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服务义务

【2019-04-05】

@whigzhou: bear问:『对Google, Facebook, Twitter甚至airbnb这些公司封保守派活动家的账号,你怎么看?这些已经类似于水电那样的公共服务公司有权拒绝向特定人提供服务吗?』,说几点看法:

1)我不赞成立法者向水电等基础设施服务商施加普遍服务义务(即不得拒绝向接受并遵守服务契约的特定个体提供服务),这是对自由选择的无端干涉,

2)一个看起来相似但其实不同的问题是:超市有权拒绝特定个体进店购物吗?我认为没有,因为依习俗,超市饭馆之类设立于开放公共区域的商家,其开门营业这一事实本身已构成了一种要约(offer),我们不能合理期待每位顾客进店前都要先跟商家谈判确定契约条款,所以必须默认上述要约的存在,除非店家明示了符合某些条件的个人不受欢迎,或者顾客违反习俗为购物契约施加的默认条款,比如裸体进入,

3)但是水电服务与此不同,它们有着明确的书面签约过程,因而无需依习俗认定要约和契约的存在与否,

4)即便从(我并不赞同的)福利主义立场看,也没有向水电服务商施加普遍服务义务的必要,因为这类问题完全可以在社区(通过物业公司或city council之类代理者)与服务商订立的契约中解决,在允许该服务商接入时便要求他承诺为社区居民提供普遍服务,这是很自然的要求,也很自然会被接受,

5)但有个例外,假如服务商是国营的,或被政府授予了特许垄断权,那么普遍服务就是很正当的要求,当然,这种情况最好不存在,

6)我不认为Google等公司提供的服务已达到了水电这样的基础程度,所以即便我不情愿的接受了水电公司负有普遍服务义务这一现实,也反对将此义务如此扩大延伸,这是欧盟的做派,

7)Google们的这些做法是非常恶劣无齿的,结果也令人厌恶,但我不能因此就放弃比这事情重要的多的原则,所以我只会骂他们下溅,不会赞成限制他们的自由,

8)Google们的压制固然会让保守派处境不利,可是,一旦将这些服务认定为『公共基础服务』,立刻会引来洪水般的管制,这些管制只会让美国(在这方面)变得更像欧洲,那么,保守派在欧洲是什么处境呢?

9)这些压制实际上是在为他们自己培育竞争对手,目前培育成果还不明显,假如未来某天,压制强度达到众多保守派重量级人物都被封杀的程度,却仍然培育不出像样的竞争对手,那我只能说,保守派实在太弱太无能太无关紧要没人搭理了,果真如此,我也只能认命,而不会赞成通过改变基本游戏规则来扶助弱小无能者,否则我岂不是变成另一个SJW了?

@_bear_:2)在公共互联网上设置网站,允许任何人注册使用,并且要求用户同意预设用户条款。我觉得这比商店拒客的情况更恶劣,因为用户条款相当于契约,在用户没有违约的情况下禁用是毁约

@whigzhou: 我的意见都是基于Google们依据用户协议封账号这个前提的,否则当然是毁约

@whigzhou: 若把问题转变成『这些封账号行动是否违反了当初他们要求认可的使用协议』,那我就无力下判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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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5】 @whigzhou: bear问:『对Google, Facebook, Twitter甚至airbnb这些公司封保守派活动家的账号,你怎么看?这些已经类似于水电那样的公共服务公司有权拒绝向特定人提供服务吗?』,说几点看法: 1)我不赞成立法者向水电等基础设施服务商施加普遍服务义务(即不得拒绝向接受并遵守服务契约的特定个体提供服务),这是对自由选择的无端干涉, 2)一个看起来相似但其实不同的问题是:超市有权拒绝特定个体进店购物吗?我认为没有,因为依习俗,超市饭馆之类设立于开放公共区域的商家,其开门营业这一事实本身已构成了一种要约(offer),我们不能合理期待每位顾客进店前都要先跟商家谈判确定契约条款,所以必须默认上述要约的存在,除非店家明示了符合某些条件的个人不受欢迎,或者顾客违反习俗为购物契约施加的默认条款,比如裸体进入, 3)但是水电服务与此不同,它们有着明确的书面签约过程,因而无需依习俗认定要约和契约的存在与否, 4)即便从(我并不赞同的)福利主义立场看,也没有向水电服务商施加普遍服务义务的必要,因为这类问题完全可以在社区(通过物业公司或city council之类代理者)与服务商订立的契约中解决,在允许该服务商接入时便要求他承诺为社区居民提供普遍服务,这是很自然的要求,也很自然会被接受, 5)但有个例外,假如服务商是国营的,或被政府授予了特许垄断权,那么普遍服务就是很正当的要求,当然,这种情况最好不存在, 6)我不认为Google等公司提供的服务已达到了水电这样的基础程度,所以即便我不情愿的接受了水电公司负有普遍服务义务这一现实,也反对将此义务如此扩大延伸,这是欧盟的做派, 7)Google们的这些做法是非常恶劣无齿的,结果也令人厌恶,但我不能因此就放弃比这事情重要的多的原则,所以我只会骂他们下溅,不会赞成限制他们的自由, 8)Google们的压制固然会让保守派处境不利,可是,一旦将这些服务认定为『公共基础服务』,立刻会引来洪水般的管制,这些管制只会让美国(在这方面)变得更像欧洲,那么,保守派在欧洲是什么处境呢? 9)这些压制实际上是在为他们自己培育竞争对手,目前培育成果还不明显,假如未来某天,压制强度达到众多保守派重量级人物都被封杀的程度,却仍然培育不出像样的竞争对手,那我只能说,保守派实在太弱太无能太无关紧要没人搭理了,果真如此,我也只能认命,而不会赞成通过改变基本游戏规则来扶助弱小无能者,否则我岂不是变成另一个SJW了? @_bear_:2)在公共互联网上设置网站,允许任何人注册使用,并且要求用户同意预设用户条款。我觉得这比商店拒客的情况更恶劣,因为用户条款相当于契约,在用户没有违约的情况下禁用是毁约 @whigzhou: 我的意见都是基于Google们依据用户协议封账号这个前提的,否则当然是毁约 @whigzhou: 若把问题转变成『这些封账号行动是否违反了当初他们要求认可的使用协议』,那我就无力下判断了  


已有1条评论

  1. riczxc @ 2021-10-09, 05:51

    由于网络效应,互联网服务天然是垄断的,至少垄断了大规模传播的能力。从这个角度看,更加类似“假如服务商是国营的,或被政府授予了特许垄断权,那么普遍服务就是很正当的要求,当然,这种情况最好不存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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