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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群间通婚的性别不对称

【2023-05-25】

@暖夕酱 这些年出国留学的女生比男生要多很多,回国探亲的却要少,最愚蠢的就是家庭并不富裕,却把媚外女儿送出国留学,很大程度上相当于断绝关系 ​​​

@UK-Liu:一定程度上也是因为女生较少需要为买房买车这些养家糊口的长期事务操心吧,花60万去英国镀个金增加待嫁时的筹码,未见得不是明智的选择

@whigzhou: 族群间的通婚(以及与通婚相关的人口流动)向来都是性别不对称的——弱势群体女性向优势群体流动,男性则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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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5】 @暖夕酱 这些年出国留学的女生比男生要多很多,回国探亲的却要少,最愚蠢的就是家庭并不富裕,却把媚外女儿送出国留学,很大程度上相当于断绝关系 ​​​ @UK-Liu:一定程度上也是因为女生较少需要为买房买车这些养家糊口的长期事务操心吧,花60万去英国镀个金增加待嫁时的筹码,未见得不是明智的选择 @whigzhou: 族群间的通婚(以及与通婚相关的人口流动)向来都是性别不对称的——弱势群体女性向优势群体流动,男性则相反 @whigzhou: 比如殖民时代美洲的族间通婚,95%以上是欧洲男配美洲女 @whigzhou: 类似的,历史上伴随征服与拓殖的基因取代过程中,男系基因的取代率远远高于女系基因 @whigzhou: 回复@日日用功有常:很多并没有坚持住,殖民者在新世界养小妾的比比皆是,比如两大美洲征服者,皮萨罗收了末代印加的妹妹和老婆之一作妾,科尔特斯的土著小妾更多,其中留下孩子的就至少有5个,包括两位阿兹特克公主
英国贵族的美国妻子

【2021-09-05】

一战前的四十年多间,有一百位美国富豪的女儿嫁给了英国贵族(就像唐顿庄园的女主人那样),占同期英国贵族婚姻的10%,带去了大笔嫁妆,

这几十年也是作为贵族主要资产的土地相对于其他资产价值大幅跌落的时期,

附图显示了1700-1900年间英国贵族结婚对象的家庭背景,红线:土地贵族,蓝:外国人,灰:本国商人,绿线是同期小麦实际价格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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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Mark Taylor – The D(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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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5】 一战前的四十年多间,有一百位美国富豪的女儿嫁给了英国贵族(就像唐顿庄园的女主人那样),占同期英国贵族婚姻的10%,带去了大笔嫁妆, 这几十年也是作为贵族主要资产的土地相对于其他资产价值大幅跌落的时期, 附图显示了1700-1900年间英国贵族结婚对象的家庭背景,红线:土地贵族,蓝:外国人,灰:本国商人,绿线是同期小麦实际价格指数, taylor5septfig1 见:Mark Taylor - The Downton Abbey effect: British aristocratic matches with American business heiresses in the late 19th century
日本女人

【2021-05-03】

@葛晓非 日本的男人,尤其是上班族,想不开的才结婚。一旦结婚,工资全部上交,老婆发午餐费,大概一顿饭一千日元。其他钱就成了家用。男人想喝酒,就不吃午饭,攒十天出去喝一次。老婆呢?拿着男人的工资,买化妆品,男人走后化的美美的,中午和朋友喝咖啡,吃饭,聊天。晚上在超市买点成品,回家最多做一个菜,应付下班回家的男人。生了孩子会有几年带孩子,孩子大点又这样,等男人退休了,拿到退休金,再加上自己多年来攒的小私房,直接离婚走人。……

@whigzhou: 这种随机观察心得有多不靠谱,只要看一个数字就知道了:日本女性劳动参与率超过70%,OECD最高,家庭主妇早已不是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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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igzhou: 图2的日美对照非常说明问题,男人挣钱女人顾家的传统模式,在战后半个世纪中确实很流行,可是,至少75/80/90后,已经不是主流模式了,

话说回来,前面那个原帖的观察确实关涉到了一个问题:

1)如今的日本女性对接受旧模式的开价越来越高了,
2)不少日本男人仍然将旧模式视为理想,但承担不起女方的高开价,只好不结婚,

@加美少女:直觉上感觉没这么高,查了一下,世界劳工组织的2019年数据是53.3%,70%这个数据是出自哪里没查到。

@whigzhou: 你查到的可能是总数,我说的是盛年(prime age,25-54岁)劳动参与率,(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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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3】 @葛晓非 日本的男人,尤其是上班族,想不开的才结婚。一旦结婚,工资全部上交,老婆发午餐费,大概一顿饭一千日元。其他钱就成了家用。男人想喝酒,就不吃午饭,攒十天出去喝一次。老婆呢?拿着男人的工资,买化妆品,男人走后化的美美的,中午和朋友喝咖啡,吃饭,聊天。晚上在超市买点成品,回家最多做一个菜,应付下班回家的男人。生了孩子会有几年带孩子,孩子大点又这样,等男人退休了,拿到退休金,再加上自己多年来攒的小私房,直接离婚走人。…… @whigzhou: 这种随机观察心得有多不靠谱,只要看一个数字就知道了:日本女性劳动参与率超过70%,OECD最高,家庭主妇早已不是主流 es_110117_01_labor_force_participation_prime_age_women_oecd_countries es_110117_02_japanese_vs_american_women_labor_force_participation @whigzhou: 图2的日美对照非常说明问题,男人挣钱女人顾家的传统模式,在战后半个世纪中确实很流行,可是,至少75/80/90后,已经不是主流模式了, 话说回来,前面那个原帖的观察确实关涉到了一个问题: 1)如今的日本女性对接受旧模式的开价越来越高了, 2)不少日本男人仍然将旧模式视为理想,但承担不起女方的高开价,只好不结婚, @加美少女:直觉上感觉没这么高,查了一下,世界劳工组织的2019年数据是53.3%,70%这个数据是出自哪里没查到。 @whigzhou: 你查到的可能是总数,我说的是盛年(prime age,25-54岁)劳动参与率,这是与婚姻问题最相关的年龄段 @whigzhou: 日本当前的低结婚率/低生育率,在机理上和西方的十分不同,它在相当程度上是文化保守主义的结果,是对传统婚姻家庭模式的理想与现实经济状况的不相容所造成,除了前面的图2,下面这张图也构成了强烈对照,日本的婚外生育率与西方相比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 Figure 6 @whigzhou: 所以日本的婚内生育率并不算太低,2.1,总和生育率低只有1.4几是被结婚率拉低了,这跟中世纪晚期/近代早期的英格兰有点像,当时英格兰约1/5女性不婚不育,而结了婚的就开足马力生  
结婚高峰

【2021-01-23】

历史学家为了从有限史料中榨出一点点信息真是绞尽脑汁,前现代英格兰保存最完整的史料是洗礼、婚姻和遗嘱记录,所以各路史家都拼命从中淘数据,Kussmaul 注意到,以谷物耕种为主的地区,结婚高峰在收获后的八月,而以畜牧为主的地区,结婚高峰在春季产仔高峰之后,基于这一特征,他发现,17世纪英格兰农业的地区专业化程度明显高于16世纪,非常聪明的方法(引文摘自:Mark Overton: Agricultural Revolution in England, p.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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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3】 历史学家为了从有限史料中榨出一点点信息真是绞尽脑汁,前现代英格兰保存最完整的史料是洗礼、婚姻和遗嘱记录,所以各路史家都拼命从中淘数据,Kussmaul 注意到,以谷物耕种为主的地区,结婚高峰在收获后的八月,而以畜牧为主的地区,结婚高峰在春季产仔高峰之后,基于这一特征,他发现,17世纪英格兰农业的地区专业化程度明显高于16世纪,非常聪明的方法(引文摘自:Mark Overton: Agricultural Revolution in England, p.103) 537956cagy1gmxlibump9j20u70b5adn  
女儿与离婚

【2021-01-19】

头生为女儿的夫妻的离婚率比头生为儿子的夫妻略高,这个现象社会学家早就知道,不过以往他们要么不予重视(因为效应确实很小,大概只差0.3个百分点),要么把注意力放在对儿子的偏爱上,比如急于想要儿子的丈夫因失望而与妻子生怨,或另谋他途,但这条解释路线一直没走通,

最近有人重新捡起了这个问题,他引入了一个新的分析维度,按孩子年龄逐年统计离婚率,发现,当孩子处于青春期时,上述效应大幅提升,孩子15岁时达到峰值,此时女孩父母的离婚率比男孩父母高出了近10%(如图),这就很显著了,作者(@JanKabatek)认为,原因可能是青春期特有的管教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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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9】 头生为女儿的夫妻的离婚率比头生为儿子的夫妻略高,这个现象社会学家早就知道,不过以往他们要么不予重视(因为效应确实很小,大概只差0.3个百分点),要么把注意力放在对儿子的偏爱上,比如急于想要儿子的丈夫因失望而与妻子生怨,或另谋他途,但这条解释路线一直没走通, 最近有人重新捡起了这个问题,他引入了一个新的分析维度,按孩子年龄逐年统计离婚率,发现,当孩子处于青春期时,上述效应大幅提升,孩子15岁时达到峰值,此时女孩父母的离婚率比男孩父母高出了近10%(如图),这就很显著了,作者(@JanKabatek)认为,原因可能是青春期特有的管教分歧 537956cagy1gmt9l5qlf3j213d0o90up
劳动参与率和阶层流动性

【2019-10-20】

我觉得女性劳动参与率提高会降低阶层流动性,因为假如男性预期未来妻子是家庭妇女,择偶时就不会太在意其教育程度和潜在工资水平,反之,则会在这方面更assortative,从而提高阶层内婚比例,如图所示,工资收入Top10%的男性的配偶的工资收入也在Top10%里的比例自70年代以来一直在上升,同期女性劳动参与率也在提高,来源:How Assortative Mating Is Driving Income Inequality by Branko Milanov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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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0】 我觉得女性劳动参与率提高会降低阶层流动性,因为假如男性预期未来妻子是家庭妇女,择偶时就不会太在意其教育程度和潜在工资水平,反之,则会在这方面更assortative,从而提高阶层内婚比例,如图所示,工资收入Top10%的男性的配偶的工资收入也在Top10%里的比例自70年代以来一直在上升,同期女性劳动参与率也在提高,来源:How Assortative Mating Is Driving Income Inequality by Branko Milanovic   537956caly1g84xthqk19j20m80dcdgm 537956caly1g84xtixdboj20m80dbaat
同婚权与蛋糕权

【2017-10-10】

下午课上分组讨论婚姻话题,不出意料,焦点很快汇聚到当下正热门的同性婚姻上,同样不出意料,nayster在我的新移民同学中占压倒多数(除了香港同学表示不在乎,日本同学的意见没听到),为避免讨论变成异口同声宣示倾诉,我主要扮演倾听者、提问者和质疑者的角色,结果就不幸被认定为yesster了。

