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植物孕妇的丈夫

【2014-01-15】

@货币大叔 伦理题:美德州女子,昏迷入院,脑死亡,仅靠生命支持设备维持。其腹中孕20周胎儿。女子曾与丈夫预定如若病重不做无谓治疗,故丈夫希望医院取消妻子的支持设备。医院不允,依据是德州法律不允许孕妇自决是否接受医疗。怎么看?@fufuji97 @whigzhou @布尔费墨 @李子暘 @BigChubbyCat @粤鞅 @加西亚三世

@whigzhou: 首先要认定一个医学事实:胎儿有多大希望健康生下来?和一个法律事实:在德州,20周的胎儿是否具有主体资格?如果这两个问题的回答都是肯定的,那么胎儿的父亲就有责任让胎儿维持生命并获得生下来的机会。

@whigzhou: 假如这一责任成立,那么该责任大概不应被允许通过破产来摆脱

@whigzhou: 当然,他可能无力承担这个责任,也得不到别人的资助,那问题就转变为:在自己的行为导致一个胎儿产生之前,他是否有责任确保自己有能力承担未来的抚养责任?

@whigzhou: 如果有,那么接下去的问题是:像“因为胎儿母亲变成植物人而产生无力负担的抚养费用”这样的风险,是不是事先可以合理预期到并有成本合理的手段(比如购买保险)加以防范?

@看这片云:对于死人生孩子这个事情从伦理上怎么看呢?美国是认为脑死亡就是死了

@whigzhou: 我倒不觉得“死人生孩子”本身构成了什么伦理困难,假如技术条件允许试管婴儿直接在机器子宫里发育成熟,好像也没什么伦理上的困难

@fufuji97:哈耶克在《知名的自负》里特点提到过这个问题,他认为这种事情就属于在磨合中道德准则,我的理解是,这时候政府不要立法,而是把这种暂时性的规则,交给法院,由法官结合实际情况作出裁决

@whigzhou: 这是上一层的原则,我想原po的意思就是假如你处于法官或陪审团的位置,会如何思考

 

相关文章

标签: | |
4973
【2014-01-15】 @货币大叔 伦理题:美德州女子,昏迷入院,脑死亡,仅靠生命支持设备维持。其腹中孕20周胎儿。女子曾与丈夫预定如若病重不做无谓治疗,故丈夫希望医院取消妻子的支持设备。医院不允,依据是德州法律不允许孕妇自决是否接受医疗。怎么看?@fufuji97 @whigzhou @布尔费墨 @李子暘 @BigChubbyCat @粤鞅 @加西亚三世 @whigzhou: 首先要认定一个医学事实:胎儿有多大希望健康生下来?和一个法律事实:在德州,20周的胎儿是否具有主体资格?如果这两个问题的回答都是肯定的,那么胎儿的父亲就有责任让胎儿维持生命并获得生下来的机会。 @whigzhou: 假如这一责任成立,那么该责任大概不应被允许通过破产来摆脱 @whigzhou: 当然,他可能无力承担这个责任,也得不到别人的资助,那问题就转变为:在自己的行为导致一个胎儿产生之前,他是否有责任确保自己有能力承担未来的抚养责任? @whigzhou: 如果有,那么接下去的问题是:像“因为胎儿母亲变成植物人而产生无力负担的抚养费用”这样的风险,是不是事先可以合理预期到并有成本合理的手段(比如购买保险)加以防范? @看这片云:对于死人生孩子这个事情从伦理上怎么看呢?美国是认为脑死亡就是死了 @whigzhou: 我倒不觉得“死人生孩子”本身构成了什么伦理困难,假如技术条件允许试管婴儿直接在机器子宫里发育成熟,好像也没什么伦理上的困难 @fufuji97:哈耶克在《知名的自负》里特点提到过这个问题,他认为这种事情就属于在磨合中道德准则,我的理解是,这时候政府不要立法,而是把这种暂时性的规则,交给法院,由法官结合实际情况作出裁决 @whigzhou: 这是上一层的原则,我想原po的意思就是假如你处于法官或陪审团的位置,会如何思考  


暂无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