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12】
@whigzhou: 假设某一社会的成员普遍相信“针扎布偶”这种巫术确实可以加害于人,现在某甲对某乙施行了这一巫术,且证据确凿,而你是被大英帝国派去那里的法官,你完全不信此类巫术的效力,那么,当乙诉甲侵权时,你是否会裁定甲侵犯了乙?或者,你是否认为乙的诉讼理由可以成立,因而至少可以立案?
【2015-06-12】
@whigzhou: 假设某一社会的成员普遍相信“针扎布偶”这种巫术确实可以加害于人,现在某甲对某乙施行了这一巫术,且证据确凿,而你是被大英帝国派去那里的法官,你完全不信此类巫术的效力,那么,当乙诉甲侵权时,你是否会裁定甲侵犯了乙?或者,你是否认为乙的诉讼理由可以成立,因而至少可以立案?
【2015-06-11】
@格林黑风:请问如何看待“科学界主流意见”?在温室气体事件中丁院士反驳“科学界有主流意见吗?”在转基因事件中某科学家告诉代表科学界主流告诉崔永元转基因无害(然后崔代表传媒界主流质疑这个结论
@whigzhou: 主流意见是指占多数的一群人就某问题所表达出的共同信念,是可以在经验上检查的,因而是有意义的
@whigzhou: 诉诸主流意见是一种合理的论证方式,但这种论证不是逻辑推导,实际上我们平常见到(包括在学术著作里看到)的绝大多数论证都不是逻辑推导,而是一种“说服你相信”的论证,由于有N种理由可以让你相信一件事,所以论证也可以从N个方面入手,因为某个意见是主流而相信它,并没有什么不合理之处。
@whigzhou: 我们常听到对各种所谓“逻辑谬误”的批评,比如这份清单里的 http://t.cn/R2WYSVv 问题是其中罗列的许多方法,其使用者根本无意做逻辑推导,称之为逻辑谬误是不得要领的。当然这不是说它(more...)
【2015-06-11】
@周雪光 [观察] 组织学家马奇提出的“自信的陷阱”(competence trap)是另一社会心理机制。人们以往的成功经历诱发在某一方向上知识和能力的积累,由此增加自信心,进而自以为是,结构僵化,导致途径依赖。一旦大的环境发生变化,过去的成功限制了对新环境的适应能力。这一现象在个体、组织、社会层次比比皆是。
@whigzhou: 当选择空间极大,而其中可行解分布又极为稀疏时,这基本上不算件坏事,何况人类的头脑已那么开放。
< (more...)【2015-06-10】
@abada张宏兵 赌场富者易通吃?这是常见的反自由市场的理由,也是革命的理由,也是《21世纪资本论》的理由,更是诸多阴谋论的理由。然而这是错的,源于常见的概率错觉。请看图片分析:http://ww3.sinaimg.cn/bmiddle/3fd642cfjw1esyss1q20gj20hs0qogqu.jpg
@whigzhou: 嗯,这个说法适用于私人间的自由赌博,但不适用于像澳门这样的特许赌场赌博,因为特许权实际上让赌场垄断了收尸权,因而是稳赚的。这又一次(more...)
【2015-06-07】
@吴昊老是重名很无奈 @whigzhou 辉总,知乎看到这个问题,觉得高票答案扯蛋,却自己提不出最合适解释,您怎么看?【为什么人类的睾丸长在体腔外?】刘哈哈:转自豆瓣–南度的日记:《蛋疼三部曲》之一:
@whigzhou: 大概看了下,对问题的描述和介绍的各种假说挺有意思,但他自己的分析不行,比如他老是用“这个解释虽然漂亮,但却不能解释为什么其他动物不把睾丸放在外面,难道它们的精子就不需要磨练么?”这种说辞来反驳,他显然没意识到:这个逻辑可以秒杀任何进化生物学解释。
@吴昊老是重名很无奈: 是的,我也是这(more...)