不过我确实不太接受nayster们最常提到的那些理由,我不相信同婚合法化会危及传统婚姻,传统婚姻是在衰弱,但和同性恋或同婚都没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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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0】 下午课上分组讨论婚姻话题,不出意料,焦点很快汇聚到当下正热门的同性婚姻上,同样不出意料,nayster在我的新移民同学中占压倒多数(除了香港同学表示不在乎,日本同学的意见没听到),为避免讨论变成异口同声宣示倾诉,我主要扮演倾听者、提问者和质疑者的角色,结果就不幸被认定为yesster了。 不过我确实不太接受nayster们最常提到的那些理由,我不相信同婚合法化会危及传统婚姻,传统婚姻是在衰弱,但和同性恋或同婚都没什么关系。 『会confuse孩子』也没多大说服力,首先,孩子恐怕没这么容易被confuse,其次,当前使劲confusing孩子的是女权主义、多元主义、相对主义乃至整个进步主义运动,只要他们仍然统治着媒体和教育系统,孩子们被confuse的风险是一样的,无论同婚是否合法化。 对收养问题的担忧更有道理一些,但这之所以成为问题主要是因为国家权力在收养事务上插手太深,我的立场是:如果我是孤儿院院长,我会拒绝任何同性恋者的收养请求,如果我是法官,我不会禁止孤儿院院长将孤儿交给同性恋收养者,如果我是议员,我会对任何扩大国家对收养事务干预权的法案投反对票…… 当然,如果有投票权,我肯定会投nay,因为尽管我不认为同性恋和同婚本身是什么洪水猛兽,但当前推动他们的那个政治运动和意识形态体系却是货真价实的洪水猛兽,特别是到他们在推进这一议题时所表现出的蛮横、不宽容、不可理喻、得寸进尺,更让我不愿看到他们又一次得手。 假如回到十年前,我可能会想,这事情没那么重要,最好满足他们吧,好让这议题从政治空间中消失,但近十几年的经验告诉我,事情不会这么发展,他们只会得寸进尺,得到同婚权之后,他们会进而要求同婚蛋糕权……他们总会找出办法让这议题延续下去,真正的伤害随后便会到来。  
沐猿而冠·第3章·家庭·导言

性别分工与夫妻合作或许是人类最古老的分工合作形式,而家庭则是人类最普遍也最古老的组织,即便在结构最简单、文化最简陋的社会,比如几十人一伙的狩猎采集游团,没有其他任何组织形式,但也都有家庭存在。

如果说婚姻是男女为合作养育孩子而订立的契约,那么家庭就是实现合作目标而建立的企业;诚然,家庭一旦存在,便会被赋予更多的价值和意义,也会承担起更多社会功能,正如人们最初为实现某种商业目的而建立的企业,一旦存在,也会发展出专业精神、职业伦理、同事情谊和企业文化,然而这些都不能否认,养育任务才是家庭的存在基础。

认识到这一点,可以让我们更好的理解家庭所面临的种种问题,以及当前正在发生的婚姻与家庭变迁;比如所谓七年之痒和中年危机,大都发生在孩子上学、育儿负担高峰过去之后,而出现这样的负担落差,只是因为现代人多将生育集中在婚后头几年内,而(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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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分工与夫妻合作或许是人类最古老的分工合作形式,而家庭则是人类最普遍也最古老的组织,即便在结构最简单、文化最简陋的社会,比如几十人一伙的狩猎采集游团,没有其他任何组织形式,但也都有家庭存在。 如果说婚姻是男女为合作养育孩子而订立的契约,那么家庭就是实现合作目标而建立的企业;诚然,家庭一旦存在,便会被赋予更多的价值和意义,也会承担起更多社会功能,正如人们最初为实现某种商业目的而建立的企业,一旦存在,也会发展出专业精神、职业伦理、同事情谊和企业文化,然而这些都不能否认,养育任务才是家庭的存在基础。 认识到这一点,可以让我们更好的理解家庭所面临的种种问题,以及当前正在发生的婚姻与家庭变迁;比如所谓七年之痒和中年危机,大都发生在孩子上学、育儿负担高峰过去之后,而出现这样的负担落差,只是因为现代人多将生育集中在婚后头几年内,而在哺乳期更长、生育次数更多、寿命却更短的古代,生育通常更均匀的分布在整个育龄期中。 现代城市社会,由夫妻和未婚子女组成的核心家庭日益成为主流,然而在历史上,家庭结构却非常繁多;正如企业一样,即便面临着同样的核心任务,但随着资源条件、比较优势和经营策略的不同,人们也会选择不同的商业模式,并为此而设计不同的组织形式。 在农业时代,三代同堂的扩展家庭更为常见,四代甚至五代同堂的大家庭也并不罕见;当大家庭的合作优势足以抵消其内部冲突带来的成本时,妨碍家庭向大型化发展的,便只有家长的寿命和记忆共同祖先的能力了;从小家庭到大家庭,从家族到宗族,多重血缘群体的繁衍扩张和分支裂变,也是早期社会走向复杂化的一条主要途径。 家庭的悠长历史,给我们的心理和文化都打上了深刻烙印,人类男性有着哺乳动物中少有的父爱,拨动我们怜爱心弦,让我们大量分泌催产素([[oxytocin]])的种种萌物,无论是宠物、玩偶,还是动画形象,究其萌点,无一不是某种婴儿特征,大脑袋、蹒跚短腿、小鼻子小嘴、频率音色近似婴儿啼哭的叫声,等等。 每当我们想要和别人建立亲密关系,或营造温馨友爱团结氛围时,常会不假思索的虚构家庭或亲属关系,从随随便便的称兄道弟,到隆重其事的义结金兰,结干亲、认教父,类似的关系缔结仪式在各大文化中普遍存在,许多宗教也以兄弟会之名组织教团,秘密社团帮派更是喜欢模拟家族结构;虚拟家庭的极端形式是配冥婚,未能成家的人生被认为是不完整的。 现代家庭与传统家庭的一个根本区别是它的私密性,家庭被视为绝对私人领地,与社交和公共生活都有着截然分明、不可侵犯的界线;传统家庭的边界则没那么清晰,隐私观念也不那么强烈,住宅大门很宽,白天很少关闭,通常有一间宽敞通透、亲友邻居可随便出入的堂屋;组成大家庭的几个核心家庭,常常同居一户,却又分灶而食,空间分隔并不清晰严格。 从家庭、家族、亲属,到乡邻、村社、集市,从私人到公共空间的过渡是连续而平缓的,个人的社交与关系网络随这一过渡带而扩散,构成一组从亲密到疏远、从熟悉到陌生的同心圆,而家庭便是这组同心圆的中心,它是个人所有活动的出发点,个人与外部世界的任何互动关系,皆以上述同心圆结构为传导介质。 现代家庭主要是个消费中心,而传统家庭同时也是个生产中心,因而其结构与规模需要和生产模式相适应,若生产模式需要较多合作与公共品,便倾向于大家庭和更紧密的家族组织,若规模经济要求更多家庭劳力,多妻制往往更流行,拥有庞大畜群的畜牧家庭,有时妻子甚至会鼓励丈夫多娶。 在教会、公司、大学、社团、政党等其他组织形式尚未发育的时代,家庭是个万能组织,被用来经营几乎所有事业,农业由家庭农场经营,工厂是家庭作坊,学徒是师傅的家庭成员,私塾开在教师或学生家里,文学沙龙在私人客厅,李渔用他一群妻妾组成了戏班子,君主也常倚赖家人亲属经营其权力,亚洲许多政党,不过是穿上现代外套的家族。 现代法治环境和信用体系建立之前,迂回生产和大跨度贸易所需要的信用资源,大都来自家庭关系;商路的建立,贸易网络的扩展,供应链的延伸,大型连锁商号的兴起,往往与商业家族的分支移居相同步,从热那亚商人、北非犹太人,到宁波帮、徽商、东南亚华商和现代温州商人,莫不如此。 万能家庭涵盖生活所有方面,生产、消费、生养、教育、亲情、娱乐,将个人重重笼罩其中,很少留下自我空间或逃避出口,尤其是对全部活动被束缚于其中的传统女性,更是如此,它不是避风港,而是主战场;在有些人看来,这种“朝夕相处,不分彼此,每件事都一起做”的传统家庭,才是充满人情味的,现代家庭则变得疏离而冷漠。 但朝夕亲密也是有代价的,尤其是当对象无可选择时,争斗与冲突就不可避免,父子反目、兄弟阋墙,婆媳妯娌姑嫂,也都不省油,嫌隙不断,却又不得不继续相处;相比之下,现代家庭反倒因剥离了大部分传统功能而变得更纯粹,较少利益瓜葛的亲情,消除了相互计较和操控的动机,尽管会稍稍疏离淡泊一些,却更轻松甜美了。 今天,越来越多的人离开父母和出生长大的地方,自己选择职业,自己寻找配偶,独立建设小家庭;但与此同时,他们仍常常挂念着远方的家人与家乡,每年春节,仍会想尽办法回到那里与家人团聚。  
沐猿而冠·第2章·男女·导言

作为有性繁殖生物,两性关系自然对人类有着头等重要性;和其他有性生物一样,过去的觅偶策略(mating strategies)在很大程度上造就了今天的我们,它在我们的身体、心理和文化上都留下了深刻烙印,许多习俗和制度元素也都是实施这些策略的结果,这是一个重要且富有启发却往往被忽视的事实。

用生物学眼光看,这种烙印比比皆是:睾丸重量显示男性间的精子战争曾相当激烈,永久性乳房则显示男性也曾有机会挑剔配偶,发情期和性肿胀的消失表明,我们祖先迫切需要某种机制将夫妻天天栓在一起,大量分布的性敏感区似乎也是为了配合这一需要,其尺寸在灵长类中傲视群雄的阴茎,或许暗示了男性在求偶中曾广泛使用强迫手段的历史……

