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04】
@草莓酱改: 老太开捷达“碰伤”劳斯莱斯,赔死真就活该吗? http://t.cn/RbFAl6x
@鹿兔马朦:@whigzhou 你们觉得呐?
@whigzhou: 我觉得原文说的有道理,赔偿应有个合理上限,若没有上限,那么把极端贵重的财产置于开放场所,便向他人强加了异乎寻常且难以负担的审慎责任
@tuxt520:这不是保险应该干的事吗
@whigzhou: 保险覆盖了当然好,但一个没有保险的世界里也可以谈论正义与合理性
@whigzhou: 而且保险定价也是以权利边界为基础的(同时保险的存在也会改变权利边界),因而保险并不会终结这一法律问题
@whigzhou: 我向来认为,将保护财产权免遭破坏的审慎责任过分加之于财产主人以外的他人,是一种不好的做法,当代专利制度便有着这一倾向,我在旧文《专利制度为祸日炽》中曾讨论过
@人格显示器: 该不该,合不合理,共同体说了算。如果在一个城邦中平民力量占了上风,毫无疑问这就不合理。如果是贵族占了上风,这就是合理的。理想的情况是公民大会对此提出法案,经元老院审议通过后形成一种各方都能接受法律。
@whigzhou: 你这是强共同体的看法,我还是喜欢开放社会,不喜欢强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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