以来)就已经不那么平等了,哈扎人和昆桑人的极端平等主义只是特例。

财产

打破平等主义的另一个因素是食物保存技术,存储的可能性提高了分享的机会成本,同时也降低了因狩猎失败而挨饿的风险,因而从两方面削弱了人们依靠互惠关系来抵御风险的需要;努米克人之所以摆脱集体互惠,变得高度个人主义,甚至有了货币经济,便是因为他们的主食(松子)容易保存,同时弓箭的引入也大幅提高了狩猎成功率,于是不再那么需要互惠安全网了。[34] 存储与分享的替代关系,也可从约拉人(Yora)和施维阿尔人(Shiwiar)的对比中看出,这是亚马逊丛林中两个以狩猎兼园艺农业为生的群体,他们在各方面都很相似,但有个重要差别:约拉人分享全部肉食,大型猎物全村分配,小猎物(包括鱼)在近亲家庭间分享,而施维阿尔人从不分享小型猎物,即便像美洲貘这样的大猎物(每头几百磅)也仅在近亲家庭间分享,这是因为施维阿尔人掌握了肉类烟熏技术,并且拥有枪支和毒箭吹射器,更多捕猎中小型动物,成功率也更高,因而从两方面降低了挨饿风险。[35] 保存技术使得财富积累成为可能,而决定财富积累上限的,则是游动性,对于那些每隔几周或一两个月就要搬迁营地的高游动性群体,携带能力便是上限,高纬度地区的采猎者通常每年只作几次季节性搬迁,因而可以囤积整个冬季或旱季的食物储备,还有不少游动群体采用中心辐射式漫游,每次短暂外游后又很快回到中心营地,长期延续的中心营地可以积累起一些建筑物和沟渠石垒等设施;冰期欧洲广泛利用洞穴的克罗马侬人(Cro-Magnon),在苔原以猛犸象骨构筑半地下房屋的格拉维特人,在北极以石块、鲸骨、木材和草皮建造半地下房屋的爱斯基摩人,积累物质财富的潜力都远高于低纬度采猎者。[36] 随着工具制造技术的进步,不少季节性搬迁者借助运输工具提升携带上限,因纽特人的狗拉雪橇,[37] 西伯利亚涅涅茨人(Nenets)和汉特人(Khanty)的驯鹿雪橇,[38] 大平原夏延人(Cheyennes)的马拉草撬,[39] 都可将上限提至数百公斤;汉特人的独木舟,和西北海岸萨利希人(Coast Salish)的木板小舟(plank canoe),更可载运数吨物资。[40] 以捕鱼兼采猎为生的海岸萨利希人生动演示了游动性与财富积累之间的矛盾,以及人们如何努力克服它,他们每年在主营地和夏季捕鱼营地之间作季节性迁移,主营地的木板房屋十分宽敞讲究,夏季营地则小而简陋,有意思的是,其豪华大木屋的墙体和房顶木板都不用榫接结构,而是用绳子绑在梁柱上,搬迁时,所有木板都被卸下,用板舟载至夏季营地搭成简易棚屋,只有空荡荡的梁柱框架留在主营地。 得益于较低的游动性,板舟的载运能力,和长期使用的主营地,萨利希家庭可积累起相当多财富,包括生产设施与工具,房屋家具,服饰被褥,各种红铜器皿,承认私人财产权的习俗也让他们对一些捕鱼采猎地盘划分了私人权利,而且产权可沿男性家系继承,结果是,萨利希人中出现了鲜明的贫富分化,以及富人对财富的大肆炫耀;同时也须看到,游动性仍限制了其积累能力,所以大量财富都在夸富宴(potlatch)中被挥霍掉了。[41] 私人财产权的出现从根本上动摇了原始平等主义的伦理基础,这种伦理要求个人将任何超出当前需要的东西都拿出来分享,这既让财富积累变得不可能,也消除了人们为长远收益而工作的激励,行为变得极为短视,只为眼前需求而努力,而人们之所以愿意遵循这样的规范,并非天生短视,只是为了留在平等主义所维持的那张互惠安全网中,一旦条件允许,个人就会打起自己的小算盘。

宗族

动摇上述伦理基础的另一个趋势,是宗族的兴起,宗族也是一种互惠安全网,亲属间相互接济,过继收养孤儿,在纠纷对抗中相互支持,相互承担复仇义务以保障人身安全,[42] 等等;但族内互惠和熟人间一般互惠(generalized reciprocity)有着根本不同,它会随亲缘关系远近而区别对待,更贴近亲选择(kin selection)这一生物学法则,而一旦亲疏有别的交往原则流行起来,就会破坏一般互惠原则,类似于裙带主义(cronyism)对公共规范的破坏。 