当我们把目光转向文化时,性策略的痕迹同样明显:我们有许多发达的第二性征,也努力装扮自己以求吸引异性,同时却又用衣物遮掩最具性刺(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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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有性繁殖生物,两性关系自然对人类有着头等重要性;和其他有性生物一样,过去的觅偶策略(mating strategies)在很大程度上造就了今天的我们,它在我们的身体、心理和文化上都留下了深刻烙印,许多习俗和制度元素也都是实施这些策略的结果,这是一个重要且富有启发却往往被忽视的事实。 用生物学眼光看,这种烙印比比皆是:睾丸重量显示男性间的精子战争曾相当激烈,永久性乳房则显示男性也曾有机会挑剔配偶,发情期和性肿胀的消失表明,我们祖先迫切需要某种机制将夫妻天天栓在一起,大量分布的性敏感区似乎也是为了配合这一需要,其尺寸在灵长类中傲视群雄的阴茎,或许暗示了男性在求偶中曾广泛使用强迫手段的历史…… 当我们把目光转向文化时,性策略的痕迹同样明显:我们有许多发达的第二性征,也努力装扮自己以求吸引异性,同时却又用衣物遮掩最具性刺激的部位,如此构造了一个精心调控收放自如的信号系统,因为我们的性魅力是定向投送的,适当遮掩才能避免在错误时机向错误对象发送性信号,那会带来严重后果,这表明我们对配偶相当挑剔,也会因交配而承担巨大责任。 这一可调控信号机制,将我们的性魅力表达与感知能力塑造得极为精妙,创造出了从最大胆奔放到最含蓄微妙的种种性吸引和性暗示方式,这些元素也渗透进了服饰、语言、戏曲、文学等等创造物中,全面而深刻的影响了我们的审美情趣和艺术创作。 人类性心理中另一些机制则更为特别,女性对配偶出轨的细微线索异常敏感,也对任何潜在对手在配偶面前的出现表现得十分警惕,而且忍不住会对其竞争实力进行评估,并与自己做一番比较;男性的敏感点不太一样,无论他们在做什么,只要有适龄女性出现,就会表现得更要强好斗争胜;这些特性,都和我们的觅偶策略与婚配模式有关。 抚养孩子的需要,迫使我们建立固定配偶关系,但同时我们的性策略又相当机会主义,并不那么专一,所以在觅偶过程中,两性都需要以某种方式让对方相信自己的承诺,男性用一种看起来高度非理性的颠狂状态来证明其难以自拔的迷恋和不顾一切的许诺,女性则用羞怯和矜持来证明其贞洁和自爱。 雄性历来倾向于广种薄收的数量策略,但人类婴儿的脆弱性和沉重抚养负担却迫使男性经营长期关系,他们为此作出了巨大投入,实际上,这是促使男性辛勤劳作和在社会竞技场的拼搏奋斗的主要动机,对于这样的巨额投资,他们自然会寻求某种保障来控制亲子关系不确定所带来的风险,反过来,女性也会寻求一种机制来确保男性履行其持续投入于长期关系的承诺。 这场博弈的结果是一整套婚姻契约和与之配合的性伦理规范,要求双方忠诚守诺;然而,此类规范赋予两性的责任是不对称的,一方面要求女性贞洁专一,同时却往往容许男性寻求更多性伙伴,只要不影响他们继续履行对已有婚姻的责任,在基督教文明主导世界之前,多数社会的性伦理都正式接受多妻关系。 但这又明显不同于狮子或海豹那样的多偶关系,而是一种允许男性在确保履行既有责任的前提下,按其资源能力决定配偶数量的弹性多妻制,这一安排或许是因为,人类若要成功狩猎,并在相邻群体的争斗中取胜,必须依靠团队合作,因而不能接受海豹那样的赢家通吃局面,而必须在合作团伙内分享性资源,但分享比例不必是均等的,可以随个体在团队内地位而异。 这一局面将雄性间古老的配偶竞争引向了全新方向,尽管人类男性也会像雄孔雀那样展示优良禀赋,或像公鸡那样一对一搏斗,但更多采用的是组织化竞争手段(正如他们在狩猎和战争中所做的),其中最古老也最普遍的,是父系家族组织,从凭借对共同祖先的个人记忆而维系的小型家族,到依靠符号、仪式和神话而维系的氏族、宗族、部落等更大规模血缘组织,组织化竞争推动着社会结构和制度向日益复杂的方向发展。 由于父系家族常与外婚制([[exogamy]])相搭配,因而通婚关系往往成为不同父系群体之间建立合作联盟的基础,而适当选择通婚对象,也是个人、家族和部落经营其合作网络以扩大自身政治权力的重要手段;长期持续的通婚关系,既是超越父系家族之上的更高层政治共同体得以维系的纽带,也是在更大范围内形成共同文化的重要途径。 一旦通婚有了这样的功能,族内的待嫁女性以及她们的禀赋和声誉,便成了家族经营其政治实力的宝贵资源,因而具有了家族公共资产的性质,这便为家族(尤其是从家族势力中获益较多的上层人物)严格执行其性规范以维护家族声誉提供了强大激励;不难发现,越是宗族组织发达、宗族间竞争激烈的地方,对贞节牌坊的需求和惩罚越轨者的冲动便越是强烈。 通婚在维系合作纽带和建立共同文化上的作用,在社会各阶层之间并不同步,每个层次上的跨群体合作与文化融合,总是首先在这些群体的上层人物之间发生,而下层大众的通婚和交往范围都更为局限,结果是,任何一个多层次大型共同体的任一层次上,无论在语言、知识、生活方式,还是价值观念、历史记忆、民族认同上,都会出现上层融合而下层分异的情况。 婚姻的上述社会性功能,也促使父母们强化了对子女婚姻的控制,导致各种形式的包办婚广为流行:童婚、攀附婚、买卖婚、政治婚,等等;此时,一桩婚姻的缔结不再只是夫妻双方的事情,而是两个家族关系的全面整合,相应的,离婚将是这一关系网的一次大撕裂;如此一来,青年男女便逐渐丧失了恋爱婚姻自由,并被束缚在日益严苛的性伦理之中。 直到近代(西方更早些)以来,家族的社会结构功能逐渐被教会、学校、企业、社团、政府等其他组织所取代,社会变得更富流动性,个人才得以从那张严丝合缝、笼罩一切的伦理之网中挣脱出来,获得独立和自主,恋爱、婚姻和家庭生活才与公共生活隔离开来,成为闲人莫入的私属领地,一个避风港。  
超越邓巴数#4:婚姻粘结剂

超越邓巴数#4:婚姻粘结剂
辉格
2015年9月29日

通过组织宗族和强化父权而扩展父系继嗣群,终究会因亲缘渐疏和协调成本剧增而遭遇极限,西非约鲁巴宗族社区和华南众多单姓村显示了,其规模最多比狩猎采集游团高出一两个数量级(几百到几千人),若要组织起更大型社会,便需要借助各种社会粘结剂,将多个父系群联合成单一政治结构,而婚姻是最古老也最常见的粘结剂。

婚姻的粘结作用,在前定居社会便已存在,列维-斯特劳斯发现,相邻的若干继嗣群之间建立固定通婚关系,以交表婚之类的形式相互交换女性,是初民社会的普遍做法;持久通婚维系了群体间血缘纽带,促进语言上的融合,共享文化元素,让双方更容易结盟共同对抗其他群体,即便发生冲突也比较容易协商停战,所有这些,都有助于它们建立更高一级的政治共同体。

此类固定结对通婚关系广泛存在于澳洲土著和北美印第安人中,其最显著特点是,它是群体本位而非个体本位的,缺乏定居者所熟悉的从个体出发的各种亲属称谓,有关亲属关系的词汇,所指称的都是按继嗣群(或曰氏族,常由图腾标识)、性别和辈份三个维度所划分出的一个组别,婚姻必须发生在两个特定组别之间。(值得留意的是:这种模式常被错误的称为“群婚制”,实际上,其中每桩婚姻都发生在男女个体之间,并非群婚。)

典型的做法是,两个父系群结对通婚,澳洲西北阿纳姆地的雍古人(Yolngu),20个氏族分为两个被人类学家称为半偶族(moiety)的组,每个半偶族的女性只能嫁到另一个半偶族;这确保了夫妻双方的血缘不会比一级表亲更近;周人姬姓与姜姓的持续频繁通婚,或许也是此类安排的延续;不那么系统化的交表婚则更为普遍,几乎见于所有古代社会。