【2015-06-06】
@连岳lianyue 抽不抽烟,是个人自由选择。让不让客人抽烟,是店主自由选择。支持政府干涉这些自由的人,都是优秀的少先队员。去你妈的。
@linsantu:杀不杀人,是个人自由选择。让不让客人杀人,是店主自由选择。支持政府干涉这些自由的人,都是优秀的少先队员。去你妈的。
@whigzhou: 连岳说的没错啊,这么简单的道理也会有人争,而且还被我看到,神了~
@五所雪子: 抽烟显然侵害他人健康权,不认为是自由。
@whigzhou: 他没说可以在任何地方任何人面前随便抽吧,比如你主动来我家做客,我接着抽,门开着,你随时可以离开,这样有啥问题?
@姚斯道:针对这个还有很多长篇累牍的反驳论述文,其核心观点中无主空间、公共空间管理、产权方自主规定的概念糊成一团都长出绿毛了。
@whigzhou: 奇怪的是为何有人会认为私人餐馆也是“公共场所”(more...)
小心被经典砸到
辉格
2015年2月15日
虽然不算多,我也读过一些经典(比如商务汉译名著里那些),多半是在学生时代,那时候年幼无知,在寻求知识和探索世界方面完全没摸着门道,当然,也可能是因为那时能找到的好书实在太少,就被裹挟哄骗着相信了那些经典是人类智慧的最佳代表。
可是翻来翻去,我实在看不出这些经典有什么高明之处,多半要么语义含混不清,要么逻辑跳跃,充斥无端断言,让人摸不着头脑,除了催眠没有别的作用。
好在我还没傻到自欺欺人的程度,所以大约到大学五年级时,我对读书已完全丧失了兴趣,此后七八年没正经读过什么书,直到2000年左右,网上能下载到很多电子书之后,再后来有了网络书店,才大开眼界,重新点燃了我的读书热情。
多年后回想起来,大学时代少数几本给我留下较深印象的书,都是地摊上偶尔淘到的小册子,比如弗雷泽《魔鬼的律师》,马文·哈里斯《文化的起源》,还有边疆派历史学家特纳的一本(书名忘了),看起来都是无望进入经典书单的。(刚想到一个例外:科尔奈的《短缺经济学》,是唯一让我印象深刻的非地摊大册子。)
或许是因为有了这段曲折经历,我和一些年龄相仿的朋友一样,特别讨厌某些书蠹子喜欢举着动辄上百本的经典书单砸人的做派,我怀疑真有不少年轻人被他们砸晕了头,和我当年一样从此对读书丧失兴趣(当然,在阅读选择如此丰富的今天,被砸晕也得怪他们自己)。
实际上,某些圈子可能恰恰需要这样一种将新人砸晕的方法,以此为圈子设立进入门槛,作为维护其排他性的手段(有了排他性才可能享受到租值),这跟他们用一套黑话将外人弄迷糊有着类似效果;当你悬梁锥股多年终于啃下这堆砖头(或至少学会其中说话腔调)之后,可以跟着圈子在大学里混吃混喝了,自然不会再轻易贬低砖头的价值,承认自己冒着傻泡浪费了几年生命,于是你成了经典地位的(more...)
【2015-06-05】
@abada张宏兵 很多人觉得禁烟与我无关,甚至有利,因为我又不吸烟。这样想太幼稚了!其实,禁止色情业都和你有天大的关系,尽管你不色。许许多多高科技,从BB机到手机,首先在色情业使用并收回投资,然后才能普及惠及到大众百姓的。
@abada张宏兵:@tertio @whigzhou 知道lT中的例子不少吧
@whigzhou: 是啊百度基本上就是靠那些相信鸡鸡能被拉长的人养活的
@innesfr(more...)
【2015-06-04】
抱歉,此微博已被删除。查看帮助:
@我讲旧常识: 除此两条外还有些其他的原因,比如女性如果从童年期就不准备工作,那女性还干嘛受教育?尤其是自然科学教育?这势必会拉低女性的整体知识水平,一个信中医跳大神的女性也不会成为好母亲,到头来更导致得国民素质退步。
@whigzhou: 读过点书的人好像都很难遏制替别人安排生活的冲动
@我讲旧常识: 右边似乎想替我安排我的微博?