而且宗族组织有着制造不平等的内在倾向,表现在三个方面: 1)同一群体内各族的繁衍效率总会出现差异,其中一些变得更大,而一旦一般互惠原则被破坏,相互间竞争乃至冲突时,规模大的那些便有了天然优势,因而可能压服对方,将其置于从属地位,当竞争日益激烈,各宗族便努力扩大规模,这也是为何父系宗族发达的地区往往更重男轻女,更多选择性溺杀女婴(以及当代的选择性堕胎),因为高度对抗性局面中,男性成员将更有价值;[43] 2)同样原理也适用于同一宗族的不同支系之间,香火旺盛俊杰辈出的支系,可能将欠旺支系置于从属地位; 3)宗族为领袖人物的诞生创造了更好的组织基础,因为长辈和家长天然的在族内拥有更多权威和影响力,实际上正是他们对这些能力的运用才建立和维持了宗族,假如一位足够长寿、辈份足够高的大家长恰好又是位杰出人物,便很可能脱颖而出成为领袖,同时,由于族内辈份越高亲缘越近,长辈们有很好的机会建立类似长老议事会的政治机构,获得在群体中执行规范和决定集体行动所需的强制力。 正是最后一点赋予了宗族组织在集体行动上的优势(反过来也可以说,宗族的兴起正是对集体行动的需要变得日益迫切的一种反应),这一优势将让强宗大族获得群体中的支配地位,如此一来,其他群体成员要么甘居从属地位,要么分裂出去,结果,原本较为松散而流动的各相邻群体将重组为若干单系群(unilineal group)。 相比传统游团,这些聚族而居的群体组织更紧密,更具排他性,以往像哈扎人那样在游团间随意跳槽的自由将不复存在,而这种自由曾是原始平等主义的重要基础,它使得群体很难强制其成员,强势人物也无法随意指使他人,互惠关系中若出现任何不对等的苗头,感觉被压制受委屈的一方便可出走另立门户,可是宗族化重组之后,这一选择越来越不可行了,无论跳槽还是另立门户,都会自陷于大族林立格局中的散户或弱势小族地位。 然而上述转变过程不会平滑顺畅,大族支配地位确立之前,必有一番激烈争斗,即便在此之后,各支系仍将就族内支配地位展开永不停息的争夺,一个有趣的例子可让我们对此类争夺的早期形式管窥一斑。 马楠布人(Manambu)是新几内亚东北沿岸低地的美拉尼西亚部落,其社会骨架由一个三级父系宗族构成,包含16个二级支系,政治首领从宗族长老中产生;各支系为谋取支配地位而激烈竞争,原本,竞争可通过财富积累和对外发动猎头袭击而展开,可是马楠布人太穷,哪个支系都积累不起可观财富,而猎头袭击则已被殖民政府禁止,于是竞争焦点便落在了人口与名分上。 那些人丁兴旺的支系自然会借此取得些优势,但这还不够,他们还要证明自己向来就是强枝大宗,所以祖上历代才俊辈出,为做到这一点,他们争相篡改谱系以便将那些在部落神话中留下大名的祖先说成是出自自己这一支,由于神话(连同谱系)都是口述的,因而篡改并非不可能,需要的是杰出的记忆力、口才和声势,常为名分而斗嘴的人需要记住上千个祖先名字及相应的事迹与关系。 当然,竞相篡改谱系难免会引发支系间的争议,实际上,这一名分之争在马楠布人中会以非常正式而隆重的方式进行,不妨称为仪式性斗嘴:双方各派出一组辩论者,面对面排成两列,各将一只独木舟倒扣在面前用作战鼓,女人们则在一旁舞蹈助威,一些其他支系的人也会在场围观。 斗嘴过程中,辩者每表达一个论点便将一片树叶扔在地上,每位被提及的祖先则由一根木签或一支箭代表;因为没有仲裁者,许多斗嘴不了了之,但也有些决出了胜负,一方被说的哑口无言只好认输,放弃对争议中的名号和相应巫术的权利,这通常意味着需要给孩子改名,因为马楠布人喜欢用这些名号为孩子取名。[44] 这一习俗看似奇特,但类似的与家族血统相关的名分之争在有着宗族组织的社会中其实相当普遍,时常会闹到杀人甚至打仗的地步,萨摩亚族长们在名为福努(fono)的政治集会上会逐一吟诵每位到场族长的法阿鲁派加(fa’alupega),即记录其高贵身世的一套口诀,其中包含各种头衔及其来历,每位族长到达会场时,其他在场族长都要吟诵新到者的法阿鲁派加,然后新到者吟诵对方的,会议结束时该仪式又重复一遍,可见他们多么看重宗谱和名分。[45]

几点概述

我们大致可以相信,在一段相当漫长的时期,当人类还生活在缺乏紧密组织的小型采猎游团中时,社会规范是相当平等主义的,但我们无法确定这究竟从何时开始,毕竟,大猿社会是完全谈不上平等的。 同样无法确定的是,像战后人类学文献所描绘的昆桑人和哈扎人那样的极端平等主义在历史上有多普遍,有许多理由令人怀疑这两个群体的代表性,比如: 1)在政府权力覆盖到那里之前,昆桑人和邻近群体之间的关系并不那么和平,因而其社会也可能并不那么平等;[46] 2)桑人和哈扎人都是孤立孑遗的古老分支,前者和其他人类已经分开至少二三十万年了,后者也已分离七万多年,从它们的情况推出普遍结论是很危险的;[47] 3)这两个群体都缺乏大型围猎或其他集体行动,没有食物保存技术和运输工具,也没有长期营地,而历史上许多采猎群体显然并非如此。 无论原始平等主义在早期采猎者中有多普遍和极端,如我在前文所试图阐明的,它看来并不是一种十分鲁棒(robust)的均衡,当某些条件出现时,平等就很容易松动,考虑到人类在历史上所面临条件的多样性,包括生态差异和时代差异,狩猎模式和安全压力的不同,即便简单社会中,平等主义的程度也会千差万别。 大约从旧石器晚期(Upper Paleolithic)起,一系列生态与技术条件开始导向一个不可逆的过程,伴随着定居倾向的日益增强和社会复杂度提升,等级分明的社会阶层开始涌现,这是朝向大型社会的组织进化过程的重要一环,也将是下一章的主题。