以此为基础,还发展出了更复杂的结对安排,比如西澳的马图苏利纳人(Martuthunira)采用一种双(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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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邓巴数#4:婚姻粘结剂 辉格 2015年9月29日 通过组织宗族和强化父权而扩展父系继嗣群,终究会因亲缘渐疏和协调成本剧增而遭遇极限,西非约鲁巴宗族社区和华南众多单姓村显示了,其规模最多比狩猎采集游团高出一两个数量级(几百到几千人),若要组织起更大型社会,便需要借助各种社会粘结剂,将多个父系群联合成单一政治结构,而婚姻是最古老也最常见的粘结剂。 婚姻的粘结作用,在前定居社会便已存在,列维-斯特劳斯发现,相邻的若干继嗣群之间建立固定通婚关系,以交表婚之类的形式相互交换女性,是初民社会的普遍做法;持久通婚维系了群体间血缘纽带,促进语言上的融合,共享文化元素,让双方更容易结盟共同对抗其他群体,即便发生冲突也比较容易协商停战,所有这些,都有助于它们建立更高一级的政治共同体。 此类固定结对通婚关系广泛存在于澳洲土著和北美印第安人中,其最显著特点是,它是群体本位而非个体本位的,缺乏定居者所熟悉的从个体出发的各种亲属称谓,有关亲属关系的词汇,所指称的都是按继嗣群(或曰氏族,常由图腾标识)、性别和辈份三个维度所划分出的一个组别,婚姻必须发生在两个特定组别之间。(值得留意的是:这种模式常被错误的称为“群婚制”,实际上,其中每桩婚姻都发生在男女个体之间,并非群婚。) 典型的做法是,两个父系群结对通婚,澳洲西北阿纳姆地的雍古人([[Yolngu]]),20个氏族分为两个被人类学家称为半偶族([[moiety]])的组,每个半偶族的女性只能嫁到另一个半偶族;这确保了夫妻双方的血缘不会比一级表亲更近;周人姬姓与姜姓的持续频繁通婚,或许也是此类安排的延续;不那么系统化的交表婚则更为普遍,几乎见于所有古代社会。 以此为基础,还发展出了更复杂的结对安排,比如西澳的马图苏利纳人([[Martuthunira]])采用一种双代交替的半偶族模式,运作机制如下图所示: 【图一】 每个半偶群的奇数辈和偶数辈又分成两个组,一个半偶群的奇数辈,只能和对方的奇数辈婚配。这样就把婚姻限制在了同辈之间,避免了娶到姨母或外甥女的可能性。这同时也起到了拉远夫妻血缘的效果,因为交表兄妹的亲缘系数比舅甥或姨甥小了一半;周人宗法制中的昭穆轮替标记法,或许也有类似用意。 为将更多单系继嗣群拉进固定通婚关系,从而扩大内婚群的规模,有些族群还采用了一种单向循环通婚圈,例如缅甸山区从事游耕的克钦人(Kachin)和苏门答腊种植水稻为生的巴塔克人([[Batak]]),由三到六个父系群组成循环圈:A群男性从B群娶妻,B从C娶,C从A娶;这种安排不仅进一步拉远了夫妻血缘,也提升了内婚群的遗传多样性。 结对通婚关系促进群体间合作的效果十分显著,雍古人活动范围内的各种自然物——土地、河流、鱼种、山岩等等——都被赋予了和某一半偶族相同的名称,这显然是两组群体就共同领地内自然资源分配所达成的一种协调,而这一成就是在完全缺乏高级政治结构的条件下达成的。 也正是借助循环通婚圈,克钦人才可能在文化和种族成分极为复杂横断山区建立多种族复合社区,在埃德蒙·利奇([[Edmund Leach]])调查的一个500人社区(帕朗)中,六种语言并存,仍可维持大致和平,对外关系中还表现出了相当团结性。 然而正如澳洲土著的经验所显示,固定通婚关系本身并不能带来高级政治结构,而充其量只能产生一个文化共同体,即有着粗略地理边界、较强血缘纽带、具有一定文化同质性的血缘/文化群([[ethnic group]]),澳洲人始终缺乏游团以上的部落结构,因而澳洲也是唯一一个英国殖民者未能与当地土著达成土地协议的殖民地,因为找不到适当的谈判和签约对手。 若要借助婚姻粘结剂建立更大社会,还需要父系群本身的升级改造(如我在上一篇所述),以及群内的等级分化和政治权力崛起,这一点,我们需要从群体角度转到个体角度才能看清。 在一个缺乏人身与财产权普遍保护,离开熟人小群体便毫无安全可言的霍布斯世界,姻亲关系对个人利益极为重要;当你在群体之外寻求合作与帮助时,它常常也是唯一的来源;当你为狩猎、作战,或采集某些重要材料(比如石料或盐),或从事交易,或战败逃亡,而需要穿越相邻群体的地盘时,若在该群体中无人为你提供担保和庇护,是极其危险的;所以,在霍布斯世界,陌生群体间的商品交易普遍采用“沉默交易”的方式,以避免近距离接触。 姻亲是个人将其互惠合作网络延伸至群体之外的主要途径,重要的是,它带来的一些合作关系是群内合作所无法替代的,包括:拓宽安全活动范围和信息来源,饥荒时的求助对象,发生群内冲突时的临时避难所,交易对象,和第三方建立合作或交易关系的中间人或担保人,等等。 马林诺夫斯基在其名著《西太平洋的航行者》中描述的特罗布里恩岛民的库拉圈交易是个很好的例子,分布在方圆数百英里海域的数十个岛屿的居民中,存在一个奇特的双向礼物流动圈,该圈每一环由来自不同群体的一对成员结成,在专门为此而举行的聚会上,双方隆重交换礼物——臂镯和项圈,用于仪式性场合上佩戴——,两种礼物总是朝相对方向流动,有数千人卷入这一交换活动。 乍看起来,库拉交换纯属仪式,毫无实用价值,其实不然,正是这种仪式性交换,为结成库拉对的两个人创造了定期拜访对方社区、参与其聚会和双方友好交往的机会,在库拉交换中拜访对方的人,都会随船携带一些实用商品用于交易,与我们主题有关的要点是:一个人库拉伙伴通常都是他的姻亲。 看上面的介绍,你可能会觉得这些群体和睦友好,实际上并非如此,库拉关系只是让群体间交往能够发生(否则根本无法和平接触),但平时关系仍然充满敌意和恐惧,远远谈不上友好;为了克服恐惧、确保自己不受对方伤害,拜访者在整个交易旅程中会施行大量巫术,一位土著对人类学家如此描述其即将拜访的库拉伙伴:
多布人没我们这么好;他们凶恶,他们是食人族!我们来多布时,十分害怕。他们会杀死我们。但看到我们吐出施过法术的姜汁,他们的头脑改变了。他们放下矛枪,友善的招待我们。
当拜访船队接近对方岛屿时,他们反复念诵类似这样的咒语:
尔之凶恶消失,消失,噢,多布男人! 尔之矛枪消失,消失,噢,多布男人! 尔之战争油彩消失,消失,噢,多布男人! ……
另一个故事则说明了在这种恐惧氛围中,拥有库拉伙伴的价值:一个叫Kaypoyla男人,航行中搁浅于一个陌生岛屿,同伴全部被杀死吃掉,他被留作下一顿美餐,夜晚侥幸逃出,流落至另一岛上,次日醒来发现自己被一群人围着,幸运的是,其中一位是他的库拉伙伴,于是被送回了家。 在特罗布里恩,一位酋长的地位很大程度上体现在众多妻子(常多达十几个)带给他的庞大姻亲网络上,通过与妻子兄弟的互惠交换,常积累起显示其权势的巨大甘薯库存,姻亲网络也让他在库拉圈中地位显赫,普通人一般只有几位库拉伙伴,而酋长则有上百位;人类学家蒂莫西·厄尔([[Timothy Earle]])也发现,在部落向酋邦的发展过程中,酋长们建立其权势地位的手段之一,便是通过精心安排婚姻来建立姻亲网络。 对于社会结构来说,重要的是,姻亲关系的上述作用,被宗族组织和父权成倍放大了,并且反过来强化了后两者;若没有紧密的宗族关系,一位男性从一桩婚姻中得到的姻亲就十分有限,岳父加上妻子的兄弟,但宗族的存在使得婚姻不仅是一对男女的联合,也是两个家族的联合,随着繁复婚姻仪式的逐步推进,双方众多成员的关系全面重组,并在此后的周期性节庆聚宴上得到反复强化,这也是为何在具有宗族组织的社会中,婚姻和生育仪式发展得那么繁杂隆重。 类似的,假如没有强父权,男性从婚姻中得到的姻亲数量,便主要取决于妻子数量,而在高度平等主义的前定居社会,多妻较少见,而且妻子数较平均(但也有例外,比如澳洲,但那里的高多妻率同样伴随着强父权和老人政治),但父权改变了姻亲性质,在控制了子女婚姻之后,长辈取代结婚者本人而成为姻亲关系的主导者,这样一来,一位男性能够主动建立并从中获益的姻亲关系,便大大增加了。 宗族和父权不仅拓展了个人发展姻亲的潜力,而且拉大了个体之间和家族支系之间社会地位的不均等;在游团一级的小型简单社会中,尽管个体境遇和生活成就也有着巨大差异,但这差异主要表现为后代数量,很少能积累起可以传给后代的资源,而现在,由于宗族使得姻亲关系成为两个家族的广泛结合,因而这一关系网成了家族支系的集体资产,而同时,由长辈安排子女婚姻,使得这一资产具有了可遗传性,这就好比现代家族企业在晚辈接班时,长辈会把整个商业关系网络连同有形资产一起传给他。 借助长辈所积累的资源,成功者的后辈从人生起步时便取得了竞争优势,这便构成了一种正反馈,使得父系群中发达的支系愈加发达,最终在群体内形成地位分化;这一分化也将自动克服我在上一篇中指出的父系群扩张所面临的一个障碍:当家长联盟向更高层次发展时,由于共祖已不在世,由谁来代表更高级支系?很明显,拥有压倒性权势的支系家长更有机会成为族长。 当若干相邻群体皆发生地位分化之后,权势家庭之间便倾向于相互通婚,并逐渐形成一个上层姻亲网络;这个圈子将带给其成员众多优势:从事甚至垄断跨群体的长距离贸易,在冲突中获得权势姻亲的襄助,影响联盟关系使其有利于自己;经过代代相袭,权势强弱不再只是个人境遇的差别,而成了固有地位,权势者逐渐成为固化成一个贵族阶层。 和族长联盟一样,权势姻亲联盟也可将若干群体连结为一个政治共同体,但效果更好;由于血缘随代际更替而逐渐疏远,单系群不可避免处于持续的分支裂变之中,成吉思汗的儿子们还能紧密合作,孙子辈就开始分裂,但还勉强能召集起忽里勒台,到第四代就形同陌路了;相反,姻亲关系则可以每代刷新,保持亲缘距离不变。 阿兹特克的事例很好的演示了,姻亲联盟在维系一个大型共同体时是如何起作用的;阿兹特克由数百个城邦组成,其中三个强势城邦联合成为霸主,垄断城邦间贸易,并向各邦索取贡赋,国王一般与友邦王室通婚,并通常将其正妻所生嫡女嫁给友邦王族或本邦高级贵族,而将庶女嫁给较低级贵族或有权势的家族首领,类似的,贵族在本邦同侪中通婚,也将庶女嫁给有权势平民,或战功卓著的武士,相比之下,下层平民的婚姻则限于所居住社区,每个社区由若干家族构成内婚群。 这样,在社会结构的每个层次上,国王或贵族通过正妻和嫡子女的婚姻而构建了一个维持该层次统治阶层的横向姻亲联盟,而通过庶妻和庶子女的婚姻则构建了一个纵向姻亲网络,将其合作关系和控制力向下延伸,如此便搭建起一个组织紧密的多层次政治结构,其中每个层次上的姻亲网络有着不同的覆盖范围,因而其合作圈规模皆可限于邓巴数之下。 类似景象在前现代欧洲也可看到,王室在全欧洲联姻,贵族在整个王国通婚,而普通人的婚嫁对象则很少越出邻近几个镇区;得益于阶层分化,婚姻为多层社会同时提供了横向和纵向的粘结纽带,然而,高级政治结构在创造出文明社会之前,许多功能仍有待开发,也还需要其他粘结剂,我会在后面的文章里逐一考察。  
[译文]婚姻中的“金发姑娘理论”

The Goldilocks Theory of Marriage
婚姻中的“金发姑娘理论”

作者:Jordan Weissmann @ 2015-7-16
译者:ShawnLai
校对:带菜刀的诗人
来源:Slate杂志,http://www.slate.com/blogs/moneybox/2015/07/16/getting_married_late_increases_your_chance_of_a_divorce.html

Conventional wisdom, and many years of social science, have long said that the longer people wait to get married, the less likely they are to get divorced. There are obvious reasons why. With age, people mature, finish school, and settle into careers, which gives them the emotional and financial wherewithal to manage lifelong romantic commitments. The more we settle into ourselves, the theory goes, the better we are at settling down with others.

传统观点和多年来的社会科学界一直都认为,人们结婚越晚,越不容易离婚。道理很明显,随着年龄增长,人们的人格得以成熟,学业得以完成,事业得以稳定,这些条件为做出情感上、经济上的终生承诺提供了资本。根据这种理论,我们自己越安定,就越擅于成家立业。

newanalysis by Nicholas Wolfinger, a sociologist at the University of Utah, challenges that idea a bit. Using data from the NationalSurveyofFamilyGrowth, he finds that today, divorce risk declines for people who wait until their late 20s and early 30s to get married. But it rises again for those who delay walking down the aisle until their late 30s.

来自犹他大学(University of Utah)的社会学家Nicholas Wolfinger的一项新研究,对上述观点提出了挑战。根据国家家庭成长调查(National Survey of Family Growth)的数据,他发现,如今,对于等到三十来岁再结婚的人来说,离婚风险是下降的,但如果推迟到年近40岁才步入婚姻殿堂,离婚风险会再次升高。

Again, this seems to be a new phenomenon. Wolfinger finds that during the mid-1990s, the odds of(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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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Goldilocks Theory of Marriage 婚姻中的“金发姑娘理论”

作者:Jordan Weissmann @ 2015-7-16 译者:ShawnLai 校对:带菜刀的诗人 来源:Slate杂志,http://www.slate.com/blogs/moneybox/2015/07/16/getting_married_late_increases_your_chance_of_a_divorce.html

Conventional wisdom, and many years of social science, have long said that the longer people wait to get married, the less likely they are to get divorced. There are obvious reasons why. With age, people mature, finish school, and settle into careers, which gives them the emotional and financial wherewithal to manage lifelong romantic commitments. The more we settle into ourselves, the theory goes, the better we are at settling down with others.