@whigzhou: 呵呵,那我们就较个真,我鄙视或同情你,并不意味着我有义务拯救你,因为我不是功利主义者,可你是功利主义者啊,而且是相信存在“社会总幸福”的功利主义者,是主张推胖子的功利主义者(more...)
【2015-06-03】
@whigzhou: 以国别比较考察制度与繁荣之间关系时,在面对小国特别是资源条件特殊的小国时,可能会出现一些奇特的情况,比如自由导致萧条和衰败,我虚构了一个极端案例,可以演示这种情况如何可能发生。设想一个像复活节岛那么偏僻的地方,被皇家海军用来囚禁战俘,并按普通监狱标准管理他们……
@whigzhou: 这些战俘当然享受不到什么自由,然后某天,皇家海军宣布撤离该岛并解放所有战俘,同时留下一套效能不亚于大英本土的司法系统(more...)
《The Stuff of Thought》(第三章)
Pinker对Fodor的批评有个致命的漏洞,尽管Fodor的理论(按Pinker的表述,我不确定是否准确)无疑是荒唐的,而且Pinker的替代观点也很可能是对的(但依我看其有效性最多适用于动词,而不大可能适用于名词),但他的论证逻辑有缺陷。
Pinker将Fodor的Extreme Nativism归结为(或许只是个稻草人):
1)简单动词(相对于复合动词)是原子化的,不可还原的;这意味着——
2)所有简单动词都有着与之一一对应的神经结构;
3)因为这些神经(more...)
蒙大象公会厚爱,《沐猿而冠》开始预订。
预订页面:http://product.85ju.com/?acid=100070&pdid=100024&poid=100071
试读:第一章〈饮食〉导言
豆瓣页 http://book.douban.com/subject/26415165/
现在订,6月5日开始发货。
【2015-05-29】
@whigzhou: 花了两个多小时思考强人工智能引出的问题,得出的结论是:相信陪审团。然后发现,这不就是我去年得出过的结论嘛~哈。不过,其间经历的逻辑链条那是相当漫长,而且有了一些新想法,容我慢慢道来。
@whigzhou: 1)强人工智能很快(也就是几十年内)会出现;2)强AI的出现会让世界很不一样,但并不像有些人所想象的#那么#不一样;3)其实,“只有一小撮人(或组织)有能力做一些绝大多数人做不到、甚至完全无法理解的事情”——这早就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whigzhou: 4)需要区分三种能力:A)做某种事情的能力;B)理解某种事情、并知道怎么去做的能力;C)理解某种事态如何涉及自己的利益,并在此类事态出现时如何保护自己的能力
@whigzhou:(more...)
之前有关「伊讲」的几篇文章,都是理论性的,并不能让你直观感性的了解她,现在,随着初版完工日期的临近,我觉得有必要也有条件给出一个面向最终用户的直观介绍了。
不过,这仍然只是一个介绍,而不是完整的使用手册,叙述比较松散随意。
因为用到了大量图表,我把它做成了pdf:
http://headsalon.org/ikaon_a_introduction.pdf
墙内也放了一份:
【2015-05-23】
@我讲旧常识: 同性婚姻是否 “合法” 的问题也就两种思路。认为婚姻仅是法律事件,同性婚姻并没有对异性恋产生暴力/经济危害,没有什么理由不合法。如果你认为 “婚姻” 不仅是法律契约,而是宗教传统,那么唯一自洽的结论也就是根据政教分离原则法律没资格规定婚姻。
@whigzhou: 前半句不同意
@whigzhou: 假如婚姻契约的内容都是双方个别议定的,那是没什么好争,但婚姻契约是一种典型的俗成契约(conventional contract),其条款涵盖的责任非常广泛,而这些条款通常不是个别议定的,而是俗成的、默会的,这样,司法系统便需要辨明一项特定的关系是(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