注释:(其中所引文献详见〈参考文献〉) [1] 我在本书中将不对阶层(stratum)和阶级(class)作严格区分,而一律使用前一个术语来涵盖其他学者用这两个术语所表达的意思。 [2] Bruce G. Trigger (2003) 《理解早期文明》,第3章。 [3] Nancy Howell (2010) Life Histories of the Dobe !Kung, p.193. [4] Frank Marlowe (2010) The Hadza, ch.9; Nancy Howell (2010) ch.8. [5] Kent Flannery & Joyce Marcus (2012) The Creation of Inequality, ch.2. [6] Frank Marlowe (2010) p.250. [7] Nancy Howell (2010) ch.8; Kent Flannery & Joyce Marcus (2012) ch.2. [8] Frank Marlowe (2010) p.35,41,263. [9] Kristen J. Gremillion, “Central Place Foraging and Food Production on the Cumberland Plateau, Eastern Kentucky” in Douglas J. Kennett & Bruce Winterhalder (2006.ed) Behavioral Ecology and the Transition to Agriculture, pp.53-54. [10] Frans de Waal (2007) 《黑猩猩的政治》。 [11] Christopher Boehm (2001) Hierarchy in the Forest, ch.1,2,4. [12] Brian Fagan (2010) Cro-Magnon, ch.9. [13] Kent Flannery & Joyce Marcus (2012) ch.5. [14] Robert L. Bettinger (2015) Orderly Anarchy, ch.4,6,8. [15] George B. Grinnell (2008) The Cheyenne Indians, ch.6. [16] Igor Krupnik & Marcia Levenson (1989) Arctic Adaptations, pp.44-49. [17] Lee Cronk & Beth L. Leech (2012) Meeting at Grand Central, pp.141-143; NHK (1992) 人間は何を食べてきたか, S03E01. [18] Brian Fagan (2010) ch.10. [19] Sarunas Milisauskas (2011.ed) European Prehistory, pp.80-91. [20] Olga Soffer & N. D. Praslov (1993.ed) From Kostenki to Clovis, ch.4. [21] Lawrence H. Keeley (1996) War Before Civilization, ch.3. [22] Azar Gat (2006) War in Human Civilization, ch.6; Lawrence H. Keeley (1996) ch.3. [23] Jason Hook (1985) The American Plains Indians; George B. Grinnell (1915) The Fighting Cheyennes. [24] David D. Friedman, Peter T. Leeson & David Skarbek (2019) Legal Systems Very Different From Ours, ch.13. [25] Azar Gat (2006) ch.2. [26] Monty Minyjun Hale (2012) Kurlumarniny, ch.6; Wikipedia: Moity. [27] C.W.M. Hart & al. (1987) The Tiwi of North Australia, ch.2; Wikipedia: Tiwi people. [28] Napoleon Chagnon (2013) Noble Savages, ch.1,3,8,9,12,13. [29] Napoleon Chagnon (2013) ch.1. [30] 关于猎头风俗,参见:Wikipeida: headhunting; Albert Jenks (1905) The Bontoc Igorot, ch.6; Kent Flannery & Joyce Marcus (2012) ch.6,7,8,10. [31] Wikipedia: Bantu expansion; David Reich (2018) Who We Are and How We Got Here, ch.9. [32] Lawrence H. Keeley (1996) ch.2. [33] Nicholas A. Christakis (2019) Blueprint, ch.2. [34] Robert L. Bettinger (2015) Orderly Anarchy, ch.3,4,8,9. [35] Lawrence S. Sugiyama & Richard Chacon, “Effects of Illness and Injury on Foraging among the Yora and Shiwiar,” in Lee Cronk et al.(eds.) Adaptation and Human Behavior (2000), pp.374-375. [36] Brian Fagan (2010) ch.7; Sarunas Milisauskas (2011) pp.87-89; Molly Lee & Gregory A. Reinhardt (2003) Eskimo Architecture. [37] Molly Lee & Gregory A. Reinhardt (2003) p.5; Igor Krupnik & Marcia Levenson (1989) p.51,244. [38] Robert McGhee (2005) The Last Imaginary Place, pp.59-60; Peter D. Jordan (2014) Technology as Human Social Tradition, ch.3. [39] George B. Grinnell (2008) pp.68-69. [40] Peter D. Jordan (2014) ch.3,4. [41] Peter D. Jordan (2014) ch.4. [42] 有关复仇作为一种共同安全机制的逻辑,见辉格(2017)第II部分第7章。 [43] Wikipeida: Infanticide, Sex-selective abortion; Siobhan M. Mattison et al., “Offspring sex preferences among patrilineal and matrilineal Mosuo in Southwest China revealed by differences in parity progression,” in R Soc Open Sci. 2016 Sep; 3(9): 160526. [44] Simon J. Harrison (2006) Stealing People’s Names, ch.6-8. [45] Derek Freeman (1983) 《玛格丽特·米德与萨摩亚》,第8章。 [46] Lawrence H. Keeley (1996) p.29. [47] David Reich (2018) ch.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