传统观点和多年来的社会科学界一直都认为,人们结婚越晚,越不容易离婚。道理很明显,随着年龄增长,人们的人格得以成熟,学业得以完成,事业得以稳定,这些条件为做出情感上、经济上的终生承诺提供了资本。根据这种理论,我们自己越安定,就越擅于成家立业。

newanalysis by Nicholas Wolfinger, a sociologist at the University of Utah, challenges that idea a bit. Using data from the NationalSurveyofFamilyGrowth, he finds that today, divorce risk declines for people who wait until their late 20s and early 30s to get married. But it rises again for those who delay walking down the aisle until their late 30s.

来自犹他大学(University of Utah)的社会学家Nicholas Wolfinger的一项新研究,对上述观点提出了挑战。根据国家家庭成长调查(National Survey of Family Growth)的数据,他发现,如今,对于等到三十来岁再结婚的人来说,离婚风险是下降的,但如果推迟到年近40岁才步入婚姻殿堂,离婚风险会再次升高。

Again, this seems to be a new phenomenon. Wolfinger finds that during the mid-1990s, the odds of getting divorced continued declining the longer individuals held off on their first marriage. (For our purposes, just pay attention to the blue trend line. The gray shaded areas represent what are known as confidence intervals.)

Wolfinger的另一发现发现似乎也是个新现象。1990年代中期,首次结婚年龄越大的人,他们的离婚概率就越低。(出于本文目的,只要关注蓝线就可以了,灰色阴影区域是置信区间)

wolfinger_2.png.CROP.promovar-mediumlargeBut now, the trend is u-shaped. “My data analysis shows that prior to age 32 or so, each additional year of age at marriage reduces the odds of divorce by 11 percent,” he writes. “However, after that the odds of divorce increase by 5 percent per year.” Call it the Goldilocks theory of marriage: Getting married too early is risky, but so is getting married too late. Your late 20s and early 30s are just right.

但是现在,这个趋势是U型的。 “我的数据分析显示,32岁左右之前,年龄每增加一岁,离婚的风险就会降低11%。”他写道,“然而在此之后,离婚风险就会每年增加5%。”我把它称为婚姻中的金发姑娘理论:结婚太早风险很高,但是结婚太晚也一样。三十来岁刚刚好。【编注:金发姑娘理论指地球位于不近不远刚好适合的轨道,“金发姑娘”典出儿童故事《三只小熊》:主人公金发姑娘发现小熊家的一样三份的东西中,总有一份偏于一端,一份偏于另一端,而一份刚刚好。

wolfinger_1.png.CROP.promo-xlarge2How come? Wolfinger isn't sure. But controlling the data for demographic and personal characteristics such as race, education, religion, sexual history, family background, or the size of the cities survey takers lived in didn't change the results, suggesting none of those factors could explain it.

为什么会这样?Wolfinger也不确定。但是,在控制了诸如种族、教育、宗教、性经历、家庭背景、调查对象所在的城市规模等人口和个人特征之后,结果没有改变,说明以上因素不能解释这个现象。

Ultimately, the professor suspects that there's a lot of self-selection at play: The sorts of people who wait a very long time to say "I do" just might not really be the marrying types, whether they realize it or not. Or, even if they are, their dating pool might have been whittled down to people who aren't.

最终,Wolfinger教授怀疑这是自我选择的作用:那些拖了很长时间才结婚的人,无论自己是否意识到,晚婚的他们也许根本就不适合步入婚姻殿堂。或者,即使他们自己是适合结婚的人,他们约会对象的范围也收窄到那些不适合结婚的人了。

But that would explain today's pattern, not the change we've seen since the turn of the century. And the reason behind that shift is also mysterious. "This is the $64,000 question," he told me. "I honestly don’t have a great explanation. What I know for certain is it has happened."

但是这个说法只解释了今天的情况,而没有解释这个世纪以来发生的变化。这些变化背后的原因依然是谜。“这是一个‘64,000美元难题( $64,000 question)’”【译注:这是1955年CBS推出的一档高额奖金电视问答节目】,Wolfinger教授说,“我真的没有好的解释,我唯一能确认的是,这样的事的确发生了。”

Jordan Weissmann is Slate's senior business and economics correspondent. Jordan Weissmann是Slate杂志的资深商业与经济学通讯记者。

(编辑:辉格@whigzhou) *注:本译文未经原作者授权,本站对原文不持有也不主张任何权利,如果你恰好对原文拥有权益并希望我们移除相关内容,请私信联系,我们会立即作出响应。

——海德沙龙·翻译组,致力于将英文世界的好文章搬进中文世界——

[微言]同性婚姻、契约及其它

【2015-05-23】

@我讲旧常识: 同性婚姻是否 “合法” 的问题也就两种思路。认为婚姻仅是法律事件,同性婚姻并没有对异性恋产生暴力/经济危害,没有什么理由不合法。如果你认为 “婚姻” 不仅是法律契约,而是宗教传统,那么唯一自洽的结论也就是根据政教分离原则法律没资格规定婚姻。

@whigzhou: 前半句不同意

@whigzhou: 假如婚姻契约的内容都是双方个别议定的,那是没什么好争,但婚姻契约是一种典型的俗成契约(conventional contract),其条款涵盖的责任非常广泛,而这些条款通常不是个别议定的,而是俗成的、默会的,这样,司法系统便需要辨明一项特定的关系是(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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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3】 @我讲旧常识: 同性婚姻是否 “合法” 的问题也就两种思路。认为婚姻仅是法律事件,同性婚姻并没有对异性恋产生暴力/经济危害,没有什么理由不合法。如果你认为 “婚姻” 不仅是法律契约,而是宗教传统,那么唯一自洽的结论也就是根据政教分离原则法律没资格规定婚姻。 @whigzhou: 前半句不同意 @whigzhou: 假如婚姻契约的内容都是双方个别议定的,那是没什么好争,但婚姻契约是一种典型的俗成契约(conventional contract),其条款涵盖的责任非常广泛,而这些条款通常不是个别议定的,而是俗成的、默会的,这样,司法系统便需要辨明一项特定的关系是否应被归入此类契约而加以保护。 @我讲旧常识: 俗成契约不是契约,就是习俗。 @whigzhou: 听上去你对习俗与法律之间关系的看法和我的很不一样,你似乎认为两者是相互替代的:只要法律把规则讲清楚了,便无须再问习俗是什么,而我认为:法律是对习俗的澄清和肯定,并赋予其强制性,法律永远(经由司法过程)追随着习俗而演变,并非在替代它 @我讲旧常识: 抱歉,此微博已被删除。查看帮助:O网页链接 @whigzhou: 这件事,在我看来即是“习俗首先演变,然后法律(在滞后相当长时间之后)跟着改变”的一个例子,具体而言,习俗已不再将性义务列为婚姻契约的默认条款,而司法系统在这一变化发生了很久之后,加以澄清和确认。 @我讲旧常识: 我的意思是:法律的语·言·和习俗的语·言·不同。一切习俗中 “默会” 的在法律上都必须明确,如果这种 “明确化” 导致了荒谬的结论,就只·能·说·明·习·俗·本·身·是·坏·的。 @whigzhou: 嗯,这样我们的分歧就小多了,问题是这里似乎没有什么荒谬的地方 @whigzhou: 这就好比,习俗已经对收养关系规定了一些义务,其中得到司法系统肯定的部分变成了收养法,然后某一天,某甲宣布与某乙建立收养关系,并主张这一关系得到法律保护,但别人反对说:某乙明明是成年人啊,收养契约不该适用于成年人之间,我看不出这里有什么荒谬的 @我讲旧常识: 衡量习俗本身是否荒谬,就只能以习俗之外的标准。同性婚姻既然不在暴力/经济上歧视异性恋,影响也就只是审美观感上的。如果仅因审美就能判定其不合法,那么同样的逻辑《小苹果》的作者早该拉出去毙了。我觉得这已经荒谬了 @whigzhou: 看来起,这一荒谬观感似乎混淆了反对同性关系和反对同性婚姻 @whigzhou: 再好比:若一对同性恋人宣称他们之间的同居关系是一种雇佣关系,理应按雇佣法得到保护,于是一群人站出来反对,这算荒谬吗? @人格显示器:如果他们是雇佣关系,那是应该受到雇佣法的保护呀 @whigzhou: 嗯,但如果他们进一步主张一条一般性原则:同性恋人的同居关系都应被默认的视为一种雇佣关系,呢?  
[微言]光棍

最近渣浪神经病频发,越来越不堪其扰,以后我还是多写博客少发微博吧。

【2014-11-18】

@冯学荣说: 我发表了文章 http://t.cn/Rzh5QYw

@局外人c的空间 光棍多,在马尔萨斯陷阱中是应有之义,所谓低水平均衡吧。那么,作为一种胡扯,我能不能接着推理:光棍多的社会,应该有更多的妇女从事性产业,也应该有更多的妇女作二房之类?就是说,一夫多妻与多光棍现象应该同时出现才合理?请教@whigzhou

@whigzhou: 嗯嗯,人口压力降低生育资源价值,从而削弱对女儿的偏好,确有增加光棍的效果,而大量光棍对性产业的需求将更多女性拉出婚姻市场,更增加光棍,这一正反馈效果好像也说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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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渣浪神经病频发,越来越不堪其扰,以后我还是多写博客少发微博吧。 【2014-11-18】 @冯学荣说: 我发表了文章 http://t.cn/Rzh5QYw @局外人c的空间 光棍多,在马尔萨斯陷阱中是应有之义,所谓低水平均衡吧。那么,作为一种胡扯,我能不能接着推理:光棍多的社会,应该有更多的妇女从事性产业,也应该有更多的妇女作二房之类?就是说,一夫多妻与多光棍现象应该同时出现才合理?请教@whigzhou @whigzhou: 嗯嗯,人口压力降低生育资源价值,从而削弱对女儿的偏好,确有增加光棍的效果,而大量光棍对性产业的需求将更多女性拉出婚姻市场,更增加光棍,这一正反馈效果好像也说的通 @whigzhou: 不过,更全面考虑的话,我会强调另外几个因素:1)宗族制度对子女性别偏好的影响,我之前写过; 2)和平环境降低了男女死亡率差异;3)多妻制 @whigzhou: 原文说“现在中国的男子,娶妻还是相当容易的”,这判断恐怕错的远,现如今约炮是容易了,娶老婆可是另一码事 @whigzhou: 人口压力在东西方的影响不同,西欧婚育模式下,人口压力同时增加了光棍和老处女,这一效果在殖民时代可以看的很清楚:北美殖民者的母国以晚婚和高独身率著称,但一到北美,人口压力解除,马上普遍早婚早育  
真的有过母系社会阶段吗?

