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有〈主体资格〉标签的文章(2)

物化

【2021-01-21】

@黄章晋ster 发布了头条文章:《关于代孕:三部纪录片和四个问题》 ,关于代孕,真正的核心问题其实就是一句话:女性是有独自决定怀孕、生育及堕胎的权力。 °关于代孕:三部纪录片和四个问题 ​​​​

@黄章晋ster: 评论里好多用「物化」女性这个词的,所以问个严肃的问题,什么叫「物化」?

@whigzhou: 我理解所谓*物化*就是把人当工具使而不是当活生生的人对待,可是他们忘了,既然自愿交易基于双方的自主决定,这首先是卖家如何对待自己的问题,而不是买家如何对待卖家的问题

@whigzhou: 实际上,否认交易者具有自愿决定的能力(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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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1】 @黄章晋ster 发布了头条文章:《关于代孕:三部纪录片和四个问题》 ,关于代孕,真正的核心问题其实就是一句话:女性是有独自决定怀孕、生育及堕胎的权力。 °关于代孕:三部纪录片和四个问题 ​​​​ @黄章晋ster: 评论里好多用「物化」女性这个词的,所以问个严肃的问题,什么叫「物化」? @whigzhou: 我理解所谓*物化*就是把人当工具使而不是当活生生的人对待,可是他们忘了,既然自愿交易基于双方的自主决定,这首先是卖家如何对待自己的问题,而不是买家如何对待卖家的问题 @whigzhou: 实际上,否认交易者具有自愿决定的能力,才是最终极的*不把人当人对待*,因为人与其他动物在伦理上的根本区别,就是拥有主体资格,这一资格来源于自由意志,也就是自愿做决定的能力,否认这一点就是开除人籍 @whigzhou: 当代进步派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强调自己的主体资格,而否认别人(通常是其同情对象)的主体资格,这是对被同情者的最大蔑视与羞辱 @自始客观履行不能:那么,一个人能不能根据自己的意志放弃自己的主体资格? @whigzhou: 在任何流行过的社会契约中,不能,否则,一个人若是先放弃,再杀人,就不能被定罪,因为主体资格是承担责任的前提 @喵四公子:不知道右边为什么会以为反对代孕的是左派。包括基督教在内的所有宗教,没有一个能够接受代孕,只有无神论者才有可能觉得买卖子宫是自主权利 @whigzhou: 我说他们是进步派,不是因为他们反对代孕,而是因为反对的理由,物化、剥削、因其穷困而自愿性,都是进步派的典型说辞 @whigzhou: 类似的,同样是反对买春卖春,进步派会说物化、性剥削、受迫而非自愿,而保守派则不会否认其自愿性,相反,他们会基于自愿性而视其为道德上的堕落 @约瑟夫_2K:不知道我的理解对不对:保守派有些是信奉基督教的,主张上帝的意志,所以反对堕胎反对代孕;有些是信奉哈耶克的,主张个人权利和自愿,所以主张堕胎和代孕合法化化~ @whigzhou: 文化/宗教保守派和政治保守派确实有区别,但当代文化保守派也很少有否对自由意志和个体责任的 @whigzhou: 当然,我提到的这派那派都是在盎格鲁传统的语境下,至于其他传统,我没兴趣 @whigzhou: 实际上,那些否定自由意志的所谓硬决定论哲学家,遇到的最大反对声音,恰恰来自文化保守派  
[微言]植物孕妇的丈夫

【2014-01-15】

@货币大叔 伦理题:美德州女子,昏迷入院,脑死亡,仅靠生命支持设备维持。其腹中孕20周胎儿。女子曾与丈夫预定如若病重不做无谓治疗,故丈夫希望医院取消妻子的支持设备。医院不允,依据是德州法律不允许孕妇自决是否接受医疗。怎么看?@fufuji97 @whigzhou @布尔费墨 @李子暘 @BigChubbyCat @粤鞅 @加西亚三世

@whigzhou: 首先要认定一个医学事实:胎儿有多大希望健康生下来?和一个法律事实:在德州,20周的胎儿是否具有主体资格?如果这两个问题的回答都是肯定的,(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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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15】 @货币大叔 伦理题:美德州女子,昏迷入院,脑死亡,仅靠生命支持设备维持。其腹中孕20周胎儿。女子曾与丈夫预定如若病重不做无谓治疗,故丈夫希望医院取消妻子的支持设备。医院不允,依据是德州法律不允许孕妇自决是否接受医疗。怎么看?@fufuji97 @whigzhou @布尔费墨 @李子暘 @BigChubbyCat @粤鞅 @加西亚三世 @whigzhou: 首先要认定一个医学事实:胎儿有多大希望健康生下来?和一个法律事实:在德州,20周的胎儿是否具有主体资格?如果这两个问题的回答都是肯定的,那么胎儿的父亲就有责任让胎儿维持生命并获得生下来的机会。 @whigzhou: 假如这一责任成立,那么该责任大概不应被允许通过破产来摆脱 @whigzhou: 当然,他可能无力承担这个责任,也得不到别人的资助,那问题就转变为:在自己的行为导致一个胎儿产生之前,他是否有责任确保自己有能力承担未来的抚养责任? @whigzhou: 如果有,那么接下去的问题是:像“因为胎儿母亲变成植物人而产生无力负担的抚养费用”这样的风险,是不是事先可以合理预期到并有成本合理的手段(比如购买保险)加以防范? @看这片云:对于死人生孩子这个事情从伦理上怎么看呢?美国是认为脑死亡就是死了 @whigzhou: 我倒不觉得“死人生孩子”本身构成了什么伦理困难,假如技术条件允许试管婴儿直接在机器子宫里发育成熟,好像也没什么伦理上的困难 @fufuji97:哈耶克在《知名的自负》里特点提到过这个问题,他认为这种事情就属于在磨合中道德准则,我的理解是,这时候政府不要立法,而是把这种暂时性的规则,交给法院,由法官结合实际情况作出裁决 @whigzhou: 这是上一层的原则,我想原po的意思就是假如你处于法官或陪审团的位置,会如何思考