真的有过母系社会阶段吗?
辉格
2014年9月8日

 

【母系神话】

基于意识形态而编写的官方历史教科书,曾在几代人中造成了对历史的大规模错误认知,比如许多人相信,历史上曾经有过一个普遍以奴隶制为社会经济基础的时代,甚而认为奴隶制是社会制度演变的必经阶段,许多人也相信,在开始近代化之前的两千多年里,中国始终是个封建社会。

这些认识,由于和已知历史事实背谬的实在太远,在学界已没多少影响,如今虽还在流传,但也只是作为一种标签,用来展示其知识来源被局限于官方教科书而已;然而还有一个谬误,即便在学界,即便在知识来源没那么狭隘的人群中,仍有相当影响,那就是“母系阶段论”,即认为早期人类社会普遍采用从妻居(matrilocal residence)模式,按母系组成血缘群体。

事实上民族志调查显示,多数(3/4以上)传统社会采用父系制(即实行从夫居(patrilocal residence),并按父系组成血缘群体),而且并不存在社会结构越简单原始,越可能采用母系制的倾向,比如澳洲和新几内亚土著的社会形态相当原始,且与主要文明长期隔绝,但也都采用父系制;没有证据表明,人类早期曾有过一个普遍采用母系制的阶段。

相反,压倒性的证据显示,在直到现代之前的整个人类历史上,父系制始终是主流和常态,母系制只是特殊条件下的例外,父系制的历史甚至可以追溯到人类与黑猩猩的共同祖先,因为黑猩猩、倭黑猩猩、乃至亲缘更远的大猩猩,都是从夫居的;除了民族志材料,对晚期南猿和尼安德特人的化石同位素分析也显示,这两个社会很可能都是从夫居的。

【神话的由来】

那么,这个母系神话是怎么来的,为何它比其他神话有着更持久的生命力?答案看来要从政治和意识形态上去找。

最初提出母系阶段论的是瑞士学者约翰·巴霍芬(Johann Bachofen),在1861年出版的一本书中,他根据从希腊神话和古代传说中搜罗出的一些线索,比如亚马逊女战士和普遍存在的女性生殖崇拜,认为早期社会不仅是母系的,还是母权的;他还不甘落伍的配合维多利亚时代流行的社会进步观,提出了一种阶梯式社会进化理论,按女权男权的此消彼长,将社会史划分成了四个阶段。

巴霍芬的著作适时启发了恰好正在研究亲属关系的美国人类学家路易斯·摩根(Lewis Morgan),由于摩根接触过的易洛魁社会恰好是母系制的,所以很快被巴氏的理论所吸引,并与他建立了通信关系;此后在1877年出版的《古代社会》里,摩根很大程度上采纳了巴氏的观点,将他所了解的易洛魁母系制一般化为早期社会普遍经历的“母系氏族阶段”。

和巴霍芬相比,摩根是更严肃的人类学家,他做过一些田野调查(但不是对易洛魁),所用材料也更具实证价值,但他的系统性信息来源主要是语言学材料,从中推断婚姻与亲属制度的可信度并不高,最大的问题是,和那个时代喜欢构造宏大体系的博学家一样,他的阶梯式社会进化理论同样是以想当然的猜测为主。

摩根之所以认为存在一个母系阶段,是基于这样一种轻率推导:早期人类是乱交的,没有固定配偶关系,因而不知其父只知其母,也难以防止近亲交配,所以最初的血缘群体(即氏族或胞族)只能按母系组成,所以早期社会必定基于母系制的。

这里存在两个误解:首先,防止一级近亲(兄妹、父女和母子)交配无须以固定配偶为前提,只须实行外婚制(exogamy)和从夫(或从妻)居即可,也就是遵循这样三条原则:不和与自己出生于同一群体的异性交配,性成熟后离开出生群体并加入其他群体,不与性伙伴的子女交配;许多动物正是通过这种方式避免近亲交配的。

第二个误解是:组成父系氏族无须以父子关系可辨认为前提,只须实行外婚制和从夫居、并且兄弟关系可辨认即可;比如从若干同母兄弟开始,每一代所有女儿都离开,并接纳来自其他群体的女性,便可确保群体男性成员始终拥有共同的父系祖先;实际上,黑猩猩正是通过这样的安排组成了父系氏族,尽管它们没有固定配偶,也不知有父。

巴霍芬和摩根所犯的另一个错误,是制造了母系制和母权制( 标签: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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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有过母系社会阶段吗? 辉格 2014年9月8日   【母系神话】 基于意识形态而编写的官方历史教科书,曾在几代人中造成了对历史的大规模错误认知,比如许多人相信,历史上曾经有过一个普遍以奴隶制为社会经济基础的时代,甚而认为奴隶制是社会制度演变的必经阶段,许多人也相信,在开始近代化之前的两千多年里,中国始终是个封建社会。 这些认识,由于和已知历史事实背谬的实在太远,在学界已没多少影响,如今虽还在流传,但也只是作为一种标签,用来展示其知识来源被局限于官方教科书而已;然而还有一个谬误,即便在学界,即便在知识来源没那么狭隘的人群中,仍有相当影响,那就是“母系阶段论”,即认为早期人类社会普遍采用从妻居([[matrilocal residence]])模式,按母系组成血缘群体。 事实上民族志调查显示,多数(3/4以上)传统社会采用父系制(即实行从夫居([[patrilocal residence]]),并按父系组成血缘群体),而且并不存在社会结构越简单原始,越可能采用母系制的倾向,比如澳洲和新几内亚土著的社会形态相当原始,且与主要文明长期隔绝,但也都采用父系制;没有证据表明,人类早期曾有过一个普遍采用母系制的阶段。 相反,压倒性的证据显示,在直到现代之前的整个人类历史上,父系制始终是主流和常态,母系制只是特殊条件下的例外,父系制的历史甚至可以追溯到人类与黑猩猩的共同祖先,因为黑猩猩、倭黑猩猩、乃至亲缘更远的大猩猩,都是从夫居的;除了民族志材料,对晚期南猿和尼安德特人的化石同位素分析也显示,这两个社会很可能都是从夫居的。 【神话的由来】 那么,这个母系神话是怎么来的,为何它比其他神话有着更持久的生命力?答案看来要从政治和意识形态上去找。 最初提出母系阶段论的是瑞士学者约翰·巴霍芬([[Johann Bachofen]]),在1861年出版的一本书中,他根据从希腊神话和古代传说中搜罗出的一些线索,比如亚马逊女战士和普遍存在的女性生殖崇拜,认为早期社会不仅是母系的,还是母权的;他还不甘落伍的配合维多利亚时代流行的社会进步观,提出了一种阶梯式社会进化理论,按女权男权的此消彼长,将社会史划分成了四个阶段。 巴霍芬的著作适时启发了恰好正在研究亲属关系的美国人类学家路易斯·摩根([[Lewis Morgan]]),由于摩根接触过的易洛魁社会恰好是母系制的,所以很快被巴氏的理论所吸引,并与他建立了通信关系;此后在1877年出版的《古代社会》里,摩根很大程度上采纳了巴氏的观点,将他所了解的易洛魁母系制一般化为早期社会普遍经历的“母系氏族阶段”。 和巴霍芬相比,摩根是更严肃的人类学家,他做过一些田野调查(但不是对易洛魁),所用材料也更具实证价值,但他的系统性信息来源主要是语言学材料,从中推断婚姻与亲属制度的可信度并不高,最大的问题是,和那个时代喜欢构造宏大体系的博学家一样,他的阶梯式社会进化理论同样是以想当然的猜测为主。 摩根之所以认为存在一个母系阶段,是基于这样一种轻率推导:早期人类是乱交的,没有固定配偶关系,因而不知其父只知其母,也难以防止近亲交配,所以最初的血缘群体(即氏族或胞族)只能按母系组成,所以早期社会必定基于母系制的。 这里存在两个误解:首先,防止一级近亲(兄妹、父女和母子)交配无须以固定配偶为前提,只须实行外婚制([[exogamy]])和从夫(或从妻)居即可,也就是遵循这样三条原则:不和与自己出生于同一群体的异性交配,性成熟后离开出生群体并加入其他群体,不与性伙伴的子女交配;许多动物正是通过这种方式避免近亲交配的。 第二个误解是:组成父系氏族无须以父子关系可辨认为前提,只须实行外婚制和从夫居、并且兄弟关系可辨认即可;比如从若干同母兄弟开始,每一代所有女儿都离开,并接纳来自其他群体的女性,便可确保群体男性成员始终拥有共同的父系祖先;实际上,黑猩猩正是通过这样的安排组成了父系氏族,尽管它们没有固定配偶,也不知有父。 巴霍芬和摩根所犯的另一个错误,是制造了母系制和母权制([[matriarchy]])的混淆,实际上两者没有他们所认为的固定联系或因果关系,大多数母系社会要么是平等主义的,要么是男权占优的,由男性充当酋长、族长或头人的角色,迄今没有任何社会被人类学家普遍承认是实行母权制的,尽管曾有个别社会被少数人类学家认定为母权社会。 【当神话傍上大款】 尽管有着这样根本性的理论缺陷,也得不到经验证据支持,摩根的理论却在社会科学界获得了极大影响,《古代社会》很长时间内被奉为婚姻和亲属关系领域的经典著作;这一地位的确立要归功于恩格斯,在整理马克思遗物时,恩格斯发现马克思就该书写了许多笔记,顿时如获至宝,迅速将自己的唯物史观揉进其中,于次年出版了《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马恩之所以亲睐摩根理论,是因为后者很适合为他们空洞干枯的历史唯物主义添加血肉;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类社会注定会从原始状态开始,在阶级斗争推动下,经历一系列特定阶段,最终进入共产主义;摩根理论主要被用于描绘上述过程的第一步。 大意是:血亲关系和阶级关系是组织社会的两种相互排斥的力量,在原始状态,只有血缘而没有阶级,又因父子关系无从识别,所以原始社会必然是母系的,后来,男性为获得支配地位,合谋对女性加以控制,并建立父系家庭和父权,从而破坏了血缘氏族组织,同时家庭的出现导致了私有财产权建立,而为了维护家庭、父权和财产权,又建立了国家机器,最终,原本由血缘关系维持的社会,变成了一些阶级统治其他阶级的社会。 恩格斯的著作后来成了各共产主义国家的社会学红宝书,在西方左翼阵营中也颇有影响,而人类学和社会学界恰好又是左翼思想长期占主导地位的;和其他马列红宝书中空泛抽象的理论和宣传相比,这本书的内容更具实证色彩,看起来更有干货,因而其对观念的影响也更为深远,这一影响即便在马列意识形态失去吸引力之后,仍时常能感觉到。 但实际上,从恩格斯看到马克思笔记到他的书出版,中间只隔了一年多时间,根本做不了什么像样的研究,其中看似经验性的内容,其实都是凭空臆想,比如他认为父系家庭和男权的建立导致了财产权的诞生,但这两者之间的依赖关系既非逻辑上的必要,也没有经验支持,实际上财产权更多是和定居农业联系在一起,无论北美、非洲、还是东南亚的母系社会,只要过定居生活,都有财产权。 除了马列导师,母系神话还傍上了另一个大款——女权运动,许多女权主义者热烈欢迎摩根和恩格斯的理论,特别是1960/70年代的第二波女权浪潮——以著名考古学家马丽加·金芭塔丝([[Marija Gimbutas]])为代表——,复兴了这套原本在学术界已被冷落的理论;女权运动的强大声势和它所取得的政治正确地位,延续着母系神话的寿命。 女权主义者亲睐母系阶段论的理由或许是:假如漫长的前文明时代都是母系社会,那么母系制乃至母权制就可以说是更自然的、更符合人类“本性”的;这种以“更接近原始形态”为由对某种制度或行为模式加以合理化的做法——常包裹在自然、纯真、天性等美妙词汇之下——世人早已耳熟能详,从衣食住行到教育医疗,乃至“高贵野蛮人([[noble savage]])”神话中,都可看到。 但稍稍推敲一下,便不难发现其背后的反文明和反进化逻辑,果若原始的就是好的,何不改回四足行走放弃语言文字回树上生活? 不乏有女权主义者认识到上述合理化努力的反文明性质,也意识到母系神话对女权运动是个不必要的包袱,让她们的信念和主张建立在错误的历史认知之上;在2001年出版的《史前母权神话》([[The Myth of Matriarchal Prehistory]])一书中,文化史学家辛西娅·埃勒([[Cynthia Eller]])对母系神话渗透进女权运动的历史做了全面清理,并呼吁女权主义者抛弃这一包袱。 【重新认识父系制】 对有关母系和母权的种种谬见的清除工作所带来的一个额外好处是,可以让我们更好的认识父系制在人类发展史上所扮演的角色;恩格斯尽管炮制了许多谬论,但有一点他说对了,父系关系的发展确曾是推动社会进化的一大动力,可是他弄错了时间,而且错的很远,这一发展,远远早于他所认为的原始社会晚期,而是可以追溯到人类与黑猩猩的共同祖先。 在对黑猩猩的观察中,灵长类学家发现它们在两个关键方面和人类很像:一是战争行为,简·古道尔([[Jane Goodall]])和西田利贞([[Nishida Toshisada]])在各自研究中都发现,黑猩猩群体的雄性成员会组成巡逻队守卫领地,并在巡逻过程中伺机猎杀相邻黑猩猩群体中的落单个体或数量占下风的小团伙。 那些在战争中命运不济的群体,常在几十年内被逐渐消灭,或者在一次成功偷袭中遭毁灭性打击,这与人类学家在亚马逊丛林、新几内亚高地、吕宋山区、南部非洲的部落社会中见到的情形极为相似,实际上,这种由群体内雄性结伙对相邻同类发动经常性战争的行为,在前文明无国家社会中普遍存在,但在整个动物界却是极为罕见的。 第二个相似点是政治,弗兰斯·德瓦尔([[Frans de Waal]])发现,黑猩猩群体内雄性在争夺首领地位、从而获取多数交配机会的过程中,会像人类那样施展马基雅维利式的政治伎俩,合纵连横尔虞我诈见风使舵,比如雄一号用各种甜头诱使雄三号合作阻止雄二号夺位,一旦雄一号显出颓势或二号实力提升,三号便伺机背叛与二号合谋篡位。 当然,由于缺乏语言和武器带给人类的强大交流、控制与组织手段,黑猩猩的战争和政治形态还非常原始简陋,但从整个灵长类乃至动物界看,黑猩猩已经朝着建立复杂社会的方向迈出了关键一步,这一步,恰恰与父系关系的建立同时发生,而父系群体和战争与政治在动物界同样罕见,这强烈暗示着,这一同时性并非巧合。 从亲缘选择([[kin selection]])的角度看,我们也有理由相信父系关系所起的作用,假如黑猩猩群体是母系的,其中成年雄性并非近亲,那他们就很难形成持久的合作关系来集体守卫领地和发动战争,争斗将以个体对个体而不是群体对群体的方式发生,因为一旦某方显现出优势,弱势一方的个体便可轻易转投优势方,这样,以群内合作为前提的群体间对抗便难以形成。 由于性选择导致两性在体型和体能上的显著差异(即所谓“性二态([[sexual dimorphism]])”),群体间对抗只能以雄性为主力,这要求雄性间能够达成合作,而除非得到亲缘关系的强化,这种合作难以持久,对此困难,一个明显的解决方案是建立父系合作群体,而通过采用从夫居模式(即成年雌性离开出生群体,雄性留在群内),黑猩猩找到了这个方案。 【父系引擎的威力】 基于父系亲缘的雄性联盟的建立,对此后人类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特别是当人类跨出了更重要的第二步——结成固定配偶关系、进而建立父系家族——之后,社会结构便朝向日益复杂的方向发展;因为婚姻大幅提高了亲子关系确定性,让父系亲缘变得更明确更精细,从而有可能按亲缘远近建立多层次的父系家族组织。 同时,多层次结构带来了等级分化,后者以多偶制的形式强化了配偶竞争和性选择压力,又因为语言和武器将选择压力从个人身体禀赋转向了地位、财富、权力、组织控制能力等等制度性因素,因而使得性选择成了社会结构进化的一大动力。 上述机制,对照狒狒的情况或许可以看得更清楚,埃及狒狒([[hamadryas baboon]])在许多方面都非常像人,其社会形态甚至比黑猩猩更接近人类,它同样罕见的采用了从夫居和父系制,但比黑猩猩更进一步,它和人类一样建立了多偶制的固定配偶关系,因而也得以按亲缘远近建立了多达四个层次的复杂等级社会,四个层次大致相当于人类的家庭、氏族、游团([[band society|band]])和部落。 多层父系群的建立,使得埃及狒狒的雄性联盟极具战斗力,群体间常因争夺领地和支配地位而发生战争,有时战争场面相当壮观,在一英里开阔的战场上数百头雄性投入战斗;另外,雄性在控制配偶和下级时也表现的非常暴虐,这些情景,都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人类社会。 埃及狒狒转向父系制,最初可能是为了构建雄性联盟以对抗非洲豹和斑鬣狗等危险捕食者,相比之下,其表亲狮尾狒狒([[gelada]])生活在捕食者难以到达的悬崖绝壁上,处境更安全,因而仍保留着母系制,没有发展出多层次结构,雄性对待配偶更温和,群体间冲突也没有那么剧烈。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研究(比如劳伦斯·基利([[Lawrence Keeley]])和史蒂文·平克([[Steven Pinker]]))发现,整个人类史上,前国家社会都充斥着连绵不绝的暴力和战争,在这种环境下,群体的生存和壮大往往严重依赖于其战争能力,而在由血缘纽带维系的前国家社会,战争能力只能由父系男性联盟保障。 由此我们有理由相信,父系制在历史上始终居于主流,母系制只是例外;有些社会或许因为地处孤立隔绝环境(比如沙漠或小岛),冲突强度低,比如母系制的霍皮族([[Hopi]])印第安人,是著名的和平主义者,有些社会则因为选择了特殊生计模式而难以维系父系家族,比如摩梭族男性常年外出经营马帮,甚至无法维持稳定婚姻关系,与此相似的是苏门答腊的米南佳保族([[Minangkabau]]),男性也普遍外出从事商业或手工业。    
婚姻生意是怎么做的?

婚姻生意是怎么做的?
辉格
2014年7月6日

常有人将合作办企业这样的长期商业伙伴关系比作婚姻,其实反过来说可能更贴切:婚姻就是一种投资,组建家庭就是创办企业,若从投资和经营的角度,我们或许更容易看清各大文化中形形色色的婚姻模式和习俗规范,也能在这个社会条件剧烈变动的时代,更好的理解和适应婚姻关系的变迁。

【核心产品】

婚姻的核心产品自然是孩子,或许有人会质疑:家庭不是也创造了夫妻感情、性满足和安全感吗?这没错,可是一家汽车制造企业也会创造同事情谊、工作成就感、群体归属感,甚至孕育一支优秀的足球队,但这些都只能算副产品,汽车才是其核心产品。

所以一旦合作抚养孩子的需求不再迫切——这或是因为单身女性独力抚养孩子变得容易了,或是因为政府通过福利制度接管了大部分抚养责任——婚姻制度便很快开始瓦解,这正是过去四十年发生在欧美尤其是北欧国家的情况。

婚外生育的比例,在美国从1980年的18%上升到了2008年的40%,北欧已普遍超过55%,头胎更高达80%,同时期,美国的结婚率也相应的从15.9‰降至10.6‰,欧洲更已低至6.5‰,越来越多的人不再生活于婚姻之中。

【由谁出资?】

现代婚姻的投资者通常是夫妻双方,但传统婚姻情况更加多样,要看用于组建家庭和抚养孩子的关键资源掌握在谁手里,这些资源包括女性生育能力、生活资料、社会关系和安全条件,在家长权威和家族组织强大的社会,这些资源往往由家长控制,包括对女孩的人身控制。

此时家长才是投资者,交易发生在双方家长所代表的两个家族之间,也就是常说的包办婚姻(arranged marriage);在包办婚姻中,夫妻的意志和能力并不重要,而且他们在这方面越弱小,家长越容易加以控制,所以包办婚姻常倾向于低龄化,童婚亦不少见。

而在家长控制较弱的个人主义社会,比如中世纪英格兰,婚姻更多是两位独立成年人之间的事情,尤其是男方,必须先在社会站稳脚跟,拥有一份产业和足以养家的稳定收入之后,才有机会娶妻成家;那些在长子继承制下无望继承主要家产也未能从父母那里得到足够现金资助的幼子们,往往要经历多年奋斗才能如愿。

许多没这能力的男性只能长期单身甚至终身未娶,或者干脆早早放弃努力遁入修道院,又因为单妻制,许多迟迟等不到合格夫君的女性,也只好保持单身或者做尼姑;倒是那些已经有份产业的寡妇颇受欢迎,特别是身为女继承人的寡妇,比如亨利二世就娶了比他大11岁的著名寡妇埃莉诺,后者作为长女继承了阿基坦公爵领地。

所以,当时英格兰和其他西北欧社会的晚婚、单身和不生育的比例,皆大大高出我们熟悉的东亚社会。

【新部门还是新企业?】

在现代社会,结婚意味着建立新家庭,也就是开办新企业,然而,这种被人类学家称为新居制(neolocal residence)的方式,在多数传统社会反倒是特例,结婚通常只是为既有大家庭增添了一个分支,相当于大公司投资建了新工厂。

多数情况下,新娘会搬进男方大家庭住,这叫从夫居(patrilocal residence),少数社会是从妇居((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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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生意是怎么做的? 辉格 2014年7月6日 常有人将合作办企业这样的长期商业伙伴关系比作婚姻,其实反过来说可能更贴切:婚姻就是一种投资,组建家庭就是创办企业,若从投资和经营的角度,我们或许更容易看清各大文化中形形色色的婚姻模式和习俗规范,也能在这个社会条件剧烈变动的时代,更好的理解和适应婚姻关系的变迁。 【核心产品】 婚姻的核心产品自然是孩子,或许有人会质疑:家庭不是也创造了夫妻感情、性满足和安全感吗?这没错,可是一家汽车制造企业也会创造同事情谊、工作成就感、群体归属感,甚至孕育一支优秀的足球队,但这些都只能算副产品,汽车才是其核心产品。 所以一旦合作抚养孩子的需求不再迫切——这或是因为单身女性独力抚养孩子变得容易了,或是因为政府通过福利制度接管了大部分抚养责任——婚姻制度便很快开始瓦解,这正是过去四十年发生在欧美尤其是北欧国家的情况。 婚外生育的比例,在美国从1980年的18%上升到了2008年的40%,北欧已普遍超过55%,头胎更高达80%,同时期,美国的结婚率也相应的从15.9‰降至10.6‰,欧洲更已低至6.5‰,越来越多的人不再生活于婚姻之中。 【由谁出资?】 现代婚姻的投资者通常是夫妻双方,但传统婚姻情况更加多样,要看用于组建家庭和抚养孩子的关键资源掌握在谁手里,这些资源包括女性生育能力、生活资料、社会关系和安全条件,在家长权威和家族组织强大的社会,这些资源往往由家长控制,包括对女孩的人身控制。 此时家长才是投资者,交易发生在双方家长所代表的两个家族之间,也就是常说的包办婚姻([[arranged marriage]]);在包办婚姻中,夫妻的意志和能力并不重要,而且他们在这方面越弱小,家长越容易加以控制,所以包办婚姻常倾向于低龄化,童婚亦不少见。 而在家长控制较弱的个人主义社会,比如中世纪英格兰,婚姻更多是两位独立成年人之间的事情,尤其是男方,必须先在社会站稳脚跟,拥有一份产业和足以养家的稳定收入之后,才有机会娶妻成家;那些在长子继承制下无望继承主要家产也未能从父母那里得到足够现金资助的幼子们,往往要经历多年奋斗才能如愿。 许多没这能力的男性只能长期单身甚至终身未娶,或者干脆早早放弃努力遁入修道院,又因为单妻制,许多迟迟等不到合格夫君的女性,也只好保持单身或者做尼姑;倒是那些已经有份产业的寡妇颇受欢迎,特别是身为女继承人的寡妇,比如亨利二世就娶了比他大11岁的著名寡妇埃莉诺,后者作为长女继承了阿基坦公爵领地。 所以,当时英格兰和其他西北欧社会的晚婚、单身和不生育的比例,皆大大高出我们熟悉的东亚社会。 【新部门还是新企业?】 在现代社会,结婚意味着建立新家庭,也就是开办新企业,然而,这种被人类学家称为新居制([[neolocal residence]])的方式,在多数传统社会反倒是特例,结婚通常只是为既有大家庭增添了一个分支,相当于大公司投资建了新工厂。 多数情况下,新娘会搬进男方大家庭住,这叫从夫居([[patrilocal residence]]),少数社会是从妇居([[matrilocal residence]]),新郎搬进女方家庭住,比如亚利桑那的霍皮族([[Hopi]])印第安人和苏门答腊的米南佳保人([[Minangkabau]])。 新分支在若干年后会分离出来成为新企业,这段时间有多长,取决于家族组织的发达程度和家长的控制力;在一个极端,年轻人一旦成年就离家自谋生路,另一个极端则是印度式联合家庭([[Hindu joint family]]),只要最高直系长辈仍然在世,就不会分家,且大家长拥有绝对权威。 但更多情况处于两个极端之间,比如多数游牧社会,未婚者与父母同住,结婚后单独成家,这样,长辈家庭就像一个孵化器,帮助子女逐个离巢单飞,最终可能由小儿子留下赡养老人;更常见的是流行于意大利南方、爱尔兰和儒家文化圈中的三世同堂扩展家庭,老人尽可能延迟分家,直到晚辈间冲突不断加剧而自己则日益衰老不再能加以控制时,才最终分家。 维持大家庭的努力和遭遇的困难,是生物学家所谓亲子冲突([[parent-offspring conflict]])的一种表现,大家庭可以在集约经营、社会关系和安全保障等方面获得合作收益,但长辈与晚辈之间存在利益冲突,长辈希望通过平衡子女间利益以追求总收益最大化,并尽量维持家长权威以便维持族内合作,而晚辈则尽可能从家族资源中为自己所在分支谋得最大份额。 这一冲突不仅涉及日常生活中的资源支配和分家时的财产分割,也体现在订婚时彩礼和嫁妆的议价过程中,彩礼有时是男方换取女方生育资源的对价,但也常常以嫁妆的形式重新成为投入于新家庭的资本,所以,未婚夫常会私下怂恿女方抬高彩礼要价,以便从大家庭共同财产中为自己争得更大的一份。 【谁做老板?】 婚姻既是双方的人身结合,也需要投入财产、地位和关系等资源,然而人身条件匹配的双方,投资能力未必相称,所以在这项投资中,由哪方做老板,而哪方只是资源出售或出租者,可以存在许多种安排。 正如甲乙两人合作开饭店,甲拥有店铺,乙拥有厨艺,既可以由甲做老板雇佣乙做厨师,也可由乙做老板租用甲的店铺,或者甲乙各自以店铺和厨艺折合股本合股经营,这些安排还可以各种形式混合搭配,婚姻投资安排中,同样存在类似的多样性。 有关企业所有权结构的一条经济学原理是:处于控制风险的最佳地位的那一方,最可能成为老板;婚姻投资的核心风险是亲子关系不确定性,最关切这一风险的显然是男方,他有着最强烈的动机去控制该风险,所以男方最可能成为婚姻投资的出资人,也就是老板,换句话说,要说服男性对婚姻进行投资,最好让他做老板,让他能在控制亲子关系不确定性上取得主动。 所以最常见的投资安排,是男方支付彩礼([[bride price]]),作为女方让渡新娘的对价,同时女方放弃对未来新家庭的干预权,而男方承诺向新家庭投入足够多资源。 【对价如何支付?】 彩礼通常以现金或实物支付,但如果男方太穷,也可能以劳动支付,这往往造成一种临时从妇居的假象;《旧约》中记载,雅各为娶到以结,为岳父放了14年的羊;这种劳动彩礼([[bride service]])在一些古典玛雅、东非、亚马逊部落中颇为流行,多以三五年为限。 不过同为彩礼,其性质可以十分不同,通常女方会以嫁妆([[dowry]])形式返还一部分,作为对新建小家庭的资助,假如返还比例很高,那么索要彩礼的目的就不是为了获取对价,而是迫使男方从大家庭财产分割出足够多的部分,为小家庭提供物质基础,以确保新娘未来利益。 在各种文化中,嫁妆或多或少具有私房财的性质,即新娘对它拥有排他的用益和支配权,甚至可以在离婚或改嫁时带走,这一排他性在多妻家庭中尤为重要,它也是新娘在夫权主导的家庭中少数个人权益之一。 上述将彩礼转变为嫁妆以确保新娘权益的安排,在中世纪西欧以寡妇产([[dower]])这一法律地位更明确的形式存在,通常新郎在婚前承诺将其名下不动产的1/3的用益权预留作新娘的寡妇产,以备其未来成为寡妇时生计有所保障。 假如女方只收彩礼不陪嫁妆,或陪嫁比例很低,那就是常说的卖女儿,许多穷人只能用女儿的彩礼收入为儿子们筹备彩礼;不过,要是双方都太穷而备不起彩礼,倒是有个更简洁的办法:换亲,也就是交换女儿,当然,这种交易只有在双方都既有儿子又有女儿的条件下才能成立。 还有境况更糟糕的,连把女儿养到适婚年龄的资源都没有,此时,境况稍好的男方便可扮演天使投资人的角色,把穷人家养不起的女孩收养为童养媳,养大后再娶为媳妇,这跟埃及狒狒的做法有点像,雄性埃及狒狒成年后会伺机绑架邻近群体的幼年雌狒狒,先作为养女抚养,养大后再占为配偶。 与卖女儿相反的是高攀婚([[hypergamy]]),即女方支付高额嫁妆以求将女儿嫁入地位较高的夫家,此类高攀婚发生在中国古代官宦与富商之间、近代军阀与企业家之间、当代户籍隔离制度下的城乡之间、印度种姓之间、不同教育程度之间、拿到美国绿卡的移民与老乡之间,等等,在过去几十年的印度尤为盛行,乃至形成了非高攀不嫁的风气,导致不少女孩因家里筹不齐嫁妆而自杀的悲剧。 【单边垄断还是双边垄断?】 婚姻是具有垄断性的合营关系,单偶制是双边垄断([[bilateral monopoly]]),多妻制和多夫制则是单边垄断;上面说过,婚姻投资的核心风险是亲子关系不确定,而关切这一风险的是男方,所以谋求垄断权的通常也是男方,多夫制是非常罕见的,而且通常共享妻子的都是亲兄弟,其共享与合作得到了亲选择的支持。 不过多妻制也有不同模式,一种是丈夫与每位妻子分别建立家户(household),每家拥有独立财产,分别抚养自己的孩子,此时丈夫就像投资并控股了多家独立企业一样,另一种是丈夫与所有妻子生活于单一家户中,共同经营,共享收入与家产。 通常,畜牧者倾向于多家户模式,因为畜产较容易分割,而放牧相比农耕也更少需要密切合作的大家庭,比如蒙古游牧社会,每位妻子和她的孩子生活在单独的帐幕里,拥有自己的畜群;而农耕者多倾向于单家户模式,因为农耕不仅涉及更多不可分割财产,也需要更多合作,这样的多妻家庭甚至不是独立家户,而只是更大的多代扩展家庭的一个分支,比如传统汉族社会,多妻家庭是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的,只有在近代城市化之后,姨太太们才开始在城市独立成户。 有些社会则介于两者之间,比如农耕为主的马里多贡人([[Dogon]]),每位妻子有单独小茅屋,但耕作是共同进行的,收获后各妻室平分粮食;畜牧为主的坦桑尼亚达图加人([[Datooga]]),每位妻子拥有独立畜群,自己抚养孩子,但妻子之间存在大量合作关系,包括一起干活,相互照顾孩子等等。 多妻同居一户,尽管可以带来合作收益,但利益冲突和嫉妒也会带来高额成本,对非洲多妻制的研究发现一个有趣现象:双妻家庭的妻子间冲突成本最高(表现为孩子存活率、营养水平和发育状况等),当共夫妻子(co-wifes)多于三个时,冲突成本反而降低,合作收益开始显现;这很可能是因为两个妻子最容易相互使坏,比如伺机虐待对方孩子,甚至下毒,而更多妻子时则容易相互监督,使坏者难以下手。 或许正是为了控制此类冲突,传统汉族社会采用了妻妾制这一特殊的多妻制,让正妻拥有特权而将侧室置于服从地位,当然,更有效的控制还要倚赖婆婆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